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日更三千养夫郎》 第1章 “清越,我的儿啊,你要是出事了,阿姆也不活了。” 耳边传来哭喊声,声音带着急切。 “阿姆,您保重身体,哥哥他只是病了,他会没事的,村里的老大夫不是说了,哥哥他是思虑过重,又因为参加童试受了风寒才病的。” 这声音带着清亮,年轻男孩的声音,正在安慰前面那个人。 眼前两人都穿着粗布衣衫,料子很糙,中年人的衣服还打着补丁,看起来更破了。 年轻男孩看起来不大,大概十二三岁,眉心有个红痣,长相清秀,眉眼长得很好,一双大眼睛,很是清澈,此时也和中年人一样,带着愁苦。 而他们说话的对象,也就是床榻上正深深沉睡的人。 顾清越是这家的大儿子,今年十九岁了,刚刚参加了童试,回到家后就一病不起,断断续续的发烧。 家里仅有的积蓄都拿来给他看病,可是一幅药就是几十文,上百文,让本就贫寒的家里雪上加霜。 能借的亲戚都已经借过钱,病再不好,就只能卖粮食了。 昨天顾清越额头很烫,一直持续一夜,药都灌不下去,把顾家人吓了一跳,今天顾清越仍旧昏迷不醒,所以顾家阿姆才做了最坏的打算。 可怜他的儿子啊,寒窗苦读十年,换来的却是这个结果。 童试成绩出了,顾清越位于第37名,不好不坏。 可是考上秀才,对于农家人来说,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全家都很开心,心里欣喜,奈何顾清越病还没有好,缠绵病榻。 像一团阴云一直笼罩在顾家。 今天早上顾家阿姆来看顾清越的情况,顺便把饭端过来喂,可是顾清越仍旧没有醒,这才忍不住悲从心来,哭喊出声。 但是随着哭喊声,床上的人还真有了动静,哼唧几声,手指动弹几下,眉头皱着,想要努力睁开眼,可是最终没有睁开。 顾家阿姆一下子就止住哭声,扭头拉住自家小哥儿的手晃了几下,不敢置信地问:“晚哥儿,你哥手指是不是动了,他快要醒了。” 小哥儿是家里的老二,名顾清晚。 见状也点头,肯定的对顾家阿姆说:“我哥手指头动了好几下呢,肯定要醒了,阿姆,我去熬药,等哥醒来立马就可以喝。” 说着一溜烟就跑去了隔壁的灶房。 往锅里倒水,倒药材,起火,小火慢慢熬,动作很顺畅,像做了千百遍。 顾家阿姆抹了把脸上的泪痕,用温水洗了帕子给顾清越敷在额头上,念叨着:“老天保佑,列祖列宗保佑,一定要让清越醒来。” —— 耳边听着这些声音,顾清越还以为在拍电视剧呢,这是在哭谁呢,这么伤心。 他还在沉睡了,像是灵魂套在壳子里,意识渐渐清晰,可是怎么也醒不过来。 直到最后,一声清越,让他突然惊醒了。 一语成谶,我的名字也是“清越”! 哭谁呢?咳咳。哭自己。 眼睛睁开,艰难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 周围土墙快要掉灰尘,黑乎乎的,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床,还有一张桌子,几个箱子,窗户的确有,不过木窗户上也不知道糊的是什么,又白又灰不溜秋的纸? 唔,还有稻草。 要不是开着门,恐怕这屋子里都没什么光亮,黑的看不清人脸。 顾清越第一反应是做梦,可是掐了自己一把,痛的呲牙咧嘴的,“嘶”,不是。 拍电视剧也没有这么穷的地方吧。 虽然思想活动有很多,但是只是在脑子里转悠,现实其实只过了几秒钟。 他想坐起身,可是身体酸疼,腹部也饿的难受,起都起不来。 突然听到说话声,有人进来了。 是一个中年男人,眉间有红痣,并不是很高,很瘦,长相普通。 一见到他醒来,就激动的跑过来了,关切地问:“清越,你感觉怎么样?还头疼吗?饿不饿,要不要阿姆给你端碗粥过来。” 顾清越一脸问号,这个中年男人谁啊,自称阿姆,难道是少数民族的人? 看着不像坏人,他摸了摸肚子,忍不住说:“我好饿。阿姆,我想吃东西,不拘什么,能填饱肚子就行。” 顾家阿姆高兴坏了,没听出来顾清越话语里的疏离,他回道:“阿姆马上去拿吃的,你先等等。” 顾清越留在床上,勉强支起身子来,然后看了看被子,薄得很,只有一层棉花,并且又凉又硬。 这样的被子有两条,他一人盖两层被子。 屁股底下也硬邦邦的,他一摸,更薄的被子,被子底下还有稻草。 最不对劲的是身上的衣服,对襟长袖的泛白里衣,以及顾清越终于摸到了自己的头发,很长,发色偏黄,发质不好,可是揪一下,头皮生疼,是自己原装的头发没错了。 顾清越脑子里只浮现出来一个想法,我穿越了。 并且还穿越到了古代! 穿越这个词对他来说并不陌生,毕竟顾清越本人是一个网文写手,还是某网站上有名的白金大神,紧追热题材,看过的网文不计其数。 写的网文字数上千万。 卖出了百万版权。 他刚完结一本新文,因为写的是都市虐文,喜欢看甜文的读者被虐到很多,纷纷在作品下留评论,控诉作者意难平,太虐了。 甚至还有读者祝福他穿越到自己写的文里。 难道是读者怨念太大,穿越了,可是他写的是现代文! 不是古代文啊! 来不及思考太多,很快刚才的中年人带着一个年轻男孩进来了,男孩一看就是这中年男人亲生的,因为他俩额头上都有一个红痣,只是男孩的红痣更加鲜亮些,更加红。 顾清晚脱口而出:“哥,你终于醒了,太好了。” 他慌张着,有些不知所措,最后还是眼通红着把碗端到顾清越身边,说:“哥,你肯定饿坏了,先喝点粥吧。” 顾家阿姆也劝着:“现下来不及买肉,你大病一场,还是喝点好消化的大米粥,对身体好。” 顾清越不敢说话,可是肚子里的轰鸣声,让他不得不开口:“阿姆,我好像失忆了,你是我爹,他是我弟弟吗?” 顾家阿姆和顾家小哥儿听这话,一下子愣住了。 心里不约而同地想:自家儿子/哥哥脑子烧糊涂了,这可咋办啊! 顾家阿姆痛心疾首,他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从前那么聪明,连秀才都考上了,可是一朝生病发烧,醒来却不认识自己了。 他明明是他儿子的阿姆啊。不是爹。 而顾清晚也瞪大了双眼,心里还有点难受,难道哥不喜欢他是个小哥儿,而是想要一个弟弟,一个小汉子弟弟。 在顾家阿姆和顾清晚的联合解释下,顾清越终于了解了这个时代的一些浅显知识。 这个时代处于封建时代,跟顾清越所理解的古代人没什么区别,生产水平差不多,还是用锄头,牛耕作。用棉麻纺织。 有三个国家最强大,分别是北崎国,南梁国,大夏国。 其间还有无数小国林立,只是大多依附大国生存。 顾家人处在大夏国统治之下,具体地点是:大夏国孟州柳田镇顾家村。 国家暂且不谈,可是接下来顾家阿姆说的话就让顾清越大吃一惊,刷新三观。 “清越你病了一场,连最基本的东西都忘了。” “咱们大夏国,有三种性别,男人,女人,和小哥儿。” “女人和小哥儿都可以生孩子,小哥儿长相清秀,体格瘦弱,外表有些像俊秀的男人,但是小哥儿生育力可是要看额头的红痣的,如果红痣越红,证明生育能力越强。” “小哥儿嫁给男人后,生了小孩子,小孩子称爹娘为阿父阿姆。若小孩子性别为小哥儿,还有长兄的话,一般是不被叫做弟弟的,而是叫他名字的其中一个字,加上哥儿。” “比如清晚,人们常常称呼他为晚哥儿,这样也亲切。” 顾清越听明白了,边听边喝粥,也终于了解了这个世界。 他看了看还有点气鼓鼓的顾清晚,道歉说:“晚哥儿,对不起啊,哥不是故意的称呼你弟弟的,只是哥忘了,你不要生气。” 顾清晚还在思考着,他哥失忆了该咋办,啥都想不起来了,像小儿一样,刚考上了秀才的功名也没用了,成了傻子也不能去镇上找个类似账房的工作了。 一家人的指望全没了。 可是突然听到他哥诚恳的道歉,顾清晚突然唾弃自己把事情想的那么阴暗。 他勾起唇角,笑着摆摆手,“哥,我不生气,你还饿不饿,锅里还有米粥呢。” 顾清越点点头,觉得顾清晚好懂事,他现代还有个弟弟,简直是个混世魔王,自从大号养废之后,小号就加倍管教,然后又因为老来得子宠溺着,又望子成龙,又想要他有一个好的童年。 一个不缺父母疼爱的童年。 只是看着顾清晚,再看看身边的阿姆,最后看了眼这黏土造的土房子,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想要在异世赚钱,给家里盖上大房子,至少是砖瓦的房子,窗户也要开大一点,让屋里都亮堂。 顾家阿姆看着顾清越道歉,心里也吃惊,从前清越不爱说话,总是闷头读书,虽然不像老夫子一样满嘴之乎者也,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可是也是个小古板。 读书人性子。 然后才想起来,拍掌道:“晚哥儿你先照顾着你哥,一会儿记得让他喝药,我先把清越醒了这个消息告诉你阿父去。” 第2章 顾清越又喝了一碗粥,肚子暖暖的,这才好受。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穿越后的“家人”,顾清晚关心地望着他,“哥,你还喝粥吗?我再给你端一碗。” 顾清越摇头,“不喝了,已经饱了。” 顾清晚觉得能吃是福,能吃东西证明他哥的病快要好了,小哥儿很高兴,小跑着去灶房。 还不忘嘱咐一句:“我去把药盛出来,喝了药病才能好。” 顾清越靠在床头,苍白的脸色带上了点红晕,气色比起刚醒来的灰败有了好转。 他点头嗯了一声。 只是等顾清晚把药给端过来,空气中药的味道很浓,苦涩的,酸涩的像腌制发酵后的酸菜。 带着豁口的碗里面是黑乎乎的药。 顾清晚递过来,希望哥哥赶紧喝了。 “趁热喝。” 顾清越眉头皱起,他很少生病,就算生病也是吃点药片,那点苦,多喝点水就能压下去。 可是一碗熬制的中药,那苦味他真能受的了吗。 伸出双手接过来碗,顾清越内心给自己打劲儿,你可以的,都这么大人了,别像小孩子一样怕苦。 良药苦口,病早一些好,就不必花费钱买药。 也能快点接触这个世界。 深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顾清越一口闷了一碗药,一点不敢停顿。 “嘶”,口腔里传来的苦味传递到大脑,一个激灵,顾清越猛地把药碗放在床边的一个小桌子上。 本来这里也没桌子,只是生病后,饭和药没地方放,只能弄一个旧桌子。 顾清晚见他这模样倒是笑了出声:“哥,以前你喝苦药也觉得苦,一碗药要喝好几回才能喝完,这次喝得还挺快的。” 顾清晚是个活泼性子,最近家里因为顾清越生病,阴云一片,他也担心,刚开始好几晚都睡不好觉。 现在看到有康复的苗头,自然会跟他哥调笑两句。 顾清越满脸无奈,苦笑说:“晚哥儿,我要是不一口气喝完,舌头都苦麻了。” 话落,顾清晚刚要回话,顾家阿姆就带着顾云水回家了。 顾云水是阿父。 中年男人看起来比顾家阿姆还要老一点,身上穿的衣服更旧,眉头三道皱纹显着这人凶巴巴的,可是在看见顾清越的时候。 这人竟然老泪纵横,最后怕吓到儿子,才收敛情绪,走到床前对顾清越说:“清越啊,你醒了就好,阿父担心了好久,在地里干活都提不起劲。” 平日里沉默的顾云水只会默默在地里干活,多种地,多除草,多浇水,是个老庄稼汉子,老把式了。 他只晓得一家人指望着自己,特别是大儿子要读书,需要不少银子。 所以埋头苦干。 对两个孩子虽然不会温声言语,但是出去做工的时候,总会从镇上带一些小零嘴回来。 他的父爱,是沉默的,无言的。 这次顾清越大病一场,让这个父亲吓坏了,所以这回连话都颤抖着,强忍泪水。 顾清越心里一震,有种莫名的情感从胸腔上踊跃而出,他控制不了这种情绪,眼眶红了,声音也哑了,对这个父亲说:“阿父,我没事了,您放心。” 尽管素不相识,可是灵魂仍感到震动,有一种亲近感。 顾云水粗糙的手抹了把眼泪,他不想在孩子面前落泪,只是说:“醒了也要好好休息,药也得吃,我去叫大夫再给你开点药。” 顾清越身体仍旧虚弱,也说不出阻止的话,药再苦,也得喝。 先把身体养好,才是奋斗的本钱。 顾家阿姆也过来,坐在床边跟顾清越说话。 因为知道他失忆,所以说了不少他熟悉的事物,还有人,家里的亲戚,都说一遍,想让顾清越恢复记忆。 哪怕勾起来一点记忆。 也是好的。 顾家阿姆名字叫李松云,是个有诗意的名字,因为嫁给了顾家的二子,所以大家会称呼他为李阿嬷。 李松云知道孩子大病初愈,所以也不太敢说太久的话,怕他精神不足,等大夫来开药之后,就嘱咐他休息。 —— 顾清越还真的睡着了。 梦中还梦到了原主,也就是这个这个时代的“顾清越”。 顾清越和原主长得很像,只是原主有书生气质,一身长袍,面容清秀,只是脸色有挥之不去的病气。 “我已变成了鬼,只是不忍看到家人难过,还没有离去。”原主交代缘由。 顾清越发出疑问:“我怎么会来到这个时代?” 要知道在现代的顾清越可是妥妥的书香门第,大学是tp级,毕业后写一本封神,过得顺风顺水。 二十五岁的年纪,已经赚够了一辈子的财富。 他是不想穿越的。 原主虚弱一笑,“我也不太懂,只是死之前有很强的信念,希望家人能过得好,不被人欺负。” 顾清越已经懂他的言外之意。 在古代,儿子死去后,只剩一个十几岁的小哥儿和两口子,还欠了一笔债务,这怎么能过得好呢? 读者的怨念让他穿越,刚好穿越到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这也算机缘巧合。 “那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都不必了,我该去投胎了,只希望你能照顾好家人,好好活着,过完一生就好。” 顾清越点头,“我会的。” 答完,原主消失在一片亮光里,同时有一道光也进入了自己的身体。 顾清越再次醒来的时候,脑海里有着原主的记忆,这些记忆一下子塞进他的脑袋,很多场景以走马观花的形式演了一遍。 脑壳老疼,顾清越忍不住敲两下脑袋。 接收完所有记忆,顾清越才睁眼。 此时天色昏沉,顾家也正准备晚饭。 期间顾大伯和顾小叔已经过来看望过顾清越,只是他还睡着,也没多打扰,放下补身子的鸡蛋和面粉,以及一小袋大米,就匆匆走了。 正值3月,家家户户都忙着播种小麦。 顾清晚过来送饭,一碗鸡蛋羹,特意放了一滴香油和一些葱花,看着就很香很好吃。 还有一大碗稠稠的米粥,和一碗炒豆腐。 这已经是顾家拿出来最好的吃食了。 顾清越很饿,都吃完了。 他并不知道,在堂屋吃饭的顾云水他们三个,吃的只是玉米馍馍还有一盆野菜汤。 —— “咯咯咯”鸡鸣声响起,将还在睡梦中的顾家村人唤醒,薄雾之中的小村庄一下子鲜活起来。 几乎家家户户的烟囱中都冒着烟,准备做早饭。 阡陌小道上,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走动,他们趁着晨光赶去地里劳作,不是拿着锄头,就是背着筐子。 也有在家里推着板车准备出门的,这是运麦种呢。 热热闹闹的景象也被顾清越看在眼里。 他已经在家里休息了几日,身子骨好了不少,能下床,能活动。 家里李松云正在灶房做饭,说什么都不让他搭把手,连跟着晚哥儿一起喂鸡也不许。 不让他劳累。 顾云水也劝他多休息。 可是再休息下去,顾清越身子都要躺锈了,一活动都咯吱响。 所以才出了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顺便也看看他生活的地方。 早上没什么人,遇见的村里人都友好着打招呼。 不外乎是一句,“清越啊,你病可算好了。” “你可是咱村唯一的秀才郎呀,文曲星保佑。” “清越,这是准备出门?多休息,你这一场病可是亏了身子。” 大多都是关心,顾清越有礼貌的回话。 “嗯,病好了。” “现在出门转转,活动活动身体。” “您这是去地里吗?” 一来一往,人情味倒是不少。 这里的村民都很淳朴。 直到走出来一段路,能看到一条小河,顾清越才停下来。 他也没靠近河水,水汽重,太凉了,他身子才好一些,可不敢生病。 不过远远的倒是看到有人在河边洗衣服。 也就几个人。 其中一个人在一边洗衣服,另外两个人在一边洗衣服。 一个人洗完衣服端着洗衣盆要走,另外一个人站起来过去推搡着,就是不让人走。 顾清越看着这场面,有点忍不住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走近了才发现他们眉心都有红痣,都是小哥儿。 “我说杜若啊,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嫁不出去,估计是要烂锅里了,还跟着在这里横呢。” “不许走,过来帮我们把衣服洗了。” “这样我还能跟我舅嬷说一声,让他给你找个汉子。”这个小哥儿穿着一身鹅黄的衣裙,可是脸黄瘦,虽然抹了脂粉,仍显得黑,又不伦不类的。 声音倒是尖利得很。 被为难的小哥儿杜若穿着一身蓝色布衣,样貌清秀,一双眼睛清澈若林间鹿,眉间红痣不太红,只是身体很瘦,感觉站在那里,一阵风就能吹走。 他力气不大,被人纠缠着怎么都离不开,就有些着急了,瞪着那哥儿说:“柳霜儿,我才不用你舅嬷说亲,你给我让开,自己的衣服自己洗,我可没义务给你洗衣服,你以为你是我的谁啊?” 柳霜儿哼了一声,眼神恶狠狠的,他招呼另一个小哥儿一起拦住杜若,然后狠狠的撞了上去,把杜若的洗衣盆给撞掉了。 里面的衣服洒出来一件,掉地上沾满了泥土。 柳霜儿还阴阳怪气地说:“哎呀,杜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手拿个洗衣盆都拿不稳,瞧瞧,衣服都掉了。” 杜若很生气,小拳头攥紧,脸也气鼓鼓地,可是自己一个人又打不过两个人,就算打起来也是他吃亏,就想着忍一忍算了。 这时候顾清越可算走到他们面前,把三个小哥儿的名字样貌在脑子里对上号。 “住手,柳霜儿,你若是再欺负人,我可告诉你阿奶了。”顾清越知道这柳霜儿的阿奶是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又重男轻女轻小哥儿,若是让她知道柳霜儿惹祸。 上手就是一顿揍。 杜若这三人才看到顾清越。 三人都很吃惊,这可是村里的秀才郎啊,他们对于读书人还是很敬佩的。 柳霜儿听到顾清越的话更是脸色大变,连忙求饶,说软话:“顾秀才,都是误会,我没欺负他,是他自己失手,把盆子掉地上了,你别在我奶面前提了。” 顾清越无语,他都明明白白看了个全程了,这柳霜儿还撒谎。 “我可是看到你推他了。”有证据。 顾清越望向另一位当事人,杜若没想到顾清越帮他出头,诺诺地看向柳霜儿:“你的确推我,还死不承认。” 柳霜儿气急,在村里年轻有为的秀才郎面前丢了这样一个脸,他羞赧的抓起来自己的盆子,然后跑了,也不管另一个小哥儿了。 第3章 另一个小哥儿见到柳霜儿这么不讲义气,把他给抛下了,脸都气红了。 他瞅了一眼顾清越和杜若,想说什么,最后也没说。 端着洗衣盆追柳霜儿去了。 现在河边就只剩下顾清越和杜若。 清晨的风悠悠的吹着,把杜若额头的碎发吹的往一处飘,小哥儿很少和汉子相处。 毕竟他还未婚,传出来闲话可就不好了。 “顾秀才,多谢你帮我解围。”杜若小哥儿脸微红,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还是坚定的道歉,一双杏眼微弯,真诚极了。 他声音很好听,清澈的少年音,入耳很享受。 小小一只,附身道谢,挺可爱的,顾清越直接看到他的头顶了,因为是扎起来的长发,没看到发旋,只晓得阳光下头发都在发亮。 顾清越摆摆手,朗声一笑:“不用谢,都是应该的,我可不能眼睁睁看他欺负人。” 他说不上多正义,可是都舞到眼前了,不管实在是良心过不去。 小哥儿听他这样说轻轻点了下头,算是回复,然后径直捡起来衣服,两只瘦弱的手臂端起大大的木盆,去小河边把刚才掉落在地上,沾满泥土的衣服给清洗一遍。 河水湍湍流淌着,没有被污染过,清澈透亮,能看到河里的水草,还有游鱼,岸边还有着螺丝,蜗牛,青蛙一些小生物。 物种丰富,盎然得趣。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安然静谧,顾清越不知道为何,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看着眼前的小哥儿洗好衣服。 他慢慢从庞大记忆里搜寻到关于杜若的记忆。 杜若也是个可怜的,他阿父杜石林在他几岁的时候就因病逝去,阿姆沈宁独自一人带着他生活。 住在简陋的房子里,还要每年代替杜石林给他的母亲孝敬,家里因治病卖地,最后只剩两亩地,就算年年认真打理,还是吃不饱饭。 杜若长得瘦瘦小小的,经常琢磨一些小吃食,野菜,野果,河里摸的鱼,螺丝,小螃蟹,地里的黄鳝,能吃的都囤到家里面。 经常砍了柴火卖,补贴家用。 在村子里的人眼里,杜若就是个小可怜,阿父去世后就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年也做不了一件新衣服。 但是在顾清越看来,这个小哥儿勤劳能干,不屈服于命运,很坚强,他挺欣赏杜若这性子的。 小可怜又怎样,好好经营生活,虽然贫穷,但是自得其乐,没有自暴自弃。 为避嫌,顾清越等杜若清洗好衣服,两人点头后,就分别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顾清越家里在东边,杜若家里在西边。 阳光渐渐刺眼起来,顾清越闲适地走在泥巴小路上,早村万物复苏,青草野花郁郁葱葱,放眼望去都是绿色,空气也清新至极,简直洗了肺部一样干净。 湛蓝的天空,漂浮着白云,组成了不同的形状,乍一看像一个小狗,还怪可爱的。 顾清越看着看着天空,就笑出了声,直到听到家门口传来的呼喊声,“清越,吃饭了。” 赶紧答应一声:“就来。”小跑着回家了。 李松云已经做好饭,顾清晚正帮忙盛汤,说是汤,其实也没有几粒米,几乎是青菜汤了。 早饭是青菜汤和杂面馒头,不知道是杂了几种面,黑乎乎的,蒸熟了也不是很软。 “哥,阿姆,快来吃饭。”顾清晚招呼着,拿了自己的一碗汤坐到桌子的一边。 这桌子是个老式四方桌,可能是用的太久,桌角都被磨得圆润,桌腿也被修补了好几回,到现在还有点晃,须得垫上些小木块还有稻草,才把饭桌弄稳当。 四个人正好围坐成一圈,桌子上整齐摆着四碗青菜汤,一小筐杂粮馒头,还有一碟咸菜。 只是多了一个鸡蛋。是特意给顾清越补身子的。 顾云水见顾清越也回来了,笑着问他:“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 顾清越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路上遇见人,多说了几句话,耽误了时间。” 李松云见到儿子这样情状,一副了然的样子,笑问:“遇见什么人啦?怎么耳朵都红了。” 顾清晚也好奇望向他,饭也不吃了。 顾云水没观察这么仔细,一看自家儿子,耳朵真红了,顾清越本人是个白面书生模样,俊俏,脸皮薄。 顾清越心里觉得遇见几个小哥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脑海就突然浮现出杜若小哥儿真诚朝他笑着道谢的样子。 