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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 9 章

作者:嗨皮猪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陶淑苑办事很是利索,虽然白日里还在和闵晞忙铺子上的事,但衣服也是很快就缝制出来了。闵达彬和闵彦因为有了闵晞的照顾,颧骨上也多了点肉,看着不再那么瘦骨嶙峋,整个人气色都好了不少。


    再加上这新衣服新鞋子一穿,看着跟变了个人似的。


    闵晞也是,以往跟个瘦猴子一样,脸颊凹陷,皮肤蜡黄。到了这里后,因为每天天一黑就睡了,白天天不亮又起来了,作息十分规律。加上吃的都是纯天然无添加的食物,瘦弱的身子骨瞧着比以前健康了不少。皮肤也变好了,这会子像将熟的水蜜桃般透着健康的光泽。


    之前量身子的时候,闵晞还惊喜地发现自己长高了一点。这会儿子穿上了母亲新做的衣衫,陶淑苑看了连连称赞。


    “我的女儿真是长大了,竟变得这般好看,看看这头发,都比以前黑了不少。再看看这脸蛋,也漂亮了不少……”


    陶淑苑这么朴实无华地一夸,倒让闵晞有些害羞了。


    说着陶淑苑见女儿虽然换了新衣,模样也有了大变化,但看着女儿不施粉黛,身上无一点装饰的样子,还是叹气道:“以后等有钱了再去给你买点头油脂粉一类的东西,女孩子还是要会打扮打扮。”


    “为娘身上也没几件能出去见人的首饰,只有一个压箱底的镯子和一对耳环,一支簪子,想等你出嫁的时候再给你的……”


    闵晞听了满不在乎道:“娘,现在说这些干什么,咱们家比起以前不是好多了吗?之前衣服鞋子都买了,以后衣衫钗环也会有的。”


    “只要我们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总会过得越来越好。”


    听了闵晞鼓舞的话语,陶淑苑也是十分宽慰。


    年轻的时候她也算小家碧玉。只是自从嫁了人,辛苦了大半辈子后,原本还算圆润的脸庞也在嫁人后被岁月侵蚀了数道皱纹。年轻时白皙的肤色也因长年的劳作被晒成了浅麦色。还算灵巧的双手也因为洗衣做饭等杂事有了厚厚的茧子。


    虽然也不是没想过和离一事,但她还有两个孩子,她舍不得。所以为了孩子,她愿意日复一日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本来以为要一直这样辛苦下去,哪知道自己的女儿是如此争气懂事,短短几个月内就让家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现在陶淑苑每逢出门,都有邻居称赞她有了这样一个好女儿。甚至还有人问起了闵晞的亲事。


    想到这些,陶淑苑脸上挂起了真挚朴素的笑容,往日有些佝偻的脊背也挺直了。


    她们会慢慢把日子过得更好的。


    那天后,闵晞和陶淑苑继续着日常的劳作。期间闵晞还往普通的馒头里加了酒酿,也就是醪糟。这么一加,让本就自带甜味的馒头又多了一丝香甜的酒味。


    众人尝了后也是觉得颇有趣味,比起普通的馒头来说确实要更好吃一点。


    自然价格也贵了一文。


    随着客人的增多,让闵晞意想不到的,竟是某一天符黎真的过来吃饭了。


    本来那天闵晞也就是客气一下,顺便为自己家打个广告。原以为像是符黎这样的讲究人也不会专门为了吃食而来。哪知道,那天清晨,正当闵晞揭开蒸笼,热气正往外散去的时候,符黎带着小厮从那袅袅炊烟中走了过来。


    “不知闵老板可还记得在下?”


    符黎上前主动向闵晞问好。


    刚开始闵晞还有些呆愣,因为自她到这来还是第一次有人称呼她为老板。一般小的喊她姐姐,大的都喊闵姑娘或者闵丫头。这老板二字一出,闵晞一是觉得新鲜,二是有种莫名的开心。


    毕竟虽然本朝不禁止女子经商,但古代女子出来抛头露面的也是少数。这下被喊了老板,闵晞莫名有种自己被正视的感觉。


    闵老板,挺好挺好。


    听了这话,闵晞脸上笑意满满,再一看那人的脸,不就正是赶集那日有过一面之缘的小书生吗?


