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1. 第 1 章 “医生,我好像是得了什么病,我好像有妄想症。”沈秀对医生道。 医生看着她,眼睛化作石象的双眼,一动不动。 心脏被拉扯,洪水滔天般的电流在心脏上肆虐。被强烈的电流麻痹之后,心脏仿佛献祭似的,牵引向眼前普普通通的女孩。 “医生?” “医生?” 医生猛地回神,他目露歉意,“抱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好像得了妄想症,我可能是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他的语气较之前柔和了许多。 “就是……”沈秀难眉头越拧越紧。 沈秀家世普通,容貌普通,也就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勉强算得上是一个学霸。 她这样一个毫不起眼,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搁影视剧小说里只能当一个路人甲。 然而她在这一周之内,收到了很多男人的表白。 这很不寻常。她前面二十年收到的表白零星可数,然而在这一周之内,仿佛突然井喷似的,收到了很多表白。 其他男人就算了,物院的学神,金融院的校草,体院的男神,学生会的会长,也都对她表了白。 这太荒谬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并非她妄自菲薄,只因这实在是超乎常理,过于玄幻了。学校里的那些天之骄子,怎么会喜欢她?怎么会突然喜欢她?怎么会突然都喜欢她? 若是其中一个喜欢她,这或许正常,但没道理他们突然都来喜欢她。 是以,她怀疑她得了妄想症。妄想男人都喜欢她。 沈秀说完,尬得头皮发麻,生怕医生给她来一句“你确实得了妄想症,自恋到得了妄想症”。 医生沉默良久,“他们为什么不可能喜欢你?” “我这样的怎么可能。” “别这样贬低自己,你值得很多人的喜欢。” “我并非贬低自己,只是这真的这很不正常。” “没有什么不正常,他们喜欢你,很正常。”医生的口吻很笃定。笃定到沈秀都开始怀疑自己,难道她没得妄想症? “不。”她稍微清醒了一些,“这真的很超乎常理,我可能真的有病。” “你没有病。” “医生,你都没有给我做心理测查,就确定我没什么问题?” “你不用做测查,我很确定,你没病。” 沈秀心中生疑。怀疑起了这位心理医生的专业水平。忖度一番后,她起身告辞。 医生叫住她,眼里带着某种克制的情绪,“快到晚饭时间了,要一起出去吃晚饭吗?我请你。” 沈秀驻足,她心中大骇,该不会这位医生也喜欢上她了吧? 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般,她疾步跑出医院。 晚霞橙红,似血般染在地面。她凝视红得诡异的晚霞,低喃:“我好像病得更重了。” 从街边小卖部里买了一瓶冰水,她喝了几口,试图让自己更加清醒一些。 手机不停震动,她点开屏幕。 学生会会长:【晚上可以一起吃饭吗?】 物院学神:【要一起吃晚饭吗?】 金融院校草:【我订了珍馐阁的包厢,晚上一起去?】 体院男神:【在吗?】 体院男神:【在吗在吗?】 体院男神:【为什么不回消息?是不是烦我了T_T】 体院男神:【不要烦我T_T】 看着手机里的消息,沈秀一时头大。她若和尚念经般,“都是假的都是假的,都是我妄想出来的,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就着水把面包啃完,而后去往星光广场。今天她在广场有兼职。 原本半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堵车硬是堵了一个小时。到达星光广场后,沈秀与督导汇合。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迟到的,路上太堵了。” 督导皱眉,他没好气道:“第一天来就迟到,还想不想干了?” “实在是抱歉。”沈秀气喘吁吁,有些缓不过来气来,便摘下口罩,“真的对不起!” “要是你再————”目光落在沈秀脸上,督导眉眼间的不悦,登时卡顿住。 沈秀见他迟迟不出声,“督导?” 督导耳根一红,“咳!那什么,行了,你、你赶紧去发传单吧!”他把传单分给她。 沈秀重新戴上口罩,去广场中心地区发传单。 督导偷偷打量她,耳根的红晕蔓延至整张脸,他捂住心口,感到十分怪异。 细眉杏眼鹅蛋脸,五官勉勉强强算得上清秀,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张脸,为什么让他……为什么? 沈秀发着传单,察觉到督导一直在盯她,她挠头不解。他不去监督其他兼职生?就监督她一个人? 或许是因为她的迟到,让他不信任她能好好干活,所以才一直待在这里监督她。 传单发了一半,一杯奶茶出现在自己面前。她抬头,不明所以,“督导?” 督导不敢与她对视,“喝、喝吗?刚才多买了一杯。” “不用了,谢谢。” “这个口味的挺好喝的,你可以尝尝。” 这奶茶接近三十块一杯。她没喝过,只见过室友喝过。她再次拒绝,“不了,谢谢。” 督导欲言又止,只得把奶茶收回去,“剩下的传单给我吧,我帮你发。” 她摇头,继续发传单。传单发完,结了工钱,沈秀疾步回家。 夜色若浓墨泼在小巷里,沈秀边走边看手机。 手机里快要爆满的消息,全是追求者们发来的。她用力拍脑子,无法确定手机里爆满的消息是自己妄想出来的,还是真实存在的。 她苦恼地扶着额头,每走一步,脚底都像被地上的浓墨粘稠住,走得十分艰难。 “啪啪啪!” 前方传来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循声望去。 只见小巷拐角处,几个初中生围着一个白衣女生,对其拳打脚踢。 “贱人,叫你他妈的跟老师告状!” “活腻歪了吧你!” “婊子!去死!” 很难以想象,这样恶毒刻薄的辱骂居然出自于年纪这样小的小孩子之口。 被打的白衣女孩抱着头,完全不敢反抗。其中一个男生一脚踹在她身上,还要再踹一脚时,短发女生拦住他。 短发女生抱住白衣女孩的头,像是在保护她,然而下一秒,她抬起白衣女孩的脸,啪啪啪甩下耳光,出手比旁边的男生还狠。 “你要再跟老师告状,下次我们饶不了你。”短发女生恶狠狠道。 白衣女孩呜呜呜哭着,又受了几耳光。 沈秀快步上前,“干什么呢你们!” 几个初中生转向她。短发女生语气尖锐道:“大妈,别多管闲事!” 大妈?年方二十的沈秀怒气更甚,目光扫过他们身上的校服,她道:“二中的学生?我已经报警了,等着警察来抓你们吧。” “操你妈啊!”短发女生拿起地上的棍子就向沈秀走来。 未曾想,身侧的男生拉住了她。短发女生一脸莫名,“拦我干什么?” 男生红着脸,看了一眼沈秀。他夺走短发女生手里的棍子,“肖红,她报了警,我们赶紧走吧。” “报了警怕什么!反正我们才十三岁,我们是未成年,报了警警察也只是口头警告而已,又不会坐牢!” “把棍子给我!你什么时候这么怂了?这大妈多管闲事,得给她一点教训!” 男生用力推了她一下,“叫谁大妈呢你!” 差点被推到地上的肖红错愕不已,“你干嘛向着外人?你认识她?” “不认识!” “那你有病啊你向着她?”肖红更气了。 男生拽住她,“走吧!”他拖拽着她快步走远,其他几个同伴也跟随而去。 沈秀扶起趴在地上的女孩,“你还好吗?” 女孩鼻青脸肿,眼泪鼻涕糊了一脸,“谢、谢谢姐姐。” “我带你去医院。” 女孩正要说话,忽然瞪大双目,“姐姐小心!” 却原来,肖红去而复返,一棍子砸到了沈秀头上。 沈秀眼前一黑,失去意识前,耳边传来男生的怒吼。 “肖红我操你妈,谁让你动她的!” 灵魂飘出身体时,沈秀意识到,自己被这一棍子给砸死了。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1. 第 1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2. 第 2 章 “秀秀,你好些了没有?”杨氏坐在床边,低声问道。 沈秀从被子里钻出脑袋,嗓音沙哑,“好些了。” “若哪里不舒服了,便叫我一声,娘先去磨豆腐了。” “好。” 待杨氏离去,沈秀捂住额头,长长叹出一口气。 她穿越了。 被肖红一棍子打死后,她便穿越到了这个历史上未曾存在过的架空王朝西陵。穿到了和她同名同姓,容貌都一模一样,甚至连性子都很相似的原主身上。 原主年十五,乃家中独女。爹娘在锦州城以卖豆腐为生,因做的一手好豆腐,家中生意不错,是以日子过得也还不错。 整理着原主的记忆时,沈秀听到外面响起她爹骂骂咧咧的声音。 “个死丫头片子,大热天的还能染上风寒,还得花钱去抓药,惯能花钱的赔钱货!” 是她爹沈有财抓药回来了。听着沈有财骂骂咧咧的声音,沈秀嘴角一扯。 沈有财重男轻女,并不喜欢她。他一直盼望着杨氏能再生下一个儿子,然杨氏自生了沈秀后,总也怀不上。故而,沈有财更不喜欢沈秀了。 原主总和沈有财吵,说他凭什么重男轻女,女子凭什么不如男子。她是女子,也能给他摔盆子。 沈有财说不过她,便胡搅蛮缠骂她骂得更狠。不过沈有财虽然骂归骂,却不动手打人,只过过嘴瘾。 屋外头,杨氏把药接过来,“你别这么说秀秀,她都生病了。” “花了老子这么多钱,说两句怎么了!”沈有财粗声粗气,又开始骂起杨氏来。 骂杨氏肚子不中用,生不出儿子来,骂她断了他们家的根,以后没儿子给他摔盆子。 杨氏哭哭啼啼。 “哭什么哭!晦气!你若再生不出儿子来,我便休了你!” 杨氏捂住嘴,边流泪,边去煎药了。 沈有财啐了口唾沫,转身便回了屋,看都不去看沈秀一眼。 沈秀躺在床上,眉心紧蹙。 几个时辰过去,杨氏端来一碗热腾腾的药,“秀秀,快些将药喝了。” 汤药很苦,比现代的中药要苦得多,苦得沈秀舌头发麻。她干呕几下,实在喝不下去。 “良药苦口,快些喝完,喝完了就好了。” 沈秀屏息,想象着碗里的汤药是可乐,一口气全部灌进肚子里。 刚喝完药,一本书从天而降,落于手中。她愣住,“这是……” “秀秀,怎么了?”杨氏似乎并未看到沈夏手里的书。 沈秀试探性地道:“娘,你能看到我手里的书吗?” “书?什么书?秀秀你这是病糊涂了么?” “是有点糊涂了,我先睡会儿。” 杨氏给她掖好被子,轻手轻脚关门离去。沈秀立刻起身,看了看手里的书。 这是一本现代出版物。 “攻略病娇后我死遁了?”沈秀轻声念出书名。 翻开书页,看到书里的“西陵王朝”时,她讶然。西陵王朝?不正是她如今所在的王朝? 这是一本言情小说。小太阳女主穿进书里,攻略病态偏执病娇男主,攻略完后女主死遁回家。 因为女主的死遁,男主发大疯要灭世之时,女主又穿回来,和他快快乐乐he了。 看完大半本小说,沈秀确定了一件事。 她大约是穿进了这本书里。穿成了书里的路人甲炮灰。 只是因为女主觉得她长得很像她在现代的表姐,便在人群中多看了她几眼,她就被男主杀了。 男主的占有欲和嫉妒心强到令人发指,女主只是多看别人几眼便受不了,便要发疯杀人。 沈秀摸摸自己的脖子。她不理解,并大为震撼,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病态的爱? 女主又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病态的男主? 男主说得好听是病娇,说得难听,便是疯批变态,还是个优雅的疯批,很有礼貌的变态。能一边笑着杀你,一边对你说抱歉的那种。 后半部分她没看完。书写到一半男女主就he了,后半部大抵就是他们甜甜蜜蜜的日常了。 皱着眉合上书,她又摸摸脖子。她死在男主手下,脑袋与脖子分离,死状很惨。 只要避开与女主见面,她就不会死。思及此,她松下一口气,对于死亡的恐惧消散得一干二净。 两三日过去,玫瑰色的晨曦爬进窗台时,沈秀苏醒。 醒来,便听到外头沈有财的辱骂。无非又是骂她赔钱货,骂她娘肚子不中用。 这几日沈有财未踏进她房中一步,似是唯恐她将病气过给了他,对她避如蛇蝎。 风寒已经好得差不多,沈秀起床穿衣,走出屋子。 院子里,杨氏在院边灶屋弄早食,沈有财在磨盘前磨豆腐,边磨边骂,似乎不骂人,他这豆腐就磨不下去。 杨氏发现她,立刻过来扶住她,“秀秀,你怎么起了?身子好些了?” “娘,我已经好全了。” 沈有财粗声道:“再不好全,咱家家底儿都能被你赔空!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娶个媳妇儿生不了儿子,生个女儿也尽在赔钱!我————” 在与沈秀对视上后,沈有财的辱骂声戛然而止。 杨氏奇怪地看了沈有财一眼,怎么不接着骂了?若是以往,沈有财这时候会骂得更狠。 沈有财像是被人捅了一刀,没说完的刻薄话全部吞了回去。他看了看沈秀,接着低头继续磨豆腐,不再骂人,若被人封了嘴的鹌鹑。 沈秀并未在意沈有财的异状,“娘,我饿了。” “等你爹磨好豆腐,咱就吃饭。” 家里沈有财为大为尊,他说吃饭时,才能吃饭。沈秀捂肚子,也不知沈有财何时才能干完活。 “秀秀,你再去躺会儿,等你爹磨完了豆腐我叫你。” 沈秀点头。 忽然,沈有财扔下豆子,“吃饭吃饭!” 杨氏惊讶,“可你豆腐还没磨完。” “我饿了不行?” “行,行。”杨氏赶紧去张罗。 早食是豆花和炊饼。母女俩吃的是素炊饼,沈有财吃的是肉炊饼。 沈秀目光落在沈有财手里的肉炊饼上。 沈有财:“看什么看!” 沈秀直言:“我也想吃肉炊饼。” “个死丫头片子还想吃肉炊饼?我————”沈有财又突然止声。 下一瞬,他把一个肉炊饼扔到她碗里。 沈秀和杨氏很是惊讶。惊讶过后,沈秀拿起肉炊饼,一分为二,她一半,她娘一半。 沈秀啃肉炊饼啃得香,沈有财哼道:“吃吃吃,就知道吃。” 沈秀抬首,“谢谢爹。” 闻言,沈有财又变成一只鹌鹑,闷声闷气地哼了一声。 用过早食,沈有财出门卖豆腐。杨氏对沈秀道:“你爹今日也不知怎的了,有些奇怪。” 沈秀并未在意沈有财今日奇怪的地方,只道:“娘,你想与爹和离吗?” “你胡吣些什么,怎么又提这事?我从未想过这些!”杨氏反应很激烈。 原主也劝过杨氏很多次,希望她能和离。但杨氏不愿和离。 “爹对我们不好,成日成日骂我们,一直这样下去你受得了吗?” “这也是怪我,怪我生不了儿子。原先你爹也不是这样的。” “错不在你,娘,错在爹,你没有任何错。” 杨氏眼里沁出泪,沈秀握住她的手,“娘,你真不想与爹和离?就算与他和离了,咱有手有脚,也能活下去。” “娘……娘不想与你爹和离。” 沈秀沉默下来。 “秀秀,你快回屋躺着,小心吹了风,又起了病。” 葫芦街街心,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店铺鳞次栉比。 卖炊饼的,卖水饭的,卖酥酪的,卖樱桃煎的,卖旋煎羊白肠的,卖各式各样吃食的商贩,大力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 沈有财坐在自家豆腐摊摊位前,心不在焉地望着前方。前方有店家在熬肉,见他一眨不眨瞧着,便扯着嗓子喊道:“可要来一碗?” 沈有财摆手,继续心不在焉发怔。 脑海里闪过沈秀苍白憔悴的病容,又闪过她馋肉的模样,他抿紧唇。 收摊之后,沈有财去割了两斤羊肉。 得知沈有财买了羊肉,杨氏道:“怎的买了羊肉?” 羊肉比猪肉贵,家里一个月也吃不了两回。猪肉倒是三五日能吃上一回。 沈有财:“晌午做羊肉索饼吃。” 杨氏虽心疼钱,但心底也有几分欢喜,秀秀才病愈,吃羊肉最是滋补。这会儿买了羊肉,正好可以给她补补。 沈秀躺在床上,发现沈有财在门边探头探脑,她出声,“爹?” 被发现之后,沈有财清清嗓子,走进屋,“死丫头……秀丫头,你这病……好些了?” 这可真是破天荒,沈有财竟关心起她的病情来了? “好得差不多了。” 沈有财嘴巴张了张,似乎不知说些什么。便没再多说,别别扭扭走出屋子。 熬得香喷喷的羊肉鲜味窜进卧房,沈秀饥饿顿生。不多久,杨氏便喊着吃晌午饭了。 热腾腾的索饼(汤面)里,堆积着软嫩的羊肉,面汤上漂浮着一层金色油花儿。沈秀迫不及待动筷。 羊肉鲜嫩,面条筋道,汤汁鲜美,沈秀惬意地弯起眸子。 见她眼角浮出笑意,沈有财不知不觉也扬起嘴角,他把碗推过去。 沈秀:“干什么?” 沈有财别着脸,“肉太多,你挑些去。” 沈秀才不客气,立即挑了两块肉。 “再挑些。” 她依旧没客气。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2. 第 2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3. 第 3 章 接下来几日,沈有财似乎是转了性,似乎是父爱突然爆发,不仅不骂沈秀了,还对她极好。 给她买她爱吃的点心,不让她干活,就连杨氏对她说话稍微重了些,他都要骂杨氏。 杨氏怀疑他是魔怔了,沈秀倒是反应不大,不管他到底是否是魔怔了,他对她好就成。 “秀秀,爹回来了,爹给你买了糖榧!”沈有财一进院子,便大声嚷嚷道。 “你怎么在磨豆子?不是不让你干活?你快歇着去!” 转而他就变了脸色,对杨氏道:“是不是你让秀秀干的活?我说了什么你忘了?你个不生蛋的鸡,莫不是想累死我闺女!” “爹!”沈秀扬声,“是我自己要干的活,还有,你能不能别这么骂娘了。” “我、我……” “娘生不出儿子,不是她的错,是你的错!女人能不能生出儿子,关键在于男人,不信你去问大夫!” 这话对于男人来说侮辱性太高,沈有财立刻瞪目,想发火,对着沈秀却发不出来。 他舍不得对她发火,最后偃旗息鼓,闷闷道:“哪能是男人的错,明明就是女人的错。” “呸!就是男人的错,男人生不出儿子来,却要女人的肚子来背锅,爹你以后不许再这样说娘!” 见沈秀气得眼睛发红,沈有财心里仿佛有针在扎,他忙不迭道:“不说就不说了,秀秀,你别气爹。” “那你发誓,以后再也不许这么骂娘。” “我发誓我发誓。”沈有财走上前,讨好似的,“秀秀,你尝尝做糖榧。” 沈秀拿起一块糖榧,炸过的白面裹了糖,酥甜香脆,很是可口。 沈有财一脸期待,“怎么样?可还好吃?” “嗯。” 沈有财拍了下手,“好吃爹明儿再给你买!” 沈秀垂目,她咀嚼着糖榧,心想,这沈有财,好像更宠她,更纵容她了? 翌日,沈有财卖完豆腐,到点心铺子里转悠。 “哟,这不是有财嘛,来买点心吃?” 是隔壁老周。 沈有财:“给秀秀买些云片糕回去。” 老周瞠目,怀疑自己听错,“什么?你给秀丫头买云片糕?” “怎的了?” “你什么时候对你家那赔钱货这么好了?” 沈有财仿佛是被点燃了的炮竹,立刻炸了,“你个腌臜混沌!说谁是赔钱货呢!” 老周:“?” “你再敢说我闺女是赔钱货试试!” 沈有财狠狠推他一把,甩袖走开。 老周一脸莫名。这是怎的了?有财何时这么护着他女儿了?不是他自己经常骂他女儿赔钱货么。 沈家院子里。杨氏把做好的新衣裳拿给沈秀。 “秀秀,你试试。” 沈秀拿起水粉色的长裙,很快换好。杨氏左右瞧她,“真不错,后日你穿着这身衣裙见周家那小子,他定会被你迷得转不开眼儿。” “娘,我不想与他相看。” “相看这事早先就与他们家定好了的,我们若反悔,岂不是落了人家面子?再说,周家那小子一表人才,你见了,肯定会很中意他。” 沈秀对周青没什么兴趣,不大想去相看,于是嘴里说道:“我中意他,他会中意我么?” 这时,沈有财拎着云片糕进屋,“他怎么不会中意你?他还能看不上我闺女?” 注意到沈秀穿了新裙,沈有财道:“我闺女就是长得俊俏!” “秀秀长这么俊俏,周青还能看不上你?我还说他配不上你呢!” 杨氏嘴角微动。先前沈有财还说沈秀是高攀了周青,毕竟周青一表人才,还是书店的账房先生,能识文断字,算是条件很不错的能干人。 事实上,沈秀也的确是高攀了周青。沈秀样貌普通,未读过书,也就会做些豆腐,哪儿哪儿都比不上周青。 沈家是极想攀上这门亲事的。若不是家里生意不错,有些小钱,沈家连与周家相看的机会都不会有。 之前沈有财说沈秀配不上周青,若她能让周青相中,那她就是走了大运。 而今沈有财倒是改变了想法,认为周青哪儿哪儿都配不上沈秀了。 越说,沈有财越觉得周青配不上沈秀。 “他就一个账房先生,哪里配得上秀秀!秀秀是能嫁大老爷,做贵太太享金福的!” “算了,后日秀秀甭与他相看了!” 这正合沈秀的意,她还未点头,沈有财又道:“不行,这样岂不是得罪了人家,这样,沈秀,后日你就走个过场,爹定会给你找个更好的夫婿。” “青哥儿,你即便是看不上沈家那姑娘,也得去走个过场。”周家,周母苦口婆心道。 周青一身青袍,清俊的眉眼间泛着书卷气,他温声道:“何必去浪费时间。” 他并不想去与沈秀相看。这姑娘听闻长相平凡,当然,长相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不能识文断字,乃粗鄙之人。 周母:“我知你嫌她不识字,但不是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吗?女子要甚么才学,德性好才是正理。” 周青:“此言差矣,女子无才便是德,意思是若女子没有才学,那么德性好也可。” “无论如何,你还是要去走个过场。” 周青叹气,“我知晓了。” 一晃便到了后日。一大早,杨氏便起来准备茶点待客。将蒸好的糕子端出来时,杨氏问:“秀秀还未醒?” 沈有财边切豆腐边道:“让她多睡会儿,还早。” 自沈秀风寒痊愈后,每日早晨总睡不醒,杨氏开始还数落她,但沈有财纵容沈秀睡懒觉,杨氏便也不管了。 沈秀睡到自然醒,待吃过早食,杨氏便张罗着给她梳妆打扮。 沈秀:“也不用怎么打扮,换身新裙便好。” “那可不成。”杨氏想把女儿打扮得好看些,只有更好看一些,才能更入周青的眼。 理云鬓,贴花黄,胭脂水粉抹上,到底给普通的脸增了几分姿容。 沈秀打量铜镜中的自己,虽妆容很不错,但她很想将额头上大片的鹅黄妆抹去。 “别碰。”杨氏拦住她的手。 沈有财进来,大声道:“天爷!这是谁家的天仙下了凡!” 沈秀失笑,她爹也忒夸张了些。她若是天仙,那这满天下便都是天仙了。 周青和周母带上礼品,来到沈家。杨氏与沈有财热情迎客。 周青若玉竹青松,谈吐文雅,浑身书卷气,杨氏对他中意得不得了。就是……唉,也不知他能否看得上秀秀。 她笑道:“我这就去叫秀秀出来。” 周青品了一口茶,他微微垂睫,只盼这场相看早些结束,他好早些家去。 前方传来脚步声,周青并未抬头。周母循声望去。视线落在沈秀身上,周母暗地里摇头。沈家姑娘这相貌,着实是配不上青哥儿。 虽瞧不上沈秀的样貌,但面子上的话还是要做齐全,周母做惊讶状,“这便是秀秀?长得可真水灵!” 沈秀福身施礼,“伯母。” “哎!”周母笑着指了指周青,“秀秀,这是我家青哥儿。” 沈秀向周青看去。周青也抬起头。 她只看了他一眼,便转开目光。周青亦如此。 注意到周青平平淡淡的反应,并未多瞧沈秀,杨氏心里一凉。她心中雪亮,周青并未瞧上秀秀,这亲事怕是结不成了。 实在是可惜。周青多好一女婿,以后也不知还能不能找到条件这样好的女婿。 相看完了,周母和周青辞别。坐上马车后,周青一言不发,很是沉默。 周母道:“娘再给你寻个好媳妇,听闻桥东李家的姑娘样貌不凡,且心灵手巧,娘寻媒人,给你看看去?” “青哥儿?” “青哥儿?” “什么?”周青回神。周母重复一遍方才说的话。 “不用了,娘,我要娶沈秀。” 周母结舌,“你不是没相中她?” 周青面皮微红,“我何时说没相中她了?” “你方才那样子,我以为你没相中,不对,你不是嫌她不识字,嫌她粗鄙么?” “不识字便不识字,没甚关系。” 这是真看上了?杨氏怔然。 “娘,”周青克制着声音,“我想早些向她提亲。” 从周母那里得知,周青相中了沈秀,杨氏难以置信,“你莫诓我。” “绝无半分虚言!青哥儿的确相中了你闺女。他倒是喜欢得紧,想早些到你家提亲呢。” 杨氏面露尴尬,“可是……” “可是什么?” “我女儿她、她暂时不想嫁出去。” “既暂时不想嫁出去,又为何答应与我家相看?” 杨氏讪笑。 周母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什么暂时不想嫁出去,那只是拒绝她家委婉的借口罢了。 周母先是有些反应不过来,随后胸中便生出一丝怒气。沈秀竟没看上青哥儿? 青哥儿这样好,她居然没瞧上!她什么眼光!就她那样的,青哥儿能看中她,是她的荣幸,她居然还没看中他! 真真是荒谬! 恼羞成怒的周母离去,一到家,周青便忙不迭上前来问:“娘,秀秀她作何答复?” 他目含期待,声音里透着忐忑。 “哼!那丫头瞎了眼!竟看不上你!” 周青仿佛被人打了一闷棍,素来沉稳的他,似若孩童般无措起来,“娘,她没看上我?是不是、是不是我哪里不好?” “你哪里都好,只是她眼光不好而已。” 周青失了魂一般,双肩矮顿下去。 彼时,沈家,杨氏面露可惜,对沈秀道:“秀秀,你当真是错过了一个好夫婿。” “我既不喜欢他,便也谈不上错过。” 沈有财附和,“是极是极!秀秀以后一定能找个比周青更好的夫婿。” 沈秀吃下一颗酥糖,道:“我病愈后还未出去转过,爹,我想出去走走。” “成日待在屋子里,是挺闷得慌。”沈有财点头。 沈有财要带着沈秀出门走走,离开前,他倏地想起什么,“幂篱!得戴上幂篱!” 家里讲究的女子,出门时会戴幂篱,以防外人窥视。沈秀道:“我们家又不讲究这些。” “得戴上!我闺女这么好看,怎能让旁的男人就这么看了去,得戴上幂篱,免得那些男的觊觎你。” 沈秀扶额。她爹这是多虑了,她这普普通通的长相,谁会觊觎她?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3. 第 3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4. 第 4 章 沈秀戴上幂篱,幂篱长长的纱布锤至半腰,幸好不是垂至脚踝的,不然她得闷死。 锦州城算是西陵比较富庶繁华的州城,沈秀透过幂篱,打量热闹繁华的街道。 “秀秀,那有卖糖糕的,去看看?”沈有财指指右前方。这会儿对糖糕并未有什么兴趣,沈秀摇摇头,继续前行。 “武大郎!给我来两个炊饼!” 听到这声音,沈秀转过脸。目光落在又黑又矮的武大郎身上,她略感疑惑。随之走过去。 武大郎笑得憨老实,“姑娘,买炊饼?” “要一个炊饼。”沈秀给了两个铜板,“大哥,你可有弟妹?” “没有,我乃家中独子。” 沈秀眉梢微动,道谢之后离去。 沈有财:“秀秀,你方才为何问他有没有弟妹?” “随便问问,他看起来就很像有个弟弟叫武松的样子。” “什么?” “没什么。” 她把炊饼塞给沈有财,继续前行。摆弄一下幂篱,欲将之取下。 “别!莫让别人瞧见了!”沈有财忙不迭阻止。沈秀猝地想到什么,最终没取下幂篱。 她怕碰到男女主。 小说里,这个时间点,男女主并未在锦州城。大概两个月后,他们才会到锦州城来。但万一他们没按照小说的时间线来呢? 为了以防万一碰到男女主,沈秀决定还是好好戴上幂篱。至少戴上幂篱了,即便碰上男女主,女主因为看不到她酷似表姐的脸,从而也不会在人群中多看她几眼,她也不会因此丧命。 思及此,她决定,若是以后要出门,都得戴上幂篱。 没走几步,沈有财遇到朋友,聊了起来。沈秀道:“爹,我去前面看看。” “别走远了啊。” 沈秀逛了两个小摊子,眼皮一抬,视线无意间落在前方头顶的窗口上。 头顶窗口里,姿容迤逦的年轻妇人目露歉意,对着窗底下的男人道:“公子,撑杆是不小心掉下去的,我并非有意,实在对不住。” 窗下男人身形挺拔颀长,头戴簪缨帽子,边沿缀的玲珑簪子中央,嵌着熠熠生辉的玉珠。 他面如冠玉,一双含情桃花眼里,是掩藏不住的风流多情。手中摇着一把折扇,端的一副风流浪荡子模样。 捡起砸到他头的撑杆,他笑道:“无妨。” 沈秀转头就走,倏然又驻足。这画面怎么看着这么眼熟?下一瞬,她恍然。 年轻妇人莫不是潘金莲,这男人莫不是西门庆?又想起方才见过的武大郎,沈秀嘴角微抽。当然,这只是她思维太发散,瞎想的罢了。毕竟此武大郎非彼武大郎。 她快速从男人身后经过。 就在此时,一乞丐儿疾步穿行过来,用力推了一把挡住他道路的沈秀。 沈秀往后跌去,落入一泛着熏香香气的怀抱里。 幂篱掉落而下,她错愕抬首,撞进一双桃花眼里。 惊觉自己撞进了“西门庆”怀里,她急急往后一退,快速戴好幂篱,“对不起。” “西门庆”盯住她,“可有伤着?” “没有,方才多谢了。”沈秀作了个礼,转身就走。 “慢着,你是哪家的小娘子?” “萍水相逢,不必留名。”沈秀头也不回,折返去找沈有财。 宋玉目送沈秀的背影走远,他轻轻摇动折扇,上挑的桃花眼里沁出灼灼之光。 “公子。”侍从提着两个锦盒,气喘吁吁跑来,“仙月楼的明嫣姑娘请公子一聚。” 宋玉合上折扇,“不去。” 侍从咂嘴。公子才与明嫣姑娘好上没两天,这便厌倦烦腻了? 他不由感慨,他家公子,在风月场里拾翠寻香,万花丛中过,却片叶不沾身。 情意生得快,却也消散得快,看似多情,实则薄情。 只不过这次厌倦得有些太快,这才将将两日不到而已。侍从感慨完,赶紧跟上已经走远的宋玉。 黄昏将至,残阳依楼,明明是热火朝天的六月,黄昏却显得有些萧瑟凄凉。周母看了看窗外萧瑟凄凉的傍晚,随之看向周青。 周青坐在桌前,手里拿着账本,一动不动仿若石雕。 “青哥儿,该吃晚饭了。” “青哥儿?” 周青回魂,“什么?” “该吃晚饭了。” “我不饿,娘你自己吃吧。” “又不吃?你中午就没吃!” “我真不饿。”周青摇头,翻翻账本,开始看账本。只是看着看着,他又开始发呆,丢了魂一般。 见状,周氏唉声叹气。她不知他竟这般中意沈家那姑娘。自沈家回绝了他们家的亲事后,一连两日,青哥儿都失魂落魄的,不好好吃饭也不好好睡觉,两日下来,人都消瘦了不少。 他就那么中意她? 先前相看的几个姑娘,哪个不比沈秀漂亮,青哥儿怎么就偏偏这么喜欢她? 周母实在是不明白,她迟疑道:“青哥儿,我之前说的桥东李家那姑娘————” “不用了。” “那姑娘模样俊俏,长得是顶顶好,你见了定会————” “我说不用了。” 周母:“你就这么喜欢沈家那姑娘?” 听到这话,周青黯淡的眼神又黯淡了一些。他从前从不相信一见钟情这钟事。然而见到沈秀,他方才知,世间真有一见钟情。 沈秀不够漂亮,却极其合他心意。见她第一眼,他整颗心都被她牵走,似乎自己来这人世间一栽,就是为了遇见她。 “娘,我想娶她。” “人家不喜欢你。” “可我……”他声音低下去,“可我还是想娶她。” 他一副非她不娶的固执样,周母看着都心疼,忖度良久,她叹息一声,“那我再帮你去问问吧。我们多下些聘礼,没准人能同意。” 听闻此言,周青立即拿出自己的全部家当,“娘,这些都拿去做聘礼,若还不够,我再————” “这哪里还不够!”周母惊然。青哥儿居然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拿来做聘礼,这总共加起来得有百八十两了! 寻常人家,聘礼有个一二十两便是很有排面的了,青哥儿居然还觉得百八十两都不够? “你又不是娶什么天仙儿,又不是娶什么官家小姐,哪里用得了这么多钱!” “只要她肯嫁我,多少聘礼我都愿意。” 周母默默无语,又是一声长叹。 翌日,周母厚着脸皮上了沈家,然而还是被一口拒绝。 待周母离去,杨氏痛心疾首,人家是真心想娶秀秀,居然说不管多少聘礼都愿意给。只可惜,秀秀对周青无意。 她正惋惜着,院门猝地又被敲响。 门一开,便见一婆子领着三五个男人站在门外,手里抬着挂了红绸子的锦盒。 婆子满脸堆笑,“可是沈夫人?” 杨氏:“你们是……” 得知这几人的来意之后,杨氏不可思议,整个人呆滞下来。 宋玉,锦州城知府家的大公子,来向她家秀秀提亲? 她赶紧将人请进屋,又连忙去里屋通知沈秀。正在睡午觉的沈秀打打呵欠,“谁?” “知府大人家的公子!” 沈秀困得紧,“我又不认识他,他怎么会向我提亲?” “谁晓得呢。”杨氏声音里带着激动的颤抖。秀秀若能嫁给宋玉,以后就是官家太太,她就是官家太太的老娘了! 见杨氏激动到发抖,沈秀皱眉,“谁晓得他为什么要娶我。娘,你回绝了罢。” 杨氏道:“你个傻姑娘,人家是知府老爷的公子,你嫁给他了,往后就是官老爷的儿媳了。且人家样貌不凡,你能嫁给他,是你天大的福分!” “我又不喜欢他。” “人都没见着,怎知不喜?” 沈秀不喜欢男人。当然,也不喜欢女人。她没想过嫁人。无论对方家世多好,地位多高,长得多好看。 “反正我不嫁。” “你这是要气死我!” 听杨氏说,说媒的宋婆子就在外头,沈秀直接去见了宋婆子。 在堂屋里喝热茶的宋婆子见沈秀出来,并未把沈秀当做她要说媒的那个沈秀。 毕竟以她来看,公子求娶的沈秀应当容貌不俗,不然公子也不会看上一个小门小户之女。 沈秀开门见山,“告诉你家公子,承蒙垂青,但我年岁还小,暂且并无嫁娶之意。” 听到出来的姑娘说出这句话,宋婆子瞠目。这姑娘竟是公子要娶的沈秀? 这长得,委实是平平无奇,普普通通了些。宋府的丫鬟长得都比她好看。 公子莫不是看错了人?他看上的别是别家的姑娘吧! 抑或是她找错人了?应当是没有找错的。葫芦街,卖豆腐的沈家,沈有财之女沈秀,应当没错。 可公子怎会看上这姑娘?宋婆子婆实在是无法相信。 难道说,这姑娘救过公子的命! 宋婆子婆好半晌缓不过神来,等她缓过神来,她更加惊愕,沈秀居然拒绝了公子? 她家公子乃知府大人家的独苗苗,母亲乃锦州第一富商,家中有权有势有钱,在这锦州城可一手遮天。 且不论其家世多好,就论公子这相貌。全锦州城都找不出比他还俊的公子,多的是女子想要嫁他,沈秀居然不想嫁他? 一个容貌平凡的小门小户之女,竟看不上她家公子! 宋婆子仿佛是自己被侮辱了一般,口吻变得硬了些,“姑娘,我家公子一表人才,能纳你做姨娘,是你的福气,你可要想好了。” “等一下。”沈秀抬睫毛。 宋婆子以为她反悔了,便轻哼了声。 沈秀:“纳姨娘?做妾?对不起,我不做妾,您请回吧。” 宋婆子带着一干人,抬着聘礼,气冲冲地离开了沈家。 一回府邸,她赶紧去宋玉跟前回话。 彼时,宋玉摇着洒金扇,一只手抵着额侧,正在听曲。 唱曲儿的女子,声音在丝竹声里缠缠腻腻,一双勾人的狐媚眼直往宋玉脸上戳。 宋玉斜睨着她,微微勾唇。待曲子唱罢,她上前来,跪在他身前,“公子。” 宋玉用扇子挑起她的下巴,“曲儿唱得不错。” 她轻轻用眼儿瞟他,咬住花瓣一样嫣红漂亮的嘴唇。宋玉正欲摸她嘴唇时,侍从告诉他宋婆子前来回话。 “下去。”宋玉挥手,众人屏退。 听宋婆子说沈秀拒绝了亲事,宋玉眼神冷下去,“不做妾?怎么,难道还想做正头娘子?”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4. 第 4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5. 第 5 章 “不做妾?怎么,难道还想做正头娘子?”宋玉眼神冷下去。 宋婆子极会看脸色,她跟着附和道:“是啊,能做公子的姨娘便已是她天大的福分了。” 宋玉缓缓摇开洒金折扇,淡淡道:“罢了,一痴心妄想的无盐之女而已。” 公子这是不打算再纳沈秀了。宋婆子点头退下。 “你还想做他的正头娘子不成?”待宋婆子一干人离去后,杨氏叹气。 “首先,我不并不想嫁他,其次,我怎么就不能做他的正头娘子了?” “他是什么身份,咱是什么身份,你能做他的姨娘,已经得了大运。人家的正头娘子,不是官家小姐就是富家小姐,哪里轮得到咱们来做。” 人有三六九等,有贵贱之分,杨氏有自知之明,他们这样的小门小户平头百姓,哪里攀得了那样的高枝儿,能去做个妾,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们这样的身份怎么就不能做人家的正头娘子了?别这样看不起自己。还有,宁做贫人.妻,不做富家妾,我是不会做人妾的。”沈秀懒得再多说,继续睡午觉。 沈有财卖完豆腐回来,听杨氏说了宋玉要纳沈秀做姨娘的事,他瞪目,“秀秀说得对,宁做贫人.妻,不做富家妾,做了人家的妾,那就是人家可以打发买卖的奴才!你想让我闺女去做人家的奴才?” 杨氏被噎住,她张口欲言,最终还是闭了嘴。她转身去磨豆腐,一边磨豆腐,一边叹气。 拒绝掉这样好的婚事,无异于拒绝掉改换门庭的大好机会,她实在是呕得很。 心痛到呕血的同时,她疑惑起来,宋公子怎会看上她家秀秀的? 若秀秀貌若天仙,那便算了,然秀秀容貌并不出众。所以宋公子这是图秀秀什么? 接着,她又想到一心想娶秀秀的周青。 真是怪哉!秀秀这是撞了什么大运不成?怎么就把两个条件这样好的男人给迷住了? 日暮晚晌儿,锦州城大部分人家都熄了灯,李员外家灯火通明。李员外宴请宋玉做客,酒过三巡时,李员外拍拍手。 一位抱着琵琶的女子走上前前来,福身作礼,“老爷。” 李员外笑呵呵道:“此女善通音律,是我特意从江南寻来献与公子的。” 宋玉看向女子。 女子身段婀娜,眉心一丛花钿,长睫明眸,面罩半遮,通身透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娇羞。 宋玉:“取下面罩。” 女子伸出纤细柔荑,取下面罩。面罩下的面庞,肤如凝脂,鼻依琼瑶,唇若樱桃。 宋玉满意地撂下酒杯,“弹首曲子听听。” 女子轻抚琵琶,琴声百鸟鸣啭,清越悠扬。 李员外问道:“公子可还满意?” 轻眯着眸子听曲儿的宋玉笑了笑,“不错。” 回府时,宋玉带走了琵琶女。 卧房里红烛摇曳,沐浴之后的琵琶女端坐在床前,心里想着宋玉那俊逸的容貌,她不禁红了脸。 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便是老爷将她献给肥头大耳,老态龙钟之人,她也认了。却不曾想,老爷居然将她献给了这样一位面如冠玉的年轻公子! 听到有脚步声传来,琵琶女抬眉。是宋公子入了屋。 宋玉步至床前,挑起她的下巴,“叫什么?” 琵琶女脆音出唇,“奴家名唤花婉。” “好名字。”宋玉轻浮地捏了下她的脸。她顺势凑过去,将身体靠进他怀里,声音妩媚,“公子……” 他轻笑一声。见她送上红唇,他低头,正要吻下去时,眼前倏地闪过沈秀的嘴唇。 沈秀的唇形和琵琶女的略微相似,只是没有琵琶女的唇色这般嫣红。 思及沈秀,他一顿,立时推开了琵琶女。 琵琶女错愕,“公子?” 宋玉看着她的唇,蹙眉,良久,他转身离去。琵琶女愣愣的,不知自己如何得罪了宋玉,他怎的就突然走了? 一连几日,琵琶女都一直守着空房。她找来宋婆子,哭哭啼啼,“宋嬷嬷,奴家是不是哪里得罪了公子?公子为何不见我?” 宋嬷嬷也纳闷,琵琶女这花容月貌,公子竟让她独守空房?且这几日公子没去其他姨娘房里,也没去喝花酒,似乎是突然转了性。 风流浪荡子为何突然转性,宋嬷嬷纳闷得很。 就在这时,侍从传话,说公子要见宋婆子。宋婆子赶紧去见宋玉。 宋玉:“宋嬷嬷,你去沈家,告诉他们聘礼加倍,若沈秀还是不愿,便问她要多少聘礼才够。” 闻言宋婆子大骇。公子不是对那沈家姑娘没兴趣了么?怎的还要求娶? 次日,宋婆子带着丰厚的聘礼,再次去往沈家。 见宋婆子又来了,沈秀起先仍是婉拒,说自己年纪小,说自己配不上宋公子,但宋婆子依旧问她要多少聘礼,似乎是不相信她说的话。 于是她便直言道:“不管多少聘礼,我都不嫁,即便是让我去做正头娘子,我也不嫁。” “姑娘莫不是在拿乔?” “什么拿乔?我只是不喜欢你家公子而已。” 这话让宋婆子怒了,沈秀不喜欢公子?就她这样的,难道还看不上她家公子?真真是荒谬! 宋玉听了宋婆子的话,“她真这么说?” “千真万确!” 宋玉冷哼一声。 他翻转着折扇,突然笑了一下。 …… “今儿你爹怎的还没回来?”杨氏时不时瞥向院门。 平时这个时候,沈有财早已卖完豆腐归家。 “兴许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沈秀清洗着黄豆,回道。洗完黄豆,沈秀捏捏泛酸的手腕。 只恨自己无用,不能像小说里的那些穿越者一样,利用现代知识带领全家发家致富,而后躺平享受人生。 她学的外语专业,她的专业能力在这个世界毫无施展之处。她也没什么其它能力,发明肥皂什么的发明不来,也不怎么会做菜,她会的菜式,这里都有,也卖不了什么菜品方子。 她一个在现代普普通通的人,来到古代也普普通通,并不能像其他穿越者一样大展身手。 喔,她倒是很会念书,若女子能科考,兴许她努把力,能考个童生回来?只是女子并不能参加科举。 唉。她叹口气。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丢穿越者的脸了。 困意袭击神识,她打了个呵欠,又困起来。大抵是在现代没睡够,是以来到古代,她总是日日都困。 “娘我好困,我去睡会儿。”她打着呵欠去往卧房。睡到迷迷糊糊时,忽而听见她娘哭喊道:“秀秀不好了!你爹出事了!” 沈秀顿时清醒。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5. 第 5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6. 第 6 章 沈有财下大狱了! 昨日有人吃了沈有财卖的豆腐,中了毒,毒发身亡。经仵作开肚验尸,证明死者的确是吃了有毒的豆腐而亡。而那豆腐,经人认证,也的确是从沈有财那里买的。 而死者前几日与沈有财有过龃龉,因豆腐的价钱问题吵过架,这便解决了沈有财下毒杀人动机的问题。于是不到半日时间,沈有财便定罪下了牢狱,择日处斩。 杨氏哭得六神无主,“怎么可能!有财怎么会下毒谋害他人!” 沈秀拧眉。沈有财这人虽然重男轻女,时常骂她们母女,但从未对她们母女动过手,也就是过过嘴瘾,也没做过太恶劣的事。况且他现在改好了,似乎不那么重男轻女,也不怎么骂她们了。 他本性也坏不到哪里去。不至于因为那么点口角之争,便有那么大胆子去杀人。 “秀秀,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啊!”杨氏差点哭晕过去。 沈秀:“我们赶紧去县衙!” 两人急急赶往县衙大牢。大牢里,沈有财抓着牢门,哭道:“我没有下毒!我没有杀人!你们相信我!” 杨氏抓住他的手,呜咽道:“我相信你。” 见沈秀不出声,沈有财急道:“秀秀!你相信爹,爹真的没杀人,爹是被冤枉的!” “爹你既是冤枉的,我们一定想办法替你翻案。” “得快!得快!他们说过两日就得砍我的头!” 沈秀和杨氏火速去衙门口,击鼓鸣冤。然而衙役得知她们是为沈有财鸣的冤后,告诉她们,此案已了结,再无翻案可能。 “我相公是冤枉的!”杨氏一把抓住高高瘦瘦的衙役,哭诉道。 “你说冤枉就冤枉?”衙役哼了一声,见杨氏抓着他不放,用力一把推开她。 沈秀赶紧扶住杨氏,她对衙役说:“我爹的确是冤枉的,县令大人英明,定不能像昏官那样断案!” 衙役对沈秀说话的语气没那么硬,他缓和了语气,道:“姑娘,这案子已经了结了。” “可这是冤案!” 这时一胖子衙役突然出来,将沈秀推下台阶,“什么冤案?你们这是在质疑我们大人的断案能力?赶紧麻利地滚!别耽误我时间!” 沈秀差点摔下台阶时,先前那位高高瘦瘦的衙役眼疾手快,拽住她。 高瘦衙役吼胖子衙役,“你做甚!” 没料到高瘦衙役会吼自己,胖子衙役顿了一下,然后道:“我只是让她们识相点,别耽误我们时间。” 高瘦衙役瞪他,转头问沈秀,“你没事吧?” 沈秀:“没事。” 下一刻,她突地推了胖子衙役一把,还了回去,“凭什么推我!” “谁让你们在这胡搅蛮缠,你————”胖子衙役的视线触及她的脸,声音戛然而止,“你……” “你什么你!” 胖子衙役偃旗息鼓,结结巴巴起来,“你、你这……” “好了!”高瘦衙役按住胖子衙役,对沈秀道:“这事是他不对,对不住。姑娘,你们请回吧。” 杨氏哭哭啼啼,“可我相公是冤枉的,冤枉啊,我们冤枉啊!” “娘,我们走!” 杨氏:“不能走!” “我们先走。”沈秀拽走杨氏。 胖子衙役猝地叫住她,“那个……” 沈秀侧过脸,“说。” “方才我、”他挠头,“不是故意要推你的。” 她没应声,拽着杨氏大步流星离去。等走远了,沈秀安抚哭个不停的杨氏,“娘,县衙告不成,我们便去府衙,去知府大人那里鸣冤!” 然而她们去府衙,也被衙役拦在门外。衙役告诉他们,县衙已经断定的案子,府衙不再接管。 求告无门,不得翻案,沈有财必死无疑。 “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啊!”杨氏眼泪快哭干了。 此时此刻,沈秀突然很冷血地道:“真翻不了案,那就算了吧。” 原本沈秀就想让杨氏与沈有财和离。虽然如今沈有财改好了,可谁知道他会不会又变回去。他死了倒也好。 她这样想着,脑海里闪过沈有财讨好她的场景。他笑呵呵地给她买好吃的,乐呵呵地说她是天底下最最好的姑娘……想到此,她抿紧唇。 “秀秀,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再想想办法。”她吐气。沈有财是原主的亲爹,她占了原主的身体,没道理要眼睁睁看着原主亲爹去死。 沈有财虽喜欢骂原主,但到底是亲爹,原主对沈有财还是有感情的。所以她得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救一救沈有财。 杨氏忽而想到什么,“秀秀……” “嗯?” “宋公子、我们可以去求求宋公子!” 宋玉是知府大人的儿子,或许她们可以去求求宋玉。 听到这话,沈秀道:“我先前拒绝了他,也算是得罪了他,他会帮我们?” “不试试怎知道?”杨氏握住沈秀的手,像是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秀秀,我们去试试!去求求宋公子!” 沈秀沉默良久。她实是不愿去求宋玉。只是现在别无他法,她只能厚着脸皮去试试了。 打听到宋玉不住在宋家主宅,常住外宅后,沈秀戴上幂篱,直奔他住的宅子。 宋宅门前,守门的两个门倌百无聊赖地闲聊着。 “听宋嬷嬷说,那沈家的小娘子,容貌很是平凡,也不晓得咱公子是看上了她什么?” “大抵是山珍海味吃腻了,想换些清粥小菜吧。” 沈秀来到两位正在闲聊的门倌前,先行礼,而后道明来意。 这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两位门倌瞥她,“你真是沈姑娘?” 沈秀连忙掀开幂篱,“我是。” 空气突然静下来。他们俩一动不动盯住她,不说话了,她不明所以,“大哥?” “大哥?” 其中一位门倌立即回神,“喔我这就去传话,你稍等。”门倌一边往门内走,一边一步三回头。 沈秀摸自己的脸,疑惑自己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去传话的门倌捂住狂跳的心口。往前走时,大口呼气,一口气险些没喘上来。 他不知为何,一看到沈秀,心脏就狂跳,仿佛是要献祭似的,想要将心脏捧到她面前,任她宰割。 待他缓过气来,他揉揉心口,疾步前行。 门口。耐心等着门倌的沈秀注意到待在门口的另一位门倌,目光一直黏在她脸上,她有些不解,随之重新把幂篱纱布扯下来,重新遮住面。 不多久,去传话的门倌折返,他道:“公子这会儿有事,得等他忙完了才能见你。” “多谢。”沈秀点点头,耐心等待。 传话的门倌看了看沈秀,有些不落忍。公子其实并未有事,他这会子可正在听曲儿呢,根本就不忙。 公子是故意要把沈秀撂在门口的。大抵是因为之前沈秀拒绝公子,公子生气的缘故罢。 只是公子也太不怜香惜玉了些,怎能让人家姑娘站在外头等,好歹也让人进屋里等吧。 正当午时,日头高悬,外面这么热,也不知公子要晾她多久。 门倌偷瞄站在门口的沈秀,心里有些难受。正欲去搬个凳子让她坐,另一个门倌却先他一步,“姑娘,我去给你搬个椅子过来!” 沈秀微微诧异,“谢谢。” 很快门倌搬来椅子,“姑娘,您请坐。” 沈秀毫不客气坐下。 这一等,便等了一个多时辰。 门倌:“沈姑娘,你渴不渴?我去给你端杯茶水来?”他话音刚落地,另一个门倌拔腿就往里头跑,“我去倒茶水!” 这两个门倌有些过于热情。沈秀摇着他俩拿来的扇子,略微困顿。宋玉让她在外头等,明显是不待见她,否则怎会让她在外面等。 这两个门倌又不是傻的,看不出宋玉不待见她?奴才不应顺着主子的意思办事么,他们也应该不待见她才是,怎么搞的她像是他们的主子似的。 门倌去端茶水时,去瞧了一眼宋玉。宋玉仍在听曲儿。门倌悄悄躲在门口,心里有些怨起宋玉来,公子也忒不做人,自个儿在这玩乐,让沈姑娘在外面干等了那么久。 他愤愤不已,随之快速去端水。 乐师弹着琴,不着痕迹瞟了一下宋玉。他发现宋玉并未在听曲。这一个多时辰里,宋玉一直时不时望向大门的方向,并未认真听曲。 一曲弹罢,乐师停下手指。 宋玉:“再弹一曲。” 乐师不解。公子明显不想听曲子,为何还要听? 他正欲再抚琴时,宋玉倏然抬手,“不了,都退下吧。” 旋即,宋玉吩咐丫鬟,“去把人带进来。” 丫鬟快步去往大门口。 见到沈秀的第一眼,她很是疑惑,公子到底看上了沈秀什么?就沈秀这容貌,顶多算个清秀,府里的姨娘丫鬟哪个比不上她? 疑惑之后,丫鬟暗地里嗤了声。沈秀今日求见公子,这是按捺不住了。先前拿乔拿过了头,见公子不再上门求娶,是以现在后悔,所以才来找公子的吧。 丫鬟撇嘴。后悔也无用。公子断断不会再纳她做姨娘了。 之前公子看上一位女子,她也与沈秀一样拿乔,欲擒故纵过头,公子便不再搭理她。那女子后悔万分,多次前来求见公子,但无用,公子已经对她没有任何兴趣。 这沈秀的模样和家世还不如那位女子,公子肯定也不会再搭理她。 不然也不会将她晾在外面这么久。这会子让她进来,公子定是要羞辱她一番,把先前落的面子拿回去。思及此,丫鬟轻轻一笑。 沈秀跟着丫鬟进入一间屋子,丫鬟道:“公子,人带到了。”说完便退下去。 屋子里窗明几净,镂空雕花精美非常。地毯上放着金鼎,淡淡的熏香从金鼎里袅袅上升,熏香的香气仿佛是冷气,整个屋子都被熏得凉沁沁,不似外面那般炎热。 屋子正中央放着一扇屏风,精雕细琢而成的屏风上,布着山水景致,以及栩栩如生的梅兰菊竹。 屏风后面隐约有一道人影。沈秀看过去,“宋公子?” “进来。” 沈秀穿过屏风,目光落在宋玉身上。他轻靠紫檀木椅,手摇折扇,微微上挑的桃花眼,轻飘飘地落在她身上。 “倒是稀奇,沈姑娘不是看不上我,今日又为何要见我?” “宋公子,你父亲是好官,是英明的好官,我想定不会容忍眼皮子底下出现冤假错案。” “哦?怎么说?” 沈秀说了沈有财被冤枉的事。 “你有证据证明他是被冤枉的?” “现在没有,但总会查出来的。” “你空口这么一说,就想推翻已经了结的案子?” “可是我爹的确是被冤枉的。至少现在应该延缓斩首日期,再审查一下案子,不能这么快就砍我爹的头。” 宋玉:“若所有已定罪的罪犯都像你这么做,恐怕锦州城就是有十个衙门也忙不过来。” 沈秀:“难道知府大人真的能容忍眼皮子底下发生冤假错案?” “其一,是不是冤假错案你说了不算。其二,县衙已经断案,府衙不会插手此事。” 也就是说,宋玉不会帮她。沈秀明白了,“打扰了。”语罢转身就走。 似是没料到她直接就走了,宋玉顿时起身,“你就这么走了?” 沈秀转过脸,“那我要怎样走?” 宋玉一噎,转而道:“你来见我,是想求我帮你,是也不是?” “是。” “可你并未求我一句。” “你又不会答应帮我,我还求你做什么?” “你不试试,怎知我不会答应你。” 沈秀不假思索,“求你帮帮我爹?” 宋玉好整以暇地打开折扇,“求人办事不得送礼?” “礼?”沈秀皱眉,“你想要什么?” “这宅子里缺一个姨娘,”宋玉将折扇抵在下巴上,“你若答应嫁我,我便帮你,不仅能帮你爹延缓死刑日期,还能直接把你爹从牢里捞出来。” 将将说完,他轻笑一声,“让你做姨娘,委实是有些抬举你了,你也就配做一个外室。你做本公子的外室,本公子便将你爹从牢里捞出来,如何?” 沈秀转身就走。 她转身就走,宋玉语速急促,“你不救你爹了?” 她背对着他挥手,“救,但不嫁你!” 宋玉脸色阴沉下来。 就在这时,沈秀猝地驻足。她恍然大悟一般,转过身,重新走到宋玉面前。 “怎么,后悔了?”宋玉冷哼。 沈秀仔仔细细端详他,沉默好一阵才道:“我曾经看过一个话本,不是,我曾经听人说过一个话本。” “话本里,男主人公心仪女主人公,然女主人公对他无意。男主人公多次求娶无果,便心生一计,栽赃陷害女主人公的父亲,使她父亲锒铛入狱。” “男主人公有权有势,有能力救她父亲,她便去求他。他答应帮她,条件是她嫁给他。” 沈秀:“你说这话本有不有趣?” 宋玉面色不变,“什么话本?” 沈秀不再废话,“宋玉,我爹是你陷害的,是不是?” 默然片刻,宋玉抬睫,轻描淡写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果然是你。”沈秀咬牙,“卑鄙无耻,贱人!” “放肆!” “卑鄙无耻贱人!” “你!”从未被人如此辱骂过,宋玉抬手就要扇她巴掌。 然而手高高扬起,最后只轻轻碰了一下她的肩膀,“你放肆!” “你打我?”沈秀怒火中烧,“你凭什么打我!” “啪!”沈秀直接扇了他一耳光。 脸被打偏,宋玉愣住,似乎是不可置信自己被她打了一巴掌。 在外面候着的丫鬟听到动静,正好看到宋玉被沈秀打了一巴掌。她瞠目结舌。 沈秀居然敢打公子!她这是想死吗!公子定饶不了她!她死定了!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6. 第 6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7. 第 7 章 宋玉捂脸面色铁青,“你竟敢打我!” “谁让你先打我的!” “是你先出言不逊!” “是你先陷害我爹!” 宋玉一把揪住沈秀的衣领,抬手将耳光还回去。手掌落下去时,却骤地停在半空中,没打下去。 他绷紧下颚,只对沈秀怒目而视。 在门外偷看的丫鬟见宋玉没打下去,她讶然。之前有人惹怒公子,无论男女,公子可是会直接动手的。 沈秀打了他,他居然只干看着她,不动手?丫鬟眼如铜铃,不可置信。 这边厢,宋玉竭力控制住怒火,舌尖抵了下微微发疼的腮帮,冷笑,“看来你不想救你爹了。” “我宁愿让我爹去死,也不会嫁你。” “好一个大孝女。” 沈秀不再言语,她转过身,大步流星,扬长而去。宋玉看着她的背影,脸色更加铁青。 丫鬟连忙进来,“公子,您没事吧?”说着便伸出帕子碰他的脸。 “滚!”宋玉直接踹她一脚,又一脚踢翻了屏风。 沈秀大步走出宋宅,隔着幂篱,她回头望了一眼宋宅。宋家能在锦州城只手遮天,是以他才能毫无忌惮承认是他栽赃陷害了沈有财。 即便她知道是他栽赃陷害,却奈何不了他。无权无势的无力,让她倍感憋屈。 她一到家,杨氏便立即问道:“秀秀,怎么样,宋公子他怎么说?” “娘,爹没有下毒杀人,这件事是宋玉栽赃陷害给爹的。” “什么?” 沈秀细说了宋玉栽赃陷害之事。杨氏听罢,呆滞良久,继而泪如雨下,“天杀的,他怎能如此!” 静默良久,沈秀试探性道:“只要我嫁给宋玉做外室,就能救出爹。” “外室?外室连小妾都不如,那是千人骂万人唾,上不了台面的!且他为了娶你能陷害你爹,如此歹毒之人,你若嫁他,那便是入了狼窟!”杨氏边哭边道。 沈秀挑眉。她以为杨氏会毫不犹豫让她答应做宋玉的外室。毕竟之前杨氏觉得能嫁给宋玉是她天大的福分。而且现在是为了救沈有财,所以她以为杨氏会毫不犹豫让她嫁的。 “可我不答应他,爹就没救了。” 杨氏抓住她的手,“我们去告宋玉,锦州城告不了,便去京城告!” “我们还没到京城,爹就已经被砍头了。而且我们无权无势,告也不一定有结果。” 杨氏眼里露出绝望来,“那我们该怎么办?” 沈秀再一次试探,“为了救爹,我只能嫁给宋玉。” “秀秀……”杨氏目露犹豫,下一瞬,她猛地摇头,“不成!他今日为了让你嫁他,能陷害你爹,若明日他不喜欢你了,还不知会把你怎么样!娘不能看着你进狼窟!” 看来杨氏还是很爱自己女儿的。沈秀抬首,望向天边刺目的日光。日光刺得她不得不低下头时,她已经做好决定。 “娘,为了救爹,我愿意嫁给宋玉。” 宋宅。宋嬷嬷环顾屋子,屋内一片狼藉,公子把能摔的都摔了。能把公子气成这样,那沈秀也真是个能耐人! 她端着药,步至宋玉跟前,“公子,脸上擦点药吧。” “滚。” “公子————” “我说滚!” 宋玉面黑似阎罗,宋嬷嬷也不敢再惹他,她轻声退下。 不多久,有侍从进屋,“公子。” “啪!”半个花瓶砸到侍从脚前。 “滚出去。” “公子,沈姑娘又来了。” “我让你滚出————你说什么?” “沈姑娘又来了。” 宋玉立时起身。 再一次来到宋宅,沈秀低眉顺眼,“宋公子,你先前说只要我嫁给你,你就能救我爹,这话可还作数?” 宋玉:“不是说宁愿你爹去死,也不愿嫁我?” “我之前因为在气头上,所以说了些混账话,对不起。”她更加低眉顺眼了几分,“你之前说的话还能作数吗?” 宋玉欲让她滚,好将之前在她这里受到的恶气狠狠出了。然而喉咙里仿佛是灌了泥,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也不知过了多久,他道:“当然。” “多谢。”沈秀盯着自个儿的鞋面,“公子什么时候能把我爹救出来?” 大牢里,沈有财靠着墙,边哭边道:“大人我冤枉啊!” “嚷嚷什么?给我安静些!”狱卒斥道。 沈有财低下声音,边哭边擦泪。 “爹。” 似乎听到沈秀的声音,沈有财立刻抬头,“秀秀?” 同沈秀一起从大牢里走出来后,沈有财整个人愣愣的,“秀秀,我真不用砍头了?” “不用了,我找宋公子帮了忙。” “他、他帮的忙?” 沈秀用手挡住热烈的阳光,“太热了,回去再细说。” 等到了家,沈有财得知陷害他的始作俑者是宋玉,且他能出牢狱,是因为沈秀答应了做宋玉的外室,他怒急攻心,眼皮一翻,晕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他痛哭流涕,“秀秀,是爹对不住你!” “对不住我们的是宋玉。”沈秀道。 看着沈秀过于平静的神色,沈有财想,秀秀大抵是伤心过了头,所以才这般平静。思及此,他心如刀割,“秀秀!爹就是去死,也不能让你受了这委屈!” 好好一闺女,去做那上不得台面的外室,比小妾还不如!这不是糟蹋他闺女吗!且宋玉心肠如此歹毒,秀秀若嫁了他,以后有好日子过? 他沈有财就算是枉死,也不能把他闺女推进火坑! 听到沈有财的话,沈秀略微讶异。沈有财重男轻女,素来不喜她,虽然现在改好了,对她好了许多,但她没想到他竟如此看重她,为了不让她受委屈,宁愿去死。 “不成!秀秀绝不能嫁给他!”沈有财胸膛剧烈起伏,脸红脖子粗,“我这就回牢里去,我宁愿被砍头!”说着他起身就要下床。 “好了好了,爹,不用担心。”沈秀按住他,“你还真以为我会给他做外室?” “啊?” “权宜之计罢了。我不会嫁给他。只是骗他将你救出来而已。我想好了,过两天我们偷偷离开锦州城,去离锦州城很远的地方,天高皇帝远的,再改名换姓,我就不信他能找到我们。” 沈有财和杨氏微微张嘴,“离、离开锦州城?” “嗯,就是不知爹娘你们愿不愿意。” “愿意!”沈有财不假思索。杨氏也跟着点头。 “好,那我们再仔细商量商量此事。” 离开锦州城,去哪里?按照书里的时间线,此时男女主在京城。所以绝对不能去京城。 要去离锦州城很远,且男女主在书里不会去的地方。沈秀沉吟,“就去……芜州?” 芜州地处江南地带,离锦州城较远,那里是著名江南水乡,风景如画,富庶繁华,是个好去处。 沈有财:“芜州?那地方还行,咱们这儿有卖芜州的渣肉蒸饭,我吃过,很是不错。” 沈秀找偏了重点,“渣肉蒸饭?” “你没吃过,就是糯米蒸五花肉,味道可香。” “喔,粉蒸肉啊。”沈秀有点馋了。她有点想吃粉蒸肉了。 杨氏问:“粉蒸肉?这是哪里的叫法?” “随便说的。”沈秀托腮,“那我们就去芜州。” “行。” 次日,宋婆子带着一干人,将聘礼抬进沈家。这次带来的聘礼,比之前两次都要多。 宋婆子委实是有些不解,先前公子纳沈秀做姨娘,下的聘礼就已经够多,这会子让她做外室,聘礼应该会减少些,不曾想公子还多加了聘礼。 娶个外室哪里用得着这么多聘礼,公子还真是舍得啊。 沈秀扫视箱子里的金银珠宝和绫罗绸缎。她捂住颊边的笑意,在内心感谢宋大公子给他们家送的路费。何止是路费,这些聘礼,都够他们一家三口过活一辈子了。 宋婆子离开前,告诉沈秀,宋玉邀她后日游湖。 “婚前不是不能见面吗?”沈秀并不想见他。 宋嬷嬷心道,你就一个外室,又不是正经嫁娶的婚事,哪来这么多讲究。她笑道:“公子喜欢您喜欢得紧,忍不住要见您呢。” “行吧。”沈秀应了。后日?反正后日她已经离开锦州城,他且去见空气吧。 又看了看够一家三口过活一辈子的聘礼,沈秀笑得极其真诚,“宋嬷嬷,替我谢谢你家公子。” 日子一晃便到了后日。这日天清气朗,日光明媚。 宋玉侧头问宋嬷嬷,“我今日瞧着如何?” 宋嬷嬷的视线扫过过去。公子今日玉冠簪花,锦衣华袍,发间还抹了香泽! 公子这是特意好生打扮了一番。 她竖起大拇指,道:“公子风神俊朗,俊逸非凡,全锦州城的男儿都比不过您!” “是吗?”宋玉轻笑,他打开案几上的锦盒。盒子铜鎏金珐琅彩嵌珍珠绿松石,精美生辉,打开盖子,里面的玉簪落入视野。 白玉簪子玉质白色,细腻温润,簪体打磨得十分圆润,簪首镂雕凤纹,精致非常。 他摸了下自己头上的龙纹白玉簪,又看了下盒子里的凤纹白玉簪。 脑海里浮现出等会儿沈秀戴上凤纹白玉簪的模样,他微微勾唇。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7. 第 7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8. 第 8 章 宋玉在船上等沈秀时,沈秀和父母早已离开锦州城。他们一家子坐马车,日夜兼程,已经到了三百里开外的凉州境内。 “秀秀,咱们歇一歇,去食肆里吃顿热饭再走。” 沈秀:“才离锦州城三百多里远,还是太近了,我们得赶时间,走得再远一些。就先不去食肆里耽误时辰,暂且啃些饼子凑合着吧。” 杨氏点头,“是极是极。” 又赶了半日路,出了凉州,车子抵达一小镇。此时日头西沉,橙红的晚霞将整个小镇氤氲成一淌胭脂。 踩着薄薄的一层胭脂,一家三口进入一家食肆。这会子正值饭点,店里人声嘈杂。 小二快速迎上来,“客官里面请,请问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打尖儿。” “好嘞!” 待他们一家人入了座,小二报菜名,问他们要吃些什么。沈有财首先问沈秀,“秀秀,你想吃些什么?” “爹娘你们随便点吧。”沈秀掀开幂篱一角环顾四处,没发现有疑似男女主的身影,她才放心地拿下幂篱。 沈有财对小二道:“来一盘旋煎羊白肠,再来一碗小菜豆腐汤。” 想着手里有聘礼那么大一笔钱,又想着这两日赶路,没怎么好好吃过一顿热饭,沈有财道:“再来一盘炙鸡,就这些。” “好嘞!”小二转身要走时,沈秀叫住他,“等一下,再来一碗生淹水木瓜,天热得很,吃点冰镇冷食凉快。” 小二转过脖子,“生淹水————” 见他忽然呆住,沈秀蹙眉,“怎么了?” 小二脸喉结上下滑动,“没怎么,您方才是说生淹水木瓜?” “对。” “好的!” 待小二走开,沈秀的目光又落在写着菜名的木牌上。 “你又不识字,看着干什么?”杨氏道。 “不识字就不能看吗。”沈秀笑了下,视线扫过木牌上的莲花鸭签、间笋蒸鹅,最后落在羊蹄笋上,她咽嗓,“再添一道猪蹄笋如何?” 杨氏:“已经吃得够好,莫要再铺张。” 沈有财不同意,“秀秀若想吃,便让她吃!”语罢他招手,“小二,再来一盘猪蹄笋!” 小二给别桌客人上菜时,眼睛时不时往沈秀那边瞟,一个没注意险些将手里的盘子摔落地时,他赶紧将眼睛收回来,好好上菜。 然而眼睛收回来,心却收不回来。他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让自己专心干活,却怎么无法专心。 沈秀那一桌的生淹水木瓜很快做好,小二去端菜时,道:“二舅,你这木瓜是不是放少了?” “哪里放少了?不就这么多?” 小二磨磨蹭蹭,“二舅,再多放些木瓜吧。” 那姑娘点了生腌水木瓜,应该是喜欢吃生淹水木瓜的。他这样想着,继续道:“这桌客人是我好友,她喜欢吃生腌水木瓜,二舅你就多放点木瓜吧!” “你这小子。”他二舅哼了声,多添了几勺木瓜进去。 “再添些,再添些。” “再添些,要不白送你朋友得了?” 沈秀没想到,这家食肆还挺厚道实在,这一碗生淹水木瓜,木瓜堆积,都快淤出来了。 沈有财和杨氏也很是意外,不曾想这家店菜量竟这么大。 冰水里微微剔透的木瓜,用盐水和糖水腌渍过,甜甜咸咸,冰冰凉凉。沈秀咀嚼着木瓜,弯弯眼角,“挺好吃的。” 注意到沈秀吃得眸子弯成一双月牙儿,小二开心地咧嘴。 沈秀嚼着木瓜,心想若这里有冰淇淋就好了,冰淇淋比生淹水木瓜更解暑。 不过这里倒是有类似于冰淇淋的代餐,即酥山。酥油、奶油和蜜糖淋在碎冰上,冷凝成的小山。 酥山沈秀没吃过,这种昂贵的高级奶制冰食,是有钱人吃的。也不知酥山的味道如何,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冰淇淋,但肯定也很好吃就是了。 “娘,爹,你们可吃过酥山?” 沈有财道:“没吃过,那玩意儿不是那些贵人吃的?” “嗯,听说很好吃,很消暑的,等以后我们有钱了,我们都买了尝尝。” “秀秀,你现在若想吃,爹给你买一碗。” “以后有钱了再说,咱这一路过去要花不少钱,到了芜州,要安定下来也要花不少钱,钱先省着点用吧。”虽说那聘礼够他们一家人过活一辈子,但前提是不铺张浪费,若过得稍微奢侈些,那些钱也不够用。 “秀秀你放心,等到了芜州,爹一定努力挣钱,让你吃上酥山!” 沈秀笑笑,倏地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侧过眼角,对上隔壁桌男人的目光。 见她看过来,男人飞速挪开目光。沈秀转过头来时,又发现有男的在看她。 眉心微微一拧,她垂下脑袋。随之快速环顾一圈四周。貌似店里有不少男的都在偷看她。 她眉头拧得更紧了。杨氏也发现店里的男人似乎都在偷看沈秀,她低声道:“有财,周围这些男的好像都在看秀秀。” 沈有财瞪了一圈这些偷看的男人,道:“他们定是看上秀秀了!” 闻言沈秀扶额,“爹,你女儿没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估计,”她音量更低,“这些人是不是发现我们身上有一大笔钱?我们得小心着些。” 沈有财和杨氏立刻警惕起来。杨氏紧张道:“他们从哪里发现的?” “不知道,我只是这么猜测而已。反正我们小心着些,吃完饭赶紧走。” 沈有财一边警惕一边道:“是得小心这着些,不过……看他们那眼神,分明是看上秀秀了。” 沈秀翻白眼,“爹,请您看看我的脸,你觉得我长得是有多好看,能让这些人一看到我的脸,就喜欢上我?” “你这模样,怎么就不能让这些人一看到就喜欢了?爹就觉得你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姑娘!” “停停停,行了,行了。”沈秀实在是受不了他无脑的吹捧。恰时小二将小菜豆腐汤端上来,她道:“快些用饭吧。” 小菜豆腐汤清芳香可口,旋煎羊白肠软润鲜美,炙鸡鲜嫩香浓,猪蹄笋弹牙筋道,生腌水木瓜咸甜冰凉,沈秀吃得满足惬意。 她擦嘴时,发现右前方的男人在看她,她垂目,“娘,我们快点吃。” 这时,小二端来三碗荷花包围着的酥山。 小二道:“这是那边陈公子请您几位吃的荷花酥山。”小二虽是笑着,心里却哼了一声,对林公子的献殷勤很酸,他若是有钱,他也能请这姑娘吃酥山。 沈秀顺着小二手指的方向瞧过去。小二口中的那位陈公子,位于斜前方桌位,他笑着对她拱手作礼。 杨氏诧异,他们并不认识这位陈公子,无缘无故的,这位公子怎会请他们吃昂贵的酥山? 沈有财则认为这陈公子是看上了秀秀,所以才来献殷勤! 至于沈秀,她觉得这位陈公子定是不怀好意。她对小二说:“替我们谢过陈公子,不过这些东西还是拿回去吧。” 小二毫不犹豫,将酥山端回去。陈公子见状,起身来到沈秀身前,“姑娘,鄙人姓陈名嘉,年十八,未曾婚配,家中有良田五十亩,三间铺子……” 他一股脑儿,把家底儿交代了个干净,祖宗十八代的名字都快全部交代出来了。 沈秀赶紧阻止他,“你有事?” “我见姑娘面善,似有缘人————” “谁跟你有缘人!”沈有财瞪他,“一边儿去!” “伯父————” “我们素不相识,叫谁伯父呢你! 沈秀放下筷子,“爹娘,我们也吃得差不多了,走吧。” “姑娘!” 沈秀头也不回,快步走出食肆上马车。沈有财和杨氏也疾步上了马车,“车夫,快些赶路!” 车夫马鞭一扬,马车快速消失在食肆门口。陈公子追也追不及。他用力拍了一下膝盖,一脸惋惜。 马车上,沈秀瞧瞧自己的衣衫,又瞧瞧爹娘的衣衫。他们一家子衣着打扮普通,也看不出身上怀揣巨款。 所以方才食肆里那些男人是如何看出他们有钱的? 当然也可能并不是看出他们身上揣着巨款,也可能是打着其他主意。 “或许是我们虽然看着没什么钱,但点的菜都不便宜,像那种低调的有钱人?”沈秀道。 “兴许是这样!”杨氏附和。 沈有财:“我还是觉得他们只是因为看上了————” “爹,”沈秀拧眉,“咱能不能使实事求是一些?” 马车一路前行,抵达下一个小镇时,已经过了两个时辰。此时正是亥时(晚上九点),镇上大半人家都已熄灭灯火。 现在已经离锦州城很远,天黑了,马也累了,沈秀不再打算继续夜行,于是便去投宿客栈。 他们三人开了一间房。 “你们娘儿俩睡床,我睡地上就成,这天热的,睡地上还凉快。”沈有财笑呵呵道。 洗漱过后,沈秀沉沉睡去。再次苏醒时,沈秀只觉手腕酸麻,一睁眼,便发现自己竟躺在陌生的马车上。 她神识有些混沌,有些不清楚现在的状况。 “醒了?” 她掀起眼皮,对上一张陌生男人的脸。男人眉尾横着一道刀疤,面相凶神恶煞,通身匪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神识混沌的沈秀顿时清醒,“你是谁?” “我叫胡刀。”男人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变得柔和些,“是你未来夫君。” 沈秀瞳孔收缩,她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自己手脚被捆绑着,动弹不得,“我不认识你,快放开我!” “别动,你越动,绳索会缠得更紧。”胡刀按住她的肩膀。 “别碰我!”她躲开肩膀。 他笑了下,“小娘子,我会算命,我一看你这面相,便知你是我未来娘子。” “胡说八道!你放开我!” 胡刀拿起旁边的大刀,轻轻用布擦着。 锃亮的大刀,让沈秀顿时安静下来。马车车轮碾着地面的声音,敲击着她的耳膜,她竭力控制情绪,“你把我掳来干什么?我爹娘呢?” “我不是说了,我是你未来夫君。至于你爹娘,他们还在客栈,放心,我没动他们,他们安全得很。” “你……”沈秀语气没有先前那么硬气,她说,“大哥,你是不是要钱?我有钱的,我可以给你钱。” “我不要钱,我要你做我娘子。” “我们见都没见过,你怎么会让我做你娘子?” “谁说我们没见过?昨日傍晚,我们在张家食肆里见过,我对你一见倾心。” 对她一见倾心?她不信。一见倾心,只是见色起意而已,她又没什么色,他倾个什么心。 “大哥,能否说实话,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说的是实话。” 还真对她一见倾心?沈秀犹疑地打量他。难道是她的长相正好和他眼缘? 真真是倒了个大霉,怎的就被他看上了。 “小娘子,你叫什么?” 沈秀不想搭理他,但她识时务者为俊杰,“沈秀。” “沈秀?沈姓的沈,秀气的秀?” “嗯。” “这名字倒是好!小娘子,你饿了没?” 沈秀不会为了骨气而让自己受罪,“饿了。” “先吃些胡饼将就将就,等到了有食肆的地方,便让你吃些好的。” “这是去哪儿?” “京城。” 京城?男女主在的地方?她眉头越蹙越紧。 胡刀将胡饼掰开,喂给她。 沈秀:“你能解开绳索,让我自己吃吗?” “不能。” 她张嘴,咬了一口胡饼。这胡饼里包着羊肉,味道还不错。她没客气,一口气吃了四个胡饼。 胡刀:“还要吗?” “还要。” “你这小娘子,胃口倒是大。” “我胃口很大,一个人的饭量能抵三个人,不,能抵五六个壮汉。你怕是养不起我,如果你不怕我把你家吃垮了的话,就放过我吧。” 胡刀大笑,“就是有十个你,我胡刀也养得起!” 他又喂过来一块饼子。见他笑得豪爽,沈秀恨不得咬断他捏着饼子的手指。 吃完饼子,她说:“我手酸,你解开绳索吧,反正我又跑不掉。” “不行。” 沈秀想,他既对她一见倾心,也就是喜欢她,那么或许她可以稍稍利用一下他的喜欢? 她作出很痛苦的模样,“我手腕真的难受,又麻又酸的都动不了了,你绑了我多久,我的手都快断了,能否先给我解开,等之后再绑上?” “大哥,胡大哥,”她用撒娇的语气,声音柔得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你先给我松松绑,可以吗?” 胡刀神情松动,有些动摇,“真的很难受?” “真的。”她拼命挤出泪花。 发现她眼泪的泪光,胡刀不再犹豫,直接给她解绑。他轻轻抬起她的手,“怎么样?” “解开就好多了,还有脚上的也可以解开吗?” 他二话不说,蹲下来给她解开。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脚腕,沈秀道:“多谢胡大哥。” 她伸手掀开帘子。外面是崇山峻岭。马车旁边有骑马的蒙面大汉,个个手里背着大刀。她咽口水,“胡大哥,你……你是干什么的?” “山里扎寨的。” “山里扎寨?山寨?你是山、山匪?” “是。” 难怪瞧着凶神恶煞,通身都是匪气。外头这么多人,将马车围的密不透风,她如何能逃得出去? “怎么,瞧不起山匪?” “没有,你能当山匪,也是你的本事。” 两盏茶的功夫过去,沈秀耳根通红,“胡大哥,人有三急。” 胡刀钻出马车,下车,“出来吧。” 沈秀弯腰从马车里出来,正要下车,腰却被一双大手掐住。胡刀直接将她抱下来。 他拉着她往前走,发现手下们都在偷瞄沈秀,他眉头的刀疤狠狠一动,凶悍似修罗,“看什么?再看将你们眼珠子挖了!” 手下们大骇,立刻低头。 沈秀抽出手腕,“那有草丛,我自己去吧。” “别想着逃跑,你这小胳膊小腿,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跑过我们这么多人。”胡刀警告她。 “我不会的。” 沈秀快步前行。来到草丛后面。她观察四周。思考能逃跑成功的可能性。 就在这时,眼角余光触及一抹黑,她拔腿就往回跑,“有黑熊!胡大哥!有黑熊!” 胡刀拿着大刀,同手下几刀子便砍掉黑熊脑袋。杀掉黑熊,他轻握住沈秀的肩膀,“没事了。” 沈秀惊魂未定。荒郊野岭,野兽出没,即便她可以从胡刀手里逃出来,说不定也会落于野兽之口。 还是先出了这荒郊野岭,到达有人烟的地方再说。她吐气,“多谢。” 重新上马车,她拿起饼子就啃。试图拿饼子压压惊。 “没吃饱?”胡刀问。 “我说了我胃口大。” 啃了两个饼子,她倒头就睡。即便闭着双目,也能感觉到胡刀的目光。他一直把眼睛放她身上,一直盯着她也不嫌累得慌。 胡刀目不转睛,盯着沈秀的睡颜。朦胧的光映在她白净的脸上,映出她细细弯弯的眉,小巧的鼻子,以及微微薄的嘴唇。 她的五官平平无奇,堪堪清秀,却让他生出从未有过的渴求。 触摸她,拥抱她,亲吻她,极度的渴求,带着一种飞蛾扑火的极致热烈。 感受到他在用手摸她脸,她退开,道:“胡大哥,我们还未成婚,婚前不可逾矩。除非你看轻我,不打算娶我当正头娘子,所以才想这般随意轻待我。” 胡刀目露隐忍,“好。” 不知睡了多久,沈秀被胡刀唤醒。 “秀秀,起来吃饭。”他刻意将表情放柔和,然而看起来还是很凶神恶煞。沈秀一醒来就被他凶悍的模样吓到了,她暗自定神,打打呵欠,问道:“到了哪里?” “青山县。” 离京城还远。沈秀起身要下车。胡刀拽住她,“你别下去,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回来。” “打包吗?” “打包?” “就是把菜买回来吃。” “是,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就给我买什么?我可先说好,我不仅胃口大,还特别好(hào)吃。” “爱吃是福气。说吧,要吃什么。” “酥山,冰酪,爊鸭,东坡肉,五味杏酪羊,间笋蒸鹅,猪羊荷包,炸冻鱼头,还要雕花梅球儿,雕花枨子……”她说的全是贵菜,定要让他觉得她难养。 胡刀听罢,“寻常人家还真养不起你。” “你若养不起,便放了我。” 他又大笑一声,“等着。” 一道道菜端进马车里,热腾腾的香气扑得到处都是,沈秀口舌生津,拿起筷子就吃。 穿到这里以后,她就没吃得这么好过。将所有菜都吃得七七八八,她按住圆滚滚的肚皮。 胡刀:“你这饭量似乎也没你说的那么大?” “我还未吃饱,我虽然能吃很多,但也不能吃太多,吃太多了会长胖的。”她根本就不在意胖不胖,是真的吃不下了。 “胖有什么?你想吃就吃,只管吃便是。” “我若成了胖子,你还想让我做你娘子吗?” “那当然。” 说得这么好听。人都是视觉动物,若她真胖了,没准他比谁跑得都快。除非他喜欢胖子。 她用勺子把最后一点酥山吃干净,“我还想吃酥山,你再给我买一碗。” “你今日已经吃了酥山和冰酪,再吃会坏肚子。” “哪里会,你是舍不得给我买吧。” “我并非舍不得。” “你就是舍不得。” “明日再给你买。” 彼时,胡刀的手下们仍在食肆里用饭。 其中一人出声,“怎的了,心不在焉的?” “三哥,我就是羡慕老大……” “羡慕什么?” “羡慕他能————”能拥有沈秀。若不是老大喜欢沈秀,他也想让沈秀做他娘子。他从未如此中意过一位女子,恨不能将她娶回家,当祖宗供着。 “唉。”他食不知味,挑着米饭,忽而听到三哥说:“女子肠肚脆弱,老大又是给她买冰酪又是给她买酥山,这两样冷食吃多了最容易闹肚子,且他还点了那么多道菜,吃那么多不得积食?” “三哥你这么关心咱们大嫂?” 三哥支支吾吾,“我只是怕她吃坏肚子,让我们老大操心。”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8. 第 8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9. 第 9 章 “我只是怕她吃坏肚子,让我们老大操心。”三哥支支吾吾地垂下脑袋,“不说了,赶紧吃吧,别耽误了时辰。” 用完饭,三哥同兄弟们回到马车前。他摸摸守在马车前的马,随之不受控制地望向马车车厢。车厢挡住视线,无法看见里面的人,他叹气,满脸低落。 不多久,胡刀掀开帘子,“都吃好了吗?” “老大,吃好了!” “出发吧。” 马车走了三日,已经来到京城边沿。这几日沈秀没寻到任何机会逃跑,眼瞧着京城越来越近,她急得嘴上冒了一个小泡。 胡刀立马给她买了药,“定是你这几日吃得太补,上火长泡了。” 沈秀扯扯嘴角,继续嗑瓜子。 许是怕她嗑瓜子磕碰到嘴上的泡,他把瓜子拿过去,“别磕了。” “我想吃。” “我给你剥好。”他开始帮她剥瓜子。她向他投以一瞥。 胡刀这人,似乎很喜欢她。这几日,他没再将她捆绑着,她想买什么,便给她买什么,若不是她坚持拒绝,他都想亲手给她喂饭。 想着这几日他对她的纵容,她不觉感动,只觉得有些困惑。 他为何如此喜欢她?思及此,她拿起胡刀买给她的镜子。这个世界的镜子,并不像影视剧小说里写的镜子那样,铜黄铜黄地看不清楚,相反,镜面很清晰,完全可以照清楚脸。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又看了看专心剥瓜子的胡刀,一时百思不得其解。 大抵,她的长相真的非常非常合他眼缘,是以,他才非常非常喜欢她。 “给。”胡刀将剥好的瓜子放到她面前。 “多谢。” 见她瓜子吃得香,他眼里浮现出一丝笑意,继续给她剥瓜子。 “我想吃雕花蜜饯。”她嚼着瓜子,倏地道,“柚蜜味的。” 他不假思索,将车喊停,下车去给她买雕花蜜饯。很快他买来蜜饯。除了柚蜜味,他还买了西瓜味和橙子味的蜜饯,“我见你喜欢吃西瓜和橙子,想必也会喜欢吃这两种味道的雕花蜜饯。” “谢谢,有心了。” 雕花蜜饯软润沁甜,比锦州城那里的蜜饯要好吃几分。沈秀道:“怪道别人说,蜜饯得吃京城这边的。” 胡刀:“你若喜欢,往后我日日都给你买。” 沈秀想,他对喜欢的女子很好。很多男人都做不到他这样好。对于女子来说,他或许是一个好夫婿,如果他不是山匪的话。 瓜子蜜饯吃完,沈秀倒头就睡。其实也没睡,她闭眼寻思着逃走的法子。接着又想到她爹娘。 不知她爹娘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一觉醒来发现她失踪,他们肯定急死了。 杨氏和沈有财确实急得头发都快白了。一觉醒来女儿就不见了,他们报了官,找了好几天都还未找到。 他们俩走出官府后,杨氏哭哭啼啼,“秀秀,你到底去哪儿了……” 沈有财哭天抢地,“秀秀若有不测,我便不活了!” “你说什么诨话!秀秀不会遭遇不测的!”杨氏哭着打了沈有财一下。 “呸呸呸!”沈有财打自己的嘴,“是是是,秀秀肯定好着呢,定不会有事的!” 傍晚时,马车已经进入京城西郊。马车在路边停下来,人马都停下来休整。 沈秀掀开帘子,赤红到有些诡异的晚霞泼在道路边上的野花上,仿佛是花染了血。 瞧着仿佛是染了血的野花,沈秀不知为何,心中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胡刀在马车前给大刀泼水,注意到沈秀眉心微蹙,他问:“怎么了?” 沈秀摇头,放下帘子。 胡刀擦着大刀上的水痕时,前方传来一道女声。 “是你!” 他抬首,前方,一十五六的少女正怒视着他。 少女穿着一身亮晶晶的金黄色罗裙,面若银盘,柳眉圆眼,浑身透着金灿灿的阳光明媚之感,若那天边明明灿灿的小太阳。 她瞪他,“一个月前,瓦市里,你撞倒了我,害我崴了脚,可你没向我道歉就走了。” 胡刀完全不记得有此事,“你认错人了。” “没有,就是你,你向我道歉!” “我说你认错人了。” “我绝对没有认错人,就是你。” 胡刀用力将大刀杵在地上,眉尾刀疤高扬,恶狠狠道:“再胡搅蛮缠,小心你的脑袋!” “你说什么?”这时候,一道若翠竹溪流般清柔悦耳的男声从少女身后传出来。 随之,少女身后走出来一位一位少年。 少年一身红衣,交领箭袖,肩上开出一朵赤红曼陀罗花,五片花瓣尾部飘出来五根赤红的飘带。 赤红的飘带在他肩后飘动着,若流动的血河,美丽而妖异。 他戴着银色红玛瑙发冠,发冠压住微微收束的长卷发。微卷的额发下面,眉尾斜飞入鬓,眼眸精致,鼻梁高挺,唇薄嫣红。 少年唇红齿白,漂亮精致,若一朵艳丽的红色曼陀罗,美丽中带着一种血腥的危险。 胡刀和一众手下们立刻握住大刀,警惕起来,“我叫她莫要再胡搅蛮缠,否则小心她的脑袋!” “是吗?”少年轻轻一笑,他歪了下脑袋。 胡刀并未见少年出手,他只见少年歪了下头,下一刻,他就仿佛被无形的绳索捆绑住。他顿时动弹不得。 无形的绳索将他四肢拉开,几乎要将他四分五裂的剧痛蹿上喉头。 “噗!”他吐出一口鲜血。鲜血落在地上,形成一朵红色曼陀罗。仿佛落在地上的死亡与血腥的美丽之花。 同样吐出血花的手下们,惊骇到恐惧。他们这是遇到高手了!少年似乎根本就没出招,连手都没动一下,就把他们全部给制服了。 浑身剧痛,动弹不得的他们,现在若砧板上的鱼肉,任少年宰割。 少年轻掀眼皮,“向她道歉。” 胡刀眼睛通红,满腔屈辱让他发不出声。 少年又歪了一下头,“怎么?” 胡刀又吐出一口血,濒临死亡的痛苦,让他不得不忍下屈辱,他气若游丝,“姑娘,对不起。” 少女见他快死了,忙不迭道:“好了我原谅你了。”转而对少年道:“你下手太重了,你别杀人!” “你这是在替他们求情?” “我只是————” “我劝你别替他们求情,”少年笑得温柔,“因为这样他们会死得更快。” 语罢,他看向胡刀他们,优雅而礼貌地点了下头,声音柔和,“一路走好。” 话音落地,胡刀和一众手下吐血而亡。他们倒在地上,嘴角溢出来一朵曼陀罗一样的血花,美丽而血腥,透出妖异的死亡之美。 少女怒道:“你!你干嘛要杀他们!” “他们该死。”少年目光落在马车上。 马车里。提前将裙子撕破,用布遮住脸的沈秀,一颗心突突突快要蹦出来。 要死。她怎么这么早就遇到男女主了!她一开始还没认出少女便是女主。男主一出现,她便认出来了。 实在是因为男主的辨识度太高。一身红衣,肩上有红色曼陀罗花和红色飘带,红冠长卷发,唇红齿白,容颜精致漂亮。 极高的辨识度,很难让人认不出来。所以方才她在马车里瞧了一眼,便迅速认出男主来。 男主这个变态疯批,简直嗜杀成性,嫉妒成性,女主也就是替别人求个情,他都受不了,直接把人全杀了。 他还是个优雅有礼貌的变态疯批,杀掉别人之前,还温柔地祝人一句一路走好。沈秀牙齿打颤,恐惧让她浑身战栗。 希望男女主没发现马车上还有一个人。她在内心默默祈祷。 车里有人。少年手轻轻一指,马车瞬间破裂开。 沈秀摔到地上,她几乎把脸贴到泥地里,大声道:“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是被他们掳来的良家子!他们是一群山匪!多谢恩人救我!” 少年的长卷发与肩上的飘带在微风里浮动着,“是吗?” “千真万确!”沈秀脸贴地,只希望女主这会儿不要替她求情。 男主可能不会杀她,但女主这一求情,她就必死无疑了。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9. 第 9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0 章 “千真万确!”沈秀脸贴地,只希望女主这会儿不要替她求情。 男主可能不会杀她,但女主这一求情,她就必死无疑了。 她磕了一下头,“多谢恩人救我。” 然而将将说完,她仿佛被点住穴道,四肢犹如被水泥灌注,完全动不了了。 一阵腥甜涌上嗓子眼,她吐出一口血来,死亡的恐惧让她大脑一片空白。 少年道:“三辆马车,你坐在最好的马车上,你说你是被他们掳来的?” “是的,我真是被他们掳来的,”吐了血之后,感觉到自己能动了,她指向地上没了声息的胡刀,“他让我做他娘子,所以、所以对我比较好,让我坐最好的马车,没怎么为难我。” 她浑身战栗,生怕下一刻就会如胡刀他们那般吐血而亡。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轰隆一声。仿佛有什么坍塌下来。她偏头一瞧。 道路边上的山不知为何崩塌了! 地动山摇,这是地龙翻身(地震)了! 少年抱着少女,躲避开坍塌下来的石头,一瞬间飞远。沈秀急急忙忙爬起来就跑。 因受了伤,稳不住身形,再加上地面摇摇晃晃,她摔倒在地。 一棵大树滚落而下,朝着她摔来!她拼命爬起来,又被晃动的地面摔回去。 眼看着大树离砸下来,沈秀绝望地闭上双目。将将闭上双目,她只觉身下地面一塌。她跟着塌陷的地面,往下滚。 扑通一声,身体砸进河流里。水流呛进口鼻中,喉咙若火烧一般喘不过气来。 肺部仿佛要炸开般剧烈疼痛时,河里砸下来的石头,砰的一声撞到她额头上,她头晕眼花,瞬时失去意识。 头痛,额头痛,嗓子痛,肺部痛,胸口痛,各种疼痛刺激着沈秀的神识,痛到她清醒过来。 昏黄的光刺得她眼球微疼,她条件反射地闭眼,再慢慢睁开。视线模糊许久,才渐渐变清晰。 入目里,是昏黄微暗的天。她虚弱无力地扭动脖子,看清楚自己躺在浅水河滩上。 她没死。她顺着河流飘下来,十分幸运地被冲到浅滩上,捡回了一条命。 也不知她顺着河流飘到了哪里。她艰难地呼吸着,呼吸一下都牵扯到浑身的疼痛。 仿若有一电钻,在她身上每一寸皮肤上钻着,血肉模糊,鲜血淋漓的疼让她生出想死的念头。 太疼了。疼到她想死。死了就没这么疼了。 痛到神经崩裂时,她已经放弃求生欲望。然而下一刻,她又挣扎着想要求生。 她不能死。 她遇到疯批男主没死,遇到地龙翻身没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一定要活下去。 使劲睁着眼,不让自己睡过去,但剧烈的疼痛不容她有任何反抗,她直接疼到休克,昏迷过去。 一夜过去,带着雾气的晨光将沈秀唤醒。身体没有昨日那般疼了,但饥饿和缺水,让她身体更加虚弱。 她费力翻身,往水边爬,好在她里水很近,能靠近水后,低头喝了几口水。 带着微微泥土腥气的河水,进入喉咙后,直让她反胃。为了活下去,她忍住反胃的折磨,继续喝。 喝完水,她翻身平躺在水边。渐渐地,她仿若置身于云海,浑身轻飘飘,意识逐渐远离。 意识即将停滞时,她抬起手,用力咬自己的手指。试图用手指的疼痛,刺激她即将停滞的意识。 每当感觉自己要失去意识时,她就发狠地咬一下自己。 不知多久过去,天色暗下去时,她隐约听到一声粗重的喘.息。喘.息声越发靠近她时,她偏转过脖子。 只见前方走来一只肥壮的野猪。野猪一步步朝她走来,大口里发出粗重的吼声。 沈秀四肢僵直,随之拼尽全力想站起来。可她浑身无力,根本就站不起来! 野猪加快步伐,粗吼一声,直朝她撞过来! 浓浓的腥臭冲到她身上时,她抓紧手里的石头砸过去,即便是以卵击石,也要最后一博! 石头将将砸过去,野猪猝地掉头,拔腿就跑。沈秀惊异,旋即便发现野猪掉头就跑的原因。 她身后,走来一只黑白,圆滚,墩胖的……滚滚,大熊猫,食铁兽。 发现食铁兽,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反而是松了口气。只要不主动招惹食铁兽,它是不会伤人的,毕竟它不爱吃人肉。 但也不一定。她又顿时警惕起来,一眨不眨盯住它。 它走着内八字,墩胖墩胖的肚子一走一duang,慢吞吞靠近河水。低下圆乎乎的脑袋喝水。 喝完水,它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做标记,标记领地之后,又慢吞吞地离开。这期间它始终没看她一眼,似乎没把她当回事。 沈秀长长舒出一口气。 没过多久,食铁兽去而复返。它咬着两根大竹子,拖着竹子来到水边。 一屁股坐下来,握着竹子开始啃。 咔嚓咔嚓咔嚓! 沈秀听着食铁兽啃竹子的咔嚓声,一天一夜未进食的饥饿如火一样烧着胃部。注意力集中在竹子竹叶上,她舔舔发白的唇瓣。 这时,食铁兽将圆滚滚毛茸茸的脑袋歪过来,瞧她一眼。 沈秀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它眨了下黑溜溜的小鸟眼,转过胖到几乎没有的脖子,继续啃竹子。 吃完一根半的大竹子,食铁兽喝了些水,迈着内八字的步伐远去。 沈秀望了望它没吃完的竹子和竹叶。等它彻底消失不见,她一点一点爬过去。 竹叶闻起来清香,吃起来却苦。但对此时饥饿难耐的沈秀来说,苦涩的竹叶子无异于山珍海味,美味佳肴。 一片片竹叶下肚,饱腹感让她体力微微恢复了些。她由衷感激食铁兽,救了她一命,还给她留了吃的。若以后还能遇到它,她一定会好好报答它。 她把手放到竹叶旁边的半根竹子上。 天快黑了,夜里野兽多,她得赶快离开这里。昨夜她运气好,没被野兽吃掉,今晚不一定还有这样好的运气。 她抓住竹子,将竹子杵在地上,接竹子的力,慢慢爬起来。站起来时,身体摇晃着,紧紧抓住竹子才稳住身体。 每走一步,身体牵扯出的疼痛都让她呼吸困难,仿若踩在刀尖上一般。 她咬牙,一步一步向前走。忍耐疼痛的同时,对胡刀和男主的恨意达到了顶峰。 若不是胡刀和他,她不会落到如此境地。今日的苦痛都拜他们所赐。 转而又恨起宋玉来。若不是他,她不会逃去芜州,不会遇见胡刀,也不会被掳到这里来遭罪。 又从宋玉恨到了用棍子砸死她的肖红。若不是肖红,她也不会穿越到这里。 只是不知被欺负的那白衣小女孩如何了。肖红去而复返,会不会又欺负她? 一路恨着想着那些人,竟也捱过了一大段路。双腿打颤时,她瘫倒在地歇息。 她环顾四处,两面都是山,她不知自己现在身处何处。应该还在京城西郊? 歇息片刻,她杵着竹子拐杖,继续前行。 但她实在太疼,太虚弱,走了一小段路之后,就再也走不动了。她躺到地上,无奈又无力,神色涣散,望着越来越黑的天空。 耳边隐约传来马蹄声。她一个激灵,立刻循声望去。 不远处,一辆马车正朝着她的方向行驶而来。她拼尽全部力气,向马车招手。想喊救命,但因为之前落水时被呛了喉咙,只能发出低低的气音。 “救命!救命!” 车夫发现她挡在路上,急速拉住缰绳,“吁!” 车夫厉声喝道:“何人挡道!” 忍受着喉咙被摩擦的疼痛,沈秀用力发出声音,“救我!我乃锦州人氏,被山匪掳到此地,遭遇地龙翻身受了伤,请救我一命,日后必有重谢!” 车夫还没说话,马车帘子从里面掀开,一老伯探出头来,“怎么回事?” 待车夫说明情况,老伯的眼神在沈秀身上逡巡。 她衣衫破烂,浑身脏污不堪,脸上带着泥,虽看不清脸,却能看清她虚弱到惨白的肤色。 视线扫过她额头上的血包,以及干白的嘴唇,老伯目露不忍,吩咐车夫,“将她扶上来。” 车夫还未行动,另一人出现在窗口。少年头戴嵌宝紫金冠,身着紫色缎袍,金丝滚边,通身透着让人不可直视的贵气。 少年的眉眼与通身的气质一样,仿若金玉雕成的贵气。微微上挑的眉形,透着身份高贵的矜贵与傲慢。 他扫视她一眼,嘴角往下倾斜,嫌弃与厌恶表现得淋漓尽致,“秦伯,一个贱民而已,别什么脏的臭的都救。”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0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1 章 听到紫衣少年的话,沈秀一急,“公子,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请您捎我一程,将我带到药铺即可!” “我不信佛。”他吩咐车夫,“快走。” 秦伯叫住他,“殿下,这位姑娘说得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她也能为您积福。” “我说了我不信佛。” “殿下……”秦伯目露哀求。 紫衣少年不耐烦,“随便你。” 秦伯笑了,他转过头,“姑娘,上来吧。”语罢他让车夫去扶沈秀。 沈秀上车。 车内宽阔干净,沉水香薰的幽幽之香扑进鼻子里,她有些不好意思坐下,怕自己一身脏污,弄脏了马车。 不过也由不得她难为情了,虚弱的身体驱使她坐了下去,她靠着车厢,无力地喘气。 秦伯见状,问道:“你可还好?” “我……可以躺下来吗。”她气若游丝。 “快躺下来吧。” 她躺下去,余光见紫衣少年离她远了些,手指微微遮住鼻子,手指上的翠镶金里扳指,翠色纯净,熠熠生亮。 他用扳指遮住鼻子,眼里的厌恶与嫌弃更深。 沈秀下意识闻闻身上,确实有些难闻。她耳根微红,说了句多谢,闭目歇息。 方才老伯称紫衣少年殿下?他的身份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尊贵。这般想着,昏昏沉沉不知睡了多久,她耳边传来秦伯的唤声,“姑娘,姑娘?已经到药铺了。” “老伯,我身无分文,能否……”她难以启齿。 秦伯拿出钱袋子,递给她。 “多谢您。” 她起身下马车,虚到发颤的腿忽然软,她直直朝紫衣少年扑去。 他反应迅速,一把推开她。他用很大的力道,沈秀重重摔在车窗上,喉头涌出一股血腥味,差点又吐出血来。 紫衣少年愠怒,“贱民,想投怀送抱?” “不……不是,”沈秀嗓音颤抖,“我只是没站稳,对不起。” 秦伯及时道:“殿下,她是真的没站稳!” 紫衣少年用帕子擦着碰过她的手,“还不滚下去!” 秦伯扶起沈秀,赶紧带她下车。将沈秀交给药铺大夫后,秦伯上车离去。 药铺里,大夫对沈秀道:“伤得挺重。” 内伤外伤兼具,这小姑娘还能硬撑到现在,不可谓不坚韧。 药童打来水,大夫拧拧布巾,先给她擦干净脸,好处理额头上的伤口。 一点一点将沈秀的脸擦干净后,大夫眸光微微停顿,卡住手上的动作。 沈秀:“大夫,怎么了?” 大夫摇头,开始处理她额头上的伤。 “嘶……”她疼得忍不住出声。 大夫忙不迭放轻力道,温声道:“忍一忍。” 给她伤口上药时,大夫转过眼角,对药童道:“还杵在这干什么,煎药去。” 一直盯着沈秀的脸,一眨不眨的药童即刻回神,随之恋恋不舍离去。 沈秀上完药就昏昏沉沉地入了睡。大夫久久注视她,直到有病人来看病,他才走出诊屋。 诊完病人,大夫静默良久,他药柜里的人参拿出来。 “师父,这人参……”见大夫将人参拿来,药童惊讶,“给那位沈姑娘吃?” 这是极品人参,店里统共只有两根。先前有人重金来买,师父都不卖的。却没想到师父居然愿意把人参给沈姑娘吃! “吃了这人参,她会好得更快。”大夫把人参交给药童。 药童双手捧着人参,收下惊讶之后,他很快高兴起来。沈姑娘吃了这人参,会好得更快! 他将人参煎进药炉子里,坐在炉前看火。边扇着炉子,边想着沈秀的伤势。 被人打出血受内伤,遭遇地龙翻身受外伤,又因溺水,喉咙和胸肺出现问题,真真是惨极了。 药童心里有些难受,有些心疼。 夜空若藏青色的帷幕,其间布满漫漫星辰,熠熠生辉的星辰,照耀着灯火通明的公主府。 守着大门的门倌打打呵欠,闲聊道:“今儿圣上将西域上供的珊瑚山赏赐了公主殿下,那珊瑚山用金玉镶边,中间嵌着夜明珠,可是这批上供的宝物里,最最珍贵的,圣上就这么给了公主殿下!” “圣上不是一直如此么,有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都会想着咱们公主和世子殿下。” “也是。” 当今圣上,极其爱重其长姐长央公主,连带着也极宠长央公主的独子司马烨。宫里的皇子公主们,哪个不羡慕司马烨能得到圣上的这般宠爱。 也就是司马烨不是圣上之子,没有争帝位的资格。若他是皇子,其他皇子们定会联手,暗杀掉他这个最大的帝位竞争者。 彼时,府内书阁里,秦伯一脸讶异,“扳指丢了?” 司马烨伸出空荡荡的左手,“定是那个贱民偷走的。她下车之前故意扑到我怀里,投怀送抱的同时,还顺走了扳指。” “殿下,勿要妄言,怎能空口断定就是那位姑娘偷的。” 司马烨冷笑,“秦伯,我要你亲自去抓她,我要你亲自去看看她到底有没有偷东西。” 于是,秦伯带着一干人,连夜赶去药铺。 药铺里,大夫皱眉道:“沈姑娘已经入睡,有什么事明日再说。” 秦伯:“此事刻不容缓。” 那翠镶金里扳指,并不是普通的扳指,乃长央公主今年送给殿下的十六岁生辰礼,对殿下来说很重要,必须尽快找回来。 世子殿下要做的事,一个小小的大夫岂能阻止?大夫无奈,只得让开。 睡得迷糊的沈秀被人唤醒,她愣愣的,“老伯?” 目光触及她的脸,秦伯严肃的表情微微软化,而后道:“姑娘,可有看见一只翠镶金里扳指?” “翠镶金里扳指?你们殿下手上带的那只扳指?我在马车里看到了,怎么了?” “殿下的扳指不见了。” 扳指不见了,来找她做甚?下一瞬,她反应过来,“你们怀疑我拿走了扳指?我没有,不是我。” 她因被冤枉被冒犯,眉心蹙起小山峰。 秦伯见状,有些不忍心再说什么。 只是殿下之令不得不从。他为难道:“姑娘……得罪了。”语罢,他示意带来的侍女上前搜身。 侍女按住沈秀,开始搜身。沈秀没有什么力气,完全无法反抗,她愤怒地瞪着秦伯,“你们只管搜,我没有偷东西。” 秦伯不忍直视她愤怒的眼神,他低下头。 就在这时,侍女从沈秀的腰部摸出一个东西。 是翠镶金里扳指。 沈秀脸上的愤怒僵住,转而变得诧异起来,“怎么回事?” 秦伯的脸色霎时变得难看起来。这小姑娘看着并不像小偷,怎会做出这般不耻行为? 且她偷什么不好,竟去偷长央公主送世子殿下的生辰礼。这姑娘真是……这下可完蛋了。 “老伯,我没有偷扳指,我不知这扳指为什么在我身上,我……” “可它的确在你身上。” “可能是,”沈秀着急忙慌解释,“可能是你们殿下推我的时候,扳指不小心落进我衣领里了!” 她的外衣衣领是破的,有块豁口,定然是紫衣少年推她时,戒指不小心落进衣领里的。 秦伯打量她破损的衣领,半信半疑,“姑娘真的没有偷扳指?” “没有,我发誓,若扳指是我偷的,我不得好死!” 不知为何,秦伯本应该继续半信半疑,却不由地心软,不由地相信她,相信她没有偷扳指。他道:“我信你没有做这事,只是,你得去殿下面前解释。” 秦伯带着沈秀回府。看到公主府的门匾,沈秀问秦伯,“老伯,敢问你们殿下是什么身份?” “世子殿下乃长央公主之子。” 公主之子?那身份的确是很珍贵。她叹口气,也不知这位世子殿下,能否相信她是无辜的。 秦伯疾步来到书阁,“殿下。” 司马烨:“如何?” “扳指的确在她身上。”秦伯将扳指捧到他面前。 司马烨拿起扳指,“果然是这个贱民偷的。”他语带讥讽,“秦伯,好心救人却被恩将仇报,你说积福,积得哪门子的福?” “殿下,扳指或许不是她偷的。她说扳指或许是您推她的时候,不小心落进她衣裳里的。这可能是一场误会?” “误会?你信一个贱民的话?”司马烨重新戴上扳指,“窃物者,脏满十贯,决杖黥面,流放千里。” 随之他的语气变得恶劣起来,“但她偷的是我的扳指,决杖黥面,流放千里过轻,需处以绞刑。” 处以绞刑?要处死她?秦伯心头一急,“殿下,兴许真是误会!” 司马烨的目光在秦伯身上逡巡,“你和她素不相识,为何如此信她?” “我只是不想让殿下错冤无辜之人,殿下,人就在外面,您看看她的衣裳,看到她的衣裳就知道,戒指兴许就是不小心落进她衣裳里的!” 司马烨并不想见那个贱民。 “殿下,老奴求您了!” “让她进来。”良久,司马烨面无表情道。 一直在外候着的沈秀听到传话,忙不迭上前进屋。因门槛高,她险些被绊倒。 门槛象征着地位,尊贵,家族权势,公主府的门槛高得她见所未见。 她小心入内,一进去,直接跪下,“世子殿下,我……草民……民女并未偷走您的扳指,民女是冤枉的,请您明查!” 司马烨俯视她,原本满是嫌弃与厌恶的眸子里,露出几分茫然,仿若被什么冲击了似的。 他久久不言,沈秀惴惴不安,忐忑道:“殿下?” 他仍旧沉默。 秦伯忙不迭道:“殿下?殿下?” 司马烨眨了下黑长的睫毛,顿时回神。他先是皱了下眉,旋即扬起眉头。 透着高贵与傲慢的上挑眉形,高扬起来之后,高贵与傲慢更凸显了几分,“贱民,你以为我会信你?” 戒指巧合地落进她衣裳里,这样的巧合,过于牵强,然这样牵强的理由却是不折不扣事实。这样的事实,让沈秀百口莫辩。 她不知自己为何总如此倒霉,难道老天穿越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她一直倒霉的? “民女知道这很难让人相信,但民女发誓,民女所言非虚,绝未有半句假话。” 司马烨:“秦伯,将她打入大牢,择日处以绞刑。” 闻言,沈秀血液瞬时停止流动。 “慢着。”司马烨露出纠结的神色。 也不知多久过去,他道:“先不打入大牢,先关进柴房里。”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1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2 章 柴房里黑漆漆一片。沈秀靠坐在枯草上,思维有些凝滞。她不知现在该怎么办。 司马烨不相信她的清白,认定她就是小偷。屋外有侍卫守着,她逃不出去。甚至都没有人能替她申冤。 即便是有人替她申冤,也可能无济于事。她靠着墙,无力地扶住额头。 门忽然被打开,有人进来了。是秦伯。他带来枕被,水还有一些吃的。 沈秀诧然,“若是被你们殿下发现您给我这些东西,您会被我连累的。” “放心,不会让他发现。” “谢谢您,您真是好人。” 送完东西,秦伯走出柴房。关上门后,他回望柴房。脑海里闪过沈秀苍白憔悴的病容,他面露不忍,仿佛沈秀是她女儿一样的心疼。 殿下一开始说将她打入大牢,择日处以绞刑,后来又改口说先将她关入柴房。只关进柴房,没说后续怎样处理,秦伯也不知殿下打算如何处置她。 他边叹气边往回走。 月光隐去,晨曦微露时,秦伯第一时间去柴房瞧沈秀的情况。见她还好,他放下心来。 去服侍司马烨时,侍从小心提醒他,“秦伯,殿下今日心情有些不好。” 秦伯颔首,走进厢房。厢房里,司马烨黑着脸,眼底布着青黑。 “殿下,昨夜没睡好?”秦伯将茶递给他。 司马烨不答反问:“那个贱民怎么样了?” “情况不太好,她原就受着伤,若不继续治疗吃药,恐怕殿下不用将她处以绞刑,她也性命难保。” “什么?”司马烨凝目,“性命难保?” “是。” 司马烨一甩袖,“去柴房。” 柴房里光线昏暗,沈秀歪在枯草上,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若不是胸口微微的起伏,足以证明她还活着,她看起来就宛若一具死尸。 站在门前的司马烨,眼光在她身上停留许久。随之转身离去。 走了一段路,他猝地驻足,“秦伯。” “殿下?” “给她拿药,再拿一些吃的。” 未曾想世子殿下竟会大发善心?除非是他听错了?秦伯摸摸耳朵。 见他不动作,司马烨:“怎么?” “我这就去安排!”秦伯赶忙去安排。 司马烨吩咐完,便乘车去往国子监。 被唤醒时,沈秀正处于梦乡里。梦里,她回到了现代。 上完课,兼完职后,她躺在沙发里,一边吃冰西瓜,一边刷综艺节目。 吹着空调,感受着冰冰凉凉,水水甜甜的西瓜肉在口腔里肆虐,舒爽又惬意。 从舒爽惬意的梦里醒来,沈秀恍惚半晌。意识到回到现代只是一个梦后,她鼻腔一酸,泪盈于睫。 秦伯连忙问:“姑娘,怎么哭了?是不是身上疼?” 她抹掉泪,“没有,老伯,您来这是?” “给你带了疗伤的药,还有一些吃的。” 眼眶又酸起来,她吸了下鼻子,“老伯,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您。” “这些是殿下吩咐的。”他指指托盘里的东西。 听到这话,沈秀疑惑起来。司马烨?他不是要处死她,为何还要多此一举? “老伯,世子殿下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要处死她,又何必拿药来给她治伤。 “我也不知。” 沈秀沉吟,“他打算什么时候处死我?” “殿下没说,你先吃点东西,再把药喝了。” 吃完东西,喝了药,又给额头上的伤抹过药之后,沈秀在枯草上躺了许久。她扭脖,望向窗户。 淡淡的日光从窗外倾泻下来,在窗下铺成了一条金河。她抿紧发白的嘴唇,有气无力起身,穿过金河来到窗前。 一推开窗,便看见将柴房守得密不透风的侍卫。侍卫听到动静,转过身。与她视线相撞,他迅速别开脸,似乎不敢与她对视。 她问:“请问,世子殿下有没有告诉你们要在这里守多久?” “只让我们一直守着。” 她眺望窗外。侍从猜到她想逃出去。他本该呵斥她,让她老老实实待着,但却不忍呵斥她。最后只干巴巴道:“你好好待着吧。” 沈秀折返回原地,继续睡,保存体力。 皇宫西侧,国子监讲堂内,承欢公主两手捧脸,一眨不眨,盯视讲堂上方的男子。 讲堂上方的男子一袭绿衣,身形若青松玉竹,眉目温润,气韵高洁。 此人乃国子监祭酒(校长),西陵第一鸿儒魏朝(cháo)清。 魏朝清,魏夫子,乃奇才,出身寒门(原指没落望族,这里指贫寒人家),年纪轻轻便三元及第,著有《与君书》《德论》等等“修君子之道”的名书,并著有大量足以流芳百世的诗词歌赋。实乃当今名声最望的名仕大儒,连圣上都敬其三分。 盯着眉目温润,高雅淡泊的魏夫子,承欢公主耳根微微发红。魏夫子年仅二十八岁,还未娶妻,她有机会与他……察觉到魏夫子看了过来,她急忙低头写字。 发现身侧的司马烨在怔神,司马承欢戳戳他,“表哥,你还不快写,等课毕退堂,要交给魏夫子的。” 出了公主府,一直心不在焉的司马烨紧皱眉头,眉间褶皱都快能夹住蚊子。 他拿起毛笔,刚要落笔,面前又浮现出沈秀苍白虚弱的面容。 她死了没有?给她安排了药和吃的,大抵没死。 墨水滴在纸上,晕成一团黑色的花。司马烨拿开废掉的纸,重新写。 下学后,司马烨立刻离开讲堂。司马承欢叫住他,“表哥,你做什么去?不是说好去射箭?” “今日不去。”司马烨大步流星,步伐飞快。至国子监门口,他嫌马车慢,便直接骑了马,扬鞭而去。 公主府,秦伯听闻司马烨已到府内,赶忙去迎接。 “那个贱——”司马烨声音停了一停,“那个女人死了没?” “没有,沈姑娘吃了药,好些了。” 司马烨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说,他快步入内。换下一身长袍,净手之后,入座用晚食。 桌上摆放着糖霜旋鲊,云梦羓儿,金山咸豉,螃蟹酿枨,炙鹌子脯,奶房玉蕊羹,荔枝甘露肉……等等菜肴。 司马烨吃了两口,便撂筷子。 “殿下,可是菜不合胃口?”秦伯问。 “这都做的什么菜,咸若啮檗吞针!”司马烨道。 咸若啮檗吞针?难道今日厨子失了手?秦伯这般想着,又听司马烨道:“这么难吃的菜,便赏给那个女人吧。” 将菜端往柴房时,秦伯悄悄尝了一口菜。并不咸。厨子并未失手。那为何殿下药说咸?是故意要将这些美味佳肴赏赐给沈秀? 秦伯有些看不懂司马烨的做法了。 沈秀得到这么一大桌玉盘珍羞的赏赐,她惶恐,“老伯,这莫非是断头饭?” “非也非也,只是殿下的赏赐而已。” 