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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薄肌

作者:千钟美酒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苏小满是过年回家时,动了辞职回乡的念头。


    水谷村临近城郊,又是水谷镇驻地,近几年经济发展得不错。村里有山有水,空气清新,慢节奏的生活吸引了不少城里人前来短途旅行,特别是节假日,游客络绎不绝。


    再加上村里的大学生村官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建步道、搞花田,节庆活动也丰富起来,整个村子比从前热闹许多。


    陆陆续续地,村里开起了民宿、奶茶店,年轻人回来创业的也渐渐多了。


    春节结束后,苏小满回到上海,经过深思熟虑,终于决定辞去工作。几年的积蓄,足够支撑她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尝试。她决定趁这个机会,做一件自己真正喜欢的事。


    她原本就对咖啡感兴趣,平日里便对各种豆子、风味颇有研究。这次索性报了系统的咖啡课程,去学习手冲、拉花、风味调配,从头到尾扎实钻研一番。


    回村后,她选择把咖啡店开在奶奶的老宅,用的是西厢房。


    奶奶前几年去世后,老宅就空置下来了,但是父亲苏国良时常来收拾打扫,所以一直保持得很干净,没有一丝凋敝之象。院子里的葡萄树、石榴树都生机勃勃,连老磨盘都安安稳稳地留在原处。


    老宅的堂屋早年已经翻盖成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只有西厢房还保留着最原始的土坯结构。


    当初苏小满打算选西厢房做咖啡店的时候,苏国良不相信现在还有人会喜欢土坯房。没想到这居然成了咖啡店的特色,很多人专门奔着土坯房而来。


    “主打返璞归真,原汁原味。”苏小满笑着解释。苏国良只能摇头感慨,不懂现在的年轻人。


    西厢房虽然是个土坯房,但是宽敞明亮,面积也不小。做个小空间的咖啡店,绰绰有余。里面摆放了几张原木桌椅,还配了一个单人沙发和双人沙发。


    最特别的是,她特意在面向荷塘的一侧开了一扇大窗,让坐在店里的客人也能欣赏到外面的风景。


    水塘边的几棵大柳树下也摆了几张矮桌椅,供客人休憩。午后阳光斜洒,荷塘微波荡漾,坐在这里喝一杯咖啡,便是最惬意的时光。


    当时苏小满选择在奶奶老宅开咖啡店的时候,趁机把堂屋也按照自己的审美,重新装修了一下,把自己的物品都搬了过来。她工作这几年习惯了一个人住,不想再住在家里被爸妈唠叨。


    刚开始爸妈坚决反对苏小满单独出去住,最后苏小满答应三顿饭都回家吃饭,爸妈这才勉强同意。


    堂屋被苏小满隔成了两间,一间做客厅,一间做卧室。连续收了几天快递后,她一件件布置起来,慢慢让这个新居变得越来越有自己的味道了。


    下午,苏国良出差回来了。作为镇中心小学校长,他外出开了两天会。


    吃饭时,周慧珍跟苏国良聊起昨天咖啡店客人突然发病的事情。苏国良一直不理解女儿的选择,这件事又勾起了他的不满。


    苏国良蹙眉道:“沈修平是医科大学毕业,回来接手家里的中医馆,是正经工作。你呢,堂堂一个大学生,回来开店……”


    这套论调,苏小满已经听得耳朵长茧子了。她充耳不闻,又吃了两口饭,放下筷子,站起身来,说:“我吃饱了。”


    看着苏小满站起身来,呆呆已经摇着尾巴过来了。每天晚饭后,小满都会带呆呆出门遛弯。


    咖啡店晚上八点关门,但是一般晚上客人就很少了,小慧一个人看店就可以。


    苏小满背着手,呆呆一路跟着,走到咖啡店门前时,她跟小慧打了个招呼。


    夜风轻拂,荷塘旁边水汽氤氲,空气清新得沁人心脾。她停驻了一会儿,继续迈步向南大街走去。


    北大街车来车往,太喧闹。她还是喜欢南大街的安静,而且现在村子里都安装了路灯,正适合晚上散步。


    她不知不觉走到沈氏杏林堂门前,不经意往里瞟了一眼,沈修平却正好走了出来。他肩背挺直,整个人像从医馆的沉静光影中走出来的一道影子。


    两人在夜风中短暂对视,苏小满微笑着打了个招呼:“你还没下班啊。”


