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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回

作者:李明渊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清理完残局,于欢送走队员们。


    “今儿晚上不加训,都回去好好休息一下。”


    在山里滚了一天,于欢准备洗个澡,再换身干净衣服。


    另一边,红姑早在分到猪肉之后就回了隔壁,动手炮制起来。


    和家猪相比,野猪肉有一股极重的腥膻味。


    处理野猪肉时,去腥就显得尤为重要。


    红姑先将野猪肉放进清水中浸泡许久,期间总共换了三遍清水。


    泡过清水之后,她将野猪肉捞出,又放进盐水里面继续泡。


    这两个步骤耗时最久。


    待于欢收拾完,一身清爽的过去隔壁时,红姑刚把野猪肉从盐水中捞出来。


    这会儿正在舀水清洗。


    小石头坐在灶台前,闷头往灶坑里填柴火,看样子正准备生火。


    看到于欢,红姑道:“来的刚好,帮我把这野猪肉切小块些。”


    闻言,于欢拿着菜刀上前,在泡的微微泛粉的野猪肉上比划两下,问红姑:“这么大可以吗?”


    红姑:“再小些,这肉有嚼头儿,大了不好吃。”


    于欢便又将刀往里挪了挪:“这样?”


    红姑:“行!”


    得到大厨首肯,于欢手起刀落,“嘭嘭嘭”几下,野猪肉便成了适口大小。


    红姑一股脑儿把野猪肉放进锅中,加大量清水没过猪肉,往里放了不少葱段、野山姜之类。


    转身不知从哪里翻出一小罐浊酒,小心的倒了些进去。


    于欢惊讶:“家中竟然有酒?”


    红姑边倒酒边说:“前儿个林婶子送来的,她自家用山果子酿的酒。”


    林婶子是于欢她们狩猎队小林哥的家人。


    自打狩猎队组建之后,队中家人之间时有走动,彼此感情处的不错。


    于欢赞道:“林婶儿家竟还有这等手艺。”


    红姑说:“我听人说,她家原是军户——林家军你听说过吧?”


    于欢沉默片刻,道:“未曾听闻。”


    红姑瞥了于欢一眼,面色如常的转开头,口中道:“林家军乃前朝护国大将军林毅林将军麾下。当年林将军带兵镇守边关,胡子闻风丧胆,轻易不敢来犯。


    听老人说,咱们之前那个新荒村原本就是边关地界儿,从前没少挨欺负。


    后来林将军带兵打出平兴关,将周围八座城池全都划到了咱这边。老百姓的日子这才好过起来。


    当年好多家都有偷偷供奉林将军的生祠嘞!


    三十五年前,前朝的狗皇帝怕他林家做大,设计将大将军召回,诛杀在了十里坡。


    林家军最死忠的那批俱被砍了个干净。


    剩下些原本留在北边儿的侥幸躲过一劫,就此隐姓埋名,做回了普通百姓。


    可笑的是,大将军走后第二年,前朝便被狗皇帝给作没了。真真是活该!”红姑咬牙切齿的道。


    看得出来,她对前朝这位护国大将军感情极深。兴许祖上也受过林家荫恩。


    于欢好奇的问:“他家的身份,不是该保密吗?怎的大家好像都知道。”


    红姑道:“这有啥,前朝早没了。且大恒朝刚建立那会儿,太祖皇帝就追封过林大将军,极佩服大将军的人品。可惜林家已经没后了,要是有后人活着,在恒朝也能过的不错。


    太祖可是个好皇帝嘞。可惜就是短命了些。早些年打仗伤了根本嘞。连带他那儿子,都活的不长。当今这个倒是命长的很,偏生是个混(hún)的。”


    于欢听了,忍不住想笑。


    古代人民,天地君亲师的概念已融入骨子里。


    此刻虽在家中,但作为庶民,敢如此非议君主,足见此地民风之彪悍。


    于欢自己作为原本言论自由的民族,对此只觉宽慰。


    红姑说的没错,恒朝建国三十四年,前两位君主在位时间都极短。


    太祖皇帝在位只有短短五年,他的儿子孝静皇帝比他老子多了三年,在位一共八年。


    当今这位放在现代能被分分钟骂上热搜的老皇帝,如今在位已经二十一个年头。


    虽然做事昏庸无道,身体却是硬朗的很——他还有能力强抢自家儿媳呢。


    这谁看了不得说一句“老当益壮”?


