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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交叠的巧合,还会是巧合吗?

作者:青红又造孽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两人刚一进门,老板娘就热情的招呼道:“两位帅哥吃点啥?”


    小刘径直过去,掏出证件说道:“老板娘,警方例行检查。”


    “配合一下,把店里的员工都叫出来,做个登记。”


    老板娘的热情立减,关切的问道:“这又是出啥事了?”


    “没啥事,定期排查外来人员嘛。”小刘含糊的说道。


    “你们店里除了你,还有几个人?”


    老板娘说道:“就我跟我老公俩人。”


    “俺俩都是本地人。”


    “你等等,我把他叫过来。”


    当黄焖鸡老板走出来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个人不是凶手。


    不仅在他的手上没有看到纹身,身形也对不上。


    如果说嫌疑人是个有啤酒肚的小胖子,那黄焖鸡老板就是个高壮大胖子,嫌疑基本被排除。


    他们火速登记了信息后,就出来赶往下一家米线店。


    排查工作琐碎而枯燥,当陆执他们排查了五六家之后,也到了午饭的时间。


    各个餐馆里的人明显多了起来。


    进去后一听是警察,老板忙着做生意心不在焉的,都顾不上招呼他俩。


    小刘看这情形,说道:“查了好几家,都给我查饿了。”


    说着,肚子不争气的咕噜了一声。


    “叮叮叮——!”


    就在这时,小刘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一看是郑队打来的,他急忙接起来。


    对面传来郑义压低的声音:“小刘,你俩赶快来南边数第五家的猪肉铺。”


    “收到!”


    当陆执和小刘跑回猪肉铺的时候,郑义和卷卷正在路边树下闲聊着抽烟。


    此时,正好有人在肉铺里买排骨。


    老板给过了秤之后,拿起旁边的砍刀熟练的剁了起来。


    手起刀落,干净利落。


    陆执眼神一凝,加强过的视力,清晰的看到了老板右手虎口处的纹身。


    那是一条腾空的小龙。


    而老板肚子浑圆的体型,也与取款机拍到的人十分相近。


    郑义提醒他们道:“别盯着看。”


    “一会等买肉的人出来了,再行动。”


    “小陆和卷卷假装买肉的,进去把他从肉案边引开。”


    “让他离手边的那几把刀远点。”


    “我和小刘趁机按人。”


    郑义决定先把人按了再详细盘问。


    陆执怕卷卷受伤,这家伙毕竟没有格斗经验,偷偷给他使眼色。


    一会往后靠啊,别傻不愣登的往前冲!


    卷卷会意的点点头。


    不多时,肉铺的客人拎着一兜兜排骨走了出来。


    郑义说道:“小陆,卷卷上。”


    陆执想了一会,跟卷卷商量道:“一会我们这样……”


    说着,他调动了一下情绪,就满脸怒气的推开门冲进了肉铺。


    哪知道才刚一靠近肉案,系统就再次爆出了提示。


    【发现任务相关物品:锋利的剔骨刀】


    【用途:分尸工具】


    陆执眼神一凝。


    实锤了,你这个杀害卖淫女分尸剔骨的凶手!


    老板正在拿着刀剔肉,听到动静转过脸来。


    看对面两人面色不善,他皱眉问道:“两位有什么事?”


    陆执一脸严肃的,低声说道:“老板,你过来一下。”


    “我怕说大声了,影响你生意。”  老板一脸疑惑,但是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还是放下刀擦了把手走到了肉案外面。


    “咋了,老弟?”


    “咋了?你还好意思问?!”


    陆执说着,一个转身在老板和肉案之间站定。


    这一举动,也成功引得老板侧身,后背朝着大门口。


    他一指前面的卷卷,说道:“我从你这里买的肉,回家吃的我弟弟拉肚子。”


    “都进医院洗胃了。”


    闻言,卷卷抱着肚子就开始“哎呦喂”的叫唤起来。


    要不是地上油污太多,他恨不得躺地下去打两个滚。


    老板一听这话,满脸愕然。


    且不说这俩人他十分面生,根本没来买过他的肉。


    单看现在这个态度,怎么看都像是来碰瓷的……


    老板眼神不悦,说道:“两位小兄弟,我这可是小本生意,你们高抬贵手吧。”


    “咱心里都清楚,你吃的肉不是从我这里买的。”


    该说不说,这老板还算是个买卖人。


    软话说完了,他话锋一转说道:“如果你们非要讹我,那我可要报警了……”


    话音刚落,老板感觉有人在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扭头一看,一本警察证出现在眼前。


    郑义说道:“警察来了,有点事找你问问。”


    老板一看,眨眼间的功夫,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被四人给围在了中间。


    他有些胆怯的咽了咽口水,问道:“警官,有什么事吗?”


    几人见他没有暴力抗拒的意思,均是松了口气。


    陆执靠近郑义耳边,低声叨咕了几句。


    郑义点点头,拿出手机发了条信息。


    看他们俩窃窃私语的样子,老板更慌了。


    有啥话你倒是说出来,别当着人面偷偷摸摸的呀!


    郑义说道:“别紧张,就例行询问。”


    “姓名?”


    “陈自强,35岁,本地人,离婚独居!”


    陈自强倒是光棍,郑义给他起个头,他就十分配合的说出了一长串身份信息。


    郑义问道:“前天晚上你在哪儿?”


    陈自强想了一会,答道:“我在家里看电视啊。”


    “有没有人能给你证明?”


    “没有,我自己一个人住。”


    郑义继续问道:“昨天早上6点,你在哪儿?”


    “6点?”陈自强反问了一声,这才做出回答。


    “6点我已经从屠宰场拉了肉回来,开始卖了。”


    “对面社区很多老人喜欢赶早市,有不少老客户会早起来我家买肉。”


    陈自强感觉越问越不对味,这怎么听起来都不像是例行询问。


    他忍不住反问道:“警官,到底出啥事了?”


    “我先声明啊,不管出啥事,那肯定不关我事!”


    “我可是守法公民!”


    有点不对劲了……


    陈自强刚说完,陆执的心里就升起一团疑云。


    昨天早上6点,那可是纹身凶手去自助取款机取钱的时间。


    如果那个时间点,陈自强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们找错人了!


    但是,所有犯罪特写都能对的上号,再加上陈自强手上的纹身,熟悉饭店街垃圾桶的情况。


    最关键的一点,刚才他还发现了分尸的剔骨刀!


    当巧合频繁的交叠在一起时,巧合便不再是巧合。


    所以,到底是陈自强在说谎?


    还是凶手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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