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栖枝是做不了家主的。
按《大昭律》:户绝之时,家无男嗣,小女儿得承父业,田宅资财咸归其手,于法即为家资之主;然宗子、户主二名,终非女身可据,族人仍当别立嗣续,以主祭祀。故彼但掌实权,号“当家”可也,若论宗祧,则徒有家主之实,无宗子之名。
所以,就算她再能干,也只能“掌财”,不能“承祀”。官府和族人会在她死后或生前就立继或命继一个同宗嗣子,把宗祧香火续上。
这也就意味着她活着可以支配田宅、买卖放贷、发号施令,是事实上的“家主”;但户籍册上嗣子才是“户主”,宗族祭祀也由他主祭。
所以,哪怕白家户绝,作为归家女的白栖枝也无法成为家主,撑起一整个白家。
但白栖枝又和律法上写的那些有些不一样——
她阿兄是家中独子的独子,她又是家中独女的独女。
那一场旱灾带走了她爹娘全部的亲人。
说句没皮的,如今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了,恐怕也找不到她九族。
哦,除了林家那一脉。
到底是她名义上的夫婿的宗族,还是要算在她九族之内的。
不过也没事儿,日后和离就好了。
和离就好了。
见白栖枝用一种“你疯了”的眼神看他,沈忘尘笑了笑,没说话,乖巧低头,慢条斯理地吃着碗内饭食,仿佛无事发生。
一顿饭,在小福蝶欢笑着叫“枝枝是家主喔”的气氛中草草了结。
按照计划,白栖枝今日要去牙婆手中雇点丫鬟下人。
但她买的数量有点多,再加上总要货比三家,估计要忙活一整天才能忙完。
虽然她如今是皇帝钦点的“皇商”,又傍上林家这么个金银窝,但白栖枝私下里仍然会表现得扣扣的,买什么总要用最低的价格买到同品次最好的东西才行。
不过这也仅限于对她自己,对别人,她还是十分舍得花销的。
她想,她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家中要置办什么东西也说不全,总要拉个对此十分详熟的人来给她当参谋。
白栖枝把主意打到了沈忘尘头上。
刚放下碗的沈忘尘:“?”
总有种不妙的感觉啊……
*
“哎呀——出来就是出来,你总罩个纱笠见不得人算怎么一回事?”
面对小福蝶稚气好奇的提问,沈忘尘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当年一事闹得太凶,半个长平几乎都知道他沈忘尘铁了心要给林听澜当男妻,当情郎。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他眼下就是这样。
他虽然总是喜欢说些没皮没脸的玩笑话,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真是个没脸皮的。倘若谁认出这个双腿瘫废,只能靠轮椅苟活的人是他沈忘尘,那他这人的脸面该往哪儿搁?
换句话来讲,当初闹得那样难堪,如此此时再被人看到窘状,那他就真恨不得早早赴死,也省得再受奚落。
沈忘尘浅浅吞了口口水,不敢回小福蝶的话,反倒是一旁的白栖枝也不帮他遮掩,直接道:“这人当初和林听澜在长平闹了个大的,如今再回来,怕被仇家认出来找麻烦,所以才要遮遮掩掩。”
不经意的语气听起来不像是生气,却也没给他留下多少体面。
小福蝶长长“哦”了一声,不再追问。
她本来也不关心这事儿,比起这人,她更想知道枝枝这次带她上街会给她买什么好吃的。
几人一同上街。
虽说是在长平长大,可白栖枝对此还是太过陌生。
幼时她身体不好,爹娘几乎不让她出小院子;后来阿兄带她出去玩,也是坐马车专找僻静无人的小地方玩耍;再后来林听澜说带她出去转转,可也只能在家门口,在小厮丫鬟们的视线内浅浅地走一走。
至于视线外的世界,那是白栖枝虽向往,也恐惧。
毕竟她还没去过超过在家门口张望的小厮视线之外的地方。
如今的白栖枝虽然不怕,但真要她独自上街采买,还是会显得略微手忙脚乱。
几人就这样在长平的街上逛着,白栖枝说要买什么,沈忘尘就给她引路,倘若他也不清楚地方,就让芍药帮着四处找找。
看着芍药每次都能准确无误地说出所达之处,白栖枝忍不住感叹,她还是太全面了。
也不知道这样的侍卫,沈忘尘是从哪里招募到的。
她也想招两个为自己保驾护航哇!
五人中,最心无旁骛的当属小福蝶。
大家都在为去哪儿买七宝、家具、饰品发愁时,她一路上都在关注长平街上有什么好吃的。
她打小就听爹娘阿兄说,皇帝就住在京城里,京城就在长平里。
她想,皇帝能住的地方肯定是极为富贵有钱的,那能在长平里定居的商铺也应当是极为琳琅满目、纷繁复杂的。
她这人,从小没有大志向,做不了像阿兄那样为村民抗洪英勇就义的壮士,也做不成阿爹阿娘那样敢带一众村民走出村子搏条生路的勇士。
唯有吃饱穿暖,是她一辈子都要追求的大心愿!
