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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作者:云端的青鸟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另一个小哥儿见到柳霜儿这么不讲义气,把他给抛下了,脸都气红了。


    他瞅了一眼顾清越和杜若,想说什么,最后也没说。


    端着洗衣盆追柳霜儿去了。


    现在河边就只剩下顾清越和杜若。


    清晨的风悠悠的吹着,把杜若额头的碎发吹的往一处飘,小哥儿很少和汉子相处。


    毕竟他还未婚,传出来闲话可就不好了。


    “顾秀才,多谢你帮我解围。”杜若小哥儿脸微红,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还是坚定的道歉,一双杏眼微弯,真诚极了。


    他声音很好听,清澈的少年音,入耳很享受。


    小小一只,附身道谢,挺可爱的,顾清越直接看到他的头顶了,因为是扎起来的长发,没看到发旋,只晓得阳光下头发都在发亮。


    顾清越摆摆手,朗声一笑:“不用谢,都是应该的,我可不能眼睁睁看他欺负人。”


    他说不上多正义,可是都舞到眼前了,不管实在是良心过不去。


    小哥儿听他这样说轻轻点了下头,算是回复,然后径直捡起来衣服,两只瘦弱的手臂端起大大的木盆,去小河边把刚才掉落在地上,沾满泥土的衣服给清洗一遍。


    河水湍湍流淌着,没有被污染过,清澈透亮,能看到河里的水草,还有游鱼,岸边还有着螺丝,蜗牛,青蛙一些小生物。


    物种丰富,盎然得趣。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安然静谧,顾清越不知道为何,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看着眼前的小哥儿洗好衣服。


    他慢慢从庞大记忆里搜寻到关于杜若的记忆。


    杜若也是个可怜的,他阿父杜石林在他几岁的时候就因病逝去,阿姆沈宁独自一人带着他生活。


    住在简陋的房子里,还要每年代替杜石林给他的母亲孝敬,家里因治病卖地,最后只剩两亩地,就算年年认真打理,还是吃不饱饭。


    杜若长得瘦瘦小小的,经常琢磨一些小吃食,野菜,野果,河里摸的鱼,螺丝,小螃蟹,地里的黄鳝,能吃的都囤到家里面。


    经常砍了柴火卖,补贴家用。


    在村子里的人眼里,杜若就是个小可怜,阿父去世后就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年也做不了一件新衣服。


    但是在顾清越看来,这个小哥儿勤劳能干,不屈服于命运,很坚强,他挺欣赏杜若这性子的。


    小可怜又怎样,好好经营生活,虽然贫穷,但是自得其乐,没有自暴自弃。


    为避嫌,顾清越等杜若清洗好衣服,两人点头后,就分别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顾清越家里在东边,杜若家里在西边。


    阳光渐渐刺眼起来,顾清越闲适地走在泥巴小路上,早村万物复苏,青草野花郁郁葱葱,放眼望去都是绿色,空气也清新至极,简直洗了肺部一样干净。


    湛蓝的天空,漂浮着白云,组成了不同的形状,乍一看像一个小狗,还怪可爱的。


    顾清越看着看着天空,就笑出了声,直到听到家门口传来的呼喊声,“清越,吃饭了。”


    赶紧答应一声:“就来。”小跑着回家了。


    李松云已经做好饭,顾清晚正帮忙盛汤,说是汤,其实也没有几粒米,几乎是青菜汤了。


    早饭是青菜汤和杂面馒头,不知道是杂了几种面,黑乎乎的,蒸熟了也不是很软。


    “哥,阿姆,快来吃饭。”顾清晚招呼着,拿了自己的一碗汤坐到桌子的一边。


    这桌子是个老式四方桌,可能是用的太久,桌角都被磨得圆润,桌腿也被修补了好几回,到现在还有点晃,须得垫上些小木块还有稻草,才把饭桌弄稳当。


    四个人正好围坐成一圈,桌子上整齐摆着四碗青菜汤,一小筐杂粮馒头,还有一碟咸菜。


    只是多了一个鸡蛋。是特意给顾清越补身子的。


    顾云水见顾清越也回来了,笑着问他:“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


    顾清越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路上遇见人,多说了几句话,耽误了时间。”


    李松云见到儿子这样情状,一副了然的样子,笑问:“遇见什么人啦?怎么耳朵都红了。”


    顾清晚也好奇望向他,饭也不吃了。


    顾云水没观察这么仔细,一看自家儿子,耳朵真红了,顾清越本人是个白面书生模样,俊俏,脸皮薄。


    顾清越心里觉得遇见几个小哥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脑海就突然浮现出杜若小哥儿真诚朝他笑着道谢的样子。


    这小哥儿小小一只,俯身道谢,可可爱爱的,逆着光,头发丝都在发光,真的很让人心动。


    反正在现代母胎单身二十五年的大龄男子,顾清越是没啥抵抗力,完全戳中他好吧,可爱,坚强,单纯的漂亮小哥儿。


    虽然杜若也只是清秀,但是顾清越认为他是营养没跟上,骨相很好,养一养肯定很漂亮。


    这样想着,思绪飘远了。


    还是李松云叫醒他,“清越。”