这小哥儿小小一只,俯身道谢,可可爱爱的,逆着光,头发丝都在发光,真的很让人心动。 反正在现代母胎单身二十五年的大龄男子,顾清越是没啥抵抗力,完全戳中他好吧,可爱,坚强,单纯的漂亮小哥儿。 虽然杜若也只是清秀,但是顾清越认为他是营养没跟上,骨相很好,养一养肯定很漂亮。 这样想着,思绪飘远了。 还是李松云叫醒他,“清越。” 顾清越这才回神,他模糊着回答了一句:“遇见咱村小哥儿欺负人,所以上前解围。” 李松云笑着和自家汉子对视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顾清越今年已经十九岁,不小了,从前没有定下婚约,是为了专心读书,先立业再成家。 秀才已经考上,前途一片光明。 此时正式该考虑娶媳妇儿的事了。 看来自家儿子比较喜欢小哥儿啊。 吃完饭后,顾云水去地里干活了,李松云笑着偷偷拉顾清晚上一边说了会儿悄悄话,然后才去灶房刷锅。 顾清越则悄悄跟上顾云水去地里了,他毕竟是个汉子,病这会儿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能总在家里躲懒。 早上兴致勃勃地干活,不到中午,顾清越就腰疼,腿疼,手也给磨红了,虽然没起泡,但一按就一个小坑,红通通的一片。 李松云感慨自家儿子懂事了,中午特地炒了菜,是上午顾清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采的蘑菇,还有一个番茄炒鸡蛋。 —— 劳作了一天,顾清越看着还在掉渣的土屋子,躺在床上琢磨着得去找个工作。 奈何他肩不能抗、手不能提,体力活干不了。 看来只能干脑力活了。 他心里筛选出几个选项。 一是继续读书,等考上举人,就能谋个小官当,到时候不仅光宗耀祖,还有稳定的俸禄,吃喝不愁。 不过这个选项第一时间就被他否定了,他脑子里的确有科举的知识,但是也不会运用,多少人考秀才都考到满头华发,他考举人,难度更大,时间也大大拉长,家里没有银钱供他读书了。 二是去镇上找工作,当个账房,或者是掌柜,或者是书坊的工作人员;应聘成为私塾的老师也可行,但是顾清越学历够,讲课不太行;当富贵子弟的启蒙老师,镇上没几个大户人家,请私人老师的很少,这条不行。 三就是做生意,没什么好想法,也没启动资金,这条先搁置。 四就是盘桓在他心头的好几天的想法,写。 古代也称之为话本。 写是他的老本行了,顾清越得心应手,脑子里也有很多灵感。 在现代他刚完本一本,日更的手感还在。 只是他在现代擅长写都市虐文,顾清越觉得生活中很多人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是喜欢看网文的大多数人群都是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学生,或者宅男宅女,所以他有义务去敲醒人们沉醉的心灵。 他写的文都取材于现实生活,有思想有深度,经常让男女主体会社会的毒打,然后才慢慢成长,其结局一般是,认清自己,活着就好。 顾清越抓着自己头发,苦思冥想,从现代转古代,跨度有点大,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 他倒是看过很多古代,只是没上手写过几本。 还有一个需要克服的大难关,他从前都是用电脑码字,时速可达三千,现在变成在纸上写,还是写毛笔字。 顾清越不太确定他能写多少。 毛笔字因为家学渊源,所以从小就练,十来年下苦工,字也算有风骨。 会写是会写,这个时代的字和他学习的字差不多,只是有个别字形态不一样,他翻了科举的四书五经,能看懂,也只是粗通。 最好是对比着类似字典的东西,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要不然写出来的字大家都不认识,那可就贻笑大方。 怀揣着满腹担忧,顾清越睡着了。 —— 翌日清晨,伴随着阳光洒进来的,是希望,还有暖意。 顾清越起晚了,李松云也只是敲门嘱咐了一声:“饭在锅里温着,你起来记得吃饭。” 待顾清越答应后,才放心地去忙活,今天他也去地里,还剩收尾的部分了,早点干完才放心。 今天早饭是粥和菜饼,吃完后,顾清越特地去和顾清晚说要去镇上。 “哥,去镇上干吗?能带着我去吗?”顾清晚期待地看着顾清越,小手忍不住揪着袖口的衣服,他很少去镇上,就算去镇上也是和阿姆一起去,买点油盐酱醋或者扯几尺粗布。 顾清越不忍心回绝他,但是今天是去找工作,实在不好带着他,无奈道:“晚哥儿,哥今天去镇上找活干,带着你不方便,下次一定带你去镇上,我们去逛集市,你看中的东西哥都给你买。” 顾清晚听到前面就撅起了嘴,满脸不高兴,可是听到后面简直双眼发亮,迫不及待的说:“你说真的,我看中的都买?” 顾清越看着他雀跃的神色,有点不好的预感,所以加了一个前提条件:“事先说好,你买的东西得在我荷包范围内,钱不够付,我们俩就得被扣在那里。” 晚哥儿小脸叹口气,做了个懂了的手势。 乖乖放顾清越走了。 晚哥儿也才十四岁,因为家贫,还要供着他这个哥哥读书,所以长得瘦小,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顾清越每次看到他,都挺心疼的。 放在现代,这个年纪还在上学,无忧无虑的,只需要认真学习,可是在古代,十四五岁已经可以嫁人了。 晚哥儿因为是小哥儿也不能上私塾读书。 所以懂事以后就做家务,学习做饭,做衣服,种地。 很辛苦。 第4章 顾家村离镇上并不远。 但是走路去镇上还是要耗费将近半个时辰。 更别说路上崎岖不平,偶尔能碰见村里人背着一筐菜或者山货去卖。 村里有牛车,农闲时一天两趟拉客。 早上出发,中午回村,午饭后再出发,傍晚回村。 一趟需要付一文钱车费。 顾清越倒不是不想坐牛车,只是错过了时间,牛车已经出发去镇上了,索性步行,也能锻炼身体。 到达镇上的时候,顾清越已经汗流浃背,小腿绷不住的直打颤,他从衣襟里掏出来手帕擦擦额头的汗珠,抬眼看太阳,已经高照。 估摸着巳时了,按现代时间算,上午八九点的样子。 虽然在记忆里已经知道,镇上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繁华,可是瞧着低矮的房屋,大部分是用青砖建造,小部分是黏土为主,夹杂着一些砖块。 很寒酸,很落后。 顾清越此时才意识到他真的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朝代,陌生的小镇,陌生的村落。 村子里条件不好,他能理解。就算是二十一世纪,发展迅速的现代,大山里的贫困户也不少,缺水缺电,勉强吃饱饭。 可是镇上仅仅房子盖的好一些,仍旧是灰扑扑,街道上更是脏兮兮的,是土路,路上有车轮印子,有牛羊的粪便,路过的人大多穿着短打,很粗糙的料子,大部分都是褐色,黄色,蓝色的衣服,一眼望去没什么生气。 顾清越知道西边的这几条街大多都是这样,所以默默抬起脚步往东边走去。 那边会更繁华一些,开了很多铺子,像私塾,卖油坊,米面坊,绸缎铺,还有糕点铺子,家具铺子。 小镇上麻雀虽小,但是五章俱全。 越往东,房屋就越好,门头上都贴了门画,还有挂灯笼,或者是挂一串干辣椒的。 顾清越目标明确,脚步朝着镇上唯一一家书坊走了过去。 这家书坊名字叫做弘文书屋,听说是县里的大人物开的,有很多分店。 反正在镇上是没有人敢惹的。 牌匾上的刻字很有风骨,像是大家手笔。 这个时代对文人很友好,崇尚文学,武学不兴。 弘文书屋里只有几个书生模样的人在查阅书籍,挑选喜欢的书。 掌柜的摸着一把老算盘,黑黝黝的,盘活了。 边看账册边打算盘,那叫一个飞起。 顾清越走进来,老掌柜也只是抬起眼皮,扫一眼说:“新进的书在右边书架上。” 顾清越原想悄悄进来,不想打扰人,老掌柜一句话,店里的书童还有几个读书人都抬头看他。 顾清越作辑,点头示意,才去右边书架上翻找。 见到进来的人也是个书生,穿着长袍,温和笑着,文质彬彬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特别是他那气质,不卑不亢。 书卷气很浓,只是有些瘦弱了,看起来身子骨不太好。 店里在看书的书生们不自觉放轻了手上的动作,就算是说话,也尽量耳语。 右边书架上的书挺多的,有一排是科考书,最经典的四书五经必有,其他就是一些名家注解,因为前段时间的童试,书架上还有押题卷。 看到这里,顾清越有些惊讶了,他挑眉继续往下看,不仅有押题卷,还有押题文,教人写策论的。 新出的诗集也不少,顾清越抽出来一本,简单翻一翻,是涉及生活中的春夏秋冬,还有月,花等意象。 有些诗句写得很好,工于用词,华美绝伦,意境超然。 顾清越不知不觉看得痴迷了。 直到店里的店员过来,问他想要买什么书? 顾清越不好意思地笑笑,有礼貌的回复:“我想看一下新出的话本。” 店员利落的找出了最近上新的话本,介绍道:“这一本话本最近可火了,买的人很多,首印三百本,几天就卖完了。” 当然并不是一个书坊几天卖三百本话本,而是弘文书屋所有店家在一起卖出的总数量。 三百本,已经是个不小的数量了。 一本话本大概几百文到几两银子不等。 主要还是看厚薄,有无插图,装订如何,以及字体的大小。 印刷术在这几十年间已经普及,要是手抄书的年代,一本书绝对超过一两银子,光是纸和笔墨的费用都不少,更别说人工的费用了。 正文部分,写小楷,若是整张写满,一张两页,每页十列,每列二十字,一张纸最多可以写四百字。 但是不可能排版那么紧密,一张纸双面写,写个八分满,是三百多字。 一本话本五十张纸,最多可以写一万多字。 顾清越摸着薄薄的一张纸,油墨的味道袭上来。 这本八十页,两万多字,卖价三百文。 顾清越想想荷包里仅有的钱,有些萎了,他只有一贯钱,也就是一百文。 完全买不起。 好在他并不是来买书的,而是来看书,顾清越一目十行,飞快翻完了整本。 这本名字叫《月满霜河》,很文艺,光看名字完全看不出来这本的主角是个恋爱脑。 霜河是男主的名字,刘霜河,一个商户之子。 月满是女主,李月满,丞相家的三小姐。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李月满到了该婚嫁的年纪,丞相为他选中了探花郎,探花郎长相俊美,文采斐然,家世也不俗,老师更是有名的大儒。 可是李月满不喜欢探花郎傲气的模样,她喜欢温和谦逊的人。 所以拒绝了父亲的安排,在一次逛街时遇到了地痞流氓,刘霜河英雄救美,还有一副好皮囊,说话很温柔很有礼。 李月满对他一见钟情,回到家里非要嫁给刘霜河。 丞相坚决反对,要是女儿找了个读书人,哪怕家境不好,他也不会棒打鸳鸯,可是一个充满铜臭气的商户之子,哪里来的脸敢娶他的女儿! 随后就是一些列的阻挠,剧情快速发展,商户子娶到了大官的女儿,两人婚后甜甜蜜蜜,还生了好几个儿女。 顾清越看完整本,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这本书简直甜的发腻,男女主动不动就说爱,要抛弃家人,私奔。 没了另一人就活不下去。 他合上书,深吸一口气,没关系,这样的书都能卖三百本,他再看看其他书。 再看一本,很俗套,才子佳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再看一本,是书生和几百年的小狐妖,这个新奇,还是甜甜甜,情爱满格。 写惯了都市虐文的顾清越额头都出汗了。 他调整呼吸,放下书,付了看话本的钱,半个时辰的看书费用是十文。 只要不带走,在店里看书是可行的。 要是带走也得付租借费,并且只能租借旧书。 老掌柜其实老早就注意到顾清越了,看到他看书很痴迷,也没有打扰,就是有些震惊,这看书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半个时辰一下子看了三本书。 顾清越和掌柜的聊天,态度自然,“新出的话本题材都是这种吗?有没有不是才子佳人的话本。” 掌柜的沉思后,摸着下巴那一点胡须道:“有啊,只是比较少,为了迎合大众,话本还是感情类比较多。” 顾清越再问:“有感情不那么腻歪的吗?” 掌柜的抬眼望他,看到他神色淡定,也回:“有,只不过已经压箱底了。” 顾清越神色有些失望,最后还是问掌柜说:“我最近在构思一本,不知道能不能在贵书屋出版?” 掌柜的呵呵一笑:“出版是能出版,只不过您是要出版一本自己看?还是要出版几百本?” 顾清越不太了解这里面的弯弯道道,也就笑着直言询问:“自然是想出几百本的。” “想要在我们弘文书屋出版,还要通过审核,先是我们店里的内部书生审核,再是我审核,至于的价钱,还有首印的份数,是和作者商量着来的。”掌柜的并不藏着掖着。 顾清越感激地作辑,目光也一下子亮亮的,写还是有希望的:“多谢掌柜告知,小生感激不尽。” 随后就走出弘文书屋,心里思索着得买点纸。 笔墨纸砚,家里都有,但是纸却是不多了。 写耗费纸不少,至少得再买一刀纸,拐进卖文房四宝的店铺,看到最便宜的纸是毛边纸,一刀七十张,量大也不贵,三十文就可以拿下。 好些的竹纸是一刀上百文。 次些的麻纸是一刀五十文。 顾清越选择买半刀毛边纸,半刀麻纸。 总共花费四十文。 荷包里还剩五十文钱,顾清越从来没这么穷过,他不敢再花钱,这次赶上了中午的牛车,着急回家的他,花费一文钱坐了牛车。 在车上遇见了相熟的村里人也只是打招呼过后就不说话了,他在脑子里构思要写的。 车上的阿嬷和汉子看到书生郎在车里思考,本来高谈阔论的嘴也闭上了,偶尔小声说说地里的情况,还有家里儿女太多的烦恼。 —— 下车之后,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顾清越被颠得屁股都疼了,这会儿慢慢走着,抬头才看到有个人在他前面的路口站着,像是在等人。 顾清越走近一看,是穿着蓝色衣袍的小哥儿,还是个他认识的,小小的个子,手上跨着竹篮。 杜若神色有些着急,看到他终于走近,高兴地跑到书生郎眼前,清亮的眸子不敢看他,鼓起勇气从篮子里拿出来个手帕,声音低如蚊蝇:“顾秀才,这是我刚烤的小螃蟹,吃起来可脆了,你尝尝。” 第5章 顾清越看小哥儿满眼期待,眼眸弯弯地望着自己,他伸手接过,小螃蟹烤过之后红红的,脆脆的,一捏一只腿就掉了。 杜若看他接过去,一直忐忑的心才落下,他像是怕顾清越误会,笑着解释:“正巧看见你,所以过来等着,想给你尝尝这螃蟹,当个小零嘴。” 顾清越咬一口螃蟹在嘴里,赞同道:“吃起来很香,很好吃。” 杜若是想感谢他昨天的解围,他家没什么好东西,所以送点小螃蟹,这是特意抓的螃蟹,耗费了半天时间。 这次是在路上相处,随时都有村里人路过,他害怕被人说闲话,简单说了几句,就着急着想走了,“顾秀才,也该吃中午饭了,我先走了。” 顾清越看小哥儿着急,也不拦着,只是温柔笑着提醒:“不必那么生分,都是一个村子的,下次叫我顾大哥就行。” 杜若被他一双眼睛温柔瞧着,心脏在扑通扑通地跳,看着秀才郎俊美的脸庞,微红了脸,低下头羞道:“好。” 随后再瞥了顾清越一眼,小跑着回家了。 顾清越不禁失笑,小哥儿怪可爱的。 品格也好,知恩图报。 捏着手里的小螃蟹吃掉,剩下来的几只小螃蟹装进了前襟,放胸口前护着。 说实话小螃蟹没有放调料,只是简单烤了一下,味道一般,烤它的人很细心,肯定掌握好火候,没有烤黑,焦焦脆脆的口感,别有风味。 回到家后,顾云水和李松云都不在家,只有晚哥儿在灶房做饭。 顾清越把纸放到自己房间,就去灶房帮忙烧火。 晚哥儿好奇道:“哥,你今天去镇上找到工作了吗?” 顾清越汗颜,他右手握拳在唇前咳咳了两下,不好意思地说:“没找到工作。” 晚哥儿不太相信,他差点把炒菜的锅铲给丢了,一脸不忿:“怎么可能,哥你可是秀才郎唉,多金贵,咱们村只有一个。” 顾清越举手表示:“先别激动。” “镇上的账房和掌柜的活计我做不来,并且店铺里都有自己的老帐房,老掌柜,都干了很多年了,我不可能去顶替他们。” “私塾是我从前上过的,我也很了解,我的启蒙先生还在私塾教书呢,一个秀才足以。我不能和恩师抢饭碗。” 晚哥儿翻炒几下锅里的韭菜和鸡蛋,皱着小眉头担心的道:“那怎么办呀?” 顾清越说出了自己的打算:“我正在构思一本,到时候写出来去镇上的弘文书屋投稿,出版后能印出来卖钱,我也可以收到稿酬。” 晚哥儿不太了解,他只识得几个字,比如自己的名字,还有村落的名字,听顾清越这样说,他还很开心呢,“哥,那你岂不是成为大作家了?写书出书,这可了不得啊。到时候出版了有好多人可以看到你写的书呢。” 但其实沦落到靠写度日的读书人,境遇还真的不怎么样。 顾清越没提这个,只是抬头望着晚哥儿,笑着说:“等出书了,挣钱了,就带晚哥儿去逛街,去集市,想买什么买什么。” 晚哥儿脸通红,他没想到顾清越还想着这事呢,他只是开玩笑,没想到顾清越是记在心里,真的想为他实现。 “去不去都行。”晚哥儿嘱咐道:“哥,把火小一点吧,要出锅了。” 今天吃玉米馒头,还有韭菜炒鸡蛋,以及一碟咸菜。 顾清越帮着盛菜,去拿了碗和盘子,等菜和馒头都放到饭桌上的时候,顾阿父和李阿姆正巧回来了。 一家人坐定,顾清越主动说:“阿父阿姆,我准备先在家里写,交稿子到镇上的弘文书屋审核,可以获得稿酬,要是不能成功的话,再去找别的工作。” 顾云水在外面做工的时候倒是知道有人看话本,可是自家儿子从前只读圣贤书,家里也没有钱买闲书,现在想要写娱乐人的话本,这能行吗? 他只担心顾清越太过费神,读书人的事,他不了解,可是儿子毕竟才病一场。 所以表明态度说:“清越,你想写,阿父支持你,只是现在还在养病,不要太费心思,写着打发时间也成。” 李松云同样点头:“你能考上秀才,就已经是我们最大的骄傲了,在咱们村不知道有多少人家都羡慕我们,有个这么出息的儿子。” 再说考上秀才后,秀才名下能有三十亩地的免税,自家有八亩旱地,五亩水田,这免税,可省了不少钱呢。 现如今田税是收五分之一地里的谷物。 辛苦供养了十几年的读书郎,最终得到了回报,这已经让顾家两口子欣慰了。 家里人的支持让顾清越很感动,热泪盈眶。 在现代的时候,顾清越父亲顾从文是大学汉语言教授,从□□着他读完四大名著,还有各种艰涩的古文,如历史方面的书,散文。练习十几年毛笔字。 就为了将来好继承父亲的事业,考父亲任教的大学。 这样才不辜负他的教育。 后来如愿考到父亲任教的大学,改选了经济学,这是第一次叛逆。 第二次是在十八岁时尝试写,第一本就小有名气,均订一万加,赚了十几万。 被父亲狠狠批判,不该选经济学专业,不该写言情。 上了这么多年学是白上了吗? 可是那是他的人生,他的爱好,他能在写上获得成就感,也喜欢描写一个宏大的世界,表达对人生的感悟。 正是因为经历了前世的不支持和反对。 今生的家人他才会更加重视,更加珍惜。 —— 吃完饭后,顾清越就开始准备写。 在门口的书桌上铺纸,在砚台上研墨,挑一只毛笔,顺顺毛,放入砚台浸透,再坐下来起笔。 得益于前世的良好习惯,顾清越开始写大纲。 先列出文名,定为《玉娘传》。 故事梗概:玉娘是一个很有才的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遇到了她的如意郎君。 两人是死对头的家族,为了在一起,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可是终究没有甜蜜一生。 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可是才堪堪三年,感情已经很淡。 因为玉娘迟迟没有怀孕,婆婆最终让郎君纳妾,可是郎君仍旧没有孩子。 曾经的情意绵绵已经不复存在,两人相敬如宾,不咸不淡的过着日子。 而正好在情场失意的时候,在官场上因为小人陷害,郎君降职,留家里等待安排。 玉娘是个聪慧的女子,哪怕婆母让喝几年的中药也没有任何怨言,可是直到郎君纳妾才是真正心死了。 曾经远远不如她的小姐妹已然高嫁,和夫君琴瑟和鸣。 玉娘选择执掌中馈,转战事业。 开了几家首饰店,亲自设计饰品,样式精致大方,款式多样,宝石镶嵌,华丽异常,首饰店远近闻名。 郎君的一举一动再不入她的心,她的眼,就算生病,她也只是看望一眼就吩咐仆从好生照顾着。 再不复心疼到整夜睡不着,亲手照顾郎君到天亮。 最后成为了凉薄的大妇,颇具威严,名下养着庶长子。 共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讲述玉娘和郎君相遇相知,最后克服万难在一起。 下半部分讲述婚后生活,以及最后的结局。 两人感情已经磨灭,可若是合离,怎么对得起年少时的爱恋,年少时的疯狂不顾一切都要在一起,区区几年就要分开。 玉娘已经再无退路,她和家里已然断绝往来。 郎君也不肯放弃年少时的白月光。 好不容易娶到手,就算没那么喜欢了,可是见到她,两人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轻易勾起伤感,万千思绪,最终还是落在那桃花树下的亲吻。 —— 写了好几页纸,才将将把大纲写完。 顾清越手腕都疼了。 他还注意着模仿原主的笔迹,第一遍也就模仿了个五分像,半天下来,墨用了不少,他用一小块布垫着,没直接接触墨块,要不然手都是黑的。 不算写废的字数,有用的也就三张,不到六百字。 顾清越汗颜,想当初他可是被人叫做八爪鱼,时速三千到五千呢。 现在时速,能有两百? 这差距也太大了。 还是不习惯用毛笔,从前练习毛笔字也是写大字,和这小楷不一样,这一张小楷两百字,写老久了。 繁体字笔画也多,一个字写十几二十几秒。 等熟练了或许会好一点,正在收拾桌子的顾清越默默想着。 此时天渐渐黑了,等顾清越出了房门一看,夕阳西下,晚霞映红了半边天。 耳边有鸟雀叽叽喳喳的叫声,鸟儿像是结束了一天的觅食,将要回归巢穴,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怪不得写字都要看不清了。 只能趁着落日的余晖照亮一小片书桌。 一家人热热闹闹坐在一起吃饭,饭桌上顾云水高兴地说:“咱们家的旱地都种上了小麦,今天把最后的一点收尾工作做了,以后只要顾着浇水和看发芽情况就好。” 他笑得脸上皱纹都舒展了。 对于庄稼人来说,播种和收获,都是值得令人开心的。 第6章 连续在家里写了三天的,顾清越写出了大概三千字,反正纸张能有一摞了,手酸疼,只能揉着缓解缓解。 这天他吃过饭后正准备伸伸腰,锻炼锻炼身体。 晚哥儿就神秘兮兮的过来说:“哥,你都写了几天的字了,累不累,要不要去放松放松?” 顾清越直接误会了,他黑着脸警告说:“你从哪学来的这话,我有什么可放松的,不去不去。” 他以为是去消遣。 晚哥儿看他这么凶,被吓了一跳,也不巴拉他手臂了,撅着嘴巴,委屈道:“哥,我就是想跟你一块去赶集,今天十五,正好有集。” 