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深处,河水蜿蜒,鸟鸣啾啾。
一群美丽的麋鹿正悠闲的在河边喝水。
比它们高些的坡地上,小林哥和另外一位拿弓箭的同伴同时举起手,拉弓上弦,瞄准,放箭。
嗖!嗖!两声破空声先后响起。
头鹿迅速直起身子,耳尖鼻头微微抖动,瞪大眼睛警觉的看向周围。
两位弓箭手准头不错,射出去的两支箭先后射中同一只雄鹿。
尖锐的箭矢一支扎进它的臀部,另一支直直插进心脏的位置。
雄鹿挣扎着摔在地上,抽搐两下便不动了。鲜红的鹿血大量涌出,迅速染红周围的地面。
几乎在同时,头鹿尖锐的叫声响起,鹿群开始迅速后撤。
“兄弟姐妹们,冲啊!”瘦猴兴奋的嚎叫一声,拉住树藤,当先从坡上荡了下去。
瘦猴跑的极快,手中长棍抽中一只体型颇大的雄鹿,那鹿被猛地抽中后腿,逃跑的步子乱了一下。
只这一个停顿的空挡,它很快被后面冲过来的队员包围,便再也走不了。
这只麋鹿生有非常漂亮的鹿角,枝丫蔓延,粗壮有力。
它发现自己无法走脱,当即低下头颅,猛地向前冲去,妄图用自己引以为傲的鹿角挣出一条生路。
早有准备的队员们避开它的攻击,两人一组拉着绳索,生生把这头麋鹿围困在方寸之间。
棍棒齐上,倒霉的麋鹿很快便被打的晕头转向,再也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攻击。
其他人依法炮制,也追到了一头跑的慢些的小鹿。
小鹿攻击力不强,在钱娘子的提醒下,队员们没对小鹿下死手,费些力气将它活捉起来。
钱娘子笑道:“城里的老爷们都喜活物,有些贵人还爱养着这些东西当宠物。这小鹿送去临安,定能卖上个好价钱。”
闻言,众人俱都笑容满面。
下一秒,又满是干劲的向其他麋鹿扑去。
另一边,于欢正在独自战斗。
自从身体素质提高,于欢的跑步速度重回巅峰,甚至还精进不少。
若能回到现代,她有信心,就是去参加奥运会,自己也能搏个名次回来。
适才,于欢冲进鹿群,挥起狼牙棒,一棒一个小朋友。
生生留下了三头健壮高大的雄鹿。
在这期间,远方的弓箭手尽可能多射几只麋鹿。
凡中箭受伤,或行动受限的麋鹿,最终都遭到了队员们围捕。
见到于欢,头鹿带着鹿群头也不回的逃命。留下一地麋鹿的尸体。
秋冬乃是麋鹿繁殖的季节。
于欢下来之前特意叮嘱过,叫大家可着雄鹿和小鹿捉,别碰揣崽的母兽。
队员们都很注意。
这还是于欢带着狩猎队第一次遭遇到鹿群。
一番畅快淋漓的战斗后,大家清点战利品,共捉到了七只雄鹿、五只小鹿。
其中有两小一大都是活捉的。
此时被队员们好好用绳子捆了,绑在一边。
那只成年的雄鹿尤不服气,梗着脖子,总想要伸出鹿角顶人。
初夏和另一位队员一人一边拽紧栓着鹿角的绳子,严阵以待。
两只小鹿不知是被打的疼了,还是预料到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不停呦呦哀叫着。
地上麋鹿的尸体因各种原因,大多被攻击了许多下,皮毛被打的乱糟糟。
尤其是于欢抓的那几只,一身皮子被狼牙棒扎的满是窟窿眼儿。
队员们整理战利品时,负责“财务”的瘦猴怪叫道:“老大,以后你这力道可得收收了。这鹿的皮子都让你扎烂了,根本用不了,怕是连一件最小的皮衣都做不得了。”
闻言,于欢心虚的摸摸鼻尖:“我下回一定注意。”
无论如何,此行收获颇丰。
现场一片欢欣喜庆的氛围,大家的笑容收也收不住。
队员们熟练的砍伐树木,打算原地制作抬鹿的杆子。
于欢看了会儿,上前教他们如何捆好麋鹿尸体、怎么绑绳结更加结实。
初夏一脸佩服的说:“老大,你懂的可真多。这山里的事儿,就没有你不知道的。”
于欢一愣,不好意思道:“也没有,我只是从前在书上看过……”
旁边有队员接话道:“老大,你还识字?你看过书?是在城中的书肆里看的吗?”
