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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钱氏烤鸡

作者:山楂酪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翌日一早,李氏将女儿的棉裤拿给陆英。


    时下棉花昂贵,普通人家冬日里能有一身棉袄棉裤就不错了,更多的是想其它法子过冬。


    棉裤暂时借给陆英穿,李氏女儿今日便没法出门了。


    吃过朝食,陆英同丈夫和李氏一道出门,去往临江城的刘老爷家。


    送妻子到了刘府,林书润扭头往码头的方向过去。


    寒风刺骨,穿行在白茫茫大雾里的人拢了拢衣襟,越过揽客的小吃摊,停泊的船只,与船夫杨大力擦肩而过,双方点了打了招呼,他扫到对方背篓里的鱼籽鱼杂,心头疑惑。


    到了午时,林书润到杨大力的炉子跟前热饭,将自己碗里的排骨分去些,得了杨大力的半碗鱼籽鱼杂。


    杨大力:“今早没卖完的鱼杂羹,林兄弟别嫌弃。”


    他牙齿一扯,立时排骨骨肉分离,肥瘦得宜,寻常会过日子的人家会起早去特意买大肥猪肉,林兄弟家一看就是不会过日子的,这样想着,忍不住轻咦了声:“你闺女的手艺真不错,排骨炖得软烂,上回你给我的鱼块也煮得好,吃着一点不腥气。不像我,这么好的鱼籽鱼杂,怎么煮都有一股子腥气,今日才卖出十来碗,还剩下许多,只能带回家。”


    林书润挑起块鱼籽,颗粒分明,鱼泡等鱼杂能尝到淡淡的鱼腥味,加了姜丝与酱料熬制,风味咸香,勉强入口,压根儿想了想,说:“我闺女会烧鱼籽豆腐、鱼杂锅,味道还不错,回头我帮你问问怎么做的。”


    杨大力看林书润蹲在码头寒风拌冷饭,怪可怜的模样,想到对方照顾过自己生意,顺手帮了把,没成想能有这番收货,顿时喜出望外:“真的啊,林兄弟你要能帮我大忙,赶明儿我免费送你鱼吃。”


    林书润乐呵:“那先谢谢老哥了。”


    远远瞧见一艘货船停靠,他加快了扒饭速度,三两口扒完,赶到一片招工空地,与搬运工们一同等待雇主。


    几日下来,油水填补了亏空的肠胃,他看着有了些气色,胳膊腰杆子有了力气,比刚到码头时颧骨凹陷,瘦得跟麻秸秆似的,因连续顶着太阳在码头扛了几天包,常年嗜赌不见天日的苍白肤色,被晒黑了些,瞧着精神头更好了,身体也壮了。


    林书润与工人们伸长了脖子张望,不多时,有个着灰蓝长袄的中年男子朝这边靠近。


    他运气不错,被挑中,跟着去了货舱,听管事的语气,让搬运工人们仔细些,别摔坏了,好像是甜果,打南丰运来的,价格不便宜……


    另一边,王家村。


    过了晌午,陆英还没回来,林芫花支使着弟弟生火,昨晚没吃完的排骨汤,加点野菜,胡乱对付了一顿。


    在村子里闲得无聊,又冷,姐弟俩各自回屋呆被窝里取暖。


    在缺乏娱乐活动的古代,除了睡懒觉,好像没什么可打发时间了。


    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的,听到妈妈陆英和林青叶的说话声,往窗子一扫,天色暗沉下来,她连忙套上外衫,来到外间:“什么时候回来的,吃过午饭没有,锅里还有饭菜。”


    陆英道:“回家有一会儿,在刘府吃过了。”


    说着,又指了指桌上的竹篮:“缝补斗篷耽误了,刘府额外给了一篮子南丰蜜橘,听说是用货船运来的,口感应该不错,你们尝尝,我给李嫂送几只去。”


    陆英回房,将脱下的棉裤与五只蜜橘一同送到隔壁李氏家。


    自己穿过的裤子,尽管一路上小心翼翼没弄脏,直接还回去不好,她本想清洗干净后送回去,考虑到这里大多数人冬天只有一身衣裳和棉裤过冬,棉裤洗了,一时半会儿干不透,隔壁李氏女儿好几天没棉裤穿,且回来的路上,李氏也说过她穿得爱惜,不用洗。


    于是陆英带着棉裤和蜜橘敲开了李氏家,在李氏家说了会子话,喝了碗温热茶水,陆英提出告辞。


    陆英一走,李氏的小女儿盯着桌上的椭圆形的甜果:“阿娘,这就是南丰蜜橘,我听人说南丰蜜橘如蜜似糖,吃着可甜了。”


    李氏本想将蜜橘攒着,拿到市集售卖,冬日的甜果不多见,比鸡蛋值钱,见女儿盯着双眼发直,跟只馋猫似的,笑着塞了两只过去:“阿娘的这份给你,别告诉你两个哥哥。”


    李萍:“阿娘不吃吗?”


