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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作者:翎久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周末,商业街人潮涌动。


    黎迎和闺蜜安莳、司序承从甜品店出来。


    “迎迎,你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去电玩城玩吗?”安莳挽着黎迎的手臂,有些遗憾地问道。


    黎迎摇摇头,舔了一口快要融化的冰激凌,“不了,我哥今天让我早点回家。你们玩得开心点,记得多拍照片给我看。”


    “好吧。”安莳做了个鬼脸,“那你自己小心点,到家发消息。”


    “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子。”


    回去的路上,黎迎一边走一边低头看手机,注意力都在手机上,完全没察觉商业街的部分地砖已经松动。


    她的右脚突然踩到一块凸起的地砖,整个人瞬间失去平衡。


    “啊!”一声惊呼还卡在喉咙里,黎迎已经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手中的手机飞了出去,冰激凌也糊了一手。最糟糕的是,她的膝盖直接磕在了粗糙的地面上,一阵尖锐的疼痛立刻从膝盖处传来。


    周围的行人纷纷侧目,有几个停下脚步,但没有人上前帮忙。


    黎迎咬着下唇,强忍着疼痛撑起身体,低头查看伤势。右膝盖擦破了一大片皮,血珠正从伤口渗出,混合着灰尘和碎石子,看起来触目惊心。


    “嘶——”她倒吸一口冷气,眼泪快要夺眶而出,但她硬生生忍住了。


    从小父母就教育她要坚强,不要在人前示弱。黎迎深吸一口气,试图站起来,却发现膝盖疼得使不上力。


    “没事的,只是小伤……”她小声自我催眠,伸手去够不远处的手机。


    一阵风吹过,拂过黎迎裸露的伤口,那感觉就像有人在用砂纸摩擦她的伤口,疼得她眼前一黑又一黑。


    黎迎撑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哭了可就不好看了。”


    这时,一道清朗的男声从黎迎头顶传来,同时一包纸巾递到了她眼前。


    黎迎抬头,逆光中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站在面前,夕阳为他镀上一层金边,飘落的樱花在他周围形成梦幻的光晕。


    男生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深色牛仔裤,肩线挺拔如青松。卷曲的金发下是一双含着笑意的眼睛,鼻梁高挺,嘴角微微上扬,整个人散发着阳光般温暖的气息。


    “我、我才没有哭。”黎迎慌忙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男生蹲下身与她平视,含笑着:“胡说,明明在哭。”


    说完,男生看到黎迎的伤口,表情骤然严肃:“伤口需要处理,我送你去医院。”


    “哥哥.……”两人在去医院的路上,黎迎忍不住开口,声音比想象中还要细弱,她被自己甜腻的语调吓了一跳,急忙清了清嗓子,“你、你叫什么名字啊?”


    问完黎迎就后悔了。


    太突兀,太刻意了。男生会觉得自己很奇怪吧?


    “闻暮。”男生凑近了些,带着青柠香气的呼吸拂过她耳畔,“你还是初中生吧,好小,你可以叫我暮哥。”


    黎迎眨了眨眼睛,结结巴巴开口:“不是,我是高中生,我叫——”


    “迎迎,快起床!”


    一道尖锐的声音劈开梦境,黎迎睁开眼,安莳的脸正悬在上方,手指还保持着掀她被子的姿势。


    安莳焦急万分:“我肚子好疼,快帮我去顶班!”


    黎迎脸色一黑,强忍掐断安莳脖子的冲动,骂骂咧咧起床。


    这学期课少,安莳报名了学校的勤工俭学。周一、周五食堂勤杂工,周六、周日校园超市收银员,剩下日子有偿接画稿。


    黎迎和安莳都是美术生,不同于安莳什么工作都干,黎迎只会在平日里会接肖像画、动漫卡通头像赚些生活费。


    前不久,星大东区17幢昵称叫“叫爸爸就对了”的一学生发给她一张美男出浴图,重金求她画一幅闻暮的肖像画。


    东区17幢,研一男生宿舍楼。


    闻暮,黎迎的男神,“春梦”的对象。


    对方附加条件只有一个:画出闻暮的逼王气质就行。


    照片中的闻暮眉眼微敛,目光懒散,狭长的眼睛向下,有一种不可一世的傲慢感。


    的确有装逼的嫌疑,但架不住他的脸真的无懈可击。


    闻暮有多帅,高考语文差10分满分的黎迎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什么“帅到惨绝人寰”“此帅哥只应天上有”“鬼斧神工的脸”都是虚的,诸如此类的赞美词皆不适用。


