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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红薯烙

作者:川颂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你个蠢货,这点小事都办不成。”林长寿伸出手指,直戳向胡氏,。


    胡氏一听这话,脖子一梗,瞬间来了精神,扯着嗓子尖声反驳道:“哼,那林窈口口声声说要拉着我去见官,还有个不知哪儿冒出来的书生,要帮她写诉状呢。瞧瞧,这德行,跟她那整日卖弄风情的狐媚子娘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每每提起弟妹贾氏,胡氏就控制不住心中的嫉恨。


    在未出阁时,贾氏便是那十里八乡最清丽的小娘子。家中又独她这一个女儿,爹娘宠爱集于一身。待到及笄之年,求亲的人络绎不绝,险些没把她家的门槛给踏破。


    林长寿尚未成家之际,便相中了贾氏,央告爹娘前去贾家求亲。可贾家父母只道自家女儿年纪尚小,婉言拒绝了这门亲事。这一拒,犹如一根刺,深深扎进了林长寿心里,也让胡氏,对此事耿耿于怀。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过了两年,贾氏和林家老二,林长康,看对了眼,喜结连理。成亲后,两人如胶似漆,没多久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林长寿将手中茶杯重重搁下,杯盖震得“哐啷”作响,“她说见官你就怕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慌什么?只要咱俩咬定,这是咱老林家祖传的配方,爹娘知道了,难不成还会帮那几个小扫把星?”


    胡氏闻言,身子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官人所言极是,只是如今这事儿已然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再用这法子,怕是行不通了。”


    “这事你不用管了。”林长寿摆了摆手,浑浊的眼中透着精光。


    ~


    翌日清晨。


    林窈还未靠近摊位,远远便瞧见几张熟悉的面孔。人群之中,许之珩身姿挺拔,身旁跟着他的小厮,十分显眼。


    “林小娘子今日可叫我们好等。”许之珩说道。


    林窈赶忙放下背篓,“对不住,今日特意多备了一道新鲜吃食,耽搁了些功夫。”


    “竟又有新吃食?林小娘子心思这般灵巧,当真是令人赞叹。我先要两份,再要两份大份炒饭,外加一斤卤猪下水,小娘子快快做来,好让我一饱口福。”许之珩潇摇着扇子,自以为潇洒的踱步至隔壁粥铺,寻了个空位坐下,又点了两碗清粥。


    旁人见许之珩这般爽快,连新吃食是什么都没问,便直接要了两份,心里也跟着蠢蠢欲动起来。不过,到底不像许之珩那般阔绰,有人犹豫片刻,开口问道:“小娘子,今儿个推出的新吃食,是何物?”


    “是红薯烙,两文钱一个,三文钱能买俩。”林窈一边应答,一边手脚麻利地从背篓里捧出在家中提前备好的红薯烙半成品。


    “这不就是地瓜吗?这地瓜山里到处都是,怎么还要两文钱一个。”有人说道。


    “我家这红薯烙可是下了糖做的,味道不一样。”一边说,林窈一边舀出一勺红薯粒放到铁板上,轻轻用铲子摊成几个红薯烙,随着温度的升高,红薯粒中的糖分渐渐融化,与红薯本身的香甜相互交融,散发出一股浓郁的甜香,直钻周围人的鼻腔。


    红薯粒的边缘慢慢泛起金黄,逐渐变成诱人的焦糖色。


    林窈把刚做好的红薯烙切成小块,邀请摊子前的人尝尝,“大家可以尝尝看,这是试吃,不要钱。”


    林诚有点不舍得,这都是用上好的猪油、白面和麦芽糖做的,但妹妹说过,舍不孩子套不着狼。


    摊子前的人本来还有些犹豫,可大家都瞧见了,林小娘子煎制红薯烙时,挖了满满一大勺猪油,更不用说里面还放了糖,这般用料,想不好吃都难。一想到这儿,大家不再迟疑,纷纷伸手。眨眼间,刚做好的红薯烙便被一抢而空。


    “真香啊!”


