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赶到的时候,婆婆还护着那小孩儿,不准家长把小孩儿带走。”夏思勉说着,用勺子把龙虾蒸蛋羹拌好的米饭送到宋井兰的嘴边。
叶锦书乐了:“外婆,您自己都走丢了,还这么好心帮人家看孩子呢?”
老太太偏开头躲过夏思勉喂过来的饭,向叶锦书解释:“他妈妈说要去卫生间,很急,让我和冰冰帮她看一会儿,小男娃娃,又不能进女卫生间,我们就帮她看着啦!”
饭桌上舅舅和舅妈的表情有些复杂,无论宋井兰此刻是清醒还是迷糊,在老太太的世界里,夏语冰都还活着,即使她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夏语冰了,却从未怀疑过他们口中说的“冰冰一会儿就来了”。
但他们已经习惯不去纠正她了,告诉她夏语冰已死,换来的只有老太太短暂的情绪失控,待她的情绪平复后,还是会再次问出“冰冰什么时候来”。
“那孩子也被吓到了,一直在哭,我们问他,那是不是他妈妈,孩子说是,但妈就是不肯放孩子过去,一直挡着那孩子,说那不是孩子的妈妈,哎,人家家长脾气也算好了,看妈年纪大了,怕出事,一直在安抚孩子的情绪,让孩子不可以推老奶奶……”舅妈一脸无奈地看着老太太,像是在看自己不听话的孩子,扯了扯嘴角,“结果过了一阵,她又主动推开那小孩,说孩子不对,不是让她帮忙看的孩子,又心急如焚,要去找那孩子,说那孩子有一只眼睛是蓝色的。”
叶锦书一怔,后知后觉宋井兰说的那孩子是冉季。
“哎,哪儿有什么孩子一只眼睛是蓝色的……”
听到这里,老太太的情绪又激动起来了:“就是有一只眼睛是蓝色的,像玻璃珠一样,特别漂亮!娃娃又不说话,乖乖的……结果还来了人贩子,要抢他——对!他是不是被人贩子抢走了?警察呢?警察来了,人贩子走了……那娃娃呢?”老太太又陷入了迷茫,推开夏思勉的手就要起身,“我得去找他……”
“妈!”舅妈作势也要起身,沈确先一步起身,走到老太太身边,牵住她皱巴巴的小手,柔声安抚道:“好,婆婆,你先乖乖把饭吃完了,吃饱了,才有力气找人,对不对?等你把思勉手里这碗饭吃完了,我就带你去找蓝色眼睛的小朋友,好不好?”
宋井兰看着眼前的沈确,屁股落回了椅子上,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用力回握沈确的手,强调:“吃完了就去。”
“嗯。”沈确点头,给了夏思勉一个眼神,夏思勉连忙把勺子递了过来,老太太张开嘴把饭含进嘴里。
老太太吃了两口饭,又推翻了刚才自己说的话:“不对,警察来了,他妈妈也赶过来了,赶走了人贩子,跟我和冰冰说了再见……他们走了……那娃娃还长大了,比思勉还高!”
虽然不知道老太太从哪儿脑补出来了个比自己还高的小孩儿,但当着沈确的面,被一个未知的对手比了下去,夏思勉面上还是有点挂不住,他这一米八五也不是白长的,不服气地小声嘟哝:“那应该还是我长得更高吧……”
这话一字不漏地传进了老太太的耳朵里,老太太毫不留情:“就是比你高,那天你们站在一起,比你高这么多。”老太太总算舍得松开沈确的手,食指和大拇指一掐,少说也有五厘米。
夏思勉更不服气了:“婆婆,我不是只有一米七五的初中生了,我现在已经一米八五了,他比我高这么多,他是巨人吗?”