世子殿下到底是什么意思。沈秀搞不明白了。是想将她的伤养好,将她的人养好,把她养好之后再杀她,这样让她死,他比较爽? 她百思不得其解。便也不去想了,只管享受现在。便是很纵容她的胡刀,也没给她买过这些好菜。不是他不给她买,而是她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些菜。 世子的膳食就是不一般。这些菜肴色香味俱全,厨子的功夫想必极高。 烤过的鹌子脯,色泽如胭脂般红亮,肉质细嫩,十分鲜美,肥而不腻,嚼劲十足。食之唇齿间仿佛留了一抹胭脂般的浓香,馥郁醉人心神。 沈秀咀嚼着鲜美的鹌子脯,一直紧绷的神经渐渐松弛下来。 月华爬进窗户缝隙里时,沈秀轻轻抚摸秦伯送来的衣裙。她衣裙破烂,秦伯实在看不下去,便给她准备了一身干净衣裳。 这身衣裳又脏又破,确实是穿不下去了。沈秀郁闷自己倒霉时,又很庆幸自己能遇见秦伯这样一个好人。 她背对门的方向,脱下衣衫。 刚脱下衣衫,就听到门被推开的声响,她下意识转身。 一转身便看到司马烨正要跨进门槛。他的视线落到她身上,双眸瞬间睁大。下一刻,条件反射般,他迅速关门,不让侍卫看到里面的情景。 沈秀懵了,她慌忙用衣服遮住身体,“你别看!” “谁稀罕看你这个……你这个女人!”司马烨眉头一如既往,傲慢地高扬。他别开脸,仿佛是不屑看她。 然而他又斜眼瞄了她一下,很快,目光又转移别的地方看柴火,耳根上带着做贼心虚的红晕。 沈秀:“……” 她捂紧衣衫,“你不稀罕看,那你倒是快出去!”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2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3 章 司马烨一甩袖,背过身去,“你先穿好!” 等她穿好衣裙,他才开门,大步离去,似乎有些落荒而逃,背影透着刻意维持的镇静。 沈秀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倒不是因为身子被人看了去,而是因为不知自己还能活多久。 司马烨亦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一闭目,脑子里就浮现出沈秀裸着背部的画面。 四更天(凌晨2点)时,司马烨才睡去。 将将闭眼,耳边传来一道轻柔的声音,“世子殿下。” 他即刻警醒,睁眼便看到站在床边的女子。 女子背对他,后背光裸。她缓缓转身,细眉微微一弯,杏眼里漾开勾人的笑意,“世子殿下。” 他直直看着她,仿若被点住穴道。她靠近他,轻轻抱住他,一举一动带着媚意,“世子殿下。” 他本应将她推开,双手却不受控制,将她抱住。 …… 司马烨醒来时,神经还处在快意之中,身体兴奋到颤抖。 等他反应过来,方才做了什么梦,他仿佛是被人捅了一刀。 他居然梦到自己与那贱民…… 几乎是暴怒地,他一拳砸在床头,仿若遭受了巨大的侮辱,遭遇了巨大的灾难! 听到声响,侍从忙不迭进屋,“殿下?” “滚!” 侍从快步离开。 司马烨平复着怒火,然胸腔落火越烧越旺。他起身下床,抽出剑,直奔柴房。 晨间雾气弥漫,手持长剑的少年,疾步穿过晨雾,速度快到几乎将晨雾擦出火花。 府里起早扫洒的丫鬟和侍从们,遇见一身煞气的司马烨,瞠目结舌,战战兢兢。 殿下这是怎的了?大清早的,是要杀什么人? 沈秀正在吃炊饼,门忽然被人踢开,巨响让她吓了一跳,手里的饼子摔落在地。 一抬头,便见司马烨手持长剑,一脸煞气地冲进来。他瞪着她,似要将她千刀万剐。 司马烨这是要杀她?要亲自杀她?难道今日便是她的死期? 沈秀第一反应不是求饶,而是想把地上的炊饼捡起来吃完,他要杀她,她吃了东西,好歹有力气反抗一下。 她捡起炊饼,张嘴咬,却听到司马烨一声暴喝,“不准吃!” 她抿唇,“我————” “都掉地上了你还吃?也不嫌脏!” “……呃?” 他一把夺走炊饼,扔在地上,“来人,送一桌早食来!” 侍卫立刻领命。沈秀眸光扫过司马烨手里的长剑,迟疑道:“你来是要……干什么?” 他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手里的长剑,最终一声不吭,一拂袖,又满身煞气地冲出去。 沈秀茫然。他方才冲进来,分明是要杀她的样子,为何并未有所动作,就这么走了? 司马烨回到卧房,意识到自己方才竟放过了那个贱民,他用力摔下长剑,懊恼地咬牙,随之又暴躁地踢了一下墙。 踢了墙,他不受控制地,想起出方才沈秀靠着墙壁吃炊饼的模样。连张凳子都无,只能靠着墙吃东西。 “来人!” 秦伯赶紧入内,“殿下。” “送两张凳子去柴房,等等,”司马烨语顿,“算了,直接给她个换房间。” “换个房间?殿下是想给她换什么样的房间?” “有凳子,桌子,还有床。” 秦伯惊讶,他收敛情绪,“那给她安排一个丫鬟住的房间?” “丫鬟住的房间?”司马烨狠狠拧起眉头,“不行。” 随之,他不假思索,“给她安排一间客房。” 让沈秀住客房?秦伯张张嘴,彻底摸不透司马烨的想法了。忖度片刻,秦伯道:“殿下,您究竟打算如何处置她?不杀她了?” 司马烨仿若陷入难题之中,好半晌,才道:“就先这么着。” 秦伯心道,殿下现在可能或许大抵不想杀沈秀。莫非是相信了沈秀的清白,觉得自己冤枉了她?但他方才还听下人说,殿下拿着剑去了柴房,似要杀沈秀,虽然最后没有动手。 前一刻要杀人,后一刻就突然觉得自己冤枉了别人?秦伯满头雾水,去吩咐侍从收拾客房。 “搬到客房住?不关在这里了?”这待遇还变好了?沈秀问:“老伯,世子殿下到底是什么意思?要杀要剐,能否给个准话?” “我也不知世子到底有何打算。”秦伯摇头。 虽不知司马烨到底有什么打算,但能活一天是一天,晚一点死,活下来的几率就更大。沈秀吐气。若她有男主那样天花板级别的武力值,她早就能逃之夭夭。 如果能活下来逃出去,她一定要去学武功。只是不知,十五岁学武功晚不晚,来不来得及。 她想学男主那样的武功,手都不用动一下,就能碾压性地杀掉敌人。 一路跟随着秦伯来到客房,沈秀差点又被高高的门槛绊倒。她环顾室内。 视线一一扫过柔软的地毯,栩栩如生的雕花屏风,精雕细琢的紫檀木桌椅,插着花的汝窑花囊,繁复华美的云罗绸拔步床,极尽精美,极尽奢华。 “我真的住这里?”她迟疑道。 “是。” 沈秀上辈子,这辈子,都未住过这么好的房间。她摸摸鼻子,正准备坐下,忽而道:“老伯,秦伯,我能要一些热水吗?我想洗浴一番。” “行。” 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干净衣裳,沈秀躺到床上去。 蚕丝织就的夏凉被,冰冰凉凉,丝滑细腻,柔软若流水,轻轻裹在身上极其舒适。舒适惬意到让她困倦起来,渐渐睡去。 天快黑下来时,国子监骑射场里。司马烨一身紫色斜领箭袖袍,腰带蔽膝绣有如意纹,手里拿着镀金翎羽箭。 “嗖!”长箭射出去,正中靶子中央。 “阿烨,近日箭术大涨啊。”二皇子司马朗笑道。司马烨嗯了一声,继续射箭。 司马朗:“天都黑了,还不家去?” “今日不回去。” 他不愿回去见到沈秀。 “也是,回去做什么,反正姑姑也不在家。”司马朗道。 长央公主半月前,去大相国寺清修去了,还有半月才会回府。 长央公主不在,司马朗觉得司马烨一个人在府里待着,难免寂闷了些。若是有妻妾还好,有妻妾还能作伴,只他这个表弟是个不开窍的,今年已十六,房里连半个女人也没有。 思及此,司马朗心思一转,“阿烨,不若今晚夜去我宫里歇着?我部下前两日献上了几位舞姬,貌甚美,阿烨,去欣赏欣赏她们的舞姿如何?” 司马烨转头,“舞姬?貌甚美?” “是也!”司马朗见他似有意动,他挑眉,阿烨这是终于要开窍了? 殊不知司马烨只是因为一整天,脑子里都是沈秀,故而欲转移注意力,才表现出对舞姬的兴趣来。 两人直接骑马,一路去往永宁殿。宫女们服侍他们换衣净手,摆上餐盘酒盏。 乐师吹弹演奏时,红衣曼妙的舞姬手执红扇,步步生莲,至到台中央。 红扇轻移,舞姬的容貌暴露出来,个个貌美不可方物。她们翩翩起舞,身姿飘逸,若天仙下凡。 司马朗欣赏着美人的曼妙舞姿,看得起劲,他问司马烨,“阿烨,如何?” 司马烨面无表情,“什么丑东西!” “丑东西?”司马朗怀疑自己耳朵出现问题,“你说她们丑?” 司马烨放下酒盏,一挥手,不耐烦道:“都给我下去!” 舞姬们惶恐,不知是舞哪里跳得不好,惹得世子殿下如此不满意。 待舞姬们战战兢兢离去,司马朗难以置信地瞪着司马烨,“你房里没个女人,我原以为是你还未开窍,却未曾想,原来是你眼睛出了问题,竟不分美丑?这样的都叫丑,你告诉我,什么样的叫美?” 听到这话,司马烨眼前浮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面庞。他张口欲言,最后紧紧蹙眉,“反正她们丑。” “……”司马朗啧了一声。 一连几日,司马烨都未回府。 这一日,国子监讲堂。魏朝清负手而立,另一只手拿着书,“鸷鸟将击,卑飞敛翼。” 他的声线温润,带着几分舒泊,如山巅皑皑白雪,又如静夜皎皎月华。 司马承欢望了望魏朝清,低头在纸上偷偷写下他的名字。 魏朝清,字文瞻。 写完魏朝清的名和字,司马承欢发现司马烨又在走神,她悄声道:“表哥,你最近这几日老是不认真听讲,你这是怎的了?” 满脑子都是沈秀,想见她,想得发疯的司马烨沉着脸,“少多管闲事。” “司马烨。”魏朝清看过来,“吾观其野,草菅胜谷。下一句是什么?” 司马烨没有认真听讲,不知下一句是什么。他拱手,“夫子恕罪。” “回去将这篇抄十遍。” “多谢夫子。” 这日课毕退堂,司马烨仍旧不愿回府。他明明想见沈秀想得发疯,却竭力克制。 “阿烨,今日又不回去?”司马朗揽住他的肩,“要不还去我那儿?今儿又来了几个新的舞姬,样貌比前几日的舞姬更甚,你见了定会喜欢。” “别把什么丑东西都送到我面前。”司马烨排掉他的手。 “没救了,阿烨你没救了。”司马朗唉声叹气。 司马烨并未再理他。他抬首,远望天际晚霞。步至这几日住的长央宫里,他独自枯坐许久。 似是再也忍耐不住,他出宫,策马扬鞭,赶往公主府。 彼时,吃饱喝足的沈秀伸伸懒腰。在这房间里住了好几日,好吃好喝好住,日子舒坦的,她差些忘记自己生死未定的糟糕处境。 她打开房门,对守着她的侍卫说:“大哥,你会武功吧?” 侍卫依旧不敢与她对视,“当然。” “学武功是不是很难?” “是很难。” “十五岁再开始学武,还能行吗?” “是有些晚了,不过也能练,只是要辛苦些。” “这样啊。”沈秀沉吟,“请问你的武功如何?” 侍卫忍不住想要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赤手空拳之下,能抵十人。” 沈秀笑笑,竖起大拇指,“厉害厉害。” 他脸一红,“其实也不是很厉害。” 司马烨一来到客房,便见沈秀站在门口,与侍从笑语晏晏。 “你们在干什么!”他怒叱一声,快步来到门前。 沈秀和侍卫吓了一跳。 司马烨像在捉奸似的,“你们刚才在干什么!” “我只是在问他一些事情。”沈秀对他一副捉奸的表情,感到莫名其妙。 “你要问他什么?为什么要对他笑?”他说着,脸上的表情扭曲到狰狞。 沈秀更加莫名其妙,“我……为什么不能对他笑?” “你就是不能!”司马烨的脸更加扭曲,“好啊,我满脑子都是……可你却倒好,在这里勾搭别人!” 说着说着,他扭曲的脸垮下来,一向高扬的眉毛也垮下来,带着某种委屈,“你凭什么……” 沈秀:“……” 他到底在说什么,满脑子都是什么?他倒是说清! “世子殿下,你在说什么?” 司马烨瞪着她,眸子里带着愤怒,带着委屈,带着某种炽热的渴求。 良久,他的声音从胸腔里共鸣出来,“我真是疯了。”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3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4 章 “我真是疯了。”司马烨从胸腔里挤出这句话。 他看着她,脸上的愤怒,委屈和渴求缓缓演变成茫然,“我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紧接着,他清晰地认识到某个事实,眸子里爆发出汹涌的自厌。 目睹他的表情变化,沈秀一脑子疑问。司马烨这是怎么了?真的疯了? 她疑惑道:“世子殿下?” 他仿佛没听见,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被强烈的自厌所笼罩。 也不知多久过去,久到沈秀觉得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司马烨终于有反应了。他认命地紧绷后槽牙,而后,垮下来的眉尾又高扬起来,恢复从前的傲慢与高高在上。 他睨侍卫一眼。侍卫被他冷冷的眼神吓到,预感到自己有大祸临头。然而司马烨只睨了他一眼,便拂袖而去。 沈秀目送司马烨走远,她问侍从,“你们殿下以前也这样莫名其妙?” 侍从摇头,他忧心忡忡,殿下离开前的那一眼,总让他觉得自己命不久矣。 不过他担心的事没发生,世子殿下并未要他的命,只是让女侍卫接替了他和其他侍卫,看守沈秀。 他松了一口气,高兴之后,心情又低落下来。之前一直看守着沈秀,每日还能见见她,以后不看守她了,便不能日日见到她了。 想到此,他落寞地耷拉下双肩。 看守自己的侍卫换成了女侍卫。对此,沈秀情绪没有任何波动。她站在门前,用手轻轻遮住晨阳,打量两边身形高壮的女侍卫。 其中一位女侍卫问:“你看什么?不要以为我们是女的,就没有那些男的厉害,你就能从我们手底下逃出去。”因秦伯吩咐她们对沈秀的态度不要那么强硬,对她态度好点,是以,她没有用很冲的语气。 “我没有想逃出去。”沈秀道,“也不觉得那些男的就比你们厉害。在我看来,女子和男子一样厉害。况且,女子学武,本就不易,比男的学武更辛苦。你们能进公主府做侍卫,功夫定也是千里挑一的,比那些男的厉害多了。” 听到这话,女侍卫面色微微动容,“是吗?” “当然。” 女侍卫笑了下。 沈秀继续道:“请问,你觉得我有没有学武的资质?” 女侍卫诧异:“你想学武?学” “学一些功夫傍身,能保护自己,你觉得我能行吗?” 女侍卫端详她,摸她骨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摸了很久。 “你不是学武的料子,但后天努力,也能成,只是得非常能吃苦。” “多谢。”沈秀拱手,语罢,膝盖无力的屈了下。她还未痊愈,不能久站,站久了便浑身无力。她忙不迭回屋,躺到床上去。 也不知她这内伤何时才会好。外伤已然好得七七八八,只有内伤还拖着她的身体。 想着拜男主所赐的内伤,沈秀默默诅咒男主好几遍。她歪在榻上,无聊到数帷幔上的金丝花。 刚躺下没一会儿,门就倏然被打开,司马烨大步入内。沈秀赶紧下榻,神经立刻紧绷。 他每次来,几乎都会吓到她,以至于她差不多患上了ptsd(应激障碍),他一来,便全身紧绷起来。 她低头,低眉顺眼,“世子殿下。” 许久等不到他的回应,她抬首。只见他直直看着她,目不转睛。 什么话也不说,就这么一直看着她。双目之中红血丝盘结密布,似乎昨夜一夜未眠。 “殿下?”她再次唤他。他依旧不言语。她被他盯得有些不适。她错开目光,等待他发话。 香炉里的香,烧出来的袅袅香雾静静缓缓,往屏风上扑。不知扑出来了多少阵香雾的时候,沈秀有些站不住了。 司马烨到底还要盯她多久,到底还要在这里待多久?她双腿发软,有气无力地佝偻背脊。 实在是撑不住的时候,她腿一软,直接坐到榻上。下一瞬赶紧起来,“殿下恕罪,我伤还未好,站久了有些站不住。” 司马烨终于开口,“你伤还未好?赶紧坐下!” 她从善如流,坐下来。同时有些意外他会让她坐下,而不是不悦她在他面前失礼。 司马烨的视线扫过她带着微微柔弱病态的面庞。一言不发,转身离去。 沈秀:“……” 所以他到底来是做什么的? 司马烨走出客房,叫来秦伯,吩咐秦伯去请宫里的御医来给沈秀看伤,“要用最好的药。” 秦伯咂砸嘴,赶紧领命去了。 御医随着秦伯去往客房时,问:“要看伤的人不是世子殿下?是谁?” “一个姑娘。” “这姑娘是?” 秦伯笑笑,“莫要多问。” 御医拂胡子,没再问下去。至客房,与沈秀会面,御医神色微闪。 沈秀伸出手,让御医把脉。她渐渐神游太空,思考司马烨这样做的目的。 待看完身体,御医同秦伯走出客房。御医问:“这姑娘是谁?” 秦伯笑着摇摇头。御医知道自己问不出来,但仍不死心,“那她叫什么?” “您为何对她如此感兴趣?” “这小姑娘……”御医摸胡子,“有些合眼缘,有些似老夫的小孙女。” 从国子监下学,司马烨回到公主府后,第一时间召来秦伯,问道:“御医怎么说?” “至少还得休养大半月才能痊愈。” “还要这么久?” “她伤得不轻。”说到这里,秦伯面露心疼,“这小姑娘也是造孽,又是内伤又是外伤的,唉,都是那群该死的山匪!” 司马烨目光一冷,径直朝客房而去。 “你之前说你被山匪劫走,是哪里的山匪,可还记得样貌?”他一进屋,就直截问道。 “殿下问这做什么?朝廷要剿匪?他们都已经死了。” “死了?地龙翻身而死?” “嗯。”沈秀懒得多说,模糊了细节。 司马烨脸上露出残酷到近乎残忍的神色,“算他们运气好!” 见她脸上没什么血色,他道:“你且歇着吧。”语罢扬长而去。 晚食有大补的参药。原本吃食就已够好,竟还给她准备了大补汤?她犹疑着,将汤喝下去。 次日。 祝融南来鞭火龙,火旗焰焰烧天红。日轮当午凝不去,万国如在洪炉中,沈秀靠在窗口,远望当空烈日,脑子里浮现出这首诗。 这天儿一日比一日炎热,一日比一日难耐。没有风扇和空调解热,但屋子里置有冰块,还是能够消几分热气。 沈秀敲敲窗,“红姐,英姐,外头热,你们要不进来避避暑气?进来守着也是一样的,反正我也跑不掉。” 红姐与英姐异口同声,“不用,谢了。” 她又问了两次。她们依旧拒绝,“若你们觉得热得受不了了,再进来吧。”她正要关窗,一眼触及一身紫衣华袍的司马烨,直朝屋子走来,他身后跟着侍从。 进了屋子,司马烨先是扫视她一番,似在检查什么一般。,随即坐下问道:“可有吃过荔枝?” “吃过……呃,吃过那肯定是没吃过的。” 司马烨:“倒也是,荔枝是贡品,寻常人如何吃得到。” 荔枝产量低,储存不易,故而极其珍贵,乃是皇家贡品。上供给皇宫的荔枝,都要按颗数分给宫里人,平头百姓哪里有机会能吃到荔枝。 司马烨拍了下手,侍从应声,将凉盘端到桌上。凉盘里,荔枝被冰块镇着,鲜艳欲滴,水光莹润,光是瞧着,便能感受到荔枝的冰凉甜润。 沈秀口舌生津,顿时馋了。 司马烨指着荔枝,“今日宫里新上供的荔枝,很是新鲜,赏你了。” 她不敢相信,“我吃?” “当然。” “荔枝是给我的?” “对。” 这样珍贵的贡品,拿给她吃?还这么大一盘全给她?沈秀怀疑,荔枝里可能有毒。司马烨可能在荔枝里下了毒。 “怎么不吃?”司马烨扬眉,转而悟然,“不会吃?” 他拿起一个荔枝,手指一掐,荔枝壳破开,“这样吃。”他把荔枝肉放进嘴里。 他吃了,沈秀确定,荔枝应该没毒。她拿起一颗冰冰凉凉的荔枝,剥皮时,道:“殿下,您是不是突然觉得之前可能冤枉我了,所以过意不去,才对我这么好?” “不是。” “那为什么?” 司马烨静默,许久才道:“我想让你做我的————”声音戛然而止。 “做你的什么?” 他的喉结上下滑动,“做我的……”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4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5 章 “当我的……”他抿了下唇,艰难吐字,“丫鬟。” 对她这么好,就是为了让她当他的丫鬟?他不杀她了?她先是送气,旋即困顿起来。给她疗伤,让她好起来,然后做他的丫鬟,这条可以说得通。 可为什么除了给她疗伤,还让她好吃好喝好住,现在还给她吃这样珍贵的贡品,如果只是让她当他的丫鬟,没必要对她这么好。 他的做法和他的说法,有些逻辑不通。不过她想不通,也不去多想,只道:“我是良籍,不卖身为奴。” 良籍入奴籍,成为别人的奴隶,便成为了别人随便打发买卖玩意儿,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她绝不入奴籍。 司马烨:“没让你卖身为奴。” “可你让我做丫鬟,做丫鬟不就是要卖身为奴。” “只做我的丫鬟,不卖身。” “这样吗?”沈秀忖度,“那我要给你,给您做多久的丫鬟?” “做到我满意为止。” 沈秀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她自己其实也没法拒绝。目前为止,逃不出去的她,暂时做他的丫鬟,是她唯一一条出路。 反正不签卖身契,做丫鬟就做丫鬟,总比死了好。做丫鬟要做到他满意为止,若他一直不满意,她也不会像傻子似的,就一直给他做丫鬟,她总会找着机会逃走的。 她点头,“好,我那什么时候开始服侍您?” “等你痊愈。”他用食指敲桌面,“把荔枝吃了。” 她老老实实吃荔枝。荔枝壳薄绝平,瓤厚而莹,果肉香滑细腻,轻轻一咬,便爆出甜津津、冰冰凉的果汁来。 冰镇过的荔枝,味甚美。沈秀吃得弯起眼角。 司马烨:“荔枝如何?” “很甜,很好吃。” “喜欢吃?” “喜欢。” 司马烨轻提嘴角。 她低着头,默默地吃着,吃了六颗荔枝,他道:“别吃了。” 没吃过瘾的沈秀手停住。所以他只给她吃六颗?她还以为这一大盘全都是她的。 刚这般想着,就只听他道:“你伤还未愈,不宜多吃冰食,明日再吃。” 欸?这一大盘荔枝还真都是她的。冰冰凉凉的消暑甜食,让她紧绷的神经松弛了一些,她笑道:“多谢殿下赏赐,殿下大善。”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多谢殿下赏赐,殿下大善。” 他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一声,心情似乎突然变得很好,“大善?这有什么,你若爱吃,吃完了,我再给你弄一盘来。” 他用很轻松的语气,仿佛他很有能耐,荔枝是很容易就弄来的东西,完全不值一提。 就在这时,侍从将沈秀的晚食端进来。已经到了用晚食的时候。 一道道菜搬上桌,沈秀寻思,她要吃晚饭,他也到吃饭的时间了,他还不走? 司马烨抬手,“给我一副碗筷。” 沈秀:“殿下要与我一同用饭?” “你以后要为我布菜,从现在就开始学。” 抓紧手指,她道:“我从未给别人布过菜,第一次做,做的不好的,请殿下多多见谅。” 拿起碗筷,她问他要吃什么。他指向蟹酿橙。她站起来布菜。 司马烨凝眉,“站起来干什么?坐下。” “坐着怎么布菜?” “坐着也可以。” 坐着布菜,沈秀倒是乐得轻松,给他夹了蟹酿橙,继续等他吩咐。 司马烨:“你也吃。” “可我不是要给您布菜?” “我吩咐你布菜的时候,你再布菜。” 沈秀便拿起另一双筷子,开始吃饭。和一个陌生人,尤其是一个拿捏着自己小命的陌生人一起吃饭,她很是拘谨。是以她只吃自己跟前的菜。 司马烨看向她。她小口小口地吃着饭,吃相斯文秀气,倒不似那些粗俗的贱民。 看着看着,他便停了筷,只看着她,发现她只吃跟前的菜,不动其他菜,“怎么只吃面前的菜?其他菜不好吃?” “不是。”沈秀去夹别的菜。 这一顿饭,司马烨只让她布了一次菜。待他离去,她抓起几颗冰荔枝,来到门边,递给红姐和英姐,“给。” “这是殿下赏给你的。”红姐英姐并不接受。 “赏给我的就是我的了,你们尝尝,很甜,冰冰凉凉的,很消暑。” 红姐:“这么珍贵的贡品,殿下竟给你……”她顿了一顿,“我可不敢要,若让殿下发现我们要了你的果子,我们说不定会吃些排头。” 说什么她俩也不敢要。沈秀便作罢。她捏着冰荔枝,心想也不知她能否成功与她俩交好,让她们对她松懈下来,然后她就有机会逃出去。 晚些时候,秦伯来看她。她也给他抓了一把荔枝。 秦伯:“殿下全赏给你了?” “全?是统共只有一盘吗?” “今儿新上供的荔枝,连皇后娘娘也只得了一小盘,殿下是得的最多的了,也就只一盘,竟全给你了。” 手里的荔枝倏然变得沉甸甸的,她眉头纠结成一团。 翌日。司马烨与沈秀一起用早食。沈秀仍然只给他布了一次菜,他便让她自行用饭。 秦伯给府里的下人安排完活计,便去往客房。瞧见司马烨与沈秀一同用饭,又注意到司马烨时不时看沈秀一眼。 他的眼神里,隐藏着男人对心悦之人的热烈渴望。 秦伯当头棒喝。刹那间好像明白了什么。 难怪公子让她住好房间,给她好吃好喝,用御医给她看伤,用最好的药给她疗伤,把珍贵的贡品果子全给了她,还屈尊与她同一桌吃饭。 却原来!殿下对沈秀有意! 不对。若殿下真对沈秀有意,又为何会让她做丫鬟?这说不通。 殿下对她无意,此番行为,另有目的?但殿下的眼神,他不会看错,的确是一个男人看心悦女子的眼神。 秦伯的思绪混乱不堪,混乱的思绪把自己给缠住,脑子已不会运转。他扶住额头,告诉自己不能妄下定论,须再观察观察,再观察观察。 今日国子监休沐,不上课。司马烨饭后直奔永宁殿。 “二表哥,昨日舅舅给你的荔枝可还有?” 沉浸在丝竹之乐里的司马朗,啊了一声,“还有,怎么?” “给我。” “阿烨你不是不爱吃那玩意儿?” “有用。” “我就这么一小盘,自个儿都得省着吃。” “想要什么,我与你换。” “真的?”司马朗眼珠一转,“之前父皇不是给了你一支玉箫?” “好。” “哟,这么爽快!” 司马烨提着荔枝,又去往别处宫殿。回府时,为防止荔枝因颠簸损坏,他没有骑马,坐的马车。 回到府里,他让下人把荔枝全部冰镇着保存好。下意识抬脚就去沈秀住的客房,很快便驻足,强行扭转方向,去往书阁。 及至午时。一到用午食的时辰,他立刻撂下纸笔。 饭桌上菜已上齐,沈秀坐在桌边,托腮等待司马烨。见他来了,她起身行礼。 照例给他布了菜,她沉默地吃饭。肉汤不小心溅落在衣衫上,她忙不迭去擦。 “你穿的什么衣裳?”司马烨睨着她的衣裙,口吻极其嫌弃与挑剔,“这种料子的衣裳你也穿!” 他露出难以忍受的神色,仿佛这差劲的衣裳穿在他身上似的。忽而,他想起什么,“你从前一直穿这种料子?” 看了看他身上的织金缎袍,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裙,沈秀微微张嘴,“以前也是穿这种料子的衣裳,这种料子挺好的。” 这是秦伯给她准备的衣裙,比粗布麻衣好许多,也还不错。 司马烨毫无预兆转移话锋,“你说你是锦州人?家里做什么的?” “卖豆腐的。” “卖豆腐的?难怪穿这种布料。你定然吃了很多苦。”他又做出难以忍受的表情,愠怒道:“你爹娘真是无用!” 沈秀:“……” “也没有吃很多苦。我爹娘做豆腐的手艺很不错,家里生意挺好,日子过得也还不错,两三日,三五日便能吃一回肉呢,比一般人家好多了。” “两三日、三五日才能吃上一回肉?”司马烨怒气更甚,“你从前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他拿起筷子,一筷子夹走好几块肉,全部堆到沈秀碗里,“吃!” 又继续夹肉,将她的碗全部堆满。 “够了够了,殿下,我吃不了这么多。” 然而司马烨置若罔闻,一个劲往她碗里堆肉。沈秀险些吃吐。 日头落下去时,她肚子还是圆滚的。她歪在榻上,百无聊赖,默背单词打发时间。 司马烨带着一群人,将一大堆衣裙,以及珠钗首饰带进屋。 他指着那些绫罗绸缎和珠翠首饰,“你往后便穿戴这些。” 锦缎,缂丝,纱笼,绫罗绸,紫禁金缕,各式各样的名贵布料擦过视野,沈秀迟疑,“殿下,您确定是要我做您的丫鬟,而不是包……养……”最后一个字她及时吞了音。 “包养?这是何意?” “我胡乱说的。”想想也应该不大可能。他有别的目的,只是她暂时猜测不出来而已。 “我做丫鬟,丫鬟穿戴似乎这些不太合适。” “我说合适就合适。” 沈秀没再吭声。才不委屈自己,能穿好的戴好的,她为何要拒绝。 转日她便穿上新衣,罗绣并纱绣的薄衫长裙,面料柔软清凉,穿着又舒适又漂亮。 她坐在桌边,往碗里盛汤,热腾腾的香汤里飘着金色油花儿,香气鲜美非常。 司马烨还未来。他不来,她就不能先动筷。然她属实是忍不住,悄悄喝了一口汤。 汤味丝滑鲜醇,很是开胃。她忍不住又喝下几口。喝着汤,她转头去瞄门口。 一转头,便看到站在门口的司马烨。她心里一突,暗道糟糕,偷喝汤被发现了。 她立马滑跪,“殿下恕罪!” 司马烨并无动静。她不着痕迹抬头,往上一瞟。 司马烨注视着她,视线在她衣裙上划过,眼睛仿若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好半晌,他才抬腿走向饭桌,“站着做什么?吃饭。” 司马烨这是没发现她偷喝汤,还是饶过她了?沈秀惴惴入座。直到饭毕,司马烨都未提她偷喝汤的事,她放下心来。 一连十来日过去,沈秀内外伤已经好全。内外伤痊愈,人还圆润了些。又是食补,又是药补,双管齐下,她没法不长肉。 她捏捏圆润了一些的脸颊肉,对司马烨说:“殿下,我已经好全了,可以开始服侍您了。” “再养几日。” “不必了。” “当真?” “当真。” “从明日起,给我端茶倒水。” 不用煎茶煮茶,只需端茶倒水,再加上布菜这一活,她的活也不多。 第二日清早,若深蓝绸布的夜空被晨光照亮,云边淡淡的金色隐隐浮现出来时,沈秀走出房间。 终于能从房间里走出去,沈深深一呼吸,浑身发出种重见天日的兴奋和颤抖。 虽她还是会被看守着,但活动范围扩大了。能够活动的范围扩大,逃走的可能性就“扩大”。 她仰起头,静静感受夏日清晨的薄薄凉气从脸上轻轻扫过。 从茶水屋里端出茶水,一路前往司马烨的卧房。至房门前,她小心跨过高高的门槛。 司马烨见她将茶水端来,他大步流星走来,直接接过托盘,自个儿将茶水端到桌上。 沈秀一愣,忙去给他倒茶。倒完茶水,她候在一旁听吩咐。 司马烨轻掀茶杯盖子,“坐下。” 她从善如流。屋子里候命的侍从见状,不由瘪嘴。同样都是下人,怎的沈秀可以坐着候命,他们就得站着! 离开公主府,去国子监之前,司马烨的看了沈秀好几眼才走。 上了一日课,司马烨脑子里一整日都是沈秀。他想她,想得发疯。 下午一下学,他便快马加鞭,赶回府里。 饭桌上,他道:“明日做我书童,与我一同去国子监。” 沈秀:“殿下,您是说,让我做您书童,跟着你去国子监?” “是。” “我没做过书童,也不知要怎么做。” “你只需铺纸研墨。” “好。”沈秀一口答应。去国子监,能出府。出府,有些事情就更好办了。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5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6 章 今日天清气朗,碧空如洗。沈秀换上国子监书童专用浅蓝衣衫,戴上面纱,准备与司马烨一同去国子监。 司马烨:“为何戴面纱?” 沈秀:“我是良家子,不太想让别人知道我做过奴才。” 闻言,司马烨没再说什么,允了她戴面纱。 沈秀戴面纱倒也不是真的怕别人知道自己做过奴才。只是怕遇见男女主。 男女主就在京中,谁知道她会不会又遇见他们。是以,她出门必须得戴上面纱或是幂篱。 出府,步至马车前,马车车门上嵌着精美的花纹,四面装裹着昂贵的丝绸,精雕细琢的窗牖被一帘紫色绉纱遮挡。 沈秀没见过这么奢华精美的马车,她默默欣赏一番,赶紧踩上马凳子,上马车。 车厢里很宽阔,铺着绒毯,内置一小案,点着沉水香。马车平缓地在道路上行驶,沈秀微微掀开帘子,去瞧窗外。 这会子许多人还在梦乡里,但早市已经热闹起来。水饭,炊饼,胡饼,环饼,酥酪,樱桃煎,烤肉串,各式各样的吃食,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一阵阵香味扑腾进马车里,沈秀咽嗓子,才吃过早食未多久,她又饿了起来。 前方有人群聚集,车速慢下来。沈秀看到一小摊上,小贩将到成茸的鱼肉夹进切成刀片的笋片里,挂糊油炸。 滋滋滋滋,油花呲啦响!很快,油炸过的笋香和鱼肉鲜味钻进她鼻子里。她狠狠一咽唾液,脑袋伸出窗外仔细瞧。 司马烨问:“你在看什么?” 沈秀指向窗外,“殿下,那是什么吃食?” “鱼笋夹子,没吃过?” “锦州没有这样吃食,看起来挺好吃。” 司马烨转头,吩咐马车外面的侍卫,“去买两包鱼笋夹子。” “是,殿下。” 很快侍卫买来鱼笋夹子。司马烨接过热腾腾的油纸包,递给沈秀,“吃吧。” 沈秀犹疑地看他一下,接过鱼笋夹子。 鱼笋夹子冒着热气儿,外表炸得金黄油润,浓浓的笋香和肉香争先恐后窜进鼻子里,她轻咬一口。 牙齿纵向划破鱼笋夹子,外酥里嫩,鲜浓味美。笋子和鱼肉搭配在一起香烹,极极其美味。沈秀双目弯成月牙,“真好吃。” 注意到司马烨在看她,她将鱼笋夹子递过去,“殿下要不要尝一个?” “你自己吃。” 她便缩回手,继续吃。一路吃吃停停,大概一刻多钟后,马车抵达国子监。 国子监前伫立着两棵大树,一棵苍劲,一棵葱茏。大树后方,恢宏气派的国子监大门呈正朱色,门下门槛极高。 一进门,硕大高耸的圣人雕像落入视野,踩着锃亮的大理石台阶,越往里走,愈发幽静。 小道两旁的假山重重叠叠,偶尔出现几声清脆的鸟鸣。石桥下的水池铺满了绿荷,高处湍入的流水汩汩流淌,淙淙之间,花草木香气淡淡弥漫。 穿过浅浅淡淡的花草木香气,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渐渐进入视线里。沈秀悄悄环顾四处。 四处曲径通幽,石桥流水,绿水潺潺,柳堤弯弯,瓦当素雅,庭廊秀美,花窗精巧,水景柔灵,假山俊秀,翠竹郁苍,闲花似锦。 若有相机,沈秀真想把这里拍下来,回去好好欣赏。国子监不愧是西陵最高学府。她在心里默默喟叹。 穿过亭廊,拐过曲齿朵楼,还未抵达讲堂,一道声音叫住司马烨,“阿烨!” 穿着深蓝色学子服的司马朗大步走来,“阿烨,你来了?”发现司马烨身侧的沈秀,他扬眉,“女书童?阿烨,你怎么换了个女书童?” 通常情况下,女子才会用女书童。 司马烨:“我想换就换。” “为何戴着面纱?”司马烨目露好奇,“莫非貌丑,不能见人?” 司马烨顿时被激怒,“你说谁貌丑?” “哎哟,你这么生气作何?又不是说你貌丑!” “你再说她貌丑试试。” “行行行,不说了不说了。” 继续前行了一小段路,抵达讲堂。讲堂里微微嘈杂,有谈笑声,有诵读声。司马烨带着沈秀来到第一排座位。 每个学子有一桌案,桌案旁侧是供给书童的小案和矮凳,比学子的案凳要矮许多。沈秀心道,书童可以坐着,不用跪或者站在旁侧伺候,国子监这一设计比较人性化。 沈秀入座,从书箱里拿出书,给司马烨铺好。 第一堂课是算术课。魏朝清一袭绿袍,款款入内。沈秀抬首,目光落在魏朝清身上。 这位夫子,看起来竟这样年轻。这么年轻就能担任国子监老师,想必非常厉害。 她细细端详魏朝清,耳边忽而传来司马烨冷冷的声音,“你一直看夫子做什么?” 沈秀立马低头,专心给司马烨研墨。研墨时,魏朝清的声音传过来。 他的声音与他的容貌一样,温润清朗,似落在溪流上的一片落花,轻而温柔。 “今有善行者行八十步,不善行者行三十步。今不善行者先行一百步,善行者追之,问几何步及之?”魏朝清说了一道算术题,让学生们在最快的时间内算出答案。 三弹指(半分钟)过去,魏朝清问:“可有算出来的?善行者要多少步才能追上?” 沈秀条件反射,下意识道:“一百六十步。” 话音将降落下,她顿时反应过来,懊恼了一下。她一个小书童,是伺候人的,并不是学生,没有资格答题。 她就是当了十几年学生,读了十几年书,老师问问题,她知道答案,就下意识惯性答题而已。 这种下意识的习惯真是可怕。 她一个小书童这样做,有些逾矩了。感受到四周诧异的视线,她把头埋得更低,“夫子恕罪。” 魏朝清并未怪罪她逾矩,他温声道:“你算对了,的确是一百六十步,你算得很快,算术很不错。” 她用的现代X方程,自然比古代的直除法和假设法更快。这道题并不难,只是用古法解题的时间要比现代x方程慢很多。 旁侧司马朗歪过头来,“哟,你这小书童,脑子转得倒还快,这算术,竟比我们阿烨还快,我们阿烨算学可是一顶一的好!” 沈秀埋脖子当鹌鹑,不吱声。 司马烨打量沈秀,眸光奇异,“你学过算术?念过书?” “没有,我就是蒙的。” “还正好蒙出了一个正确答案?别对我撒谎。” “我确实没念过书,至于答案……就是半蒙半假设,假设出来的。” 司马烨默然,良久,他笑了一下。 接下来的时间里,沈秀强迫自己神游天外,不去听讲,免得自己又条件反射去答题。 及至午休,沈秀随着司马烨去往休息间。国子监每一位学子都有单独的休息间,用来吃饭歇息。 去休息间途中,沈秀见走在他们前面的魏朝清俯下.身来。 却原来,道路中间,有一蚂蚁在慢慢爬行。魏朝清大抵是怕路过的人不小心踩到蚂蚁,故而俯身护在蚂蚁前。 魏夫子当真是一个心善之人。沈秀回头望他。 到了休息间,沈秀去端水,给司马烨净手,司马烨皱眉,“不用你来,我说了,你只需给我研墨铺纸。” 侍从接过她手里的水盆,去给司马烨净手。无事做的沈秀,便去瞄桌上的饭食。发现桌上有鱼笋夹子,她微微讶异,而后开心起来。 给司马烨夹了他要求的菜之后,沈秀拿筷子,第一时间去夹鱼笋夹子。 口中的鱼笋夹子,酥鲜香嫩,竟和早上在街边买的鱼笋夹子一个味,好似一个人做出来的。她很中意这味道,一连吃了好几块。 “沈秀。”司马烨倏地出声。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6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7 章 “殿下有何吩咐?” “你算学不错,可有想过念书?” 沈秀摇头。 司马烨:“你应该念书,识些字,不识字如何掌家,”说到这里,他沉吟起来,“琴棋书画也要学。” “我学这些做什么?” “京中高门贵妇都会琴棋书画,且你不识字,如何掌家?哪个不识字的高门贵妇能掌家?” 沈秀:“?” 她满头问号,“殿下,我又不会去做高门贵妇。” “谁说你不会————”司马烨瞪目,“反正,你都得学。” “我不想学琴棋书画,我对这些没兴趣。”沈秀仍然拒绝,注意到自己语气很硬,她加补了一句,“殿下,我可以不学吗?” “至少得识文断字。”他退让一步,用不容拒绝的口吻,“从今日起,我教你识字。” 沈秀欲言又止,最后只得低头,“谢殿下。” 司马烨来到案桌后,在纸上写下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他问:“可认识这两字?” “不认识。”沈秀假装不认识。 “这是你的名字。沈秀。你过来,今日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沈秀步至他旁侧。他用笔蘸墨,“看着我如何写。” 他一笔一画,用很慢的速度,写出“沈秀”二字。他的字,尾端上翘,如他的人一般,整个形态都透着一种高贵与高傲。 “看清楚怎么写了没有?”他问。 沈秀点头。司马烨把笔给她,“照着写一遍。” 沈秀想,司马烨很不会做老师。他都没有教她横竖撇捺等等笔划,不教她如何起笔、运笔、收笔,让她看看,就直接写?是否有些过于简单粗暴。 她拿起毛笔。拿笔的姿势很正确。 司马烨道:“你会拿笔?” “跟殿下学的。”她学过毛笔字,中学时参加过书法比赛,还拿了个二等奖回去。 她佯装不会写,写得十分艰难。写出来的字笔画混乱,歪歪扭扭,如虫走蛇爬,比那鬼画符还难看。 “重新写。”司马烨蹙眉。 她重新写,写到一半,手忽然被他握住。他没好气道:“不是你这么写的!这么写。” 他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画。沈秀心头一跳,控制自己不去甩开他的手。 司马烨一笔一画教她写着,感受到掌心里的温热,他猝地意识到自己握着她的手,他微微一滞。 耳根渐渐染上一层薄红,他喉结滑动几下。放开手,嗓音干涩道:“学会没有?” 唯恐司马烨又手把手教她,沈秀忙不迭道:“会了会了!” 她按照正确的笔画顺序,快速写好沈秀两字。 她这么快就学会了笔画顺序,司马烨眸子里闪过一丝失望。 沈秀满头雾水。她学得快,他不应该高兴?怎的还失望起来了? 把之前写的字遮住,司马烨道:“不准再照着写。” 对于一个刚学字的人来说,只这么一会儿,便不准照着字写,要自己记住笔画写出字,这要求有些苛刻。 沈秀本想佯装写不来,但她怕司马烨又手把手教她,于是装作很困难地,将字写了出来。 原本是打算为难她,顺势继续手把手教她。却没想到她真写了出来。司马烨挑眉,“你学得很快。” 诧异过后,他又露出失望的神色。 沈秀润润笔,“殿下,我记住怎么写了,不用再劳烦您教我,您去歇息罢。” 他转身去屏风后面的床榻。靠在塌上,司马烨抬手看自己的右手,手指间残留着温热触感。 在安神茶和安神香的作用下,他渐渐闭目。 沈秀写了一会儿字,便撂下笔。她探头去瞧屏风。又望向窗外。轻手轻脚洗掉指间墨水,她带戴上面纱,走出房间。 “你去哪里?”守在门外的英姐问。 “随便转转。” 英姐跟上她。 沈秀走走停停,步至池塘前葱茏葳蕤的树下。满池荷花依偎着碧绿的荷叶,被日光映得别样红。 闻着清幽荷香,沈秀定视在荷花上飞舞的蜻蜓。若她与蜻蜓一样,有一双翅膀,她现在就能飞出国子监,从司马烨身边逃走。 虽说她现在日子过得好像还不错,但谁晓得司马烨到底有何目的,会不会下一刻就要杀掉她。小命随时被拿捏,时时刻刻如履薄冰,这样的日子过久了,恐怕自己会崩溃。 她凝望自由飞舞的蜻蜓,艳羡之后,叹息一声。 英姐倏然开口,似是已经完全憋不住了,“我去一趟花侧,你待在这里不许走。” 国子监守备森严,英姐料沈秀也逃不出去,即便插翅也难飞。是以,她才敢离开沈秀去花侧,解决人有三急的问题。 待英姐离去,沈秀环顾四处,最后老老实实在池塘边上坐下。她伸手掬水,捧起了一手荷香。 忽而一阵风吹来,她的面纱,见鬼似的,竟然被吹走。 面纱被吹到紫薇花树上。她赶紧来到树下,踮脚去拿面纱。 指尖刚要抓到面纱,风又将面纱吹到更高的花枝上。她跳起来,吹落的紫薇花瓣糊到她脸上。 拿掉脸上的花瓣,她仰头,再次跳起来去拿面纱。 就在这时,一只手从头顶伸过来,抓住花枝上的面纱。这只手修长如玉,干净的指节间,带着因长期握笔而磨出来的茧子。 沈秀反应迅速,用衣袖遮住脸,转过身去。 身后男子绿袍如水,温润若玉,珺璟如晔。微风吹起他的长袖,翩然若仙人。 她遮脸作揖,“多谢夫子。” “不必。”魏朝清将面纱递给她。 接过面纱,转过脸快速戴上,她再次道谢。 魏朝清身侧的小童子,眨巴着亮晶晶的眸子,“你为何带面纱呀!” 沈秀还未应话,魏朝清拍了小童子一下,似乎是在怪他出言不妥。小童子挠挠圆乎乎的头,知道自己冒犯了。 沈秀道:“因我面貌丑陋,恐污了别人眼睛。” 已经知错的小童子,又见自己戳了别人痛处,他满面通红,“对,对不起!” “无妨。”沈秀不甚在意。 魏朝清温声道:“人之法,非以形貌为重,唯以心形为重。勿妄自菲薄。” 这是在宽慰她,不要看重皮囊美丑,心美则貌美,勿要过分看轻自己,在意他人眼光。沈秀欠身,“夫子所言极是。” 魏朝清微微颔首,这时,头顶紫薇花树,簌簌摇动,片片紫薇花缤纷而落。 魏朝清低首,看落了一地的紫薇花。他拿出荷包,将一片片落花收进荷包里。随即将荷包里的花,倒进池塘。 小童子问:“舅舅,为何要将花放进池塘里呀?” 魏朝清看着飘在水面上的花瓣,语带怜悯之意,“以免践踏。” 他收起荷包,对沈秀微微颔首,以示离意,牵着小童子离去。 她是一个小书童,他却没看轻她,没轻视她,没忽视她,离开之前还很有礼貌地向她颔首。 似乎在他面前,人无贵贱之分。 沈秀怔然。她鼻翼动了几下,闻到空气里残留的檀木香。 魏夫子身上有檀木香,香气温和干净,克制沉稳。很好闻,她喜欢这味道。 随之又想起司马烨身上的香。司马烨熏的沉水香,高贵尊贵的香,带着高高在上的浓烈,不似檀木香这般温柔。沈秀撇嘴,不再去想司马烨。 下午是乐艺和骑射课。司马烨乐艺一般,骑射技术倒是很厉害。 一身交领箭袖的紫衣少年,策马驰骋,英姿飒爽,将其他人远远甩在身后。 沈秀没怎么关注他,她的注意力集中右边的小童子身上。小童子是之前在魏朝清身边的那个小童子。 他拍着小马驹,“阿宝啊,你可不许再摔我了,你再摔我,我就让舅舅把你卖了,哼!” 司马烨骑着马,发现沈秀没看他,而在看一个小童子,他脸一黑。自己方才这般出色的骑术,她竟没看见。 他一扬鞭子,马停在沈秀身前。 沈秀偏转脖颈,“殿下。” 司马烨:“你看他做甚?” “……随便看看。” “阿烨,你干什么,快过来!我们再比试比试!这次我一定胜你!”司马朗在不远处喊道。 司马烨居高临下,俯视沈秀,“你的眼睛,应该放在你主子身上。”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7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8 章 语罢,司马烨一拽缰绳,马掉头而去。 沈秀想到方才他略微有压迫感的冷脸,浑身一哆嗦,赶忙把全部注意力放到他身上,再也没挪开。 一场比试结束,司马烨仍然拔得头筹。等他一下马,沈秀拍手,“殿下,您真厉害!” 他脸上的冷意微微缓和,“这有何厉害?我厉害的还多着呢。” 沈秀加大拍马屁的力度,竖起大拇指,“哎呀,不愧是殿下!” 司马烨脸上云销雨霁。沈秀暗地里松下一口气。骑射课结束,沈秀收拾书箱,与司马烨一同上马车。 途经集市,发现有人在杂耍,弄剑,走索,耍大雀……车子已经离开耍杂技的摊子,沈秀趴在窗边仍然向后望着。 司马烨倏然道:“停车。” 沈秀转过脸,不知司马烨停车要做什么。司马烨掀开帘子,“下来。” 她下车,“殿下,这是要做什么?” “看杂耍。”司马烨径直走向耍杂技的摊子。沈秀眉尾一飞,正好她想看,便即刻跟上他。 人群里爆发出喝彩声:“好!好!” 沈秀望过去。 只见一大汉,顶着一个滑溜溜的大缸。大缸往上抛,大汉稳稳用头顶接住。从头上滚到背部,又从背部滚到手臂上,像是黏在皮肤上一样,稳稳当当的。 沈秀拍手,也跟着叫好。司马烨见她开心地弯起眸子,他微微扬起嘴角。 就在这时,有人撞过来,将沈秀撞得一趔趄。司马烨及时扶住她的肩膀,而后睨向撞到她的人,“没长眼睛?” 撞到沈秀的美貌女子急急忙忙道歉,“对不起,我并非有意!” 沈秀刚要说话,被司马烨打断,“眼睛留着没用可以挖了。” 女子泪盈于睫,惹人怜惜,“我真不是有意的。” 沈秀赶紧拉了拉司马烨,“殿下,她不是故意的。” “贱民,往后若再不长眼,这双眼睛就别要了。”司马烨冷冷丢下这句话,拽住沈秀的胳臂,转身就走。 待他俩离去,有人咂嘴,“这公子也忒不怜香惜玉了些,小娘子这般貌美,他竟也下得去嘴这般挖苦。” “可不是嘛,那小美人哭得我都心碎了。” “只要是个男人,都不会舍得对她那样恶言恶语。” “就是!小娘子这么貌美,做什么我都能原谅!这公子却跟瞎子似的,不懂怜香惜玉!” 回到马车里后,沈秀脑子里,全是司马烨方才高高在上地,骂女子贱民的画面。 他以前也是这样恶劣地,傲慢地,高高在上地骂她贱民。 不过,他现在好像没怎么骂她贱民了。但说不定他下一瞬就会骂她贱民。 想到此,她心里的厌恶一闪而逝。人本无三六九等,贵贱之分,然在这个世界里,等级森严,出身高贵的就是有资格骂出身低贱的,出身低贱的完全不能反抗。 马车缓缓靠近公主府。下车后,秦伯迎上来。沈秀跨进门槛时,察觉到守门的侍卫在偷瞄她。她抓住他急忙撤离的视线,与他对视上。 他低头,脖子脸红成一片。沈秀微微蹙起眉心,赶紧跟上司马烨。 进了屋,秦伯伺候完司马烨净手,道:“殿下,还是未寻到沈姑娘爹娘的踪迹。” “继续找。”司马烨放下锦帕,对候在一侧的沈秀道:“不必担心,一定会找到你爹娘。” 沈秀做出担忧的模样,“多谢殿下。” 司马烨找不到她爹娘,这是好事。但爹娘不知踪迹,这也不是好事。沈秀垂睫,神色晦暗不明。 轻抿一口凉茶,司马烨吩咐秦伯,“去,切些西瓜来。” “殿下要怎么吃?” 司马烨问沈秀:“你想怎么吃?” “我?”沈秀清嗓子,“殿下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我问你。”他的重音在“你”上。 忖思片刻,沈秀道:“切块放在冰酥酪里,肯定很好吃,再加一些荔枝的话,会更好吃。” 司马烨不假思索,对秦伯道:“就这么吃。” 羊奶和牛奶做成的酥酪,带着微微的酥皮,加了冰,加了荔枝和葡萄干,又加了西瓜碎,红白相间,凝如膏,搅动几下,如汤如雪。 沈秀用勺子舀起一块西瓜,西瓜上沾着酥皮和白乳,一口咬下去,西瓜立刻破汁水。 甜沁沁的西瓜汁里,奶鲜浓浓,还微微带着荔枝和葡萄干的味道,一口吃下去,浑身都舒爽起来。 沈秀嘴角抿出笑意,继续吃。 司马烨见沈秀吃得开心,他对秦伯道:“明日也这么做了吃。” “是,殿下。”秦伯的眼睛,不着痕迹地在司马烨和沈秀两人身上转了一圈。经过这段时日的观察,他越发确定,殿下对沈秀有意。 但……既然对她有意,为何不直接表明,为何要让人家做丫鬟? 或许是,殿下觉得喜欢一个贱民,抹不开面子,放不下面子?所以不表意? 又或者是,怕表意之后,被沈姑娘拒绝?所以让她当丫鬟是为了留住她。 再或者,是殿下认为她身份低贱,即便他对她有意,她也只配做个丫鬟?不配收入房中? 秦伯觉得自己大抵已经接近真相。但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相,他也不敢完全断定。 彼时,府里一处院子里,李荀一脸郁气,“娘,我就是不服气。” 李母叹道:“你不服气又如何?你还能去殿下那里闹不成?” “她能做好殿下的书童吗?她肯定不会有我做得好!”李荀忿忿不已。 他原是司马烨的书童。他天资聪颖,连公主殿下都夸他有才干,是以让他做司马烨的书童。 能做司马烨的书童,是顶顶光荣,顶顶好的差事,且还能蹭魏夫子的课,这差事便更好了。 魏夫子是谁,那可是当朝第一鸿儒名仕,也不是谁都能听他的课的。自己能跟着皇子公主们一起听课,是他天大的福分。 然而,昨天突然传来“噩耗”。司马烨不让他做书童了。换了另一个人做书童。犹如晴天霹雳,他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 秦伯告诉他,他什么也没做错,只是殿下想换一个书童而已。 他难过伤心半天,去打听了换掉他的书童。却原来,换走他的书童,是一直被关在府里的沈秀。 他知道沈秀。沈秀,偷了殿下玉扳指的小偷。殿下明明要处死她,却不知为何又留了她一命,不仅留她一命,还好吃好喝好住养着她。 说是让她当丫鬟,却只让她做端茶倒水这种轻松活,在旁边候命,她也能坐着候命,不像丫鬟,倒似主子。 殿下对她很好。 府里上上下下,都在猜测殿下到底对沈秀是个什么意思。 殿下看上了她? 可据说她姿色平平,殿下怎会看上她? 若真是看上了她,又怎会只让她做个丫鬟?何不直接收进房中?难道是嫌她身份低贱,即便是看上了,也只能做个丫鬟? 没看上她,但对她好,只是另有目的? 李荀想不通,便不再想。他现在只恨不得撕了沈秀。这个小偷!抢走了他的差事!他不能再拥有这样光荣的差事,也不能再去听魏夫子讲学! 他恨得咬牙切齿。晚霞泼天时,他收起一身戾气,疾步去了沈秀住的客房。 守在门外的英姐与红姐问他:“有事?” 他笑道:“沈姑娘没做过殿下的书童,有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必定不大清楚,我来与她说说这些。” 英姐闻言,敲敲门,唤了声沈秀,“有人找你。” 等待门打开的时候,李荀面上仍然带笑,心里却恨得要命,恨到恨不得手撕了她!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8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19 章 只听门框轻微一声响,门从里面打开。穿着月白色长裙的少女站出来,“谁找我?” 李荀脸上带着的假笑,如一团浆糊似的僵硬在嘴角。 沈秀:“你是?” “你就是……”李荀吞咽唾液,“你就是沈秀?” “是,请问你是?” 他的睫毛快速眨动,“咳!我突然感觉有些不适,改日再来!” 说完他飞快跑远,等远离了沈秀住的院子,他停下来,喘气的同时,捂住快要跳出心口的心。 心脏强烈的冲击与震荡,让他呼吸有些困难。他用手撑住墙壁,努力平缓情绪。 “荀哥,你这是怎的了?身子不适?”有府里的人路过,关心道。 “没事。”他握紧拳头,一步一步返回自个儿的屋子。 李母见李荀自回屋之后,就一直在发呆,她道:“荀儿,还在为书童的事伤心?莫要再伤心,那小偷肯定做得不如你,肯定做不久,到时候————” 一直在发呆的李荀骤然扬声,“娘,你说谁小偷呢,别这么说她!” “她不就是小偷么。” “这其中定然有误会,她看起来不像那种人。” 李母讶然,瞪着李荀,一时说不出话来。 翌日晨间,沈秀困地靠着车厢打瞌睡。前一段时日,她白日谁,夜晚睡,每日睡眠都很充足。如今去国子监要起很早,她早上睡不醒,便没忍住打瞌睡。 她耷拉着睫毛,脑袋一下一下往下垂,半边身子即将摔下去时,司马烨及时扶住她。她立时清醒,“殿下恕罪!” 司马烨皱眉,“你很困?” “不困不困。” “你想睡就睡。” 沈秀犹豫一番,“谢殿下。”她靠着车厢闭目。 “你可以躺下来。” 她从善如流。 车子抵达国子监时,司马烨见沈秀睡得香,便未叫醒她。等了许久,她还未醒。他欲伸手将她抱起来。但又怕弄醒她。于是下车,对英姐道:“等她醒了,让她去休憩室睡。” “是,殿下。” 沈秀醒来时,车厢里只有她一人。她懵了下,赶紧掀开车帘子,“英姐,殿下呢?” “早进去上课了。” 自己这是睡过了头。沈秀懊恼不已,不知司马烨会不会责罚她!她连忙要往国子监里跑,英姐叫住她,“殿下说,你醒了便让你去休憩室睡。” “嗯?”沈秀迟疑,“殿下真这么说?” “是这么说的。” 忖了一忖后,沈秀点头,快步进入国子监。进入休憩室,她喝了两口茶,又吃了几口雕花蜜饯,漱口后,歪在榻上睡去。 至午时,司马烨快步来到休憩室。走进屋子,饶过屏风。屏风里面的软榻上,沈秀抱着一把扇子,安安静静地沉睡着。 浅浅的光影落在她白净的面庞上,打在她细密的睫毛上,在眼底落下一片薄薄的阴影。 一缕发丝横亘在这片阴影上。 司马烨伸手,将发丝撩开。将发丝撩开后,他喉结艰难地滑动几下,指尖慢慢落在她脸上。 温温热热的触感从指尖传输到全身每一处,仿佛变成一团火,将他耳根烧得嫣红。 他轻轻触摸她的脸,眸子里露出炽热的痴迷。 注意到她眼皮微动,似要苏醒。他迅疾收回手。 沈秀一睁开双目,便看到站在软榻边上的司马烨。他俯视她,“该用午食了。” 这么快就到晌午了?她竟睡了这么久。她赶紧起身下榻。 吃过午饭,司马烨再次当起夫子,“今日你再学三个字。”说着,他在宣纸上写上三个大字。 “这是我的名字。”他收笔,“司马烨。” 沈秀念宣纸上的大字,“司、马、烨。” 司马烨一顿。随之道:“你再念一遍。” “司马烨。” “再念一遍。” 沈秀莫名,难道是她口音不标准?她清清嗓子,每一个音都念得很清很正,“司马烨。” 显然而见的笑意,从他唇角爬上来,很快他竭力将笑意压下去,“我再写几遍,你看清笔画。” 写了几遍字,他问:“可会了?” “嗯。”她拿笔,照着他写的字,按照正确的笔画顺序,将“司马烨”这三个字写下来。 她学得很快,写几遍,便不用照着写就能完全写下来。司马烨拿出字帖,“这是我的字帖,你照着它临摹。” “是。”沈秀才不想临摹他的字体。她讨厌这种横竖撇捺都透着傲慢的字体。但不得不从命。 “阿烨!”司马朗走进屋,“我方才得了魏夫子的墨宝,你快来瞧瞧!” 他靠近书案,“快瞧瞧,快瞧瞧,我好不容易从魏夫子那里求来的!” 视线触及司马烨身畔的沈秀,司马朗陡然静声。 “阿烨,这是……”司马朗的目光从沈秀身上的书童衣衫划过,“这是你的书童?之前戴面纱的那个女书童?” “是,怎么?” 司马朗的双眸似乎钉在沈秀身上,他张张嘴,“长得也不丑,为何戴面纱?” 司马烨语气不太好,“你管这么多做什么?” “我不就问问嘛,”他继续道,“哎,小书童,你叫什么?” “沈秀。” “沈秀?这名字好!” 发现司马烨一个劲儿地盯着沈秀看,司马烨微微挡住沈秀,“你不去午歇?” “我这不是来给你看魏夫子的墨宝?来来来,瞧瞧。”他打开一卷纸。纸上题了一首诗。 沈秀瞧瞧去端详魏朝清的字。他的字,温文尔雅中透着云淡风轻,山高水长的风骨。 字如其人。 “如何?”司马朗问着司马烨,可看的却还是沈秀。 “先生的字当然好。好了,我已经看了,你且回去吧,我要歇息了。” 司马朗最后再看了沈秀几眼,恋恋不舍离去。等他回到自个儿的屋子,他静静出神,脑子里全是方才那个小书童。 见到她第一眼,他的眼睛就挪不开了。他仿佛遭受了一场铺天盖地的侵略,作为侵略者的她,让他心甘情愿举手投降,献祭自己,任她宰割。 他从未有过这样冲击力极强的激荡感受。 想着她白净的鹅蛋脸,他内心里生出一种渴求,强烈的渴求。她令他欢喜,他想要她! 他大抵,对她一见钟情了。想到此,他乐呵呵地笑起来。 午休时间结束,沈秀仍然困意绵绵,司马烨允她下午不用去课堂,可以继续休憩。 “多谢殿下!” 待司马烨离去后,沈秀在屋子里的书架边上转了转。她挑出一本游记,余光扫到书架上的一本书,她将书拿出来。 《与君书》,魏朝清著。这是魏夫子写的。 魏夫子果然厉害,不仅年纪轻轻当上国子监祭酒,还出了书。她颇感兴趣,翻开书。 粗略翻了两页,尽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大抵意思是修君子之道,且还有守中,执正,平等之道。 魏夫子思想境界很高,翻着书,沈秀不禁喟叹。 彼时,讲堂里,司马朗左瞧瞧右瞧瞧司马烨身后,不见沈秀,他问:“阿烨,你的书童呢?” “留在休憩室里休息。” “休息?她是不是累着了?她上午不是没来讲堂?她这是干什么累着了?” 司马烨怎会看不出司马朗对沈秀的过度关心,他凝眸,“你这么关心她做什么?” “随便问问。” “是吗。” 司马朗呵呵一笑。 等课毕,司马朗问:“阿烨,你那小书童,是个什么身份?” “我的丫鬟。” “丫鬟?”司马朗开门见山,“阿烨,我想向你讨个人。”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19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20 章 “阿烨,我想向你讨个人。” “谁?” “就你那小书童。” 司马烨一口拒绝,“不行。”随之眼神锐利起来,“你要她做什么?” “你那小书童,”司马朗摸摸鼻尖,“我看上了,打算把她收进房里。” “你看上她了?”司马烨神色冷下来,“不行。” “为什么?” “她是我的。” “不就是个小丫鬟嘛,你就给我吧。” “我说了不行。”司马烨逼视他,“别打她主意。” 司马朗被他的目光震慑到,张口欲言又止。 司马烨不再理他,拂袖而去。 沈秀卧在榻上看书,听到外头的动静,她连忙放下书,去迎课毕归来的司马烨。 “殿下。”她将茶奉上。他没动作。空气安静得可怕。沈秀偷偷抬首,撞进他幽深的眸子里。他就这么一直看着她,沉默不语。 沈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好像有点奇怪。是不是她今天睡太久,惹他生气了?她惴惴不安地胡思乱想时,他倏然道:“还困吗?” “不困了。” “往后你若困了,想睡就睡。” 嗯?沈秀迟疑,“是。” 司马烨起身,“回府。” 这边厢,司马朗回宫后,宫人赶紧摆上晚膳。用膳时,照例有舞姬跳舞助兴。 若是以往,司马朗还有兴致欣赏貌美舞姬的舞姿,可现在,他觉得舞姬的脸,怎么瞧怎么觉得难看,怎么瞧都觉得不如沈秀好。 他放下酒盏,“都跳的什么?下去!都下去!” 舞姬们胆战心惊,赶紧退下。 入夜,司马朗碾转反侧,不得入睡。睁眼闭眼,脑子里都是沈秀。 一想到她,他的血液就开始滚烫,滚烫到快要喷涌出身体。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 他并不是没有喜欢过人。可从前他对那些女子的喜欢,完全不似现在这般,浑身血液都在颤栗。 他心悦她。想要她,想得到她。 若得不到她,心脏就若被泼了滚开的油,痛苦难受。他渴求她,极烈地渴求。 他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从未。 碾转反侧至东方既白,他顶着憔悴的脸色下床。一路快步抵达国子监,他坐在讲堂里,等待着司马烨。 到了早课时间,司马烨带着沈秀进入讲堂。沈秀一进讲堂,就感觉到一道灼热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是司马朗。她望过去时,他对她笑了一下。 司马烨目睹这一幕,他狠狠瞪司马朗。司马朗撇嘴,转过脸。 上经义课时,司马朗时不时地去瞧沈秀,他的视线如有实质,若蜘蛛丝一样缠黏在沈秀身上,沈秀只觉莫名其妙。他为何老是看她? 这时,司马烨吩咐她,“回休憩室去。” 沈秀福身,离开讲堂。待经义课结束,司马烨冷冷道:“我说过,别再打她主意。” “阿烨,我是真喜欢她,就把她给我吧!好弟弟,你就应了我这一回,我拿东西与你换,你想要换什么,什么都成!” “不行。” 闻此言,司马朗蹙紧眉。阿烨似乎是铁了心不会把沈秀给他。 中午课毕,司马朗踟蹰几番,终是耐不住,跟上司马烨,“阿烨,我求你了,你把她给我吧。” 话音将将落下,他就被司马烨一把揪住衣领,用力摁在墙上。 司马烨恶狠狠地威胁:“她是我的,谁都不会给,别再打她主意,别让我再说第二次。” 语罢他甩开司马朗,头也不回离去。 司马朗靠在墙上,一脸铁青。司马烨为何不愿把沈秀给她?她不就是一个小丫鬟! 莫非是她伺候得很好,很合司马烨的意,是以司马烨舍不得这个小丫鬟? 又或者,司马朗眸光一闪。莫非,司马烨也对沈秀有意? 不可能。他这表弟,就是个不开窍的石头,怎么可能喜欢沈秀。兴许就是觉得沈秀伺候得好,才不愿放手。 想定之后,他苦恼起来。司马烨不愿给人,他该怎么办?要不到人,若不然就算了罢。这念头刚升起来,便被内心强烈的渴求碾压得粉碎。 不能算了,他还是想要沈秀。他垂目,陷入沉思。 过了午休时间,司马烨没让沈秀去讲堂,又让她留在休憩室。她送走他后,无聊地翻了会儿书,随之出门转悠。英姐跟在她身后,寸步不离。 国子监的花园里,栽着桃树和李树,正值七月,桃李结果,沈秀望望硕果累累的桃李树,“英姐,这果子可以摘了吃吗?” “还是不要随便乱摘。” “好吧。”她话音刚落,就听到砰地一声响,有人从树上落了下来。 “哎哟!”清清脆脆的童声响起。 摔在地上摸屁股的小童子痛呼着,“哎哟!” 她赶紧过去,“小孩儿,你没事吧?” 小童子捂捂屁股,“没事,咦?是你?”他认出她来。她也认出他来。 他的脸很好认。圆圆的脸圆圆的眼,肉嘟嘟的,很有辨识度。 这小童子,是之前魏朝清身边的那个小童子。他唤魏朝清舅舅,大抵是魏朝清的外甥。 她问:“怎么从树上摔下来了?” “我摘果子,不小心摔下来了。”小童子瘪瘪嘴,有些不好意思。 “这些果子可以摘了吃?” “可以呀,舅舅说这里的果子都可以吃的。” 沈秀卷起衣袖,“你等着,我去摘。” 英姐道:“我来吧。” “不用,我爬树可厉害了。”沈秀笑笑。她外公外婆住在乡下,乡下树多,她常与乡下的小伙们一起爬树比赛,所以很会爬树。 三两下爬上树,她摘下微微发红的李子,扔下去,“英姐,帮我兜着。” 摘了好些李子,又摘了些桃子,沈秀下树。小童子兜着果子,圆圆的脸泛出光彩来,“姐姐,你真厉害,像猴子一样!” 沈秀莞尔,她拿起一个红艳艳的桃子,来到就近的假石山旁侧。用假石山里流出的清水洗干净桃子。张嘴就咬,桃子却被面纱拦住。 她环顾四周。男女主应该不会出现在国子监……吧? 然而凡事就怕有万一。她不能赌这个万一。于是她没摘掉面纱,把果子伸进面纱里,咬了一口,“真甜!” “是吗?”小童子眨眨长睫毛,也去洗了一个桃子,“甜!” 他跟着她坐在石山阴凉处,排排坐,啃果子。 “英姐,你也吃。”沈秀招手。英姐便坐过去。吃着李子,英姐道:“不愧是国子监种的李子,就是比外面的李子要好吃。” 小童子奶声奶气道:“舅舅说,国子监种的李子是全天下品种最好的李子,是全天下最甜的李子。” 沈秀道:“有一种李子叫蜜汁李,紫红紫红的,脱骨清香,脆甜多汁,比这李子还要好吃。” 小童子:“蜜汁李?没听说过,真的很好吃吗?” “好吃的。”沈秀微微掀开面纱,将桃子送进嘴里。 “啪嗒!”正好看见她侧脸的小童子,手里的李子滑落下去。 沈秀替他捡起李子,发现他怔怔地瞪着她,她挥挥手,“怎么了?” “小孩儿?” “小孩儿?” 小童子即刻回神。几乎是一瞬间,他的脸腾地一下变红,似若晕染了红墨水,红成一片。 “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太热了?”她去摸他额头。他瞪大圆溜溜的眸子,惊鹿一般退开。 沈秀:“抱歉,我并非故意碰你。你的脸为何这么红?是不是热着了?” “不、不是!”他结结巴巴,不敢与她对视,仿佛一朵躲在绿叶后害羞的花。 沈秀狐疑地打量他,把李子放到他手里,“快吃吧。” 他慢吞吞地啃着果子,皮肤上的红云一直消不下去。 “对了小孩,你叫什么?” “我叫、我叫魏长生,长长久久的长,生生世世的生。” “魏长生?我听你唤魏夫子舅舅,你和你舅舅一个姓?” “我跟我娘姓的。” 在古代,孩子随母姓,这很不常见。其中必有隐情。沈秀倒没多问,只道:“你的名字真好,长长久久,生生世世长生。” “舅舅给我取的。”他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脆生生问:“姐姐,你叫什么?” “沈秀,三点水的沈,一枝独秀的秀。” 她妈妈给她取名沈秀,意为虽平凡,亦能一枝独秀。 而沈有财给原主取名秀,倒没什么意义,随便取的罢了。 “沈、秀。”魏长生念着她的名字,不知为何,颊边的红云又深了一层。 沈秀瞧瞧炽热的阳光,“越发晒了,回屋吧。”她对魏长生道:“再会。” “姐姐再会!”魏长生目送沈秀走远。她的背影早已消失不见,他仍望着她离开的方向。 一晃两日过去。司马朗已有两日没来国子监上学。 司马承欢道:“二哥他病了,昨日发了烧。” 司马朗的侍从找到司马烨,道:“世子殿下,我们殿下想见您一面,只是我们殿下还病着,行动不便,只能劳请世子殿下移驾永宁殿。” 司马烨只字未语,径直去往永宁殿。 永宁殿,卧房里,司马朗躺在床榻上,双目深陷,脸色惨白,嘴唇干燥,不见一丝血气。 他气若游丝,“阿烨,你来了。” “病得这样重?”司马烨凝目。 “咳!咳咳!”司马朗咳嗽起来,“没事,总会好的。”他咳嗽得更加厉害起来。 宫人赶紧端来一盏温水,让他服下。他服下温水,可怜巴巴地对司马烨道:“阿烨,我昨日发烧发得迷迷糊糊时,好像看到了仙人。” “仙人?” “是啊,仙人说,”他嗓子吞咽了一下,“仙人说,沈秀是我命中注定之人,我若不与她在一起,余生将厄运缠身,缠绵病榻。阿烨,你能就这么看着我余生厄运缠身,缠绵病榻吗?” 司马烨并不信,“你骗我。” “我若是骗你,我不得好死!”司马朗又咳嗽起来,“阿烨,你就可怜可怜哥哥吧,哥哥就求你这一回,以后你要求什么哥哥都应你。” 说完这些话,他有气无力地喘着气,仿佛下一刻就会喘不上气来,命归西天。 司马烨蓦地凑近。司马朗连忙往后一缩,“挨这么近干什么,当心哥哥把病气过给了你。” 毫无预兆地,司马烨一把捏住他的脸,笑道:“好哥哥,你脸上怎么还敷了白.粉?” 司马朗心虚地转过头,“什、什么白.粉,你莫是看错了!” 司马烨掐住他的下颚,眸光森冷,“你骗我,不惜咒自己不得好死也要骗我。” 见自己骗不下去了,司马朗惨兮兮道:“我……我这也是没办法了,我虽没看见仙人,但若不与沈秀在一起,我这病怕是也好不了了,余生怕是也要长卧病榻,阿烨,你就可怜可怜我,把她给我吧。” 司马烨收紧手指的力道,“即便你没骗我,我也不会把她给你。” “疼疼疼!”司马朗下颚被掐得剧痛,颚骨都快被捏碎! 然而司马烨并未停手,他继续加大力道,似要掐死司马朗。 宫人惊恐:“世子殿下!世子殿下住手!” 司马烨终于松手。 司马朗下颚疼得动都不不了。他忍着剧痛,道:“阿烨,嘶!阿烨,你说即便我没骗你,你也不会把她给我,你宁愿看着我厄运缠身,缠绵病榻,也不愿把一个小丫鬟给我?!我可是你哥啊,你亲表哥!她不过就是个小丫鬟,你为何如此看重她?她就伺候你得那么好?” “一个会伺候人的小丫鬟而已,又不是不可替代,你若把她给我,我能给你找一百个与她一样会伺候人的丫鬟!” “她不可替代。” “不可替代?有什么不可替代的!阿烨,我可是你亲表哥,于你而言,她难道比我还重要?” 司马烨不答话。司马朗惊愕,“在你眼里,她还真的比我重要?她不就一个小丫鬟,你为何把她看得比我还重要!” “因为,”司马烨顿了一顿,道,一字一句,“她是我的女人。” 司马朗瞠目结舌,“你说什么?你的女人?你是说,你喜欢、你喜欢她?”他怀疑自己耳朵出现问题。 阿烨这个不开窍的木头,怎么会喜欢沈秀!难道他突然开窍了? 司马烨:“是。” 听到他肯定的回答,司马朗呆滞起来,一时有些恍惚,不敢相信自己方才听到的话。 怪不得阿烨不愿将她给她。却原来,阿烨也喜欢她! 司马烨一点一点将手上的白.粉擦到司马朗身上,“你再打她主意,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目送司马烨拂袖而去,司马朗仍然处于呆滞的状态。下颚的疼痛提醒着他,方才的一切并不是梦。 司马烨策马离开皇宫,途经卖鱼笋夹子的小摊,他下马,买了两包鱼笋夹子。 彼时,沈秀正待在屋里吃水蜜桃。前两日,司马烨发现她摘了国子监的桃子和李子,便给她弄来了各式各样的桃李。 她爱极他弄来的水蜜桃。也不知是土壤还是肥料的不同,这里的水蜜桃比现代的水蜜桃口感要好得多,皮薄肉厚,柔软多汁,用冰块镇一镇,好吃到停不下嘴。 她吃完水蜜桃,取书翻开时,司马烨进屋,将两包鱼笋夹子放到桌上。 触及鱼笋夹子,她眼睛弯成弯弯的月牙,“多谢殿下。” 夜里星光杳杳时,司马烨远望夜空里的漫天星辰。不知多久过去,他似乎做下了什么决定,下榻取来灯盏,离开卧房。 在沈秀屋子前守夜的红姐见司马烨前来,她赶紧行礼,“殿下。” 这么晚了,人都睡了,殿下来做什么? 司马烨示意她不要出声。他轻轻推门而入。轻声步至床前。 床榻上,沈秀平躺于枕间,气息浅缓起伏。灯盏昏黄的光芒映在她面庞上,映出朦朦胧胧的光影。 他触摸她鼻尖的光影,指腹描摹她的脸。 沈秀感觉脸上有点痒。她立时醒来。一醒来,便看见有人拿着灯盏,站在她旁边。 “谁!”她差点吓到魂飞魄散。 “是我,别怕。” 认出来是司马烨,沈秀松下一口气。她惊魂未定,“殿下,这大半夜的,您来所为何事?” 灯光在他浓长的睫毛上跳跃了一下,他道:“将你的生辰八字告诉我。” 生辰八字?他要她的生辰八字做什么?她问:“殿下问这个做什么?” “不必问,到时你会知道。告诉我。” 她将自己的生辰八字尽数说给他。他颔首,“你继续睡。” 司马烨并未回房。他直接出府,策马驰向皇宫。 司巫(巫官之长)被宫人吵醒,他没好气道:“你说谁?谁来了?世子殿下?” “是,世子殿下前来占卜。” “怎的大半夜来占卜。”司巫摸摸自己这把老骨头,“快把衣裳给我。” 待整装好,司巫赶紧去见司马烨。 司马烨递给他一张纸,“这是一位女子的生辰八字,我欲娶此女为妻,劳请占卜姻缘。” 举凡是西陵人,若要结亲,都会在婚前占卜一卦,是以,司马烨来了司巫这里。 司巫取出一对掷珓,祝完咒,将占具投出去。看了投出来的卦象,司巫神情微变,阴卦,大凶。 “殿下,此乃大凶之卦。” 司马烨面色一沉,“不算,重来。” 重投一次,仍是大凶阴卦。 司马烨脸沉得能滴出水来,“再重来。” 依然是阴卦。三卦出象不吉,三卦皆大凶。司巫踟蹰,“殿下,卦卦皆凶,您与这位女子恐怕没有缘分。您与她不可结合,若强行结合,您会有大凶之灾。” 司马烨声音紧绷,“再重来。” 然而,无论投多少次,都是阴卦。 司马烨有些暴躁地咬牙,“什么破卦!一点都不准!” 他转身就走。 司巫急忙叫住他,“殿下!您不可与这位女子结合!这是天意!万万不可违逆天意!” 司马烨驻足。他站在门上,缓缓转过身,蜡烛灯影映在他身上。他的脸一面处于烛光之中,一面处于阴影之中,“我偏要违逆天意!”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20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21 章 “殿下!不可!不可啊!”司巫见司马烨头也不回扬长而去,他忙不迭去追。 “殿下,您会有大凶之灾的!” 司马烨不为所动,背影消失在黑夜里。司巫回屋,又投了一卦。 仍旧是阴卦。 这大凶之灾,会危及世子殿下性命。殿下竟不以为意,妄图违逆天意!他抚了下胡子,重重叹息一声。 沈秀做了一个梦。梦里,司马烨拿走她的生辰八字,请来巫人,将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贴在布人上,焚香画符,以针刺之。 被施加巫术的她,浑身如针扎,七窍流血而亡。 她是被吓醒的。醒来后,她惶惶不安。转而又安慰自己,司马烨若想杀她,直接杀便是,何必去弄那什么巫术。没这必要。 但她实在是猜不透他要她的生辰八字作何。 窗外天光倾泻下来,估摸着该起床了。她打打呵欠,下床洗漱。 早食一如既往很丰盛。沈秀拿汤匙喝燕窝鸡丝汤,吃了几片肉脯和溜海参,喝了碗八珍粥,还未吃饱,又添了一碗八珍粥。 许是昨日做梦受了惊吓,需要食补压惊,她这会子胃口格外好,足足喝了两碗八珍粥,还不觉饱,又去盛粥。 忽而听到司马烨轻笑了一声。他看着她盛粥的手。 沈秀盛粥的手一停,“殿下是不是嫌我吃得有点多?” “并未。你想吃多少吃多少,只管吃。” 这人,一吃饱就懒散起来,脑子也不大愿意动,也就不去想哪些烦恼。吃饱喝足,沈秀便也没再忧心司马烨拿走自己生辰八字的事。 彼时,魏朝清牵着魏长生,下车入国子监。魏长生边走边瞧四处,似乎在寻人。 魏朝清问:“你在找谁?” 魏长生耳朵微红,“没谁。”说着没找谁,视线仍然到处乱转,明显在找人。 到了国子监,司马烨并未让沈秀去讲堂,只让她去休憩室习字。她不明白,既然不让她做书童的活,为何要让她来国子监,她在府里习字不也一样么。 她在休憩室写了好些字,魏长生从门口探出头,“姐姐!” “你上完课了?” “嗯嗯!” “快进来。” 这两日,魏长生都会来找她玩。她便与他玩熟了。 “姐姐,你在练字吗?” “对。长生,你的字如何?让我瞧瞧你的字?”她把笔递给他。他执笔,在宣纸上写下一首词。 沈秀端详他的字,“你的字……” 魏长生圆圆的脸团起来,忐忑道:“怎、怎么了?我的字……不好?” “你的字很好,与你舅舅的字很像。” “我的字是舅舅教的。我舅舅的字极好,我的字不及他的字半分。” 提及魏朝清,魏长生很是自豪骄傲,“我舅舅可厉害了。” “是啊,你舅舅真厉害。”沈秀了解到,魏朝清才将将二十八岁,至小便是神童,年仅十七三元及第,是几朝以来最年轻的状元,乃几百年不遇之奇才。 思及那次与魏朝清在池塘边上的接触,沈秀想,魏朝清不仅仅是一个几百年不遇之奇才,亦是一位品性极好的男子。 只是,他人很有能耐,相貌极好,品性也极好,竟还孑然一身,尚未成婚。他这个年纪,若按古代正常的成婚年岁算,孩子都应该比六岁的魏长生大了。 古人重儿孙后代,他能顶着这样的“高龄”不成婚,肯定没少被家里人催婚。思维越来越发散,越想越远,她感觉把发散的思维扯回来。 魏长生在她这里待到快午时,才依依不舍离开。他眨巴着葡萄一样圆溜溜的眸子,“姐姐,我明日再来找你。” “我明日不一定在这里,说不定我会在讲堂。” “反正我明日会来看看的。” “好。” 沈秀站在门口送他。待他走远。英姐道:“这小孩挺喜欢你。” “我也挺喜欢他。”她望向路口。司马烨该回来吃午食了。 她早晨吃得多,上午又时不时吃零嘴儿,现下并不饿。于是只舀了半碗饭。 司马烨:“只吃这么点?” “早上吃得太多。”她小口小口细嚼慢咽,又开始想他拿她的生辰八字的目的。 “殿下。” “说。” “您……”她踯躅一番,还是没问。毕竟他之前说过不必问。若她再问,他恼了便不好了。 她及时改口,拍了句马屁,“您今日真是丰神俊朗!” 司马烨一愣,旋即他用手扶头顶的玉冠,唇角抑制不住上扬,“是吗?” “对对对!” 次日是花灯节,国子监休沐。司马烨午时去了皇宫,参加宫宴。 夜色笼罩下来时,司马烨披着一身月辉走进沈秀的屋子,“与我一同去外面赏花灯。” 去外面赏花灯?沈秀赶紧应好,忙不迭戴上面纱。 带了一位侍卫,一行三人上街。 花灯节,街上火树银花,彩灯万盏,到处都挂着五彩斑斓的灯笼。各式各样的灯笼,姿态各异,无一不赏心悦目。 兔子灯笼,小狗灯笼,小猫灯笼从视野里划过,沈秀眨眨睫毛,继续去瞧其它灯笼。 发现一只黑白圆滚的灯笼后,她惊讶:“居然还有大熊猫……食铁兽灯笼!” 灯笼的样式真真是齐全,连食铁兽灯笼都有。她站在食铁兽灯笼前,左看看右看看,很是喜欢。 司马烨问:“喜欢?” “嗯,很可爱,我是说,圆不隆咚的,很乖。” 司马烨直接拿钱,买下两个食铁兽灯笼。 “谢谢殿下。”沈秀接过灯笼,笑盈盈地摸灯笼。 前面有人在放河灯。司马烨道:“去放河灯。” 他买了两个河灯,一人一个。 放河灯前,须许愿。沈秀捧着河灯,虔诚许愿,愿她能早日从司马烨手里逃出去。 司马烨向闭目许愿的沈秀投以一瞥。他捧起河灯,以从未有过的虔诚许愿,愿他能与她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许完愿,沈秀将河灯放到河里,河灯轻轻飘远,与其他人放的河灯慢慢汇聚。 此时河里漂浮着盏盏河灯,烛光灿灿,汇聚成了一条灿光粼粼的灯河。沈秀观赏着金灿灿的灯河,颊边漾开浅浅的笑意。 触及她颊边深陷下去的笑窝,司马烨定定凝视她,而后道:“沈秀,我有一事与你说。” “什么事?” 他的喉结上下滑动,“做我的————” “哎哟!有人落水了!”旁侧蓦然响起一道尖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沈秀循声望去,只见一小孩在水里扑腾,扑倒了许多花灯。有人下去救起小孩,她放下心来,“殿下,您方才要对我说什么?” 环顾嘈杂拥挤的四周,司马烨拧眉,似是讨厌再被打扰,“回去再说。” “你方才许了什么愿?”他猝地问道。 “说出来了就不灵了。” 他便不再问。 放完河灯,继续闲逛赏灯。此时人群越发拥挤。司马烨伸出胳膊,悬空挡在沈秀背后,以免她被人碰撞到。 跟在身后的侍卫见状,惊异从双目里一闪而逝。 沈秀提着灯笼,一路前行。一股浓浓的香味飘进她鼻子里,不遗余力地撩拨她的味蕾。她寻香而望去。 斜前方,有一处馄饨摊子,摊子名唤“丁香馄饨”。馄饨的肉香里里带着滴滴点点丁香气味,很是勾人。 她口舌生津,有些想吃宵夜。 司马烨注意到她看着馄饨摊子舔嘴,问道:“想吃馄饨?” “挺香的,似乎很好吃。” “那便去吃。” 来到馄饨摊子前,沈秀要了鲜肉馄饨,她问司马烨,“殿下,您要吃吗?” 司马烨扫视摊前粗糙简陋的桌凳,挑剔而嫌弃地蹙紧眉头。沈秀以为他嫌弃这里太简陋,不会屈尊吃,没成想,他居然点头,“来一碗。” “好嘞,两位客观请上座!”店家笑呵呵招呼道。 入座后,沈秀捏捏食铁兽的黑耳朵,忽而听到店家道:“公子,忘了问了,可要加辣?还有您夫人,要加辣吗?” 沈秀和司马烨听到店家的称呼,都顿住了。 “那个,店家,你误会了,我和他不是————”沈秀赶紧解释,却被司马烨打断,“何必与不认识的人解释。” 沈秀错愕。他的第一反应不是生气,而是认为不必要和陌生人解释误会? 她是身份低贱的贱民,他是身份尊贵的皇亲国戚,别人误会他们是夫妻,于他而言,这样的误会是羞辱,是耻辱,他却一点也不生气? “我不用加辣,她的加辣。”司马烨对店家道。 很快,店家端上来两碗热腾腾的馄饨,“客官请慢用!” 冒着热气的碗里,汤面上碎散着碧绿的葱花,一个个馄饨皮薄馅大,油亮莹润。香腾腾的热气扑进鼻子里,沈秀闻到浓郁的鲜味和丁香的香气。 她拿起勺子,正要吃。忽而反应过来,自己带着面纱。性命和美食,谁更重要,根本不必做选择。 她放下勺子。 司马烨:“为何不吃?” “突然不想吃了。” “那就走吧。”他放下钱。 “您也不吃了?那这不浪费了?”沈秀瞧见眼巴巴瞅着馄饨的小乞丐,她说:“殿下,馄饨若不吃的话,能否给那位小孩儿吃?” “可以。” 沈秀莞尔,“小孩,过来。” 小乞丐蹑手蹑脚走过来,她瘦得皮包骨,仿佛风一吹就会被吹走。沈秀指指馄饨,“这两碗馄饨送给你吃。” 小乞丐双目一亮,“真、真的吗?” “真的。” “谢谢!谢谢姐姐!”小乞丐大抵是饿极了,勺子也不拿,不顾烫,直往嘴里塞馄饨。 见她这可怜样儿,沈秀微微叹息。她把一个食铁兽灯笼放到小乞丐身边,“送你的。” “谢谢姐姐!”小乞丐高兴得像是过年了似的。 离开时,沈秀最后再望了一眼狼吞虎咽的小乞丐。一路赏着花灯往前走,注意到有行人手上提着九节花灯,沈秀四处张望,没见哪里有卖同样的九节花灯。 司马烨看出来她想要九节花灯,便吩咐侍卫,“去,找到卖九节花灯的地方,买两个回来。” “遵命!”侍卫领命离去。 沈秀提着灯笼,正往前走,忽然只听司马烨急声道:“小心!” 伴随着他急促的声音,她被他一把推远。她摔到地上,一转过身,便见挂灯笼的横梁架直直砸在了司马烨身上。 原本挂灯笼的横梁架并不重。然而这是大酒楼旁边的灯笼架,为了排场,大酒楼用重木雕的架子,又高又宽,厚而重,沉甸甸地直接砸下来,将司马烨半边身子压到了地上。 他趴在地上,吐出一口血来。 “殿下!”沈秀反应过来,赶紧起身。 司马烨抬起脸,痛苦让他眉目有些狰狞,他嘴角流着血,“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我没事!”沈秀试着去抬横梁,根本抬不动,她喊道,“救命!快来人帮帮忙!” 她抬横梁架的同时,心底惊愕不已。司马烨竟舍身救她?怎么可能?怎么会! “太重了抬不动,快再来两个人!”旁边来帮忙的大汉叫道,“哎呀!灯笼烧起来了!” 倒地的横梁架上,挂着灯笼燃烧起来。烧起来的火苗飘到沈秀指尖,几乎是一瞬间,她被烧醒了。 她看看被压在地上吐血的司马烨,又环顾四周。侍卫去买九节花灯,还未回来。 她可以…… 她站起来,转身就跑。 司马烨见她跑了,大喊一声,“沈秀!” 她猛地停下脚步,转身回头。 被横梁架压着的司马烨,仿佛是意识到她这是要逃走,他愤怒地嘶吼,“回来!” 沈秀与他对视。他目露威胁,嘴角不断流血,身后的火光烧到他的衣服上,熊熊烈火似乎是他燃烧的怒火。 她一咬牙,快速转身,头也不回往前跑。 眼睁睁看着她跑远,司马烨眼里露出一种被抛弃的悲伤痛苦,下一瞬,他的脸因愤怒而恐怖地扭曲起来。 “抓……”他想命人去抓她,却没有力气再发出任何出声音。 他吐出一大口血,头一歪,闭目没了动静。 为您提供大神 雪刀 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快更新 第 21 章 免费阅读.[www.aishu55.cc] 第 22 章 沈秀从未跑得这样快过。她一边跑,一边摸兜里的珠钗。司马烨之前赏了她许多珠钗,每日她都会揣一些珠钗在身上,以备自己逃走之后用。 她跑进一家旧衣铺里,换上戴着补丁的破麻衣,又去买胭脂水粉,将自己的脸化得她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随即抓紧时间去买其他乔装打扮需要的东西。 夜里城门已闭,她只能明日再出城,所以必须得乔装打扮。 她将自己打扮成头发花白,黄不溜秋,长满老人斑,老态龙钟的老叫花子。 她杵着拐杖,学着她爷爷奶奶走路的形态,佝偻背脊往前走。她压粗嗓子,声音微哑,“请问,城门的方向怎么走?” 行人指路,“往那个方向走,一直往那个方向走,别拐弯。” “多谢。”沈秀拱手,杵着拐杖前行。她找了辆马车,车夫将她拉到城门。 抵达城门,她偷偷打量守城门的官兵。京城管禁肯定比锦州城要严很多,也不知“偷渡”能否成功。在锦州城,只要钱给到位,不要籍贯和路引,就能偷渡出去,在京城想必肯定没这么容易。 但得试试。 当然,不能自己亲自去试。她打算明日托人去打探打探情况。 城墙下面有三两个乞丐在睡觉,她也学着他们靠在城墙边上,打算先睡,等天亮再说。 一闭目,脑海就浮现出司马烨被横梁架压着吐血的画面,她抿紧唇,神情晦暗不辨。 她离开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救他,他应该……应该没事吧? 想到此,她一时百感交集。她很意外他能舍命救她。明明一开始,他是要杀她的。 她想不通他为何会救她,但感谢他能救她一命。或许她这样的感谢听起来很伪善,毕竟他伤成那样,她却借机逃之夭夭。 但没办法,她必须逃。这是她目前唯一逃走的机会。她不能放弃。若她因一时心软愧疚留下,放弃逃跑的机会,她就得继续在他身边,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随时担忧自己的脑袋会掉。 她这样想着,想着想着,渐渐睡去。不知睡了多久,她被马蹄声吵醒。 骑着大黑马的官兵扬声吩咐守城门的官兵,上头在抓人,出入城门的人要严加管控,离开前扔下了两张画像。 听到这里,沈秀低下脑袋,将自己埋在模糊的阴影里。 天光微亮,鱼肚白渐显,此时城门已大开。沈秀打着呵欠醒来。她观察城门口。 有人说不小心弄丢路引,欲拿钱摆平,官兵直接道,贿赂官兵者,无论轻重都得打入大牢! 将这一幕收入眼底。沈秀眉心紧皱。京城这边果然比锦州城管控得更严格。“偷渡”或许行不通。须另寻法子出城。 她佝偻着背脊,拿出昨日买的胡饼啃。一队官兵迎面而来,领头的拿着画像,搜人查人,她瞥瞥城墙上贴着的画像。 画像里有戴着面纱和无面纱的她,还画得挺像,与自己有七八 分像。她摸了下脸,离开城门,远离开官兵。 就在这时,一个乞丐飞快跑过来,撞倒她,抢走了她手里的胡饼。 她一屁股摔在地上,回过神时,抢她胡饼的乞丐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老爷爷,您没事吧?” 一道稚嫩的童声从耳边响起。她转过脖子,认出来人,是昨日那个瘦得皮包骨的小乞丐。 “没事。” 小乞丐扶她起来,“您小心着些。” “多谢你。”她站起来后,拍拍拍衣裳。 “他们这种人,最爱欺负乞丐里的老人小孩,”小乞丐愤愤道,“老爷爷,您以后吃东西的时候,要藏着点儿吃,别这么大摇大摆地把吃食露出来,不然他们又会抢你的。” “我晓得了,谢谢你。”她把手伸进怀里,在怀里拿出一个饼子,迅速塞进小乞丐的手里,“小孩,快藏着。” 小乞丐一愣,随即道:“不不不!我不能要!” 都是乞丐,她好歹年纪还轻,还有力气讨饭,可老爷爷年纪大了,讨饭不容易,她哪里能要老爷爷辛辛苦苦讨来的饭! “我不能要,老爷爷你自己留着。” “你拿着吧。” 沈秀注意力在四周慢慢逡巡。到处是寻人的官兵,搜查得这么严,她又暂时出不了城,得先躲起来,躲一阵子再说。 魏府。 魏长生食不知味地刮着白粥,圆嘟嘟的脸皱起来,活像一个小老头。 魏朝清道:“怎么了?” 摇摇头,魏长生沉默不语。他想沈秀姐姐了。他前日与她约好,要去找她玩的,可他忘了,昨日是花灯节,国子监休沐,所以他没见着她。 一日不见,他便想她了。 不过想到等会去了国子监,就有机会再见她,他又开心地咧起嘴来。用完早食,他迫不及待漱口净手,蹦蹦跳跳地去府门前坐马车。 他一蹦一跳,奶声奶气唱着歌,“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儿死,踢毽子;杨柳儿发芽儿,打柭儿……” 魏朝清:“为何这般高兴?” “因为今日可以……”魏长生及时改口,“因为今日可以见袁夫子啦!一日未见夫子,我便想他了!” “是吗?” “嗯嗯!”魏长生爬上马车,急吼吼催道,“快!快走!”一副恨不得立马就能瞬移到国子监的急切模样。 魏朝清摇头失笑。 魏长生摸摸怀里的兔子灯,他要将兔子灯送给沈秀姐姐。兔子灯是舅舅给他做的,舅舅手艺好,做的兔子灯胖嘟嘟的,栩栩如生。 舅舅给他做了两个,他打算送一个给沈秀姐姐。舅舅做的兔子灯这么好看,她定会喜欢。 在看到街边墙上一闪而过的画像时,魏长生眨眨大眼睛,“等一下!阿叔等一下!”他叫住车夫。 车夫立马停车。魏朝清问魏长生:“何故停车?” 魏长生并未作答,他起身下 车,快步跑到通缉令前。看了看通缉令上的两张画像,他念出通缉令上的内容:“逃奴沈秀……” 真是的沈秀姐姐!她、她逃走了?逃出公主府了?她为何要逃?在西陵,奴隶私自出逃,可是死罪! 他嘴唇微微发颤,若沈秀姐姐被抓住,会被处死的,她会死的! 魏朝清步至他身后,“长生?” “肯定是……肯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会逃走的。”魏长生喃喃道。 魏朝清看向通缉令。通缉令上的女子,是司马烨的书童。他对她有些许印象,一位算学很不错的小姑娘。 “舅舅!”魏长生抓住魏朝清的长袖,“姐姐她是好人,她人很好,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逃走的!” 魏朝清意外,“你与她相识?” “是的,舅舅你————”魏长生及时止声,此处人多嘴杂,不宜多说,他拽走魏朝清,“舅舅,我们车上说!” 待上了马车,魏长生与魏朝清细说了和沈秀相识的事,而后眼眶一红,“舅舅,姐姐她很好的,定然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会私自出逃。若世子殿下将她抓回去了,你替她求求情好不好,不要让世子殿下杀了她。” 他哽咽着,泪珠啪嗒淌下来,“舅舅,你一定要帮帮她呜……” “别哭。”魏朝清拿出雪白的帕子,给他擦泪。 “舅舅你帮帮她……” 魏朝清轻轻蹙眉,温声道:“此事难说。” 与此同时,永宁殿里。司马朗病恹恹卧在榻上,一副伤心至极的憔悴模样。 他先前原是装病,然前两日得知司马烨亦心悦沈秀之后,自感绝望,伤心之下,竟真发了病。 他恹恹地平躺于塌,神色涣散,“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相思,相思!他想见沈秀,思之如狂。 司马烨为何就偏偏也喜欢她!思及此,他顿觉苦痛,他从未受过这样极烈的情爱之苦。 宫人进殿,“殿下,喝点红豆粥吧,御医说,您得多吃些红豆,这样身子才能好得快。” “红豆?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相思……相思……” 明知他正害相思之苦,还拿这相思豆来招惹他! “拿下去,不准再做这劳什子的红豆粥!” “可御医说————” “你听御医的还是听本殿下的?” 宫人无法,只得退下。宫人退下后,司马朗又苦苦地吟了几句相思诗,忽而有人闯进来。 “殿下,属下有要事相告!” “什么要事?” 从属下口中得知司马烨受了重伤,此时正昏迷不醒,司马朗瞳孔收缩,赶紧下床,“快,去公主府!” …… 望着昏迷不醒的司马烨,司马朗急问御医,“这么严重?那他何时会醒? ” 御医愁容满面,“不知何时会醒,醒了便好,若醒不来————” “呸!你说什么诨话!阿烨一定会醒来!”司马朗叱了一句,转头问秦伯,“到底怎么回事,阿烨怎会受这么重的伤?” 秦伯满目通红,将事情原委言简意赅告知司马朗。 听罢,司马朗语气急促起来,“沈秀她逃走了?那她可有受伤?” “不清楚,如今她不知去向。”秦伯说着,重重叹气。昨夜沈秀弃殿下而去,跑得不知踪影,侍卫将昏死过去的殿下抬回府里时,殿下突然醒来。 他似是挣扎着强行醒过来的,醒来第一句话便是捉拿沈秀,一定要抓住她,说完这句话便又昏死过去,昏迷到直到现在还未醒。 伤得这样重,也不知何时会醒。 司马朗注视床榻上呼吸微弱的司马烨,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光微微一闪。 若阿烨一直不醒。那他岂不是可以不用从阿烨手里抢,就可以得到沈秀?这念头若一道洪流,直冲脑门,让他兴奋到颤抖起来。 意识到自己方才心中所想时,司马朗直接甩了自己一巴掌。 他在想些什么!他竟盼望阿烨不要醒来?他实在是太混账了些! 因有愧于司马烨,他不敢再面对他,匆匆交代几句,他打道回宫。回宫之后,司马朗即刻派人去寻沈秀。 他得在司马烨之前抓到沈秀。 如此这般,他就能将她偷偷藏起来。将沈秀偷偷藏起来,他也就不必再与司马烨抢人。 日头逐渐高高挂起时,沈秀寻到一处破庙,歇息下来。她坐靠着斑驳的墙壁,吃了两块饼子后,闭目凝思。 耳边传来脚步声,她即刻惊醒。 “老爷爷?您怎么在这儿?”小乞丐走进来,惊讶道。 “我来这里歇息歇息,你也来这里歇息?” “我住这里的。” “你住这里?” “我没有地方可去,就住这里了。” 沈秀扫视周围,“这里可还有其他人住?” “没有,其他人都不敢住这里。” “为何?” “这里原本有很多乞丐住的,但之前这里闹了鬼,死过人,便没有人敢住这里了。” 原来如此。沈秀点头,“你不怕?” “怕,可我……”她怯生生地低下头,又问:“老爷爷,您不怕?” “我不信鬼神。这世上没有鬼神,都是假的罢了,你也不用怕。” “没有鬼神?” “没有,那都是瞎杜撰出来的,世上没有鬼神。”沈秀想,这里闹鬼死过人,没人敢来这里,倒是一个好宿处。她暂且先在这里躲一躲,之后再想办法出城。 天色暗下来时,小乞丐乞讨归来,她瑟瑟发抖地团在破佛像下面,似乎是希企佛祖能保佑她不被鬼给吃了。 “娘……娘……”她抱着身子,一边抖一边哭,“娘,我怕!娘 ……” 沈秀靠近她,轻轻拍她,温声道:“别怕。” 她似是抓住救命稻草,抱紧了沈秀,“娘。”她呜呜哭着,泪珠簌簌而下。 沈秀轻拍她背脊,安抚她,“别怕别怕,没事的。” 小乞丐哭声渐小,情绪渐渐平稳下来。沈秀靠着墙,也慢慢睡去。 次日醒来,沈秀身边空荡荡,小乞丐不知去了哪里。她捏捏泛酸的脖子,拿出小镜子,检查自己脸上的妆。 “老爷爷,您醒啦?”小乞丐捧着一个小破碗,里面装着清水,“我从井里打的水,老爷爷您喝点儿?” “谢谢。”沈秀口干舌燥,正口渴。喝了水,她从怀里拿出饼子,分给小乞丐一半。 小乞丐饿得肚子直叫,但她摇摇头,“您先前已经给过我一个饼子了,多谢您。我不饿,老爷爷您自己吃。” “你给我水喝,这饼子就当我答谢你的,吃吧。” 小乞丐还是不要,“我等会儿去讨饭,我能讨到饭的,您的饼子您留下来自己吃。” 沈秀二话不说,直接将饼子塞到她嘴里,“吃吧。” 因饼子入了自己的嘴,小乞丐无法,这才接受了饼子,“谢谢您。” 慢吞吞地啃着饼子,沈秀问道:“你……你现在就一个人?你爹娘呢?” 小乞丐神色黯淡下去,“我娘死了,我爹要把我卖掉,我就从家里逃出来了。” 闻言,沈秀语窒,“虎毒尚且不食子,你爹连畜牲都不如!” “都怪我……怪我不是儿子。”小乞丐哽咽了一下,“若我不是女孩,我爹就不会逼我娘再生儿子,我娘也不会难产而死。” 说到伤心处,她哭起来,“我娘生了我,身子本就不大好了,可爹还逼她生儿子。若我不是女孩,是男孩,我娘就不会死了。” “都怪我不争气,没生成男孩,都是我的错,是我害死了我娘……”她抹泪,伤心自责到极点。 沈秀扶住小乞丐的双肩,“小孩,你记住,你没有任何错,身为女子,你没有任何错。错的不是你,是你爹,是全天下所有的男人。” 男人桎梏女性,打压女性,让女性成为父权社会的经济附庸。在古代,人有贵贱之分,而贱民之中,最低贱的就是女性贱民。 而女性,被奴化到自我厌恶,崇男厌女,认为生而为女就是错。何其不公,何其悲哀! 小乞丐泪眼模糊,“真的不是我的错吗?” “不是你的错,你没有任何错,是你爹重男轻女,是你爹害死了你娘。” “不要因为自己是女子,而看轻自己,”沈秀抬起小乞丐脏兮兮的脸,“男子看轻女子,那是他们的错。女子不要与他们一样看轻自己。我们女子,咳,我是说,你们,你们女子,比那些看轻女子的男子更高贵。” “真的吗?”小乞丐懵懵懂懂。 “真的。” 小乞丐呜咽,扑到她怀里,紧紧抱着她,痛哭起来。她轻抚她的背脊,叹息一声。 因女性地位低贱,古代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直到现代,这种现象也并未减轻多少。想到重男轻女,她脑子里浮现出沈有财的脸。 也不知沈有财和杨氏现在如何了。司马烨那么大能耐,都没能找到他们俩,也不知他俩去了哪里。他俩可还在那小镇上? 她正想着此事,门口隐约传来人声。 “头儿,这里之前闹鬼,死了好些人,我们真要进这里?”! 第 23 章 “头儿,这里之前闹鬼,死了好些人,我们真要进这里?” “我们这么多人,怕甚!” “可是————” “别废话,赶紧进去!” 很快,一队官兵从门口鱼贯而入。沈秀神经顿时紧绷起来。 官兵入内,瞧见破佛像底下坐着两个叫花子,一个老叫花子,一个小叫花子。领头的官兵指指画像,“你们可有见过此人?” 沈秀摇头。小乞丐擦擦泪,也说没见过。官兵在破庙里四处搜查了一番,什么也没搜到。 这时,领头的官兵,忽而眼神锐利地观察沈秀,沈秀头皮一麻。 见沈秀蓬头垢面,花白的头发乱糟糟地散落在布满老人斑的脸上,领头的官兵正要叫她把头发扒开,就在这时,庙里突然吹过一阵凉飕飕的阴风。 “头儿,咱快走吧!这风不对劲儿!”其中一官兵如惊弓之鸟。 “怕甚么!”虽说着这样的话,领头的官兵却快步走出了大门,似是生怕被鬼撵上。 待这群人离去,沈秀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她打量寺庙。这闹鬼的破庙,还真是个好住处。 余光触及在发抖的小乞丐,她问:“你没事吧?” 小乞丐目露害怕,“老爷爷,方才、方才吹了阴风!咱们快走,去太阳底下,鬼怕太阳的!咱们赶紧去太阳底下!” 什么阴风,穿堂风而已。沈秀拍拍她,“我不是说了,没有鬼的。你若是害怕,你便到太阳底下去罢。” 小乞丐一动不动。 沈秀:“怎么不走?” “我、我、我不走,我保护您!”小乞丐嘴巴不停哆嗦。明明怕得要命,却还做出一副要保护她的样子。 沈秀笑笑,“那你且在这里等着,看到底有没有鬼。” 守在沈秀身边,等了好半晌都不见鬼来,小乞丐慢慢吐出一口气。她咕噜咕噜灌下半碗水,忽而想起什么,道:“其实我见过画像上的姐姐。” 沈秀抬首,“嗯?” “我昨夜见过她。她在馄饨摊前吃馄饨,她送了我两碗馄饨,还送了我一个食铁兽灯笼。”说着,小乞丐从佛像后面,取出一个灯笼,“老爷爷,您瞧,就是这个,那个姐姐送我的。” “她给我吃很多肉很多肉的馄饨,还送我很贵很贵的食铁兽灯笼,虽然不知她犯了什么罪被通缉,但她是个好人。”小乞丐抿嘴,闷声闷气道。 其实自己并不是什么好人。事实上,她很自私,她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沈秀默然,她转移话题,“对了,还不知你叫什么?” “我叫李招娣。” 听到这名字,沈秀很是窒息,“你可知你名字的含义?” “知道的,招娣,招来弟弟的意思。我爹给我取这个名字,是想我娘再生个男孩出来。” “你不想换一个名字?” 小乞丐眉毛纠结起来,“想,但我不知取什么 名字。” “若你不介意,我帮你取一个可好?” “好!” “你娘姓什么?随你娘姓可好?” “我娘姓常,时常的常。” “常?”沈秀瞧着面黄肌瘦的小乞丐,她的脸颊瘦得凹陷,头大身子小,非常营养不良。 “常安宁,多喜乐。取名为常安乐如何?你取这名字,愿你以后能常安宁,多喜乐。” “常、安、乐?”小乞丐双目泛出光彩来,“好!那我往后,就叫常安乐!” 小乞丐欢欢喜喜地咧嘴,又问沈秀叫什么。沈秀咳了下,“杨有财,我叫杨有财。” “那我便唤你杨爷爷。” 落日熔金,寺庙被落日晕染成浅金色时,常安乐捧着小破碗归来。她激动地把碗捧到沈秀面前,“杨爷爷,今日有贵人赏了我一个鸡腿!” 她把鸡腿掰成两半,递给沈秀一半。沈秀拒绝,“我年纪大了,胃不大好,食不了油腻荤腥,你自个儿吃。” “那我明日去给您讨些粥食和饼子。” “我不用你给我讨饭,我还有些吃的,你不必管我。” “可————” “你啊,照顾好你自己就好。”沈秀抓抓头发,原本乱糟糟的头发,更加凌乱。 魏府里,下人告诉魏朝清,魏长生不吃晚食,魏朝清便放下书,去往魏长生的房屋。 魏长生趴在榻上,一动不动,满面愁容。 魏朝清走近,道:“你午食未吃,晚食也不吃?” “没胃口。”魏长生瓮声瓮气。随之,他一把抓住魏朝清的胳膊,“舅舅,你派人去找姐姐好不好?只要在世子殿下的人之前找到姐姐,不让他们找到她,姐姐就不用被砍头了!” 静默片刻,魏朝清:“你是要我包庇罪犯,私藏罪犯?” “不是,姐姐她不是罪犯!她是好人!” “无论她是否是好人,可她的确是罪犯。作为奴隶私自出逃,已违背律法,她必须为她违背律法的行为负责。” 魏长生一噎,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长生,并非她是好人,就能逃避律法之责。” 魏长生怔怔的,旋即大声哭出来。 魏朝清轻拍魏长生的头,微微叹息。逃奴死罪。对奴隶而言,律法并不平等,过于残酷,然律法不改,人人就得遵守律法。 入夜,雷声轰鸣,天仿若裂开了无数道口子,暴雨从裂开的口子里倾泻而下。 寺庙里到处都在漏水。沈秀与常安乐挤在不漏水的地方,伴着雨声入眠。 “沈秀。” 睡梦之中,迷迷糊糊间,沈秀听到有人在唤她。她缓缓醒来。 一醒来,便见她面前站了一个人。恰时一道雷鸣电闪,闪电照清此人的面庞。 沈秀霎时清醒,“殿、殿下!” 司马烨一袭紫袍,手中执剑,通身煞气,面似修罗。 见到司 马烨,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松下一口气。他没死。还好,他没死。身上背负的愧疚感消散下去的同时,恐惧若虫蚁瞬间爬上她的背脊。 他这是来杀她! 没有闪电,她看不清他的面容,但能感受到他的杀气。 他咬牙切齿道:“贱民,你好大的胆子!” “我……” 沈秀大脑急速运转,想办法自救,“殿下恕罪!我并非————” 她还未说完,司马烨突然动手,一剑刺穿她的胸口。 淋漓鲜血从胸口喷洒出来时,沈秀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直到海啸一般的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她才意识到她被他一剑刺穿了胸口。 痛到几乎休克,她颤颤出声:“饶命,殿下……饶命。” 司马烨冷笑一声,他残忍无情地搅动刺在她心口的长剑。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落下来,沈秀痛得五官都错了位。 而司马烨,还在继续搅动长剑。 痛到极致时,沈秀仿佛失去了痛觉,她已经感受不到疼痛,意识若潮水般后退,很快便堕入黑暗里。 “杨爷爷?杨爷爷?” 被常安乐唤醒后,沈秀双手撑地,大口大口喘气。 “杨爷爷,您做噩梦了?”常安乐不安道。 昏暗模糊的光影里,沈秀摸向自己的胸口。似若亲身经历,货真价实的疼痛让她不知这到底是一场梦,还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杨爷爷,您还好吗?您没事吧?” “我没事。”她竭力平复情绪,告诉自己这只是一场噩梦,只是一场噩梦。 重新平躺到地上,她捂住出现幻觉疼痛的心口。 外面雷电轰鸣,大雨还未停。直到翌日早晨,雨才停歇下来。雨后天晴,空气里是夏日雨后特有的潮热气。 沈秀叮嘱晨起出去要饭的常安乐,“小心着些。” “嗯嗯!”常安乐捧着小破碗离去。 待她归来,两人一同用午食时,有人进了庙里。看到来人的一瞬间,沈秀立刻埋下脸。 常安乐望向站在门口的两人。 少女穿着一身亮晶晶的金色罗裙,面若银盘,柳眉圆眼,浑身透着甜甜的,金灿灿的阳光明媚之感。仿若浸过糖汁的小太阳。 而她身侧的少年一身红衣,肩上开出一朵赤红曼陀罗花,五片花瓣尾部飘出来五根赤红的飘带。微风吹动赤红的飘带,飘带若流动的血河,美丽而妖异。 他头顶的银色红玛瑙发冠,压住微微收束的长卷发,微卷的额发下面,眉尾斜飞入鬓,皮肤白皙,眼眸精致,鼻梁高挺,唇薄嫣红。 少年若一朵艳丽的红色曼陀罗,美丽中透着血腥妖异的危险。 目光触及美丽到不似真人的少年,常安乐呆愣,手里的窝窝头落到地上。 沈秀拉她,用气音提醒,“低头,不要多看。” 常安乐慌忙回神,低首捡起地上的窝窝头。 “他们说的就是这里了。”赵金金正要抬步入内,发现里面有一老一小两个叫花子,她颊边的梨涡甜甜地露出来,“老人家,我们可以进来吗?” 沈秀点点脑袋,心中大叫倒霉,怎的又遇见男女主了! 得到允许,赵金金抬步入内。她侧过脖子,唤少年,“扶光,快进来。” 扶光,谢扶光,男主的名字。扶光,扶桑之光,日光也。 男主明明是一个阴暗的疯批变态病娇,却有那么一个光明灿烂的名字。! 第 24 章 赵金金走到沈秀面前,拿出两张画像,“老人家,您可见过这两人?” 沈秀唯恐声音露出破绽,不说话,只摇头。赵金金又问常安乐。常安乐也摇头,“没见过的。” 线索到这里就断了。赵金金环顾寺庙,眉心微蹙。她问谢扶光,“扶光,可有什么发现?” “没有。”谢扶光的声线轻而悦耳。 听到这好听的声音,常安乐不自觉又抬头,去偷瞄谢扶光。他偏转眼角,礼貌而又优雅地对她微微一笑。 常安乐怔怔,一时呆了。 赵金金从兜里取出一锭银子,“老人家,多谢。” 沈秀连连推拒,赵金金却不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转身就走了。 待赵金金和谢扶光离开寺庙,沈秀猛地大喘出一口气。像是溺水的人突然得到空气了一般。 一看到谢扶光,那种浑身动弹不得,喉咙涌血的剧痛便应激似的席卷而来全身,她对他当真是又恨又怕。她对他的恐惧,更甚于司马烨。 “杨爷爷,方才那位哥哥……”这边厢,常安乐还呆呆的,她眨巴睫毛,“方才那位哥哥笑起来真好看。” “好看,但很危险。以后若你再遇到他,一定要绕道走。”沈秀叮嘱道。 “啊?”常安乐乖乖点头,“嗯!” 沈秀拿起碗,灌下一碗凉水压惊。冰凉的水划过嗓子,她扶住额头,面前浮现出方才赵金金拿出的画像。 画像里,一人是赵金金的母亲,一人是掳走赵母的贼人。赵金金与谢扶光没在京城寻到赵母,便随着线索一路南下,途经锦州。在锦州遇到原主,紧接着原主就被谢扶光杀了。 再过一段时日,他们就要去锦州城了。 沈秀拿起赵金金给的银子,放到常安乐手里,“安乐,这钱给你了,你省着点用,能用好些日子。” “这钱是给您的。” “不是,是给我们的。” “那我们一起用?” “你拿着用吧,我过段时日要离开这里。” 常安乐神色微微一僵,“杨爷爷,您要离开这里?您要去哪里?” “我要很远的地方,去找人。” 默然半晌,常安乐面露紧张,生怕被嫌弃似的,她吞吞吐吐,“杨爷爷,我可不可以……” “什么?” 常安乐语气里带着强烈的孺慕,“我可以跟着你一起走吗?我能帮您找人,能帮您讨饭!” “不可以,你跟在我身边不安全。”沈秀扯了一个谎,“我要去的地方危险,你不能跟着我。” “我不怕的!” “可我怕。我担负不起你的性命。”她摸摸她的脸,“等我找到了人,若以后有缘,会再见面的。” “我的性命不用你担负!杨爷爷,您带我一起走好不好?” 沈秀还是拒绝。 常安乐耷拉下肩膀,整个人消沉下去 。沈秀虽不落忍,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她自身都性命难保,如何能带着她一起走。 一晃三日过去。这一日,沈秀假装无意间提起,“街上官兵还是搜查得很严?” “对呀。”常安乐抱住膝盖,“希望他们找不到那位姐姐。”说完她捧起小破碗,“杨爷爷,我去要饭了,晚上再回来。” 然而直到天黑尽,常安乐还未回来。平日里这个时候,她早已归来。沈秀又等了些许时候,常安乐还是未回来。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沈秀起身,走到寺庙门口,去瞧路口。 黑漆漆的路口,不见半个人影。她略微一犹豫,走出大门,来到路口。 在路口等了半个时辰,也没等到人。倏然有人举着火把喊道:“谁在那里?” 是三个巡逻的官兵。沈秀急忙低头。其中一官兵道:“好像是一个老乞丐。” 三个官兵不再关注沈秀,拿着火把径直越过她。她刚松下一口气,官兵毫无预兆,去而复返。 一官兵将火把拿近,照着沈秀的面庞,“姓甚名谁,籍贯何处?” 沈秀痴痴呆呆,“嘿嘿,嘿嘿嘿。” “傻子?竟是个傻子!” “走吧,就是个老傻子。” “等等。即便是个傻子,也得弄清楚籍贯,若没有籍贯,那便是黑户流民,若是黑户流民,得先抓起来再说。”说话的官兵极为谨慎。 正装傻的沈秀心头一跳。紧接着便听到官兵问:“老头儿,籍贯,告诉我籍贯。” 