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豺狼还是虎穴,不闯一闯又怎会知道!
元蓁蓁想得透彻,自己总归是要离开元府的,替嫁虽风险极大,但也只是将她的计划提前罢了。
新娘子应得爽快,威武的气势一下子就将轿夫们给喊了起来。喜轿瞬间抬起,吹锣打鼓的队伍也都卖足了命地舞动起来。
凌钺亦是愣了几秒,方才即刻转身上马,为喜轿开路,“驾——驾——”
这可是东临有史以来,头一回由骁云骑兵开路的送亲场景,风光绝无仅有。
通体玄色的骏马如黑夜闪电般引人注意,只见凌钺猛地一拉缰绳,骏马前蹄高高扬起,一声震耳欲聋的嘶鸣声响彻云霄,“为少夫人开路!”
沿途百姓们皆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势所震撼,自觉地向两旁退去,让出一条宽阔通道。
锣鼓喧天之际,仿佛方才的意外都是过眼烟云,凌钺骑在马上,不由自主地朝身后的大红喜轿望去。
“奇怪,怎么跟景参军预计的不一样?不是说这元氏女性情刁蛮,若是搬出什么同生共死之言后,定会吓得自己退婚的吗?”
这下好了,非但没有成功退婚,反倒还真被自己给接了回来。
肯定又要挨骂了…
凌钺清秀的脸紧绷着,原本直挺挺的背好似有些弯了下去,莫名多了分落寞。
四喜就跟在他后面,看得分明,正觉得奇怪时,一道声音从轿子里传出来:“快快快!快告诉我方才元明涯的脸色是不是臭的不成样子了?”
想象还是没有亲眼目睹来得爽快,元蓁蓁心下一急,伸出手就想掀帘探头,四喜眼疾手快,用手堵着她的额头就給推了回去,“哎哟!”
“坏四喜!下手也不知道轻点,我头顶上的冠可重,可贵了!若是坏了,卖了我也赔不起。”
“坏了就坏了吧,”四喜撇嘴道:“总归现在是小姐你的了,再说了哪有新娘子还没进门就自己掀盖头的道理。”
元蓁蓁不服气:“总归楚聿也不在,到了晚上这盖头我还不是想掀就掀,不可能要等他打赢回来吧!”
元蓁蓁的狂言顺着风,一下子就钻进了凌钺的耳朵里,他震惊回头,却只能看到一双不甘心扒拉在窗子上的素手,还有那狠了心要将其重新再塞回去的恶狠侍女!
天老爷的,他今天究竟帮头儿迎了个什么少夫人回府啊!
老天爷貌似开了小差,并没有听到凌钺凄凉的祷告。从元府到公主府的路,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就走到了。
东临习俗,迎亲当日,通常由娘家两位男性族人护送新娘子一路到婆家,也就是俗称的送亲。
一般是亲近门的长辈或堂表兄弟等等,元明涯一早就托了两位旁支的胞胎叔伯,负责唱礼。
“良田200亩,金缕锦街上等绸缎庄铺两间,熙春雅巷上等成衣铺面两间,宝翠坊茶馆铺面一间,琉璃巷米铺一间,金锭50两,银元宝200两,赤金凤冠一顶,珠钗金镯数件,玛瑙步摇五支,岫玉镯一对,吉祥和田玉玉佩两只,蜀锦绸缎十匹,棉布五十匹,粉彩釉瓷碗碟十套,陪嫁丫鬟四名。”
负责唱礼的大叔伯,唱到最后声音都变小了。
他奇怪地朝一旁的弟弟递眼色,可见对方和他一样疑惑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也同自己想的一样,不禁啧舌。
明涯侄子这是怎么一回事?
除了金缕锦街的绸缎庄和喜春雅巷的成衣铺外,剩余物件在这嫁妆单子上都好生奇怪。
虽说元府向来不是什么商贾人家,比不上什么大富大贵,可自己手上的这份嫁妆单分明都够不上格,即便是自家的庶女出嫁,也比这好上太多了!
更何况明涯侄子这回嫁的还是自己的嫡亲女儿,纵使再不乐意联姻楚家,好歹也要给陛下做做面子,断不该如此小气吝啬啊…
大叔伯想得不无道理,可他又怎知,除了绸缎庄和成衣铺是元明涯点名了要从发妻宁氏的嫁妆里拎出来的外,其余嫁妆全都是由冯氏做主。
“不过是一个替嫁出去的弃子,能给两间稍微好看点的铺面打发走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想多从公中贴出什么去,不都浪费吗。”
冯氏一早就想好了,反正届时老爷与自己都不会去送亲,两位叔伯平日亦少往来,就算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想必他们也不会多口捅到老爷那去。
至于唱礼时被旁人听了去,就更不是事儿了。
每家每户每日,城中都要发生多少事,哪有人有那心思惦记这么久,只要挺过一月,区区礼单就会从百姓的脑海中逐渐淡去。
她往后还要为琼儿与少琛做打算,只有真正拿捏在自己手中的才是最踏实的!
