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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校园都市传说(二十四)

作者:山野孤椋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刘肖爱急不可耐地探出脖子,这个动作让人才发现他的脖子长得离谱,到了影响形象的程度,像极某个部落里因为习俗需要带金色颈饰的女人们。


    他无视林溪谣笑得过于硕大的两颗苹果肌,浑浊的眼球爆出一串串红血丝,双手死死扒住门框。


    “许清松。”


    “许清松在哪?”


    回答他的是重重的关门声。刘肖爱两手伸进白色乳漆木门的夹缝中,喉间挤出粗重凶恶的吃痛声。


    手指都被门压得有些变形。


    该死,这个贱女人的力气怎么这么大!


    他们男人才是这个世界上顶层资源的拥有者,她一个女人,怎么敢和他抢许清松?要是在古代,许清松就是供男人享乐的娈.童。


    癫狂到对痛的感知,刘肖爱试图用被压扁的手指去抓林溪谣:“把许清松交出来!两个不知廉耻的贱人,居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我耳边做.爱。我全都听见了...刚在我就贴在墙壁边上,一直在听。”


    “喜欢S、M是吗?”他神经质地舔了舔舌头,露出看牲口一般有浓郁欲.望的眼神,“让我来调.教你们。”


    发.情的人和动物没两样。起到美观作用的脆木门被活生生抓住几道凹陷的指印,木屑刺进他的皮肤里,刘爱肖用可怕的蛮力冲撞进屋内。


    目光在林溪谣和江煜的脸上快速转一圈,他们一个朴素,一个华丽。刘肖爱很快做出选择,他是喜欢先甜后苦的人。


    然而,当他和地毯上乖坐着的少年不小心对上视线时,便忽然接收到某种暗示般改变了主意。


    罪恶的双手即将伸向少年脆弱精致的脖颈。他的皮肤似乎很薄,轻易就能看见青色的血管。那些血管是静止的,血液不曾流动,他们都知道,它们仅仅是为一只人皮怪物起到装饰自己的作用。让它看起来更为脆弱美丽。


    对于精致脆弱的东西,人们总是会生出一种破坏欲。这是绝大多数人类的本能。


    想到他不知道的日子,林溪谣居然背着他独占了许清松这么久,还把一只长熟后愈发美丽的他藏在了家里,刘肖爱心头便涌上强烈的怒火。


    他不能接受被一个女人愚弄。他从来都是把女人当作他人生游戏中的NPC,哪有人能宽恕NPC抢走主角物品的行为?


    等他在她面前享用完他,再来好好惩罚她。刘肖爱是这样想的。


    “噗、哧。”


    皮肉被刺穿的声音。


    他慢半拍低头看腹部,正中间的位置多出半截闪着光的刀片,大片大片的红色紧接着引入眼帘。


    奇怪,我的肚子长刀片了?他倒下去时仍旧保持着低头往下看的姿势,脑中浮现这个想法。


    直到死之前,愤怒的情绪还残留在这具身躯中。


    地板被血浸脏了。


    江煜嫌弃地看着污染地面的污秽之物。刘肖爱的血又腥又臭,闻着让人反胃。


    他厌恶地捂住鼻子,动作夸张,以展示他和尸体不是同一种物质。实际上,心里那点厌恶很快就随着升起的恋爱的甜蜜而消失。


    ——他被保护了!精致利己的她为了他杀死了一个人类!


    幸福是一种眩晕的感觉。他竭力克制,才能留下一丝用来思考的理性。


    他是不是就要得到她的爱了?!


    他现在的表现和长相分别怎么样?像一件值得被她宠爱的物品吗?他丑陋的形象在她心中重新洗牌过了么?


    精神分裂成两部分,一半用来自我高.潮,一半用来鄙夷除林溪谣外的人类。刘肖爱死得活该!江煜对地上冰冷的他吐出舌头,作出鬼脸。他是林溪谣的所有物,不是谁都能沾染的。


    他的得意维持到林溪谣她弯腰下去搜刘肖爱的尸体。她的手在他尸体上毫不忌讳地摸索着,四处游走...看得真叫人嫉妒。


    江煜如花般的笑颜再一次僵住了,刘肖爱他凭什么,生前死后都丑陋无比的人,居然配得上她的触碰?


    连他都难以亲近几回她的肌肤,凭什么?!


