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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诀别在心

作者:风起大唐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诀别诗。


    隐藏了太多的天地绝唱。


    人只有伤心欲绝而舍不得的时候,才会吟唱诀别诗。


    如果我发现了这里边的故事,那慕南溪的事业岂不是更加能沸腾?


    而顾文博所说的守尸人的事,也会有个圆满的结果。


    他应该回到山里去,跟那些老人在一起。


    否者待在家里的话,成天的折腾,太让人担心。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内心的一个疙瘩,那就是顾文博。


    他应该有自己的归宿。


    让人有点意外的是,那个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都是一首诀别诗。


    “特别好的诀别诗,我要是能够将其改成一个个歌词的话,就打开了局面!”


    “还能和那些歌星们来往。”


    “我喜欢歌星,他们边走边唱,是最为多才多艺的。”


    “走在民间的时候,只有歌星是游刃有余的!”


    “我要和他们接触!”


    这么的想着,兴奋的有点无法安定。


    看着窗外西部的风景,我感觉到了一种天地空旷。


    而空旷之中,不知又隐藏了多少的隐秘。


    我喜欢这样的地方。


    也可以说一点点的喜欢上了,至少没有那么多的熙熙攘攘。


    “我先回去了,医院里的事情,毕竟放不开,因为咱们那个眉药,要走向全面的市场了!”


    徐诗清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她简单给我介绍,说那个眉药,确实是不错,对于细胞膜的弥合有很好的效果,在国外检测出来了,进行了验证。


    “所以才会对于神经性的病人,有好处!”


    她说我的家乡可真是出了宝贝了。


    二大爷肯定会笑的眉开眼笑。


    “那是好事啊!”


    我也认真的点了点头。


    一种药品的诞生,是可以造福全人类的。


    那比电影的意义好似还要大。


    “行,遇到什么问题的话,要第一时间的找我!”


    在车站倒车的时候,我们两个分开了。


    独自坐在车上的时候,保镖和助理他们在另外一个车厢。


    努力的强迫自己躺下来休息。


    可还是忍不住的回想往事,让我不经意间,也是失笑。


    想想当初,我绝症之患。


    躺在手术室里的时候,面对的所有一切,都是黑暗的。


    等手术成功以后,医生说我得了谵妄症。


    心情自然又不好。


    我很怕自己成为一个疯子。


    尤其是看到了那些疯子在精神病医院里的状态好。


    他们就好似脑子夭折了一样的坐着异于常人的举动,还被当成怪物。


    我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样子。


    或许进入娱乐圈,就是治疗我的谵妄症的。


    当初的李智秀和顾文博说对了。


    文艺,本来就有陶冶情操的作用。


    现在看来,我的情况好了很多,不但没有进入医院,还功成名就了。


    所以面对这个歌词的创作,我特别愿意。


    等到了庙里的时候,我第一时间的就找到了当初那个小尼姑。


    只是!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她的事业已经发展的很厉害。


    把三极之地,那些稀罕的植物,集中起来。


    里边有野菜,还有药材。


    她做成了药膳,和尚的素食。


    尤其是山中的青稞面,被发挥到了极致以后,吃客实在是太多了。


    并且还都是有点水平的人。


    譬如说这文人墨客,商人大贾!


    几多的成功人士,到了这里后,图的就是一种修行。


    我看小尼姑的名人墙都做起来了,招待过谁,上边都挂了合影。


    当然了,最为醒目的位置,那就是我。


    “屋漏偏逢连夜雨啊,我给你们讲讲这里边的事,那是最健康的!”


    等我走到里边的时候。


    还听小尼姑说到了让人一下就来了兴趣的话题。


    屋漏偏逢连夜雨,怎么就成了最为健康的事了呢?


    “植物需要大脚!”


    “人喜欢活在花的灿烂里,所谓的名利合一!”


    “那就是我们自己,不需要在人间留下点什么,都会没了遗憾!”


    “我这里,讲究的就是一个大脚文化!”


    “人吃了野菜和药膳以后,每天造成有个自然醒!”


    “多多沐浴洗澡,洗尽铅华!”


    “这就有了屋漏偏逢连夜雨,乞丐的健康!”


    “想想那些乞丐,他们活在时间上,顽强的如风,就连看医生的钱都没有!”


    “自然是有一种生存之道的!”


    “最起码,咱们可以有个忆苦思甜!”


    叭叭的!


    小尼姑这个嘴真是太会说了。


    听的人眉开眼笑。


    我走到里边,发现并不全然是速食,也有牛肉干。


    关键是那个奶茶做的太好了。


    清香扑鼻,里边还做了面和油酥。


    喝起来,五味杂陈的,像是满足了所有味蕾。


    我走到里边的时候,意外的看到了一个熟人。


    当初峡谷山中的养蜂人!


    他居然到了西部来,迁徙而放蜜蜂。


    一种再次的相遇,让人欣喜。


    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也看到了我,还第一时间的站起来,走到了我的跟前来。


    “啊,顾阳啊,顾先生!”


    “实在是荣幸,我们又见面了!”


    “不错,是又见面了。”


    “您在这里?”


    “旅游!”


    “好,好,正羡慕你们,我到这里的山里放蜂了!”


    很多人都把我给认了出来。


    谁能想到不是有头有脸的过来跟我打招呼,而是最不起眼的养蜂人。


    这也就不用劳动其它人的大驾了,毕竟寒暄起来,是非常累的。


    “羡慕我们?你那个闺女不是说相声去了吗?”


    “唉,红云社的情况,就和鸿门宴一样,又打起来了,听说孩子认了师傅以后,得和孝敬爷爷一样的厉害,我的那个闺女受不了啊!”


    养蜂人看到我以后,立马就起意谈到了他闺女的事。


    “是吗?”


    我一听这话,睁大了眼睛。


    红云社的人打起来了。


    师傅和徒弟弄不到一块去了。


    这可是娱乐圈的大事,听说沸反盈天的,已经相当厉害。


    我却还没看到新闻呢。


    “那是因为啥啊?”


    当即打开手机,看了一眼。


    “嘿,劳燕分飞,脖子的事呗!”


    “可不?谁愿意被骑在脖子上成天拉屎呢!”


    “都没有弥勒佛了!”


    旁边的人这才插嘴,听的我忍不住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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