意奢而乖违。
冯氏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灵机一动”,竟然会直接将元明涯与自己直接钉在东临国的历史柱上,百年都未消散。
只因楚聿做了一件事。
那就是直接将元蓁蓁的彩礼打到了绝无仅有的地步。
暖阳洒在公主府门前宽敞的大路上,地面上的青石砖被映照得泛微光,众人交头接耳,谈话声交织如丝。
待元家大叔伯顶着涨红的脸,终于将薄薄的嫁妆单念完时,一位身穿淡蓝色锦缎襦裙的端丽女子从公主府内缓步走出。她梳着时兴的单螺髻,髻上仅簪着一根银质花钗,举手投足间尽是精明干练之气。
是长公主的贴身婢女灵鹊,她停在喜轿前,微微欠身,凌钺此时也跟着下马。
只见灵鹊从袖笼中取出一张用明黄色绸布精心包裹的彩单,旋即宣读起来:“今蒙陛下赐婚,特略备薄礼,以表诚意。京畿周围上等田庄十处,祝少夫人年年衣食无忧,福泽延绵。”
“绫罗绸缎数百匹,质地精良上乘,色泽明艳动人,保少夫人四季华服日日新。”
“金器百件,银器数百件,贺少夫人往后余生光彩熠熠,夺目生辉。”
“另有南海珍珠千颗,翡翠玉器二十套,典藏古籍善本上百册,佑少夫人洪福齐天,福运恒昌。”
灵鹊读完后,娴熟地将单子重新包好,双手呈前行礼:“少夫人,方才念的都是长公主亲自为您准备的见面礼。至于少爷那份,说是等他班师回朝后,自会私下给您,请少夫人阅。”
刹那间,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惊呼声,众人纷纷被这豪气十足的彩礼闪瞎了眼,相较之下,方才元家叔伯扭扭捏捏念的那堆破烂东西,瞬间不够看了!
“你快掐掐我,我方才不是在做梦吧?光是京畿田庄就有十处,连绫罗绸缎都是按百来计的!”
“何止啊,金器、银器、还有价值连城的南海珍珠,长公主一出手就是一千颗,真真是富贵迷人眼啊!”
“要我说啊,为了楚小将军顺利娶亲,长公主这下可真是下血本了,就连小将军自己的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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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拱手奉给新娘子呢!”
…
百姓们没有压低声音,仅隔着薄薄的车帘,元蓁蓁听得甚是清楚。
当属当事人最为震惊了。
没想到只是替了个婚,自己居然变成有钱人了!
这替婚好啊,这替婚妙啊!早知道还有这便宜占,她就不骂楚聿是便宜郎君了。
正当元蓁蓁被泼天的财富砸的昏头不见眼时,轿子外边的灵鹊又道:“请少夫人于喜轿里安坐一会儿,少爷此行事出突然,长公主也是不久前才得到消息。如今正在府里焚香更衣,待一切好后,就请您入正堂见礼。”
早些晚些到无所谓,吹不着晒不了的,反正她坐在轿子里也不在意外头的人细碎些什么。
元蓁蓁勾起唇正轻声应“好”时,一阵突兀的马蹄声蓦地从远处传来,好似阴风阵阵,瞬间打破原本欢天喜地的氛围。
“且慢——”
凌钺顿时警惕,他下意识地反手摸向腰间,脸色骤变。短剑早在进城时就已经被守城卫给扣下了,如今身上什么都没有。
可他依旧敏捷地往喜轿前一站,厉声道:“是谁,胆敢在公主府前闹事!”
百姓们纷纷后退三分,拥挤的道路一下子变得宽阔起来。只见路的中间有一位家奴打扮的年轻小厮,怀里抱着一只绑了红绸的大公鸡,正大步朝这边走来。
“凌侍卫别紧张,奴家是奉肃阳王之命,特地来给楚小将军解困的。”
谈话间,小厮走到凌钺面前,悠悠地将大公鸡往地上一放,继续道:“肃阳王知晓楚小将军今天大喜之日,却因边关事务繁忙,连接新娘子的时间都没有,家中又没有其他兄弟可代劳。肃阳王念及侄媳终身大事,一生只有一次,这才特地吩咐下人寻来一只红公鸡,用来代娶是再合适不过了。”
此话一出,喧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众人面面相觑,眼神里满是惊讶。
要知道,坊间的确有用红公鸡代娶的例子,可这通常都是在新郎重病在身、生命垂危之际,无法完成仪式时的无奈之举。
两位新人都健康无事的情况下,肃阳王此举不像是在解困,更像是在诅咒!
既诅咒楚小将军不归,亦把新娘子当作是冲喜的工具,充满侮辱之意。
“你——”凌钺气急,他怎能忍受有人当着他的面侮辱楚聿,可对方偏偏是肃阳王,当今陛下的同胞兄弟,算起来亦与长公主有血缘。
不是他一个小小侍卫可以插手的。
就在这一触即发、僵持不下之际,喜轿内传来一阵轻微的动静。
大庭广众之下,一只修长的手猛地拨开轿帘,“唰”地一下,新娘子干脆利落地径直往后一掀,红盖头应声落地。一时间,一张明媚动人的小脸展露在众人面前,配上精致的珍珠花冠,宛如春日盛开的繁花,娇艳欲滴。
“谢肃阳王好意,贺礼我就先代将军收下了,不过——”
元蓁蓁斜睨着那只只会原地打转的红公鸡,满眼嫌弃:“这只公鸡未免也太丑了,哪有我未曾见面的郎君好看。”
那张脸长得实在是太夺人眼球,漂亮到能抢走所有人的注意力,让人一时间都听不见她在说什么。
元蓁蓁要的就是这效果,她慧黠的眼眸灵动一转,葱白的手径直指向不远处,道:
“我看那只小黑狗倒是长得可爱,用来衬我,极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