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又上了桥,第五回了吧?
凌霄这次睁眼不禁笑出声来,这次跳下来的凌霄成了一家饭店的招财猫,凌霄转着眼珠子,他的手微微地摆动,眯着眼睛在这「招财」。
凌霄安逸的闭上了眼睛,这家伙多简单,一会儿谁靠近凌霄,凌霄吓唬它一下,把自己摔了就行了。
凌霄看见外头已经开始飘雪,饭店里的夫妻二人正在吵架,凌霄看向时钟,已经是正午,饭店里却没有一个顾客,两口子正使出浑身解数辱骂着对方:
“老娘跟着你过日子真的是够了!叫我娘家给咱开店,下个月就要交房租,你又要我舔着脸回家去借钱吗!”
“那没生意有什么办法!还不是怪你非要开这个破店!你个婆娘就是克老子的财运!“
凌霄想闭上耳朵,又看见门外有流浪猫窝在门口的地毯上取暖,两只小脏猫缩在一起,女人骂急眼了,什么都不顺她的眼,她拿着扫把就去扫那两只什么都没做错只是想取暖的小猫。
“喵呜!”的一声两只小猫吓得落荒而逃。
女人恶狠狠的说:“再来就把你们都毒死!脏东西!”
男人沉默的坐在吧台抽烟,女人抄起一个烟灰缸就向男人砸去,笑眯眯的招财猫自然也逃不过,“真有脸买个招财猫!他给你招财了吗!浪费钱,一天天!”
“闭嘴吧你!”男人刚刚被烟灰缸砸到了膝盖,他抄起招财猫砸在墙上,“呯!”如凌霄所愿,招财猫碎了。
凌霄不懂,一边要毒死猫不肯给猫一丁点的温暖,一边又要买昂贵的招财猫求猫猫祖先给他们招财进宝,自己的生意做的不好还要这般迁怒,这,就是人吗?
还好,这是凌霄所希望的。
才十分钟,第五次的死亡就结束了。
就是招财猫破碎的时候哪怕没有一点血,凌霄都觉得撕心裂肺的疼。
***
第六次。
凌霄睁眼又成了一只流浪的小猫咪,狗日的天气越来越冷了,那只烂脚的土狗又来了蹲在凌霄身边,趴在地上呜呜了两声,但是实在听不懂他在讲什么,脚上的烂疤才能认出来它。
烂脚狗好像叫人欺负了,虽然这只狗帮助了自己两把,之前生气,是因为要不是这个臭狗,朱花花的辫子也不会被剪了。
凌霄看他一脸开心的样子,脸上战败的功勋还在,打架打输了还这么开心,真是臭傻子,舔狗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狗又开始打架了,殃及了凌霄。
凌霄有点烦,躲在树后,狗仗人势的小博美就嗷嗷的叫唤起来,凌霄还没咋地呢就被没拉住的博美犬咬了一口。
尼玛!凌霄刚想跟他撕打一番,博美犬的女主人一高跟鞋就踩在凌霄的脑袋上,说:“哪来的臭猫!来咬我儿子!”
博美犬见这架势更为泼辣,上蹿下跳的得瑟个没完,烂脚的土狗也冲出来干仗,女人一边惊慌失措一边有条不紊的拿着个扫把打狗,恶狠狠的说凌霄跟土狗都有狂犬病,凌霄气坏了,一直喵喵叫——“你他娘才有狂犬病!”
故事的最后是有一位女大学生要走了凌霄,解救他于高跟鞋下,然后腰带凌霄前去——绝育。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他妈的!我不要绝育!”凌霄还没从上一个女人里缓和过来,又要面对被阉的惊喜——鬼知道阉的是凌霄还是猫,真少了点物件儿凌霄真的没法儿做人了。
“妈妈啊!”凌霄鬼叫!
凌霄从好心人的怀里挣脱出来,这一路他都想遇到好心人,但是这把也太过“好心”!
剧本就是这样的出其不意,凌霄疯狂逃窜的时候迎面就撞上了一辆车——
剧本是开加速了吗?
第六次,凌霄又死了。
***
还没等反应过来,那只凌霄心里的猫就拖着他继续跑,继续往桥上跳——
但是故事还衔接上了。
它在来来往往的车流里躺着奄奄一息,等待着这些真的能感受到的痛楚一遍遍的反复碾压他,直到变成一张薄薄的饼。
但是他看见了一只与他长相相似的猫,年长了很多,皮毛都是耷拉的,她蹲在凌霄的身边,一遍遍的去叼凌霄的脖颈,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一声声沙哑又无助地叫着。
老去的母猫没什么力气,拖拽凌霄的短短的一截路都要好久,没什么车为他们停留,凌霄看见土狗被拉走,死死的劲着跟凌霄对视,母猫在她身边哀嚎。
凌霄没力气了,说:“别管我了,你快走吧。”
母猫说:“我带你去安全的地方。”
母猫一遍遍舔舐着凌霄的爪子,说:“一会儿就好了。”
凌霄的眼瞳都要散光,说:“为什么呀?”