“唔……”
“真好呀,竟能认字……”一名队员羡慕的说。
于欢听了,原本一直笑着的嘴角不知为什么,突然便落了下去。
…………
下山的路上,队员们叽叽喳喳说着话。
于欢一直沉默着。
于欢本就不是话多的人,大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反倒是走在于欢旁边的小林哥看了她几眼。
狩猎队今日回来的早。
回到村子里时,才刚到晌午。
大伙儿商量了下,把几只活鹿留在于欢家的院子里。
打算明日一早派几个人去临安城卖了它们。
剩下的鹿尸,照例热热闹闹的分发下去。
这一次,因为时间早,不少队员的家属都在现场。
因她们上次和红姑学了如何炮制野猪肉。
这次得了鹿肉,大伙儿一窝蜂又把红姑围了起来,想要问一问鹿肉的做法。
这可是好东西,万不能糟践了。
一时间,红姑成了众人焦点。
她也不怵,大大方方的跟人一口气说了好几种鹿肉的做法。
口齿清晰,声音响亮。
大伙儿听的认真,很快便带着新学的法子回家实验去了。
好几个还约了红姑明天一起跟她灌腊肠。
其中便有初夏的老爹。
他觉得自己一个男子跟着娘子们一起做活儿不合适,家去便劝自家婆娘明日跟着来学,回家再教给自己。
为了好吃的,李婶子一口答应了。
李爹高兴的给自家婆娘端茶倒水,一时又去灶房忙活晚食,好不殷勤。
当晚,初夏吃到了好吃的炙鹿肉,美的睡觉都咧着嘴笑。
…………
第二天一早,狩猎队的队员们例行训练结束。
于欢让小林哥带队上山,她自己则带着瘦猴、钱娘子、初夏、红姑等人一同去临安城卖麋鹿。
小林哥虽然只有二十一岁,但为人成熟,行事十分可靠。
把狩猎队交给他,于欢放心。
一共就三头鹿,拴在一起牵着就走了,原本用不了这么些人。
主要他们还想卖些这些日子上山采的山货,许多人还有不少想买的东西。
大伙儿一商量,就分了四个人出来。
于欢作为队长,一方面,她跟城中酒肆的王掌柜熟悉,可以帮着讲价。
另一方面,则是她确有要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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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
所以她得去。
瘦猴是“财务”。
钱娘子男人在城里,她想顺路去看看。
初夏纯粹就是个帮忙拿货的。
原本大伙儿没打算带他,耐不住初夏撒泼打滚一定要跟着。
于欢被吵的头疼,便只好答应了。
至于红姑,她带着小石头,就想顺便去城中逛逛。
清晨,目送狩猎队上山,几人赶着栓一晚、明显蔫吧不少的麋鹿们,向临安城走去。
…………
临安城一如既往,还是那么热闹。
这一次,于欢和红姑带着其他人熟门熟路的在城门口排队,进城之后便直奔王家酒肆。
一路上,因为她们赶着三头麋鹿,引起不少注意、打量的目光。
有穿绸的汉子过来跟她们打听价格。
看那样子,似乎是哪家大户人家的门子、家仆之流。
又有一些,还像是常做这些人生意的掮客。
打听的人太多,但大都只是瞎问。
问价格,问在哪里捉到,问他们都是什么人。
眼中充满算计,不见有人真心喊价。
于欢见场面实在混乱,索性以帮人送货为由,全都给拒了。
这些人一开始还不信。
后来见于欢等人进城之后目标明确,直奔城东。
一些人自觉无利可图,慢慢散去了。
也有人好信儿,想看于欢她们到底要去哪里,不远不近的跟着一起走。
就这样,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走到王家酒肆。
临安城虽然不小,但这样的热闹也不是每日都有。
王忠王掌柜早就得到了消息。
彼时,他正饶有兴致地听着喝酒的闲汉们聊起这桩事。
“正在城门口排着队呢。”
“说是给人家送货的。”
“好家伙,两只幼鹿,还有一只成年的雄鹿!”
“我在城门里头看的真儿真儿的。那雄鹿的鹿角起码半尺宽,着实威风!”
“啧啧,也不知是要送到谁家的,真是大手笔。”
王掌柜在一旁听的津津有味,闻言在心里跟着点头。
可不是吗,鹿肉向来是皇家最爱,价格被炒的可高。
市面上便是一点鹿肉都极难得,何况还是活的。
可惜都是有主的,不然他哪怕能买上一只回来,往京城那么一送。
哎呀,想想就美滋滋。
王掌柜咧着嘴嘿嘿乐。
他正跟这儿想美事呢,突然听到门口传来吵闹的喧哗声。
王掌柜眉心一竖,张口便想骂人。
做生意的,最烦这种事。
没等他撸起袖子出门舌战群雄,门口的热闹竟自己进来了。
一个面容清俊的男子从外面进来,对他一抱拳:“王掌柜,别来无恙。”
王忠仔细那么一瞧,乐了:“嘿,这不是于欢兄弟吗?哪阵风把你给吹来啦。”
他听着门口的吵闹还在,脸又耷拉下来:“于兄弟,你且等一等。我去看看门口是怎么回事。”
于欢忙拉住他,抱歉的笑笑:“是这样,我们捉到了几头鹿,来问你要不要。门口看热闹的多了些,便有些吵。我这就把鹿牵走。”
她说着,转身便想往外走。
王掌柜听了,一把拉住于欢的胳膊:“等会儿,你说什么?门口是那几头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