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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校园都市传说(三十四)

作者:山野孤椋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今天校园难得没有弥漫着酸臭的气味。


    因为江煜不在。


    以往,他像一只雨天都会跟在林溪谣身后的影子,时时刻刻粘着她。最多只是在去洗手间的时候,和她短暂分开一段时间。


    还是林溪谣最开始强烈提醒和反对之后,他才终于接受:人类思想的转换总有极限。


    即使他们变得再亲密,什么地方都互相见过了,在某些情况下,她仍旧需要他留给她一些私人空间。


    ——江煜当然不会跟着林溪谣走进女生卫生间。他倒不是因为懂得了,并且打算遵守人类社会的规则;而是纯粹觉得没必要和麻烦,他不想引起其他人的骚动而浪费时间。


    他也不会因为见到林溪谣那些私.密的地方而发情发春,对他来说,这些都是肉而已。他只是想一直,时时刻刻,都能用他的“眼睛”注视着她。


    他接受不了她从他的视线范围内离开。


    就是这个原因,在身体更深层次亲密接触过后,林溪谣才会和他强烈地抗议,要求他在一些非常必要的时刻,给她留下一些私人空间。


    那天晚上,她第一次体会到某种运动的快乐——大多是身体上的愉悦,很少一部分是精神上的享受和共鸣。


    过后就是极度的空虚...她好像太激动,而对面身体太强,显得她有点虚过头了。


    于是她强撑着爬起来,移动酸软的身体,从小冰箱里拿出了一瓶很甜的果汁——就当是事后汁。她没有使唤江煜,这事关她一个女人的尊严!


    江煜面色潮红,亮晶晶的液体,还留在他的嘴边,漆黑的双眸也带上水色,惊喜地问:


    “你还想再来一次吗?”


    吓得林溪谣差点当场摔在地上,还是扶住了小冰箱,才站稳身体。她多希望此时自己是那个熟睡的丈夫,这样江煜就会误以为她睡着,不再提出任何要求。


    她强装镇定地抿一口果汁,从蔓延舌尖的白砂糖甜味里找回一点冷静:“不了。你知道吗?人要是不节制,以后容易阳.痿。”


    想了想江煜的情况,她赶紧打补丁:“...我说的是我。”


    这句话果然触及到了江煜的知识盲区。他歪着头,肉眼可见的失望,瘪着嘴撒娇似的低声嘀咕了一句“没办法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溪谣有一种满足不了娇妻的罪恶感,可她...是真的虚啊!


    说到底都要怪和江煜和普通人类身体构造不一样,他有世俗的欲望,同时还有远超世俗的能力。


    在这一点上,林溪谣愿意认输。承认她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一只怪物。哎,被打击自信,就被打击吧。


    “下次...你不要再用牛奶假装那个了......浪费食物是不好的,用清水就可以了。”她说完这句话,脸直接爆红。偏偏江煜脑回路也很清奇,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活像她在做学术讨论的样子。


    “哦。”江煜说。


    他简单的回答,反而让她老脸一红,觉得这个话题是不是太色了。


    自从这个夜晚过去之后,江煜的胃口被她进一步养大。也许是认为她都愿意给他看她平时藏在衣物下的地方了,平时的行为也变本加厉。


    从像是好几年前发生过的,高中同学江煜跳楼自杀的雨天,新的“江煜”和她首次见面开始——那时它还是被冲碎的肉块,新生的这只“江煜”就被她吸引,对她感觉到好奇。


    它用还未成型的“眼”偷偷打量她。


    她对视线很敏感。这种本能感觉到的窥伺感被她认为是自己最近气场不好,所以很倒霉。


    那时“江煜”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盯着她,有时也会分身处理其他的事。


    他身体里的部分还太少,还不够完整,能力影响的范围自然也有限。


    而且他不过是对比其他的东西,稍微对她感兴趣一点而已。


    再后来,林溪谣的反抗在机缘巧合下促使他开始回收身体的部分。他对她越来越感兴趣,围绕在她身边的视线也变成明目张胆的打量。


    她被怪物的注视包裹着——除了进食、洗澡等人类防备心最弱的时刻。江煜首先得到的关于的人类的记忆,来自于死掉的那个叫做江煜的讨厌人类。


    于是他知道,将人类的情绪逼至极点之后,脆弱又没用的他们可能会坏掉。于是刻意给林溪谣留下一点空间。


    如今,他变得更迷恋林溪谣了。她显然也是把他放在心上的。


    这一点,他从吃进肚里的,她的各种□□里可以感受得到。


    所以为什么,当他离不开她,甚至会因为她的拒绝而感到极大的悲伤时,她却要接近冷酷地拒绝他?