    他点了点头,“一会儿就走。”


    她笑笑,不再多说什么,抬脚从他身边走过。


    风吹起她的发丝,拂过他的肩头。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落在他鼻尖——不是浓烈的香水味,而是她独有的、淡淡的体香,像春夜带露的花。


    沈修平脚步微顿,喉结轻轻滚了一下。夜色掩饰了他瞬间变暗的眸子,他停在原地,直到她的背影融入夜色中,他才慢慢收回视线。


    苏小满沿着村道散着步,月光洒在脚边,身后是呆呆脖间轻轻的铃铛声。她忍不住想起这两天见到沈修平的事情。他似乎比记忆中,变化了好多……


    她和沈修平虽算不得青梅竹马,但毕竟一个村,自小就彼此熟识。


    她记得,小时候她每次生病,沈爷爷给她把脉时,沈修平总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捧着药方,专注地听着。像一株挺拔的小青竹,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静。


    他们小学、初中都在镇上的学校上学,高中时又都考上了锦川市最好的高中——锦川一中。只不过分科时,沈修平选了理科,小满选了文科。


    本来两人周末放假,偶尔相遇还会一起坐城际班车回家。但是,后来高二的某一天,沈修平突然不再正眼看她。


    她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罪了他。不过她也并不在意。


    她长相明媚鲜妍,性格又活泼,身边追求者甚众。谁又在乎多一个人的目光?


    尽管沈修平也算学校女生公认的男神,理科班永远的第一名。但是为人总是淡淡的,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


    苏小满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好友王婉特别吃他这一款,说看到他清冷的眉眼,总会忍不住内心尖叫。


    苏小满不能理解,那种高冷型的,她还真吃不消。


    后来,两人高考后考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从此,渐行渐远,再无交集。只是偶尔在过年时,被父母长辈押着去拜年时,偶尔遇到,也不过是彼此点头打招呼而已。


    她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清瘦、安静的少年身上。不过看他那天处理紧急情况的冷静果断,心里不禁多了些新的认知。


    莫名的,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他肩背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平时有锻炼习惯,但又不是那种特意练过的夸张的肌肉,而是自然延展的,线条分明却不突兀。


    恰到好处,不多也不少,正好长在她的审美上。


    她一定是空窗太久了。她抬头看向夜空中的点点繁星,深吸一口微凉的空气,努力赶走脑海里的一丝丝绮念。


    *


    晨光熹微。


    朝阳透过院子里的树影洒在青石板上,空气清新,仿佛一切都还未完全苏醒。


    但是院子里,一道身影正沐浴在晨光中,缓缓打着太极。一招一式,如行云流水,动作飘逸流畅。


    太极拳讲究刚柔并济,他的动作稳健沉着,却隐隐透着一股凌厉的力量,有种不动声色的压迫感。


    晨风拂过,薄薄的晨练服贴在身上,腰腹线条隐约可见。他的额头微微沁出一层细汗,在阳光下微微闪烁,衬得下颌线更加冷峻分明。


    他慢慢收了招,呼吸平稳,丝毫不见任何疲态。他随手拿过一旁搭在椅背上的白毛巾,简单擦了擦额角。


    随后迈步上了二楼,推开浴室的门,白色的水汽很快氤氲而起,将他冷淡清隽的眉眼隐入雾气之中。


    院子里重新归于寂静,偶尔有布谷鸟的叫声远远传来,带着春日晨间的静谧。


    沈修平是家中独子。沈家世代行医,但是到了沈修平父亲沈世杰这一代,差点断了传承。


    沈世杰不喜欢学医,从年轻时就在锦川市经营着一家建材店,也兼营装修。他头脑灵活,又肯吃苦耐劳,这些年积攒了丰厚的家底,也在城里早早买了楼房。


    沈济和对儿子沈世杰的弃医从商非常失望。所幸,隔了一辈的孙子沈修平自幼对中医感兴趣,给了沈济和极大的欣慰。


    但是对于沈修平放弃大城市的高薪工作回来,作为爷爷,沈济和的心里是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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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慰,又难免有点惋惜。