    “是符公子?”闵晞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


    “正是在下。”


    见真是他,闵晞赶忙把人迎了进去,“没想到那日只是随口一说,结果符公子真的有空过来。”


    “店铺简陋,还请公子不要在意。”


    符黎简单看了一圈,脸上并没有其他表情:“哪里哪里,闵老板才是,年纪轻轻就已经帮衬着家里赚钱,实在是厉害。而且在下来也是因为同仁一直有提起过这间无名的早点铺,想来味道应该很不错。”


    被人一直夸赞,闵晞有些受不住,连忙转移话题。


    “公子想吃些什么早点?这会子都是刚做好的。”


    符黎见没有食单:“我也不知道哪些好吃,那就闵老板看着来吧。”


    说完闵晞想了想,给他们端去了一个麻酱花卷和椒盐花卷,又端去了两碗豆浆和煮鸡蛋,另配了两道小菜。


    符黎吃后,对那花卷很是喜欢,还称赞里面的麻酱醇香浓郁。


    一旁的小厮也很喜欢,一口接一口地吃着。


    看他们这般喜欢,闵晞又给他们端去了两个南瓜蜜豆馒头。见他们都一点不剩地吃完了,闵晞内心直感叹,心想年轻的小伙子就是能吃。


    “闵老板这里的早点不仅新奇,味道也是十分不错,在下还是第一次吃这么有创意的早点。”吃完后的符黎直直夸赞道。


    “要是早点知晓就好了。”符黎摇摇头:“说实话,我和双瑞都不善庖厨,所以一般都会在外面吃饭。之前一直在集市附近吃,虽然味道尚可,但日日在外面吃还是有些乏味了,这钱袋也是瘪了不少。”


    “后面总听私塾的人说距离集市不远的地方有一家不错的早点铺,价格便宜味道又好。我又想起之前与闵老板的聊天,想着莫不是一家店?便抽空过来了。”


    “不想一看还真是闵老板。”


    有人夸赞自己,闵晞当然是开心。在听完那席话后,闵晞笑着收拾着碗筷:“现在知道也不晚,公子喜欢就多来。也可以带走一些拿回家,第二天烧水上锅蒸就好。”


    听了闵晞这番话,符黎也道:“那就帮我每样要两份带走吧。”


    “双瑞,钱袋子。”小厮双瑞听了后连忙把钱拿了出来递给了陶淑苑。


    闵晞用油纸把包好的馒头递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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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瑞,又对符黎道:“我以后还打算做一些其他的早点,到时候还望二位前来品尝,替我把把关。”


    “闵老板太客气了。”


    自打那天后,符黎还真是隔三岔五就来她店里吃早饭,后面闵晞才了解到符黎如今已是举人,此番进京是为了会试而来。


    闵晞对科举考试了解得不多,只知道像王自易,范正这样的十三四岁的小孩,只能算作童生。只有通过童生考试以后,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进而求取功名。


    等到考中了秀才,才能继续往上参加更高级别的应试。如果你在应试了取得了好名次,成为了贡士,那就有了进宫面见圣上的机会。


    这种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


    普通人能有参加会试的资格已经很不容易,加上这会试三年一次,时间是极其珍贵。算算时间,会试的时间一般是在春天举行,所以也叫春闱。眼下距离应试也就不到半年的时间,也怪不得这名考生如此努力。


    闵晞上辈子成绩一般,只是个普通的大学生,自然知道这读书的不易与辛苦。眼下见到了古代真正发愤图强,寒窗苦读的学子,心里自然是有几分佩服的。


    对他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后,闵晞也是对符黎更为钦佩。毕竟和自己哥哥一般年纪大,但却比她那个不靠谱的哥哥懂事多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随着符黎来店里的次数增多,闵晞发现他总是习惯坐在角落里吃饭。虽然脸上表情不多,不过闵晞看见他在吃饭的时候,总是会露出一种近似于满足的神情。


    看来他很喜欢自己的手艺。


    来的次数多了,铺子里的早点他基本吃过,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只是与旁人不同的,闵晞发现他还挺能吃,每次点的分量和庄博不相上下。


    不过庄博人能吃是因为要下地干活,但符黎看着一介文弱书生,没想到也那么能吃。


    因为他经常来铺子吃饭,闵晞也就顺便向符黎请教自己写的字帖。


    她见过符黎写字,有时候在等餐之际,符黎会打开随身携带的布包,从里拿出一本书来翻看,闵晞走近发现书本上还有注解。那时她就发现符黎人如其字,写出来的字如行云流水般清逸俊秀,疏密得当,毫无滞涩之意,令人看了心旷神怡。


    不愧是国家选出来的人才。


    也难怪闵晞见他右手手指关节处略有变形,偶尔还残留着没擦干净的墨迹,想来没少在这上面下苦功夫。


    见闵晞虚心请教,符黎自是义不容辞,一有空就同她细细讲解,甚至还把写得不好的字拆开了一笔一画写给她看。


    长久以往,闵晞好像真的觉得自己的字似乎好看了那么一点。


    有这样一名负责任的老师在,还不用给束脩,闵晞自是不敢懈怠,学习更加用心,甚至符黎来吃饭的时候,闵晞偶尔会额外赠送他一些食物。


    之后符黎还告诉了闵晞他现在的赞助之地,原来就在集市不远的梧桐巷里。那里环境清幽,以种植了大片梧桐树而得名。


    “闵老板有需要,可以去梧桐巷子找我。”


    闵晞笑着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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