    “是啊,没想到红薯也能如此好吃。”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夸赞声此起彼伏。


    趁着众人品尝红薯烙之际,林窈动作娴熟地将许之珩点的菜肴一一备好,端到他面前,“许公子,您点的菜都上齐了。这红薯烙是小店今日新推出的菜品,多送您两个,还望公子喜欢。”


    许之珩起身接过林窈手中的红薯烙,“那便多谢林小娘子了。”


    他刚把红薯烙放下,金玉就把它塞到了嘴里,嚼吧嚼吧就咽下了,“郎君快吃,凉了味道就不美了。”许之珩刚把红薯烙搁下,一旁的金玉便迫不及待,伸手抓起一块,塞进嘴里,一脸急切地催促,“郎君,您快些尝尝,趁着热乎劲儿才是最美的,凉了可就失了口感。”


    许之珩收起折扇,恨铁不成钢地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就知道吃,也没见你把这贪吃的劲儿用在别的地方。”


    因为昨日承诺降价每份吃食降价一文,今日摊位比往常热闹得多。许多平日里因价格望而却步的人,也趁着这难得的减价机会,买上一份解解馋。林诚和林窈一会切卤猪下水,一会煎饼,像陀螺一样转来转去,煎饼的铲子都要抡出火星子。


    “林小娘子,我要一份‘全家福’馍馍。”一道温柔的女声,从一群扯着嗓子的大小伙子中间悠悠传出,在嘈杂喧闹里显得格外突兀。


    林窈闻声,忙抬起头,“阿鱼姐姐!”


    阿鱼腼腆一笑,“早听闻小娘子家的‘全家福’馍馍,滋味绝佳,阿爷馋这口许久了,特意吩咐我来买一个,好让他也尝尝鲜。”


    “这就给你做,我给你多加些卤猪下水。”林窈对这个容易害羞的少女很是有好感。


    阿鱼有些不好意思,“那便多谢娘子了,下回我也给你多做点馍馍。”


    林窈见她这么实诚,一时觉得她更可爱了。


    林窈如今虽顶着一副十二岁少女的皮囊,但内里却是一个二十四岁的灵魂,导致她每每遇见十几岁的少年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置于更为年长的视角。


    正如此刻,面对眼前笑意盈盈的林窈,阿鱼心底竟涌起一丝奇异的感觉,恍惚间,觉得这小妹妹的笑容里,透着一种莫名的“慈爱”。


    林窈把做好的馍馍递了过去,“不必如此客气,这也是多谢王大爷昨日帮了我们兄妹三人。”


    ~


    阿鱼快步走回馒头摊,“阿爷,我买回来了!”


    王山望着孙女,只见她因一路快走,双颊红扑扑的,眼神里满是疼惜。他伸手接过孙女递来的馍馍,又从一旁取出小刀,动作轻将馍馍均匀分成两半,把较大的那一半递到孙女面前,“囡囡,吃。”


    阿鱼咬了一大口,丰富的味道在她嘴里横冲直撞。


    王山瞧着孙女吃得津津有味,不禁开口问道:“阿鱼,林小娘子摊位上的生意好吧?”


    阿鱼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嗯!热闹得很,围了好多人抢着买馍馍呢!我听旁边的食客唠嗑,说林小娘子今儿新推出了一道菜,叫红薯烙,大家都夸味道好,可惜排队的人太多,我没来得及买。”


    王山掏出干净的帕子,递给孙女擦了擦嘴,“阿爷想让你拜她为师。”


    阿鱼刚把馍馍举到嘴边,正要咬下一口,听到这话,动作瞬间僵住。她缓缓放下手中的馍馍,眼神中满是犹疑与不自信,嗫嚅道:“可……可是,她真会收下我吗?阿爷,我脑子不灵光,干啥都笨手笨脚的,要是去了,会给您丢人的,我……我怕是不行。”


    王山听着孙女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心中酸涩感瞬间弥漫开来。儿子和儿媳走得太早,留下这孤苦伶仃的孙女与他相依为命。这些年,他为撑起这个家,每日天不亮就得起身做馍馍,而后又赶忙出门摆摊挣钱,忙得脚不沾地。


