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的临安,城外比城里还要热闹。
城郊沂水畔,年轻的男女拿着柳枝泼水。
人们嬉戏踏青、折花互赠,每个人眼中都闪着快乐的光。
于欢一行人从远处走来,为首的狩猎队众人各个身姿板正,气势昂扬。
习惯使然,几乎人人的腰带上都挂着武器。
于欢在腰侧挂了把锋利的匕首,又在腰后别了一盘长鞭。
小林哥此次没带弓箭,只在腰间挂了一把十分好看的弯刀。
瘦猴别了把短刀,还在身上臭美地挂了把翠色的短笛。
队员们的腰带是在村里王皮匠处统一定制的,没有太多花样,结实耐用,造型古朴。
这时候的皮带很长,能在身上绕出长短不一的两圈。简单的黑色皮带便很好看。
为了方便挂东西,上面还打了孔、做了搭扣。将少年人的腰型勾勒的很是好看。
这样一群少年人走在一起十分打眼,老远便吸引了不少目光。
其中,尤以打头的于欢和小林两人容貌最盛。
甫一走近,就有一名可爱的少女,红着脸塞给于欢一朵美丽的芍药。一句话没说,转身便跑。
于欢看着手中那朵粉色的花儿,一时间有点懵。
转头看到小林哥已经熟练的收下好几朵,还挑了一朵开的最好的簪在头上。
她更懵了。
小林:“看我做什么?不会簪花?”
于欢:“不是,这个……”她想说,这东西是能随便收的吗?
瘦猴这会也在头上簪了一朵,笑嘻嘻的挤过来:“这不算示爱,就是觉得你好看。你只管大方收下。那些小娘子见了也会开心的。”
这小子初见时长得又瘦又小,在队里天天有肉吃,营养跟上了,又过了个肥年,个头猛蹿不少,如今已和于欢差不多高。
因冬日在于欢家猫着念书,面皮捂白了些,脸颊稍微有些肉了,一眼看去也是个俊秀的小青年。他又爱笑,还挺受欢迎。
除了他,狩猎队的其他人也各有斩获。
为了不耽误少年们的“行情”,红姑已经笑着拉墨春和小石头走远了。
众人便约好到时在城中相聚。
上巳节除了消灾祈福,亦是年轻男女相会的日子。
墨春原本不想来。是她婆婆说上巳节年轻人就该出来走动,硬把人给赶了出来。
墨春原本走在狩猎队一群小伙子中间,虽梳着妇人发髻,毕竟年轻又带着股英气,也很是惹眼。
有年轻男子绕过狩猎队那群“护花使者”,勇敢地凑上来送花给她,都被墨春摇头拒绝了。
…………
此时,聚在一起走的同村人已经原地散开,只剩下狩猎队的队员们。
本就有些好看的小哥哥们走在一起,原本中上的分瞬间拔高不少。
一时间,好些小姑娘争着过来送花。
大家的手中都被塞了好些鲜花。
既然本地人说这只是一种美好的称赞,于欢便也笑盈盈的接了,并且礼貌道谢。
于欢原一副清冷长相,不笑时看着不好接近,一笑起来却让人感觉仿佛天都亮了、漫山的花儿都开了。
她一笑,送花的女孩儿脸便更红了。
小林挑眉道:“你还挺会。”
瘦猴摇头晃脑地坏笑:“咱老大这卖相,相当可以。再长两年,不知要迷倒多少小姑娘嘞。”
于欢意有所指地看向这家伙满脑袋的芍药花儿:“彼此彼此,瘦猴你也不差呀。”
瘦猴当即竖起一根手指:“嘘!莫在这儿这么叫。我如今已起好大名,就叫李铮炫。在外头给兄弟点儿面子,可万万别叫那诨名儿啦。”
于欢咂摸两下,称赞道:“好名字,以后就叫你铮炫了。”
新出炉的李铮炫:嘿嘿嘿。
初夏亲亲热热的挤在他身边:“哥,你这名儿起的可真好听。”
李铮炫一下骄傲起来:“那是,我想老久了。”
二妞妞慢吞吞的道:“我也想起个好听的名字。瘦……铮炫,你帮我也想一个呗?”
两人同龄,又同是被名字困扰,李铮炫相当感同身受,当即郑重点头:“行,回家就帮你想。包在兄弟身上!”
木头&竹生:“我也要!”
李铮炫:“都有,都有!”