她还是嘿嘿笑,眼神呆滞。 “就是个傻子,咱也问不出来啊!” “那就先把他抓起来。” 沈秀暗道糟糕。她脑中灵光一闪,倏地瞪大双目,指向官兵身后,“鬼!鬼!鬼啊!” 等官兵转过身去时,她拔腿就跑。 “追!”官兵反应过来,迅疾追上去。 “站住!站住!” 沈秀快步跑出路口,跑进人群里。她跑得飞快,人的潜力无穷大,在死亡的胁迫下,从前800米跑步测试不及格的她,速度竟也能这样快。 她觉得她现在的速度,甚至可以去参加田径比赛,与飞人博尔特在跑道上共竞技。 当她发现前面也有追兵追过来时,她脚步停了一下,前后都有追兵夹击,她已无路可逃。 就在这时,她发现左斜方有一辆马车,魏长生与魏朝清正在上马车。 那一刹那间,沈秀心里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魏朝清乃大善之人。魏长生与她有些交情。她若陈情求情,说不能能有转机,能自救。她决定赌一把! 她在人群里一个闪身,飞奔向马车。她抓住魏长生的衣袖,“长生救我!” 熟悉的声音刮过耳侧,魏长生愣了一下,一转头,便见一陌生老爷爷抓着他。 他错愕,“你……?” 她语速急促,音量极小,“长生,我是沈秀!现在有人在抓 我,请救救我!” 魏长生瞳孔快速收缩,下一瞬,他飞快将沈秀拽进马车里。进了马车,魏长生急问:“姐姐?你怎么这副样子!” “我没办法,为了躲避追兵,必须这样乔装打扮。” 车帘子被掀开,魏朝清进入马车,沈秀膝盖一屈,跪下来,“夫子救命!” 一向眉目温润的魏朝清,此刻神色极其严肃,“你乃逃奴。” “逃奴?”沈秀脑子飞速运转,“不、我不是逃奴,我并不是奴隶,我只是在司马……世子殿下身边当丫鬟,但我没有卖身,我还是良籍!” “此话当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万确!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贯,我并没有卖身!”她磕头,“夫子请救我,我本是锦州人氏,被人掳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简意赅,将所有事情通通道出来,“我没有偷窃,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将我软禁,后又让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随时担心自己会掉脑袋。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整日担忧自己性命不保,我只想活命,只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长生滞住,他的眼睛立时湿润起来,“姐姐……”转而面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怜,我们救救她!” 静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说你并未偷窃,然这只是你一面之词。” “我对天发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轰,我不得好死。”沈秀举手发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会偷窃!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长生摇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视线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许久。 若沈秀所言非虚,那她的确不是逃奴。不仅不是逃奴,还是一个倒霉透顶的可怜女子,若事实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实真相如何,须调查一番才能定论。他道:“此事我会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虚言,我会放你走。” 不是直接将她交给司马烨。而是准备调查一番,这是好事。沈秀大喜过望,“多谢夫子!” 魏朝清:“起来,坐下吧。” 沈秀赶紧爬起来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车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满头大汗,此时脸上汗珠直淌,汗珠滑着脸上的“化妆品”和泥土,使得她整个非常黏糊斑驳。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将一块雪白的锦帕递过来,“拿去擦。” “不用,谢谢夫子。” 她拒绝,他也不勉强,便将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钟后,车子抵达魏府。车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来,“大人,宫里来人,请大人即刻前去玄阳宫,圣上有要事相议!”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长生几句话,重新上马车,朝皇宫而去。 沈秀跟随着魏长生,一路进入魏府。魏府并不似 公主府那般奢华,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处处透着轻淡宁神的书卷香。 将沈秀带到一间卧房,魏长生道:“姐姐,你就先住这里。” 房屋古朴雅致,简约又不失精致。沈秀说了声谢谢后坐下。魏长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会调查清楚的。” 沈秀没想到,魏长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点也不怀疑她,完全无条件信任她。她不知他为何如此信任她。毕竟他们相识并不久。 魏长生说完,又继续道:“这几日你在哪里躲着?有没有受伤,有没有饿着?” “我躲在一处破庙里,没受伤,也没饿着。” “那便好。”注意到她蓬头垢面,浑身脏污,他起身,“姐姐,我叫人备水,你且梳洗梳洗。” 浴桶里热气蒸腾。沈秀脱掉脏兮兮的破烂麻衣,进入浴桶里。温热的水流划过皮肤每一处,若一双温柔的手,缓缓按摩着她,安抚着她的情绪。 搓洗片刻后,她累得趴在了浴桶边缘。歇息了一会子,继续搓洗,洗净一身泥水,她感觉自己仿佛轻了好几斤。 她穿上衣裙,拿布巾擦头发。头发擦到半干,下人敲门,问她可洗浴好了。她应了声。 不多久,魏长生进屋,“姐姐,我让人准备了一点吃的。” 他一进屋,就见沈秀发丝半干,两颊带着洗浴过后的红潮,烛光映着她微湿的头发,映得每一缕发丝都盈盈润亮。 魏长生怔然,他红着耳朵,让下人将吃食端上桌。沈秀瞥了几眼下人。 待下人离去,沈秀道:“长生,如今京城里大街小巷都有我的画像,你们府里的人若看过画像,认出我来,万一有人给世子殿下那边报信……” 魏长生:“姐姐你不用担心的,舅舅早就想到这一点了。” “真的不用担心?” “嗯嗯!” 沈秀放下心来。她将湿润的长发挽起来,去瞧桌上的吃食。 “这时候太晚了,不宜多食,多食易积食,积食难克化,所以只给你准备了一碗比较容易克化的鱼片索饼(鱼片汤面)。”魏长生奶声奶气地说道。 “谢谢。”沈秀捧碗。先喝下一口面汤。暖热鲜美的面汤入腹,她弯弯唇角,“味道很好。” 魏长生开心地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他托腮,就这么看着她吃索饼。 等沈秀吃完鱼片索饼,魏长生猝地想起什么,他面露为难,好似十分对不起她。 “姐姐,你暂时不能出这个屋子,外面有侍卫守着。等舅舅查清了你的事,你才能……” “没事。”沈秀很能理解。毕竟事情还未调查清楚,她还是个嫌疑犯,“能让我住这好房间,还给我吃的,就已经很好了。” “很晚了,长生,你快去睡罢,明日不是休沐日,你还要去国子监上学,快早些睡。” 魏长生磨磨蹭蹭起身,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沈秀倏然叫住他,“等等!” 魏长生飞快转过身,双目亮晶晶,“姐姐,你不想我走吗?” “不是,我是有事想问你。” 他眸子里光黯淡下去,“喔,姐姐要问什么?” “长生,你可知世子殿下现在情况如何了?” “听说还昏迷着未醒。” 没死就好。沈秀吐气,“他伤势很重?” “是很重,也不知何时才会醒来。” 闻言沈秀蹙紧眉头。 “姐姐,你是不是很内疚?可这不怪你呀,你不是说了吗,你看到有人救他了才跑的。而且,又不是你把他弄伤的。” 魏长生并不知,司马烨是为了救她才受伤。她没说这事。所以觉得她不应该内疚。 沈秀张口欲言,终而作罢,“好了,你睡去吧。” 魏长生再一次一步三回头,离开这里。沈秀漱完口,待头发干了,她吹灭灯盏,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翻来覆去,她一会儿想到司马烨,一会儿想到魏朝清,一会儿想到魏长生,又想到她爹娘,最后想到了常安乐。 安乐迟迟未归寺庙,不知是人出事了,还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她越想越心急,最后下床,点燃灯盏,推开门。 她直接对侍卫道:“劳烦您帮我叫一下长生,我有事要与他说。” 月光下,侍卫一言不发。 这是没听清还是不愿意?沈秀正欲再重复一次,就只听侍卫道:“稍等。” 被侍卫叫来的魏长生揉着眼睛进屋,“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 “打扰到你睡觉,实在是抱歉。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帮帮忙。”她与他说了常安乐的事。 “你现在能派人去寺庙那里看看吗?看看她人在不在,若她在的话,告知她一声,我去找我要找的人了。” 魏长生二话不说,派人去了寺庙。 寺庙里,常安乐趴在佛像前,低声呜咽着。 杨爷爷这么快就走了。他都不告诉她一声就走了。是怕她非要跟着他走吗?她是想跟着他走的,可也没想过要去赖着他,非要跟他走! 杨爷爷误会她了。她并不是那样赖皮的人。她伤心地无以复加,抽抽噎噎时,一束光影从外头照进来。 “可是常安乐?” …… 侍卫回来时,沈秀已经打了好几通瞌睡。 听侍卫说,安乐在寺庙里,沈秀放下心来。她没出事,只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人没出事就好。 一声鸡鸣划破寂静,整个京城在鸡鸣声里逐渐苏醒。魏长生一醒来,就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儿,去沈秀的房间。 他与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里的早食那样过度奢侈。这里的早食偏养生,偏清淡,虽没那么奢侈,但也样样齐全。 “舅舅昨夜没回来,歇在宫里了,今日我得一个人去国子监。”魏长生吞咽着百宝粥,说道。 “你一人去 能行?”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我六岁啦, 一个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样子。 沈秀失笑。其实也不算他独自一人去国子监。毕竟还有赶马车的车夫和保护主子的侍卫在。 用完早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上了马车。他不想去国子监,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他闷闷不乐,苦恼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脸。 国子监里。司马承欢唉声叹气,“阿烨哥哥何时才会醒啊,这都好几日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司马朗也唉声叹气,一叹司马烨何时会醒,二叹自己何时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让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没甚么胃口吃饭,半碗饭都没吃到就放下筷子。 书童:“殿下,您再多吃两口,您瞧瞧,您这几日都瘦了不少。” 司马朗勉强再多吃了两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点吧,您瞧您,脸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什么?”司马朗扬声,“去拿镜子来!” 书童取来镜子,司马朗照拿镜自照,“真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哪有女子不爱俊俏郎君,若他没之前英俊,变丑了,沈秀嫌弃他怎么办?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会嫌弃他丑,他就如临大敌。 扔下镜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里塞饭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长回去,他得英俊潇洒回去,如从前那般英俊潇洒! 傍晚的天,呈明丽的蓝色,蓝色里夹杂着薄淡的夕阳红。薄淡的夕阳红,在街道上织了一地的丝滑红绸。马车在丝滑的红绸里平稳行驶向魏府。 马车里,魏长生时不时掀开帘子,问车夫几时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里拿着书,目光从书中抬起,“长生,今日为何这般着急回家?” “我只是饿了,想快点回家吃饭。” 从旁侧的屉盒里取出一叠糕点,魏朝清道:“饿了先吃些点心。” “喔。”魏长生拿起糕点,“对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没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这才一日不到,没有那么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长生将一块桂花糕塞进嘴里,圆嘟嘟的腮帮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与她才认识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车子一到府邸大门,魏长生急匆匆下车,脚步快到险些摔了一跟头。 魏朝清:“长生,慢着些。” 魏长生置若罔闻,跑得更快了。他风风火火跑进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来啦!” 听侍从说,长生在沈秀那里,要与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摇头。这小家伙,当真是喜欢沈秀。 长生想与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独自一人吃饭。 彼时,沈秀住的屋子里,饭食香味弥漫萦绕不止。她扫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时吃得很好。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摆放着金玉羹,清蒸鲈鱼,白炸春鹅等等珍馐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准出门,有侍卫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里。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让她生出一种奇妙的荒诞感。 司马烨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这样做的目的。魏朝清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长生的缘故罢。 “姐姐,你怎么不吃?” 魏长生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在吃。”她夹住鸡腿,“对了,长生。” “什么?”! 第 25 章 沈秀:“你舅舅查得怎么样了?” 魏长生:“舅舅说查得没那么快。” 她点点头,继续进食。魏府里饮食清淡,飧食更加清淡。她想吃点不那么清淡的,想吃些辣的。 注意到她没吃多少,魏长生问:“姐姐,是不是菜不合口味?你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子给你做你喜欢吃的。” 虽魏长生对自己很好,但沈秀不敢再仗着他对自己好,便得寸进尺提什么要求,昨日请他帮忙去寺庙找常安乐,她已经觉得自己太麻烦他,故而这会子不再敢有任何要求。 “不是,菜都很好吃,我只是午食吃太多,不怎么饿。”说着她夹起一块鸡丝笋。 用笋包起来的鸡丝,软脆鲜醇,若蘸点辣椒酱,添几分辣味来刺激味蕾,必定会非常下饭。她如此想着,吞咽了一下嗓子。 魏长生喝下一口凉茶,道:“姐姐,你一个人待在屋子里无事做,必定很无聊,你要不要看些书打发时间?” “可以吗?” “可以呀!姐姐,你想看什么书?我去给你准备!” 沈秀略微一忖,不忘记自己才识字不多久的人设,“我才识字不久,认不了多少字,给我几本字儿比较好认的书吧。” “好。” 饭毕,魏长生去拿了很厚一堆书过来,“这都是我们孩童看的书,字很好认的,你若有不认得的字,可以告诉我。” “谢谢。”她拿起一本小书。小书是一本童趣书。 魏长生还想继续待在她这里,只是这会儿到了他习字的时间,他得去书阁习字。 他想在沈秀这里习字,可舅舅得监督他,是以,他必须在书阁习字。磨磨蹭蹭离开沈秀这里,他垂头丧气来到书阁。 书阁里,檀香混合着书墨香气萦萦弥漫,梓香袅袅中,几方斜斜的晚霞从窗外倾泻而入,映在书案后面的魏朝清身上。 霞光掠过他发冠收束的长发,泼在他温润如玉的眉眼间,将他的眉眼氤氲得更加柔和了几分。 魏长生抬步入书阁,“舅舅,我来啦。” 魏朝清颔首,他取出一书卷,“今日习兰亭集序。” “嗯!”魏长生接过书卷,去往旁边的小书案。他铺开宣纸,执笔蘸墨。 写着写着,魏长生渐渐走神。写着写着,纸上便出现了一个“秀”字。 “长生。”魏朝清发现他在走神,出声提醒,“专心一些。” 魏长生即刻回神,“舅舅我错了。”他甩甩圆乎乎的脑袋,竭力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习字。 将写好的字吹干,魏长生把宣纸递给魏朝清,“舅舅,我写好了。” 魏朝清扫视他写的兰亭集序,微微颔首,“不错。” 他话音刚落,一只胖嘟嘟的橘猫走进了书阁。魏朝清立即起身,动作轻柔,将胖橘猫抱起来,“福宝,你吃完饭了?” “喵。”福宝用毛茸茸的额头蹭他,他笑了 笑,轻揉它脑袋。 魏长生也去摸福宝,“福宝好像又胖了。” 他碰了一下它残缺的右耳朵。 福宝是一只瘸了右半边耳朵的残疾猫。它原是一只流浪猫,被宫里的小太监虐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时,魏朝清救下了它。 他收养它,给它取名福宝,意为有福气的珍宝。在府里养了这两年,福宝身上的伤已经好全,原先瘦骨嶙峋的身子,也胖成了一团球。 魏朝清抚摸着福宝,微微蹙眉。福宝体重过度,肥胖易生病,是以,最近这段日子,他在给福宝减重,减少了它的吃食分量。然而貌似肉没减下来,反倒还胖了些。 “喵!” 福宝又蹭蹭他,向他找要吃的。 “不可,你得把肉减下来。”他声音温柔,无奈地抵住它不停蹭的脑门。 魏长生摸了几把福宝,“舅舅,我已经写完字了,我回房了!”他转身就跑。 然他并未回房,而是又去了沈秀那里。 翌日。沈秀半靠软榻,百无聊赖地翻着魏长生拿给她的童趣书。古代的童趣书有字有配图,做得很好。她看了许久,起身在屋子里转,运动了一下。 她推窗透气。窗牖一开,在外面守着的侍卫转过脸来,与她对视。她礼貌性地向他一笑。 侍卫目光一变,直勾勾地盯住她。 他目不转睛,盯她盯得很紧。大抵是怕她逃掉?沈秀转身,重回软塌上翻书。 翻了小半本书,她忽然听到窗边一声轻响。一只肥肥的橘猫正慢吞吞爬进来。 橘猫爬进来后,爬到桌上,用爪子扒拉桌上的肉脯。 沈秀靠近它,“嗨,你好。” 它没有理她,只专心吃肉脯。它半趴着,肥嘟嘟的肉堆在桌面上,圆头圆脑,皮毛光滑干净,一看就是精心细养的猫。 这是魏府的猫?她静静观察它。它脖子上戴了一个小牌子,牌子上刻着小字:福宝。 “你叫福宝?”她唤它一声,“福宝。” 它果然抬头。 小牌子上除了写了它的名字,还有魏府地址。沈秀莞尔,安静地观赏它吃东西。 它吃完,脑袋直接一歪,下巴枕在两只爪子上,睡了过去。沈秀想摸摸它,又不敢摸它,生怕它反感,一爪子挠过来。 她就坐在左边,静静注视它。她家里也有一只狸花猫。想起家里的狸花猫,便又想起她爸妈,爷奶,外公外婆,还有她的朋友们。 她想他们。她想回家。她在现代是不是做过什么孽,所以老天才会把她送到这里来遭罪? 思及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遭遇,她的肩膀微微抖动,难受到控制不住泪腺。她吸吸鼻子,仰脖子,将眼泪逼回去。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忽然扫过来,扫了一下她放在桌上的手背。她看向福宝。 福宝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它仰视她,用尾巴轻轻扫她,仿佛是感知到她的情绪,在安抚她。 她捂住双目,温热的液体不受控 淌落下来。福宝凑近她,用脑袋轻轻蹭她。她轻轻抱住它,感受着它温暖的体温,泪水放肆地落下来。 侍卫直立在门口,隐约听到屋内压抑的哭声,他一怔,侧过身子,从窗外望进去。 只见屋子里,沈秀背对他坐着,她弯着背脊,低声抽噎。 听到她哭,他心里如被人扎了一刀似的难捱,他迟疑问道:“你……怎么了?为何哭?” 沈秀没转身,仍旧背对他,“我没事,劳烦您将窗牖关上。” 侍卫望着她单薄的背影,欲言又止。最后关上了窗牖。 沈秀深深一呼吸,把所有情绪压下去。她擦掉泪,揉揉福宝的脑门,“多谢你。” 福宝喵了一声。她的手指按压它的印堂穴。它舒服得伸展四肢,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因家里也养猫,沈秀特意去宠物医生那里学了按摩手法,知道如何按摩猫咪的穴位,能让猫咪最舒服。 “你的耳朵……”她的音量低下来,她轻触它残缺的耳朵,“你的耳朵真漂亮,真可爱,你是全天下最漂亮最可爱的猫猫。” 它咕噜一声,往她掌心里蹭。 魏长生下学归来,见福宝在沈秀怀里,他惊讶,“福宝怎么在你这里?” “它从窗子那边进来的,进来吃了些肉脯。” “哎呀!它定是闻着肉脯香味进来的!福宝现在太胖,最近它在减重,不能给它吃太多的。” 沈秀赧然,“抱歉,我不知道它在减重。” “没什么,姐姐以后不要给它吃的就行。” 沈秀看看圆头圆脑的福宝,又看看同样圆头圆脑的魏长生。她失笑,“长生,福宝和你长得倒很像,同样的可爱。” 刹那间,魏长生脸上飞满了火烧云,他结结巴巴,“是、是吗?” “是。” 仿佛有万千花朵在心里灼灼盛开,魏长生不禁咧嘴,嘴角也开出花来。 侍从来到前厅,“大人,小公子在偏房用饭。” 又在偏房与沈秀一同用饭?魏朝清看向旁侧空荡荡的座位,他微微叹息,执筷进食。 饭毕,侍从将一封文书递上来。魏朝清打开文书。 文书里写道,沈秀的确是良籍。这一点她未说谎。既是良籍,便没有逃奴之罪。 只是这偷窃之罪,尚不能定论。仍需细查。他合上文书,微微凝眉。 深夜,月华微冷。秦伯跪在地上磕头,“殿下,再这样守下去,您身体会吃不消的,您快去歇息吧。” 司马长央坐在床边,摇头。她一袭素衣,通身素净,却难掩其雍容华贵的气质,即便此时她眉眼憔悴疲惫。 “老奴求您了。” “无事。”司马长央轻握住司马烨的手。司马烨面色苍白,若不是胸口些微的起伏,宛如一具死尸。 “阿烨,快醒来。”她轻轻唤他。 司马烨一动不动,未有任何反应。 又过了一盏灯的功夫,司马长央终是熬不过,靠着床柱,眼睛闭了去。 秦伯赶紧让丫鬟将她移到床榻上,给她盖上薄被。他稍微推后,一瞬不瞬看紧仍昏迷不醒的司马烨。 殿下何时才会醒来。他会不会再也醒不过来了?想到此,秦伯鼻腔酸涩,泪盈于睫。 就在这时,司马烨猝然睁眼。 秦伯惊愣,一时反应不过来。等他反应过来,他欣喜若狂,“殿下!殿下您醒了!” 司马烨缓缓转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嗓音嘶哑,若被泥沙磨过,“沈秀何在?” “她?还未抓到她。” 司马烨气若游丝,眸光却狠厉到扭曲,“不必活捉,抓到她后,就地处死。” 秦伯一惊。他咽下嗓子,“殿下……” “还不领命?” “老奴……”秦伯绷紧牙根,“是,殿下。” “去,下令。” 秦伯艰难地抬起步伐,去吩咐司马烨方才下的命令。 不活捉,捉到她后,就地处死?秦伯每一步都走得很费力,不愿走出房间,不愿去下这个命令。 他抬脚跨过门槛。 “等等。” 司马烨的声音传到耳边,秦伯立马回头。! 第 26 章 “等等。” 秦伯立时回头,“殿下?” 司马烨仿佛在挣扎着什么,他的眼里出现一种又恨又爱的情绪,下颚绷得快要裂开,整个人似乎快要被这极端纠结的情绪拉扯成两半。 “殿下?”秦伯小声唤道。 司马烨仿若失去听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恨沈秀,当真是恨她。 在西郊时,秦伯欲救她,他允许了。 她犯偷窃之罪,他饶恕她。 他欲娶她为妻,即便她身份低贱,即便他会因取贱民为妻而受到别人反对,受到别人嘲笑,即便司巫算卦说他与她结合会有凶灾。 他不顾危险救下她,即便他可能会因此丢命。 可她,看着他因救她而伤,却头也不回地抛弃了他!她竟如此对他!他要杀掉她,他一定要杀掉她! 然而他舍不得,他舍不得! 浓烈的恨,浓烈的爱,撕扯着他,几乎要将他撕裂。 秦伯再次重复道:“殿下,您还有何吩咐?” “秦伯,”司马烨认命般闭目,“活捉沈秀。” 听到这话,秦伯一喜,“是!殿下!” 小雨淅淅沥沥,唤醒了沉睡中的沈秀。她推开窗,外面朦胧昏黄的灯影混合着雨水的湿气扑面而来。 她白日里睡得多,此刻已没什么睡意,便靠在窗前,静听滴滴答答的雨声。 “离天亮还有一个多时辰。”侍卫倏然出声。 “我知道。” “你睡不着?” “已经睡够了。” 今日是初伏,初伏便下雨,雨打伏头,晒死牯牛。入伏这天落雨,预示接下来的伏天会非常热。沈秀望着连成帘幕的雨丝,听着白噪音,大脑渐渐放空。 侍卫不着痕迹,用眼角余光瞟她。 虽下着雨,云雾遮住了月亮,天上仍有淡淡的月华渗透下来。淡淡的月华,映得她白净的侧颜多了几分透明感。他不受控制地关注她,难以将双眼从她身上挪走。 清风从她发间吹过,一缕发丝飘落至窗下。眼瞧着那缕发丝要被吹远,侍卫连忙俯身,假装拍鞋面上的灰,迅速捡起那根头发,藏进怀里。 雨声渐小,天光乍泄。 魏长生来同沈秀一起吃朝食时,她问:“长生,你这几日都和我一起吃饭,你不和你舅舅一起吃饭?” “我中午和他一起吃呀。”若不是国子监离府里有些远,他还想中午回来,和她一起吃午饭呢。 “对了,姐姐,我昨夜问了舅舅,舅舅已经查清你是良籍。只要再查清你没有偷东西,你就不用再被关着了。” 沈秀放下汤匙,“偷窃这事,恐怕很难证明我的清白。” 这实在是一个过于巧合的误会。她不小心摔到司马烨身上,恰恰好,他的扳指就那么见鬼似的,掉进了她衣领里。 更要命的是,她因为 浑身伤痛, ⑴⑴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若不是全身疼,她也不至于一直没发现这硌人的扳指。 她若早点发现那扳指,及时将扳指送过去,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无法自证清白的地步。 不小心摔到人身上,扳指恰好掉进了自己怀里,这么硌人的扳指,自己还一直没发现?这实在是,很像一个小偷的诡辩。 她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没有人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她的辩驳听起来都很苍白无力。 如果马车里有监控,监控能证明她的清白。 “是很难证明……但是,姐姐,我相信你,你肯定没偷扳指的。” “你相信我,可你舅舅,”沈秀从胸腔里挤出声音,“关键是你舅舅能不能相信我。” 魏朝清对沈秀偷窃扳指此事,呈持中态度。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她或许是清白的。也或许是小偷。此事难以直接定论。 这类难以定论的案子,官府会从嫌疑犯身上下手,她有作案嫌疑,便需刑具逼供,刑具逼供下,她可能会说真话认罪,也有可能被屈打成招。 魏长生来找魏朝清时,魏朝清正在考虑如何处置沈秀。 “舅舅,姐姐是好人,她肯定不会偷东西的,你就放了她吧。” 魏朝清:“她是好人,好人也可能会偷窃。她有偷窃的嫌疑,也或许是清白的,我若直接放她走,置律法于何处?” “可是……” 魏朝清抬手,吩咐侍从,将沈秀带上来,他欲亲自再仔细审问一番。 跟随侍从来到前堂,沈秀跪在魏朝清面前,“夫子明察,我、民女是冤枉的。” 魏朝清:“我再问你一遍,你可有偷窃?” “未有,民女清清白白,从未偷窃过!” “若在衙门里,你这类难以定论的案子,会上刑具逼供。” 沈秀身体一僵。魏夫子此言,是在威胁她说真话,还是意思是,他也有可能像衙门审案那般,对她上刑? 她能理解他。这是审案的正常程序步骤。在他这里上刑,总比在衙门里上刑要好。至少夫子乃公正心善之人,没有直接定案,没有将她交给司马烨或者官府。 沈秀一咬牙,从地上抬起脸,“我自问清白,夫子尽管给我上刑!” 魏朝清的目光落在她抬起来的脸上。 魏长生拽拽魏朝清的袖子,“舅舅,你、你要给姐姐用刑?” “这是必要手段。”魏朝清道。 听到这话,魏长生一下子哭了出来,“不行!不要!不要给姐姐用刑!” 魏朝清皱眉,看了看魏长生,又看向沈秀。她低着头,没有向他求饶,似乎是想以此自证清白。 良久,他道:“先下去吧。” 不给姐姐用刑了?魏长生立马止了哭声,他拉起沈秀就走,生怕魏朝清反悔,要重新给沈秀用刑。 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门边,魏朝清静默许 久。他垂目,看自己的心口。而后,微微扶住额头。 若要断案,理应用刑,这是必要手段,不能凭心处事。然他……他在犯错,且清楚地明白,并非是魏长生求情的缘故。 夜里,魏朝清扶枕难眠。他起身下床,去往东厨。 侍从:“大人,这么晚了您这是?” ……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不是。”魏朝清温声道。 “真的吗?” “嗯。” 魏长生松下一口气,继而舔唇,“好香呀!” 此时,魏朝清手执锅把手,锅铲匀速利落地翻动锅里的鸭块。鸭块飞到半空中,与橙红的火舌碰撞,碰撞出霸道浓郁的鲜香,香得直让人口水直流。 魏长生馋得受不了,去旁边的蒸笼里,拿出一个炊饼。 炊饼入口香香软软,魏长生双眸亮晶晶,“好吃!舅舅,你的厨艺是不是又长进了?” 魏朝清侧头,笑了下,“没有。” “哪里没有,就是长进了!”魏长生一口接一口地啃着饼子。忽而,他想到什么,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拿起几个炊饼,一溜烟儿跑了不见。 “姐姐姐姐!”魏长生风风火火冲进沈秀的房间里。 “怎么了?” 他把热乎乎的炊饼送到她面前,踮起脚,奶生奶气道:“炊饼,可好吃了,姐姐快尝尝!” 沈秀拿炊饼,吃了一口。 炊饼蒸的火候十分到位,饼子香软适口,不渣不黏腻。软绵之中,馅料咸鲜可口,还透着一丝一缕的麦清之香,食之唇颊留芳,舒惬又开胃。 沈秀讶异,“这炊饼很好吃,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炊饼。” “舅舅做的炊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炊饼!”魏长生咧嘴笑。 “这是你舅舅做的?” “是呀。” 沈秀很是意外。魏朝清竟会下厨?且手艺还这么好?在古代,像他们这种读书人,很少会有会厨艺的。 “没想到,你舅舅竟然会烧饭。” “我舅舅小时候就学会烧饭了,那时候他和我娘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苦,舅舅不得不学会烧饭……”说到这里,魏长生声音闷下去。 沈秀咀嚼炊饼的动作停下。她想起来,魏朝清出身寒门(原指没落望族,这里指出身贫寒)。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会烧饭倒也正常了。 她轻声道:“长生,你舅舅若没读书,去做个厨子,也能发大财的。” “嗯嗯!”魏长生嘿嘿一笑,“我舅舅的厨艺,那可是能进皇宫里当御厨的!” 吃完炊饼,魏长生又返回东厨。又去拿炊饼。正在调面羹的魏朝清道:“你先前拿了好几个炊饼去吃,现在又拿那么多,仔细积食过多。” 魏长生说话快,完全没经过大脑,“不是我一个人吃的,我和姐姐一起吃的,舅舅,姐姐很喜欢吃你做的炊饼,她说,你做的炊饼,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炊饼!” 等他说完,他立刻懊恼地捂嘴。不该与舅舅说这些的。舅舅没允许他把他做的炊饼给姐姐吃,自己这样做,舅舅可能会不高兴。 听到魏长生的话,魏朝清调面羹的手停下来。默然片刻,他问:“她很喜欢吃?”! 第 27 章 “是呀,姐姐很喜欢吃的,她说,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炊饼。” 长睫缓缓动了一下,魏朝清道:“你今早仍与她一同用早食?” 魏长生迟疑着,不敢回答。他这几日只有午时和舅舅一起吃饭,舅舅定是不高兴了。 可他就是想和沈秀姐姐一起吃饭!他嘟起嘴,十分为难,最终决定还是先不要伤舅舅的心,“不,我今早和舅舅一起吃早食。” “我已吃过早食。” “舅舅你已经吃啦?那我……” “你想与她一同吃饭便去,我做了不少吃的,都拿去吃吧。” “谢谢舅舅!” 待魏长生离去,一直候在东厨里的侍从疑惑,大人已经吃过早食?大人何时吃的?明明就没吃吧。 炊饼,胡饼,环饼,长生粥,煎角子,凉萝藕……各式各样的吃食摆满桌子。沈秀哑然,“这些都是你舅舅做的?” “是的。” 这么多吃的,魏朝清这是半夜就起来做早食了吗?沈秀咋舌。 “姐姐,快趁热吃,我舅舅手艺极好极好,你肯定会喜欢吃的。” 沈秀从善如流执筷,将桌上香腾腾的菜肴一一尝过。魏朝清的手艺着实是很不错,每道菜都很美味,每道菜都极极合她心意。 尤其是反沙芋头这道菜,清甜微沙,酥香粉糯,当真是合她口味。 吃了一会儿L,魏长生摸摸圆滚滚的肚皮,一脸满足道:“许久没吃过舅舅做的菜了。” 舅舅每日都很忙,没那么多时间烧饭,一年到头也进不了几次厨房。 他虽馋舅舅的手艺,想顿顿都吃他做的菜,但也不愿累着舅舅,是以没缠着舅舅要他经常下厨。上次吃舅舅做的菜,还是两个月之前。 他打着饱嗝,发现沈秀一直在吃反沙芋头,他伸出小胖手,去给她夹反沙芋头,“姐姐,你喜欢吃这个呀?那你多吃些!” 漱口净手之后,魏长生整理仪容,拎上小书袋,与魏朝清坐马车去国子监。 他一上马车,就听到魏朝清问:“菜都吃完了?” “嗯!差不多都吃完了,因为太好吃啦,我吃了好多好多,姐姐也吃了好多好多。”说着他扶住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仰摊在车厢里。 魏朝清静了几瞬,“那些菜她都喜欢?” “你说姐姐吗?都喜欢的,最最喜欢反沙芋头,舅舅,姐姐可喜欢你做的反沙芋头了,她吃了大半盘,还说若不是肚子已经装不下了,剩下的大半盘她也想吃完。” 魏朝清颔首,他翻开书页,目光在书页上停留,许久都未曾翻页。 次日。魏长生开开心心地去沈秀的房间,“今日舅舅又下厨了!不过做的菜没有昨日多,今日舅舅做了姐姐喜欢吃的反沙芋头呢!” 听魏长生说魏朝清做了反沙芋头,沈秀眸光一亮,口腔里不自觉分泌出唾液来。 反沙芋头端上来,沈秀第一 时间去夹了吃。感受着舌尖浓浓的芋香,她颊边浮现出浅浅的笑意。 “长生,你不是说你舅舅一年到头也进不了几次厨房?怎么今儿L又进厨房了?”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可能他想吃自己做的菜吧。”沈秀咀嚼完酥甜酥甜的反沙芋头,又去夹了吃。 …… 国子监讲堂里,司马朗半趴在书案上,精神萎靡,愁容满面。 司马承欢拍拍他,“二哥,阿烨表哥不是已经醒了么,你怎的还一副愁容?” “我这不是还没找到……”司马朗及时止声。 “还没找到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烦忧别的事。” “烦忧什么事?说出来我听听。” 司马朗挥手,明显不愿与她多说。司马承欢撇了下嘴,“不说算了!” 司马朗将脑袋歪枕在一条胳膊上,眉心皱得都快能夹住蚊子。 沈秀到底跑哪儿L去了!她怎么就那么能跑!他连连叹气。 “司马朗。”耳边倏地传来魏朝清的声音,他立刻端正身体,心虚地不敢与魏朝清对视。 魏朝清:“请专心一些。” “夫子恕罪!”司马朗拱手赔罪。 魏朝清继续讲学,他一手拿书,负手而立,声线温润,“木秀于林,必……” 提及“秀”字,他的语速慢下来,眼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庞。 见魏朝清蓦地没了声音,似乎在走神,司马朗挑眉。方才夫子还让他专心一些,夫子自己现在都不专心,都在走神! 很快,魏朝清回神。他面色微微变化,向学生们行礼道歉,继续讲学。 待课毕,魏朝清执书进入文渊阁。他看向文渊阁里贴的两幅字帘:君子端方,律己正身。 他因私情,没按照正常手段审讯嫌疑犯,又在讲学时走神,他自愧为人,自愧为人师。 待下学回府,他将鞭子交给侍从,自罚十鞭。 侍从惶恐,“大人,奴才……奴才不敢!” 魏朝清:“你可知奴才不从主命,会有何下场?” “奴才……遵命!”无可奈何之下,侍卫咬牙,接过鞭子。 魏朝清:“请用十成力道。” “是,大人。”侍从牙齿咬得更紧。魏朝清背对他,“开始吧。” 侍从颤抖着手,一鞭子甩到魏朝清背上。魏朝清一动不动,只道:“力道轻了,这鞭子不作数。” 唯恐自己因手下留了力,让魏朝清再多挨几鞭子,又唯恐魏朝清生怒,侍从抓紧鞭子,不再收力,用了十成十的力道,将鞭子狠狠甩在魏朝清背上。 鞭子落下去,魏朝清背影微颤,“继续。” 等最后一鞭子抽完,侍从立马摔下鞭子,喉咙里带着哭腔,“大人,您、您没事吧?您还好吗?是不是很疼!” “无碍。” 怎么可能无碍!背上血迹都渗透出来了!侍从慌慌忙忙去拿药。他给魏朝清剪开衣裳,里面血淋淋的伤口露出来。 侍从眼泪一下子流下来,“大人,对不起,我下手太重了!”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魏朝清温声宽慰他。 侍从抽抽噎噎地给他上着药,这期间,魏朝清一声不吭,似若感受不到疼痛,然而他脖子上因忍痛而凸起的青筋,暴露出了他的疼痛。 然他始终未吭一声。 见状,侍从眼泪流得更凶了。 傍晚,魏长生去书阁习字。魏朝清正坐在书案前批文。魏长生走过去,靠在他身上,“舅舅,我来了,今日我练习什么?” 魏朝清身体一僵,仿佛是碰到了什么痛处,微微与他拉开距离。 察觉到他的异状,魏长生疑惑,“舅舅,你怎么了?” “没怎么。”他把字帖递给魏长生,“去习字。” 魏长生乖乖巧巧,去旁边的小书案上习字。 魏朝清轻触方才魏长生碰到的伤口,随之继续批文。 入夜,魏朝清趴在床榻上,一夜难眠。东方开始出现鱼肚白之际,他下床更衣。洗漱过后,径直去往东厨。 东厨里的厨子诧异,“大人,您又要下厨?” 魏朝清颔首。厨子咂嘴,不再多问,只将襜裳递给魏朝清。 用锅铲翻炒芋头时,背部的伤口微微拉扯,魏朝清忍下痛,继续翻炒。 不多久,香腾腾的反沙芋头出锅。 侍从将反沙芋头端到沈秀房里。魏长生说:“舅舅今日又进厨房里了,不过今日只做了一道菜,舅舅大抵是累了。” 沈秀点点头。她夹起反沙芋头,咀嚼时,想起了杨氏。杨氏也喜食芋头。想到爹娘,她神情黯淡了几分。 不知她和沈有财如今身在何处。 彼时,杨氏正哭哭啼啼,“秀秀!我可怜的秀秀!” 沈有财看了看哭个不停的杨氏,叹气道:“别哭了,快吃饭,别秀秀还没找到,你人给瘦没了!” 沈秀失踪后,杨氏每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瘦了不少,沈有财亦如此,他比杨氏瘦得还厉害,原先胖墩墩的脸,此时两颊已凹陷下去。 “咱得好好吃饭,别把身体弄垮了,若把身体弄垮了,我们拿什么去找秀秀!”说着这话,沈有财给她夹了一块肉。 杨氏抹泪,拿起筷子,吃下一口肉,她道:“有财,也不知宋玉找到秀秀没有?” “昨儿L不是才问过,还没呢。”沈有财抿唇。 先前他们在小镇上找秀秀时,被宋玉的人抓住,带回了锦州。 原以为,宋玉会把他俩怎么样,却不成想,宋玉没把他们如何,只把他们关在宋宅里,还好吃好喝供着。 沈有财如今也不恨宋玉了,宋玉若能找到秀秀,他甚至愿意给他磕头叫爹。 虽然不知宋玉找到秀秀后会如何处置她,但能找到她, 总比不知她踪迹得要好。 之前查出来,秀秀被一伙贼人掳走,但贼人不知去向,一直未查到踪迹。 女子被人掳走。被杀掉,卖作奴隶,卖给别人做媳妇,抑或是卖到青楼做妓,无非是这几个下场。 一想到秀秀可能会遭遇这些,他浑身痛得难受,像是有万千把刀在身体里搅动,搅得他痛不欲生。 他可怜的闺女啊。沈有财没忍住也掉了。他放下筷子,擦了一把泪。 宋宅书房里,宋玉皱着眉问手下,“仍然没有线索?” “恕属下无能!” “继续找!”宋玉拂袖,神色沉凝。 一开始,知道自己被骗时,他怒火中烧,立刻寻人抓他们。然而抓到杨氏和沈有财,得知沈秀被贼人掳走后,他被欺骗的愤怒被焦躁的担忧而代替。 他心急如焚,怕她遭遇糟糕的事,亦怕她遭遇不测。他如今什么也不想,只想能找到她。 然而越是心急,越是找不到她,牙行,青楼等等地方,沿途几乎找了个遍,仍未找到她,她已经失踪将近一个月。 最近这段时日,他夜夜做噩梦,梦里她或是被杀掉,或是被人折辱,梦醒时,他又怒又悔。 怒贼人掳走她,悔自己当初不该出下策逼她嫁他。若他当初不那么着急得到她,也不会将她逼得离开锦州。不离开锦州,她不会遇到贼人,亦不会被掳走! 他握紧双拳,悔恨让他面色苍白起来。 宋婆子敲门,“公子,您不用早食?” “不用。” “可您昨日晚食也没吃,您还是吃点吧。” “我说了不用!” 宋婆子无奈,只得退下。将近一个月了,公子都没怎么好好吃饭,眼瞧着人都瘦了许多! 且这段时日,公子不仅没好好吃饭,不进姬妾的屋子,也不似从前那般流连花楼,整个人似乎是改了性子,不再如从前那般风流。 方才柳姨娘贿赂她,让她在公子面前说句她的好话,别让她再守空房,宋婆子啧了一声,一时心情复杂。 黄昏将至。侍从将金员外的帖子递上来。金员外宴请他,去怡香楼谈生意。 宋玉一想到怡香楼此等青楼,便想到可能会被卖作妓.女的沈秀,他脸色铁青,此时恨透了青楼,便不愿去。 然而金员外几番宴请,他若再不去,属实是不给面子。他压下所有情绪,带上侍从赴宴。 “哟,这不是宋公子吗,您都多久没来咱们这儿L了!姑娘们可都想死您了!” 宋玉一入楼,老鸨忙不迭堆笑,迎上来。他叱道:“滚一边去!” 老鸨被骂了个懵,宋公子这是怎的了?火气这么大? 宋玉黑着脸,一路前行,拾阶而上时,看到一油腻肥胖的男人,正在亵玩一妓.女。 那妓.女满面屈辱,却又不得不从。 霎时间,妓.女的脸变成了沈秀的脸。 宋玉勃然大怒,快步上去,一脚踢开肥胖油腻的男人,“找死!” “啊!”男人痛叫,歪倒下去。 “谁!谁敢踢我!”男人怒道。 “你爷爷我!”宋玉又踢他一脚,恨不能将他踢死。 “哎哟!”男人惨叫。 老鸨赶紧上前来,“宋公子!宋公子息怒!” 宋玉这才收脚,他转向方才被亵玩的妓.女。 沈秀若被卖进青楼,也会被如此亵玩。想到此,他呼吸一窒,喉头涌上痛意。 下一刻,他吐了出来。 老鸨瞠目,宋公子这是喝了酒了,怎么吐了?!! 第 28 章 “公子!”侍从扶住吐个不停的宋玉。宋玉脸色惨白,“回去,回府。” 侍从赶紧搀扶着他离开。回到府里后,看到迎上来伺候的丫鬟,宋玉脸色一变,又吐了出来。 “大夫!快把大夫叫来!”侍从慌慌忙忙喊道。 大夫前来诊脉,诊断之后,说宋玉是心火烧身,须静心降低心火。而后给他开了药方子。 心火烧身?宋婆子拧眉。必定是沈秀的缘故。公子每日急着找她,却总也找不到她,能不急出心火来么。 思及沈秀,她有些怨恨起她来。这姑娘为何要跑?看不上她家公子?她家公子相貌堂堂,有权有势,锦州城哪家的姑娘不想嫁给他? 偏偏这姑娘就生了反骨!竟不愿嫁给公子! 她唉了一声,忙叫下人去煎药。 煎好药,宋婆子将药端给宋玉。宋玉喝药时,司马烨也在喝药。 司马长央给他喂着药,道:“阿烨,那位叫沈秀的女子,你到底————” “娘,不必多问。” 她蹙眉,“可————” “别问了!” “罢了。”司马长央无奈地摇头,她把最后一点药喂给他,“吃了药就赶紧睡下吧。” 司马长央喂完药,关门离去。司马烨侧卧于榻,一闭目,脑海里便浮现出沈秀弃他而去的背影。 被抛弃的愤怒让他的面部逐渐扭曲起来。渐渐地,被抛弃的委屈和难过席卷而上,他一向高高扬起的眉尾耷拉下来。 他耷拉着眉尾,仿若被抛弃的小狗。 然而下一瞬,他又愤恨起来,他伸手拂掉床边的茶杯,茶杯破碎在地。 “该死的,沈秀!” 沈秀翻着书,猝然打了几个喷嚏。是谁在念叨她?她又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放下书,她开始做眼保健操,准备入睡。然而她睡不着。她决定以后白日里不贪睡了,不然夜里总睡不着。 指腹机械地划过凉席,一遍又一遍,思维逐渐放空。 魏朝清到底打算如何处置她?查清她是否偷窃,此事查不清,除非有监控。按照正常程序,他理应对她用刑逼供。但他没有。 她猜不到他是何想法。 晨间辉淡花露浓,醒来的沈秀推窗,呼吸晨间的新鲜空气。呼吸着带着花草香味的空气,她给自己打气,今日也要好好活下去。 魏长生来吃早食时,她问:“长生,你可知你舅舅打算如何处置我?还用刑罚吗?” “我也不知,我问了,舅舅什么也没说,只叫我别管。”魏长生白嫩的脸鼓成了包子状。 转而他展颜,开心起来,“舅舅做了酿山药,姐姐,你可吃过酿山药?” “未曾吃过。” 魏长生拍拍手,下人将早食端上桌。 盘中的酿山药,微微淋着汤汁,明黄盈润,瞧着便能让人口舌生津,垂涎三尺。 切成段的山药里,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软嫩弹滑,双鲜并进,香得出奇。沈秀细细咀嚼着,“很好吃。” 魏长生:“舅舅说,最近入了伏天,易食欲不振,须吃些山药,山药补中益气,能促进食欲。” 魏府里的饮食着实是很养生。魏夫子是一个很懂养生之道的男人。沈秀吃着酿山药,这般想到。 侍从撤下桌上未吃完的饭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与沈秀道别。他如今只盼早些到休沐的日子,到了休沐的日子,他就可以一整天与沈秀姐姐待在一起了! 他掰掰胖短的手指头,算算日子,还有三日,便到了休沐日。还要再熬三日!现在他只觉度日如年,恨不能快些到三日后。 在门口送走魏长生,沈秀仰首望天。天上鸟儿盘旋,自由自在地飞翔。被困在这一方天地里的她,望着鸟儿,目露向往。 她何时才能重回自由?长长叹息一声,她返回屋子。 暮霭沉沉之际,魏朝清用书敲了一下正在习字的魏长生,“头正,身直,臂开。” 魏长生直起背脊,继续写字。魏朝清微微颔首。 书案上,福宝懒洋洋地团睡着。魏朝清走近,拍拍它,“福宝,你该去用饭了。” 它懒懒地,一动不动。他抱起它,将它交给侍从。 “喵!”它龇牙,凶了侍从一下,不让侍从抱。 “乖,听话。”魏朝清拍它。它仍然很凶,不让别人抱。他无奈,只得自己抱它去它的屋舍用饭。 他抱着福宝,穿过长廊。福宝突然从他怀里跳下去,朝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福宝,你去何处?”他快步追它。 见它来到沈秀住的偏房所在处的洞门门前,魏朝清驻足。他停在洞门前,良久,抬步而入。 穿过洞门,便见前方不远处,沈秀半靠在窗台前,轻轻抚摸着趴在窗台上的福宝。 她温柔地抚摸它,它舒服地翻过身,朝她露出柔软的肚皮。她笑起来,对福宝说着什么。 她的眼睛是杏眼,眼角细而略弯,笑起来时,若一弯月牙。 魏朝清静静望着她。 这时候,侍卫发现魏朝清,连忙行礼,“大人!” 听到侍卫出声,沈秀转过头,发现前方不远处的魏朝清。她离开窗台,走出屋子,福身行礼,“夫子。” 魏朝清:“起来。” “是。” 魏夫子来做什么?是不是来告诉她如何处置她?她心跳加速,嘴唇抑制不住地颤抖。 “夫子,您来这是?” 魏朝清一身儒雅绿袍,长袖随风微微浮动。开口的嗓音温润,若春日暖溪,若静夜月华,“可有看见一只黄狸猫?” 沈秀错愕了一下。黄狸猫?橘猫?福宝么?他是来找福宝的?她指向窗台,“在那里。” 魏朝清走近窗台,将福宝抱入怀中。而后礼貌性地向她颔首,抬步离去。 将将走了两步,他回转 过身。沈秀以为他还有什么事要说。但他没说话,只扫视了一圈偏房。 魏朝清看了一下偏房,又看了一下天际沉沉暮霭。 烈日虽已隐去,烈日余晖残留的余热仍然很袭人。偏房位置不佳的缘故,余热映晒着偏房,使得偏房这边比府里其它地方闷热许多。 若是日头高挂时,日光直袭偏房,必定很是闷热难耐。 见魏朝清看着偏房,蹙了下眉头,沈秀心头一突,不知他怎么了。她等着魏朝清发话,但他只字未言,抱着福宝离开了这里。 魏朝清将福宝抱入它的屋舍后,吩咐下人,在东院收拾出一间屋子出来。 下人领命而去,魏朝清俯视低头吃饭食的福宝。他注视它的额头。 它的额头,方才被沈秀轻柔地抚摸过。 凝神注视福宝许久,魏朝清伸手,将掌心覆盖在它额头上。 “喵!” 福宝抬起脑袋冲他叫,并不护食。他莞尔,温声道:“吃吧。” 得知自己要换个屋子住,沈秀情绪没什么波动,乖乖地收拾东西,听从命令。 魏长生倒是极极兴奋,他兴高采烈,奶声奶气,“姐姐,你现在住的房间离我的房间很近!太好啦!” 她笑笑,没说什么。 魏长生咧嘴笑着,其实他还想离她更近一些,最好是她能和他住一个院子。 然男女之间有大防,即便他还是年岁不大的小孩子,即便他还不到七岁,也不能同别的女子住一个院子。而且,他住的院子里,舅舅也住着呢。 “唉……”他瞥着腮帮叹了一声。他好想与姐姐住一个院子,最好是能住一间屋子。那么早上起来一睁眼便能看到姐姐。 想到此,他的脸突然爆红,如煮熟的大虾一般,红彤彤一片。 “长生,你怎么了?”注意到魏长生脸猝地红起来,沈秀问道。 “没、没怎么!”魏长生小胖手捂脸。 “你真没事?” “我、姐姐我回房了!”他冲出屋子,仿若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他。 沈秀一脸莫名。她倒了一杯茶,喝下后,开始发呆。继而开始背动词变位。 背动词变位能打发时间,且她若又穿回去了,到时候不至于把学科知识都忘了个干净。 思及此,她双手合十,祈求老天,能让她穿回去。 翌日太阳高悬。沈秀远望天上的大太阳,只觉现在住的这地方在烈阳的照射下,没之前住的地方热气袭人。 屋里备置的冰块散发出的冷气扑到她身上,她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塌上,翻开书来。 与此同时,公主府里。侍卫进入司马烨的房间,“殿下,属下已将沈秀一家擅自离城的事查明。” 之前司马烨派人去寻沈秀父母,沈秀逃走后,派出去寻沈秀父母的人发现,沈秀一家乃擅自离城,“偷渡”出城的。 没有路引,没有允许,擅自离城,须抓入大牢,杖责一百。寻常人不会那么大胆擅自离开住地。 沈秀一家擅自离城,必有什么缘由目的。是以,司马烨派了人去查。 司马烨:“说。” 却原来,沈秀与父母离城,乃无奈之下被逼所致。 司马烨眸光锐利起来,“锦州知府公子,宋玉?” 他冷笑,“强逼民女?真是好大的胆子!” 他看向侍卫,“抓住宋玉,杀了。”! 第 29 章 时至国子监午休下学,魏长生跟在魏朝清后面,一面扇风一面道:“好热!好热!” 他快步飞奔进休憩室,一进屋,便直接靠在冰盆边上。感受着冰块散发出来的冷气,他呼出一口气,“舅舅,今日太热了,地面都快被晒化了!” 魏朝清将书放在书案上,他看了看屋外烈日,又看看屋里的冰盆。今日酷热,沈秀屋里的冰块必定不够用。 他走出屋外,招来下人。吩咐完下人后,他进屋净手,准备用饭。 饭后午睡两刻钟,他唤醒魏长生,“长生,该起了。” 魏长生打着呵欠醒来。净面漱口,他团坐于小书案前,开始温习书本。他捧着书,摇了一摇脑袋,“为人者,当一秉大公也。” 听到“一秉大公”这几个字,魏朝清拿毛笔的手一紧。 一秉大公,言论行事须全秉公心。然他违背了一秉大公的原则,且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违背了一秉大公的原则后,仍在继续这样违背的行为。 他扶住额侧,自愧自责等等复杂的情绪在面上交织。 永宁殿门前。周侧妃提着食盒,对宫人道:“殿下可在?我做了西瓜酪,送来殿下尝尝。” 宫人进殿通传。 正想沈秀想得午休难眠的司马朗拧眉,“周侧妃?她来作何?” “侧妃娘娘说她做了西瓜酪,送过来给殿下尝尝。” 司马朗挥手,本欲不见她,直接让她走,但想到她往日里的小意温柔,他不落忍,“算了,让她进来罢。” 周侧妃莲步轻移,袅袅婷婷进殿,“殿下,今日炎热,妾身亲手做了西瓜酪,特意送来与殿下尝尝,望能助殿下消消暑气。” 她身着绫罗装点的银丝花罗裙,外罩一件金丝薄绿纱,长裙曳地,似如芙蓉般清妍的面庞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她今日特意好生打扮了一番,然而司马朗看都没多看她几眼,只淡淡道:“有心了,放那儿吧。” 见他态度淡淡,也没说让她留下,周侧妃泪盈于睫,轻抓住他的手,“殿下,您都好久没来见妾身了,妾身想您了。” 司马朗快速把手抽出来,“我这不是忙得很,哪有空去见你。” 忙得很?周侧妃心里暗道,他根本就不忙。他哪里就忙了。 “殿下,今晚可还忙?可有空闲去我那里吃一顿晚膳?” “没空闲,我很忙。” 她欲言又止,期期艾艾不离开。 司马朗心中厌烦。他从前有多喜欢她,如今就有多厌烦她。 如今他满脑子里都是沈秀,容不下任何人,仿佛有了排他性一样。 他从未如此喜欢过一位女子。他从前喜欢的那些女子,无非是喜欢她们的样貌性情或是才能。 就像喜欢一朵花一样,为了得到这朵花,他可以摘下这朵花,可以折断花枝。 但沈秀不同,沈秀这朵花,他不敢为了得到她,而摘 下她,而折断花枝。他想小心地呵护她,细细用水浇灌她,不愿伤她分毫。 这大抵才是真正的男女之情。他从前的那些喜欢,不过是对物件的喜欢。直到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他才惊觉醒悟。 他瞥周侧妃,“还杵在这儿做什么?要我亲自送你回去?” 察觉到他的不悦,周侧妃赶紧福身离殿。殿下到底是怎么了?这段时日,殿下哪个房里都没去,妃子姬妾们全被冷落。之前他极宠的舞姬,也被冷落。 莫非殿下又得了哪位美人,是以才冷落她们这些旧人?她面色沉沉,决定回去派人好生打探一番。 待周侧妃离殿,司马朗传人入殿,“还未找到?” “没发现线索。” “继续找!” 司马朗一手撑住右脸,眉宇间愁意浓浓。沈秀啊沈秀,她到底在何处!真真是急煞他也! 沈秀此刻正在看冰盆里的冰块。今日天热难耐,即便屋里有冰块,她仍觉得热。 就在她觉得热的时候,下人给屋里添了冰块。屋里的冰块比先前更多了,也因此屋里凉快多了。她很是受宠若惊。 古代藏冰制冰技术低,冰雪至夏日,则价等金壁,她能用这么多冰块消暑,属实是有些受宠若惊。 长生,对她未免也太好了些。 魏长生下学归来时,沈秀道:“长生,多谢你。” “谢我什么?”魏长生困惑。 “谢你待我如此好。” “没有啦。”魏长生咧嘴,笑出白白的小米牙。 东厨里,魏朝清将荔枝水倒入锅中,加水煮开,倒入糖和寒天粉。 厨子在边上看着做荔枝扇的魏朝清,咽咽唾液。 荔枝扇,用荔枝和绿茶等等食材做成的冰镇点心,味美又消暑。这样珍贵的点心,他们这些人是吃不上的,也就能闻闻味儿。 做好的荔枝扇晶莹剔透,透着微微浅绿,似若琼堆玉砌。魏长生盯住荔枝扇,一眨不眨,直咽嗓子,“舅舅,我可不可以给姐姐也吃一点荔枝扇?” “可以。” 魏长生带着荔枝扇,欢欢喜喜去了沈秀那里。魏朝清目送他走远,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拿起勺子,魏朝清挖了一小块荔枝扇,送入口中。荔枝扇弹润冰凉,荔香浓郁,果甜之中带着绿茶清香,很是清凉消热。 不知她是否喜爱吃? 沈秀很喜欢魏朝清做的荔枝扇,“吃起来有点像果冻,真好吃。” “果冻?”魏长生吃着荔枝扇,满目茫然,“这是什么?” “冻起来的果子。”沈秀随意胡扯了一句话,转移话题,“你舅舅手艺真真极好,以后他的妻子会很享口福。” 听到这话,魏长生耷拉下双肩,“舅舅都老大的年纪了,还未娶妻,也不知我何时才会有舅母!” 沈秀想问魏朝清为何还不娶妻,但她忍住好奇,没问。然而魏长生仰视着她,一脸倾诉欲,仿佛就 等着她问。 她咳了下,“他为何还不娶妻?” “因为舅舅还没遇见心悦的女子。好多人给舅舅做媒的,也有好多好多女子喜欢我舅舅,京城第一美人姐姐可知?长得很美的,她也喜欢我舅舅,可我舅舅对她无意!唉,真不知舅舅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魏朝清捧着肉嘟嘟的脸,一副操碎了心的模样,“兴许等我都成婚了,舅舅都还没娶亲呢!” 沈秀失笑,“你才多大,就想着娶亲的事了?” “我不小了,再过几年,我都能定亲了!” “哦?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想与什么样的女子定亲?” “我……”魏长生睫毛扑闪扑闪,心虚地别过脸,支支吾吾,“不、不知道。” 他拿起一本书,“我看书,我看书了!” 沈秀笑着摇摇头,她继续吃盘子里的荔枝扇。 书阁里,魏朝清阅完公文,他揉捏几下太阳穴,看向膝盖上的福宝。 沉静良久,他抱起福宝,径直去往沈秀住的院子。 一靠近沈秀住的院子,果然,福宝立刻从他怀里跳下去,跑进了院子里。 他在外面等待许久,到了合适的时间,他走进院子里。 魏长生见魏朝清进了屋,“舅舅,你怎么来了?” 魏朝清的目光落在沈秀身上,随后才转向魏长生,“福宝可在这里?” “在这。”沈秀把怀里的福宝抱起来,她递给魏朝清。 接过福宝,魏朝清静然片刻,他低头抚摸福宝,也不知问的是谁,“荔枝扇味道如何?” 魏长生,“好吃,可好吃了!” 发现魏朝清看向自己,沈秀连连道:“夫子手艺出神入化,荔枝扇味道极好。” 魏朝清颔首,侧身离去。转身时,浅浅的笑意爬上他唇角。他走出屋子,走了一段路,忽而想起什么,又折返。方至门边,便听到沈秀叹气。 “长生,你舅舅到底有什么打算?他要如何处置我?” “不知道。” “我要关在这里关多久?” “姐姐……你想出去?” “我当然想,我没有犯任何罪,我想出去,想去找我爹娘。” “姐姐,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什么,你帮了我很多。还有你舅舅,你们都是好人,我很感激你们。” 说到这里,她低落地矮下肩膀,“我没有犯偷窃之罪,只是这罪名很难洗清,我也不知我何时才能恢复自由,何时才能去找我爹娘。” 魏长生见状,一股冲动席卷大脑,“我可以、我可以偷偷放走你,姐姐,你若真想出去,我可以偷偷放走你!” 沈秀惊愣。她还未说话,门边猝地传来魏朝清的声音。 “长生。”严厉的声音传到耳畔,魏长生一个激灵,跳起来,“舅舅?!” 魏朝清入内,色严声冷,“你方才说什么?” “我、我……” “⒍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沈秀扑通一下跪地,“长生只是好心,都是我的错,您别怪罪他!” 魏朝清:“你起来。” 沈秀不敢起来,她跪在地上,“请夫子别怪罪长生。” “你先起来。” 她吸了口气,从命,从地上爬起来。 不知哪里生出来的勇气,魏长生蓦地挡在沈秀身前,“不是,不是姐姐的错,是我自己,我就是想放姐姐走,舅舅,你到底要关姐姐关多久?姐姐没犯罪,能不能放她走!” 说着说着他两眼红起来。 魏朝清凝目,道:“若放走她,万一她被世子的人抓住,你可知她会有何下场?” 闻言魏长生一震。若在府里,姐姐会是安全的。但如果放走她,她被世子那边的人抓住,她说不定会性命不保! “那、那要怎么办?姐姐没有偷东西,这件事是个误会,可这事根本就查不清楚,根本就没有办法洗清她的冤屈!”魏长生哭起来,眼泪啪嗒啪嗒掉。 魏朝清默然下去。 沈秀垂着眼帘,心里有些诧异。魏朝清听到魏长生说要偷偷放走她,他第一时间不是生气魏长生要放走她这个嫌疑犯,他关注的重点是她会被司马烨的人抓住? 夫子当真是心善之人。她很幸运,能遇见这样心善又公正的人 魏长生抽噎着,“舅舅,你打算怎么办?” 魏朝清:“容我再想想。”他最后再看了沈秀一眼,转身离去。 等他走了,沈秀拿出帕子,去擦魏长生的脸,“长生,谢谢你。” 摇摇头,魏长生一脸自责以及无力,“姐姐,我护不住你,我若是有舅舅和世子殿下一样的权力,我就能护住你了。我有他们一样的权力,你就算洗不清罪名,我也能护住你的,可是我……”说到此,他越发伤心,哭得更加厉害。 他从未如此怨恨过自己这般无能,从未。 沈秀心里微微酸楚,她捧住他沾满泪水的面庞,“长生,为何对我如此好?” “因为我……”他垂下睫,“因为姐姐是我的好友。” “长生,若我还能活着,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恩情。”她轻轻擦掉他眼角的泪,一字一句道。 魏朝清回到书房。他静坐于书案后,陷入沉思。 眼前浮现出沈秀低落难过的模样,他按住微微刺痛的心口,脑子里开始天人交战。 放过她罢。 可她是嫌疑犯,有可能犯了偷窃之罪。他怎能无视律法,直接放走她? 放过她罢。 他已经违背一秉至公的原则,难道还要再继续放纵自己? 魏朝清坐在书案后,彻夜未眠。 晨光乍泄,从窗外倾泻进来时,魏朝清抬首,望向朗朗清天。 他的心已然为他作出选择。他愿意相信她,信她未曾偷窃。他愿意为她无视律法这一回,从心这一回,自私这一回。 他决定放她走,放她自由。 望着清天,魏朝清从胸腔里逸出一声叹息。 只是,他不能就这么放她走。若直接放她走,她可能会被司马烨抓住。 他想了许多法子。 可以准备一具与她相似的死尸,让司马烨以为她已死。然后他可以给她重新安排一个身份,让她以另一个身份活下去。但这法子并不万全。 还有其他法子,也通通不万全。 魏朝清执笔,在宣纸上缓缓写下三个字:司马烨。 他已想到万全之策。! 第 30 章 秦伯捧着琉璃盏,走进寝屋,“殿下,该喝药了。” 卧在榻上的司马烨放下书,接过琉璃盏。苦涩的药滑过喉舌,他皱眉,“这药还要喝多久?” “少不得还得喝半月。” “还要喝这么久?” “殿下,不喝这么久您的伤怎么好啊。” 司马烨不耐,将琉璃盏扔到托盘上。 侍从走进来,“殿下,魏大人来了。” “夫子?”司马烨挑眉,“请他进来。” 不多久,魏朝清款款入内。 司马烨在榻上行礼,“夫子,恕我有伤在身,不能下榻。” 魏朝清回以一礼,“你的伤好得如何了?” “好了许多,多谢夫子关心。” 司马烨看不起贱民,但对同样是贱民出身的魏朝清却极其尊敬。 魏朝清才华横溢,乃当世第一名仕鸿儒,连圣上都敬其二分,更何况他。 除此之外,魏朝清曾救过他一命,于他有救命之恩,是以,他极其尊重,敬重魏朝清。 “夫子来此所为何事?” “我有一事相求。” “不知夫子所求何事?” “此事与沈秀有关。” “沈秀?”司马烨神色微变,语速即刻急促起来,“夫子看见沈秀了?她在何处?” “我并不知她在何处,我来是替她求情,望殿下能饶恕她。” 司马烨眸光一闪,“夫子为何要替她求情。” 魏朝清说了沈秀与魏长生交好的事。 “她乃良籍,逃奴之罪并不成立,至于偷窃之罪,我知道这事。之前在国子监时,沈秀与长生说过此事,她说她并未偷窃,一切只是误会。” 司马烨:“她说是误会就是误会?” “即便不是误会,即便她真的犯了偷窃之罪,我也希望殿下能饶恕她。” “就因为她与你外甥交好?” 魏朝清颔首。 司马烨笑了,“夫子,我素来敬重你,敬你大公无私,却不曾想,你也会因私情罔顾律法。我原以为夫子乃圣贤。” “我从来便担不起圣贤二字。”魏朝清微微叹息。 “还望殿下饶恕沈秀,撤销通缉令,不再追究她,抓捕她,饶她一命。不知殿下可否卖我这个人情?” 司马烨沉默未语。 魏朝清:“殿下曾欠我一人情,你说过,无论我提任何要求,你都会答应。” 烛火跳跃了一下,映在司马烨神情不辨的脸上,他许久未言。 及至下午,魏朝清与魏长生坐上马车,从国子监离开。魏长生耷拉着圆嘟嘟的小脸,深埋着脑袋。 魏朝清知道,魏长生情绪低落,是因为沈秀。 “舅舅。”魏长生倏然出声,一脸哀求。 “嗯?” “你可不可以……”魏长生抿 了下嘴,把后面的话吞回去,“算了,没什么。” 魏朝清能猜到他要说什么,故而并未追问。 马车到了魏府,魏长生慢吞吞下车。不似从前那般,一到府门,便急切地下马车,奔去见沈秀。 他没有脸去见沈秀。他帮不了她。他想见她,却又羞愧于见她。他垂头丧气,一步一步往前走,恨不能永远也走不进大门。 “长生。”魏朝清叫住他。 “长生。” 魏长生闷闷地应了一声,“舅舅,干什么。” “去沈秀那里。” “我、我不去,我回房了!”他拔腿就跑,也不问魏朝清叫他去沈秀那里的缘由。 魏朝清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同我一起去。” 他闷闷道:“去做什么?” 转而,他一个激灵,“舅舅你想好怎么处置姐姐了?” “嗯。” “舅舅,你打算怎么处置姐姐?”魏长生忐忑起来,他很是担忧。 “等下你便知道了。” 沈秀见魏朝清和魏长生来了,她上前行礼,同时心中惴惴不安。魏夫子来这里,是已经想好如何处置她了吧。 魏朝清:“沈秀,我已向世子求情,他答应饶恕你,你已不再有偷窃之罪的嫌疑,也并未有逃奴之罪,从今往后,你不用再躲避追捕。” 沈秀呆若木鸡,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可置信,结结巴巴道:“夫子,您方才,说什么?” “你已经没有任何罪名在身,你自由了。” 确定自己耳朵没出错,几乎是一刹那,沈秀欣喜若狂,心中若有一帆船,在惊涛骇浪中起伏着,她激动到眼眶湿润起来。 “夫子,谢谢您!”说着她便要跪下。 “不用。”他及时伸手扶她,没让她跪下。等反应过来他抓着她的手臂,他身体僵硬了一下,退开,“抱歉,失礼了。” 她并不介意,喉头哽咽,“夫子,我真不知要如何感谢你。” “不必谢我。” 这边厢,魏长生扑进魏朝清怀里,高兴到了极点,“舅舅!舅舅!你太好了!太好了!” 魏朝清笑了下,他按住魏长生的发顶,对沈秀道:“你说你要找爹娘,你爹娘不知去向,你一女子一人去找,恐怕不易,我会派人替你寻你爹娘。” “夫子,我……”沈秀感激不已,又要跪下。 他再度拦住她,“你是长生的朋友,便也是我的朋友,不必如此客气。” 沈秀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若魏朝清帮她寻找她爹娘,必能发现他们一家子偷渡的事。忖度几许,她道:“夫子,其实我有一事瞒着您。” “什么事?” “我被山匪掳至京城,之所以会遇见山匪,是因为我和我爹娘被逼无奈离开锦州城,离开的路途上遇见的山匪。” “被逼无奈?” 沈秀细说了她被宋玉逼娶的事,“所以我和 我爹娘没办法,只得逃走。” “竟有此事!” 魏朝清眉间生愠,“此人父为父母官,竟能做出此等戕害百姓之事!” 他对沈秀道:“你与你爹娘擅自离城乃被逼所至,情有可原,算不得罪名。至于宋玉,我会处理他。” “谢夫子!”沈秀喜不自胜。这样一来,她与爹娘便彻彻底底没有了后顾之忧。 或许是她前面倒霉透了,老天终于看不过去,才让她遇见魏朝清这样一个心善公正之人。她对他感激不尽,恨不能倾尽所有来报答他。 “在寻到你爹娘之前,你暂时可以住在我们府里。”魏朝清道。 沈秀忖思片刻。她可以回锦州住。但当今这世道,她身为女子,一人独居,不大安全。再有,此时男女主应该也到锦州了。她不能回锦州去。 她也可以住在京城或是其他地方,租个房子住。且不说这要花费多少钱,就说她一外地女子,一人租住在外地,比她一人住在锦州更加不安全。当然她可以雇人来护她,但总是不及魏府安全的。 是以,住在魏府里,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只是她很不好意思,“我若住这里,实在是太叨扰……” “并未叨扰。” 她往身上掏了掏,将自己所有钱财拿出来。先前得来的珠翠值不少钱,但在魏朝清的恩情面前,这些钱不值一提,是以,她道:“夫子,我不能白白在这里住着,这里是我身上所有钱,我知道很少,但我现在只有这么多,我以后会————” “不用。既是朋友,帮忙是应该的,无需予钱财,这些钱你自己留着用。” 可在这里白住着,白吃白喝,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沈秀想了想,“那府里有什么我可以帮忙做的?我可以干一些活。” 这时候,魏长生说话了,“姐姐!都说了我们是朋友,帮你是应该的!不用给钱也不用干活,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 沈秀欲言又止,满面赧然。 见此状,魏朝清道:“可会研墨?” 沈秀眸光一亮,“会的。” “那你便帮我和长生研墨罢。每日晚食后,你去书阁研磨墨水。” “好,可还有其他事我可以做?” “其他事府里都有人做,你暂且就帮忙研墨。” 沈秀点点头。能帮点忙,她总算心里能好过些。 “嘿嘿!”魏长生嗓子破音,“太好啦!太好啦!” 他蹦蹦跳跳,开心到牙不见眼,“吃饭了吃饭了,姐姐,我们快吃饭!” 语罢,他拉住魏朝清的手,“舅舅,我们都一起吃吧!” 魏朝清微顿,他面向沈秀,“你可介意?” 沈秀笑盈盈,“当然不介意,能与夫子同一桌吃饭,是我的荣幸。” 下人们将饭菜一盘盘端上桌。等魏朝清入座了,沈秀才坐下。 魏朝清道:“不必拘谨。” 沈秀:“是,夫子。”她拿起筷子,正要动筷。 “可以先喝一点汤。” 魏朝清提醒道,“饭前喝一点汤,能润润胃,若不想喝也不用勉强。” “好。”沈秀从善如流,拿碗盛汤。 吃饭时,沈秀不着痕迹地瞟魏朝清。魏朝清吃相很是斯文,基本上不发出任何动静,用餐礼仪很好。 魏长生吃相同样很斯文。他的用餐礼仪大抵是魏朝清教出来的。她低头,继续吃。 魏朝清抬首,目光从她碗里滑过。沈秀似乎很爱吃土豆和鸡肉,她夹了许多次土豆与鸡肉。 饭毕漱口净手,沈秀拿帕子擦干水迹时,魏朝清道:“若为了身体好,可以先喝汤,而后吃素菜,最后吃荤菜。我只是提议一下,你想如何吃便如何吃。” “多谢。”沈秀嗯了一声。她想,魏朝清真的是一个很养生的人。先喝汤,对胃好。荤菜不易消化,若先吃荤菜,后吃素菜,容易脂肪和蛋白质摄入过量。是以,最好是先吃素菜,最后吃荤菜。 但往往很多人都是先吃荤菜再吃素菜。毕竟荤菜是好菜,得先吃好菜。她爹娘便是这样吃的。她自己就很随便,有时先吃素菜,有时先吃荤菜,很是随意。 她没想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不过好在,魏朝清只是向她提议,并未怎么要求她。 若真的要要求她,方才吃饭的时候他就会说的,但他等吃完饭了才说,并不是要对她做要求,这样就很尊重她。 她扬扬嘴角,收拾完毕,准备随他们出去,一同前往书阁。 在屋子里关了这些天,终于可以自由地走出来后,沈秀暗地里长舒出一口气。 一路前行,抵达书阁,沈秀抬首,仰视书阁牌匾:绿庭阁。 这牌匾的字,与魏朝清的字迹一模一样,字里行间透着高泊的风骨,应该是魏朝清自己提的。 书阁周围栽种有苍松翠竹,门窗也以绿色为主调,颇有绿庭之雅意,很是让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 一进屋,淡淡的书香、墨香以及檀香扑面而来,同样让人很是心旷神怡。 魏长生要习字,沈秀便在他旁侧,与他研墨。她捏着墨条,在砚台里加水轻轻研磨。 魏朝清另一边书案上看文书。他道:“沈秀,你可以坐下研磨。” 魏长生也连忙道:“姐姐你坐下吧!” “不用的。” “哎呀!”魏长生直接把椅子搬到她身后,“坐吧坐吧。” 沈秀便坐下。她凝神,静心研磨墨条。 魏朝清翻了两页文书,视线渐渐转移到侧对着他的沈秀身上。 她坐得端正,背脊单薄,拿着墨条的手指微有薄茧。手上的的薄茧是她从前做过的活计磨砺而来。 他已查清,她家以卖豆腐为生,她大抵做过许多活。思及此,他眉心微蹙。 沈秀研磨完墨条,便无事可做。她探头去瞧书架上的书。 魏朝清问:“想看书?” “是。” “想要看什么,自己 去拿。” “谢夫子。”沈秀起身,去书架边上。书阁很大,书架也很大,整整两排书架,上面堆满了书,似乎什么书都有。 触及一本游记,她拿出来。这本游记记载了著作者周游列国之事。 西陵中原王国,赫兰草原王国,楼兰西域王国,还有一些小国。她翻过楼兰的介绍页面。此楼兰,与她认知中的楼兰有些不同。 在她的认知里,楼兰是古丝绸之路上的一个西域小国,但这个世界的楼兰不一样。 这个世界的楼兰很强大,与西陵一样强大,西陵,楼兰,赫兰,在这个世界二足鼎立。 至于赫兰,这个草原王国,她在现代从未听说过,就像她从未听说过西陵一样,大抵都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不对,原里好像根本就没提过这些国家,只写了西陵。 或许是写了,但她没细看,所以没注意?她并未多想,只继续看书。 不知多久过去,福宝进了屋子。它原先是奔着魏朝清而来的,但发现沈秀之后,它转方向,来到她脚跟下。 她笑笑,去摸它毛茸茸的脑门。它胖胖的爪子一抬,直接跳到它膝盖上,趴下来,享受她的按摩。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魏长生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他瘪瘪嘴。他也想沈秀姐姐能这样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他盯着福宝,对福宝有些不满起来。 “长生,专心练字。”魏朝清提醒道。 “喔。” 待练完字,他将字帖交给魏朝清。 “舅舅,我已经练完字,我带姐姐去我们府里转转!” “去吧。” 魏长生与沈秀离开后,魏朝清好一直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好半晌,他才重新开始看文书。 魏府不似公主府和国子监那样极尽奢华,魏府整体古朴雅致,处处透着山水之诗意,沈秀环顾怡然的四周,心情也跟着舒惬怡然起来。 “那里是水亭,姐姐,等有空了,我们一起去那里钓鱼。”说到这里,魏长生开心起来,“明日便是休沐日,我们明日可以一起钓鱼!” 沈秀莞尔,“好。”她望向水亭。 水亭精致,琉璃飞瓦,珠帘玉幕,庭下湖光粼粼,水荷相映。若在亭中钓鱼,定会十分惬意。 她转移开眼角时,与亭子边上打扫的侍从对视上。 侍从手里的扫把哐当落地。 他的反应激烈到让她生疑,“长生,这人不会是世子殿下那边的人吧,他看到我,肯定会通报给————” 说到这里,她哑声。因为她意识到,司马烨已经承诺魏朝清,要放过她,所以如今谁看到她,认出她,都不重要了。 魏长生闻言,瞪了一下呆滞中的侍从,“看什么?还不好好干活?” 侍从慌忙捡起扫帚,继续打扫。等沈秀和魏长生走开,他呼出一口气。 方才,他好似遇见了自己的梦中神女。他心脏怦怦跳,整个人恍惚起来。 次日晨间,魏长生兴冲冲来找沈秀,“姐姐,我们一同去前厅吃早食!” 沈秀跟随而去。今日魏朝清又做了反沙芋头。沈秀完全不客气,一个人几乎吃完了大半盘。开始她是有些不好意思的,魏朝清让她尽管吃,别拘着自己,她就放开吃了。 吃过饭,魏长生带着沈秀去水亭钓鱼。 即便是休沐日,魏朝清也没多少休息时间,他公务繁忙,忙到快要晌午时,他抽出时间,去东厨做了两道菜。 “姐姐!我方才听下人说,舅舅去厨房了!晌午可以吃到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魏长生笑吟吟道。 鸡?土豆?沈秀口中不禁分泌出唾液来。她爱吃这两样食物。魏朝清手艺这般好,做的鸡和土豆必定极极美味。 “我舅舅做的炉焙鸡和土豆炙鸭很好吃的,姐姐肯定会喜欢!”! 第 31 章 及至前厅,一进门,浓郁的香味便争先恐后的扑进沈秀鼻子里。 桌面上菜肴丰盛,其中最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当中的炉焙鸡与土豆炙鸭。 烘焙鸡酱黄鲜润,用蒜油和姜片炒过,然后用酒醋炖过,烹出来的鸡肉表皮干酥,内里滑嫩,甘醇微酸,极极开胃。 土豆炙鸭色泽红艳,土豆香软入味,鸭肉细嫩鲜美,尤其是那鸭皮,丰盈饱满,肥而不腻。 味蕾极致的满足让沈秀不禁眯起了双目,她再一次不由地在心里感叹,以后魏朝清的妻子会很享口福。也不知哪位女娘能有幸做他妻子。 她咀嚼着微微出油的鸭皮,去夹土豆炙鸭里的红椒圈。这红椒圈只是起装饰作用的装盘,并不是用来吃的,但她馋辣,便把红椒圈给吃了。 红椒圈也不是很辣,只有一点辣意,伴着米饭吃,爽快又不过于刺激喉舌,沈秀又去夹了吃。 “你喜欢吃辣椒?”魏朝清倏然道。 “喜欢。” 魏朝清沉吟,“锦州那边似乎喜甜?” “是,我们那块地方的人,爱食甜,但我喜欢吃甜的,也喜欢吃辣的。” “你爱吃什么菜?” “都挺爱吃的。” “不爱吃什么?” 沈秀不假思索,“折耳根,这个我真吃不了。” “我也不爱吃折耳根,有腥味!真真难吃!”魏长生举起小胖手。 魏朝清笑了下,没说什么。 魏长生擦擦嘴,道:“姐姐,你要不要出去玩?我带你出去玩吧?” 其实沈秀挺想出去逛逛,但她不敢。 她很怕再遇见男女主。即便这时候男女主应该已经去了锦州。但她就怕万一。 碰到谢扶光两次,在谢扶光手下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痛苦,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让她有些ptsd。 同时她倍感憋屈。她也想出去玩,可为了活命,不得不压抑克制欲望。 难道她要一直这样压抑克制自己? 不用。 因为男主会被女主调.教好,他爱女主,为爱而改好,为爱而改变自己,不会再因为过度的占有欲和嫉妒心杀人。到那时,她就不必再担心被他杀掉。 或者若她现在有武功,比谢扶光还厉害的武功,她现在就可以自由自在,随随意意地出门了。 又或者她身边有武功高强过谢扶光的人,能护她,她也可以自由随意出门。 可里写过,男主是西陵的武力值天花板,没人比他更厉害。想到此,她有些丧气。 等等。也不一定?里,貌似只写了西陵,他是西陵武功最高强的,但没写其他国家。也许楼兰赫兰那些国家,有比他武功更厉害的呢? 她有些后悔没仔细看,没把后半部分看完了。 现在,只能等女主把男主调.教好了,她才能拥有随意出去玩的自由。 男主什么时候会被调.教好?她仔细回忆了一下书里的时间线。谢扶光在锦州城,因占有欲和嫉妒心杀掉了原主后,赵金金与他大吵了一架。 赵金金内疚,痛苦,以死相逼,最后换来谢扶光不再滥杀无辜的承诺。从这里起,谢扶光就开始为爱克制,为爱慢慢改变自己了。 被杀掉的原主真是个大怨种。沈秀很为原主愤怒不平。 一个疯批病娇为爱克制本能,为爱改变自己,很多读者会感动于他对女主的爱,感动他的深情。 沈秀一点也不感动。她感到恶心和愤怒。男主塑造出来的深情人设,是以原主的死亡为“垫脚石”的。 若不是那场地龙翻身,她差点就死在他手下,在未来也可能会死在他手下。她对谢扶光,又恨又厌,如果她有杀他的能力,她一定会杀掉他,绝不会手软。 “姐姐?”魏长生挥挥手,“姐姐,你可要出去玩?” 沈秀神魂回笼,“我不太想出去。” 她得等,等到该死的谢扶光为爱改好。 魏长生:“外面好玩的。” 她摇摇头。 魏朝清见状,以为她是受道德礼教之束缚,认为未出嫁的女子不应抛头露面随意出门,故而才不愿出门玩。 这些道德礼教,对女子何其残酷不公。他轻声道:“你想出去玩便出去,不用有任何顾虑。” 她仍然摇头。魏朝清也不勉强她,便作罢。 午休过后,魏朝清于书阁之中处理公务,一直忙到脖颈酸乏时,他唤来仆人,“几时了?” “回大人,已到申时了。” 魏朝清净手,去往东厨。走进厨房,他问厨子,“鱼可有准备好?” “准备好了,奴才去寻的最新鲜的鲈鱼,味道保证大人满意!” 魏朝清用襻膊绑住长袖,他把已经剔骨去皮的鲈鱼切成薄片。 一片片鱼片被魏朝清切出来,厨子心中油然起敬。大人刀工了得,切出来的鱼片,薄如蝉翼,整整齐齐,与自己的刀功相比,他属实是自愧弗如。 魏长生得知魏朝清又去厨房了,他对沈秀道:“姐姐,舅舅又下厨了!走,我们去厨房,去看看舅舅在做什么好吃的!” 沈秀跟随魏长生来到厨房。 “舅舅!你在做什么好吃的!” 魏朝清片着鱼,没有看他,“玉蝉羹。” “哇!玉蝉羹!”魏长生声线脆生生的,“姐姐,你吃过玉蝉羹吗?” 魏朝清拿刀的手一停,他转过头,这才看见沈秀也来了厨房。 “玉蝉羹,就是鱼片羹?吃过的,很好吃。”沈秀忍不住咽口水。 玉蝉羹,鱼片如白玉雕琢的蝉翼,又薄又透,吸干水分蘸绿豆粉衣,用鱼骨汤炖,加生姜辣椒等等配料,炖出来的鱼片羹,又鲜又辣。 想着玉婵羹鲜辣的口感,她舔舔唇,府里的饮食比较清淡养生,她没想到魏朝清会做这么辣口的菜。 接着她愣了下,该不会是因为她中午说爱食辣,他就做了这么辣口的菜肴吧? 沈秀的目光从鱼片上,挪到魏朝清身上。 感受到沈秀投射过来的目光,魏朝清且鱼片的动作缓下来。下一瞬,他的速度又快起来。 仿佛是故意炫技般,耍花刀片着鱼,动作娴熟流畅,赏心悦目。 刀功真厉害。沈秀内心赞叹,悄悄竖了一个大拇指。等他片完鱼,她环顾厨房,发现厨房里的人都在偷偷瞄她。 她看了一下盯着她不错眼的厨子。厨子被抓住偷看,连忙转过脸。 他们大抵是在好奇她的身份?她这般想道。 厨子洗着菜,不受控制地,又去偷瞧她。 魏朝清扫视一圈厨房,肃声下令,“专心做事。” 厨房里的人赶忙回神,继续忙活。 鱼骨炖出来的浓白的汤汁,沸腾着浇灌鲜嫩的鱼片时,浓浓的鲜味伴随着辣味,以完全不可阻挡之势冲进沈秀鼻子里,她捂住肚子,馋得心痒痒。 魏朝清拿勺子,轻推鱼汤,咕嘟作响的鱼汤荡漾开后,炖得微透的鱼片暴露在视野里。 将莼菜下入汤锅时,眼角余光发现沈秀在捂肚子,一副馋到不行的模样,他轻笑,“快好了。” 待玉蝉羹炖好,魏长生立马拿碗,“先尝尝先尝尝!” 魏朝清接碗,舀了鱼汤。 魏长生正准备把鱼汤递给沈秀,让她先尝尝,然而魏朝清没把碗还给他,而是侧身,将汤碗递给沈秀,“沈秀,你尝尝。” “谢谢。”早就馋得不行的沈秀伸手捧住碗。 “慢着,先把那边的米糕吃一块,吃了米糕再喝汤,这汤很辣,你空腹喝可能会承受不住。”魏朝清道。 “好。”沈秀快速吃了一块米糕,迫不及待喝鱼汤。 魏朝清:“小心烫,慢点喝。” 汤汁鲜香四溢,入口丝滑,有琉璃芡的口感。密密麻麻的辣冲至舌尖,又鲜又辣,还带着莼菜的清香,一口下肚,好不爽哉! “嘶……好喝!”沈秀嘶气,眸光亮若星辰,“夫子,我从未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您太厉害了。” 她的嘴唇被辣得嫣红,魏朝清的视线在她嫣红的唇瓣上逗留半晌,他转过头,不再看。 晚食就着鲜辣的玉蝉羹,沈秀多吃了半碗米饭。魏朝清和魏长生不太能吃辣,大半玉蝉羹都是沈秀吃完的。 裹了绿豆粉的鱼片顺顺滑滑,似若勾了芡,她吃得痛快,恨不能在鱼汤里再添些辣椒,能让她吃得更痛快一些。 她是川渝人,很能吃辣,不辣不痛快。原主虽是喜甜的锦州人,但也很能吃辣,身体很耐辣。 饭毕半个时辰后,沈秀吃水果时,还在回味鲜鲜辣辣的玉蝉羹。 接下来这几日,魏朝清又做了一次玉蝉羹。魏长生见沈秀喜欢玉蝉羹喜欢得很,便对魏朝清道:“舅舅,姐姐这么喜欢吃玉蝉羹,你多给她做几次呗。” “玉蝉羹太辣,几日吃一次即可。” “好吧。” 魏朝清托腮,又说起别的事,“姐姐不想出去玩,整日待在府里,也不嫌闷得慌。” 魏朝清闻言,陷入沉思。下午回府,魏朝清问沈秀,“可喜欢听戏?” “唱戏吗?”沈秀点点脑袋,“还行。” “明日我请戏班子来府里唱戏,你一起来看罢。” 这一日傍晚,府里水亭前搭了戏台子,沈秀来到水亭,坐在魏长生身边。 魏长生道:“姐姐,舅舅请来了京城里有名的名角儿,他唱的戏一顶一的好。” 沈秀应了声。 边侧,魏朝清把零嘴果盘推到她手边,她道谢,捻起几颗香瓜子,嗑起瓜子来。 这瓜子真真香,有椒盐味和奶味,能让人磕上瘾。她又抓了一把瓜子。 乐师奏响琴筝鼓板等等乐器,随着乐声悠扬的奏响。戏子浓妆艳抹,粉墨登场。 扮作花旦的戏子步态轻盈,一颦一动,巧笑嫣然。此人唱腔清晰,曲声婉转悠扬,时而像高山流水,时而像春雨绵绵。 对戏曲其实没多大兴趣的沈秀,听得入了神。她听了一会子,歪头问魏长生:“长生,这位花旦是女子还是男子?” 她觉得女子。但唱戏的花旦不一定是女子,是以她问了魏长生。 “是男子,他就是我说的那个名角儿,叫柳笙,戏唱得可好了,好多人请他唱戏都请不到,还是舅舅有能耐,能请到他来府里唱戏。”魏长生奶声奶气道。 是男子?沈秀意外。她打量戏台上的柳笙。他身姿聘婷,眉眼如画,一举一动皆是妩媚勾人的风情,没想到竟然是男子。 她打量着柳笙时,在台上唱戏的柳笙无意间与她对视上。 他的歌声滞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初。 接下来,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去瞧沈秀,眼底桃花酒半醺,秋水似的眼波,流转间透着化骨的温柔,不经意地勾缠着谁似的。 魏朝清发觉柳笙似乎在故意用那双眼波流转的眼睛勾缠沈秀。 而沈秀,她听戏听得很入神。 魏朝清面色沉下来,抬手欲叫停柳笙,然沈秀很喜欢这出戏,他不愿扫她兴,打断她的兴致,于是没有叫停柳笙。 柳笙唱完这段戏,先退了场。退下去时,他望了一眼沈秀。沈秀发现他看过来,她礼貌性地回以一笑。 对上她的浅笑,他的眉眼更加妩媚起来。 退至后台,他静坐在妆台前,一动不动。柳父疑惑,“阿笙,你这是怎的了?” 柳笙微抿红唇,“阿爹,你可知魏大人旁边坐着的女子是谁?” “我没看见人。”柳父摇摇头,“怎么了?” “没事。”柳笙手指轻轻抚摸发间垂下来的流苏步遥。 面前闪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面庞,他低垂下巴,妩媚风情的眼眸里,几分女儿家的情态若隐若现。 彼时,公主府里,司马烨听了下属的话,冷笑,“果然在夫子那里。” “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司马烨强行把关心她的话吞回去。 之前夫子说并不知沈秀在何处,大抵是以防他不同意饶恕她,所以才故意说并不知她在何处。 夫子也肯定猜得到,他来公主府求情后,自己肯定会怀疑沈秀在魏府。但夫子没有将沈秀藏起来,也是因为自己已经答应饶恕她,所以不必再如此。 “她还真是找了一个好靠山!”司马烨咔嚓一下捏碎杯子。仿佛捏是在捏碎沈秀一般。 这边厢,秦伯得知沈秀的下落后,他暗地里松下一口气。但见司马烨一脸黑沉,他又担忧起来。 殿下这样子,并不像如他所说那般会放过沈秀。殿下真的会放过她? “下去。”司马烨吩咐回来复命的手下。 手下方走出几步,被司马烨叫住。 司马烨喉头滚动了几下,终于忍不住,“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受伤,瘦了还是胖了?”! 第 32 章 司马烨喉头滚动了几下,终于忍不住,“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受伤,瘦了还是胖了?” 手下怔了一下,“这倒是不大清楚。” “那就去查清楚!” “是,殿下。” “慢着,”司马烨掀开冰丝被,“算了,我自己去见她!” 秦伯急道:“殿下,您伤还未痊愈,不能下床!” “无碍。” “沈秀,”司马烨咬牙切齿,“我可要好好见见她!” 秦伯见状,心里一跳,殿下这样子,分明是要去杀沈秀! …… “阿笙,我方才出去问了下,坐在魏大人旁侧的女子乃魏府贵客。”柳父快步来到正在上妆的柳笙跟前。 “哪家贵客?” “不清楚,只说是贵客。”柳父脑海里浮现出方才偷瞧到的面容,他有些发怔。这位贵客,也不知怎的,恁是合他眼缘,他见了她,便止不住地心生欢喜。 柳笙轻梳长发,“阿爹,我今日唱的戏好吗?” “好,好的不得了。” “也不知她……他们喜不喜欢听我唱的。” “阿笙唱得顶顶好,谁人不喜?” “是吗?”柳笙唇角抿出笑意来。 “好了,阿笙,你该上台去了。”柳父催促道。 “桃花覆雪,尽付倾心……”戏台上,柳笙唱腔宛转悠扬,一双眸子时不时落在沈秀身上。 魏朝清凝眉。 魏长生发现柳笙好像老是在看沈秀,他嘟嘴,这人做什么,为何老是看姐姐? 沈秀也发觉台上的柳笙似乎总在看她。他那双妩媚的眸子,仿若两把勾子,总往她这里抛。下一刻,她猝地惊觉,这人,莫不是在勾引她? 不会吧?该不是她自作多情了吧?她拿起凉茶,喝下两口凉茶压压惊。 等她喝完凉茶,柳笙又用剪水秋眸睇她,她确定,他大抵就是在勾引她。他为何要勾引她? 她脑子急速运转,霎时明白过来。她猜测,柳笙可能以为她身份高贵,是以想勾引她。 毕竟她在魏府里,与魏朝清魏大人同坐听戏,或许猜不出她身份,但任谁都看得出她身份不低。 不过,这柳笙胆子忒大胆了些,万一她是魏朝清的妻妾呢,他也敢这么大胆,这么明目张胆地勾引她? 也许是他已经知晓她并非魏朝清的妻妾,所以才这么大胆。 不过他要失望了。她身份并不高贵。她的身份兴许还比不过他。虽戏子身份低贱,但他是□□了的名角儿L,大概还是有些地位在的,不然也不至于许多人请他唱戏都请不到。 对上柳笙柔情似水的眸光,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过她很快又听他唱的曲儿L听入了神。他唱得极好,宛若天音一般,很难不让人听入神。 这场戏只剩尾声,不多久便唱完谢幕。 戏唱完了,魏长 生气鼓鼓道:“舅舅, 以后再也不要这人来府里唱戏了!” “为何?” 因为这人老是盯着姐姐看!魏长生哼了一声, “他唱得也没那么好。” 这一边,沈秀惊讶,“你不是说他唱得最好?” 她觉得柳笙唱得很好。她没怎么听过戏曲,对戏曲也不大感兴趣,但今日听了这一回,方识戏曲之美,皆因柳笙唱得好,很能带人入戏。 “也没那么好!”魏长生抓住魏朝清的长袖,“舅舅,以后不请他唱戏了!”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的脑袋,温声道:“好。” 沈秀倒是还想再听柳笙唱戏。不过大概没什么机会听他唱戏了。 听魏长生说,柳笙早已不公开唱戏,只有有能耐的人才能请得动他开口唱。例如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就能请得动他。 她没什么能耐,肯定是请不动他的。这大抵是她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柳笙唱戏了。她是有些可惜遗憾的。 夜幕已降临,时候不早了,沈秀与魏长生各自回房,魏朝清则去了书阁。他批阅了两盏茶功夫的文书,侍从进屋,说司马烨来了府里。 魏朝清将毛笔放在笔山上,起身走出书阁。 前厅。司马烨被秦伯搀扶着,向魏朝清作揖。魏朝清拱手回礼,“这么晚了,殿下何故来此?你的伤没事吧?” 司马烨开门见山,“夫子,我要见沈秀。” 魏朝清并未否认沈秀在府里。司马烨定是已确定沈秀在这里,才来这里。 “见她所为何事?” “有些话要问她。” “你有什么话要问她?” 司马烨笑了下,“夫子,不必了解得如此清楚。” 见魏朝清眉心微蹙,司马烨明白他的顾虑,“夫子,我已承诺过您,我已饶恕她,不会伤害她。” 长廊上,沈秀浑身绷紧,嗓音发颤,“夫子,世子殿下他要跟我说什么?他会不会……会不会杀我?” 司马烨突然来魏府,要见她。她觉得他可能是来杀她的。在他眼里,她是一个小偷,还在他为她而伤后,忘恩负义,弃他而去。 他必定恨透了她,必定是来杀她的! “他承诺过不会伤害你。”魏朝清声音柔和了许多,安抚她,“若他反悔,你也不用怕,我会护着你。” “可是……”她喉咙发干,生怕她一见到司马烨,司马烨就会提剑一剑刺穿她。 “别担心。” 沈秀深深一呼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一路步至前厅,她一进屋,便感受到一道锐利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她没有抬头,只看到司马烨的紫色衣摆,而后行礼轻声道:“殿下。” 司马烨上上下下端详她,冷声道:“抬起头来。” 沈秀抓紧手指,慢慢抬起头。 司马烨端详她。她看起来没受伤,没有瘦,皮肤发亮,脸颊肉微微盈润,似乎吃得不错。 “夫子,我有话她说。” 司马烨做出请的姿势,示意魏朝清出去,“夫子放心,我会信守承诺,不会食言。若不信,我以性命起誓。” 魏朝清颔首,离开之前对沈秀说了一句莫担心。沈秀怎能不担心,司马烨这人,谁料得到他会不会反悔,会不会信守承诺? 魏朝清离去后,好半晌,司马烨一言未发,只这么定视着沈秀。 他原是打算怒骂她,羞辱她,惩罚她,杀掉她,好以此来平息他的怒与恨。 然而,他来时满腔举怒火与恨意,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便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闭了闭目,道:“花灯节那日,我为救你而伤,你就这么跑了,可有悔意?” “有,殿下,对不起,我不该忘恩负义,我不该跑的。” 不,她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可在他面前,她不得不撒谎。她打算用最谦卑的姿态,向他道歉。 她跪下来,“殿下,对不起。” “谁让你跪下了?起来!”他陡然拔高音量。 她立马起来。 司马烨瞪她的膝盖,似乎她给他下跪这事,让他难以忍受,“以后没有我的允许,别随便给我下跪!” “是,殿下。” 他又沉默下来,转而似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向我道歉。” “殿下,对不起,我错了。” “再说一次。” “对不起。” “再说一次。” 沈秀吞咽嗓子,尽量让自己显得非常诚挚,“对不起。” “好,我原谅你了。” 他原谅她了?就这么……原谅她了?她是不是害怕到产生幻觉了? 清清嗓子,她惴惴道:“殿下方才说什么?” 司马烨:“我说,我原谅你了。” 他转了一下拇指上的扳指,“我查到你与你父母擅自离城的事————” 他还未说完,沈秀赶紧打断他,解释道:“殿下!我与父母擅自离城,乃被逼所致,请殿下明察,我————” “我知道。” 她噎了下,“殿下知道?” “我知道,你被宋玉所逼,不得已离城。我已经下令处置宋玉,他父亲被革职,而他,害人性命,强逼民女,已被关入大牢,择日处斩。” 他语气淡淡说完,眸光微亮了一下,看着她,仿佛在邀功。 好似一只为主人赶走老鼠的猫,又好似一只为主人赶走坏人的狗,为主人做了好事后,双目亮晶晶地来邀功。 沈秀错愕。转瞬间她回魂,忙不迭道:“多谢殿下主持公道!殿下英明,殿下大善!” 他唇角翘了翘,“还有你父母,虽还未寻到他们,但我会尽快帮你找到他们。” “谢殿下。”沈秀的脑子有点懵。 他如此轻易地原谅她,帮她处置宋玉,还要继续帮她寻父母。他这是怎么了?为何对她这么好? 莫非是因为魏朝清?所以才对她好? 她知司马烨敬重魏朝清。或许真的是魏朝清的缘故。她一直紧绷的神经稍微松弛下来。 她安静下来,不知他还要与她说什么。他没再说什么,只将视线放在她身上,上下左右逡巡。 司马烨:“你在这里……过得可好?” “好,很好。” “吃得好,住得好,睡得好?” “嗯,我在这里吃得很好,住得很好,睡得也很好。” “比在公主府还好?” 当然比在公主府里好。在这里至少不用每日胆战心惊,如履薄冰。沈秀昧着良心,道:“与在公主府时一样好。” 司马烨欲言又止。他又沉默下来,目不转睛盯沈秀。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他就这么静静地盯了她两刻钟。沈秀顶着他不错眼的注视,很是难捱。他还要说什么,能不能快些说,为什么要一直盯着她不言不语。 屋外响起敲门声,魏朝清在屋外道:“殿下,你伤还未好,早些回去休息罢。” 司马烨皱眉。他并不想离开。他想一直看着沈秀,最好是让她永远不离开他的视线。 他出声道:“沈秀,同我回公主府。” 下一瞬,他不受控制般脱口道:“同我回公主府,我要娶你。”! 第 33 章 四周仿佛被按了暂停键,空气瞬间停止流动。沈秀的嘴巴也像是被凝固住,张不开了似的。 沈秀久不回应,司马烨喉结滚动着,“我方才说的什么听到没有?” 沈秀终于能张开嘴,她迟疑道:“殿下,您方才可是在开玩笑?” “谁在开玩笑!”他微微瞪目。 不是开玩笑。是真要娶她?沈秀难以置信,他想娶她,为什么?他喜欢她? 她不太相信他会喜欢她。她狐疑道,“您说的娶,是娶我为妻?正妻?” “当然。” 她就一个平头百姓,是他口中的贱民。堂堂世子,怎会娶一个贱民为正妻?尤其他还如此厌恶贱民。怎会取一个贱民当正妻。 在他眼里,她是一个小偷,一个他厌恶的贱民,还是忘恩负义的贱民,而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他喜欢上她的概率,太低了。 所以,司马烨要娶她,不是他疯了,就是他有什么目的。有什么目的?她脑子里闪过很多种猜测,而后语气迟缓道:“殿下要娶我,您……喜欢我?” “废话。”司马烨露出了一些不自在的表情,别开目光,“不然我为何要娶你。” 尽管从他口中得知,他是因喜欢她而要娶她。她还是觉得不可信。不过,无论他有什么目的,她不会嫁给他就是了。 “殿下,我身份低微,配不上您。” 司马烨:“谁说你配不上?我说你配得上就配得上!我娶你,我看谁敢说你配不上本殿下!” 她语滞了下。她在想如何委婉地拒绝他。不能直接说不喜欢他。直接说不喜欢会伤他自尊。他生气了她没好果子吃。 她垂下脑袋,“我已有婚约在身。” “什么?”司马烨面色一沉。他十分霸道强硬地下令,“已有婚约?那便退了!” “等等。”他眯了下眼,“我查过你,你并没有婚约在身,你骗我。” 她头皮发麻,事已至此,不能再委婉下去,“殿下,我配不上您,也……不想嫁你。” 一开始,司马烨没反应过来。等他反应过来,他道:“你不想嫁我?” 他的脸上带着被拒绝的不可置信。 “是。” “你竟不想嫁我!”他从座椅上起来,一种愤怒爬上他的眼角眉梢。 沈秀能理解他的愤怒。他一个尊贵的世子,屈尊以正妻之位求娶一个贱民,贱民竟拒绝了,任谁看来都是不知好歹。 “为什么!”他恼羞成怒,质问她。 沈秀咬紧牙根,“我对殿下无意。” 他后退半步,一向高扬的眉尾耷拉下来,眼角也下垂下来,脸上的恼怒被一种难过的情绪所代替。 很快,他眼里的怒火再次燃烧起来,他转身就走。因拉扯到伤口,他踉跄了一下,更加恼怒起来,“秦伯!” 秦伯快步进屋搀扶他。魏朝清进来,“殿下。” 快气疯了的司马烨理也没理魏朝清,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走!” 魏朝清大步流星步至沈秀身前,“发生什么事了?你可有事?” “没有。”沈秀抿唇,“夫子,我猜不出世子殿下有什么目的。” “什么?” 她将方才司马烨求娶的事告诉魏朝清。 魏朝清神色微微变化,只问:“你如何回答的?” “我当然没答应他。” 魏朝清不着痕迹地松下一口气。 她沉吟,“我猜不出他到底想干什么。”转而有些担忧起来,“夫子,我拒绝了他,他方才那么生气,会不会报复我?” “有我在,你不会有事。” 沈秀心头微动。她道:“夫子,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您。” “你若要感谢我,便不要再对我用敬称。” 她点头,“好。” “姐姐!姐姐!舅舅舅舅!”魏长生冲进屋子里,“我方才听说世子殿下来找姐姐了?” 他一脸急躁担心,冲到沈秀面前,“姐姐,你没事吧!” “没事。”沈秀垂睫,还在思考司马烨的目的。转瞬又觉自己不必浪费时间去想这些,管他有什么目的,反正她不会嫁他。 “姐姐,他来干什么?”魏长生仰头问。 沈秀简短地说明了司马烨的来意。魏长生两腮瞬间鼓起来,炸了毛的猫一样,“他、也要娶你?姐姐你答应他了没有?” “没有。” 魏长生放下心来。 司马烨回府后,将屋里能砸的东西全砸了,他愤怒暴躁,恶狠狠地踩着地上的碎片。 “她竟不想嫁我!”他踢飞地上的花瓶碎片。 怒到顶点之后,他忽然安静下来,声音变得软弱了许多,“她一定会后悔。” 不甘,委屈,难过等等情绪在他脸上如走马灯一样变幻着。他矮下背脊,可怜得像一只被踹了一脚的小狗,“她一定会后悔。” 转瞬间,他又开始发怒,猛地揣倒香炉,“她竟不想嫁我!” 边上,秦伯看着发着疯的司马烨,“殿下……” 司马烨转向他,拽住他的胳膊,“秦伯,她凭什么!凭什么!” 他双目通红,状若癫狂,“她凭什么!” “殿下,您冷静冷静!”秦伯试图让他冷静下来,“您先冷静冷静!” 可司马烨置若罔闻,他的胸膛剧烈起伏,五官扭曲狰狞。 “殿下,她既不想嫁您,那您就想办法让她答应嫁您!” 听到这话,司马烨转过头,“如何让她答应嫁我?” 作为过来人的秦伯摸了一下胡须,老神在在道:“您去追求她,讨她欢心,她欢心了,不就愿意嫁您了?” 司马烨不假思索,楞头青一样,“如何追求?如何讨她欢心?” 秦伯又摸胡须,说出自己的经验来,“追求女子,无非是为她作诗,送她金银 珠宝,绫罗绸缎,送她喜爱之物。” 说着他笑起来,“我当年便是如此……咳……” 听了秦伯的话,司马烨若有所思,旋即下令,“秦伯,扶我去书房!” 夜黑风高,已至深夜。秦伯困意重重,他瞧了瞧还在作诗的司马烨,这都何时了,殿下还不困? 司马烨毫无困意,他正精神振奋。他写了厚厚一堆诗词,放下笔,“秦伯,去宝库。” 进了宝库,司马烨扫视宝库里的金银珠宝奇珍异宝。他挑剔地瞥着库里的宝物,“这个,还有这个,都装进盒子里。” “还有这个。” 秦伯讶然。殿下把宝库里最珍贵的那些宝物都挑了出来,准备送给沈秀。 然而即便是府里最珍贵的宝物,司马烨也不怎么满意,“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她会喜欢吗?” “肯定会的。”秦伯忙道。 “对了,”司马烨想起什么,“她爱吃荔枝和鱼笋夹子,明天也送一些过去。” “是。” 司马烨侧眸,俯视叠在宝箱里的绫罗绸缎。里面装着寸锦寸金的云锦,织锦,浮光锦等等昂贵的料子。 “这些通通都送过去。” 若不是宝库里有些珍宝司马烨看不上,他恨不能将整个宝库搬空,全送给沈秀。 他抬步,去看其他宝箱时,脚步迟滞了一下。 秦伯立即发现他腿上有血渗出来,“殿下!您伤口出血了,您先别动了,快回屋躺着!” 翌日一大早。秦伯劝道:“殿下,您今儿就别动了,我去送就是。” 昨日司马烨伤口撕裂,不能再下床,可他今日还想亲自去魏府送礼。 司马烨非去不可,“我要亲自去。” “殿下,您还要不要这双腿了?” “抬我去。” “唉!”秦伯无奈,只得从命。 当沈秀得知司马烨又来了魏府,还带来几大箱子的礼要送与她,她见都不愿见他,直接对魏朝清道:“夫子,请您帮我拒绝。” “好。”魏朝清颔首。将她的话转达给司马烨。 司马烨绷紧下颌,“她不要?我送她了,就是她的了,秦伯,回府!” 待司马烨等等一干人离去,魏朝清唤来仆从,令他们将司马烨送来的这些东西抬回公主府,下完令,他与魏长生一同去往国子监。 沈秀坐在桌前,托着腮,陷入沉思。昨日司马烨都那么生气了,今日居然还会来给送她礼。 他这是一定要娶到她?他到底要做什么?难不成真喜欢她? 想到此,她连忙拍拍脑袋。告诉自己别这么自作多情。 她拿起一块冰块,咔嚓嚼碎。虽她告诉自己不要再浪费时间去猜测司马烨的目的。可她的思维还是止不住地发散开来。 莫非她身份不简单,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平头百姓?比如她是流落在外的公主什么的,身份很高贵很重要,娶她对他很有益处? 又或者,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司马烨只是碍于有魏朝清在,动不了她,但把她娶回去,他要如何处置她就是家里事了。到时候魏朝清不应该管,也管不着。 沈秀悚然。 她的脑子里浮现出种种画面:他把她娶回去,虐打她,家暴她,她被虐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却求助无门……毕竟魏朝清管不了别人家的家务事。 越想,沈秀越觉得惊悚可怖。她连忙又啃了几下冰冰凉凉的冰块,以此平复情绪。! 第 34 章 午间。魏长生午睡醒来,他伸伸懒腰,去小书桌边上收拾书本。 余光无意间触及旁边书桌上的红皮书卷,他探长脖子,认出这是一本食谱。他拿起食谱,翻了翻。这是一本全是辣菜系列的食谱。 魏长生微微怔然。其实舅舅不喜欢,也不擅长做辣口的菜。他这是在学做辣口的菜? 因为沈秀姐姐爱吃辣? 魏长生心中一热,颇为感动。舅舅替姐姐向世子殿下求情,替她寻父母,让她住府里,学习自己不擅长的辣菜,给她做她爱吃的辣菜,此般种种,舅舅待姐姐极好。 待她好,定是因为姐姐是自己的好友。舅舅待姐姐这么好,就是待他好呀!都是为了他,舅舅才待姐姐这般好的。 见魏朝清出来,魏长生若一个小炮竹,砰地一下扑进魏朝清怀里,“舅舅!你待我太好啦!”