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两个字当头砸下,砸得简秋有点懵。他们算是青梅竹马吗?
别人青梅竹马,是年纪相仿,从小一起长大,可她认识秦时初的时候,后者已经十四岁了,年龄差加上性格早熟,秦时初在她眼里,从一开始就是“大人”。
而直到秦时初离开简家,她都没长到两人初见时他的年纪。
愣神间,她察觉到秦时初揽着她肩膀的手紧了紧,立刻清醒过来,心里后知后觉地涌上了一些欢喜。
管它呢,他说他们是青梅竹马,那他们就是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这个美好的词在她心间萦绕,那些长期累积的不安仿佛也被清除了一些,她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望向秦时初。
只有电筒照明的操场上光线很暗,但她却可以清楚地看到秦时初的眼睛。他的眸子很亮,正注视着她,眼神灼灼,那绝不是哥哥看妹妹的眼神。
简秋的心跳不由得漏了一拍。
有女教师用手捧脸,眼里全是粉红泡泡:“青梅竹马的男朋友,我的天,好浪漫啊。”
秦时初轻咳一声:“更正一下,还不是男朋友。”
女教师不解:“嗯?”
秦时初的声音里带了点无奈的笑意:“小秋这样的姑娘,哪有那么好追呢?我正在努力中。”
女教师“恍然大悟”:“哦~~~”
就是双方心照不宣,只差捅破那层窗户纸呗。
秦时初温和地笑了笑,给大家来了个默认。等人群安静下来,他提醒道:“各位,今天的主角可不是我俩哦。”
寿星是位好脾气的男教师,闻言仿佛才想起来今天这个生日会是为自己举办的,脸上甚至露出了几分迷茫,似乎还没从“吃瓜”状态中恢复过来。不过很快就有同伴开始为他张罗,热热闹闹的生日会继续了下去,“青梅竹马”这个插曲逐渐平息。
生日会当然不止吃生日蛋糕,孟阿姨和另外一位帮他们做饭的高阿姨一起,给大家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有心人还一早准备了啤酒,众人嘻嘻哈哈一直闹到了半夜。
简秋今晚很高兴,跟着喝了不少酒。她酒量浅,结束的时候已经有些醉醺醺的了,秦时初送她回宿舍的路上,她一直靠在他怀里,酒醉人,夜色也醉人,却都不及身边男人的气息更让人沉醉。
醉得她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跌到旁边的田里。
秦时初原本顾忌着,他们毕竟没有名分,不好太亲密,所以只是揽着她的肩膀,此时见她走路都走不稳,自然顾不得那些了。此时已经是深夜,他们只有一个手电筒照明,而他们已经走到了最窄的那段路,两人并肩都容易被对方挤下去。
秦时初扶简秋站稳,轻声叫道:“小秋。”
简秋傻兮兮的:“在!”
“我背你好吗?”
“好呀!”
话音一落,她就绕到他身后,然后熟练地蹿到了他背上。秦时初没料到她酒醉之后,动作还能这样快,被她这么“饿虎扑食”般的一扑,差点栽倒。
好在旁边就有一棵树,他险泠泠地抓住,才稳住了身形。
他把手电筒放进衣兜,伸手搂住简秋的大腿,缓缓地朝她的宿舍走去。
简秋的酒品倒是不错,不哭不闹,静静地伏在他的背上,大约是怕自己摔下去,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清凉的夜色中,秦时初所有的感官几乎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女孩清浅的呼吸像一股暖风,不太均匀地喷洒在那里,痒痒的,引得男人心猿意马。
他往前走着,恍惚间却觉得不像是边陲那个偏僻的小乡村,而是他此生唯一的故乡小冀村。他好像变回了那个小冀村的少年,背着才七岁的简秋,表面稳重内心快活地走着,几乎想一蹦一跳起来。
从学校到宿舍,路途并不算远,就算他身体虚弱,还背着个成年人,最多也是二十来分钟的事。
很快,宿舍就在眼前了,秦时初原站了片刻,扭头叫了声:“小秋?”