晚哥儿本来还觉得顾清越大病一场醒来后,变了不少。 从前家里的油瓶倒了都不会扶。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就是来形容他哥的! 现在对家人很关心,会跟他聊天,和他一起做饭,他觉得顾清越是个好哥哥! 现在,哼,顾清晚扭头就准备走了,眼里还冒着火星。 顾清越一听是赶集,心想坏了,是他这个心理年龄二十五的成年人想歪了,才十四岁长在村里的单纯小哥儿哪里会说出那样的话! 他思想龌龊,顾清越赶紧道歉:“晚哥儿,是哥不对,哥给你道歉,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 晚哥儿停下脚步,小哥儿很质朴,听到他哥道歉,就心软了。 顾清越赶紧追过去,站在晚哥儿面前笑着说:“不是说要去集市?走,哥陪你去,一会儿人就多了。” 晚哥儿被转移注意力,眼睛灵动的转一圈,想着还是赶集重要,这次就不跟顾清越计较了。 他掰着指头数着要买的东西,还仰着头看顾清越,凶巴巴的说:“哥,还不赶紧收拾东西。” 这个集市是每逢五就有的大集,开集时间是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 地点安排合理,在几个村落的交界,也就是中间地带。 有手艺的村里人会拿出自己积攒的东西卖掉。 如编竹筐的,会拿出各式各样的竹编制品,可以背在肩头的竹筐,盛馒头的小筐,甚至有竹编的小板凳,各式各样,说不上精致,但是很实用。 还有会做豆腐的,各种豆腐制品,嫩豆腐,老豆腐,腐竹,还有豆浆,花样百出,劳动人民的智慧也不小。 会织布的手艺人最受欢迎,只要一摆摊就会被人围住,自家染的粗布,虽然颜色不怎么样,但是胜在便宜啊。 织布产量低,十天半个月才能织出来一匹,还得家里有织布机,寻常人家都不会这手艺,要是哪一家的女儿或小哥儿会织布,那可就是十里八村的香饽饽。 到了适婚年龄,媒婆都能踏破门槛。 这种乡集,不同于镇上的集市,镇上集市每天都开,想要摆摊还得交上个几文钱的摊位费。 卖农货山货的居多,质量参差不齐。 说是准备,顾清越也没什么可准备的,拿上荷包,整理一下衣着,就跟着门口等他的晚哥儿出发了。 晚哥儿挎着一个小竹篮,里面空空的,一会儿可以用来装买到的东西。 他笑嘻嘻的说:“走吧,哥。” 小哥儿气势不错,把顾清越当跟班的。 顾清越无奈笑了,大高个子畏畏缩缩的跟在顾清晚后面,充当保护者的角色。 走了两刻钟的时间,路上还遇到了不少的村里的婶子,阿嬷,爷叔。 晚哥儿挺活泼的,遇见了熟人就嘴甜的过去打招呼,“刘阿嬷,您也赶集啊?今个儿想买点啥?” 刘阿嬷看到晚哥儿,笑着回道:“买点干豆腐,再扯几尺布给家里娃娃做衣裳,这娃娃长得快,一年总得做一回衣服。” 刘阿嬷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已经成婚,小孩子都几岁大了,还是个男孩,刘阿嬷比较偏疼这小孙子,所以才舍得拿出来钱给小孩子做新衣服。 这会儿瞧着晚哥儿机灵俏皮的模样,心里不禁想着,自家二儿子十六岁,也该成婚了,晚哥儿的哥哥是秀才郎,有大学问的人,要是自家儿子娶了他,岂不是能改善后代,将来也生出了好学的人,考上秀才。 从此可就是改换门庭,书香之家。 所以他态度很好,对着晚哥儿笑呵呵的,扭头又问候了顾清越几句:“清越啊,可得恭喜你考上秀才了,县里通知的时候,你正好病着,也起不来身,阿嬷不好去你家,怕打扰你养病,不过这鸡蛋还是送去了,算是庆贺了。” 顾清越考上秀才,在顾家村还真算难得一见大喜事,县衙里的报喜人刚走,村里人几乎就全知道了,村长老当益壮,头一个去顾家道喜,还送了一篮子鸡蛋。 后面村里人也陆陆续续道喜,因着顾清越生病,所以送去的东西大多是补身体的鸡蛋,以及大米,小米等养身体,好消化的谷物。 顾清越承这个情,对刘阿嬷点点头,笑着说:“阿嬷言重了,多谢您的看望,我的病很快养好,村里人的功劳少不了。” 毕竟顾家还是挺穷的,有顾清越这个吞金兽,读书人的花费的银子很多,每年都要交的束脩,书本费,纸张,笔墨费用。 一年下来再怎么省,也得花个七八两银子。 地里的八亩旱田和五亩水田加到一起,交完赋税,留够一年吃的粮食,其他的全部卖掉,也才能卖不到五两银子。 一亩小麦最多产三百斤粮食。 一亩水稻产量更低,能有一两百斤就不错了。 在科技不发达的时代,没有科学培育的耐旱耐寒且抗虫病的高产种子,没有化肥这种肥料,农作物产量不高,还得看天吃饭。 而收获了小麦和水稻之后,还能种上玉米,红薯,这类高产但便宜的农作物,只是玉米喇嗓子,得磨成很细的粉才好做玉米馒头,玉米饼,红薯虽然甜甜的,但是吃起来烧心。 冬季里窝冬的时候主食就是玉米饼,红薯,这两样便宜,菜是萝卜白菜,上冻了之后,没啥新鲜菜,顶多奢侈些买点豆腐尝尝。 聊了几句后,顾清越和顾清晚就专心赶路了,顾清越老早就把晚哥儿手里的篮子抢过来了,借口是:“不能累着手了。哥有一大把力气呢。” —— 进了集市,晚哥儿早看好了一个摊子,正好遇见了他的好朋友,也是一个小哥儿,名字叫顾小果,他乐颠颠的摆摆手,示意顾清越:“哥,我去找小果了,你自己逛吧,不要走远,路口卖豆腐那集合。” 行吧,我是工具人。 顾清越瞧晚哥儿笑得开心,自己也不自觉勾起了唇角,清秀俊逸的脸不知道吸引了多少未婚的小哥儿,和女孩。 他给晚哥儿拿了十文钱,叫他去买些零嘴吃,别不舍得花。 晚哥儿接过钱,甜甜笑着说:“哥,你真好,我真走啦。” 他走到那个叫顾小果的哥儿面前,两人手拉着手,去了他想去的摊子里挑选。 顾清越自己随意走着,身边的热闹没入他的眼睛,现代繁华的街头,他不知道走过多少,这乡间集市,对他来说,也只是小意思,很简陋。 但是实情却是:兜里也没多少钱了,可不得干走着逛逛。 他挺好奇这集市上能卖什么吃食,所以直接朝吃食那边的摊位上去了。 正巧看到有一家子在卖烙饼的,一掀开保温的棉被,香味扑鼻,但是买的人却不是很多,因为这烙饼只放了些葱花,没啥味道,吃着干巴巴的。 自家里新鲜烙出来的饼比这好吃,热乎的饼配着大葱,咸菜,吃着倍儿香。 顾清越走近,就看到了熟人,卖饼的旁边还有个摊位,是杜若小哥儿在卖呢,他乖乖坐在小板凳上,神色紧张的看着来往的人群,偶尔叫卖一声:“卖酱了,新鲜豆子腌制的豆酱!还有辣椒酱,肉酱。好吃不贵!” 他扑哧一声笑了,眉眼弯弯的走到小哥儿摊位旁边,笑呵呵的说:“若哥儿,又见面了,好巧啊。” 杜若仰头看他,有些窘迫,小声道:“顾大哥,你也来逛集市啊。” 说着又觉得自己坐着说话,感觉不礼貌,想要起身。 “不用起身。”顾清越赶忙按住他的肩膀,可是手刚一触到,就觉得肩膀好瘦弱,碰一下也好软,他嗖的把手给收回来,脸都红了。 瞧着小哥儿长长的睫羽眨呀眨,乌黑的眸子亮亮的,里面充满了不解。 顾清越捂着脸不好意思的打补丁,“我的意思是,若哥儿,不必起来跟我讲话,我蹲下来就好。” 他说着还真半蹲到杜若摊位前面,两人相距不足一米,脸上要是有什么神色变化,清晰得很。 杜若有些心乱,他尽量不去看顾清越,低头望着摊位上的罐子说:“那也行,顾大哥要买什么东西吗?我正在卖酱,要不要给你装点,带回家尝尝。” 杜若有些沮丧,小脸也是丧丧的,他这才是第二次来集市上卖酱,上一次卖出去了三罐子,这一次来了半天了,一罐子也没卖出去。 顾清越连忙说:“不用不用。”他哪能占人家小哥儿的便宜。 见他这样说,就问道:“这酱怎么卖的?”他得打探一下,再帮忙卖酱,顾清越实在看不得杜若蔫蔫的模样。 第7章 杜若指着前面的三个罐子,介绍道:“三种酱,肉酱五十文一罐,辣椒酱二十文一罐,黄豆酱三十文一罐。” 顾清越还觉得挺便宜的,毕竟最次等的猪肉是十文一斤,稍好的猪肉是十五文,二十文一斤。 一罐子猪肉看着也不少,拿一罐子掂量掂量,有个一斤多快两斤的量,还是炒过的熟肉酱,闻起来老香了。 至于辣椒和黄豆,这两样东西虽然不贵,但是一罐子腌制后的,盐,酱油,香料的费用也不少。 腌制还需要时间的发酵,赚个辛苦钱罢了。 顾清越已经有主意了,他看向乖乖坐着的小哥儿,认真提议:“若哥儿,你介不介意分开卖?” 杜若不太理解? “怎么分开卖?”这也不是花生,一粒粒的,一罐子酱,除了整罐子卖,还能怎么卖。 顾清越神秘一笑,挑眉道:“你就等着吧,山人自有妙计!” 随后杜若就眼睁睁看着顾清越站起身来,走到了隔壁卖饼的摊位,和卖饼的汉子交谈了起来。 顾清越说了什么,那汉子仔细听着,然后止不住的点头,最后嘿嘿笑着比了个手势,说是行,赞同的意思。 “若哥儿,我和卖饼的大哥说了,把你摊位上的酱放到他摊位上和饼一起卖。”此时杜若已经站起身,两人挨近说话。 杜若小哥儿也是聪明的,结合刚才顾清越说分开卖的说法,那就是酱配着饼一块卖,买饼可以往饼里夹酱。 有味又好吃。 不过杜若有些纠结定价,他想求助顾清越,看到顾清越用温柔又宠溺的眼神望着他,抿唇思考一会儿。 最后在顾清越鼓励的眼神下斟酌着说:“辣酱和黄豆酱一文一勺,肉酱两文一勺,这个定价行吗?顾大哥。” 他大眼睛亮晶晶的,小酒窝都笑出来了,脸蛋微红。 杜若想得到认可,顾清越不吝啬夸奖,“这个价格很合适,一罐子酱挖出二三十勺不成问题,不会亏,说不定还能多赚一些。” 小哥儿笑容更大了,眼睛里像藏着星星般,亮晶晶。 很纯真,很可爱。 顾清越实在是没忍住,揉了一把他乌黑的头发,没敢揉乱,怕没法见人,更怕杜若生气。 “若哥儿真棒。” 杜若惊讶的看着眼前的汉子,这还是第一次有汉子揉他头发,很亲近,毫不夸张的说,他此刻的心真的像小鹿乱撞。 砰砰乱跳,清秀白皙的脸庞一下子通红,他悄悄后退了一小步,大大呼吸了口新鲜的空气。 “顾大哥,我去把酱给卖饼的大哥,你先在这儿等一等。”他回避道。 顾清越也意识到这动作太亲密了,可是他真的挺喜欢杜若的,在现代他性向为男,没有谈过男朋友,没有亲密的恋人,因为世俗,也因为家庭的缘故。 现在到了古代,有哥儿这一性别,可以与之成婚,和男子没什么区别。 顾清越想谈恋爱了。 想娶媳妇儿的心思压都压不住。 特别是见到一个他的理想型之后。 不敢想象,要是他有了媳妇儿后,两个人一起生活,顾清越写赚钱养家,若哥儿负责貌美如花,就这样一辈子,该有多幸福! 就像现在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小哥儿的背影,觉得他的身影都是迷人的,瘦削的背,个子低,也有好处,感觉可以一把抱住在怀里。 肯定软软的,香香的。 愣神的功夫,杜若已经回到自己的摊位上,整理好心情,他眉眼弯弯再次道谢,甜甜地微笑,酒窝醉人:“多谢顾大哥出的主意了,不愧是读书人,懂得真多。” 顾清越被他一夸奖,像是毛头小子一样,很高兴,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不用谢,都是应该的。”毕竟是人来人往的集市,他不能和杜若一直呆在一起,怕影响到他的名誉,他倒是不怕什么,可是人家小哥儿又没有说愿意和他在一起。 他俩孤男寡哥儿的,哪能站一块那么久? 这不是给了村里碎嘴子的婶子,阿嬷说闲话的机会。 顾清越表示要先走一步,去找他弟,晚哥儿。 杜若理解,目送他离开。 —— 晚哥儿此时还在逛,见到顾清越找过来笑呵呵地挥手打招呼,顾小果站在晚哥儿身边,见到顾清越有些怯懦的不敢说话。 他有些怕顾清越。 有一次顾小果去找晚哥儿玩,两人在顾清越屋子前面说话,不知道是觉得两人太吵还是别的原因,在屋子里的顾清越冲出来把他俩骂了一顿。 原来读书人生气也这么暴躁。 顾小果还挺羞愧,觉得自己打扰了好朋友的哥哥读书,所以以后再找晚哥儿,都是叫他出去玩,不再进家门。 顾清越有些疑惑,怎么晚哥儿的好朋友这么怕他,他是什么豺狼虎豹吗? 他勾起唇角,努力想让自己看起来更温柔,像大哥哥一样,关心地问晚哥儿:“你们逛得怎么样,有买什么东西吗?” 晚哥儿直接把篮子晃了晃,蹦蹦跳跳地,笑着说:“那可买了不少。” 顾清越一看,那篮子里都是些小玩意,红色的头绳,还有皂角,三束线,一小块手帕布。 “还真收获不少?”顾清越指着那一小块布和线问:“是要给自己绣手帕吗?” 晚哥儿伸出食指摇摇头,“不是给自己绣的,是要尝试绣手帕,拿到镇上的布坊里卖。” 他指了指身边的顾小果,说:“小果说绣的荷花很好看,镇上的手帕跟我绣的差不多,这才鼓起勇气买点绣线,试一试能不能卖。” 顾小果附和着点点头,心里嘀咕着,顾秀才今天吃错药了,这么关心晚哥儿。 顾清越没什么意见,只是嘱咐道:“绣手帕也可以,只是不要累着,当心伤了手。” 又好奇道:“绣线颜色够不够,我记得一个图案要好多种颜色呢。” 顾清晚抿唇,他不好意思说他想凑合着绣,所以就买了几个颜色的绣线。 顾清越看他神色,就猜出来小哥儿的想法了。 “想要挣钱,前期的投入是不可少的。” 顾清越招招手,小猫似的把晚哥儿唤过来,大手一挥,“走,咱们把绣线给买齐。” 晚哥儿用力点点头,对于顾清越支持他,还是挺高兴的,笑嘻嘻的拉着顾小果的手跟在顾清越后面。 到了卖绣线的摊位上,各种颜色红色,橙红,蓝绿,蓝紫,顾清越都看花了眼。 晚哥儿和顾小果还在讨论,买那几种颜色绣出来的荷花更好看,颜色更搭配。 他俩是真的懂。 最后又挑了四种绣线,顾清越负责付钱。 一共是二十四文钱付了过去,不过一小把绣线,看着少,其实能够用很久。 晚哥儿笑容更大了,也没心思逛街了,他想回家把绣线给分一下,把粗股线给分成细股线。 这样才好绣帕子。 和顾小果分开,催着顾清越就要回家。 没办法,顾清越还想着再看看杜若的酱卖得怎么样了,这下子,走回家的路上,再拐不到集市那边了。 回到家后,顾清越走路都走得一身汗,虽是三月份,可还是穿着加棉的棉衣,顾清越的大多数衣服都是棉质长袍,这是家里人给做的体面衣服。 毕竟在外读书,穿的太旧了,让人看不起。 可是这身长袍,虽然穿着怪俊的,人也衬出来几分雅致,书生气。 但是小腿那里有些漏风,里裤外直接是长袍,不贴身啊,有风度没温度。 这一身的汗,洗澡又不方便,通常是用盆子里的热水擦洗身子。 可是这阳春三月,看似春暖,万物复苏,可是夜里的温度实在不高,一脱衣服就是起一身鸡皮疙瘩。 土房子在夏天阴凉,在冬天就更冷彻,盖起了十来年的老房子,墙壁上有细小的裂缝,就算用泥巴糊起来,可是还是觉得隐隐窜风。 顾清越回家就下定决心,要勤奋的写,赶紧挣钱,把房子盖上。 家人为了供他读书,省吃俭用,一年吃不了几次荤腥,晚哥儿更是缺乏营养,身高也不高,脸上没啥肉。 就算是单单为了回报,他也不能让他们失望。 —— 杜家的房子是有一间砖瓦房,其他两间是土屋子,砖瓦房是当年杜父为了娶妻特意去盖的,当时花费了不少银子。 在他因病去世后,这房子差点被他大哥给抢走,老婆子也帮腔,沈宁和杜若相依为命,这房子是他们唯一的住处,自然不肯妥协。 还是沈宁去找了他娘家的兄弟,打上门去,才叫大伯家不敢肆意妄为。 不过条件就是,房子可以让住。 但是要给老婆子抚养费,杜石林死了,可是媳妇儿孩子都在,理应由他们给。 沈宁也不允许改嫁,要是改嫁了孩子得流下来给老杜家,就算是小哥儿又怎样。 小哥儿没有小汉子金贵。 所以才能可劲使唤呢。 小哥儿饭量少,长到几岁就可以做家务,带孩子,长大了更是可以嫁出去,卖个高价。 甚至不想养,可以送给那富裕人家当童养媳。 反正一个小哥儿那就是大几两的银子呢。 大伯和奶奶蛇鼠一窝,可劲想欺负他们家。 沈宁只能强硬起来,变得泼辣,寸步不让。 再加上村长也看不下去,站在沈宁这边。 所以杜若得以平安长大,虽然贫穷,但是有阿姆一直陪着。 第8章 杜若很珍惜现在的生活,他现在的想法就是挣钱,攒钱,能多买几亩地,至少在吃食上不愁。 家里仅有的两亩地在交了税后,剩下的小麦不够吃一年的。 一亩旱地能卖出十两银子,这些年慢慢积攒,也只攒出来了几两银子,杜若有些着急。 这才想出来去集市上卖酱,不拘什么方法,能把日子过好就成。 都说士农工商,商人在最下等。 可是村里人并不觉得,他们只知道商人能挣很多钱,开个店铺,一年至少进账十几两银子,多体面。 今天回家的时候,杜若把带来的九罐子酱都卖完了,这是前所未有的大丰收。 小哥儿小脸上满是笑意,他脚步轻快的往家里赶,来时的忐忑消失不见。 到家后,天色已经昏暗,只路上的圆月照耀了小路,星星闪烁,在天空眨呀眨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明天定是个好天气。 推开门,就知道沈宁在等着他,杜若很开心,他小跑着去了堂屋,笑着说:“阿姆,今天带去的酱都卖完了。总共挣了九百文呢。” 沈宁正在堂屋坐着等他的孩子。 他挺担心的,心里有些后悔,不应该让杜若一个人去卖酱,而是该和他一起去。 毕竟是一个小哥儿,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和其他商贩起冲突了怎么办? 听到杜若推门进来,他正要质问,怎么这么晚回来,天晚了,路难走。 “若哥儿,你说什么?酱卖完了?那可是九罐子呢。” 杜若看阿姆神色不太好看,有些不理解地问:“对呀,阿姆,卖完了。” 小哥儿说着就把一路上藏的严严实实的包袱拿了出来。 将近九百文铜钱,可重了。 包袱被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桌子上,杜若解开包袱,哗啦啦的,铜钱碰撞的响声很大。 沈宁很惊讶,他神色缓和,脸上带着笑容,“若哥儿真厉害,把酱都卖出去了。” 他还小声感慨道:“今天集市肯定很热闹吧,毕竟是开春。” 杜若有些害羞了,他手指头来回绕,说实话,并不是他多厉害,小哥儿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不是顾清越,顾大哥他出的主意,恐怕他在集市上卖一天酱,也卖不出去几罐。 但是他也不敢说,抬头看看自家阿姆,就赶紧低头连声附和道:“是啊,阿姆,今天人多,猫冬的时候总吃些萝卜白菜,嘴里没有味道,这次先让人尝尝酱,他们觉得好吃了,就有人狠狠心,买下一罐子,一家人一起吃。” 沈宁觉得很正常,他立马振奋起精神,说:“那好,若哥儿,咱们再加把劲,辛苦辛苦,多做点酱出来。” 家里有几个大缸,是为了做咸菜和酱专门买的,花费了几百文铜钱,沈宁可心疼了,这会儿见到回头钱了,他也放心了。 杜若不知道下次能不能也卖出这么多罐子酱,可是他不想让阿姆失望,并且对自家的酱有信心,今天卖饼的人大多数都要夹酱,吃着有味道,好多人赞不绝口。 觉得辣椒酱实在,又辣又爽。 黄豆酱够味,分量也足。 肉酱咸香可口,舍得用油和盐,反正比自家家里的清水煮肉好多了。 恨不得吃完一口,再来一口。 可是一勺子肉酱也就那么多,薄薄的摊在饼子上,肉粒可口,酱料充足。 超级好吃,超级美味。 有人尝过肉酱,当场就买了一罐子,说要种地的时候当午饭,就饼子就馒头,都超级下饭,还是荤腥,补身子。 想到这里,小哥儿眼里亮亮的,也更加感激起顾清越了,酒香还怕巷子深,打出了名气,不怕没有客人来。 沈宁倒是注意到了自家小哥儿的眼神,但是也没多问,只是去灶房把在锅里温着的菜和粥给拿出来。 让杜若快吃,今天肯定累着了。 —— 集市之后,顾清越愈发努力了,每天早上都起的很早,先誊抄一张手稿,然后再去吃饭。 吃完后就继续呆在屋子里,写,现如今越发熟练,每小时可以写六百字,一分钟能写十个字。 要不是还需要磨墨,外加换纸张,或许一小时能写更多字。 不过顾清越还要斟酌着用词,不能写的太白话,现在的虽然不是让人看不懂的文言文,变得俗气些,可是也不是大白话。 所以就算脑速飞快,手速也是跟不上的。 就这样上午写,下午誊抄,慢慢的几天过去了。 顾清越这天终于写把三千字的手稿给誊抄完了。 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把毛笔放下,活动活动手腕,把最后几张纸给放到桌子的一遍给晾着,等墨干。 顾清越决定今天下午就去镇上一趟,不仅是要补些纸张,还要再买根毛笔,买点墨条。 家里的毛笔已经被他快要写秃了,来回换了两根,实在是不好用。 墨条也是消耗品,买点屯着,有安全感。 这次去镇上比补笔墨纸更重要的事情,是去把手稿送去给掌柜看,初稿要是能过,顾清越才有更多信心去写下面的内容。 等晾干后,要把手稿给整理一下,将近十张纸,不多,摸着薄薄的。 中午吃饭的时候,顾清越就和家人说了,要去镇上。 李松云问:“是要办什么事吗?需不需要钱。阿姆这里还有一些。” 家里的银钱已经不多了,更别说还欠着几两银子的债务。 现在没人催他们还,还是因为他儿子是秀才郎,村里人觉得秀才郎前途无量,现在投资了,日后还能沾上点光。 可是李松云也知道别人不要帐,自己这个借钱的不能不上心,前两天地里的活计忙完了,顾云水就去镇上找短工了。 日结,每天往少了说能挣二十文,多了能挣三十文,都是体力活,很辛苦。 李松云也在绣荷包,准备卖了补贴家用,他的绣技很好,也教给了自家小哥儿,晚哥儿,他们两个都很有天赋。 正是知道家里的情况,每个人都在忙碌,顾清越才更努力。 一家人都在奋斗着。 他怎么能落下。 顾清越有些不好意思,这么大了,还是要跟阿姆要钱花,奈何还没写好,没能挣下一分钱,可是笔墨又消耗着。 他挠挠头,也不吃饭了,小声说:“阿姆,我还需要一些钱,纸张和笔墨不够了。” 李松云见他这样子,哈哈笑了,“跟阿姆客气什么呢,你写,我们都是支持你的,这点消耗算的了什么?” 说着就饭也不吃了,去房里拿出了荷包来,给了他一小块银子,还有几十枚铜钱。 顾清越也不忸怩了,大声说:“谢谢阿姆。” 又保证道:“等挣了钱,给家里盖大大的砖瓦房子,在咱们村里独一份,你们就等着享福吧。” 李松云欣慰地笑着:“你有这份心就成了。” 顾云水看了自家夫郎一眼,李松云朝他摇摇头,也不知道在打什么哑谜。 顾云水昨天晚上还听夫郎在数钱,知道家里就剩那一点钱了,现下全给了出去,算了,儿子要用,做父母的还是要努力提供,大不了多干几天短工。 倒是顾清晚,他在饭后找顾清越,托他去拿刚绣好的帕子问问价钱。 晚哥儿很大方,“哥,你写挣钱太慢了,还是我绣帕子来钱快,若是帕子成功卖了出去,不用给我了,就给家里买点肉回来吧,给大家补补身体。” 顾清越笑了:“行,还嘲笑我呢,不过晚哥儿可真大方,挣的第一笔钱要给家里花,我一定挑块好肉回来。” 这次去镇上,顾清越熟门熟路,坐了牛车晃悠悠,把屁股坐的晃成八瓣,最后龇牙咧嘴的下来,找到了弘文书屋。 老掌柜这次没在拨弄算盘了,他清点书册呢。 顾清越走上前有礼的作辑,才问道:“小生近来写出了一本,希望掌柜的能拨冗一观。” 老掌柜还记得这书生呢,他相貌堂堂,温文尔雅,书生气十足,看书很快,后来在店里的学子说,他正是今年考上秀才的学子,好像走的时候的确说正在构思一本。 没想到这么快就写出来了? 这才几天呀。 他态度很好,说:“秀才郎,您客气了。老夫这就翻阅,需要您稍等片刻。” 顾清越点头,态度自然,把手稿送上去,镇定的走到一边坐着。 