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圆乎乎的脑袋,“为何突然这么说?” “嘿嘿。”魏长生咧嘴,嗓音里带着未脱的奶气,“舅舅,我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魏朝清笑了下,“我不需要你如何报答我,你能好好长大便好。” “嗯!”魏长生抱紧他,点点下巴。 待下了学,回到府里后,魏朝清进入厨房,做了一道菜。 “笼衣金丝球?”饭桌上,沈秀端详盘中金灿灿的圆球,咽咽唾液。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对,你可以尝尝。” 她夹起笼衣金丝球,用面条裹起来的肉球烹炸得油亮金黄,只是瞧着便能感觉出其在舌尖上碎裂开的香酥。 蘸上香喷喷的甜辣酱,沈秀吃了一口。 一根根金黄的面条,咔嚓咔嚓碎裂开来,沈秀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酥脆适口的面条,似乎这已经是顶顶的酥脆了。 酥脆中透着面条特有的芳香,芳香扫过唇齿,紧接着,嫩嫩的肉馅在牙齿下面分裂开。 肉馅咸鲜烫口,略带嚼劲,微微弹牙。里面入了面条的酥香,又浸了些蘸料的甜辣味,口感丰富多层次,多咀嚼几l下,似乎越吃越香,令人回味无穷。 整个笼衣金丝球,外脆里嫩,咸鲜酥香,甜辣入味,很是爽口。 沈秀神色一亮,她竖起大拇指,“好吃,夫子,真好吃!” 见她很喜欢吃,魏朝清颊边漾开笑意,又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 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姐姐,你喜欢吃就多吃些!” “谢谢。”沈秀多蘸了一些甜辣酱。 以防她吃得太辣受不了,魏朝清将解辣的奶羹推到她手边。 但她很能吃辣,一口一个笼衣金丝球,没怎么动奶羹。魏朝清目露担忧,“不辣吗?” “辣。” “吃点奶羹吧,解解辣。” “不用。”沈秀蘸着甜辣酱,轻轻呼气,辣得十分爽快。 永宁殿里,司马朗恹恹地吃着晚膳,他没 什么胃口,不大想吃饭。但又怕自己不好好吃饭,瘦了就没从前那般英俊潇洒,他便强迫自己往嘴里塞饭。 夜深孤枕难眠,他左一声叹息,右一声叹息。 “殿下!殿下!有消息了!”宫人疾步跑进来。 司马朗连忙下床,急切道:“有消息了?沈秀有消息了?” 宫人赶紧将探来的消息告知司马朗。 之前司马朗派人一直盯着司马烨那边的动静,司马烨撤消通缉令时,他还以为司马烨找到了沈秀,于是他急吼吼地去公主府,却被告知沈秀仍然不知下落何处。 至于司马烨为何撤销通缉令,司马烨并未透露原因。司马朗也无从知晓撤销通缉令的原因,他继续让人盯着司马烨那边的一举一动。 盯着盯着便盯出了线索来。寻着线索一细查,就发现了沈秀的踪迹。 “她在魏夫子那里?她为何在那里?她与魏夫子有什么关系?”司马朗说着这话,拿起衣裳就要穿上,恨不能立马飞到魏府里。 “她似乎与魏大人的外甥交好。” “魏长生?她与魏长生交好?他们俩如何扯上关系的?”司马朗抬步往外走。 “殿下,您这是要去哪儿L?” 当然是去魏府,见沈秀!她失踪了半个多月,这半个多月他每日度日如年,每日都在想她,真真是想煞他也! 刚跨过门槛,他理智回归,停下脚步来。 此时已深夜,魏夫子已就寝,他去打扰人家很是不妥。想到此,他狠狠拧了下眉心。 “还要多久才能天亮?” “殿下,还需一两个时辰。” 总算盼至天亮,司马朗早膳也未用,步子飞快去了国子监。 他杵在文渊阁里,等魏朝清前来。熟悉的绿袍闯入视野后,他快步上前作揖,“夫子!” 魏朝清作揖,“晨安。” “夫子晨安,夫子,我————”司马朗忽而想起某些顾虑,他止了声,及时改口,“夫子,学生有事请教。” “何事?” 司马朗随便胡诌了一个不懂的问题。 下午下学,司马朗追上魏朝清,又去问他问题。他缠着魏朝清,直接上魏朝清的马车,“夫子,这里我还是不太懂……” 一路上,魏朝清一直在给司马朗讲学。司马朗一会儿L作疑惑不解状,一会儿L作顿悟状,似乎有问不完的问题。 抵达魏府,进了书阁,他还在问问题。 魏长生从书阁门边探出头,“舅舅,你们还要多久?该吃晚食了?” 司马朗满目歉意,“夫子,耽误你用膳了。” “无碍,殿下若不介意,同我们一起用膳罢。” “那我便不客气了。”去往前厅用膳时,司马朗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处,搜索着什么。 待抵达前厅,一眼发现坐在餐桌上的沈秀,他双目一直,定定地盯住了她。 看到司马朗,沈秀起身行 礼。司马朗一眨不眨, 眼睛若钉子钉在了她身上一样。 魏朝清轻咳一声。司马朗回神, 他佯装道:“沈秀?你怎的在这里?” 沈秀还未说话,魏朝清先她一步解释了她在此处的原因。 司马朗:“这样么。” “殿下,吃饭罢,免得菜凉了。”魏朝清伸手,做出请的姿势。 司马朗入坐后,魏朝清道:“我府里的饭菜比不得宫里,望殿下莫嫌弃。” “哪里哪里。”司马朗执筷夹菜。他吃了菜,先是赞叹一番,而后暗地里去瞄沈秀。 她安安静静地吃着,目不斜视,很斯文秀气。 下午吃了些零嘴,这会子沈秀不怎么饿,她没怎么夹菜,就夹了冰镇黄瓜慢吞吞地吃着。 司马烨瞅瞅她单薄的身体。怪不得身上没几l两肉,就她这么吃,能长什么肉? 几l乎是下意识地,他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她碗里,“多吃些肉,瞧你瘦的。” 饭桌上气氛瞬间凝滞。 沈秀惊愕失色,看向司马朗。魏朝清与魏长生也看向司马朗。 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司马朗表情僵硬了一下。很快他调整好面部表情,干巴巴地笑了笑,“方才在想事情,糊里糊涂的,把你当做我母妃了,失礼了,哈哈,吃吧,你吃吧。” 沈秀低首,“谢殿下。” 过了一会儿L,司马朗忍不住道:“不过你也的确挺瘦,与我母妃一样瘦。你为何不吃肉?你在节食?你已经这般瘦了,不需要再节食。” 沈秀感到有些莫名,司马朗这么关心她做什么。她垂着睫毛,道:“我并未节食,只是之前吃了些东西,不大饿。” 原来如此。不是在节食便好。司马朗打量着她的细胳膊细腿,以后等她进了他宫里,他定会将她养得白白胖胖。思及此,他不禁乐呵呵笑起来。 魏朝清蹙眉看了一下乐呵呵的司马朗。 回宫后,司马朗看到守在永宁殿里等他的姜侧妃,“你来做什么?” “臣妾来瞧瞧殿下在忙什么。” 司马朗不耐地挥了下手,“回你宫里去。” “殿下可是厌烦了臣妾?” “既知我厌烦了你,何不识趣些赶紧走,还待在这里,想让本现在更厌烦你?” 姜侧妃身子一颤。她咬咬嘴唇,“妾这就回去。” 将将转身走了几l步,她被司马朗叫住。她心头一喜,“殿下?” 司马朗瞪着她细如丝缕的细腰,“你没吃饱饭?腰细成什么样子了。” 姜侧妃讶然。殿下不就爱她这细腰么?之前还道她的腰须再细一些才更好,怎的如今又嫌她腰太细了? 转而她便欣喜起来,殿下这是在关心她的身体。嘴里说着厌烦了她,其实还是关心她的。她翘起眼红的樱桃唇,“殿下,妾吃饱饭了。” “吃饱饭了还这么瘦?往后再多吃一些,别再这么受筋拉骨的,看着就…… ” 看着就让他想起同样瘦弱单薄的沈秀, 看着就让他烦躁。他不喜欢沈秀这样瘦弱, 他想将她养得白白胖胖,丰盈圆润,那样身体才健壮,才能活得长久。 太单薄瘦弱的话,总让他觉得活不长久。 是以,他如今见着瘦弱的人,便觉烦躁不悦,“你往后多吃些,再这么瘦就别来见我了。” 姜侧妃很是感动,情意绵绵道:“殿下,我会多吃些的。” “行了行了,赶紧下去。”司马朗不耐地赶她走。 姜侧妃回到自己宫中,叫人摆上饭食,欢欢喜喜地用饭。 次日一下学,司马朗又跟上魏朝清,“夫子,你家的饭很合我胃口,昨日吃了之后甚是想念,我今日还想再吃一回,望夫子莫要嫌我脸皮厚。” 魏朝清端详他几l许,颔首应了他。他颊边带着笑意,上了魏朝清的马车。 坐上马车后,司马朗问魏朝清,“夫子,车内可有镜子?” 打开屉盒,魏朝清取出一面镜子,递给司马朗。 司马朗照着镜子,整理头上戴的簪花。他今日特意戴了最最衬他的簪花,若不是时间来不及,他还想换下学子服,好生打扮一番再去见沈秀。 对着镜子,欣赏了一下自己英俊的相貌,司马朗放下镜子,此刻心情很是复杂。 他素来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他自信沈秀能瞧得上他的脸。但自信的同时,又忐忑起来。 沈秀真能瞧得上他的长相吗? 他的容貌与司马烨不相上下,可沈秀都没看上司马烨。 没看上司马烨,定是因为司马烨脾性差,并非因为容貌!定是如此! 就司马烨那坏脾气,哪个女子受得了,沈秀不喜欢他很正常。司马朗如此想着,又自信起来。他的脾气可比司马烨好多了,他定会夺得沈秀的芳心。 司马朗怎的又来了?在前厅见到司马朗后,沈秀诧然。 司马朗向她浅浅一笑,笑容透着一种刻意释放出来的迷人的潇洒。 用饭时,沈秀不知是错觉还是怎的,她感觉司马朗老是在看她。她偏转视线。他与她视线相撞,又露出那种潇洒迷人的微笑。 她并不觉他的笑容潇洒迷人,只觉他又有些奇怪。她脸上有东西?总是看她做什么。她摸了下自己的脸。 魏朝清看了看司马朗,似乎看出了些什么,眸光略微沉凝下来。 这时,司马朗轻抿半口茶,望向窗外漫天红霞,“此时晚霞正好,容我赋诗一首!” 他特意要在沈秀面前显摆,显露自己的才华,让她为自己的才华所倾倒。 虽自己在魏朝清面前显摆才华,稍微显得有些班门弄斧了,但为了让沈秀了解到自己的才华,他也不在乎自己有多厚颜了。 “咳!”他清清嗓子,“夕霞烂漫红,掩映壁生辉……” 一首晚霞诗赋完,司马朗观察沈秀,观察她的反应。她起先没什么反应,等魏朝清赞了句“好诗”后 ,她才跟着说了句“好诗好诗,殿下厉害” 。 她的反应很平淡。是不是……不懂诗?大抵是因为不懂诗。 她家里是卖豆腐的,也就在司马烨身边学过几l天字,想来,是不懂诗的,故而也不知他方才作的诗有多妙绝,他有多才华横溢!所以反应如此平淡。 找到原因后,司马朗心里平衡了些。注意到她又去添第二碗饭,他满意地点点下巴。就是得多吃些,身子丰盈些健壮些才好。 沈秀吃饱后,放下筷子,等待其他人撂筷。 “你若还有事,就先回房去罢。” 魏朝清道。 正合她意。她起身行礼,离开前厅。走出前厅,她抬首望天际红霞。或许是地理位置原因,京城的晚霞没有锦州的晚霞艳丽。 想到锦州,她叹气。爹娘还未有消息。也不知何时才能找到他们。不过到他们底去了哪里,为何连司马烨和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都找不到他们。 她神色凝沉,找不见人,就怕他们遭遇了不测,所以一直找不到他们。 双手合十,她祈祷上苍,望她爹娘能平平安安,她能早日与他们团聚。 她慢腾腾地前行着,耳边忽然传来隐忍的呜咽声。 “小王管事,您、您放过我吧!” “哭什么哭,我不就摸摸你而已,女人生来不就是给男人摸的,你哭什么!” “小王管事,男女授受不亲!” “你算什么女人,不就是个丫鬟,不就是个玩意儿L,我摸摸怎么了!” 沈秀转身,绕过前方的假山。假山后面,一男子正抓着一女子的手,色眯眯地摸着。 沈秀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毫不犹豫砸到男子后脑勺上。 “哎哟!谁!”小王管事痛呼一声,即刻转过头。 他瞳孔收缩,“你……你是……” 他不认得她。 沈秀又捡起一个石头,直直砸向他。 石头正中小王管事脑门,鲜血从他额头上流下来,他痛呼一声,“你竟敢!” 他想上前扇她耳光,但却不知为何,不忍上前,不忍伤她。他粗着气,“你是谁!府里新来的丫鬟?你可知我是谁,你竟敢伤我!” 丫鬟从他身后跑出来,她冲到沈秀面前,哭诉道:“沈姑娘!方才他非礼我!请沈姑娘为我做主!” 沈姑娘?小王管事一惊。这女子,竟是那位贵客,大人的贵客? 他心里一慌,“方才、方才是这贱人勾引我,我才……都是她的错!” 沈秀没有理他。她扶起跪在地上哭的丫鬟,递给她一方手帕,“跟我去夫子那里,夫子会为你主持公道。” 转而睨视小王管事,“跟我来。” 小王管事连连道:“沈姑娘!奴才是冤枉的!奴才并未非礼她!是这个贱人勾引我,我才没把持住!” 沈秀未理他,径直返回前厅。 前厅里,饭桌上只剩下魏朝清与魏长生二人 。沈秀离开后,司马朗也跟着离了府。 “姐姐?你怎么又来了,是没吃饱?”魏长生见沈秀又来了前天,他惊讶道。 “不是。”她面向魏朝清,“夫子,您可知府里有恶奴?” 魏朝清顿时肃色,“有奴才欺负你?是谁?” 他重重摔下筷子。 沈秀声音卡顿了一下,她好像从未见过魏朝清如此生气过。她咽嗓子,“没有欺负我,是欺负别人。” 语罢,她拉了一下身后的碧珠。碧珠噗通跪下,“大人!请您为奴婢做主!” 她哭着诉说方才被小王管事非礼之事。 “冤枉!冤枉啊!”小王管事上前来,跪下磕头,“大人!奴才是冤枉的!是碧珠那贱丫头,她勾引我!勾引不成,反倒打我一耙向沈姑娘告状!” 碧珠哭道:“大人!他诬陷奴婢!奴婢何曾做过那等龌龊事!分明是他非礼奴婢!” 沈秀道:“我亲眼看见他强迫碧珠,碧珠并未勾引他。” 魏朝清脸沉得能滴出墨水来,他不再多问,“将他压下去,打八十大板,卖进牙行里。” 旁侧的侍卫领命,“是,大人。” “冤枉啊!大人!冤枉啊!”小王管事被拖走,声嘶力竭地哭嚎。 沈秀向魏朝清投以一瞥。魏朝清没有细细审问,似乎很相信她,只听了她的话便直接定了小王管事的罪。她忖了忖,道:“夫子,这件事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 此事若传出去,对碧珠名声很不好。即便她碧珠是受害者,可这事传出去了,被指指点点的肯定是碧珠。 在古代,女子被非礼过,即便只是碰了手,又或者是什么也没碰到,那也是失了清白。失去了清白,名声受了损,女子就很难再嫁出去。 反而作为加害者的男子受的影响倒是很小。 魏朝清:“放心,不会有其他人知道这事。” 沈秀嗯了一声,她扶起还跪在地上的碧珠。 碧珠泪水簌簌而落,“沈姑娘,谢谢您!谢谢您!” 若不是沈姑娘,她可能不会这么容易就洗清冤屈!毕竟小王管事平日里看起来很正经,并不是这般龌龊之人。任谁都很难相信,小王管事竟表里不一,竟是这种无耻之人。 若小王管事说她勾引他,恐怕大人会半信半疑。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么轻易就定了小王管事的罪。 小王管事被扒光裤子,狠狠打了八十大板。他趴在地上,奄奄一息。 该死的碧珠!他若还能活下来,定要找机会将这贱人撕碎。还有沈秀,他定要找机会将她……他滞然,一时也不知自己要将她如何。 他发现他恨不了她。也不忍将她如何。他好像……他猝然惊觉了什么。 从未有过的炽热的爱意若滚烫的开水,将他浇得浑身疼痛,比这八十大板还痛。 忍受着疼痛的他,脑子里全是沈秀。他渴望她,若沙漠里即将干渴死的人渴望绿洲一样渴望她。 这种渴望让奄奄一息的他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强烈的求生欲望让快要失去呼吸的他□□下来。 往魏府里送了三日礼,然而送的礼通通被退了回来,司马烨道:“她对我送的东西不满意?她想要什么?” 秦伯摸着胡须,道:“殿下,莫要着急,慢慢来,慢慢来。” “慢慢来,要多慢?” “这,反正这种事急不来。” 司马烨冷着脸,沉默许久。他抬起高扬的长眉,“秦伯,看来你的手段并不奏效。” “我为何要慢慢来?”他的眉眼幽暗下去,“我明日便请舅舅赐婚,我倒要看她敢不敢违抗圣旨!”! 第 35 章 “不可,殿下,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 秦伯语重心长道:“您让圣上下旨赐婚,沈姑娘也不一定就不敢抗旨。她若抗旨,那便是死罪!您要置她于如此危险的境地?” “就算她不敢抗旨,可您这不是在逼迫沈姑娘?您逼着她嫁给您,一时是爽快了,可您没想过以后。您逼着娶一个不喜欢您的女子,娶回来往后是没好日子过的。您要让她心甘情愿嫁您,两情相悦,您欢喜,她也欢喜,往后的日子才过得好。” 听了秦伯的话,司马烨脑子里浮现出种种画面:他强逼着沈秀嫁与他。她不喜欢他,嫁给他后整日伤心难过,以泪洗面。 想到她流泪的模样,他的心脏猛烈地刺痛起来。 他捂住刺痛的心口。 他不愿让她如此伤心难过,不愿她整日以泪洗面。他不能逼迫她。 “那我……该如何做?” “还是那句话,要慢慢来,您要让她心甘情愿嫁给您,徐徐图之,让她喜欢上您。” “心甘情愿。”司马烨缓缓沉吟这几字。 翌日清晨,吃早食时,魏朝清道:“明日避暑休沐,国子监会有半月休沐期,往年避暑休沐我与长生回去乡下避暑,今年也会去,你也与我们一同去乡下避暑,如何?” 沈秀想了想,点头。马上便是大暑时节,一年中最炎热的时候,空气中热浪滚滚,没有空调实在难捱。乡下凉快许多,是避暑胜地。 说完这事,魏朝清静默半晌,继续道:“这两日与一皇子一同用饭,你似乎有些不自在,或许他今日还会再来,若是他来了,你可以回自己的房间用饭。” “好。”她确实不大想与司马朗一桌吃饭。 晚些时候,司马朗继续厚着脸皮来蹭饭,没在饭桌上见到沈秀,他问:“夫子,沈秀呢?” “我们回来得太晚,她已经先吃了。” “这样么。”司马朗眼里的失落一闪而逝。 过了两日,沈秀戴上面纱,同魏朝清与魏长生一起上了马车。 进了马车,沈秀仍未取下面纱。魏长生道:“姐姐,带着面纱不闷得慌吗?” “不会。”沈秀翻开书,静静浏览起来。 马蹄得得声与车轮碾压地面的声音,若白噪音在耳边浮沉,年岁小觉多的魏长生头一靠,枕在软枕上,睡去了。 沈秀翻着书,看着看着也困将起来。她靠着车厢,脑袋一点一点往下垂。 就在她的脑袋偏着偏着,要歪下去时,魏朝清及时伸手。她的头直接枕在他伸出去手掌上。 她脸颊上的温热传到他手指间,他微微一顿。他准备慢慢矮下胳膊,好让她枕到软枕上。 但他动作迟疑了一下。 他一直用掌心撑着她的脸。直到手酸,才轻轻放下手臂。 沈秀歪在软枕上,睡得很熟。 魏朝清定视她良久,重新将注意 力集中在书卷上。很快, 他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 他凝视熟睡中的沈秀。伸手, 指尖即将碰触到她的面纱时停住。 他没有碰她,只静静凝视她。 沈秀睡得迷迷糊糊时,耳畔隐约传来魏朝清的声音,“沈秀,该起来吃饭了。” 她揉鼻梁醒来。吃完饭,魏朝清与魏长生下马车透气。沈秀没敢出去。 这时候,男女主早就到了锦州。她不会在这里遇到他们。但保险起见,她还是谨慎些,即便她戴了面纱。 马车又行了半日路,傍晚时抵达桃花村。桃花村就在京城外侧,行一日车城便能到达。这里是魏朝清与魏长生的祖籍之地。 桃花村被翠色山峦紧紧环抱,山清水秀,风景秀美,凉风习习,环境很是让人惬意。 马车停在一处宅院前。 魏长生兴冲冲道:“姐姐,这便是我们老家!” 前方宅院瓦檐砖壁,院墙上爬满了姹紫嫣红的花,院墙前方流淌着一股细细的溪流,晚霞将水面染成牡丹色,使得溪流宛若一面晕染了牡丹花汁的绸布。 这样的地方,住着肯定舒惬安宁。 宅院门前有家丁迎接,“大人。” 进了宅子,洗去一身风尘,魏长生来唤沈秀,“姐姐姐姐,吃晚饭了!” “这会子太阳落山了,阵阵凉风吹着凉快,我们去院子里吃。”魏长生咧嘴道。 晚风阵阵,吹拂着院子里的花草绿树瓜藤,带起绵绵细响。晚霞红橙橙地洒在小院里,风似乎被红霞浸染,吹过院子,如刷子一般把院刷成了暖橙色。 绕了花枝的木架下面,下人正在摆放膳食。魏朝清已入座,见沈秀和魏长生来了,他招手,柔和的笑意映着朦胧的晚霞,“快来。” 沈秀坐下去,她环顾香气弥漫的院子。篱笆花草花藤绿树环绕,院子农家风味很浓厚。 她去瞧篱笆后面吊着的黄瓜。黄瓜长得绿油油,肯定十分清甜脆口。 魏朝清问:“想吃黄瓜?” “嗯,想吃,想吃生腌水黄瓜。” 魏朝清吩咐下人,“去摘两个黄瓜,做一盘生腌水黄瓜。” “是,大人。” “谢谢。”沈秀拿起汤匙,先喝汤。晚霞在汤面上染了一层玫瑰色的胭脂,沈秀用汤匙破坏掉这层玫瑰色的胭脂。 从前在乡下外婆外公家里时,晚上吃饭也会将饭桌搬到院子里,吹着晚风吃饭,闻着花草果木香气,凉快又舒适。 脑海里闪过外公外婆慈祥的面容,她抿唇,肩膀矮下去。她想他们了。很想很想。 “怎么,饭菜不合胃口?”魏朝清问道。 “没有没有,很好吃。”沈秀赶紧压下消沉的情绪,开开心心吃饭。 吃过饭,魏长生道:“姐姐,我带你出去走走,这会儿不热,我们可以去钓鱼!” 傍晚的村落炊烟袅袅,凉风习习,充满着烟火气,宁静又美丽,沈秀知道傍 晚的村落有多美丽。 从前在外婆家时, 吃完晚饭, 她便和小伙伴们野去了,去小河里玩,去树上摘果子,去田野里疯跑,好不畅快。 她现在也想出去转转。但她打消了出去玩的心思。 最开始没遇见谢扶光时,她还敢戴着幂篱面纱出去逛街,在他手下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恐惧后,她再也不敢了。 还是再等等吧。等到男主承诺为女主改好,不再随便杀人,她就能自由地出门了。 她算了下日子,估计还有半个多月。再过半个多月,谢扶光就会……不对,她好像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谢扶光是在锦州城杀了原主之后,才承诺为女主改变的,可现在她在这里,谢扶光在锦州就不会有杀掉原主这件事。 没有这件事作为导火索,赵金金怎么与谢扶光大吵一架,又怎么逼谢扶光给出承诺? 沈秀紧紧拧眉。等谢扶光杀掉下一个无辜之人,赵金金与他大吵一架,逼他改好? 那她怎么知道他何时才会改好? 由她穿过来产生的蝴蝶效应,让里原本的剧情产生了不确定性。 她按住膝盖,憋屈得几近抓狂。 夜色如帘幕一样盖下来,漆黑的夜空中,一团圆月亮澄澄地悬挂着,宛若一个巨大的圆盘。 圆盘里兜着满盘月光,盘子被人打翻,满盘月光倾泻而下。月光撒向大地,落入院中,给院子蒙上了一层柔柔的月光。 沈秀趴在窗前,神色涣散地凝望着倒下来的月光。 不知多久过去,她忿忿地抓抓头发,翻出窗,去瓜藤下摘了一个黄瓜。黄瓜清洗了一番,她折返窗边,放空大脑啃黄瓜。 晨间鸡鸣唤醒了趴在窗边沉睡的沈秀。她洗漱过后,走出房屋。 院子里摆放着石桌藤椅,四面有竹墙,青绿的长青藤下点缀着馥郁芳香的花朵。 花瓣上缀着水亮的露珠,露珠折射出的光晶莹地氤氲着小道。渐渐地,露珠坠落,溅起一片片晨光。溅出浅金光芒里,黎明慢慢变得不再潮湿。 沈秀坐到院子里的原木秋千上,她摇动着秋千,静听花丛里叽叽喳喳的小鸟歌唱。 天空地面很近,空明澄澈,仿佛一伸手就能碰触到云朵。她抬手摸摸天,一缕食物的香味飘至鼻尖。 很香。 她摸肚子,一路寻着香味,来到厨房门口。进入厨房,便见穿着襜裳,系着襻膊的魏朝清在调羹。 他穿着便衣,身姿若玉竹青松,淡淡晨光打在他温润的侧颜上,将他的脸氤氲得更加柔和。 沈秀轻声道:“夫子晨安。” 魏朝清侧身,“你起了?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饱了。”沈秀走过去,“夫子,我来给您打下手。” “不用,这里有人帮我打下手。”他指了下灶边上的仆人。 “我反正无事做。”沈秀走向一边在择菜的仆人,“给我分一些菜。” 仆人愣愣地仰视她,旋即赚向魏朝清。 魏朝清颔首,“随她吧。” 仆人分了一小半青菜,递给沈秀。沈秀在小板凳上,安安静静择菜。这菜是院中菜畦里种的,翠绿鲜嫩,口感必定很好。 旁边篓子里放着紫苏叶,这个时节正是吃紫苏叶的时候。她问魏朝清:“夫子,紫苏要怎么做了吃?” “熬羹。” “熬羹吗?”沈秀拿起一片紫苏叶,闻了闻,想起某种美食,唾液分泌出来。 魏朝清问:“你想如何吃?” “用这个,包着烤香的五花肉吃,一边烤肉,一边包着吃,肯定香。” “中午可以试试。” “谢谢夫子。”她继续择菜。菜择好了,用清水洗净,递给魏朝清。 魏魏朝清接过菜篓子。她又去洗萝卜了。 看着在厨房里忙活着她,魏朝清面前浮现出,寻常夫妻在厨房里忙活的模样。 他与她就若寻常夫妻一般。 思及此,他开始出神,渐渐地,浅浅的笑意爬上他唇角。 午时,仆人端来专门烤肉的铜炉盘。铜炉盘上面铺肉,下面碳火烤之。 魏朝清夹起五花肉,平铺到铜炉盘里。 腌制过的五花肉入锅后,渐渐的,滋滋声里,油脂从肉身里烤了出来。热油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缓缓下滑,油花流到锅里,呲啦呲啦地冒着浓香。 慢慢地,五花肉逐渐变色,微微焦黄起来,而瘦肉里夹着的肥肉逐渐变得透明。肉的边沿卷起的同时,肉焦香味伴随着腌料的香味在空气里发酵出来。 沈秀直勾勾地盯着烤得油亮的五花肉。 魏朝清笑了下,“很喜欢吃烤肉?” “很喜欢。” 五花肉烤得差不多了,魏朝清夹起五花肉,道:“烤到这个程度口感最佳。” 于是沈秀拿起一片紫苏叶,将蘸过辣椒酱的五花肉和蒜瓣黄瓜包起来,一口全部塞进嘴里。 五花肉烤得油滋滋香喷喷的,色泽焦黄,入口咸香,带着韧劲的肉皮覆盖着软弹的肉,肥肉吃起来很有筋道。 肥肉榨出来的油流进瘦肉里,润润的油包裹着瘦肉,使得瘦肉吃起来不柴,很软嫩润口。 肉油饱满,浓而不腻的五花肉与脆脆的黄瓜在口腔里交织,紫苏和黄瓜的清凉与清甜在唇齿间涤荡,一点也不腻味。 “夫子,您腌的五花肉烤了后太香了。”沈秀眸光似若星辰,连连赞叹,“您快用紫苏包了尝尝,很好吃的。” 魏朝清:“不是说了,别再对我用敬称。” “我忘了,夫子,你快用紫苏叶包了尝尝。” 魏朝清拿起紫苏。 这边厢,魏长生已经将包好的紫苏送进嘴里。 “哇!紫苏清清凉凉,正好压住了肉腻味。”魏长生眨巴睫毛,“姐姐,这样很好吃。” “蘸点辣椒粉会更好吃的。” 只是魏长生与魏朝清一样,吃不了太辣,他就只蘸了一点点辣椒粉。这一点辣椒粉就让他辣的受不了,连连去吃冰酪解辣。 沈秀一片接一片地拿着紫苏叶。 魏朝清:“你若喜欢吃,我明日再腌一些五花肉烤了吃。”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入目里,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年轻女孩的面孔。 “你……”沈秀哑着声音,意识渐渐清明,认出女孩来。这女孩……是之前在巷子里被欺负的那个白衣女孩。 沈秀懵了下。 白衣女孩,病床,病房。 她这是穿回来了?她的瞳孔快速收缩,狂喜若海啸般将她淹没。 她穿回来了! “姐姐,你没事吧?我这就叫医生!”白衣女孩按铃。 很快医生进了病房。仔细给检查了一番后,她道:“没什么大问题,小伤,不用担心。” 沈秀后脑勺起了包,但未流血,没脑震荡,也没其他任何问题,只是小伤。 等医生离开后,沈秀问道:“那些人呢,欺负你的那些人?” “被警察抓走了。姐姐,谢谢你。”说着女孩流下泪,“还好你没什么大问题,要不然我……” “我这不是没事嘛。”沈秀笑笑。 沈妈拿着杯子,出现在病房门口,“秀秀,你醒了?” 沈秀火速下床,直接扑进她怀里,“妈!” “哎哟你这孩子,你轻点!差点把你妈撞地上了!”沈妈嘴里骂着她,却将她搂紧了,“没事吧你?头疼不疼?” “不疼。”沈秀抱紧她,“爸呢? “买夜宵去了。” “什么时候了,我睡了多久?” “你昏迷了两个多小时,现在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床上躺着,虽然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但你还得留院观察两天,以防出现其他问题。” 沈秀抱着她不撒手,眼角渗出泪水来。 “嘿你这孩子。”沈妈推着她去床上,然后对白衣女孩说:“小姑娘,你不用在这守着了,你也浑身是伤,赶紧歇着吧。” 白衣女孩:“我没事的。” 看了看鼻青脸肿的白衣女孩,沈妈啐道:“现在这些孩子不得了,才多大的年纪,就学那些混混欺负同学!家长是怎么教的!怎么教出这些混账玩意儿出来!” 不多久,沈爸提着夜宵进了屋,见沈秀醒来,他忙不迭问她情况。 “不疼,真的不疼了。”她抓住沈爸粗糙的手指,一脸依恋与想念。 察觉到沈秀醒来之后 有些异常, 沈爸迟疑道:“秀秀, 你这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好像有些不对劲。” 沈秀深深一呼吸,“没什么不对劲,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 她应该是做了一个梦。什么穿回古代,一场梦罢了。 “好了,你赶紧吃些东西,睡下吧。”沈爸拍拍她肩膀。 沈秀睡不着。她整个人处于极度的兴奋之中。她往身上摸了摸,没摸到手机。她手机呢? “妈,我手机呢?” “这么晚了你还玩手机?赶紧睡吧你。”沈妈打呵欠,挥了下手。 沈秀只得作罢。她尝试入睡,却如何也睡不着。不知凌晨几点了,她才慢慢入睡。 次日醒来,她拉开窗帘,推开窗。阳光洒在她身上,她仰头感受着温暖的阳光,俯视楼下。 楼下是花园,花园里有人在晒太阳,有人在散步,有人在锻炼。 她迎着晨阳,不自觉地哼起歌来,“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 “你哼什么呢?”沈妈折叠着被子,抬头问。 “社会主义好。”沈秀笑容灿烂,“社会主义真好!” 没有三六九等,没有贵贱之分,不用再担忧自己被杀掉的社会主义真真好!她从未觉得现代社会如此好过。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刷牙时她还在哼,哼的时候还用牙刷比了几个姿势,“嘿!人民江山坐得牢!嘿!吼吼哈嘿!” 沈妈站在门边,一脸一言难尽。这孩子,大早上的怎么这么兴奋。 沈秀洗漱完,“妈,我手机给我。” “旁边抽屉里,你少玩点手机,让你眼睛和脑子多歇歇。” “知道了。” 从前听来略烦的唠叨,此刻听起来若天籁之音。沈秀甜甜地笑笑,又抱了沈妈一下。 沈妈想要说些什么,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轻笑了一声。 手机一打开,沈秀的面色就沉了下来。手机里仍然有爆满的追求者的消息。 她目色沉凝,想了想之后,道:“妈,等会儿请医生来仔细检查检查我的脑袋,看看我精神方面是不是有点问题。” “精神方面?怎么了,那一棍子把你砸的精神方面出现问题了?”沈妈语气紧了起来。 “我不知道,得请精神科的医生来检查检查。” “好。”沈妈不耽误半分时间立马要去找医生。 “等一下!”沈秀走过来,把手机里的一条消息指给沈妈看,“妈,你能看见这条消息吗?” “我又没瞎,为什么看不见?” “这条信息写的什么?” 沈妈狐疑地瞥瞥沈秀,“你看不见?这信息谁发你的,说是要请你去珍馐阁的包厢吃饭。珍馐阁?那个贵得要死的高档餐厅?那都是富豪才吃得起的餐厅吧,谁这么大方请你去那儿吃饭?” 说着,沈妈去瞧发消息的人的名字,“财政金融院谈萧?这谁?你们学校金融院的同学?” 沈秀嗯了一声,神色更加凝重。她妈能看见这消息,说明这消息不是她幻想出来的。 可……为什么?不行,她得赶紧让医生再给她检查检查脑子。 来到精神科,戴着金丝眼镜的女医生让沈妈出去,开始给沈秀做心理测试。 做完心理测试,又做了其他测试,医生道:“目前来看,你的精神方面没什么大问题。” “也就是说我很正常。” “是的,你很正常。” 从精神科出来,沈秀抓住沈妈的胳膊,“妈,其实我的身份很不简单,我其实是什么贵族千金,富豪的女儿,或者是什么别国的公主?” 不然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开始喜欢她? 沈妈:“完了,真把你脑子给砸出问题了,医生怎么说,你的病情严不严重?”! 第 36 章 沈秀垂目,“医生说我很正常,没病。” “那你在这说什么胡话?” 沈秀摇摇头,“妈我想吃冰淇淋。” “我去问问医生你能不能吃。” 医生说可以吃,沈妈便去买冰淇淋了。沈秀回到房中,呆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沈妈进屋,将买来的冰淇淋递给她,“发什么呆?” 她接过冰淇淋,撕开包装,冰冰凉凉的冰淇淋滑过喉咙,冰冰甜甜,暂时缓解了她凝重的心情。 “我好久没吃过冰淇淋了。”沈秀感慨。 沈妈:“你不是前天才吃过?” “咳……是感觉好久没吃过了。” “你这脑子不清醒的,赶紧吃了躺着,养一下脑子吧。” 三两下吃完冰淇淋,沈秀躺到床上去。下午,医生来病房,说沈秀可以出院了。 穿过医院长廊时,感觉到拿着病历本的医生在观察自己,沈秀望过去。 医生对上她的视线,笑了笑。 她快步走出长廊,出了医院。到了家,沈秀去浴室洗澡,洗掉一身消毒水味后,她的手机响起来。 是之前兼职公司的督导。 “我给你发了消息你没回,你已经迟到一个小时,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吗?” 沈秀:“嗯,我出了点事。” “什么事?” “受了点伤。” “什么?!”督导语气急促起来,“严重吗?你没事吧!你还好吗!” “我没事,只是小伤,谢谢关心。” 督导似乎是急促呼吸了几下,“你在医院?哪个医院?” “没在医院,在家里。” 电话那头停顿很久,才传来声音,“好吧,那我帮你请假吧。” “谢谢。”沈秀挂断电话。她将脸埋在枕头里,埋了许久,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算了,想这么多做什么。 她摸摸后脑勺的包,浅睡片刻后,她倏地想起什么,点开了手机。 那本的名字叫什么来着,攻略病娇后我死遁了?她一字一字将名字打进输入框。 很快页面显示出来。先前她只粗略看了前半本,没看后半本,不清楚除了西陵,在别的王国有没有比谢扶光武力值更高的人物。 其实只是一个梦而已,她不用再弄清楚这些,但她忍不住,她点开书籍目录,直接看后半本。 然而……没有后半本的目录! 沈秀:“?” 她定睛,点进目录最后一章。目录最后一章是前半部分的最后一章。 怎么回事,后半部分内容去哪里了?难道她看的是盗版?她确定自己看的不是盗版。难道是她记忆出现错误,根本没什么后半部分? 她刷了下评论区,没有评论区。不对,之前明明有评论区的。她又全网搜索这本书,什么多余信息也搜不 出来。 真是怪异。她满头雾水。 “秀秀,快出来吃饭了。” “秀秀?” “这就来。” 次日。沈秀背上书包,去往学校。去宿舍的路上,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转向右边。没看到有谁,转回身时,面前出现目含笑意的祁然。 他的嗓音带着清风般的煦朗,“嗨,早上好。” 他穿着球服,白色鸭舌帽压着蓬松的黑发。脸型轮廓硬朗,浓眉大眼,眉眼间透着肆意张扬的清朗英俊。 因为是体育学院的,经常锻炼,他裸.露出来的臂膀肌理分明,恰好到处的肌肉如同用丝绒包裹着的铁块,透出力量的美感,以及朝气的蓬勃感。 她从胸腔里挤出三个字,“早上好。” “我之前给你发消息,你没回我,你是不是嫌我烦了?”祁然露出小心翼翼的表情。 “不是。” 他唇角立刻漾开笑意,“那就好。你去哪儿?” “宿舍。” “我正好要去厚德楼,顺路,一起吧。” 沈秀往前走时,肩膀上背的书包忽然没了重量。 却原来,祁然用手托住了她的书包,“你背的什么这么重,我来背吧。” “就是一些书。不重,谢谢。”她挪开书包,不让他托着。 走了一段路,步至篮球场外围。就在这时,毫无预兆地,篮球被踢飞过来,径直砸向沈秀。完全来不及躲避。她只觉眼前一黑,下一秒便被祁然扣入怀中。 “砰!”篮球直直砸到祁然背上。耳边传来祁然的一声闷哼,沈秀愣了下,“你没事吧?” 他搂着她的肩膀,笑道:“没事。” 来捡球的男生连连道歉,“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祁然神色不悦,“以后注意些。” “会的会的,你背上没什么问题吧?” 祁然摇头。男生松了口气,视线触及祁然旁边的沈秀时,他怔忪。 发现男生盯着沈秀不错眼,祁然蹙眉,“沈秀,走吧。” 沈秀转身,男生还定视着她不错眼。 沈秀走了一段路,停在梧桐花树下。她侧过脸,“祁然。” “嗯?” 她斟酌言辞,“你真的喜欢我吗?” 他顿时严肃郑重起来,生怕她怀疑他的真心,“当然是真的。”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似乎在回忆什么,“你知道吗?当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好像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一样。” 沈秀面色淡淡,“你不喜欢我这样的吧,你前女友不都是那种很清纯漂亮的大美人吗?” “什么前女友?谁告诉你我有前女友?我没有前女友。” 沈秀讶然,“那个艺术学院的院花,还有校花,不是你前女友?” “当然不是,我从未和她们在一起,都是别人胡 乱说瞎传的。”他向她做保证,“我长这么大,从未喜欢过别人,只喜欢你。” 唯恐沈秀不信,祁然即刻道:“你如果不信,我叫她们俩来,你可以当面问她们。” “不用。” “我只喜欢过你,你要相信我。”他的语气里带着些委屈。 沈秀欲言又止,她没再说什么,只接着往前走。 抵达宿舍楼底下,祁然道:“中午我请你吃饭吧,学校外面有一家餐厅很好吃。” “我中午有事,再见。”沈秀没再多说,侧身进了宿舍楼。 宿舍里没人,室友估计出去玩去了。沈秀把书包里的书整理出来,坐在书桌前,打开薯片,放空大脑机械地吃着薯片。 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来电人是原理。她不想接他电话。可他一直在打。她咽下薯片,接起电话,“学长。” 原理的声音清凌凌的,若冬日的雪,“你在哪里。” “宿舍。” “我整理好了高数笔记,给你送过来。” “那个……其实我不需……” “我马上去你宿舍楼下。” 沈秀看着挂断的电话,她愁眉苦脸,咔擦咔嚓咀嚼薯片。 不多久,她收到原理的消息。 原理:【我已经到楼下了。】 她放下薯片,来到阳台前。宿舍在二楼,能清晰地看见宿舍楼下。 楼下大门前,原理穿着白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疏离。 沈秀不太想见他。物理学院的大学神原理,整个人冷冰冰的,寡言少语,像一台冷冰冰的机器。 她不太喜欢和他说话。内心挣扎了一下后,她下楼。 她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他冷冰冰的眸光落在她身上。她咳了声,“学长。” 他将一个袋子递过来,“里面是笔记。” “麻烦你了。”她接过袋子,发现袋子里除了有笔记,还装了甜点。 她取出装甜点的盒子,“这个就不用了,谢谢。” 原理的声音平得没有起伏,“我不爱吃甜食,你不吃就扔了。” 懒得和他多纠缠,沈秀嗯了一声,转身进宿舍。她的手臂被他捏住。 她转过头,“还有什么事吗?” 原理:“中午与我一起吃饭。” 她抽出手臂,“中午有事,谢谢你,再见。”她飞奔进宿舍楼。 一打开宿舍门,她惊愣住。 宿舍地板上,躺了一个人。 身着一袭红衣的少年平躺着,银色红玛瑙发冠微塌,发冠下面的长卷发凌乱不堪。 他闭着双目,精致漂亮若红色曼陀罗花的容颜显露出脆弱的苍白。 他的嘴角在流血。他似乎受了重伤。 沈秀第一反应是飞快拉上门,跑了出去。 她一个劲儿地往前跑,一直跑到离宿舍楼很远的池塘边上。 死亡的恐惧让她双腿发软,虚脱地跪地上。看到谢扶光出现在宿舍里,她什么也没细想,脑子里只有逃这个字。 不知多久过去,她终于冷静下来。冷静下来后,她脑海里浮现出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流血的画面。 他昏迷着,好像要死了。 忽然间,一个念头如破土春笋,冒了出来。 他现在昏迷着。她可以,她可以…… 越发强烈的念头让她浑身充满了勇气与力气。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回到宿舍。 她俯视地上躺着的谢扶光,拿起书桌上的水果刀。 刀锋缓缓靠近他胸口,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像是有一把重锤在锤着她的心脏,每一声都震耳欲聋。 她扬起手,要将刀扎进他心口时,理智稍微回归。 不行。她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能杀人。她不能杀人!她起了退缩之意。 可这人杀过她。差点就杀死了她!她没有随便杀人,她只是在报仇而已。 满腔恨意,将她的退缩之意碾压下去。她一咬牙,狠狠将刀扎下去。 “姐姐?姐姐?” 沈秀猛地醒来,魏长生的面孔落入视野里。 “姐姐,你怎么在窗台边上睡着了。” 她滞滞的,蓦地抬手咬了一下手指。疼痛让她清醒了许多。 “姐姐,你怎么了?” 吐出一口气,沈秀钝钝道:“没事。” “姐姐你去床上睡吧,趴在窗台边上多不舒服呀。” “嗯。”沈秀起身,那种双腿虚软的感觉直中膝盖。她腿哆嗦一下,疾步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静静地躺良久,她叹息一声。 她太想回去,也太想杀了谢扶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做了这样一个美梦。 至于为什么确定方才的一切都是做梦,因为祁然给她挡篮球,原理给她送笔记本和甜点,是她穿越之前就已经发生过的事。 因为是梦,她才只能看到前半部分。毕竟她只知道前半部分内容,做梦也不会梦到后半部分的内容怎么写的。 她很遗憾惋惜,也很难过,这只是一场梦。若是真的便好了。 大约两刻钟过去,魏长生来唤沈秀,“姐姐姐姐!我们摘果子去,午睡完了得吃些果子!” 沈秀放下扇子,问:“去哪儿摘?要出去吗?” “不用出去,就在后院里,后院种了好多果树!”魏长生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舅舅也和我们一起去摘果子!” 他旁侧,魏朝清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还拿着打果子的木杆。沈秀笑笑,跟着去后院摘果子。 后院很大,里面种了桃树,李树,梨树等等果树。沈秀卷起衣袖,“我爬上去摘。” 魏朝清:“用木杆打果子吧。” “那样会把果子打得稀巴烂的,我去摘,我爬树很厉害。” 魏长生拍手,“姐姐爬树 很厉害的, 比猴子还厉害!” “会有点危险。”魏朝清不大愿意让沈秀爬树。 “没什么危险的, 夫子,你和长生在下面兜着布篓,帮我接一下。”语罢她抓住树,麻利敏捷地爬上去。 “小心点。”魏朝清提醒。 “好!”沈秀捏住一颗大桃子,“这树上的桃子长得真好,肯定很甜。”她快速摘桃,放进自己身上挎着的布袋子里,等装满了,她往下爬,把袋子递给魏朝清,继续往上爬。 “夫子,这桃子切片了放进冰酪里,肯定好吃。” 魏朝清眼里含笑,“回去给你做桃肉冰酪,再做些蟠桃饭作晚饭吃。” 蟠桃饭?沈秀馋起来。蟠桃饭,大米和糯米里加桃肉,加桂花糖做成的饭。丰沛的桃果香汁渗进香糯的米饭里,米饭水红绵软,清芳甘甜,味甚美! 摘了桃子,她又爬到李子树上。她摘下一个大李子,靠着树枝吃了一口,“好脆。” 魏朝清眉心微蹙,“李子还没洗。”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沈秀眨眨睫毛。 “你这是哪里听来的歪理?” “是,咳,”她开起玩笑来,“是我们老百姓总结出来的至理真言!” 魏朝清笑着摇摇头,面上有些无奈。 他仰首看她。 她靠在树枝上,白净的脸微微映着日光,微风在她裙摆下滚出浪花。她啃着李子,感受着李子的清甜,感受着吹拂在身上的凉风,一副安宁静好的模样。 她吃了一个,又吃了一个,吃第三个时,终于记起自己的任务,她赧然,“哎呀。” 擦擦手,她继续摘李子。 就在这时,家丁前来,“大人,有人来了。”! 第 37 章 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前厅里,司马朗拱手作揖,“夫子,你家的饭我一日不吃,就实在是想念得紧!” 魏朝清道:“京城府里的厨子没带过来,这里的厨子与京城的厨子手艺不一样,殿下若是想吃,我可以暂时将京城的厨子借给你。” “手艺不一样?那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比不得京城里的厨子,殿下你还是回去,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是,左右我此时也用不到他。” 司马朗干巴巴地笑笑,他环顾四处,“怨不得夫子每年都会来这里避暑,这里确实凉快,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夫子,我也想在这里避暑,不知夫子介不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我?” 魏朝清沉默下来。他还未回话,司马朗继续道:“腾不出来房间也没事,这村里总有可以住的地方。” 魏朝清:“宅子里有空房。” “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司马朗笑嘻嘻。 “姐姐!姐姐!”魏长生跑进的屋子里,告诉沈秀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舅舅说,若你还是觉得同他一桌吃饭不自在,就还是在自己房里吃饭。” “好。”沈秀点点下巴。 到了晚饭时间,魏朝清坐于凉亭之下,请司马朗用饭。司马朗问:“沈秀呢?她不来吃?” 魏朝清:“她喜欢一个人吃饭。” 闻言司马朗张了张嘴,不再说什么。 等吃完晚饭,司马朗来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他让人打热水,好生沐浴了一番。 簪罗花,戴玉冠,穿上精心挑选的衣袍,佩戴佩钩玉佩,系上香粉荷包。 待打扮完毕,他问侍从,“本殿下瞧着如何?” 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殿下真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乃少见之俊郎也!” 司马朗破有些得意,吩咐侍从拿上锦盒,他一路前往沈秀的房间。先前他已让人打听过沈秀的住在何处。 踩着一地晚霞,他来到沈秀的房门前。 沈秀开门,瞧见外头站着的司马朗。 他穿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身上带着微微的香薰香味。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的花枝招展。 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想看他有没有敷粉。他皮肤很光洁干净,瞧着像是没敷粉。 “沈姑娘。” 沈秀福身,“殿下。” 他又露出那种迷人潇洒的微笑,“沈姑娘,我也已派人去帮着许你爹娘,我会尽我所能找到你爹娘的。” 沈秀疑惑,他为何要帮她? “多谢殿下,只是我不敢劳烦您,您还是————” “不必如此客气,你是夫子的朋友,那边也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不必如此客气。对了,近来伏天酷热难耐,我得来一匹水云纱送与你,暑日穿着会凉快许多。” 水云纱,极极珍贵的料子,若水似云,轻盈薄透,冰凉滑溜,夏日穿着很是凉爽。 沈秀愕然,“多谢殿下好意,只是我不敢收,您还是拿回去吧。” “有何不敢?” “这东西太珍贵了。” “有什么珍贵的,你拿着吧。” 沈秀摇头,不收。 她不收,司马朗本想把“送”改成“赏赐”,这样她就不得不收了。然而他不愿强迫她,他抓抓簪花,“罢了。” 接着他耷拉双肩,“我特意替你寻来的,没想到你不喜欢。” 他仿佛是在故意示弱,故意扮可怜。 然沈秀不吃这招,她道:“殿下,这样珍贵的东西,您还是自己留着穿罢。” 司马朗抿唇,他又笑起来,“这会子凉快,不若一同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殿下,我还有事要忙。” “你待在屋子里忙什么?” “习字看书。” 他立即道:“你若是有什么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文章,可以问我。” “谢殿下。” 司马朗还想继续赖在她这里,只是天色已不早,她也还有事要做,他只得作罢。 沈秀关上门。她满脸莫名其妙。司马朗帮她寻父母,还送她这么珍贵的水云纱,他这是搞哪一出? 她带着疑惑,重新躺回榻上继续看书。 翌日清晨。司马朗早早起来,他站在大门口,呼吸了一下沁凉的空气,注意力被宅院边上姹紫嫣红的花朵所吸引。 忖了一忖,他掐了一捧带着晨露的鲜花,将花束负在身后,步至沈秀房门前。 他敲门。门开,他笑道:“沈姑娘,晨安。” “殿下晨安。” “我见今晨花开得正好,特地摘来一捧送与你。”他从背后拿出一捧花。鲜艳欲滴的花瓣上浸着露水,花香袭人。 沈秀:“?” 她满脑子问号。司马朗给她送花?男子送女子花?他该不会……对她有意思?她狐疑地端详他。 就在这时,魏长生啪嗒啪嗒跑过来,“姐姐!” 目光触及司马朗,魏长生道:“殿下?你在这儿做什么?这花……你要给姐姐?” “是也。” “你给姐姐花做什么?” “我见这花开得正好,沈姑娘定会喜欢,便摘来一捧送与她。” 魏长生心直口快,脱口道:“男子喜欢女子,才送女子花,殿下喜欢姐姐?”说到这里,魏长生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什么,面色微微一变。 司马朗咳了咳,又瞄了下沈秀,“我,确实心悦沈姑娘,我对沈姑娘一见倾心。” 沈秀身体僵直住。司马朗还真对她有意思?她干干地扯扯嘴角,“殿下莫要捉弄我。” “我何时捉弄你了?我的确心悦于你。”见她似乎不信,他举手,“我若有半句虚言,我就断子绝孙!” 他竟起了这样的毒誓。沈秀半信半疑,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语气有些尖锐,“殿下,该去吃早食了,我们去吃早食吧!” 司马朗对沈秀道:“沈姑娘,不如一同去吃早食?” “姐姐她喜欢一个人吃饭!”魏长生嗓音更加尖锐。 司马朗举举花,递给沈秀,“沈姑娘。” “承蒙殿下厚爱,民女不胜感激,只是我不能收下。” 这是委婉地拒绝了自己。司马朗唇角一抿,很是低落,“这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殿下亲手摘的花,自然很珍贵。” “你就收下吧。” “我收下不妥当。” 她没有直言不喜欢他,已经够委婉,也够顾及他的自尊心。 司马朗更加低落,他捏紧花束,沉默下来。 这边,魏长生眼角眉梢都溢满笑意,语气也不似之前那般尖锐了,“殿下,我们去吃早食。” 他拉拉司马朗的长袖。司马朗低垂着眼帘,恹恹的,仿佛是被人重锤了一拳的小狗,“想必是今日的花你不喜欢。”说完他不给沈秀反应的机会,掉头就走。 魏长生快速跟上他。沈秀凝眸,目送司马朗走远。她站在原地,心中万千思绪浮过。 司马朗真喜欢她?该不会他是为了帮助司马烨,才故意说喜欢她的吧。 司马烨想娶她回去,折磨她虐待她,但她不答应。于是司马朗来帮他,假意喜欢她,把她娶回去后帮着司马烨折磨她? 但也不必要为了帮司马烨,起那样的毒誓吧。在古代起断子绝孙的誓,极其狠毒,尤其皇家重子孙,这样的誓言就更毒了。 或许司马朗真心喜欢她。但他怎会喜欢她? 如果司马朗是真喜欢她的话……沈秀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好像她穿越到这里后,有好些人都喜欢她。 周青,宋玉,胡刀,司马朗,如果司马烨是真心喜欢她的话,还得加上司马烨。 先前只有周青,宋玉和胡刀喜欢她的时候,她倒是没察觉出来什么。 她以为周青是因为门当户对才喜欢她;以为宋玉是想吃清粥小菜才喜欢她,毕竟他风流得很,估计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尝尝;以为胡刀是极其喜欢她的长相,她的长相符合他的眼缘才喜欢她。 又加上之前她一直忙着逃亡,一直在惊心胆颤地担忧自己的小命,哪里会细想那些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又多了个司马朗喜欢她,或许还有司马烨。这喜欢她的人一多了,她就察觉出来不对劲了。 周青,宋玉,胡刀,他们都只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还有方才司马朗说的一见倾心,所以他也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 只见了一面,什么都未了解,就喜欢上了她?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能让人见一面就喜欢上。 突然间,沈秀想起昨日做的梦。她在现代时,那些追求者也是见了她一面, 就来疯狂追求她。 莫非她在现代的妄想症又复发了?难道她又在妄想所有男人都喜欢她? 她还以为她穿越到古代后, 妄想症好了, 没想到又复发了? 不对不对,如果他们的喜欢都是她妄想出来的,她此时又怎会在这里,她之前经历过的那些事都是真的,否则她也不会被迫离开锦州,如今寄居在魏朝清家里。 地上落着一片花瓣。那是方才司马朗手上的花飘落下来的花瓣。 她捡起花瓣,花瓣真实的触感提醒着她,花瓣是真实的。方才司马朗来送花的事是真实的,向她表白也是真实的。 一切都是真的。 她呆滞在原地良久。 这些人为什么喜欢她,为什么只见了她一面,都不曾了解她的脾性品行就喜欢她。 如果她是什么大美人,她或许不会有此疑问。毕竟很多人都可能会对大美人一见倾心。 可她并不是大美人,她就普通人一个。 一个普通人,无缘无故的,被那么多男人一见倾心,听起来很是荒诞。这种情节她只在影视剧里见过。 影视剧里被赋予了万人迷光环的女主,才会……等等!她瞠目。她身上该不会有什么万人迷光环吧? 这种里才会发生的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转而她又想到,似乎没什么不可能,毕竟穿越这种事是在影视剧里发生的事,不也发生在她身上了吗? 她心底掀起巨浪,不可思议,难以置信。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她走出房门。 在宅子里寻到一个正在修剪花枝的男家丁,她走过去,“你好。” 家丁转过身,眼神微顿,“请问您是,您是沈姑娘?” “是的。” “姑娘有什么事吗?” “你先起来。” 家丁起身。 沈秀踟蹰片刻,“那个……” 她脸皮有点薄,有些不好意思问,但没办法,有时候就得脸皮厚一点,“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姑娘请问。” “你看着我。” 家丁抬起双目,与她对视,很快又垂下双目。 “你看着我。” 家丁红了耳朵,“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听到这话,家丁轰地一下跪下来,“姑娘何出此言,奴不敢冒犯姑娘!” “没什么冒犯的,你别怕,你就说你真心话,我要听你的真心话。” 家丁瑟瑟发抖,“奴不敢冒犯姑娘。” 沈秀蹙眉。想来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她得另寻目标。 “好,谢谢你。”沈秀让他起来,“就当我没问过这件事,你没有冒犯我,是我冒犯了你,对不起。” 他又要跪,“奴不敢!” “别别别!别跪,你继续忙你的吧。”她转身就走。 本欲打算再寻个家丁试试, 她又打消了找家丁的念头。家丁不敢冒犯主子, 即便她并不是这里的主子,但她此时是客人,也是主子。 就算真喜欢她,也不敢说的,说了就是冒犯主子。 她脑子里浮现出魏朝清的面容。要不去问夫子?她立刻否决了这个念头。真去问夫子喜不喜欢她,她这张老脸还挂得住吗。去问夫子,她是真不行。 问魏长生?他就一个六岁的奶娃娃,哪里懂得什么是喜欢。也不能问他。 她的视线穿过院墙。去外面,问一问村里的陌生人? 她摇摇头,不敢出去,还是小命重要。 就在这时,她看到之前在京城魏府里看守她的侍卫。自从她洗清罪名后,他就没再看守她了。 她没在意他,径直要走过去时,倏地驻足。 要不试试?侍卫兴许也会像方才的家丁那样,不敢冒犯主子而不敢说真话,但也不一定,她想试试。 沈秀走到侍卫面前。侍卫向她行礼。她用食指关节碰碰鼻尖,“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请问。” 她吞咽发干的嗓子,“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姑娘慎言!我已有心悦之人!” 她连忙道歉,“抱歉抱歉,我对你开玩笑呢,你别在意,别在意。” 她尴尬地无地自容,转身就跑。 侍卫望着沈秀飞快消失的背影,他重重地吐出一口气,而后按住心口。 她方才为何那样问?他说不喜欢她,她的脸色明显很不好,是不是被他的言语刺伤了? 想到此,他的心脏又疼起来。 他的确有心悦之人,但那是在遇见她之前。遇见她之后,他的心就不由自主向她靠拢,有一种飞蛾扑火似的不可控制。 他移情别恋,背叛了他之前心悦的女子。 这边厢,沈秀飞快地跑进自个儿屋里。 侍卫不喜欢她,已有心悦之人。证明她应该没有万人迷光环。但也有可能侍卫不敢冒犯她,而没说真话。 所以,身上有没有万人迷光环这事,还是不能直接断定。还需再看看。 吃过早食,魏长生同魏朝清一起去书阁。魏长生拿起笔开始练习诗词时,他从鼻子里哼出气,“舅舅,怪不得二皇子殿下要来我们这里呢,他竟然喜欢姐姐!他是为了姐姐来的!从前也没见他这么喜欢吃我们家的饭,也没见他来我们这里避过暑,他就是为了姐姐来的。” 魏朝清停笔,“你如何知道的?” “吃早食之前,他去给姐姐送花了,还说心悦姐姐,对姐姐一见倾心。”魏长生说着,瘪起小嘴,很不高兴。 “沈秀如何回答的?”魏朝清问。 “姐姐没收花,姐姐不喜欢他!”魏长生开心地露出小白牙,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姐姐不喜欢他,所以没把花收下。” 对于沈秀不喜欢司马朗这事,魏长生很是开心。 魏朝 清捏紧的笔松下来, “难怪方才吃饭时, 二皇子心情不大好。” 他继续写字,写了两个字,他将笔搁在笔山上,“我出去一趟,你好好练字。” 径直步至沈秀房门前,魏朝清敲门。 “夫子,你怎么来了?” 魏朝清原是负手而立,见她开门后,他放下手,道:“背后论人,实乃非君子所为,只是我不愿你进火坑。” 他微微停顿一下,道:“二皇子姬妾众多,他见一个喜欢一个,很没有定性,实在不是良人,你莫要……” “我知道了,多谢夫子提醒。我对二皇子并无意,夫子不用担心。” “那便好。” 沈秀以为,她拒绝了司马朗,他不会再来找她,没想到第二日清晨,他又带来一捧沾着露水的花,笑容灿烂道:“沈姑娘,今日的花比昨日的花开得要鲜艳,你可喜欢?” 她摇头,让他别再送花。他依旧笑容灿烂,“看来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我明日再来!” 望着他熠熠生辉的粉金袍子,她扶额,他肯定不会一直来送花,他总会有厌烦的时候。 一离开沈秀的屋子,司马朗的笑脸就耷拉下来。很快他又重新振奋。 侍从走到他旁侧,道:“殿下,我方才好像听到家丁说,世子殿下来了。” “什么?你说阿烨?” “是的。” “他怎么来了!”司马朗立刻想明白过来,“他怎么也来了!” 在前厅见到顶着黑眼圈的司马烨时,司马朗道:“阿烨,你怎么来了?你这是没休息好?怎么眼底下这么黑?” 看到司马朗,司马烨眸光瞬间冷下来。他道:“我当然是来这里避暑纳凉。” “嘿,巧了,我也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这里可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 司马烨转向魏朝清,“夫子,我先回房。”他往外走,同时拽走司马朗,“跟我回房,我有话与你说。” 看着他们两人走远,魏朝清神色微沉。 进了房间,司马烨一转身,迅速将司马朗按在墙壁上,冷冷道:“你来干什么?为了沈秀?” 司马朗:“那你又来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她来的!” 司马烨揪住他衣领,恶狠狠道:“我之前警告过你,不准再打她主意!” 胸膛剧烈起伏着,司马朗的胸膛几乎快要被司马烨的手掌压碎,他忍着疼痛,道:“你喜欢她,我不想与你争,所以我之前有想过放弃她。可是不行,我完全没有办法不喜欢她。” 说着,他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我真的喜欢她,喜欢到没有办法不喜欢她!阿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你就让我这一回,把她让给我吧!” “不可能。”司马烨声线冰冷,“我不会把她让给你,什么都可以,她不可以。” “原来你也这么喜欢她。”司马朗喘气,聚集力量,一把将司马烨推开。 他脸上可怜兮兮的表情消失,重哼一声,“司马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可这一回,我不能再让你了,你不能把她让给我,我也不会把她让给你!” 司马朗接着道:“我们各凭本事,看谁能得到她!” 语罢,他拂袖而去。司马烨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你若胆敢向舅舅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会杀了你。” 司马朗心头一震,转身,“我不会逼迫她!你也一样,你若向父皇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大步离开,走了好长一段路,他拐了脚风,又去往沈秀那里。 沈秀:“殿下,您怎么又来了?” 司马朗:“沈秀,我与你说,司马烨这人,脾气很坏,特别坏,没人能受得了。他这么多年房里没一个女人,大抵是没有女人受得了他的脾气。还有,他这么多年房里都没女人,可能他那方面不太行,所以才没个女人。”! 第 38 章 司马朗:“总之,他就是个烂人,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沈秀满目诧异。没想到司马朗会这样说司马烨,他俩感情不是极好的么。转而她想到了什么,神情复杂地瞥了司马朗一眼。 “我说的你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那你要记住,他不是个好人,是个烂人,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她想起昨日魏朝清特意提醒她,司马朗不是良人,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她心情有些微妙,“记住了,殿下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了。你吃早食了没?” “正在吃。” 他往屋里面探了探,摸摸肚子,“我还没吃,要不……给我添双碗筷?” 沈秀并不愿意与他一起吃早食。但她没办法,这种小事她不能拒绝,只得点头,“若殿下不嫌弃的话。” “我怎会嫌弃!”他高兴起来。 进了屋子,他扫视桌面上的吃食。 桌面上摆放着八珍粥,火熏丝,燕窝鸡丝香蕈丝,黄瓜软烩,醋烹豆芽菜,豆腐八仙汤。 坐下后,他道:“你早上喜欢吃这些?” “喜欢。” “你还喜欢吃什么?” “什么都挺喜欢吃。” 司马朗倏地想到她家里是卖豆腐的,她以前过的日子肯定清苦,“你以前在锦州时,早膳午膳晚膳都吃些什么?” “早上就吃些蒸饼、炊饼、汤饼和豆花那些,中午通常是吃米饭,煎白肠,菜豆腐汤,晚上一般会吃汤饼。” “就……就这些?” “就这些。” 司马朗目露心疼,“你以前吃得这样不好,日子过得这样苦。” “这不算苦,我们家吃得算好的了,殿下可知,有好些人连白米饭都吃不上,只吃得上红薯玉米面,甚至还吃谷糠,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一回肉。” 司马朗并不关心别人吃得还不好,他只知道,沈秀从前吃得很不好,日子过得很不好。 难怪她身子这样单薄瘦弱。在魏夫子这里吃好喝好将养了些许时日,也不见她胖了多少。 大抵是她自小吃得不好,亏了身子,是以如今很难将身子养胖。 他连连给她夹肉,“你多吃些。以后你再也不会过从前那样的苦日子,我保证,你以后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什么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我以后吃什么,不用殿下来保证,不用殿下来操心,多谢殿下好意。” “我……”司马朗欲言又止,“反正,你以后不用担心吃的问题,其他问题也不用担心,你以后会一直过好日子的。” 宅子东院里,秦伯端详静坐着面色冷凝的司马烨,他轻声道:“殿下,您不去见沈姑娘?” 司马烨当然想见沈秀。他想见她。只是想起她对他的拒绝,她退回的那些礼,他心里便憋着一 股气。气她不接受他的好意, 气她对他无意。 秦伯苦口婆心, “您这次啊,千万得得好好放下身段。您瞧那二皇子殿下,他最会在女子面前放下身段,惯会花言巧语,最会哄女人,您呐,也得学着些。” 司马烨凝眉,“花言巧语都是骗人的鬼话。” “也不是让您去骗沈姑娘,是让您多对她说些好话,多哄哄她,这人嘛,听了好话那心情不就好了,心也就软了。” 司马烨若有所思。 “大人,世子殿下那边没动静,二皇子殿下去了沈姑娘那里,在与她一同吃早食。” “二皇子与沈秀一同吃早食?” “是的,大人。” 沈秀并不喜欢与司马朗一起吃饭。她与他一起吃饭很不自在。思及她会很不自在,魏朝清放下还未处理完的公务,取了两本书,去往沈秀住的屋子。 魏朝清来了,沈秀微微松气。她和司马朗两人一桌吃饭,实在是拘谨得很,魏朝清来了,她绷紧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些。 “我拿了几本书过来给你。”魏朝清进了屋,说道。 沈秀接过书,问:“夫子吃早食了没?” “已吃过,只是现下又有些饿了。” “你要不要在这里吃点?” 魏朝清笑了下,“那我便不客气了。” 司马朗有些幽怨地瞅了瞅魏朝清。他与沈秀两人吃饭吃得好好的,魏夫子干嘛插.进来,真真是破坏他的好兴致。 下一刻,他意识到什么,对沈秀道:“沈秀,你怎的没跟夫子说敬语?” 沈秀还未回话,魏朝清道:“我与她之间没有这些礼数。” “沈秀,你和我之间也不用这些礼数,你以后也不用跟我说敬语。”司马朗转头道。 沈秀:“殿下……” “不要再叫我殿下,你叫我名字。” “可是————” “没有可是,往后你不要再跟我说敬语。” “是。” 司马朗欢喜起来,觉得她不用敬语,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许多。 见魏朝清给沈秀夹菜,司马朗也赶紧给她夹菜。见魏朝清与她闲聊,她笑盈盈地与他聊起来,司马朗心里一酸。 仿佛是吃了无法下嘴的三月李,酸得他牙齿都快倒掉了。 他抿嘴,“沈秀,你最好还是跟夫子说敬语吧,毕竟夫子是长辈,我们得尊敬长辈,不是吗?” 魏朝清执筷子的手微停,“我算不得什么长辈。” 司马朗笑嘻嘻道:“哪里不算,夫子若是按照正常年纪成婚,生的孩子都与我们一般大了吧,沈秀,我们得尊老爱幼,不能这么没规矩。” 魏朝清:“我与她之间,不用这些规矩。” 这时,门边响起动静,有人来了。 视野触及一身紫袍的司马烨,沈秀应激,浑身僵硬起来。察觉到她的紧张,魏朝清在她旁侧温声道:“世子只是来 这里避暑纳凉,别怕。” 司马烨进屋后,第一眼看沈秀。将近十日未见她。他想她想得发疯。见到她后,他的目光定在了她身上,就这么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殿下。” 秦伯轻轻拉他一下。他轻挪眼角,发现司马朗也在这里,神色一冷。 魏朝清:“殿下,你这里来有事?” 司马烨:“我也还未吃早膳。”语罢,他搬起一个凳子,直接插.进沈秀与司马朗的座位之间,还挤了司马朗一下,“过去些。” 司马朗脸一绿,哼着气挪开位置。 很快侍从拿来碗筷。司马烨执筷,注意到沈秀只埋头喝粥,他道:“你不喜欢这些菜?” “喜欢。” “喜欢为何不吃菜。” 司马朗哼道:“还不是因为你在这里,她不欢喜!” 司马烨瞪他,问沈秀:“是吗?” 微微深呼吸,镇静下情绪,沈秀道:“不是。” 司马烨又对司马朗说:“你听到了吗?她说不是。” 司马朗翻白眼。 “夫子,”司马烨对魏朝清道,“沈秀她爱吃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我已将六记小摊的摊主带过来了,只是要借您家膳房一用,不知您可介意?” “并不介意。”魏朝清面向沈秀,“你爱吃鱼笋夹子?你之前并未说过。我还以为你最爱吃我做的反沙芋头,酿山药,炉焙鸡,土豆炙鸭,笼衣金丝球和紫苏烤肉。” “我都喜欢吃。”沈秀低声道。 司马朗:“夫子,您给她做过这么多吃的?” 魏朝清微笑,“她喜欢我的手艺。” 她喜欢魏夫子的手艺?司马朗心里更酸了,“沈秀,我宫里的厨子手艺极好,那厨子是我特意从江南寻来的大厨,也会做夫子做的这些菜,以后你可以去我宫里,我让他做你爱吃的菜,你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司马烨冷冷道:“你那大厨忙着给你宫里那些姬妾做膳食,有空给沈秀做膳食?对了,你怎么没把你那些姬妾一同带来避暑?你从前去避暑山庄避暑,不都把她们带着?还说一日不见她们就想得慌,所以每年都带着她们一同避暑。” 听到这话,司马朗顿时涨红了脸,他极其紧张地看了沈秀一眼,生怕在她脸上看到嫌弃与厌恶。他梗着脖子道:“我又不喜欢她们,带着她们做什么!” 司马烨:“是吗?我记得你可是很喜欢她们,你从前说的话不算数了?” “我不是真的喜欢她们!”司马朗极力为自己辩驳,“她们就是个玩意儿,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不是真的喜欢!我真正只喜欢的只有沈秀!” 他对沈秀说:“你相信我,我对她们就是喜欢玩意儿一样的喜欢,且我现在不喜欢她们了,我现在只喜欢你,我发誓!” 沈秀吃不下去饭了,她放下汤匙,“我吃饱了,你们继续吃吧。” “我出去消消食。”她起身行礼,快步离开。 “沈秀!”司马朗放下筷子,要去追她。司马烨一把拽住他。 走出屋子,沈秀沿着长廊一路前行。离开屋子好一段距离后,她扶住亭廊柱,眉心凝结成一团。 司马烨也来这里避暑,他要在这里待多久?还有司马朗,他们要在这里待多久? 她有点想离开这里了。可她一女子,一人在外,属实不安全。她摸摸兜里的银钱。锦州她暂时不敢回去,就近在京城租一个房子罢,雇几个人来保护自己。可她不住在魏朝清这里,兴许也免不了见到司马烨和司马朗。他们肯定会知道她的住处。 长廊前方的柱子后面,有两个家丁在说话。听了家丁的话。沈秀愣住。好半晌她才回神。紧接着,她冲过去,“你们方才说的可都是真的?” 两个家丁见了她,纷纷红着耳朵,“是的。” 沈秀再确认了一遍。 她又怔愣下来,随之惊愕震惊,不可思议,不可置信。 最后,一阵狂喜若巨浪,疯狂地向她拍打过来,她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第 39 章 她笑出声来,又确认了一遍,“真的死了吗?这消息准吗?” “准的,我表弟是学武的,他最最敬佩谢扶光的武功,知道这消息,他都伤心地哭了!” 沈秀嘴角的笑意扩大。 谢扶光死了。 前一段时间在锦州城被人暗算死的。 他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武力值很高,几乎没人杀得了他。在西陵作为武力值天花板的他,竟然被人杀死了。 听到这消息沈秀很是震惊。他是男主,他竟然死了?剧情没有按照原来里的剧情那样发展。莫非是她穿越过来之后产生的蝴蝶效应? 可她现在只是改变了谢扶光在锦州杀掉原主的剧情,应该也不至于影响到他的生死,不至于让剧情偏移到他被人暗算死吧? 虽不知他为何会死。但他死了。 震惊过后,狂喜席卷而来,谢扶光死了,她可以不用再担心自己被他杀掉,她拥有了出门的自由! 虽不清楚是谁杀了谢扶光,但沈秀由衷地感谢此人,感谢他(她)杀掉了谢扶光。 她欣喜若狂,激动兴奋到直接开始颤抖。当初她高考考上重点大学都没如此高兴过。 笑着笑着,她微微弯腰,笑到喘不过气来。 家丁迟疑道:“姑娘……” 她用力一吸气,将气顺过来后,“你们继续聊你们的。”语罢转身离去。 她走到大门口。踏出门槛时,她仿佛卸掉了一直压在肩上的千斤巨石,整个人都轻盈起来。 刚踏出门口两步,她忖了忖,折返,叫来一个护卫,跟着她出去。 她让侍卫离她远一些,在后面远远护着她就行。 护卫拱手,“是!” 沈秀:“多谢。” 再次走出大宅门,沈秀望着澄澈的蓝天,望着天空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她微微莞尔。 夏日村里人往往会起很早,趁着凉快先去做农活,做完农活再回来吃朝食。 此时按照现代时间算是七点多,家家户户都开始做朝食了,带着柴火味的滚滚炊烟在草木香气里漂浮着,给村子织就了一面朦胧的轻纱。 沈秀穿过淡淡炊烟,俯视宅子前面不远处的小溪流。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飘着零星的花瓣。她蹲下来,手指轻拂水面。晨间不热,溪水凉沁沁的,浇在皮肤上很是舒适。 她玩了一会子水,穿过石桥,来到小道上,小道上开满了野花,星星点点若繁星。繁星一样的野花点缀在青绿的草丛里,姹紫嫣红,馥郁芬芳。 再往前走了一段,清芳的稻香扑面而来。前方稻田闯入视线里。 微风吹着金色的稻谷,稻穗涌动,田地里金浪微翻。沉甸甸的稻穗把稻秆压弯了腰,再过一月,便到了丰收的季节。 沈秀举目眺望连片稻田,吹着满是稻香的风,听着蛙叫蝉鸣,因谢扶光的死而激昂的心情略微平静下来。 斜前方稻田边 上,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身形健壮,卷起的袖口里露出肌肉蓬勃的臂膀,黝黑的皮肤上滚着几颗汗珠。 手里拎着一头野猪,肥壮的野猪似乎毫无重量,他轻轻松松地便能拎起来。 沈秀忖度一番,快步追上去。 “小哥,壮士,郎君!”沈秀一连喊出好几个称呼。 男子转过身来。他的脸没有胳膊那样黝黑,面部轮廓分明,有棱有角,浓眉大眼。 他看了看她,“你是?” 沈秀咳了下,“小哥,你觉得我如何?” “什么如何?” 她一咬牙,“你……你可喜欢我?” 男子皱眉,很是莫名其妙,“不喜欢。” 沈秀故作轻松地笑笑,“哈哈,方才跟你开玩笑呢,小哥莫要介意,我向你道歉,哈哈。” “你一女子,还是少跟男子开这种玩笑。”他十分严肃郑重道。 “对不起。”沈秀手指碰碰鼻尖,走开了。她走了好几步路,男子倏地叫住她。 男子:“你似乎不是村里人?” 沈秀转身,“不是,我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 “你是与魏大人他们一起来的?”男子猜到了什么。 “是的。” “你是魏大人的……” “朋友。” 男子垂睫,“你叫什么?” “沈秀。”她摸了下后脑勺,“方才是我冒犯了,多有得罪。” “没事。” 点点头,沈秀回身,离开这里。 男子一直目送着她的身影,直到她的身影在道路尽头消失不见。他松开手里的野猪,按住疯狂跳动的心口。 脱离男子的视线后,沈秀步伐慢下来。方才那人不喜欢她。 她身上应该没什么万人迷光环。断定结论之后,她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尴尬起来。 她的行为有些直接又莽撞,但这是最快最简单的方法。 把尴尬的情绪压下去后,她捡起地上掉落的一朵牵牛花,起身时,身后传来司马烨的声音。 “沈秀。” 她捏紧牵牛花。司马烨走到她身前来。 她福身,“殿下。” 司马烨:“抬起头来。” 她抬首。 他头戴嵌宝紫金冠,身着紫色缎袍,金丝滚边,通身透着让人不可直视的贵气。 带着金丝的长袖被风吹的微微鼓起,他道:“若你嫁我,我可以给你尊贵的地位,可以给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可以保证一辈子只有你一人,不会像司马朗那样娶侧妃纳姬妾。” 沈秀诧异,随即道:“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实在对您无意。” “为何对我无意?” “感情这种事,没有什么道理理由可言。” 仿佛是金玉雕成的矜贵眉眼慢慢失去色泽,素来微微上挑 的眉形此时微微下垂。司马烨从前的矜贵与傲慢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的嗓音微哑,“那你对什么样的男子有意?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我不知道。” 他忽然抓住她的肩膀,目含隐忍,“你就不能……” 猜得出他要说什么,沈秀摇头,斩钉截铁道:“不能。” 他的手无力地松开,落下去。 沈秀行礼,快步走开。司马烨没有追上来。沈秀本想回头看一下,但她没回头,走得更快了。 司马烨站在原地,望着沈秀。 见她头也不回,离开得飞快,他垂下头,如同快被太阳照耀蒸发的露珠,露出一种受伤过后的脆弱。 他俯身,捡起从沈秀手里掉落下来的牵牛花。 沈秀回了自己的屋子。司马朗正守在自己屋子门前。 “你回来了?”司马朗一脸讨好。 “殿下有事?” 他清清嗓子,“你千万别误会我,我那些姬妾,我不是真心喜欢她们的,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一把琴一支箫那样,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 “原来女子在殿下眼里只是玩意儿,我也是女子,我在殿下眼里原来只是玩意儿。” “不是!她们怎么能与你相比!你可不是玩意儿!你和她们不同!” 沈秀原本不想多说什么的,但她忍不住,实在是忍不住,“我与她们有何不同?我们都是一样的女子,殿下视女子为玩意儿,看来不把女子当人,也不会把我当做人看。” “我没有,我没有不把你当做人看!” “殿下说的话没有任何信服力,您不要说我和您的姬妾们不同,我和她们没有不同,本质上都是女子。你不把她们当做人,就是不把女子当做人,也就是不把我当做人。” 司马朗被她绕晕了,但他还是明白重点在哪儿,他说:“我没有不把女子当做人……”这句话他说得毫无底气。 唯恐沈秀生气,他道急忙:“好吧我错了,我不该不把女子当做人,我、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冷静下来,沈秀反应过来方才自己说了些什么。她很是懊恼。不该说那些话的,那些话很可能激怒司马朗。 她也是气着了,没管住嘴,同时也明白,她潜意识里,是仗着司马朗有可能喜欢她,所以才没管住嘴。 “沈秀,我不会再把女子当做玩意儿,也不会再不把女子当做人。”司马朗又露出讨好的笑。 “我方才失言了,殿下恕罪。”沈秀道。 “没有没有,你没有说错什么,是我的不是。”司马朗笑呵呵的。 “殿下,我要习字了。” “行,行,你去吧。” 沈秀进屋。 走廊边上,支着耳朵盯梢的侍从见司马朗离开后,赶紧去了魏朝清那里回话。 听了侍从的回话,魏朝清颔首,“继续盯着。” “是,大人。” 魏朝清翻了几页书,书页上的字渐渐汇合成四个字:鱼笋夹子。 她爱吃鱼笋夹子。 他放下书,径直去厨房。 “大人,您这会子来厨房做什么?是要吃什么吗?奴这就给您做。” 厨子赶紧行礼。 “襜裳和与襻膊拿来。” 大人这是要下厨?厨子这般想着,赶紧去拿东西。 魏朝清很久没有做过鱼笋夹子,怕手生,做出来的鱼笋夹子味道不佳,是以在厨房做了两遍鱼笋夹子。 做出来的味道让他满意之后,他吩咐厨子准备其他料,打算给沈秀做午食。 快到午时,沈秀放下书。她伸伸懒腰,转了一下酸乏的脖子之后,起身准备吃午食。 这时候,魏朝清与魏长生带着一众侍从,将一道道菜端进屋。 魏朝清眉眼温润,声柔悦耳,让人如沐春风,“我做了鱼笋夹子,还有其他你爱吃的菜。” 沈秀去瞧盘子里的鱼笋夹子。 盘中的鱼笋夹子炸得金黄盈润,色泽比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要漂亮几分。 “辛苦了,夫子做的鱼笋夹子,肯定好吃。” 魏朝清:“你尝尝。” 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鲜浓味美,外酥里嫩的鱼笋夹子在口腔里爆炸开来,她道:“很好吃。和六季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味道有点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你可喜欢?” “喜欢。”沈秀颊边带上笑意。六记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加的料是独门料子,味道与其他人的鱼笋夹子不同,比其他人做的鱼笋夹子多了一番独有的风味,要好吃许多。 虽然夫子没有这独门秘方的料子,但因手艺极好,做的鱼笋夹子也同样很好吃。 她刚吃了两个鱼笋夹子,司马烨就带着六记老板做的鱼笋夹子进了屋。 他将鱼笋夹子放到她手边,“六记小摊老板做的。” 发现桌上也有鱼笋夹子,他轻微皱了一下眉头,侧头吩咐家丁拿一双碗筷过来。 司马烨刚拿到碗筷,司马朗也进了屋,“沈秀,你屋里吃的什么这么香,我老远就闻到了,快快让我也尝尝!” 一进屋就发现魏朝清他们,他笑呵呵,“你们也一起吃呢。” 他坐下,“哟,怎么今日的午饭比往常闻起来香许多?” 魏长生奶声奶气道:“午饭是舅舅亲手做的。” “难怪难怪。”司马朗盛赞了几句。谁人不知魏夫子手艺好,就连父皇都遗憾魏夫子不是御厨。司马朗曾吃过魏朝清的手艺,也是极喜欢他的手艺的。 “夫子今日竟有空闲下厨。”司马朗夹起菜,忽而发现,这些菜都是之前魏朝清说的,沈秀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做了鱼笋夹子。 夫子很忙,鲜少下厨,他对沈秀还真是好啊。忽而,他想到什么,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同时,司马烨也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这边厢,沈秀闷头吃饭,她吃得很快,想快点吃完。 “慢点吃,别噎着了。”魏朝清温声提醒,将一杯水放到她面前。 “嗯。”沈秀说完,咬开一鱼笋夹子,噗呲一下,里面包裹着的鱼汁洒到胸口上。 她连忙去袖子里拿帕子,却没找到帕子,一抬头,面前伸来二条帕子。 魏朝清,司马烨,以及司马朗,都递了一条帕子过来。 一条绿色锦帕,一条紫色缎帕,一条粉金绣帕。 “多谢。”沈秀谁的帕子也没接,直接用袖子擦了擦衣裳上的鱼汁,擦了后继续用饭。 门口,一侍卫走进来,“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魏朝清:“何事。” 侍卫:“沈姑娘的父母已经找到了。” 沈秀语速急促,“我爹娘找到了?” “是的。” 她放下筷子,喜上眉梢。谢扶光死了,她爹娘找到了,今日还真是双喜临门,喜事连连。! 第 40 章 沈秀急问:“我爹娘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们在锦州。” 锦州?他们回锦州了?沈秀接着问:“那他们之前在哪里,为何之前一直找不见他们?” 侍卫一五一十,将事情原委全部道出。 却原来,沈秀被胡刀掳走之后,沈有财与杨氏先是自个儿找了一番,没找到人,实在无法的情况下,他们报了官。 报了官,官府便知道他们偷渡的事,不过夫妻俩用钱摆平了此事,免去杖责一百的责罚。报官后,很快便查出来是几个大汉掳走了沈秀。 但那几个大汉不知踪迹。夫妻俩还未找到沈秀,便被宋玉的人抓住,悄悄送回锦州城,关了起来。 前段日子,宋家出了事,但杨氏与沈有财仍然被宋玉的人关着,直到前几天才偷偷跑出来。一跑出来没多久,就被魏朝清派出去的人找到了。 “宋玉他有没有伤害我爹娘,他们有没有受伤?” “并未,宋玉只是将他们关了起来,好吃好喝养着他们。” “好吃好喝养着?”沈秀惊讶,转而对魏朝清道,“夫子,谢谢你帮忙找我爹娘。” 说完她又对司马烨和司马朗说:“也谢谢你们帮忙,我感激不尽。” 又对魏朝清说:“夫子,我想现在就回锦州去。” 魏朝清:“现在?” “是。” “这么着急?” “我想快点见到我爹娘。” 她右边,魏长生嘴角下撇,一脸不舍,“姐姐这么快就要走吗?不能……不能再多待两天吗?” “我与爹娘分开这么久,想快些见到他们。”她摸摸魏长生的脑袋。 魏长生埋下脑袋,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魏朝清道:“我送你回去罢。只是得好好收拾准备一下,今日走太过着急,明日走可以吗?” “不用你送的,我一个人能回去。” “你一女子,不太安全。” “我可以雇两个人护送我回去,夫子,这里到锦州坐马车起码要七八日,你送我这一来一回,休沐日便全浪费在路上了。” “无事。”魏朝清继续道,“我送你回锦州,顺便见一下锦州新上任的知府以及其他官员,你往后在锦州不用再怕被别人欺负,不会再发生宋玉那样的事情。” 夫子这是要去给她撑腰么?他若要给她撑腰,捎人带个口信去便可,但他亲自去,更能震慑锦州那些官员,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物。 沈秀很是感激他,“夫子,这太麻烦您了。” “并不麻烦。” 她知道,她再拒绝,是不给他面子,他也可能不会听她的话,执意要送她。夫子就是这样一个大善之人。 她点头,“那就劳烦夫子了,谢谢你。” 魏长生兴奋道:“舅舅舅舅!我也要去!我也要送姐姐!” 司马烨和司马朗异口同 声,“我也送你。” “” ?雪刀的作品《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然而司马烨的语气不容拒绝,“我送你。” “还有我!我这就让人收拾行李去!”司马朗唤来侍从。 沈秀一时头大,“真的不用领您两位送我。” “我说了送你。”司马烨完全不听她的拒绝。 沈秀暗地里吐气,“那谢谢了。” 饭毕,众人都散了去,沈秀靠到榻上,和侍从一起收拾行李。其实她自己没什么行李,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魏朝清的。她不好意思带走,然魏朝清说这些东西她用过,便就是她的了。 次日清晨,司马朗依旧捧来一束鲜花,“沈秀,晨安!” “殿下,您不用再浪费时间送我花。” “好吧,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对了,我不是说了别对我用敬语。你可记住了,不要再对我用敬语。” 吃过早食,一行人出发前往锦州城。去锦州的路上,要经过京城。 魏朝清道:“到了京城再换大一些的马车。” 沈秀点头,上了马车。她暂时与魏朝清和魏长生一辆马车,到了京城便会分开坐马车,有时候要赶夜路,要在马车里睡,男女有大防,他们不能睡一两马车。 她刚坐下,车帘子忽然被人从外面掀开,司马烨和司马朗进了车厢。 魏朝清蹙眉,“两位殿下,你们不是有马车?” “晚上才能到京城,一个人坐马车未免无聊了些。”司马烨牵袍子,坐下来。 “对对对,一个人坐马车未免太无聊了!”司马朗笑呵呵。 魏朝清:“这里太挤了,两位殿下可以同坐一辆马车。” 司马烨与司马朗岿然不动,“不挤。” “对了,夫子,我有不懂的问题要问您。”司马朗从袖子里抽出一本书,指给魏朝清看。 魏朝清接过书。他给司马朗讲解时,发现司马朗在看沈秀,司马烨也在看沈秀。 沈秀感受到司马烨与司马朗的目光,她当做没看见,安静地看她的书。 傍晚时,马车抵达京城魏府。稍微休整片刻,继续上路。她上了新换的马车。 新换的马车十分宽阔,内里有桌有榻,完全是一个小房车。她抚摸软塌的水冰蚕丝被。顺滑冰凉的被子很是贴肤。 她刚想躺下,车窗被人敲响。她掀开帘子,“夫子?” “白日里长生想与你坐一辆马车,可以说说话,不会太无聊,睡前他会回自己的马车,你可愿意白日里同他一辆车?” 沈秀低视魏朝清旁侧的魏长生。魏长生眼巴巴地仰视她,“姐姐……” 她笑笑,“当然可以。” 魏长生眸子一亮,若有两盏灯火在他眼里点燃了似的,他快速爬上车厢。 魏朝清站在车窗前,道:“长生年岁小,需要照顾,若你不介意,我能否也上车,方便照顾他?” “不介意。” 待魏朝清上了马车,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没说什么。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出了城。天渐渐黑下来,至戌时,魏朝清他们都回了自个儿的马车。沈秀伸展四肢,歪在榻上睡过去。 翌日,快至午时,马车抵达临近州城。一行人下马车,去酒楼用午食。 沈秀下车,跟着魏朝清他们进酒楼。酒楼很大,排场也足,里面灯火辉煌,香飘四溢。 “客官请进!请问几位?”小二忙来招待他们。 “五位。” “好嘞!客官这边请!”小二说着话,余光触及沈秀的面庞时,脚步微顿。很快他回过神来,笑道:“这边请这边请!” 他们要了靠窗的位置。魏朝清问沈秀,“你想坐哪里?” “这里。”沈秀指指靠窗的座椅,她想看看外面。 她坐下去后,直接侧身,依在椅背上,俯视外面波光粼粼的长河。河水澄澈,被日光映成了一条金河,上面来往的船只若破金一样前行着。 小二拿来食单子,“请问客官们要吃些什么?” 魏朝清直接问沈秀,“沈秀,你想吃些什么?” 正欣赏河景的沈秀拿起食单,“蟹酿橙,梅花汤饼,东坡脯,还有这个辣香酥鱼。” 魏朝清:“还有吗?” “我差不多就想吃这些,你们想吃什么?” “你不是喜欢吃酥山?要不要来一盘酥山?”魏朝清问。 “可以。” 等点完菜,小二离去后,司马烨道:“这些时日你认了不少字?食单上的字都认得?” “差不多都认得。” 司马朗插话,竖起大拇指,“厉害呀,你认字儿真快!我记得你算学也很不错,你在读书上是很有天分的。你若是男儿,去念书,去下场科考,指不定能考个状元回来!” “我没那么厉害。”沈秀喝下一口茶,注意到对面的圆桌上,坐了一位女子。 女子面庞白皙如玉,眉似远山,眸似春水,腮若琼花,唇若丹果,明黄色的罗裙微微拖地,端的一副仙姿玉色。 女子与她对视上,礼貌性地颔首微微一笑。沈秀回以一笑。她挪开眼睛,不过很快又偷偷去瞄对面那位美人。 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她。 “你在看什么?”司马烨口吻很硬。 沈秀摸摸鼻尖,“美人。” 他瞥了下对面的美人,嗤道:“有这么好看?” 这还不好看?他的眼光是有多高?沈秀额角抽搐,她发现店里的男人几乎都在偷看对面的美人,但司马烨,魏朝清还有司马朗和魏长生他们看都没看那美人一眼。 她一个女人都忍不住想一直看,魏朝清他们作为男人,是怎么忍住不看的?或许他们美人见得多了,免疫了。 她这般想着,又偷偷去瞟对面的美人。她在心里赞叹着美人的美貌,见美人又要抓住她偷看时,她及时转身,去观河景。 此时河面上,一条船缓缓游出桥底。船头,站了一个女子。 女子身形高挑,头上披着蓝色头纱披肩,腰带上挂着珍珠流苏链。 一副楼兰女子的打扮。 她的头发乌黑浓密,额间戴着蓝色流苏眉心坠。蓝色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水晶蓝的眼眸,湛蓝而纯净,若熠熠生辉的宝石琉璃。 漂亮的蓝眼睛下面,长长的蓝色面纱,将她冰莹若雪的肌肤全部遮住。 即便面纱遮住了大半张脸,也能看出这是一位绝色美人。 方才沈秀还觉得桌对面的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而见了这位楼兰美人后,她忽然觉得桌对面的美人不够看了。 只是这位楼兰美人浑身笼罩着一股子冷冷的气息,与她冰莹若雪的肌肤一样,似乎是位冰雪美人。 她欣赏着楼兰美人的美貌时,楼兰美人忽而眨了下浓密纤长若蝶翼的睫毛,与她目光相撞。 她心一虚,连忙转身。 沈秀不知,她转过身去后,船头上的楼兰美人眯了下眼,直直盯着她的后脑勺。 良久,楼兰美人低头,对船边的人道:“那须罗,去查一下这人是谁。” 她的声音少了分女音的细腻,分明是男子的声音。! 第 41 章 一道道菜端上桌。沈秀执筷专心吃饭。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块辣香酥鱼。司马烨,司马朗以及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她看着碗里堆积起来的菜,道:“我自己夹,自己夹。” 另一边桌上,一白衣男子打量着明黄罗裙的美人,不禁喟叹:“芙蓉不及美人眸啊。” 他旁侧,青衣男子也跟着赞叹,“是啊,我大抵是遇见了我的梦中……”他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触及斜对面沈秀的脸。 稍微一闪神,他没把后面的话说完。 白衣男子:“梦中神女?” 青衣男子喃喃:“不是,她不是……”他直勾勾地盯住沈秀,“这、这才是我的梦中神女。” 沈秀吃着吃着,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在她身上逡巡。她扫视周围。 周围有几个男的在看她。为何看着她?她摸出身上的小圆镜,对镜照了照。脸上并未有什么东西。 她脑子转了转。 或许是因为魏朝清和司马烨两兄弟个个相貌出众,就连五官还没长开的魏长生都是很出众的长相,而她一个相貌普通的人插在他们之间,略微有些突兀,所以引人注目? 大抵是如此。她想定之后,刚把小圆镜收回怀里,忽而听到司马烨一声厉叱,“看什么看!再看将你们眼睛挖下来!” 他在骂周围看着沈秀的男人。 这些男人见司马烨一身贵气,气度不凡,定是惹不起的大人物,便不敢再看沈秀。 司马朗也跟着狠狠瞪了一圈看沈秀的男人,他冷哼一声,又给沈秀夹了块羊腿肉。 饭毕,沈秀一行人上马车,继续赶路。沈秀上了马车后,掀开帘子,倚在窗边观街景。 临近京城的州城虽没有京城繁华,但也很繁华。发现在街边卖饰品的楼兰女,沈秀脑海里闪现出方才在河面上见到的楼兰美女。 只露出一双眼睛,便能窥探出其惊心动魄的美,不知面纱下面,是怎样一张绝色容颜。 沈秀又想起了谢扶光。谢扶光也是极美的。他的美是精致漂亮如曼陀罗花,是西陵汉人的美,而方才那位楼兰美人,高鼻深目,异域风情,是楼兰吐火罗人的美。 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吐火罗人,他们两人似乎是两个人种的审美至高点。若要相比起来,两人长相不相上下,只是美的不同而已。 思及谢扶光这人,又想起他已经死了,沈秀忍不住笑出声来。 司马烨见她看着街道满脸是笑,他说:“这里比不得京城的繁华,锦州城连这里都比不上。你若待在京城,日子会过得更好。你可以待在京城,我给你安排住处,然后将你爹娘接过来。” “京城消费,呃,我是说,花费,京城物价比锦州城高很多,花费很大的,我们家还是待在小州城里日子才过得好。” “你只要嫁给我,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有什么样的日子。” 沈秀语塞,她摇摇头。司马烨又道:“或 者我也可以给你爹娘安排职位,月钱保证比你爹娘卖豆腐赚的钱多,保证你们一家能在京城日子过得滋润。” “锦州是我的家乡,是我家的祖籍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会离乡的。”沈秀语气坚决。 司马烨沉默下来。见司马烨没说动沈秀,魏朝清和司马朗暗地里叹息。 魏长生揪起小嘴,闷闷不乐。若是姐姐愿意留在京城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经常见到姐姐了。 怎样才能让姐姐留在京城,最好是留在他身边?魏朝清脑瓜子使劲地转。 马车行至黄昏,一行人停下来吃饭休整片刻。在马车里吃了饭后,沈秀下车,出来转转。长时间坐着,下半身有些僵硬,她活络着四肢,踢踢路边的小石子。 这里是官道,两面是山,周围没有人烟。沈秀走到侍卫身边,道:“得小心周围有没有野兽。” 之前她在野外遇到黑熊,野猪和熊猫,万幸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侍卫:“区区野兽而已,姑娘不必担忧。” 沈秀犹疑,“你打得过大老虎吗?那种很大很猛的大老虎?” 侍卫忍俊不禁,“我只出一成内力,一拳便能砸死大老虎。” 内力?一成内力便能一拳砸死大老虎?沈秀想起谢扶光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死胡刀他们。她咂嘴,很是羡慕谢扶光和侍卫的武功。 等她回锦州安顿下来后,她一定要找师傅学武。就算之前英姐说她没有好根骨没有好资质,她也要学! 另一边,魏长生拉拉魏朝清的长袖,“舅舅,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 魏长生将魏朝清拉到一边,小声低语,“舅舅,你之前不是说过,姐姐有念书的天分吗?你要不收她为弟子?” 若舅舅收了姐姐为弟子,姐姐就要天天在舅舅身边学习,就可以天天待在他和舅舅身边啦! “不行。”魏朝清不假思索。 “为什么?舅舅你看不上姐姐的天分?你看不上姐姐,觉得姐姐不配当你的弟子吗?”魏长生鼓起腮帮。 “不是。” “那为什么!” 魏朝清皱眉。他绝不能收沈秀为弟子。若他与她成为师徒,往后便绝无可能成为…… 这是大逆不道,违逆人伦之事。 “我不会收她为弟子,长生,莫要再想这件事。” 魏长生张了张嘴,哼哼唧唧,最后甩脸,气冲冲回了马车。 马车大概行了七八日,抵达锦州城门。沈秀望着锦州城门,一颗心安定下来。 她总算回来了。 马车进入城门,一路前往葫芦街,转至葫芦巷,进入窄窄的葫芦巷后,抵达一处小院。 “这就是你家?”司马烨嫌弃而挑剔地扫视着有些窄小陈旧的院门,“你从前住的地方这样差,比我想象中还要差许多。” “是啊,沈秀,之前还说你家的日子与别人相比算不错的了, 这哪里不错了!简直是太错太错了!”司马朗气起来, 气她竟然住这样破旧的房子, 又满是心疼她在这样房子里生活了十几年。 沈秀才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马车一停,她立马跳下去,冲到门口使力敲门。 门从里面打开,打开门的是魏府的侍卫。见他们来了,侍卫行礼。 沈秀越过侍卫,大步流星进院子,“娘!娘!” 杨氏正在院子里晾晒衣裳。听到熟悉的声音,她手一抖,一转头,便见向她奔来的沈秀。 “秀、秀秀!”杨氏瞳孔收缩,一时愣在原地。很快她反应过来,疾步跑向沈秀。 就在这时,一团身影比杨氏速度还快,抢先抱住沈秀。 “秀秀!我可怜的秀秀!”沈有财狠狠抱住沈秀,哭得眼泪哗啦。 沈秀身体僵硬了一下,她轻拍沈有财的背脊,“爹。” 沈有财原本是胖乎乎的身材,但他如今瘦了许多,她拍他背脊时,能清晰感受到他背脊上突出来的骨头。 “秀秀……”沈有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跟个孩子似的,“你失踪这么多天,可受了苦?我可怜的闺女,天杀的,老天让你受了这罪!” “没受什么苦。”沈秀推开他,将站在旁边默默垂泪的杨氏抱入怀里,“娘。” 杨氏红着眸子,哑声道:“你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沈秀下巴枕在她肩膀上,微微闭目。若杨氏和沈有财是她现代的爸爸妈妈该多好。她鼻腔酸涩,“嗯,我回来了,我没事了。” 杨氏抱着沈秀哭了好一会儿,沈有财也在边上不停掉泪。夫妻俩完全没注意到站在院子里的魏朝清等人。 “咳!”沈秀清喉咙,“娘,爹,你们先别哭了。” 她指向魏朝清等人,“这是魏大人,这是魏大人的外甥,这是二皇子殿下,这是世子殿下。” 听到魏朝清的名号,杨氏与沈有财惊了下,魏大人怎的来了?听到二皇子和世子这几个字,杨氏和沈有财吓傻了。 尤其是沈有财,腿都在发抖,“魏、魏大人?二皇子殿下?世子殿下?”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魏大人这么大的官,也没见过二皇子和世子这样尊贵的皇亲国戚,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人物就是知府大人了! 扑通一声,他跪下,“殿下!大人!” 杨氏也跟着跪下。 “快请起。”魏朝清去扶他们俩。 “使不得使不得!”沈有财惶恐,“我们自己起来!” 沈秀走过来,道:“魏大人和殿下他们是特意护送我回来的。” “多谢大人和殿下!”杨氏和沈有财又要跪。 魏朝清阻拦他们下跪。沈秀拽拽杨氏,“娘,爹,快请他们进去坐,给他们倒些茶水罢。” 沈有财忙不迭道:“快请进!”说着他红起脸来,“家里过于寒酸,大人和殿下们别嫌弃。” 魏朝清温和道:“您莫嫌我们麻烦便好。” 一行人走进屋里,沈秀与杨氏急忙去泡茶。沈有财擦擦座椅,佝偻着背脊,尽显卑微,“请坐请坐。” 他站着不敢坐。 魏朝清道:“您也坐。” 沈有财摆手,“不敢不敢,草民站着就行,站着就行。” “你若不坐下,那我也站着罢。” 沈有财心头一凛,十分惶恐地坐下了。 另一边,杨氏捻茶叶,指尖微微发抖,“秀秀,魏大人竟亲自护送你回锦州?还有二皇子和世子,他们为何也护送你?” “此事说来话长,先泡茶吧。”沈秀将捻好的茶叶倒进杯子里。 端着泡好的茶去前堂时,沈秀的注意到院子里开得正好的红花。 红花艳丽,让她想起了红色曼陀罗。随之面前浮现出如红色曼陀罗一样妖异艳丽,血腥危险的谢扶光。 到了锦州,她不知为何,又惴惴起来。他真的死了吗? 谢扶光作为男主,应该有男主光环,他真的会死吗?! 第 42 章 沈秀不再想谢扶光。进了屋子前堂,她刚进门槛,司马烨就起身,把她手里的托盘接过来,“我来。” 动作慢了一步的司马朗在心里骂骂咧咧,退回座位。 “坐下吧。”魏朝清道。沈秀从善如流,坐下。杨氏忐忑,不敢动。沈秀拉拉她一下,“娘,坐下。” 杨氏这才坐下。沈有财干巴巴道:“家里没什么好茶,您几位先将就着喝些,我过会儿去买些好茶回来。” “不用。”魏朝清轻掀茶盖,“这茶很不错,多谢。” 沈有财摸摸后脑勺,正要说话,侍卫忽而进屋,说知府以及知县等等官员来了,都在外候着。 当地官员来得这样快,大抵是他们一进城,官员们就得了信,立即赶了过来。 魏朝清:“让他们进来吧。” 不多久,五六个官员进入前堂。见了魏朝清他们,官员弯腰行礼。 民见官要行礼,杨氏和沈有财见了官员们,连忙行礼。沈秀也跟着要行礼时,司马烨伸手拦住她,不让她行礼,似乎这些官员不值得她行礼。她顿了下,还是行完了礼。 待官员们坐下后,知府满目崇敬地看向魏朝清。 魏朝清乃当朝第一名仕鸿儒,是他最敬重崇敬之人,能有幸见魏朝清一面,乃他之大幸! 沈秀听着魏朝清他们的谈话,听得很是无聊。而她旁侧,杨氏和沈有财十分拘谨卑微,不敢吱声,生怕说错话得罪人。 爹娘拘谨卑微的模样,让沈秀不禁微微叹息。 这时,知府道家中已设宴,邀请魏朝清他们移驾去他府里,且还很有眼色地邀请了沈秀一家。 沈秀婉拒。杨氏与沈有财也连连摆手拒绝。魏朝清见杨氏沈有财绷着身子,很是拘谨紧张,他便给知府使了个眼色。 知府会意,不再邀请沈秀一家,只道以后有机会再一同用饭。沈有财夫妻连连道谢。 沈秀不去吃饭,司马烨和司马朗也不愿去。魏朝清说了一句话,话里的潜意思是把清静时间留给他们一家三口,让他们一家三口好好聚聚。 司马烨与司马朗这才离开了沈家院子。 待一众人离去,杨氏和沈有财重重地松下一口气。沈有财擦擦额头上并没有的汗,“天爷,这可是魏大人,连圣上都敬其三分的魏大人啊!” 杨氏喃喃:“我竟也能见着这样的大人物……” 人都走了好半天了,夫妻俩仍然微微佝偻着腰,一副卑微的姿态。沈秀心中不是滋味,她伸手,将他俩的腰拍直,“娘,爹,醒神!” 沈有财终于直起腰,他的心神回到沈秀身上,“秀秀,快给我讲讲你这些时日过得如何,你又怎的与魏大人与皇子世子他们扯上了关系!” 沈秀言简意赅地将这段时日的经历道出来。只是没说司马烨和司马朗或许可能喜欢她,求娶她的事。 沈有财立马又掉起泪珠,“我可怜的闺女!” “ 秀秀,你受苦了……”杨氏也跟着哭起来。 “都已经过去了,我现在不好好的吗?”沈秀不甚在意地笑笑,“娘,你们被宋玉抓走关起来,他没对你们怎么样吧?” “没有,除了不让我们出去,宋公子对我们很好。” 沈秀没再多问,“好了,别哭了娘我饿了,咱们准备午饭吧?” “我这就去买肉!”沈有财一抹泪,赶忙去买菜了。他买了鸡鸭鱼肉,买的菜两只篮子都提不下。 “买了这么多菜?”沈秀接过菜篮子。 “这不是你回来了,咱得好好庆祝庆祝么!” “爹娘,你们瘦了不少,等会儿多吃些肉,好好补补。”她说着,把篮子里的羊肉拎出来。 中午快过去时,一家人才把饭食做好。再次吃到杨氏的熟悉的手艺,沈秀颇为感慨,有一种安定放松感。她咬着豆腐,“还是爹娘做的豆腐好吃。” “多吃些。”夫妻俩不停给她夹菜。 吃了饭,杨氏烧热水,沈秀沐浴洗漱一番,洗去一身仆仆风尘。换上干净衣裳后,沈秀走到院边,俯视开得艳丽的红花。半晌,她直接拿铲子,把红花铲了出来。 “好端端的你把它铲了做什么?”杨氏问。 “我不喜欢这花,以后不要养这花了,也不要养其他红色的花。” “你以前不是挺喜欢?” “现在不喜欢了。”沈秀用力铲花根部。 花还未铲完,司马烨与司马朗宴毕归来。 司马烨环顾小院,竭力收敛起自己的嫌弃与挑剔,“沈秀,家里可还有空房,给我腾一间出来。” “我们家就这么大,没多余的空房。”其实是有一间客房的。专供客人使用。但那间客房现在堆满杂物,很是破旧。 他没地方住?本地那些官员肯定会抢着给他安排地方住的,定是他自己不愿住那些官员安排的地方。 听了沈秀的话,司马烨拧眉。 沈秀:“要不,我让爹去给您看看客栈。” “不用。”他直接吩咐侍从,让侍从在周围找离沈家院子最近的房子。 “也给我找一住处!”司马朗唤侍从。他对沈秀道:“沈秀,你们锦州可有好玩儿的地方?你也尽尽地主之谊,带我转转锦州嘛。” 沈秀才不想与他待在一起。她道:“我不常出去,不知有什么地方好玩,也不大认路,你若想去锦州好玩的地方,我让我爹带你?” “那算了,还是莫劳烦伯父了。” 听司马朗唤自己伯父,沈有财面部涨红,只觉担当不起,这可是皇子,圣上的亲儿子,他叫他伯父,他是万万不敢应的! 这一边,司马烨走到沈秀面前,他俯身,“铲子给我,我来。” “我自己来就是,谢谢了。” 目睹这一幕的沈有财讶异。世子殿下竟然能屈尊帮秀秀干活? 司马烨对低头铲花的沈秀说:“我给你买一座大宅院,往 后别住在这么……别住在这里了。” “不用,我们家挺好的,用不着换房子。” 他沉默下来。 沈秀回屋子洗手时,沈有财凑过来道:“秀秀,世子殿下对你还挺好的。” “他们的好我们都承担不起的,爹,你记住,不要接受二皇子和世子的任何好处,任何帮助。”沈秀提醒道,“我们还不起。” “喔。”沈有财点点头。 大概半个时辰后,魏朝清和魏长生回了院子。 沈有财踟蹰着,上前结结巴巴道:“大人,殿下,你们对我们家的恩情,草民无以为报,草民也不知该如何报答你们,若、若是不嫌弃,今晚我、我请你们去大酒楼吃一顿饭!” 他家原本也有不少积蓄,宋玉给的聘礼也还在,宋玉并未将其要回去。所以家里有些钱,请得起魏朝清他们去大酒楼吃饭。 魏朝清:“不必这样破费。” 他眉眼温润,语气温和,“听沈秀说,您和您妻子做的豆腐味道极佳,若是可以,我想尝尝你们做的豆腐。” “我们做的豆腐也没那么好吃。”沈有财不好意思地挠头,“若是大人想尝尝,那晚上……我这就去买菜!” “不必买什么菜,你们平时怎样吃便怎样吃。”他刚说完话,一侍卫急急上前来,“大人,圣上急召!” 闻言魏朝清蹙眉,“具体什么事?” “不知。” 魏长生瘪嘴,“舅舅,皇上急召,我们现在就要走吗?” 静默一许,魏朝清道:“明日再走。” 侍卫:“可是大人,圣上————” 魏朝清神色不容置喙,“明日再走。” 傍晚,沈有财将一道道菜端上来,他擦擦汗,道:“我与娘子手艺不好,还望见谅。” 魏朝清笑了笑,“您也坐,都坐下吧。” 沈有财和杨氏哪里敢同他们一桌吃饭,忙不迭摇头。沈秀将他们拉下去,他们才战战兢兢坐下。 尝过盘子里的豆腐后,魏朝清道:“的确口感极佳。” “大人过奖了。”沈有财低头。 司马朗也跟着道:“伯父,你这豆腐做的真不错,怪不得生意好。” “没有没有,哪里哪里。” 司马朗左侧,司马烨盯住沈有财,“你可愿去我府里,专供做府里的豆腐?” “啊?”沈有财惊怔。 “我爹他不愿意,我爹他说过,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不会开祖籍地。”沈秀一边说,一边悄悄拧沈有财。 沈有财会意。他想起之前沈秀对他的提醒,不要接受二皇子和世子殿下的任何好处和帮助。 他这做豆腐的手艺,肯定是比不上皇宫里的,世子殿下何必要专门请他去府里做豆腐?肯定是想帮助他家,就像世子殿下之前说要帮秀秀买宅院一样。 虽然觉得放弃这个机会有点可惜,但他还是从了沈秀的意思,“秀秀说 得对, 殿下, 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草民不想离乡,我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是万万不能离开这里的。” “罢了。”司马烨没再多说什么。 沈有财松气。接着他发现,魏大人,世子殿下,二皇子殿下,甚至是魏长生这个奶娃娃,都会给沈秀夹菜,动作似乎是习以为常,好像是习惯了给她夹菜。 他与杨氏心中惶惶,秀秀与魏大人他们,关系还真是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好。 吃过晚饭,魏朝清与魏长生去了旁边院子的空房里。魏长生耷拉着肩膀,“舅舅,我不想走,我还想再多待几日,我能不能不走啊。” “你一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这不是有姐姐他们在吗,二皇子和世子他们都在呢,我很安全的。” “你娘将你托付给我,我不能让你有任何闪失。” 魏长生脖子埋得更低了。这一回京城,也不知何时才能见到姐姐。因为赶回京城时,休沐日也差不多要结束了,舅舅得回国子监上课,他也得回国子监念书。 想着魏朝清要回京城了,沈秀去把行礼里的几本书收拾出来,打算将借他的书还给他。 她去往旁边院子。 “夫子,这是之前借你的书。” “不用还我,送你了。” 她没接受,把书放下后,跨过门槛。突然间,天上下起小雨。她站在屋檐下,往后退半步。 “下雨了。”魏朝清步至她身侧,“陪我看一会儿雨罢。” 沈秀应了声。 静静观了片刻淅淅沥沥的雨,魏朝清道:“我明日便要走了。” 他的声音若雨雾,很轻,透着一丝潮意。 沈秀:“夫子一路小心,一路平安。” 他默然,思及司马烨与司马朗对她的追求,而他这一走也不知何时能再见她,良久,他道:“沈秀,你可觉得我很老?” “并未,夫子年轻着呢。” 才将将二十八岁而已。哪老大了?沈秀并不认为他老。 他转头,直视她,“对你来说,我不老?” “当然,夫子,你为何会觉得你很老,你才二十八岁,正是年轻的时候,一点都不老的。” 魏朝清唇畔爬上笑意,而后声线比之前慢钝了些,“你可有……” “什么?” “你可有心悦之人?” 她很快回复,没有半分迟疑,“没有,夫子为何问这个?” 魏朝清:“我有心悦之人。” 听到这话,沈秀惊讶。她忍不住好奇,“谁呀?” 不知多久过去,他轻声道:“近在眼前。” “近在眼……”她猛地止声,愣愣道,“夫子你、你心悦……我?” “是。” 啪。一滴雨珠被风吹斜,落在沈秀鞋面上,摔出了一朵雨花。 沈秀艰难地从胸腔里挤出声音,“夫子不会在开玩笑吧?” “没有,字字为真。”他停了下,“沈秀,你可愿嫁我?” 咽咽嗓子,沈秀竭力镇静,“夫子,承蒙厚爱,只是我暂时并不想嫁人。” 她并不想嫁他。魏朝清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沈秀嘴唇发干,“对不起,夫子。” “你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 拒绝司马烨和司马朗,沈秀心里没什么波澜,可拒绝魏朝清,她很是愧疚。因为他帮了她许多,是她的大恩人。是以她很是愧疚,愧疚到不敢再面对他。 “夫子,我家里还有事,先回去了!”她扔下这句话,就向雨里冲。 “等等。”魏朝清抓住她。他很有礼节,并没有碰她身体,只抓住了她的衣袖。 她不敢转头,不敢直视他。 “你稍等。”他进屋,拿出一把伞,“别淋湿了。” 接过伞,她道谢。他接着道:“不要对我心悦你这件事有负担,我不会将你如何。你也不要怕司马烨与司马朗,我与他们打过招呼,也暗中派了人保护你,他们不敢对你如何。” “谢……谢谢。”她打开伞,头也不回地冲进雨里。 “慢着些,小心地滑。”看着她消失在雨里的背影,魏朝清微微叹息。! 第 43 章 天黑下来时,魏长生从门边探出圆脑袋。屋檐下,魏朝清负手而立,背脊如青松,一直看着雨。 舅舅好像站在这里看了好久的雨了。魏长生走近,注意到魏朝清面色微微黯然,他不解道:“舅舅,你怎么啦?你怎么不高兴?” 魏朝清用手轻轻抚摸魏长生的脑袋,声音温柔,“没事。” 魏长生挤进他怀里,小短手抱住他的腰,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舅舅,你是不是也舍不得离开这里,所以才不开心?” 魏朝清没有回答,他抬首,又望向淅淅沥沥的连绵雨。一声轻叹消逝在浅浅的凉风里。 彼时,沈家院子里,杨氏正拿着艾草熏屋,“近来越来越热,夜里蚊子也越来越多。”说完,她迟疑了一下,“秀秀,魏大人回去了,二皇子殿下与世子殿下似乎不回去?” “不知道。”沈秀摇摇头。她接过艾草,在床帐上扫了扫,扫着扫着,心绪逐渐飘远。 魏朝清心悦她这件事,又让她怀疑自己身上有万人迷光环了。可是之前在桃花村的时候,那位拖着野猪的青年男子分明说不喜欢她。 会不会是她当时直接问喜不喜欢她,用的方法虽然简单快速,但很直很莽撞,青年男子或许没说真话? 或许她还得再试试别人。她这般想着,放下艾草。 杨氏:“早些睡,明日还要早起送魏大人一程。” “晓得了。” 原本杨氏与沈秀是分开睡的,但沈秀之前失踪了那么久,杨氏舍不得女儿离开她的视野,恨不得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生怕她又被人掳走,于是今晚她俩睡一屋。 “娘,你放心,我不会再被人掳走,夫子有派人暗中保护着我们的。”沈秀道。 杨氏握住她的手。 沈秀安抚性地拍拍她,睡在外侧。她睡得迷迷糊糊时,忽然感觉到下巴被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抵了上来。 她昏昏沉沉醒来。明亮的灯火在她面前闪烁。 等她视觉清晰,她发现,抵住自己下巴的是一根鞭子。 鞭子的梢柄上刻着繁复精致华丽的蓝色弯月,蓝色弯月下面是一条银鞭子,仿佛是弯月撒下来的月光汇成的一根月光银鞭。 她惊了一下,眼皮一抬,拿着蓝月银鞭的人落入视野。 床前站了一个身形高挑的人。此人戴着蓝色头纱,额头上的流苏眉心坠熠熠生辉。 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蓝眼漂亮得惊人,然而这漂亮的眸子里却全是森寒杀意。 沈秀瞳孔收缩。这人是之前那位站在船头的楼兰美人。 她怎么在这里?自己这是在做梦? 然而下巴上冰凉的触感告诉她,她并未在梦里。她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她快速起身,这才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你是谁!为何半夜在我家!” 楼兰美人用鞭子挑起她的下巴,冰冷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 楼兰美人的目光仿佛 有实质,冰冷且极具压迫性,“你对我做了什么?下蛊?邪术?” ■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但是却是男音!沈秀瞠目,这位楼兰美人,是男人!她震惊过后,颤颤道:“你在说什么,我、我不明白!” 他眯眼,“明知故问,说,你对我做了什么。” 鞭子散发出冷光,冻得她抖得更加厉害。 沈秀:“我什么也没做,什么下蛊,什么邪术,我不明白,我真的什么也没做!” 他手里的鞭子忽然变化,编绳上出现尖锐的刀锋。刀锋抵在她脖子上,似乎她稍微一动,就会血溅三尺,“说不说。” “不是我不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沈秀喉咙都不敢怎么发声,因为喉咙动作的幅度大一点,尖刀就有可能刺破她的喉咙。 “不怕死?”他移动刀锋。 “我、我是真不知道!” 他转向床上躺着的杨氏,“那须罗,杀掉床上的人。” 话音落地,他身后出现另一红褐发楼兰女。 沈秀急道:“不要!” “那就解开我身上的邪术。”他睨视沈秀。 “不要杀我娘!”她喘气,“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没给你下蛊,没给你下什么邪术,我都没接触过你,我怎么给你下这些东西,我也不会这些!我就是个平头老百姓!” 她接着补充,“你是不是找错人了,应该是别人给你下的蛊或者邪术,你找错人了!” 他的声音毫无起伏,“那须罗。” “是,主人。”那须罗走近床边。 “我求你别杀她!你真的找错人了!”沈秀哭出来。 触及她眼角流下的眼泪,月摩珈挥手,那须罗刺向杨氏的匕首顿时破碎成片。 月摩珈起身,他俯视瘫坐在地上流泪的沈秀,片刻后,道:“那须罗,带走她。” 语罢他转身。那须罗会意,拎起她后衣领。 “你们要带我去哪儿?”她颤颤道。 月摩珈:“你何时解开我身上的邪术,我何时就放过你。”他走过门槛,原地起飞。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你们搞错人了!”沈秀还在为自己辩解。 那须罗红褐色的眼珠在她脸上转了转,嘴里嘀咕了一句吐火罗语。她没听懂,但听出来褐发楼兰女也是男子。是一个更年轻一点的楼兰少年。 他拎起她,轻轻一抬脚底,也飞起来,紧跟在月摩珈身后。 骤然的失重让沈秀顾不得恐惧,头晕起来。 “站住!”下面院子里,暗中保护沈秀一家人的暗卫飞上屋顶,“放下她!” 晕乎乎的沈秀心里一喜,以为自己有救。 月摩珈飞在空中,俯视屋顶上的一干暗卫,他像是在俯视几只蝼蚁,睥睨着暗卫们。 他轻轻一抬浓长的睫毛,暗卫们便纷纷摔下屋顶。 沈秀脸色一僵,惨白起来。他怎么跟谢扶光的武功 一样,手都不动就能杀人!魏朝清说过,保护她的这些暗卫可是大内高手。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她瞪着双目。那须罗又身体一动,跟上继续飞行的月摩珈。 月光下,月摩珈的头纱与裙袍往后飘,轻盈地在月光里穿梭。 沈秀望着飞在空中的月摩珈。飞了好久也不见他停下来。真是轻功了得。 她往身后转,看看拎着她的那须罗,想说些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她怕那须罗突然松手,那样她会摔成一张飞饼。 也不知飞了多久,他们直接飞进城北一家客栈的房间里。进了屋子,月摩珈盘腿打坐,闭上双目。 而那须罗直接将她仍在软塌上。他也打坐闭目。 她瘫在软塌上,喘了好半天的气。他俩也不捆绑她,就这么把她扔在榻上,两人还闭着眼睛,她大着胆子,下了塌。 刚走到门口,背上传来一阵吸力,她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一飞,又回了榻上。 月摩珈冰冷的蓝眸落在她身上,“再敢跑,我会砍掉你的双腿。” 她一抖,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敢了不敢了。”连忙背对他们,乖乖巧巧地睡在榻上。 她蜷缩起身体,抓紧软塌上的被子。 这是一场梦,一定是一场梦。她告诉自己。然而指甲快要刺破手掌心的疼痛告诉她,这并不是一场梦。 她被两个武功高强的楼兰高手给抓了。蓝眼男子,说什么她对他下了蛊下了邪术,让她解开蛊和邪术。 可她根本就没做他所说的事。他抓错人了!然他不信。 她深深一呼吸,紧张忐忑,恐惧害怕,还有对那群暗卫们的愧疚痛苦,各种情绪翻飞。 听到外头打更人在打更时,她才知这时已至丑时。再有一两个时辰天都快亮了。 她再次深呼吸,尝试让自己入睡。无论如何总得休息好,保持精神体力,这样才有力气反抗和逃跑。 慢慢平静下来时,她还是无法入睡,她数绵羊,在心里给自己唱催曲,最后不知怎的,脑海里闪过月摩珈的蓝月银鞭。 雕刻在梢柄上那样精致繁复又华丽的蓝月亮,是楼兰的图腾。 楼兰信奉月神,王氏为月氏。这是她从魏朝清书阁里的游记里看来的。 这个世界的楼兰与她在现代世界所知的楼兰很不一样。现代世界的古楼兰,图腾好像并非蓝月亮。而且她所知的古楼兰也没这个世界的楼兰那么强大。没强大到能和同样强大的中原王朝直接抗衡鼎立。 接着,又想到月摩珈高超的武功。他和谢扶光谁更厉害?他能不能打得过谢扶光? 不过谢扶光已死。这种比较也没有什么意义。 但她实在睡不着,思维不断发散,还是忍不住去想,若是月摩珈与谢扶光对上,谁更厉害,谁会赢? 一个武功高强的冰冷狂狷异域高手,一个同样武功高强的优雅礼貌疯批,他俩誰更厉害? 想着想着,她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肉,让自己清醒一些。都这时候了,她还有心情想这些!赶紧睡了保持精神体力吧。 翌日再醒来时,沈秀环顾四周。月摩珈已不在房中。 那须罗拿来一个包袱,用土火罗语说了一句话。 她没听懂,“什么?” 他意识过来,用汉语道:“穿上。” 她打开包袱,里面装的是楼兰女子的橙色裙纱。他退出屋子。 不甚熟悉地穿上裙纱,她把头发半绑起来,戴上流苏额饰,戴上头纱。 打量几番镜中的自己,她有点别扭。一个汉人穿上异族服饰,她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就像看到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穿汉服一样别扭。 她穿好后,那须罗进屋,视线落在她身上。 他面色微怔,随之红褐色的眼珠转了转,轻轻嘀咕出一句吐火罗语。! 第 44 章 那须罗看了看她,嘀咕了一句话后什么也没再说。他给了她一张人.皮.面.具让她戴上。 沈秀戴上人.皮.面.具后,只有一双眼睛还像原来的她。她摸着面具,感到很是神奇。面具十分贴脸,似乎贴在脸上就不会掉下来了,这面具是怎么做出来的?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下一刻,她的嘴不受控制地张开,一颗不明物飞进她的嘴里,直接滑进了喉咙里。她惊恐,“你给我吃了什么!” 那须罗:“三步颠。若你敢逃跑,只须跑出三步,便会七窍流血而亡。” 沈秀背脊发寒,“你们真的抓错人了,我真的什么都没做过。” 那须罗置若罔闻,他闭目打坐。 她继续解释:“我甚至都不知道你们是谁,我怎么可能对你们做那些事,而且我也不会下蛊什么的。” 他仍然置若罔闻。她咬牙,坐回榻上,一时安静下来。月摩珈说她给他下了蛊毒邪术,什么蛊毒邪术?他也没说。 看他那样子,也并不像中了什么蛊毒邪术。 她从来就没接触过什么蛊毒邪术,他为什么那么确定就是她做的? 那须罗打坐两刻钟,他睁开半只眸子。对面软塌上,沈秀背对着他侧卧着,似已睡过去。 他盯住她。她似乎也给他下了蛊毒邪术。主人和他武功高强,蛊毒邪术不侵。别人下的蛊毒邪术,他们从未中招过。 然她的手段着实厉害,竟能让主人与他中招。她比那位蛊王更厉害。 蛊王都对主人和他束手无策,她却能轻而易举让主人和他中招。 但她身上没有武功。她手无缚鸡之力,却拥有非常厉害的蛊毒邪术能力。 主人中招后,去找了蛊王,蛊王说无法解开他身上的蛊毒邪术。连蛊王都无法解开的蛊毒邪术,或许只有她这下蛊毒邪术的始作俑者才能解开。 彼时,沈家院子里,杨氏和沈有财哭成一团,“秀秀!” 司马烨面色铁青,盛怒道:“给我找!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子!” 司马朗也急得不得了,“到底是谁干的!怎么敢的!让本殿下查清楚是谁,本殿下一定扒了他(她)的皮!” “我可怜的闺女啊!老天你怎的这么不长眼!”沈有财一边哭一边拍膝盖,险些背过气去。他才与秀秀团聚,这还不到一天,秀秀又被掳走了! 房门被打开时,沈秀没转过头也知道进来的人是谁。那种冰冷压迫性极强的气场,隔三米远都能感受得到。 月摩珈回来了。她呼吸急促起来。 下一瞬,她腰上缠上鞭子,整个人被鞭子一扯,被迫起身坐起来。 月摩珈站在她面前,八尺身高的身体若一座山,压在她身前。他声线森凉,“汉女,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 “我已经解释了很多次,我没有对你下蛊毒邪术。”沈秀道。 话音落地,缠在腰上的鞭子收紧, 鞭子尾部变成几片锋利而极薄的刀片,刀片直直抵住她的手背。 “”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最全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尽在[],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月摩珈说着话,月鞭上薄薄的刀片滑过她裸露出来的手背肌肤。 冰冷的刀片划过她的手背,她心头一窒。幸而刀片没有划破她的手背,只是贴滑过去。想着方才月摩珈说的八千刀,她浑身战栗,再次重复,“我没有对你下蛊毒邪术。” 月摩珈:“我有一万种折磨你的方法,能让你痛苦到想死,但求死而不得,你想试试?” “你为什么就这么确定是我给你下的蛊毒邪术?你可以去查一查,我就一个平头老百姓,从来没接触过蛊毒邪术。”她恐惧到极点,反而比先前平静了几分。 他直直睨她,手里的鞭子微动,鞭尾的刀片直接刺向她,似乎要将她手背上的一片肉剜下来。 她猛地闭目。 就在这时,她的肚子咕咕叫起来。但她此时感受不到肚子的饥饿,全部心神被死亡的恐惧所占领。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未从手背上传来。她睁眼。 月摩珈正俯视她咕咕叫个不停的肚子。 他一直盯着她的肚子,她觉得,他可能想先剜她肚子上的肉。 然他一直未有动作,良久,月摩珈冷冷地对那须罗说了一句吐火罗语,随之将鞭子从她腰上撤走。 “是,主人。”那须罗立刻走出屋子。 缠着腰身的鞭子离开了,沈秀瘫倒在软塌上,她因先前的恐惧浑身而发软。她不知月摩珈为何突然放过了她,但她实实在在地逃过了一劫。 等她稍微恢复一些力气,她转向月摩珈。他在打坐。因闭目而垂下来的长睫又卷又黑,蝶翼一样盖在冰莹如雪的眼底。 余光触及他手边的月鞭,她喉咙发干,别过脸,不再看他。 大抵一刻钟过去。那须罗折返。他端来一托盘。托盘里放着吃食。 “吃。”他将托盘放到她面前。 热腾的食物香气扑进沈秀鼻子里,她惊异地望向月摩珈。他方才是吩咐那须罗给她弄吃的? 她盯着吃食,不敢动。食物里面会不会有毒?如果有毒,这毒应该不会毒死她,毕竟月摩珈还要靠她解蛊毒邪术,不会直接把她杀了。 他方才说,他有一万种折磨她的方法。会不会食物里有一种毒,不会让她死,但会让她痛苦到想死,但却死不了,只能生生地捱着。 她久久不动作,月摩珈倏然掀眼帘,“不吃?” 她蜷缩手指,拿起筷子。饭食是楼兰人经常吃的熏炙羊排果饭。她夹起一颗葡萄,狠下心来,塞进嘴里。 慢慢咀嚼半晌。她等待着毒发。身体没有任何反应。或许见效不会那么快。她本想不吃了,但忖度片刻后,决定继续吃。 饱着肚子受折磨,总比饿着肚子受折 磨好。饿着肚子受折磨, 会更痛苦。 她给自己打气, 快速吃饭。将葡萄,石榴,米饭,羊排,还有不知名的花瓣通通送进肚子里后,她喝下剩下的半杯果汁。 吃饱了,她坐在软塌上,等待毒发。等着等着,大抵等了有半个时辰,毒还未见效。 这么慢?她摸摸身体,还是说,饭里其实没有毒?她偷瞄闭目打坐的月摩珈与那须罗。 一直到中午,那须罗又端来饭食时,她仍未毒发。她悄然松气,拿起筷子吃饭。同时不着痕迹用余光去瞄月摩珈和那须罗。 此时,因要用饭,月摩珈和那须罗摘下了面纱。 看到月摩珈的整张脸,沈秀诧异。他的整张脸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绝色。 一双那么漂亮的蓝眼睛,竟搭配了那么普通平凡的其他五官。那须罗亦如此,同样是漂亮的红褐色眼睛,鼻嘴也平凡普通至极。 那样漂亮的眸子,出现在这样两张普通的脸上,很是暴殄天物。沈秀有一种直觉,这样漂亮的眼睛不会出现在这样普通的脸上。 她忽然福至心灵,想起自己脸上的人.皮.面.具。月摩珈和那须罗,他们或许戴了人.皮.面.具。 就像她戴了人.皮.面.具,只剩下一双眼睛还像自己。大抵是如此。她很快便不再关注他们的容貌,只专心吃饭。 那须罗吃饭时,向沈秀投以一瞥。她吃得很快。貌似很喜欢吃楼兰的食物。思及此,他的眸光微微一闪。 很多汉人都吃不惯楼兰的食物。她倒是接受得很良好。见她吃得一粒米饭也不剩,那须罗下意识脱口而出,“还要不要?” 沈秀只吃了七八分饱。她没有犹豫,“还要。” 那须罗观察月摩珈。月摩珈并未有什么反应。这便是在默许他的行为。他起身走出屋子。 这一次,他加大了食物的分量。沈秀吃得很撑。 去往京城的马车上。魏长生食不知味地咀嚼着午饭。才离开姐姐半日,他就想她了。 “好好吃饭。”魏朝清拍拍魏长生。 “嗯。” 马车外,侍卫见一飞鸽飞了下来,他取出飞鸽脚上的卷信。 “大人,有飞鸽传书。” 魏朝清掀开窗帘,接过卷信。打开信,他胸膛剧烈起伏,即刻吩咐道:“回锦州!” 侍卫犹豫,“可是大人,圣上有急诏,得赶快回京城。” “不用管,立刻回锦州。” “是,大人!”侍卫听令,连忙调转车头。 “舅舅,怎么啦?”魏长生听到魏朝清说要回锦州,又注意到魏朝清脸色很沉,他凑过去,去瞧卷信。 扫视完卷信,他瞪大双目,“什么!姐姐又不见了?她又被人掳走了?” 他着急起来,“舅舅,你不是说派了大内高手保护姐姐的吗?姐姐怎么会又被人掳走了!难道你没派大内高手保护姐姐?” “掳走她的人,比大内高手更厉害。” 魏朝清声音沉着。 魏长生张张嘴, 一时失语。魏朝清又吩咐一句, “快些,尽快赶回锦州!” 魏长生也探出脑袋,“快点快点!”他急得双目一红,泪珠直接掉下来。 马车车轮一路碾压着官道,轰隆隆的声音与骤然降下的雷鸣混于一体。 雷声轰鸣,乌云团聚,天色瞬间暗下来,要下暴雨了。沈秀望着窗外的浓浓乌云。下一瞬,暴雨倾盆而下。 沈秀原本就因为恐惧而紧张到全身紧绷,这暴雨一下来,轰隆噼里啪啦的声响加剧了她的恐惧。让她心神更加紧绷起来。 她吸气呼气,竭力让自己放松。别月摩珈还没杀掉她,她自个儿L先精神崩溃了。 不要再想回被杀掉,会被折磨的事,不要再恐惧,不要再紧张。放松,放松,平静下来,冷静下来。 她在心里给自己唱歌,边唱边改歌词,“好运来祝我好运来,好运带来了喜和爱。好运来我要好运来,迎着好运兴旺发达走四海!” 她会有好运气的,好运会降临到她身上。她不会死,她会重新回到爹娘身边,她会穿越回现代,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唱完好运来,她又接着唱,接着改歌词,“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去的。” 她与祖国不能分割,就算穿越到这里,她也一定会回到祖国的。 她渐渐放松下来,“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慢羊羊……” 炸雷轰地一下轰到耳边,她哆嗦一下,下意识看了一眼打坐的月摩珈。然后又哆嗦一下,她赶紧把升起来的恐惧压下去,“玛卡巴卡阿卡哇卡米卡玛卡恩……” 突然,她听到月摩珈冷冷的声音,“你在念什么咒语?” 她一惊,她在心里唱得入神,不小心将玛卡巴卡念出来了。 身上传来一阵吸力,她飞向月摩珈。他掐住她的脖子,“你在念咒语,给我下的蛊毒邪术的咒语?” “不是,我没有念什么咒语,我、”她实话实说,“你们抓错了人,我太害怕了,就、就哼哼歌,缓解一下心情。” 月摩珈并不信,冰凉的指腹桎梏在她脖间,“把你刚才念的咒语再念一遍。” 她吞咽喉咙,“玛卡巴卡阿卡哇卡米卡玛卡恩……” 他皱眉。随后道:“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 “解不了,因为根本就不是我下的,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你们应该尽快去抓真正对你们下蛊毒邪术的人。”想到什么,她咳了下。 “我虽然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但、但我有一些朋友。我有一个朋友是魏朝清,魏朝清你认识吗?西陵圣上都很敬重的人。还有二皇子司马朗,世子司马烨,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是不见了,他们肯定会找我的。” “他们都不好惹,你错抓了我,会得罪他们的。” 听了她的话,月摩珈露出睥睨的眼神,“几只蝼蚁而已。” 沈秀 握紧拳头。月摩珈并不怕魏朝清他们这样位高权重的人。 “我再说一次, 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他掐紧她, 随时会拧断她的脖子。 那须罗见月摩珈似乎要拧断她的脖子,他无法自控地微微伸出手,想要阻止。 不能让主人杀了她。那须罗心里浮现出这句话。很快他便明白过来,是蛊毒邪术在作祟,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情绪。 月摩珈若有所感,转头看那须罗,“你也中了蛊毒邪术?” 那须罗嗓音发哑,“应该是的,主人。” 月摩珈眸光更加森冷,他看着沈秀,“不可饶恕。” 说着不可饶恕,但他并未动手,并没有拧断沈秀的脖子。他看着她良久,松开她。 沈秀双手撑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 一只通身蓝羽的西域蓝灵鸟从窗边飞进来。它浑身被暴雨湿打得湿透,停在月摩珈面前。 月摩珈取出它身上的信纸。它虽然浑身湿透,但信纸上没有一滴雨水。 看完信纸,月摩珈对那须罗说了一句话。那须罗回他。 他们两人用的土火罗语,不对,应该是楼兰语。吐火罗语是现代人给楼兰语取的名字,在古代,没有吐火罗语这一说法。她一直都在用错误的叫法。 隐约听到了三个字的声音,她耳朵微动。是她听错了,还是怎么的,她好像听到“谢扶光”这三个字。声调有一些不一样,但很像谢扶光这三个字。 可能并不是说的谢扶光,而是楼兰语里有和谢扶光这三个字一样的谐音话。 蓝灵鸟飞走,月摩珈离开屋子。房中只剩下沈秀与那须罗。 那须罗拿着蓝灵鸟带来的信纸,皱眉沉吟了三个字。好像又是谢扶光的谐音话。 她瞧过去。 那须罗与她对视上,他眉头一挑,“喂,汉女,你可知道谢扶光这人?” 沈秀惊然。她没听错。他说的就是谢扶光,原来方才他们说的就是谢扶光,不是楼兰语谐音话。是楼兰语的谢扶光叫法。 她问:“你说的是很有名的那个杀手,谢扶光?” “是。你最近可有见过他?” “他不是死了吗?就前一段时间在我们这里死的,我听别人说的。” 那须罗:“他没死。” “什么?”她愕然,“他没死?他不是被人暗算死了?” “暗算是假,他自己弄出来的,故意……”说到这里,他发现他没必要跟她多说这些,只问,“你最近没见过他?” 沈秀惶惶然,“没有,你们要找他?” “对。”那须罗收起信纸。 谢扶光没死,他竟然没死!沈秀仿佛被窗外的雷劈了几道。 他没死,她之前白高兴了,白高兴了一场。她滞滞地弯着腰。 很快,她又告诉自己,不要再想这些。她得放松,得平静下来。她又在心里给自己唱歌,安抚自己的情绪。 察觉到唱歌都有些不管用了的时候,她尽力去想从前听过的那些笑话,让自己开心一些。 但想着想着,她不受控地又想到谢扶光。月摩珈和那须罗要找谢扶光。 他们找他做什么?他们是什么关系?若找到了他,她岂不是也要见到谢扶光,如果那时候她还活着的话。 她拍拍头,强行将自己的思绪拉回来,继续想笑话。 “以后写文章,不能自称笔者。因为现在写文章,很少有人手写了。” “那应该叫什么?” “用键盘写的,就应该叫键人喽。” “那用手机写的呢,现在都用触摸式的智能手机写了。” “那就叫触生。” 诸葛亮掐指一算,对风说:“风啊,你向西刮。” 风破口大骂:“你才像西瓜!” 沈秀差点笑出声。她自娱自乐地想了好些笑话,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第 45 章 那须罗双手放在腿上,默默打坐练功。练着练着,他开始分神,无法控制地转向沈秀。 她靠在软塌上,抱着膝盖,虚视着窗外的瓢泼大雨。微微蜷缩弯曲背脊很单薄,她的骨架与其他汉女一样,比楼兰女子的骨架略小。 因而看起来也更加脆弱羸弱,一巴掌就能将她拍碎似的。 他凝视她许久。反应过来自己在分神关注她,他懊恼地皱眉,赶紧收回注意力。 她这蛊毒邪术真是厉害!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整颗心都牵引向她。 主人也中了她的蛊毒邪术,主人也会有和他一样不受控的反应吗?主人比他意志坚定,应该受到的影响会小一些? 他这般想着,眉心拧得更紧。得尽快让她解开他们身上的蛊毒邪术! 他们会很多折磨人的手段,能让人欲生欲死。他们只需用其中一个手段折磨一下沈秀,保证她会求饶,从而解开他们的蛊毒邪术。 但主人只是口头威胁沈秀,并未实施行动。 他知道主人舍不得对她用那些能让人欲生欲死的手段。他……他也舍不得的。一想到她会受苦,他就很难受。 思及此,他再次咬牙,这蛊毒邪术还真是厉害!能让他舍不得伤她,只想对她好。 他们调查过,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西陵老百姓。未学过武,也从未接触过蛊毒邪术。或许是她掩藏得得好,所以才查不出来她如何学得这样厉害的蛊毒邪术的。 她这蛊毒邪术厉害到连蛊王都看不出来任何痕迹。主人去找蛊王时,蛊王直接说主人身上没有任何蛊毒邪术的痕迹,并没有中蛊毒邪术。蛊王看不出来,也解不了这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蛊毒邪术。 蛊王还以为主人是故意开玩笑,在捉弄他。 那须罗也以为主人在与蛊王开玩笑。但见到沈秀的那一刻,他明白,主人没有与蛊王开玩笑。 沈秀的蛊毒邪术,无形无痕,他甚至来不及反应与抵抗,就这样中招了。 他凝心静神,不再去想沈秀。然大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去想她。他再次凝心净神,但只是徒劳。 索性不练功了,他吐气,强制自己去想别的事。这么大的暴雨,主人也不等雨停了再出去。不过他能理解,毕竟主人想快点找到谢扶光。 蓝灵鸟带来了谢扶光的消息。谢扶光貌似出现在明静客栈。是以,即便下着暴雨,主人也毫不犹豫去了明静客栈。 彼时,月摩珈扫视已经人去楼空的明静客栈。他冷着一张脸,走出客栈。 还未走出去,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凑过来,“哟,楼兰的小美人儿,来爷亲一个!来给爷亲一个!” 男人手伸过来,要去摸月摩珈。 他还没碰到月摩珈,下一刻,男人双腿一痛,直接跪在地上。 沈秀托腮,一边观雨,一边放空大脑时,门边一响。 一个陌生男人被摔了进来。 男 人满身酒气,趴在地上,“饶命!饶命啊!我是喝酒喝糊涂了,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月摩珈走进来,俯视地上求饶的男人。 那须罗惊讶,“主人,这人是?” 月摩珈没说话。 地上的男人继续求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喝醉了,我不是故意要非礼您!谁知道您不是女子啊,若是早知道你是男人,我就不……饶命,饶命啊!” 听到这话那须呵了声。这人敢非礼主人?真是好大的胆子!不要命了吗! 这边厢,沈秀听到浑身酒气的男人说的话,她厌恶地蹙起眉。 这男人并不像醉酒的样子,这会子说话说得挺利索的,哪里像醉糊涂了? 他无非是借着醉酒的借口,行龌龊之欲而已。还说不知道月摩珈是男人,怎么,是女人的话,他醉酒非礼就是理所应当的? 真是恶心的男人,不对,这种人不配为人,是畜牲。 月摩珈对她道:“我说过,你若不解开我身上的蛊毒邪术,我有一万种折磨你的方法。好好看着,我会如何折磨冒犯我的人。” 他话音落地,丢出一根蓝丝线,蓝丝线急速飞进男人身体里。 蓝丝线钻进男人身体后,跪在地上求饶的男人浑身陡然一僵。 很快,他的面部完全胀红,每一根筋都鼓了起来。 “啊!”他痛叫一声。 他浑身骨头仿佛都错了位,痛苦地哀嚎,却因为痛到极致,只能发出极其微弱的声音,“饶命……饶命……” 他痛到扭曲狰狞,浑身不停地打颤,仿佛受到了极致的折磨。 “饶命……”他哀嚎着,错位的骨头被身体里的蓝丝线牵动,无法形容的痛让他身体和灵魂撕裂开来,“救命,求求您饶了我……” 见他仿若在受极刑,痛到要死,沈秀面色发白。 过了好半晌,剧烈的疼痛让男人已经无法再承受,他从喉咙里挤出虚弱的话,“杀了我……求你杀了我……” 他不再求饶,而是求死。因为身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让他宁愿去死。 “求你杀了我!”他抓着地板,用力到指甲被地板撅断,血从他指甲里渗出来,“杀了我!” 沈秀看不下去了,她转过身,整个背部都在颤抖。 月摩珈正欲让她转过来继续看着,但发现她在发抖,他止声,而后吩咐那须罗,“那须罗,带他出去。” “是。”那须罗将男人拎走。 月摩珈问沈秀:“看清楚没有?” 她低声道:“你尽管这样折磨我,你这样折磨我也没用,因为不是我给你下的蛊毒邪术。” 月摩珈沉默,眸光似雪。 沈秀低首,她已经做好被他折磨的准备。她一定要忍过去,一定不要像方才那个假装醉酒的畜牲的一样,因为忍受不住痛苦向月摩珈求死。 无论处在什么样的境地,她都不会求死。她要活着,好好活 着。好好活着才有回到现代的机会。 月摩珈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低低埋着头,害怕又坚决。 良久,他只字未言,坐下闭目打坐。 沈秀见他没有要折磨她的意思,她坐回软塌。脑子里不停浮现出男人痛到扭曲的样子,她狠狠咬了一下手指,强迫自己不要再想这些画面。 不多久,天黑下来。暴雨还未停。 到了该睡觉的时间,沈秀困意绵绵。屋里灯盏未灭,她借着灯影,去瞧排排打坐的月摩珈和那须罗。 他们像是在打坐,其实是在睡觉。练武的人,很多都会以打坐的姿势入睡。 沈秀转过脑袋,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月摩珈掀开眼帘。他注视她许久,眸子里沁开冰雪,满目寒凉。 他一步一步走向沈秀,袖子里滑出一把匕首。 来到软塌前,他微微俯身,匕首刺向沈秀心口。 刀尖停在她心口上方,并未刺下去。他拿着匕首,久久不动。 在他身后,那须罗手上运着力,随时准备打碎月摩珈手里的匕首。 他知道阻止主人杀沈秀是背叛主人,但他不能让沈秀死。幸而主人没有把匕首真正刺下去。主人心软了。那须罗暗地里松气。 次日,月摩珈没再提让沈秀给他解蛊毒邪术的事。 到了晚上,月摩珈再次来到软塌前,匕首刺向沉睡中的沈秀。 又一次,匕首停在她心口上方,无论如何也刺不下去。 他握着匕首,忽而听到沈秀低低的梦呓。 “我一定会活着,一定会回去的……”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那须罗:“谢扶光去了江城?” 月摩珈颔首。 既然已知谢扶光去江城,为何主人不现在就赶紧追上去,还要拖到明日再出发?这并不符合主人以往的行事作风。虽然疑惑,但那须罗也没多问。 深夜时,月摩珈静静低视睡梦中的沈秀。灯火快燃尽时,他用鞭子缠住她的腰。 沈秀立刻醒来。感受到腰上的鞭子,她心跳加速,“你要干什么。” “闭嘴。”他扔下这两字,起身飞向窗外。 沈秀被鞭子带动,也飞向窗外。他飞在空中,用鞭子拽着她飞行。 按照正常情况,月摩珈用鞭子拖着她飞的话,鞭子应该是往下坠的。但神奇的是,鞭子没有往下坠,她与他隔着一条鞭子,飞行的高度是平行的。 风刮过沈秀的面庞,她闭目,不敢往下看。生怕月摩珈会松手,怕自己会掉下去。 鞭子缠着自己的腰身,被拖着飞,勒得她有些疼,她有些难受地按住腰上的鞭子。 月摩珈回首,倏然停下来。他将她拉近。默然片刻,他伸出一条胳膊,楼住她的腰。收起鞭子,继续飞行。 冰冰冷冷,且强劲有力的胳膊搂在自己腰上,比鞭子勒在腰上要好受许多。沈秀微微松气。 一阵强风吹来,她条件反射,迅速抱住月摩珈的腰,唯恐强风将她吹下去。 月摩珈身形微停。 他垂下冰蓝的眸子,看了看缠住自己腰部的手。又看了看紧紧闭目的沈秀。最后什么也没说,继续前行。 沈秀一直闭目,也不知飞了多久,她悬空的双脚落到实处。 脚底踩到实处,她才敢睁眼。她发现自己踩在一处屋顶上,转而便发现这是自己家的屋顶。 她惊愕。他把她带回来了? 月光下,月摩珈冰蓝的眼里泛着冷光,“别再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会杀了你。” 语罢他转身,头上的蓝色披纱飞起,扫拂过沈秀的手指,一瞬间便消失不见。 沈秀滞滞的,他这是放过她了?是不是终于查清他冤枉了她? “谁在那里!”突然一声厉喝在沈家院子里响起。! 第 46 章 很快便有两个男人拿着灯火飞到屋顶上,认出沈秀,他俩急声道:“沈姑娘!” 沈秀第一时间摸自己的脸。脸上的人.皮.面.具不见了。 “是我是我。”沈秀往前走,踩着瓦片崴了下脚。侍卫扶住她。 “谢谢,还请你们帮忙带我下去。” 被侍卫带下院子里后,沈秀直问:“我爹娘可还好?” “安全着。” 沈秀点点头,直奔杨氏和沈有财的房间。 “娘,爹。” 杨氏和沈有财躺在床上,都未入眠。夫妻俩这几日夜不能寐,泪水都快哭干了。这会子他俩又在哭。 忽而听见外头传来沈秀的声音,夫妻俩哭声一停,四目相对,“方才是不是秀秀的声音?” “好像是!” 门被推开。夫妻俩借着朦胧的月光,认出沈秀的身形来,“秀秀!”他俩下床,扑向沈秀。 他俩扑过来,沈秀差点被他俩撞飞。她连忙稳住身形。 “秀秀!你回来了?你这是去哪儿了?不是,你这是被哪个天杀的给掳走了!”沈有财语速快到吐字不清。 沈家旁边的宅院里,魏朝清轻拍魏长生,终于将他哄睡。 他擦掉魏长生颊边的泪,微微叹息一声。 “大人!大人!沈姑娘回来了!”门外侍卫敲门。 魏朝清迅疾下床。他打开门,“你方才说什么?” “沈姑娘回来了,此时就在沈家院子里!” 魏朝清快步往外走。 “大人!您的衣裳还没————”侍卫喊道。大人外袍都没穿,头发也披着,就这么出去了。 大人素来端庄沉稳,这是侍卫第一次见大人如此失态,失态到仪容都不顾。 侍卫去屋子里,拿来魏朝清的外袍,急速追上他。 沈秀正与父母说着她被掳走的原委经过,门边忽而传来魏朝清的声音,“沈秀!” 她一转头,就见魏朝清胡乱披着外袍,长发凌乱,与从前仪容端庄的他大相径庭。 他大步流星,步至她身前,“你可还好?有没有事?有没有受伤?” “没有受伤,我很好,什么事也没有。” 魏朝清微绷的面部稍微松弛,“是谁?是谁做的?” 他刚问出这句话,司马烨和司马朗便冲进屋子里。他俩同样衣衫不整,一进来就问了与魏朝清差不多同样的问题。 沈秀重复,“我没事,真的没事。至于掳走我的人,是楼兰人……” 魏朝清:“下蛊毒邪术?” “是的,他们说我给他们下了蛊毒邪术,但他们抓错人了,我说了他们也不信。不过他们现在把我放回来了,估计是知道冤枉了我。”她说。 “他们叫什么,长什么样?”司马烨咬牙切齿,恶狠狠道,“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至于长相,他们其中一个是蓝眼睛,其中一个是红色褐眼睛……”她具体描述了他们的长相,最后补充一句,“他们有可能带了人.皮.面.具。 魏朝清:“他们把你带到了哪里,你可知他们现在在何处?” 被带走,和被带回来时,沈秀一直都闭着眸子不敢往下看,且夜里黑乎乎的,她也看不怎么清楚,所以并不知月摩珈将她带到了哪里,那客栈也不知叫什么。 但她能确定客栈在锦州城。只是不清楚具体在锦州城的哪里。她仔细想了想,将客栈房间内置描述出来。 魏朝清和司马烨还有司马朗他们立刻派人去找人,她踟蹰道:“那两人武功很高,不动手就能杀人。之前保护我的那些暗卫就被他们……”想到那些为她而死的暗卫,她蜷缩手指,有点不敢让侍卫们去送死。 魏朝清道:“放心,这次不仅有大内高手,还有江湖上的高手,一定会抓住他们。” 那些为护她而死的暗卫们,得替他们讨回公道。 沈秀稍微放下心,随之满目愧疚,“夫子,那些暗卫为我而死,我……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不必自责。” 他见她眉眼憔悴,他道:“很晚了,你好好休息,不用再担心安全。”随后对向司马烨等人道,“都散了吧。” 司马烨不愿离开,他一直目不转睛,盯住沈秀,不让她离开她的视线。 司马朗也赖着不走,他一副紧张样,嘴里却说着安抚沈秀的话,“你放心,我找了好多武功高强的高手保护你,你以后绝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 沈秀:“谢谢,你们也赶紧回屋休息吧。” 最后魏朝清发了话,司马烨才皱着眉离开。司马朗瘪着嘴,不情不愿地走出屋子。 回到旁边的宅院里,魏朝清摸摸熟睡的魏长生,在他身侧卧下,闭目许久,不得入眠。 片刻过去。他起身披衣,衣摆滑过门槛,再次进入沈家院子。 他来到沈秀住的屋子的门前,看到同样去而复返的司马烨与司马朗,他们站在门前。 淡淡的月辉下,魏朝清望着沈秀屋里燃起的灯盏,沉静下来。 次日。沈秀还在睡梦中,就被唤醒。 “姐姐!姐姐!” 她支起上半身,去开门,一开门,魏长生就如一个炮仗似的,冲进她怀里,死死抱住她,“姐姐!你没事,太好啦!” 他哽咽着,哭了两声,“太好了。” “没事了。”她轻抚他的脑袋。 哭了一会子,他哼哼道:“你昨晚就回来了,我那时睡着了,舅舅竟然不叫醒我!不然我就能早点见到你了!” 她笑,“夫子还不是为了能让好好睡。现在见到不也是一样的吗。” 他又哼哼几声。 “秀秀,你起了?赶紧洗漱了吃早食。”杨氏手里端着盆,走过来。 沈秀边洗漱边问:“早上吃什么?” “我原是想做豆花和羊肉索饼,但魏大人一大早就带着菜来了咱家,说要给咱们做早食。” 杨氏咂嘴,“魏大人竟也会下厨啊,不是说读书人都不会下厨的吗?” “且魏大人手艺好像很不错,那肉羹做的,老香了。”说到这里,杨氏吸气,一副馋得不行的模样。 “夫子手艺极好的。”沈秀擦干手上的水,快步去厨房里帮忙去了。 魏朝清做的早食,全是沈秀爱吃的早食。她慢吞吞地吃着,心里想着事情。 旁侧,杨氏与沈有财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大人的手艺真真是好极了!” 魏朝清浅笑,给沈秀夹了一块肉角子。 “够了够了,吃不下了。”她连连拒绝,她碗里都快堆不下,全是魏朝清和司马烨司马朗他们夹的菜。 她拿碗避开,道:“夫子,那两个人有消息了吗?” “没有。” 倏而想起什么,她又问:“夫子,之前皇上不是急召你回去?” “没事,我过两日再走。” “那皇上那边……” “无碍。” 沈秀没再吱声。吃完饭,她转悠到侍卫面前,“你好。” 古代没有这样的问好方式,且没有上级对下级这样问好的,在侍卫眼里沈秀就是上级,听到她这样的问好,侍卫僵硬不适,拱手行礼。 沈秀:“你知道谢扶光这人吗?” “知道。” “之前听说他死了,又听说他没死,他究竟死没死?” “之前听说是死了,但有小道消息,又说他没死,不太确定。” “这样么。”沈秀沉吟,继续问,“你可知现如今武功很高强的人有哪些?” “你问这个做什么。”魏朝清从身后走近。 她转身,“夫子,我想学武功,学很厉害很厉害的武功。” “习武很辛苦,你不用学武功,会有武功高强的人保护你。” “别人保护自己,不如自己保护自己。我想学武功,想有自保的能力。若是可以,我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 原本,她只想去武馆学些武功,无论什么武功都行。现在,她想学厉害的武功,能像谢扶光和月摩珈那样厉害的武功。普通的武馆并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侍卫是学武的,对这方面比较了解,所以她继续问侍卫,有哪些人武功很高强。 “如今武功最最高强的,莫过于谢扶光,只是他生死不知。除了谢扶光,武林盟主,前武林盟主,还有前武林盟主的儿子,武功都极高强。” 武林盟主?这个世界还有武林盟主呢。沈秀点点头,“那他们会收徒吗?” 侍卫:“先不说他们会不会收徒,就算他们会,想做他们徒弟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很多人想拜他们为师,基本都铩羽而归。” 沈秀表示明白。那些武功高强的大人物,怎么可能会随便收徒。她没什么家世地位,也没有学武的资质 和根骨,要想拜他们为师,难比登天。 “” ?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记住[]?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侍卫还未回答,魏朝清道:“不用问了。” “夫子?” “你想寻武功高强的人拜师学武,这事交给我,我会替你寻来武功高强的师父。” 听到这话,沈秀安静下来。以她的能力,估计没法找到武功高强的师父愿意收她为徒。除非她有极高的天赋,或许那些武功高强的师傅可能会收她。 但她没有。她什么也没有。 夫子帮她,她会很麻烦他,会欠他人情。但欠人情,总比不能自保要好。她几乎是毫不犹豫,“谢谢夫子!若我真能成功拜师,学得厉害的武功,我一定会报答好好你!” 魏朝清眉目温润,“不用报答我。” “我一定会报答你。”沈秀郑重认真地对他行了一个大礼。魏朝清能如此帮她,都是因为喜欢她。 而她明知如此,还要接受他的帮助,欠他人情,这种做法很不好,很自私。她在利用魏朝清的喜欢,可她没办法,在性命面前,这些都是小事。 除了回应魏朝清的感情,她尽可能地好好报答他的恩情。 待魏朝清离去后,沈秀仰首,望向屋顶,眸中带着向往与坚定。 她想要变强,想和谢扶光和月摩珈一样,能飞檐走壁,能百步穿杨,能断蛟刺虎,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掉敌人。 她若能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便不会再那么容易被人掳走,不会被人轻易杀死。 燕州,一处府院里。侍从将装满了水的花壶递给叶应天,“老爷。” 叶应天一身长袍,四十几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很是年轻。他接过花壶,慢悠悠地浇花。 浇完花,他在凉亭里坐下,拿起之前未看完的书。看到绝妙处,他拍膝盖,“好!写得好!不愧是朝清!” 侍从见老爷满面红光,他笑着摇摇头。老爷是学武的,却极爱看书,尤其是魏朝清魏大学士的书。 日头渐高,即将要吃午食,老爷却还沉浸在书里。侍从提醒道:“老爷,该吃饭了。” 叶应天完全没反应。 “老爷?” “老爷!” 他喊了好几遍,叶应天才从书里回神。收起书,叶应天去前厅吃饭。注意到桌上没人,他问:“云川呢?” “公子他没回来,应该是在外面吃吧。” “这小子。”叶云天净手,正准备吃饭,忽有侍从前来。 “老爷,有飞鸽传书。” “哪里飞来的?” “锦州。” “锦州?”叶应天擦干水,接过信纸。 “朝清的信?”他讶异,扫视信纸上的内容。看完后,他蹙眉。 魏朝清寄来书信,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若他愿意收徒,他必有大礼送上。 朝清应该 知道,他不收徒。既知他不收徒,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想来,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 ?雪刀的作品《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到傍晚时,飞了半日,鸽子抵达锦州。 魏朝清取来回信。回信上,叶应天道,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教不了徒弟。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若是天赋好,他可以联系他友人,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 拿着信纸,魏朝清陷入沉思。 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 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早早隐退。如今安居在燕州,每日看看书,养养花草,闲度时日。 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两人便相识,有了些交情。 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他便想到了叶应天。他知叶应天不收徒,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 看完信后,他执笔回信。信里,他如实告知叶应天,沈秀资质根骨一般,并再次请他收徒。若他愿意收徒,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 夜里收到回信,叶应天肃色,资质根骨一般,还一定要让他收徒?为了让他收徒,朝清竟答应他,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么?叶应天沉吟。 次日凌晨,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教不动徒弟了,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 叶应天之独子,叶云川,年十九,身怀天资奇骨,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 因他爹隐退江湖,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 若他能收沈秀为徒,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魏朝清思及此,继续往下看信。 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条件便是,让魏朝清亲手执笔,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 没有犹豫,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求。 中午,飞鸽传来魏朝清的回信。叶应天含笑放下信。他问侍从,“云川在何处?” “公子好像是在鸿运楼听说书。” “快去叫他回来。” 鸿运楼里。站在台子上的说书人嗓音洪亮,“说时迟那时快,叶盟主亮出长剑……” 侍从听到说书人在说老爷之前的英雄事迹,他颇为得意地挺挺胸,上了一楼包厢。推开一楼包厢一间房,他快步入内。 包厢里,穿着白衣的少年靠在躺椅上,脸上盖着一本话本。 “公子,公子?” 少年手指微动,拿开盖在脸上的话本。 他扎着高马尾,几缕额发扫过眉眼,俊秀的眉眼里,透着浓浓的意气风发的张扬与少年感。 此时他略带困意,“做什么?” “老爷叫您回去。” “他叫我回去干什么?” “有事。” 叶云川打打呵欠,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走吧。” 待回了家,叶应天一见他便数落道:“天天就知道去听说书,都多大了,也不去娶个娘子回来!” 叶云川用小指挠挠耳朵,表示已经听烦了,“爹,你叫我回来就说这个?” “哼!”叶应天恨铁不成钢,“我要你收一女子为徒。” “收徒?谁?” “你魏叔的友人。我已答应他,你收他友人为徒。” 叶云川抱臂而立,“不收。我是能随便收徒弟的人?什么人都能做我徒弟?且教徒弟累死了,我才不收。” “你收不收?” “不是,爹,你让我收徒,你都不问我愿不愿意,哪有你这样当爹的!” “我是你老爹!” “那我是你儿子,我也随便弄个人来,让你收徒,你收不收?” “你收不收?” “不收!” 叶应天手掌运力,直接出掌,一阵罡风逼向叶云川。叶云川轻轻推手,便将这阵罡风打碎。 叶应天诧异,“你最近武力又精进了?” “对啊,爹,你现在打不过我,别浪费力气了。” “好你个小子!”叶应天认真起来,出招打他。 几个回合下来,叶应天完全落败,且叶云川还没出全力。 叶应天微微喘气,“老了,真是老了。” “不是你老了,是我武功又长进了。” 运转了一番体内的气息,叶应天道:“你若是不收她为徒,那你现在就给我取个娘子回来,别人与你同样大的年纪,孩子都两三岁了,你连个女人都还没有,像个什么话!” “那别人同我一样的年纪还有死的呢,我要不要也去死?” “你!你个臭小子!你这是要气死我!你真不娶妻?你这是要我们叶家断子绝孙?” “爹你不还年轻着吗,你争取再生几个呗。” “你个不孝子!生你一个就险些让你娘疼死了,你还想让你娘生几个?”叶应天气得又对他出掌。 叶云川拍开他的手掌,道:“反正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妻,娶妻有什么好,一个人多自在。魏叔肯定也是觉得娶妻不好,一个人自在,所以到现在也没成婚。” 话音落下,他飞向墙顶,扔下一句话,“爹,我晚上不回来吃饭了!”转瞬便消失不见。 他一路飞檐走壁,折返鸿运楼,路途中,他倏地停下来。 下面道路上。一大汉揪着一女子道:“你个死婆娘,你赶紧跟我回去!” 女子急道:“我不认识他!他不是我丈夫!他不是我丈夫!大家救救我!” “啪!”大汉打她的一巴掌,“这死婆娘忒不要脸,跟别的汉子私奔,被我抓住了,还说不认识我!” 周围的行人听到这话,对女子指指点点起来。 “私奔?偷汉子啊!天呐这女人 真不守妇道!” “啧啧啧。” “呸!真不要脸!” 女子哭道:“他骗人的, 我根本就不是他妻子!救救我!” 然而周围的人就那么站着不动。相信大汉说辞的人, 不太想管人家的家务事。而不太相信大汉说辞的人,看到大汉身后背着的大刀,也不敢乱帮忙。 终于有人不忍,站出来,“哎那个————” “这是我们家的家里事!闲人勿管!”大汉怒瞪说话的妇人,拖着女子往前走。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走走走,那都是人家里事,咱别多管闲事,免得那到时候咱们还要吃官司。” 大汉强拖着女子往前走时,突然感觉手上一痛,不受控松开了女子。 紧接着,一白衣少年飞到他面前,俯视他,“你说她是你娘子,她姓甚名谁,籍贯何处?” “她叫张翠芬!燕州西街人!” “我不是!”女子跑到白衣少年身后,哭诉道:“少侠救命!少侠救命!我叫周婉,并不是西街的人,是未央街的人!我与他素不相识!他就是个拐子!专拐我们这种落单的妇女孩童!” “放屁!你个死婆娘!你个偷汉子的贱人!” “住嘴。”叶云川道,“是与不是,去了衙门便见分晓。” 听叶云川说要进衙门,大汉心一虚,转身就跑。 叶云川笑了下。 大汉只觉浑身麻木,顿时不能动弹。 压着大汉去衙门时,大汉威胁叶云川,“你可知我老大是谁!你得罪了我,没好果子吃!” “好啊,我等着你的好果子。”叶云川继续道,“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谁?” “没听说过小叶郎这个名号?” 大汉一惊。小叶郎!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小叶郎!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 他是叶云川!大汉懵了。完了,自己得罪大人物了。叶家势力盘踞在整个燕州,身后站着成千上百武功高强的高手,叶家还与众多达官权贵交好,是整个燕州城谁都惹不起的人家! 完蛋了!大汉吓傻了。 叶云川直接将他扔进衙门里,继续前往鸿运楼。 未料他刚进包厢,就看到包厢里坐着的叶应天。叶应天沉沉道:“你若收徒,我就不再催你成亲。” 静默半晌,叶云川问:“此话当真?” “当真。” “好。”叶云川点头。 他已做好打算。到时候他便随便教那位女子,而后做出不会教,教不来,不擅长做师父的姿态与表现。这样的话,他爹肯定不会让他再教徒弟。 谁让他爹不顾他意愿,乱收徒。 “不过,不可将叶家的凌云诀教给她,教她一些其他的功法即可。” 凌云诀乃叶家独门功法,怎能传给外人。 “我知道。”叶云川道。 此时,楼下说书人大声道:“那叶盟主,在外面看着威风,在家里却很是惧内,是个耙耳朵。” 听到这话,叶应天脸都绿了,“胡说什么!” “哪里胡说了,爹你不就是个耙耳朵吗,娘她————” “赶紧给我回去,一天天的,净听一些胡编乱造的东西!”叶应天恼羞成怒,甩袖离去。 叶云川忍俊不禁,他没听叶应天的话,直接躺下,继续听说书人说书。一边听一边嗑瓜子。 晚时,得到燕州那边传来的消息后,魏朝清放下心来。他唤来沈秀。 “我已替你寻好师父,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他已答应收你为徒。” 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沈秀没想到魏朝清竟如此有能耐。前武林盟主之子,那可是侍卫口中所说的,江湖上最厉害的那几人之一。 她可以拜那样厉害的人物为师?也可以像他们那样,变得很强很强? 一想到自己可以变成飞檐走壁,百步穿杨的强人,她激动起来,“谢谢你!夫子,我真不知要如何感谢你,太谢谢你了!” 魏朝清:“不用如何谢我,”他语气停了一停,“你能好好的,就当是在谢我罢。”! 第 47 章 “夫子,拜师的学费要多少?我是说,束脩,束脩要多少?”沈秀踟蹰。 “不要束脩。” “不要?” “我与叶应天交情好,你不用交束脩。” 沈秀再次给魏朝清行大礼。她知道,拜叶云川那样厉害的高手为师,要交的学费定然不少。她家可能给不起。但有魏朝清的人情在,她不用交学费。 夫子对她恩重如山。 沈秀要去燕州学武。沈有财几乎毫不犹豫,“那我们一家人就搬去燕州!” 沈秀道:“学武不是一两日便能学成的,我有可能要学好多好多年。” “没事,那我们以后就住燕州,一辈子住那儿也行。” 听到这话,司马朗挑眉,“伯父,你不是说,你们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不想背井离乡,不想离开祖籍地吗?” “为了秀秀,背井离乡也没什么,反正燕州离锦州也不是特别远。”坐马车的话,到燕州大抵要五天的时间。 沈有财倒是极其宠爱沈秀这个女儿。司马朗对此很满意。 司马烨凝眸,问沈秀,“习武很艰苦,你一个女子,岂能受得了这苦?” “我能。” 他目色沉凝,似不愿她去受这苦。 但沈秀坚决要学武。 “秀秀,你且放心,无论你要学多久,都没关系,爹支持你!”沈有财做保证。杨氏也赶紧附和。 一家子决定好去燕州,开始着手准备去燕州的事。有魏朝清和司马烨他们给沈家开绿灯,路引相关手续,很快都办理完毕。 司马烨与司马朗本来也要送沈秀去燕州。只是京城那边来信,长央公主病倒,司马烨与司马朗不得已只能赶快回京。 回京前,司马烨对魏朝清道:“夫子,劳烦您好好照顾她,我会很快去燕州。” 司马朗也道:“对!夫子您得好好照看她,她去了燕州,千万不要让燕州的人把她欺负了去!” 魏朝清颔首,“我不会让她受欺负。” 两日后,一行人坐马车,快马加鞭赶往燕州。 快马加鞭,路上几乎没有耽搁,不到四日,一行人便抵达燕州。魏朝清已安排好住处,马车直奔离叶府极近的宅院。 “以后你们便住这里。”站在大宅院前,魏朝清温声道。 “多谢夫子。” 原本魏朝清欲给沈家安排更大更好的宅院,但沈秀与她爹娘坚持要给钱买宅院。是以,他才安排了价钱合适的,沈家能够承担得起的,不够大也不够好的宅院。这院子虽不够大也不够好,但比沈家之前的住房要好许多。 进了院子,休整片刻,又吃过饭食,沈秀洗漱一番,穿戴整齐,戴上面纱,与魏朝清一同去往叶府。 叶府宽阔,四处都是花花草草,一派幽静悠然。 进门没多久,一道苍劲有力的声音迎面而来,“朝清,我方才还在午睡,没来 得及迎你,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叶应天一身青衣,大步流星至魏朝清面前。沈秀快速打量了他一下。 叶应天比她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眉眼刚毅中透着些许俊致,裸露出来的手背上透着习武之人的遒劲力量之美。 “叶兄,许久不见,你似乎又年轻了许多。”魏朝清温声浅笑。 “哪里哪里,你才是又长俊了许多!”叶应天笑呵呵道。 待两人互相寒暄一番,魏朝清即刻给叶应天介绍沈秀,“这位便是沈秀。” 叶应□□沈秀看去。沈秀连忙摘下面纱,福身作礼,“叶老爷。” 叶应天笑道:“不必如此多礼。”他作出请的姿势,“快请进。” 入了前厅,叶应天请他们入座,侍从端来好茶。 茶香缭绕,沈秀托起青瓷碗,掀开茶盖,碧悠的热茶仿佛是清泉上蒙了一层半绿的细纱,色泽悦目,馥郁醇香。啜饮一口,唇齿瞬间留香。 她从前没喝过什么好茶,也就在公主府和魏府喝过一些好茶,其实也品不来什么茶。但她知道,手里的这杯茶,是极好的茶。她连连抿了好几口。 叶应天放下茶杯,“小姑娘,你为何想学武?” 沈秀:“我想变强一些。” “学武极其辛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女子学武,更加辛苦。” “我晓得的,我不怕辛苦。” 这时,侍从上前来,对叶应天道:“老爷,公子不在家。” “定是又在鸿运楼,去,赶紧叫他回来。”说完,他目露歉意,对沈秀和魏朝清道:“这小子爱听说书,总往那边跑,得稍微等一等他。” 鸿运楼二楼包厢。叶云川靠着躺椅,右腿曲在躺椅上,潇洒懒散地听着说书人说书。 “公子!公子!” “怎么了?”叶云川懒洋洋地放下右腿。 “魏大人还有那位要拜您为师的女子来咱们府上了。” “这么快?” “是的,公子,老爷叫您赶紧回去。” 叶云川眨了下睫毛,“小顺儿,去,给我弄一壶酒来。” “公子,您要酒干嘛,咱得赶紧回去!” “叫你去就去,快些。” 小顺儿抿嘴,立刻去拿了一壶酒来。 “小顺儿,你先回去,我等会儿回去。” “可是……” “听话。” 小顺儿欲言又止,最后听令,离开了鸿运楼。 叶云川在鸿运楼里拖了许久,回府之前,他喝下两口酒,把剩下的酒洒在身上,用内力逼干衣衫间浸的酒。 随之拿着酒瓶,带着浑身酒气,慢吞吞往家里走。 平素里,他用轻功飞回去只消半刻钟时间,但他这会子故意走回去,还走得慢悠悠,故而好半天才到家。 到了家,他作出醉酒的模样,摇摇晃晃去前厅。 “爹……爹……听 说我徒弟来了?”他摇晃着身体, 大着舌头道。 叶应天面色铁青, “叶云川!” “爹,你怎么还重影了?”他笑道。 “你这个混小子!”叶应天拉他过来,“快见过你魏叔。” 魏朝清看着醉醺醺的叶云川,微微蹙眉。 沈秀也皱起眉头。这酒鬼,就是她未来师父?怎么看着有些不靠谱? 叶云川扮作酒鬼,就是要让魏朝清他们觉得他这人不靠谱,就是要给他那位未来女徒弟留下不好的印象。他醉醺醺地给魏朝清行礼,“魏,魏叔,嗝……”他打了一个酒嗝。 “你这是喝了多少?”魏朝清问。 “不多不多,就一瓶。”说着一瓶,他却伸出二根手指。 叶应天黑着脸,吩咐侍从,“去,给他拿醒酒汤!” 魏朝清:“先让他回房醒酒罢。” “我没醉……我没……”叶云川身体摇晃着,余光触及魏朝清旁侧的沈秀,他声音停下来。 眸光微闪,他问:“这位是……” “这位便是你要收的徒弟,她叫沈秀。”魏朝清道。 沈秀上前半步,拱手作礼,“叶公子。” 叶云川默然片刻。 几乎是一瞬间,他眉眼间的醉意消散得一干二净,身体也不摇晃了。他笑笑,“其实我没醉,这不是许久未见魏叔了,想与魏叔开个玩笑,魏叔莫要在意,莫要在意。” “你没醉?” “没。”叶云川朗声一笑,眼神清明,完全没有醉意,“与您开个玩笑而已。” “你这孩子。”魏朝清叹气,转而道:“这是沈秀。” 叶云川与沈秀四目相对。他清嗓,“在下叶云川,云海山川的的云川。你要跟我学武?” “是的。” 他的视线在她身上逡巡,“让我看看你根骨如何。” “冒犯了。”他伸手,快而准地点过沈秀的右下肋骨。 “嘶!”她疼得浑身麻了一下。 见状,叶云川手上力道轻了些,检查过她的根骨后,他沉默不语。 学武这事,天赋资质尤其重要,勤奋刻苦只占一小部分。事实很残酷且不公平。如若不然,满天下都是武功高绝的高手了。 沈秀完全没有练武的资质。可以说资质非常差,且年纪还大,学武的年纪太晚,学武完全成不了大器。她要学武,会比其他人要辛苦,比其他人要慢,到最后学得的武功也可能会很平平。 “你……”他启唇,欲言又止,他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一些,“你一女子,最好还是不要学武,会很累很辛苦,你可能坚持不了。” “我不怕累不怕辛苦,我会坚持下来的。”沈秀目露坚决。 叶云川静默几许,“你不怕辛苦,好,那若你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比别人更苦更累,到最后却可能成不了大器,武功只能平平,你也愿意?” 沈秀明白他的意思。她没有 天赋,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到最后可能也学不得什么厉害的武功,成不了什么高手。 就像有些人在学习上没有天赋,再勤奋再刻苦,也比不上那些天才。天赋上的差距,何其真实而残酷。 但她还是要学,“我愿意。” “你确定?” “确定。” 叶云川:“好,那我便收你为徒。” 沈秀喜上眉梢,“谢公子,不是,谢师父!” 旁侧,叶应天道:“瞧你那浑身酒气,哪里有个师父的样子,赶快去换一身干净衣裳!” “这就去。”叶云川拱手,离开前厅。离开前厅后,他转身,回望一眼前厅,神色不明。 晚上沈秀他们在叶府吃了晚饭,饭毕告辞,明日再来府里进行拜师礼。 待他们离去,叶应天对叶云川道:“云川,我知你不愿收徒,你定也不会好好教沈秀武功。但我见这姑娘面善,是个好姑娘,所以,你要好好教她。” 叶云川:“谁说我不会好好教她?我会好好教她。” “那便好。”叶应天语罢,面前浮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容颜。 也不知为何,他一见这姑娘,就只觉面善,只觉她极其合他眼缘,忍不住想要疼爱她。 他想,他若是有一个女儿,也该是沈家小姑娘这样子,细眉杏眼鹅蛋脸,清清秀秀,乖巧文静。 彼时,魏朝清与沈秀正坐着马车回家。魏朝清问:“你觉得叶云川如何?” “很好。”沈秀觉得,叶云川这人脾性不错,看起来很好相处。就是年轻了些。 他才十九,严格上来说,其实她比他大。她在现代已经二十岁,二十岁才是她的真实年龄。于她而言,十九岁的叶云川,就是个大一的小学弟。 不过他虽然年轻,但武功却很高超。他身怀奇骨,乃是武学天才,能跟着他习武,是她的荣幸。 次日一大早,沈秀带着准备好的拜师礼,去往叶府。 拜完师,她换上练功服,跟随叶云川来到练武场。 叶云川负手而立,微风吹着他的高马尾。虽然眉眼间带着张扬的少年气,但开口却很有为人师的严肃与老道,“沈秀,你想学什么功法?” “师父,我想学厉害的功法。” “不是你想学什么功法,就能学什么功法,你须要学最适合你的功法,那样才能事半功倍。” “我不知道最什么适合我。” 叶云川:“以你的根骨来看,你最适合学……”他止声。 她根骨太差,最好是学厉害一些的功法,这样才能补救一下她根骨上的差劲。 他这里,最好的功法便是他们家的独门功法,凌云诀。只是这凌云诀,只传叶家人,不传外人。 即便她是他徒弟,那也是外人。 他忖度片刻,决定让她学比凌云诀稍次一些的穿云诀。 凌云诀,学成之后可碎山翻河,飞天踏海,凌于云之上, 而穿云诀, ?[]?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只是功力要弱许多。 不过对沈秀一个普通人来说来说,穿云诀已算神功。 “穿云诀?学成之后可以破山荡河,飞天踏海,在云间穿行?”沈秀瞳仁发亮,嗓音干涩,“这、这么厉害!” “只有完全学成,才能如此厉害。”叶云川没把后面的话说完。沈秀完全学成穿云诀的可能性不大。她最多可以学到穿云诀两成的境界。再高的境界,她恐怕突破不了。 不过两成的境界也够她用了。两成境界能让她力大如金刚,身轻如燕,一人对上百人不在话下。 “师父,我会努力学成穿云诀的!”沈秀握拳。 “有志气。”叶云川用脚尖挑起地上的一块石头,“今日你先练力,把这石头举起来,先举一个时辰。” 沈秀见他用一根手指支撑起那么大一块石头,她满目敬佩,双手去接石头。 接住石头的那一刹那,她没拿住,石头直接砸在地上。没想到石头比她想象中的重许多,她根本拿不起来,更遑论举起来了。 她弯腰,尝试将石头抱起来。完全抱不动。 “算了,拿一个轻一点的。”叶云川换了一个石头。 她勉强能抱起来了,但实在是举不起来。 叶云川只能一再降低石头的重量。 终于能把石头举起来后,沈秀松了口气。 叶云川将她的姿势纠正,“先举一个时辰。” 也就是两个小时。沈秀点头。但才举了不久,她的手臂就开始发抖。 坚持住。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住。她满面涨红,汗珠滚滚而落。手臂的颤抖传至全身,痛苦让她整张脸都团了起来。 练武场凉台那边,同叶应天一起观看沈秀练武的魏朝清,抬步就要往前去。 叶应天及时拦住他,“朝清,不可干涉她练力。我知你不忍,但她必须要吃这样的苦。” 魏朝清停下来,神色隐忍。 这边,叶云川见沈秀快要撑不住了,还在继续撑,他道:“不行了就放下来。” 她没有动,再坚持了片刻,终于坚持不住,放下石头。 “半刻钟都没到,歇息一会儿再继续练。”叶云川道。 “是,师父。” 练力练了一个下午,沈秀浑身疼痛,走路都发软。侍从将一碗药汤端给她。 “这是配合练功服用的药汤,能缓解你身上的疼痛。”叶云川道。 沈秀连忙把药汤灌下去。上了马车,她直接瘫在马车上。 魏朝清声含心疼,道:“不用再练了,别再练武了,你不需要练武,不需要如此辛苦,会有人保护好你。” 她一边捏着胳膊,一边道:“不,我要练武。夫子,我会坚持下去的。” 他看着她,一声叹息消失在微风里。 到了家,杨氏和沈有财迎上来关心道:“秀秀?你学得如何?苦不苦?累不累?” 沈秀摇头,洗漱一番了去吃饭。练武要食补,尤其要吃肉。晚上她吃了不少肉。在院子里跑了几圈,沐浴后入睡。 魏朝清没有入睡,他去了地方官员那里。沈秀以后在此处居住,他必须保证她的安全,不让她受欺负,是以,他得让燕州有权有势的人物都罩着她。 深夜,月华微浅。沈秀没睡着。她便起床,去把院子里盖井的石头扛举起来。 举到浑身大汗淋漓,举到全身发软,她依然不放弃。酸痛到无法控制流出眼泪时,她一边吸气,一边坚持举着石头。 她要变强,她要学得神功,她要破山荡河,飞天踏海,穿行云间。 她不能再像从前那般,随便就能被人抓走,毫无反抗之力。 想起让她受重伤的谢扶光,想起差点杀了她的月摩珈,她咬牙,继续举石头。 她一定会学成穿云诀。她没有天赋,唯有努力刻苦。她相信,努力刻苦也会出奇迹。 与沈秀同样睡不着的还有叶云川。叶云川手枕着后脑勺,一闭目,脑海里便浮现出沈秀一脸痛苦地练力的场景。 她练力的痛苦,仿佛无形间转移到了他心脏上。 良久,他吐出一口气离开卧房,飞跃至屋顶。 夜风吹拂他的头发,他微微侧眸,目光偏向远处沈家院子的方向。! 第 48 章 月高风淡,京都公主府里,司马烨用掌心探司马长央的额头。随之轻手轻脚离开卧房。 他回到自己的卧房,跨过高高的门槛时,面前不由浮现出沈秀跨过门槛,险些被门槛摔倒的画面。 他久久凝视门槛,而后开口吩咐,让人把门槛放低。 秦伯诧异:“殿下,不可啊。” 门第越高,门槛越高,高门槛代表着身份地位的尊贵,殿下把门槛放低,这不是放低自己的身份么。 “照我的吩咐去做。”司马烨不容置喙。 “是,殿下。”秦伯刚走,侍卫就前来将燕州飞来的书信递给司马烨。 他即刻打开信纸。信上说,今日沈秀拜师成功。她今日练力,举了一下午石头。练完后,步伐颤巍,走路不稳。 看到此处,司马烨目色微沉,“那些参药送去了没有?” “已经送过去了,估计还得要两三日才能到燕州。” 永宁殿里,司马朗也在问宫人,“还没送到?” “殿下,燕州离京城有六七日路程,没那么快。” 司马朗嗯了一声,“继续寻那些什么天材地宝,不管要多少钱,通通给我买过来。” 练武,食补和药补也很重要,司马朗希望沈秀能少受些罪,是以,他派人到处去搜罗对练武有用的天材地宝,只希望能够助她早日习得高强的武功。 天还没亮,沈秀就起了床。在院子里跑了好几圈后,她开始举石头。 见沈秀那么早就起来练功,沈有财心疼得脸都皱成了老太太的模样。他对杨氏说:“今早的索饼多放些羊肉,得让咱闺女好好补补。” “行。”杨氏应完话,去厨房时,发现厨房里已经亮起灯火。 屋子里有人,是魏朝清。 “大人?您这么早就起了?您这是在熬什么,怎么一股子药味?” 魏朝清轻轻推动锅里的汤,道:“我熬了些参汤,给沈秀喝。” 得知这参汤里的药参价值千金,喝了能舒筋活血,有利于练功,杨氏连连道:“使不得,使不得!” 哪能让魏大人如此破费!这参药可是价值千金啊! “没什么。”魏朝清温声道。 “哎呀!”杨氏不知她闺女究竟是撞了什么大运,能与魏大结交,能让魏大人如此帮她。 她快步来到沈秀面前,将此事告知沈秀。沈秀将石头放下来,去往厨房。 “夫子,师父那边有给我配药汤的,不用你这么破费。” 魏朝清:“并不破费,快熬好了,等下你喝一碗,喝了再去练武场。” 他已经熬了,她不喝也不好,于是便道:“这次就谢谢你了,以后可不许再这样。” 喝下参汤,吃过早食,晨曦将将露出来。沈秀换上练功服去叶府,魏朝清仍要与她同去。 “夫子,我这里不需要你照看了,麻烦你这么久了,耽误了你这么多 时间,你赶紧回京城,不然皇上会……” “没事,别担心。” 魏朝清眉眼蒙上一层黯然,“我明日便要回去,此去京城不知多久才能再见,让我再……” 让我再多看看你。后面的话他没说完。 魏长生接过他的话,瓮声瓮气道:“姐姐,我们明天便要走了,我想再和你多待一些时间。” 沈秀摸摸他脑袋,没再说什么。 马车行至叶府大门前,他们三人下马车,来到叶府门前。门倌上前行礼,毕恭毕敬打开大门。 待沈秀他们进大门时,门倌关门。关门时,门倌目不转睛地盯住沈秀往里走的背影。 目送着她的背影,门倌心里有蜜糖汁蔓延开来一般,直到背影消失不见,他才失落地耷拉下肩膀。 意识到自己心中的妄念,他站在门边,打了自己一巴掌。 沈姑娘是魏大人之友,不是他这种小奴才能肖想的! 可是他真的……真的好想……他又打了自己一巴掌。接着,他深深地埋下脑袋。 从没有哪一刻,他如此怨憎过自己低贱卑微的身份。他这样低微的身份,肖想沈姑娘,那是侮辱了人家。 到达练武场,沈秀一眼看见在练武场舞剑的叶云川。 浅金的晨曦下,叶云川一袭白衣,束着箭袖的手臂挥动,长剑如影似魅。 白衣胜雪的少年,衣袂飘逸,手持长剑,剑气冲霄。 剑气仿佛刺破了万千晨曦,刺破的晨曦碎在他的白衣上。光芒浸氲衣衫,他仿佛在发光,熠熠生辉,如若天神一般。 发现有人来,他停剑收剑,微微转身,高高的马尾在半空中一扫,扫出浅金的弯弧。他笑得清朗,“魏叔。” 魏朝清道:“如今你的功夫是否已经比过你父亲?” “早就比过他了。”叶云川挑高眉头,眉宇间带着少年气的轻狂。 沈秀满目崇敬,“师父,您太厉害了。”她什么时候也能把剑练得如他一般剑术精妙,舞剑如飞? 面对沈秀时,叶云川脸上多了一分严肃端庄,端起严师的架子来,“你若努力刻苦,也能如此这般。” 接着他道:“你先围绕着练武场跑两圈,活络活络后,举半个时辰石头。” “是,师父!”沈秀没耽误半点时间,立刻跑起圈来。跑完圈,举完石头,叶云川开始教授她打熬筋骨的基础招式。 “看清楚。”他先是以正常速度打了招式给她示范,随即慢速,一招一招分解给她看。 她在边上跟着他学着,他示范了几遍后,她道:“师父,我记住了。” “打一遍我看看。” 她将一整套招式完全打出来。 叶云川:“记性不错。” 只是打出来的招式很不标准。他立在她身后,拍平她的背脊,将她的手臂拉直,纠正她的招式姿势。 碰到她的身体时,他眸光微微闪烁,下一瞬恢复如初,继续纠正她。 沈秀很少与别的男子如此贴身接触过。她一开始有些别扭,但很快便适应起来。叶云川是她的师父,是师是父,与他贴身接触并没有什么。 凉台那边,魏长生见叶云川与沈秀亲密接触,他嘟起小嘴,转而想到叶云川并不是什么其他男人,是沈秀的师父,他嘟起的小嘴又放平下去。 他边侧,魏朝清看着叶云川碰出沈秀的身体,他静默着,唇角微抿。 今日的任务便是学会打熬筋骨的基础招式。到了下午太阳落山时,沈秀擦擦汗,打着摆子走出练武场。 叶云川见沈秀累得浑身无力直打摆子,他面色微凝。 沈秀在叶府里喝完汤药,回家狠狠吃了三碗大白米饭。 “瞧你饿的。” “?_[]?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沈秀发现他,转过头。她胳膊打着颤,眸子里却带着灿烂的笑,“夫子,我比之前举的时间长了些。” “很不错。”他拿出帕子,伸手要擦她头上的汗。因顾及到礼节,他及时停住动作,只把帕子递给她,“擦擦汗。” 她接过绿帕子,擦汗后,道:“我洗了再还给你。” 他却直接拿走帕子,“不用。” 吃过早食,沈秀一家将魏朝清与魏长生送上马车。 她招招手,“夫子,长生,你们一路平安。” 魏朝清:“若得了空闲,我会很快再来看你。” 魏长生双目微红,“姐姐!等到了休沐日,我会来看你的!” 马车行驶而去,魏长生一直堆积在眼里的泪水淌落下来。他哭着,抱住魏朝清,“舅舅……” 魏朝清抚摸他的脑袋,“别哭,我们会很快再来这里。” 烈日高悬,沈秀站在烈日下,站桩凝神,练凝力。 叶云川走过来,“站了多久了?” “快要一个时辰。” “再站半个时辰,能不能坚持?” “能!” “好。”叶云川离开。他坐到凉台下,目光落在沈秀身上。 一滴滴汗珠从她额头上滑落,她的脸晒得通红。 他垂睫,片刻后,走到她面前,“可还能坚持住?不行便算了。” “还能。” 他张嘴欲言,最后什么也没说。 沈秀累到膝盖开始弯曲松懈时,面前闪过谢扶光他们的身影,于是她一咬牙,膝盖又直起来,继续坚持住。 终于将剩下的时间熬完,她腿一软,直接跪下去。还未跪下,她被叶云川一把捞住。 “谢谢师父。”她起来缓了缓。去凉台那边歇息喝水。 叶云川倏然道:“下午不用练了,放你半日假。” 她讶然,“不是练五日休息一日吗?师傅是不是怕我撑不住,坚持不了?我可以的师父,我下午不用放假。” “不行。等会儿L你喝了药汤,休息半日,明日再来。”叶云川语罢,转身离去。 他一个飞身,飞向鸿运楼。 “叶公子,这几日你怎的都没来?”鸿运楼小一满面堆笑。以往叶公子可是每日都来听说书的。 “有事。”叶云川直奔包厢。 小一备上酒水吃食,放置好凉屋的冰块之后,退出包厢。 叶云川背靠躺椅,右腿习惯性地曲在躺椅上,懒懒散散听着说书人讲戏。 然而素日里能让他听入神的戏,他此时完全听不进去。 他脑中浮现出沈秀累到筋疲力尽,疼到咬牙的模样。 她很能吃苦,很能坚持。 她这般苦累,应该要学最好的功法,这样她付出的努力才能获得更多的回报。 应该教她凌云诀,而不是次等的穿云诀。他脑子不由里响起这样一句话。 他皱眉。 凌云诀不能传给外人。不能教给她。 夜里,叶云川仍然无法入睡。他离屋,从酒窖里拿出一瓶酒,飞向屋顶。 坐在屋顶上,他遥望黑漆漆的远天,喝下一口酒。! 第 49 章 半夜里,沈秀被疼醒。练了打熬筋骨的招式,身体筋骨会慢慢重组,筋骨挪动重组,疼痛必不可免。即使服用了汤药,也只能缓解一点点疼痛。 她蜷缩起身体,疼到只觉身上每一块肉都不是自己的了。熬着痛,她在心里开始给自己唱歌,想一些搞笑的笑话,以此来分散注意力。 疼痛慢慢消散时,她浑身如散了架,沉沉睡去。 公鸡鸣叫将她唤醒。外头还黑着,不过天儿也快亮了。她瘫在床上,通身疲倦酸软,完全不想起来。 懒惰与怠倦席卷而来,仿若钉子一般,死死地将她钉在床上。 感觉到自己被钉在床上,无法起身,又要睡过去时,她狠狠一恰自己的大腿肉,疼痛让她顿时清醒过来。 才练了几日功,就坚持不住了?她骂着自己,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她赶紧练早功去了。 沈秀吃完早食去叶府没多久,沈家院子大门被敲响。 来人是城东的楚员外。他此番前来拜访,目的是送礼结交。 见又有人来拜访送礼,杨氏和沈有财四目相对,不禁再次无奈起来。 这几日总有人来拜访送礼来者皆是燕州本地有名有号的人物。 他沈家与魏大人交好,与二皇子和世子交好,沈家的女儿还是叶云川的徒弟,这可了不得,是以本地不少人都来巴结沈家。 这些人送来的礼,他们哪里敢收,通通都拒绝了。一开始他们怕落人面子,得罪这些人物,沈秀提醒了夫妻俩一句,沈家身后站着魏大人,不用怕得罪这些人,收了礼那才不妥。 于是夫妻俩才放心大胆地拒绝了这些人送的礼。只是燕州的知府与知县被拒后仍三番两次前来送礼,前日他们俩来送礼,恰好被魏朝清撞见,魏朝清没多说什么,只让杨氏与沈有财收下礼。 夫妻俩便收下了知府与知县的礼。也只收下了他们俩的礼,其他人的都没收。 回绝了楚员外送的厚礼后,杨氏和沈有财去看豆腐压好了没有。 其实宋玉的聘礼,知府知县送来的厚礼,以及他们家这么多年的积蓄,加起来足够他们一家子衣食无忧地过活一辈子,他们不用再去做那豆腐生意。 但夫妻俩左右闲着无事做,又想着多赚些钱给沈秀用,于是便打算继续在燕州做豆腐生意。 说起来,来燕州之时,魏大人就提出过会给他们安排工钱高且不累的活计,世子和二皇子也提过此事,还直接说过要送他们钱,让他们家一辈子锦衣玉食,不用再辛苦赚钱。 杨氏与沈有财一口回绝。魏大人他们已经帮他们家太多,恩情早就还不清了,他们真的受不住再多的恩情。 再者,他们俩擅长做豆腐,而魏大人他们安排的工钱高且不累的活计,他们俩也不一定做得来,也不一定喜欢做。 还是做自个儿擅长的活计较好。何况他们夫妻俩很会做豆腐,做的豆腐好吃,在锦州时就因做的一手好豆腐而赚了不少钱。有 好手艺在,他们在燕州卖豆腐,想必也能生意不错,赚不少钱。 夫妻两人把压出来的新鲜豆腐放进小推车里。沈有财将小推车推出宅院。保护沈家人的侍卫立刻上前,“我来。”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多谢!” 沈有财没让他们帮忙,自个儿推着小推车,一路推到人多的地方,他扯着嗓子开始吆喝,“豆腐儿!豆腐儿!卖豆——腐儿了嗬!” 他家豆腐色泽品相很好,不多久便有人来问价。至午时,豆腐卖了差不多一小半。他推着剩下的豆腐回家。 今日第一天开张,能卖一小半豆腐已经很不错。等他家豆腐的好味道打出去了,生意会越来越好。沈有财这般想着,路过点心铺子时,他不假思索,去给他闺女买了她爱吃的点心。 他一进院子,便闻到浓郁的食物香气。回家吃午饭的沈秀连忙从他手里接过推车,“爹,辛苦了。” “这有甚么辛苦的,你才辛苦,你这一天天的,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多劳累呀!对了,秀秀,我给你买了你爱吃的点心。” 沈秀端水,让他净手。 “不用你来,不用你来,你赶紧去吃饭。”他催赶她去吃饭,生怕劳累了她。 桌上菜肉齐全。因沈秀练武,每日都要吃肉食补,家里不似从前那般三五日吃一回肉,如今家里日日都吃肉。 沈秀看着桌上的肉,道:“娘,爹,等我熬过了打基础的这段时日,我就去找个活做。” 刚穿过来时,她仗着爹娘宠她,打算等时机成熟了,她便找爹娘要点钱,去找个教书先生认字。 然后假装表现出自己超常的学字能力和算术能能力。假装出自己很有天赋。 很有天赋便不用跟着教书先生学太久,浪费太多束脩钱。等学了些时候,她就去做账房先生。 本朝有女账房先生,账房先生工钱不错,也没苦力活那么辛苦,能用到她的长处,很是适合她。主要是她做豆腐的手艺没爹娘好,同样的法子做出来的豆腐一般般,没办法像爹娘一样靠做豆腐赚小钱。所以得找适合她的活计。 她在司马烨和魏朝清身边学过字,有了这做倚仗,便不用再去找教书先生学字,她可直接去做账房先生了。 只是现在她每日要练武,没那么多时间去做账房先生。是以,她目前打算抽出空余时间去抄书赚钱。 “我打算去抄些书。” “不用你去做什么活计,咱家现在的钱,即便每日吃肉,顿顿吃肉,一辈子都还花不完这钱。况且我和你娘还在挣钱呢,哪里要你去做什么活计!”沈有财肃色,坚决不让她去抄书。 “你现在就专心好好练武,别操心其他事。”杨氏边说,边给她夹肉。 沈秀没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反正她打算不那么忙了,每日抽出一些时间抄书挣钱。 午歇后,沈秀打着呵欠起床,洗漱一番赶往叶府。进了叶府,去练武场的途中,她遇到了叶应天。 她赶紧给他行礼。他注 意到她眼底的青黑, 道:“夜里没睡好?” “昨晚身上很疼, 没怎么睡得着。” 叶应天道:“这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坚持住就好。” “我会坚持住的。” 他同她一起去了练武场,想看看她这几日练得如何。到了练武场,她先跑圈,继而打出一套热身的基础招式。 “不错。”叶应天颔首。 叶云川来了练武场。他教她新招式,继续让她站桩练凝力。 今日要负重站桩。日光毒辣,沈秀仿佛站在蒸笼里,热得喘不过气来。 叶应天见状,有些不落忍,然而要练得好功夫,这都是沈秀必须要吃的苦。 这小姑娘也的确能吃苦,在毒辣的日头下,身负重担站桩一个时辰,一声没吭硬是撑了下来 这小姑娘极其合他眼缘,越看,他越是喜欢,是以,见她练功受苦,他也越看越是心疼。他转头道:“云川,这小姑娘很不错,你要好好教她。” “我知道。”叶云川注视刻苦练功的沈秀,目色不辩。 过了两日,叶云川对趴在地席上动弹不得的沈秀道:“不行了?” “没有。”沈秀艰难地爬起来,继续打拳。 叶应天抽空来练武场,目睹这一幕,他皱起长眉。 傍晚,沈秀擦着汗,要离开叶府时,叶应天留下她,“今晚同我们一起吃晚饭。” 之前也留过她吃饭,她都拒绝了。只是这次叶应天坚持要她留下吃一顿晚饭,她不好再拒绝,便应下。 既应下,吃饭时她便也不客气,足足吃了几大碗白米饭。因每日体力消耗大,身体素质逐渐增强,她的饭量渐渐在增加,从前两碗米饭便能吃饱,现在得吃三碗。 “吃饱了没?要不要再添碗饭?”叶应天问。 “够了够了,差不多了。”沈秀边回着话,边把剩下的鸡腿啃完。 吃完饭,她谢过叶应天与叶云川,小步小步离开。因为脚踝酸疼,她只能小步小步走。 视线扫过她的脚踝,叶应天沉默许久,道:“云川,我想与你说件事。” 不料叶云川与他异口同声,“爹,我想与你说件事。” 叶应天:“什么事?你先说。” 叶云川:“什么事,你先说。” 于是父子俩又异口同声: “云川,我越看沈秀这小姑娘越是喜欢,我打算收她为义女。” “爹,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一个小孙女儿,你甭想什么小孙女儿了,想个女儿倒不错,我看沈秀就很不错,你收她为义女吧。” 两人同时说完,互相对视,眸子里都是诧异。没想到双方想到一起去了。 叶应天朗声笑,“那便这样决定了。” 话音一转,他道:“只是,此事还得与你娘商量一下。” 叶应天的妻子,萧扶摇,此时并未在家,前一段时日她与好友一起在燕州乡下游山川去了。 “我等下去乡下去找你娘。” “我去罢, 爹, 你这把老骨头就别折腾了,我速度比你快,我去。”叶云川不做停留,飞身去往乡下。 马车要大半日的路程才能到达,他用直线距离,极速飞行,亥时便抵达目的地。 夜深人静。挨着老槐树的小院子里,灯火通明。叶云川直接飞跃过院墙,一进去便闻到一股子呛人的食物香味。 他皱皱鼻翼,推门而入,“娘,这么晚了,你还吃火锅?” 房间里,锅炉咕嘟咕嘟作响,呛人的辣香直飘。锅炉前,穿着寝衣的中年女子,一边往汤锅里下菜,一边呼气。 她转过脖子来。她的五官同样俊秀,略微富态圆润的面庞上,有几分彪悍。 “云川,这么晚你怎么来了?我这吃宵夜呢。” “我来有事。”叶云川在桌边坐下,“哪有人吃夜宵吃这么辣的火锅的。” “我原是想吃碗素面,只是吃着没滋没味,吃着不高兴,便吃了火锅,你要不也吃点?” “不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萧扶摇捞起一只烫得晶莹剔透的凤爪,放进蘸料里。 他将叶应天要认义女的事道出来。 萧扶摇顿时火冒连天,将筷子用力往桌面上一放,“什么义女,怕不是他叶应天在外搞出来的私生女!反了他了!他竟敢出去乱搞了!” “不是,”叶云川拉住他娘,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女子并非我爹的私生女,她乃魏叔之友。” 叶云川将沈秀的身份解释清楚,又把收徒的事告知于她。 火气荡然无存,萧扶摇重新坐下来,“你爹为何想收她为义女?” “沈秀很好,练功刻苦努力,从不喊辛苦,爹说她很不错,他越看越喜欢,便想收她为义女。” “这样?你呢,你可愿意多一个妹妹?” “愿意。” 她夹起汤锅里的粉条,“我明日回去见见她。” 翌日。沈秀准时来练武场练武。练着练着,她发现凉台那边出现了一个陌生女子。女子一身素服,五官与叶云川相似,她猜测,她是叶云川的母亲。 她忙不迭停下来,走过去。她没有猜错,此中年女子正是叶云川母亲萧扶摇。 “见过师奶。”她福身。 萧扶摇:“不必多礼。你的脸比手黑了一层,练武晒黑的?” “是的。” “女子以白为美,你晒黑了便是丑,你不怕晒黑不怕丑?” “长相并不重要。” “可若你要找夫婿,长相很重要。” “长相,男人,都不重要。” 静默几许,萧扶摇笑出声来,“说得对,容貌和男人都不重要,实力才最重要。你歇歇罢,仔细中暑了。” 沈秀点头。 晚上叶应天又留沈秀吃午饭,说是萧扶摇回来了,他们一起吃个饭。 饭桌上,萧 扶摇手边放了一碗剁椒汁。她把炸得金黄的骨酥鱼荡进剁椒汁里,送进口中。 沈秀去瞄那碗剁椒汁。 “想吃剁椒汁?” “??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你能吃辣?锦州人不是吃不了辣,爱吃甜的?”萧扶摇问。 “我爱吃甜的,也爱吃辣的。” “你能吃多辣?我这辣椒汁可是辣得很。” “我应该能吃。” 于是萧扶摇便让侍从给沈秀端了一碗剁椒汁。沈秀用筷子蘸汁,尝了尝。 很辣,但她能吃。也很喜欢。她也夹骨酥鱼蘸剁椒汁。 “还真能吃这么辣。”萧扶摇意外。 见沈秀很爱吃辣,她问她,爱吃些什么辣菜。 “几乎所有辣菜都爱。”沈秀嘴唇辣得嫣红水润。 目光扫过她嫣红水润的唇瓣,坐在右侧的叶云川,注意力在她嘴唇上停留了片刻,转而挪走注意力。 饭毕,萧扶摇给沈秀安排了一个休憩室,让她在那里午休过后直接去练武场练功,今日晌午不必再回家休憩来回折腾。 沈秀从善如流。 待沈秀离去,叶应天问:“扶摇,你觉得她如何?” “是个不错的姑娘。”萧扶摇看人很准,沈秀身端形正,目里清明,不是内里不正的姑娘,是个很不错很正的姑娘。 “你要收她为义女就便收下罢。”她道。 叶应天笑起来,“好。” 午歇过去,沈秀准备去练武场,却被叶云川叫去前厅。 “师父,去做什么?”去前厅的路上,沈秀问。 “你可愿认我爹娘为义父义母?”叶云川侧眸。 沈秀惊愕,“义父义母?” “是,我爹娘欲收你为义女,你可愿意?” 默然半晌,她干巴巴道:“当然、当然是愿意的。” 能做武林高手的义女,这是她的荣幸。她自然是愿意的。 “可是,师父,我若认您爹为义父,那我们这辈分岂不是乱了?” 叶云川脸上少了分严师的架子,“在练武场上,我是你师父,离开了练武场,我便是你哥,明白吗?” “明白。” 进入前厅,沈秀敬茶磕头,礼成,她便成为了叶氏夫妇的干女儿。 叶应天将一柄宝剑赠予她。此剑名为长风剑。是一柄不可多得的宝剑。 萧扶摇微微惊讶。没想到叶应天竟将此宝剑送给了沈秀。看来,他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喜欢和看重这位小姑娘。 她给她送了一对价值不菲的长鞭。 而叶云川什么也没送,只道:“爹,娘,我欲教她凌云诀,将凌云诀当做礼物送与她。” 夫妻俩默然。片刻后,叶应天颔首。凌云诀只传叶家人,不传外人。然沈秀已是叶家之女,算不得外人。 叶应天原就心疼沈秀每日如此苦累,这会子 她与他们成了一家人,能学叶家最好的功法,如此这般,她每日付出的努力能得到更多的回报。 “那你便将凌云诀好好教予她。”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叶应天:“凌云诀乃我叶家独门功法,不传外人,比穿云诀的境界高许多。” 听罢,沈秀心跳加速,神经都兴奋起来。比穿云诀更厉害的功法!她拱手,“谢谢师父!” 叶云川抱臂而立,剑眉微扬,“我说过,在练武场上,我才是你的师父。” 她瞬间意会,“谢谢哥!” “好了,别耽误时间了,去练武场,我教你凌云诀。”叶云川侧身往外走。沈秀跟上。 目送他俩离开,萧扶摇起身,“好了,这认干爹干娘的也认完了,我走了。” “还没玩够?” “等出伏了我再回来。”萧扶摇没等他回话,长袖一飞,直接飞远。 彼时,国子监文渊阁里,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只花了五日便回到京城的魏朝清批阅完学生们交上来的文章后,他浅抿半口茶,望向右侧的砚台。面前出现从前沈秀给他研磨墨水的场景。 良久,他取出怀里的绿锦帕。之前沈秀拿去擦汗的帕子,他并未清洗。 他用指腹轻轻抚摸帕子,不知多久过去,他拿纸取墨,执笔在画纸上描画。 “舅舅!舅舅!”魏长生迈着小短腿跑进文渊阁。 魏朝清拿出白纸,遮住画纸。 “舅舅,你在画什么?”魏长生只看到画纸边缘有一女士裙摆露了出来。舅舅在画女子么? “没什么,你来有什么事。” “喔,这首词我看不懂,舅舅你帮我看一下。”魏长生奶声奶气地拿出一本书。 下学后,魏朝清一到家便去往厨房。京城离燕州有好几日路程,若给沈秀做她爱吃的菜,送过去路上不易储存,容易坏,是以,魏朝清准备做些容易储存的点心零嘴,让人快马加鞭送至燕州。 晚霞逐渐爬进练武场时,沈秀往后一跌,直接摔在拳包上。 叶云川站在她身前,高高的马尾被微风吹动,他伸手,“起来。” 沈秀抓住他的手,借他的力爬起来。 他将一瓶药丸递给她,“练凌云诀,筋骨重组会更痛,这药丸是练凌云诀专用的,睡前一粒,会很有用。” “谢师父。” 走出练武场,叶云川道:“晚上还是留在这里吃饭吧。” “师父,我爹娘等着我回家吃晚饭。” 他转向她,“我说什么来着,出了练武场,我就不再是你师父。” “忘了。”沈秀清嗓子,“哥。” 他带着少年张扬气的眉眼间,蕴出一丝浅淡的笑意,“嗯。明日休沐,好好休息。” 回到家,沈秀将叶家认她做义女事告知爹娘。 杨氏欲言又止,“闺女,你说你这是……这是撞了什么大 运。” 沈秀托腮,“想来是我从前太倒霉了些,所以现在转运了。” “是极是极!”沈有财附和着,将参肉糕送到沈秀嘴边,“秀秀,多吃些。” 次日沈秀没有睡懒觉,她依旧早早起来练功。沈有财在井边打水时,她走过去,提水桶。 能明显地感受到自己力气比从前大了些,提起满满一桶水比之前要轻松些。发现这一点,她面带喜色,“爹,说不定过不了多久,我一根手指便能将这桶水提起来。” “那我闺女可就厉害了。”沈有财笑呵呵,接着道:“秀秀,你上午休息半日,下午出去转转如何?来了燕州,你还没出去玩过。” 沈秀安静下来。谁知道谢扶光和赵金金此刻有没有在燕州。谁知道谢扶光现在有没有为爱改变,不再随便杀人。她每日戴着幂篱和面纱坐马车去叶府都胆战心惊的,生怕途中会遇见他们俩。 她最好还是不要出去乱转。她摇摇头,“我累,我就想在屋里躺着。” “那行,那你以后再出去转。” 过了午时,杨氏进房唤沈秀,“秀秀,叶公子来了。” 嗯?叶云川来了。他来做什么?她快步出屋。 “师父,不是,哥,你来做什么?”她跑到他面前。 “你可喜欢听说书?” “听说书?我没听过。” “要不要去?” 正准备摇头时,她嗓音卡顿一下,问:“哥,你和谢扶光,谁的武功更厉害?” “你还知道谢扶光?” “名气这么大,自然是听说过的,你能打赢他吗?” “我与他未曾交过手。但他曾打败过我爹。” “那你现在比你爹更厉害,是不是能打得过谢扶光?” “没交手,不知道。”说到这里,他微微扬起下巴,浑身透着张扬的自信,“但我想,我能打赢他。” “真的?”沈秀眸光一亮。! 第 50 章 “当然。” 沈秀心头雀跃,很快又冷静下来。叶云川又没与谢扶光交过手,谁知道他是不是真能打赢谢扶光? 她还是不要冒险跟着他出去。她清了下喉咙,“我懒得动,不想出去。” “不是让你走着去,坐马车去,不累。” “我不大想出门。” “并不远。” 她还是摇头。 “你……不爱出门?” “不大爱出门。” “好。”他没再勉强她,“沈秀,我————”叶云川忽而止声,“唤你沈秀太生分了些,我以后唤你秀秀如何?” “可以。” 叶云川转身,习惯性地直接要直接飞走时,意识到从别人家辞去不走大门,有些不礼貌。他停下动作,从大门走出去,才飞身离去。 沈秀望向院墙的天空。她握紧拳头,没回屋休息。她换上练功服,开始练功。 沈有财见她练功练得辛苦,他心疼得不得了,赶忙去买西瓜冰酪回来给她吃。 “秀秀,累着了吧,来,吃点西瓜冰酪,吃了凉爽。”他把西瓜冰酪捧道沈秀面前。 “这玩意儿L贵,以后别给我买这个了。”沈秀捧着西瓜冰酪,将之分成三份,每人分了一份。 杨氏和沈有财不吃,“我俩不爱吃这个。” “你们不吃我也不吃。” 夫妻俩这才拿起勺子,吃冰酪。 一边吃着,沈有财一边道:“秀秀,你别担心,咱现在吃得起冰酪,我今早上去卖豆腐,来了好多回头客,今日豆腐都卖光了,有好些人预定了明日的豆腐。” “爹娘你们做的豆腐好吃,生意肯定会好的。”沈秀嗯了一声。话音落地,外头响起敲门声。 叶云川又来了。沈秀问道:“怎么又来了?” 叶云川道:“你既懒得动,不爱出门,那就在家里听说书,我把说书人请来了。我请来的这位说书先生,乃是燕州最最有名的说书先生,你听了他说的书,定会喜欢。” 沈秀向他身后看去,“说书先生他在哪儿L?” “门外。若你想听他说书,我便让他进来。” “快让人进来。” 戴着帽子的说书先生进入院子。后面有人将桌椅搬进来,还端来了瓜子花生等等零嘴点心。 叶云川准备得十分齐全。沈秀扫视放在桌面的吃食,对叶云川道:“谢谢你。” “别对你哥这么客气。”他扬扬眉头,让她和她爹娘都坐下,随之问,“想听什么书?” 沈秀将将要回话时,说书先生抢先她一步,异常热情道:“姑娘想听什么书,我便能说什么书,这天底下就没有我不会说的书!” 她笑了笑,“西游记你会说吗?” “西游记?这是什么书,在下未曾听说过。” “我随便胡诌的。你就说你最擅长说的书吧。” “行。”说书先生整理帽子, 拿起醒木, 在桌面上一敲,“话说当年……” 说书先生醒木一方口一张,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摇头晃脑,时而扮男,时而扮女。他极擅长口技,将故事说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天之入胜。 沈秀听得入神,听到好笑之处,笑出声来,听到激动之处,鼓掌叫好。 这是她第一次听说书先生说书。说书先生讲故事时,仿佛将所有情节画面钩织进观众的脑袋里,让人听得心潮起伏。 原来听说书也能如此有趣,她原还以为比不上影视剧那样有趣。毕竟影视剧不仅有声,还有画面冲击。 见沈秀听故事听得高兴,说书先生更加卖力,似乎是平生从来没有如此卖力地把故事讲得这样好听过。 今日的说书先生,格外热情卖力。仿佛是在使劲浑身解数,讨沈秀欢心。叶云川端详说书先生,发现说书先生眼神炽热地看着沈秀,他蹙眉。 一节故事说完,说书先生敲了一下醒木,喝水。将将喝完水,又开始说书。 沈秀惊讶,“他不用歇息歇息?他都讲了一个半时辰了。” 他已经连续讲了三个小时,都不带歇的。 “通常情况下,他讲一个时辰,会歇息一刻钟。”叶云川垂睫,“今日他有些……” 今日他有些不正常。叶云川止声。说书先生看沈秀的眼神,炽热而专注。 这样的眼神,很刺目。叶云川拿起一个核桃,咔嚓一下捏碎,“先生,天色已晚,今日不必再讲了,你回去吧。” 说书先生连连摆手,“也不晚,我故事还未讲完。” “讲了这么久,不累?” “不累,一点都不累,我还未讲到精彩处。” 沈秀想着她已休息了三个小时,不能再浪费时间,她得在吃晚饭之前再练练功,把基础招式巩固扎实,于是起身,“先生还是歇息去罢。” “在下不累,真不累。” 说书先生不得不收起醒木。他走到沈秀面前,“姑娘明日可还想听故事?我还没讲到精彩之处。” “我明日没空闲,接下来都没空先。”明日要练功,五日后休沐日她才有休息的时间。 离开沈家院子时,说书先生目露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云片糕吃完,道:“哥,晚上在我们这里吃饭吧。” 这时已快到做晚饭的时间。 叶云川:“好啊。” 沈有财连忙问:“叶公子,您想吃什么菜,我这就去买。” “什么都可以。伯父,您可以直接叫我名字,不用这样客气。” “这……” “您叫我云川吧。” 咳嗽一下,沈有财应道:“好。” 晚饭因有叶云川在,杨氏加了多两个菜。叶云川尝了一口碗里的蛋炒饭,竖起拇指,“伯母,您炒的这碎金饭,比那大酒楼里炒得还香。 ” “” ⒉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记住[]⒉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我说真的。”他连连吃了好几口,证明他方才所说之言的真实性。 杨氏笑意不止,“你若喜欢就多吃些,锅里多着呢,莫要客气。” 叶云川吃着,忽而想起什么,“对了,秀秀,过几日,爹打算宴请亲朋好友,为你办一场认亲礼。” “认亲礼?”沈有财诧然。有些人家拜干亲,会举办宴席,即认亲礼。叶老爷要给秀秀办认亲礼,说明他很看重秀秀,很重视秀秀,非常给她这个干女儿L面子。 沈秀问:“什么时候?” “等把人全请齐了,最晚不过月底。” 她点点头。 将将把叶云川送走,司马烨和司马朗那边的人抵达沈家。他们带来天材地宝,参药灵药,送到沈秀面前。沈秀没要,她让他们带回去。 第二日。沈秀下马车,抬首便看见坐在高墙上的叶云川。他坐在大门右侧的高墙上,高高的马尾映着薄金色的晨曦。 “哥,大早上的,你坐这干什么?”她仰视他。 “看风景。”他身体一动,直接跳下来,同她一起进大门。 翌日早晨。叶云川又飞到高墙上,远望前方街道。 晨风轻轻吹拂他的马尾,淡淡的曦光爬上他胜雪的白衣时,一辆马车缓缓出现在街道里。 他看到马车后立刻将目光送到天上,佯装在欣赏风景。 不一会儿L,马车在大门前停下。 “哥,你又在这看风景?”细柔的女声从下面传来。 他低头,笑,“是啊。”旋即身轻如燕,飞到地面上。 刚要与沈秀一同进大门时,大门前的道路上,一女子倏地倒地,没了动静。 叶云川快步过去。 倒在地上的女子,那身金黄色的罗裙金灿灿的,极具辨识度。沈秀心头一跳,去辨认女子的脸。 女子脸贴地,瞧不见脸。但是视线触及她后脑勺上系的小铃铛后,沈秀确定,这人就是赵金金。 她急速按住脸上的面纱,转身就往大门里走。飞速进入大门,她以最快的速度奔向练武场。到了练武场,她呼吸急促,脑子里乱起来。 赵金金在燕州。 书里没说过她来过燕州。她在燕州,谢扶光必定也在燕州。 她握紧拳头,一拳砸在沙袋上。 冷静下来后,她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练功。 一套招式打完,叶云川才来练武场。他道:“你方才怎么走那么快,也不等等我。” “我、我内急。”她咳了声,“那位姑娘没事吧?” “她?