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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

作者:雪刀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司马朗用力搓自己的皮肤,丝丝血迹渗出来,他仍未停止。然而如何洗,都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洗不干净……”司马朗喃喃自语。他用力搓洗,皮肤都快搓下来,不知多久过去,皮肤上的疼痛唤醒他的神识,他倏地从浴桶里起身。


    沈秀盘坐精心练功,门忽然被人闯开,司马朗冲门而入。


    他长发披散,湿漉漉地滴着水,身上的衣袍松松垮垮,像是来不及穿好。


    他冲到她面前,捏住她的双肩,“秀秀!”


    “殿下?”沈秀莫名。


    他浑身颤抖,“秀秀,我已破了身,你会嫌弃我吗?”


    她一愣,“你破了身?”


    “我十四岁时就已经……”他没说下去,“你会嫌弃我么?”


    这有什么可嫌弃的?沈秀潜意识里认为,破不破身什么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男子女子都是如此。只要不去乱搞就好。


    忽而,她脑中划过白光,大脑极速运转。不如就此承认,让他因此断了对她的念想。她清嗓,“若是我的夫君,在与我成婚之前,被别人破了身,我定然是嫌弃的。”


    司马朗只觉一阵惊天动地的震动在耳边轰然响起。四周剧烈摇晃,尘烟弥漫,天塌地陷。他滞滞道:“你果然是嫌弃的。”


    “你能不能,”他目含期许,“能不能别嫌弃?”


    “我没办法啊。”她为难地低低脑袋,“那我问你,你会不会嫌弃已经破了身的女子?”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嫌弃失了贞洁的女人。司马朗就是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所以将心比心,才更痛苦。


    当然,他会嫌弃别的女子,并不会嫌弃沈秀。他有极清晰的认知,即便沈秀失了贞洁,他还是喜欢她,还是想娶她。他道:“但我不会嫌弃你。若你那样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会娶你。”


    “你能接受得了,我接受不了。”


    司马朗仿若兵临绝境,近乎哀求,“真的不能不嫌弃?”


    沈秀摇头,极坚决,“我就算嘴上说不嫌弃,心里还是很膈应的。”


    他后退两步,被抽去魂魄般。旋即他疾步离去,似是羞愧于面对沈秀。


    他如一阵狂风消失不见踪影,沈秀摸摸鼻尖。


    “殿下,殿下,您快快更衣,仔细着凉了!”侍从见司马朗冲进屋子里,一身湿水,连忙迎上去。


    “滚!”


    “殿下!”


    “滚出去!”


    “遵命,殿下。”


    “慢着!”


    侍从赶紧转过身来,“殿下,您有何吩咐?”


    “你破了身?”


    “破、破身?”侍从错愕,“您是说……开荤?”


    “是!”


    “咳!”侍从赧然,“奴才,奴才还未成亲呢。还不曾破身。”


    司马朗一把拽住侍从的衣领,“为什么!你为什么没破身!你


    个奴才,为什么不破身!”


    侍从茫然又恐惧,殿下这是怎的了,他怎么觉得,殿下好像很恨他没有破身。不是,他没有破身,殿下何故如此之恨?这恨意是否是有些无的放矢了。


    “殿下饶命!奴才不是故意不破身的!殿下饶命!”


    “你为什么……”司马朗双目猩红,要掐死侍从。片刻后,他扔开侍从,“滚出去。”


    侍从连爬带滚,飞快消失。


    屋子里只剩下司马朗一人。他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若早知会遇见沈秀,他以前定会守好自己的身子。可是时光不能倒流,已经发生的事无法再改变。


    他一巴掌一巴掌地扇自己,“叫你不好守身!叫你不好好守身!”


    门外,侍从听到屋内“啪啪啪”的声音不断响起,他挠挠头。殿下怎么疯疯癫癫的,莫不是疯了?


    要不要去请大夫?他迟疑着,赶紧令人去请了大夫来。


    “殿下,奴才请了大夫来,您要不要————”


    “滚!”