老掌柜去了柜台那里,手里的手稿大概十来页,用书皮包着,也不知道有没有完本,都是看书先看字,字好了,那第一印象就上来了。 顾清越写的是很端正的小楷,像印刷体,不晓得是练习了多久才练出来的。 可是也有着笔锋,观一页字,有种沉静的感觉。 仿佛心也沉静下来。 渐渐的沉浸在书稿中,老掌柜头也不抬。 开头是一个名叫钟玉娘的女子,她在京城素有才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家世也很好,是一品大员的女儿。 这个女子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样貌,可是长相清丽,气质出众,在一众世家小姐中算的上是出挑的。 许多世家夫人就相中她这样的姑娘,家世好,性格温婉,人也有才。 配自家儿子再好不过了。 直到一场由长公主举办的牡丹宴会,钟玉娘遇到了一个世家公子,是礼部侍郎家的二公子,他对在艳丽牡丹花中潇洒自在,侃侃而谈的男子一见倾心。 也幸好,刘家二郎也喜欢玉娘,他对玉娘有印象,在宴会中,钟玉娘画的一幅天姿国色的牡丹,非常写意,用的颜色非常大胆,成品拔得头筹。 这牡丹宴会本就是给年轻的小姐和公子相亲而来的。 两人两情相悦,可奈何一品大员的钟家和这礼部侍郎的刘家乃是死对头的家族,两家人从上一辈就开始比,曾经争取过同一个职位,奈何钟家败了。 恩怨也就留下。 两家早就不相往来,能互坑的就互坑,朝堂上吵得厉害,在皇上面前也针锋相对。 第9章 死对头的家族,家里无论如何也不同意钟玉娘和刘二郎刘德玄在一起。 钟家开始给钟玉娘相看,刘德玄他娘也开始到处寻觅着德才兼备的官家小姐。 钟玉娘开始闹绝食,连续三天水米未尽,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她知道,如果现在不反抗,等婚事定下来,就再不能反抗了。 为了家族的颜面,定下婚约后,她不可能再有机会改变。 刘德玄为了玉娘也和他娘针锋相对起来,他不去见任何小姐,哪怕是郡主之姿,立下誓言,只娶钟玉娘。 他们在艰难中各自反抗家族,两人意志坚定,就这样生生拖了半年的时间。 两个死对头家族还是碰面,捏着鼻子商量了婚约,一个月后就成婚,非常的仓促。 三千字具体内容就写到这里了。 截止到两家筹备婚事。 老掌柜看了看,点点头,写的还算有新意,死对头家族这个题材还算不错,可圈可点,两个主人公的爱情也让人很有代入感,特别的是这三千字的情节,每一千字前面都会有导语,非常能激发兴趣。 他放下手稿,朝着顾清越笑呵呵地说:“秀才郎这本子不错,掌柜的我可以拍板给收了。只是不知道这剩下来的书稿能有多少字?” 顾清越这才郑重的起身,娓娓道来:“剩下来的手稿有一万多字,我准备分为两个部分写,上半部分就写钟玉娘和刘德玄相遇相知,两情相悦,反抗父母,后来大婚,随后就是婚后的甜蜜日常。” 老掌柜看他严肃的表情心里直打怵,他迫不及待地问:“上半部分内容我了解了,那下部分内容呢?” 顾清越希望老掌柜能接受,他说:“下半部分,玉娘因为迟迟没有怀孕,她婆婆给刘德玄纳了妾,玉娘心死,后执掌中馈,专注事业,最后抚养了庶长子,颇具威严,成为了凉薄的大妇,与刘德玄在后半辈子相敬如宾。” 老掌柜吃惊的张大了嘴,半天才合上,他指着书稿,问:“你这,这后半部分怎么不是他们两个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们后来生育了几个孩子,刘德玄在外当官,越做越大,钟玉娘相夫教子,美满的过了一生。” 顾清越笑了,“世人都喜欢看才子佳人的美满故事,可是我却不这样看,写这结局也只是希望看的痴人能够梦醒,现实生活中,前期的情谊,到后期能维持的,很少很少。” 老掌柜看他一副不在意的模样,想着最近几个常来买话本的书生说,最近的情节几乎一模一样,没啥新意,看到开头,就能猜到结尾。 于是咬咬牙说:“这本书老夫收了,只是不知秀才郎想要哪一种结算润笔费的方式?” 顾清越不是很懂,听到掌柜的说收了他的稿子,一颗心才慢慢的放下来,毕竟没有迎合市场,他有些担心。 稿费怎么结算。 他欣然笑着道:“还请掌柜的讲一下都有什么方式。” 老掌柜见到他神情自若,心里有点佩服了,这也是他的一次大胆尝试,接受这种不是完美大结局的稿子。 当事人还怪镇静,老掌柜也就简单介绍了这润笔费:“大抵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买断,根据字数一次性给润笔费,像这种一般是一万字五两到十两银子不等。” “另外一种则是根据卖出的数量,来结算润笔费。一般首印三百本,还是先结算稿酬,按三成利润结算,一次性给完,一本书最多给九两银子。后续加印,加印多少本,次月给加印本数的三成利润。” 怕顾清越不理解,他说:“后续的加印,无论能否卖出,都由弘文书屋承担。” 加印证明这本书卖的好,弘文书屋自会斟酌加印的数量。 顾清越没有选择买断的方式,哪怕他现在很缺钱,他需要这在异世的第一本探探市场。 所以很肯定的选择了第二种。 “我选分成的方式。” 老掌柜再次询问:“您不再考虑一下?” 若是选择第二种,老掌柜不能保证一个月能卖出多少本,要是首印没有卖完,或者前三百本销量不好,就不会加印,只能得到前三百本的稿酬,这样结算,没有买断得来的稿酬多。 而写出一本一万多字的,可不是容易的,短则一个月,长则几个月。 老掌柜怕这个初次写的秀才郎大受打击。 顾清越眼神坚定,“我确定。” 老掌柜把书稿给递过去,说:“年轻人还怪有魄力。” 最后不忘问一句,笔名定了没有? 顾清越早就想好了,“笔名叫做独醒先生。取自众人皆醉我独醒之意。” 老掌柜忍不住笑了,还挺特别,也很狂妄。 顾清越出了弘文书屋,就去买了纸笔等必需品。 随后拐到了绣坊,把晚哥儿绣好的手帕给拿了出来。 说是绣坊,其实是个小型的布料卖场,只不过卖的不是绸缎,而是棉布和糙布。 地方不大,店家是个笑呵呵,看起来很有亲和感的中年女子,她见了顾清越就问:“客官准备买点什么布料?咱们店虽小,布料花样可多着呢。” 顾清越看到的棉布几乎没有白色的,大多是蓝色,黑色,黄色,绿色,青色,更艳丽的红色也有,只是这红色的布料,很少有人买,大多是做嫁衣的料子。 更有花纹在上面,绣着祥云,挺精致的。 他扫视后就略过,观察了一下前台摆着的一些小饰品。 有各种刺绣的扇子,荷包,锦囊,手帕。 颜色靓丽,刺绣工整。 顾清越问了几种手帕的价格。 女店家说:“这种素手帕不贵,也就五文钱。加点花样的,比如带花边,有绣样的,得十文钱。这种绣花草的比较贵,二十文。” 顾清越把晚哥儿绣好的荷包拿出来,绣着一片粉红娇艳的荷花,间有几片翠绿的荷叶。 他问道:“这种帕子贵店收不收?” 店家见他不是买帕子的,神色一变,不过到底是生意人,顾清越明显是个书生郎,说不定就有功名在身,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这帕子啊,收。”店家笑呵呵的,皱纹都出来了,“只是这价钱可能不太高,十五文怎么样?” 顾清越沉了脸色,他说:“最简单的绣花草的帕子都能卖二十文,我这帕子基本绣了大半个手帕,绣线都不知道用了多少,这深深浅浅的层次,换线也麻烦着呢。” 真的是晚哥儿费了不少心思绣出来的。 顾清越不想低价卖了,还不够手工费的。 店家仔细看了看,针脚严密,荷花绣的活灵活现,松口道:“也是这荷花寓意好,要不然我可不给你这个价钱。二十文怎么样?” 二十文收了,碰到个懂货的,至少能卖三十文以上。 顾清越观察店家神色,觉得是底价了,也没有再多费口舌。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然后拐到猪肉铺子,去买了两斤的猪肉,肥瘦相间,是上好的五花肉。 坐牛车回家后,家里人见他拿了猪肉回来,除了晚哥儿,都很惊讶。 李松云说:“怎么想起来买猪肉了?挑的肉怪好的,我一会儿把肥肉切下来些熬猪油。” 晚哥儿走到李松云旁边,笑嘻嘻地拉住他胳膊邀功道:“今天不是把帕子卖了,我跟哥说让他用这钱买点肉回来。” 顾清越笑着点点头,夸道:“晚哥儿绣的帕子卖了二十文呢,可厉害了。” 李松云温柔的摸了一下晚哥儿的头,感慨道:“晚哥儿也能挣钱啦,学一门手艺还是好的,到哪里都能吃饱饭。” 晚哥儿点头,“阿姆,我以后要好好学刺绣,还有做衣服,将来也开一家店,到时候就能自家卖了,不用让别人赚这个差价。” 他志向还不小呢。 顾清越没有笑话他,鼓励道:“晚哥儿要是开店,我一定投资你。” 李松云只是笑笑,让顾清越赶紧去放下篓子,准备吃饭了。 这肉晚上再做了吃。 吃饭的时候,顾清越还挺饿的,一下子吃了五个玉米馍馍,喝了一大碗野菜汤。 叫一家人挺惊讶。 这是得多饿呀。 李松云心疼的说:“要不要再炒个菜。” 顾清越摇摇头,说不用。 —— 下午的时候,顾清越本来想继续写的。 顾清晚拉着他去山脚下捡山货去了。 顾清晚想法很简单,就是不能让顾清越像以前一样,总窝在房间里读书。 以前是死读书,现在换成了死写。 这得多多活动才行。 顾清越上次生病,就是因为身体太弱,真的是翩翩书生郎,手无缚鸡之力。 他可是听到了大夫的嘱咐,所以时不时就要拉他哥出去转转。 顾清越哪能辜负晚哥儿的关心,背着背篓,拿着小锄头,跟着晚哥儿出发了。 路上还遇见了几个小哥儿,也背着背篓走着去山脚的小路,狭路相逢,场面非常友好。 都是顾家村的小哥儿,晚哥儿都认识,他蹦蹦跳跳地跑过去,笑着打招呼。 “青哥儿,果哥儿,云哥儿,你们也去找山货吗?” 青哥儿笑着道:“是啊,我们去挖点野菜,要是挖不到,捡点柴也行。” 顾小果是和晚哥儿最熟悉的,登时走到他面前眉眼弯弯,“早知道你也去,我就去你家叫你了。” 云哥儿也点头,他是顾家的邻居,两家离的很近,所以和晚哥儿关系也挺好。 第10章 顾清越没有一直躲着,还是上前几步和几个小哥儿打了招呼。 几个小哥儿表情不一,顾小果是怕怕的,云哥儿和青哥儿是脸红,对他的称呼也不一样。 有叫他顾秀才的,有叫的顾大哥的,有叫清越哥的。 顾清越有点疑惑,但是也没有纠正。 五人结伴,一同沿着小路去往山脚下。 茂密的松林,脚下有腐败的落叶,风吹来,就是呼啦啦的响。 几人小心走着,在晚哥儿第一个发现蘑菇后,气氛才好了起来。 “这有好大一丛呢,快来看。” 晚哥儿小心的拿手中的小铲子,把蘑菇铲出来。 顾清越也过去帮忙,蹲下身薅了些杂草,然后铺到筐的底部,随后把蘑菇小心的放到筐子里。 把几朵蘑菇放完,晚哥儿信心满满,其他小哥儿也分头行动。 这山脚下没什么危险动物,至多不过是有几只野鸡,野鸭。 众人才放心分开。 顾清越没有跟晚哥儿分开,两人只背了一个背篓,顾清越背着,晚哥儿手中只拿了铲子,要是找到山货得放筐子里。 时间慢慢过去,找到了小半筐的蘑菇,今天收获不错,两人都很开心。 在往深处走的时候,听到了流水声,顾清越这才知道这里有一个小溪。 水很清澈,还有被冲刷的圆滚滚的鹅卵石,走近才知道,小溪里被放了一个竹编做的小笼子,应当是有人放在这里,用来捉鱼或者捉螃蟹的。 晚哥儿说:“哥,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吧。” 顾清越嗯了一声,表示同意。 他们把背篓和铲子放下,到溪边清洗了下手臂,水凉凉的,也没用它洗脸,晚哥儿蹲到溪边直接不走了,双眼亮晶晶的在看小溪里的鱼。 他扭头期待的问:“哥,你会捉鱼吗?” 顾清越轻咳两声,他挠挠头:“这个嘛,你哥会的东西很多。” 晚哥儿嗯哼两声,“所以?” “不太会。”顾清越辩驳说:“要是能做个鱼钩,我还是能钓上鱼的。” 至于捉鱼,他只知道在光的折射下,眼睛会欺骗人,看到鱼在哪里,用叉子叉,叉不到。得用叉子往鱼的下面一些距离叉鱼,这样才准确率高。 奈何人叉鱼还有叉子呢,他也没个工具。 只能两手一摊,无奈望着小溪叹气了。 晚哥儿也不会捉鱼,他不会水,平常小溪这边也很少来,所以也眼巴巴看着了。 —— 正当这个时候,在小溪里放小笼子捕鱼的人过来了。 穿着蓝色的棉衣,瘦小的身影。 顾清越瞬间扬起了笑容,他走过去几步,打招呼道:“若哥儿,你也来后山了。” 杜若见到是他也勾起了唇角,眉眼弯弯,喜悦之意很明显,他点头:“顾大哥,又见面了。” 顾清越当时在集市上走了,没和人家小哥儿打招呼,所以心里总有些愧疚在,这会儿殷勤问:“后来卖酱卖得怎么样了?我该在那里陪着你的。” 杜若听此话笑了,“酱卖完了。哪里就值得陪了,我是专门去摆摊的,得摆一天,你是上集市买东西的,买完就该回家了。” 时间上也不匹配。 顾清越抿唇,道:“怎么不值得?”你可是我喜欢的小哥儿呢,合该陪着。 杜若疑问望过来。 想起来自己喜欢人家,可是若哥儿也不一定喜欢他。 顾清越不敢妄言,小声嘀咕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要忍住。” 杜若这回是真没听清了,顾大哥在说什么呢? 两人说话的功夫,晚哥儿也过来了。 他惊讶地看着,和杜若挥手打招呼,“若哥儿,你也来这溪边了,刚才和我哥说什么呢,有啥我这个家人不能听的。” 晚哥儿小眉头皱起来,想起来阿姆交给他的任务,看顾清越有没有和谁家小哥儿亲近一些,笑着说话的那种。 他刚才站着的位置,就看到他哥呲着大牙,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 难不成他哥和若哥儿有点什么? 杜若和晚哥儿差了四岁,平日在村里也就见过,但是不是太熟,这会儿遇上了,又是顾清越的家人,不免有些紧张:“没说什么,上次在集市上遇到了,你哥帮我出主意卖酱,也就熟悉了。” 杜若这个小哥儿太老实了,晚哥儿没怎么问,他就全抖落出来了。 顾清越点头,若哥儿好真诚,他现在看到的只有小哥儿身上的闪光点了。 对着晚哥儿说:“好了,现在知道了,去一边看鱼去吧,我和若哥儿还有话要说。” 晚哥儿更不想走了,他不舍地看着两人,眼巴巴的望着,顾清越没挽留。 若哥儿有一瞬的心软,可是万一顾大哥要找他说重要的事,不能被听。 他把视线扭过去,装作没看到。 顾清越看他俩这眉眼官司,觉着若哥儿更可爱了,瞧着小脸,刻意扭头,脸都红了,多纯情啊。 顾清晚最后还是走远一点看鱼了,他拿着一根软树枝,在水里来回抽打,惊起一片波纹。 他一走,两人就对视了一眼,杜若杏眸赶紧移开,顾清越挨近他调笑问:“不敢看我?” 杜若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是的,敢看。” 嘴上这样说,杜若也不仰头了,他直接平视,这样他的视线正好能看到顾清越的胸口,视线再往上移动是白皙的脖颈。 顾清越叹口气,两人的身高差导致杜若要是看他,必须得仰头,离的远没关系,离的近一直仰着脖子也酸疼。 他默默往后退两步,这样让杜若的视线能到他脸上,“这样行不?能看到吗。” 杜若一瞬间福至心灵,这次脸上的红晕彻底消不下去了,连耳根都红了。 顾清越举动很平常,可是莫名让他心脏怦怦跳。 觉得气氛很粘稠。 他哼唧一声:“能看到。”看得清楚,连顾大哥脸上的小痣都能看到。 顾清越眼神带着怜惜,杜若越这样情状,他就忍不住想逗他。 笑着说:“我留你说话,其实只是想问你,若哥儿,你可有喜欢之人?” 一记直球打过去,杜若清澈的眸子变得不知所措,他揪着袖口的衣裳,低头露出白皙的脖颈,沉闷着不敢回答。 顾清越一直盯着他看,杜若实在被这灼热的目光盯的受不了,嘟囔着问:“顾大哥问这个做什么?” 顾清越眼神带着数不尽的温柔缱绻,温声说:“若哥儿一向很聪明,难道不晓得顾大哥的意思吗?” 杜若听这话猛的抬头,看到顾清越眼里的真诚,他有些不敢信,问:“顾大哥说这话,是单纯好奇还是?” 顾清越很认真,他没有再逼小哥儿说,而是表明自己的心意,“我喜欢上一个小哥儿,他小小的个子,勤劳善良,虽处逆境仍认真经营自己的生活,我很欣赏他,了解加深,就愈发觉得他惹人喜欢。” 杜若不敢确定,这描述的是不是他。 最符合的恐怕就是身高了,杜若只到顾清越胸口位置。 他神色惶惶,等着顾清越宣判结局。 顾清越不敢再拖,直言道:“那人叫杜若,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尘埃落定,杜若才问道:“真的喜欢我吗?” 顾清越点头,他眉眼盛满温柔,看着小哥儿,“就是喜欢啊,要不然怎会拦住你,表白呢。” 小哥儿不自信,小声道:“可是我长得不漂亮,家里也穷,不觉得自己有条件值得你的喜欢,我配不上你啊,你可是秀才郎,咱们村最有学问的人,我不识得几个字,没办法听懂你学的四书五经。” 顾清越不忍他再贬低自己,一个个数出来自己的缺点了,他走上前,捏住他的手,强调道:“在我眼里你最漂亮,最可爱,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不许再贬低自己了,要不然我真的生气了。” 两人手掌接触的地方,体温传过来,杜若的手很凉,顾清越手很暖很热,都快要出汗了。 杜若听到顾清越这样说,心里很触动,很高兴,有人这么肯定他,这么喜欢他,满腔热血,满腔情谊都捧到他的眼前。 少年人初识情爱,心跳很快,他还是接受了顾清越的心意,回复道:“其实,我也对顾大哥很有好感的。” 只是,他也只能把这好感埋在心里,村子里喜欢顾清越的人很多,毕竟是读书人,学问好,样貌佳,还考上了秀才,前途无量。 要不是顾清越不经常出门,恐怕有好多的女孩,小哥儿想着在路上偶遇他,拉近关系。 顾清越帮了他好几次,这怎么能不在小哥儿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小哥儿此时眼睛亮亮的,眨眼的时候长长的睫羽在阳光的照射下,落下一小道扇形的阴影,很期待他的反应。 顾清越当然是高兴啦。 超级高兴。 他握紧了杜若小哥儿的手,还有什么比自己喜欢的人,对自己也有好感更让人喜悦的吗? 就算是抽中了百万的大奖,也没他此刻高兴,心如擂鼓,怦怦乱跳,快要蹦出来。 有好感,四舍五入不就是喜欢! 他说:“那我回家就和阿姆说,我要娶你。” 杜若惊讶,不是,这也太快了吧。 第11章 两人自说自话,完全忽略了晚哥儿。 已经沦为背景板的晚哥儿蹲在溪边的脚都麻了。 从风中断断续续飘过来的声音,让晚哥儿从疑惑到震惊,再到一脸懵逼。 “我喜欢你。” “我对你也有好感。” “我要和阿姆说,我要娶你。” 啊,不是,他哥啥时候跟杜若这么熟悉,还表白了。 他一点也不知道。 唯一能露出点蛛丝马迹的就是有一天早上,他哥曾经帮过一个小哥儿。 难不成是他哥英雄救小哥儿,那被救的人就是杜若,所以杜若喜欢上了他哥。 呜呜,阿姆,好消息,我完成你交代的任务了,火眼金晶看出来我哥喜欢谁啊。 坏消息是,他俩已经完全忽视我。 晚哥儿蘑菇蹲半天。 顾清越和杜若才走过来,且两人都有些不自在,眼神都不敢交汇,离了有一步的距离。 顾清越唤顾清晚,“晚哥儿,你蹲那溪边半天,见到鱼了吗?” 晚哥儿扭过头,满脸幽怨,唤了一声:“哥。” 然后再看向杜若,纠结半天,还是叫了一声:“哥夫。” 顾清越还没来得及训他弟口无遮拦,杜若脸上迅速升起一片酡红,像醉了的晚霞一般,他摆摆手示意,想说叫错了。 但是顾清越一瞅他,小哥儿忍不住嘴快了,嗯了一声。 顾清越这时候才装模做样,但是神色其实带着夸耀的对晚哥儿说:“晚哥儿,现在叫哥夫还太早,等我和若哥儿定亲了你在叫吧。” 杜若反应过来,杏眸瞪了顾清越一眼,哪有现在就叫哥夫的,八字还没一撇。 要是让他人知道了,指不定说他多轻狂呢。 晚哥儿满脸不忿,他哥脸上笑意都荡漾成那样了,还搁这装呢。 不是迫于顾清越的淫威,他默默低头嗯了声,然后问:“你们还聊啥不,我可以走开的,不耽误你们事。” 晚哥儿自认为他可懂事了,脚步轻移,就要往东边去。 顾清越摇头,“天色也不早了,该回去了。” 他温声问身边的杜若,“若哥儿,你现在回去吗?” 杜若指了指小溪里的篓子,“我去把篓子收了,看看有没有鱼虾,一会儿再回去。” “原来是你放的篓子啊,真聪明,我和晚哥儿可是望溪兴叹,在这里半天也没下手。”顾清越说:“你等着,我过去把篓子拿过来。” 顾清越利落脱了鞋,把袜子也脱了,然后把裤腿给折起来,到大腿上。 随后就慢慢趟进小溪里,初春的水有些凉,顾清越被冻得一哆嗦,为了保持形象,他咬紧牙关,快速的把篓子给拎起来。 然后原路返回。 没等水干透,他就把袜子鞋穿上了,走山路光脚可不行,虽然潮湿着,可看到杜若和晚哥儿高兴的看篓子里的渔获,他也眯着眼睛笑着。 杜若甜甜的道谢。 顾清越笑着接受了。 晚哥儿爱玩,也没听他俩的恋爱之酸臭发言。 他把篓子给摇晃了一遍,看明白到底有多少鱼虾才罢休。 晚哥儿惊喜看向他俩说:“哥,若哥儿,你么快过来看,这篓子里还有一只小螃蟹呢。” “小螃蟹啊,我喜欢吃螃蟹。特别是烤螃蟹,又香又脆的,可好吃了。”顾清越神色不明,眼神笑着往杜若身上看。 杜若想起来自己曾经给顾清越送过烤螃蟹,他还记着呢。 “那要不然我把这螃蟹给烤了,到时候送你家去。”他神色赤诚,单纯。 顾清越就是说说而已,可真没想让若哥儿给自己烤螃蟹,就这一个,烤了还不够费事钱呢。 杜若想了一下,最后说:“要不你直接把半篓子鱼拿回去,放少量油煎一下小鱼,可香了,熬汤也行,鱼汤泡饭也好吃。” “可是,这小鱼也不多,分一半,你就没剩多少了。” 顾清越不想拿。 杜若很执着,一双清澈的眸子直直地望着他,“我家就我和阿姆两个人,吃不了多少。” 顾清越无奈同意了,后来就找了一个大叶子,把小鱼小虾分出来点,然后放到背篓里。 晚哥儿眼见着他俩说话,也没插上嘴,小哥儿已经可以预见到,等顾清越成亲之后的场景了。 三人就这样走回家了。 顾清越帮着杜若拿着捉鱼的小篓子,神色一脸高兴。 晚哥儿觉得他哥仿佛有那么些大病。 变得好奇怪。 杜若则是小脸泛着微红,心里也甜滋滋的,像喝了蜂蜜似的。 期间三人还碰到了那三个小哥儿,说了几句话,就也跟在后面走着。 天快黑了,还是结伴更安全。 见到了村里的小哥儿,杜若就变得拘谨了,和顾清越拉开距离,也不再聊天,默默走着。 顾清越只能放慢脚步,让他能跟的上。 在两人没有定下来之前,他不会莽撞暴露,让他俩成为村里的谈资。 只是在冷风中走着,他的心越发火热了,想着回家该怎么和他阿父阿姆说这件事。 很快到家,几人在岔路口分别,顾清越目送着小哥儿走远,忍不住露出笑容。 晚哥儿觉得他哥变化也太大了,忍不住拉一下顾清越衣角,大声道:“哥,别看了,若哥儿都走了。” 顾清越回神,两人这才回家。 —— 到家后,李松云已经做好饭了,就等着两人呢,顾云水在编竹筐,消磨时间,顺便补充家里的库存。 “你们可算回来了,去后山怎么这么长时间。”李松云脸上带着焦急,“要是再不回来,我和你们阿父就要去后山找你们了。” 顾清越挠挠头,害的阿姆担心了,“下次一定早点回来。” 晚哥儿也点头:“阿姆,我快饿死了,我们准备吃饭吧。” 几人一块去灶房把饭端上来。 