她喝醉了不省人事,身边又没人,所以我把她带进了府里,等她醒来。” 沈秀沉默不语。谢扶光怎会让赵金金一人醉倒在外。他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她身边,黏她黏得很么。 想起书里谢扶光的黏人程度,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病娇的黏人,有一种病态的极端,极端到沈秀觉得他脑子有病,有大病。 叶云川拿起长剑,“今日练剑,看着。” 他挥动长剑,动若飞龙,疾若闪电。 发现沈秀在走神,叶云川收剑,露出严师的凝肃,“别走神。” “秀秀。” “沈秀!” 沈秀即刻回神,对上叶云川严肃的神色,她忙不迭道:“对不起,对不起。” “别再走神,专心练功。” “是,师父。”她深深一吸气,把心里的杂念通通镇压下去,专注练功。! 第 51 章 沈秀练完招式,收起木剑。她坐下来歇息时,忽然记起什么,脑中白光一闪。 里,赵金金因为多看了原主几眼,谢扶光把便原主杀了。杀了之后,赵金金与他大吵一架,她负气跑出去一个人喝酒,醉倒在外,被谢扶光找到后,她以死相逼,让他以后不要再随便杀人。 他这才答应她不再滥杀无辜。 沈秀沉思。或许是因为谢扶光因为极端的嫉妒,杀了什么人,所以今天赵金金才一个人醉倒在外? 想到此,她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如果她没猜错,赵金金今日醉酒真是因为那个原因的话,等谢扶光找到赵金金,赵金金再以死相逼,谢扶光妥协。 然后她就不用再担心被谢扶光杀掉了。 就是不知赵金金这次醉酒是不是因为那个缘故。沈秀抿唇,正想去看看赵金金时,小顺儿快步前来,“公子,公子,有人来找刚才那位醉酒的姑娘了。” 沈秀的反应速度比谁都快,“谁!男的女的?” “是个男子。” “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 “长得……”小顺儿摸摸后脑勺,“长得和公子一样好看,穿的红衣,就是……” 就是那身衣袍太红,红到像是染了血,有些妖冶的血腥和危险,挺瘆人的。说到这里,小顺儿把没说完的话吞下去。 听完小顺儿的描述,沈秀确定,没错了,来人定是谢扶光。她的呼吸紊乱起来。 叶云川见她反应有些异常,他问:“怎么了?” “没事。” “我去看看,你就在这里练功。”叶云川挥了下手,离开练武场。 见到谢扶光时,叶云川一眼将他认出来。他没见过谢扶光。他爹几年前曾与谢扶光见过一面,切磋过一次,但败在谢扶光手下。 叶云川没见过谢扶光,但见过他的画像。 红冠少年,波浪一样微卷的长发,唇红齿白,眉眼精致如花,肩上开出一朵红色曼陀罗。他与画中的样子一模一样。 叶云川走过去,“谢扶光?” 少年微掀长卷的睫毛,声线很是悦耳,“你认得我?” 叶云川抱拳,“久仰大名。” 谢扶光轻轻颔首,姿态优雅,向他微微一笑。 叶云川:“那位醉酒的女子,是你的……?” “未婚妻。” 闻言叶云川微微惊讶。谢扶光此人,乃江湖上有名的杀手,他看着礼貌优雅,很正常的一个人,事实上却是一个很嗜血,杀人不眨眼之人。 竟有女子愿意嫁给他?叶云川挑眉,“你跟我来。” 来到一处房间,叶云川指向床榻上醉死过去的赵金金。 谢扶光步至床前,将她抱起来。 “等一下。”叶云川阻止他,“我并不确定她是否真的是你的未婚妻。” 谢扶光:“你不信我?” “我这人比较严谨 。”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是我。”他低头,“我们回去。” “我不回去!你走!你走!” “乖,听话。” “我不!你不答应我!我不回去!” 谢扶光极有耐心,语气柔和,“乖,我们回去。” 赵金金一把将他推开,她摇晃了一下身体,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抵在自己脖子上。 “扶光,你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她话音刚落地,手忽然一阵酸麻,手里的匕首就不受控制地掉落下去。 她重新想捡起匕首,可是却没办法动弹。她对谢扶光道:“你能阻止我一次,但不能阻止我千千万万次,我总会找到机会的!” 谢扶光蹙眉。 她泪盈于睫毛,还没从醉酒的状态里清醒过来,口齿越发含糊,“你不要再为了我滥杀无辜,你答应我!” 熏炉里的烟雾漫过谢扶光的眉眼,良久,他轻声道:“好,我答应你。” 房间外,冒着危险靠在外面偷听的沈秀喜上眉梢。她激动到差点尖叫出声。飞快跑远。 跑进练武场里,她再也忍不住,一蹦三尺高,畅快地大笑起来。 叶云川重新回到练武场,见沈秀面带笑意,似是高兴到极点,他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感觉自己力气好像变大了许多,我很开心。”沈秀颊边笑意灿灿。 目光触及笑盈盈的她,叶云川指尖微痒,想捏捏她带着笑的面颊。 “对了,师父,那位姑娘被来的那人带走了吗?” “嗯。” 沈秀嘴角笑意更深,继续练功。至傍晚,沈秀下车,飞快进院子。 “娘!爹!” 沈有财正在前堂里数铜板,听到沈秀回来了,他放下钱,“哟,秀秀回来了?今日累不累?” “不累。” “赶紧去歇着,我去给你打水,洗了手就马上吃饭。” 沈秀笑吟吟。 “怎么了这么高兴?”杨氏端着菜盘子走出来。 “我练武练了这些许日子,感觉自己力气大了好多,有点成效了。今天好像比昨天的力气更大了。” “那是好事。” 沈有财得意道:“咱秀秀勤奋努力,悟性还高,肯定比别人学得快!” 沈秀多吃了半碗饭。吃完饭,她拉住杨氏的手腕,“娘,我们出去转转吧,正好这会子太阳落山了,没白日里那么热,我们出去转转。” 沈有财道:“行,咱仨来了燕州,还没一起出去玩过,今晚便出去转转。这燕州的夜市,可比锦州要热闹得多。” 决定好出去玩,沈秀换下练功服,穿上素裙,习惯性要带上幂篱和面纱时,她意识到自己不用再戴这些。 里,谢扶光信守承诺, 承诺过不会再滥杀无辜,从此以后便没再因为女主而滥杀无辜。 她不必再担心,谢扶光会因为嫉妒而杀了她。 他是一个言出必行,极信守承诺之人。 她甩下幂篱和面纱,仿佛是甩掉了一直压在身上的重担。 “秀秀,你还是戴上面纱吧,你一个还未出阁的女子,被旁的男人看了去,那是便宜了他们!” 沈有财道。 “我不想再戴了,咱家别再讲究那些,我也没见街上所有女子都戴着幂篱面纱。戴着闷得慌。” 沈有财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依沈秀的意。总之他闺女想如何就如何。 “走吧。”沈秀挽住杨氏的胳膊。 见状,沈有财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胳膊。心里颇有些嫉妒起来。若秀秀年岁还小,他也能牵着她去街上玩。只是如今她已及笄,即便他是父亲,也不能在人前随便牵她了。 他无比后悔起来。从前秀秀还小时,他就没怎么带她出去玩过,更遑论牵着她出去玩了。 从前他怨恨杨氏没给他生个儿子,从而迁怒,怨恨起秀秀来,对她极是不喜。 想起从前他对秀秀的责骂与冷待,他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会子他又是愧疚又是心痛。 “我、我再去取一些钱!”他想多多弥补秀秀,于是打算再多带些钱,等会儿秀秀想买什么就给买什么。 一家人走出院子,侍卫立即跟在身后。 巷子里,有几个小孩子在踢蹴鞠玩。蹴鞠咕噜咕噜滚到沈秀脚边,她捡起蹴鞠。 “谢谢!”其中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伸手接球。扬起脑袋时,他眨巴了几下睫毛。 她把蹴鞠递给他。继续往前走。小男孩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背影。 走出巷子,来到宽敞的街道上,各种叫卖吆喝声灌入耳内。沈秀闻到各种食物的香气。她走到一个卖糖葫芦的商贩面前。 插糖葫芦的架子上,插着各种颜色的糖葫芦,并不只有红色,有红色黄色,还有青色等等颜色。色彩斑斓的糖葫芦,裹着糖霜,亮晶晶的,很是诱人。 她问:“请问糖葫芦怎么卖的?” 商贩满脸堆笑,“一串两文钱,每串糖葫芦价钱都是一样的。” “娘,爹,你们要不要吃?” 沈有财掏钱,“秀秀想吃几串?” “我们一人买一串尝尝?”她接过钱,“老板,我要三串。” 老板将糖葫芦递给她。她道:“我们只要三串,多了两串。” 老板笑呵呵道:“送你两串。” 送?这老板这么豪的吗?她总共也就只买三串,还送她两串?这不是在做亏本生意吗。 “不用了,谢谢。” 老板硬是将糖葫芦塞进她手里,“拿去吧,我听你口音,你似乎是锦州人?我有亲戚也是锦州人。” “是的。” “嗐,咱也算半个老乡,糖葫芦送你了,你拿去吃!” 盛情 难却,推都推不了,沈秀只得连连说了好几声谢谢。她咬着糖葫芦,一路往前走。 发现一个书生在看她,她看过去。书生隔着远距离,向她作揖。 她回以一礼,不甚在意,继续往前走。途经一书肆,她转头,“我们进去瞧瞧。” 进了书肆,她直奔柜台,“老板。” 柜台后面,书肆老板正沉浸在书里,没注意到有人来。 “老板。” 喊了好几声,书肆老板才抬起头。眸光凝滞几许,他道:“抱歉,方才看书太入神了,您要买什么书?” “你们店收书吗?抄的书收吗?” “收,你抄的书?” “是的。收什么书?” “一般多收启蒙书,你若是抄了启蒙书,可以拿过来。” “好,多谢老板。对了,请问价钱是?” 老板说了一个价,想了想,他加了两文钱,提了一下价,“若你将书拿过来,就是这个价。” 点点头,沈秀道谢告辞。还没走到门边,老板叫住她,告诉她,她以后抄的书都可以送到他这里,他给的价钱会比任何书肆都高。 “好。”沈秀应下。 等走出书肆,沈有财道:“不是说了不让你抄书,咱家不缺你那点抄书钱。” 沈秀没说什么,“货比三家,我们去别的书肆瞧瞧,问问价。” “都说了不用你————” 沈秀才不管沈有财,径直往前走,问路人哪里还有书肆。 到了另一家书肆,她开门见山问出同样的问题。守店的女子道:“收的,只是,我得先看看你的字如何。” 一老者掀帘走出来,“小姑娘,你会抄书?” “会。” 老者慈眉善目,“那你便将你的书拿来,我们店会收下。” “方才不是说要看看我的字再说?” “不用。你只管拿来。” 沈秀诧异,她问价。问完价,她告辞时,老者告诉她,若抄了书,一定要拿到他这里,卖给他。 她有些疑惑,燕州是不是很缺抄书人?怎么这两家书肆好像都非常想要她把书卖给他们。 等问了第三家书肆后,这样的念头越发强烈。燕州一定很缺抄书的人。第三家书肆的老板,好像生怕她不把书卖给他,直言,她想要什么价,他可以斟酌考虑。 沈有财问:“秀秀,还要去别家书肆吗?” “不用了,大致的价钱我晓得了。”她缓步前行。右前方有一家卖猫的店子。她心一动,进了店子。 发现笼子里的胖猫,沈秀难以置信。古代竟有英短? 卖猫的老板对客人道,笼子里的猫是西域猫,漂亮温顺,很是可爱。是才从西域运过来的。 有人见这西域猫着实可爱,便上前问价。 客人:“这么贵?” 老板:“这可是西域猫,您看它们多乖巧漂亮。” “不能少点?” “不讲价。”老板摇头。又有两人想讲价, 老板死也不讲价, “不买就算了。” 沈秀注视笼子里那只胖嘟嘟的金渐层,有点心痒。她没忍住,拉拉沈有财的袖子,“爹,我想要那只金色的猫。” 杨氏道:“这猫这么贵,看起来性子不凶,不能逮老鼠,买了不是亏了?” “可是它很乖……好吧,等我之后赚钱了我再来买。”沈秀也觉得有点贵了。刚才见那只猫实在是可爱,所以她没忍住向沈有财提出口。 还是等她自己赚了钱,再来买猫。只希望到时候还能买到这样可爱的金渐层。 沈有财二话不说,“秀秀想要,爹给你买!”他直接上前问老板,笼子里那只金渐层什么价。 老板摸着手里的猫咪,脸也不抬,“八两银子,不讲价。” 八两很贵,本地的狸花猫,十文钱就能买一只。这西域猫着实是天价。可秀秀喜欢,就得买。沈有财咬牙,掏钱。 “爹,以后再买吧。”沈秀走过来,“先不买,等我以后自己来买。” 正在抚摸猫咪的老板双目一直,咽着嗓子道:“你……是不是嫌贵了?” 沈秀干干地笑笑。 “那我给你少点?”老板急忙道。 这老板,真是奇怪,方才别人问价,他不是死也不讲价的么。沈秀问:“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想要什么价?”老板直勾勾地与她对视。 “老板最多能少多少钱?” “要不卖你五两?四两,四两也行!” 沈有财和杨氏瞠目,一下子就少一半价钱?夫妻俩就没见过这么能少价的老板。 还是有点贵。沈秀摇摇头,“多谢老板,我以后再来买。”说完她转身就走。 “你先别走啊,我再给你少点!”老板急急叫住她,“二两银子!二两,二两行不?算了,我送你一只!” 沈秀驻足,惊异不已。老板莫不是真的疯了,想白送她一只? “你喜欢这只金毛猫,我将它送给你。”他把那只猫拿出来,捧到她面前。 沈秀一脸莫名其妙,“不用,谢谢。”她赶紧拉着杨氏走出店子。 “这老板真是奇怪。”走出店子后,沈秀道。 杨氏:“是有点奇怪,怎么还有人愿意白送的呢。他肯定有什么目的,兴许那只猫有些问题,他想讹我们?” “但他不要钱,怎么讹我们?”沈秀耸肩,“算了,不想这些了,我们继续逛逛吧。” 步至一处茶楼前,头顶传来声音,“秀秀!” 沈秀抬首。 茶楼二楼窗边,叶云川向她招手。她还没回话,他直接从窗边飞下来,“你不是说不爱出门?” “我之前就是太懒,我觉得太懒了不好,所以想改变一下自己。” “这才对。”叶云川笑道,“上去,我请你们喝茶。这家茶楼茶煮得很不错。” 她跟随他,上了茶楼二楼。窗边桌子前,坐了一位戴着橘红色抹额的男子。 男子笑道:“云川,这便是你说的,新认的干妹妹和徒儿?” “对,是她。”叶云川向沈秀介绍男子,“秀秀,这位是我朋友,卫风,人称玉面小郎君。” 卫风,他长了一双狐狸眼,像一只橘红色的小狐狸。沈秀想,他不应该叫玉面小郎君,应该叫玉面小狐狸。 她作揖,“卫公子。” “做甚么这么客气。”卫风摇摇扇子,“你既是云川的妹妹,那便也是我的妹妹。” 叶云川给了他一掌,“你占谁便宜呢?她是我妹,不是你妹。”说着他让沈秀他们坐下,让人斟上好茶。 沈秀坐下,叶云川问她和她爹娘,想吃些什么点心。杨氏与沈有财说不用。沈秀叶指指桌面,“我吃点桌上的瓜子就行。” 语罢她拿起瓜子磕起来。 卫风摇着扇子,问:“妹妹,听说你是锦州人,锦州可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我也不太了解,我从前没怎么出去玩过。你可以问问我爹。” 沈有财忙道:“锦州好玩的地方多,比如那千石楼……” 沈秀没听沈有财说话,她专注嗑瓜子,磕了小半会儿,叶云川将剥好的瓜子推到她面前。 她哥,她师父,对她真好。竟还亲手给她剥瓜子。她说了声谢谢,转而,注意力被左前方那一桌的人吸引过去。 左前方那一桌,坐着两人,一男一女。男子冷面,女子温柔。 女子对店小二笑的时候,男子对她说了一句极其刻薄的话。 女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硬住,笑容一寸一寸地收敛了去,“夫君……” 这是一对夫妻?丈夫竟然这样刻薄地说自己妻子。沈秀哑然。 “那不是甄剑和楚柔么,他们也在这里喝茶?”见沈秀看着左前方那一桌,卫风看过去后,出声道。 沈秀:“你认识他们?” “认识。”见甄剑给楚柔甩脸子,楚柔还好声好气地给他剥荔枝,卫风道:“甄剑也不知哪里修来的福分,能让他娘子如此宠惯他。” 沈秀迟疑道:“他对他娘子的态度……好像有点,不太好,他不喜欢他娘子?” “非也。”卫风唰地一下打开扇子,开始讲那甄剑和楚柔这两夫妻的事。 冷面男子唤作甄剑,眉眼温柔的女子唤作楚柔。 他们是青梅竹马。自小便两情相悦,订了婚。然五年前,两人因矛盾大吵一架,楚柔觉得甄剑不会爱人,他总是说话刻薄,总是要她宠着他。 因此他们大吵一架,两方各不让步。便退了婚,断了亲事。 楚柔退婚后,后悔了,想去挽回时,却见甄剑身边站着一直仰慕他的表妹。他告诉楚柔,他要娶他表妹。 后来,他真的娶了他表妹。他娶了表妹后,非常宠她。事事顺她,事事应她。比爱楚柔还爱她。 楚柔伤心欲绝。自此离开了燕州。 ?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记住[]?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楚柔告诉自己要死心,可她死不了心,仍然爱着甄剑。即便过去五年,即便甄剑如此爱他表妹。这五年里,她也想接触其他男子,也想着嫁给其他人,但总是遇不到合适的,便一直没有成婚。 半年前,表妹病逝。楚柔立刻赶回燕州。她想再为自己勇敢一次,便问甄剑,可想与她成亲。 甄剑答应了。以高高在上的冷漠姿态。 两人成婚后,他仍然很冷漠,素日里对她挑剔刻薄,除了晚上在床上见面,白日里几乎不见面。他曾对表妹挥金如土,却吝啬于给楚柔买一根几文钱的木簪子。 他对表妹曾经的宠爱,与他对楚柔的冷漠刻薄,让楚柔明白,他已经不爱她。他还爱着已去世的表妹。他娶她,只是想找一个能照顾他两个孩子的妻子。 她痛苦难过,可她又能如何,毕竟她爱他,毕竟当年是她先说退婚的。 终于,在被甄剑伤了半年,伤透之后,楚柔决定断舍离,要与他和离。 然而甄剑却突然慌了。他坚持不和离。 最后才说出真话。 却原来,他并不爱表妹。当年楚柔和他退婚。他一气之下,决定娶表妹,是为了气楚柔。 他想让楚柔知道,他会爱人,没有她,他也能与别的女人过得很好。所以他极力宠爱表妹,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很爱表妹。 装出一副恩爱的假象,气楚柔。 表妹死后,他娶楚柔,对她态度不好,也是怕她再次抛弃他。 他从前爱楚柔时,楚柔能抛弃他。而他假装不爱她时,她却能自己主动回来向他求亲。 所以,他告诉自己,不要对她好,不要让她以为他还爱她,这样才能吊着她。 听完甄剑的解释,楚柔释然。 甄剑开始对她好,像宠爱表妹一样宠爱她。 她倒觉得不习惯。因为甄剑的本性不是这样的。于是她让他不要压抑的本性。 他原本就是一个说话刻薄,希望爱人能宠爱他的人。 所以,他们和好后,甄剑还是总会嘴贱。 听完卫风的话,沈秀沉默良久,“不爱表妹,却能把所有好的都给表妹,让别人都看出来他是真的宠爱表妹。爱楚柔,却把所有不好的都给楚柔,让别人都以为他不爱她。” “卫公子,你觉得甄剑爱的真的是楚柔?我怎么感觉他真正爱的是表妹?” 卫风笑了笑,“我只能说,甄剑,他或许是不够爱。而楚柔,她更爱甄剑。” “甄剑对楚柔的解释也太牵强了。不爱一个人却能对对方极好,爱一个人却能如此刻薄对方。”沈秀呵了声。 甄剑也好意思说,他的真爱是楚柔?他的爱若未曾让楚柔感知,让人感知不到的爱也叫真爱? 他对表妹不爱,却能对她很好,让所有人觉得爱,还好意思说这不是真爱。 他哪里来的脸,哪里来的脸说真爱是楚柔! 沈秀:“搁里,我是说,搁话本里,他俩就是一对……” 一对渣男贱女。 男主爱女主,却对女主不好。他不爱表妹,却能对表妹极好。 而女主,清清白白守身如玉,时间静止五年,后来还要上赶着为男主养别的女人的孩子。 男主这样对女主,居然都没有追妻火葬场,女主就直接原谅了他。 沈秀觉得,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正常女人,应该不会这样贱。 只有影视剧里,才会写出这样犯贱的女主。 想到自己此时就在一本里。沈秀扬眉,甄剑和楚柔……他俩不会是另一本里的男女主吧。 就那种男主使劲儿虐女主,一点追妻火葬场都没有,掉几颗眼泪女主就原谅他的。 沈秀不想骂楚柔,她不想骂女人。她觉得作为一个正常女人都不会这样上赶着犯贱。楚柔大抵是一本里的女主,刻意被作者写得这样犯贱。 一切都是男人的错。 她只干巴巴地鼓掌,“甄剑他的名字起得挺好的,真贱真贱,真的忒贱。” 叶云川道:“若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对她不好,定是舍不得的。能忍心对她不好,这便是不够喜欢。我看那甄剑,他挺喜欢他表妹。他表妹要是没死,说不定人家现在还恩爱着。” 杨氏叹气,很为楚柔不值,“这楚姑娘真是……多不值啊。” 沈不予置评,她抓起一把瓜子。 就在这时,甄剑转过头,与她对视上。! 第 52 章 与甄剑对视上,沈秀一脸冷淡,她直接别开脑袋,去看别的地方。 甄剑看着她,冷凝的面色微微变化,神情阴晴莫测。 他旁边,楚柔把剥好的荔枝放到甄剑面前,“夫君,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甄剑转过头。 发现楚柔在观察自己,沈秀与她四目相撞。见楚柔还在给甄剑剥荔枝,她扯扯嘴角,默默地叹息一声。 叶云川又将剥好的瓜子推过来。她没吃瓜子,把茶杯里剩下的茶喝完,道:“哥,天色不早,我们得回去了,明早我还得起早练功。” “是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卫风:“妹妹,我也送你。” 到了家,沈秀谢过叶云川和卫风。 卫风:“别这么客气的叫我,我说了,你是云川的妹妹,便也是我的妹妹,你以后就唤我一声风哥哥,如何?” 风哥哥?沈秀年岁不小了,叫人“哥哥”这种叠词,属实是让她有些恶寒,她摸摸手背上起的鸡皮疙瘩,干笑道:“我叫你风哥吧。” 卫风眨眨眼尾上挑的狐狸眼,“还是叫风哥哥亲近。” “啪!”叶云川直接给他一掌,“磨叽什么,秀秀想怎么叫你便怎么叫你。” 等叶云川和卫风离去,沈秀练了两刻钟的功,才洗浴了准备入睡。 “爹,娘,这么晚了还磨豆腐?”她打着呵欠,把盆里的水倒掉时,见爹娘还在磨豆腐,她出声问道。 “嗐,我先前不是跟你说了吗,咱家豆腐现在不够卖。” 他家豆腐做得好,这几日生意也越来越好。而之前那些来巴结沈家,没巴结得了,没送成礼的那些人,得知他家在卖豆腐后,通通都来他家买豆腐。 那些人心想着送礼不成,送生意总成。 燕州大小官员,员外富商,等等说得上名号的人物,基本上都订了他家的豆腐,要长期买。 别人来送生意,他家也不好不卖人家豆腐,是以家里豆腐现在完全不够卖。 沈秀二话不说,卷起衣袖帮忙。 “别,不要你帮忙,你赶紧睡了去。”沈有财阻拦她,“我们也马上要磨完了。” 沈秀没听,蹲下来就洗豆子。 彼时,甄府里,楚柔端着鸽子汤进入书房,“夫君,我炖了鸽子汤,你喝点吧。” 甄剑似在出神。没有听到她说话。 “夫君?” “阿剑?” 甄剑这才回神。 “你在发什么呆?”楚柔把汤碗放下来。 “没有。”甄剑神色晦暗不明。 他喝了汤,楚柔捏捏他肩膀,“早些睡吧。” 待两人就寝,楚柔抱住他,将头枕在他胸膛上,眉宇间皆是幸福与甜蜜。 甄剑掌心放在她背脊上,睁眼,良久未曾入眠。 外头响起打更声,不知几更天时,甄剑骤然睁目。 旁边站了一女子,女子一身素裙,圆润的鹅蛋脸,细长的眉,清凌的杏眼。 灯盏里的烛火光影跳跃着,跳跃至她被太阳晒得微黑的面庞上,清晰地映出她冷淡的表情。 他微顿,“你……”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女子并未停下,一直往前走。他疾步追上她,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却只抓住了一把空气。 梦醒,甄剑扶住额心,满目皆是女子冷淡的面容。他低首,看了看怀里的楚柔。 一种强烈的排他性席卷而来,他下意识推开她。 “夫君?你醒了?”楚柔迷迷糊糊醒来,继续将脑袋埋在他怀里。 他身体一僵,推开她,“我先起了,你继续睡罢。” 甄剑掀开被子下床。原本还迷迷糊糊的楚柔,睡意骤然少了几分。 从前,甄剑起床后都会亲一下她的额头,今日为何没有?她支起上半身,困惑不已,向甄剑望去。 公鸡扯着嗓子开始鸣叫时,沈秀已经早起开始练功了。沈家与夜府离得不远,如今沈秀不用再担忧自己会被谢扶光杀掉,故而也不再坐马车。 “这点路我自己走着过去,还能练练脚上功夫。”沈秀一边啃着煎饼,一边对爹娘道。 随即她憧憬起来,“等我以后学会轻功了,不用绕路,可以直接飞过去,又快又轻松。” 飞直线距离,可比绕道近多了。想到此,她又振奋起来。一定要好好练功!早日学得轻功! 啃完饼子她漱口净手,走出家门。一走出巷子,热闹的人声便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香气扑进鼻子里。她一路走过去。 “水晶糖!水晶糖哟!好吃的水晶糖!” 小摊上放着亮晶晶的糖果,瞧着很好吃的样子。她上前问:“糖怎么卖的?” 小贩说了价格。沈秀点点头,“我要五文钱的。” “好嘞!”小贩拿油纸,给她包糖。 他一个劲儿地往油纸里放糖,把整个油纸包得满满的,“给。” 沈秀:“这……这是不是太多了,我只要五文钱的。” 小贩给她包这么多,差不多得十文钱才能买下来。 “您是我今儿开张第一个客人,所以就给你多包些。”小贩笑呵呵道。 那也不用包这么多吧。想起昨日送她糖葫芦的小商贩,沈秀寻思,燕州的人还挺实在的,不仅不会少秤,还这么慷慨大方。 她有点不好意思,“这也太多了。” “没啥,好吃您回头再来买!” 道完谢,沈秀塞了一颗糖进嘴里,将剩下的糖放进自个挎的布袋子里。 抿着甜沁沁的糖果子,她快步往叶府的方向赶去。 又见叶云川坐在院墙上,沈秀挥挥手,“哥!” 他跳下来,问:“今日为何没坐马车?” “我想着不远,就 自己走过来, 顺便练练脚上功夫。” 进大门时, 她从布袋子里掏出糖,“哥,吃吗?” “水晶糖?”他拿了一颗,“挺甜的。” “你们燕州人蛮好的,我买五文钱的糖,老板多送了我许多。”沈秀一边说,一边往他手里抓糖,“再拿些去。” “够了。”他笑笑。 两人进入练武场,叶云川布置下今日的任务,又教了她一会儿,他便空闲下来。 沈秀对叶云川道:“师父,你不用在这守着,你有事就忙去吧。” 他摇头,坐在椅子上,看她练功。她也没再说什么,手执长剑,木剑在空气里唰唰唰挥动。 叶云川注视她半晌,从怀里拿出她方才抓给他的糖。他低视糖果,指腹轻轻摩挲。 “妹妹,练功呢?”卫风突然在出现在练武场。 沈秀侧身寻声而去。 前方,卫风穿着一身橘红色长袍,衣袂飘飘地走了过来。 叶云川:“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看看妹妹练功。”卫风摇着扇子,一双漂亮的狐狸眼落在沈秀身上。 “瞧你一脸的汗,快擦擦。”他拿出帕子。 沈秀混不在意,直接用衣服擦,“没事儿。” “昨日见面见的突然,我也没给你什么见面礼,”卫风拿出一个瓶子,“这是诛毒散,送与你了。有这东西,无论你中了什么毒都可以解开。” 听到这话,边上的叶云川眸光微闪。诛毒散,乃不可多得之宝物。卫风总共也就只得了这一瓶,之前许多人找他换这宝物,他都未曾松口。 不曾想,他竟直接要将这宝物送给沈秀。 沈秀观察瓶子,“还有这样的好东西?什么毒都可以解?” “当然能。妹妹快收下吧。” “这样的好东西,我不能收。” “妹妹这是不给哥哥面子?” 沈秀为难,看了一眼叶云川。叶云川颔首,“秀秀,这是他给你的见面礼,你可以收下。” “那,那谢谢风哥了。”她接过瓶子。 卫风问:“妹妹,你这武功练得如何了?” “还在打基础,什么也还没练成。” “可学了轻功?” “还没开始。” 卫风收起扇子,“你不如跟我学轻功,我其他功夫不如云川,可这轻功却是比他好的。你可听说过玉面郎君轻功一绝?” “没,你的轻功比师父还厉害?” “是也,妹妹跟我学轻功吧。” 叶云川黑着脸,道:“她是我徒弟,轻功自有我来教她。” “但你轻功不如我,妹妹要学轻功,自然要学最好的轻功,不是吗?”卫风面带笑容,“难道你不想妹妹学最好的轻功?你怎么这么不会为妹妹着想?哪有哥哥不想要妹妹学更好的武功的。” 叶云川脸更黑了,“你……” “看来你并不是真的把她当做妹妹,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就不应该阻止她学更好的武功。”卫风轻哼。 “你胡说什么!我何时不想让她学更好的武功了?” “那你这是同意了,同意我教她轻功了?”卫风唇角漾开笑意。 叶云川被噎得语塞,半晌,他问沈秀,“你可愿跟他学轻功?他轻功是好,但未必是一个好师父,有些人从未教过徒弟,并不擅长做师父。” “我虽没教过徒弟,但我也知如何教徒弟。”卫风说完,冲沈秀眨眼,“妹妹,我会教徒弟,不用担心。你想不想见识一下我的轻功如何?” “想。” 他伸手,“来。” “呃?”她不太明白他要做什么。 “我带你感受一下我的轻功。” 怎么感受?她伸手。他将她拉过去,直接搂住她的腰,“准备好了吗?” 沈秀有些不适地动了下腰,“嗯。” 下一瞬,卫风直接原地起飞。慢慢升腾至半空中。 沈秀下意识闭目。 “妹妹,睁眼。”轻然若雾的嗓音滑过她的耳朵。 她缓缓睁开双目,见自己离地已经很远,她紧紧抓住卫风的衣服,“哥,风哥,你可千万要抓紧我,别把我摔下去吧了。” “我把自己摔了,都不会把你摔了。”卫风轻笑。“不要闭眼,我带你好好看一看整个燕州城的风景。” 语罢,他缓缓上升,飞得更高,而后如一阵清风,向前飞去。 叶云川飞在身侧,“你慢一点,别吓着她。” “我知道。”卫风问沈秀,“这个速度还可以吗?” “可以的。”沈秀抓紧他,往下俯瞰。 整个燕州城都在自己眼下。鳞次栉比的房屋,整齐的街道,流动的人群……一切一切,尽数收入眼底。 燕州很大,即使是俯瞰也一眼都望不到尽头。 前方有鸟儿飞过来。沈秀有些雀跃,“鸟!” “风哥,你比鸟儿还飞得好。” 卫风轻轻一笑,继续往前飞。 朝霞红灿灿,往他们这边泼过来。沈秀哇了一声,伸手去摸朝霞。当然没有摸到,也不可能摸得到。 她飞在空中,似乎是能摸到朝霞。这样的错觉让她更加雀跃。 会轻功真的太好了。她很是向往,“风哥,练成你这样的轻功,要练多久?你练了多久?” “我自三岁开始练武,已经练了十六年。” “十六年?”沈秀握拳,“我会努力的!我一定会努力把轻功练得和你一样好!” “嗯,你一定可以。”他往前飞了一段。 “那里是姻缘河。”卫风降低飞行的高度,降低到只有房顶的高度,让沈秀能够看清姻缘河。 姻缘河上朝霞粼粼,岸边系着万千斑斓的彩带。微风拂动河面,整条河向一条红灿灿的流动的绸布。 “燕州有一个传说,传说喝了姻缘河的水,就能和自己的心上人修成正果。”卫风说。 “有这么神吗?”沈秀问。 “或许吧,你看,岸边上系的彩带便是那些得偿所愿的人,回来系的。”卫风停在姻缘河上空,打量下面微微浮动的河水。 沈秀去瞧岸边的彩带。忽而,岸边一抹金黄,一抹深红闯入视野。 岸边上,赵金金在系彩带。而谢扶光,在看着赵金金。 虽然知道谢扶光不会再杀自己,沈秀还是会有躲避他的条件反射,她立马将脸埋在卫风怀里。 卫风低头,“妹妹,怎么了?” “没怎么,风哥,我们去看看别的地方。”她死死地将脸埋在他怀里。 她这样亲密的举动,让卫风很是受用。他扬起嘴角,“好。” 叶云川见他们这般亲密,他沉着脸,“阿风,你带着她飞了这么久,累了吧,把她给我,我带她飞。”! 第 53 章 “并不累。”卫风搂紧沈秀。他一拂袖,脚尖踢了下脚下的凉亭顶端,匀速飞远。 叶云川立刻跟上。 岸边上。之前别人系的彩带脱落,赵金金将彩带捡起来,系回去。系好后,她道:“扶光,燕州有一个传说,传说喝了姻缘河的水,便能和心上人修成正果。” 谢扶光:“你想喝?” 她甜甜地笑了笑,“我不信这个,而且我们不用喝这个。” 不用喝姻缘河的喝水,他们也可以和心上人修成正果的。因为他们已经两情相悦。 “走吧。”她去牵住他的手。他无奈地避开,“金金,我说过什么,又忘了?” 赵金金抿唇。古代男女大防很严重。婚后也极少有夫妻在大街上牵手。若婚前太过亲密,这是不规矩,对而言女方太过吃亏。所以为了尊重她,谢扶光连她的手都不牵,也不碰她。 她倒无所谓。只是谢扶光尊重她,爱重她,坚决不在婚前对她有任何亲密行为。 她有时想抱抱他,摸摸他,亲亲他,可他都不允许。虽然不能碰他她有些不高兴,但同时心里也觉得很甜蜜。 他爱她,爱重她,所以才不轻易碰她,让她吃亏。 思及此,她眼里的甜蜜更加浓郁。 往前走时,赵金金看到前方一对父母拉着一个小女孩,父母慈爱地捏着小女孩的脸,小女孩嘟嘴撒娇。 触及这一幕,赵金金颊边的笑意收敛起来。 她想她爸妈了。 她从现代穿越到这里,已经整整半年时间。她被一个不靠谱的系统,带进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架空王朝里。 系统告诉她,她需要攻略谢扶光,让他爱上她,让他用100%的真心说出“Ilveyu”这句话,她就能完成任务,回到现代。 交代完这些话,系统就说它能量不足,咔嚓一下就消失了。直到现在也未曾出现。 Ilveyu?还得说英文?这系统是上帝派来的? 她呼叫系统呼叫了许久,也不见系统再出现。于是便放弃。 系统未消失前,告诉她,谢扶光这人,脸上时常带笑,行为处事很有礼节,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很懂礼貌的优雅少年。 然而这只是表象,实际上,他是一个没有心,残忍无情,杀人不眨眼的疯批杀手。 这样的人,她怎么攻略?怎么让他爱上她? 他根本就没有心。在他手上差点死了几次之后,她这样想到。 但她不能放弃,她得回家。于是无论她如何被他虐,她仍然在他身边,保护他,照顾他,呵护他,温暖他,救赎他。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没有心的他渐渐软化。渐渐被她救赎。他渐渐爱上了她。 而在攻略他的过程中,她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 这让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爱他,不想离开他,也不想她离开之后他痛苦。 可她若不离开,她的父母,她的家人怎么办? 她犹豫不决,难以抉择,极端的纠结,让她痛苦不已。这一段时间,她一直很痛苦。 一颗心被两处拉扯着,快要撕裂开。 “怎么了?” 谢扶光察觉到她的不对劲,问道。 “没事。” 像之前那样,她把所有情绪压下去,扬起灿烂的笑容,甜甜道:“听说燕州的糖炒栗子好吃,扶光,我要吃糖炒栗子!” 他笑意柔和,“好。” 直到远离了姻缘河很远,沈秀才将脸从卫风怀里撤出来。 她不再把脑袋埋在自己怀里,卫风略微失落,而后道:“那边是白云湖,我们去看看。” 远山青黛,白云如絮,水色碧蓝,蓝莹莹的水如天勾勒成了一片如诗如画的湖光山色。 沈秀两脚落在实处,她踩踩地面,望着仿佛身披薄纱的湖面,道:“燕州风景真真好。” 卫风:“燕州还有风景更好的地方,等会儿带你瞧瞧。” 前面有人在湖边钓鱼烤鱼。鱼肉烤焦的鲜香争先恐后往沈秀鼻子里钻。她说:“这鱼……真鲜。” “想吃吗?”叶云川问。 她如实道:“想。” “等着。”叶云川去钓鱼的老者那里换来鱼饵。一个飞身飞至湖面上空。撒下鱼饵后,剑袖里飞出细针,嗖嗖几下,他便抓了几条大鱼回来。 沈秀目瞪口呆,不禁鼓掌,“哥,你、你真厉害……” 叶云川笑笑,瞥了下卫风。卫风收起扇子,“这有什么,我也能抓鱼。” 语罢,他也轻轻松松抓了几条大鱼回来,他道:“妹妹,你瞧,我甚至都不用鱼饵。” “我不用鱼饵也可以。”叶云川道。 沈秀感觉他俩好像在较劲。她有点困惑,接着拍手,“厉害厉害,你们都很厉害。”转而低头瞧大鱼,“这鱼真肥,一看肉就很鲜嫩!” “妹妹,等我烤了给你吃。”卫风去处理鱼。叶云川也去处理鱼了。 沈秀:“我去捡柴火。” 叶云川:“不用你去。” “我总不能什么也不干吧,反正我也无事。”她卷起衣袖,去边上捡柴火。刚捡起一根干柴,一捆柴便出现在自己面前。 是在岸边钓鱼的老爷爷。老爷爷慈眉善目,“姑娘,我这里有多余的柴火,你拿去用。” “不用了,老爷爷,我自己捡。” “我反正也用不完,也懒得把这些柴火带回去,你就拿去用吧。” 沈秀这才收下柴火。她把柴火放到地上后,老爷爷又提了一条鱼过来。 “小姑娘,我今日钓了不少鱼,送你一条。” “谢谢,不过我们已经有很多鱼了,老爷爷您还是把鱼拿回去吧。” 她坚决不要,老爷爷也无法,只得把鱼提了回去。沈秀目送着老爷爷的背影,心道,燕州人,竟然个个都这么慷慨大方。 这边厢,老爷爷拎着大肥鱼回去后,把大肥鱼放进了桶里。边上烤鱼的中年男子道:“爹,你何时这么大方了,不仅送柴火,还送那么大一条鱼,你方才送出去的这鱼可是咱今儿钓的最肥最大的鱼。”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老爷爷继续垂钓。 中年男子给鱼翻身,撇撇嘴。他老爹素来抠门得很,今日竟变得这么大方起来,属实是有些不正常。他这般想着,望向沈秀。 眼睛在沈秀面庞上逗留良久。他久久注视她,忘了手里还在烤的鱼。 “鱼!鱼烤糊了!”他老爹给他一脚,“干什么呢你,鱼都烤糊了!烤糊了还能吃吗!”老爷子瞪着烤糊的鱼肉,肉痛不已。 处理好的鱼用棍子插上,放在火上烤,卫风娴熟地烤着鱼,道:“妹妹,我很会烤鱼,等会儿尝尝我烤的鱼。” 叶云川:“你很会烤鱼?我倒没听说过你很会。” “我会的多,你没听说过的也多。”卫风挑眉。 他俩烤好鱼,同时将鱼递给沈秀。 “秀秀,给。” “妹妹,快尝尝哥哥烤的鱼。” 沈秀一只手接住一根烤鱼棍子。 卫风:“先尝尝我的。” 叶云川:“先试试我的如何。” 拿着两条鱼,沈秀不知该先吃哪条。她咳了下,清清嗓子,“你们烤得好像都挺好吃,都很香。” 她直接拿起两条鱼,同时咬一口,“好吃!” 没放什么调味料,只有原汁原味的鲜,也很美味,口感很是酥鲜。 卫风问:“谁烤得更好吃?” “都一样好吃。”沈秀咀嚼着鱼肉,听到叶云川说:“慢点吃,小心鱼刺。” 吃完烤鱼,要离开时,叶云川抢先一步,搂住沈秀的腰,“回去我来。”说完脚尖点地,运力飞身而去。 卫风在心里骂了一句,赶紧跟上。 傍晚,沈秀捧着豆花吃晚食时,道:“他们两个的轻功都太厉害了,就跟长了翅膀的鸟一样。” “秀秀以后肯定也能这样厉害。”沈有财说着,给她的豆花里加糖。 “别加了,太甜了。”沈秀避开。 沈有财呵呵笑,“秀秀,等会吃完饭了,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 等沈有财把胖嘟嘟的金渐层跑出来时,沈秀一愣,“爹,你把这只猫买回来了!” “我不是见你喜欢嘛,我就去买回来了。那老板说什么也不收钱,我怕这只猫有什么问题,老板就直接把猫带去大夫那里看了,确定没问题我才买了下来,最后给了老板五十文钱。” “五十文钱?”沈秀低头打量猫。 它长得十分短胖,金黄色的短毛绒绒的,脑袋特别圆,葡萄一样圆溜溜的眸子亮晶晶,尤其可爱。 她伸手把它接过来。它很温顺,也不怕生,谁抱着它,它就躺谁怀里,一点也不抗拒。 “爹,谢谢你。”沈秀摸着它毛茸茸圆乎乎的脑袋,爱不释手。 “你喜欢就成。”沈有财乐呵道。 同福客栈里,赵金金与谢扶光在吃晚食。谢扶光微微垂睫,细致地剥着虾肉。 将剥好的虾肉放到赵金金面前后,他继续剥虾壳。 他耐心又温柔地给自己剥虾,赵金金眉宇间笑意不止,一脸幸福。 谢扶光的睫毛浓密纤长,垂下来时,在皮肤上投的薄影,仿若画笔晕染而成,精致而漂亮。 她忍不住伸手,想触碰他的睫毛。 他及时退开,“做什么?” “我就是想摸摸你的睫毛,扶光,你的睫毛真好看。” 他沉默。 她泄气,“好吧,我知道,得恪守礼数,婚后,婚后才能随便与你亲近。” 说着这话,她的注意力转移到他的头发上。 他的头发黑亮柔顺,发长而卷,水做的波浪一样,极其漂亮悦目。 也只有这样漂亮的长卷发,才能配得上他精致如花的美貌。 赵金金这般想着,又想去摸他的卷发。 谢扶光出声,“金金。” “知道了知道了。”她歇了心思。 待吃完饭,谢扶光让她早些歇息。继而走出屋子,关上门。 关上门后,他眼里的温柔一寸一寸冷下去。! 第 54 章 谢扶光离去后,赵金金趴在抱枕上,又陷入极度的纠结之中。 是选择回到现代,还是留在这里。若回到现代,那扶光怎么办?她又怎么办?回到一个没有扶光的世界,她完全无法接受。 可若留在这里,她的家人又怎么办?她也不能接受与家人分开。 她难受地蜷缩起身体。到底该怎么办。 若她离开扶光,那么扶光就只剩孤零零一个人了。可若她离开父母,家里还有妹妹可以陪着他们…… 其实她的潜意识,她的内心,早已偏向谢扶光,早已偏向留在这里,只是她一直不愿接受自己会有这样的抉择。 她痛苦地抱住脑袋,神经快要被撕裂开。 “对不起,爸爸妈妈,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愧疚,痛苦地哽咽。 屋顶上,谢扶光俯视着痛苦地蜷缩在床上的赵金金,他笑了一下。 沈秀给金渐层取名“平安”。她希望它能一辈子平平安安,也希望她和父母也能一辈子平平安安。 抱着平安撸了好久,她才放下它入睡。只是她没怎么睡得着。一闭目,她就不受控制地想起白日里见过的谢扶光和赵金金。 按照里的时间线,这个时间点,赵金金差不多已经决定选择留在古代,留在谢扶光身边。赵金金之前一直痛苦地纠结,纠结了很长一段时间,差不多这个时间点她心里已经做好决定。 沈秀看书时,看到女主决定留在古代,选择与谢扶光在一起时,她满脑子问号。为了一个男人,抛弃自己在现代的家人? 沈秀不大能理解女主的选择。有那么爱吗?爱情就那么重要吗?她无法理解。 女主决定留下,与男主快快乐乐he了,而写到这个情节时,后面还有一半内容。 的后半部分内容,沈秀没有再看下去,后半部分无非是写男女主he后的甜甜蜜蜜日常,猜都猜得到,也没什么看头。 所以过了这个时间点,沈秀已经不知道后面的剧情了。 不过她也不用知道后面有什么剧情。思及此,她甩甩脑袋,把谢扶光和赵金金从脑子里甩出去,闭目入睡。 公鸡还未打鸣,沈秀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她先是去瞧了瞧平安。平安正在咕噜咕噜打呼噜。她笑着摸摸它额头。 洗漱之后她热身练功,冲了碗蛋羹垫垫肚子,吃完蛋羹继续练功。 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她转过身,身后没有人。过了一会儿,才见沈有财打着呵欠从堂屋里走出来。 沈秀耳朵动了一动。她的耳力好像比从前强了许多。她喜上眉梢,不禁莞尔。 “秀秀,你早食想吃些什么,爹去给你买。”沈有财问道。 “什么都成。”沈秀哐哐哐打着木桩子,回头道。 沈有财挎着菜篮子出去买菜,刚打开大门,就发现一马车停在自个儿家门前。 “这、这是?” 却 原来, 是魏大人派人送东西来了。 “这些都是大人亲手做的。”沈有财指着箱子里的吃食, 对沈秀道。 甜糕,酥琼叶,辣酥鸡脯……各种甜甜辣辣的吃食映入视野,沈秀心绪很是复杂。 魏朝清那么忙,还给她做这些吃的,派人那么大老远送过来。他对她的好,她难以承受。 她对侍卫说,回京之后,让魏朝清别再给她做这些,太劳烦他了。 杨氏走近,道:“魏大人对咱秀秀真是……” 若不是魏大人年纪比秀秀大那么多,她都怀疑他对秀秀有意思了。 杨氏咂嘴。又想起了同样对秀秀关心备至的司马烨与司马朗。他俩对秀秀那么好,兴许是魏大人的缘故。 沈秀拿起一块甜糕,陷入沉思。先前魏朝清说心悦她,她无法相信他会喜欢她,是以,又开始怀疑自己身上有什么万人迷光环。 还没等到她再次去验证一下自己有没有万人迷光环,便被月摩珈掳走。 月摩珈差点将自己杀了。 他囚禁了她几日,还威胁她,要折磨她。最后或许是查清她是冤枉的,才将她送回来。 送她回来后,他冷冰冰地警告她,若她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杀了她。 若她真有万人迷光环,怎么没把他迷住?她若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杀掉她。他会杀掉她,以此足以证明,她根本就没有什么万人迷光环。 那为何夫子会喜欢她?她想不明白。或许感情就是这样,不明不白的,就喜欢了。 她不再多想,用过早食,她挎上布包,背上木剑,去往叶府。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挎包,我去上武校,天天不迟到,爱学习爱练功,长大要把自己保护好!”她跟个小学生似的,在心里哼着歌儿,一边啃着桃子,一边往叶府走。 街道上,一辆马车缓缓行驶而过。晨风吹开窗帘,甄剑眼角余光触及马车外面的人影,他微顿。 女子长发利落地束起,剑袖短裙,背上背着木剑,一边啃着桃子,一边往前走。 “阿剑,你在看什么?”楚柔靠过来。甄剑放下帘子,“没什么。” 楚柔欲言又止。甄剑有些不对劲。她素来敏感,故而能很明显地感受到,两人之间有些离心。 这样的发现,让她很是恐慌。发生了什么事?这才一两日的时间,他为何与她有些离心了? 她咬唇,各种情绪在心里翻涌。 “哥,我发现我的耳力好像比之前强了许多。”沈秀站在大门前,向叶云川招手。 叶云川站在高墙上,衣袍微微浮动,他说了一句话。 “什么?哥你说什么?”沈秀没听清。 他笑道:“你方才说你耳力强了许多,我便试了下你的耳力。” 她摸摸鼻子,“我实在是没听清。你方才说了什么?” “我说,你学得很快。” 沈 秀拱手,“还是师父教得好。” 说着她跨入门槛。 “妹妹!” 身后传来卫风的声音。 沈秀转过身,便见卫风摇着扇子走过来,“妹妹,我来教你轻功了。” 叶云川斜卫风一眼,没理他,直接进入大门。 练武场上,叶云川拿着剑,手把手亲自指导沈秀。 卫风站在边上,见叶云川把手放到沈秀身上,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叶云川的手碍眼。碍眼到,恨不得拿刀把他的手给砍了。 终于等到叶云川教完招式,卫风上前,“妹妹,我来教你轻功。” 练轻功,首先也要学掌控运力的招式。卫风同样手把手教沈秀,“不对,你要这样。” 他握住她出掌的小臂,教她运力。她挥了几个招式,丹田处有一股气乱窜,使她没稳住身形,往后一跌。 他迅速伸手,将她抱住。 沈秀感受着丹田处乱窜的气,完全没注意到他抱着她,只皱眉道:“它在乱跑。” “把它逼回去。”他没松手,依旧搂着她的腰,低视她的丹田处。 下一刻,卫风后衣领被人一揪,他与沈秀分离开。 叶云川沉着脸,“你有没有一个师父的样子!” 卫风挑眉,“我哪里没有师父的样子?你难道不是这样教她的?” “我没你这么不注意分寸。” “我怎么不注意分寸了?你别在这唧唧歪歪,我的时间宝贵得很,是要用来教我妹妹功夫的。”卫风轻哼一声,继续教沈秀。 沈秀挠挠头,看了看面色不大好的叶云川。 “妹妹,专心一些。”卫风轻拍她肩膀。她聚精会神,专心练功。 到了下午,沈秀挎上布包,背上木剑,口中含着一颗水晶糖,晃悠着回家。 路上遇到乞讨的小乞丐。她想起京城里的安乐。也不知安乐现在如何了。她叹息,从兜里掏出水晶糖,放进小乞丐的缺巴口碗里。 小乞丐抬首仰视她,向她磕头,“谢谢姐姐!” 她摇摇头,继续往前走时,边上聚集看杂耍的人群挤过来,有人不小心踩了她一脚。 她往后一退,背部撞上微硬的胸膛,她缓冲了一下,转过身来。 男子低头,他的面部轮廓微微冷硬,嗓音也很冷硬,“有没有事?” 沈秀第一时间推开他,连忙擦擦自己被他碰过的地方,似乎是十分嫌弃他。 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她立刻停止动作,整理好情绪,道:“没事,多谢。” 甩下这四个字,她转身就走。然而却被他拉住。 她浑身一凛,仿佛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你别碰我!” 男子狠狠拧眉,语气很冷,“你很讨厌我?” 很讨厌,讨厌到看都不想看他。沈秀低头,不想看甄剑。 面前这人正是甄剑。 她真是讨厌他,恶心他。一看到他,她就不自觉地脑补出,他与她表妹 翻云覆雨,恩爱无比的模样。 睡了他表妹五年,结果说他的真爱是楚柔。然后楚柔还守身如玉五年,清清白白地给他睡,给他养别的女人的孩子。 爱着楚柔,却还能与表妹五年两娃。偏偏这种人还自诩深情,认为自己什么错都没有。 明明他与她不相干,不关她任何事,可她真的觉得无比恶心。她忍住内心的厌恶,不想得罪人,不想多生事端,“没有,我没有讨厌你,你想多了。” 可他不肯放过她,仍然拽住她,“为什么讨厌我?” 暗中保护沈秀的侍卫上前,“你想干什么?放开她!” 沈秀看了看侍卫,让他们安静。 原本,沈秀不想得罪人,不想多生事端,可甄剑非缠着她不放手。她心生愠怒,实在是有些忍不了了。 魏朝清,司马朗,司马烨,叶应天,叶云川,甚至是卫风,这些都是她的靠山。她有那么多靠山,她为什么要怕得罪甄剑。他只是一个富商,不是吗? 她可以得罪他。是他先抓住她不放,是他先得罪她的,所以她不用忍。 于是她恶从胆边生,“你真是莫名其妙,无缘无故说我讨厌你。我原本不讨厌你的,可是我现在讨厌你了。” 甄剑横眉倒竖,“你!” 侍卫竖剑,为沈秀撑腰,“你想干什么?” 沈秀拉住侍卫的胳膊,“走吧,这人真是莫名其妙。” “赶紧走,赶紧走。”沈秀看也不再看甄剑一眼,厌恶嫌弃,生怕被什么脏东西粘上了一样,快步走远。 等沈秀他们离开,气得满脸铁青的甄剑拳头都快要捏碎。 怒火中烧的同时,心口传来一阵阵刺痛感。他捂住心口,这种刺痛感,压过了方才受羞辱的愤怒。 耳边又响起方才她说的那些话。她讨厌他,厌恶他,嫌弃他。 他甚至已经感受不到被羞辱的愤怒,只能感受到被中伤的疼痛。! 第 55 章 沈秀三两下吃完晚食,烧水洗头去了。洗完头发,她躺在院子里晾头发。晚霞裹着她湿润的长发,缓慢地将发丝里的水分吸走。 她抱着胖嘟嘟的平安,触及自己长而厚的长发,她心中升起一个念头。她想把头发剪短剪薄一点,头发太长太厚,洗起来麻烦,练武也不方便。 只是,在古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即不孝,是以不能随便剪发。长发过腰后,倒是可以稍微小修小剪一下,但不能大剪,且修剪头发还要选个黄道吉日修剪。 她的头发将将及腰,甚至连小修小剪一下都不能。她有些郁闷地吐气,极想把这及腰长发剪到齐肩的长度。 “秀秀,怎么了?不高兴?”沈有财扫着地,回身问道。 “没有。”沈秀把他手里的扫帚拿过来,“我来扫。” “你去晒你的头发。”沈有财把扫帚抢过来。 犹豫片刻,沈秀道:“爹,我头发太长太厚,洗起来麻烦,洗了好半天才能干。还有,练武很不方便,所以我想把头发剪短一点,剪薄一些。” “这可使不得!” “我知道断发是不孝,但我没有对你们不孝的意思。我这头发实在是太累赘,我就想剪短剪薄一些。” 沈有财面色几番变化,最后有些不落忍,“你把头发剪了,别人看见了会对你指指点点。” 他心疼闺女,这会子在乎的倒不是孝道了,在乎的是怕她剪了头发,别人会对闺女指指点点。 “我就剪一点,不让别人看出来就成。”沈秀眸光微亮,“爹,你是不是同意我剪头发了!” 沈有财嗫嚅:“唉……这……你……” “爹你最好了!”沈秀挽住他胳膊,“你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爹!最最最好的爹!” 这话听得沈有财迷糊起来,他晕乎乎的,“啊?你说什么?” “我说爹你是全天下最最最好的爹。” 他脱口道:“剪!秀秀你想剪就剪!” 杨氏得知沈秀要剪短头发,打薄头发,她惊愕,得知沈有财同意秀秀剪头发,她更加惊愕。 有财竟会同意?他竟如此纵容秀秀! “这恐怕不妥。”杨氏踟蹰道。沈有财:“有何不妥,秀秀又不是不孝敬我们,她就是嫌太累赘了所以才要剪头发。就稍微剪一剪,不让人看出来就行。” “可是……” “别可是可是了,赶快拿剪子来。” 杨氏唉了一声,“便是要剪,也应该选个黄道吉日,哪能随随便便就剪。” “这也是。”沈有财转向沈秀,“秀秀,咱还是先选个黄道吉日再剪头发。” “好。” 只要能剪头发就行。只需稍微剪短打薄一些,她就满足了。她抚摸着厚长的头发,高兴过后,又只觉悲哀起来。 这万恶的古代社会,自己的头发都不能自己做主。 思及此,她望向远天。向 老天爷祈祷, 祈求老天爷能放她回现代。 入夜, 卧房里,杨氏犹疑道:“有财,你也太过纵容秀秀了。头发怎能想剪就剪,怎么能让她胡来?” “我这不是想着她能高兴些。”沈有财含含糊糊道。 “这也太过了。” “反正,反正我已经答应了她!”说完他蒙头就睡。 杨氏无奈地摇摇头,吹灯睡下。 醒来时,沈秀抓抓厚长微乱的长发。梳了好一会子才将头发束好。她不耐烦地绑着头发,恨不能快些到黄道吉日,好把这头发给剪了。 去叶府之前,她有些不舍地撸了好久平安。平安乖乖巧巧地蹭她的掌心,毛茸茸的爪子抱着她的手指。 “要不把你带去叶府算了。”她刚生出这样的念头,转瞬便打消了念头。 “等我回来。”她亲它一口。走出大门。 练功至晌午,沈秀在叶府吃完午饭后,没去午歇,她准备出去一趟。 一路径直来到一处木雕铺子,她快步进店,走到柜台前,拱手作揖,“老板。” 老板满面堆笑,“姑娘要买什么?” “我想雕一个木牌子。” 她想给平安雕一个木牌子,戴在它脖子上。像之前福宝脖子上戴的那个木牌子一样,上面刻有它的名字和地址,这样的话,如果它走丢了,有好心人捡到它的话,或许会将它送回来。 与老板详细说了要求之后,沈秀先把钱给付了。 “最快什么时候能做好?” “要快的话,今晚就能做好。” “那行,您说个时间,到时候我来取。” “戌时即可。” “那我戌时再来,多谢。” 午歇过后,久不见叶云川来练武场,随后沈秀便得知萧扶摇回府的事。 干娘回府了么?她放下剑,去见萧扶摇。 萧扶摇不小心染了风寒,所以才提前回了叶府。叶应天对沈秀道:“原是打算后日为你办认亲宴,只是你干娘这一下子病了,不知后日能否痊愈……” “这不重要,干爹,干娘的身子最重要。等她痊愈了再说。” 下午沈秀去买了冰糖雪梨,熬了一锅冰糖雪梨汤送进叶府。 萧扶摇唇色苍白,虚弱道:“有心了。你赶紧出去,小心我将病气过给了你。” “没事儿。” 萧扶摇咳嗽几声,“我这风寒容易过给别人,你快些出去。” 她催赶沈秀,沈秀这才离去。 到了约好的时间点,沈秀去木雕铺子取木牌。 “老板,做好了吗?” “做好了。”老板拿出一盒子,将盖子打开。 抚摸着圆乎的木牌,沈秀满意地笑笑,“谢谢。”她拿着盒子离开。 “等一下。”老板叫住她,他又拿出一个木牌子,道,“多送你一个,可以换着用。” “您刚好是我们店今日第八 位客人,我们店每日的第八位客人都会有赠礼。”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走出店铺后,她想起那日小贩送她的水晶糖。因那日她是小摊开张第一位客人,小贩便送了她许多水晶糖。 而今日,她又因是木雕铺子的第八位客人,便得了赠礼。 近来她的运气也太好了些。 到了家,她将木牌子用绳子穿上,戴在平安脖子上。 “平安,有了这个,以后你走丢了,也能找回来。”她摸着它毛茸茸的脑袋,柔声道。它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懒懒地团在她膝盖上,打起呼噜来。 杨氏:“你还给它弄了个这玩意儿,多费钱。” “哪里费钱了!”沈有财接话,“平安可是我花五十文钱买回来的,它若走丢了,那咱才亏了!有了这个牌子,它走丢了的话,被好心人捡到或许还能送回来。这笔账你都算不来,怎么这么笨呢你!幸好秀秀没遗传你这笨脑子!” 沈有财如今听不得杨氏数落沈秀,一丁点儿都听不得。杨氏对沈秀说话重了,沈有财都恨不得跟杨氏急起来。 这会子听到杨氏数落沈秀浪费钱,他就急了起来。 沈秀对沈有财道:“娘也是想着给家里省钱,爹你好好说话,不要骂人,别凶娘。” 仿佛是突然被灭了火,沈有财咂咂嘴,倒没说她什么,只嗡声嗡气地嗯了一声,“我磨豆腐去了。” 待他离去,杨氏握住沈秀的手,道:“秀秀,你是小辈,还是不要经常说你爹的不是,你仔细他恼了。” 方才沈秀让沈有财好好说话,这样的话都是长辈管叫小辈的话,哪里轮得到她一个小辈来说这些。 她一个小辈,来管教自己的爹娘,属实是大不敬。也幸好沈有财现在很宠沈秀,并不恼她管教他。 “可我若不说他,他就并不知自己有错。” 杨氏:“你要记住,你爹即便是有错,你们这些子女也说不得的。” “小辈说不得,那你呢,爹方才凶你,你为何不说他?” 惯于忍气吞声的杨氏默了默,“男人就是女人的天,有时候我们女人————” 沈秀打断她,“所以说,我偏要说。”沈秀口吻微淡,“娘,我有错你们说,你们有错,我也会说。这样这日子才能好好过下去。” “你这孩子……” 沈秀不理她了,她抱着平安回屋。 一连三日,沈秀每日都给萧扶摇熬了雪梨汤。萧扶摇的风寒也渐渐痊愈。这一日,沈秀拎着汤盅回家时,听到沈有财道:“秀秀,平安不见了!” 平安不见了。早上不见的。杨氏和沈有财找了整整一天也没找见它。 “兴许是出去玩了,它饿了会回来的。”沈秀满目担忧。 然而直到第二日,平安还是没回来。又找了一日,还是没找到它。它 可能是走丢了,不记得回家的路。也可能是被别人抓走了。 它是西域猫,能卖个好价钱,若是抓住它的人把它卖了还好。怕就怕它被人吃了。沈秀心急如焚,以至于练功时都无法专注精神。 “你怎么了?” 叶云川和卫风察觉到她的不对劲。 她摇头,竭力强制自己集中精神练功。 “找不到就算了,我回头再给秀秀买一只一样的。” 沈家院子里,沈有财叹气。 话音刚落地,门外就响起敲门声。沈有财打开门。 外面站了一位金裙少女,和朱衣少年。 发现少女怀里抱的猫,沈有财喜道:“平安!平安!” 赵金金看着一脸喜色的沈有财,神思恍惚了一下。这位阿叔,与她在现代的姑父长得很像。 她咳了声,“阿叔,这是你家的猫吗?” “是的是的!这是我家的猫!前两日它不见了,我们一直在找它!它怎么在你这里?” 赵金金:“我们在城西捡到它的。” “竟跑到城西去了!”沈有财连忙道谢,“多谢你!” 他邀他们进来。赵金金原本想直接走的,但这位阿叔实在是太像她在现代的姑父,一股子难以抑制的思念之情让她鼻腔有点酸,是以她进了院子。 沈有财把平安接过来时,看了一眼谢扶光。这少年长得真是……他没什么文化,描述不出他的容颜,只晓得,这位少年长得很好看。 好看是好看,就是……沈有财觉得这位少年有些妖冶得瘆人,浑身透着若有似无的一丝危险气息。 或许是错觉。这位少年和这位少女,大老远从城西将平安送过来,他们可都是好人。 谢扶光偏转眼角,瞥向院子某一处。 隐在暗处保护沈家的高手们心头一跳。这位少年好功夫,竟然发现了他们。 “娘子!平安找着了!平安找着了!”沈有财一边进屋,一边喊道。 看到从屋里出来的杨氏,赵金金又是一愣。杨氏与她姑姑也长得很像。 这对夫妻,不会有一个与她表姐很像的女儿吧。赵金金这般想着,抚裙入座。 杨氏很快端来茶水果子点心。 沈秀把剑背好,眉宇间带着一丝愁绪,回家的路途中四处张望,希望能找见平安。 到了家,她敲门。沈有财打开门,忙道:“秀秀,平安找回来了!” “真的?”沈秀一喜。 “真的,它跑去城西了,有两个好心人捡到它,帮忙送回来了。那两个好心人这会子就在堂屋里。” 沈秀疾步进院。进入堂屋后,一眼触及正在喝茶的谢扶光与赵金金。 与谢扶光对视上后,沈秀浑身一僵。 谢扶光淡淡地移开视线,没有多看她。 而赵金金看到沈秀,下意识想喊表姐。沈秀长得与她在现代的表姐太像了。 沈秀一颗心几乎提到嗓子眼。明明已经不用害怕谢扶光,可是她在他手下差点死过一次,面对他时的恐惧似乎永远无法消失。 她急忙转身,“爹娘,我有点不舒服,我先回房了!” 将将跨出门槛。她忽然不能动弹,身体直往后飞。转瞬便趴在了谢扶光面前。 “秀秀!”沈有财和杨氏喊了一声,迅速上前。 谢扶光挥了一下手,他们夫妻俩被点住穴道,不能再动弹。 他再一挥手,即将冲进屋子里的那些高手和侍卫们也被点住了穴道。 赵金金愕然,“扶光,你干什么?” 谢扶光并未理她。他坐在椅子上,俯视趴在他面前的沈秀。 “扶光,你要干什么?”赵金金唯恐他要杀人,“你不是答应我了,不会再随便杀人!” “别说话,安静。”他对赵金金说。 而后他俯身,肩上的曼陀罗花飘带落在沈秀身前。 飘带落在她身前,仿佛有一阵带着血腥味的花香钻进了她鼻子里,沈秀牙齿打颤,脑子一片空白。 下一瞬,一把剑抵在她下巴下面,将她的下巴抬了起来。 谢扶光歪头,目光扫过她的头发,眉眼,鼻子,嘴唇,最后回到她的眼睛上。 良久,他轻笑一声,“有意思。”! 第 56 章 谢扶光轻笑一声,“有意思。” 有意思?沈秀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不明白她哪里惹到了谢扶光。难道是因为方才赵金金多看了她几眼? 可他不是已经承诺过赵金金,不会再随便杀人? 里,赵金金因为原主长得像她表姐,而多看了原主几眼。嫉妒心和占有欲强烈到病态的谢扶光就因为这几眼而杀了原主。 难道自己还是逃不脱原本的剧情?沈秀被迫抬着脸,迎视着微微俯身的谢扶光,恐惧到甚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唇边带着微笑,笑容如同他的容貌一样漂亮。但在沈秀看来却一点都不漂亮,她只看到了死神的微笑。 就像原里描写的那样,他很漂亮,像是一朵艳丽的花。 然而却是混沌深渊里开出的艳丽的曼陀罗花,每一片花瓣都带着深渊里的死亡气息。 她被死神抓住了一只脚,无法逃脱,只得接受被送入地狱的命运。 抵在自己下巴上的剑动了,冰凉的剑缓缓下移,挪动到了她心口。沈秀屏息,等待死亡。 “扶光!”赵金金抓住谢扶光的胳膊,“你要干什么?你要杀她?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杀她?你答应过我什么,你都忘了吗!” 谢扶光瞥向被她抓住的胳膊。他抽出胳膊的同时,赵金金被迫安静下来。 她被隔空点住穴道,无法动弹,无法发声。她瞪着眸子,难以置信地瞪着谢扶光。 谢扶光将剑抵在沈秀心口,微掀眼帘,目光落在沈秀脸上。她紧紧闭目,一副等死的模样。 剑锋微动,将将要刺进她的身体里时,他看着她颤动的睫毛,忽而停下动作。 没感觉到剑刺进自己的身体里,沈秀颤抖着睁开眼。她与他视线相撞。 他的脸上没了之前的笑意。 他看着她,眼神无机质,给沈秀一种他不是人类的错觉。他看她时,仿佛是高维生物在观察低维生物,类似于人类在俯视观察蚂蚁。 谢扶光在观察她。 他这样无机质的观察,让她浑身发毛。 不知多久过去,笑容重新在他唇畔浮现,他柔声道:“原来是我认错了人。” 他收剑,将沈秀扶起来,“抱歉,你和我一位仇人长得很像,我将你认成了她。都是一场误会。” 被扶起来的沈秀滞滞的,“误会?” “对。” 话音落地,他给所有人都解开了穴道。 沈有财和杨氏能动后,第一时间抱住沈秀,警惕又害怕地看着谢扶光。 而那些江湖高手和侍卫们也警惕地看着谢扶光。 谢扶光笑了下,“一场误会而已,大家不必害怕。” 唯恐谢扶光又做出什么来,赵金金连忙道:“误会一场,误会一场,对不住了。我们还有事,得赶紧走了。扶光,我们走吧!” 谢扶光起身时,江湖高手和侍卫们上前一步 。 “”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侍卫他们这才没有再上前。 等谢扶光和赵金金走出院子,沈秀双腿一软,瘫坐在地。 保护她的高手和侍卫纷纷上前,满面自责,“沈姑娘,是我们护卫不力,让您受惊了!” “不是你们的错。”她闭目。 沈有财将她搀扶起来,“这叫什么事儿!怎么还能认错人!”他后怕死了,他的宝贝闺女险些就一命呜呼了! 方才那位少年,眼睛长得那么漂亮,眼神怎么就那么不好,仇人还能认错!他骂骂咧咧,恨不得给谢扶光几拳。 沈秀喘气,她抱起平安,回了房间。回到房间后,劫后余生的她重重地舒出一口气。 她长得很像谢扶光的一位仇人?里并未提及此事。若此事为真,那么,或许谢扶光杀掉原主,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嫉妒心,还因为她和他一位仇人长得像? 她抚着心口,似乎仍能感受到剑尖抵在心口的压迫感。 恐惧,无力,以及愤恨等等情绪在心里翻腾,如油锅里炸的肉,呲啦噼啪地敲击着她。 她放下平安,骤然起身去练功。她要练功,努力练功,争取有一天能强过谢扶光。 赵金金与谢扶光离开沈家后,赵金金问:“扶光,你有一位仇人和方才那位姑娘很像?哪位仇人,我怎不知?” 谢扶光:“我有你不知的事,你也有我不知的事,不是吗?” 赵金金心里一虚。她的确有他不知的事。他不知,她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他不知,最开始,她是来攻略他的。他不知,她最开始说喜欢他,都是为了攻略他,都是假的。 入夜,夜空黑沉,整个夜空里没有半点星辉。细微的蝉鸣声里,一道身影悄无声息地进入了沈秀的屋子。 谢扶光坐在床边,伸手,捏住沈秀的脖子。他慢慢收力。 然而最后他没有掐断她的脖子。他又开始观察她。观察了许久,他似笑非笑,眸子里露出些许兴致来。 及至晨间。赵金金喝粥时,听到谢扶光说:“我原本想在婚礼上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什么惊喜?” 他微微莞尔,笑意让人如沐春风,“金金,你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攻略我,让我爱上你,只要我爱上你,你就能回到你原来的世界,是吗?” “哐当!”赵金金手里的碗滑落在地,瞬间在地上碎成几片。 “你……”她结舌,“你怎么……” “我怎么知道?”他放下汤匙,语气温和,“当然是你自己告诉我的。” 赵金金瞠目。她自己告诉他的?她没有!她从来没有对他透露过这些事!他如何得知的? 谢扶光:“半年前……” 半年前。赵金金被系统带到这个世界里。系统让她攻略谢扶光。 她第一次遇见谢扶光,那时他的功法正在突破,险些走火入魔后,整个人昏迷过去不省人事。 昏迷不醒的他差点被仇家发现时,赵金金救了他。她救了他后,便对他说她喜欢他,对他一见钟情,故而赖在他身边不走。 念在她救他之恩,他不杀她,只命令她别再缠着他。她不听,仍然跟在他身边。 谢扶光直接一剑刺进她身体里,他没有留手,一剑直接置她于死地。 赵金金死了。但又活了。她很幸运,心脏已经停止跳动时,被路过的神医救了下来。 她重新活过来后,再一次来到谢扶光身边。巧合的是,那时谢扶光又在突破功法之际。 她竟然没死,谢扶光唇边浮起温柔又残忍的笑,正准备杀她时,他吐出一口血,再次陷入昏迷中。 赵金金赶紧将他背起来,带他走出深山。可是还未走出深山,便被一只狼拦住。 她完全可以丢下他,一个人跑路。但她没有丢下他。手无缚鸡之力的她,没有武功的她,为了保护他,与狼殊死搏斗。 最后她十分幸运地从狼口里活了下来。 她不敢再往前走,山里隐约有狼叫声传来,她不敢贸然再行动。于是她只好背着谢扶光,将他背进一个山洞里藏起来,等待天亮。 天亮后,她找来水,给昏迷中的谢扶光喝下。喝了水之后,他缓缓醒来。 她欣喜不已,“你醒啦!你终于醒了!你还好吗?” 她头发凌乱,一身破烂,浑身带着泥血,笑容却很灿烂,“你可算醒了。” 虽然昏迷,但仍有一丝意识尚存的谢扶光知道她为了救他,差点死在狼口中,还带伤守了他一夜未睡。 他看着衣衫带血,憔悴不堪的她,一言不发。 “你好好在这里待着,我去给你弄些吃的来。”赵金金腿上受了点伤,她一瘸一拐,出去给他找吃的。 不多久,她捧着水和一些果子回了山洞。 给他喂完水和果子,她愁眉苦脸,“等你吃完了,我背你出山。” 忍受着腿部的疼痛,她背着他,一瘸一拐往前走。她不小心踩空,两人跌进一个地洞里。地洞洞壁光滑,完全没法爬出去。 她愁眉苦脸,“这可怎么办……你的伤还好吗?” 她很担忧他的伤。他依旧沉默。她以为他伤得说不了话,于是愁绪更浓。 他们被困在洞里,整整两日没有进食没有喝水。到了第三日,此时赵金金已经渴到浑身酸软无力。 她舔着干出皮的嘴,不知道该怎么办。正常人,三日不吃喝应该能撑得更久,只是他们都受了伤,现在伤治不了,又没吃的又没喝的,雪上加霜,情况更加糟糕。是以,三日不到便撑不下去了。 她虚弱地注视躺在地上的谢扶光。她怕他与她一样被渴死。于是心一狠,咬破自己的手掌心。 将手掌心放到他嘴边,她温声道:“谢扶光,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会保护好你,不会让 你死的。” 一滴一滴血流进谢扶光嘴里,他睁眼看着她,没有拒绝她的血。 夜里,赵金金睡去后。谢扶光慢慢起身。他的功力已经恢复。 他来到赵金金身前。俯视面色苍白的赵金金。 没有片刻犹豫,他手掌运力,欲将她杀死时,她梦呓出声,“谢扶光,我一定不会让你死的,我会保护好,我一定会保护好你……” 听到这话,他笑了一下。她以为她为他做这些,他会感动?他轻声道:“多谢。” 说完继续运力,准备杀她。 就在这时,她忽然道:“等你爱上我,等你对我说出Ilveyu,我就能回到我自己的世界了……系统,你真不靠谱,真不是人!不对,你本来就不是人!你为什么要我攻略谢扶光这个疯批啊,他就是一个小疯子,他也太难攻略了……” 谢扶光停下手上的动作,歪头,继续听。 听到最后,他道:“所以你并不喜欢我。” 谁知梦里的赵金金居然把这话听进去了,“当然不喜欢!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啊!” 她竟在回话。故而他继续问了几个问题。 他知道了她所说的世界是什么,系统是什么等等问题。 淡淡的月光从洞口撒下来,氤氲在他精致的眉眼间,他轻声道:“我讨厌别人骗我。” 他出掌杀她。 却又突然停下来。 就这么让她死了,岂不是便宜了她。有时候,活着比死更痛苦。 谢扶光没有杀她。他将她带出地洞。将她带进医馆治伤。她伤好后,再跟在他身边,他没有再赶她。 赵金金见谢扶光不再赶她走,她以为他的心在渐渐为她软化。所以她加倍对他好,加倍保护他,呵护他,温暖他。 后来,她以为谢扶光终于爱上了她,而她也在不知不觉中陷了进去,爱上了他。 “所以……”赵金金牙齿打颤,“所以一切都是你装出来的,你根本就没有爱上我!” 谢扶光:“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感受如何?” 他不爱赵金金,她无法回到自己的世界。而她之前的纠结,也只是一个笑话。 他的声音温柔又残忍,“你很伤心。是伤心我并不爱你,而你爱我。还是伤心你永远也无法回你的世界?” 赵金金眼睑通红,嘴唇一上一下颤着。 他很享受她的伤心与痛苦,“我原打算在大婚时将这个惊喜送给你,只是我如今已没兴趣再陪你继续耗时间。” 他站起来,第一次主动碰她。他将右掌放在她头顶,嗓音悦耳柔和,“赵金金,虽然你骗了我,但我不会杀你。祝你在这个世界,长命百岁。” 这根本不是祝福,而是恶毒的诅咒。他不爱她,她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不能与家人团聚。她只能留在这个世界,而留在这里,她爱的人不爱她。 赵金金终于崩溃。 日落西沉,又一次入夜。谢扶光神不知鬼不觉进入沈秀的房间。 床榻上,沈秀翻身,动了一下,她把手背放在额头上。她手背放在额头上时,袖子落下去,白净的胳膊裸.露在空气里。 谢扶光捏住她的胳膊。 沈秀立刻醒过来。借着朦胧的月光,以及微微血腥的花香,她辨认出坐在床前的人是谁,“你!” “嘘。”他的手指放在嘴唇上。 她即刻噤声,不敢再出声。生怕他直接杀了她。 他捏住她的手臂,抬起来,放到他鼻子底下。他闻了一下她的手臂,像是在闻一道美味佳肴。 沈秀毛骨悚然。她怎么感觉,他想吃她的手臂。 下一刻,谢扶光直接张嘴咬下去。 感受到牙齿划过她手臂上的肉,她瞳孔剧烈收缩。不是错觉,他是真的要吃她手臂上的肉。 谢扶光这变态,他吃人?他居然吃人!! 第 57 章 沈秀惊恐出声,“不要!” 谢扶光抬睫,齿尖没有压下去。 见他没有咬下去,她哆哆嗦嗦道:“别、别吃我!我不好吃!” 他微微歪头,“谁说你不好吃?” “人肉都不好吃的!人肉、人肉很酸!一点都不好吃!吃了还会得病!” “你吃过?” “没有,听别人说的。”她不敢与他对视,“我听别人说,人肉不好吃,吃了会得病的。” 然而谢扶光并不在意。他重新将她的胳膊放到嘴边。嫣红漂亮的嘴唇微微张开,露出里面雪白的牙齿。 沈秀没有看到什么嫣红漂亮的嘴唇,只看到了一朵张开利齿的食人花。 牙齿即将咬进她肉里时,谢扶光倏地收了牙齿。 他轻轻舔了一下她的胳膊。舔了几下后,他放下她的胳膊。 沈秀心里一喜。还没等她松口气,就见他盯住了她的脖子。 他在打量她的脖子。 身体防御机制让她立刻捂住自己的脖子。下一瞬,她被他摁在了床上。 随后她只觉眼前一黑,谢扶光俯身压下来,他的长卷发倾泻下来,如柔顺的海藻一样落在她胸前。模糊的光影里,他缓缓靠近她的脖子。 她可以预想得到,他会咬破她脖子上的血管,然后她会暴血而亡。 很快,一片温热贴上自己的脖子,她浑身一凛,感觉自己已经死了。 预想中的疼痛并未降临。 谢扶光温柔地舔舐,如若野兽,进食前先舔一舔,尝尝味。 感受着脖子上一下一下不间断的温热,沈秀抓紧双拳。她不确定他什么时候会咬她。这样的不确定让人更加恐惧。 他的舔舐越发温柔,也越发让她害怕。 她的情绪触底反弹,身体里忽然窜出一股勇气。她一把抱住谢扶光,一口咬在他的肩膀上! 他要吃她,反正她也活不成了,临死前她要出口气! 牙齿刺进他的肩膀里,她狠狠地咬,狠狠地咬!浓浓的血腥味冲进嘴里,她使劲儿咬,咬到牙齿和上下颚都酸了,都没力的时候,她才不得已松口。 “怎么不继续?”谢扶光的声音擦过耳际。 刹那间,沈秀的理智回归,身体里骤然升起的勇气也偃旗息鼓。她迅速退开,口中的血腥味让她浑身的血液都凉透了。 谢扶光扣住她的后脑勺。把她的脸按在他的肩膀上,他轻声道:“来,继续。” 方才她咬他时,他明明可以轻而易举地推开她,但他没有。他任由她咬他,任由她把他的肩膀咬得血肉模糊。 这会子竟还让她继续! 他真是有病! 她不动作,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后脑勺,仿若在诱哄小孩,“乖,按我说的做,继续。” 是他自己这样要求的,她不服从他的命令,兴许会惹恼了他。于是她轻轻咬了一下他的肩 膀。 “” ⊕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她从善如流,用力咬。她咬得那样用力,他应该会很痛苦。但他似乎并不痛苦。 一声轻.吟从他胸腔里逸出来。他不痛苦,反而很享受,很兴奋,很愉悦。 “再用力一些。”他轻.吟着,似在极乐里。 沈秀僵住。她知道谢扶光脑子有病,是个变态,但不知他竟变态到如此地步。原著里也没说他有这变态的癖好。 耳边的轻.吟,让她咬不下去了。她撤退,“我嘴酸了,咬不动了。” 他用微凉的手指捏住她的下颚,看了看她带着血的嘴唇。 沈秀忽然想起什么,她急急道:“你不是答应了赵金金,不再随便杀人吗?所以你不能吃我!” “你怎么知道?” 沈秀说了之前赵金金醉酒,叶云川将她带回府的事,接着道:“叶应天是我义父,叶云川是我哥哥。” 她搬出赵金金,希望他对赵金金的诺言能救她。 叶应天是前武林盟主,叶云川是绝顶高手,她拿出他们两人的名字,试图以他们的威名震慑一下谢扶光,让他有所顾忌。 “赵金金?她是一个骗子,我对她的承诺并不作数。”谢扶光一边说,一边用拇指擦她嘴角的血。 “骗子?她……她不是你的未婚妻吗?”沈秀愣然。 “我没有未婚妻。” 不是,现在这是搞哪一出?沈秀有点懵,结结巴巴道:“可你、你不是……你不是喜欢她?” “我怎会喜欢一个骗子?” 沈秀彻底懵了。这是怎么回事?按照原著的时间线,现在这个时间点,谢扶光和赵金金已经甜甜蜜蜜happyending,他们俩再过一段时日便要成婚。 可谢扶光方才居然说他不喜欢赵金金? 她怀疑自己耳朵出现了问题。 谢扶光擦干净她嘴角的血迹,温柔地将她垂下来的一缕长发撩到耳后,“睡吧。” 话音落地,沈秀慢慢失去意识。 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沈秀想,这样也好,谢扶光吃她的时候,她没有意识,也就不会有痛苦。 再次醒来时,沈秀昏昏沉沉,神思恍惚。 她死了么?还是没死?这般想着,她咬了一下自己的手指。尖锐的疼痛告诉她,她没死。 她没死!谢扶光没有吃掉她!她欣喜若狂,好半天才冷静下来。转而便发现自己貌似在一辆马车里。 马车?她掀开车帘。外面是官道。她蹙眉,正要下马车时,车帘子忽然被人掀开。 有人进来了。进来的人面孔很陌生。她警惕地后退,“你是谁?” “你醒了?” 熟悉的声线让沈秀立刻应激,“谢扶光?” “是。” 瞪着他陌生又普通的五官,她道:“你的脸……人.皮.面.具?” “嗯。” “这是哪里,你要带我去哪儿?” 他忽然凑近,视线从她的眼睛扫至她的嘴唇,“西域高昌国有一名泉,名曰琼津泉。琼津泉泉水甘甜清美,用来烹你的肉,必定味极佳。” 沈秀大脑空白了一瞬。很快她又止不住地高兴起来。谢扶光要带她去高昌国,取琼津泉的泉水烹她,去高昌的路途上,她或许有机会逃走,比他现在就吃她要好。 她深深一呼吸,道:“人肉不好吃,即便是泉水再甘甜清美,烹出来的肉也不会好吃的。” 他轻轻一笑。大抵是为了解馋,他俯首,埋进她的脖子里。 沈秀在心里祈祷,别咬她,千万别咬她,万一他不小心咬破她的颈动脉血管,她等不到找到机会逃走,就直接一命呜呼了。 谢扶光的嘴唇轻轻移动,落在她轻轻跳动的血管上。他微微抬眸,观察她搏动的血管。 他漆黑的眸子里浮现出些许光彩来。随之牙齿落在她的血管上,他轻轻一咬,似要吸她的血。 然而他的力道很轻,连印子都没有留下。 沈秀浑身一颤。他像是小猫小狗,与自己的主人玩闹一样,轻咬轻含轻舐,并没有认真咬,不会伤及主人。 不知多久过去,谢扶光起身,敲了一下车厢,“走。” 外面驾车的人应了一声,扬鞭赶马。 沈秀松气,她摸摸脖子,又看了看谢扶光。他闭着眼,背靠车厢。 她吞咽干巴巴的嗓子,掀开帘子瞧外面。 “你想逃?”谢扶光倏然道。 她看向他。他仍然闭目,“你逃不了。” 她放下帘子,没吭声。她想起之前那须罗给她吃了“三步颠”,说她只要想逃跑,三步之内必死的事。 谢扶光是不是也给她吃了这种东西,只要她想逃跑就会死的那种东西。所以他才那么笃定地说她逃不了? 她迟疑片刻,“谢扶光。” “嗯?” 她问他,是不是给她吃了类似于三步颠的东西。 他唇畔带着胜券在握的笑容,“我不需要那种东西。” 没给她吃那种东西?沈秀暗地里舒气。他不需要那种东西,笃定她逃不出他手掌心,她感谢他的自信与自负。 她又问:“你为什么想吃我?因为我和你的仇人长得像?” 他掀开长睫,漂亮的眼睛里泛着奇异的光彩,语调温柔,说出来的话却令人胆颤,“因为你看起来很美味。” 触及他目里奇异的光彩,沈秀顿时安静下来,她怕他突然又起兴致,又来咬她。 他似是突然想起什么,道:“屉子里有吃的。”语罢继续闭目练功。 她没有犹豫,打开屉子,拿起里面的吃食就往嘴里塞。一边吃着东西,大脑一边快速运转。 高昌在西域,燕州离边关挺近,到达西域要不了几日,到达高昌也要不了多久。 她必须在到达高昌之前逃走。可是她要怎么逃? 马车出了官道不久, 毫无预兆, 猝不及防停了下来。 “公子,有人拦路!”车夫扬声。 谢扶光掀开车帘。 马车前,站了几个蒙面大汉,蒙面大汉个个手中拿着大刀。 领头的大汉粗声道:“逮!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胆敢说个不,上前揪脑袋。死在荒郊外,管宰不管埋!” 劫匪?沈秀趴在窗前,望着拿着大刀的劫匪。领头的劫匪大约是为了震慑他们,他粗喝一声,耍起大刀来。 只是那大刀耍得明显不怎么好,一看他身上就没什么功夫。 这样的劫匪,连胡刀他们都不如。谢扶光解决他们,连吹灰之力都用不上。 谢扶光看着劫匪,轻轻一笑。而后,他看了一眼沈秀。 看她做什么?她肩膀往后缩。 他起身下车。 沈秀不明白他为何要下车。他明明可以不下车就能解决这些劫匪。就像之前解决胡刀他们一样,手都没动一下,胡刀他们就吐血而亡。 原著里也是这样写的,对待武功比自己低的人,谢扶光懒得费时间,剑都懒得抽出来,直接干脆利落一招杀敌。 她以为他会像之前那样,像原著里写的那样,懒得动的。 下车后,谢扶光抽出长剑,笑吟吟地对劫匪们道:“一路走好。” 他明明在笑,劫匪们却顿觉悚然,下意识往后退。 长剑在谢扶光手里转了几圈。他转剑转得很漂亮,一看就是武功高强的人。 劫匪们继续往后退。领头的大汉咽口水,“我们这么多人,怕他作甚!兄弟们,都给我上!冲啊!” 他向前冲去。其他人也狠狠一咬牙,冲过去。 谢扶光气定神闲,等他们冲过来后,他轻盈如飞,腾空而起。 长剑挥出美而精湛的剑法,剑气如虹,破散出一片绚烂的光。 一路火花带闪电,剑气宛若银龙一般,嗖嗖嗖穿过了每一个劫匪的身体! 浮光掠影间,砰砰砰,一个个劫匪倒地身亡,身上流出来的血在地上汇集成了一朵妖冶猩红的曼陀罗花。 风吹动谢扶光的长卷发,他收起长剑,微微侧眸,望向沈秀。 沈秀目瞪口呆。她知道谢扶光武功高强,但她之前见他杀人时,没看到他出招,所以,对他武功高强这件事,没有具象化的感受。 这会儿看到他出招,她才对他的武功有了具象化的感受。 美,漂亮,耀眼,赏心悦目,惊心动魄,各种词汇在她脑子里盘旋,对他武功的震撼,碾压过了看见他杀人的恐惧。 见她面露震撼,谢扶光嫣红的唇角一弯。 不知为何,沈秀感觉方才他这一出,仿佛是故意在炫技给她看。 她迅速退回车厢里。她拿出屉子里的饼子,一口一口地咬。面前浮现出地上那些劫匪的尸体,她忽然有些吃不下去饼子了。 劫匪都是些坏人,死不足惜。这般想着,她用力吸了口气,调整情绪,强迫自己吃东西,强迫自己把思绪拨到别处。 她什么时候才能学得他这样又厉害又漂亮的武功。 她资质平平,或许一辈子也学不成这样厉害的武功。思及此,她咬紧饼子,心中对谢扶光的愤恨里多了一分嫉妒。 夜色深下来时,车夫又停下车。他紧声道:“公子,好像、好像又有拦路的劫匪!” 这条道上的劫匪还真不少!车夫紧张地握住缰绳。转而想到谢扶光身手这么好,他心里的紧张便少了几分。 “把钱财都留下!”劫匪喝道。 沈秀没有醒,睡得很熟。目光在她身上滑过,谢扶光伸出食指,对劫匪道:“嘘。” “嘘?嘘什么嘘!赶紧的把钱财都留下!”劫匪面目狰狞。 谢扶光放下帘子。帘子放下的那一刻,外面的劫匪纷纷七窍流血,倒在地上没了呼吸。 “走吧。”谢扶光对车夫道。! 第 58 章 沈秀打了个呵欠,掀开帘子。窗外黑乎乎一片,天还未亮。 此时已经进入九月份,暑热渐退,夜里的风有秋日的气息。浅淡的凉风吹拂着她的额发,她拨弄额发时,指尖碰触到了脸上的人.皮.面.具,摸摸□□,她吐出一口气。 燕州离边关近,如果日夜兼程坐马车,从燕州到边关,大约有四五日路程。再从边关到高昌,差不多有近半月路程。她有二十日的时间可以逃跑。 但这是在日夜兼程,不停歇的情况下。路途中间肯定会有停歇,马车不可能一直跑,所以,她不止有二十日的时间可以逃走。她有更多的时间。 晨光熹微时,半梦半醒的沈秀被马车颠簸醒。此时马车已进入崎岖的山道,路面不怎么平整。 她瞧着十八弯一样绕的山路,期盼这路能更崎岖更绕一些。这样就能拖延时间,就能多给她一些时间找机会逃跑。 马车停在溪边,沈秀取下人.皮.面.具,捧起溪水,用凉水拍自己的脸。洗漱一番后,她重新戴上面具。 对面溪边有小鹿在喝水。她望着可爱的小鹿,压抑紧绷的精神稍微松缓下来。 吃过早食,谢扶光取出男子穿的衣衫,让她穿上。她接过衣裳,见他没有要避开的意思,她咳了下,示意他出去。 他的视线在她身上逡巡一圈后,下了马车。 换上男装,头发绑成高马尾后,沈秀望了望前方的路,又在心里祈祷前面的路能更烂一些。 “下来。”谢扶光敲车厢。她立刻下车。 见他身上挎着包袱,她不解,“这是要做什么?” 他没有回她,只道:“过来。” 她走近,他搂住她的腰,将她怀里一带。 “你干什么!”她推他。 谢扶光握着她的腰,漆黑的眼里又泛出一丝奇异的光彩,他右眉单挑,手指捏了一下她的腰。 又捏了几下后,他收紧五指,将沈秀的腰握进掌心里。一点一点收紧力道,似要把她的腰吞进掌心里,融进指骨里。 她疼地闷哼一声。听到她闷哼,谢扶光微微松手。再次将她搂紧怀里,脚尖点地,跃身而起。 失重感席卷而来时,沈秀神识暂停一瞬。缓冲过来时,便看到身下往后退的山峰。 她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不坐马车了吗?” “马车太慢。”谢扶光往前飞着,波浪一样的长卷发在肩后漂浮,宛若在肩后抛出了一段柔亮墨黑的绸布。 用轻功飞直线距离,不用绕路,沈秀抿唇,她先前还希望能拖延拖延时间,这会子怕是拖延不了,反而还要缩短时间了。 不过她现在已经没心思想这些,她只担心她会摔下去,她的嘴唇不受控制地拉扯着,“谢扶光……谢公子,您千万别把我摔下去了,摔下去肉摔烂了,就、就更不好吃了。” 说着她抱紧他,生怕他手滑,不小心将她摔了下去。他的身体微微凉,带着血 腥味的花香直冲鼻腔, 她不禁屏息。 谢扶光低垂眼帘, 看了看抱紧他的沈秀。 感受着她紧紧的拥抱,他歪头,唇畔间划过一丝愉悦。他想要沈秀抱得再紧一些。 他松开手。 发现他松了手,沈秀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狠狠地,死死地抱紧他,“谢公子!肉摔烂了会不好吃的!” 谢扶光笑起来,笑容若未融化的春雪一般温柔,动作却像恶魔一样残忍。他将她的手指一根一根从他腰上掰下来。 她飞速往下坠落。 “啊啊啊啊!”她尖叫着,耳边是呼啸的风。 让人窒息的坠落感铺天盖地淹没过来,她以为自己会摔得四分五裂,粉身碎骨时,一只手将她的腰揽了过去。 是谢扶光。他重新将她搂进了怀里。她迅速抱住谢扶光,唯恐再次被他摔下去,她用力抱紧他,指甲几乎刺进他的衣衫里。 谢扶光低视缠在自己身上的沈秀,他并不满意,并不满足,他想让她抱得再紧一些。 于是又一次,他把她扔了下去。 沈秀还没来得庆幸自己没摔死,又一次坠落下来,她连尖叫的声音都发不出了。 在她坠地之前,谢扶光又把她救回来。 这一次,被刺激到情绪完全失控的沈秀哭了出来。她抖如风中枯叶,泪珠簌簌而下,哭腔里带着鼻音,“求求你不要放开我……别放开我,我不想死……” 啪嗒。滚热的泪珠落在谢扶光的手背上。原本还想再扔她一次的他停住动作。 他端详沈秀脸上的泪水,继而看了一下自己的心口。 疑惑从眸子里一闪而逝,随之,他的脸上又浮现出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好了,我不会再放开你。” 他用指腹擦她的泪。忽而,他舔了一下指腹上的泪水,随后抬起她的脸。 沈秀泪眼模糊,只觉一团黑影笼罩下来。 下一刻,温温热热的东西吃走了她脸上的泪水。 她一僵。没有反抗,任由他。 将她的泪水全部吃进嘴里后,谢扶光见她不哭了,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 他舔了一下牙齿,搂紧她,向前飞去。 沈秀埋在他怀里,鼻子里满是他身上浓郁的花香,她在心里发誓,她一定要杀了谢扶光,一定要杀了他! 飞了一天,谢扶光与沈秀落在一处小城里,雇了马车之后,他们继续前行。 马车行了半日,谢扶光带上沈秀,继续飞行。黄昏时,两人抵达边关。 原本要四五日才能到边关,他们两三日便到了。足足缩短了近一半日程。 沈秀心里很是焦灼。进了西域,去高昌的路上,谢扶光肯定也不会一直坐马车,他肯定也会把坐马车和轻功飞行相结合起来赶路。这样的话,抵达高昌也用不了半个月的时间了。 在边关坐上新雇的马车后,沈秀低头,心中的焦灼汇聚成了一把火,烧得她五脏六腑几乎快 要融化。 心里的火烧得越来越旺, 她的额头上开始冒汗时, 谢扶光倏地靠近她,道:“你在流汗。” 怕他欺身过来,她忙不迭擦掉额头上的汗水。毕竟他连眼泪都吃,也大抵会吃汗水。思及他之前的行为,她暗骂了一句变态。 刚骂完,就只听他道:“马上进入西域,我们很快就会到达高昌,你可高兴?” 高兴?她怎会高兴。她怎么可能会高兴!他真是明知故问。她没吭声。 “我很高兴。”谢扶光兴奋到眼角微红,指尖颤抖,“很快就能将你吃进肚子里,我很高兴。” 他兴奋到眼角微红的样子,透着病态的疯狂,仿佛能将她吃进肚子里,他便会达到极乐之境。 疯子。沈秀牙齿打颤,她往后缩,怕他突然上前咬她吃她。 车子走出边关城门,一路前行。越往前走,天色越黑。 夜里,冰冰凉凉的冷气钻进衣服缝隙里,沈秀一个哆嗦,被冻醒了。 西域地界,昼夜温差大。进入九月,昼夜温差很大,白日里穿热地穿单衣,晚上冻地穿棉袄。沈秀冷得浑身发寒,她摸着黑,去拿自己之前换下的衣裳。 披上衣裳后还是冷。她抱臂蜷缩,“啊切!”她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黑暗里,一直闭目沉睡的谢扶光毫无预兆出声,“你很冷。” 她吸吸鼻子,将自己抱得更紧,“你不冷吗?” 他们穿得都很单薄,昼夜温差如此大,他不冷?刚问出口,她就想起来,练武之人比一般人更抗冻,能自调内息。 谢扶光武功高强,内力深厚,应当是不怎么怕冷的。她没练多久武功,体质就是比之前稍微强了那么一点,抗不了冻,也没法自调内息。 她这般想着,胳膊突然被谢扶光拉过去,整个人直接倒进他怀里。她正想起身,却被他摁住背脊。 “干什么?”她惊惶。 “你不是很冷么?”谢扶光说着,衣袖一挥,盖在她身上。 她结舌,待要说话时,谢扶光放在她背上的手掌运力,源源不断的热气从他掌心输进她身体里。 感受到背部的暖意,沈秀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用内力给她催热。大抵是怕她还没到高昌,就被冻出病来,或者是冻死了罢。 她本想推开他。但她怕自己被冻出病来。若病了,她逃跑成功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是以,她乖乖靠在他怀里,低低说了一句“谢谢”。说完她倒头就睡。 但她并不能睡着。躺在一个变态疯批怀里,相当于身上安了一个不知何时会爆炸的炸弹,神经不可能松弛放松。 闻着带着血腥味的花香,沈秀默默在心里给自己唱催眠曲,强迫自己入睡。渐渐地,她的神识坠入虚空里。 黑暗里,谢扶光睁眼看着怀里的沈秀。她睡着后,无意识翻了个身,背对他,离他远了一些。 他将她拉回来,将她深深按进自己怀里。 大抵是觉得他与她之间的距离还不够近,大抵是不想她又脱离他的怀抱,他的手臂缠住她的腰,腿亦如此,如花枝一样缠紧她,不留缝隙,紧紧将她包裹起来。! 第 59 章 沈秀在一种被绑死的窒息感里醒过来。她的腰她的腿被谢扶光紧紧缠着,似若蝉蛹一般。 她轻轻推他。然她稍微一动,他便缠得更紧。她又试了几次,无法挣脱他,便停下动作,等他醒来。 不知多久过去,谢扶光终于掀开眼帘。见他终于醒了,沈秀等着他放开她。但他没有放开她。 他摸了一下她的头发后,把下巴搁到她头顶,继续睡。 她轻轻拍他,“谢扶……谢公子?” “嗯?”他的声线慵懒悦耳。 “昨晚多谢你,我现在已经不冷了。”她从他怀里撤出来。 谢扶光按住她,没让她脱离出来。 整整一个上午,除了吃饭和方便,谢扶光都一直抱着沈秀。被迫靠在他怀里,沈秀寻思,他这是抱上瘾了么? 大抵是太想吃她,所以抱着解解馋?她暗地里骂他,随即掀开帘子,去瞧外面。 马车已进入戈壁。广袤无垠的戈壁沙石遍地,一片荒凉。眺望与荒漠交相辉映的苍茫天空,沈秀的心情跟着有些“苍茫荒凉”起来。 她根本就找不到机会逃跑。想到此,她的心绪愈发苍凉。 午后抵达一叫凉羌的西域小镇,谢扶光将马车换成了骆驼。荒漠里,马没有骆驼好使,所以谢扶光将马车换成了骆驼。 沈秀没坐过骆驼,骆驼比她想象中的要陡要高,她有些不敢坐。 戴上防沙面巾后,谢扶光抄过沈秀的腰,直接将她抱到骆驼上去。他的双手从她身后围过来,拽住缰绳,将她包围住。 叮叮当当的驼铃声里,骆驼蹄子深陷进黄沙里,快步离开凉羌小镇。 背靠着谢扶光的胸膛,沈秀摸摸驼峰上的毛。驼峰上的毛很柔软,比她想象中的柔软很多。 不知行了多久的路,前方行来一群骑着骆驼的人。 这群人头发卷曲,高鼻深目,穿着灯笼裤,高筒靴,赫然是一群西域人。 这群西域人看到沈秀他们后,围了过来。 围过来后,他们叽里咕噜地说着吐火罗语,沈秀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但从他们凶神恶煞的表情来看,他们似乎不怀好意。 给谢扶光领路的中年西域男人双目一瞠,“谢公子!咱们遇上沙匪了!” 沙匪,沙漠里的劫匪。 谢扶光跳下骆驼。他戴着防沙面巾,只余一双眸子露了出来。他微微弯眸,笑着抽出背上的长剑。 又是一路火花带闪电,他炫技似的挥动长剑。人杀到一半,他耳朵突然一动,一转头便见沈秀下了骆驼,半坐在地上呕吐。 他迅速收剑,飞到沈秀面前,俯身问:“怎么了?” 沈秀抬首时,目光触及地上的尸体,没忍住又吐出来。 谢扶光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地上的尸体,“你吐是因为这些尸体?” “嗯……”这几日又是惊又是吓,沈秀神经一直紧绷着。这会子 见他杀人, 满地鲜血, 累积的情绪让她的神经一下子绷断,喉头涌上腥甜,便吐了出来。 她双手撑在黄沙上,又吐出来。 谢扶光蹙眉,他挡住她的视线,不让她再看见尸体。手一运力,水囊飞到他手里。他拍了一下她的背。 沈秀接过水囊漱口。 扶着沈秀,谢扶光回首向身后一瞥。身后还有几个沙匪没死。 剩下的几个沙匪被定住,一动不动地站着。见谢扶光望过来,个个目露惊惧,旋即便是一脸哀求,哀求谢扶光别杀他们。 谢扶光瞥着他们满是哀求的脸,又回头看了看面色煞白,还在干呕的沈秀。 俄顷之后,他命令沙匪,“把尸体都带走。” 手指隔空轻轻一挥,他解开沙匪的穴道。沙匪们欣喜若狂,赶紧把同伴的尸体们拽起来,骑上骆驼狂奔而去。 地上残留着血迹。谢扶光出掌,掌风震动黄沙,黄沙滚动,瞬间淹没了所有血迹。 沈秀没想到谢扶光竟会放过剩下的沙匪。这很不像他。惹到他的人,他素来不留活口。 不过她现在没心思去想他的异常。她现在很难受。呕吐欲强烈,头晕目眩,胸闷气短。 “你怎么样?”谢扶光问。 她头越来越晕,还未回话,便晕了过去。 “沈秀?”谢扶光唤了她几声,又掐她人中,她动也不动。 “哎哟,他这是吓晕过去了。”领路的西域男人凑过来。见谢扶光眉心蹙着,他道:“公子,不打紧,他就是吓晕了,一会儿就会醒。” 谢扶光抱起沈秀,问领路人,“离这里最近的医馆有多远?” “这里离下一个有人烟的地方还远着呢。” “若返回凉羌,这里到凉羌的距离,与这里到下一个有人烟的地方的距离,谁更近?” “那当然是返回凉羌更近。不过,公子,你要返回凉羌找医馆?这岂不是很耽误路程?” 谢扶光:“返回凉羌。”他脚尖点地,将沈秀抱到骆驼上。 领路人咂嘴。他心想,不就是吓晕过去了,醒来就好了,哪里用得着去看大夫!返回凉羌,多耽误路程啊。 谢公子雇他时,说要他带他走最近的路,尽快赶到高昌的,这会子又不着急了? 他刚坐上骆驼,就只听谢扶光道:“背上水囊和干粮。” “啊?这不是有骆驼背着的吗?” “骆驼太慢。”谢扶光抱着沈秀,飞身而下。 “快点。”他催促领路人。 领路人一头雾水,连忙背上水囊和干粮,刚背上水囊和干粮,他就被谢扶光抓住。 谢扶光右手沈秀,左手领路人,飞跃而起。 “啊!”飞到半空中的领路人吓了一跳。 快,太快了!领路人只觉嗖地一下,骆驼就已经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 “骆驼!公子,骆驼!” “骆驼会赔你。” 原本需要半日才能返回凉羌,因谢扶光飞得极快,不到两个时辰,他们便回到了凉羌。 夜色茫茫,医馆里灯火明亮。大夫翻了翻沈秀的眼皮,给她把脉。 大夫惊讶,“是女子?”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把过脉后,大夫说没什么大碍,只是受了惊吓,喝碗安神汤,好好睡一觉即可。 谢扶光端着熬好的安神汤进屋,他坐在床边,一勺一勺将汤药喂进沈秀嘴里。 给她喂完药,他上床,搂她入怀,闭目睡去。 翌日。 醒来后得知谢扶光为了给她看大夫,把她带回了凉羌小镇,沈秀暗暗高兴起来。能拖延一些时间,她自然是高兴的。 谢扶光问她好些了没有。她装出很虚弱的模样,“感觉还是有些胸闷气短。” 谢扶光即刻唤来大夫。大夫一番查看后,仍然说无大碍,只让她再喝些安神汤。 大夫离去后,沈秀假装不舒服地扶住胸口,虚弱不已,气若游丝,“我们什么时候再出发?” “等你完全好了。”谢扶光道。 她低首暗喜,又躺回床上去。 天快黑下来时,沈秀隐隐听见外面的鼓乐声。她下床,靠近窗口。 楼下,街道上张灯结彩,人头攒动,很是热闹。 男男女女身穿漂亮的衣裙,手托木盘旋转起舞,头纱飞舞间,他们向行人撒出木盘里的花瓣。 缤纷的花瓣若花雨,纷纷坠落,落在卷曲的头发上,落在飞舞的头纱上,落在闪亮亮的发饰上,落在甩动的裙摆上。 花瓣坠落间,鼓乐长鸣,人群里,一辆缀满鲜花的车缓缓行来。车上挂着一弯蓝色月亮,蓝月亮上,立着一位人像。 人像为男,其戴着披纱与面纱,一袭蓝衣熠熠生辉,若流动的蓝色月光。 人群们对着人像双手合十,将花瓣撒到人像身上。 沈秀打量人像。人像穿的衣衫上有蓝月亮图腾,这是楼兰的图腾。她在月摩珈的鞭子上看到过这样的图腾。 “这是月神。”谢扶光走到她身侧。 月神?楼兰的月神?这里并非楼兰,这里的人也信奉月神?旋即她便想起来,西域三十六国,所有国皆被楼兰压制,以楼兰为尊,故而,基本上西域都信奉月神。 西域,信奉月神教,佛教,伊.斯.兰.教等等教,但月神教凌驾于所有教之上,为至高之神教。 沈秀:“他们是在过什么节日?” “今日是祈月节。” 月神诞生的这一日,便是祈月节。祈月节,月神神像巡城,人们对神像许愿,会得到月神降恩,此刻许愿会很灵验。 听完谢扶光的话,沈秀点点头。谢扶光倒是对西域这边挺了解的,他还会说吐火罗语。思及此,她看了看楼下西域人卷曲的头发,又看了看谢扶光的长卷发。 汉人很少会有谢扶光这样如波浪一般的长卷发。他的头发倒很有 西域人的特征。 谢扶光莫非是混血?但他的五官完全是汉人的五官,没有一点西域人的特征,也不像是混血。 原著里也没说过谢扶光是混血。想起原著,她又想起赵金金。沈秀扶额,她不知为何现在的剧情,和她在原著里看到的剧情很不一样。 就在这时,地面有烟花直冲上天,如花朵一般绚烂地绽放开来。望着绚烂璀璨的烟花,沈秀微微弯起杏眼。 谢扶光俯身,“你很高兴?喜欢烟花?”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想看得更清楚一些么?” “呃?” 谢扶光拦腰将她抱起来,飞出窗口。 被公主抱的姿势抱起来的沈秀,忙不迭揽住他的脖子,以防自己掉下去,“你要干什么?” “让你看烟花看得更清楚一些。”他越飞越高。 烟花绚烂的光影泼洒过来,沈秀往他怀里一躲,“烟花会落在我们身上的!” 他轻笑,“不会。” 她从他怀里挪出脸,感受到有一股气包围着他们,因而洒落下来的烟花无法碰触到他们的衣衫。 她放下心来,去瞧周围绽放的烟花。 五颜六色,缤纷绚烂的烟花砰砰砰地一朵一朵绽放。绽放后,烟花若破碎的星辰,在天上流出五彩斑斓、姹紫嫣红的瀑布。 烟花包围着自己,近在咫尺,从未有过的观赏视角让沈秀欣赏到了烟花不一样的美。 在地上看天上的烟花,和在天上看天上的烟花有很大的不同,在天上看烟花,能看到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如何?”谢扶光问她。 她使劲儿点下巴,“好看。” 谢扶光停在空中一直不动,任由她欣赏周围的烟花。 她问:“你这真的是轻功?为何可以在空中停滞这么久?你这是仙法吧?” 夜风吹拂着他波浪一样的长卷发,他低头轻笑,长睫上沾染了烟花的璀璨光影,“你小瞧了我的功夫。” 语罢,他又往上飞一截。 朵朵烟花,被谢扶光踩在脚下。 此刻,沈秀以俯视的视角,俯视脚底下朵朵绽放的烟花,她不禁喟叹出声,一双眸子因兴奋与新奇而流光溢彩起来。 砰砰砰炸响的烟花里,她的眼睛笑成一对月牙,颊畔笑窝深陷下去。 谢扶光侧眸,见她眉眼弯弯,笑出笑窝,他久久注视她,也弯了一下唇角。! 第 60 章 街道上,一金发男子仰头欣赏烟花时,发现飞在烟花雨里的谢扶光和沈秀,惊讶道:“好功夫!” 待烟花雨停歇,谢扶光以公主抱的姿势抱着沈秀飞下来时,发现谢扶光抱着的人并非女子,而是男子,金发男子神色僵了一下。 看打扮与相貌,飞在天上的这两人是汉人。传言汉人有好男风者,果然传言不假! 金发男子浑身恶寒,食指中指并拢,放在额心,虔诚道:“月神在上,乌迪拉绝不会喜欢男人……” 入睡前,被谢扶光抱在怀里的沈秀咳了声,道:“谢公子,可不可以别抱着我,我好像更胸闷气短了,有些呼吸不过来。” 谢扶光:“是吗?” 她点点头,做出呼吸困难的样子。他的手指缓缓在她腹部敲了几下后,松了手。 黑暗里,沈秀不禁一喜。夜里睡觉时不用再被他抱着,她就有机会偷偷逃走。她闭目假装入睡。不知过了多久,她耳朵微张,仔细听谢扶光的动静。 他睡觉很安静,没有呼吸声。 她翻了一个身。翻身发出的声响没有吵醒他。再等了一刻钟,她轻手轻脚下床。 摸着黑,移动到门口,她把手放到门栓上。 “要去哪儿?”谢扶光的声音骤然响起。 沈秀悚然一惊。屋里的灯骤然亮起来。她放在门栓上的一手抖。转过头,她对上谢扶光的目光。 他坐在床上,墨黑的长卷发慵懒地披散着,唇色在灯影的照耀下红润到鲜亮如血。 沈秀干笑,“我……我有点饿了,想出去找点吃的。” 刚说完,她就被一阵吸力吸进谢扶光怀里。 他搂着她的腰,垂睫问:“想吃点什么?” “就……汤饼什么的……” “汤饼?”谢扶光一笑,“汤饼有什么好吃,不如吃你身上的肉,如何?” 沈秀凛住。 他笑吟吟,唇色更加昳丽起来,修长如玉的手指带着凉意,从她的胸前滑下去,“吃哪里的肉好呢?” 指尖落在她腿上,他歪歪头,“这里如何?把你的双腿砍下来,炖之,煮之,蒸之,烤之,炸之,煎之,焖之,炒之,定会极其美味,怎么样,要不要尝一尝?” 沈秀:“不要!” “不是饿了么?” “不饿了!” 谢扶光按着她的腿,眉目含笑,语调温柔,“再敢跑,我现在就把你的腿砍下来吃了。” 语罢他俯身,柔润的乌发落在她大腿上,他张嘴咬下去,似是在惩罚她。 微微的刺痛从大腿上传来,沈秀冷汗直冒。谢扶光知道她方才并不是想出去找吃的,而是想逃跑。 他并没有用力咬,只在她腿上留下浅浅的牙印,用以惩罚警告,“还跑吗?” “不了不了!”她连连摇头。 这一夜,沈秀做了一个噩梦。 梦里,谢 扶光将她的腿砍下来放在汤锅里炖。炖好后,他笑吟吟吃着,那张漂亮到妖冶的脸上,带着吃到美食的餮足。 边吃,他边对着她道:“果然美味。” 梦醒后,她侧过脖颈,借着稀薄的晨光看熟睡中的谢扶光,又瞧了瞧旁侧的长剑。 那一瞬间,她想拿起长剑,用力插.进谢扶光身体里。 只不过她有自知之明,不敢妄动。她若真趁他熟睡时拿剑杀他,恐怕会偷鸡不成蚀把米。若再惹怒他,没准他现在就直接把她吃了。 吃过早食后,沈秀以为谢扶光会立即出发前往高昌,但他没有。他让她再休养一段时间。 先前的领路人来问谢扶光,“公子,还不走吗?” 谢扶光:“不急。” 领路人挠挠头,心里疑惑,这谢公子到底还去不去高昌? 燕州一酒馆包房里,赵金金拿着酒壶,喝得烂醉。她摇摇空荡荡的酒壶子,口齿含糊道:“小二……小二?” 店小二忙进屋,“客官?” “再上一壶酒。” “客官,您这……”店小二欲言又止。这位姑娘都在他们店里喝了好几日酒了,每日醒了喝,喝了醒,也不知会不会喝死。 “快去,再上一壶酒。”赵金金大着舌头道。 “行。”小二赶紧去拿酒。 新酒上桌,赵金金喝了一口后,模糊的视野里出现了一道人影。她一愣,“扶光?” “扶光!”她冲过去抱他。然却只抱住一团空气。她滞在原地良久,哭出声来。 她瘫坐在地上,脑袋深埋下去,哽咽着流泪。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谢扶光并没有爱上她。原来一切都是他假装出来的。 他碰都不愿碰她,并不是因为尊重她,爱重她,而是根本就不喜欢她。不喜欢她,又怎会想碰触她? 谢扶光没有心。他根本就没有心。她第一次救他,他直接一剑刺死她。幸好有神医路过,不然她早已命归西天。 第二次救他,她不顾性命与狼殊死搏斗,用自己的血保他的命。可他并未有半分感激,功力一恢复就要杀她。听到她的梦话,他才住手,否则她早就死了。 后来,她用尽全力呵护他,温暖他,他也未曾有半分感动。 作为一个人,他怎能无情到如此地步! 他没有心!根本就没有心! 一个根本就没有心的人,怎会被人感动,怎会被人救赎,怎会爱上别人? 那些救赎病娇疯批的影视剧,都是骗人的。病娇疯批不可能那么容易就被救赎。或者说,这种人,根本就不可能被救赎。 不要妄图拯救一个没有心的病娇疯批。赵金金的脑子里浮现出这句冷冰冰的话。 她以为自己是拯救谢扶光,温暖谢扶光的一道光,却没想到,她哪里是一道光,她就是一个笑话,一个十足的笑话。 哭着哭着,她笑起来。 “砰!”门 忽然从外面被打开。 叶云川与卫风进了屋后,径直来到赵金金面前。 看着醉醺醺的赵金金,叶云川开门见山,直接问:“沈秀可在此处?” 赵金金仰首,“什么?什么沈秀?”说完她一头栽倒,醉死过去。 叶云川皱眉。他环顾四处,未发现谢扶光的身影。 沈秀无缘无故失踪之后,叶云川怀疑过曾掳走她的那两位西域人,也怀疑过谢扶光。毕竟谢扶光前脚将沈秀错认成仇人,后脚沈秀就失踪了,是以,谢扶光此人有很大的嫌疑。 然而他们找了几日都未曾发现谢扶光的踪迹。直到今日,他才在这家酒馆里找到谢扶光的未婚妻赵金金。而谢扶光,并不在他的未婚妻身边。 叶云川扶起烂醉如泥的赵金金,对卫风道:“想办法让她快点醒酒。” 卫风嗯了一声,下垂的狐狸眼里凝重沉滞。他的面色十分憔悴。这几日为了找沈秀,他与叶云川一样,几乎未曾入眠,眼底的青黑都能滴出浓黑的墨汁来。 沈秀到底去了何处?卫风又急又焦,担忧不已。 又休息了一天后,谢扶光带上沈秀,离开凉羌小镇,重新去往高昌。 坐在骆驼上,沈秀回望凉羌,恨不能再在这里拖延几日时间。 她默默叹息。谢扶光坐在她身后,一双手包围过来,拉住了前面的缰绳。 抓住缰绳的手指修长,白皙如玉,若一朵展开的花,漂亮精致,让人忍不住想采撷。 可沈秀只想用刀把这双手给砍了。她咬咬牙,忍住想砍谢扶光手的冲动。 她正这般想着时,骆驼忽然像是被什么逼停了,骤然驻足。 下一刻,一道人影从天而降,落在他们前方。 此人身形高挑颀长,一袭深蓝色异域长袍,腰上流苏腰链熠熠生辉,肩后披纱飘逸。 他的衣袍微微透着敦煌风,但又与敦煌风格的服饰有很大不同,是极具特色,极其有辨识度的楼兰服饰。 他的头发不同于其他西域人的卷曲,他的头发很直很黑,柔顺地披散在肩后后。披散在肩后的散发里,缀着细细的辫子。他的两鬓夹着月亮发饰,左耳缀着一颗蓝色月亮吊坠。 看到那双若宝石琉璃一样的水晶蓝眼眸,沈秀一顿。这人很眼熟。她扫视他的脸。 一张很平凡普通,很陌生的脸,只有那双沁着冰雪的蓝眸让她感觉十分熟悉。 此人看着谢扶光,道:“谢扶光?” 这熟悉的声音……沈秀确定,这人就是之前掳走她的月摩珈!他换回了男装,且又换了一张人.皮.面具。 谢扶光没有问月摩珈是如何将戴着面具的他认出来的,只道:“你是?” 月摩珈面无表情,满目冰冷,周身透着唯我独尊,睥睨天下的狂狷气势。他看着谢扶光,就像在看一只蝼蚁,“手下败将,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谢扶光轻笑一声,他微微歪了下头,目光轻飘飘落在月摩珈身上。 仿佛是高维生物在俯视低维生物一般,谢扶光含笑,“原来你叫将死之人。” 低头做鹌鹑的沈秀咽了咽嗓子。 谢扶光,月摩珈,一个是面带微笑的疯批,一个是冰冷狂狷的bking,都不把对方放在眼里,他俩从某种层面来说,还挺像的。 不知道他们谁更厉害?沈秀不受控制地兴奋起来。 他们最好是两败俱伤,最好是能打死对方,这样她就能“坐收渔翁之利”,不用动手便能解决掉两个仇人!! 第 61 章 谢扶光的嘴唇贴到沈秀耳后,“若不想再吐,便背过身去。” 