    人类天生就有的廉耻观,怪物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但是他一般很听林溪谣的话。


    “我不喜欢你这样对我。”怪物在撒娇。


    林溪谣摸着他的脑袋,到底是没对他失礼的行为生气,反而有点心疼他受伤的模样,这份心疼大概指甲盖点大小,和他开玩笑说:


    “说不定你其实是没吃过苹果的类人生物哦。亚当和夏娃在被伊甸园里的蛇哄骗吃下苹果之后,才知道去找叶片挡住自己羞耻的地方。”


    她随口一说的话,没想到被他听了进去。


    江煜似乎变成了一只旅行青蛙,在林溪谣睡着的时候,偷偷放出自己的意识溜出家门,寻找所谓的能让他“开智”的苹果。


    于是林溪谣得到了许久不曾拥有过的单身生活。


    没有了江煜,她变成了格外扎眼,却又不扎眼的对象。刚发现江煜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大家都用见鬼了一般的不可思议的眼神把她上上下下用扫了一遍,在心里幸灾乐祸她终于被江煜给甩掉了。


    马上,失去了江煜的林溪谣在众人眼里就变得平平无奇,大家幸灾乐祸完之后,就继续去忙自己手上的事。


    也许会有人在手机里,或者和旁边的人讲些八卦的悄悄话,但几乎对所有人来说,失去了江煜的致命吸引力,普通人类很难再那样铺天盖地侵占另一个人的心神。


    当然...性格本身就有问题的人除外。比如那些专门挑这种情况和林溪谣谈话的人。


    下课,收拾书包的落单女孩晚一步出门。她偶尔也想享受一下独处的时光,便在校园里少见地漫步起来。


    虽然这段留学生活可能不是那么美好,但对很多人来说,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能走出自己国家去外面看看世界的。她算得上是个倒霉的幸运儿。


    而且,她已经决定报名交换生项目,在后面两个学年交换回国读书——


    这个决定是她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不仅可以省下一大笔生活费,也可以帮她回避一些麻烦:


    她不喜欢这个地方。这里并不适合她。


    促使她做出这个决定最大的原因是:她无法生活在一个人类社会的秩序曾经被她自己亲手搅乱过的环境里。


    说到底,她又不是一个反社会份子。


    自己可能亲手杀掉了一个人,即使有受到江煜蛊惑的成分,作为当事人的林溪谣也心知肚明:换一种情况,她极有可能自己主动扣下扳机。


    而且,她至今没有到底最后那次扣下扳机的人是谁的准确记忆。


    Asher大概是死了。她不想受到惩罚,因为江煜的存在,她也没有受到惩罚。


    但是愧疚也是难免的。夜深人静感到身体疲倦的时候,她偶尔也会从心底闪现出一丝隐隐不安。


    好在有江煜的陪伴,这种不安很快就会消散。他借口索吻,从她身上偷走了那些不美味的情绪。


    自然有它不可撼动的规律,即使是一只这么强大的怪物,也无法从客观上改变曾经发生过的事实。


    Asher这个名人的踪迹从他的生活圈里如散去的云,完全消失不见了。就连Asher他曾经的好友们,都像忘记这个人存在一般,从来没有主动提起过他的事情。


    这种感觉很微妙。衬托得她更加像个逍遥法外的恶人。


    于是林溪谣决定离开这个会勾起她回忆的地方。


    她一边走一边思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连树上的叶片掉在头上也不知道。


    正低着头,看着地面走路,一个男生叫住了她。


    “林溪谣,你知道Asher去哪了吗?”


    真是说什么来什么,冷不丁听到这个名字,林溪谣心里一紧,可她倒也没表现出心虚,而是觉得奇怪。


    于是回答他道:“没有。我没见过他了。”


    对方也没有怀疑她,起码敏感如她都没感觉到这个人话语中可能潜藏怀疑的意味。


    问她的人是Asher多年的好友。高大的金发男生,以前经常为了Asher打趣林溪谣,她总觉得他们像兄弟一样亲密。


    “奇怪了。他居然连你也没有联系。”体育生里没那么聪明的男生挠着头走了,嘴里嘟囔的话被她听得清清楚楚。


    “我给他发的消息倒是显示已读了,却没有回信。怎么这么久都没出现。教练也不找他,他是不想干了吗?”