今天特地做了白面馍馍,配着一碗香喷喷的五花肉,让人老有食欲。 顾清越一拍脑袋,想起来筐子里还有小鱼呢,就把它拿出来,放到盆子里,这么长时间没有水,小鱼已经死了。 李松云笑着问:“哟,你俩还挺有本事,在后山的小溪里抓到了鱼。” 顾清晚说:“这不是我们抓的,是别人给的。” 李松云要问是谁给的。 被顾清越打断了,说:“阿姆,我去叫阿父吃饭,让他别编了,再等一会儿饭就凉了。” 李松云唉了一声,抓紧摆碗筷了。 顾清越去叫阿父,他还在院子里趁着月光编筐。 一个筐的雏形已经出来了。 “阿父,吃饭了,别编了。” “好嘞,这就来。” 一家人坐上饭桌,这是难得的好饭,有肉有鸡蛋,还有白面馒头。 所以大家埋头吃饭,没有再说话。 等到肚子里装满饭,喝点水解渴的时候。 顾清越才开口,他神色很认真:“阿父,阿姆,我要跟你们说一件很重要的事。” 李松云疑惑:“什么事?你说。” 顾云水也抬头望着自家儿子。 顾清越清清嗓子,一说就是个大消息,“阿姆,我喜欢咱村的杜若,若哥儿,我想娶他。” 李松云一听顾清越说有喜欢的人就超级高兴,脸上瞬间容光焕发,年轻了好几岁。 然后再听到是杜若,沉思了一下,问自家儿子:“我记得你以前喜欢女子,现在变成喜欢小哥儿了。” 顾清越咳咳两声,喜欢女子的是原主,不是他啊。 他澄清:“现在我喜欢的是小哥儿,若哥儿可好了,人长得好看,性格也好,也很能干。” 李松云也了解杜若,毕竟一个村里的,也算是看着杜若长大的,只是自家儿子以前也没跟他有过交集。 现在十九岁了,和十八岁的杜若倒是看对眼了,让他出乎意料。 从前顾清越十五六的时候,李松云就已经寻摸着要给他找个媳妇儿了。 所以附近村子里适龄的女孩,小哥儿他都打听过,了解过。 只是顾清越是个死读书的呆子,满眼都是圣贤书,哪肯抽空看一眼别人。 没动过心。 还说:“男子汉大丈夫,没立业,何以成家。” 他就不催了。 李松云也挺欣赏杜若,还有他阿姆沈宁的。 两人相依为命,勤劳能干,支起来一个家,也不容易,很令人佩服。 所以也不扫兴,斩钉截铁的说:“你既然喜欢,那阿姆就算是豁出去这把老脸,也要帮你把夫郎给娶到手。” 只是还是忍不住问一句:“清越,你喜欢若哥儿,人家知道你的心意吗?” 顾清越没来得及回答。 顾清晚直接举手抢答,他憋了一肚子话,简直不吐不快。 “阿姆,这个我可以代为回答,今天我和哥去后山,正好碰到了若哥儿,然后我哥直接莽撞表白,若哥儿也对我哥有好感,他俩聊了半天,脸都红了,把我完全忽略。” “我可以肯定,他俩已然心意相通,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征求若哥儿阿姆的同意。” 一骨碌话,在晚哥儿嘴里一下子就说完了。 顾云水听的云里雾里,只知道他俩两情相悦。 李松云心细,听完就知道发生了啥。 越听眉头皱的越紧。 扭头看向顾清越:“清越啊,你不会是逼人家若哥儿答应你的吧,咱可不做这强取豪夺的事。” 顾清越叹气,回阿姆道:“阿姆,你看我像那样霸道的人吗?我喜欢他,若哥儿也喜欢我,这是真真的,别怀疑了。” 李松云也不好意思说他觉得儿子太草率,表明心意的时候也不选个好地点,在后山那荒凉的地方。 关键是也没准备啥礼物,只剩一颗真心了。 只是说:“那我先去打探一下若哥儿阿姆的意思。” 然后盘算着:“咱们家钱也不多了,只能先定下婚约,然后努力攒钱给聘礼。” 第12章 自家的经济状况,顾清越了解,因为他的病,多年积蓄花光,还欠了几两银子的外债。 在顾家村要是娶小哥儿给的聘礼一般是五两到八两不等,当然若是贫困些的人家,也有给两三两了事的。 顾清越自然不会给少了,就跟李松云说:“给若哥儿的聘礼钱,我来准备。阿姆不要担心。” 李松云有点不相信他的能力,自家儿子读书能力强,可是挣钱,家里供他读书这么多年,几乎没见过回头钱。 李松云说:“要是不够,可以先借你大伯家和小叔家的银子,都是亲戚,他们可是你阿父亲哥和亲弟。” 顾云水有一个大哥,叫做顾云山,有个小弟叫做顾云文。 顾清越也从脑海里找出来了关于他们的记忆。 大伯名顾云山,大伯母叫做曲小桐,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小汉子,顾清泉,十九岁,性格沉稳,是童生,已经成婚,妻子家是镇上做小生意,卖杂货的。 顾清泉在县城里找了个账房的工作,一个月能赚二两银子。 顾清流,十七岁,性格活泼,目前在家种地,可是他有种想去外面闯荡的想法,不安于现状。 小叔名顾云文,娶了隔壁村的小哥儿做夫郎,叔嬷叫做汤晓小。 他们有一个小汉子,还有一个女儿。 小汉子名顾清逸,十七岁,在镇上摆摊做生意,卖编织品。女儿名顾清雪,十五岁,在家里待嫁,已经定下婚约。 大伯一家和小叔一家都有在他清醒后,来家里看望,只是顾清越还在养病,没有仔细见过每个人。 顾清越数了一下,自家亲人还怪多的,没算阿姆这边的亲戚,只算阿父这边,就有十来个人。 顾清越对自己有信心,他说:“等我写完了这本,看润笔费有多少。如果不多,就先订婚;如果多,也先订婚,然后再翻盖一下咱们家的房子,盖好新房子了再结婚。” 晚哥儿喷笑出声,“哥,你这打的算盘可以啊,无论怎么样,都要订婚是吧。” 顾云水也罕见觉得自家儿子有些不要脸皮了。 就黏着人家小哥儿了是吧。 李松云笑了笑,他理解顾清越的心情,先订婚,把人定下来,这样也不会出什么变故。 “行,都依你。” 一家人商量好了,收拾下桌子,很快各自回屋了。 不过很默契的,一家人谁都没睡好。 李松云和顾云水谈话到深夜,就琢磨着顾清越的婚事了。 晚哥儿则是有些期待,有了哥夫后的生活。 顾清越躺床上,一会儿想一下若哥儿,越想越睡不着。 他们的婚事,他觉得杜若的阿姆沈宁应该不会反对,所以还得努力写挣钱,准备订婚的事宜。 最后还是硬逼着自己睡着的。 第二天还要写,要早起。 —— 翌日,太阳刚刚升起,顾家人就都起来了,顾云水是忙着要去地里看看,补些小麦的种子,现下种下的小麦已经发芽,可是又被鸟雀叼走吃了的,所以要补种。 李松云在灶房做饭,今天早上吃饼,喝咸汤,顾清晚帮忙做饭,顾清越在房里写,不过就写了一张,饭就好了。 吃饭完,李松云就拿着针线筐,风风火火出去了,他直奔杜若家,目的明确。 农家里很少有大门紧闭的,李松云走到杜若家门口,敲敲门,喊了几声,听到有人应答,就进去了。 李松云见到沈宁和杜若刚吃完饭,正在收拾桌子。 他笑盈盈挎着篮子进去,笑道:“这是我来的巧了,你们正好吃完饭。” 杜若知道他是顾秀才他阿姆,登时就紧张起来了,他心里有些猜测,也不能说出。 低头跟沈宁说了声:“阿姆,你歇着吧,我来收拾碗。” 然后就利落的把碗筷都收走,去灶房洗了。 沈宁有些惊讶,李松云怎么会上他家里,毕竟两人虽然认识,但是也就是面子交情。 他温声问道:“李阿嬷,是找我有什么事吗?要是我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帮。” 李松云笑呵呵的,拍拍他的手说:“别紧张,我今天来就是找你一起研究研究这新学的绣样,你年轻时候,那绣的鸟可是活灵活现的,我怎么也比不上,所以过来请教。” 沈宁平日里除了做做家务,剩余的时间就是绣一些手帕,荷包,来补贴家用。 所以技艺没生疏,绣的也精致好看。 只是没人来找他一起绣,自从和杜家奶奶彻底闹掰后,村里人就在杜家的添油加醋下,对他们这孤儿寡母没什么好印象。 很少有来往的。 这次李松云来找他,虽然困惑,沈宁也没想那么多,点点头答应了。 杜若不想待在家里,跟沈宁说了一声就出门了,沈宁惯例叮嘱:“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李松云也笑得慈爱,夸道:“你家小哥儿长得好看,性子沉稳,人也聪明能干,可比我家那晚哥儿能干多了。” “晚哥儿活泼灵动,人缘也好,我就是瞧着他这鲜活的模样,心里也喜欢呢。”沈宁礼尚往来,只是忍不住道:“我家若哥儿啊,性子闷了些,口也拙笨,” 沈宁知道,是自己牵累了若哥儿。 他从小就没什么朋友,小小一个人就知道帮他干活,体会他的辛苦,长大后把地里的活都包揽了,他这个阿姆没什么用武之地。 李松云反驳,“我看着若哥儿可好了,性子好,为人处事也真诚。” 沈宁有点觉察出什么了。 两人就那样一个绣手帕,一个绣荷包,等过了半晌,李松云拿出来了鸳鸯的绣样来,问沈宁:“这个鸳鸯的眼睛,我怎么也绣不好,绣出来总觉得呆呆笨笨的,一点也不灵动,你看看,该怎么绣。” 沈宁看了看,这是在水中的鸳鸯,绣样画的挺好,只是眼睛是灵智所在,自然不好绣。 他回复道:“这眼睛内圈和外圈一定注意层次,颜色也要勤换,有深及浅,大小也要掌控好,要不然和整个身子不和谐。” 李松云笑着说:“你这么一说,我就懂了,等回家的时候再好好琢磨琢磨。” 他继续绣着,不经意问:“一转眼你家若哥儿和我家晚哥儿都大了,心里那叫个愁啊,不知道给晚哥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 沈宁神色有些淡淡的潇洒,“他们自有他们的缘分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遇上了。” 前两年,眼见着杜若年纪也到了,他也有想过给杜若找个好人家,可是家里穷,没什么嫁妆可以陪送,还有他这个拖油瓶,杜若坚持等沈宁年纪大了,要接到夫家一块住,这样方便照顾。 这样一来,哪怕有看重杜若勤劳能干的人家,也不愿意了。 至于上门哥婿,沈宁也想过,只是害怕招来个不知底细的,被欺负。 就这样一直没合适的汉子,等到杜若也十八岁了,年纪大了。 这心思就歇了。 李松云把针给放下来,提道:“我家那个大儿子今年也十九岁了,一直没找到媳妇儿,你家杜若十八了,我看他们年纪挺相配的,不知道你们家杜若定亲了没?” 沈宁一惊,不小心把手指头给扎破了一个洞,李松云着急要给他按住伤口,沈宁摇头说:“没事,还是说正经的,李阿嬷你刚才是开玩笑的吗?我家若哥儿和你家清越。” 李松云神色认真,“清越挺喜欢若哥儿的,我也喜欢若哥儿的性子,他们一个村子长大的,也算青梅竹马,我瞧着挺般配的。” 沈宁从来没想过能给杜若找一个这么好的人家。 毕竟顾家是大姓,连村长都是顾氏家族出来的,顾家这一支也发展的很好,人丁兴旺,在村里也算有钱。 而顾云水这一家养出来个秀才儿子,当时可是全村震动,要不是当时顾清越大病一场,说不定村长会提议摆宴席庆祝。 他这时候才相信了李松云是真心实意找他说的。 沈宁很激动,但是想到自家若哥儿。 没有一口气答应下来。 他尊重杜若的意见,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 “我得问问若哥儿的意思,等明天再给你回复。” “好好好,我不着急。” 李松云瞧着他话头,就知道沈宁是答应的,而杜若,他家儿子昨天搞定了,看来回家之后可以去找媒人了,先去提亲。 —— 李松云回家之后,就和顾清越说了,“若哥儿阿姆也同意,这下子你不必担忧了。” 顾清越长长舒了口气,眉眼都笑着了,一点不沉稳,“谢谢阿姆。” 后面几天,顾清越很努力。 几乎一写就是一天,纸不知道用了多少张。 吃饭的时候,手上都沾着墨迹,洗也洗不掉。 顾清越没有誊录,他决定先把写完,然后再誊录。 这几天的时间,已经写完一大半了。 总字数将近一万字。 每天的字数是写了两千字左右。 时速提升了很多。 虽然没有什么最终期限,截稿日期,但是顾清越有好多的事情要办,都需要钱。 所以想早点把这本写完,能有银钱进账,缓解压力。 第13章 等到若哥儿从外面回家,沈宁就告诉他,李阿嬷过来,有提到顾清越,意思是想把他俩凑一对。 杜若放下手中的东西,脸蛋微红,但是还是踌躇着小声问沈宁:“阿姆,你有没有答应啊。” 沈宁看他表现,就知道杜若是有意的,他认真回答自家小哥儿:“我还没答应,说是要问问你的意见。” 杜若松了一口气,神色有些莫名,毕竟是谈及自己的终身大事,他再独立,也没有那么果决。 还是要好好思量一番。 “我得想想,虽然顾大哥挺好的,可是我与他并不般配。”杜若还是老思想。 哪怕顾清越表明心意的时候,说了那么多夸他,喜欢他的话,可是杜若仍旧有自卑之意。 沈宁叹了口气,直视自家小哥儿:“没什么配不配的,只要互相喜欢,那就好,再说了顾秀才的阿姆都亲自上门来探消息,是对你的重视。” 杜若觉得有些快了,昨天表白,今天就让他阿姆来自家家,他手支在下颌上,烦恼地低头。 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 沈宁和杜若相依为命那么多年,自然了解自家小哥儿,他笑着说:“要是顾秀才娶了别人,你乐不乐意呢。” 杜若瞬间着急了,抬头反驳,小脸都红了:“顾大哥才不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他都……他都说喜欢我了,怎么可能就要娶别人了。” 沈宁笑得更开了,眼角的细纹都舒展开,“那你还在纠结什么呢?你的想法不是很明了了。” 杜若想起来顾清越的屡次帮助,还有他对他眉眼带笑的模样,心像小鹿一样乱撞。 杜若觉得自己对顾清越是喜欢的,他相貌好,人也聪明,还是个秀才郎,杜若觉得自己从前做梦也没有想过可以嫁给他,做他的夫郎。 可是当这个嫁给他的机会出现在面前,杜若还是不想放弃。 他朝沈宁说:“阿姆,我喜欢顾大哥,这就是我真实的想法。” 沈宁意味深长的点点头,说:“知道了。” 就这样又过了几日,杜若和沈宁正在准备二十五要去集市上卖的酱。 可是家里突然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为首的很明显,是一个媒婆样的人,毕竟那老嬷穿的喜庆,头上还带着朵红色的绢花,他此时脸上笑呵呵的,胖身板一扭一扭的,到了家门口。 和一个长相猥琐,瘦小的男子说了几句话,然后就笑呵呵的说:“这就是杜家了,走,我们先进去看看。” 随后带着这个瘦削男子和一个脸相刻薄的中年女子进去了。 沈宁让杜若待在屋子里,他自己前去应对。 来者不善,沈宁面上带着几分不达眼底的笑意,说:“哟,这是什么风把王媒婆您吹过来了,只是寒舍也没准备茶水,就不请您进去坐了。” “哎呦,沈阿嬷啊,我今天来可是有大喜事来通知你,可不是那来蹭茶水喝的。”王媒婆一张抹了粉的菊花脸笑得更开了,他一把拉住沈宁的手,然后笑呵呵的说:“你瞧,这是个俊后生,他托我给找个小哥儿做夫郎,我一下子就想到您家的若哥儿了。” 他说着又指了指那瘦削的男子,开始介绍他的条件:“这是刘兆,刘家村的汉子,可是大姓,人丁兴旺,家里田地也多,关键是刘兆愿意出三两银子的聘礼,他呀还愿意答应你家若哥儿那苛刻的条件,愿意在你年老之后奉养你。” 沈宁眉头一下子皱起来了,说:“王媒婆,你这介绍可是晚了,我家若哥儿呀已经定下了,不必劳烦您费这口舌功夫了。” 王媒婆精明的双眼滴溜溜的转,他才不相信这杜若已经许出去了,要是许出去了怎么村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他可是这十里八村有名的媒婆,消息来源多着呢,至今说合的婚事,没有一桩是不成功的。 所以继续笑呵呵的示意那猥琐瘦小的男子说话。 刘兆眉眼不安分的在沈宁身上打量一番,笑嘻嘻道:“沈阿嬷,我可喜欢若哥儿了,等他嫁过来后我保证对他好,连地都不让他下,只在家里做做家务,做做饭就成,除了聘礼三两之外,我还可以给送上两条鱼,两只母鸡,您陪嫁随意给点就成,几个柜子,箱子陪送了就好,我家屋子有地方放。” 沈宁简直气笑了,他严肃的呵斥,“你们快滚,不要在我家逗留了,我家若哥儿已经许了人了,过段日子就要成亲,你们是听不懂人话吗?” 说着沈宁就开始把他们给往外推,瘦小的身板焕发出巨大的力量。 王媒婆不乐意了,怎么才说几句话就赶人呢。 他抓住沈宁的胳膊,也用力推,就是不走,说:“这门亲事你不同意也得同意,刘兆看上你们若哥儿了,你不感恩戴德,还推拒,若哥儿那个大龄哥儿,又瘦又小,孕痣还淡,都嫁不出去了,肉都烂锅里。” 沈宁冷着脸:“我们若哥儿不用你来操心,快离开我家。” 那跟着一起来的中年女人忍不住了,她是刘兆他娘,刚才没说话,也是憋着,现下沈宁赶人,她就大声喊着:“你不同意也没用,我可是已经找了杜家的老太太,你娘可是同意了,杜若爹死了,婚事就由杜家长辈说了算,你个嫁进来的哥儿可不能拿主意。” 沈宁更加生气了,他直接拿了院子里的大扫帚,直接打到他们三个身上,连王媒婆也打了,王媒婆风评不好,经常欺上瞒下,他介绍的男女,小哥儿,在一起后成为怨偶的不少。 “快滚,若哥儿的婚事由我做主,你们找他奶没用。” 打在身上老疼了,那刘兆毕竟是个汉子,虽然瘦小,但是一把接住了大扫帚,拦着不让打,神色凶狠:“你再打试试,我不还手是给你几分面子,不识时务的老家伙。” 这时候,一直在屋子里的杜若冲出来了,他拿了屋里的锄头,举起来,跑到了沈宁身边,“不许欺负我阿姆。” 锄头还是有点威慑力的,刘兆把手给收回来,大扫帚掉到了地上。 他眼睛色迷迷地朝杜若看过去,笑呵呵的说:“我还以为见不到你了,若哥儿,你出来了,我就不为难你阿姆了,毕竟你是我未来夫郎,还是得给几分面子。” 王媒婆也附和:“若哥儿啊,你在屋里也听到了,我们来商量你和刘兆的婚事,你们要是今天答应了,我们就走,择日来娶亲。” 这是硬逼了。 杜若眼神凶狠,他像个小兽崽子一样,挥舞着锄头,“我已经定亲了,你们再不走,我可就不客气了,锄头可不长眼,要是给你脑袋上开个口子,我可不管。” 王媒婆看着近在咫尺的锋利锄头,害怕的后退了几步。 不过他还是不甘心,问:“你口口声声已经定亲,到底跟谁定亲了,说出来,我就死心了。” 要是个一般的汉子,散布些杜若的流言,再上门威胁两句,婚事不就黄了。 杜若眼神坚定:“我和……”话没说完,就被接上了。 顾清越带着一大群村民急匆匆进门了。 “若哥儿和我定亲了。”顾清越在听到杜家被纠缠,就着急忙慌地跑过来,路上遇上了不少想看热闹的村里人,索性人多力量大,他一人去怕控制不住局面。 这话一出,顿时炸开锅了。 身后的村民不敢置信,顾清越可是村子里的香饽饽,好多有适龄的女孩,小哥儿的人家,可都盯着呢。 顾清越可是秀才郎,还那么年轻,要是再继续考上去,成了举人,那就是举人老爷了,能当官,这不就飞黄腾达了,不是小老百姓了。 “顾秀才是真和杜若小哥儿定亲了,不是开玩笑的吧。” “我不信,杜若长得也不是很好看,个子也低,他有啥好的,顾秀才才不会娶他呢。” “会不会是为了解围,不让杜若面子上难看。我是杜家邻居,听到了好像是王媒婆要给杜若介绍汉子。” 这话一出,大家有相信,有不相信的。 最后,一群人围在杜若家门口,连村长都赶过来了。 此时的顾清越已经走过去了,眉眼冷峻,朝着王媒婆三人道:“杜若已经和我定亲了,王媒婆,你还待在这里做什么?还有这位不知道叫什么的汉子,你要是觉得可以跟我比比,也可以,虽然我常年读书写字,可是也会一点功夫。” 顾清越清俊的眉眼,还有干净的衣袍,已经彰显了他不像个普通的乡下汉子。 王媒婆倒是认识顾清越,毕竟他可是个相亲市场上的热门选手,好多人上赶着要嫁给他呢。 王媒婆扫了眼门口的一堆村里人,有不少强壮的汉子在,形式不如人啊,他只能开玩笑似的打哈哈:“顾秀才,我要是知道你和杜若定亲了,绝不来打扰,这都是误会啊,我们先走了。” 说着就拽着愤愤不平的刘兆走了,刘兆是个小混混,他自觉自己身手好,打架不少,还真想和顾清越比划比划呢。 第14章 他们三人灰溜溜地走了,路过门口时,一群村里人差点堵住他们,不让走。 还是认出来了王媒婆,给他几分薄面。 毕竟他们村里还有不少没成亲的小哥儿,女孩子。 众人推推搡搡,最后还是走进了杜家院子里。 听到杜若正在和顾清越说话。 “顾大哥,这次多谢你了。”杜若眼圈都有些红了,今天的事真的让他有些害怕。 顾清越安慰道:“别怕,有我在。” 沈宁也把心放在了肚子里,见到有好多村子里的人在他家,也算是为他们撑腰。 他心里知道,这村里人大多都是因为顾清越过来了,所以也来凑凑热闹,要不然他们家都吵闹了这么长时间,也不会没有一个人进来看看,阻止一番。 但是还是笑着向村里人道谢:“多谢大伙来我家帮忙,要不人你们人多,他们还不会走,指不定就要打起来,受伤了可就麻烦了。” 村民们有些羞愧,还是村长顾长则站了出来,皱着眉头问:“这王媒婆过来你们家做什么?这老货可是泼辣人,一张嘴不饶人啊。” 沈宁诚恳地说:“今天吃过饭,就见到王媒婆带着两个人来我们家,非要给若哥儿介绍一个刘姓汉子,我都跟王媒婆强调了好几遍,若哥儿已经定亲了,可是他不相信,非要闹,让我答应这份媒,要不然就不走。” 村长眉头皱的更狠了,感慨道:“这王媒婆也愈发狂了,强买强卖啊。” 身后的村民也一下子炸开了锅。 “王媒婆做事不地道了,介绍给若哥儿汉子,也不能罔顾他阿姆的意愿啊。” “不过,你们有听到他家若哥儿定亲的风声吗?我怎么不知道。” “这顾秀才不是说了,他和杜若定亲了。” 还有人就说王媒婆坏话的,“我跟你们说了,王媒婆这几年靠说媒挣了大钱了,一年就是这个数呢。”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表情很夸张。 “五两银子,这么多,我们家一年也攒不下这么些钱呢。” “哎呦,我跟你们说,王媒婆挣的都是昧心钱啊,他给我娘家侄女介绍的汉子,说的时候天花乱坠,条件怎么怎么好,可是嫁过去,唉,过得揭不开锅啊。” 村民们七嘴八舌,把王媒婆的底都给露出来了。 顾清越安慰了杜若几句,就和村长说了他已经跟杜若定亲的事。 村长点点头,神色有些可惜,他还有个小女儿,虽然比顾清越小几岁,还想着村里面也就几户人家能配的上,顾清越是村里很优秀的年轻人,以他的眼光,这汉子成就不可限量啊。 “和若哥儿啊,若哥儿与他阿姆相依为命这么多年,也是可怜,你要是娶了他,也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只要不后悔就好。”村长嘱咐道。 顾清越神色认真:“我会的,村长,对我的夫郎,我自然为他撑腰,对他好一辈子。” 村长眼皮子一扫,发现刚才还在偷摸着说话的村民全都不说话了。都听着他俩说呢。 村长不禁一笑,挥挥手说:“大家伙都散了吧,别围在人杜家院子里了。” 众人尴尬一笑,默默分批走了,只不过嘴里面,还小声讨论着呢。 几个碎嘴的婶子和阿嬷脚步飞快,正在全村宣扬着这消息呢,相信用不了一天,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 他们指不定会说:“王媒婆今天给若哥儿介绍一个汉子,谁知道这若哥儿竟然和顾清越定亲了,出乎意料啊,没想到是这个小哥儿把顾秀才给弄到手了。” —— 人全部都走了,杜家院子里只剩下了沈宁,杜若,还有顾清越三个人。 相顾无言一会儿,还是沈宁笑着招呼顾清越上屋子里坐坐,喝杯茶水,别为这事坏了心情。 