母猫低头说:“你刚刚,叫妈妈了。”
凌霄笑了一下,说:“可是我叫的不是你呀,”
母猫拖着凌霄,说:“不知道,我的儿子很早就不见了,你长得很像。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可能你在我眼前,我也认不出来了。”
母猫说:“我不怕你不是。”
母猫说:“我就怕你是。”
第七次。
***
凌霄耳边的声音变轻,变远,最后的桥被跃过,那只将自己的心与身体被碎了一次又一次的小猫,算上那被朱花花阿公在桥下河流溺死制成坐垫的一次,它死了八次。
猫有九条命,九条命都用来见你。
凌霄的脚被撞断,皮毛是缝合的,身上的血被抽走好多,他摇摇晃晃,只剩一口气,他重新走到了朱花花的身边。
朱花花呆滞的坐在小马扎上,凌霄蓬头垢面的回来,朱花花也没有再多看他一眼。
她没有如凌霄意料的满心欢喜的抱住他。
也没有低低抱着凌霄哭着诉说思念。
朱花花家里贴了些红色的喜字,凌霄听见电线杆子下的女人在说话。
“村长家的那个傻儿子娶不上媳妇,主意打到了朱家那个小姑娘身上。”
“没得法子,谁知道朱家老太为了钱,还把她给卖了呢,说啥来着,没命花了吧。”
“那之前那个小闺女天天哭啊,说他姥没卖她。”
“瞎说,那钱都在老太太的衣服兜里呢,字据都有!”
“那村长家头也是有福气,两百块钱,老太婆没命花,还不是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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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回去村长家头了?”
凌霄沉默的往前走,那夜的「村里的补助」原来是「朱花花的卖身契」。
“不过也成了,读什么书,给村长家头生个娃,谁能亏待她不成?”
“是不是说当年朱老太走了之后那小闺女还去他家头住了?”
“这么着急过门,怕是孩子都有了。”
凌霄站在菜篮子里,朱花花看到了凌霄,对视了一眼,朱花花没有反应,凌霄看了一眼日历,从他离开到现在,已经过了三年。
朱花花的脸长开了,变高了,她没有再需要一只猫了。
朱花花没管凌霄,沉默的收拾着衣物,她摸到了老太太的戒指。
凌霄这会儿才发现,这戒指原来是这么劣质的古铜色指环,根本就不是金戒指。
隔壁的爱磕瓜子的刻薄女人进来了,看着朱花花,寻了个凳子坐席了,朱花花将被子遮盖住了包袱,也沉默的坐在这屋里。
女人看着桌面上的戒指,端详了一会儿说:“这戒指怪好看,婶子跟你买了吧。”
朱花花刚要说话,刻薄的女人拿出钞票来,用口水捻了五百,都是些十元二十元的破旧的纸币,塞进了朱花花的手里,说:“明早你叔去镇上。”
“这不是金戒指。”朱花花说。
朱花花拿着钱,呆滞的站在原地,女人回头说:“你姥给婶腌咸菜了。你姥管了婶子的咸菜,婶子也得管上你。”
“走吧,别回来了。”女人的脸依然刻薄,言语间却说不出来的心软。
凌霄坐在朱花花的身边,灯骤然灭了,朱花花从抽屉里掏出了老太太之前买的灯泡,屋里又亮了,朱花花低声的抽泣,抽屉里削好的铅笔,盒装的灯泡。
红色的柜子里是一生所需的夹袄与棉鞋。
缸子里的酸菜早都坏了。
没有人吃了。
码成小山的柴火,
也没有人再烧灶膛了。
门口的落叶没人再扫,
最后一顿饭之后没力气洗的碗筷还搁在哪里。
没人掀开的塑料篷布,
底下是已经湿透的煤饼。
朱花花关了灯,朱花花的眼泪在寂静的夜里没人知晓,小黄伸出了尾巴。
墙上的红色喜字与这里格格不入,死气沉沉的村庄没有月光。
桌上的户口本上的母亲早已经是销户的状态,全世界朱花花只有姥姥。
黑夜太长。
朱花花在清晨躲进了隔壁大叔的拖拉机,在过桥的时候听到了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
凌霄站在桥上,目送着朱花花离开,她会有不一样的人生吗?
凌霄扭头,看见了那座小小的村落,他在河水的影子里看见了自己,一只脏兮兮的,浑身散发的恶臭的,令人厌恶的被剥去了皮毛的老猫,没有人在意。
老猫走进了水里,慢慢地等待着死亡,等待着黑夜。
它一辈子都在回头。
老猫没有被留恋,生命本就是一路在别离。
凌霄希望朱花花不要忘记那只童年乡下的猫咪,它曾用尾巴遮住你流泪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