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雨声,予欢醒了。这会儿才六点不到,时间还早一些,不过也该起了,这周轮到她值周,七点就要到校。
工作以后,予欢保持着晚睡早起的习惯。晚睡是读书时候遗留下的优良传统,长年累月,改不了。早起是打工人打工魂,作为牛马的基本素养。最开心的是周末,少了工作的束缚,秉持着不到大中午坚决不起床的原则,一觉睡到自然醒。
起床拉开窗帘,天还没亮,雨声小了。家里还没有人起床,小区里也没有人走动,偌大一栋房子,四下寂静,只有予欢房间透出些朦胧的灯光。雨点落在地上,院中的树叶和草地上,滴滴答答,悦耳规律,像白噪音。
臭臭听到房里的响动,开始叫、扒门,吵着要进来。
臭臭从一个月多点大的时候就跟着予欢睡觉,冬天的晚上最喜欢睡在予欢的胸口,打着呼噜,别提多治愈。予欢结婚,它跟随搬去新家。就臭臭上不上床的问题,予欢纠结过,没想到程靳时很喜欢臭臭,他一个从来不曾养过宠物的人,竟然把臭臭照顾得万分妥帖,比予欢还要宠这臭宝贝。臭臭可真是一只好猫儿,它好像知道跟着谁有饭吃,每次看到程靳时就贴贴抱抱蹭蹭,热情的不行。这小没良心的,予欢是又好气又无语,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虽然嘴上也会吃味的说不要它了,要把它留给程靳时,但到底舍不得。这可是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小猫咪,哪里肯的。
其实臭臭还是很黏予欢的,虽然有一点点傲娇,有时候也会耍小性子,但性格也很像小狗狗,只要予欢一唤就会高高地翘着尾巴朝她飞奔而来,刚上班那段时间,予欢压力有点大,全靠臭臭治愈的呼噜声和柔软的小身体,帮她渡过的。当小家伙越来越长大,体重猛涨到了十斤,还会像小时候一样,对自己的体重没有一点自知,压在予欢身上睡觉,哪怕快要把予欢压出心脏病来,她也能整晚保持着一个姿势不翻身,唯恐惊动它。
臭臭也喜欢趴在程靳时身上睡觉,第一次的时候,予欢特别紧张,小东西那会儿都有八斤重了,做完绝育手术,体重还在蹭蹭往上涨,赶快把臭臭从他身上抱开,这家伙却用两只前腿勾着程靳时,死活不依。程靳时搂过臭臭,对她说没大碍,小家伙还抬头朝她看了眼,特别傲娇的模样,给予欢气得轻轻拍了下它的屁股,到底还是随便它去了,毕竟程靳时都说没关系了,她也没有坚持的必要。还记得当时他似乎笑了一下,漾在暖融的床头灯光下,像是融化了一样,让予欢有那么一刻的失神,虽然不知道他为何笑,那时她心里确实莫名的被暖了一下。
予欢走到门口,把臭臭放进房间。她这段时间以来睡眠质量不高,臭臭晚上虽然不闹腾,但是每晚都要固定时间爬起来上两次厕所,予欢被吵醒过后很难入睡,最近都不放它进来睡觉。
看得出来臭臭很心急,从小到大它都没有离开过予欢独自睡觉,小小的脑袋想不通妈妈为何这么做。刚开始几天天天挠门吵着要进来,予欢只好让它进来,抱着它讲道理,喋喋不休说了一大堆,最后还是抱着小猫一起睡觉。第二天晚上予欢放它进来后不久,它竟自己扒门要出去了,好像听懂了予欢的话似的。
时间还早一些,予欢继续写教案,臭臭乖乖窝在桌上陪着她,予欢写一会儿伸手摸摸小家伙毛茸茸的后背,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每个月学校都会检查教案,予欢每次教案都会提前写,只要一有空就见缝插针地备课,比她的课程进度都要快好几个课时,以防突然的检查来袭。
她的这种不安全感来自于读书时期。
打小予欢就不爱做作业,非拖到生死一刻才肯动笔,有时候写不来及,干脆不写。为此吃过不少教训,一直等到上高中,她才痛下决心根治这个毛病。
从予欢正式向拖延症打响战役,到完全战胜它,仅仅只花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在这过程中,她发现了一个规律:打败拖延症并不难,只要改变思维开始做就可以了。
这听起来像是一句废话,实际上却有很深的哲学。她以前之所以拖着赖着,归根到底是想得多,嫌麻烦,怕困难,有害怕恐惧的情绪在作祟。然而很多事从开始做以后,问题全都会在行动中迎刃而解。
