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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章 入主东宫第二十九天:

作者:雾十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29章入主东宫第二十九天: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隔日休朝。


    滴漏过了五更三点,太子准时清醒,他几乎每一天都是这个时间,在整个北内还笼罩在一片静谧夜色之中的时候,闻时颂已经起身更衣梳洗了。


    常朝穿从省服,大朝戴远游冠,今天只是燕居在东宫办公,闻时颂穿的就比较随意了,圆领袍,乌纱帽*,龙章藻纹,通身的暮山紫锻显得贵气浑然天成。但可惜古代的高级社畜并无暇欣赏,他只是在匆匆给自己穿戴好玉带后就前往了显德殿,准备开始这充实的一天。


    是的,大启如今的这位太子殿下比较特立独行,一般不喜常人近身伺候,倒不是洁癖,就是……


    小时候他刚回宫,还在母后的宫中暂居时,常看到隔壁殿的沈小里鼓着一张包子脸,一板一眼的对照顾他的宫人说:“老师说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至于是哪个老师,又是什么时候见到的这位老师,沈小里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反正他就是很坚持要自己来,哪怕领口盘扣这种高难度操作会十分为难他的那双肉手,他也没有放弃,只是低着头,抿着唇,认真的情绪都快要溢出脸颊。


    当然,与困难等价的,是排除万难成功后那一刻如潮水般汹涌而来的成就感。


    闻时颂也曾反思过,他如今如此喜欢挑战与人争斗的感觉,一切的最初大概就是源自于当年的那一幕,他想知道沈里为什么能那么快乐,叽叽喳喳的像一只北长尾山雀。


    不得不说……


    人是没办法共情小时候的自己的。


    至少长大之后的闻时颂,觉得他共情不了自己当年的**想法,他为什么要好奇沈里为什么快乐?当然,闻时颂觉得沈里也共情不了他自己小时候,不然沈里和他身边那俩和门神似的春华秋实,为什么能如此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早已行过冠礼,是个成年男人的大启太子,不屑的撇撇嘴,在心里阴阳怪气了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阴暗小蘑菇,不,是阴暗大蘑菇例行在心里蛐蛐完沈里之后,就成熟稳重的迈入了殿内,开始处理堆成小山的奏疏,有可能是因为他真的特别热爱工作,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知道他早上眺望的东宫东北角再不是空空荡荡。


    作为一个兢兢业业的工作狂,太子闻时颂的这一天还是挺忙的,他端坐于梨花木的桌案前,一埋头俯首就是一两个时辰。


    再抬头时,脖子都是僵的,稍微一动,感觉就像沈里之前某天兴之所至突然找出来的铜锈老玩具,连缝隙之中都在咔咔作响。


    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差不多就俩选择,


    要么找专业的人按按,要么自己瞎胡乱活动活动。


    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闻时颂当然是选择……


    站起来去窗前远眺啊。


    别问眺望什么,就是个从小到大学来的习惯,沈小里说这样能保持视力健康,闻小颂觉得他在胡说八道,只是莫名其妙就把这份习惯保持到了今天。


    殿里的轩窗宽大而又敞阔,能将庭前的中式美学一览无余,两指宽的木挡上又有一些匠人的巧思,让外面很难窥见殿内主人的一举一动。


    也是在这个窗前,闻时颂惊讶的看到了沈里。


    他不可置信的看了看天,又看了看沈里,天上下红雨?现在还不到晌午,沈里竟然就醒了。


    作为晚睡晚起的终身代言、自封的全球推广大使,沈里一般很少能看到午时以前的太阳。


    但今天他看到了,不仅看到了,还选择穿了身宝蓝色的冬袍,披着滚**大氅,在院中缓慢踱步,就像个晒太阳遛弯的老大爷,手上牵根绳,绳上拴条狗。


    沈里今天难得起了一个大早,就是为了出门来遛狗的。


    每一个养狗人都是从“真的很喜欢早起,有种魂飞魄散”的优美精神状态中锻炼出来的,不管刮风还是下雨,犟种狗都要在路上。沈郎君新手上路,老天爷还算照顾,给了他一个日头晴朗,冬日可爱的早上。


    大太监洪梁一甩拂尘,适时现身,对太子殿下禀报:“后院的御兽园当初建的不算大,如今仅能供常、胜二位将军居住,滚灯小爷就住在了长秋殿。”


    闻时颂甚至是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常胜将军说的是剑南道今岁上供的两头食铁兽。他对它们兴趣不大,能记住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沈里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近距离接触。闻时颂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至少在他找到能够御兽一类觉醒血脉的人之前不行。


    “太子妃殿下十分喜欢清河公主的这只棉花面纱犬……”


    “所以就决定在整个东宫遛狗?”闻时颂嗤笑,打断了洪梁的话。


    洪总管猛猛摇头:“不是,棉花面纱犬的活动范围不算大。”至少占地面积其实已经十分庞大的长秋殿就足够了,“是殿下养的那只狸奴。”