沈宁先走,然后是杜若,顾清越跟在杜若后边,最后慢慢和小哥儿并排走。 沈宁去准备茶水了,让在堂屋先坐着。 顾清越环绕一圈,杜家桌子是四方的木桌子,上面还有些雕刻的花纹,虽然年代久远,可是桌子保存的很好,上面擦的铮亮。 他缓缓坐在凳子上,见杜若站着,连忙站起来,拉他手臂,问:“怎么不坐?” 他神色很温和,温声轻语的,很有读书人的慢腔调,但是却奇怪的不让人讨厌。 杜若耳廓微红,他觉得手臂被一个温热的手箍住了,虽然很轻,但是有束缚感,他从没被一个汉子拉过手臂,心头微妙,小哥儿赶紧坐下来。 也没有坐一起,而是坐在了侧边,也就是西边的凳子上。 “我坐这里就好,你先放手吧。”杜若坐下后,顾清越手一下子划拉到了手腕的位置,杜若脸都羞红了,这可没隔着衣服啊,皮肤接触了。 顾清越勾起唇角,答应:“好。”手自然的收回来,一点没有刚才的流氓模样。 手指上接触了小哥儿的手腕,他觉得真的好细,好软啊,一只手就能完全圈住白皙的腕子,还能空余一指。 然后这人就正色了,问起来今天发生的事,“王媒婆来着不善,怎么就心血来潮要给你介绍对象,况且一般是媒婆一个人上门说合就好,根本不需要直接带汉子来,这还真奇怪。” 杜若也不明白,这两年几乎没人会给他介绍汉子了,所以今天来这一出,杜若也挺慌的。 “王媒婆挺着急的,今天这架势,不是介绍,像是逼迫,我估计他带来的汉子有什么毛病。”杜若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猜测的。 顾清越嗯了一声,道:“我回家后就去打听打听,有消息了再通知你,若哥儿无需担心,有顾大哥在呢。” 杜若甜甜地笑了,眼神带着依赖,“我相信你。” 顾清越又笑着问:“我瞧着若哥儿今天可厉害了,凶凶地,拿起来锄头,保护了阿姆,没有我你也能打跑坏人的。” 杜若杏眸瞪圆了,惊讶道:“明明我那时候悄悄把锄头放下了啊,你还是发现了。”小哥儿还是不想破坏自己在顾清越心目中的形象的,他小小叹口气,可爱的要死。 顾清越笑着摇摇头,“我只会觉得你很勇敢。” 不一会儿,沈宁就端了茶水过来,泡了点待客的绿茶,不是凉白开。 沈宁是丈母娘看哥婿,越看越顺眼,自家小哥儿这夫婿,可是找对了。 瞧今天,着急的赶来解围,帮了大忙了。 沈宁笑着问了几句:“家里准备种水稻了吗?” 顾清越答:“准备着呢,快到清明了,水稻苗子认真照料着,等到了四月份,就种水稻。” 沈宁点点头,“那就好,你家水稻苗子也挺多的,到时候要是忙不过来,可以让若哥儿去帮忙。我们家只有两亩旱田,老早就种上小麦了,也没别的活干。” 他不是不心疼若哥儿,只是很明显他们家是高攀了顾家,心里想着,让若哥儿表现勤快点,进门了,也能得顾家长辈的喜欢。 顾清越坚决拒绝,“阿嬷,我是不会答应的,地里的活我们家忙的过来,也不会让未过门的夫郎去种水稻,我很心疼他,不想他再辛苦了。” 沈宁面色羞愧,点头道:“是我着相了。” 顾清越又说:“当时说定亲只是口头定下,定亲礼还未送,也没有找媒人说合,等回去我和阿姆商量一下,礼数还是要齐全的,一点都不能少,还望您和若哥儿稍等几天。” 沈宁喜欢他坦诚的态度,若哥儿也很高兴,但是又羞怯,最后只是瞅汉子一眼,就默默听着了。 沈宁说:“不拘什么时候,顾秀才今天能当众解围,也几乎在村里人面前宣布了你和若哥儿定亲的消息,我已经很满意了。” 顾清越俊逸的脸上写满坚定:“这个必须有。” —— 顾清越回到家后就和阿父阿姆说了要尽快定亲的事。 李松云他们也都听说了今天杜家发生的事,除了痛骂一顿王媒婆之外,也预料到了两家的亲事得公布开,也要准备定亲的东西。 只是家里银钱不足,李松云也不想潦草准备,所以有些头疼。 顾清越叹口气,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想着昨天就已经把稿子给写完了,只剩下誊抄校对。 他回屋去,准备今天下午再加把劲。 全文大概一万六千字,顾清越写熟之后,对后面要发生的情节了然于心,也就不用糙纸写,几乎都用好的竹纸写,所以要誊录的部分并不是很多,也就几千字。 就这样,深夜,顾清越屋里还点着油灯,奋笔疾书,他心里想着,不把媳妇儿娶到家,心里还真是不安生啊。 —— 翌日,顾清越就整理好书稿,拿了薄薄的一本,小心用书皮包着,是《玉娘传》的完本书稿。 吃过早饭,就坐牛车去了镇上的弘文书屋。 今天早上到没什么人,只有老掌柜在守着书屋,还打着哈欠呢,想必是起得太早,没睡够。 顾清越走过去说:“掌柜的,小生的写完了,还请一阅。” 老掌柜还挺惊讶,这还不到十天吧,顾清越就把写完了,这也太快了吧。 长年催稿的老掌柜不敢置信,赶忙把顾清越手里的稿子接过来。 一本至少得写一个月以上呢,长则几个月。 第15章 是一小薄本,拿在手里还挺有重量感,老掌柜掂量一下,就知道大概有多少页了,至少有五六十页,不算少了。 他捋捋胡子,笑着请顾清越先坐,“待老夫粗看一番,然后再行论价。” 说完就坐在柜台里面,开始翻看书稿,头也不带抬,慢慢沉浸其中,等迟到的伙计来了,也只是点点头,示意他去整理书籍。 伙计先去把右边书架上的新出的书籍整理了,正在把畅销的书籍摆到正中间,最显眼的地方。 顾清越观察着,发现每本书不仅封皮的颜色有区别,就连封面的插画和字体也有很大不同。 有的书名字体端正,封面干净,无插画。 有的书名草书写意,封面插画也潦草。 有的工笔细描,插画精美,还是彩色的,独一份啊。 他想着,有插画且精美的,可能较贵一些。 而事实也跟他猜想的一样,有插画就要比没插画至少贵个二三十文。 老掌柜看了半晌,时而皱眉,时而欢笑,反正表情是变了个不停。 最后放下书稿的时候,轻叹了口气。 他对顾清越说:“结局挺特别,不过也没什么别扭之感,倒是更加真实,像在现实中发生的事。” 老掌柜都暗暗猜测,这不会是顾清越取材自现实生活,以某两人为主角写出来的吧,这要是出版了,会不会得罪人。 不过站在老掌柜的角度,他觉得只要文章不错,他就敢印出来卖,路子很野,他们东家的理念就是只要是能挣钱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这个也是个好本子。 顾清越站起身,礼貌作辑之后回答:“小生的角度有些不同,我比较喜欢写贴近现实的,不会不切实际,也不会给人以空想。” 老掌柜长叹一口气,拍板定论:“行,你这书我就收了,按规矩首印三百本,等县里的弘文书屋审核过后,就开始印刷,估计半月之内就能印出来。” 听到这话,顾清越挺高兴,高兴于作品得到了认可,也惊讶,惊讶于弘文书屋的体量挺大,他只以为弘文书屋有一家总店,几家分店,看来底蕴还是挺深的。 要不然一本一万多字的,光是排版都要好几天时间,更别说印三百本了。 顾清越又问:“我的想法是书名秀气文雅一些,不要太大,占据三分之一的封面就成,笔名写小字,不要张扬。封面想要一幅仕女图,这个能实现吗?” 老掌柜笑着说:“这个没问题,我们书屋有合作一位画集高超的童生,他最擅长画人物了,尤其是美人。” “这本《玉娘传》秀才郎您想要配个精致的封面,和名字也相得益彰。”老掌柜感慨。 顾清越有些迟疑,但是还是问了:“最近家中有用钱的地方,不知最早什么时候可以拿润笔费?” 老掌柜光看顾清越的穿着就知道他不是个富裕人家出来的秀才,而是耕读之家,他虽皮相好,气质上乘,但穿着最便宜的棉袍,还有些旧了。 他想了一下说:“毕竟是第一次收您的稿子,也不能提前预支稿费,您要是着急的话,三天后吧,到时候结清三百本的稿酬。” 顾清越听到三天后,觉得也还可以,黑眸亮亮的,笑着说:“那到时候就麻烦掌柜的了。”随后就和老掌柜道别了。 出了弘文书屋,顾清越也没在镇上逛,毕竟他还是个需要攒钱娶媳妇儿的穷光蛋。 阿姆上次给的钱不剩多少了,还是要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连续写这么多天,他也累了,就准备歇几天,再准备第二本。 因为出来的时候还早,他没有去坐牛车,而是慢慢走着回家,也算锻炼身体,活动活动筋骨。 回到家的时候,身上照旧出了一身的薄汗,还是身体弱啊。 顾清越心想,身体是本钱,看来以后也不能埋头写,老长时间都坐在书桌旁不动弹。 李松云正在招呼客人,咳,也不能说是客人,是亲人。 大伯母曲小桐和叔嬷汤晓小正在堂屋,三人正在说话,气氛一派祥和,顾清晚是小辈,没插话,乖觉的倒水添茶,然后就是认真听着他们聊天,像在一只瓜田里吃瓜的猹。 没错,在顾清越进来之前,妯娌几人正在聊着村里的八卦,什么村里某个汉子看中了隔壁村的村花,什么杏花村的某寡妇不甘寂寞偷人了。 反正越说越起劲。 顾清越一进来,说话声戛然而止,连嗑南瓜子听八卦的顾清晚都停下来小手,呆呆的看着顾清越。 大伯母和叔嬷的表情都有些不自然,还是大伯母率先打招呼:“清越回来啦,听你阿姆说你今天一大早就去镇上了,现在才回来,指定渴了累了,来快坐下,喝点水解解渴。” 顾清越笑着说:“多谢大伯母的关心,我就却之不恭了。” 大伯母笑出了细纹,她摆摆手,“客气什么,都是一家人。”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暗戳戳的想,都说顾清越变了挺多,可是她觉着也没咋变,说话还是文绉绉的嘛。 顾清越坐下,晚哥儿先溜了,留下句:“我去给我哥端茶水。” 李松云笑着说:“这孩子,还小呢,有些莽撞。”这话说的是晚哥儿。 “晚哥儿活泼开朗,正对我的性格呢。”叔嬷汤晓小开口,他是个利落人,外向,能说会道,个子也不低,长相清秀,就算人到中年了,脸庞也耐看。 因为汤晓小的女儿有些娇气,他一直想掰正她的性格,奈何顾清雪天生如此,家里人又宠着,所以哪怕是在农家,她也没下过地,是娇养长大的。 顾清越坐下了,问好之后,李松云的话题就拐弯到了他身上。 李松云坦然道:“你们也知道我家清越要和若哥儿定亲了,我的想法是要请清越的堂哥堂弟们来压阵。” 这里的习俗就是如此,定亲的时候送上定亲礼,亲戚中的同辈人跟着去,帮着拿定亲里,说吉祥话,反正把气氛要炒热。 越热闹越好,来的人越多,证明人丁兴旺,汉子家有能力。 大伯母笑着说:“这是自然,礼数要周全的,等说定了日子,我们家两个汉子可是义不容辞,必然跟着一起去。” 叔嬷也点头,“我家清逸也有空。” 李松云了却一桩心事。 顾清越见他们毫不避讳的谈论起他的定亲,脸有些红,但是还是强制镇定下来,但也还是耳朵红了,毕竟是头一回,心里总有些按耐不住的情绪在,又是激动,又是高兴。 他没插话,只是听阿姆和大伯母,叔嬷谈起来定亲的程序来。 先是媒人说合,然后换庚帖,商量定亲日子。 小定之后就开始看黄道吉日,把结亲的日子也定下来。 —— 三日之后,顾清越来到镇上,才进了弘文书屋,老掌柜就高兴地出了柜台,站在他面前笑呵呵地说:“恭喜啊,顾秀才,您的《玉娘传》已经通过了县里的审核,正在印刷中。” 顾清越一来就听到这个消息,他心里也高兴,不自觉嘴角翘起,有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嘴角牙都压不下来。 “还真是个好消息,不枉我辛苦写出这。” 老掌柜一双眼睛弯的快要看不见眼睛了,他拍掌道,“这是好消息,老夫呀还要告诉顾秀才您另一个好消息?” 顾清越神情带着期待,难道是他这本书卖出了很高的价格? 在经历了现代的卖版权得到百万版权费之后,顾清越对每一本都有无限期待。 在网站上连载的时候,可以期待自来水推文,完结后可以期待完结飞,还有卖版权,无论是出版实体书,还是卖影视剧,网剧,有声书,改编漫画,能挣的钱比订阅可多多了。 老掌柜也不卖关子,他捋了吧花白的胡子,笑呵呵道:“您这本书啊,东家很看好,决定印出来一千本,五百本在咱们县里卖,五百本在其他县卖,用作打开市场,这可是个了不得的成绩啊。” 他没说其实首印增加的不止有顾清越,其他的作者,从原来的首印三百本,已经变成了首印五百本到一千本。 《玉娘传》算是首印最多的一批了。 顾清越没想到,还可以增加首印,不过首次印的越多,他得到的稿酬也越多,所以顾清越还是挺高兴的,剑眉都挑起来了。 “那稿酬怎么算?” 老掌柜没想到顾清越是个脑回路清奇的人,他说了这么天大的好消息,怎么也不见顾秀才多激动,转头就问起来了稿酬。 老掌柜给掰开了算:“您的大概有一万六千字,估算一本书能有个五十几页,算上插画,还有装订钱,定价两百八十文卖出。您的稿酬,一本能给个三十文,一千本,就是三十两,但是目前账上也没这么多钱,毕竟准备的是首印三百本的钱,就先给您结算九两银子的稿酬,您看怎么样?” 顾清越已经很高兴了。 “行。”毕竟涉及到的钱不少,他还是问清楚:“剩下来的稿酬什么时候结算?” 老掌柜想了想:“每月十五结清您的稿酬怎么样?” 月中啊,顾清越不挑时候,从前在网上体现稿酬的时候他都是月末提现,无所谓早晚。 算了下日子,现在是三月末,马上就要进入四月份了。 这不是十来天后就能拿稿酬了。 第16章 顾清越当然说行,他领了九两沉甸甸的银子,把它们装进荷包里面,妥帖放着。 然后拿着仅剩的不多的铜板,还是上次阿姆给钱剩下来的,去买了一斤的糕点,绿豆糕,很普通,但是很好吃,皮薄馅料足。 随后就回到了家里。 在听到顾清越赚到了九两银子的时候,家里的人都难以置信,这也太多了吧。 一户人家一年也只能攒下来几两银子。 李松云首先想的是安全问题:“傻孩子,你不会就把九两银子揣在身上带回来了吧?” 顾清越点头,“是啊,不放身上放哪里?”他也没带包,也没带筐。 李松云神色有些无奈,虽然自家儿子很优秀,但是不怎么通人情世故,为人单纯。 “镇上的治安可不像你想的那么好。”李松云语重心长:“你把荷包放胸口,一般来说没啥事,但是今天装的银子太多了,鼓鼓囊囊的,是个偷就知道往那里偷。” 顾清越想了想:“当时在镇上好像有几个人看着我眼神闪烁,后来我坐牛车回家,就没人看我了,都散了。” 可能看他是村里人,衣襟里很有可能只是装了买了的东西,比如说饼子,或者一些小玩意。 现在才算恍然大悟,那一荷包的银子,装着的确有些突出了。 顾云水也点头:“清越,人心险恶。” 顾清晚觉得没被偷被抢,是因为他哥这么不上心,没有护着胸口银子的意思,神色大大方方,不以为然,别人不能确定有什么东西,自然不会来抢。 顾清越摸着头,保证道:“下次一定当心,也尽量分散放银子。” 他这般说,把荷包拿了出来,给了李松云:“阿姆,这钱你拿着吧,我也算挣了钱,家里的债务可以先去还了。” 李松云很感动,平日里干净利落的一个人此时眼圈都红了,热泪盈眶,他说:“清越,你有这份心阿姆就很感动了。等还了债务,阿姆就带着你去镇上,定亲的东西要先准备好,过几日就定亲。” 顾云水有些失落,一个糙汉子坐在那里,手足无措,他只好又喝了桌子上的一口茶,李松云看到了,赶忙抹了把泪,拍拍他的手,笑说:“你还搁着别扭呢,儿子给我钱,还不是因为家里我管钱,给我钱就是给我们两个钱,夫夫一体。” 顾云水被夫郎睨了一眼,气焰立马灭了,也不失落了,嘿嘿笑着说:“给我钱我也不会管账啊,还是夫郎好,精打细算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两人之间相视一笑,老夫夫了,他俩独有的默契。 顾清越原本想劝,见阿父阿姆很快就说开,也勾起唇笑了,不过还是补上一句:“阿姆说的对,这钱是我给阿姆阿父的,共同的钱。” 顾清晚托着下巴,有些羡慕阿父阿姆的感情。 他虽然才十四岁,可是小哥儿家几乎都是十五六岁就嫁出去了。 晚哥儿有些迷茫,这次没搭话,静静想着属于自己的未来。 吃过饭后,一家人就各自忙各自的,李松云去还账,顾云水去地里了,看水稻苗去了。 顾清晚去找顾小果玩去了,他俩约好了一块说说话,谈天说地,小哥儿之间有很多话题可以说。 顾清越完成了第一本,他此时站在院子里,真不知道要干吗? 想着好几天都没见到若哥儿了,顾清越想去找他,顺便也告诉他一些事。 包了一些绿豆糕,当作礼物,顾清越不是抠,而是家里真的没啥好东西,他此时都有点怪自己脑子苯,拿到稿酬就想着快点回家,没有买点小哥儿喜欢的东西过来。 他看着手中的纸包,觉得有些拿不出手。 想他在现代的时候,虽然不是大富之家,可是吃喝方面,基本都是想吃什么买什么,山珍海味,不在话下。 后来赚了钱,买了房子车子,还去各地旅游,买东西几乎不看价格,有时候去参加生日宴会,送的礼物都是几千上万。 现在,顾清越觉得落差太大了,终究是他不够有钱,所以也不敢乱花钱。 九两银子,还债务三两,定亲采买东西,布匹,鸡鸭,金饰银饰,糕点。再加上定亲时要给的聘金五两。 九两银子真的不够花。 恐怕还不够用呢。 自家还得添补上一些。 —— 顾清越还是去找若哥儿了,看着门口,深吸口气,手指用力敲了几下,远远望着是一道蓝色的身影从屋子里走出来,顾清越眼神很好,嘴角顿时就上扬了。 他高兴地挥挥手:“若哥儿。” 杜若见到是他也很高兴,快步走过来,甜甜笑着,露出了小小的酒窝,手整理了一下额间的碎发,望着他:“你怎么来了?” 顾清越反问:“我怎么不能来。我过来看我未来的小夫郎呢。” 他这话说的揶揄,杜若撅嘴,小脸都泛着粉红:“还不是你夫郎呢,怎么就说上了。” “所以我说的是未来夫郎嘛。”顾清越口齿清晰。 杜若毕竟是个小哥儿家,没顾清越那么脸皮厚,只是小声交代,“这样说不太好,要是让人听见了,指不定说我俩黏糊呢。”还四顾周围,看了看没啥人,把顾清越给拉进门里面。 顾清越顺着小哥儿轻柔的手臂,进了门,装作很认真,很听话,就像家养的大狗狗,一训就听话,“好,都听夫郎的。” 杜若忍不住杏眸瞪他一眼,顾清越简直是听了,但是下次还敢的典范。 “顾大哥!” 顾清越笑开花:“哎,在呢。” 杜若扭过身去,不看他,“某人是真听话还是假听话。” 顾清越轻咳两声,声音超级真诚:“真听话。”然后一双星星眼望着杜若。 杜若想跟他计较,可是看到顾某人这么真诚的双眼,都不想计较了,“等我们成亲了你才可以叫我夫郎,知道吗?” 顾清越怕他真生气了,连忙说:“知道,等成亲了再叫,我不逗你了,瞧瞧这小脸白里透红的,我可舍不得再惹你生气了。” 他说着掏出来了绿豆糕,把纸包给掀开,然后拿出一个,递给杜若:“给,吃绿豆糕,吃了心情就好了。” 杜若看着这被用来哄他的糕点,差点气笑了,不过还是很给顾清越面子,因为生气,他一口就把糕点吃下去了,差点噎到,不过吃完之后,还真的不生气了,看着顾清越的俊脸,还觉得他好好看。 杜若看着这小小的绿豆糕,包装也很普通,味道有些偏甜了,难不成这不是普通的绿豆糕,而是有魔力的绿豆糕? “这个糕,是在哪里买的。”他带着好奇。 顾清越很直:“在镇上买的,咱镇上只有一个卖糕点的店铺,我也没别的地方去买糕点了。” 杜若暗示:“它很神奇,我真的不生气了。”杜若注意力被彻底转移了。 “它没什么神奇的,吃甜食会让人心情变好,来,若哥儿,再吃一块。”顾清越是有科学依据的,甜食中的糖分可以通过消化吸收转换为单糖,并为大脑提供能量,有助于缓解大脑疲劳和不适,从而带来一种愉悦感和满足感。 他学习不错,高中生物有讲到这一点,现在还印在他脑子里呢。 若哥儿没听过这句话,但是从顾清越嘴里说出来的莫名有权威感,他也就信了,还真的再吃了一块。 口味普通,绵密沙沙的口感,偏甜。 杜若吃完就催顾清越去堂屋坐了,家里没人,只有他自己,要不然他不可能这么大胆,在门口和顾清越说半天话。 到屋里,杜若给倒上茶水,才回到顾清越身边坐着,只不过顾清越本人有一米七多,杜若不到一米六,小土豆一个,两人坐的近,衣角互相挨着,远看就像杜若依偎在顾清越身上。 画面很和谐。 两人谈话也很轻快。 顾清越开始交代老底,他没在镇上找工作,而是在家以靠写为生,一本写了很多天,等出版了才能拿到钱。 在他的辛勤努力下,今天去镇上拿到了稿酬,有足够的银子了,过几天就来杜家下聘,定亲。 杜若乖乖听着,没有插话,做了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等顾清越说完,停下来,杜若才抬头直直望着顾清越,杏眸带着崇拜,眉眼弯弯,模样很是可爱,眉间的红痣都让人忍不住想抚摸。 “这样就很好啊,写超厉害的,还不用每天去镇上工作。”杜若想法很简单。 读书人的事,他不了解,顾清越读书十几年,知识广阔,见识也广,如今又写书,他觉得很厉害。 顾清越受到未来夫郎的夸赞,很开心,他忍不住揉了一把小哥儿的头,手痒,忍了,但是看着小夫郎眼神亮晶晶的,真的忍不住好吧。 脑袋摸着发质好软。 很好摸。 顾清越还是忍痛放手,杜若一脸懵,还没反应过来,“干嘛突然摸我头发啊。” 顾清越闷笑:“因为你好可爱,我好喜欢。” 杜若已经彻底认清了顾清越的本质,顾秀才看着文质彬彬的,可是说话并不稳重,经常口出“狂言”。 他手支着下巴:“这次不跟你计较了。” 没把头发弄乱就行,小哥儿用手整理一下,他还是注意形象的。 第17章 顾清越又想起来一件事,神色严肃地说:“前段时间王媒婆带来那个叫做刘兆的,我已经打听到了,这刘兆家里有好几个姐姐,他是家里的小儿子,几个姐姐都嫁出去了,刘家收了很高的彩礼,就是为了给他娶媳妇儿。” 杜若认真听着,心里有些不忿,这刘家也太可恶了吧。 他所思所想,光看表情就能看出来,很单纯。 顾清越喜欢他的性格,遂盯着他,好一会儿之后才继续说:“然后刘兆这人也是个不学好的,成日里游手好闲,偷鸡摸狗,还上县里打牌,赌坊也去,妓院也去,后来他父母给他娶了个媳妇儿,想让他安定下来,可是他婚后动辄打骂,婆婆又蹉跎儿媳,他媳妇儿忍了几年,就跟常常来村里卖货的货郎跑了。” 杜若抿唇,他开口:“这人也太坏了吧。就这样王媒婆还有脸想要介绍给我,我是什么都接受的傻蛋吗?” 小哥儿很生气。 脸颊气鼓鼓,成了河豚。 顾清越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很生气,他毕竟有社会阅历,在现代互联网发达,见过不少重男轻女的人家,各种丑事也看过不少。 所以气一阵儿之后,他的想法还是得惩治他们。 这会儿他就安慰杜若道:“刘兆那家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招报应了。至于王媒婆,把他干的缺德事给宣扬宣扬,现下是名声尽毁,他胡说八道,隐瞒成性,说合的媒多,拿的礼也重,但是那些个夫妻,夫夫,婚后生活可是不尽人意,怨偶不少。” 现在很少有人去找王家村的王媒婆了,甚至王家村的其他媒婆也受到了影响,生意大减。 还有人悄摸摸往他家扔点土块,或者是烂菜叶子。 算是报复。 其实对于刘兆,顾清越也有想法,赌只要沾上了,就很难忍住,现在刘兆是小赌,那要是变成大赌呢,控制好限度,让他刚好输了家里的积蓄,就不能再去祸害别人了。 无论在什么时代,只要知道这家人是赌输了不少银子,就不会再考虑去嫁到他家,毕竟赌难掉。 只是现在他还没有实施,求人办事,至少礼先行,等下个月拿到了剩下的稿酬,他再办这事。 