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不再对路麦的缺乏常识感到疑惑,很快像百科全书一样介绍起来:“那曾经是我们人类阵营对抗仿生人军队的头号尖兵,因为战斗力过于突出,在军事爱好者之间就有了魔王的尊称,后来随着战争常态化,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这个称号也就传开来,正式成了他的代号。”
路麦问:“他的本名呢?”
胖子说:“不知道。军队不会公开那些信息。”
路麦又问:“现在人类和仿生人之间的势力平衡怎么样?”
胖子说:“我猜仿生人更占优势。你也知道,他们比人类优秀,全方位的。除了增殖能力——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他们很聪明,能反过来利用人类,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繁殖速度的缺陷。”
路麦吃惊:“你是说有人类归顺了仿生人?!”
胖子说:“也许有吧,不过我说的不是那种情况。你不知道,仿生人曾经一度拿下了媒体渠道,他们精心策划了很多流言,为的就是兵不血刃地消灭人类。”
路麦意识到了什么:“让我来猜猜看,半机械人是不是就是流言横行后的一种产物?”
胖子有些意外:“看不出来,你还挺敏锐的。没错,半机械人就是他们构建的一个巨大的骗局——机械永生是个有效的诱饵,钓了不少人上钩,尤其是有钱有势的人,他们最不希望自己享有的权势随着死亡烟消云散。”
路麦说:“通过将身体改造成机械来获得永生,听起来合情合理。”
胖子说:“所以不少人深信不疑。更何况仿生人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他们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来铺垫这个骗局,让它显得严丝合缝。不过你在这里看到的半机械人可不是那么回事。”路麦说:“愿闻其详。”
胖子环视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半机械人在附近,才压低了声音说道:“骗局都是在被识破之后才被冠名为骗局的。人类已经意识到半机械化的后果。”
路麦问:“机械永生失败了?”
胖子说:“我不清楚详情,但代价肯定比他们预料的大得多,那些已经半机械人化的老钱无法承担那种代价,自然是费尽心思要重新变成活人——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出足够多的钱。”
路麦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胖子继续说道:“他们付钱给N21,N21卖给他们需要的零件。对服刑者来说,就像一种变相的保释金,用贩卖身体赚来的保释金。”
路麦说:“这样不好。”
胖子一拍肚皮,说:“当然不好了!他们根本没把我们这些人的命当命。”
路麦摇头:“我是说仿生人的增殖策略成功了。”
仿生人成功地将人类大面积地分化为了两种:保留肉身的人,半机械化的人。
而后者之中,不是为了机械永生而甘愿放弃人性的权势者,就是为了获得自由而被迫变成劣质机械的人——这两种人都极有可能投向仿生人,成为人类的敌人。
一是为了欲望,一是因为憎恨。
路麦想起被半机械人压倒在地、差点被活活撕碎的经历,那半机械人硕果仅存的一只生体肉眼里,有的不仅是对她鲜活肢体的渴望,还有病态的嫉妒与憎恨。
胖子神情一滞,讪讪道:“如果魔王还在就好了。”
路麦说:“把全人类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不知死活的人身上,人类不一败涂地才怪。”
胖子说:“也是……哎,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继续负隅顽抗吧。”
路麦又问:“重新攻占舆论高地应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当时的人们是怎么做到的?仿生人既然已经一度控制了传媒,怎么可能允许反对他们的声音出现?”
胖子说:“是一些地下组织。他们用最古老的方式——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口耳相传。在有了一些小范围的群众基础之后,又开办了纸质的刊物——那些东西是仿生人的数据库追踪不到的,他们自然控制不了。”
路麦点了点头:“你看,其实有很多人都在为与仿生人对抗而努力。”
胖子笑了一下:“你说的没错,哪怕魔王真的像传闻那样疯了或是死了,人类的希望也依然没有熄灭。没看出来,你这家伙还挺有骨气的。”
回到住处,刚好是接近门禁的时间,路麦冲了个澡,复习了一下出门前学的东西就准备睡觉。
蜘蛛在书桌上爬来爬去,似乎有些不安。
于是路麦放下笔记本,用手指逗了逗它。“肚子饿了?”