    小猫不需要溜,但小猫需要拱卫地盘,每天都会在自己的领地内进行巡逻。


    在沈里看来,是他暂时性的收养了彪子老大,年纪轻轻就走上了猫狗双全的幸福人生,但在彪子老子看来,它觉得它是来给沈里当青手的,就像小满它们一样。只不过小满赚的是实打实的银子,能自己买小鱼干,而它赚的是道观的接济。


    虽然狸花生来就是一副“不服就干”的表情,但其实彪子老大还是蛮明事理的,至少它


    知道是沈里帮助了清风观,帮助了他养的老道士,而滚灯其实算是自己送上的门,不能完全算作它的感谢,所以彪子老大决定来东宫保护一段时间看起来就很弱的沈里。


    它昨晚其实就已经勤勤恳恳把整个东宫都跑完一圈了,确定了领地范围,观察了基本敌情,今天上午就是来进行重复标记的。


    彪子老大一走,忠诚的小弟滚灯立刻跟上,新晋铲屎官沈里自然也就只能拿出了遛狗绳,毕竟遛狗不栓绳,等于狗溜人。


    当然,沈里也可以选择让身边伺候的宫人替他遛狗。


    但自从发生了雍畿流浪事件之后,这只以前见谁都摇尾巴的精神抚慰犬,如今就变得有点只黏它认定的人了。好比它阿娘清河公主,也好比阿娘抚摸着它的头,亲口告诉它的,这是你里里哥哥,灯灯这段时间先住在哥哥家好不好?


    在正式得到滚灯的点头同意后,这次交接仪式就算完成了。


    滚灯答应了来做客,就不会再因为过度思念阿娘而乱跑,但沈里怕滚灯不适应,就想着不如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这个时候又想起来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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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自己做了?窗前紫袍太子挑眉,看起来不是很满意。


    不过闻时颂的这种小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因为很快就到了这一天的中午,他就又和端着一碗面条溜溜达达来找他吃午膳的韩詹事,一起看见了沈里这天第二次来溜他的狗。


    这一趟的小沈郎君明显已经过了初次养狗的新鲜劲儿,没了早上的轻快,步履十分缓慢。


    小狗对于这种**以为常,十分快活。


    但彪子老大就不行了,它时刻在“再催促一下这没用的两脚兽吧和“我是不是应该保持狸花猫热爱弃养两脚兽的优良传统之间徘徊,小猫咪真的不是很能理解自己的雇主怎么能走的这么慢,它都来来**跑两圈了,沈里眼前的花砖也没见走少几块。


    哪怕栓了绳还是像狗遛人的沈里,正在大太阳下曝晒,他现在一点也不喜欢太阳了,脖子上的**毛领可以被毫不客气的扯下去,但遛狗的道路却仿佛没有尽头。


    东宫到底建的有多大啊?这些该死的封建阶级。


    据说以前的汉朝,仅皇宫的面积就占据了整个都城的三分之二,那些皇帝真的走遍过自己的家吗?费不费鞋?(不是)


    最可怕的是,彪子老大一天三溜,也就是说这样的旅程沈里晚上还有一趟。


    这个时候的沈里又开始觉得冷了,沈小郎君自小就是如此,被娇惯着长大,是冷了也不行热了也不行,就像光大殿外的那些盛兰,非得空气正正好才能茁壮成长。


    不过沈里还是得说,雍畿冬天的天气真的很神经病,昼夜


    温差极大,还干燥,冷风吹的人脸疼。


    然后,一道阴影就出现在了沈里的眼前,不等沈里看清楚是谁,遛狗绳已经被闻时颂接了过去。


    沈里:?


    闻时颂挑眉:“我的宫,我的狗,我不能溜?”


    “能啊。”沈里嘴上是这么说的,脸上的表情却是“你行吗?”,滚灯很认生的。


    结果,滚灯对闻时颂热情的不可思议,大概是因为清河公主和闻时颂毕竟有一些七拐八拐的血缘关系吧,虽然不是亲姑侄,但堂的也没有远多少。


    滚灯……只觉得自己可聪明了,正在积极和彪子老大交流:【老大,老大,看,这是我们养的两脚兽的养的两脚兽诶。】


    这话说的有点有些绕,简单来说就是彪子和滚灯觉得闻时颂是沈里养的“宠物”。


    为什么会有这种大聪明的认知呢?


    因为它俩早在昨天就注意到了一件事,今天三次路过显德殿,也更进一步证实了这个观点——沈里在哪里,闻时颂的眼神就在哪里。


    滚灯对彪子老大信誓旦旦:【他看里里哥哥的眼神,和我看我阿娘的一模一样,所以没错的,他们都是说我是我阿娘养的,那他肯定也是里里哥哥养的两脚兽!】


    作者有话要说:


    *乌纱帽:太子服饰来自《旧唐书》和《新唐书》中的记载,一共分六种,衮冕、远游冠、公服、乌纱帽、弁服、平巾帻,不同的社交场合唐代的太子会穿不同的服饰,其中的乌纱帽就是太子在视事及燕见宾客时穿着的服装。(这段资料信息来自百度百科)。PS:龙章藻纹其实是绣在衮服上的,我知道个人觉得好看,就给张冠李戴在公服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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