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旧的骨头挖出来,”李三真开始擦手,准备进行他的全局操作,“本来是要先借命的,但你要投胎,我就直接开始了。你想从哪开始?”
“我想先打麻药。”
面对他的提问,林时回答得无比认真,生怕他准备就这么下手。可麻药这类药品不好搞,李三真搞不到也不敢搞,但整点麻沸散还是可以的。
等麻沸散开始生效,林时和陆昭昭却被赶出来,理由是画面过于血腥。林时没多大反应,陆昭昭倒觉得很有道理,毕竟她只看过尸体。
然而相处最久的他们在难得的平静时光中竟感到尴尬,一个从来没想到的问题忽然同时出现在他们心中,到底该如何道别。
如果成功,会有很大的机率林时能够投胎。按规定投胎之前,地府会给他们和世界道别的时间,就像遗愿清单,这时投胎前的清单。一般这类清单上是故地重游之类的项目,他要想故地重游,用这段时间的工资穷游也不是不行,问题是他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
而之前因为陆昭昭不记得以前的事,就算她对林时有点小喜欢,他投胎对她的影响并不大。但现在她记得,那投胎对他们的意义从本质上发生改变,她准备以什么身份送他投胎成了问题。
她肯定自己这辈子不想长生,也不存在什么寻找轮回转世的想法,这样就像在爱上一个像赝品的正品。但以普通的关系送他离开也是不甘心,就像鸭子到了嘴边没尝一口就让其飞走。
“啧,你怎么不能是个正常人,那我们就能去领证。”
“现在也可以。”
“嗯?又守寡,我才不干。”
“那一起投胎,我给你养老。”
“行啊。”陆昭昭笑着答应。
林时见她这般却放下嘴角,声音干涩地说:“我开玩笑的。”
“知道,我可不想每次出门都被人说是你妈。”她毫不在意,实际比他更接受不了。
她想要别人一瞧就知道他们是怎么关系,而不是独自衰老,意识到自己会用这具破败不堪的身体与永远青春的他继续几十年的生活。那是另一种孤独,即使双方心知肚明,却只能默默忍受的寂寥。
终于舍得打开的空调源源不断地制造冷气,屋内安静到只能听到它的声音。外面的云开始分散,阳光从缝隙中漏下,预示着等会儿会是个不错的天气。
等李三真背着穿好衣服的肉身出来,就看见他们保持着眺望远方的动作,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睡着。他很识相地叫醒他们,让林时快点试试现在的身体。
“怎么样?”
回答的是一个非常不优雅的左脚绊右脚,想要伸手的人只举起胳膊,手臂自然垂落,手却灵活地做着抓取的动作。
他立马明白怎么回事,抓住两边的胳膊,将人提起来抖了抖。只听咔啦声不断从身体各处传出,他让对方再试试,果然就能正常活动。
陆昭昭稀奇地撩起他的衣服,瞧瞧后背又瞧瞧前胸,居然看不见缝合痕迹。她惊叹一声,“这就好了?”
“好了。现在说说想什么时候死,我去搞把趁手的凶器。”
“下个月?”
“建议下下下个月,最近工作量大,不需要你添业绩。”
“不如过完年再走,感受一下现在的节日氛围。”
“那我要用什么理由带他回家?”
“理由多得是,男朋友、无家可归的同事、你的业绩。你们好好想想,我先回家休息。”李三真拍拍屁股就要走人,步伐中带着解脱,带着下班后的愉悦,简直开心到原地起飞。
林时则忽地有了想法,回家的路上坚持年后投胎。陆昭昭听后倒是没有问题,毕竟这样的话时间会很充足,不过在上班之前,她需要给林时找些人穿的衣服。
将车还回去后,她敲开老怪的门,然后就收获了满袋子和老怪差不多上年纪的衣服。
没办法,这种天气衣服很难晾干,而且快递送到家也需要时间,实体店的衣服又,额,一言难尽。老怪的衣服就很有意思,他喜欢穿阳间的衣服,还喜欢把它们当作藏品。
当然,藏品不穿出来怎么能让人知道收藏者的品位有多好呢?因此老怪得知要给藏品穿藏品的时候别提有多高兴。
但穿着花衬衫和灰黑色短裤,脚踩七八十年代的板鞋的林时从未如此怀疑过陆昭昭的眼光。他抓着颜色鲜艳款式经典的衬衫,心想这身真的合适吗,抬头就瞥见她拿着手机寻找角度。
“好看吗?”