    于她而言,“闻暮”两个字就是帅哥的代名词。


    托叫爸爸就对了的福,黎迎有幸目睹闻暮的大尺度照片:完美的倒三角身形,胸肌饱满紧实,腹肌块块分明。


    黎迎已经连续一周对着闻暮的帅照画画。


    画完改,改完画。


    饶是她再清心寡欲,无欲无求,也架不住一个赤裸上半身的男人每天在她面前晃悠。


    更何况,她对闻暮有欲有求,心思不纯,以至于梦里都是他无可挑剔的身材。


    黎迎昨晚通宵,终于画完最令她满意的一幅。


    凌晨5:00,发给叫“爸爸就对了”过目。


    入睡不到五小时,她在梦里即将告诉闻暮她的名字,结果被安莳吵醒,拜托她帮忙顶班,这她能不生气吗?


    四年了,黎迎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告诉闻暮她的名字。


    *


    10:30。


    黎迎站在食堂打菜窗口,戴着简约的白色口罩,大半张脸被口罩包裹,只露出一双憔悴不堪的眼眸,眼睛下方有两个厚重的黑眼圈。


    困虽困,但她打菜的动作却不含糊。


    手起勺落,下手阔绰。


    黎迎没有做食堂阿姨的经验,但是饭菜往死里给准没错。


    蒋深看到盘里堆积如山的红烧肉,暗自窃喜,要知道,以往只有他的室友闻暮有如此待遇。


    闻暮的脸就是行走的特权,不仅二十岁的女生喜欢,就连四十岁的食堂打菜阿姨、楼下宿管阿姨也偏爱。


    黎迎简直是一汪清泉,蒋深抬起头,观察黎迎。


    脸小,看起来比他的巴掌还要小,眼睛大,有他的三倍大,八九不离十,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光看这双眼睛,绝对是闻暮喜欢的类型,这不比那谁漂亮?


    只是她的眼神儿有点蔫。


    黎迎没注意到蒋深打量的视线,只想速战速决,赶紧走人。


    两个小时后,黎迎回到寝室,身上沾染了食堂的油烟味,她便去洗了一个热水澡,洗完后一边擦头发一边看群消息。


    司序承在群里锲而不舍艾特她。


    当0当1不当(3)


    司序承:「迎迎,明天次元跃迁,要去不?」


    司序承:「可怜.jpg」


    司序承:「黎迎好姐姐,帮个忙呗,@黎迎」


    司序承:「安莳好姐姐,你也帮个忙呗,@安莳」


    安莳:「滚」


    司序承:「1000元」


    安莳撤回了一条消息。


    安莳:「不好意思,刚手机不在我这~」


    安莳:「这么客气干嘛,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司序承:「迎迎呢?@黎迎」


    司序承:「你女扮女装,我男扮男装怎么样?」


    安莳:「迎迎在替我打工呢」


    司序承和安莳同黎迎从小一起长大。


    三人同一个小学、初中、高中,现在又同一个大学。


    平时,黎迎和安莳上课图省事,通常一件oversize的衣服,搭配黑色工装裤或运动裤,外加一顶压得低低的鸭舌帽,再把头发一遮,远远看去像两个酷酷的男生。


    倒是司序承,一个极其男人的名字,生活比女生更精致。


    一头张扬的粉色头发,打理得一丝不乱,站在黎迎两人身边,他反倒更像一个“小姐姐。”


    所以,群名的1是指黎迎和安莳,0当之无愧是司序承。所以,司序承才会让黎迎女扮女装,他男扮男装。


    黎迎回复:「婉拒」


    她对二次元兴趣不大,看过的几部动漫说出口都让她觉得羞耻,于是不假思索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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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转而刷起朋友圈。