不过如今跟在枝枝身边,她这心愿也算是圆满。
虽然枝枝有的时候怪怪的,还会杀人捅人,但她其实人很好的,对大家也都很温柔友善。虽然她时至今日也不明白春花姐口中的“主子”是什么意思,但能跟在枝枝身边,她总觉得做什么都不会亏!
就像现在,算上嘴巴里还在叼的芝麻饼,枝枝已经给她买六七样小吃,让她做人饱饱的——这世界上实在没有什么还能比更还幸福的事了!
不过她也意外发现,虽然枝枝总是一副老成的模样,看起来很累,但对于吃食,她跟她其实是一样的,总是会第一时间捕捉到食物的香气然后飞奔而去。
就比如刚才,她就总喜欢在说正事的时候,说着说着就拐到小零嘴上去。
就比如:
“我觉得府内还是干净简练为好,不然……哇!糯米团!”
“不然太多东西收拾起来也麻烦,经管起来也需要人手,左右我也不喜……哇!芝麻饼!”
“还有丫鬟下人,我平日里也不需要旁人为我做什么,有春花在我身边帮我陪我就够了,太多人跟在我身边,我反而觉得……哇!糖葫芦!”
眼见白栖枝话说到一半又拉着小福蝶屁颠屁颠去买糖葫芦,沈忘尘没有半点不耐烦。
他腿上,包装干净的小零嘴已经堆成了山。
虽然白栖枝告诉他想吃就吃,这世上其实没那么多人有时间在意你,但他总怕弄脏纱笠、衣襟,一直绷着,不敢吃。
不过,他好像真的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这些小孩子才喜欢吃的玩意儿了。
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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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很久一起,却也没有那么久的时候,林听澜来长平看他,知道他幼时过得不好,就买了这么一堆小零嘴供他大快朵颐。
他一直以为自己很想吃,吃到了会很开心。
可当那些甜滋滋、酸溜溜的东西进了嘴,反倒没有小时候想的那么好吃了。
食之无味,他草草吞了两个,就没有再吃。
那时候,他就已经有些惘然了——
这些东西,小时候想吃吃不到,长大了,反而失了兴致。
既然如此,是否也就意味着,再怎么想要的东西,经过时间的冲洗,都会渐渐失了想要的念头呢?
那人呢?
倘若以后时间久了,真的还会有人对他感兴趣?他真的还会对旁人感兴趣吗?
时至今日,沈忘尘仍未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给!”
虚无的白后一片包裹着金黄蜜糖的红彤彤。
沈忘尘回过神来,就见纱幔外递来一个新鲜火红的糖葫芦。
视线放光,就能看见白栖枝手中还有四个。
“这是你的份。”
她用两只尽力捏着,将包了油纸的竹签地段递到他手前:“外面的糖衣很快就会化,你要记得快点吃。”
“我还带着纱笠……”
“你微微掀起点就可以了。”小姑娘语气轻快,“快点快点,我要拿不住了。”
“啊……啊,好的。”沈忘尘期期艾艾,伸手接过。
白栖枝买零嘴都喜欢买十二人份,而跟她来的刚好也只有十二个人。
她想,她现在有的是钱,就算再挥霍一些也无所谓。
但糖葫芦这种东西,放的久了糖浆会化,化完会流得一手黏答答。
考虑到大家都还要走好长一段路,白栖枝就买了五人份,想着路上大家边走边吃也不错。
大家的反应不尽相同——
小福蝶会甜甜地撒娇说“枝枝你最好了”;春花总是会受宠若惊地感动道“多谢小姐”;沈忘尘就是刚才那副迟钝到非要人提醒的样子;芍药……
芍药不语,只是一味地看向沈忘尘。
后者带着纱笠看不见她的神情。
还是白栖枝大大方方地说了句“这个我给芍药了”,沈忘尘才意识到芍药的沉默是在向自己寻求认可。
“好。”
手里骤然被塞了这种在影烛司中被列为禁品的甜食,芍药脑子里瞬间白了一下,身体下意识撒手,好在白栖枝眼疾手快,没有完全松开。
像是过往的经历出了一个细小却又无法缝补破口,芍药难得露出无措空白的神情,怔怔地看向白栖枝。
“没事的……”白栖枝自知不能感同身受,她什么也不安慰,只是握着芍药指腹带着薄茧的手,微微笑,“吃吧。”
两个字,像是什么也没说,却又什么都说了。
芍药略略低头。
软的。
和在湖底的时候一样,柔软的,带着一点冷意。
和主子,和她之前所杀的那些人一点也不一样。
“多谢主母。”
都说影烛司的人身为主子的利刃,不能动一丝恻隐之心。
她不能有心,不能有体感,甚至不能有人性。
可为什么,此时此刻,在她面前,就出现这么一个意外呢?
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