李铮炫出身不好,小时挣命活着,后来更是自己养自己。
如今看来,他将自己养的很好。
李铮炫走在小伙伴中间,身板笔直、笑容灿烂,毫无阴霾。
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坚强不屈,将来也必将熠熠生辉。
…………
如果说送花只是在表达浅显的喜爱和赞美。
那么下一步,便是要近距离接触了。
很快,就有热情大胆的女郎走上前,拉起少年的手,邀请他们参与歌舞。
石头大方的被一个肤色健康的姑娘拉走了。
不一会儿,李铮炫也离开队伍,在人群中欢快地扭动起来。
害羞如二妞妞,又或是木头、初夏这等年纪小没开窍的,则是一个劲儿地傻笑摇头。
女孩子们也不气馁,转身又笑着去邀请其他人共舞。
年轻男女唱着欢快的本地小调,歌声笑声随着流淌的沂水,传出去很远很远。
李铮炫在人群中舞了一曲,又吹了回笛,这才辞别热情的姑娘,脸蛋微红的跑回队伍之中。
初夏等人打趣他,李铮炫也不恼,面上挂着游刃有余的笑:“嗨呀,人家姑娘都鼓起勇气邀请我了,拒绝多不好呀。”
嘚瑟的样子,被众人抓住好一阵捶打。
之后,李铮炫又被姑娘们拉走几次,又都很快回来,并不十分停留。
其他人也开始陆续脱队。
于欢等人越往前走,队伍中的人数便越少。
有趣的是,走在最中间、收到鲜花最多的小林和于欢两个,直到最后也无人问津。
…………
沂水自东向西蜿蜒流淌,绕了大半个临安城。
于欢等人沿着沂水边向上游走了一阵,欣赏够美景,最终带着满头鲜花从北门进城了。
于欢原本不习惯簪花,被初夏几个按着,硬是也插了一脑袋花儿。
反抗无效,于欢干脆摆烂了——入乡随俗吗,反正她自己也看不到。
进城之后,众人下意识向东边走去。
恒朝文人尤爱簪花。
一路上,倒叫他们看见不少簪花的年轻人。
路人们互相打量,见到对方头上的鲜花,皆是相视一笑。
于欢等人在城东逛了会儿书肆。
主要是看,不买。
饶是如今赚了些钱,大家仍对这里的东西价格暗暗呲牙。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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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于欢买过些笔墨之类,至今无人肯踏出第二步。
因为跟着于欢学了不少字,队员们磕磕绊绊,也能读懂不少书了。
几人站在一间较大的书肆中,各自挑选一本,捧在手中看的津津有味。
店里已经有好几个这样的年轻人。
大多做书生打扮,衣袍半旧不新,看着就不像有钱的样子。
于欢等人也没好到哪里去,有些甚至穿的更随意。
隔了许久,眼见他们只看不买,店小二终于忍无可忍,拿着浮尘名为扫灰,实则赶客。
厚脸皮的家伙们这才嘻嘻哈哈地小心放下手中书本,迈步向外走去。
待走到城中心,一行人发现县衙门口此时人头攒动,热闹的很。
不时还有人得到消息,从远处匆匆赶来。
几人走进一看,才发现此处竟在比赛“扛鼎”,由县令大人亲自主持。
此时,看热闹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把个偌大的县衙门口围的水泄不通。
队员们各个一身牛劲儿,为了看热闹拼命往里头挤。
于欢跟着这群家伙一路挤到前排,原是想欣赏一下古代版的举重比赛,顺便偷看两眼肌肉壮汉。
一时不察,就被七手八脚推了出去。
初夏嗓门最大:“我们老大也要参加!”
于欢回头怒视这群擅作主张的队员们:不,我不想!
没等于欢开口拒绝,位于人群中心的县令已经看到了她。
这位大人显然对于欢有着深刻的印象,当即笑道:“不错,于小兄弟本就力大,正适合参加。”说罢,立时让人帮于欢录名。
于欢:……哪个王八蛋推的我!
…………
县衙门口,人群围观之中,于欢生无可恋的站在一只巨鼎旁。
在她面前不远处,小林哥等人一脸兴奋的站在人群最前方,只等自家队长大显身手,“为队争光”。
这时的人,大抵因经济条件,就连身高也跟着分了三六九等。
于欢原本引以为傲的个头在此处完全不占优势。
在她身后,李县令是个显眼的大高个,人群中最亮丽的仔。
县令大人旁边,衙役们看起来各个也是伙食很好的样子。便是没有一米八,也差不多了。
在她面前,拔节一样窜高的队员们已经开始赶超她。
就连于欢身旁站着的力士们,也各个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
于欢这细胳膊细腿的站在其中,瞬间显得弱小起来。
因无人看好,于欢被排在了最不起眼的二号位。
第一号是起始位置,需要有人开个好头。被特意安排了一个手臂鼓鼓的壮士。
后面则是看情况,越厉害的越往后排。这也是有讲究的:看的人期待越来越高,才会心潮澎湃。
如此一来,于欢的第二位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围观群众们一开始也不拿她当回事。
但看着看着,大家渐渐开始觉得不对了。
于欢没有参加“海选”,相当于县令钦点,上来就是三十进二十的比赛。
决出前二十时,她在。
二十进十的时候,她也在。
如今,比赛已经走到最后三甲的总决赛局了,于欢竟然还在!
人群沸腾了。
——这瘦小子是个什么来历?竟然如此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