    次日。早早醒来的沈秀趴在窗前,大脑放空,凝望天边缓缓变幻的云彩。注意到快日出,她从窗前翻出去,脚尖一点飞跃至屋顶。


    云蒸霞蔚里,天际冒出金边。眺望远方日出,沈秀摇摇头,“扶光,这里的日出,没有桃花源的好看。”


    话音落下,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么,沈秀眉心紧蹙。她知道,这是她的潜意识,她的身体的习惯所致。她还未习惯谢扶光的离开。


    她肃色,跳下屋顶练功而去。


    日头渐高,沈秀仍在练功,背灼炎日不知倦。汗水滴答滴答流淌,模糊了视野时,她停下来。她正要用袖子擦汗,一块绿色锦帕出现在面前。


    魏朝清温声道:“用这个。”


    “不用。”沈秀没接帕子,直接用袖子抹,“夫子,你来有事?”


    “来看看你。你身子都还未好全,别太累着自己。”


    “已经好全了。”沈秀说着,用力拍拍胸脯,“没事了,不用担心。”


    “方才见你飞檐走壁,你的功夫已经练得这样厉害了。”


    “也没多厉害。”沈秀倒下两杯茶,一杯递给魏朝清。


    魏朝清抿了下茶水,“日头渐晒,别练了,歇下来罢。”


    “嗯。”


    见她听了劝,魏朝清眸中无尽的温柔蔓延而开,若明珠生晕,鎏光溢彩。


    氤氲的茶气里,沈秀一怔。她仿佛看见了谢扶光。谢扶光对她笑时,也如魏朝清这般温柔。


    她低低道:“扶光……”


    魏朝清笑容微僵,“什么?”


    “扶光……”


    他静默,道:“我不是他。”


    沈秀立时清醒,她忙不迭道:“抱歉!我并非有意!”


    “没关系。”他温言细语,“往后不要认错了。”


    魏朝清回去时,仆人上前来,“老爷,太子殿下回京了。”


    “可曾留了话?”


    没有。走得极匆忙,什么话也没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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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朝清是司马朗老师,师者为长,按理说,司马朗离开,需向他辞行,但司马朗未辞行便离开,极为失礼。


    大抵是因为昨日他说的话,刺痛了司马朗。


    魏朝清捋了一下长袖,并未多在意此事。他让人取来镜子,照了几下,问仆人,“我与谢扶光长得像么?”


    “回老爷,不像。”


    “可有哪一处像?”


    “哪里都不像的,老爷。”


    他与谢扶光,长相并不相像,没有任何一处相似。秀秀大抵是想谢扶光了,才会将他错认成谢扶光。思及此,魏朝清叹息,“谢扶光……”


    “谢扶光!”另一边,魏长生拿着小人,用银针一下一下扎,“卑鄙小人,无耻小人,扎死你,扎死你!”


    夜色浓厚地化不开,巷间寂静无声。王发财与王富贵两人扛着麻袋,在巷子里穿行。


    王发财嘿嘿道:“这次的小孩长得好,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那可不,长得跟那墙上的年画娃娃一样,定能卖的高价钱!”


    王富贵刚说完这话,麻袋就动了一下。麻袋里的小孩被布条捂着嘴,唔唔嚷嚷起来。


    “怎么醒了!那蒙汗药这么不管用?”王发财连忙放下麻袋。解开麻袋,里头的小孩钻出来,“呜呜!”


    王富贵拍王发财的头,“磨蹭甚么,赶紧的,再给他喂些药!”


    王发财刚掏出药,就发现前方出现一道身影。他立刻警惕,慌忙把小孩塞进麻袋里,“什么人!”


    只见前方,男人身形颀长,长发黑直,半披半束在肩后,飘扬的如水绿衣隐匿在浓浓夜色里。他弯眸含笑,周身凛冽的杀气,如同出鞘的利刃。


    凛冽杀气,让王发财顿觉毛骨悚然,他哆哆嗦嗦,“你、你是谁?”


    绿衣男子笑容温柔和煦,“我?我是送你们去见阎王的人。”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


    绿衣男子歪头,“你们在做坏事,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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