    红姑:“林家军常年镇守边疆。边关苦寒,这酿酒的手艺,他们多少都会些。要不是如今粮□□贵、手头没有好材料,这酒还能酿的更好。”


    于欢了解的点点头。


    两个大人说着话,小石头坐在一旁,有一句没一句的听着,一边勤快的烧着火。


    随着火势升温,锅中清水缓缓冒泡,一股浓烈的腥臭气直冲天灵盖。


    刚好站在灶旁的于欢:“呕!”


    坐在火堆前的小石头也忍不住紧紧捏住了鼻子:“娘啊,这咋这臭嘞!”


    红姑好笑道:“野猪肉腥气,加热之后是会有些味道,等发出去就好了。”


    于欢:“要不先把盖子盖……哕,盖上?”


    红姑:“不行。要是盖上了,那就把腥味都闷在猪肉里头啦。须得开盖煮才行。”


    她说着,又笑着看向反应极大的甥舅俩,嫌弃道:“行了,你们两个小没用的,全都出去待着。一会儿这味道便散了。”


    随着温度提升,屋里的味道越来越重,暂时毫无消散的迹象。


    于欢实在憋得难受,顾不得客气,捂着鼻子转身便跑了出去。


    待闻到屋外新鲜空气,于欢大口呼吸了几口,转头看到旁边同样狼狈的小石头,俩人哈哈大笑起来。


    …………


    既然进不去,于欢索性在外头院子劈柴。


    小石头在院子里呆着无聊,早不知跑哪里玩去了。


    于欢坐在小板凳上,面前放着一堆柴火。


    拿起一根柴,咔嚓。


    每挥动一下斧头,便有一根柴火干脆利落裂成两半。


    于欢重复着机械动作,脑子完全放空,整套流程看起来十分解压。


    过了许久,于欢身后的厨房突然传出一股浓烈的香气。


    她用力闻了两下,闻到了一种从未闻过的香气。


    “呲溜。”


    于欢偏头,看向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小石头。


    这孩子蹲在于欢身边,正眼巴巴望着厨房门口,垂涎欲滴。


    原是这孩子馋了。


    于欢忍不住又笑了。


    又过了会儿,厨房里终于传来红姑喊吃饭的声音。


    早就等在门口的甥舅俩连忙走进去,拿碗的拿碗,端菜的端菜,手脚麻利的把做好的饭菜端上饭桌。


    …………


    饭桌前,于欢夹起一块野猪肉,先凑近闻了闻。


    这肉已经完全没了之前那股腥臭味,此刻正散发着醇厚的香气。


    一旁,小石头迫不及待地塞了一块野猪肉到嘴巴里,嘴巴一动一动咬的正欢。


    于欢也跟着吃了一口,当即满足的双眼微眯。


    野猪肉很像全瘦的猪肉,口感更韧一些,更有嚼劲儿。


    这道菜吃着有些像红烧肉,但比红烧肉的酱香味更浓,且不像红烧肉那么甜腻。肉香味没有家猪浓,但自带一种清冽的特殊香气。


    一口野猪肉下肚,于欢紧接着扒了一大口饭。


    接着,便一口肉一口饭,吃的不亦乐乎。


    饭后,三人难得都吃撑了。


    于欢忍不住感慨道:“表姐,你这手艺真是绝了。都能去开店了。”


    红姑就笑:“哪就那么厉害。我这都是乡下手艺,随便做做。人家开店都有专门的菜谱,菜做的可精细嘞。”


    于欢:“你这就是谦虚了,返璞归真、食物本味才最厉害呀。”


    她顿了顿,像是想起什么,又道:“菜谱我倒是知道一些。你要是想要,我可以口述给你。”


    红姑:“当真?菜谱可是传家的东西,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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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给我,合适吗?”