叶锦书也学着老太太的动作,落井下石:“还真比你高这么多——外婆说的那小孩儿是小季。”
“小季?”这下不止夏思勉,连沈确也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叶锦书笑了起来:“对啊,那天我和夏思勉带外婆去买冬天穿的衣服,就在玉兰广场,遇到了小季和他妈妈。”
在叶锦书的帮助下,夏思勉总算想起了这茬儿。
“那时候他们不是说了吗,小季小时候和他妈妈一起来过香州,见他妈妈的朋友,当时他们吃饭的商场,应该就是金栀广场吧。”
“不是,冉季哪来的蓝眼睛?”夏思勉总算找到了漏洞,试图借着这个漏洞做出最后的挣扎。
“还真有,”叶锦书耸肩,毫不留情地杀死了悬念,“虽然我也是第一次见到长着鸳鸯眼的人类。”
沈确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叶锦书和冉季一起出过差,晚上共处一室,叶锦书当然见过没戴美瞳的冉季,想明白其中缘由,也露出一个笑来:“难怪小季会戴美瞳,一开始我还觉得奇怪,毕竟小季不像是会戴美瞳的那类人。”
夏思勉有些晃神,他好像很久没有看到沈确的笑了。
沈确也察觉到了他的视线,回过头看他,收起了脸上的笑。
“所以外婆,你不用担心,那小孩儿没丢呢,他健康长大了——长得比思勉还高。”叶锦书反复鞭尸,夏思勉却无法反驳,冉季是真比他长得高。
“真的?”宋井兰半信半疑,又陷入了新疑惑,“她不是去卫生间了吗,为什么人贩子来的时候,她不是从卫生间那边来的呢?她是去做什么了呢……”
“哎呀,妈,锦书都说了,那小孩儿已经健康长大了,孩子们都见过那小孩儿,你就别操心了!”舅舅云里雾里听了半天,总算是插话进来,也不想这话题继续了,索性催促道,“快把饭吃了,都凉了!”
*
吃过晚饭,叶锦书谢绝了舅舅让沈确也去家里住的邀请,揽过沈确的肩膀,让长辈们不用担心,他带沈确去香州希尔顿开房。
临走前,两位长辈又千叮咛万嘱咐,让沈确明天一定要来参加老太太的寿宴。
送走两位唠唠叨叨的长辈,叶锦书便带着沈确去了香州唯一的五星级酒店开了房,一刻也没有委屈沈公子。
洗过澡,叶锦书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脑海中有关这座小镇的记忆才开始苏醒。
这是一个小地方,他现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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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的酒店还是前几年落成的,在此之前,这里只有一个图书馆,一个体育场,十所小学,七所中学,一所大学,三个购物中心,走在路上,十步就能遇到一个熟人。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所有人的嘴都被一股不明的力量堵住了,枪杀案变成了入室劫杀案,仅仅是因为警方大面积摸排的时候,逮住了一个在逃的入室抢劫杀人犯。
警方选择性忽视了叶锦书证词中的“家中没有贵重物品遗失”,也没有对那枚有玫瑰标志的子弹做出任何解释,即使那位“真凶”拒不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夏语冰,但情节恶劣,数罪并罚,他还是被执行了枪决,把真相带进了棺材里。
在香州,只用呼吸,恨意就会疯长,叶锦书没法原谅香州警方对夏语冰之死给出的调查结果,也不认可香州法院给出的判决,他直勾勾地回望每一位在暗中观察着他的邻居,即使视线对上后,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偏开了头。
可其实他最恨的是自己,为什么那时候没有在夏语冰的身边?
今夜注定无眠。
叶锦书起身下床,换上衣服,拉开房门,客厅只留有一盏小夜灯,沈确也已经回房间了。
*
叶锦书没有开车,漫无目的地行走在街道上,街上的门店大多已经关了,路上也几乎没有行人,近些年随着旧城改造的推进,建起了许多高楼大厦,老房子也粉刷了外墙穿上了新衣,但无论外表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不能改变内里,这里仍然是那个香州,叶锦书出生长大的地方。
他对这个地方,没有对家乡的眷恋,也没有被这片土地滋养长大的感激,他不属于在C市土生土长的叶家,也不属于扎根在香州的夏家,夏语冰横死在这里的那一天,他也彻底成了孤魂野鬼。
不知道走了多久,周围的环境变得熟悉起来,意识到这件事的瞬间,胸腔的挤压感也随之增强,明明大脑发出了“停下”的指令,但双腿仍然在往前走,失去了控制。
直到叶锦书走到一栋老式居民楼前,双腿总算是延迟接收到了大脑的信号,停了下来。
不足十楼的老式居民楼,却像是一座大山,随时会倾倒,迎面压下来。
呼吸越来越困难,叶锦书张大嘴想要呼吸,氧气却仿佛无法抵达肺部,缺氧窒息感越来越强,叶锦书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你再不停下来,我真要动手打晕你了,大晚上,人的精神怎么可以这么好?”
身后传来沈确的声音。
像是被卷入暗涌的前一秒接住抛来的救生圈。
叶锦书死死抓住这株救命稻草,总算从那个噩梦中脱身,氧气也终于灌了进来。
他回过头,就看到有什么东西抛了过来,他下意识抬手接住,才发现是一瓶矿泉水。
沈确拧开手中的矿泉水抿了一口,偏开头没有看他,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出来,道:“别发楞了,喝吧,这次没下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