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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灯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
他的本体坠下青蘅山时,已经被山间巨石撞得四分五裂,碎片四散各地,应该是找不回来了。
现在尚能维持人形,也不过是因为灯芯稍坚固些,这才勉力支撑着他走了这么远。
也没想到,居然可以苟延残喘的,从青蘅山下一路走到南水郡,流浪了整整一个月。
这里的气候和青蘅山大不相同,此时又是冬季,一到夜里就开始下大雪。
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青瓷色道袍,破烂不堪,染着一团团血迹。
雪水氤氲,便漾开紫红色的纹理。
手里的剑也缺了口,只能暂作拐杖,早已没了防身之用。
夜里行人寥寥无几,小灯缓慢地在雪中行走着,偶尔迎面撞上几个人。
他们见到小灯的样子后,纷纷尖叫着四散躲开:“嗷嗷啊啊啊!鬼啊——”
小灯吸了吸鼻子,觉得好受打击。
在本体没碎之前,他的长相没有这么吓人的。流浪的这些日子里,偶尔经过湖边,他也会照一照水面。
他知道自己的皮肤生着如蛛网一般的伤口,裂痕遍布全身,形状可怖。
可是没办法,灯是易碎品。
易碎品,就会有这种破裂的烦恼。
小灯对着那几个路人小声说了句对不起,身形佝偻着,挪到墙角边,一点一点走动。
街边酒幌灯照过,耳边传来酒楼内隐隐约约的说书声。
小灯怔了怔,忍着刺眼强光下的不适,眯起眼睛,视线向那片热闹之处望去。
说书人正说得兴起。
“书接上回,却说那恶鬼见时机不对,灵机一动,飞速附在崔沅之的仆从身上!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崔沅之当机立断,掏出恒光剑便对着那小仆穿心而过,霎那间,天地回响恶鬼哭嚎,氐人族小公主也因此获救……
也正如江湖传言一般,这向来备受各路男男女女倾慕的崔沅之,经此一遭,竟与那明珠公主生了情。
这正是‘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仆从!’”
醒木拍下,博得满堂彩。
室内温暖明亮,一墙之隔,少年正撑在昏暗的墙角下,听着那一字一句,攥紧手指。
“……”
他本是崔沅之的一盏灯。
幼时,两人相识在集水沂峰,那时他误入迷阵,险些被恶鬼捉去,是崔沅之白衣飘飘如神仙降世救了他。
他不认识这男人,却觉得他形容俊美,谈吐优雅,温润如玉,简直如传说里九重天上的仙君一般。
待他们一起磕磕绊绊脱离迷阵,已是七天后。
期间,崔沅之一直挡在他身前,衣衫有些狼狈,却依旧难掩风姿。
男人笑了笑,一双狐狸眼弯起:“我救了你,你打算如何报答我?”
说罢,他话锋一转,又和煦开口:“这里很危险。你看上去年纪又那么小,不如跟我走。我是孤家寡人的游魂一个,平日里除了修行便是做些善事积积德,有你在,恰好有人与我作伴。”
他那时的确无处可去,也对从天而降的男人心生依赖,便点了点头。
谁料,崔沅之已经微笑着牵起了他的手:“既已见过你的灯魂本体,那我叫你小灯好不好,我叫崔沅之,你喊我沅之吧。我们的家在青蘅山,我带你回去。”
于是他就有了名字。
-
刚上青蘅山时,偌大的宗门只有他们两人,这里没有规矩,没有束缚,一切都很自由。
那时青蘅宗还没什么名气,崔沅之事事亲力亲为,生火做饭、换洗衣物、日常打扫……唯有小灯作伴。
少年什么都不会,崔沅之也很有耐心地教他。
大把的银钱都花在宗门修缮上,凡间也无人给青蘅宗供奉香火,导致二人的日子过得很艰难。
但崔沅之丝毫不慌,他总是能靠好到出奇的人缘接到源源不断的剿鬼委托,得到不菲的赏银。
有一次,两人从人间返回一重天时,崔沅之不知道从哪儿给小灯变出来一个水晶小球。
小灯的目光顿时被那只小球吸引了。
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对这个名叫水晶的东西充满了好奇。
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剔透的珠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小球表面有一个几不可见的污点。
水晶球躺在掌心里,折射着日光,明暗的光影斑驳在少年清隽漂亮的五官。
他喜欢这种闪闪发光的东西。
崔沅之见他爱不释手,顺口说道:“你若喜欢,下次我给你带别的样式来。”
慢慢的,小灯手上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水晶球。
粉色的,蓝色的,白色的……
这些珠子渐渐塞满盒子,填满宝箱,越积越多。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青蘅宗也不断发展壮大,很快便跻身一重天三大宗门之下,名列第四。
这些年崔沅之游历在外,善名远扬,路途中救下不少妖灵,悉数被他带回青蘅宗,潜心授其修行之术。
就如同他当年救下小灯一般。
也因此,崔沅之终于声名大噪,被一重天各派修士尊为“景云君”。
而在这段漫长的日子里,小灯也长大了,出落成了一个挺拔秀美的少年。
因崔沅之有意纵容的缘故,他在修行这方面多少有些学艺不精,更何况宗门上上下下都喜欢他,宗主尚且不提,其他人自然不会在修炼一事上对他多加指点,一时全都溺爱起来。
小灯也知道自己修为不高,平日里跟着崔沅之外出,只乖乖地当个指路明灯,或是议事殿外望风的小小门童。
可他太单纯了,眼睛里藏不住对崔沅之的喜欢,动作间也表现出来。
他想,沅之是天下最善良、最正直的修士,值得自己一辈子追随。
毕竟修仙界瞧不起妖灵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听说天下第一的天授宗就明令禁止收人族以外弟子入门。
像他这样的小灯灵,若当初遇到的是天授宗修士,兴许都不会救自己。
但沅之并不觉得这些异族与人类有什么不同,他待众生皆平等,这样的胸襟气度值得自己敬佩。
所以,崔沅之真好,他喜欢崔沅之。
小灯第一次这样直言不讳地表白时,男人愣住了。
他莞尔,当作玩笑般:“小灯这么可爱,我也喜欢小灯。”
“不是不是,”少年摇摇头,“我是真的喜欢沅之啊。”
崔沅之无奈摇了摇头。
第二次这样说的时候,男人揉了揉他的发顶,并未回应。
第三次……第三次他就不敢说了。
因为喜欢沅之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外出游历时,崔沅之总是人群中的焦点,男男女女都将目光放在他身上。
宗门里,暗恋宗主的妖灵也趋之若鹜,天上天下,比他优秀的爱慕者数不胜数。
他就是一盏小小的灯,哪里有胜算呢?