    李氏:“阿娘吃过的好东西比你多,你吃。”


    李萍没说什么,低下头,剥开橘红的果皮,空气里满是蜜橘的清香,很好闻。


    她往嘴巴里塞进一瓣果肉,牙齿一冰,紧接着眉宇舒展:“水润多汁,好甜。”


    “好甜。”


    同一时间,隔壁林家,林芫花也剥了只蜜橘尝,果肉爆满,每一瓣果肉咬下,在口腔里爆汁:“虽是桔子,却有橙子的水润感,还不错。如果能在空调房里吃,就很解渴舒服了。”


    听得林青叶无比怀念四季如春的空调房,想念手机、电脑,又开始期待傍晚老爸回家,会带什么吃的回来。


    今日天气不大好,码头的货船一艘接一艘,林书润听人说最近可能要下雨,担心几天没活干,有心想要多赚点银钱,忙到天黑才归家,带回半只烧鸡,一把葵菜,一斤重的鲢鳙。


    按照原主的记忆里,每每到了田地里菜蔬青黄不接的时节,唯有葵菜过渡,摘去一些嫩叶,过上几日,又能摘一大把炒着吃。


    现在的时节,地里的莴笋、萝卜、白菜等农作物还在生长期,家家户户都是吃葵菜,林家地里也种植了葵菜,因为疏于打理,田地贫瘠,野草茂盛,王家村其他人家的葵菜早早能吃了,林家的葵菜缺乏肥料,仍是瘦弱小苗。


    好在这个季节到处都是吃不完的葵菜,便宜量大,一大把,讲讲价,一枚铜板拿下。


    将噶了的鲢鱼开膛破肚,处理好,鱼身均匀抹上一层盐巴腌制,现在天气冷,能放到第二天吃。


    接下来她撕好了烧鸡,装进盘子,放到米饭上热一热,一把葵菜,炒了一大盘。


    林青叶忙前忙后端菜端饭,等众人坐下,也跟着落座,他没吃过葵菜,夹来一筷子,焯过水的葵菜有一股透明黏液,嫩茎叶口感滑滑的,还算清爽。


    连续吃了几日荤腥,他就喜欢清爽可口的蔬菜。


    林芫花不喜欢葵菜的黏液,伸筷子去夹烧鸡。


    老爸林书润的筷子先她一步夹走鸡腿,放到陆英饭碗里:“今天你辛苦了,吃个鸡腿补补身子。”


    吃了一嘴狗粮的林芫花:“……”


    算了,反正从小到大在家里吃饭,她和林青叶从没到过鸡腿。


    家里的鸡腿,一直是老爸老妈的。


    在家里,她和林青叶只能吃到鸡翅膀。


    一直到初中,林芫花终于在学校食堂吃到了鸡腿,知道鸡腿是何种滋味。


    转而去夹鸡翅膀,被老爸的筷子抢先夹走,林芫花只好退而求其次加别的部位,夹到碗里,发现是一块鸡胸脯。


    这个部位肉质容易干柴,但下一秒,她双眼放光,竟然软烂入味,吃着一点不柴。


    林书润啃着鸡翅:“怎么样,这家是临江城出了名的钱氏烧鸡,味道不错吧!”


    刚才林芫花撕烧鸡的时候,就闻到香气了,因为回来路程长,放凉了,看着平平无奇,没想到回锅蒸热后,烧鸡香得出奇,咬上一口鲜嫩多汁,连肉质厚实的胸脯肉都很入味。


    听到老爸询问,她答道:“好香,鸡汁四溢。”


    咬一口,嘴巴里包满了鸡肉,太满足了。


    妈妈陆英闷头啃鸡腿,弟弟林青叶也被烧鸡吸引,随手撕的烧鸡块,大小不一,他的目光游移,落在一块带有鸡皮的烧鸡块。


    随着木筷夹起,富含油脂与胶原蛋白的鸡皮一晃一悠,仿佛刷了一层蜂蜜,呈现诱人的琥珀色,油亮亮。


    可以想象到刚出火炉的烧鸡,表皮脆脆的,咬起来咯吱咯吱,形似玻璃脆皮的鸡皮油脂,在口腔里迸发的感受。


    蒸过的烧鸡,鸡皮不复香脆,偏柔软的口感,弹牙,很有嚼劲,鸡肉软烂多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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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着各种香料,另有一番风味。