    “别闹了。”杀人,搜完尸体,林溪谣把凶器放在饭桌上,重新洗了一遍手,平淡得接下来是要去出门买菜。


    “我去他家里拿回我的东西,之后还要出去一趟。如果你跑出去沾花惹草,下一次再见到你,我就斩断你的腿。”她语气平静地说。


    丝毫不觉得这是什么恐怖的威胁,而是很客观地在陈述一个事实。


    “好的...主、主人。”直觉她会喜欢这样的称呼,江煜没脸没皮地喊她,笑得格外灿烂明艳...因为长得太过貌美,实则不太有很大的说服力。


    林溪谣嗤了一声。


    “贱骨头。”


    “我走了。”


    “快点回来,我一个人...好寂寞。”貌美的怪物哀怨地说。


    门锁咔哒落下。


    又是一重锁链的声音。


    外面被多加了一把锁。


    走廊传来重物移动的声音,有东西抵在这间公寓的门前。


    事实上的囚禁让江煜兴奋得碎成了许多块,有的飞溅到墙纸上,有的就掉在地上,有的甩进屋内各种容器中。


    许久,他才把自己一片一片,缓缓拼好。


    幸好没让她看见,这副丑陋的模样实在不堪入目。他是个没用的废物,居然因为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就兴奋成这样。


    对将来美好生活的幻想发散让江煜情不自禁染上绯红的颜色,同时手上动作做个不停,不停往下捣,用刀,用砧板,用碎瓷片,一切可以被用作武器的东西,都被他拿来使用。


    刘肖爱的尸体很快就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你在干嘛!脏死了!”进来的林溪谣喝斥他的行为。“就算嫉妒他,你也没必要把这里弄成这样,待会房东会生气的,能不能有点租客的自觉?”


    “对不起。”江煜诚恳地道歉,就在她说话前最后一秒,他就把手上的工作做完了。


    等于没说。


    她不是把他锁在屋子里了吗?怎么这么快就进来了?


    他莫名变得患得患失起来。看着林溪谣在屋子里不忌讳当着他的面,脱衣,换衣,仿佛他不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活物。江煜的喉结滚了滚。


    他怎么不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活物?大片裸露的肌肤,看得他喉咙发紧,饥渴难耐。


    换下血衣,林溪谣把刘肖爱家冰箱里用食物分装带包着的肉块递到江煜的面前:“收好这些。它们现在不是你的东西,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不允许出现在别人手上。”


    少年顺从地低下头,把那些还冒着寒气的肉块收回自己的身体里。


    “还有呢?”他的视角中,林溪谣居高临下地问,“在我面前,不允许你有自己多余的心思。”


    “......”没办法,江煜只能把手凑近刘肖爱模糊的尸体中。凭重现连结起来的感应摸索到他肠子和胃的器官。


    从里面掏出了自己的肉块,把最嫌弃的它们也回收到本体。


    呕。沾上了前面这个死男人的东西,他不干净了。


    林溪谣就站在旁边看,看江煜如同受到委屈的娇贵少爷,以明显是伤心的姿势跑到厨房,拿出她家的消毒剂,全都吞进肚子里。


    她对他的恶在计划中还未付诸实践。他倒是对自己够狠,两个人想到一块去了。


    江煜在水池边漱口,她拿出事前准备好的双氧水,要求他在她离开后,把屋内的血迹清洗干净。


    至于刘肖爱其他的部分,顺着下水道冲下去就行。毕竟江煜不就是这样来的吗?


    -


    她出门了。


    这次是真的走出了公寓的大门。


    林溪谣把自己裹在黑色的衣物中,黑色耐脏,看不出血迹。拿着的菜刀被草草洗过,尖端疑似还有几滴凝固的血迹。


    古怪的打扮加可疑的手持物,她就这样神色悠悠地在大街上漫步。连口罩和棒球帽之类的基础伪装都没做,一举一动被街边的摄像头记录下来。


    如果有人调看今日的监控,一定会被她这个怪人勾走注意。起初他们可能会讶异她有恃无恐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但随着街上奇怪的人类,远比她要奇怪得多的人们的不断出现,他们也不会再继续关注这个看起来没有多少危害社会能力的亚洲面孔女孩。


    ——自从她走上街,工作日的时间,街上的人流忽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聚齐。各种各样的人,黄的白的黑的,小贩、游客、白领,他们大喊“林”的名字。


    “林,你在哪?有人在找你。”


    “林,快去前面的公园,那个人在那等你。”


    行人被其他的“江煜”操纵着来寻找她。但是呼唤她的声音里突然冒出不和谐的一道来。


    “我要杀了林,这样他就是我的了。”


    “杀了她。”


    这些人暴动起来。其中不乏本就是瘾君子的人物,危险的帮派小子也拿出他们的家伙,要来一场真的。


    一些躲在暗处的肉块在窃窃私语。


    大树鸟巢上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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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块说:“那些蠢货都做了什么?!这些人类都要一起杀死她了。”


    沾在某人鞋底,极小的一团肉块说:“快点想想办法,谁去把主体叫回来。”


    “不行。你们都忘记他是怎么对我们的了吗?使唤我们的时候那么起劲,等到有好处的时候,就像防贼一样防着我们。去找他的其他部分都没有声音了。鬼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那你们说该怎么办!”