    如此一来,对孙女的陪伴少之又少,她常常只能独自守着空荡荡的家。长此以往,孙女性格变得愈发怯懦,寡言少语,唯有在自己面前,才稍稍自在些,一旦碰到生人,就容易紧张。


    平日里,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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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见阿鱼,总会夸赞她温顺乖巧,日后定能成为贤妻良母。以往,王山听了这些话,心里也是欢喜的,只盼着等阿鱼再大些,便寻一户靠谱人家,将她风风光光嫁过去,往后日子,也就能安稳无忧了。


    可自从结识了林窈,看着她风风火火操持生意,在市井间长袖善舞、应对自如,他心里头的想法也悄然起了变化,越发觉得女子的活法,远不止贤妻良母这一种。


    他没有读过书,只知道如果阿鱼的性子太过绵软,若阿鱼能像林窈这般自立自强,或许能有另一片天地。只是他也知道,这手艺轻易不传外人,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练练孙女的性子,哪怕只是给林窈打打下手也好。


    “在阿爷眼里,阿鱼是最好的。”王山拍了拍阿鱼的脑袋,“阿鱼不必担心,林小娘子是个好的,聪慧、刚强、处事周到,阿爷只希望能跟着她学学如何为人处事,若林小娘子愿意收你为徒,教你些许菜式,你也能有门手艺傍身。”


    阿鱼听闻,微微抬起头,迎着王山期许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


    这边,林家三兄妹忙得团团转,就连最小的林崧都在帮忙收钱,等所有东西都卖完的时候,已经未时过半。


    刚把摊位上的东西收拾整齐,林窈就看见王大爷和阿鱼站在他们的摊位边上,“王大爷,阿鱼姐姐,可是有什么事?”


    王山的手心微微沁出了汗,可一想到孙女往后的日子,牙一咬,心一横,还是张嘴说了,“林小娘子,实在对不住,打扰您一下,我这儿有件事,想厚着脸皮求您帮忙。”


    林窈的心里疑惑,自己一穷二白的,能帮上什么,但王大爷算是她扩大商业版图的第一个合作伙伴,能帮的她还是帮上一把,“您这折煞我了,别说求,大爷您帮了我们不少忙,有什么能帮的我们一定帮。”


    林窈心中疑惑,暗自思忖自己不过是个在市井摆摊讨生活的,要钱没钱,要势没势,实在想不出能帮上什么忙,“大爷,您可千万别这么说,这话可折煞我了。自我们摆摊起,您就帮衬我们不少,若有什么事需要我搭把手,您尽管开口,只要我能做到,绝不二话。”


    听到林窈这么说,王山心里的不安少了一些,“我是想求娘子你收我这孙女为徒,只需教她一两个的菜式即可,平日里娘子有什么要做的都可以使唤她。”王山自是知道今天自己说的这话有些冒犯,他当即补充道,“若是娘子不愿,要是能收她在你这做工也是极好的。”


    听到林窈的回答,王山心里那股忐忑不安稍稍减轻了几分,“林小娘子,实不相瞒,我今日厚着脸皮来,是想求您收我这孙女阿鱼为徒。只需教她一两个的菜式即可,平日里,您要是有啥活计需要人手,尽管使唤她,权当是给她个历练的机会。”


    话一出口,王山心里清楚,自己这请求有些唐突冒昧,生怕林窈心生不悦,于是赶忙又补充道:“要是小娘子觉着收徒一事不太方便,那能让阿鱼在您这儿谋个差事,跟着您打打下手,学习学习,也是再好不过的事。”


    林窈其实早有招人打算,毕竟她一人身兼数职,脑子里还有诸多菜式想做,就算真有三头六臂,也实在难以应付。可招人就得支付工钱,以他们家目前的经济状况,着实难以负担这笔开支。但若是收徒,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来徒弟会更上心学艺,做事稳妥可靠,二来在成本上,可比单纯雇佣人手低得多,这般一想,收徒倒成了眼下两全其美的法子。


    林窈自认不是一个无私奉献的圣人,她感恩受到过的帮助,但从不感情用事。


    收徒这件事可大大小,她只看人品和能力。人品欠佳之人,她生怕倾囊相授后,反遭其算计;而能力太过薄弱,毫无基础之人,她每日忙于摊位生计,实在抽不出时间,从最基础的知识和技能教起。


    王大爷的人品林窈是相信的,剩下就是看阿鱼的灶上功夫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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