    男生逐渐走远。


    心灵感应,林溪谣只觉得麻烦,一股说不清的厌恶情绪涌上心头。她尽量抽离,分析了一下自己的心理。


    第一点,看来她比自己想象中还要烦Asher这个人,认为他麻烦。所以下意识觉得他被她开枪杀死了。


    第二点,Asher居然没死。他不死,可能意味着后患无穷,往后还有恼人的麻烦事在等着她。


    她现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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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很满足和幸福,和江煜的关系也很好,实在不想再去接触那些麻烦的、满是黑泥的东西。


    林溪谣烦躁地把头上的叶片摘下来,顺带薅下几根脆弱的头发。


    她把树叶和头发都扔进垃圾桶。


    人就是如此矛盾的生物。


    Asher还活着,烦躁的反面,她也不是不可以感觉到一丝宽慰;至于他变成了什么模样,她没有关心他的义务和好心。


    她只希望偏执的他能聪明一些,学会放弃。又想到他怕是投入了太多沉没成本,估计让他放弃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好好的心情,都被晦气的男人破坏了。看来她是真的很招一些精神不正常的男人亲近。


    笑口常开,就会引来一些讨厌的男人,她早该想起来的。


    林溪谣垮着一张写着“别惹我”的臭脸,打算直接回公寓。


    她现在想寻求自己的爱人兼共犯,怪物江煜的安慰。


    结果,她都这样了,还是有一个又不长眼的人叫住她。


    是她没说过几次话的某门选修课的同学。这个男生鼻子上长满了雀斑,于是她就记住了。


    “林溪谣,请问你是和你的男友分手了吗?”男生开门见山地问。


    羞涩浮上他白净的面庞,横跨面部中间的雀斑都被点红了,像红红的草莓印。


    “是你啊。”林溪谣说,男生惊讶她居然还能认出他。


    难道她也......


    有了这个错觉,本就豁出去一把的男生更加勇敢了。


    “请问我可以做你的小三吗...”似乎是意识到这种说法太过直白,在林溪谣瞳孔地震的眼神中,他把措辞改得委婉了一些,“呃...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一个人觉得寂寞的时候,可以随时找我。只要能呆在你身边,什么我都愿意做。”


    好..,好别致脱俗的说法。现在做小三都是这么平常的事情了吗?


    但她林溪谣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立马淡定地说:“不行。我和江煜的感情很好。而且,你最好小心一点,江煜可不是好惹的。”


    她敢确定,如果她今天没有处理好这个天降横祸的小三事件,回去江煜他一定会把她扒皮榨干。


    “我...”男生还不死心,却被一个声音打断。


    “丑八怪,还不快滚。长得一脸麻子,居然还敢在她面前丢人现眼。你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觉得自己配和我相比?她就算死了,也不会看上你这样的货色。”


    恶毒的话语从林溪谣的嘴里传出,男生受伤地看着她,眼中出现水光,流着泪跑了。


    “......”


    林溪谣无奈地扶了扶额头,有点生气:“快点从我的身体里出来。”


    闻言,她右眼忽然流下一滴血红色的眼泪,眼泪啪嗒掉到地上,在扭曲的视线和意识中,变成江煜。


    “你是什么时候进去的?我可没同意你随便进入我的身体。”


    面对林溪谣的兴师问罪,江煜也难得恼火一次。


    “你还说。如果不是我,你是不是还打算答应他?林溪谣,你只能注视着我,不许看别人的男人,女人也不行。”


    “是那个人自己找过来的,和我无关。而且一码归一码,你别想转移话题。”


    没想到向来对她言听计从的江煜还闹起了脾气。林溪谣没打算惯着他。


    这次是变成眼泪藏在她的身体里,以后还会做出什么?


    她从来没想过要和一个怪物共生。如果不趁现在掐断这个苗头,以后就晚了。


    江煜也很气愤,像一只炸了毛的猫儿,含水的眸眼尾上挑,恼怒地看着她:“明明是你先骗我,讲了那个什么苹果的故事。把我骗到很远的地方去找,实际上就是假的。”


    人和怪物的脑回路完全不一样,他强词夺理道:“你把我骗到那个地方去,就是想支开我,嫌弃我,不愿意和我做让你快乐的事。而且,你还想趁我不在的时候出轨。”


    她哪有!


    这人到底是什么脑回路啊!


    由于江煜近来很少被人迫害,大多数时候,林溪谣总会下意识把他当作性格古怪了点的人类看待,结果踩了一个大雷。


    她就不该为了安慰他,和江煜讲什么夏娃和亚当的故事,当初直接命令她不许偷看自己就好了。


    林溪谣有点头疼。


    江煜扬着漂亮的、头骨饱满的脑袋,尖翘的下巴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脸上写着“快来哄哄我”。


    可是林溪谣莫名也来了气。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她以前有这么娇气,爱发脾气吗?


    反正她不打算去哄江煜。


    既然这样,看样子她们可能要冷战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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