说完这话,他大抵是想起什么,袖子里飞出一根赤红色的飘带。 他将飘带系在她眼睛上。 被蒙住眼睛,沈秀睁眼便是一片赤红。她感觉到谢扶光从骆驼上飞身而下。 耳边隐隐有罡风剑气袭来,但是似乎离得很远,故而声音有些若有似无。 沈秀扒拉开飘带。 远处黄沙滚滚,刀光剑影,如雷霆疾风,星驰电发! 沈秀看不清楚正在交斗的谢扶光和月摩珈,她只感觉阵阵逼人的煞气带着强烈的压迫感从滚滚黄沙的边沿里泄露出来。 空气仿若被撕裂,高手之间过招,恐怖到让人窒息的震颤与恐惧感攀爬上她心头。 她拉动骆驼,离他们更远了些。她竭力控制情绪,让自己镇静下来。 月摩珈能否打赢谢扶光?沈秀不知他能否打赢谢扶光,但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未停止打斗,说明月摩珈有几l把刷子。 毕竟里,谢扶光可是武力值天花板,谁在他面前都接不了几l招。 沈秀心里生出祈盼来。月摩珈若能杀死谢扶光就好了。她握拳,暗地里给月摩珈打气,希望他能杀死谢扶光。转而她又给谢扶光打气,希望他能杀死月摩珈。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两人还在打斗,如波浪翻滚的黄沙里,隐约能看见他们快到出现残影的身影。 空气被撕裂的窒息感越发强烈,沈秀回头望了一眼领路人。领路人一直在后退,他瑟瑟发抖,生怕被剑气波及没了性命。 “小公子,你也赶紧过来,离他们远一些!”领路人一边抖一边招手。 沈秀往后退,退着退着,她眸光闪烁起来。 其实潜意识里,她认为月摩珈是打不过谢扶光的。毕竟谢扶光是原著里设定的武力值天花板。虽然原著没有提其他国家的武力值天花板是谁,但她还是潜意识里觉得谁都打不过谢扶光。 更何况,谢扶光可是男主。男主拥有男主光环的。 她握紧缰绳,心跳加速起来。 下一瞬,她毫不犹豫调转骆驼的头,用力一拍骆驼。骆驼迅速狂奔起来。 她抓紧缰绳,感觉自己要被骆驼甩出去了。拼尽全力,她死死地焊在骆驼背上,不顾一切往前奔跑。 不知跑了多久,骆驼抖动中,她的脸被驼峰一划,人.皮.面.具险些脱落下来。 此刻她没有手去按人.皮.面.具,也没心思去管人.皮.面.具了,她只想跑,快点跑,快点跑! 跑到她实在是承受不住,抓不住缰绳的时候,她用力勒绳,狂奔的骆驼停下来。 停下来后,她翻身下骆驼,直接瘫倒,平躺到地上。她大口大口喘气,平复许久,她回望身后。 身后是苍茫大漠。没有人追上来。谢扶光没有追上来。 她这算是逃跑成功了么? 思及此, 她欣喜若狂。她重重松下一口气, 每一根汗毛都仿佛在跳动,彰显着她的喜悦。 躺在地上缓过气来后,她不敢有片刻耽搁,取下骆驼上驮着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又给骆驼喝了水,她望向四周。 四周皆是黄沙,一眼望不到尽头,她该往哪里走?从凉羌出发时,她记过路,可是沙漠的路实在是难记,根本就记不住路。 她去观察太阳,又去观察地上稀少的植被。根据太阳的方向,以及植被背光和向光的方向,她找出向东的路。 摸摸骆驼,她道:“骆驼兄,就靠你了。” 若她迷路,有寻找水源天赋和植被天赋的骆驼也会带她找到喝的,不至于让她在迷路中渴死。至于吃的,骆驼背上背了很多吃的,她慢慢省着吃,吃完了也可以吃骆驼吃的草。 今早从凉羌出发,走到下午,走了接近一天的路程。如果她的路走得正确的话,也许也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能到凉羌。 她向上天祈祷,祈祷自己走的正确的路,祈祷自己不迷路,不走弯路,不走冤枉路。 最好是能遇到人,能让人带着去凉羌。她吐出一口气,戴上头巾面巾防沙,骑上骆驼,向着东方一路前行。 她一直往东方走,走了不知多久,前方出现绿洲。绿洲和来时遇到的绿洲很像。她激动了一下,翻身下去取水。将几l个大水囊装满,又让骆驼吃了草,她继续上路。 走了不到半个时辰,不远处有人影出现。沈秀心里一喜。见他们是西域人,她又害怕起来。 万一又是沙匪呢? 不会的,她不一定就这么倒霉。 不幸的是,她就是这么倒霉。她的确又遇见了一群沙匪。 只学了半个月武功,只有力气增大了一些,听觉强了一些的沈秀,不敢与这些拿着大刀的杀匪动手,于是,她的骆驼被他们抢走了。 抢走她骆驼,嚣张大笑着的沙匪走远。她咬牙,希望天降五雷,劈死他们这群强盗! 没有了骆驼,她只能步行,且她还没有食物和水,前路更加艰难起来。 望着没有边际的大漠,她又一咬牙,抬步前行。 这边厢,抢走沈秀骆驼的沙匪一边走,一边道:“瞧瞧,这包袱里水食不少,今日运气真好!” “哈哈哈!”另一人大笑着,笑声倏地戛然而止。他从骆驼上摔下去,口中溢出血花。 其他人亦如此,摔下骆驼,纷纷暴毙。 鞋底陷进黄沙里,沈秀擦擦汗水,极目远望向天空。天边的云渐渐吞噬日光。此时即将日落。 沈秀心里一紧。日落后,气温骤降,没有光亮,沙漠晚上还会刮风起沙,很难前行。 她只希望日落能慢些,再慢一些。 一阵微风刮来,带着血腥味的花香扑进她鼻子里。她愣了一下,迅速环顾四周。 四周未见半个人影。大抵是错觉。又或许是她身上残留的谢扶光身上的气息。她这般想着,低 头一嗅。 谢扶光一直抱着她,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大漠落日景观雄阔壮丽,若在平时,沈秀或许会觉得大漠落日很美,但现在只觉得恐怖。 随着落日余晖渐渐散去,天色暗下来,一丝一丝热气也被渐渐抽走。 冷意钻进衣缝里,她蜷缩身子,开始想念骆驼身上暖和的毛,想念包袱里的厚衣。此时她不仅有些冷,还十分口渴。 几l顶帐篷落入视野。她应激了,怕又是沙匪,立刻趴下来。 慢慢探出脑袋,发现帐篷里有西域僧人出入,男人女人出入,她微微放下心来。 有僧人在,应该……不是劫匪? 想着出家人以慈悲为怀,应该不是什么坏人,不想冻死,不想横死在沙漠之夜的沈秀大着胆子靠近帐篷。 在沙地里架木柴的女人发现有人过来,立刻警惕地后退。她喊出一串西域语,很快,帐篷里的人通通走出来。 五六个僧人,三个女人,还有十几l个带刀的男子,像是西域侍卫的装扮。 她连忙合掌,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是梵语Amitabha的相近发音,西域僧人听得懂的。听到她说阿弥陀佛,其中一个皮肤白皙,长眉深目的年轻小和尚举手,“Amitabha.” 这位年轻小和尚大抵十四五岁,这群人似乎是以这个小和尚为尊。 小和尚对着她说了一句西域语。她听不懂,对他说了句汉语。他也不懂,只疑惑地看她。 她连忙取下面巾,将遮住的面庞露出来,“我是汉人,小和尚……不是,大师,你们这里有没有懂汉语的?” 小和尚目光微怔,紫罗兰色的眼里光芒旋转。半晌后,他摇头,做出听不懂她话的动作。 她抱紧身体,示意她很冷。小和尚意会,对身后的女人吩咐了一句。 很快,女人拿来男子衣衫,递给沈秀。她快速披上,“多谢多谢!” 她蹲下来,拿起一根木柴,在地上写写画画。出凉羌小镇时,她特意记住了凉羌镇门牌匾上的大字。 按照记忆将凉羌这两个吐火罗文写出来后,她又画了一个小人,表示自己要到这里去。 小和尚也蹲下来,精致的僧袍落在沙地上,他念出吐火罗语的凉羌。 吐火罗语,既楼兰语,是楼兰官方用语。因楼兰统治西域三十六国,是以,吐火罗语是整个西域三十六国的通用语。 西域人会说多种语言,例如吐火罗语,回鹘语,龟兹语等等语言,但只要是西域人,就没有不会说吐火罗语的。 这位小和尚是一个挺贵气的僧人,他会说吐火罗语,应当也念过书,认过字,认得吐火罗文。 所以,当小和尚念出凉羌这两个字时,沈秀道:“就是这个,就是这个!我要去这里!你们知道怎么去这里吗!” 到了凉羌,她找一找会说汉语的人,回东陵就方便了。 小和尚看着地上的涂鸦,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也在地上写写画画。 语言不通,交流很费力,但她明白了小和尚的意思。 小和尚他们也要去凉羌! 太好了!她继续写写画画,指指自己,就指指他们,做出跟着他们走的动作,问他们能否带着她,让她同他们一起去凉羌。 小和尚颔首。 沈秀几l乎喜极而泣。她弯腰鞠躬,连连道谢。 女人,或许是小和尚的侍女,领着沈秀进了一个帐篷。夜里冷,且有风沙,不宜赶路,是以明早再出发。 外头篝火烧起来,明亮的火苗点亮了渐黑的天色。不一会儿,一股肉香味飘进了帐篷里。 沈秀肚子咕咕一响,她打开小帐篷。 外面,侍女和僧人都在烤肉。 有和尚把不小心烤焦掉在地上的肉块捡起来扔进嘴里。目睹这一幕,沈秀微顿,旋即便想明白过来。 西域僧人与中原僧人有很大不同。中原僧人不食荤腥。但西域僧人食荤腥,不仅能喝酒吃肉,还能娶妻生子。 汉人通常认为佛教总是青灯古卷,避退繁华的,但西域佛教不同,西域佛像缀满珠宝,极尽奢华,教徒食酒肉,近女色,还可以带着妻子一起修行。 沈秀望着吃肉的和尚,神游天外时,小和尚走出了帐篷。所有人立刻恭恭敬敬行礼。 小和尚走到篝火边上,红彤彤的火苗映着他缀满了珠宝的袈裟,熠熠的光从他袈裟上溢出来。 他微微转过头,对上她的视线。他微笑,袈裟上的光似佛光一样柔和了他白皙的面庞,他向她招手。 她赶紧走过去。他让她坐下,指指烤架上滋滋冒油的肉,让她吃。她毫不客气,坐下就吃。 油滋滋的烤羊肉里撒了胡椒,喷香入鼻,她一连吃了好几l口,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和尚笑笑,递给她一杯水。 清凉清凉的水里有薄荷香,是鸡苏熟水。她一口肉,一口鸡苏熟水,吃得正香时,余光发现小和尚一直盯着她,她转过头。 小和尚耳根微红,撤回视线,继续吃肉。 吃着吃着,他指指他自己,嘴里发出“谛伽”的发音。 “谛伽?”她模仿他的发音。 他点头,又指自己,“谛伽。” 她不懂他说的西域语,只能找出与他的发音相似的汉字,即谛伽。他叫谛伽? “沈秀。”她指指自己,告诉他,她叫沈秀。 她现在是男装,是男人,沈秀名字很中性,既可以为女名,也可以为男名,所以她直接说了真名。而且,谛伽不懂汉语,也不会懂她的名字含义,故而她说真名假名都无所谓。 谛伽:“深柚?” “不是,不是深,是沈,三声,也不是柚,是秀。”她又重复了几l遍自己的名字。 最后,他终于能正确地念出她的名字,“沈秀。” “对!”她莞尔,又啃一口肉。 谛伽弯唇,紫罗兰色的眸子亮若星辰。 吃饱喝足,沈秀烤了会儿火,开始刮风起沙后,她飞奔进帐篷里。 帐篷外风越刮越大。有沙子扑到外面的帐篷上,发出细细沙沙的声响。沈秀抱着暖和的毛绒被,很是庆幸自己遇到了谛伽这样的好和尚。 不,他不是小和尚,此时在她心里,他就是高僧,是大师,是大法师,是普渡众生的在世佛陀!! 第 62 章 谛伽就是在世佛陀。沈秀双手合十,感激着他。感激着感激着,疲惫的四肢开始催促她赶紧休息入睡。她打打呵欠,睡将过去。 另一帐篷里,谛伽盘坐于蒲团上,边上点着莲花佛灯,膝盖上放着佛经。 他念着佛经,念着念着,沈秀的面庞出现在他面前。他耳朵一红,若染上了胭脂。 下一刻,他有些痛苦地绷紧下颌,开始念金刚经,“凡有所相,皆为虚妄。” 另一帐篷里,一位名唤摩尼的僧人也在念念金刚经。念着念着,他脑子里又出现了一道纤瘦的人影。 “佛祖在上……”摩尼有些惶恐地拜了下佛祖。 我佛不禁欲,但却严禁邪淫之欲。喜欢男人,喜欢同性,便是邪淫中的邪淫,是罪不可赦之罪! 他对一位男子,一位汉族男子动了欲,便是动了邪淫之欲。他破了戒,犯了大错,犯了大罪! 他懊悔,悔恨,他忏悔,痛苦,又自我厌弃,自我怨恨起来。 自己竟是这样一个邪淫之人!他跪地,痛苦地向佛祖忏悔。 忏悔着忏悔着,他心里不受控制地生出一个念头来。 若那位汉人,是女子就好了。若那位汉人是女子,他对他动欲,便不算破戒,不算犯罪,不须向佛祖忏悔。 若那位汉人是女子,他就可以娶……想到这里,他浑身一颤,继而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他在想些什么!他生出邪淫之欲,竟又生出了邪淫之念! “我该死!我真是该死!”这位自觉罪大恶极的僧人,狠狠扇着自己。 其他几位僧人也在帐篷里向佛祖忏悔。 “古兰朵,我好像听见巴掌的声音。”侍女达娜竖着耳朵,对古兰朵道。 古兰朵才没注意什么巴掌不巴掌,此时风沙停了些,她悄悄打开帐篷,去瞟对面的帐篷。 对面帐篷里,住着她爱慕的男人,龟兹国的王家勇士伊拉瓦。她爱慕着他,却也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婢女,是配不上王家勇士的。 思及此,她有些沮丧地耷拉下肩膀。她只盼殿下此次去卢戎国传经能传得更久一些,这样她就能与伊拉瓦待的时间更久一些了。 古兰朵心心念念的伊拉瓦,正在做俯卧撑。 做俯卧撑做到大汗淋漓后,他躺下来。一躺下来,一股深深的罪恶感便迅疾爬升而上,如一只一只蚂蚁在皮肤上攀爬,又痒又恶心。 他起身,继续做俯卧撑。做到筋疲力尽,再也抬不起手指时,他仰倒,不停在嘴里念佛祖。 他并非僧人,但也信佛。龟兹是佛教圣地,王室信佛,几乎全民信佛。虽月神教至高无上,但佛教才是龟兹的大众教。 是以,他并非僧人也信佛教。双手合十念了佛主在上之后,他想了一下,食指中指并拢,放在额心,“月神在上,伊拉瓦并非喜欢男人,我只是……我可能是太久没开荤了!我可能是憋太久了!” 我并不喜欢男人。伊拉瓦这样对自己强调。他一定是憋太久了,所以才对一个男人起了欲念。 ?想看雪刀写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 62 章吗?请记住.的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都怪那个汉人!他重重一哼! 翌日清晨。沈秀打着呵欠醒来。她昨日睡得早,也起得早,这会子天刚凉,空气里凉飕飕的。她披上厚衣,走出帐篷。 风沙早已停歇,外面“风平浪静”。 一走出帐篷,沈秀便听到隐隐约约的念经声。僧人早起诵经,天还未亮就已经起来诵经了。 带刀的西域侍卫在喂骆驼。见她出来了,纷纷看过来。她露出一个友好的笑,也上去喂骆驼。 伊拉瓦见沈秀走过来,想起她对他作的孽,他在心里重哼一声。面上带上冷意,但她越靠近,他就越破功,脸上的冷意一点一点破裂。 “你好。”沈秀扬起笑,“我可以帮你喂骆驼吗?” 伊拉瓦不知她在说什么,但她的意思他明白。毕竟她指指草,又指指骆驼,意思很明显。 他才不想理她,可他的动作先他的大脑一步,已经把粮草递给了沈秀。 “谢谢。”沈秀接过粮草,坤起几根,喂给骆驼。 骆驼歪嘴嚼着粮草,大眼珠亮晶晶,很是呆萌可爱。沈秀摸摸骆驼的脑袋,颊边笑窝深陷。 触及她的笑颜,伊拉瓦双目发直,一股冲动直冲脑门。等他意识过来时,他已经回了帐篷。 不多久,他返回来,递给沈秀一个东西。 “这是……腰链?”沈秀讶异,“给我?” 他直接把腰链放在她手上。 腰链,汉人不怎么戴这玩意儿,然西域男男女女皆戴腰链。 沈秀端详手里的腰链。这腰链上缀着琉璃宝石,一看价值就不菲,乃极极上等的腰链。 他把这玩意儿给她干什么?让她看看好不好看?或者是在他面前炫耀? 她拿着腰链,竖起拇指,表示表链很好很漂亮。 她竖起大拇指夸赞,伊拉瓦嘴角控制不住上扬。这腰链是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珍品,她定会喜欢。 接着,见她把腰链还给他,他上扬的嘴角一僵。 “给你的!”他说。 沈秀听不懂。好了,他炫耀完了,她得喂骆驼了。她直接把腰链塞到他手上。 伊拉瓦瞠目,他直接弯腰,把腰链扣在沈秀腰上。 沈秀:“?” 他该不会是,要把这玩意儿送给她吧? 她干巴巴地拉了下腰链,做出赠予的姿势。 他点头。 还真是送给她的?这腰链这么珍贵,他就这么轻易地送给一个陌生人?沈秀不知他是家里太有钱,还是太傻。 她怎么能要?她解下腰链,再次还给他。 他没接过去,他背过身,仿佛是很生气。 “哎你这……”沈秀不管了,把腰链放在他肩上,拔腿 就跑。 跑进帐篷里,她拍拍胸脯。西域人,真是又善良又热情又慷慨。当然,那些沙匪除外。 想起沙匪,便又想起谢扶光,沈秀心头一颤。若谢扶光还活着,他追过来追她的话,他们会不会走同一条路?他们会不会在路途上遇见? 她看了看地毯上的面巾与头纱。只要她穿上谛伽侍女给她准备的衣衫,再戴上头纱面纱,把脸遮了个全,谢扶光不一定能认出她来。 但谢扶光会吐火罗语,若他遇到谛伽的队伍,问了一嘴…… 沈秀只恨自己现在不会吐火罗语。不然她就可以向谛伽诉说自己被坏人谢扶光追杀的事。 她要怎么告诉谛伽,有一个武功高强的坏人在追杀她。遇到这个坏人后,千万不要透露她的下落? 她也不会手语。就算她会,也不知他们懂不懂手语。不对,他们的语言不是一个体系的,手语也不是一个体系的,互不相通,根本就行不通。 苦恼地扶额,她只希望路途中不会遇见谢扶光。 这一边,伊拉瓦拿着被退还回来的腰链,面色铁青。 这人!这汉人!是不是不识货!这条腰链,别人想要还得不到,他白白送她,她竟不要! 真是没眼光!他骂骂咧咧,骂着骂着,他突然想到,她一定不知这条腰链有多珍贵。所以才拒绝他的。 一定是这样。他为沈秀找到借口之后,便不再骂骂咧咧。 “你方才在干什么?”哈里克扛着大刀走过来。 伊拉瓦快速收好腰链,“没干什么。” “呵,我可瞧见了,你方才是不是给那汉人送腰链了?你何时变得如此大方慷慨了?” 伊拉瓦心里一虚,“我那是……我瞧他面善,觉得有眼缘,便想与他做兄弟罢了。” “是吗?”哈里克挑眉。他在心里嗤了声。就伊拉瓦送的那玩意儿……可比不上他的东西好。 闻到食物的香气时,侍女来唤沈秀出去吃早食。 她以为早食就是吃个干粮饼子什么的,但没想到,早食有汤有饼有肉,还有水果。 沙漠里赶路的人,能吃这么好的早食,沈秀想,谛伽肯定是一个很有钱的和尚。 瞧他那细白的皮肤,那漂亮的紫罗兰眼睛,他那通身的贵气,说不定,他不只是有钱人,或许还是贵族王族什么的。 侍女摆好小桌小凳,将早食摆好,请沈秀入坐。谛伽正在念供养咒,供养咒,僧人饭前需要念诵的咒。 等他念完咒,他侧过眼角,请沈秀动筷。语罢他迅速转过目光,不再看她一眼。 西域人用餐实行分餐制,属于沈秀的两个木碗里,装有羊肉汤,石榴葡萄干抓饭,以及芝麻胡饼。 沈秀拿起勺子,专心致志用饭。热乎乎的鲜汤,清爽微甜的抓饭,酥香可口的胡饼下肚,沈秀只觉整个人仿佛活过来了。 谛伽细嚼慢咽,慢条斯理地咀嚼着饭食,渐渐地,他的眼神偏转,落在沈秀身上。 很快他转过头, 默诵了金刚经后, 继续吃早食。 “殿下今早吃得很少。”达娜收拾餐桌时,低声嘀咕,“是不是我今日做的早食不合殿下心意?” 古兰朵:“但殿下并未对你做的早食有任何言语上的不满?” “那是因为殿下仁慈。”达娜说着,内心充满对谛伽的仰慕。 她们的殿下,将将十三岁,便习得无边佛法,他与佛陀一样仁义慈悲。 “不过,那位汉人吃得倒是很多,看来他很喜欢我们龟兹的饭食呢。”达娜想到这里,笑了笑,“我听舅舅说,汉人吃不惯我们龟兹的吃食,他们汉人做的胡饼还是经过改良之后的胡饼,改良之后的胡饼他们才喜欢吃。只是他们汉人改良的胡饼,一点都不好吃。”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口味嘛。” 达娜擦着桌子,又道:“你说他吃那么多,为何身板这么小?他一个男人,还不如我们女人健壮!这样的男人,如何能娶得妻子?” “好像汉人都不怎么高大,比不得我们龟兹男儿。还是我们龟兹男儿好,嫁人就得嫁龟兹男儿。”古兰朵说着,注意力转移到伊拉瓦身上。 伊拉瓦按着大刀,正望着沈秀的帐篷。他看沈秀的帐篷做什么?古兰朵疑惑着,肩膀被达娜一拍,“快点,收拾好了要上路了。” 收拾好后拔营上路,沈秀坐在骆驼上,握紧缰绳,紧紧跟在谛伽身边。 她回望身后,身后侍女、僧人与侍卫紧随。注意到他们个个高大健壮的身体,沈秀忽而想到,因种族原因,西域人在相同的年龄下,大多会比汉人要高大成熟些。 她是按照汉人的身高与面部成熟度来估量谛伽的年龄的,或许谛伽没有十四五岁,他或许还要年轻一些? 她悄悄打量他。不知他到底年岁几何? 骆驼踩进黄沙里,快步前行。日头渐渐升上来,日光也慢慢火辣起来。 沈秀扶好侍女给她的帽子,热得直冒汗。她直接用袖子擦汗。 谛伽递过来一方手帕。 绣着精致的佛家莲花的丝绸手帕,她用来擦汗浪费了些,因而她没有接过来,只举举衣袖,“我用这个擦。” 他便将帕子收回去。 走了一上午,队伍停歇下来。 侍女将鸡苏熟水端给沈秀。鸡苏熟水里有鸡苏,有紫苏,还有柚花,喝下去十分甜爽清热。沈秀坐下,慢慢饮水。一抬头,便见谛伽又在诵经。 他无时无刻都在诵经,坐在骆驼上赶路时,他都在诵经。 真是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她那还在上初中的侄子,应该与谛伽年岁差不多,她小侄子背个课文都活像要剐了他的命。哪里会像谛伽这样无时无刻都在习佛。 胡杨枯枝燃烧起来,饭食香味阵阵弥漫。沈秀坐在边上,无聊之至,也跟着背起单词之时,哈里克坐了过来。 哈里克一头金发,笑容阳光灿烂,“嘿!” 沈秀回以一笑。哈里克吞咽唾液。她笑起来真好看。比殿下还好看,比王后还好看,比公主还好看! 他脑袋晕乎乎的,直接摸出一颗明珠,“嘿,你瞧。” 熠熠生辉的璀璨明珠落入视野,沈秀眸光微亮,照例夸赞,“真漂亮。” 哈里克问:“你喜欢吗?” 当然,她听不懂。他也知她听不懂。他把明珠放到她手里,“汉人兄弟,我想与你拜个把子!哎你听不懂,等到了凉羌,我找一个会说汉语的人告诉你,我想与你拜把子。” 意识到哈里克要把明珠送给她,沈秀诧异。她再一次感叹这群西域人,还真是友善慷慨。 她不收,哈里克也没强迫她。他想,等到了凉羌,他俩拜了把子之后,她就会收下他的明珠了。 这颗明珠可是王上赏给他的,比伊拉瓦的琉璃宝石腰链可要珍贵多了! 吃过午食,一行人继续上路。 没走多久,大漠里突然刮起狂风。 “保护殿下!” “趴下!快趴下!” 狂风卷着沙拍到沈秀身上,险些把沈秀拍下骆驼。她迅速跳下骆驼,趴到地上。 下一刻,她面前一黑,带着清幽莲花香的袈裟盖到了她背上。 “沈秀!”谛伽用袈裟盖住她,将她紧紧护在身下。随后对她说了一句龟兹语。 伊拉瓦眼疾手快,也拿身体盖住谛伽,“殿下!”! 第 63 章 狂风呼啸了大约半刻钟,渐渐停歇下来。袈裟从自己头上拂开,视野光明起来,沈秀听到谛伽问:“沈秀,你可还好?”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噗!”她吐出嘴里的沙子,又赶紧拍脸上、头发、耳朵里的沙子。 谛伽把帕子递给她。这会子她也不客气了,接过帕子就擦。 达娜一边给谛伽拍袈裟上的沙子,一边道:“殿下,您没事吧?” “无碍。”谛伽的目光一直定在沈秀身上,注意到她没擦到鬓发上的沙子,他提醒道:“这里。” “多谢。” 达娜咂咂嘴。沈秀只是一个与殿下素不相识的汉人,方才刮风起沙,殿下竟将这汉人护在身下,殿下真是善良慈悲! 能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善良,也就只有殿下了。 待收拾整理好,队伍继续前行。 沈秀眺望漫漫黄沙,她想问一问谛伽现在到哪里了,离凉羌还有多远,奈何语言不通,问不清楚。 天黑下来后,侍女侍卫们开始扎帐篷烧晚饭。沈秀也没闲着,跟着去扎帐篷。她弄不来西域的饭食,便只能帮着扎一扎帐篷。 “不用不用。”侍卫摆摆手,没让她帮忙。 哈里克凑过来,“有他们扎营就够了。汉人兄弟,我有好酒,要不要一起喝?” 他敲敲手里的水囊,“是葡萄和蜜瓜酿的甜酒,比你们汉人酿的酒好喝多了!” 哈里克是以为她渴了,所以要给她水喝?她并不渴。她摇摇头,“我不渴,谢谢。” 哈里克直接打开水囊,将将水囊凑到她鼻子底下,“喏,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甜甜的葡萄香和蜜瓜香混合着酒香入鼻,沈秀讶然,“果酒?” “香吧?要不要尝尝?”他很热情,直接把水囊凑到她嘴边。 “不不不。”她连连拒绝。 “你不会是嫌弃吧?一个大男人,这么讲究做什么。”哈里克擦擦水囊口子,“喏,擦干净了,不脏,喝吧。” 盛情难却,沈秀抱着水囊喝了一口。 甘醇的酒里带着葡萄和密瓜的清香酸甜,香味浓郁,回甘有淡淡的麦香。沈秀点点头,“好喝!” “好喝吧!等会儿你拿着这酒,配着烤肉吃,一口甜酒,一口滋滋冒油的烤肉,可香了。” 哈里克揽住沈秀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这是我娘酿的甜酒,不是我吹,我娘酿的甜酒是整个龟兹最好的酒!你若喜欢喝,以后你就去我家,想喝多少就有多少,保管你能喝个够!” 被哈里克揽住肩膀,沈秀僵了一下,她将肩膀抽出来。 伊拉瓦走过来,“你俩干什么,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哈里克撇嘴,“什么拉拉扯扯,他又不是女子,我和兄弟搂搂肩怎么了,哪里有什么体统不体统的?” 伊拉瓦直接站在沈秀和哈里克 中间,将他俩隔绝开,“你们在喝酒?”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哈里克迅速往后退。这水囊,沈秀方才喝过,水囊口子都还没擦呢,怎能直接给伊拉瓦喝。伊拉瓦若是喝了,不就是和沈秀间接亲吻了么! 想到此,哈里克连忙要去擦水囊口子,还未擦到口子,他忽然住手,有些舍不得擦。他把水囊背到身后,“没有了。” “没有了?”伊拉瓦狐疑,“我明明听到里面还有水声。” “就剩最后那么一点,我得留给自己喝。” “给我喝一口,我拿我的酒跟你换。” “不行。” 哈里克紧紧护着身后的水囊,生怕伊拉瓦抢走他的水囊。 想喝沈秀喝过的水囊,目的没达成,伊拉瓦言语刻薄起来,“真是小气,龟兹没有你这样小气的男儿,以后你千万别说你是龟兹人,我嫌丢脸!” “说什么呢你!”哈里克瞠目,推了伊拉瓦一下。伊拉瓦也推了他一下。 两人怒目而视,似是要打起来了,沈秀满头雾水,不明白他们为何发生了矛盾。 她左手拉住伊拉瓦,右手拉住哈里克,把他俩分开,“住手!别别别!住手!” 被沈秀拉住,伊拉瓦与哈里克火气一消,纷纷盯向被沈秀拉着的胳膊。 被沈秀主动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与甜蜜从胳膊上传输至心口,哈里克想,他大抵是方才甜果酒喝多了,所以现在才满心都是甜甜的感觉。 而伊拉瓦,他也晕乎乎的。他寻思自己没喝甜酒,为何全身都甜甜的,每一寸肌肤都冒着蜜泡,甜得他快要顶不住了。 谛伽诵完经,注意到沈秀拉着伊拉瓦与哈里克,神情紧张地在说着什么。伊拉瓦与哈里克呆呆地点点脑袋。 她笑了下,放开他们。 目睹这一幕,谛伽眸子微微下垂。几许后,他轻声诵经:“悭贪嫉妒,愚痴侨慢,离三胜业……护佛法,当除侨慢,弃捐嫉妒。” “弃捐嫉妒。”他静坐着,锦襕袈裟宝华流转间,他再次重复这一句佛经。 扎好帐篷,沈秀便躺进了帐篷里。行了一日路,她有些疲累,躺了一会儿便睡将过去。 侍女唤她吃晚食时,她睡得昏昏沉沉,只吃了一点饭食就又躺回帐篷继续睡。 夜里没再似昨夜那般刮风起沙,但仍然冷。沈秀多披了一块厚绒毯。睡得迷糊时,隐隐闻到熟悉的带着血腥味的花香。 她迅疾醒来。黑暗的帐篷里,她四处张望,随之打开帐篷。 帐篷外面,只有守夜的侍卫。她钻出帐篷。侍卫向她打招呼,“你怎么起来了?现在还早,离天亮还有两个时辰。” 她没听懂,只摆摆手,环顾四处。火把照亮的区域里,只有漫漫黄沙。 吐出一口气,她定定神,重新钻进帐篷里。 大抵是她太害怕太紧张,产生了错觉罢。她盖上被子,闭目再次睡 去。 及至次日, 沈秀早早醒来。谛伽拿着一支笔, 用笔头在沙地上写写画画,告诉她,大抵午时便能到凉羌。 快要到凉羌了。沈猜出来谛伽的意思,但并不知午时就可以到凉羌。她很是激动,想问大概什么时候能到,但无论她如何问,谛伽都听不懂也看不懂。 她便没再问。反正她知道快要到了就成。 “谛伽,多谢你,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她弯腰鞠躬。 谛伽笑了笑,紫罗兰色的眼睛映着晨曦,格外明亮澄澈。 骑着骆驼穿过无边大漠,快至午时的时候,凉羌小镇高耸的仪门远远地落入视野里,沈秀眸光亮起来。 她已经看到凉羌小镇,小镇离自己不远了。她转头对谛伽道:“谛伽!快到了!我已经看到仪门了!太好了,马上就可以到凉羌了!” “是吗?” 熟悉的声音倏然出现在耳侧,沈秀惊住。瞳孔剧烈一收缩,转眼便见谢扶光抱着手臂,出现在队伍面前。 沈秀险些抓不住缰绳,差点从骆驼上摔下去,她面色惨白,血色尽失。 谛伽见沈秀似乎很怕前方这位陌生男子,他吩咐了一句,侍卫们立刻上前。 伊拉瓦与哈里克他们亮起大刀,“谁!” 谢扶光还未说话,沈秀第一时间道:“退后,你们都退后!”边说她边翻身下骆驼。 她冲到谢扶光面前,将伊拉瓦他们挡在身后,“我错了,我跟你回去,我们走吧!” 语罢,她捏住他的袖子,“我们走吧。” 沈秀怕伊拉瓦他们惹怒谢扶光。她不知伊拉瓦他们能否打得过谢扶光,但她不会拿他们的生命来冒险,所以她第一时间滑跪,想拉着谢扶光离开,远离他们。 之前在锦州时,那些侍卫被月摩珈杀死,他们为她枉死,她不希望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身上已经背了很多条命,再也背不下了。 她抓紧谢扶光,拽着他就走,生怕下一刻他就挥手将谛伽他们杀掉。 猜出她此番行为的意图,谢扶光歪头,轻声道:“你怕我杀他们?” 沈秀一凛,“不关他们的事!他们是无辜的人!” “无辜?”谢扶光道,“收留你,带你去凉羌,给你好吃好喝,刮风时将你护在身下,你是逃犯,他们便是帮凶,有何无辜?” 沈秀惊异,他怎知谛伽刮风时将她护在身下?他昨日就已经找到她了? 她滞滞道:“你昨日就已经找到我了?为何现在才……” “昨日?”他轻笑,“我一直在你身后,包括你遇见沙匪的事,我都知道。” 沈秀头皮发麻。也就是说,他一直跟着她。一直跟着她,直到她马上就要到凉羌,他才出来。 谢扶光:“空欢喜的感受如何?” 她握拳。他是故意的!她一开始就逃不了。 他藏在她身后跟着她,让她以为她已经逃脱。在她以为她马上就能到凉羌,马上就能 看到回东陵的希望时, 他出现在她面前, 轻飘飘地打碎她的美梦。 希望落空,一切都只是一场空欢喜。这比没有希望更能打击人。 谢扶光这计谋,当真是歹毒,当真是可恨! 她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道:“不是,他们不是帮凶。全都是我自己的错,他们是无辜之人!请你,请您,请您放过他们!” 说着这话,她抱紧他,想以此阻止他出手杀人。可她忘了,谢扶光是一个不用动手便能杀人的武功高手。 听到身后人的躯体倒地发出的碰撞声,沈秀汗毛全部竖立而已。她缓慢转过身。 谛伽,伊拉瓦,哈里克,达娜,古兰朵……所有人都倒在了地上。 他们所有人都被谢扶光杀了。 一条又一条命压到自己背上,身上的命又多了很多条,这一刻,沈秀的脊梁骨再也支撑不住,轰隆一声,全部被压垮。 她用力锤打谢扶光,“疯子!你这个疯子!他们都是无辜的!” “你什么都可以冲着我来!为什么要杀他们!”她用全部力气打他,“他们那么好心地帮我,是我的恩人,可我却连累了他们,我……谢扶光!我要杀了你!” “我要杀了你!”她转身,拿起伊拉瓦手边的刀,刺向谢扶光。 谢扶光没有躲开。 她狠狠一刺。 然而刀尖却刺不进去。他的身体仿若铜墙铁壁,刀剑无法入内。她又刺了几次,还是刺不进去。 沈秀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无法杀掉谢扶光。她杀不了他。 “哐当!”手里的刀滑落下去。沈秀无力又绝望。 她瘫坐在沙地上,看着倒在地上的谛伽,泪水簌簌而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让你们帮忙的,我不该麻烦你们的,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如果他们没有遇见她,现在也不会死。她颤抖着指尖,抓住谛伽的锦斓袈裟,“对不起……” 忽然,她的身体悬空起来,谢扶光将她抱起来,在她耳边道:“他们没死。” 听到这话,沈秀立刻道:“你说什么?” “我说,他们没死,只是晕过去了而已,他们都没有流血,不是吗?” 他们的确没有流血。沈秀心跳加速。谢扶光杀人,死者身上都会流出一朵曼陀罗血花,但他们没有。沈秀心里生出希冀来,“真的?你莫要骗我!” 他很有耐心地挥了一下手指。 一阵劲风扫过谛伽的身体,谛伽慢慢睁眼。看到被谢扶光抱着的沈秀,他急促道:“沈秀!” 他想起身,却发现浑身动弹不得。随后他又被谢扶光弄晕过去。 确定谛伽没死,确定谢扶光没有骗人,沈秀被压垮的脊梁骨渐渐复原,她重重地松下一口气。 没死就好。她仿若从地狱回到了天堂。很快,她失去的理智全部回归。她意识到自己方才打了谢扶光,还想拿刀杀他。 完了,自己肯定要死了。或许谢扶光现在就会杀掉她。 她不想死。她想活着。 “那个……”她挤出干巴巴的笑,“咱们赶紧去高昌吧,早点到高昌,你也能早点吃到我不是吗?” 谢扶光微凉的手指放在沈秀腿上,“我不是说过,若你再敢跑,我就将你的腿砍下来吃了?” 他转向背着锅碗瓢盆的骆驼,“这里有锅,正好。”!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 :, :, :, :, 希望你也喜欢 第 64 章 他取下骆驼上的铁锅。 “不行!” 沈秀一把拽住他。 他转头,“嗯?” “这、这里的水没有你说的那什么琼津泉好,还是到了高昌再……”她自感绝望,说不下去了。 她垂下脑袋,心想自己没了双腿怎么逃?本来逃跑就艰难,没了双腿就是难上加难。 想到此处,她俯视自己的双腿,一时泪从中来。她并不想哭,但她的泪腺不受控制。滚烫的热泪滴落在灯笼裤上,把青色的灯笼裤浸染成了深青色。 不受控制落下的眼泪,大抵是在祭奠她即将消失的双腿。 谢扶光拿着铁锅,食指在铁锅上轻轻敲打几l下,“我今日没兴趣吃了。” 沈秀迅速抬首,不敢置信。他方才是说,他今日没兴趣吃了?他今天不会吃她的腿? 他放下铁锅时,她确定,她方才没有听错。 谢扶光重新给了她一张人.皮.面.具,他也换了一张面具。他搂住她的腰,脚尖运力,迅速飞出沙丘。 沈秀回头急忙问:“他们什么时候会醒?” “很快。” 飞飞停停,大抵小半日后,谢扶光停在一处小绿洲前。小绿洲边上,几l只骆驼在喝水吃草,一个西域男人在扎帐篷。 看到谢扶光,西域男人赶紧上前,“公子!” 沈秀打量这位西域男人。这位是?谢扶光换了新的领路人? 大抵是如此。 谢扶光放下沈秀后,盘坐练功。沈秀静站片刻,视线再次扫过在扎帐篷的领路人。 良久后,她步至小绿洲前。 小绿洲镶嵌在金黄色的沙海之中,似如一片翡翠。沈秀蹲下来,手放进水里,捧起水喝了几l口。 微凉的水淌进喉咙里,她稍微镇定下来。她坐在绿洲边上,静静低视泛着水波的水面。水面上倒映着边上绿油油的植被。 荒芜的大漠里,绿油油的植被让人感觉到苍凉里的一丝勃勃生机。 沈秀凝视生机勃勃的植被,盘旋在心口的沮丧与压抑消散了些许。她振奋起来,给自己打气,她不会死,她一定会从谢扶光手里逃出去。 她静静坐着,慢慢地,各种思绪从脑内翩跹而过。谛伽他们醒了没有?谢扶光说他们很快会醒,已经小半日过去,他们应该都醒了。 金色的日光余晖擦过水面,沈秀神色一闪。看到金色的日光,她想起了赵金金。 剧情到底是在哪里扯偏了,为何谢扶光与赵金金没有在一起?她陷入沉思。脑海里又闪过谢扶光那些疯狂又残忍的行为。 她不由想到,他到底是如何长成一个又疯又残忍的疯子的? 与大多数病娇疯批的男主一样,谢扶光也有很惨很可怜的过去。 但原著里,作者对谢扶光悲惨可怜的过去没怎么具体描写过。 原著里只提到,他没有母亲,只有一个父亲,父亲是 个变态疯批,有其父必有其子,所以谢扶光也跟着长成了一个变态疯批。 且谢扶光青出于蓝胜于蓝,比他父亲还要疯。 原著没有具体说谢扶光的过去有多惨多可怜,甚至连他疯批父亲的名字都没提。 他的过去,就一句话一笔代过:谢扶光有个疯批父亲,他父亲虐待过他,他小时候很惨很可怜。 具体怎么虐待,怎么惨怎么可怜,作者没写。 沈秀托腮。有可能后半本书会具体写谢扶光的过去?只可惜她没看完后半本书的内容。 她沉思着沉思着,慢慢偏转过脖子,目光放在打坐练功的谢扶光身上。 谢扶光倏然掀开眼帘,“为何看我?” 沈秀心里一突,大脑迅速运转。她想夸他长得好看,所以才看他,这样他应该不会生气?毕竟是个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罢?她想活命,于是想恭维讨好他。 但她又很快反应过来,此时他戴着面具,她哪里能看到他真正的样貌。她眼珠一转,道:“我在看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当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头发。” 其实她也没说假话。他的头发的确漂亮,乌黑润亮,长卷柔顺,披散下来时,如一朵墨黑的花张扬地绽放开来。 谢扶光:“是吗?” 她急急点头,加大拍马屁的力度,“不仅头发好看,你长得也很好看。谢公子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看的男子。” 谢扶光:“你喜欢我的头发和我的脸?” 她能说不喜欢吗?不能。她扯出一个笑,“自然是喜欢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伸手,一阵风打到沈秀身上,将她带到他面前。他捏住她的下巴,幽幽道:“你真的喜欢?” “喜、喜欢……” 沈秀看着他幽幽的神色,突然意识到,她大抵是拍错了马屁。 因为原著里说过,谢扶光并不在意容貌。他长得好看,却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脸。曾经他的脸上受过伤,然而他连药都不擦,任脸上的伤“自生自灭”。 得亏他脸上皮肤的自愈能力好,不然他脸上得留疤了。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脸好不好看,所以她夸他好看,拍马屁都没拍到点上! 沈秀正这般想着的时候,谢扶光倏而低笑一声,嫣红的唇畔若春三月的桃花在枝头绽放。随之松手放开她。 她干巴巴地清清嗓子,重新回到小洲边上。她又掬了捧水,喝下去后,偷偷回望谢扶光。 他在摸自己的头发,摸完头发,他又摸自己的脸。 生怕他抓住她偷看,她快速转回头,呼出一口气。 吃晚食时,沈秀想起了月摩珈。谢扶光与月摩珈打架,谁打赢了? 如果谢扶光打赢了,月摩珈那么挑衅谢扶光,依谢扶光的性子,肯定不会留他活口。 她很想知道月摩珈到底有没有死。若死了,谢扶光也算间接替她报了仇。 咬了两口肉,沈秀迟疑着,最后大着 胆子问:“那日挑衅你的那个楼兰人,你打赢他了吗?” 谢扶光:“并未分出胜负。” 当时谢扶光发现沈秀逃跑,第一时间收剑去追。月摩珈也追上来,还未追到他,一只蓝灵鸟便飞到月摩珈身前。 月摩珈取出蓝灵鸟上的信纸,扫过信纸后,扔给谢扶光一句“改日再战”便飞身离去。 听谢扶光说月摩珈没死,沈秀目露可惜。若谢扶光把他杀了就好了。 她问:“你与他有仇?” “没有。” “那他为何要……” “他听说我是东陵武功最高强之人,故而来挑战我。” 这样么?原来月摩珈之前寻找谢扶光,是为了挑战谢扶光的?他那么嚣张狂妄,是认为谢扶光是他的手下败将,所以来挑战他? 昏黄的夕阳映照着凉羌小镇,将小镇融成了一片朦胧的灰黄色。小镇一处客栈里,谛伽问侍卫:“可有消息了?” 侍卫摇头,“没有。” 谛伽蹙眉,“继续找。” “是。” 待侍卫离去,谛伽捏着佛珠,“阿弥陀佛,佛陀保佑,愿他能平安无事……” 他一颗一颗捏佛珠,为沈秀祈诵平安经。 念着念着,佛珠断裂,谛伽身子微微一颤,眼中波澜翻涌。 在沙漠里穿行了四五日,终于走出沙漠,进入了草原,沈秀深深吸气,空气里都是花草的清新香气,不再是大漠里沙子溢满鼻腔的干燥味道。 他们到了蒲犁国。蒲犁草原多,乃西域草原游牧国。 这是沈秀第一次见到草原。 澄澈的天空下,连绵起伏的绿地若一块绿毯,广袤无垠,茂密葱绿,一碧万顷,一望无际。 远处巍峨的雪山巍峨挺立,微风把天山上的雪莲香气吹进草地里,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沈秀吸气,身心一片惬意。 风吹到草低处,一群牛羊若隐若现。好一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原野美景! 沈秀想在草原上尽情奔跑。但她想,谢扶光不会允许她乱跑。便歇了心思。 领路人一边往前走,一边说着吐火罗语,“这里的牛羊肉乃是整个西域,整个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这里的牛羊肉卖到别处去,能卖极高的价钱!” 沈秀以为领路人在和自己说话,但她没听懂,她下意识问谢扶光,“他说什么?” “他说这里的牛羊肉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 “真的吗?”沈秀望向远处低头吃草的牛羊,目露好奇。 “你想吃?” 沈秀如实点头。 谢扶光拉了一下缰绳,调转骆驼的脑袋,径直来到放牛羊的牧民面前。 听谢扶光说要买牛羊肉,牧民笑呵呵道:“我们这里的牛羊肉用草原好水、好土、好气候滋养着,肉质鲜香滑嫩,味美无膻,多汁不腻,不加任何调料都极极好吃!保管你吃了不后悔,吃了还 想吃!” 谢扶光翻身下骆驼, 给了牧民金锭子, 从牧民那里买来牛羊。 见他毫不犹豫花大价钱买了牛羊,沈秀心道,他真是舍得花钱。不过他有钱,也不在乎这些小钱。 谢扶光是杀手,是很厉害的杀手,是江湖排名第一的杀手。任何悬赏令,任何任务,他都能完成。他靠□□,挣了很多钱,钱多到这辈子以及下辈子都用不完。 牧民得了金锭子,笑得牙不见眼。他还特别贴心地送了火柴,还帮忙杀牛羊,还要帮忙烤肉,他说他烤肉的技术很好,保证烤出来的牛羊肉好吃。 沈秀挠头。现在还未到吃饭的时间,谢扶光准备弄牛羊肉吃?先前他还说要快些穿过这片草原,在天黑之前抵达蒲犁内城呢。这会子又不急了? 看来他也挺爱吃的。思及此,她面色僵了僵,他若是不爱吃,为何会想吃她。 原著里并未写他重口腹之欲。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进食只是为了维持体能。 没想到,其实谢扶光还是挺重口腹之欲的。原著到底写了个什么玩意儿,为何与真实的情况如此不同,沈秀一头雾水。 牧民去磨刀杀牛羊。沈秀望着即将被宰杀的牛羊。对上小牛小羊亮晶晶的眼睛,她突然感觉很残忍。 她可以吃牛羊肉,但亲眼看见牛羊被宰杀,她有些接受不了。既然这么可怜牛羊,有本事就别吃肉,这句话瞬间出现在脑海里。 然而她知道,肉她还是想吃的。她并不是素食主义者,且不吃肉光吃素,她怎么练武? 所以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心里生出的这些可怜,显得尤其伪善。 就在这时,一只手忽然出现在她面前,遮住了她的双目。 谢扶光将手掌盖在她眼睛上,“你不怕?” “怕。” 谢扶光搂住她的腰,飞身而已,迅速远离牧民与牛羊。 他带她穿过茵茵草地,如群牛羊,如带河流,与牧民拉开了很远很远的距离。 余光触及一片姹紫嫣红地,谢扶光调转方向,飞向那处。 他降落的地方是一片草原上的花海。 浓郁花香以不容抗拒的姿势扑到身上,沈秀微微瞠目,“好大一片花海。” 前方花开成海,花瓣缤纷缀枝,一朵朵灿若云霞,又似片片彩绸,风动时波浪滚滚,香风漫漫,飘然欲飞。 蝴蝶飞舞间,花海与碧湖、雪山交相辉映里,恍若一片仙境。 沈秀往前走,走进了一幅绚丽烂漫的画卷里。 她弯腰去闻花瓣。各种花香浓郁而不浓烈,混合起来有一种别有风味的和谐感。 谢扶光抱臂而立,看着她弯腰,去闻一朵朵花。 “这是什么花?”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一种陌生而精致漂亮的花朵上。 这朵花呈亮紫色,很香很漂亮。是她从未见过花的种类。 谢扶光:“野花。” “它真漂亮。”沈秀伸手,欲摘下这朵亮紫色的花,很快又停下动作。 谢扶光:“为何不摘下来?” “为什么要摘下来?” “你想要这朵花。” “我是想要,但想要也不一定要把它摘下来。” “若想要,难道不应该把它握在手里,占为己有?” “可我把它摘下来占为己有,它会枯萎,我会毁了它的生命。我不想要它死,我想要它好好活着。它好好活着,美美地让我欣赏就好了。” 沈秀碰触亮紫色花朵上的花刺,“而且,我把它摘下来,有可能会扎伤自己的手。” “想要的花,站在边上欣赏就好了,不必摘下来占为己有。毁了它的生命不说,还有可能扎伤自己的手,多得不偿失。”沈秀直起身,又去观察欣赏其他花。 指尖碰触一朵朵柔软的花瓣,她欣赏花欣赏够了之后,她想起了什么,面色忽然一变。 她面向谢扶光,道:“我有一件很严重,很严肃的事要告诉你。”!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65 章 “什么事?” 沈秀望向来时的路,又瞥了下谢扶光腰边的钱袋子,道:“不是我把所有人都想得太坏了些,我只是怕万一。那位牧民见你这么有钱,他万一起了歹念,在肉里下药呢?自己吃的东西还是得自己看着吧,还有那个领路人,也不一定靠谱。毕竟对方都是陌生人,这异国他乡的,不管怎么说还是得小心些。” 沈秀倒是很想牧民直接毒死谢扶光。但谢扶光死了,自己就算没吃肉,没被毒死,她恐怕也难以逃脱,毕竟这可是牧民的地盘。 相对而言,牧民和领路人,比谢扶光更危险。 谢扶光:“我百毒不侵。” 沈秀语塞。她倒是忘了,他武功高强,练就了百毒不侵,金刚不坏之身。 想起他铜墙铁壁一样刺不破的金刚不坏之身,她暗自愤恨了一下,继续道:“这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小心着些好吧。” “你又小瞧我的功夫?” “不是小瞧,是……”沈秀胡言乱语起来,“你百毒不侵,万一他这西域的毒不在你那个百毒之内呢,总之还是要小心谨慎些。” 谢扶光轻笑一声,“不用担心。” 过了许久,估摸着牛羊已经杀完,他带着她返回原地。 牧民和领路人动作很快,这会子已经在架火柴,准备烤肉了。 沈秀打量牧民。牧民的脸晒得黝黑,模样很是老实淳朴。看起来不像坏人。然而人心难料,不能以貌取人。 火柴燃烧起来的火苗撩着新鲜的牛羊肉,肉被烤得滋滋冒油,一滴滴肉油滴落下来,一阵浓郁而无腻味的鲜味弥漫进空气里。 这里的牛羊肉确实是比其他地方的牛羊肉要香。沈秀鼻翼微动。她本不怎么饿,这会子闻到这鲜香,也饿将起来。 牛肉烤成焦糖色,羊肉烤得金黄油亮时,牧民笑呵呵道:“烤好了,可以吃了。” 他刚说完话,就感觉有什么东西进了嘴里。他瞪大双目,“这……什么?” 谢扶光笑吟吟,“一种毒,此毒只有我才能解。出门在外,总要提防些,望请见谅。” 牧民面部涨红,“你怕我害你们?我可是老实人呀!我断断不会做出害人的事的!” 这边,领路人也瑟瑟发抖道:“公子,我也不会的!” 谢扶光随意割下两块羊肉,递给牧民和领路人,语气柔和,“吃吧。” 牧民与领路人赶紧接过去,毫不犹豫吃了一口。 牧民脸红脖子粗,“小郎,你是害怕我在肉里下药吗?没有的!” 谢扶光又割下一块肉,喂给旁边的牧羊犬。 牧羊犬吃了没什么事。他抬头,伸手打下来一只老鹰。将肉喂给老鹰。老鹰吃了也没事。 谢扶光也吃了一口。吃完后侧眸对沈秀道:“放心吃。” 沈秀点点头。牧民和领路人都吃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就算是他们真下了药,提前吃了解药也没事 ,毕竟他俩还需要靠谢扶光解毒呢。而且牧羊犬和老鹰吃了也没什么事。 她安下心来,拿起烤得油亮喷香的牛羊肉,快速咬一口。 撒了一点点芝麻的牛羊肉质地韧嫩又松软,肉里油花分布很均匀,吃起来香嫩无腥膻味。咀嚼间能感受到铺天盖地的牛羊油的鲜油香气,吃完唇齿留香,余味久久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沈秀神色一亮,“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名副其实!” 语罢她静下来,埋头苦吃。 谢扶光将牛羊身上最好吃的那一块肉切给她,她边吃边接过肉,吃得满面红光,满嘴流油。 美食能治愈一切坏心情,这句话诚不欺人。沈秀吃着美味的烤肉,忘却了所有烦忧,一口接一口地往嘴里塞肉。 她吃得高兴,眼角眉梢都带着明灿的笑,谢扶光看着笑容灿烂的她,忽然伸手,抬起她的下巴。 她一顿,“怎么了?” 谢扶光低视她嘴角的芝麻,俯身舔走。 沈秀头皮一麻。他大抵是又来了食欲,忍不住现在就想吃她。 好在他只碰了一下她唇角,没再继续。她松下一口气,继续吃烤肉。 这边厢,牧民目睹这一幕,魂都快吓掉了。他方才看见了什么!他看到谢扶光亲沈秀嘴角! 他还以为他俩是兄弟或者是朋友,没想到他俩是那种关系! 牧民觉得自己都快瞎了。 领路人倒是对这一幕见怪不怪。这一路上,谢扶光又是抱着沈秀走,又是抱着她睡,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吃的有些撑,沈秀喝下一口水,准备歇一会儿再吃。她微微偏转身子,远望辽阔无际的草原。湛蓝的天空下,草原随着微风轻轻浮动,青草香气入鼻,沈秀躺下来,枕着双臂,观赏天上高飞的鸟鹰。 她想,生活在风景优美壮丽的辽阔草原倒是挺惬意。 吃饱喝足继续上路,晚上抵达蒲犁内城,沈秀洗了个热水澡之后,在谢扶光怀里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沈秀被蚊子咬醒。因地理位置的缘故,蒲犁的蚊子很多。屋里熏了药草,没能把蚊子给全灭掉,有蚊帐也没能防住。 死蚊子。她迷迷糊糊嘟囔了一句。她很羡慕谢扶光,蚊子似乎都不咬他。莫非蚊子也知道他不好惹?他这种不招蚊子的体质让她很是艳羡。 又骂了一句死蚊子后,她重新睡过去。 黑暗里,发现沈秀被蚊子咬醒,谢扶光耳朵微微一动。他辨别蚊子的方向,然后运力,悄无声息将蚊子打死。 过了许久,又有一只蚊子出来,他快速将其打死。 没有蚊子再干扰睡眠,沈秀她睡得十分香甜,没再被咬醒。 翌日晨间。鸟儿轻轻落在窗棂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谢扶光迅速醒来。他轻声来到窗边。发现是鸟儿后,他返回床榻。 床榻上,沈秀翻了个身,直接呈大字状,几乎占满了整个床榻。 谢扶光见状,似笑非笑。他没把她挤开,任 由她摆着大字睡。 渐渐地,稀薄的晨光爬进窗户缝隙里,没过多久,晨曦与日光都爬了进房屋。 时候不早了,谢扶光与沈秀还未出房间,领路人踟蹰几许,抬手敲门。刚要敲门,门就从里面被打开。 “那个,公子,时候已经不早,趁着早上凉快,我们得赶路了。” 谢扶光:“她还未睡醒,等她睡醒。” “行。” 领路人以为再等一会子沈秀就能睡醒,但没想到,快要到午时了,沈秀还未睡醒。 谢扶光倒也很是纵容沈秀,就纵容她睡这么久。领路人咂嘴,准备去吃午食。 沈秀醒来,得知自己一觉睡到了午时,她赶紧去观察谢扶光的脸色。他似乎没有因为她有些过分的懒觉而生气。她放下心来。 她竟睡了那么久。大抵是之前一直在大漠里睡帐篷不怎么舒服,昨夜睡在久违的舒服的床榻上,身体一放松,就睡到了这时候。 她赶紧洗漱。洗漱完,随着谢扶光去食肆里吃午食。 正值饭点,食肆里人声嘈杂。 谢扶光:“想吃什么?” 原本沈秀想着他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但他既然问了她,她便也不委屈自己,“我看不懂食单,不知道食单上有些什么菜,这里有些什么菜?” 谢扶光拿起印着吐火罗文的吊牌食单,将一道道菜名念出来。 沈秀:“毕罗是什么?” “一种西域饼。” “那我要烤牛羊肉,樱桃毕罗,蟹黄毕罗,还有乳酪蜂蜜浇饭。” “还有呢?” “够了。”其实她还想尝尝其他菜来着,但她点得够多了,这些菜并不便宜,再多就有些得寸进尺了,毕竟花的都是谢扶光的钱。 这家食肆的烤牛羊肉用的都是蒲犁牛羊肉,也很鲜嫩。樱桃馅的毕罗香香甜甜,蟹黄馅的毕罗蟹鲜十足。乳酪蜂蜜浇饭奶香浓郁,甜沁沁地极其适口。 沈秀发现,西域的饭食好像都很合她口味。 吃过饭,回客栈途中,沈秀注意到了一位很美的西域美人。此美人红发碧眼,美艳动人,双目顾盼生辉,很是惹人瞩目。 街道上很多人都在看她。沈秀也没忍住,盯着她瞧。 见沈秀一直盯着那位西域女子,谢扶光道:“为何一直看她?” 沈秀坦然直言,“因为她好看。” 谢扶光静默片刻,而后笑道:“比我好看?” “自然是没有你好看的。”说着这话,她还是一直盯着那位西域美人。 谢扶光瞥向西域美人,伸手摸向身后背着的长剑。大抵是想到了什么,他收手,道:“走吧。” 回到客栈后,沈秀刚进屋子,就被谢扶光摁到墙上。 他捏着她的脸,端详她的眼睛,“你这双眼睛……” 眼睛?她眼睛怎么了?沈秀惴惴不安,不知他突然这出是要干什么。 谢扶光微微歪 头,继续看她的眼睛。她这双眼睛,像方才那样一直放在别人身上,真是让人生厌。 他想让她的眼睛一直放在他身上。 他对那位西域女子起了杀意。 然而很快他便明白,杀了西域女子,沈秀的眼睛也可能会放在另一个同样好看的人身上。 杀人,治标不治本。 如何才能治本?如何才能让沈秀的眼睛一直放在他身上? 当然是将她的眼睛挖下来,占为己有,这样她的眼睛就相当于可以一直放在自己身上了。 思及此,他略微兴奋地笑出声来,笑得眼尾都开始泛出病态的红。 沈秀顿觉毛骨悚然,她指尖抠墙,“你……你怎么了?” 他的手指上移,触摸她的眼睛。 身体对于生的生理本能让沈秀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你、你要做什么?” “挖出你的眼睛。” “不要!”她狠狠地按住他的手,不让他有机会挖她眼睛。 然而她哪里是他的对手,他甚至只用了一成力气,就推开了她的手。他的手重新放到她眼角。 沈秀一头栽进他怀里,面部死死紧贴他的胸膛,不让他的手碰到她的眼睛,“别挖我的眼睛!” “别挖我的眼睛!”沈秀哀求。 谢扶光手上的动作停下来。 他发现他拒绝不了她的哀求。他想挖她的眼睛,却下不去手。 从来他想做什么,没有谁能阻挡他。但她方才的哀求阻止住了他。 他想要占有她眼睛的欲望得不到满足,这让他烦躁。而他欲望得不到满足的原因是,他无法动手,这更让他烦躁。 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烦躁过。 令他烦躁的东西,消灭掉就好了。消灭掉令他烦躁的东西,他就不会再烦躁。 谢扶光的手移动到沈秀的后脖颈上。他会消灭她,杀了她,拧断她的脖子。 他原本就是要杀她的,他原本会在高昌杀了她,吃了她。 然则,烦躁让他已经没有耐心再等待到达高昌。他现在就要杀了她。! 第 66 章 谢扶光指尖压住她的后颈。 沈秀背脊发凉,直觉告诉她,他要拧断她的脖子。 “还没到高昌,若你现在就杀了我,到了高昌尸体都烂了!” 她语速极快,每一个字都是飞出来的,唯恐说慢了一步,他就已经拧断她的脖子。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脖子,“我可以现在就把你吃了,不必再去高昌。” 她沉默下来。她好像已经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 事已至此,她也想有骨气地说一句“你杀吧,我死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然而她不想死,只要还有活的机会,她就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没有骨气,只低声求他,“别杀我。” 微凉的指腹在她脖子上摸索,良久,谢扶光蹙眉。 如同他不能挖掉沈秀的眼睛一样,他也无法掐断她的脖子。 不能挖眼睛,也不能杀人,他何时变得如此善良?这并不是是他。 他变得有些不正常。谢扶光垂睫,目色阴沉。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敲门声,“公子,捱不得了,咱们得赶紧走了。” 片刻后,谢扶光放开沈秀,“收拾一下,去高昌。” 沈秀目露喜色。她狠狠地松下一口气,赶紧收拾了跟上谢扶光。 走出客栈,穿过街道时,一褐发西域男子抱着酒瓶,摇摇晃晃向他们走过来。 褐发西域男指着他们道:“汉人?哈哈哈!”说着,他做出了一个动作。西域人歧视侮辱汉人的动作。 领路人见状,脸都黑了,“疯了吧你!干什么呢你!” 这臭酒鬼,居然那么大摇大摆地做这种侮辱性的动作来侮辱谢扶光与沈秀,他知不知道谢公子有多厉害啊,竟敢这么招惹他!嫌命太长了么!领路人黑着脸赶走褐发西域男。 谢扶光笑着看向褐发男子,即将动手时,他向沈秀投以一瞥,而后住手。 沈秀观察了一下谢扶光,他神色平静,似乎没有要把这酒鬼怎么样的意思。 这让她很意外。这酒鬼做的那动作,她不晓得具体是什么意思,但那姿势看着就很侮辱人,她看了都想揍人,谢扶光竟然不生气么? 领路人赶走酒鬼之后,嘴里飞快吐出一串吐火罗语,“公子,你千万不要误会啊,我们西域人很少有这样的,咱们西域人和汉人自来都是和平相处的,又不像你们汉人与赫兰人一样是死敌……” 事实上,西域人和汉人都有互相歧视的,只是互相歧视的人不多,毕竟两个地方的人素来都是和平相处的。 汉人与赫兰人才是真的几乎全部都互相歧视,说歧视是说轻了,应该是互相仇视。 汉人与赫兰人打过百年战争,直到五十年前才休战。这些年来,汉人与赫兰人表面上维持着和平现状,实际上互相仇视,互为死敌,都恨不得能打死对方。 思及粗犷野蛮的赫兰人,领路人脑海里浮现出那位受赫兰人敬仰的草原狼王。那位草 原狼王,骁勇善战,年纪轻轻就英勇无比。不知那位草原狼王能否打得过他们伟大的楼兰王? 肯定是打不过他们楼兰王的!他们楼兰王乃是月神之子降世,楼兰王是无敌的!领路人心里生出自豪,骄傲地挺挺胸。 接着他又想起了东陵的王,哦,不对,东陵的王,叫法不一样,叫作叫皇。把王叫作皇,真是难听死了。也不知汉人怎么想的,王那么高贵的称号,怎么能叫做皇呢? 东陵的皇帝听说武功不咋地,不像楼兰和赫兰一样,尊贵的王都身负高强的武功。不过东陵的皇帝有众多高手保护着。听说中原武林高手,人多如麻。 想来的确是高手人多如麻,毕竟谢公子这样貌普通,瞧着很平平无奇的人,竟也是个高手。 领路人赶紧把扯远的思绪拉回来,牵着骆驼继续往前走。 谢扶光倏然道:“去那里吃些茶果。” “啊?不是要赶路吗?” 领路人诧异。 “去。”谢扶光径直来到茶果摊子前。 点了茶果之后,一行三人坐下。谢扶光道:“我离开一会儿。”他起身。 闻言沈秀眸光微闪。谢扶光要离开一会儿?那她…… 她还没来得及高兴,便听到谢扶光道:“你想趁我离开的时候逃跑?” 她连忙摇头,“没有。” 他直接点了她的穴道,吩咐领路人,“看住她。” 领路人老老实实点头。他身上的毒谢扶光还没给他解开,谢扶光说啥他都得听令。 一小巷子里,褐发西域男抱着酒壶,踉踉跄跄地前行着,见有老乞丐抱着碗在要饭,他故意上前,用力踢了一脚老乞丐,“滚一边儿去!晦气!” 把老乞丐踢倒后,他抢走老乞丐碗里的铜板,“拿来吧你!”哼了一声后,继续踉踉跄跄前行。 忽然,一把剑架在了他脖子上。他顿时酒醒了三分,一转过头,便看见了谢扶光。他认出谢扶光来。 这不是方才街上那位汉人么!想起自己之前对这位汉人做出的歧视侮辱性的动作,褐发西域男冷汗直流,“饶命!小郎饶命!” 谢扶光俯视他的眼睛,语气礼貌又温和,“你这双眼睛送给我如何?” 说完,剑影闪动,褐发西域男子的一双眼睛被长剑活生生挖了出来。 “啊!”褐发西域男子捂住流血不止的双目,倒在地上。 谢扶光俯视地上的眼珠子。 原来,他并没有善良到不忍挖人的眼睛。 春风般和煦的笑容在谢扶光唇畔漾开,他嗓音轻柔,“一路走好。” 褐发西域男子脖子被拧断,瞬间没了呼吸。 谢扶光擦掉长剑上的血迹。 他没有善良到不忍挖人的眼睛,没有善良到不忍杀人。他没有变得不正常。他还是正常的。 他只是无法挖沈秀的眼睛,无法杀掉她而已。 城门处,谢扶光将文谍递给守门官兵。官兵看过之 后,放行。 走出蒲犁内城,一路前往官道时,谢扶光的目光一直放在沈秀的脖子上。 沈秀脖子发凉,她总觉得身后的谢扶光随时都有可能出手,拧断她的脖子。 她清清嗓子,道:“这会子热,咱俩还是别坐一辆骆驼,接着怪热的。” “?[(” 领路人懵住。 沈秀也懵住。 领路人不敢接剑。谢公子这是要做什么!他和沈秀不是那啥关系吗!为何要杀沈秀!而且还要他来杀沈秀? 他转向沈秀,她是不是惹谢公子生气了?可生气了也不至于要杀了她吧! 领路人战战兢兢,“公子,你这是……” 谢扶光:“我让你杀了她。” 从蒲犁内城出来后,谢扶光几次三番想出手拧断沈秀的脖子,然而还是无法下手。 既然自己无法下手,那么,便让别人替他来。 以防沈秀向他求饶,他直接点了沈秀的穴道。让她无法求饶。她不能求饶,便杜绝了他无法拒绝她的哀求的可能。 领路人迟迟不接剑。谢扶光转动长剑,笑盈盈对领路人道:“你不杀她,我便杀了你。” 领路人一个激灵,急忙接过剑。只是这剑看起来轻盈,拿着时却十分重,他根本握不住,使了好几次力都握不住。 谢扶光又递给他一把匕首。领路人拿过匕首,他抖着手腕,对沈秀道:“对……对不住了!” 他也是为了活命。他不杀她,他就得死! 食指中指并拢,放在额心,他在心里默默道,月神在上,我并非故意要杀人,是别人逼他的。他没有办法,都是别人逼他的!望月神明鉴! 站在原地不能动弹的沈秀,眼见着匕首朝自己刺来,却无法自救,她快速闭目。 此时此刻,她甚至忘了恐惧,脑子里唯一的念头是,希望她死后能穿越回现代。若她能穿越回现代,那也算没白死。 匕首即将刺进沈秀身体里的那一瞬间,领路人突然被一阵罡风打远。 “哎哟!”他噗通一声倒地。 听到这声音,沈秀掀开眼皮。 坐在地上的领路人不明所以,“公子,你这是……?” 唰地一下,他手边的匕首飞到了谢扶光手里。 谢扶光:“不用杀了。” 领路人长舒一口气,不让他杀人就好。他可是良民,手里沾了人命,他恐怕一辈子都睡不安稳。 领路人有些害怕地偷瞟谢扶光。他真是不敢再给谢扶光带路了。他想回家,他这是倒了什么霉,遇见了这样一位说杀人就杀人的汉人。 他现在钱也不想要了,就想远离开谢扶光。只是他不能。之前谢扶光喂给他的毒,还没给他解开。是以,他现在只能继续给谢扶光带路,直到自己完成带路的 任务。 谢扶光解开沈秀的穴道, ?[(, 对领路人道:“继续赶路,尽快到达高昌。” 领路人忙不迭翻上骆驼带路。 惊魂未定的沈秀靠着谢扶光的胸膛,她抓住驼峰,驼峰柔软的毛缓解了一下她久久不能平复的情绪。 半月后,一行三人抵达高昌。 踏上高昌的土地,领路人几乎快哭出来。终于到了高昌!到了琼津泉,他的任务就完成了,他可以离开谢扶光,可以回家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到了高昌,领路人高兴得不得了,沈秀则是愁得不得了。 离开蒲犁的这半个月以来,她没有任何机会逃跑。现在到了高昌,离她的死期只有一步之遥。 一股无力的沮丧与绝望铺天盖地袭来,她想直接躺平,直接接受自己被杀被吃的命运。 但这只是一瞬间的念头。很快她便把这念头彻底压了下去。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放弃自己的性命。即便是到了最后一刻,也不能。 余光触及面带红光、兴高采烈的领路人,沈秀暗地里叹了一声。她明白领路人为何这般开心。 思及领路人身上的毒,沈秀暗自庆幸,好在谢扶光没给她下这个毒。 若给她下了这个毒,她跑都没法跑。就像之前那须罗给她下的那什么三步颠一样,一逃跑就会死,那她还跑什么跑,根本就跑不了。 谢扶光为何没给她下毒?若给她下了毒,他就不用提防她逃跑了。若给她下了毒,她之前也不会成功逃跑了一次。给她下毒,会给他省很多事。 她想起他之前对她说的话,他说他不需要用三步癫那种类似的东西来控制她,防止她逃跑。 他很自信,自信她逃不脱他的手掌心。可她之前成功逃出去了一次。 按理说,她逃出去了一次后,他为了省事,应该会给她下个毒什么的,以此来控制她。 可他还是没有。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给领路人下了毒,却不给她下毒,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上没有毒,她逃出去的几率会大很多。!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67 章 夜幕浓稠到如一方难以化开的墨时,一行二人抵达琼津泉所在地。 琼津泉,名为泉,却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湖泊。月色如纱,轻轻披盖在平静的湖面上后,湖面泛起浅淡涟漪,涟漪里似有碎银浮动,银光粼粼,甚是悦目。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最全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尽在[],域名[( 此时沈秀无心欣赏美不胜收的湖景,她看了看架起大锅生火的谢扶光,想着自己等会儿L会被炖进大锅里,求生的欲望让她肾上腺素飞速飙升。 她深呼吸好几次,踱步过去,“谢……谢公子。” “嗯?”谢扶光侧身。 “你真的要吃我?” “你说呢。”火光映着他长卷的睫毛,长睫似若沾染了盈灿的火光,显得格外昳丽。 “举头二尺有神明。我并未害过你,我是无辜的人,你若杀了无辜之人,神明会惩罚你,你会遭到报应的。”她的语气很沉静,一副为了他好的样子。 “哦?”他混不在意,“那他只管来惩罚好了。” “你不怕?” “你觉得呢?” 沈秀悄悄握拳,脑子里忽然闪过赵金金的面庞,“你不怕惩罚,你不怕报应,可你不怕你做过的孽,会报应到你喜欢的人,你在意的人,你重视的人身上吗?比如说你的未婚妻,赵金金小姐,你不怕报应到她身上吗?” “我与你说过,我不喜欢赵金金,她并不是我未婚妻。” 尽管沈秀早已听谢扶光说过此事,可她还是难以置信,她总觉得作为男主,谢扶光应该还是喜欢女主赵金金的,“你真的不喜欢她?” “还要我再说第几遍?” 她语滞,“可是……” 谢扶光:“我没有喜欢、在意、重视的人,我不怕报应。” “你现在是没有,万一你以后有了呢,万一你以后有喜欢的人,有在意的人,有重视的人呢!你当真不怕报应到他们身上吗!” “不会有。”谢扶光将一根柴火丢进火苗里。 根本就劝不动他。沈秀闭目。 谢扶光拎起大锅,去湖边盛水。 扫视一下他的背影,沈秀起身拔腿就跑。跑出去没两步,便被一阵风吸回原地。她坐在原地,自知自己已经逃脱不了了。 当谢扶光把大锅放在火架子上时,沈秀抓起一根柴枝,向他刺去,“我跟你拼了!” 以卵击石,结果可想而知。柴枝从手里滑下去,她如若泄了气的皮球,脱力地坐在地上。 她真的要死了。注视着往锅里放佐料的谢扶光,她抱膝,绝望之下喃喃自语,“我从未做过什么坏事,为何会来到这鬼地方,为何会遇见你这个疯子,老天实在是不公。” 她抬首,“谢扶光,我死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等着你。”谢扶光把姜片丢进锅里。 触及他脸上春风般的笑容,她恨得要命,恨不得撕烂他的脸。 放了狠话之后,求生的欲望又袭上心头,沈秀这会 子骨头又软了下去,她低低道:“你能不能……能不能放过我?我不想死……” “我求求你了。”她抓住他的衣袖,哀求道:“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她的双目通红,泪珠从眼角刷刷坠落,“求求你。” 谢扶光神色未有任何变化。 他无动于衷,沈秀哭得更加厉害,泪水滚滚而落,很快便将胸前浸湿。 不知多久过去,谢扶光按了下心口,他俯身,伸手接住沈秀脸上低落下来的泪水。 温热的泪水落在指尖,化作滚烫的热水,烫得他心脏再次颤动起来。 类似于心悸的颤动,将他的心脏拉扯得微微疼痛。他感受着心口的异状,道:“别哭了。” 沈秀并未停止哭泣,泪珠仍大颗大颗淌落下来。 谢扶光:“我说,别哭了。” “你不杀我,我就不哭。”沈秀哽咽着,满目通红,仰视他。 他与她对视数息,熟悉的烦躁爬上他眉心。几许后,他转身,将剩下的调料丢进咕嘟咕嘟冒泡的大锅里。 他似乎没有放过她的意思,这在沈秀意料之中。他怎么可能因为她哭,就放过她。 或许有男人会对女人的眼泪心软,但谢扶光肯定不会。他没有心,他不会对任何人心软。 里,谢扶光会对赵金金心软。可现在的谢扶光与里的谢扶光有些不一样,现在的谢扶光不喜欢赵金金。或许也不会对赵金金心软。 丢完调味料,谢扶光把之前特意在蒲犁买的腌牛肉放进汤锅里。沈秀抿唇,他是想把她和牛肉一块炖了吃? 她垂下脑袋,耳边不停传来汤汁咕嘟冒泡的声响。渐渐地,炖肉的香气弥漫出来,一股一股钻进她鼻子里。她一动不动,等待死亡。 肉汤越来越香,香到沈秀开始吞咽唾液时,她忽然神思清明了一下。肉都快炖好了,谢扶光为何还不杀她,把她也给炖了? 莫非他打算先吃牛肉汤,再炖她?她这般想着的时候,一碗热腾腾的肉汤出现在自己面前。 谢扶光:“吃了。” 她愣滞。 谢扶光:“不饿?” 他这是让她吃饱了再杀她?也好,即便是死,她也要做个饱死鬼。她捧过汤碗。 蒲犁的腌牛肉用汤炖了之后,能把人香昏。她喝了一口香腾腾的肉汤,只觉这琼津泉的泉水炖的汤着实不错。 喝过汤,她把炖得牛肉送入口中。腌制过的牛肉炖得酥软,汁浓味厚,松韧醇香。咀嚼着牛肉,她用余光去瞟谢扶光。他在吃牛肉。 她希望他能被这牛肉噎死,或者被这汤给呛死。许完愿,她仰首,又希望天上能降雷,劈死谢扶光。目前她自己是杀不死他了,也只能祈求上苍,希望靠外力能够杀了他。 吃饱后,她放下木碗。她很遗憾谢扶光没被噎死呛死,也没被雷劈死。 谢扶光往火里添了一些柴火,他抬睫,“过来。” 她不动 。她都要死了,死之前也不想再听他的话。 下一瞬㈣[(,她直接飞进了他怀里。她快速闭目,迎接死亡时,身体一倒,整个人躺在了地上。 谢扶光抱着她,躺在了草地上。 许久都不见他有动作,她掀开眼帘。旁侧,谢扶光搂着她,在看天上的星星。 沈秀迟疑道:“你不杀我吗?” “明日再杀你。” 闻言沈秀心下一松。或许是适才他吃得太饱,吃不下了,是以今日暂且饶过她,等明日再杀她。 明日死总比现在就死好。捱到明日,说不定她有机会逃出去。 谢扶光抱她抱了许久,他起身扎帐篷。 黄绿的亮光出现在视野里时,沈秀侧了下脖子。 是萤火虫。 渐渐地,萤火越聚越多。萤光沉浮里,沈秀伸出指尖,碰了一下草叶子上停留的萤火虫。萤火虫嗖地一下飞远。 她直起身,环顾四处越来越亮的萤火。 见沈秀似乎很是喜欢萤火,正在扎帐篷的谢扶光停下手上的动作。 萤火越来越多,漫天萤火若璀璨星河,闪耀在如紫青空下,悠悠晚风里,月光泼过的琼津泉里,馥郁芬芳的草木香气里。无数萤火之光在暮夜里,织成了一副仙境般的梦幻美景。 谢扶光收起没扎好的帐篷。他拿出毯子,铺在地上。 这边厢,沈秀半蹲着,托腮观赏漫天萤火。她听到谢扶光唤了她一声。她赶紧过去。 他拍拍身侧的毯子,示意她躺下来。她疑惑,帐篷呢?他方才扎的帐篷呢?今晚不睡帐篷,直接露天睡地毯? 她躺下来。这会子她觉得不睡帐篷也好,露天还能继续看看萤火。 看着看着,沈秀在心里默默对萤火虫说起话来,“小萤火虫,你若是能咬死谢扶光就好了。你若是能咬死谢扶光,日后我定会给你上供许多许多露水和花蜜。” 她许着愿时,萤火虫渐渐飞走。一簇一簇萤火在缓缓消散。 “嗳……”她不自觉地叹息。想来萤火虫也自知自己不是谢扶光的对手,一听到她的祈愿,便跑得飞快。 发现沈秀因为萤火虫的消失而耷拉下眉毛,谢扶光悄无声息伸掌运力,还未飞走的萤火虫被一股气拦住,撞了几下都没飞出去,便停在原地。 注意到还有许多小萤火虫没飞走,沈秀一边欣赏着萤光美景,一边再次祈愿。渐渐地,她阖上眼睛,睡将过去。 待她睡去,萤火虫也终于得了自由,一只只散去。 夜深到不知几时的时候,沈秀动了一下身体。她轻轻将谢扶光放在她腰上的手挪开,试图偷偷逃走。 挪不动。试了好几次都不行。他仿若缠枝,将她缠得紧紧的,如何也挣脱不开。试了好多次都不成功,遂弃之。 熹微晨光,刺破云霞,慢慢洒向大地。沈秀被食物的香气唤醒。她揉着脸醒来。边上,谢扶光在锅边熬汤。 她坐着缓冲片刻,继而 去湖边洗漱。因昼夜温差大,晨间微冷,湖面上冒着冷雾气儿L。沈秀瞧着冷雾气,心想湖水一定很冰凉。 “慢着。”谢扶光倏然出声。 她脚步一停。他指向右边的锅,“洗漱有热水。” 谢扶光还给她烧了热水?她惊讶过后,赶紧去用热水了。洗漱完毕,谢扶光把肉汤和毕罗递给她。 毕罗蘸肉汤,她足足吃了二个毕罗和两碗肉汤。饭毕,谢扶光收拾了东西,道:“走罢。” “去哪儿L?”她目露喜色。走?离开琼津泉?他今日是不是不想杀她了? “前方城池。”谢扶光拉她过来,纵身飞向空中。 不多久便抵达离琼津泉不远的城池,给了文谍后,谢扶光带她入城。 街道上人潮如梭,人声鼎沸,很是热闹。或许是受楼兰的影响,高昌的服饰与楼兰的服饰极像,男男女女皆戴着额饰,头纱,披纱与腰链。 沈秀一路看过去,浓烈的异域风情扑面而来。 谢扶光寻到一处客栈,订下楼上房间,带她进了楼上房间。 “你睡罢。”谢扶光道。 “睡?这天儿L还早呢。” “你昨夜并未睡好。”谢扶光的视线扫过她眼底的青黑。 昨夜沈秀一直在尝试逃跑,确实是没怎么睡好。她忖了忖,决定睡一会儿L养一养精神,便从善如流,睡下了。 再次醒来时,谢扶光问她午食想吃什么。她眼珠一转,“这里可有汉人开的食肆?我想吃水饭,耍鱼辣羹,还有红烧肉。” 谢扶光:“去找找。” 不消多久便寻到一处供汉人饭食的食肆。沈秀进入食肆时,触及黑眼黑发的汉人店小二,她心跳加速。 店小二笑呵呵地用汉话招呼他们,“哟,二位小郎君,老乡啊!您二位要吃点啥?” 吃饭吃到一半,沈秀忽然捂住肚子,问谢扶光,“这里有没有茅房?”说着她喊来小二,“小二,这里可有茅房?” “有,客官请随我来。” “快!快!我憋不住了!”沈秀忙不迭让他带路。 一离开谢扶光的视野范围,沈秀驻足,语速极快,“小二,现在有一个发大财的机会,只要你帮我一个忙,就能发大财!” “啊?发大财?”小二神色一亮,“帮啥忙?” “是这样的,我是司马————” “什么发大财的机会,不如也说给我听听?”谢扶光的声音如鬼魅一般出现在身后。 沈秀凛住。 她干巴巴道:“我挺喜欢吃红烧肉,对红烧肉的做法颇有些了解,知道怎么做红烧肉会更好吃,所以我想把红烧肉做得更好吃的法子卖给小二,换些银钱。换了银钱,我想买糖葫芦吃。西域糖葫芦很贵,我总不能花你的钱去买这么贵的东西吧。” 谢扶光:“是吗?” 他的目光仿佛能穿透她,让她无所遁形。她知道,自己的伎俩很是拙劣,谢扶光 怎么可能猜不到她要做什么。可她没办法了,即使是伎俩很拙劣,她也要试试。 先前她故意说想吃汉人开的食肆,就是想找机会寻求汉人的帮助,毕竟她不懂吐火罗语,也不懂高昌语,她无法向这些西域人寻求帮助。 谢扶光肯定很不悦。他会不会现在就想直接杀了她?她惴惴地捏紧拳头时,只听谢扶光道:“不急着上茅房了?” 沈秀:“急!” 谢扶光:“那还不快去?” 沈秀去茅房的时候,回望了谢扶光一下。他好像并不生气。等她洗完手归来,谢扶光仍然是没有生气的模样。她稍微放下心来。 小二靠近,道:“小郎君,您先前说的那个法子,还卖吗?” 她根本就不知道能把红烧肉做得更好吃的法子。这只是她随便胡诌的一个谎。她摇头,“抱歉,不卖了。” 谢扶光与沈秀离开食肆,回客栈途中,谢扶光拦住一位行人,问了一句话。 行人指了几下路。 “多谢。”谢扶光微微颔首。 行人哈哈大笑一声,“不客气,不过,汉人小兄弟,你这吐火罗语说得比咱们本地人还要好啊。”他端详谢扶光披在肩后的长卷发,“你莫不是有咱们西域人的血统?” “没有。” 沈秀耳朵张了张,他们俩在说什么? 这位行人走开后,谢扶光调转方向,朝另一条路走去。不是回客栈的路。 “去哪儿L?”沈秀问。 “到了就知道了。” 来到专卖冰糖葫芦的店铺时,沈秀顿了一下。谢扶光拿出银子,直接买了一个草靶子的冰糖葫芦。 店家脸都快笑烂了。冰糖葫芦是汉人的吃食,西域这边卖得贵,一串要花不少钱,这位客人出手倒是大方得很,一买就是一整个靶子,就这一单他得赚多少钱啊! 店家极其热情地将靶子取出来。谢扶光把冰糖葫芦靶子递给沈秀。 沈秀:“给我的?” 谢扶光:“你不是想吃?” “这、这也太多了。”一个草靶子上,插了不知多少糖葫芦,这么多,她吃不完。 “吃不完以后再吃。” 以后?沈秀目光微闪。他不是说今日要杀她,哪里还有以后?莫非他又改了主意,今日不打算杀她了?她喜出望外,抱着冰糖葫芦靶子,“谢谢!” 沈秀抱着冰糖葫芦靶子有些“不良于行”。 谢扶光又从沈秀手里拿过了靶子,取下两串冰糖葫芦让她吃。沈秀一手一串冰糖葫芦,跟在谢扶光身后,朝客栈走去。 回到客栈时,两串糖葫芦已经吃得干干净净。 谢扶光盘坐于榻上练功,周身似有真气缭绕。 打量了一下在练功的谢扶光,沈秀从草靶子上取下一串糖葫芦,靠在窗前,边吃糖葫芦,边去瞧楼下街景。 楼下对面的茶摊上,一西域男子头上系着纱质发带,发带宽长若头纱。他 的额间戴着西域人常戴的眉心坠,两鬓下面有水晶流苏。水晶流苏下面,是一袭红纱裙袍。 高昌人的男装很漂亮。 “他很好看?”谢扶光悄无声息出现在身侧。 她指指茶摊上的西域男子,道:“嗯,他穿得很好看。” 谢扶光俯视穿着红纱裙袍的西域男子。见沈秀一直盯着他看,他微微眯眼。 她的眼睛,为何总喜欢放在别人身上? 既然挖不了她的眼睛,那就杀掉勾走她眼睛的罪魁祸首。 谢扶光睨视西域男子,眼中闪过杀意。 就在这时,他的耳边回荡起沈秀昨夜说的话,“你杀无辜之人,不怕你作的孽,报应到你喜欢的人,在意的人,重视的人身上吗?” 刚触摸到长剑的手迟疑了一下,谢扶光蹙眉。 他为何要迟疑?他并没有喜欢在意重视之人。 眼角余光触及啃着糖葫芦的沈秀,发现有一只蚊子停在她手背上,他的手离开长剑,帮她拂开蚊子。 直到入夜,吃完晚食,谢扶光也没有要杀自己的意思,沈秀又多活了一天。 他抱着她入睡,在她耳边轻声道:“明日再杀你。” 翌日,沈秀睡到自然醒。她从床上爬起来,伸懒腰时,窗前站着的人影映入视野。 窗前站着的人,身形颀长,长卷柔顺若波浪的黑发上,系着微微透明的纱质红色发带。 宽长的红纱发带下面,缀着晶莹剔透的流苏,发带交缠着流苏,垂至腰间。微细的腰上挂着同样的流苏腰链。 微微修长的腰被一袭红纱裙袍拢着,仿若拢了一朵昳丽的花。 沈秀微惊。而后便见此人转过身来。 唇红齿白的少年,额间一点红珠眉心坠,似若花钿。黑发红衣,雪肤红唇,艳昳妖冶如花。 本就容颜盛世的少年,穿上漂亮惹眼的高昌服饰,视觉冲击力更强,沈秀愣住,“谢扶光?” 他怎么和昨日那西域男子,打扮得一模一样? 卸下面具露出真容的谢扶光,轻掀长睫,黑卷的长发在风里浅浅浮动,“我这身如何?” 沈秀:“好,极好。” “与昨日那人相比呢?” “你穿这身衣裳,比那人好看多了。你比高昌人还适合这身衣裳!”沈秀很是奉承他。 谢扶光轻轻一笑。他笑起来时,嫣红的唇角微弯,格外冶丽。 极具冲击力的美貌笑起来后,冲击力又强了几分,沈秀摸摸鼻尖。她暗自惋惜,这样好看的皮囊,为何在这样一个疯子身上。 他配不上他身上这副皮囊。实在是暴殄天物。 谢扶光走近,他俯身,如缎乌发带着花香飘到她脸上,“你可喜欢我这样穿?” “喜、喜欢。”想着得拍他马屁,她又补充一句,“你这样好看,穿什么都好看,无论是本族服饰,还是异族服饰,你穿着都好看。” 他笑出声来,似 乎极其愉悦。 “吃饭罢。”他转身走向木桌,桌面上放着食盒。 沈秀赶紧洗漱。洗漱时,她才发现这会子已至午时。她又贪睡到了午间。好在谢扶光并不因她的贪睡而恼怒。 吃过饭,谢扶光重新戴上面具。戴上面具,他又变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男子。 虽面貌普通,然这一头乌黑如缎的长卷发,以及高大颀长的身形很是优越,再加上漂亮精致的高昌服饰,谢扶光整个人瞧着仍然非常引人注目。 是以,谢扶光与沈秀穿过街道时,有女子向谢扶光抛花。 西域女子不似中原女子那般含蓄委婉,若有看中的人,便直接抛花表意。 花朵落在谢扶光身上,他并未搭理,直接拂去花朵。走了一段路,又有女子将花砸在谢扶光身上。 沈秀看了看抛花的少女。若谢扶光露出真容,恐怕整条街的女子都会向他抛花。 只是,若这些女子知道,他好看的皮囊下,藏着一颗心狠手辣,冷酷无情,疯魔变态的心,恐怕她们都会连滚带爬,把抛给他的花收回去。 谢扶光拂掉肩上的花,大抵是忽而想起什么,他侧眼,看向沈秀。 看她干什么?沈秀等他说话,然他却一言不发,随之他继续往前走。 又至夜晚,谢扶光依旧如昨夜那般,在她耳边轻声道,“明日再杀你。” 沈秀暗地里舒气。 夜深下来,一缕白烟飘进了房屋里。谢扶光即刻警醒。他抽出红色飘带,盖住沈秀的口鼻。 屋顶上,猫着身子吹迷烟的黑衣男子忽然动弹不得。 谢扶光身轻如燕,立在屋顶,他并未问男子的身份,本欲直接杀掉黑衣男子,但他住了手。 黑衣男子见谢扶光突然住手,他心里一喜。虽不能动弹,但他身上有香,凡有人闻了他身上的香,便会昏迷过去。 即便谢扶光没被屋里的迷烟迷倒,但他靠近了他,肯定会被他身上的香迷倒。 然而过了好半晌,谢扶光却还未昏迷,黑衣男子懵了,“你怎么……” 谢扶光:“怎么还没被你身上的香迷倒?” 黑衣男子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我这香不可能有人抵得住的!” 谢扶光:“在我这里,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 黑衣男子嗓子发干。完了,招惹到大人物了。 “大侠饶命!我并非要害你!我只是见你头□□亮,想取走你的头发而已!” 黑衣男子痴迷各种头发,今日在街上发现谢扶光的头发极其漂亮,便心生贪欲,想夺走他的头发。 “你想要我的头发?”谢扶光笑了一下,长剑在掌中转了几圈。 黑衣男子只觉眼前一花,头皮一凉,他的头发便被削了个精光。 凉凉的夜风吹着他秃了的头皮,他哭出来,“大侠,你既剃光了我的头发,便饶过我吧!” 谢扶光转着剑,语气轻飘飘,“回答我一 个问题,若你回答得好,我便不杀你。” “什么问题,您尽管问!” 谢扶光:“有一人,我想杀了她,却又下不了手。这是为何?” “想杀又下不了手?他是你什么人?” “陌生人。” “陌生人,你们有仇?有什么过节?” “没有。” “那你为何要杀一个陌生人?” “我想吃了她。” 黑衣男子一抖。吃人?这人莫非是个变态!他颤抖着嘴唇,“你、你为何想吃他?” “想将她吞进肚子里,融入骨血里,让她只属于我一人。” “啊?”黑衣男子舔唇。这位大侠的说法,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对那人有强烈的独占欲。他脑子里白光一闪,“你说的那人,是男是女?” “女。” “女子啊……”黑衣男子心里有些明白了,他又问:“这位女子,你见她时欢不欢喜?又或者,她欢喜时,你欢不欢喜?” 谢扶光垂下长卷的睫毛。沈秀看烟花时,看花海时,吃蒲犁烤肉时,看萤火虫时,吃冰糖葫芦时,笑容灿烂,很是欢喜。 而那时的他似乎亦如此,欢喜,欢喜之中,透着一丝满足。 “欢喜。”谢扶光颔首。 黑衣男子继续道:“那她不欢喜时?你是不是也同样感到不欢喜?” 谢扶光沉默。沈秀流泪时,类似于心悸的颤动,将他的心脏拉扯得微微疼痛,那时的他,的确很不欢喜。 “是。” “我再问你,若这女子嫁给了别人,你会如何?” 谢扶光眉眼骤冷,“她嫁给谁,我便杀谁。” “那不就得了!”黑衣男子笃定道,“大侠,你这是喜欢上那位女子了啊!” “喜欢?”谢扶光微微歪头,面上露出一丝茫然来。 黑衣男子咂嘴,这位大侠身手不凡,没想到在男女情爱之中,却是个白痴。 “对,你就是喜欢上这位女子了,你对她有占有欲,所以你想让她只属于你一人。你杀不了她,因为你喜欢她,所以你心软了!她开心你就开心,她不开心你也不开心,这也是因为喜欢!她嫁谁你便杀谁,是因为你嫉妒!你不想她嫁给任何人,只想她嫁给你呗!” “大侠,你没喜欢过人?连这是喜欢都不知道?” 沈秀再一次睡到自然醒。她打着哈欠时,发现谢扶光坐在床边。 见她醒了,他微微靠近,食指卷住她松散的一缕头发。 卷了几下她的头发,他又靠近了一些,鬓边流苏淌落在她肩膀上,红唇微动,“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68 章 “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嫁衣?”沈秀略微茫然,“问这个做什么?” 谢扶光微凉的手指拨弄着她的头发,指尖勾勾缠缠,“因为你要嫁给我。” 沈秀觉得,大抵是自己才睡醒,脑子还不怎么清醒,所以才听错了谢扶光的话,她迟疑道:“你方才说什么?” “你要嫁给我。” 耳边仿佛有炸雷炸开,沈秀被震成了半截木头,直愣愣戳在原地。她方才并没听错? 谢扶光说,她要嫁给他?她瞪圆了眼睛,“我何时说要嫁给你?” “我说的。” 沈秀明白了,她不可思议,“你要我嫁给你?为什么?” 他疯了吗?为何突然要她嫁给他? 谢扶光微微弯起唇角,“因为我喜欢你。” 闻言沈秀双目瞪得更大,眼珠子都差点蹦出来。她干干地笑了声,“你……你在说笑罢。” “并未。” 他不似在开玩笑。沈秀磕磕巴巴起来,“不是……你……可是……你不是想杀我,想吃掉我吗?” “那是因为喜欢你。我并非想杀掉你,只是想吃掉你,想与你融为一体。”他说着,到底是没忍住,轻轻咬了一下她的头发。 咬了还不过瘾,接着又十分神经质地舔了一下。 沈秀的表情变幻得极其精彩。 谢扶光喜欢她?于她而言,这无异于听到听到天方夜谭。他怎么可能就喜欢她了?一个一直想要杀掉她吃掉她的人,居然说喜欢她?虽然他说是因为想与她融为一体才想吃掉她,但她不信。 什么想与她融为一体才想吃掉她,她认为这是他编出来的牵强的托词。 谢扶光要做什么?他有什么目的?想杀她,想吃她,那便直接杀她吃她好了,为何还要故意说喜欢她要娶她,为何要做这一出? 思及此,沈秀脑子里忽而白光一闪。她回忆起之前谢扶光戏弄她,让她误以为自己成功逃跑的事。 他藏在她身后跟着她,让她以为她已经逃脱。在她以为她马上就能到凉羌,马上就能看到回东陵的希望时,他出现在她面前,轻飘飘地打碎她的美梦。 让她希望落空,让她明白一切都只是一场空欢喜。虚假的希望,比没有希望更能打击人。 他用这样可恶狠毒的计谋,从精神上来打击她,以此取乐。 这一次,说不定他的目的也是如此。他想让她又空欢喜一场?在她以为自己可以活下去时,再次给她致命的打击? 给她致命的打击之后再杀掉他,或许这样比直接杀掉她,更让他痛快和高兴。 变态,神经病。她在心里暗自咒骂他。 “为何不回话?”谢扶光歪头,“不愿意嫁我?” 他的眼瞳漆黑如夜穹,有些渗人。她不寒而栗,背脊发凉,若她拒绝他,他一个不高兴,或许会直接抹掉她的脖子。 “没 有,我愿意,我愿意嫁你!” 谢扶光的唇畔漾开笑意,皮肤泛着珍珠般的光泽,“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嫁衣这件事先不急,你要我嫁你,那总得先回东陵吧?” “我现在就要娶你。” “这么着急?可是婚姻大事,得有父母在场。” “这只是我与你的事,与他们有何干?” “子女成婚,当然与父母有关系。父母不在场,婚礼就不正式,便算不得数的。你莫非并不是真心想娶我,所以才如此轻待我的婚礼?” 谢扶光似乎等不及要娶她,也似乎是不想他与她的婚礼插进去别人,他略微不耐,“麻烦。” 沈秀垂下睫毛,盖住眼里的情绪。若能回到东陵,她活下来的几率会更大。但谢扶光嫌麻烦。 也许他根本就不是嫌麻烦,而是他本来就不会带她回东陵,他最终还是要杀她的,还是要用琼津泉的泉水烹她的。 想到此处,她的眉心微微蹙起来。 见她蹙眉,谢扶光面上的不耐散去,他道:“虽麻烦,但你想如何便如何。” 嗯?沈秀神色亮了一下,她迫不及待,“要回东陵?什么时候走?” “尽快。” 谢扶光没有耽搁,吃完早食,雇了领路人,收拾准备好后,他带着沈秀离开客栈,赶往东陵。 他貌似真要离开高昌。沈秀心中思绪万千,他这戏,做得还挺真。 领路人在前方带路,沈秀与谢扶光同坐一匹马,跟在领路人身后。 沈秀背后靠着谢扶光,她机械重复地摩挲马背,大脑暂时放空。 谢扶光拽着缰绳,胸膛紧贴着沈秀。即便是紧贴着她,也无法满足他想与她融为一体的欲望,他往前靠,与她贴得更紧。 他低下脑袋,将下颌枕在她肩膀上。 沈秀转过脸,“你……” “怎么?”他的下巴支在她颈边,温热的呼吸扫着她的脖子。 “没什么。”她把滚到舌尖的话又咽了下去。 领路人回头,“前面拐个弯儿。”说话时,他见谢扶光的脑袋枕在沈秀肩上,两人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他惊愕,脸上露出离谱的表情。 这两位小郎……即便是最最要好的朋友,即便是亲兄弟,两个大男人之间,也不会有这样亲密暧昧的行为吧! 他俩莫非是那种关系?领路人顿觉自己开了眼界。他咂着嘴,整理好情绪,继续领路。 “这么久了人都没找到,废物!简直是废物!”司马烨一脚踹翻旁侧的琉璃花瓶。 “殿下,当心伤着脚!”秦伯忙道。 司马烨踩住琉璃碎片,对侍卫道:“接着去找!再找不回来,提头回来见我!” “是,殿下!”侍卫冷汗直冒,快步离去。 “殿下,您快过来。”秦伯生怕司马烨脚下的琉璃碎片伤着他。 司马烨动也不动,片刻后,他自喃自语,“ 她到底在哪里。” 他慢慢瘫坐下来,直接坐在了琉璃碎片上。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最全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尽在[],域名[( “殿下!”秦伯瞠目,拉他,“快些起开!” 司马烨充耳不闻,他抱住头,头上的嵌宝紫金冠歪了下来,金丝滚边的紫色缎袍不似从前那般平整,有些发皱起来。 “到底去哪里了。”司马烨不停自喃。 “她会不会……”他倏然抬起脸,一双眸子布满红血丝,“秦伯,她会不会遭遇不测?她会不会已经……” 话还未说完,司马烨猛地摇头,“不会的!她不会有事!”他又耷拉下肩膀,从前那双微微上挑的长眉里,素来的矜贵与倨傲尽数散去,唯剩一片浓烈的焦灼担忧。 彼时,文渊阁,门前日风轻拂,竹涛低吟。 魏朝清手执毛笔,蘸过墨水后,笔尖将将落于纸间,便停顿下来。静默良久,他唤来侍从,问了侍从几句话。 侍从:“大人,还未有消息。” “下去罢。”魏朝清轻轻扶住额头,稍顷,他继续书写,然而写了几字,他又停笔。 微微叹息一声,魏朝清取出画卷。 摊开画卷,画卷上,女子皮肤白净,鹅蛋脸,细眉杏眼,面貌甚是清秀。她坐在桌边,手中拿着一个鱼笋夹子,唇边带着浅浅的笑。 指尖落在女子颊边,轻轻摩梭几下,魏朝清目色沉黯,又叹息一声。 耳侧隐约有哭声传来,他起身进入里屋。 里屋软榻上,魏长生蜷缩着小小的身子,闭眼呜咽着,“姐姐……姐姐……”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的额头。 “姐姐!”魏长生忽然惊醒,他一把抓住魏朝清,哭腔奶声奶气,“舅舅!找到姐姐了吗?” “没有。” “怎么还没有?我梦见姐姐了!姐姐说她现在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有人打骂她!她哭着问我们为什么还不去救她!” 魏朝清:“只是梦而已。” “不是的,肯定是姐姐给我托的梦!姐姐现在很不好!我们得快点救她!”魏长生哇哇大哭起来。 “那你可有梦见她在何处?” “姐姐没告诉我她在哪里。”魏长生抽咽。 魏朝清将他抱入怀中,“只是梦而已,她不会有事。” 魏长生近来瘦得厉害,他原是个小胖墩,如今瘦了许多,从前肉嘟嘟的脸掉了不少肉。魏朝清轻抚着他的背脊,沉默下来。 “啊切!”沈秀打了个喷嚏。 “冷?”谢扶光问。 “不是。”沈秀摆摆手。此时赤乌西坠,天色将暗。她问:“天快黑了,晚上赶路?还是投宿客栈?” 她想继续赶路。她想快点东陵。只是不知谢扶光有什么打算。 谢扶光见她一脸疲色,道:“投宿客栈。” 果然。沈秀就知道他会选择投宿客栈。毕竟他又不是真的想离开高昌,肯定不会像之前来高昌时那般着急,以至于连夜赶路了。 去客栈途中,沈秀随意扫视街道,忽而定睛。 “等一下。”她按住谢扶光的手背,让他勒马。 谢扶光:“怎么?” 沈秀看着斜前方。斜前方站着一位年轻男子。此人身着高昌服饰,脸是汉人模样。 沈秀定睛端详他。 “为何看他?”谢扶光直接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谢扶光,”沈秀嗓音很轻,“你不是说喜欢我吗,那你愿不愿意帮我杀一个人?” “谁?”他不问她为什么要杀人,只问那人是谁。 “宋玉。”!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69 章 “他是我的一个仇人。” “你与他有什么仇?他对你做了什么?” 沈秀懒得费口舌细说,只道:“他本应该早就被砍头了,但他好像没死。”她紧盯住斜前方身着青衣的男人。 “是他?”谢扶光看过去。 “我不确定是否真的是他,须确认一下他的身份。” “我去试探。”谢扶光翻身下马。沈秀也欲下马,谢扶光先她一步下马,将她抱下来。 若要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最简易的法子便是趁其不备时呼其名,待看他下意识有何反应。 谢扶光步至青衣男子身后,“宋玉。” 正与别人交谈的青衣男子并未有任何反应。 沈秀也跟着唤了一声,“宋玉。” 青衣男子身形微顿,转过身来,他扫视沈秀与谢扶光,顷刻后,困惑道:“你们在叫我?认错人了罢。” 沈秀打量他。他面如冠玉,长了一双桃花眼,与宋玉容貌一模一样,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双胞胎。 只是宋玉双目含情,浑然一副风流浪荡子的模样,此人瞧着很是正经,倒不像风流浪荡子。 且他俩的声音也有些不同。 沈秀疑将起来。此人听到宋玉二字没什么反应,也不像风流浪荡子的样子,声音也与宋玉不同,她认错人了? 想来司马烨手段狠厉,断不会让宋玉逃脱,还逃到了西域来,是以,此人大抵不是宋玉。 这世间竟有如此相像的两人,沈秀哑然。然而她到底还是有些怀疑,她不能如此草率便断定此人不是宋玉。忖度几许,她道:“是认错了,对不住。” 她拱手道歉,转身离去。待走远,她对谢扶光道:“暂时不能确定他是否是宋玉,得再细查一查他的身份。若他真是宋玉,他就是逃犯!” “秀秀,收肉干呢?”院子边上,拎着菜篮子的大婶笑呵呵道。 “是呀。”秀秀弯弯杏眼。 大婶暗自啧了一声。小姑娘面色红润,身上长了不少肉,不复之前那般面色蜡黄,瘦得皮包骨的模样。 这小姑娘也是命好,跟了这样好的一个主子。 秀秀原名阿米娜,原先是奴隶市场的奴隶。前一段时日她被李公子买走做丫鬟,给她改名秀秀。 李公子将她买回来,却不秀秀干活,不让她干活还好吃好喝养着她,倒不像买了个丫鬟,倒像是买了个大小姐回来。 大婶眼神意味深长,“秀秀,你家公子对你如此好,莫不是对你有意?” 秀秀霎时红了脸,“不是,没有。” 大婶笑了两声,提着菜篮子家去。秀秀捏着肉干,神色黯然下去。 她倒希望大婶说的是真的。只是可惜,公子对她并无意。公子对她好,只是因为她长得像他妹妹而已。 半月前,她从奴隶市场逃出来,被人牙子当街抓住。人牙子揪住她的头发,“跑,你还敢跑!” “你他娘的还敢跑,就你这瘦劲拉骨的模样,卖都卖不出去,每日还浪费老子粮食,打死你得了!”人牙子发狠扇了她几耳光,一鞭子甩下来,要将她打死。 预料之中的疼痛却并未到来。有人捏住了甩下来的鞭子。 是一位汉人。这位年轻的汉人男子,看着她的眼睛,对人牙子道:“何故打人?” 他说的汉话,人牙子没听懂。他身侧的小厮立刻用吐火罗语道:“我家公子问你何故打人!” 人牙子解释了一番,说她是偷逃出来的奴隶。 汉人公子半蹲下来,目光定在她眼睛上,他道:“买她要多少,我买了。” 小厮转达了汉人公子的话。人牙子喜笑颜开,说了个数。汉人公子没有讲价,不作犹疑,直接给了钱。 她跪下来,“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若不是这位汉人公子,她就得被人牙子打死了! 汉人公子名唤李隐,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从今往后,你改名叫秀秀。” “是,是,公子。”她饿得虚弱无力,费力从喉咙里挤出声音。 公子领她回去后,并不让她干活,只要她好生休养,养好身子再说。下人给她准备了干净的衣裳,给她准备了吃食。布料珍贵的衣裳,从未吃过的珍馐佳肴,这些让她很是惶恐。 “怕、怕不是弄错了?”她迟疑道。 下人摇头,“就是给你准备的,公子吩咐的。” 惊异惶恐后,她很庆幸自己貌似遇上了一个心善的主子。 将养了两三日,从未吃饱穿暖过的她,以为自己到天堂。她吃掉手上的鸡腿,觉得自己或许是在做梦。 然这并不是梦。她身子已经养好,公子却仍不让她干活。她更加惶恐不安,买她回来做丫鬟,却不让她干活,让她过着主子一样的好日子,她不知公子到底要做什么。 她忐忑惴惴,来到公子面前,“公子,我已经好了,可以干活了。” 李隐注视她的眼睛,“你不用干活。” “可是我……” “我说了不用。” 她从胸腔里憋出几句话,“公子,您买我回来,却不让我干活,那您为何要买我?您为何对我这么好?”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仿佛是又爱又恨的矛盾感,几许后,他道:“你这双眼,很像我……我的妹妹。” 听完小厮的译语,秀秀诧然。她的眼睛与公子妹妹的眼睛长得很像? 公子是因为这,才将她买下来,并好吃好喝养着她的吗? 她无比庆幸自己长了这样一双杏眼,因为这双眼睛,她被公子救下来,脱离了苦海。 公子逆着光,日光将他如玉一般的眉眼氤氲得泛出金光来。 她想,公子大抵是月神,专门来拯救她的月神。从前她每日都在祈祷月神能够救她脱离苦海,不曾想月神听到了她的祈祷,真的来救她了! 注意到身着青衣的 公子出现在路口,秀秀连忙拉回扯远的思绪,“公子!您回来啦!外头冷了起来,公子赶紧进屋去,小心着凉了。” 李隐颔首,把散发着食物香味的油纸包递给她。 公子又给她买好吃的了。她心里一喜,开开心心地打开油纸。油纸包里面是热腾腾的肉串。油滋滋,亮盈盈,喷香诱人。 她这半月吃的肉,比她前面这十四年吃得都多,以至于这段时日她胖了不少。 捧着香喷喷的肉串,她兴高采烈地张嘴咬。辣椒的呛人气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时,她呼了呼气。 她并不爱食辣。但公子总会给她买辣辣的吃食。她原以为是因为公子爱食辣,但公子并不爱食辣。 她猜测,或许是公子的那位妹妹爱食辣,所以他才老爱给她买带辣的吃食。她一边吃着肉串,一边跟在公子后面走。看着公子风度翩翩的背影,她耳边忽然回荡起方才那位大婶说的话。 “秀秀,你家公子对你如此好,莫不是对你有意?” 若公子真的对她有意就好了。秀秀抿唇,眸光黯淡下去。她长了一双很像公子妹妹眼睛的眼睛,也因此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她很庆幸,然而庆幸的同时又十分失落。 若不是眼睛像公子妹妹的眼睛,或许公子就不会只拿她当妹妹。于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妹妹而已,他不可能会对妹妹有意的。 侍从将夕食端上桌,秀秀拿起筷子,给李隐夹了一块肉,“公子。” 李隐在走神,似在回忆什么。他在想今日遇见的那两位男子。其中那位矮小些的小郎,声音与一个人很像。不是很像,是完全如出一辙。 “公子?” 李隐回神,看了看秀秀后,他差人将秀秀的卖身契取来。他把卖身契递给她,告诉她,她已是自由身,不再是奴隶,不是他的丫鬟。 秀秀跪下来,“公子,您是要赶我走?” “不。”李隐道,“你是我妹妹。” 秀秀放下心来。 次日傍晚,气温骤降,浓云团聚,空气潮湿得能挤出水来。秀秀多添了一件衣裳,她缩缩脖子,“晚上怕是要下大雨。” 阴沉沉的天压得很低,压得秀秀有些喘不过气,一种不祥的预兆袭击上心头,她按住心口,心神不宁。 夜里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灯影闪过,李隐猝地惊醒。一睁眼,便见床前站了两人,“谁!” 沈秀手中拿灯,逼视他,“宋玉。” 借着灯光,李隐认出他们来,他蹙眉,“我说了你们认错人了。” 沈秀与谢扶光已经调查清楚。这位名唤李隐的男人,前一段时间来的高昌。身份很不明。 查到这些信息时,沈秀想,这人很大可能就是宋玉。直到她看到李家宅门前的护卫,她才确定,李隐就是宋玉。这护卫,沈秀认识。之前她去宋宅,见过这护卫一次,这护卫鼻尖长了一颗美人痣,是以她对他有些印象。 李隐就是宋玉! 他是如何 逃出来的!司马烨明明说过,他已经令人将其砍掉脑袋。宋玉必定是找人替了他,作了一出金蝉脱壳的戏。 他来到远离东陵的西域,若不是她发现了他,恐怕这辈子东陵那边都不会有人知道,他还活着。 沈秀:“我知道你是宋玉。” 李隐张口欲言,沈秀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道:“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谁?” “我是被你害得很惨的人,若不是你,我不会受那么多苦。” 若不是他,她不会被逼无奈之下离开锦州,不会遇见山匪,不会差点死在野猪手里,不会被地震弄得遍体鳞伤,不会遇见司马烨,不会被司马烨囚禁,不会整日整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最关键的是,她不会遇见谢扶光。不遇见谢扶光,她现在也不会在这里,性命完全被谢扶光捏在手里。 宋玉,他是她一切苦难的源头。 说着这话,她缓缓揭开人.皮.面.具,“还认得我么?” 李隐瞳孔微缩,很快他敛住情绪,“我并不认识你。” “你不承认也无所谓。”沈秀向谢扶光伸手,“剑给我。” 谢扶光:“我来杀。” 沈秀:“不,我要亲手杀他。” “你会吐。” “没关系。” 他半晌不动作。她道:“我要亲手杀我的仇人。” 谢扶光这才抽出剑。沈秀接剑,然而根本接不住。剑太重。她咽嗓子,“匕首吧。” 他取出匕首。沈秀握着匕首,靠近李隐。 李隐无法动弹,只能眼眼睁睁任她靠近。 匕首慢慢靠近他的心口,沈秀觳觫起来。她的心可以发狠,狠到可以杀他,而她的身体还不能接受她杀人。故而,她的动作迟疑觳觫起来。 她是一个人,一个现代人,一个从小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现代人,杀人对她来说是极恐怖的事,心理和生理没那么容易接受,即便她要杀的人是她非常想手刃的人。 宋玉该死。按照律法,他早就应该被砍了头。可他偷逃到了西域,他是逃犯,本应该死的逃犯,她杀他是应该的,她告诉自己。 然而匕首停在李隐心口上,半晌都未扎进去。 谢扶光握住沈秀的手,“还是我来罢。” “不。”沈秀深吸一口气,努力克服恐惧,她幻想自己狠狠将匕首刺下了去。 (审核大哥求求了,以下都是女主幻想的情节,不是真的,女主没有杀人,没有杀人!没有杀人!别再锁了!!!) 匕首若刺下去,宋玉会死。 他若死了,大仇得报的快意会在她脑中炸开烟花。可烟花短暂,转瞬即逝。 快意如烟花般短暂地绽放之后,之前消失的恐惧与抗拒会卷土重来。 沈秀飞速松开匕首,面上血色尽失,浑身血液倒流。 她不知别人手刃仇人后会有什么感受,在她幻想自己 杀了宋玉后,她的感受是,恐惧,后悔,还很想逃避。她想跑开,远离这里,可是双腿却使不出半分力气。 她浑身颤栗,双腿一软,向下跌去。谢扶光抱住她,“怎么?” 嗓子眼发紧,发不出声音来。她是想亲手报仇,但还是下不了手。最后,她脱力地自言自语:“我这是在干什么?我魔怔了吗?他该死,但也应该交给律法和官府来处置他。” 她更应该把仇人交给律法与官府来处置。大抵是她这阵子神经一直紧绷,而又太恨宋玉,见他欺瞒律法逃走,更加恨起他来,因而产生恶念,发癫了,竟想亲自杀仇人。 深深一吸气后,她告诉谢扶光,“我们把他抓去报官,抓回东陵去,让官府处置他。”说完她便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大亮。 谢扶光给她喂粥,她摆摆手,喝不下去。现在她脑子里全是宋玉流着血失去气息的画面,已经感受不到饥饿。 她嗓音干涩,“宋玉他的尸体……” 谢扶光抬眉,“尸体?你并未杀他,你忘了?” 沈秀一愣,“什么?” 下一刻,回想起昨夜之事后,她无比庆幸起来。幸好自己悬崖勒马,住了手。 她重重叹出一口气。 微凉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谢扶光仔细端详她。见她情绪低落,他道:“想吃蒲犁烤肉和糖葫芦么?” 喉咙微微一动,沈秀点头,“我要吃烤肉,要加很多很多辣椒。”她急需转移注意力,希望美食能转移她的注意力。 糖葫芦,烤牛肉,烤羊肉,烤兔肉,汤面片,水果抓饭,炸奶,甜奶,各种各样的西域吃食端上桌。 吃完了辣得冒烟的蒲犁烤肉与甜得流蜜的糖葫芦,以及等等菜肴,沈秀辣得直喘气,连连灌了几口甜奶后,“吃不下了,真吃不下了。” 吃完东西,她回客栈又躺了下去。她得再缓缓,再调整调整,才能平复昨夜从心底爆发出来的海啸。 日暮时分,鲜红的晚霞从窗边泼洒下来。血一样的晚霞,让她有些应激,脑海里不受控制地闪过梦境里某些画面。 她握拳,下床步至窗前。日暮时的流霞纷纷洒在她微微发抖的面孔上。几度深呼吸后,她直视血似的晚霞。 流霞烧将起来,一点一点烧走她浑身的脆弱,她逐渐平静下来。她转过头,对谢扶光道:“我已经调整好了,可以继续上路了。” 她想尽快回东陵。尽管谢扶光在骗她。 谢扶光并不愿亲自待着宋玉回东陵。他雇了人,令人将宋玉押送回东陵。 沈秀:“雇人押送?若是宋玉悄悄贿赂你雇的人,那他岂不是又能逃跑?” “只要他们不怕死。”谢扶光抱起双臂,“我给他们下了毒,到了东陵才会给他们解药。” “这便好,这便好。”沈秀放下心来。! 第 70 章 路上行了一日,至夜,一行三人投宿客栈。谢扶光下马,将沈秀抱下来后,握住她的手,温热的掌心将她的手完全包裹住,不留一丝缝隙。 谢扶光依旧任由沈秀睡到自然醒。待沈秀睡饱食饭后,继续赶路。 “阿爹!你明明答应我,给我买布老虎的!”一木屋门前,一汉人和西域人混血的小娃娃哭着扯住他爹的衣裳。 娃爹:“哪有那些闲钱给你买布老虎!” “可你明明答应过我的!” “我就随便说说,你当真信了?”娃爹甩开他,径自进了门。 小娃娃坐在门槛上,委屈地呜咽起来。 无意间目睹这一幕,沈秀神色微滞。她很讨厌这样的父母,明明答应过孩子的事,却随意反悔,既然做不到,为何承诺?为何要骗孩子? 她想起她小学一年级时,父母承诺她,考试考了第一名便给带她去吃肯德基。 为了吃到肯德基,她那么努力地学习,终于拿到了第一名后,她开开心心地把成绩单交给父母时,父母却完全没想起来要给她带她吃肯德基的事。 她提醒之后,父母也没带她去吃。