“好看呀。”
陆昭昭依旧拍拍拍,心想自己的眼光就是好,人找的好看,衣服找的也好看。但这么穿和办事处的风格不搭,于是她从一堆衣服里找出一件看似低调的衬衫,拿一条夏天穿的西裤,再来一双球鞋。
“明天你就穿这个,保证回头率超高。”
林时看了看到脚踝的裤子,有点抗拒,“我想穿短裤,凉快。”
“没问题。”陆昭昭爽快答应。
长裤有长裤的穿法,短裤有短裤的穿法,怎么穿都对得起她的眼睛。她乐呵呵地继续和老怪挑衣服,到后面都有拿点自己穿的打算。
“别说你年轻的时候眼光真不错。”
“什么话,我现在眼光也很好。”老怪嗔怪道,拿起一件去年才买的外套,“你看这版型,这线头,现在用相同的价格买一件试试?”
“这件也是买的?”林时找到破旧宽大,长至脚腕的长衣,在众多衣服中显得与众不同。
老怪看了眼,道:“这是我年轻时穿的长衫,就民国那会儿。那时候多是这样的衣服、中山装、西装,像这样的。”
知道林时年纪比自己大,老怪耐心地和他科普他早期生活的社会是什么样子,还把中山装套在他的身上。幸好卧室的空调开着,不然能把人热中暑。
陆昭昭在旁边看着,举着手机就要拍,电话却忽然打进来。是上次那个小警察的声音,她安静地听她说关于尸体认领的事情,眼睛瞥向保持单身的老怪身上。
······
到死都没娶媳妇的鬼什么时候有了个儿子,别说陆昭昭和林时,老怪自己也想知道。现在他看着“儿子”的照片,心中万马奔腾。
“这和我长得也不像啊?”他感到离谱地说。
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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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就是和老怪半毛钱关系没有。要说是他相好生的也不会,早逝的爹妈,私奔还重男轻女的弟弟,难产的弟媳,剩下的五个孩子都要他拉扯大。就这关系,哪有女的愿意是他的相好,哪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再说,称得上是他的孩子也得是他养大的五个,但他们死的死,投胎的投胎,享年八十起步,逢年过节还会过来看老怪。经常蹭吃蹭喝的陆昭昭记得他们,更没听说谁家有年过半百的男人失联。
“应该是系统出错,我跟他们说重新找。”
“等等!我可能有个干儿子。”
这事还有可能?陆昭昭一脸问号,看得老怪不好意,不过定下的时候孩子都没出生,是不是都不知道。
“有个战友跟我住得近,快三十了才娶媳妇。在婚宴上,他们跟我说,有了孩子就认我做干爹。后来因为我家就剩我一个干活的,还有五张嘴,那场战我没和他去,帮忙他媳妇。应该五个多月,看起来是准备生,她娘家人就带她回去养胎。不知道生下来没有,你帮我看看。”
“马上中元节,还要监考,我只能让别人帮你查。”
“这么多年没联系,人肯定没了,也不急这几天。”老怪无所谓地说,却很期待答案,略抖的手在胸前的口袋夹出他们的老照片,“这个胖胖,断颗牙的。”
照片保存得比较完好,能看清上面的人脸。陆昭昭拍下老怪指着的那张脸,通过地府办发给下面的同事,然后又给刚才打电话的小警察回过去,但具体什么情况还是要老怪明天走一趟才能知道。
“事情呢我就跟到这里,后续别人跟你讲。现在我们讲回衣服上,卖我几件怎么样?”陆昭昭朝鬼眨眨眼,希望他可以看在她帮忙的份上给点面子。
然而老鬼很不给面子,无情地说:“只借不卖。”
“借,”林时认真地说,情绪全写在脸上,“买要花钱,借划算。”
陆昭昭陷入沉默,看了看手里的衣服,有点不甘心。
“穿坏也是要赔的,你还不如卖给我。”
“手上那件皮夹克现在要三千块,这件西装外套两千多,那件一千出头,短袖几十到几百不等。确定要买,我就给你打个七折。”
七折也能让她倾家荡产,陆昭昭挫败地说:“我借。怎么能这么贵······这么有钱吗,牌子货,这件也是。”
看着满床的名牌,她露出羡慕的眼神,难以想象老怪以前和现在过的都是什么神仙日子,以前有钱,现在清闲。不过她还是在能力范围内买了几套夏装,给略显空荡的衣柜添入新衣服。
老怪也如承诺地给了七折,只是附赠了一个相片盒吊坠,说是在战场上捡到的。她拿在手里摸摸,雕花挺漂亮,做工不错,看起来比她买的加起来还值钱的样子。
她瞧着空空的里面,用脚踢踢打地铺的人的腿,“我们拍张照,塞进去怎么样?”
林时没有意见,他只想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睡在地上的生活,“能顺便去买床单吗,感觉都晒不干。”
“明天就去。”陆昭昭兴奋地说,已经忘记明天还有明天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