    结果第一条就是“叫爸爸就对了”转发的次元跃迁的链接。


    黎迎眨眼睛,点进和他的聊天框。


    黎迎:「同学,你也对次元跃迁感兴趣?」


    叫爸爸就对了:「嗯,你也有兴趣吗?」


    对面关注了黎迎的微博,但不知道黎迎和他同一个学校,黎迎才敢肆无忌惮打听。


    说到底,她很怂。


    不然不至于暗恋闻暮四年,至今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一方面,加闻暮的人太多,黎迎加过超过10次,杳无音信;另一方面,她是真怂,怂到安莳都看不下去的地步。


    黎迎旁敲侧击:「嗯嗯,你室友也去吗?」


    叫爸爸就对了:「你说照片的那个吗?他去」


    叫爸爸就对了:「他打游戏,特别喜欢金克丝」


    黎迎:「哦哦」


    结束聊天。


    黎迎搜索金克丝。


    蓝色长发,看起来酷飒、叛逆、疯狂。


    斟酌片刻,她在三人小群回复司序承:「我去!!不过我可以cos金克丝吗?」


    司序承:「ok」


    *


    傍晚,黎迎和室友去学校外的商场吃饭。


    黎迎前段时间还接了个稿,要求以小孩的视觉看世界。


    她苦思冥想三天,无果。


    安莳灵机一动,给她出了个主意。


    既然要从小孩的视角看世界,那就回归问题本身,索性让自己变矮一点,和小朋友差不多高,去观察世界。


    比如……坐轮椅?


    黎迎一听,觉得颇有道理,爽快地租了一辆。


    于是从那天开始,她偶尔放飞自我,懒得走路时就坐轮椅,室友轮流推。


    “这角度确实不一样。”黎迎仰头望着比自己“高大”的行人,啧啧称奇:“爽到了。”


    “别光感叹,赶紧找灵感。”莫凌雨一边推她过马路,一边没好气地提醒,“算了,反正你一时半会也找不到灵感。起来,让我坐一会儿。”


    黎迎利索起身,让座。


    一个人坐轮椅,最后变成四个人轮流坐轮椅。


    到商场后,每家店都人满为患。


    安莳不满抱怨:“什么老年商场,只能现场取号。”


    抱怨归抱怨,饭不能拉下。


    幸好黎迎四人有备而来,出门前已经列好今晚的觅食计划。有四家餐厅,每一家都值得排队,每人分头行动,各自拿号,择快而取。


    黎迎取完号,坐在轮椅上等几人过来找她。


    大概是看她行动不便,来来往往的人怕不小心伤到她,于是纷纷避开,所以黎迎周围空了一大圈。


    叫爸爸就对了给黎迎发消息:


    「同学,我给你发的照片,我室友腰上有颗痣,你没有画上去哦!」


    黎迎瞳孔一缩,怎么可能?


    她每天都在“舔屏”,怎么会看不出男神身上有痣。


    黎迎蹙眉,放大闻暮的照片,左瞧右瞧,哪有痣?


    找不到,再放大。


    这时有人走近,停在她身边。


    黎迎一心都在寻找闻暮的痣,没抬头,以为室友回来了。


    她顺手拉了拉旁边的人。


    手指碰到什么东西,软绵绵的,有点弹性。


    黎迎下意识地又碰一下。


    “啪”有人打了她的手。


    “好痛!”黎迎收回手,依旧没抬头。


    肯定是安莳。她最喜欢买形状千奇百怪的捏捏了,出门喜欢在包里或者裤子口袋放一个,没事拿出来捏一下。


    奇怪,安莳不是才说要控制购物欲吗?而且这个手感不太对,不像是她平时买的,捏起来很廉价。


    难怪她最近拼命打工,原来是消费降级了。


    “……不够软,手感不好。”黎迎摸完给出评价。


    话音刚落,头顶传来一声轻微的吸气声。


    紧接着,一道陌生男声响起:“什么手感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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