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真没什么钱了,这是我一点棺材本,这十块钱你们拿走吧!”
十块钱?
这两个字如同两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金秀兰和李克垚母子脸上。
李克垚只觉得一股血气直冲脑门,脸颊火辣辣地烧着。
他猛地一把拽住还在对爷爷苦苦哀求的母亲,声音嘶哑:“妈,走!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母亲却只是不停地哭,那薄薄的十块钱,后来也不知所踪。
他们最终两手空空地回了家。
没有钱。
一分钱都没有。
李克垚甚至跑到二叔李勇军家里,双膝跪地,重重磕头。
可结果,依旧是一分钱都没能拿到。
那天晚上,父亲疼得在床上不停翻滚,冷汗湿透了床褥。
但他死死咬着牙,愣是一声没吭。
直到第二天破晓,母亲才双眼红肿,如同失了魂的木偶般走出房间。
她声音空洞地告诉他们:“你们父亲……去了!”
李克垚疯了一般冲进屋。
眼前的景象让他肝胆俱裂——父亲因为极致的疼痛,竟生生将厚实的床单撕成了碎片!
“噗通”一声,他重重跪倒在地,悲怆的哭声撕心裂肺。
那是他一生中最黑暗、最无助的时刻。
那种痛彻心扉的悔恨,让他永生永世都无法忘怀!
“爸!爸!”
李克垚猛地从床上坐起,额头上全是豆大的汗珠。
梦中的哭喊声太大,竟把他自己给惊醒了。
原来,只是一个梦。
可这,又不仅仅是一个梦。
因为,这是前世曾经血淋淋真实发生过的一切。
他记得清楚,前世爷爷并非真的没钱。
在他父亲含恨离世后不久,爷爷就给了二叔的儿子李克军足足五千块!
美其名曰,是给李克军找工作的启动资金!
五千块啊!
倘若当初有那五千块,父亲或许就不会死得那么痛苦,那么快!
哪怕只有一千块……父亲也能多撑些时日,少受些罪!
只是,直到现在,李克垚依旧不知道,前世那个躲在窗户后面,对爷爷说出那番诛心之言的人,究竟是谁?
是谁,用那尖酸刻薄的语调说:“那就是个无底洞!填多少钱进去都不够的!再说,那是死病,根本就救不活了!你就别再把辛辛苦苦攒下的那点钱,白白往水里扔了……”
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他熟悉的人。
可任凭他如何回忆,都想不起那张可憎的嘴脸。
这个人,几乎是亲手掐断了父亲最后一线生机!
李克垚的眼中迸射出骇人的恨意。
一定要找到他!
定要让他也尝尝这种深入骨髓的绝望与痛苦!
“爸……这辈子,您一定要没事,千万千万不要再出事了……”
李克垚喃喃自语,心中乱如一团被猫爪子挠过的麻线。
他必须再仔细想想,如何才能让父亲活下来的几率,提到最高!
窗外的雨声渐渐小了许多。
李克垚此刻再无半分睡意。
他索性翻身下床,找出一套雨衣利索地穿上,准备出门去捞乌贼。
刚走到门口,身后传来了赵颖带着几分担忧的声音。
“克垚,雨天路滑,多拿一个手电筒。”
“千万别在大树底下停留,不成就少捞一些,早点回来。”
“爸的钱,不是快够了吗?”
赵颖的眼神里,盛满了真切的关怀。
这湿冷的雨夜,还要出门劳作,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李克垚心中一暖,回头挤出一个故作轻松的笑容。
“没事儿,我身强力壮的,很快就回来。”
“这一晚上就能赚上千块,这种好事上哪儿找去?”
“有时候啊,你想拼命努力,都不一定能碰上这样的好机会呢。”
“你早点睡,不用担心我。”
他安慰着赵颖,转身便走。
前世,他何尝不想拼了命去给父亲挣医药费?
可那时,他一穷二白,债台高筑,连所谓的亲人见了他都唯恐避之不及。
生怕他借钱,怕把钱扔进那个无底洞。
这辈子,他重生了。
老天爷给了他这么好的赚钱机会,一夜辛劳便能换来上千块的收入。
这样的好事,他必须牢牢抓住,倍加珍惜!
李克垚提着手电筒,挑着两个空水桶,毅然决然地踏入了微凉的夜雨之中。
水桶里,还放着他特意准备的诱捕乌贼的饵料——新鲜牛肝。
幸亏他有先见之明,提前给了卖牛肉的老板一笔不菲的定金。
如此一来,即便如今乌贼生意火爆,导致诱饵紧俏,也唯独他这里的牛肝供应从未中断。
这也保证了他家乌贼的产量,一直还算稳定。
在九十年代,一个晚上就能净赚上千块,这绝对称得上是暴利。
所以李克垚心中并无怨言,反而甘之如饴。
哪怕脚下泥泞,深一脚浅一脚,他也乐在其中。
只因为他真真切切地穷过,体会过那种身无分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
夜雨中的岩石区,乌贼的收获依旧喜人。
地笼一提起来,便能听到乌贼在里面“哗啦啦”碰撞的声响。
个头太小的乌贼,李克垚都悉数扔回海里,只留下那些体型壮硕的。
重新在地笼里添上新的牛肝碎块。
然后,他会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预定好的位置,再次将地笼抛入海中。
雨丝淅淅沥沥地飘洒着。
尽管身上穿着雨衣,但雨水还是顺着领口和袖口渗了进去,打湿了他的脖颈和手腕。
李克垚对此毫不在意。
大不了回去之后,再痛痛快快地擦洗一番便是。
必须趁着这几天乌贼数量还算可观,能多挣一点是一点。
过了这个村,可就真没这个店了!
而且,他还得抓紧时间琢磨琢磨,接下来再搞个什么新项目。
必须是投资小、见效快,而且市场潜力巨大的那种!
前世,他是将赵颖留下的那个神秘玉手镯拿去当铺当掉,换来了一百万的巨款。
然后,他抓住顺城高中附近要开发建房的机遇,果断买下了一栋楼的一至三层,开了一家大型综合超市。
单单是那个超市的初期投入,就差不多耗尽了他那一百万。
但生意却是出乎意料的好。
在那个年代,超市还是个新鲜事物,去超市购物甚至成了一种时髦的消遣。
他开的那个超市,在整个顺城都是数一数二的规模!
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后来,他又趁热打铁,在隔壁市开了一家连锁超市。
统一进货使得成本大大降低,利润空间则进一步提升,着实让他赚了个盆满钵满。
钱多了之后,他又将目光投向了运输行业。
购买了大量货车,组建起一支颇具规模的运输车队,财富如同滚雪球般迅速膨胀,一下子就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实现了阶层跨越!
再往后,便是四处拿地,大举进军房地产业。
那个年代的房地产市场,简直就是遍地黄金,用钱生钱实在是太容易了。
但是这一世,他不想再动赵颖的那个手镯。
因为赵颖的身世,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