    中医馆开在老家,沈世杰为了弥补对父亲的亏欠,特意翻盖了祖宅,建了一栋两层的小洋楼。


    他做建材生意多年,眼光毒辣,建的房子不仅美观实用,还不失当地民居的韵味。


    沈济和年纪大了,住在一楼,沈世杰和妻子李秀敏也住在一楼。二楼,几乎成了沈修平的私人空间。


    李秀敏是镇卫生院的护士。平时大多时候住在老家,有时候去城里看沈世杰。沈世杰平时住在城里时间多,幸亏锦川市和老家不远,开车二十多分钟即到。


    当初沈修平决定回乡接手医馆时,李秀敏是家里第一个支持他的人。她鼓励儿子说:“中医这一行虽然难,但它让人敬重。你爷爷一辈子靠这门手艺救了多少人,只要你真心喜欢,就去做吧。”


    这时,沈修平已经洗完澡,下楼来了。头发半湿,水痕顺着冷白的颈侧滑落进衣领。他一向不爱用吹风机,只用毛巾简单擦干。


    李秀敏看着儿子从楼上走下来,心里却忍不住叹了口气。她刚才透过窗户,看到沈修平在院子里打太极了。


    谁家年轻人早晨不图睡个懒觉?他倒好,年纪轻轻,每天准时起床打太极,风雨无阻。


    即使自己的公爹,当了一辈子中医,讲究养生,也不会每天早晨打太极啊。何况老爷子每天还笑眯眯,乐呵呵的。


    沈修平呢,平时总是沉默寡言,连笑容都少见,真是让她担心。眼看着儿子到了二十八岁,在农村都算大龄青年了,难道真要单身一辈子?


    李秀敏心里想着,看着走进餐厅的儿子,试探道:“你看,村里那么多人给你介绍女朋友,怎么说,你也得考虑考虑,去见个面嘛。”


    “不感兴趣。”简短的回答几乎没有任何起伏。


    李秀敏正要继续说劝说,这时,沈济和也走进饭厅了。她只好止住了话题,边盛饭,边笑着对沈济和招呼道:“爸,吃饭了。”


    沈济和坐下,随口说:“前天小满来医馆了,给我带了一杯那个什么燕麦奶茶,好喝。”


    李秀敏顿时皱眉,“爸,您血糖高,不能喝甜的。”


    沈济和笑着摆摆手,语气轻松:“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偶尔喝一点没事。再说,小满说了,用的不是蔗糖。”


    李秀敏无奈地摇头,还是笑了,“小满这孩子,倒是细心。”又道:“我听慧珍说,小满回来开咖啡店,她爸爸好像不太支持。小满也不容易,苏国良那人是个正直的人,但是有时候……实在……”


    她顿了顿,没有继续往下说。


    李秀敏和周慧珍两人都是同村长大的,还是初中同学,后来一人上了中专学护理,一人学了师范。但是感情一直交好。


    听到李秀敏的话,沈修平喝粥的动作顿了一下。脑海中闪过一双总是亮晶晶的眼睛,带着点笑意,像是天生无忧无虑。


    李秀敏看了一眼儿子,心里又忍不住叹息。想当初,她是多么想把儿子和小满凑一对啊。小满那孩子,活泼大方,长得又好看,关键是性格好,谁娶了都是福气。


    但是儿子这种冷淡的性子,谁受得了啊,她可不想害了自己好友的闺女。她想着,心中惋惜不已。


    吃完早饭,沈修平要去医馆。沈济和慢悠悠地喝着茶,摆摆手道:“我先遛个弯,一会儿再去。”


    李秀敏收拾完碗筷,也要去镇医院上班。


    三人各忙各的,家中重归寂静。


    沈修平走出大门,原本该往北走去医馆,那是最近的路,可他在门口站了一秒,却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绕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弯,他走到了荷塘边。


    咖啡店的窗户敞开着,他看见那个纤细的身影正在忙碌着,背景里有轻快的音乐流淌而出。


    他的脚步停顿了一下,可也只是短短一瞬,便移开了视线,继续向前走去。


    风从荷塘吹来,带着春天新生的气息,也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甜意,轻轻拂过他的侧脸,又消散在身后。


    春天,悄悄地长进了这个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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