杜若对于王媒婆也是比较讨厌的,看到他的下场,心里老高兴了,他语气上扬:“那就好,我早就看不惯王媒婆了,从前他也带人过来相亲,可是介绍的不是二婚汉子,就是家里穷的叮当响,还邋遢,有的年纪都三十多了。” 反正就是欺负人。 杜若要求不高,相亲的时候介绍的什么人都有,可是像王媒婆纯纯就是埋汰人呢。 他也不傻,宁愿不嫁人也不跳入火坑。 两人同仇敌忾,气氛和谐。 又说了会儿话,顾清越就准备回家了,孤男寡哥儿,还没成亲,待的太久也不好。 杜若神色有些小纠结,并不是想挽留,而是想说什么,长长的睫羽眨呀眨,秀气的眉都皱了起来。 最终说:“顾大哥,你先等一等,我给你拿个东西你再走。” 顾清越神色带着期待,他高大的身子坐在凳子上,耐心等待,两眼亮亮的。 杜若回到自己房间,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布包,递过去,“给。” 顾清越很快接过来,快速打开了布包,其实看形状顾清越就知道是什么了,长长的条状,还是两个的,有鞋底的痕迹。 布包里是一双千层底布鞋。 颜色是黑色,百搭,底特意做高了,穿着走到泥泞的土地里也不会沾染鞋面,或者是衣服。 顾清越常常穿长衫,若是穿的鞋太低,衣摆会拖在地上一点,容易沾染尘土。 他这是收到了未来小夫郎亲手给做的鞋子,顾清越超级开心,脸上笑容很大,眼睛都笑弯了。 手工的鞋,还是他夫郎做的,好喜欢啊。 顾清越当场就脱下鞋试一试了,什么也没顾忌,反正小夫郎又不是外人。 他脱了原本的旧鞋,把新鞋拿在手上,脚一伸就穿进去了,两只都穿好,在杜若的眼神下,他踢踏着走了两步,还跳了一下,又转过来走了两步,那小模样,炫耀呢。 杜若问他:“鞋合脚吗?我也是估算着做的。要是不合脚我再给改改。” 顾清越连连点头,神色满意的不得了,“合脚合脚,这鞋我穿着,现在徒步走五里地,脚都不会累,踩着老舒服了。” 杜若心想,顾大哥也太夸张了,不过收到这样的好评,大大满足了他的期待感,所以小哥儿也笑着,观看着顾清越走来走去,还绕着堂屋走了一圈。 然后才坐到他身边,把鞋脱下来,小心翼翼的再包起来,穿上旧鞋。 至于新鞋,人家直接揣胸口里了,鼓鼓囊囊的,杜若指着笑他:“顾大哥,你还是放手里拿着吧,这也太明显了,走在路上,指不定有多少人要稀奇的瞧着你呢。” 顾清越没放下,他神色轻松:“要是人家问,我就实话实说,人家还羡慕我呢,这可是你关心我的证明。” 杜若害羞,他实在不敢想,顾清越走在路上,村里人好奇问,顾秀才你这怀里的是什么? 顾清越自信回答,是我未来夫郎给做的鞋,老好穿了。 可能还会反问一句,你媳妇儿给你做鞋没? 我瞧你穿的还是几年前的旧鞋。 就是炫耀。 杜若脸蛋都红的要冒烟了,他直接催人走了,“那你揣好,别丢了就成,快回家吧。” 顾清越还委屈呢,“你赶我走。”语气那叫一个矫揉造作。 杜若很冷酷:“快走吧,再不走赶不上回家吃饭了。” 他俩搁着磨磨唧唧的,半晌,顾清越才走,还骗到了温声软语,被哄走的。 —— 回到家,顾清越就心情老好了,就是路上没遇见啥人,自己溜溜达达回家了。 到家后,他悄摸摸就准备进自己屋里把鞋给放下。 谁知道顾清晚眼尖啊,他说:“哎,哥,你这怀里揣着的是啥啊?还用布给包着。” 顾清晚心里有数,瞧见下午顾清越不在家,没有去镇上,也没有去地里,估计就是去找未来哥夫了呗。 小哥儿眼明心亮,刚才就跟阿姆说自己的猜测呢,在灶房里嘿嘿笑了半天,猜着他俩相处是啥样子。 他哥会不会把未来哥夫给惹生气了,然后哄不回来。 顾清越想着还是不隐藏了,就大大方方说:“若哥儿特意给我做的鞋,说是大脚走四方,人心疼我呢。” 顾清晚惊叫一声:“啊,若哥儿还真好。” 等到李松云听到了这事,已经是吃饭的时候了,他也很高兴,两个未来夫夫能相处的很好,对若哥儿的喜爱也加深了一分。 顾云水没啥感觉,他低头扒饭,今天做了好吃的菜,得多吃点。 酱烧茄子,加上蒜末,拌一拌,超级下饭。 炒鸡蛋也超级嫩,一点不腥气。 蒸了糙米饭,好吃得紧。 等到第二天,李松云就琢磨着去镇上了,带上了顾清越,还有顾清晚,三人老早就坐着牛车出发了。 且不说一路上的颠簸,成功到达镇上的那一刻,三人忍不住都大大呼吸了口新鲜的空气。 随后李松云就带着两人陆续去了好几个店铺。 布庄,买了两匹上好的布料,挑了半天适合杜若的颜色,最后挑了浅蓝,还有靛青。 糕点铺,买了四色糕点,印着喜的糕点,还有软和的云片糕,和桃花糕点。 粮油店,买了精米还有白面。 还去集市上买了两只鸡,两只鸭。 最后让顾清越看着东西,李松云带着晚哥儿去了首饰铺子,买了一对小巧精致的耳钉,本来想买镯子的,可是想着钱也不够,要是买的镯子太小,太朴素,也不好看。 等以后再补上,顾清越也提到过他下个月十五能再拿到一笔更多的稿酬,等有钱了再买一对精美且克重大些的镯子。 这地方的风俗就是如此,成亲的时候一定要给买镯子的,寓意好,带上也体面。 买的东西不多,是按照寻常的娶小哥儿家准备的。 顾清越知道家里情况,没有要求加量,给若哥儿更好的定亲礼。 阿父阿姆养他也不容易,供养读书那么多年,家里没攒多少钱。 等买完了,就连喜欢热闹的晚哥儿都蔫了,跟在李松云后面,枯萎着脸说:“现在只是定亲,就这么麻烦啊。” 李松云训他:“这才到哪?还有很多东西没准备呢。” 等到成亲的时候,布置新房,喜服,还有要宴请亲戚朋友的酒席,那才叫事情繁多呢。 顾清越听李松云介绍,想着要办的事情还真的不少。 他手里拿着,背上背着,还在想,得尽早准备啊。 回到家之后,顾清越好生养着这几只鸡鸭,特意把他们和家里原来就有得鸡鸭给分开。 不让它们被欺负。 至于为啥家里明明就有鸡鸭,还要去外边买,是啥道理,顾清越也很奇怪,但是阿姆说了,这是规矩,一句话把顾清越噎住了。 不过这鸡鸭长得膘肥体状,脖子上还绑着红布头,瞧着眉清目秀的,就算在鸡鸭中也俊着呢。 不愧是花了一倍的溢价买下来的。 第18章(一更) 李松云找好了媒人,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下,顾清越和杜若要在媒妁之言下,定亲。 今天一大早,顾家一家子就都起来了,洗漱穿衣吃饭,一切事情都在很短的时间中完成了。 李松云和顾云水都拿出了压箱底的好衣服出来,毕竟今天是定亲的大好日子,他们可不能给顾清越丢人。 连顾清晚都被耳提面命,今天要稳重些。 顾清越更是翻遍了衣柜,特意穿了一件藏蓝的袍子,这件袍子用的是好料子,设计也不同,袖口更是绣了一圈的花纹。 最重要的是,顾清越穿上衬得他面冠如玉,风姿卓越,身姿仿若青竹挺拔,很是俊逸。 晚哥儿都说今天是他哥最帅的一天! 估计等出了门,村里的小哥儿,女孩,都要盯着他哥看个不停,气质真的不像村里人,倒像什么公子哥。 这样一说,顾清越还是比较谦逊的。 他摆摆手,低笑着说:“哪有这么夸张,做人要低调,走吧,晚哥儿,我看到媒人都来到咱家了,去见见。” 他们俩是站在顾清越的房间说话,门微开着,所以一推门就见到了媒人。 顾清越和晚哥儿一过去,李松云就笑着朝他们介绍:“清越,晚哥儿,这是李媒婆,我娘家那边的媒婆,可有名了,经她说过的媒,小夫夫可是过得很幸福美满,人丁也兴旺。” 这话就是暗示意味了。 顾清越有礼地朝着李媒婆问好,“李媒婆,辛苦您来这么早,小子定亲的事宜就要麻烦您了。” 晚哥儿躲在他哥身后:“李媒婆好。”他有些害怕媒婆似的人物,总觉得这类人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把活的说成死的。 人前人后不一样,他不理解,也不会和这类人相处。 李媒婆是个温和的人,她看起来跟李松云差不多年纪,此时穿着一身喜庆的粉红色,衬的她年轻了不少,脸上轻轻擦拭着脂粉,嘴上也会夸人,但是不会让人觉得虚假,而是觉得很真诚。 “松云,我一瞧见你家的这两个孩子,就觉得亲切,原来是长得很像你,所以我瞧着就熟悉呢。” “清越是个有大造化的,小小年纪就已是秀才郎了,模样更是十里八乡的汉子都比不上的,这次成亲,人肯定会更加稳重,到时候小夫夫给你生个小孙孙抱着,承欢膝下,享享天伦之乐,那小日子过着才叫有盼头呢。” “晚哥儿长得也标志,性格也活泼,听说他做饭也好吃,绣活也好,以后我可得让我家小哥儿请教请教。” 李媒婆一骨碌话说出来,都是夸人的,李松云脸色越发红润了,眼里也是说不出的自豪。 谁知道李媒婆最后还总结了:“总之啊,都是你们教育有方,言传身教之下,才教育出来两个优秀的孩子。” 李松云越发高兴了,他笑着说:“您啊夸的过了,叫两个小的听听就成了,可别往心里去,要不然该骄傲了。” 几句话,氛围就很和谐。 接着他们就商量了起来,一会儿过去杜家,需要带上的东西,还有给的聘金。 唱礼的任务交给谁?拿下聘礼的人找好了吗? 说了一会儿话。 大伯家和小叔家的人也都来了。 他们一大群人,这回顾清越可把亲戚们给认全了。 大伯顾云山,大伯母曲小桐,他们的孩子也都来了,顾清泉,顾清流,两个汉子。 小叔顾云文,叔嬷汤晓小,他们的孩子,顾清逸和顾清雪,一个汉子一个女孩子。 手都没空着,大伯小叔家送的礼都不轻,各送了一匹布,至少得几百文往上,还送了一些糕点。 顾云水和李松云去迎接,晚哥儿自觉去倒茶水,至于招呼亲戚这事,顾清越可不能溜。 他挨个叫人,“大伯,大伯母,小叔,叔嬷,还有清泉堂哥,清流堂弟,清逸堂弟,清雪堂妹,上午好,多谢来帮忙,先进屋坐着吧,东西我来拿。” 他把东西接过来,然后引路,让一行人去堂屋。 顾清雪第一个扑哧笑出声,被娇养的小女孩没顾及什么,笑着说:“好久不见,清越堂哥你还是这么古板,叫人叫一圈,一个都不漏,虽然很认真,但是真的好笑唉。” 她这话一说,众人就想起来从前的顾清越什么样了,比这还木讷呢,叫一圈人,就默默不说话了。 现在至少还问好了。 不过接下来,顾清雪就被叔嬷汤晓小敲了一下脑瓜子。 “说什么话呢,今天不教训你一下就要上天了,还敢取笑你清越堂哥。反了你了。”汤晓小训她,嘴角也带着笑,不是真的生气。 李松云自然不会计较,他儿子什么样他能不知道,清雪性子欢脱,和自家晚哥儿有的一拼,有时候说话不看场合,想说就说。 小叔顾云文虽然名字文气,但是为人严肃,听此就黑着脸带着歉意道:“二哥,二哥夫,对不住了,小女有些顽皮,她只是开玩笑而已,清越读书上优秀得很,是咱十里八乡的天才,只是因为读书很勤奋,对人世上稍有不通而已。” 顾清越有点懵,但是长辈们你来我往,他才意识到自己打招呼的方式好像有些生硬。 赶紧说道:“清雪肺腑之言,我会改正的。” 李松云捂脸,儿子真是呆子一个。 晚哥儿已经准备好茶水了,见到一圈人仍在院子里,仍旧没有进屋,就招呼大家,“大伯二伯,你们怎么不进屋啊?快来喝点茶水,解解渴。有什么事坐着商量。” 经过晚哥儿的周旋,大家才说笑着进入了堂屋。 因为人多,坐了两个桌子才坐下。 刚才那一茬算是接过去,众人开始热烈讨论。 最后确定人选,由大伯家的大儿子顾清泉唱礼,他为人稳重,不会唱错。 然后其余小辈拎其余的布匹,糕点,还有鸡鸭等。 人不够多没关系,顾家村最多的就是姓顾的本家人,邻居们热心帮忙,毕竟都是乡里乡亲,沾亲带故的。 —— 就这样,热热闹闹的鞭炮一放,定亲大部队从顾家出发。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声鼎沸。 今日是个黄道吉日,宜定亲,嫁娶。 村里人大多已经知道,顾清越这天要下聘,所以许多村民在这天就出门看热闹,小孩子们更是跟在了下聘队伍的后面。 稀稀拉拉的队伍,扬着的是笑脸,是喜气,也是热闹。 队伍撒了一些糖果还有铜钱,好多小孩争抢着捡,比谁捡的多。 队伍热闹着走到了杜家,顾清越忍不住松了口气,也放松了紧握着的拳头。 顾清越自认为是个厚脸皮的人,经历的大风大浪也不少。 谁知道今天下聘短短走这一遭,被无数村里人调侃,还有小孩夸他长得俊,奈何一句话他都不敢接,接了就有下一句。 他脸都红了,也终于到了。 杜家大门挂着红色的布,很显眼,大门开着,已经有杜家的亲戚站在门前,聚成一团。 顾清泉开始说吉利话:“今天是我堂弟顾清越下聘的大好日子,希望一切顺利,也祝未来两位夫夫的日子幸福美满,早生贵子。” 然后又说:“感谢乡亲们的捧场,前来观礼,下聘正式开始。” 接着队伍开始往前走,顾清越走在最前面,其次是阿父阿姆,媒婆,然后是小辈们。 开始唱礼:“下面是下聘礼。” “聘银,五两。” “布匹,四匹。”大伯小叔家给拿的布匹,添上了。 “糕点,四种。” “精米白面各一袋。” “猪肉二十斤。”这是现买的猪肉,要不然不新鲜。 “鸡鸭,各两只。” “鲤鱼,两条。”昨晚买了养上的。 等到礼给唱完,村民们觉得这礼可不薄,寻常嫁娶小哥儿家,聘礼有五两就很不错了。 更别说其他的布匹,鸡鸭鱼肉了。 所以有叫好声传来。 “好,这礼齐全。” “顾家是厚道人,没欺负人家杜家。”杜家的汉子没了,只剩下沈宁和杜若,毕竟都是小哥儿,没个汉子撑着。 杜家势弱。 礼唱完,也都拿进了杜家屋里,杜家院子里可是围满了人,害怕放院子里被人给偷拿了。 接下来就是媒人引着两家人见面。 顾清越和杜若见面,两人脸上都带着笑意,小哥儿笑的酒窝都出来,甜得很。 顾清越心里高兴劲是止也止不住,两家人说话,顾清越眼神老往若哥儿那边望,分神的格外明显。 茶喝过一轮,在杜家的村里人也走了很多了。 毕竟是农忙时节,不好一直凑热闹。 顾云水和李松云夫夫,和沈宁聊着,看着孩子们的模样,也忍不住笑了,沈宁是看顾清越越看越顺眼,索性就他们聊着,让两人坐一块说话去。 这堂屋也不小,顾清越被赶到杜若那边,心里还高兴呢,他悄悄摸了一把杜若的小手,才端坐姿,和杜若说话。 “若哥儿,你今天打扮一下,好漂亮啊。” 杜若只觉得被摸那一把跟小猫挠似的痒一下,长辈在场也不好说这汉子,只能小声回话:“你今天也俊俏得很。” 两人互夸,一点也不带不自在的。 很惬意,气氛很轻松。 第19章(二更) 顾清越凑到小哥儿身边说:“今天定亲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成亲。” 杜若也不知道,只是这汉子直接凑过来问他,他实在有些不好意思,脸变得通红,刻意侧过身,回答他:“成亲的日子是我阿姆和你阿姆一起商量的,我也不知道具体的日子。” 顾清越嘴角弯着,小哥儿越躲,他就越喜欢逗他,用余光瞥了一下长辈们,还聊着,就拉长声音说:“我的想法是,越早成亲越好,最好一个月之后。” 杜若耳廓都红了,他侧过脸,扭头望着顾清越,见顾清越吊儿郎当的,也不认真说话,直接下脚了,轻踩了一下顾清越,“你说这话也不嫌害臊,别说了,成亲的日子让阿姆他们决定。” 顾清越不皮了,他答应道:“好好好,我不提这个,那咱们再说说其他的吧。” 他开始问近况:“若哥儿,最近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我最近刚赚了笔银子,可以给你买。” 若哥儿摇摇头,“没有想要的东西,不必花费。”他是农家长大的小哥儿,家里种了地,能自给自足,不会想着去镇上买东西。 现在让他说想要的东西,他也说不出来。 顾清越想了想说:“那有没有什么想吃的食物,或者小吃,我可以给你做。”做饭可是他为数不多的特长了。 有几道拿手好菜,几位朋友吃了都说好,这不得把杜若给拐回家。都说先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先抓住一个人的胃,这不得稳稳拿捏。 这话一出,杜若就震惊地抬头了,一双水润润的杏眸望着汉子,说:“顾大哥,你会做饭?” 鄙人不才,还真的会做饭,有必要那么震惊吗,小夫郎。 毕竟现代单身多年,洁身自好,又不喜欢外人进入家中,所以没请保姆,自己学着做饭,是从少年时开始的,后来离家独居,也就慢慢把一身厨艺给练好了。 这是顾清越心里想说的话,但是毕竟前世虚无缥缈,不能说,要不然不得吓住小夫郎了。 所以他认真说:“我看我阿姆做饭,看久了,也就会做了,有时候看闲书,有写菜谱的,步骤,还有调料的用量都很清楚,觉得感兴趣,也就看了许多,我会做很多菜呢。你尝了我的手艺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杜若做饭也好吃,但是毕竟是农家饭,没有那么多的食材,他觉得最好吃的饭就是有一次村里人摆酒席,请了镇上的大厨做的席面,真的很好吃。 他每道菜都细细品尝,可是还是有些菜猜不出用了什么料。 杜若还真的相信了顾清越的话,小哥儿笑着说:“有机会再品尝吧,现下就算你说一串你会做的菜的菜名,也只能馋到我,我又吃不着。” 顾清越想了一下,说:“过几天吧,我给你做一道红烧兔肉,到时候送你家。” 杜若还以为他是开玩笑,就笑着说:“好,那我给你做香辣鸡,咱俩交换好不好。” 顾清越点头:“行,一言为定。” 顾清越吃过杜若烤的小螃蟹,又香又脆,火候掌握的很好。 也尝过杜若做的几种酱,很好吃。 他觉得杜若很有厨艺天赋,也喜欢钻研,说不定以后可以在镇上开一家饭店,做做生意。 两人调笑着,这一番话说完,都觉得彼此有些傻,怎么歪题到做饭这方面来了。 杜若就笑着说:“顾大哥,不说这个了,过两天就是清明节了,你们家有准备好东西吗?我做了些菊花酒,你一会儿走的时候拿上点。” 顾清越用手支着下巴,清明有扫墓祭祖,踏青,放风筝,插柳,吃青团,饮菊花酒的风俗。 所以杜若才会送菊花酒。 他想了一下,自家阿姆最近光忙着他定亲的事宜,好像没准备菊花酒。 就对着贴心的小哥儿表扬道:“若哥儿还真送对了,我家没菊花酒,你想得真周到。” 若哥儿轻呼口气,他只是想转移话题而已。 等到两人在角落说了半天的话。 长辈那边也谈好了。 婚期定在六月初五,离现在的四月份还有两个月的时间。 不算长也不短,毕竟两个人年纪都不小了,一个十九岁,一个十八岁。 早日成婚才好呢。 这是两个家长的想法。 李松云拉长些时间,主要是想要在这两个月多挣一些钱,儿子说过稿酬一个月一发放。 酒席的筹办,需要不少银子。 还需要修理一下自家的房子,也需要时间。 至于沈宁,他只是不想急匆匆把自家小哥儿嫁出去,毕竟留在家这么多年了,他也舍不得。 其次就是为了给若哥儿准备嫁妆。 除了压箱底的银子,他得给打些家具作为嫁妆送过去。 虽然有的小哥儿出嫁也就陪送一床被子,一些衣服和一个大箱子。 可是沈宁只有这一个孩子,他自然想陪送齐全。 自家虽然不富裕,但是这么些年也攒了不少钱,打几个好的衣柜,梳妆柜,桌子,还有板凳,还是足够的。 被褥也要新做几床,松松软软的棉花被,睡着才舒服。 —— 定亲之后,一件埋在心里的大事可算是完成了,顾家和杜家都很高兴。 回到家之后,顾清越喜悦之余,准备写新的的大纲了。 李松云连连说他勤奋,“不愧是刚定亲的汉子,精力就是旺盛,回到家就开始回房写了。” 顾清晚笑说他哥:“忙着挣钱呗,毕竟夫郎娶进来,可是要养的。” 顾清越暗暗想道,自己的夫郎肯定要自己养,还要养的白白胖胖的,都说富贵养人,他家夫郎也能被他养的越来越漂亮。 夜里,写到兴头处,他看着烛火想着:我在现代的时候日更六千,笔耕不辍写了七年。 现在到了古代,难道要变成日更三千,笔耕不辍,写好多好多年。 索性把笔给撂下,明日再写。 写,为自己,也为了家人,也为了夫郎,很值得。 毕竟能挣钱。 为了保持这一事业,顾清越觉得自己还是不要熬夜了,熬夜眼睛坏了,就看不清了,老近视人顾清越觉得自己要是在这古代近视了,那可就麻烦了。 这古代可没眼镜啊。 第20章 清明节当天,大早上就见到烟雨蒙蒙的天空。 出门一看,淅淅沥沥的小雨下着,村里倒是早就热闹起来了。 各家都准备祭祖的物品,从镇上买了黄纸,金银元宝等物,有富裕的人家还会准备猪头肉,或者烧鸡。 顾家也早就忙碌了起来,李松云在做饭,顾清越正在准备祭祖的物品。 吃过简单的一顿早饭,全家人就拿着祭品,出发去山上,去顾家爷爷奶奶的坟前祭拜,磕头,烧纸钱。 这小路有些偏僻,走了老半天,晨间的露水沾染到了身上,湿漉漉的,才到达目的地。 顾云水絮絮叨叨的点燃了纸钱,蹲在地上讲今年年景不错,风调雨顺,麦子也种上了,家里一切都好。 李松云也摆上了祭拜的物品,一碟糕点,一碟猪肉,还有一碟果子。 依次拜过之后,大多还是祈求祖宗保佑,希望平安顺利。 等烧完了纸钱,四人也把坟头上还有周围的草全部清理了,山里的草旺盛,光清理就用了半天,此时也已经等到烧纸的火焰完全熄灭,他们才放心的下山。 期间大伯小叔他们也来了,依次祭拜后,就离去了。 至于每年的清理草等工作,是最先去的一户人家干的活。 顾云水一家留到了最后。 等回到家里,路过村口,有好多小孩子在叽叽喳喳的说笑,玩闹,他们都在村口围着,主要是为了村口那几颗老柳树。 柳树好多年了,枝繁叶茂,初春的时候就发芽,现在柳叶青青,风一吹就哗啦啦的响,平日里有许多人会在柳树下乘凉,或者是说话。 现在小孩子们聚在这里,好多都伸着手去拽柳枝柳叶。 顾家村有插柳枝到大门前的屋檐上的风俗,所以这一会儿小孩子们接过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三五成群的到村口,去扯柳枝,只是大孩子还好,能扯下来一些。 小孩子就算是掂着脚尖,也只能够到一点柳枝。 微风吹拂,柳枝飘着,吹到了小孩子的脸上,柔柔的拍打到小孩子的脸蛋上,好多小孩子一下子吓一跳,叫喊着。 “呀,这是谁抽我脸呀。” “是柳树打人呢,救命。” 大孩子则是哈哈大笑:“瞧你们几个胆小的,是风吹的了。” 顾清越瞧着他们天真童趣,也想起来自己的孩童时期,没什么特别,只是被拘在家里,学很多东西,练书法,学古文,背古诗,忙得很。 别说出来玩了,上学之后因为学业的压力,身体一度并不好,很瘦,直到青春期发育,吃的好,吃的多,才长成了一米八的大高个子。 当然顾清越穿越过来后身高就缩水了,只有一米七多。 “咱家要折一些柳枝吗?” 顾清晚摇头:“哥,不用的,你忘了我昨天晚上拿过来的柳枝了,已经插在门上了,你可能没注意到。” 顾清越想起来,昨天晚哥儿是说过,只是他当时在屋子里写字,分心听的,就没往心里去,忘记了。 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说:“那我们就回家吧。” —— 中午做饭的时候,顾清越拿出来了他从猎户那里买来的兔子,这是村里猎户养的兔子,不是从山上打猎得来的。 毕竟当猎户收获不定,所以平常也会种田地,养鸡鸭,顾家村的猎户养兔子,主要是兔子繁殖快,一窝就生好多只。 他有时会把兔子卖去镇上的饭馆酒楼,也能挣上一笔钱,算是固定的收入。 顾清越从他那里买,也不用去镇上一趟了。 等拿出来这只已经处理好的兔子,李松云指着问:“清越,你今天想吃兔肉啊,阿姆也不太会做,我去问问你翠花婶子去,她会做兔肉。” 顾清越摇摇头,“不用了,阿姆,我也会做兔子,今天的中午饭,就让我来掌厨吧。” 晚哥儿不太相信,他说:“哥,你从小到大就没怎么进过灶房,一顿饭也没有做过,今天怎么夸下海口?” 顾清越看他们不信,想了原主的表现,果真是像晚哥儿说的一样,他认定“君子远庖厨”的理念,不进灶房。 