……
这年冬天,崔沅之接到了极东之海小公主的捉鬼委托。
夜里下着雪。
男人推开寝屋的门,房间里烧着银丝炭,温暖如春。
小灯正缩在小榻里酣睡,厚厚的绒毯紧裹着,露出尖巧可爱的下巴。
崔沅之悄悄凑上去。
烛火摇动,明暗在少年脸上交替,居高临下看去,能瞧见他巴掌大的白皙小脸隐于垂下的墨发之中,露出精致的五官。
可瞧见那如远山的眉,浅浅的眼皮褶皱堆在眼尾。鼻尖粉粉的,看上去十分可爱。
崔沅之静静凝望着他,心软得一塌糊涂。
他伸出冰凉的手指在少年的鼻梁上刮了两下,睡梦中的少年发出小猫似的呼噜声,半梦半醒地缓缓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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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之?”
崔沅之的手就在眼前,他想也没想,从绒毯里将自己的手探出,和崔沅之冰凉的手交握。
激得他打了个抖。
崔沅之将灯放在地毯上,就着少年身边的地方坐在榻中,没等他说什么,就听少年嘟嘟囔囔地问:“沅之,你们今日谈得怎样,是不是又要下山了啊。”
崔沅之替他掖了掖绒毯被角:“我已答应极东之国的小公主,此次前去助她捉鬼,我们又有事情要做了。”
少年萎靡地打了个哈欠,点头。
崔沅之话锋一转:“听说极东之地的海域盛产夜明珠,这次去定要为你寻几颗,挂在寝屋里,夜间为你照明。”
少年听了,半眯着的杏眼微微睁大,顿时高兴起来,裹着毯子扑进崔沅之怀里:“谢谢沅之,沅之最好了!”
崔沅之环抱住他,眸光闪烁。
相处这么久,他自然了解小灯的习性。
每次小灯不开心时,他只需带着晶亮的小物哄一哄,从没有哄不好的。
他也知道,小灯喜欢自己,且喜欢自己很久了。
思及此,崔沅之的目光移到少年的脸上,眸中情绪涌动。
“沅之,我脸上有什么东西?”
……不,什么都没有。
望着少年那双杏眼,里面亮闪闪的,映着灯火与月色,比夜明珠还夺目。
崔沅之凑上去吻住了他。
两唇碰触,不过几瞬,又分开。
少年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他捂住唇瓣,紧张地左右看了看,惹得崔沅之开怀大笑起来。
“不用看了,这处院子只有你我二人居住,怎么可能有别人?”
少年扔捂着嘴,眨眨眼盯着他。
崔沅之牵起少年的手:“早些休息,我们便早些启程……小灯,此行路途凶险,我定会保护好你的。”
少年赧然道谢:“谢、谢谢沅之!”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也是唯一一次。
他喜欢沅之,那时的沅之,定然也是喜欢他的,对吧?
……
第二年秋,崔沅之一行人一路凶险地重返青蘅宗。
与他们一同回来的,还有极东之国的小公主明珠。
各宗同聚青蘅宗议事时,明珠公主就坐在正上首。谈论三族交战一事时,她侃侃而谈,毫不露怯。
少年候在堂外,怔怔地望着湖中的游鱼。
氐人族为壮士气,特意举办了一场庆功宴。
他看得分明,在那宴会上,酒过三巡的小公主当着一重天众修士与族人的面,亲了一下崔沅之的脸颊。
崔沅之当时分明怔住了,似乎没有料到明珠公主会这样做。
红色的口脂印在脸颊上面,女人的香气淡淡氤氲着。
明珠笑得坦然,崔沅之的神色却有一瞬的慌乱。
他望着厅堂中起哄的众人,被热酒蒸腾的,脸上浮起淡淡的薄红。
还是如往日一般,一身永不染尘的白衣,从不对人生气的温润好脾气,以及那张如玉的脸,害羞起来都是那么俊美。
崔沅之的默认让众人愈发兴起。
只听一修士打趣:“景云君从来都是循规蹈矩的君子,在外游历多年从不拈花惹草,极为可靠,明珠公主眼光真是不错!”
另一人小声说:“是啊,可是这偌大的一重天与那些数不清的妖族之中,多少男女倾心于景云君?”
“可景云君从未在天下人面前对他人有过任何越矩之举。”
立时,又有一人叫道:“这次,景云君却没有对明珠公主生出拒绝之意,答案岂不是显而易见?”
的确显而易见。
台下那沉默的少年也赞同。
自从遇到那位明珠公主后,沅之表现出了与往常不一样的耐心与热情。
热情到全然忘了,此行除却剿鬼一事,还答应帮他寻几颗夜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