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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捉回

作者:朝朝颂安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如血残阳缓缓落下,天幕被染成墨汁般的黑。


    除了月光与星光,荒凉的寺庙外没有一丝亮光。


    造神弑神是人的本性。天上神佛万千,但在凡间,崇祂退祂还是由人说了算。


    林听澜想:这种夜里,白栖枝肯定要找一处安身之所,而城东最边上,正好有一间破败的佛庙可以为人遮风避雨——白栖枝一定会到这儿来。


    他抱着沈忘尘匆匆下了马车,静谧的夜里没有一点声响。


    “不要管我,快去。”沈忘尘没力气地推了下他。


    林听澜刚想开口,就听见破庙里传来一丝尖锐的惨叫


    两人心皆是一紧。


    林听澜率先转头就往庙里奔,沈忘尘则被下人推着急匆匆来到寺庙门口。


    阴冷的月光下,林听澜瞪大双眼——


    破庙内,一个混混似的男人正躺在地上捂着手指哭嚎,而在他指缝间,鲜血水一般地溢了出来,在地上落下好大一摊猩红。


    他顺着男人跪磕的看去,就见着一个衣衫破烂的小姑娘发丝凌乱地垂着头,混着杂草似得青丝纠缠得如同蛛网一样,遮盖住她的面容。破庙内断瓦残垣遮不住月光,银色的光辉落在她身上,如同冬日里最冷的雪一样。


    小姑娘缓缓抬头,露出一张脏兮兮的、满是红痕的素白小脸。


    此人不是白栖枝还能是谁?!


    “唾。”


    林听澜只见她从口中唾出一小节指骨,鲜血混着唾液血腥黏腻,跌在杂草上甚至还拉出了淡红色的丝。


    下一秒——


    “枝枝!”


    随着一声唤,白栖枝动作一顿,转头朝林听澜看去。


    在她身下,混混面色惨白,在路上磨得锋利的木簪距离他的动脉只有不足一寸,簪锋尖锐,只要再靠近一点点,他的脖子上就会出现一个骇人的血窟窿,如同宋长宴在破庙内看见的那具尸骨一样。


    此时的白栖枝宛若一只嗜血又狼狈的小兽。


    她看向伏在门上重重喘息的林听澜,又看了看庙门口怔怔望着她的沈忘尘。


    未等两人开口,她下意识摇晃着起身,跌跌撞撞就要往别处逃。


    “枝枝!”发出这一声唤的人是沈忘尘,他病了多日,这一声唤几乎要将他的五脏六腑都呕出来。


    白栖枝蓦地顿住脚步。


    两人逆着月光朝她望,就见着她原本瘦小的身影上全是伤。


    此时正是好时机,按理说,但凡林听澜多往前跑两步,或者他一声令下叫下人们上前团团围住,白栖枝都跑不了。


    可他们偏生谁都没说话,就静静地看着顿在那处的白栖枝,如同在看一件易碎的珍宝,生怕自己上前一步她就会碎掉。


    “枝枝,我们回家好不好?”林听澜感觉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我和你沈哥哥在家里准备了好多你打小儿就爱吃的东西,还有糖葫芦,林哥哥请你吃糖葫芦好不好?枝枝,别跑了,跟我们回家好不好?我们再也不会逼你学你不喜欢的东西了,我们再也不会强迫你困在宅子里好不好?我听、我听你沈哥哥说你想出去住,我们两个一起帮你找宅子给你付僦钱好不好?枝枝,别跑了,我们回家吧。”


    从前白栖枝围在身边时林听澜并不觉得多她一个少她一个如何,可这几日白栖枝不在,他总觉得宅子里好像少了些什么,寂寞的,落寞的,少了许多生气儿。往日,尤其是用膳的时候,白栖枝总会跟一只俏皮的小白鸟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等到三人一起在书房里算账本的时候,她又会抱着她那把香楠木算盘看着账本上的密密麻麻的数字愁得直揉脸。


    两年的时间足以养出好多习惯,他们既已习惯了白栖枝的存在,就再难接受白栖枝的离开。


    因此,在白栖枝不在的这些日子,就连他和沈忘尘都很少在房里谈天。上行下效,整个府里都跟死一样,完全没有了往日的生机,显得格外落寞。


    林听澜祈求地看着白栖枝,希望她能听话地同他们回去,可是——


    “骗子……”


    月色里,白栖枝压抑着哭腔吐出这句话。


    是了,他们都是骗子,她以为沈忘尘是真的对她好,结果他只想要她的子宫孕育出属于林家的子嗣;她以为林听澜是真的对她好,结果他却纵容着想要用那纸婚契将她困在林家永不得出。


    白栖枝不可否认两人对她的收养之恩,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是——


    他们没资格就这样囚住她的一生。


    更何况昔日白家对林家的恩情还没有被偿还,只是两年的收养之恩罢了,不够!


    她要你林听澜把林家欠白家的还回来,父债子偿,她要把他们一家欠阿爹的都还回来!