如同爬山,只要看着脚下,一直攀爬,就能登上峰顶。
予欢忙完以后,看时间差不多,开始洗漱。臭臭跟在她身后,像只小跟屁虫,两只前腿并拢,端庄蹲在梳妆台的角落陪着她,滴溜圆的眼睛注视着予欢的一举一动,大概到现在它小小的脑袋里也明白不了,为什么妈妈要往脸上涂那么多东西。
等予欢穿戴整齐,父母已经起床,老丛做好早餐,和老予吃饭聊天。
一天当中,予欢最喜欢和爸妈一起吃饭的时刻。这一年来程靳时对她还不错,如同主人对待客人的那种客气和礼貌,她对那里没有留恋和归属,更没有在自己家里的那种自在和放松的氛围。
老丛做了她最爱吃的蛋卷,是甜甜的牛奶口味。
“妈,你的手艺还是这么的牛。”予欢夹着蛋卷,吃的津津有味,还不忘吹一顿彩虹屁。
老丛很受用,说明天早上再给你做。
予欢笑道:“天天吃可不行,太奢侈了,而且你还得起那么早,我心疼。”
老丛笑得合不拢嘴,她就吃予欢这一套,胳膊肘子推了推老予:“你瞧瞧,还是闺女儿好,懂得心疼妈。”
这顿饭吃的可太痛快,予欢一看时间,连呼要来不及,拎起包匆忙下楼,臭臭跟她身后飞奔,粗尾巴翘得老高,老丛追了下去,抱起臭臭,冲楼下喊着:“下雨不好开车,让你爸送你。”
“不用——”予欢声音从楼梯传上来,“一脚油门就到。”
予欢家境殷实,家里开着一个小公司,老予打算明年退休。老丛在市中心有个店面做着小本买卖,生意不错,就等予欢生了娃,把店面盘出去,也准备退休。
计划好是好,到底赶不上变化。
予欢在路上等红灯的时候,看到有一条陌生人添加信息,予欢粗扫一眼,上方写着:“你好,我是邓老师的侄子。”
前方车流松动,趁着这茬,予欢退出界面,手机扔去旁边,继续开车。
到得学校,这事也就抛去脑后。不是邓老师后面提起来的话,她压根都想不着。
那会儿予欢正结束上午最后一节课,准备提前去食堂吃午饭,先回办公室把东西放了,撞到正走出来的邓老师。
后者见是予欢,眼睛一亮,想起什么似的提及:“小予,我侄子说他加你了,你没通过。”
突如其来,予欢还没想到怎么接招。她神色茫然,只短短一秒就收起了心绪:“那个,邓老师,我……”
“你不会有男朋友了吧?”邓老师故作惊讶。
“啊?”予欢更茫然。
邓老师拍拍她的肩膀,表示理解和关怀:“有男朋友是好事啊,是不是上次那个开保时捷的?”
邓老师笑的和颜悦色,反把予欢弄得有些窘迫。
想来是那天程靳时的车停在校门口,看见的人不少,也包括予欢的同事们。
两天后就是周六,连下两周的雨终于是停了。下午的时候开出太阳,查天气预报,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下午,予欢洗了澡,衣服扔进洗衣机,顺便把臭臭的小衣服手洗出来,晾晒在阳台上。
太阳晒着人身上暖洋洋,臭臭整只猫摊在阳台地砖上,阳光下毛茸茸,予欢忍不住揉它肚子,呼噜声起来。随后把烘干的衣服拿出来,一件一件抖开,晾晒起来,清新的皂粉味飘散在阳光里,感觉生活光明又富有生机。
这是予欢最喜欢的周末生活,可以懒洋洋的,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撸着猫,看阳光穿过云层,透过绿叶,就算是枯枝老藤也别有一番风味,原来冬日里也是可以那么的明媚和生动。她能坐在院子里,这样看一天。
到下午三点左右,日头西沉,予欢站起身来,回到屋里收拾东西,化了一个简单的妆,根据班长发来的信息,导航到酒店。
予欢虽说从小在这座城市长大,但江城到底大,超出自己熟悉的地域范围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用导航是不行的。
到了酒店,班长和另外两个男同学站在门口攀谈,眉飞色舞,好不开心。
“予欢,”班长穿着一条连衣裙配大衣,珠光宝气地迎上来,“你终于来了,等你好久了,大美女,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予欢也笑着寒暄,打趣她身上那套珠宝首饰价值不菲,班长连忙谦虚的说道:“就几千来块的东西,戴着玩玩。咦,男朋友没有送你过来?”