    肉块们焦急地交谈,即使对主体抱有的看法不同,它们担忧林溪谣的心确却是一样的。


    依靠结盟的同伴们的感知,它们看到了远处的画面。


    林溪谣砍向一个试图扑向她的流浪汉,由于这个流浪汉自己平时酗酒过度,小脑损伤,走路走得跌跌撞撞,在扑到她身边之前,自己先狼狈地摔了一跤。


    暂时无人受伤,着急的流浪汉还没从地上站起来,马上就有人接替他前锋的位置,试图攻击林溪谣。


    这时,路边的大树树干上,街边绿化的草丛里,某人的咖啡马克杯里,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在动。


    它们变成了江煜。


    许多江煜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太好了。我的朋友们,我们再也不用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孩了。”一个清脆悦耳的少年声音在人群中响起。他的声音似乎格外有说服力,躁动的人群停下来,互相欢呼道贺。


    “我要不会动的。”


    “我要会笑的。”


    “我要裸体的。”


    “我要能带回去吃的。”


    人们七嘴八舌讨论着怎么分这些江煜,对林溪谣的离开浑然未觉。即使发现也不会在意,很快,他们都带着自己的那份江煜离开了。


    方才的危险没有带来任何改变,林溪谣还在四处乱走。一种直觉指引着她。只要像这样漫无目的地前行,想要的东西一定就会出现在前方。


    街上还是有一些正常人,见到她,他们只是默默地压低帽檐,移开视线,像躲瘟神一样避着她走。


    原因无他:比起使用枪.支的暴徒,她手上的菜刀显得太过弱小。一身黑的打扮,加分辨不出年纪的面孔,路人都把她看作想要找存在感的熊孩子青少年,恨不得老远就和她换一条反方向的路走。


    路人的鄙夷情有可原,林溪谣走着走着,有人把她叫住。


    “林。街上怎么有这么多不认识的人在找你?”Asher关心则乱,忘记平时的礼仪和风度,试图把她拉进怀里。胸口撞到她手上坚硬的东西才作罢。


    他看清楚那是一把刀的刀背,但似乎是对她的好感太深,这都不足以让他放开手。


    Asher有些意外:“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一定会有很多我没见过的模样,其中一面居然是这样的。”提到直觉,他颇为自信,“我的直觉一向很准,不然也不会指引我找到你。”


    单方面的自说自话,他找回了优雅的风度,给林溪谣这位女士留了一些她应该得到的社交距离。


    然而,林女士似乎并不领情。她反倒上前,和他之前的距离比刚才他拉她时还要近。


    那把刀转过来,刀刃的部分正对着他的脖子。


    “你这个黄热病,我忍你很久了。”还是那副让Asher痴迷的,看起来很好拿捏的亚洲少女面孔,平静的神态中却透露一丝疯感,林溪谣把刀往前逼近,“只会在背地里耍阴招的肮脏臭虫。”


    她会被刘肖爱这种烂人盯上,多亏Asher在其中出的力。他在背地里推动流言的夸张程度和传播速度,让她在这一块的圈子都出了名。


    林溪谣和Asher彼此都对他们之间,由心机亚洲女孩利用单纯白人有钱男孩开始的校园恋爱故事是幌子的事心知肚明。


    真相是:Asher是个不折不扣的黄热病,在亚洲女孩中挑选他直觉最适合的那一个,满足他见不得人的扭曲黄热病癖好。


    就算林溪谣去检举他,也会因为她是个人生地不熟的外国人,Asher又是当地远超中产的精英家族的成员,而反倒受到其他人的歧视和刁难。


    Asher势在必得,恶趣味地和她玩了许久俗套的异国情缘戏码。他以为他是玩弄猎物的猎人,对看中当奴隶的亚洲女孩百般戏弄,马上,他就会也像江煜一样尝到玩火自焚的后果。


    脖颈间被划开一条血线,脖子的部分瞬间攀上深重的寒意,Asher下意识瑟缩了一下。他终于感到害怕了。


    林溪谣居然真的敢用刀砍他。


    她居然来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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