    饭后,林青叶去院子水井边洗碗。


    堂屋里,夫妻俩盘算着手里攒下的银钱,商量着把天地抵押出去,换些银子赎回棉裤,看过票根,还有半月时日,活当快到期了。


    秋季播种时,原身林书润想要把冬衣拿去典当,换银子买麦种,给家里添置生活日用,即便到了山穷水尽,也没想过典当家里仅剩的几块薄田度日。


    因为这几块薄田,是林书润求取陆英时的聘礼。


    当初林书润求取陆英,陆英的哥哥嫂嫂来王家村打听了他的为人,死活不同意,后来看在几块薄田的份上,才勉强同意这门亲事。


    短短时间里挣五两银子,比登天还难,眼见今日天气阴沉沉,陆英觉得接下来温度会继续降低,这样熬着受冻不是办法,先把棉裤赎回来,银钱的事,之后再想办法积累。


    夫妻俩在堂屋商量,林芫花听到外头有三五成群的村民说闲话,探出脑袋张望。


    现在是农闲时节,除了偶尔到地里除除草,施施肥,没旁的事,吃过饭后,王家村的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谈论弄物国事,各抒己见。


    林芫花岀不了门,凑耳听一听,了解穿越的生活环境。


    有眼尖的人扫到她,其他人跟着望来,说话的村民哑了声,没一会儿散了开来。


    林芫花:“?”


    她有这么可怕吗?


    白天睡过午觉,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一折腾,到了深夜。


    于是第二天,林芫花起得迟了。


    等她起床时,照着铜镜梳好发髻,其实也就是随意扎了个侧马尾。


    铜镜经过打磨抛光,清晰得能看清楚脸上的痘痘,整体干净,不见一丝灰尘,足以可见原主平时很爱惜它。


    原主的父亲要将铜镜拿去典当时,原主哭哭啼啼,才保下。


    林芫花抬手轻轻摩擦着铜镜,拿到手里,出了西厢,堂屋里林书润早早起床,已经做好了早饭。


    一碗稀饭,配上腌制的香煎鱼块。


    林青叶喝着稀饭,瞄到什么,哈哈大笑:“林芫花,你看你脸上长了个痘痘,活该,哈哈。”


    林芫花没搭理幸灾乐祸的狗弟弟,坐到饭桌,拿出冰手的铜镜:“老爸,你拿去当铺当了吧,应该能值点钱。”


    林书润想到原身的女儿做刺绣,攒了一年的银钱,买下这块铜镜,原身提出典当铜镜,被女儿哭哭啼啼的心烦,又想着女儿好颜色,将来定能进嫁一个金龟婿,留着铜镜有用,然后熄了典当铜镜的念头。


    他拿起铜镜照了照自己,抬手将鬓角的碎发抚上,故意逗女儿:“你真舍得?”


    林芫花:“先把棉裤赎回来,以后家里有钱了,老爸要给我买一个更好的。”


    林书润整理了头发,臭美了一番:“嗯,咱家的困境只是一时的,等以后有了存款,给你买更好的铜镜。”


    林青叶插了句话:“等咱们家有了钱,以后盖个更大的房子,给我盖个屋子,我不想住柴房了。”


    倒霉催的,没穿越前,家里重女轻男,结果穿越了,原主这一家还是重女轻男。


    家里只有东西厢房,一间厨房,一间堂屋,还有破旧的柴房,姐姐林芫花住西厢,他与柴禾为伴,纸窗还破了几个洞,大晚上的,北风呼呼吹,给他冷的大鼻涕直流。


    听了好大儿的委屈,林书润安抚说:“好好好,也给你盖个房间。”


    吃过早饭,陆英给儿女塞来蜜橘:“补充点维生素。”


    林芫花摇头:“不吃,天冷,好冰牙。”


    林青叶拿了只,剩下的蜜橘被陆英一股脑儿塞给了丈夫,说:“她们不爱吃,要不拿去卖了吧!”


    林青叶:“谁说不爱吃,我爱吃啊。”


    “行,那我拿去码头卖卖看。”林书润拎着蜜橘筐,头也不回地出了院门。


    林青叶:“……不是,都没人理我的吗?”


    他撅着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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