她不知道此类蜘蛛的习性,也不知道这段时间蜘蛛有没有吃过红眼蚊子之外的食物,只不过饥饿是她能够想到的让动物不开心的第一要因。
蜘蛛爬上她的手指,稍微安定了一些。
“我给你起个名字吧?”路麦说。
蜘蛛点了点腿。
“跟我姓,姓路,叫路西法。”路麦说,“这是一位大魔王的名字。”
不可否认,她是从刚才有关魔王的话题中得到了灵感。
蜘蛛不置可否,但路麦觉得它看起来有些发愣。一定是因为得到名字太高兴了。
“那就这么决定了,大魔王。”路麦说。
这一晚的梦境里,阳光美男似乎没那么阳光,神情有些忧郁,仿佛一日之间就从快乐大金毛变成了淋雨小狗。
路麦觉得对着这样的他没法像昨天夜里那样肆无忌惮地上下其手,于是在他身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突然发现他脸上的忧郁有半分来自他微微下垂的眼角。
快乐的时候,这样的下垂眼会让人显得很有亲和力;低落的时候,则会让人显得深邃而飘渺。
等一等,下垂的眼角?
路麦摸了一下自己的眼睛,想要确认形状。
她之前怎么没有觉察到,阳光美男和镜子里的那张大美人的脸有几分相似呢?
*
路麦是被吓醒的,醒来的时候身上居然还出了一层薄薄的冷汗,她爬下床,摸黑到浴室用热水浸过的毛巾擦拭了一下身体,期间又被镜子里那张白惨惨的脸给吓到几次。
路麦说不上到底是在镜子里看到别人的脸比较可怕,还是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脸更加可怕。虽然阳光美男的那张脸和她的算不上一模一样。
她很清楚自己占用着别人的身体,但这不是她主动选择的,更何况,那个“别人”已经被仪器鉴定为死亡。
尽管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她的意识的确是趁虚而入,占有了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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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成灰的尸体。
可如果……原主的意识并没有如她所想的那样烟消云散,甚至还依然留在这具身体里,她该怎么办,将这具身体归还给它原本的主人吗?
那她自己的意识又该怎么办,失去宿主,从此消亡于宇宙吗?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流浪汉,以为自己找到了一处无主的住宅便沾沾自喜地将其据为己有,结果有一天主人找上门来……以她的道德观念,她肯定是会把房子归还原主人的,不如说她从一开始就不会自作主张地住进这个房子。
但现在的问题不是房子,她也不是自愿进入这具身体的。
离开的后果不是变得居无定所,而是……彻底消失,成为虚无。
“啊啊啊啊啊!”她捂着脑袋,发出一声表示纠结的怪叫。
终端亮了起来,赛博宠物关切地慰问:“亲爱的,你做噩梦了吗?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叹气。
回到卧室,一头栽倒在床上。万籁俱寂的夜里,隔壁突然传来一阵动静。
不是OA7V那头,而是OA7X那头。
路麦似乎从来没见到过OA7X的邻居,她还以为那边没有住人呢。
不会是刚才那声怪叫吵到隔壁了吧?她不会因此而被杀人灭口吧?她好像真的看到过有因为睡眠受到影响一怒之下杀人泄愤的案例。正常社会里都潜伏着不少有杀人冲动的人,更不用说这个犯罪者的大本营了。
于是路麦噤若寒蝉,一动不动,生怕翻个身发出的吱呀声都会成为丧命的导火索。
翌日清晨,选完工作,洗漱完,喝完早餐,抓紧时间学习,到点出门。她决定不去想昨天晚上的噩梦。
出门的时候,路麦显得比之前几天都要谨慎,结果正好和从OA7X走出来的人打了个照面。
她愣了一下,因为那人她认识,就是在博览会上救她一命的正义之士。
“你……”路麦疑惑地挤出声音。
正义之士冲她微笑,表情迷人:“我是昨天晚上搬过来的,吵到你了吗?”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路麦松了一口气,想起胖子说过并不认识正义之士,说明她之前应该住在别的地方。
看来住所调动是确实存在的。OA7W的前一位住民肯定也是被调到了别的地方去。
紧接着,路麦又想到昨晚收到的消息。
赛博宠物说会保护她,然后正义之士就搬来她的隔壁。之前在博览会上也是,除了她自己和那个色情狂,只有正义之士目睹了她的遭遇。
难道说兜兜转转,赛博宠物的真身结果还是正义之士?又或者,正义之士是赛博宠物的一名手下?
虽然不知道赛博宠物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但目前为止一直对她表现出保护的态度。哪怕不知道它到底是正是邪,哪怕知道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可既然有人愿意罩她,她干嘛死要面子活受罪呢?
这样想着,看正义之士的眼神就热切了起来。
那一头,卫琅看路麦在几秒钟之内脸上变了八百个表情,也是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应该不是猜到了她的身份吧?
过了一会儿,她才见路麦摇了摇头,回说:“不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