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方霜见打量了一遍沈知聿的穿着,点点头。
他长舒一口气:“那夫人……我去上朝了。”
刚转身,又被女人叫住。
“等等,我今天送你去,难得早起。”她打了个哈欠,走到他身边,“走吧,沈首辅。”
她从来就不是擅长等待的人,既然要做支线任务,当然要主动出击。
无论是沈知聿的上司还是下属,都不可能在街上就轻易碰见。
最保险的办法,便是跟着他,找准时机。
勾搭。
这对她来说简直是驾轻就熟。
首先,了解大致情况。
她选择与沈知聿乘同一辆马车,在闲谈中套话。
她前脚刚迈进马车,后脚就被人叫住。
“方霏!”
“要死啊!”她掀开车帘骂道。
方临打扮得像个书童,背上木笈装满书,整个人灰头土脸的,脸上还有墨水,看起来全然不像一个侯府的贵公子。
“快,让我蹭蹭。”他一股脑钻进马车。
方霜见和沈知聿都吓了一跳,目视方临放下背上木笈。
她躲到沈知聿身边,嫌弃道:“你人本来长得就丑,还穿这种丑衣服,简直灾难。”
“你觉得自己很漂亮吗?”方临瞪她一眼,“母亲和二姨娘都说我不学无术,把我的月例都扣了,还不准书童帮我背书,让我自己跑到学堂。”
“不好意思了沈首辅,坐一下你夫人的马车,我们顺路,到时候把我撇下就行。”
沈首辅脸上无甚表情:“……没事。”
他的注意力全在身边女人上,呆呆盯着她纤长的脖颈,与脖上的璎珞项链。
“什么学堂?”她偏头,“你学堂里有没有比我们家家世还好的?我们是皇后娘娘的亲戚,家世应该算是很好吧。虽说你是个庶子,但看你的性格,身边人应该都很敬畏你。”
“一般吧,若要说家世比我们好……”方临认真思考起来,“应该就只有那几个皇子了,不过就算是皇子,母妃地位地的也需要敬我几分,毕竟我可是文远侯府唯一的儿子。”
方霜见:“有什么用?还不是入赘。”
“弟你好好赘,最好是能赘给公主,我们全家就靠你飞黄腾达。”
沈知聿轻咳一声,抿唇轻笑。
方临脸“唰”得红了。
“我有时候真不想与你说话……”
“那滚吧。”
她蓦地将手放在身边人腿间:“我要与我夫君做正事。”
“你要不要脸?光天化日之下,你竟然做这种事。”方临羞愤不已。
他抱紧地上木笈。
“光天化日怎么了,我想什么时候日就什么时候日。”她冷哼一声。
身边男人又咳了一声,羞赧别过头。
她没好气问他:“你喉咙卡痰啊?”
“啊……不是,没有……”他更羞了,讪讪低头。
她扭头继续问方临:“你学堂在哪里?”
“……咸安宫,在外朝。”
“皇子有哪些?”
“三公主、四皇子、五皇子、六皇子、七公主……”
“哪些满十八岁了?”
“你问这个做什么?三公主和四皇子满十八了,三公主二十一岁,四皇子二十岁。”
“四皇子成亲没?”
她袖袍倏地被拉住。
首辅大人眉心微蹙,欲言又止。
方临见到两人亲密的模样,默默背上木笈:“我到地了,再见。”
方临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沈知聿,这个男人心机深沉,很是古怪。
原本文远侯与平民首辅两者之间毫无关系,沈知聿莫名其妙在朝堂上求圣上赐婚。
赐他和方临嫡姐的婚。
当时文远侯在江南治水,府里做主的是正妻林氏,林氏百般不愿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穷小子,更何况女儿还在病中。
造化弄人,沈知聿求娶的第三天,昏睡三个月的方霜见醒了,还完全不知自己昏睡之事。
林氏听信谗言,将奇迹归功于穷小子首辅,退而求其次让沈知聿入赘进文远侯府。
方临不敢苟同。
他觉得是自己的功劳,自己一直在为嫡姐烧香礼佛,怎么不把姐姐嫁给他?
方临一走,马车里终于安静。
方霜见撑了个懒腰,眯眼小憩。
她一只手被沈知聿紧紧握住。
男人身子僵硬,指尖抚过她手上丹蔻,望着她起伏的胸口。
她穿了件玫粉色抹胸裙,娇媚却不艳俗,很衬她雪白的肌肤。
他一时失神,身子向她倾斜,渴望离她更近。
她睁眼看他。
轻飘飘的一巴掌打在他面庞,她不是想要惩罚他,所以力道很轻,只是逗逗他。
沈知聿似乎不是这么想,他被打得缩回角落,焦虑地抠手。
他好喜欢她,担心她生气,不想让她生气。
如果有人让她生气,他定会毫不犹豫地解决,包括他自己。
他满是疤痕的手背又被他抠挖出血肉。
方霜见发现后,又打他一巴掌。
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手怎么回事?”