“还没找呢。”予欢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
班长纳罕:“肯定是你要求太高了,我们班好几个都结婚了,你可要抓紧了,傅伊甄和程靳时听说都结婚了。”
予欢表情一怔。
班长似乎没注意到她的表情,接着自己说道:“你消息肯定比我灵通,没想到他俩真的走到最后,那时候可太轰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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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后来傅伊甄高考都没参加就出国去了,这真的跟演电视连续剧一样。”
见予欢没说话,班长看了眼她继续道:“你还是老样子,性格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安静,好了好了,不说废话了,先上去吧。”
这次到的同学不少,能来都来了。毕业到现在快有十年了,许多自毕业后没再见过,以前予欢是不参加这种场合的,实在是班长盛情难却,确定不会遇到故人,予欢才走这一趟的。
人的性格大抵是多面的,予欢也不例外。和很多人一样,予欢也很难用单一的外向或者内敛来概括,放不放的开和能不能放开,完全凭她的心情。
在这样的场合,不说话是不行的,虽然她很想保持沉默,但当有人拉着她喋喋不休的时候,她也很难不给对方回应,只不过这回应多少还是带着几分心不在焉,她并不能完全融入这热络的气氛之中。
这些同学当中,男生们有的当了大老板,有的在政府机关,做金融的,还有继承家业的……都是各个行业的翘楚,年入几十万的,上百万的。女生们也不差,那些混的不好的,也不会来这样的场合。
予欢在这当中是最不显眼的,一个小小的教书匠,却没想到被许多同学上赶着巴结,同学们也幽默地称她为“予老师”。
“予欢,听说你那学校特不好进,我亲姐的儿子下半年要上一年级,你有没有路子啊?”
“予欢,你教的是什么啊?”
“语文。”另一个同学帮忙说道。
“我也打算以后把我儿子弄到你们学校去。”
“予欢,你有没有靠谱一点的数学老师介绍?”
……
予欢平时很少喝酒,在这样的场合下,虽然男同学们表现出了应有的绅士,会在和女同学们敬酒时说一句“我干了你随意”,但如果一口都不喝,也是说不过去的。
予欢上一次喝酒的时候,依稀记得还是在一年前,和程靳时领完证后。两家长辈简单聚了个餐,从不喝酒的她也难得的喝了几杯,回去的路上头都还是晕着的,怎么回到家都忘记了。
都过去了的事,没什么好想的。予欢捂了捂有些发烫的脸颊,心想着,这可得喊代驾了,一会儿得让班长送她下楼。
酒桌上不知谁提起了程靳时。
说到程靳时,总逃不过另外一个人。
有人问道:“程靳时和傅伊甄是不是约好都不来啊,他俩到底结没结婚?”
“我听说的是好像早就结了。”
“哪来的消息啊,保真吗?”
“予欢,”刚才说话的男同学朝予欢看过来,“你也不知道啊?”
酒精作用下,予欢反应慢了好几个半拍,还没动作,又听到一个声音说:“你跟咱班花关系不挺好的,你应该是最清楚的吧。”
从以前到现在,予欢给人的感觉像一阵风,话很少,气质很淡,任何场合下都不喜欢出头,也不喜欢侃侃而谈,成为视线的焦点会让她很不习惯,尤其是这样的场面。
很多时候她都宁可做一个透明人,会觉得这样更安全,更舒服。
但不是害怕社交,单纯觉得这样的无效社交,她不需要。
要不然她也不会选择做老师。
不了解她的人只以为她是社恐,在场的同学们也没有打算难为她,都知道予欢的性格如此,等不到她的回答,继续聊着所知道的那两人的八卦。
大家又开始提起围绕在程靳时和傅伊甄之间的那段过往。
当年两人的绯闻沸沸扬扬,到底有没有在一起一直是一个谜团。
故事的结局以傅伊甄去美国为告终。
傅家破产,傅伊甄被隐瞒着紧急送出国,连高考都没有参加。
别人都以为她作为傅伊甄身边最好的朋友,理应最清楚两人的关系。
事实上,予欢并没有比其他人清楚多少内幕。
予欢觉得,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傅伊甄的突然离开,一定是程靳时难以消化的遗憾。
正想间,周围传来一阵骚动,和刚刚那种喧嚷完全不一样的气氛,像是来了一位重要人物。这个念头刚闪过脑海,嘈杂之上漫过几道声音。
“他怎么来了?”
“班长你不说程靳时不来的吗?”
这莫大的惊喜,勾起了所有人的兴奋。
与此同时,予欢几乎是下意识的,醉态朦胧地转过头去。
猝不及防,撞进身后来人的目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