    于欢:“无妨,都是我……家里的,你我如今也是家人,不碍事。这样,先给我时间回忆一下。明天开始,我每日晚饭后给你口述一道菜。你晚上睡前,还能在心里多想一想。”


    于欢既如此说了,红姑也不矫情,当即高兴点头:“好!”


    …………


    再见到队员们,大家都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


    显然还在回味昨晚那顿野猪肉。


    当然,也有对野猪肉没那么热衷的:“那肉太腥气。又干又柴,还不如兔肉好吃。”


    说话这位,是之前棍子被咬碎的那个队员。


    他是夏天生的,名叫初夏,李初夏。


    初夏今年十六岁,是个性子活泛的少年。


    他昨日回到家,李爸果然一眼便注意到了破损的棍头。


    他知道初夏遇到了野猪,什么都没说,只拿了那棍子去一旁修复。


    先把顶部碎裂的部分一点一点削掉,再重新将棍头磨到圆润光滑。免得小儿子被碎屑扎到。


    李老爹闷头做事,没有骂儿子。


    反倒初夏自己,臊眉耷眼的跟在他爹身边:“爹,我错了。孩儿下次肯定保护好这棍子。”


    李爸闷头摩挲着棍头,道:“这东西给你就是为了让你防身用的。自然是要它保护你。但你日后也需多加小心,山上要命的东西多,可不敢再这般莽撞了。”


    初夏狠狠点头:“嗯!孩儿记住了。”


    第二天一早,初夏带着夹了野猪肉的大馒头出发。


    一口咬下去,感觉自己的牙齿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野猪肉本就结实,李家婶子心疼小儿子,直接把一整块肉烤熟塞进了馒头里。


    如今天气冷,没一会儿那烤肉便凉了。凉了之后变得更硬。


    初夏拿着个馒头啃了半天,硬是没咬下多少肉来。


    至于肉腥味,再腥那也是肉,他倒是没那么嫌弃。


    初夏抱怨野猪肉不好吃,原是嘴欠惯了,随口叨叨几句也就罢了。


    其他人还要笑他“身在福中不知福”嘞。


    于欢今儿早上吃的也是肉馒头。


    但她的馒头陷是红姑细细剁碎的,里面除了野猪肉,还掺了不少兔肉。


    兔肉柔软,加上嚼劲儿十足的野猪肉,别有一番风味。


    其他人见于欢吃的香甜,都眼巴巴看着。


    因要赶着进山,他们狩猎队训练很早。


    队员们一开始还是各自在家,起早摸黑吃饭。


    后面干脆就带来队伍这边,大伙儿一起吃。


    如今他们生活好了,家中常有肉吃,粮食也打下来了。


    掌勺的紧着出门挣食的家庭成员,队员们早上总能吃上口干的。


    大清早,家中做好饭后,随手拿起两个往怀里一揣,就直奔于欢家来了。


    于欢本是习惯在家中慢慢坐着吃饭的人。


    后来被队员们带的,也随手拿着个馒头,往地上一蹲或者靠着门边一站,就那么直接开吃。


    一群人一起吃饭,边吃边聊些家长里短,也是很有趣的。


    就连小石头这会也捧着个大馒头,坐在自家门槛上吃的津津有味。


    初夏问她:“老大,你们那肉馒头咋看起来那么香呢。”


    于欢就笑:“是我家表姐做的香。野猪肉的腥气是可以处理掉的,回头可以叫你娘来学一下。”


    大伙儿一听,立马高兴起来:“那感情好。”


    “我能叫我爹也来吗?老大你不知道,我娘做啥可难吃,我家平日都是我爹做饭。偏他也不大会,整日就知道对付……”


    “我娘也是。但我嫂子会做,家中都是她掌勺。”


    “这我知道,你家霞嫂子当年做饭也是很出名,真羡慕你哥……”


    “嘿嘿嘿。”


    热热闹闹地吃过饭,众人肃了表情,自觉排队,开启一早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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