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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离群的双星(一)

作者:无端客泪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一个小时后,洛暮登上悬浮车,她已经换回平日里的短袖长裤。


    陈砚泽伸手接过她的行李箱,放在后座的角落。跟她的名字一样,她是一个标准东方长相的女孩,在科学院工作,是里面最年轻的研究员。


    “没落什么东西吧?”陈砚泽问。


    “放心,我离开时检查了一遍,寝室空空如也,小偷看到都要流眼泪。”洛暮说。


    陈砚泽笑了笑,说:“刚刚突然刮很大的风,我还担心会下雨。”


    “不会的。天气预报说是晴夜,只是刮风而已。虽说雨夜很有气氛,但我不希望看到,这会影响我们私奔的效率。”


    “到阿德尔玛后不要总是讲笑话,这关乎你作为长官的形象。”陈砚泽严肃地说,嘴角却带着笑。


    “胡说,我从来没讲过笑话。”


    “是吗,可是我觉得你每句话都很好笑。参加舞会感觉如何?”


    “非常倒霉,光顾着跳舞,居然忘记里面还有甜点这回事了,完全没吃上。离开后才追悔莫及,总不能再跑回去吃吧。”


    “没关系,我带了点心。”陈砚泽说着拿出一个红色描金的纸盒,打开后里面放了四枚造型精美的糕点,她伸手点着它们,“荷花酥、桃花酥、龙井酥、枣花酥。都是你上次来实验室给我带的。我觉得很好吃,这次顺便买了几盒带到路上。”


    “很好,这证明我们的品味是一致的。就不客气啦。”


    洛暮伸手在半空中犹豫一下,拿起荷花酥。她咬掉一小半,桂花和枣泥的香味在嘴里弥漫开来,甜丝丝的。其实这是她第一次吃,这个牌子的糕点不便宜,她当时没舍得给自己买。


    “好吃。”洛暮说。


    “大胆吃,我买了很多。”陈砚泽说,“顺便容我问一句,舞跳得怎么样?在我的印象里林晖可是个小帅哥,你今晚没有流连忘返,定力很值得称赞啊。”


    洛暮差点被呛死,她咳嗽起来,接过陈砚泽递来的水喝了两口,问:“喂喂喂,怎么又提他?你心里我就是这种见色忘友的人吗?”


    “我好奇啊。八卦一下不行吗,你真一点都不动心?”


    “难说,他的眼睛是真的很好看啊。”洛暮叹口气。


    “想来还是有点小遗憾吧,离开阿纳斯塔西亚以后可能就见不到了。”陈砚泽说。


    “应该是有点,但人要懂得取舍。”洛暮扯过湿巾擦擦手,撑着下巴望向窗外。悬浮车正向星际航站飞去,在那里她们将要登上星际列车,进行一段漫长的航行。她忽然问道:“砚泽你知道吗?在前文明的书里有个叫月亮的天体。”


    “当然,我虽然对前文明钻研得没你这么深,但一些基本知识还是知道的。”陈砚泽说。


    “那我继续说了。在前文明的夜空里,当月亮出来的时候,星星的光芒就会黯淡,所以有月朗星稀这个说法。但月亮说白了只是颗卫星,光芒都是来自太阳的。而那些被它衬托得灰头土脸的星星,其实比月亮夺目耀眼得多,不过是离得太远,看起来才格外渺小。”


    洛暮一只手摁在胸口,轻轻地说:“如果留在阿纳斯塔西亚,我们只会成为月亮的陪衬。不管有多舍不得,我们都得走。离开它我们才会成为星星,就算是流星也无所谓。”


    “成为流星也无所谓。”陈砚泽说,她紧紧地握住洛暮的手,“不愧是我的好朋友,知道我当初为什么找你做朋友吗?”


    “难道不是因为我请你吃了早饭,你对我感恩戴德吗?那个学期你来我们学校交换,本来一点交集都没有。结果大清早在宿舍楼下遇见你,顺手请你吃了个早饭。我们才算正式认识。”


    “鬼扯!我怎么会因为这种理由和你成为好朋友,不过你确实是第一个请我吃早饭的人,因为平时不会有人起那么早。”


    “我不信,那些男生为了追你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只要你招招手,我相信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堆人排在门口请你吃早饭。”洛暮说。


    她的话一点都不夸张,如果说洛暮看着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那比她大四岁的陈砚泽生来就有种女人味,尽管她的名字听上去坚硬极了。走在路上,总有男生羞答答地来要陈砚泽的联系方式,而洛暮这么多年只遇见过来问路的,数量还不少。


    “哼,那群人只会讨论我的身材很好脸长得不错,灵魂乏味得可怜,和他们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不对,话题都扯到哪去了,你肯定想不到吧,我当年想和你做朋友是因为我看了你写的文章。”


    洛暮震悚道:“不可能,我从没写过文章。”


    “别装傻,你的网名是‘公竟渡河’,文章发在论坛的一个角落。我想办法黑进系统,好在那只是个学生自建的论坛,比较容易操作。然后我通过ID知道公竟渡河就是你,洛暮。”