顾清越不同,他详细描述了兔肉的做法。 “我在书上看到过一种干煸兔肉的做法,很简单,首先将兔子剁块切成丁,用香料腌制,加入一点酒和盐,白糖,酱油,拌匀后腌制半个时辰。” “然后干辣椒切丁爆锅,放油炸兔肉丁。炸至深红色捞出。” “锅里留少许油,加花椒,辣椒丝,炸红,放葱姜蒜瓣炒香。” “最后再倒入兔肉煸炒,放料酒,放盐,小火炒至兔肉水分干就可以出锅了。” 李松云有些惊讶:“还需要用到酒啊?” 晚哥儿也觉得用的配料配菜不少呢。 “酒能去腥气,还能让菜更入味,做好了这道干煸兔肉,超级好吃。” 毕竟顾清越说的有理有据,李松云觉得自家儿子就算不会做饭,可是步骤那么清楚,一步步做,还有他在旁边看着,总不会出错吧。 和晚哥儿商量了一下,索性答应了,他不能打击孩子的积极性。 不就一道兔肉吗,做的不好吃,他还可以回炉重造一下,总能吃下。 谁知道进了灶房,顾清越手脚利索,迅速处理了兔子,把兔子给剁成块,然后放料腌制。 汉子力气也够大,菜板被剁的都有了好几道的痕迹,李松云顾不得心疼,他悄悄跟晚哥儿说:“你哥这架势,是要来真格啊,瞧这兔肉剁的,像模像样的,大小都差不多。” 晚哥儿早就目瞪口呆了,“我哥怎么像进过灶房千百次的熟手一样,你瞧,他这么快酒腌制上了肉,准备配菜呢。” 李松云好生感动,差点落泪,“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吃到清越做的饭菜,不容易啊,阿姆从没想过。” 两人完整观看了顾清越的做菜流程,除了烧火不太会,没点着火,求救了外援,其他的活都是顾清越独自完成的。 他甚至还蒸了一锅的米饭。 除了放水多,米特别软糯以外,没别的缺点,第一次煮米饭竟然没有夹生,晚哥儿好惊讶。 他勾着头瞅阿姆:“阿姆,我哥是不是遗传了你的做菜天赋。” 李松云年轻的时候做的一手好菜,就连现在村里人家摆酒席成亲,有的村人还请他做副厨呢。 晚哥儿在他的教导下,手艺也不错。 听到晚哥儿的抱怨,李松云无奈一笑,拿自家哥儿也没办法,只是说:“也可能是你哥脑瓜子好,天生聪明,所以做菜也是看看菜谱就会了。” 顾清越炒着兔肉,感觉阿姆他们俩都要把他神话了,无奈笑着说:“我平常也会看你们做饭,阿姆不让上手,可是眼睛也看了无数次了,就像这蒸米饭,看了无数次,要放多少水,放到锅的哪里,我都心里有数。” “人说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呢,怎么到你们这里,我又一鸣惊人了。”顾清越表示,他还是有不少的熏陶的。 等到一大锅的兔肉做好,喷香扑鼻,又辣又香,这种奇异的味道引的晚哥儿咳嗽了几下,出了灶房呼吸口外边的新鲜空气。 趁着晚哥儿出去,顾清越轻咳了一声,望了望自家阿姆,眼神有些软和,他开口道:“阿姆,我想给若哥儿送去一碗,让他也尝尝我的手艺。” 顾清越说着嘴角不自觉勾起一丝弧度,是人都知道他的开心。 李松云了解自家儿子,他温柔地笑着,眼角的细纹都笑出来了,说:“清越有心了,还知道投喂未来夫郎,不错不错,像你阿父年轻时候追我,也就知道给我买点镇上的包子烧饼,送点发带头花,没亲手做过什么给我。” 此时,顾清越已经脸微红,他盛出来一碗兔肉,跟自家阿姆说了一声:“那我就先去杜家了,阿姆你们不用等我,先盛饭出来吃,要不然一会儿就凉了。” 说完,一个人端着碗,快步走向了杜家。 此时沈宁和杜若也正在吃午饭呢。 见有人喊,才准备起身,就听到脚步声传来,连带着熟悉的汉子声音,“沈阿嬷,若哥儿,我今天做了干煸兔肉,来送点给你们尝尝,不必起身了。” 两人都有些惊喜,特别是若哥儿,他没想到顾清越这么快就实现了定亲那天,他俩说的悄悄话。 沈宁还是起身了,招呼顾清越坐着一起吃饭,顾清越诚恳的推拒了,给出了理由:“阿嬷,我阿姆还等着我吃饭呢,送过来我就得回去了,麻烦您拿个碗,我把兔肉倒在里面。” 沈宁笑着让他先坐,自己去灶房拿碗。 顾清越特意把这碗香喷喷的香辣兔肉端到若哥儿面前,就是馋自家小夫郎呢。 “呐,我特意做的,很好吃。” “看起来卖相倒是不错,不过辣椒好多啊。”若哥儿观摩着这碗红通通的兔肉。 “这辣椒不是很辣,只是颜色看着很红。”汉子解释。 若哥儿眉眼弯弯,笑得很甜,他手掌托着下巴看着顾清越:“谢谢你送来兔肉,我很喜欢,也很高兴。” 汉子说的话很快就实现了,还捧到他的面前,若哥儿眉间的红痣都变得更红了,整个人白里透红,笑容也甜美。 顾清越眼神缱绻:“喜欢就好。” 两人间气氛粘稠,眼神相接,就是不经意的对视一笑。 等到沈宁过来了,顾清越有礼的把兔肉倒到另一个碗里,然后道别:“阿嬷,若哥儿,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回到家里的时候,顾清越脚步都是轻快的,那叫个春风得意。 家人已经把米饭盛出来了,兔肉也盛出一大碗放在桌子上。 晚哥儿偷偷尝了一块,嘴已经被辣红了。 此时正在灌水,他不耐辣,可是眼神还巴巴瞅着那一碗香喷喷的兔肉,就等着他哥回来,大家一起吃。 顾清越回来,李松云担忧地问了句:“也不知道若哥儿和他阿姆能不能吃得了辣。” 顾清越想了一下,“应该可以,我特意做了微辣口味。” 晚哥儿可怜巴巴的控诉:“哥,你终于回来了,兔肉好吃是好吃,我承认你手艺不错,可是我吃不了辣啊,又辣又想吃,馋得慌。” 顾清越扑哧笑了,无良哥哥提建议:“那要不我给你准备一碗清水,你吃之前蘸一遍清水就不辣了。” 顾清晚猛地摇头:“不。”他拒绝,这样子吃肉哪里还有灵魂啊。 终于开饭,这一道兔肉顾阿父吃的最多,他喜欢吃辣,这菜下饭开胃,很好吃。 埋头老实吃兔肉的顾云水给顾清越举了个大拇指。 “很好吃,味道不输镇上饭店。” 李松云也夸赞:“清越第一次做饭就这么好吃,真不错。” 晚哥儿直接眼睛被辣红,还坚持吃着:“好吃,但是下次做个不辣的吧。” 顾清越看顾清晚这模样,也心疼,不怼他了,答应道:“好,下次给你做麻椒口味的兔肉。” 21. 第21章(一更) 《在古代日更三千养夫郎》全本免费阅读 杜家,沈宁和杜若两人吃着兔肉,杜若觉得很好吃,他跟阿姆说:“阿姆,顾大哥做的兔肉又辣又好吃,我很喜欢吃。” 沈宁温柔笑着,点了一下杜若的头,“这是清越看重你呢,瞧没成亲呢就亲手给你做菜吃。” 反正沈宁是没享受过这待遇的。 他为自家哥儿感到高兴。 杜若嘿嘿笑了,他又用筷子夹了一块兔肉到嘴边,吃了下去,肉质鲜嫩,并不柴,与辣综合在一起,是味蕾的享受。 杜若拧着眉,他看着阿姆叹气说:“虽是一句玩笑话,但是我也跟顾大哥说过,若是他给我做了兔肉,我也做一份鸡,送给他尝尝。” 顾清越手艺还不错,他做鸡肉却中规中矩的,小哥儿有些苦恼,怎么样才能做出花样来呢。 “炖鸡汤,煲久一点也很好喝的。”沈宁真诚提出建议:“或者是做黄焖鸡,叫花鸡,都行的。” 杜若考虑一下,最后放下筷子,道:“那我就做叫花□□,好做,也很好吃。” 沈宁点点头,催促着杜若吃饭,“再不吃就凉了。” 翌日,杜若早上吃过饭后,就开始准备着做叫花鸡,听说这叫花鸡是乞丐创造的,因为没有锅,所以就地取材,把鸡处理后,用荷叶包着,外边再糊上一层黏土,最后埋到地里面,不能埋太深,在土地上直接起火,开始烧柴就行了。 杜若本来想去村外找个地方做叫花鸡,让沈宁拦住了。 他把黏土和荷叶都给准备好了,他们家周围邻居也不多,直接在家里的后院做就好。 杜若觉得自家阿姆真贴心,笑着说一声:“就依阿姆说的。” 小哥儿动作利落地从自家鸡圈里挑出来一只又肥又大的鸡,然后手起刀落,放鸡血,又煮了一锅滚水,烫鸡皮,拔鸡毛,鸡成了光秃秃,才罢手。 最后把处理好的鸡给腌制半个时辰,又给开膛破肚的鸡腹之中塞入了葱姜辣椒。 随后就用荷叶细致的包起来,用绳子给捆上,其实这个时节的荷叶也才初长,并不大,所以包了好几层,用了好几张荷叶。 刨坑,埋入地中,杜若高兴这步骤终于完成了。 只剩下烧火,把地下的荷叶鸡用热气给蒸熟。 小哥儿有耐心的守着,他时不时添柴,还烤了活儿火,架起来架子,放上陶罐,还能热上几壶水,一会儿能洗个头发。 一点也不浪费。 好半天,小哥儿能闻道若有若无的香味的时候,他兴奋起来,晓得叫花鸡快要做好了。 唤来沈宁,“阿姆,你闻闻这香味,这鸡快熟了。” 沈宁走过来看了看,也点点头:“再等一会儿就灭火,然后再焖一会儿,这样做鸡肉会更好吃。” 杜若眉眼带着笑,他点头答应:“好。” 叫花鸡被刨出来的时候,霸道的香味飘到院子里,恐怕离的近的邻居都能闻的到。 杜若也没想着自己留下鸡吃一些,再给顾清越送过去一半。 他直接就把整只鸡送过去了。 且不说顾清越看到他未来夫郎的时候多高兴,杜若那就是羞窘了,在门口说了几句话,不敢像顾清越送兔肉的时候进家里,而是匆匆走了。 “做了叫花鸡,你尝尝看好不好吃。”杜若把篮子给递过去。 顾清越眼神温柔,“不用尝,我就知道好吃。” “你就这么信我的手艺啊。”杜若唇角上扬,眼神灵动。 顾清越用力点头,“我夫郎做的嘛,肯定超级无敌好吃,一会儿我要多吃点。” 又眼神心疼的望着若哥儿说:“做叫花鸡很耗时间,辛苦了,小若儿。” 若哥儿耳根红了,小声问他:“小若儿,干吗这样称呼我,好黏糊啊。” 顾清越理直气壮的说出自己的理由:“因为你小小一只嘛,还有就是这样称呼亲密一些,好可爱。” 若哥儿不知道自己在顾清越心中竟然是这么个形象,他低头看看自己,再看看明显比他高一头还多的顾清越,然后气鼓鼓的道:“什么嘛,身高有差那么多吗?” 顾清越怕惹火小夫郎,赶紧道歉,“不想我叫我就不提这个称呼了,不过,若哥儿,你也不能总叫我顾大哥吧,要不然你也叫我亲密一点,这样我们就打平手了。” 若哥儿想到自己还真的这样称呼顾清越,一句顾大哥,叫了不知道多久了。 若哥儿尝试开口:“清越。” 顾清越像个吃到肉的大狗狗,开心地道:“唉,我在呢。” 杜若被应声,眼神瞬间亮晶晶的了。 “那,清越,我回家了,你也进屋去吧。”说完小脸红着,小跑回家了,小哥儿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暧昧期,感觉的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电流闪过,忍不住脸红,忍不住在心里遐想。 顾清越拿着篮子,默默看着自家小夫郎走远了,才转身回到家里。 就这,还让李松云给揶揄了一下,“哟,这是若哥儿给送的吧,怪不得站门口半天就舍不得进家呢。” 李松云又问:“怎么不让若哥儿进家里喝口水?” 顾清越把篮子给放下,捻了一下手指说:“他不愿意进来,说沈阿姆还等着吃饭呢,说两句话就准备走,要不然我拦着,人给我篮子就转身走了。” 顾清晚猜测:“这个我知道,是未来哥夫不好意思进来。”同为小哥儿,他理解若哥儿的想法。 毕竟才定亲,上门了就要面对未来的阿父阿姆。 随后一家人看到是整只的叫花鸡,也惊讶,若哥儿费心思了。 等到分吃的时候,顾清晚立场变得最快,昨天吃他哥做的兔肉说好好吃,现在尝了杜若做的叫花鸡,筷子夹的飞快,还不忘夸道:“这鸡肉很嫩,又香又好吃,没有腥味,我现在宣布,未来哥夫的厨艺比我哥的厨艺好。” 顾清越无奈摇摇头,也加紧了速度,再不吃就被晚哥儿抢完了。 顾云水爱吃鸡脚,他拿着鸡脚也啃得不亦乐乎。 李松云爱吃鸡翅膀,手上也拿着在吃,一家人其乐融融。 他完全可以预想到,若哥儿嫁进来之后, 22. 第22章(二更) 《在古代日更三千养夫郎》全本免费阅读 顾清越看得津津有味。 看到一半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书生模样的人正在挑选新出版的话本。 顾清越翻页的速度慢了一些,他竖起来耳朵听着。 万一人家准备买他写的小说呢。 为首的书生看起来家世很好,是个富家公子,穿着绸缎袍子,初春就已经拎着个扇子,在手上不停的扇呀扇的。 是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他长相普通,只是因为穿着好,身边也一群拥护者,所以显得他挺有气势。 这厢,他站在书架旁挑挑捡捡。 撇着个嘴说道:“温兄,这最近出的话本子都是一个套路,不是狐狸精引诱书生郎,就是富家小姐喜欢上穷小子,这结局吗,我不看都知道,狐狸精貌美如花,书生郎喜欢上她,非娶不可,然后两人就成亲,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他把一本小说翻开看,接着说:“至于这富家小姐嘛,自然是倾慕穷小子的才华,能说会道,还能带着富家小姐吃她从来没吃过的路边摊,买一些小玩意,小泥人,小陶人,冰糖葫芦,这一有新鲜感啊,就喜欢的不得了,富家小姐要死要活的,要嫁给穷小子。家人拗不过她,一劝她就闹绝食要自杀。只能让他俩成亲,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被叫做温兄的书生也点点头,头疼道:“这些个写话本的酸腐书生,越是没有什么,就越是梦想什么,最近写的剧情是越来越没法子看了。” 富家公子姓许,名叫许灵均,名字好听,在读书上天赋一般,没什么灵气,家里是做生意的,还算有钱,反正在这镇上是数一数二的,还有在县里做生意的亲戚。 现下二十岁,考上了童生。 秀才考了一次,没考上。 平日里喜欢看话本,每隔几日都要到书铺来,挑挑新出的话本。 奈何书铺没有那么多新的话本出版,他又挑剔,好几次来了,空手而归。 许灵均是店里的大客户,伙计早就在旁边候着了,只是他知道这位爷脾气火爆,所以也没有凑近介绍。 直到许灵均放下他手里的那本话本,斜眼看了一眼伙计,伙计才踌躇着上前说:“许公子,昨个儿刚上新了几本话本,您要不要掌掌眼?” 温书生第一个响应:“那就拿出来看看呗。” 伙计利落的拿了四本新出的话本,盛上去。 许灵均先挑了一本,插画好看的,正是《玉娘传》,他身后的书生们才接过其他几本,也打开看着。 光看名字,许灵均也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玉娘的女子的故事,他有看作者名字的习惯,有喜欢的作者,还会写信与之交流,这次一瞥,看到作者是——独醒先生。 许灵均感叹:“又是一个沽名钓誉的,‘众人皆醉我独醒’,作者是有多自信,多大胆,才取这个笔名啊,不过倒是比什么青云居士好多了,不那么飘逸了。” 许灵均想着自己非得好好看看这本小说了,要不然怎么批判人作者呢。 翻开第一页,是作者寄语,还有目录。 作者寄语也就一句话,很简单——我用清醒的目光注视着世人,望世人警戒。 目录是一个个小标题,有模有样的。 第一个标题是钟家有女初长成。 第二个标题是宴会初遇。 很明了,一本几十页的话本能有这个,已经算作者良心了。 他翻到了正文部分,开口是一小段话,钟家玉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沉稳大方,端庄秀丽,不知道谁人能娶得了此锦绣佳人。 作者标注了,这一段话是导语。他没见过,觉得这导语有些新鲜,导语,不就是引导的意思嘛。 第一句话就把许灵均给吸引住了,他忍不住下看。 下面是描写了钟玉娘的成长环境,父母姓甚名谁,还有兄弟姐妹否,能通过一些小事看出来钟玉娘很单纯,也很善良,扑蝴蝶的时候都很小心,抓到的蝴蝶也会放飞。 小妹问她,她只是温柔望着指尖的蝴蝶,笑着说:“蝴蝶也是生命,也有亲人爱人,我要是一直抓着它,它很快就会死去,说不清是恐惧,还是伤心难过而死。” 小妹惊叹于她的思想,还是疑惑道:“蝴蝶有亲人我晓得,蝴蝶会有爱人吗?它有爱侣蝴蝶?” 钟玉娘淡淡微笑:“没有爱侣蝴蝶,如何生下小蝴蝶呢。” 初步给读者留下了印象,钟玉娘的人设立住了。 然后翻到下一章节,宴会初遇,许灵均才晓得,原来每一章节开始的地方都会有小小一句导语。 这一章节的导语是:牡丹宴会,艳丽漂亮的牡丹丛中,世家公子与玉娘初遇,一见而钟情。 明明导语已经揭示了主人公会相遇,会一见钟情,可是许灵均还是忍不住想看看是怎样的一见钟情?英雄救美?那时候的画面到底如何? 慢慢看下去,许灵均猜错了,并非老套的英雄救美,只是两个人的相互欣赏。 钟玉娘喜欢刘德玄的潇洒自在,翩翩公子。 刘德玄喜欢钟玉娘的才情,以及温婉的性格。 看到第三章的标题,惊知两家是世仇。 许灵均的胃口已经被吊起来了。 他看书的过程时而微笑,时而皱眉,一句话也没说,很是认真投入。 这让正在看话本的其他书生有些好奇。 温书生和他关系好,性格也宽厚,就问他:“有这么好看吗?许兄。” 许灵均这才抬起头,他把书合上:“还好吧,作者挺有小心机的,能吸引我一章章看下去。” 温文笑了,“能看下去就好,那要买了这本书吗?” 许灵均想了一下说:“我再看看结局如何,要是和我猜的一样就不买了,买另一本没看过的回家看。” 温文赞同:“行,你家话本也很多了,再买就没地方放了。”能少买一本是一本。 顾清越默默听着,翻到下一页,看到游记作者尝试喝了一口湖水,浑身清冽,自己也打了一个激灵。 好冷。 他想着,看完结局估计十拿九稳了。 这位许公子明显就偏好那种创新的话本,结局越是和他想象的不一样,越能激发他的兴趣去买。 在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许灵均眼睛都瞪大了,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 钟玉娘最终成为了一个凉薄的大妇,名下抚养着 23. 第23章 《在古代日更三千养夫郎》全本免费阅读 回到家后,顾清越先把肉给放下,然后就去晚哥儿房前敲门,咚咚咚,三下。 顾清晚正在屋里看绣样,正看到一种好看的,就被敲门声惊醒了,他赶紧开门:“谁啊?” 顾清越挑眉,“还能是谁,你哥。” 晚哥儿笑笑,赶紧让顾清越进来了,他问道:“咋了,哥,找我啥事?” 顾清越掏出来几根发带,“呐,挑两根。” 这发带好几种颜色,有淡黄色,浅蓝色,暗紫色,还有深绿色。 晚哥儿惊喜道:“给我的。” “哥你真好,不过,我挑什么颜色呢。” 这几个颜色都好看,不过晚哥儿已经有蓝色的发带了,索性挑了黄色和绿色。 “那行,这两个。”顾清越递过去,就准备转身走了。 “我去若哥儿家了,要是阿姆找我,你跟阿姆说一声。” “没问题,哥,你去吧。” 晚哥儿揶揄道:“保证完成任务,哥你也多跟哥夫相处一会儿。” 顾清越黑亮的眸子瞅他一眼,无奈道:“好。” 去了杜家,今天沈宁也在,顾清越没怯场,落落大方的进去了。 “阿嬷好,我来找若哥儿。” 沈宁笑着说:“若哥儿在房里呢,你去找他说会儿话吧,或者带他出去转转也行。” 顾清越一想,觉得在沈阿嬷眼皮子底下,也不好待太久,就说:“那我带他出去转转。” 进屋叫人,墙体薄,若哥儿听到他来了,就站在门口等着,一打开门,一双杏眸盈盈地看着顾清越。 “你怎么来了?”若哥儿想着,这才几天没见啊。 顾清越温柔笑着,眼睛直勾勾盯着小哥儿,说不清楚心里情绪,见到人心里就欢喜。 “想你了。”顾清越说话直来直去,很朴实。 若哥儿听这话心里也开心,乌黑的眸子亮亮的,瞥一眼他笑着说:“我也想你。” 顾清越心都柔了,他忍不住牵了若哥儿的手,说:“这话我爱听,若哥儿。” “跟阿姆说过了,我想带你出去玩。” “去哪里?”若哥儿反问。 “随便转转,就我们两人,去哪里都好。”顾清越就想两人独处。 都跟阿姆说过了,杜若不再纠结,跟顾清越出了家门。 其实这附近没有哪里好去的,两人十指相扣,走了好一段路,直到远远看到有村民才放手。 漫无目的地,竟然来到了小河边上。 湍湍的流水哗啦啦,只要站在那里,就能感觉到清冽的凉意,顾清越回忆起来那天早晨,话语说起来都有些心疼:“那时候你在河边洗衣服,怎么就任人欺负啊,小可怜一个,也不反抗。” 杜若想法很简单,“倒也不是不反抗,我只是懒得搭理他,本来以为柳霜儿只是阻我去路,谁知道他会上手,故意撞我,把衣服都给撞掉了。” 看来小夫郎也没那么傻。 顾清越点点头,“柳霜儿是个坏的。” 杜若的角度与他不同,“他本性倒不坏,就是挺蠢的,因为别人一两句话,就找我麻烦。” 杜若与柳霜儿没什么大矛盾,只是隔壁村里有个汉子和杜若相过亲,两人都没看上彼此,没啥后续,可是柳霜儿的好闺蜜正好喜欢那个汉子,见到这样,也吃醋,就暗戳戳跟柳霜儿讲杜若的坏话。 说杜若是个钓着汉子的小哥儿,明明不喜欢,还钓着人。 柳霜儿相信了,在见到杜若的时候总会阴阳怪气两句。 杜若的解释是一声也不听,杜若没见过那汉子几次,都记不清那汉子模样了。 杜若把原委说给顾清越,顾清越唔了一声,不知该如何评价。 “随他吧,不过要是他再敢欺负你,就算他是小哥儿,我也不会饶了他。” 顾清越又问:“还有别人欺负你吗?都可以跟我讲。” 杜若看他关心的模样,扑哧一声笑了,“你问这个做什么?不会要帮我出气吧。” 顾清越点头,见他不当回事,还生气呢,“当然了,帮你出气,叫他们不敢惹你。” 杜若轻咳一声,“没人欺负我。” 只是有些孤立我而已,杜若没啥朋友,小孩子天生就是会这一套,因为杜若阿父去世了,只剩阿姆,所以就会在他面前说一番嘲笑的话。 杜若后来和这些孩子打了一架,虽然受伤了,但是这些孩子再也不敢惹他了。 顾清越不信,杜若拉住他手臂,强调道:“真的。” 顾家村民风质朴,比较团结,村长也是明事理的人,更有族老会为不平之事出面主持大局。 顾清越想着自家小夫郎瘦瘦弱弱,小豆芽菜似的,风一吹就跑了,被人欺负了可不得了。 “以后有我可以依靠,发生什么事不可以一个人抗。” 杜若笑得甜甜的:“有你这句承诺我就很开心了。” 以前没人对他说过可以依靠他这样的话。 小哥儿心尖一颤。 一阵风吹过,空气中有春天的气息,花的香味,两人亲密挨着,顾清越回握杜若的手,只觉得小夫郎的手好白好嫩,可好摸了,像摸玉似的温润。 手掌相接,体温传递,顾清越手热,他火气大,杜若手是温的,不一会儿就被握的手上都出汗了。 顾清越才放手。 杜若觉得心痒痒的,望着远方的原野,也不再看身边的汉子。 好半晌,顾清越想起来发带还没给:“今天去镇上的时候买了几根发带,给了晚哥儿两根,还剩下两根,你瞧瞧喜欢不喜欢这两个颜色。” 款式很简单,纯色的发带,杜若接过来,摸着是纯棉的,质量挺好。 “蓝色和紫色啊,我挺喜欢的。”杜若收到礼物,不带挑剔的,小哥儿很满足的笑弯了眼,拿到手里看了好一会儿。 “若哥儿真好养活,看来我以后是不愁了。”顾清越言外之意,不愁着养不胖他家小夫郎。 若哥儿鼓着脸颊:“我很好养这件事你才知道啊。”若哥儿打趣,他很少有别的要求。 顾清越求饶,“我的错。” 赶紧给小哥儿顺顺毛,像只软乎乎的小猫,招惹回家了,一点也不挑食,啥窝也住。 两人分别的时候,顾清越说:“过几天发了稿酬,我带着你和晚哥儿去镇上逛逛,先逛集市,再去镇上店铺看看。” 若哥儿眸子亮亮的,他轻笑:“好。” —— 虽说过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