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14.第 14 章

作者:禾花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全本免费阅读


    阮榛这人在睡眠方面,没犯过愁。


    基本上什么时候想睡,闭眼没多久就能进入梦乡,哪怕中间被吵醒,起来又干了点别的事,回去后,也能续上刚刚的觉。


    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里搁,受了什么委屈,要么当场报复回来,要么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准备之后慢慢使坏,所以往被窝里一钻,就像只树懒,挂在了自己最喜欢的枝条上,那叫一个懒洋洋的幸福。


    倒头就睡。


    他不认床,唯一会介意的就是床是否干净,所以这天晚上没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里,而是去了一楼的琴房。


    宋琴文名字中有“琴”,却并不会琴,在音乐方面没有任何兴趣,不过当年的夫人喜欢弹钢琴,又腿脚天生不太好,就在一楼为她做了间琴房。


    很用心,请了世界最顶尖的大师,设计得雅致极了。


    阮榛不怀疑宋琴文当年的爱,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属榴莲的,哪个尖尖上都能站着个人,他在家里对夫人的体贴,不影响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里的人也不以为然,只觉得是风流韵事。


    那位夫人年纪很轻就去世,此后,宋琴文并未续弦再娶,虽说孩子一个个地生,还都不是一个妈,但外面的人提起这位,都要竖一个大拇指。


    夸他念旧情,专一。


    养了很多情人怎么了,不都没给名分嘛。


    比宋家那个小的好多了,别看能力强说一不二,但身边居然没个伴儿,不给家族增添子嗣,像个什么话!


    不知是否为了这个名声,曾经的琴房也保留了,精致昂贵的钢琴像庞大而沉默的信物,见证着三十年的岁月变迁,世间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门前川流不息,钱财流水般的泼洒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涌入而来。


    每日都有佣人打扫,屋里很干净,没有任何难闻的气息,窗户保持着通风的状态,送来微风的柔和,由于人迹罕至,反而令人心里安宁。


    阮榛睡在靠墙的小沙发上。


    还搭着那个昂贵的,据说要十万元的毯子。


    暖和柔软,很舒服。


    割有钱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听到楼上宋春风的惨叫后,阮榛翻了个身,睡得那叫一个舒坦。


    这事很简单。


    既然少爷们巴巴地把他求回来,那身为长辈,阮榛必然要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丢在医院不闻不问,像是什么话?


    所以他在被宋春风掳走的时候,借着两人之间的争执,从车窗丢下了一只鞋。


    抽完这狗比的嘴巴子,再丢掉,正好。


    也算是物尽其用。


    而那只鞋子里,则藏了窃听器。


    阮榛一早就发现了。


    他刚进宋书灵安排的次卧,就嗅到了这个房间的不对劲。


    没办法,阮榛记忆里,对窃听装置太过熟悉,因为宋家的少爷们为了防止他逃跑,不仅逼着戴上了能电击的手环,也在他的屋里装了窃听器。


    他悄悄地给外面打电话,问爷爷的情况。


    对方说还在重症监护室呢,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钱,就是无底洞……还好你的朋友们善良,每月都给费用缴上了,还照顾那只老狗呢。


    握着话筒的手,微不可见地颤抖着。


    阮榛别无选择。


    当时的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是假的。


    他的对话通过窃听器,传递到了另一个房间,所谓的医院工作人员,每日的住院费用,爷爷的昏迷不醒,全部都是假的。


    宋家的少爷们像是贪婪的蜘蛛,游刃有余地编织一张大网,给他禁锢,令其无从挣扎。


    后来阮榛想过,要是假的也挺好。


    起码爷爷和黄狗不会离开自己,还活着。


    但那个时候,知晓真相的阮榛已经被少爷们厌烦,他又生了病,长久地咳嗽,瘦弱的身体撑不住漫长的折磨,整晚失眠,几乎要呕吐出自己的灵魂。


    “外面下雪,正好,给他带出去玩。”


    宋夏雨声线憨厚:“还用带回来吗?”


    “丢了吧。”


    不知是谁漫不经心地接了句:“对了,小妈不是最怕冷了吗?”


    可这句问话,没有回答。


    甚至连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洁白里时,身上还装有小小的窃听器。


    不得自由。


    ……重新见到这个玩意时,阮榛的心里并没有太大波澜。


    他也没有声张,而是平静地洗澡,吃饭,认真地生活。


    哦,还发了一次烧。


    来得快,去得也快,没多久就恢复了健康,拿鞋底抽宋春风嘴巴子的时候,可是铆足了劲儿。


    很爽。


    所以他只是在临走前,把窗户打开——


    墨云翻滚,雨势瓢泼,滚滚的雷声轰鸣不已,亮起撕裂天际的白色闪电。


    似天空在隐隐作怒。


    阮榛取下了台灯中的窃听器:“三爷,合作愉快。”


    这次不一样了,他要勇敢站起来,要借用对方的权势,要无所不用其极,让爷爷和黄狗,以及自己,能够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声音轻得像羽毛。


    宋书灵一定听不到。


    窃听器很小,也就指甲盖那么大,轻而易举地塞进鞋子里,又一同在半路丢下。


    他朝宋书灵释放出了信号。


    原本对方就在怀疑自己的身份,这下更不可能坐以待毙,果然,在送上来一盘新鲜水果的瞬间,一枚小小的耳机塞进了他的手里。


    对面的宋春风还在滔滔不绝。


    阮榛抬头,冲人打招呼,笑得很甜。


    “阿姨,能再来点草莓吗?”


    对方微笑颔首,神色如常地离开。


    宋夏雨还在说,小妈,你有什么要交代的,我们一定办到。


    “搬过来住的话我住三楼,为了避嫌,你们没事不许上来……地皮签字的时候,记得拿给我过目。”


    与此同时,宋书灵的冷淡声线,带着隐约的电流声传来。


    “就这?”


    草莓酸酸甜甜,芳香的汁水沾到指尖。


    阮榛一步步地走上楼梯台阶,踏过三楼的走廊,凤尾竹叶片洒出金币般的光晕,阮榛声音很轻:“当然不是。”


    他想要的,不仅仅于此。


    掌心里躺着的,是刚刚和草莓一同送来的传声设备。


    什么分红和地皮,阮榛并没有太大兴趣。


    ……好吧,还是有一点点的。


    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这个。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搬来一把凳子顶上,才开口:“我想要宋秋光今天回来。”


    他一粒粒地解开扣子,脱下半干的衣衫:“您不是一直怀疑我的身份?如果我要说的是,我只想用两年的时间,好好教育这几位少爷,信吗?”


    那边笑声很轻。


    宋书灵和侄子们的区别很大。


    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来。


    哪怕不相信,觉得对方信口胡言,也不会阴阳怪气地嘲讽回来。


    笑声中,甚至能察觉出隐隐的好奇。


    和欣赏。


    当然,后者阮榛并未察觉,也不在乎,他只是继续道:“三爷长年在外,自然不知道家里烂成什么样子,当然,葬礼后您也大可一走了之,不管这边的恩怨。”


    曾经的剧情里,宋书灵的确是这样做的。


    他似乎对大哥的感情极为复杂,既有对兄长的敬重,又有看不起的厌恶,所以选择了主动远离,不招惹这些是非。


    那边沉默了。


    “选择权都在您,但我希望,您能把宋秋光从医院带出来,送到我这里。”


    阮榛循循善诱:“毕竟一家人,还是整整齐齐比较好,不是吗?”


    安静的时间很短。


    “什么时候?”


    <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