    “你?你!我自己都不记得写过什么,那种黑历史就不要提了吧。”


    “你终于知道尴尬了?我还以为洛暮这辈子都不会尴尬呢。”陈砚泽饶有兴趣地打量她的表情。


    “别这样,别这样。我害怕你了。”洛暮连连摆手。


    “没事,我其实也记不全了。只记得那篇文章写得很热血很中二,真没想到你还有那个时候。其中一段你是这么写的‘我这一生,要么变得伟大,要么死在伟大的路上’。”


    洛暮脸红了:“我求你不要再提它了。”


    “为什么不提,这可是我们友谊的开端。我当时看到就震撼了,没想到望渊还有这种和我想到一块去的人,我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她。结果我找到后发现她就是前两天请我吃早饭的人,简直是命运的巧合。所以说,我们相遇、成为朋友、再到一起去阿德尔玛,都是命中注定。”


    “你你你,怎么突然这么抒情,我有点受不了了。我发现你总是在抒情方面格外主动,自愧不如,自愧不如。”洛暮赶紧岔开话题,“你白天不是说要告诉我一件有趣的事吗,快说。”


    “现在想想也没那么有趣,不过还是可以讲给你听。小暮你知道我还有个弟弟吧。”


    “记得啊,你经常跟我吐槽来着,说他被宠坏了无法无天。”


    “是的,我从没见过那么讨厌的小孩。我弟弟比我小十六岁,马上要读小学,我父母想让他进部属小学。但他们的地位不够啊,人家部属小学起码也得是有权有势的贵族或者机要大臣吧。我爸一个小官员,我妈生了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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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就是家庭主妇,你说说怎么可能进得去,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


    “父母对于自己的孩子总是抱有格外大的期望。没准他们给你弟弟设想的道路是通过部属小学结识各路达官显贵,左右逢源一路官运亨达最后位极人臣权倾天下。”洛暮说。


    她们一起发出大笑,陈砚泽更是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她点点头说:“我感觉他们还真是这么想的。所以进不去怎么办呢?自然是托关系找门路,最后找到一个招生部的人,人家给他们开了个数。你猜猜是多少?”


    “五十万?七十万?给个提示吧。”洛暮说。


    陈砚泽伸出手,比了个“1”的手势。


    “一百万?”洛暮问。


    “一千万!”


    “这也太黑了吧!帝国的人均年收入才十万左右吧,不吃不喝干一百年,上个小学?”


    “我家还是稍微富裕一点的,大概不吃不喝干二十年吧。总之他们没死心,准备凑出来这笔钱。”陈砚泽说。


    “好嘛,区区二十年不吃不喝。忍一忍节衣缩食风餐露宿,苦日子都在后面呢。”洛暮忍不住吐槽道。


    “要真是这样还好,问题是得赶紧凑够这一千万。于是他们就想着怎么搞到这笔钱,哎这下子突然灵光一现,不是还有个女儿吗。我们虽然没钱,但是可以卖女儿啊。之前有个子爵一直在追我,他说可以出这笔钱,条件的话你们都知道。”陈砚泽淡淡道。


    洛暮一下子沉默了。


    陈砚泽看上去一点都不伤心,她这时候居然在笑,只是音调有点颤抖,不仔细根本听不出来:“我本来一直住在科学院,基本是不回家。和你约好后我搬回去住了,最先想的是走之前多陪陪他们,谁知道我们还能不能回来呢。我回家那天他们可热情了,从来没那么热情过。我爸爸买了很多我爱吃的水果,满脸讨好地站在门口迎接我,背塌了个子比我还低。我妈妈在厨房里给我做饭,她以前天天在谈判桌上和别人吵架,凶狠得要命,现在笑起来脸上全是皱纹。”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接着说:“我当时心里难受啊,我都好久没回去了,没想到他们老得这么快。总之那几天他们对我嘘寒问暖,殷勤得要命。我也真傻,好几次被感动得要流眼泪,跟做梦一样,仿佛回到了我弟弟还没出生的时候。小暮你知道吗,当时的我甚至都有点不想去阿德尔玛了。”


    “我明白。还记得前文明里有个人说幸福本身就是一个终点。人要是幸福的话,就只想活着了。”洛暮低声说。


    “是的,说这话的人是个天才,他把人性看得很透。”陈砚泽说,“想来真是愚蠢,我竟然因为他们施舍给我的一点点好,差点背弃我们的约定。亏我之前自诩意志坚定,其实多么容易被感情动摇。”


    洛暮默默地听着。


    “直到昨天那个白痴子爵找到我,问我喜欢什么款式的戒指。我才知道这件事。我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的样子回到家,看到爸妈已经做好饭等我了。他们脸上都喜气洋洋的,可笑我之前还以为是太久没回家他们想我了。是不是很有意思,戏剧性十足。”陈砚泽微笑道,“然后我就告诉他们,我明天就出发去阿德尔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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