    可这些话,白栖枝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


    他们都是骗子。她想,就算他们再怎么花言巧语、巧言令色,她也不会再相信他们了。


    白栖枝漠然转身,就在林听澜以为她要和他们回去的时候。


    “叮——”


    有金属骤然砸地的声音。


    林听澜默然看着自己面前的金镯子,那是白夫人留给白栖枝的最后的遗物。


    白栖枝竟将自己最珍惜的镯子扔给了他,随即不顾他二人的神色,头也不回地奔进前方一片漆黑如雾的夜色里。


    断尾求生。


    林听澜满脑子都是这个词。


    为了和他们两清,白栖枝居然连阿娘的遗物都不要了,就为了偿还他们这几年的恩情,就为了和他们划清界限,她居然连自己阿娘的遗物都不要了!!!


    上一次她露出如此决绝的眼神,还是在雪地里一枚一枚抠铜板的时候。


    那时候,她哭着蹲在雪里捡那些被林听澜打落的铜板,手指冻得发红发紫也不顾,还是林听澜看不下去出口阻止,她才顿住。


    ——别捡了,大冷天的,差多少我补给你就是了,我林家金山银山的,难不成还能亏了你?上车!


    ——我不要。这是我自己赚的,是我的钱,我不要你施舍。


    那时她倔得厉害,珍珠大的泪滴掉在雪里能融出一个水窟窿来。林听澜想,他大概就是在那时候才心软的,要不然他怎么会做出那种一起跟她蹲在雪里捡铜板的傻事?


    思绪收回,林听澜俯身捡起那只金镯子。


    他闭上眼,从肺腑里挤出一口浊气来,在薄凉的月色下吐出一口薄雾,随即看向身后的沈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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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


    后者亦是一片默然。


    镯子被递出的刹那,一只温润如玉的手接过了它,如从前白栖枝掏出手帕帮他擦掉洒落到他衣裳上的粥液般小心翼翼地将它擦净。


    一秒……两秒……三秒……


    直到第十秒过去,沈忘尘才闭着眼从口唇中费力挤出一字——


    “追。”


    那一晚,两人毫无所获地打道回府,直至第二日晌午,白栖枝才被扭送回来。


    一晚上,她像个兔子一样东躲西逃。


    都说狡兔三窟,她这几日逃亡,几乎将淮安的每个小巷子都摸索了一遍,对这边的地形十分熟悉,往往在那些人将要抓到她时将头一扭,又躲进另一个小巷子里,令人实在是摸不着影踪。


    之所以最后抓到了她,是因为她在逃亡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挑着扁担的老伯。


    两人相撞,老伯的菜洒落一地,白栖枝赶紧道歉扶他起身,这才耽误了时间被林家的家仆抓到。


    被围堵后,她认命地提了口气,说:“帮帮忙,看在我这么倒霉的份儿上,帮我把老伯的菜捡起来装好吧。”


    到底是她那无用的良心害了她。


    一切结束,她就被人扭着胳膊送回了林府,迎接她既定的宿命。


    被送到两人面前的时候,白栖枝真的狼狈极了。


    她的头发被扯乱,衣裳被撕破好多,连带着那张一向白净可爱的小脸都多了好几道红痕血痕。


    气氛一直很沉默。


    白栖枝自知跑不了也跑不得,乖乖被扭着跪在地上,垂着头,不去看两人或许怜悯或许嘲讽的神情,直到她的脸被下人狠狠地抬起,她才从凌乱的发丝间露出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恨恨地看着面前两人。


    两人就这样看着他,眼里有愧怍也有心疼,良久,还是沈忘尘将视线凝在她眉心,温声问道:“枝枝,你的红痣呢?”


    “被我剜下去了。”白栖枝答得镇定。


    好像那不是她身上的一块肉,而是一件微不足道的首饰,扔了也就扔了,没什么好心疼的。


    沈忘尘用手帕包裹住食指,伸手,想刮去她脸上血痕,却被白栖枝猛地撇过头去。


    “被你们抓住,是我技不如人,成亲也好,诞下子嗣也好,这事儿由不得我。但是,”她平静地冷声道,“就算我生下那孩子,终有一日我也会把它剁碎了包成角子给你们吃,生一个剁一个,生一双杀一双,只要我还活着,我必不会让那孩子活在世上,我要你们亲口吃下你们的骨肉,我要你们永不能得偿所愿。”


    白栖枝早就不是什么娇养在闺中不知事的小姑娘了——她杀过人,甚至不止一两个,从长平到淮安的路程太长,其中发生过的事她想都不敢再回想——她以为她到了林家,只要继续装作从前那副无辜纯善的模样,她就可以真的再做回那个那个被养在府邸天真友善的白栖枝。可……不是的,就算她拼命想遗忘,那些污秽之事还是会像阴影一般缠绕着她、折磨着她,叫她永不得安宁。


    她做过那么多孽,她早不是个东西了!所以事已至此,她再多做些孽又怎样?


    白栖枝想:


    她总不能叫那个孽子真的活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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