    顾清越这才回神,他模糊着回答了一句:“遇见咱村小哥儿欺负人,所以上前解围。”


    李松云笑着和自家汉子对视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顾清越今年已经十九岁,不小了,从前没有定下婚约,是为了专心读书,先立业再成家。


    秀才已经考上,前途一片光明。


    此时正式该考虑娶媳妇儿的事了。


    看来自家儿子比较喜欢小哥儿啊。


    吃完饭后,顾云水去地里干活了,李松云笑着偷偷拉顾清晚上一边说了会儿悄悄话,然后才去灶房刷锅。


    顾清越则悄悄跟上顾云水去地里了,他毕竟是个汉子,病这会儿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能总在家里躲懒。


    早上兴致勃勃地干活,不到中午,顾清越就腰疼,腿疼,手也给磨红了,虽然没起泡,但一按就一个小坑,红通通的一片。


    李松云感慨自家儿子懂事了,中午特地炒了菜,是上午顾清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采的蘑菇,还有一个番茄炒鸡蛋。


    ——


    劳作了一天,顾清越看着还在掉渣的土屋子,躺在床上琢磨着得去找个工作。


    奈何他肩不能抗、手不能提,体力活干不了。


    看来只能干脑力活了。


    他心里筛选出几个选项。


    一是继续读书,等考上举人,就能谋个小官当,到时候不仅光宗耀祖,还有稳定的俸禄,吃喝不愁。


    不过这个选项第一时间就被他否定了,他脑子里的确有科举的知识,但是也不会运用,多少人考秀才都考到满头华发,他考举人,难度更大,时间也大大拉长,家里没有银钱供他读书了。


    二是去镇上找工作,当个账房,或者是掌柜,或者是书坊的工作人员;应聘成为私塾的老师也可行,但是顾清越学历够,讲课不太行;当富贵子弟的启蒙老师,镇上没几个大户人家,请私人老师的很少,这条不行。


    三就是做生意,没什么好想法,也没启动资金,这条先搁置。


    四就是盘桓在他心头的好几天的想法,写。


    古代也称之为话本。


    写是他的老本行了,顾清越得心应手,脑子里也有很多灵感。


    在现代他刚完本一本,日更的手感还在。


    只是他在现代擅长写都市虐文,顾清越觉得生活中很多人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是喜欢看网文的大多数人群都是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学生,或者宅男宅女,所以他有义务去敲醒人们沉醉的心灵。


    他写的文都取材于现实生活,有思想有深度,经常让男女主体会社会的毒打,然后才慢慢成长,其结局一般是,认清自己,活着就好。


    顾清越抓着自己头发,苦思冥想,从现代转古代,跨度有点大,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


    他倒是看过很多古代,只是没上手写过几本。


    还有一个需要克服的大难关,他从前都是用电脑码字,时速可达三千,现在变成在纸上写,还是写毛笔字。


    顾清越不太确定他能写多少。


    毛笔字因为家学渊源,所以从小就练,十来年下苦工,字也算有风骨。


    会写是会写,这个时代的字和他学习的字差不多,只是有个别字形态不一样,他翻了科举的四书五经,能看懂,也只是粗通。


    最好是对比着类似字典的东西,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要不然写出来的字大家都不认识,那可就贻笑大方。


    怀揣着满腹担忧,顾清越睡着了。


    ——


    翌日清晨,伴随着阳光洒进来的,是希望,还有暖意。


    顾清越起晚了,李松云也只是敲门嘱咐了一声:“饭在锅里温着,你起来记得吃饭。”


    待顾清越答应后,才放心地去忙活,今天他也去地里,还剩收尾的部分了,早点干完才放心。


    今天早饭是粥和菜饼,吃完后,顾清越特地去和顾清晚说要去镇上。


    “哥,去镇上干吗?能带着我去吗?”顾清晚期待地看着顾清越,小手忍不住揪着袖口的衣服,他很少去镇上,就算去镇上也是和阿姆一起去,买点油盐酱醋或者扯几尺粗布。


    顾清越不忍心回绝他,但是今天是去找工作,实在不好带着他,无奈道:“晚哥儿,哥今天去镇上找活干,带着你不方便,下次一定带你去镇上,我们去逛集市,你看中的东西哥都给你买。”


    顾清晚听到前面就撅起了嘴,满脸不高兴,可是听到后面简直双眼发亮,迫不及待的说:“你说真的,我看中的都买?”


    顾清越看着他雀跃的神色,有点不好的预感,所以加了一个前提条件:“事先说好,你买的东西得在我荷包范围内,钱不够付,我们俩就得被扣在那里。”


    晚哥儿小脸叹口气,做了个懂了的手势。


    乖乖放顾清越走了。


    晚哥儿也才十四岁,因为家贫,还要供着他这个哥哥读书,所以长得瘦小,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顾清越每次看到他,都挺心疼的。


    放在现代,这个年纪还在上学,无忧无虑的,只需要认真学习,可是在古代,十四五岁已经可以嫁人了。


    晚哥儿因为是小哥儿也不能上私塾读书。


    所以懂事以后就做家务,学习做饭,做衣服,种地。


    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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