“不小心……烫的。”
他抚过面颊红印。
“你没钱买药吗?非要用手抠。”
“有钱……”
她更加恼火。
“那你就是存心不用药吧?好让我留话柄。”她抓住他那只手。
手背不仅有烫伤的痕迹,还有刀刻的划痕,血肉都翻出来。
还是右手。
“自己去买药治好,不能留疤痕,下旬还没有治好,有你好看。”她瞪道,“而且,平日里好好爱惜你的手,别再搞出这些乱七八糟的伤痕,怪吓人的。”
他阳痿,她若是想用他便只能够用手,偏偏他还不爱惜。
这么大的人了,都能科举考上状元,她不信他不知道男女床上那点事。
说明他是存心这样做。
实在是可恶。
沈知聿感动到热泪盈眶。
“谢谢夫人……我以后一定不会这样了……”他没想到她竟会关心自己。
而自己呢,老是让她不满。
他觉得自己真是蠢出生天。
她补充道:“以后少写点字,勤洗手,我要你什么时候手都是好的。”
她才能够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
他们是夫妻,她用他理所应当。
但不妨碍她出去找。
“你平时一般给谁做事?”
“……圣上。”
“哦。”她点点头,皇帝都有孩子了,肯定不是处男,再加上年龄还那么大,她懒得虐待老人。
“那些皇子算不算你的上级?”
“嗯……太子殿下是。”皇帝已是耄耋之年,身体承受不住,有时是太子代为处理事务。
“太子成亲没?”
“……”
“问你呢,他成亲没?”
她去揪他的脸颊,质问道:“成亲没有?”她没耐心拐弯抹角,也没耐心去处理他的别扭。
她问,他就该好好回答。
他声音闷闷的:“……没有,太子殿下就是四皇子。”
语毕,她掀开帘子跳下马车。
马夫讶然,去问帘内男人。
“沈郎君,夫人这这这……要调转回去追吗?”
良久,他答:“没事,继续走。”
他能够感受到方霜见不太喜欢他,就算喜欢,也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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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怪不得任何人,只能怪自己,是他一开始非要与她做夫妻。
他也不后悔。
只要能够陪在她身边,一开始被讨厌又何妨,他是自作自受。
其余人爱他,没有用,他自己恨自己。
喉间似乎渗出血,他尝出铁锈与腥甜,咬紧舌尖,他缩在角落说不出任何话。
他哭时睫毛簌簌抖动,泪水倾眸而出,滑过面颊小痣。
方霜见一路小跑到咸安宫。
她将抹胸裙提到领口,又趁一位小姐忙着镯园子里的蝴蝶,拿走她的外衫,穿在身上,努力将自己打扮得像个读书人。
她不知道太子长什么样,也不熟悉咸安宫,但她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当朝太子,定是走在哪里都被人拥簇。
所以直接排除小巷和小路。
她跟着人群,走在大路,边走边观察周遭的亭台楼阁。
当朝太子,压力应是很大且家庭管教严格。
虽说可以剑走偏锋用野路子,但保险起见,她还是先扮作温婉。
她拢紧外衫,抹去唇上艳红色的口脂,取下头上金簪只留几朵绒花,取下脖上的金璎珞和手上的金镯子。
跑到池塘边丢首饰时,他碰见几个少爷在喂鱼,便眼疾手快从石头上挑了本书,护在胸前,若无其事地离开。
接下来便是制造偶遇。
她选的是上下学必经之路,书斋边的一个小亭子。
千算万算,没算到午时才放课,她坐在亭子里足足等了两个时辰,身子坐得僵硬酸痛。
原来上课要上这么久吗?她怎么感觉自己读书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没照多久镜子就下课吃午饭了。
直到遥遥望见乌泱泱一群人往这里走,她才挺直腰杆打起精神。
日头很大,她抬手遮住阳光,等那堆人走进亭子,她直接将手中书扔过去。
“哎呀,我的书……”
她跑出亭子,嘟嘟囔囔挤进人群,并未蹲下身在地上摸索,而是提起裙边,左看看右看看。
过程中她始终低着脑袋,但露出她白皙的脖颈与优美的锁骨,像动画里的公主一样,不过更加做作,探头看啊看,时不时嘀咕几句。
很快,那本书递到了她面前。
她没有立马去接,而是佯装忸怩实则打量那人的手。
肌肤细腻又骨节分明,手上戴的玉戒成色乃是上品,同时指间的茧证明此人学习用功。
很好,起码能够排除方临。
“谢谢公子……”她接过书,娇羞地抬起头。
男人比她高一个头,眉清目秀,一身正气,貌美但让人没有什么欲望,像一朵假花。
笑起来也像假笑。
“不用谢。”
一旁书童提醒:“太子殿下,贵妃娘娘让你快些回去呢。”
“不要催我,我等会走快点就行了。”他声音清雅,如和煦的阳光。
方霜见唇角扬起一个笑。
没想到一次就中。
“太子殿下?”她眉心微蹙,“您就是太子殿下吗?臣女仰慕你许久,太子殿下能否给臣女签个名……”
她翻开书页,蓦地懊悔道。
“哎呀……忘记带笔了,臣女能否将这本书给殿下,殿下带回去签好,以后再给臣女。”
“我也没带,看来今天的确是签不了了……欸,”太子殿下一拍掌,“我想起我有个朋友带了。”
他转头冲亭外的假山边说:“沈卿,借一下你的笔。”
方霜见头皮发麻。
沈知聿从假山后出来。
他面若死灰,幽幽走进人群,拿出藏在袖子里的毛笔,满是伤痕的手背由纱布简单缠住。
太子殿下接过笔,觉察到周身阴冷的气氛。
愣愣看着两人,问:“你们认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