简秋已经困得迷迷糊糊的了,半晌才哼唧了一声。
秦时初唇角一勾,他没有带简秋回宿舍,而是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夜里的乡村万籁俱寂,只偶尔有一些虫鸣蛙叫,秦时初的心里异常的宁静。他从一出生起,就被卷入了勾心斗角当中,心惊胆战地活到十四岁,差点被亲生父亲的那些情妇毒死,秦夫人只好将他送到小冀村。
他贪恋小冀村的平静宁和,贪恋简雯欣夫妻对他的真心疼爱,这份疼爱哪怕是秦夫人都没有给过他。他跟秦夫人的母子关系总像是隔着一层,而更像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秦夫人一大半的精力,都放在了跟丈夫和他的情妇们争斗上。
可是那样安宁的日子他只过了五年,就因为秦氏集团内斗,不得不提前离开小冀村。而等他再次回去,简雯欣夫妻已经不见了,曾经亲密无间的简秋也跟他产生了诸多隔阂。
这些年,他手握整个秦氏,在秦家也是说一不二,可他并不快活。他像是一个人行走在黑暗里,简秋本是唯一的光,可他却并能靠近,心里越是渴望,他就越是压抑。
直到此时,酒醉的姑娘像小时候一样,乖巧地伏在他的背上,一下子将他空了很多年的心填满了。
他背着简秋,在空旷的田野间慢慢地走着,感受着那久违的满足感。真想能这样一起走下去,走到地老天荒。这偏僻的小村庄,比繁华的羊城更像是人世间。
然而他现在的体力并不能支撑他一直走下去,而且随着夜越来越深,气温也越来越低,他背上的简秋虽然睡着了,但还是下意识缩着身子。她原本就瘦,又经历了被武装分子绑架,再加上思虑过重,身体并不好,肯定不能再受凉。
他抬头望了望夜空,轻轻叹口气,开始朝她的宿舍走去。
宿舍门锁着,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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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初不想把简秋吵醒,打算将人放下来,然后在她兜里掏钥匙。谁知睡梦中的简秋察觉到他放开了自己,不肯就范,下意识将他脖子箍得紧紧的。秦时初差点没被她勒断气,只好柔声哄道:“小秋乖,你先放开,我得开门。”
简秋却不放,只抽空从衣兜里掏出钥匙塞给他,继续赖在他背上不肯下来。
秦时初哭笑不得,只好借着墙卸了一点力,一只手仍旧搂着背上的人,另一只手去开门。还好那门锁很配合,很快就打开了。秦时初将人背进去,走两步就到了床边——屋子实在太小了。
“小秋,到家了,下来到床上睡。”他轻声说。
简秋听到“家”这个字,总算结束了八爪鱼的状态,顺从地被他放到了只比她身高长一点的单人床上。秦时初拉过被子盖住她,如释重负之余,心里又掠过一抹惆怅。
人送到了,他得走了。
他们毕竟还没有名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简秋心里的疙瘩又没完全解开,如果留下来,只会让彼此尴尬,甚至可能让刚有起色的关系再次变得僵硬。
他低下头。
耗了大半夜,兜里的手电筒已经快没电了,只剩下一丝微光。借着这点光,他贪婪地注视着床上已经睡着的姑娘。因为醉酒的缘故,她的脸颊还带着潮红,给原本就清纯美丽的脸蛋增添了艳色。
他这一生中见过许多美女,但没人能在他心里留下什么印象,唯有眼前的人占据了他的心那么多年。
看了好一会儿,他终于站起身准备离开。就在这时,简秋忽然翻了个身,朝着他的方向,同时伸手拽住了他的衣襟。
秦时初的第一反应是低头看她是否醒了,却见姑娘仍旧紧闭着双眼,像是下意识的动作。他试着往外拽了下自己的衣服,简秋的手一滑,放开了他。
同时,还在梦中的姑娘咂了咂嘴,忽然出声叫他:“秦时初。”
不是“哥”,是“秦时初”。
秦时初心头一震,蹲下身,轻声道:“我在。”
简秋像是能听到他的回答,呓语般说道:“我要你捧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向我表白,我要剪秋苑一年四季开满鲜花,我要秦家族谱上,我的名字写在秦夫人那一栏……”
这些心思她不知道压了多久,在这个深夜里,终于在睡梦中说了出来。
其实她的要求多么简单啊,她要的只是一个明确的答案,一个正式的身份。她有一颗真心,也想得到一颗真心。
秦时初的心又酸又软,他握住简秋那双柔软的小手,用自己最温柔的声音说:“好,你想要的,我都给你。”
手电筒的电量耗光,屋里彻底暗了下去。他在姑娘柔软的唇上蜻蜓点水般啄了一下,然后直起身,给她掖了掖被角,确定她不会受凉,这才朝外面走去。
走到门口,他又回过头来:“你等着,我一定要把你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