他们只说肯德基不健康,她这样的小孩子要少吃。 既然本就不想带她去吃,为何要骗她?给了她希望,用这希望吊着她,最后竟这样中伤她,他们不知,他们说话不算话的行为,有多创伤一个孩子。 思及自己小时候的伤心事,沈秀无声叹息。见小娃娃哭得可怜,她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不禁与他共情起来。 她侧身,对谢扶光道:“我可以给他买一个布老虎吗?” “为何要给他买?” “他阿爹不做人,给了承诺却不守信,这样欺骗他,他实在是可怜。” 谢扶光把钱袋递给她。买来布老虎,沈秀蹲在小娃娃身前,“给。” 小娃娃抬起哭得红彤彤的脸,愣了一下。视线触及布老虎,他瞳仁一亮,然而他摇摇头,奶声奶气,“谢谢,我不能要。” “姐姐送你的,拿着吧。” “可是……” 她把布老虎塞进他怀里,“拿着。” 小娃娃犹豫片刻,笑出豁牙,“谢谢姐姐!” “不用谢。”沈秀抚摸了几下他圆乎乎的脑袋。小娃娃抱着布老虎进门子里后,沈秀正准备离开,却被谢扶光拉住手腕。 “我也很可怜。”谢扶光低头,微微晃动的树枝间,洒下来的疏影落在他长卷乌黑的头发上,光泽潋滟莹莹,如若水波荡漾。 他在等她抚摸脑袋,像方才抚摸小娃娃那般抚摸他。 沈秀语塞:“呃?你……可怜?” “与他一样可怜。”没等到她抚摸他的脑袋,他微微抬眸,“与你讲个故事。” “原老爷那行情好着呢,咱们江州城的哪位姑娘不想嫁他啊!” “可他不是鳏夫么,也不是所有姑娘都想做个继室。” “非也非也,就原老爷那条件,便是个继室,多少姑娘都抢着上赶着去当呢!” 茶摊上,几位媒婆滔滔不绝,谈论着江城姑娘最最想嫁的原员外,原良谦。 ?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 这位原老爷,年仅二十二岁,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有钱有权,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良善温谦,脸上时常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虽是个鳏夫,也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但这样好的条件,谁人不想嫁! “只可惜,原老爷对他去世的原配情深不悔,这么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里连个妾室都没收一个。”一媒婆啧啧几声,“对亡妻如此情深的,怕是全江城都找不出几个来!” “是啊……” 此时,媒婆口中谈论的原老爷原良谦正被一个乞丐撞到。 乞丐见自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一身锦衣华服的贵人,慌张跪下,“我并非故意!公子请原谅则个!” 原良谦俯身,毫不嫌弃地将脏兮兮的乞丐搂起来,他说:“无碍。” 贵人的指尖沾染了自己身上的脏污,乞丐结结巴巴,“公子,我,我脏。” 原良谦并无介意,他拍拍乞丐衣服上的灰尘,“往后走路小心着些。”语毕,他给了他一锭银子,“这钱你拿去买些吃的罢。” 原良谦风度优雅,极有礼貌地朝乞丐拱了下手,示意他要辞去。 “多、多谢公子!”乞丐心头一热,险些哭出来。贵人不仅不嫌弃他,不责骂他,还施舍了他银子! 走的时候,竟还很有礼数地朝他拱手,并不把他当做一个没有尊严的乞丐,而是把他当做一个“人”。 他从未遇见过这样好的贵人。在他的认知里,贵人都是鼻孔朝天,对别人颐指气使的,更遑论他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他紧握银子,对着原良谦的背影磕了几下头。 原良谦回到府中,路至花园,见家里的护卫在花园里练拳。 护卫后面的花圃里,一小男孩躲在花枝之后,伸着短短的胳膊,学着护卫的拳法。 小男孩长了一头长卷如波浪的卷发,皮肤苍白,没长开的眉眼也极精致如画,秾丽如花。 他生疏而机械地模仿着护卫打拳的动作。 “阿厌。”原良谦招手。小男孩停下动作。 原良谦走近,“阿厌,你想学武?” 小原厌面无表情,若没有感情没有灵魂的木偶,“想。” 原良谦轻笑,温柔地摸小原厌的脸,“好,那爹爹便将江城最好的师傅请来教你练武,可好?” 小原厌点头。 过了两日,原良谦带着江城武功最好的师傅,来到小原厌面前。 师傅仔仔细细捏了几下小原厌的骨头,惊喜道:“老爷,贵公子根骨惊奇,乃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他若学武,假以时日定能称霸武林!” 原良谦笑道:“是吗?” 他按住小原厌的肩膀,眼神慈爱,“练武奇才么……那么,废掉他的根骨 ,让他永远不能习武罢。” 师傅惊愣,原老爷在说什么?他莫不是听错了? “原老爷,您方才说……” “我说,”原良谦笑容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极其残忍,“废掉他的根骨。” 小原厌听到原良谦的话,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 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时,他的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他犹如一个货真价实的木偶。 听完谢扶光讲的故事,沈秀道:“你从前叫原厌?” “这不是重点,”他掀起浓密的睫毛,掀起了一丝秾丽的流光,“重点是,我也很可怜,不是么?” 他的声线醇厚得好似深埋在地下的百年好酒,让人听到他的声音,便会不受控制沉醉于其中。 说完后,他再度低头,等沈秀抚摸他的脑袋。 沈秀迟迟不动作,神情极其复杂。谢扶光抬睫,轻声道:“难道我不可怜?” 是,他小时候是可怜。他与她,以及方才的小娃娃一样,都被父母欺骗。 当然她和小娃娃比他好一点,他们被骗了,但没像他一般,不仅被摧毁希望,还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心理上受了伤害,身体上也受了伤害,他比她和小娃娃更惨更可怜。 可惜,惜沈秀并不能与他共情。因为她恨他。对他的过去,她并不怜悯,只是疑惑,为何他小时候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现在还练成了绝世武功? 大抵是因为他是男主,有了什么奇遇,开了挂? 还有,难怪他这么喜欢给人希望,又恶毒地摧毁人的希望,给人致命的打击。原来他这一招,是跟他父亲学的。 不愧是父子。 拉回扯歪的思绪,她赶紧做出一副痛心同情,义愤填膺的模样,“可怜,你小时候太可怜了,你爹也忒不是人!虎毒尚不食子,你爹居然能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来!” 她轻轻地,轻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就像抚摸方才那个小娃娃一样,“唉。” 感受着头顶温柔的抚摸,谢扶光翘起嫣红的唇角,极愉悦。 沈秀诧异,他难道喜欢别人这么抚摸他的头? “以后不许再这样摸别人的头,只许摸我。”谢扶光道。 “嗯。” 过了半晌,沈秀问:“好了吗?” “没有。” 他这是上瘾了?又不是猫猫狗狗,为何这样喜欢被摸头。沈秀暗地里腹诽几句,继续抚摸他的头发。 忽而,她听到他说:“你真的想嫁我?” “当然是真的。” 他笑了一下,“我讨厌欺骗。” “我没有欺骗你。” 他又笑了一下,没再言语。 沈秀猜测,因为他父亲欺骗过他,把他骗得很惨,所以他很讨厌欺骗?她暗嗤,他讨厌欺骗,可他却在欺骗她,别人不能欺骗他,他却能欺骗别人。 他可真真是双标。 夜里,谢扶 光胳膊缠着沈秀的腰,严丝合缝地抱紧她入睡。 晨间,沈秀打打呵欠,推了一下谢扶光,“醒醒。” 他醒来,但并未松开她。 谢扶光渴望更亲密,更深入接触地接触沈秀,他难以忍受与她肢体分离。漫长的沉默过后,他道:“我们若是连体人,该多好。” 沈秀蹙眉,“这有什么好的?” “我们若是连体人,就永远不会分开。”说到这里,他兴奋到病态的颤抖起来,好似能与她成为连体人,他会达到极致的快乐。 “可惜。”他很是惋惜地叹了一声。 沈秀偷偷扯扯嘴角,讥讽从面上一闪而逝。他现在很黏她。时时刻刻都要贴着她,仿佛有皮肤饥渴症。他演戏演得真认真敬业,真是会演。好像真的很黏她,真的离不开她似的。 又行了一日路,傍晚在客栈里歇下来。吃过夕食,沈秀发现街上有卖芒果子的小贩。 打量几番形如灯笼,色如赭黄的芒果子,沈秀心中生来一计。很多人会对芒果果子过敏,有些人会过敏到直接晕厥休克,不知谢扶光对芒果子过不过敏? “你吃过那个吗?”她问谢扶光。 “不曾。” “那个叫芒果子,很好吃,我们买些回去当夜宵吃如何?” 买了芒果后,一进客栈房间,沈秀便迫不及待剥开芒果,“你尝尝。” 谢扶光接过芒果,送入口中。 等了许久,都不见他有任何过敏的反应,沈秀泄气。晚上卸下面具,一觉至天亮,她梦醒,推了一下谢扶光,没想到竟然推开了他。她意外地转过头,发现他脖子上起了许多疹子。 他这是…… 沈秀一喜,“谢扶光?” 没有反应。 他这是延迟过敏?还过敏到直接晕过去了? 她几近欣喜若狂,飞速跳下床,要去拿包袱时,忽而听到一道声音,“你又要跑?” 谢扶光已醒来!她浑身一颤,心脏提到嗓子眼里,回头见他仍然躺在床上,很是虚弱的模样,她来不及拿包袱,生怕被他抓住,头也不回拔腿就跑。 她跑得极快,风一阵阵往她身上泼,皮肤被风刮得快要冒烟的灼烫让她呼吸困难起来。 跑得太急太快,一不小心摔倒在地,她失去了痛觉,爬起来继续跑。呼吸越来越急促时,天上忽然有一只老鹰直直垂落下来,砰地一声砸到了她头顶。 沈秀眼前一黑,顿时失去意识。 灿烂的日光从花窗外泼进寝殿内,精美精致的琉璃雕花披上日光后,五彩斑斓的光芒散发出来,将整个室内都映得亮了几分。 绚丽的光芒映在精美的壁画上,木雕上、彩绘上,玻璃上,地毯上,宝珍环顾室内,起身走出去。 发间长长的头纱曳地,头纱上的花纹熠熠生辉,似若碎金拂过地面。 寝殿外,无处不雕刻着精致的葡萄藤蔓花纹,墙壁上镶着西域风情浓厚的花砖,日光落在 花砖上,折射出了幻彩一般的光芒。 寝殿内外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光彩灼灼,无一处不彰显着此处的高贵奢华。 这里是高昌王宫。 “公主殿下。”宫女阿娜尔古丽见她出了寝殿,急急上前行礼。 宝珍扶她起来。 阿娜尔古丽惶恐,“多谢殿下。” 宝珍嗯了一声,目光望向道路两边的石榴花。秋日石榴花竟也还开着。 烈焰般的石榴花,开得如火如荼,艳到夺目。簇簇沉重的花瓣压得花枝弯弯垂下。清风拂过,石榴花香风拂动,花瓣飘落而下,落在地面,仿若碎了一地红宝石,又若铺了一层鲜亮火红的红花毯。 宝珍道:“阿娜尔古丽,你说你的名字意思是石榴花?” “是的,殿下。” 阿娜尔古丽是汉人和西域人的混血,汉名石榴,高昌名阿娜尔古丽。 宝珍莞尔,“你的名字不管是汉名还是高昌名,都很好听。” “多谢公主夸赞。”被公主夸,阿娜尔古丽心中很是欢喜。 “对了,你去与宫厨说说,午膳多加一些辣椒。” “是,殿下。”阿娜尔古丽领命离去。公主殿下貌似嗜辣,思及此,阿娜尔古丽笑了笑。 待阿娜尔古丽离去,宝珍直接席地而坐,坐在地毯上,托腮观赏火红的石榴花。 空气里有花朵的香气,与寝殿香熏的芬芳,她闻着香气,凝视石榴花,渐渐地,她的思绪逐渐飘远。 宝珍不知自己本来叫什么,不知自己是谁。前几日,她被一只死鹰砸中,砸晕过去后,在民间微服私访的高昌王遇见了她,将她救下来。 她并未受什么严重的伤,但她脑袋被砸,失去了所有记忆。她失去记忆,不知自己是谁,高昌王便让她留在宫中,同时派人去查她的身份。 高昌王年逾不惑,高鼻深目,容貌极极英俊,他待她极好,好到何种程度呢,好到她一醒来,他便问她,可否愿意做他女儿,做高昌的公主。 她惊异不已。高昌王竟会认一个汉人女子做女儿,让汉人女子做王室公主? 为什么? 高昌王满目慈爱,“我很喜欢你,或许你前世便是我的女儿,这一世出了意外投错了胎,投到了汉人家里。” “好孩子,你愿不愿意做我女儿?” 宝珍忖度之后,道:“愿意。”主要是她人在宫中,若是拒绝王上,惹恼了他,她或许会性命不保。是以,她识时务为俊杰,答应了高昌王。 高昌王开怀大笑,“好孩子,我会选个良辰吉日,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我会让所有高昌子民都知晓,你是最最我珍贵的女儿。” 她没有名字,他便给他取了“宝珍”二字,封她为宝珍公主。 宝珍公主,他赐予她这样的封号,他极其珍爱她。 “宝珍。”高昌王浑厚的声音从石榴花间传来。音落,高昌王的身影出现在她视野里。 高昌王一袭华贵的丝绸长袍,袍子上的彩色刺绣绣纹宛如流彩之河,瑞华灿灿。他的头上戴着王冠,肩上披着华丽的披纱,腰上戴着宝石玛瑙腰链。 “为何坐在这里?快起来,地上凉,小心着凉了。”高昌王快步而至,将她扶起来。 她没听懂他在说什么。译官忙不迭转译他的话。她笑笑,“没事,地上有毯子,并不凉。”话音落下,她记起来,她还没给他行礼。 高昌王拦住她,“我说过,你不用给我行这些礼数。” 他对她的宠爱,很是过度,过度到过分。!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71 章 高昌王扶起宝珍后,牵着她进入寝殿。待入座,他道:“头可还疼?” “已经不疼了。” “想起来些什么没有?” “没有。”宝珍叹气。 “莫着急,一定会想起来的。”高昌王安慰她几句,笑道:“瞧我带了什么好东西给你。” 他拍手,宫人恭恭敬敬将一盒子捧到宝珍面前。 高昌王:“打开看看。” 盒子一打开,绚烂的盈光瞬时扑到了宝珍脸上。盒子里放着一个王冠,王冠雕刻成了花朵的形状,犹如无数朵花围起聚而成的花冠。上面镶嵌满了珍珠,黄金,琉璃,水玉,蓝宝石,红宝石,绿松石,华丽璀璨,精美绝伦。 没有人见了这顶王冠,不会被其惊艳。宝珍喟叹,“真好看。” 高昌王笑道:“喜欢么?” “喜欢。” “待宴会那日,你就戴上这顶王冠。” “多谢……父王。”她有些生疏地唤出这两个字。 高昌王亲自将王冠给她戴上,“好,不愧是我的女儿,戴着极好看。” 宝珍顶着王冠,去瞧镜子。镜子里,自己整颗头都在发光的,她想,即便是模样再普通,戴上这样的王冠都会添几分颜色,当真是应了那句“人靠衣装马靠鞍”。 译官偷偷去瞟镜子前的宝珍,他的耳根微微泛红。宝珍公主戴上王冠可真美。陛下也真是宠她,其他公主王子的王冠可比不上这顶王冠。 思及这几日,陛下令人把绫罗绸缎,胭脂香料,金银琉璃,珍珠玛瑙,宝石琼玉,各种奇珍异宝,不要钱似的,一箱一箱抬进宝珍公主的寝殿里,译官再次暗自感慨,陛下着实是宠爱宝珍公主。 宝珍取下王冠,听高昌王道:“有一件事要与你说。” 办盛宴的良辰吉日,高昌王原本选定的六日后,只是过三日他得去楼兰王都,庆贺楼兰王二十三岁寿辰,故而,选定的良辰吉日需要后推,等他回来再举办。 “我打算带你一起去楼兰王都,一同庆贺吾王寿辰。”高昌王道。 “我也去?” “你应该去,见见我们伟大的楼兰王。”高昌王说这话时,敬仰恭敬,仿佛在谈论一位神明。 失去所有记忆的宝珍并不了解楼兰王,也没多大的兴趣见楼兰王,“我就不————” “莫要推辞。” 宝珍语塞,“好。”左右她去不去也没甚大干系。 这边厢,译官听到高昌王的话,惊诧不已。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进楼兰王宫见楼兰王。除了参加寿宴的各个国王与王后以外,只能带一个子女。这十年,高昌王去祝贺寿辰,只带了最最宠爱的七王子,其他子女是没有资格去的。 今年陛下要把七王子换成宝珍公主?饶是知道陛下宠爱宝珍公主,译官也禁不住再次感叹起来。 下一瞬,译官心里为宝珍公主担忧起来。公主“抢”了七王子参加寿 宴的机会,七王子肯定会不悦③_[(,万一七王子对公主心生不满,对其发难该如何是好? 彼时,译官口中的七王子正在问侍从,“你说,妹妹她可会喜欢小漂亮?” 侍从:“定然会喜欢!小漂亮这么好看,公主必定会喜欢的!” 七王子嗯了一声,白皙修长的手指抚摸了一下小漂亮彩色的羽毛。 小漂亮是一只凤头彩羽的小鹦鹉,头部为雪白色,羽身为渐变的彩虹色,羽毛柔软光滑,丝绸一般美丽润亮。 它是全天下最漂亮的鹦鹉,也是全天下最聪明的鹦鹉,别的鹦鹉会学舌,但理解不了自己说的话的意思,也不会与人沟通,小漂亮不仅会说话,还会与人沟通,是一只极极聪明的神鸟。 金银珠宝都是俗物,所以七王子想将天下唯一一只珍贵的神鸟送与妹妹。妹妹见着小漂亮,定会喜欢。 他微微一笑,俊美的眉眼间染上些许光彩。带着小漂亮去往琉璃殿时,途中碰见了四王子。 七王子:“四哥,你也去宝珍妹妹那里?” 四王子:“你也去?唔,我去看看宝珍妹妹的伤如何了。” “你手里拿的什么?” “送妹妹的礼物。” “你送的什么礼物?” 四王子送的是一台梳妆镜。此镜并非铜镜,乃玻璃制造,镜面比铜镜要清晰一些,非常珍贵。 “镜子?”七王子扫视镶嵌着宝石的镜子,嘴角一撇,“这种俗物,比不得我的神鸟。” 四王子这才注意到七王子手里拎的鸟笼,“女儿家总归是喜欢梳妆打扮的,妹妹可能会喜欢我的镜子,却不一定会喜欢你的鸟,毕竟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欢鸟。” 七王子一点就炸,“谁说的!我的小漂亮这么聪明可爱,妹妹一定会喜欢,你这镜子花里胡哨的,她肯定不会喜欢!” 四王子心说你这鸟也同样花里胡哨,他没再多言,只道:“且看着吧。” 两人互相冷着脸,来到琉璃殿后,见高昌王也在,两人行礼之,将礼物送到宝珍面前。 “妹妹,小漂亮能听得懂人说话,乃是这天下最聪明的神鸟。”七王子道。 “真的吗?”宝珍惊讶,“那它能否听得懂汉话?” “只要教它,它就懂。” “真厉害,我很喜欢,谢谢你。” 七王子眸子一亮,下巴一翘,得意地向四王子投以一瞥。 四王子:“妹妹,这玻璃宝镜照人照得极清,你喜欢吗?” “喜欢,很喜欢。”宝珍弯弯杏眼。 四王子也得意地挑了下眉。 七王子抿唇,“妹妹,你是更喜欢我的小漂亮,还是这镜子?” “都喜欢,一样的喜欢。” 七王子嗤,“这镜子有什么好的,哪里比得上小漂亮。” 四王子:“谁说这宝镜就比不上小漂亮?” 宝珍看了看脸色有些不好的七王子,又看了看 同样脸色不悦的四王子,他俩貌似在针锋相对▇[(,仿佛要争出个高低来。她呃了一声,“都、都挺好。” 这时,高昌王道:“行了,你俩争什么争,不管好与坏,都是你们的心意,心意没有好坏之分。” 四王子:“父王说的是。” 七王子哼了声,不甘不愿地道:“父王说的是。” 阿娜尔古丽将两位王子送的礼物安置好,她一边抬宝镜一边在心里啧啧而叹。 这几日,陛下,王后王妃,公主王子们来的礼物,都快把屋子给填满了。 不多久,又有王子前来看望宝珍,临近吃午膳之时,琉璃殿里热闹非凡,几乎所有王子都来了这里。 宫人赶紧去膳房,吩咐宫厨多准备菜肴送到琉璃殿。 午膳端上来时,高昌王将宝珍牵到他右边坐下,七王子眼疾手快,迅速坐到宝珍旁边剩下的位置。 被七王子抢先一步占了宝珍旁边的位置,其他王子暗地里骂了声,陆陆续续坐下。 因怕宝珍吃不惯西域菜,桌上除了有高昌菜肴,也有汉人的菜肴,一道道菜端上桌后,各种食物香气争先恐后钻进宝珍鼻子里,她拿起汤匙,抿下一口牛酪鲜菇汤。 汤汁咸度适宜,奶味浓浓,鲜美香醇,里面有菌菇的鲜气,双倍鲜味叠加在味蕾上,在味蕾上炸开了多巴胺的礼花。 宝珍眸光微亮,下意识脱口而出,“这是芝士鲜菇汤?” 译官:“芝士?殿下,这是牛酪鲜菇汤。”说完,他快速把宝珍说的话转译给其他人听。 高昌王与其他王子异口同声:“芝士?” 宝珍扶额,“我也不知为什么会把牛酪叫成芝士,或许我们汉人就是把这个叫做芝士?我不记得了。” “或许罢。”高昌王给宝珍夹了一块油酥熏肉,“多吃些,多长些肉。” 七王子也快速给宝珍夹了菜,其他王子也纷纷给她夹菜,她的碗,她的盘子全部堆满了菜。 四王子将剥好的虾肉放到宝珍面前,“妹妹,尝尝我亲手给你剥的虾肉。” 七王子翻白眼,这虾壳不有宫人剥么,就他四哥会献殷勤,那献殷勤的模样,真似个奴才。他心里冷哼着,也去拿虾肉帮宝珍剥壳。 最小的九王子倒了一杯葡萄浆,双手捧给宝珍,奶声奶气道:“姐姐,喝,好喝。” 九王子才七岁,卷发,大眼睛长睫毛,高鼻梁红嘴唇,很是可爱。宝珍想捏他肉肉的面颊。她笑着说谢谢,给他夹了一块葡萄酿蟹肉。 高昌王有些吃味。宝珍都没给他夹过菜。 七王子等等王子看了看欢欢喜喜吃葡萄酿蟹肉的九王子,面色各异。 七王子咬牙瞪九王子,宝珍为何给九弟夹菜,为何不给他夹菜?他只觉碗里的饭食变得泛酸起来,仿若碗里被倒了一盆醋。 注意到桌上所有人都在看自己,宝珍不解,“怎么了?” 七王子道:“我也喜欢吃葡萄酿蟹肉。” “这菜挺好吃的。”宝珍点头。七王子还盯着她,也不继续进食,她犹疑,正想问他有何事,只见他有些气闷地伸碗过来,“我也喜欢吃葡萄酿蟹肉。” 这下宝珍明白他想做什么了。他想让她给他夹葡萄酿蟹肉?可是明明他的筷子够得到这道菜,且还有宫人可以给他布菜呢。 之前高昌王和王子们给她夹菜,她没有给他们夹,是因为她不爱给不太熟悉的人夹菜,也怕他们觉得逾越和冒犯。方才给九王子夹菜,是觉得他可爱,一时没忍住下意识的行为。 她忖度几许,给七王子夹了一块葡萄酿蟹肉。 七王子白皙的面孔上浮起一丝光彩,翘着嘴角吃下这块肉。 给七王子夹完菜,宝珍感觉到桌上其他人的目光。顶着他们略微有些期许的视线,她悟了。他们也想? 她怕自己会错意,于是动作迟疑。 桌对面的那位王子,她记不得他是第几位王子,他的脸上带着一分责怪,仿佛在责怪她厚此薄彼。她心尖一颤,认为自己应该没会错意,于是清清嗓子,“这菜确实挺好吃的。”边说,边给所有人都夹了菜。 这下子,所有人脸上都挂上了笑容。 桌上其乐融融,自己的孩子们与宝珍相处得很是融洽,高昌王开怀大笑,对此很是满意与欣慰。 饭毕,到了午歇时分,为了不打扰宝珍午休,高昌王与众王子恋恋不舍辞去。 宝珍一睡便睡到了傍晚时分。 “为何不叫醒我?”她问阿娜尔古丽。 “我见殿下睡得香,不敢打扰殿下。” 睡到了这时候,夜里估计不容易睡着。 明月高悬,万籁俱寂,兰影过粉墙时,宝珍在床榻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白日里睡多了,果然夜里难以入眠,又因想不起从前的记忆,内心烦恼,更难以入眠。 “古丽。”宝珍摸着黑下床。 阿娜尔古丽忙不迭点燃灯盏,“殿下?” “何时了?” “还未至亥时。” 宝珍披上袍子,“出去走走罢。” “殿下,都这么晚了……” “我睡不着。” 反正睡不着,不如出去走走。 月光似流玉,在夜色里浮过阶柳庭花。宝珍步子缓慢,迤迤然穿过宫道。 宫里四处都烧着宫灯,明亮的灯辉融着月光,将宫墙花砖映得璀璨夺目。宝珍伸手,指尖一寸一寸拂过宫墙。她与古丽闲聊起来,“古丽,整个王宫有多大。” “很大很大,要走很久很久,走到脚疼都走不完。” 宝珍越走越远,阿娜尔古丽道:“殿下,还是别走太远了吧。” “走累了正好回去就能睡得着了,顺便看看王宫其他地方。” 不知走了多久,宝珍忽然听到一声尖锐的猫叫。阿娜尔古丽立刻护到她身前,“有猫,殿下小心猫伤着您了!” 宝珍循声望 去。前方宫墙之下,一只沙漠猫正拱起背脊,抓了一下躺在地上的女子。 地上的女子衣服破破烂烂,苍白瘦弱,她从猫的爪子里抢过饼子,气若游丝,“给我,给我。” 沙漠猫又尖叫一声,又要去抓她时,宝珍快步过去,赶走了沙漠猫。 猫一被赶走,衣着破烂的女子急速把饼子塞进嘴里。 “你……”宝珍蹲下来,还没说什么,女子便闭目晕过去。她连忙去拍她,“你还好吗?” 触摸到一片滚烫的肌肤,她一惊,这人在发烧。 “古丽,她在发烧,她生病了!快去叫宫医!” 古丽面色复杂,欲言又止。 “怎么了?” “我这就去。” 琉璃殿里,宫医离开后,宝珍问古丽,“她是谁?为何宫里还有像乞丐一样的人?” “她是六公主。” 宝珍惊异。 却原来,这位衣着破烂的女子是六公主。当年六公主的母亲怀着孕时,触怒了高昌王。待她生下孩子,便被当场处死。 六公主毕竟是王室子嗣,高昌王饶了她一命,但她受母亲牵连,他极其厌恶她,是以六公主生来就不受宠。 再加上她为宫女所生,出身血统低贱,背后没有家族可以依傍,她也就空有个公主的名号,实际她被奴才婢子欺负,被奴才婢子克扣粮食衣物,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得比奴才还不如。 听完古丽的话,宝珍的第一反应不是刁奴欺主甚是可恶,而是觉得高昌王很可恶。自己的孩子日子过得这样惨,他却不闻不问,就算是不喜欢,但好歹是自己的亲骨肉。 宝珍一时无了言语。良久,她道:“她叫什么?” “无名,陛下没给她取名。” 甚至连名字都没给她取。 “宫里可还有如她一样的公主?亦或是王子?” “只有她一个。” 月隐露浓,参星横斜,天色将明。宝珍一醒来就问:“六公主她醒了吗?” “还未。” 宝珍来到六公主床前,探了探她的额头。她已经退热了。 六公主昏昏沉沉苏醒,入目里是一片精致的金丝帐顶。她神识恍惚,不知道自己在何处,但她清楚地知道,她不在自己的床上。毕竟她的床帐不会这么精美华丽。 她记得,她发热了,唤婢子给她请宫医,婢子却只当没听到。她便自己踉踉跄跄去找宫医。去找宫医的路上,她发现有猫在吃饼子。每日都吃不饱的她,实在是太饿,于是去抢饼子,抢到饼子之后的记忆便没了。 “你醒了?” 轻轻柔柔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六公主慢慢转过脖子。陌生的汉人面孔映入视野,她目露茫然。 “古丽,你快跟她说一下。”不懂高昌语,也不懂吐火罗语,宝珍只得让古丽代她说话。 古丽点点头,转向六公主,“六公主,这位是宝珍公主。” 听完古丽的话,六公主才知,这位汉人女子,是高昌王前几日认下的女儿,名唤宝珍。 宝珍穿金戴银,头上的冠饰,比其他王子公主的冠饰看起来都要好。六公主想,高昌王必定很宠爱她。她心里很是讽刺。她是高昌王的亲生女儿,高昌王对她不闻不问,可他却对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族女儿如此宠爱。 她艰难地扯起嘴角,刚要向宝珍道谢,谢她昨夜帮她,却忽然想起什么,警惕地往后一缩。 从前,她的的兄弟姐妹,那些王子公主们也有帮过她,她很是感激,但没想到,他们帮她是假,作弄她才是真。他们才不会喜欢她这个低贱种。被欺骗多次后,她已经不相信任何对她表露善意的人。 这宫里,没有谁会对她好。 这位汉人公主,是否也是想捉弄她?大抵是。她撑起虚弱无力的身子,想要下床,想要离开这里,却完全使不出力。 “你别动,你想做什么?身体不舒服?想出恭?还是渴了饿了?”宝珍道。 六公主不吭声。 听到她肚子里发出来的咕咕声,宝珍明悟,古丽,快去弄些吃的来,她很饿。?_[(” 很快,古丽端来一碗白粥,六公主染了风寒,暂时先喝些粥较好。 白粥米香飘进六公主鼻子里,她吞咽喉咙。一直以来,她吃的都是馊饭,从未闻过这么香的米。 但她怕白粥里有药。所以她忍住饥饿,动也不动。 宝珍:“为何不吃?” 六公主哑巴一样,不言不语。宝珍侧身,“古丽,你再去请宫医来给她看看,我想她可能是不舒服,所以即便饿也无法进食。” 古丽将将要出门槛吩咐别人去请宫医时,七王子突然进了寝殿,“宝珍妹妹,吃了早膳没?” “宝珍妹妹呢?”七王子问。古丽指指屏风里头。七王子竟也不避讳,直接饶过屏风。 看到床上的六公主,七王子眉头一皱,“你怎么在这里?” 六公主见了七王子,浑身一抖,深深埋下头去。 宝珍向他解释了昨夜的事。 七王子如猫炸毛了一般,立刻将宝珍拉远,“风寒?她若是把风寒传给你了怎么办!赶紧的,把她弄出去!” 宝珍:“没事,她————” “你别管她,你管这个低贱种干什么,小心你被传染了风寒!” “我既被父王认作了女儿,那便也是她的姐妹,又如何能对她不管不顾。” “什么姐妹,她也配,她就是个低贱种。”七王子来到六公主面前,“你给我起来,滚出去!” 六公主根本使不出力气,无法下床。 七王子以为她不想下床,他怒气横生,一把将她拉起来,“起来!” 宝珍用力将七王子推开。七王子不作防备,猝不及防被这一推,直接摔倒在地,额头碰在了花雕上,迅速被擦出了一丝血迹。 他愣愣地摸泛血的额头,“宝珍妹妹,你……你伤 了我……” “我并非故意,对不住。她还病着,你别这样对她。”宝珍一时头大,自己好像闯祸了。 “我是为你好,你知不知道,有时候风寒也是会死人的!”七王子委屈,眼里泛出泪光来。 “哼,我不管你了!”七王子负气,起身就走。 冷静下来后,宝珍拧眉。她无意弄伤了七王子,高昌王得知此事是否会怪罪于她?毕竟她弄伤了他亲儿子。 而高昌王得知她帮了他厌恶的女儿,是否会更加怪罪她? 在这宫里,随便烂好心,是有风险的。她应当明哲保身,小心谨慎行事,而不是随便烂好心。 可是若再来一次,她想,她还是会帮六公主,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六公主发烧烧死。那毕竟是一条人命。 事已至此,也无法再改变什么,她叹了口气,看向六公主。 此时六公主也在看她。六公主心里掀起微微的波澜。莫非宝珍是真的在帮她?如果是在捉弄她,倒也不至于把七王子弄伤。 也有可能宝珍和七王子串通好了的,故意做了一出戏。好骗过她,让她真以为宝珍在帮她。 万千思绪从心头浮过,六公主的神色黯淡下去。 宝珍坐在床边,又伸手摸六公主的额头,“你再等等,宫医马上就来了。” 六公主见她触摸她额头,想起方才七王子说的话。宝珍不怕被她传染风寒么?有时候风寒也是会死人的。她不怕? 为了捉弄她,不至于冒着生命危险。想到此,六公主心里又掀起波澜。 宝珍,她会不会真的在帮她?她能信她么? 不多久,宫医至殿内,把过脉后,宫医只说让六公主按时服药,再多喝些水,多休息休息就行了,没什么大问题。 宝珍放下心来。她指指白粥,“你先吃点东西吧。” 六公主的视线落在白粥上。饥饿如同火苗,灼烧着她的胃部,烧得她痛苦欲呕,她想,里面若真的有药,她也认了,她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了。 颤抖着将温热的白粥吃进嘴里,白粥的热雾熏湿了她的眼眶。原来没有馊的白粥,正常的白粥是这个味道。 “慢点吃,别噎着了。”宝珍轻柔地拍六公主的背部。 吃过东西,六公主慢慢睡过去。睡梦里,她听到有人在说话。 “宝珍,你离她远一些,小心感染风寒。来人,将她抬回她自己的寝宫。” “父王,可是她还病着。” 高昌王:“我会让宫医治好她。” 宝珍见高昌王没有不悦,她便忍不住得寸进尺,“父王,我听说她身边的宫人欺负她,连饭都不给她吃饱……” 半晌后,高昌王道:“我会处理好这件事。” “对了,还有,她住的宫殿很破烂,现下冷了起来,连风都挡不住,她或许是因为这样才着凉了的。” “我已知晓,你不用操心这些。” 宝珍松下一口气。 被抬走时,六公主挣扎着睁开眼皮,望向宝珍。 黄昏至,六公主苏醒过来。待她醒后,她发现身边多了两个陌生的宫人,之前欺负她的宫人已经不见踪影。 这两位宫人很是恭敬,“殿下,您醒了?” 从来没有人对她如此恭敬过,六公主滞滞不动,“你们是……” “我们是陛下派来伺候您的。” “图娜和阿尔巴呢?” “他们俩期主犯上,已被陛下赐死。” 六公主抚摸身上丝滑暖和的被子,又问:“这是哪里?” “琼玉殿,您的新宫殿。” 直到这一刻,六公主才彻彻底底断定,宝珍是真的在帮她,并非在捉弄她。 真真是讽刺,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没帮过她,一位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名义上的姐妹,实际上的外族陌生人,却来帮她。 她捂住双目,大颗大颗的泪水从指缝里渗漏下来。 “公主,您饿了么?先吃些东西吧,膳房里已经准备好了吃食。” 六公主擦擦泪,“嗯。” 白粥,生姜羊肉,蜂蜜鸡汤,果蔬拼盘……全是些风寒着凉时补身体的菜肴。六公主凝视这些香喷喷的菜肴,泪水又不禁流下来。 吃了一小会子,宝珍来了琼玉殿,“宫人说你醒了,我来看看你。” 六公主注视宝珍,一动不动。她明白,清楚地明白,是因为父王宠爱宝珍,她的境况才能得以改变。否则父王怎会管她这个低贱种。 宝珍挥挥手,“怎么了?” 六公主跪下来,沙哑道:“谢……谢谢你。” “别跪。”宝珍快速将她扶起来,“我们是姐妹,别这么客气,我也不知我到底是多少岁,估计是十四五岁,所以现在先按十四五岁算,那么,你应该是我姐姐。” 宝珍说着这话,眉目弯弯。 宝珍离去时,天已经黑下来。六公主目送她走远,直到她的身影消失不见,仍然未收回目光。 六公主抬首,望向黑下来的天。明明天已经黑下来,她却发现,天好像亮了。 天,终于亮了。 宝泉宫里,五公主咬牙,“父王也太宠那个汉人了,又不是亲生的,且还是个外族,父王是被羊油蒙了心了么,居然这样宠她。我们才是他亲女儿啊!” “还有哥哥和弟弟们,他们怎么也这么喜欢她,七弟那只神鸟,我向他讨要了这么久,他都没松口,结果他竟然直接送给了她,真是气死我了!” 大公主挑着凤仙花汁,没吭声。 五公主:“父王居然还要带她去楼兰王宫参加寿宴,她凭什么!我都没去过呢!”五公主切齿,扇子都快被她抓烂了。 大公主依旧没什么反应。五公主道:“大姐,你都不觉得不高兴么?” “不高兴又如何,你还能把她怎么办?父王现在这么宠她,你要去触她霉头?” “我… …”五公主噎住。她自然是不敢的。她又不是蠢货。蠢货才会去触宝珍的霉头。 她不仅不会去触她霉头,还会去讨好她,讨她欢心,这样,对她才有好处。 五公主瞧了一瞧大公主。大姐是不是已经发力去讨好宝珍了? 不行,她得快点动作,争取和宝珍做最好的姐妹。她起身就走。 五公主来到琉璃殿时,宝珍正在跟老师学高昌语。 “妹妹,在学习高昌语呢?”五公主笑容满面。 “五姐姐。”宝珍行礼。五公主取出一条红宝石打造的眉心坠,“妹妹,这条眉心坠全高昌都找不出一条比它更好看的,送你了。” 宝珍惊讶,“之前已经送过我东西,怎么又送。” “这不是觉得这条眉心最适合你嘛。” 五公主坐下,与宝珍闲聊起来。发现宝珍盯着自己的脸,一直没搭话,五公主摸脸,“为何一直盯着我的脸?” 宝珍赧然,“冒犯了。姐姐长得好看,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忍不住就看入神了。” 五公主一怔,“是吗?” 宝珍点头。五公主红发碧眼,艳丽之中带着一丝少女的娇憨,的确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子。 五公主摸着脸,心想宝珍莫不是在故意奉承她。然宝珍也不用着奉承她。所以她说的是真话? 总被人说容貌不及其他姐妹的五公主,有些不自在地抚脸,她又问:“其他姐妹都比我长得好看吧?” “五姐姐,你和其他姐妹都是一样的好看,并没有高下之分,但我更喜欢你的长相,所以在我眼里,你最漂亮。” 五公主愣神,“你说真的吗?” “每一个人对美的看法都不一样,你觉得你不如其他姐妹好看,但我就觉得你比她们更好看,所以长相并没有绝对的高下之分。” 五公主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嗯……那个……哦,那什么,我想起来宫里还有些事,先回去了。” 快步走出宫殿后,她摸着脸,一步一迟疑,慢慢前行。走出一段路,她笑出声。回到寝殿后,她吃了一块奶糕。 五公主沉吟,“这奶糕不错,去,给宝珍送些过去。” 入睡前,宝珍想起后日要动身去往楼兰,她问阿娜尔古丽,“楼兰王和父王是上下属关系?” 在她的潜意识里,好像楼兰与高昌应该是平级的国度。 “是,楼兰统治西域三十六国呀。” “嗯?”宝珍惊讶。 阿娜尔古丽,“十年前不是这样的,这还得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现任楼兰王统一了西域三十六国。 现任楼兰王,一出生便天降瑞雨,带来吉兆。 他的额心有一块与月神额心一模一样的蓝月印记。月神,楼兰子民的信仰之神。再加上他的出生带来了吉兆,所有人都认为,娜达王妃之子,八王子,他是月神之子降世。 他生来,便是楼兰 子民心中的神。 岂料他还未满半岁,便夭折。其实他并不是自己夭折了?_[(,是被王后派的人偷走杀掉了。 五年后,老楼兰王去世,王后之子继任。 十三年后,当初被杀掉的八王子浴血归来,将将十三岁的他,武功盖世,以一己之力,连个帮手都没有,抵过千军万马,一路杀到王宫,杀掉了所有仇人。 月神之子复活,楼兰国民举国欢呼,他继位那日,久旱的楼兰,天降甘露。 而其他国家,仍在干旱。 此后半年,楼兰王用铁血手段,以不可阻挡之势,统一了西域三十六国。他一统一三十六国,除了楼兰都在干旱的西域,也终于降下雨来。 西域所有国民,都为楼兰王而欢呼,都认为他是神,是他带来了甘露!是他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此后十年,西域不再干旱,各个小国风调雨顺,国运昌隆,而楼兰,也成了与东陵,赫兰互相鼎立的大国。 听完古丽的话,宝珍惊得半晌发不出声音来,“他也太厉害了。” 一人竟能抵过千军万马,一国竟能抵过其他三十五国。他莫非真的是神?她好像在听神话故事,“你说的全部属实,没有任何夸大的地方?” “绝对没有。” 宝珍想,难怪父王提起楼兰王时,如此敬仰,仿若谈论神明,原来父王真的把他当做神。 震惊过后,宝珍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他当年才十三,也就是个孩子,顶多是个少年,他一个人怎能抵挡住千军万马,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武功?” 古丽满目崇敬,“因为吾王是月神之子。” “月神之子……”宝珍低喃,“他叫什么名字?” “奴婢不敢妄谈吾王之名。”阿娜尔古丽惶恐地埋下头,似乎谈论楼兰王的名字,对他极不敬。 “既然他如此厉害,”宝珍问,“那他有没有去攻打过东陵与赫兰?” “吾王若真的去攻打东陵与赫兰,肯定会把他们打下来的。但当年娜达王妃被王后迫害时,汉人和赫兰人救过她,所以吾王并不会对他们出手。” 宝珍托腮,“那东陵还有赫兰的统治者,是否跟他一样都有这样厉害的武功?” “东陵的皇帝好像没有。至于赫兰,赫兰的草原狼王也有很厉害的武功,他被他们那里所有草原部落的子民称为战神。” 说到这里,古丽目露轻蔑,“也就是他们赫兰人吹他是战神,我们伟大的楼兰王才是真正的战神,真正的神!”! 第 72 章 “我们伟大的楼兰王……”阿娜尔古丽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夸赞着楼兰王,脸上带着一种狂热的虔诚,狂热的顶礼膜拜。 楼兰王,有一种恐怖的让人信仰的力量,区区十年,就能人西域子民对他如此狂热地信仰。 宝珍发出疑问:“你们更信仰楼兰王,还是月神?” “吾王是月神之子,就代表着月神!月神之子亦是月神,吾王就是月神!” 宝珍明白了,也就是说,在西域人眼里,作为月神之子降世的楼兰王,就是月神。他们如此狂热的信仰,信仰的是同一个人。 比如阿娜尔古丽口中念叨的“月神在上”,其明确意义实际上是指“楼兰王在上”。 神色狂热的阿娜尔古丽,让宝珍不禁感慨,信仰真是一种极可怕的力量。 高昌十月中浣的清晨,空气里飘洒着冷冰冰的凉意。六公主伸手探出窗外,感受到窗外的凉气后,快速关窗。她抚摸着身上厚软精致的衣裙,回到暖融融的软榻上。 “殿下,该用早膳了。”宫人将早膳端上桌。 捧着热腾腾的牛乳火腿汤,感受着屋内暖热气,六公主舒惬地吐出一口气。 往年这时候,漏风的屋子里总是冷得她发抖,早上吃的也只有又硬又馊的毕罗饼。而不像她如今这般,能在暖融融的屋子里吃着热腾喷香的珍馐佳肴。这是她从前从未妄想过的日子。 她用力一捏自己的肉。很疼。说明这并不是梦。 宫人正给六公主布着菜,发现六公主又在掉泪,她取出帕子,“殿下,您怎的又哭了?” 羊角玲灯映照着六公主的面孔,她吸了下鼻子,“没事。” 宝珍也在用早膳。她啃着鲜美香醇的香辣羊蹄子,听阿娜尔古丽道:“殿下,大早上的吃这个,小心肚子不舒服。” “不会。”宝珍推碗,让她把那碗鱼翅烩燕窝吃了。 “多谢殿下赏赐。”阿娜尔古丽自从跟了宝珍之后,日日都能跟着她一起吃,她从未吃过这么多山珍海味,她一个小小的宫女,能吃上这些好东西,是她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分。 她从未遇到过这样好的主子。阿娜尔古丽喝着鱼翅烩燕窝,由衷庆幸自己跟了宝珍公主。 “对了,殿下,您还不去看望看望七殿下?”阿娜尔忽而想起什么,问道。 昨日宝珍不小心弄伤了七王子,他负气离开后,宝珍没去他宫里看望他的伤势如何。因他正在气头上,她怕他见了她更气,故而,她想着等他气消了些再去看望他。 “再等等罢。” 饭后,宝珍跟着教书先生学高昌语。教书先生观察着宝珍在高昌文字上面标注的奇怪符号。 宝珍会在高昌字上面标注一些奇怪的符号,标注之后,她学得倒是很快,发音记得非常准确快速。他问过她,她标注的是什么,她回:“拼音,标了这个会更容易记住发音。” 他问她从哪里学来的这种奇怪的标 注。 宝珍:“不记得了。” 这会儿,宝珍一边用拼音标注,一边用汉字标注,很快将今天学的高昌语记了个大半。 教书先生道:“您学得这样快,悟性很高。” “先生谬赞。”宝珍笑笑。她旁侧,阿娜尔古丽道:“公主,您以前没准是一位大家闺秀。” “为何这么说?” “只有大家闺秀或者说是家境不错的小姐,才有钱请老师教书识字呀。” 宝珍的大脑驱使她脱口而出:“我家好像没什么钱,没钱单独去请老师教我,我是去学校念书的。” “学校?” 宝珍神色茫然了一下,“嗯……好像就是学堂,书院的意思。” 阿娜尔古丽惊讶,“殿下莫不是在说笑,学堂怎么可能收女学生?女子是不能进学堂念书的。” “可我好像……”宝珍迟疑起来,怀疑自己的潜意识出现错乱。 “这是不可能的,女子不能进学堂念书,若想念书,那就得去请老师。汉人那边不是跟我们高昌这里一样的吗?” 宝珍沉默下来。女子不能进学堂念书,让她不由生出一种不平。为何女子就不能进学堂念书?男子凭什么就可以?这种不公平让她眉头越皱越紧,“凭什么女子不能进学堂念书。” 阿娜尔古丽瞠目,“咱们女子又不用科考做官,不用进学堂念书的。” “女子也可以科考做官。” 这样离经叛道的话,让阿娜尔古丽很是骇然,“那怎么能行,咱们女子是不能的。” “为什么不能?凭什么不能?” “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从来都是如此的。”阿娜尔古丽吞咽唾液。 “从来如此,便对么?” 教书先生咳嗽一声,“殿下,那个,我们继续学吧。” 宝珍直视教书先生,“先生,你认为女子可以科考做官么?” 当然不行。女流之辈,如何能科考做官。就女人那脑子,能做好官,治理好国家?这种事还得是男人来。 当然,教书先生不能在公主殿下面前这么说,他只道:“当然可以,然科考做官累得很,操心得很,这是累活,这种累活还得是男子来做,可不能让女子累着。” “你说的好像不让女子进学堂念书,不让女主科考做官,是为了女子着想,是为了女子好一样。”宝珍已经懒得同虚伪的教书先生说话了。 她抬起手,臂环上垂下来的的铃铛叮当作响,“你回去吧,以后不用再来了。” 教书先生大惊,浑身直冒冷汗,“殿下!” 宝珍语气冷下来,“我命令你,立刻离开这里。” 教书先生离开后,阿娜尔古丽战战兢兢地低着脖子。她方才说的那些话,定是惹恼了公主,不知公主会如何处置她?她真是得意忘形了,仗着公主对她好,说话便没了分寸。 既然公主觉得女子可以进学堂念书,可以科考做官,尽管 自己不认同公主的话,也应该附和公主的!她懊悔地差点把舌头咬出血来。 “古丽。” “公主恕罪!”阿娜尔古丽噗通跪下来,“奴婢错了!公主恕罪!” “你没有罪,有罪的是,”宝珍停顿下来,“男人。” “呃?”阿娜尔古丽愣愣的。 宝珍头疼地扶住脑袋,“算了,不说这个了。你去膳房弄一些吃的过来。” 阿娜尔古丽顿住。公主不打算罚她了? 宝珍:“怎么还不去?” “这就去!这就去!”阿娜尔古丽欣喜若狂。 见古丽高兴地走路都打晃,宝珍的眼眶骨下,染上了一片暗翳。 飞云殿里,七王子问宫人,“她还没来?” “回殿下,还没有。” 七王子咬牙,“她伤了我,居然不来看我!这么久了都不来!” 宫人忐忑道:“公主可能是有什么事耽搁了。” “什么事能耽搁到这时候,从昨日到今日,都多久了!”七王子气得头顶冒烟,“她不来见我,我也不会去见她,我再也不会去见她!除非她亲自登门道歉,否则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 恰时,有宫人快步进入殿内,“殿下。” 七王子眼眸骤然微亮,“宝珍来了?” “不是,是琉璃殿那边有消息传来,说是上午公主殿下的老师惹怒了她,引得她大发雷霆,气得连午膳都没吃。” “嗖”地一下,七王子起身,“什么?那老师做了什么惹她生气了?” “暂且不知。” “连午膳都没吃?”七王子扬声,“赶紧地,令人送些吃的过去。”说着他就往外走。 “殿下,您这是要去往何处?” “琉璃殿,还能去哪儿!”七王子甩袖离去。 宫人咂嘴,殿下刚刚不是才说,除非宝珍公主亲自登门道歉,他绝不会再见她,绝不会再原谅她? 七王子风风火火至琉璃殿,“宝珍!宝珍!” 宝珍从屏风后出来。七王子是不是来找他算账了?她正准备这会儿去他那里看望他,没想到他抢先一步来了这里。她清嗓子,“七哥,对不————” 七王子打断她,“宝珍,你那老师惹你生气了?” 宝珍微怔,“是。” “他做什么惹你生气了?” “也没多大事,就他有些话我不爱听。” “我去处置他!” “不用,他也没犯什么罪,我已经让他以后不用来我这里了。” 默了默,七王子道:“你气得连午膳都未吃,这会儿可饿了?我已经令人准备了膳食送过来。” 听闻此言,宝珍啼笑皆非,“我气得连午膳都未吃?你听谁说的?我是没有吃午膳,但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因为零嘴吃多了,吃不下。” 七王子眨了下睫毛,“这样么……” 宝珍拱手,“多 谢你关心我,对了,你的伤如何了,我正打算去看看你,没想到你就来了我这里。” 他抬起下巴,面部紧绷起来,你就诓骗我吧,你要去看我早就去看了,怎会还等到这时候!▓▓[” “我这不是想着等你气消了一些再去看你,七哥,对不住,你消消气。”她给他斟茶,“消消气。” 七王子不接茶。宝珍笑笑,“七哥,你就别生气了,你瞧你,多好看的一张脸,绷着就不好看了。” 闻言七王子绷着的脸瞬间松弛了一些,俄顷,他又哼一声,“这次我就原谅你了,再有下次,我是不会原谅你的。”他接过热茶。 坐下后,他咳了一声,道:“你方才说,我的脸好看?那……”他的口吻僵硬起来,很难以启齿,“我与其他哥哥弟弟们比起来,谁更好看?” 七王子容貌俊美,其他几个王子亦如此,其实也分不出个高低来。可宝珍得哄七王子,毕竟她才将他哄好,不能再让他不悦,“那肯定是七哥更好看,七哥最好看。” 七王子的嘴角无法抑制地翘起来,他正欲说话,身边传来一道声音,“妹妹,你这话可伤了哥哥的心了。” 来人是四王子。 七王子咬牙,四哥这惯会献殷勤的奴才又来了。七王子语气尖酸刻薄,“伤你的心了?说实话就伤了你的心了?” 四王子理也没理七王子,他径直来到宝珍面前,“妹妹,我长得难道不及七弟?” 听完阿娜尔古丽的转译,宝珍一时头大起来。他们为何如此计较容貌的高下之分。这叫她怎么回答?她也如何能得罪这两人? 若说他们都一样好看,那岂不是推翻了她先前说的话,说明她先前在说谎骗七王子。 她干笑,下一瞬,她按住额头,身体摇晃了一下,“唉!” 四王子与七王子同时出手扶住她,异口同声道:“怎么了!” “想来是昨夜没睡好,这会子身体有些撑不住了,乏得很。”宝珍音量降低,气若游丝起来。 “快去床上躺着!” 他俩扶着她去床榻上。四王子要给她盖被子,七王子直接把四王子挤开,“一边儿去,我来。” 四王子也挤开他,“给人盖过被子么?会掖被子么?” 七王子一噎,从来都是别人伺候他,他确实没给人盖过被子,掖过被角,“这难道还是什么难事不成?”他又去抢被子。 两人各拉着被子一角,瞪着对方,互不相让。 被子都快给他俩扯成两半,宝珍忙不迭伸手,按住他们俩的手,“我自己来,自己来,不用劳烦你们。” 四王子和七王子同时僵住。 宝珍的手,按在他们两人的手背上,温热的触感在他们手背上发酵成火苗,烧得他们俩耳根都红了起来。 抢走被子,宝珍收回手,“我先睡下了。” 四王子和七王子看着自己的手背,走出琉璃殿。 送走了两尊大佛,宝珍舒气。她 翻身下床。阿娜尔古丽:“公主,您不是要睡一会儿?” 宝珍坐到桌边,抓起一把瓜子,“不睡了。” 第二日,高昌王一行人动身去往楼兰。高昌离楼兰很近,只需三日路程便能抵达楼兰王都。 高昌王本欲与宝珍同坐一辆马车,只是这不合礼法,这么多人看着,到底不能做不体统之事。 马车里,宝珍靠着车窗,观赏外面往后退的的风景。 外面天高云淡,红叶满枝头,金色的胡杨林和潋滟的湖泊交相辉映。渐渐地,四周风景的颜色从金秋之色过渡到了碧色。四处遥岑寸碧,叠翠流金。 宝珍百无聊赖,与阿娜尔古丽闲聊起来,“楼兰国的王都是不是很大?” “大,比咱们高昌王都要大几圈。”说到这里,阿娜尔古丽满目崇意,“以前的楼兰王都是没有这么大的,若不是我们伟大的楼兰王……” 她又开始说起楼兰王的丰功伟绩,从丰功伟绩说到他的容貌如何似天神,字里行间都是对楼兰王的崇敬与仰慕,“全西域的女子,没有不想嫁给我们王的!” 后面她又加了一句,“不对,是全天下的女子,没有不想嫁给我们王的!” 宝珍与她对视,笑了一笑。阿娜尔反应过来,连忙补充,“殿下,说不定您见了王上,也会想嫁他。” “我为何要喜欢有很多女人的男人。”宝珍捏开瓜子。 阿娜尔古丽张张嘴,“可是公主,我们王,没有很多女人。他后宫里没有人。” “他没有王后,没有妃嫔什么的?” “没有的。虽然我们王已经二十三岁了,可他还未曾立后立妃,什么姬妾都没有。” “这倒是稀奇。” 一个二十三岁的王,后宫里居然一个女人都没有。宝珍问:“王的后宫不都是有三千佳丽吗?” “王是神明,他或许看不上凡女。” 对此,宝珍不予置评。她吐出瓜子壳,“我倒是想知道,楼兰王到底拜的哪位师傅,学的什么武功能这么厉害,若是可以,我也想拜这位师傅,学这样厉害的武功。” 阿娜尔古丽讶然,“公主想学武功?” “想学他那样厉害的武功。” 人望山,鱼窥荷,人想要变强无可厚非,但宝珍不知怎么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想要变强的,异于常人的执念。 就像是从前被武功厉害的人压迫过,所以想要学厉害的武功,所以才有这样异于常人的执念。 宝珍猜测,她从前是不是被武功厉害的人打过?大抵正是因为如此。 她竭力去回想从前的记忆,但什么也记不起来。她的肌肉记忆告诉她,她以前学过武功,她依稀能记起来一招半式。 前方的马车里,高昌王掀开车帘,时不时望往后面的马车。 高昌王后笑道:“不如让宝珍来我们这辆马车,省得您一直往后看,生怕她的马车不见了。” 高昌王叹:“礼数不可无。 ” 在路上行了几日,高昌王一行人抵达楼兰王都。 楼兰王都,车马如流,热闹繁华。宝珍扫视街道上系着的彩带,问阿娜尔古丽:“王都已经开始庆祝了?” “吾王寿辰,整个西域都有三日休沐时间,这时候王都里已经开始庆祝了。” 楼兰王寿辰,举国同庆,王都张灯结彩,歌舞欢腾。每条阛阓街道都装饰有绚丽多姿的彩画,灯盏,彩带等等装饰物。 举国一直欢庆到寿辰那一日,那一日,各个国王与王公百官在神殿献上寿礼朝贺寿辰。而不在王都的各国各地王公百官以及子民,则在同一个时辰,设置香案,跪地,朝楼兰王都的方向行大礼,以此祝寿。 宝珍叹,“这排场真大,比过年搞得还隆重。” 阿娜尔古丽:“殿下,在我们西域,楼兰王陛下的寿辰,比任何节日都要重要。” 点点头,宝珍发现前方有一群人在放生,“那里是?” “那里是放生台,王上寿辰,普天同庆,当然少不了放生的事。” 宝珍的注意力,落在放生台那边的一位年轻少年身上。 少年一身璀璨熠熠的锦襕袈裟,袖边佛莲栩栩如生,紫罗兰色的眼眸里,有一种怜悯世间万物的慈悲。他举着一只蓝鸟,将其放生。 “这小和尚……”宝珍喃喃。这小和尚有点面熟。 这边厢,谛伽捧起一只蓝鸟,轻声念经,“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望你去后获尽天年,临命终时,乘佛本愿,往生极乐。” 诵完经,他松开手,鸟儿飞了出去。 “殿下!殿下!”伊拉瓦快步而至,“有消息了!” 谛伽微微凝住,“当真?” “当真!查到一些消息了!”伊拉瓦凑近耳语。 谛伽不假思索,拂袖,“立刻前往乌孙国。” “可是明日便是王上寿辰,殿下不去寿辰了?” “去乌孙。”谛伽快步离开放生台。忽而,他察觉到什么,向一处望去。 宝珍飞速放下车帘。庆幸自己没被抓到偷看。 谛伽看了一眼前方的马车,收回目光,继续快步前行。 宝珍猜得到,高昌王宫就已经如此金碧辉煌,气势磅礴,楼兰王宫肯定会更胜于此。但楼兰王宫的恢宏与奢华还是超乎了她的想象。 珠宫贝阙的王宫,雕栏玉砌,琼楼玉宇,飞檐反宇,宝珍看得眼花缭乱,恍若进入神霄绛阙之中。 第二日,阿娜尔古丽来到高昌王与王后面前,“陛下,殿下,公主她没睡醒,说是还想睡一会儿。” 王后道:“再去叫叫她。” 高昌王挥手,很是纵容宝珍,“定是这几日赶路没睡好,让她多睡一会儿,晚些去神殿也没事。” 等宝珍悠悠转醒,吃过早膳后,阿娜尔古丽与其他侍女连忙给她梳妆打扮。 缀满珠宝的曳地头纱,辫子上 缠的金丝,宝石眉心坠,琉璃耳坠,珍珠项链,金银臂环,玉石镯串,以及手链,戒指,腰链等等所有东西打扮齐全后,宝珍感觉自己身上沉重得有些过度。 她动了下手臂,手臂上的流苏臂环叮叮当当地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响。她按住脖子上涟漪般散开的错层项链,“可不可以不戴这么多东西?” “这种场合,殿下不可随意穿着。” “……好。” 阿娜尔古丽上前,给宝珍戴上面纱。一切都准备好后,宝珍跟随高昌王与王后,一同去往神殿。 抵达神殿,站在神殿面前,宝珍不禁吸气。 前方神殿,高得让人想磕头。金玉帘箔间,精雕细琢的蓝月雕塑,华丽的金楼,晶莹剔透的玻璃,皆映着熠熠珠璧。殿前璇渊喷水,流光溢彩。 庄严神圣,华丽恢宏,宏伟壮观的神殿,散发着让人忍不住弯下背脊的威压感。 殿下两侧幡旄光影浮动,宴席琳琅满目,席边人声鼎沸,高昌王拉了一下宝珍,“快入席。” 他们来得最晚,其他宾客早已入席。入座后,宝珍还来不及喝口水,就被高昌王拉着介绍给右边座席上的西且弥国国王。 宝珍取下面纱,给西且弥国国国王行礼。西且弥王看了看她,道:“不必如此多礼。” 他拍拍高昌王,“老哥,你认了一个好女儿。”他取下身上的一块玉,作见面礼赠与宝珍,“待我回去,再送你一份好礼。” 宝珍双手接过玉,福身道谢。 座席左侧的莎车国国王走过来,笑呵呵道:“归莱,这位是?” 高昌王归莱,转过头,“我的女儿,宝珍。” “你何时多了一个女儿?” “前不久刚认下的。” 莎车国王摸了下胡子,夸了宝珍几句,也送了宝珍一样见面礼。 宝珍终于得空坐下来,她喝了几口水,擦嘴时,与对面座席上的一位王子对视上。 王子冲她笑了笑。她向他颔首,继而捏脖子。不知宴会何时会结束?她现在就欲回程,把这一身的东西都卸下来。 捏了几下脖子,宝珍狐疑道:“古丽,我总感觉好像有好多人都在看我。” 古丽低低道:“殿下,是有好些人在偷看你。” “我身上有哪里不妥?” 阿娜尔古丽上下左右端详宝珍,悄声耳语,“没有。奇怪,周围的人为何偷看您?哦!我晓得了,定是因为很多人都好奇您的身份。” 宝珍是高昌王身边的生面孔,还是一个汉女,是以,有人好奇她而偷看她也说得过去。 “或许是这样。”宝珍拿起琉璃盏里的一颗葡萄,刚要送进嘴里,就听见一道响亮如洪钟的声音传过来。 “王上驾到!” 在场所有人的视线潮水般涌同向一个方向。这一刻,风都似乎停了下来。 宝珍的视野里,出现了一抹不容忽视的深蓝色。 身形颀长高 大的男人,身着一袭深蓝色宽大衣袍,衣摆长长曳地,拂过地面的袍间,绣着织金蓝月,繁复华丽,雍容尊贵。 他的发丝如雪,松散浓密地披散在肩后,肌肤亦冰莹如雪。额心的蓝月之下,一双冰蓝色的眼睛,犹如被冰封的湖面,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冷得让人胆寒。 皎若冷月,貌若天神的楼兰王,似若神邸,俯视睥睨众生,周身透着神的冷漠,与让人喘不过气高在上的,唯我独尊的,高高在上的神明的微压感。 步至高台上的王座前,楼兰王挥袖入座。 台下所有人立刻跪下来,“吾王永在!” “吾王永在!”宝珍跪在地上,面色惊异。她好像见过这位楼兰王。她见过他这双冰蓝色的眼睛。除了对他的熟悉感外,她的心里还生出了一种对他的恐惧感。 她怕他。莫非是因为他似若神祇,威压感与压迫感太强,所以她才觉得恐惧? “平身。”高台上传来两这个字。如同他的眼睛一样,他的声音仿佛也是冰蓝色的,冷而没有任何起伏。 宝珍再次心惊,这声音也很熟悉。她可能真的见过他。 从地上爬起来,她正要去偷偷观察楼兰王,前方突生变故。 “月楼迦,拿命来!”三人毫无预兆从天而降,飞向高台王座,长剑直直刺向王座上的楼兰王。 侍卫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护驾。而楼兰王坐在王座上动都未曾动一下。他甚至看都没看这三位刺客,仿佛毫不在意。 刺客手里的长剑刺过去的那一刹那。微风吹动楼兰王白雪一样的白发,刺客手里的剑瞬间破碎成碎片。与此同时,三位刺客也立时暴毙。 整个过程,只在几个呼吸间的时间内。 在场所有人噤声,仿若被点住穴道。四下里阒然无声,落针可闻。 片刻后,楼兰王道:“继续奏乐。” 众人骤然回神,回神后举座哗然。 楼兰王轻而易举,毫不费力,碾压性地解决了刺客。是神明对蝼蚁的碾压,是单方面的,降维式的碾压,这种碾压恐怖可怕到令人胆颤。 宝珍低下头,脑海里不停地重复放映方才那一幕。 目睹过方才那一幕后,她对楼兰王能独自一人杀到王宫这件略微神话性,奇幻性,有些不可能的事,有了具象化的真实感受。!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73 章 宝珍把脑子里不停重复的画面甩出去,她喝下一口凉茶压惊。之后各个国王一一上前,朝贺献礼。 宝珍听着朝贺献礼祝词,听得昏昏欲睡,也不知过了多久,丝竹之声响至耳畔,她一醒神,就见前方有舞姬在跳舞。 她没心情欣赏舞姬曼妙的舞姿,她只想这宴会能快些结束,结束了她好回去在床上躺平。 她瞅了瞅高昌王后。高昌王后也戴了一身饰品,饰品比她的还要多还要重。然而高昌王后看起来很轻松,并未受其重之累。或许是她母后时常如此穿戴,习惯了罢。她对母后油然起敬,心里悄悄为她竖了个大拇指。 扶了一下脖子上的错层项链后,宝珍的注意力落在舞姬中间的女子身上。 女子一身绯色舞裙,身段婀娜,舞姿轻盈,步步生莲。她轻云般旋转着裙摆,若一只破茧而出的蝴蝶般美丽。甩开水袖时,花朵片片飘落,香风漫漫。 宝珍关注的重点不是她的舞技有多好,而是她的容貌。这位舞姬,金发雪肤,碧眼桃腮,美得令人自惭形秽,美得犹如从壁画里走出来的神女,只看一眼便能为其神魂颠倒。 好一位神仙妃子。宝珍不禁喟叹。她侧头问高昌王后,“母后,您可知领舞的舞姬是谁?” “你不知,她并不是舞姬。”高昌王后低声,“她是西夜国国王的妹妹丽珠公主,也是我们西域第一美人。”说着这话,高昌王后观察了一下高昌王。 高昌王并未对丽珠公主露出痴迷的眼神,高昌王后暗地里松下一口气。丽珠容貌绝色,勾魂摄魄,见了她的男子,甚至是女子,都很难不为其美貌而动心。 她原还怕高昌王对此女动心,所幸高昌王貌似对其无意。 高昌王在看丽珠手腕上的手链。她手链上那颗精美的明珠,让他蹙起眉来。那颗明珠应该嵌在宝珍的手链上,宝珍也应该有这样的明珠手链。别人有的,宝珍也应该有。 他决定回去就派人去弄一条一样的手链送给宝珍。 另一边,西夜国国王看了看舞步翩跹的丽珠,又抬首看了看王座上的楼兰王。楼兰王单手支着额侧,并未观舞。他微微闭目,似在休憩。 见此状,西夜国国王叹气。妹妹的愿望恐怕要落空。她的美貌,并不能吸引王上。 王上一直以来都不近女色,连身边的侍从都全是男子,从前有女人对他投怀送抱,还没碰到陛下,就直接被打飞了。陛下对女子毫无兴趣。 莫非是真的看不上凡女?亦或是,王上好男色?西夜国王额角抽搐。然而他并未听说过王上有什么男宠。 舞台上,丽珠发现楼兰王看也不看她,她嘴角的笑容敛去了几分,转瞬她便整理好情绪,继续扬起美到摄人魂魄的笑容。 “她笑起来真好看。”宝珍边啃桃子边道。只是美人再美,她也没心力再多欣赏了。她按住酸乏的脖子,意欲将头上的东西与脖子上的东西全部拆下来。 实在是忍不住了的时候,她 对高昌王道:“父王,我有些不舒服,想先回去。” 高昌王如临大敌,“哪里不舒服?” “身上这些东西着实太重,受不住了。”她实话实说,如实坦诚。 听到这话,高昌王诧异了一番,他道:“若实在不舒服,便回去吧。” “多谢父王。”宝珍戴上面纱,起身就走。 高昌王后无奈摇头,“陛下,您也太纵容她,她总须习惯如此,习惯便好了。” “她已不舒服了,先由着她。” 王后张口欲言,最后止声,再无言语。 宝珍牵着拖地的裙子,快步离开,走了一段路,突然间,她双脚离地,飞了起来。她在半空中懵住,直直飞向了高台上的王座。 下一刻便站在了楼兰王面前。舞乐之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宝珍茫然呆立,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对上楼兰王冰冷锐利的目光,她的心为之一紧。 明明她站着,他坐着,可他周身的压迫感压得她仿佛矮了他许多。而他唯我独尊,至高无上的强大气势,也让她恐惧剧增,她磕磕巴巴,“陛、陛下?” “陛下!”高昌王快步上前。 月楼迦抬手,示意他闭嘴。高昌王满目担忧,语速急促,“陛下,这是我女儿宝珍,她————” “闭嘴。”月楼迦打断他的话,逼视宝珍,“取下面纱。” 他说的汉话,她听懂了,于是她摘下面纱。 月楼迦额心的蓝月冷光凛凛,“果然是你。” 宝珍被他目中的寒光所慑,吞音起来,“您这话是何意?” “我说过,你若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杀了你。” 熟悉的话语如针一般,扎了一下宝珍封闭的记忆墙,她的瞳孔收缩着,头也开始疼起来。很快,求生的本能压过疼痛,她道:“我……臣女从未见过您,陛下,您或许是认错人了。” 月楼迦审视她。而后微微侧头,对高昌王道:“她是你女儿?” 高昌王点头,“是的,陛下,宝珍是臣下不久前认下的女儿,她还不怎么懂宫里的规矩,若有什么地方冒犯了您,还望您恕罪!” “不久前认下的女儿?” 高昌王迅速将宝珍的来历道出来。 月楼迦:“你认一个陌生汉人女子为女?” “因臣见她便……觉得喜欢,所以认了她当女儿。” “你又可曾细想过,你为何会如此喜欢一位陌生汉人女子,喜欢到要将她认作女儿?” “这……”高昌王踟蹰,“也没什么缘由,就是见了她就喜欢而已。” 月楼迦冷笑一声。下一刻,他伸手,掐住宝珍的下颚。 雪白冰冷的手指如隆冬之冰雪,冻得宝珍汗毛直立,腿直打颤,喉咙被卡住了似的,发不出声音来。 月楼迦眼里的杀意让高昌王心惊,“王上!” 这时,高昌王后,西且弥国王,莎车 国王,还有一些其他人□,也纷纷上前,“陛下,您这是……” 月楼迦并未理会他们,他捏着宝珍的下巴,道:“你失去了记忆?” 恐惧让宝珍本就泛疼的脑袋更加疼起来,她抱住头,痛苦地面色发白。 “宝珍她脑袋受过伤,现下定是又头疼了!”高昌王心疼得不得了,又心疼又着急。他话音刚落下,宝珍就双目一闭,晕了过去。 高昌王正要去接住她,月楼迦先他一步,将跌下去的她抱入怀中。 月楼迦单手抱着她,另一只迅速放到她的手腕上,给她把脉。俄顷,他把宝珍递给高昌王,“带她去医治。” 听到这话,高昌王迅疾伸手,生怕月楼迦反悔。可他还未碰触到宝珍,又忽听月楼迦道:“慢着。” 高昌王不明所以。 神殿前的风扫过月楼迦宽大的长袖,斑斓的浮光在月楼迦的长睫上掠动。他俯身,拦腰打横抱起宝珍,走下台阶。 高昌王忐忑,“陛下,您要带她去哪儿?” “寝殿。” 陛下亲自抱她回寝殿?高昌王惊异不已,“陛下,还是臣来,不敢劳烦您。” 月楼迦置若罔闻,他抱着宝珍下台阶,绣着织金蓝月图腾的长袍拂过地毯,若深蓝色的流光从地毯上滑过。 丽珠仰视高台上的月楼迦。日光笼罩在他如雪的长发上,仿若给他镀了一层金光,耀眼的光芒下,她无法看清他的面容。 他抱着一个女子,无视还在举行中的寿宴,无视在场所有人,就这么离开了。 在场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那女子是谁?” “好像是高昌王的女儿。” “王上方才是要杀她?” “陛下居然会亲自抱一个女人!陛下不是不碰女人的吗?” “我的老天爷,我看见了什么!” 至寝殿,月楼迦看过宝珍头上才痊愈的伤后,又给宝珍把了脉。 “陛下,她怎么样了?”高昌王语气焦灼。 “无大碍。” “多谢陛下!” 楼兰王不仅善武术,且还善医术,想必他说没什么问题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是,方才楼兰王要杀宝珍,这会儿又为何要给她看伤?方才在神殿,楼兰王对宝珍说了什么?陛下与宝珍说的是汉话,他听不懂。陛下为何对宝珍有杀意? 高昌王猜测,是否是宝珍说了什么冒犯陛下的话,是以陛下才想杀她。 月楼迦离去后,高昌王守在宝珍床前,眉心紧皱,神色凝重。大致两个时辰后,宝珍悠悠转醒。 高昌王:“宝珍,你醒了?头可还疼?” 宝珍按住太阳穴,“不疼,我这是怎么了?”话音将将落地,她骤然想起晕倒之前发生过的事,“我……楼兰王呢?” “宝珍,你先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王上对你说了什么,你又对王上说了什么?” 宝珍将她与月楼迦 的对话复述出来。 王上认识你?与你有过什么渊源,以至于要杀你? ?雪刀的作品《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 “我不记得了,可能是他认错了人。”宝珍说着这话,却有些心虚起来,她对楼兰王是有点眼熟,或许楼兰王并未认错人。 想到此,她坦诚,“我见他也有些眼熟,好像从前是见过他,也有可能他没认错。” 高昌王面上血色尽失。 见状,宝珍急道:“父王,你别担心,若我真是他所说的那人,我不会连累你,我会和他说清楚,我的事和你们没关系。” “你这孩子,我是怕你连累我们?”高昌王横眉倒竖,“我只是怕,若你真是那人,我没法从王上手中救下你。” “不过你且放心,我会拼尽全力,不会让你出任何事。”高昌王握住宝珍的手,向她作保证。 他的话让宝珍心头很是触动,同时也十分不解,高昌王何至于对她如此之好,就算被连累也不怕,只怕她出事。 她只是一个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汉人女子而已。 祈月宫。 月楼迦靠坐于覆盖着华美绸缎的红木座椅上,如瀑白发从肩头一泻而下,流过细长的腰部。 雪白修长的手指捏着缠枝宝相点翠酒樽,他轻轻转着酒樽,酒樽上华丽的翡翠玛瑙映在他的指节上,将他的手指衬得更加精致美丽起来。 那须罗看着轻轻转着酒樽的月楼迦,心绪如麻。 这位宝珍公主,必定就是沈秀。那须罗离开燕州后,因想念沈秀,饱受相思之苦,故而有派人去偷偷打听过沈秀的消息,得知沈秀失踪后,他一直在找她。 如今在这里见到宝珍公主,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声音,说话带有同样的锦州口音,每一个吐字的发音习惯都与沈秀别无二致,她们定是同一人。 她居然来到了西域,还失去了从前的记忆。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方才他告知陛下沈秀在燕州失踪的事,陛下并未有什么反应,似是早已知晓此事。难道陛下之前也在暗中打探沈秀的消息? 沉默良久,那须罗欲言又止。陛下武功盖世,没有谁能悄无声息不着痕迹地给他下蛊毒邪术,蛊王都奈何不了他,沈秀一个小小的汉人女,如何能给陛下下蛊毒邪术? 且陛下身上,还有自己身上,完全没有什么蛊毒邪术存在的痕迹。 “或许,”那须罗抿唇,“陛下,您只是单纯地看中了沈秀而已。有些人就是会莫名其妙地合眼缘……就像属下的阿姐,那么多英武的男儿,阿姐就是瞧不上,偏生对一个容貌平凡又弱唧唧的书生一见倾心。” 说起阿姐的夫君,那须罗叹了口气。他阿姐美貌如花,才貌双全,配得上任何一位男子,可她阿姐偏偏就看上一个那么普通平凡的男人。 可见男女之情爱,有时候无关乎容貌,无关乎脾性品行,也无关乎才能魅力等等方面。若看对眼了,即便你再平凡普通,也会有人倾心于你。 从前他不理解 阿姐,也不懂得此番道理,而现下他懂了。 沈秀普通到泯然众人矣,可他却能对她一见钟情。在她容貌普通的前提下,在他不知她脾性品行,才能魅力的前提下,他就这么喜欢上了她。 他想起他姐夫曾经的感慨:“从前没有人中意我,我以为是我太平凡普通,是我不够好,不够能干,我总觉着,只有足够好足够能干的人才会有人喜欢,但我错了,纵容我平凡如此,纵然我没有任何魅力,也会有人喜欢我。” 大部分人都认为,一定要有优点有魅力,才会被人喜欢,足够好,足够能干,才被值得爱。那须罗曾经也这样认为。直到他遇见沈秀。 他正想着沈秀,忽听月楼迦道:“你也只是单纯地看中了她?” 吞咽了一下唾液,那须罗耳根红起来,“没想到,属下与陛下的眼光居然还挺一致的。” 月楼迦掀开长睫,眸光冰冷,似如利刃,“是吗?” 那须罗忽地打了一个战栗。他真是糊涂了,若陛下是真的看中沈秀,那自己不就是喜欢上了陛下喜欢的人,陛下岂能容下他? 月楼迦:“即日起,你去长南镇守边关,没有命令,不得擅自离开。” 那须罗冷汗直流,“遵命!”只是派他去镇守边关,没赐死他,那须罗狠狠松下一口气。 就在这时,有宫人通报,说是宝珍醒来了。月楼迦放下酒樽。 听到宫人报王上驾到,宝珍一凛。高昌王按住她肩头,“莫怕。” 怎能不怕。她深呼吸,竭力镇静下来。月楼迦进来后,宝珍与高昌王立刻行礼。 印着图腾的银白靴子出现在眼底下,干净得不染纤尘。宝珍的心提到嗓子眼上。她咬牙,跪下来,“陛下,您应该是认错人了,臣女从前并未见过您。” “你已恢复记忆?” “并未,但臣女有直觉,臣女从未见过您。”为了活命,宝珍硬着头皮撒谎。高昌王也连忙给她说话,“陛下,宝珍不是您所说的那人!” 月楼迦没再言语,沉默在空气里蔓延。 宝珍盯着他干净得不染纤尘的银白长靴,心跳快到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一般狂奔。 良久,一片冰凉覆盖在了自己的头顶。宝珍一惊,发现月楼迦的手掌按在了她头顶。 他要拧断她的脑袋? 就在她准备一头撞死他时,他冰凉的手指扒开了她的头发,轻轻一按她被死鹰砸过的地方,“疼?” 她怔愣,“不疼。” 月楼迦:“起来。” 宝珍即刻从地上爬起来。月楼迦让她坐下,她便如听话的木偶,木木坐下。她坐下后,月楼迦伸手。 宫人将一排银针递上来。看着尖细发光的银针,宝珍惊骇。月楼迦要做什么?用银针扎死她? 她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一幅画面:戴着旗头的容嬷嬷拿着银针,凶狠狰狞地扎紫薇,紫薇被扎得惨叫。 容嬷嬷是谁,紫薇又是谁?宝珍茫然了一下,很 快她便顾不上什么容嬷嬷什么紫薇了,“陛下饶命!” 月楼迦不为所动,他拿起银针,扎向她的脑袋。她迅速往后躲,却被他一只手按住。 眼看着银针要扎进自己的脑袋里,宝珍抱住他的手,“别扎我!” 月楼迦冷冰冰道:“不想恢复记忆?” “什么?” “若想恢复记忆,就好好坐着别动。” 反应过来的高昌王:“宝珍,陛下善医术,他这是要给你扎针,好助你恢复记忆!” 原来不是要扎死她。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的宝珍气息通畅了,“多谢陛下。” 她老实下来,不再动弹。银针扎在头上,细细的疼痛让她绷起了身体,她没忍住嘶了一声 月楼迦:“很疼?” “有一点疼。” 长睫微微浮动,月楼迦道:“忍着。” 他离她很近,长发扫拂着她的下巴,流光一样的袍子上透着冰雪一样的,至净至纯的清冽凉意。宝珍感到冷,欲远离他,她忍住了远离他的欲望。 扎完针,留针两刻钟后,月楼迦取下宝珍头上的针。月楼迦问:“如何?” “有点晕。”宝珍扶额头,身体一软,落入月楼迦怀里。她自知冒犯,急急忙忙要从他怀里退出来,晕晃晃的脑袋却让她使不出任何力气。 她以为月楼迦会推开她,但他没有。他微微托起她的后脑勺,皱眉,“除了头晕,还有什么症状?” 宝珍正要回复,一阵尖锐的痛袭击了大脑,她下意识握拳,抓住了月楼迦垂下来的长发。 她拽紧雪白柔顺的长发,手臂痛苦地往下一坠落,直接把他的一缕头发薅了下来,转瞬便昏迷过去。 宫人见宝珍把月楼迦的一缕头发拽了下来,个个目瞪口呆。宝珍公主居然把陛下的头发拔了下来!她怕是要掉脑壳了!!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74 章 宝珍公主怕是要掉脑袋!宫人们瞪着双目,大气儿都不敢出。 然而令人惊掉下巴的是,月楼迦看也没看自己被薅下来的头发,也并未发怒。他按住宝珍的手腕给她把脉。 “陛下,宝珍怎么了?”高昌王满目担忧,急急问道。月楼迦没有理会他,他又拿起银针,扎了一下宝珍的头。 扎完针,他才回高昌王:“无事。” 高昌王这才放下心来,旋即道:“陛下,宝珍她并非故意扯断您的头发,臣代她向您赔罪。” 月楼迦将宝珍抱到床上,目光落在宝珍的手上。她的右手捏着他的断发,左手攥着他肩后的长发。他扯了一下头发,没扯开,随之去掰她的手。她攥得紧,掰不开。 他蹙眉。 高昌王也去掰宝珍的手指,然无果。他连连道歉,头大起来。宝珍攥着陛下的头发不松手,若陛下一个不高兴,直接把她手砍了那就糟糕了。 “陛下……陛下……”高昌王汉如雨注,不知该如何是好。 月楼迦坐于床边,“不用管。” 不用管?就让宝珍攥着他的头发?高昌王喉头发紧。 晚霞绚烂,丝丝缕缕爬进雕花窗,一寸一寸从地毯上蔓延至床榻上。床榻上,宝珍呼吸匀浅,霞光晕染她的面庞,将她的脸映得彩光生韵。 月楼迦看着宝珍,目光微凝。 发现月楼迦一直在注视宝珍的脸,高昌王很是惴惴不安。陛下一直这么盯着宝珍,是否实在考虑如何砍掉她的脑袋? 此时他万分悔恨,他就不应该宝珍带来楼兰。之前他带宝珍来参加寿宴大会,一是彰显他对她的宠爱,而是他舍不得离开她这许久。不成想,他的决定,给她带来了危及性命的灾难。 早知如此,他就不带她来了。 高昌王死死盯住月楼迦,做好随时解救宝珍的准备。宝珍倏然动了一下手,拉拽了一下月楼迦的头发。 月楼迦被拽得头往下一垂,眉心深深陷下褶皱。 “陛下息怒!我儿并非有意!”高昌王扬声道。他的话音将将落下,宝珍又用力一拽,直接把月楼迦拽得压在了她身上。 月楼迦的鼻尖几乎碰触到她的鼻尖,近在咫尺,呼吸交融。 高昌王骇得手脚发凉,他去掰宝珍的手指,“宝珍,宝珍,快放开!快放开!” “你做什么?”月楼迦微微偏转眼角,满目冷然,“退下。” 高昌王一愣,松开宝珍的手。他在心里叫宝珍祖宗,希望她能赶紧松手。大抵是心诚则灵,宝珍还真的松开了月楼迦的头发。高昌王还未来得及高兴,就见宝珍一把搂住月楼迦的脖子,把他当抱枕似的抱住了。 月楼迦双手撑在宝珍身体两侧,下巴挨着她的颈侧,她的心跳敲击着他的胸口,若鸣钟一下一下地敲击。 他闭目,睫毛微抖,喉结上下滑动,冰莹如雪的面颊微绷。 宝珍感到有些冷。宛若怀里抱了一 个大冰块,她用力,一把推开怀里的冰块,随即翻身。 猝不及防被宝珍用力一推搡,月楼迦险些跌下床去。高昌王疾步来扶他,却被他闪身躲开。 高昌王面色发白,又代替宝珍道歉。就这一会子时间,他也不知替宝珍说了多少话。 月楼迦看着紧张忐忑的高昌王,道:“吾不会杀她。”言罢,月楼迦离开寝殿,离开之前,他看了一眼床上的宝珍。 恭送陛下!③[(”送月楼迦离开寝殿后,高昌王快步返回床边,他摸摸宝珍的脸,重重舒出一口气。 清风拂过,宫灯上悬挂着的缕穗若柳条般曳动。大宫医恭恭敬敬候在一侧,等月楼迦写好药方。 长案后,月楼迦放下毛笔,将写好的药方递给大宫医。大宫医浏览药方,迟疑道:“陛下,臣或许是眼花了,您这方子上写的有寒薇芝?” “你没看错。” 大宫医惊然,他难以置信地顿在原地。寒薇芝乃人间仙草,乃世间罕见的无价之宝,整个宫里也只有那么一颗。这样珍贵的仙草,陛下竟要将其赐给宝珍公主吃? 为了给宝珍公主治好脑疾,陛下竟如此大方慷慨! 这宝珍公主,不就是高昌国的一个公主而已,陛下何至于如此? 待煎好药,大宫医端着药汤,来到宝珍公主所住的寝殿。见到宝珍后,大宫医闪神几许。 “把药给本王。”高昌王伸手。大宫医在愣神。高昌王凝目,“药。” 大宫医瞬间神魂回笼。高昌王唤醒宝珍,“宝珍,把药喝了再睡。” 宝珍撑着眼皮,喝下药汤。大宫医端着空碗离去时,回望了几下后方的寝殿。 医舍里,大宫医的小徒弟背着药理书,注意到大宫医在走神,似有些魂不守舍,他挥挥手,“师父,药快煎糊了。” 大宫医忙不迭把药壶拎下来。 “师父,您怎么啦?”小徒弟眨巴着睫毛,歪头问。 “没怎么,背你的书。”大宫医敲他脑袋,“都记住了么?” “哦!” 大宫医睇了睇背书的小徒弟,渐渐地,又开始走神起来。 大宫医并不怎么喜欢汉人女子的长相。他更喜欢金发碧眼的西域女子。他无法欣赏汉人女子的美,他一直这样认为。 直到今日,他看见宝珍公主后,他向来所秉持的审美观被瞬间颠覆。原来他并非欣赏不了汉人女子的美,而是没有遇见合他心意的汉人女子。 面前浮现出宝珍公主白净的面庞,圆圆的杏眼,大宫医心潮澎湃,心里的浪潮翻腾不止。他使力深深一吸气,压下翻涌不停的情绪。 纤凝遮月,溶溶月色,浸染窗棂。睡饱的宝珍抱着掐金丝靛蓝蚕丝软枕,望了望头顶的圆形穹顶,又望了望四处明蓝色与金黄色的华丽花砖,她满怀悒怏,眉心撮着愁意。 楼兰王对父王说,他不会杀她。是他认为认错了人,所以才说不会杀她?万一他以后查到她的确是那人呢?也许她就 是他所说的那个沈秀。 宝珍托腮,眉间愁意更浓。她真正的名字,是沈秀么?她想快点知道更多关于沈秀的事,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家在何处,但又不敢去问楼兰王关于“沈秀”的事,她还想活得更久一些。 她已经将“沈秀”这个名字告知父王,希望父王能快些查明此事。 彼时,魏府,下人见魏朝清出了屋子,忙道:“大人,这么晚了,您要去何处?” 魏朝清:“后厨。” 下人了然。魏大人这是又要去后厨烧菜。自沈姑娘失踪后,大人几乎每夜都无法入眠,一睡不着觉,大人就会去后厨烧沈姑娘喜欢吃的菜,例如鱼笋夹子,反沙芋头,酿山药,炉焙鸡,土豆炙鸭,笼衣金丝球和紫苏烤肉等等菜肴。 热油滋滋啦啦地炸着姜蒜辣椒,很快爆出辛辣香气。魏朝清将鱼笋夹子炸进锅里,烟雾将他温润憔悴的眉目氤氲得模糊不清。 呲啦呲啦呲啦!锅里热油浇滚。魏朝清凝视油锅,油锅里炸的噼里啪啦的鱼笋夹子,仿若变成了他的心脏。 他痛苦地放下锅铲。 “大人,您没事吧!”下人赶忙凑过来。 魏朝清抬手,示意下人退开。缓了片刻,他脱下襜裳。 翌日晨间。魏长生又从噩梦中惊醒。他哭着唤了几声姐姐,而后去寻魏朝清。 “舅舅不在?今日休沐,舅舅去哪儿了?” 下人回:“大人又去菩提寺了。” “舅舅他又去给姐姐求平安了?”魏长生喃喃。 之前为了给沈秀姐姐求平安,舅舅去菩提寺,一走一叩,跪了九百九十九阶天梯,弄得他的腿好几日都走不了路,今日休沐得空,舅舅竟又去了。 魏长生吸吸鼻子,握紧掉了好多肉的小拳头,“我也要去!” 宝珍吃着早膳,对高昌王道:“父王,王上既然说不杀我了,那我们可否现在就回高昌?” 她一刻也不想待在楼兰王宫,她怕,怕楼兰王随时会砍掉她的脑袋。 “我今晨去拜见王上,王上并不允准你离开,王上说要治好你的脑疾。”高昌王也想带着女儿回高昌,只是楼兰王说这话事,语气不容置喙,他没办法,只得妥协。 “我宁愿不治好。”宝珍泄气,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酥油番芋。高昌王拍拍她的肩膀,“莫担忧,君无戏言,王上说不会杀你,就不会杀你。即便他反悔,父王也定会护你周全。” “多谢父王。”宝珍狠狠地吃了一大口酥油番芋。 祈月宫中,月楼迦翻看奏折时,宫人通报,“陛下,大国巫大人求见。” “进。”月楼迦头也未抬。 不一会儿,头上插着蓝羽的大国巫进入殿内。 “陛下万安。”大国巫行礼。 “何事。” “昨夜神月灯爆裂,乃不祥之兆,臣便算了一卦,卦象显示,陛下身边有一人,会给您带来杀身之祸,灭顶之灾。” 月楼迦仍旧未抬首,甚至没有问那人是谁,“无人能杀吾。” 他神色淡漠,漫不经心,混不在意。他的这种不在意,建立在他绝对强大,绝对碾压一切的实力上。 “陛下!为了您的安全,此人必除之!”对月楼迦顶礼膜拜与虔诚信奉的大国巫,不允许月楼迦有任何危险,“卦象显示,此人为女,名唤宝珍,亦唤沈秀,陛下,此女必除之,否则您会有杀身之祸灭顶之灾!” 月楼迦迅疾抬头,额心蓝月泛出凌凌冷光,“宝珍?沈秀?” “正是此女!” 大国巫刚说完,就只觉自己的脖子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窒息的痛苦让他双目发突,“陛……下……” 月楼迦俯视他,“图兰布,若你将此等荒唐之卦,谬论之言散播出去,从此楼兰再无你图兰布家族。” 大国巫嘴唇发青,艰难地点头。下一瞬,脖子上无形的束缚消失。他瘫跪在地,大口大口呼吸空气。 缓过来后,大国巫道:“陛下,就算您认为这卦象是荒唐不可信的,但为了以防万一,最好还是要除掉此女。” 月楼迦:“她是我的人,谁敢动她。” 掷地有声的几个字,霸气强势,若冰雪冻住大国巫的耳朵。大国巫嘴唇发颤,最后低下头,在地上磕了一下。 走出宫殿,大国巫望向殿前方的月神雕像。在他眼里,神圣而伟大的月神,与月楼迦的模样重合。 大国巫食指中指并拢放到额心,虔诚而狂热地轻祷:“月神在上。” 他咬紧腮帮,神色变幻莫测。那女子是王上的人,王上不会杀她。 为了王上,他一定要杀了她。卦象显示此女在宫中,在王上身边,且王上方才说了,她是王上的人,王上不会让任何人动她。 那么他恐怕没那么容易杀掉她。 大国巫神情凝重。忽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位杀手的名字。! 第 75 章 热腾腾的药汤,泛着浓重的苦味,宝珍反胃欲呕,“这药比我之前喝的药苦多了。” “良药苦口,这药里可有仙草寒薇芝,越是好的药,越苦。”高昌王吹吹热气,给她喂药。 “我自己来。”宝珍捧过药碗。 不能给宝珍喂药,高昌王颇为遗憾,他擦擦手,又安慰起她来,“陛下赐了你此等仙药,定不会杀你,否则他何必把无价之宝赐给你。” 宝珍想想也是。这寒薇芝是能救命的无价仙药,整个王宫,或者说整个天下就这么一颗,把这药用在了她身上,若真要杀她,岂不是浪费了这仙药。她点点头,又疑惑起来,“陛下怎会舍得把这药给我吃?” 这也是高昌王疑惑的地方,宝珍又不是月楼迦的什么重要的人,月楼迦怎么舍得把寒薇芝赐给宝珍吃的。 “我也不知陛下是何心思。” 宝珍喝完药没多久,月楼迦就了寝殿。坐在椅子上,宝珍屏息,安安静静地眼观鼻鼻观心。她努力想冷静一些,然而对于月楼迦的恐惧让她无法平静,就连头上针扎的刺痛也无法让她转移注意力。 因害怕,她的肩膀微微发抖时,头顶传来月楼迦的声音,“沈秀,你很怕我?” 宝珍嗓子一抖,说出来的话差点劈叉,“没、没,”转而,她又连忙道,“陛下,臣女并非沈秀。” “你怕我杀你。”月楼迦轻轻按下银针,“你是沈秀。我也不会杀你。” 听到这话,宝珍诧异,“陛下,您之前不是说要杀我、不是,杀沈秀?” “我不会杀你,不会杀沈秀。” 怎么又不杀了。不是说了,若沈秀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杀了她吗?他改变主意了? 极有可能是沈秀的宝珍几近欣喜若狂。她竭力克制住激动的心情,拼命不让脸上露出任何笑容。 针灸结束,宝珍起身,身体没稳住一晃。月楼迦正伸手去扶她,高昌王先他一步,扶住了她。 高昌王扶着宝珍,道:“宝珍,头可疼?晕不晕?想起了一些什么没有?” 宝珍靠在高昌王怀里,摇摇头,“不疼也不晕,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 “此事急不得,想不起来就别硬去想,仔细想得头疼。”高昌王安抚性地抚摸宝珍的背脊。 月楼迦的目光落在高昌王身上,“高昌王。” 高昌王转过头,“陛下?您有何吩咐?“ “国不可一日无君,你该回去了。”月楼迦眸光冷然。 “可宝珍她……”高昌王停顿了一下,“臣想与她一同回高昌。” “她留在此处治病。”月楼迦睨着高昌王放在宝珍肩上的手,“吾令你即刻返回高昌。” 高昌王握拳,不得不从命,“臣,遵旨。” 月楼迦离开后,高昌王叹气,“好在陛下方才说了不会杀你了,你已无性命之忧。也好,陛下善医术,你留在这里能好得更快。” 宝珍 气闷,楼兰王令高昌王即刻返程,她也想与他一同回高昌。她不知月楼迦何故如此好心,非要留她在这里治脑疾病,虽他说,即便她是沈秀也不会杀她,可她还是不敢完全放下心,万一他反悔了呢,还是回到高昌比较安全。 陛下令自己即刻回高昌,高昌王不敢耽误时辰,却又极舍不得宝珍,磨蹭到了下午,他才依依不舍地与高昌王后一行人才慢吞吞离去。 “唉……”送走高昌王一干人,宝珍唉声叹气。 阿娜尔古丽把果盘端上来,“公主,吃点果子吧。” 啃了一口香果,宝珍道:“你说楼兰王他日理万机,那么大一人物,为何要浪费时间与精力,亲自来给我治脑疾?” “许是陛下心善。” 面前浮现出月楼迦冷漠冰冷的面孔,宝珍嘶了一声,楼兰王看起来并不像是很心善的样子。 “殿下,”阿娜尔古丽张张嘴,“您有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 “陛下与别人说话时,都自称吾,但与您说话时,没有自称吾,他说的是,我。” 听闻此言,宝珍讶然,“好像是,奇怪。”想了一想,她说:“或许是汉话的吾,他说得不熟练?” 宝珍并未多想月楼迦自称的事,她又唉声叹气,不知她是否能活着回到高昌。 医舍里,小徒弟左瞧瞧大宫医,又瞧瞧大宫医。他不知大宫医是怎么了,从昨日起就开始魂不守舍。 小徒弟咂咂嘴。药汤已熬好,他盛了药汤,正准备送去宝珍公主的寝殿时,大宫医忽而叱道:“放下,我来。” 送药这种活,不需大宫医亲力亲为,但大宫医却非要亲自给宝珍公主送药汤。小徒弟犹疑,“可是师父,您不是忙着给陛下熬药膳吗?” “我去去就回。”大宫医端起药,倏然想起什么,他又放下药碗。整理了一番仪容,他端着药去往宝珍公主所住的瑶华殿。 大宫医又送药汤来,宝珍条件反射地欲呕。她一口气灌完药汤,连忙把蜜饯塞进嘴里。 药汤太苦,蜜饯的甜也压不住其苦味,苦得宝珍龇牙咧嘴。 “殿下,这已经是最最甜的蜜饯了。”阿娜尔古丽道。 “最最甜的东西也压不住这药汤的苦,怎么会有这么苦的药!”宝珍连连吃蜜饯。 外头的宫人探了探头,过了片刻后,轻手轻脚离开瑶华殿,仔细地向月楼迦禀报了今日瑶华殿发生的事。 “药汤太苦?”月楼迦放下奏折。 “是的,陛下,宝珍公主苦得都快吐了,吃再甜的蜜饯也不行。” 月楼迦垂睫,旋即望向殿外天山的方向。 天山上结有一种果子,名唤雪蜜果,其果芬甜芳香,若雪里掺蜜,凉沁蜜甜,乃世间至甜珍果。 只是这果子并不易得。 雪蜜果树周围,有雪峰的王者,雪狼群守护,寻常人去摘果子,等于直接去送命。 夜里的天山,皑皑巍峨, 耸入云端。山顶披云戴雪,云雾绵绵。雪雾里月光熠熠,映照着硕果累累的雪蜜果树。 沾着月光银辉的白果,若笼罩了碎银的绸缎,银光凛凛,剔透晶莹。 果树下,雪狼群绵绵密密守在果树周围,体型最强壮,最凶悍勇猛的雪狼王守在最中央。 倏然,淡淡的月辉被一抹光亮刺破。雪狼王反应极快,他抬起雪白的头,露出如钢刀般锋利的獠牙。 狼群前方。月楼迦神色淡淡地看着狼群,肩后雪白的长发微微浮动。 他对狼王道:“让开。” 狼王锐绿的双目,发出幽幽凶光,其他雪狼也跟着后腿微屈,前腿向前伸,准给冲过去咬断月楼迦的脖子。 狼群们不让开。月楼迦直接无视它们,径直往前走。 “嗷呜!”狼群怒吼,飞速向他冲过来。 月楼迦挥袖,雪雾从他袖间飞转而出,如狂风一般,将狼群扫拂开。瞬间,所有雪狼摔落在地。 雪狼王嘶吼,尖锐的獠牙冲着月楼迦的方向。怒吼几下后,它识时务者为俊杰,领着狼群转身就跑。 待雪狼群离开,月楼迦步至雪蜜果树下。他飞至树干上,火把照亮雪蜜果,将果子里品相最好的果子全部摘走。 “雪蜜果?”晨间,宝珍喝完药,好奇地观察盘子里晶莹剔透的果子,“这果子,倒没见过。” 听阿娜尔古丽说这果子极难得,冒着生命危险才能摘得这果子,宝珍咽嗓子。她咬了一口果子,冰冰凉凉的果肉在齿间绽开,水甜芬蜜,口感极佳。 “好吃!”宝珍眸光微亮,“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果子。”她给阿娜尔古丽递了一个,“你快尝尝。” 阿娜尔古丽惶恐地接住这果子。 清凉芬甜的果子将口腔里的苦涩药味全部扫荡走,宝珍笑笑,“这般好吃,怪不得雪狼会守着它。” 即便是兽类也知,什么是好东西。 吃完果子,漱过口,宝珍擦擦嘴,走出宫殿。她环顾四周。楼兰王宫比高昌王宫更恢宏气派,精奢华丽,但建筑风格相似,都有穹顶花砖,与汉式建筑风格差别很大。 宝珍的视线扫过花砖上的蓝月图腾。高昌王宫的花砖上一般是葡萄花和石榴花纹。逡巡着蓝月图腾,宝珍面前闪过月楼迦额头上的蓝月印记。 他额心的蓝月,精致到如同画笔画出来的。 “古丽,楼兰王陛下,”宝珍忖忖,“他额上的月亮,真的是胎记?” “是呀,是胎记。”阿娜尔古丽面上露出狂热的虔诚,“那是月神之子降世的印记。” “蓝色的月亮胎记,挺神奇的。”宝珍缓缓往前走。 “王上就是神呀,当然神奇啦。” 前方花圃里,有花匠在修剪花枝。清紫色的紫罗兰花簇簇盛放,高贵而雍容。紫幽幽的紫罗兰花,让宝珍不禁想起了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眸。那双眼眸亮若星辰,带着佛性的仁义慈悲。 宝珍扶住脑袋。阿娜尔 古丽急忙道:“公主,您不舒服?是不是头又疼了?” “没有。”宝珍抚摸紫罗兰。 这一边厢,花匠听到她们的声音,忙不迭放下剪刀,俯身行礼。 “你继续。”宝珍挥挥手,离开此处。 花匠目送她走远,已经看不见她的身影了,他还望着她离开的方向。 在外头转了几转后,宝珍回到宫殿,让阿娜尔古丽去弄几本汉书来给她看。 “您要看什么书?” “不要那些很正经的文章,我想看看话本,打发打发时间。” “也不知宫里有没有汉文话本。”阿娜尔古丽领命,赶紧去找书了。 不多久,阿娜尔古丽抱着一堆书过来,“殿下,有呢,还有很多。” 宝珍饶有兴致,随意挑出一本书翻开。翻了几页,她皱眉,放到一边,又去拿另一本。没看几页,又丢到一边。如此这般丢了好几本之后,阿娜尔古丽道:“公主,一本都不好看吗?” 宝珍有些嫌恶地把书推开,“这些约莫都是男人写的。” 书里尽是富家小姐,贵族小姐爱上穷酸男人,例如穷酸书生,小姐们为穷酸书生要死要活,甚至与之私奔。就算后来穷酸书生有了一心,三妻四妾,小姐们也对他深情不悔,至死不渝。 将身份尊贵的小姐们描写得如此卑微,如此犯贱,宝珍倍感恶心,“这写的什么烂人,定是男人们意淫出来的。” 阿娜尔古丽啊了一声,“书里的角儿很烂?” 宝珍略略讲了这些书里的故事。阿娜尔古丽诧异,“可是,男人纳妾不是很正常的么。” “哪里正常了,一夫一妻才是……”宝珍的思维突然短促地暂停一息,接着道,“一夫一妻才是正常的。这根本就不公平,若男子可以纳妾,女子为何不能纳郎?” “女子纳郎?”阿娜尔古丽张大嘴巴,“那怎么能行!” 忽而她想到了什么,“不过公主您是可以的,您可以纳郎养面首。” 公主可以,其他女子却不行。凭什么其他女子要遭受这种不公。宝珍闷气,“把这些书都还回去,重新再拿一些,不要再拿这种男人写出来的话本。” 两刻钟过去,阿娜尔古丽又抱来一堆书,“殿下,这里有一位东陵的大文人写的书。” “东陵的大文人?谁?” “魏朝清,听说他年纪轻轻便三元及第,著有多本名书,写的书足以流芳百世,乃东陵当今名声最望的名仕大儒,连东陵皇帝都敬其三分呢。” “魏朝清……”宝珍沉吟。这名字有些耳熟。不过这并不奇怪,毕竟她是汉人,应该听过此等名人的名号。 翻了几页他写的《与君书》,宝珍点点头,“这人写的东西很通透,果然是大文人。” 她津津有味得看起来,入睡前还在看。 “殿下,您该睡了,明日再看罢。” 书盖在脸上,宝珍意犹未尽睡去。 第 一日晨间,天还未亮,日夜兼程,快马加鞭赶路的高昌王一行人快要抵达高昌王宫,收到消息,王子公主们忙去迎接。尤其是王子们,个个翘首以盼,早已等不及了。 “宝珍妹妹终于回来了。”七王子摩拳擦掌,急不可待。这些时日未见宝珍,他想她想得不得了,恨不能立刻能飞到她身边见她。 “宝珍他们要回来了?”琼玉宫里,正在啃肉的六公主听闻高昌王他们回来的消息,立刻放下手里的鸡腿,“快,收拾一下。” 众人出动,去宫门前迎接高昌王一行人。 六公主来到宫门口时,其他王子公主以及王宫大臣们已经在门口站好,等待高昌王他们回宫。 六公主看到其他王子公主们,不自觉地弯曲背脊畏缩起来。 五公主瞥了瞥六公主。她打心眼里瞧不上这个贱婢生下的低贱种。与六公主有血亲关系,乃是她的耻辱。她怎会有一个低贱种妹妹,简直是耻辱! 可是宝珍喜欢六公主。宝珍喜欢她,她就得拉拢她。咬咬牙后,五公主面上挂起笑容,“六妹,你站这么远干什么,过来些。” 六公主害怕地低下脸。她猜测,五公主是否又要捉弄她? “你这什么反应,我还会吃了你不成,过来。”五公主口吻变得冷硬起来。 六公主瑟瑟发抖。五公主恼怒,“你听不见我说话吗?” 这时,七王子皱眉,“你吼她做什么?” 七王子也不喜六公主这个低贱种,他并不想多管闲事,只是,宝珍喜欢六公主,他怕六公主被欺负后,宝珍不喜,所以才出声斥五公主。 四王子以及其他王子也道:“五妹,父王母后他们快到了,勿生事端。” 五公主瞪目,“谁要生事端了,我只是叫她站过来些而已,又不是要做什么!我们不是兄弟姐妹么,她站那么远,像什么话!” 王子公主们面色各异。 六公主不敢置信,五公主原来不是要欺负她? “你那什么眼神,过来吧,真是的,好心当做驴肝肺。”五公主负气,别过脸不说话了。 六公主迟疑半晌,才慢吞吞走过去。她过去后,什么事也未发生,总算放下心来。 不多久,七王子发现前方的马车了,他不顾礼仪,直接飞奔过去,“父王,你们终于回来了!” 高昌王高昌王后一行人,下马下车。没看到宝珍的身影,七王子拧眉,“宝珍呢?” “她还在楼兰。”高昌王道说了宝珍在楼兰治脑疾的事。 七王子立刻垮下脸,“哦……” 其他人也如七王子一般一副失落的表情。高昌王啼笑皆非,“怎么,只有我们回来你们不高兴?” “没有。”七王子脸上重新挂上笑容。 彼时,楼兰朝殿里,王公大臣们恭恭敬敬站着,正启奏诸事。宰相启奏结束,发现王座上方没什么反应,他抬首瞧过去。 王座上,身着深蓝丝绒流光王袍的月 楼迦,单手支着额头,白皙修长的指尖,轻点着额侧,似在走神。 宰相惊讶,王上在走神?王上居然在走神!这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震惊过后,宰相咳了咳,将方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王座上,月楼迦停下轻敲额侧的食指,俯视宰相,“列罪当诛,宰相欲为其求情?” 臣不敢!№”宰相急声否认,不敢再论此事。 宫侍扬声,“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王上退朝,王公大臣们拱手,“吾王永在!” 月楼迦离开王座。见月楼迦步伐比平时快,似有什么急事,宫侍诧然。 吃完早膳的宝珍捂着肚子,来到了海棠花树下面的石桌前。她靠着花树,在海棠花香里翻看魏朝清写的书。 月楼迦步至瑶华殿,见宝珍靠在海棠花树下看书,他驻足。 风拂过花树,风吹花落,片片落英如粉雨洒落。宝珍仰首,笑着伸手接花雨。 阿娜尔古丽兴奋道:“公主,真好看!” 宝珍眼睛弯成月牙,“嗯。”她话音刚落,风就停了。花雨不再,宝珍有些遗憾地摇摇头。 月楼迦垂睫,而后,手微微一动,掌风吹向海棠花树。 海棠花树被他的掌风吹得再次摇曳起来,片片海棠飘落。又下起花雨,宝珍瞳仁一亮,又伸手接花雨。 这次的风吹了很久,宝珍头上都快堆满花瓣。她笑盈盈地跑出树下,把身上的花瓣全部拍下来时,眼角余光忽而触及一片深蓝。她一探脖子,便发现了路口的月楼迦。 他这是又来给她施针了。她迅速跑过去行礼,“陛下!” 月楼迦的目光落在她的唇角。她唇角的笑容在见到他之后便立时消失。 他默然片刻,“坐下。” 宝珍依言坐下。月楼迦净完手,开始给宝珍施针。银针还未扎进头皮里,宝珍的下巴忽然被一只冰凉的手抬起来。 她被迫抬起脸,对上月楼迦冰蓝的视线。 月楼迦:“我说过不会杀你,为何还怕我?” 宝珍呼吸急促起来,她牙根紧了紧,“您……真的不会杀我?” “要我发誓?” 她没吭声。她倒真想他能发誓。假如他发了誓,她就真能信他不会再要她的命。当然她没那么大胆,真让一个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对她发誓。 “那个,我、臣女————”她还没说完话,就只听月楼迦道:“我以月神之名起誓,绝不会杀你。” 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这几个字,若炮仗扔到了宝珍耳边,她的瞳孔剧烈收缩,良久,她道:“多谢陛下。” 道完谢,她倍感荒诞,一个之前要杀她的人,不杀她了,她居然还那么真心实意地对他感激涕零。 月楼迦:“还怕我么?” “不怕了。”她低垂睫毛,盖住眼里的情绪。 “看着我的眼睛说。”他用食指敲了一下她的下颚。 她重新抬起眼帘。 此时,一阵柔风拂过,月楼迦雪白的长发浮飘起来,片片海棠花落于他的发间,仿若一块雪白的绸缎上绣了清粉的海棠花。 宝珍闻到他发间白雪一样干净而清凉的香气,夹杂着淡淡海棠花香。 粉花,白发,衬着他额间的蓝月和那双冰蓝的眼睛,更显出了他惊心动魄,似若天神的美。 宝珍看了他两息,道:“不怕了。” 月楼迦松开她下巴,继续给她扎针。 宝珍顶着一头针,瞄了瞄扎完针净手的月楼迦。在他转过身时,她急速低头,乖巧老实地等针灸治疗结束。 月楼迦站在她身前,细细逡巡她头上的银针后,发现树上有一朵海棠花飘落下来,他伸手去接。 低着头的宝珍,见月楼迦忽然对她伸手,她怔了怔,不知他要做什么。但她不敢违逆他,是以,条件反射地也伸手,把手放到他手上。 月楼迦微顿,冰蓝的眸子里露出诧异来。 宝珍刚把手放到他手上,一朵海棠花就砸了到她手背上。她瞠目,突然间明白了什么。 月楼迦原是准备接这朵海棠花吧! 她神经一崩,险些被自己蠢死,立刻把手缩回去。然而她没能成功把手缩回去。 月楼迦握住了她的手。!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76 章 手被月楼迦握住,宝珍一愣,“陛下?” 月楼迦握着她的手,眼里没什么情绪。 ⒐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 宝珍慌张失措,“臣女以为您是要我伸手做什么,并不知您是要接花,陛下请恕罪!” 他仍未松开她的手,半晌后,他取走她手背上的海棠花,将她的手翻转过来,把海棠花放在她掌心,同时说道:“头上有针,别乱动。” 宝珍看着掌心里的海棠花,又看了看月楼迦。他没生气。她安下心来。 针灸完毕,月楼迦离去后,宝珍不假思索,把花扔到一边。 “殿下!”阿娜尔捡起海棠花,“这是王赐予您的,不可丢!” “这……算了,那你把它收好。”宝珍翻开书本,接着看书。 观天台,大国巫图兰布元望空中翻飞的海棠花,眉心紧蹙。他放下掷珓,问身后的宫人,“东西可准备好了?” “大人,已准备好。” 图兰布颔首,“带上东西去瑶华殿。” 他要去见识见识这位会给陛下带来杀身之祸,灭顶之灾的宝珍公主。 “殿下,大国巫求见。”阿娜尔古丽对宝珍道。 “大国巫?是巫师?” “是国师。” “他来找我做什么?” “奴婢不知,大国巫只说有事求见。” “你让他进来。”宝珍放下书,整理好被风吹得略微凌乱的额发。 不多久,一位身着长袖法医,头戴蓝羽的男子出现在宝珍视野里。宝珍打量一番此人英俊的面庞,有些意外楼兰国的国师竟如此年轻,貌似才三十岁的模样,她原以为国师年纪应该很大。 图兰布走近行礼。宝珍:“请起。” 图兰布抬首,视线与宝珍的视线交汇。 “大国巫见我有何事?” 图兰布错开她的目光,说他听闻她在治脑疾,故特意献上对治脑疾极有益处的宝参。 “大国巫有心了,多谢你,”宝珍没拒绝他送的药。对治脑疾很有益处的宝参,她何必拒绝。不过她不会白要他的东西。 她取下腰链上的玉坠子,赠与他。 “谢殿下。”图兰布接住玉坠。 他接了玉坠子,还不告退,宝珍沉默下来。她与他不熟,没什么话题可聊,安静下来后一时倍觉尴尬,再加上她还等着继续看书,于是直言道:“你还有什么事吗?” 图兰布正欲告退离去,他的大脑却在阻止他,驱使他与她再多待一会儿,多看她一会儿。 想了想后,他道:“殿下,臣善占卜,您可想臣为您算一卦?” “可以,你算算我的命如何?”宝珍饶有兴致。 图兰布先看她的面相,后令宫人取来纸笔,让宝珍在纸上写下“命”一字,随之他开始扔掷珓。 “不需要生辰八字什么的?” “不需如此。” 片刻过去,宝珍问 :“如何,我的命相如何?” 图兰布眸光微微闪烁。他算不出宝珍的命相。她的命相模糊,如若蒙了一层云雾,谁人也看不清。 殿下此生平安顺遂,喜乐安康,衣食优然全欲足,积玉堆金满仓储,荣华富贵无人及。?[(”图兰布捡好听的话说。 “我的命这么好?”宝珍笑笑,“我信你了,若我以后的命没这么好,我可要来找你麻烦。” 眼光触及她弯弯的笑眼,图兰布心脏被拉扯,洪水滔天般的酥麻在心脏上肆虐,心脏仿佛献祭似的,牵引向她。他狼狈地低下头,匆匆忙忙告退。 回到观天台,图兰布在身上泼了两桶冷水整个人才平复下来。 他站在楼台上,凉风吹着他湿润的长发,他静静注视手里的玉坠子。 忽然,他想起了什么来。 谢扶光! 之前他给谢扶光送了悬赏令,希望他能杀了宝珍。宝珍满身鲜血地躺在地上的画面闯入脑海里,图兰布面上血色尽褪。 “来人!”图兰布扬声,“快去截住悬赏令!” “是,大人。” “慢着。”图兰布神色复杂起来。 杀不杀宝珍?若不杀她,陛下就会有杀身之祸灭顶之灾。 对月楼迦的狂热的信仰,与另一种翻腾的感情激烈碰撞,矛盾与纠结让图兰布头痛起来。 不知多久过去,他抬起布满红血丝的眸子,“截住悬赏令,若已送到谢扶光手上,便将其收回来。” 一连几l日过去,这一日,夜色深下来,即将至十月底,天上山的雪越发冷白。围在雪蜜果树下的狼群,见月楼迦又来了,纷纷自觉地给他挪位置,让他摘果。 雪蜜果是珍果,极难保存,离开果树六个时辰便会开始腐烂,比寻常果子腐烂得更快,是以,月楼迦每夜都会来此处摘新鲜果子。 雪狼们也习惯了他每夜的来临。等他摘完果子,雪狼重新围过去。 清晨,宝珍啃掉手里新鲜的雪蜜果后,她数了数日子,她在楼兰王宫大概已经待了有七八日,然而她的脑疾还未有任何好转。她嗳了一声,“我想回去。” 阿娜尔古丽:“王不会让您回去的,恐怕要等您的脑疾好了才行。” “可这何时才能好。”宝珍瓮声瓮气,“我想出去,不想一直闷在这里。” “出去?” “成日待在这宫里,你不烦么?我们出宫转转?” “不知王上允不允许您出宫。” “我只是在这里治病,又不是犯人,王上应该不会不允许我出宫?” “得向王上禀报,王上允许了,您才能出宫。” “那你快去。” 得到楼兰王的准许,宝珍喜上眉梢,“太好了,古丽,多带些钱。” 月楼迦派了两位武功高强的侍卫,同宝珍一起出宫。马车一路走出宫殿,来到繁华热闹的街市。 宝珍掀开车帘,去瞧在街边上唱歌跳 舞的男男女女。西域人善歌善舞,到处都有唱歌跳舞的人,处处都有鼓乐之声。 古丽,你会跳舞吗? ?想看雪刀写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 76 章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回殿下,奴婢会一点。” 宝珍又去问旁边随从的侍卫,“你们会跳舞吗?” “只会跳传统舞蹈。”侍卫答道。 “你们的传统舞蹈是?” “月神之舞,楼兰人人都会跳。” “那,”宝珍问,“楼兰王会跳吗?” “不知。” 宝珍想象不出楼兰王跳舞的样子,总觉得他那样的人,若神明一般,冷漠冰冷,不食人间烟火,他若跳舞,会给人一种神明下神坛的荒诞之感。 她在脑海里勾勒出,楼兰王冷着一张脸跳舞的样子,倍感滑稽可笑,不禁噗嗤笑出声来。 “停一下,”宝珍问侍卫,“王都里最好吃的饭馆是哪一家?” “珍肴大酒楼。” “那我们先去那里,去那里吃了东西再去别处顽。” 马车一路驶向楼兰王都最负盛名的大酒楼。马车里,戴着面纱的宝珍问旁边骑马的侍卫,“那酒楼的菜真的很好吃?” 侍卫点头,“是的,殿下。” 珍肴大酒楼很是气派,宝珍提着裙子进去时,对酒楼的规模很是意外,“没想到还有这么大的酒楼。” 侍卫直接给她订了雅间,进了雅间,宝珍让小二把所有招牌菜都上上来。 “好嘞,客官请稍等。” 侍卫守在门外,宝珍招招手,“你们要不也坐着,等会一起吃。” “卑职不敢。”两名侍卫站在原地不动。 宝珍不勉强他们。她望望窗外。这里是顶楼五楼,楼层很高,楼下风景一览无余。 宝珍看了会儿窗外,小二将果盘点心端上来。她吃下几l块点心,忽然感觉到哪里有些不对。转过头,她望向窗边。 窗边有人! 一红衣少年,轻坐于窗台上,他戴着银色红玛瑙发冠,发冠压住微微收束的长卷发。微卷的额发下面,眉尾斜飞入鬓,眼眸精致,鼻梁高挺,唇薄嫣红。 如他肩头的曼陀罗花一样嫣红昳丽的唇角微扬,他微微歪头,笑盈盈道:“好久不见,我的未婚妻。” 从骨子里透出的恐惧铺天盖地将宝珍湮没,她直直地瞪着红衣少年,大脑一片空白。 刹那间,有什么东西击碎了记忆的屏障,她的脸色霎时惨白起来。 她想起来了,想起红衣少年是谁了。 谢扶光坐在窗台上,一点也不畏惧五层楼的高度,漫不经心地从窗台上翻下来,动作姿态优雅悦目。 他来到她面前,“怎么,见到我很欢喜,欢喜到说不出话来了?” 宝珍咽嗓子,立刻回头去望门边的侍卫。然而此时侍与阿娜尔古丽都卫已被点住穴道。 她的腰被谢扶光一把握住,搂了过去。他笑得很温柔,“为何要跑?不是说好了要嫁给我?” 宝珍喉咙犹如被棉花塞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你骗了我。”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头发,“我讨厌别人骗我。你可知,骗过我的人基本上都已经死了。” 他微微俯身,嘴唇靠近她的脖子,贴着咬下去。 脖子上轻微的疼痛让宝珍稍微清醒了一些。她想起他曾经说过他父亲欺骗他的事。 因为他的父亲,他极其憎恶欺骗。 他方才说,他会杀掉骗过他的人。 虽然他本来就是要杀她的,但她骗了他,她或许会比之前死得更惨。宝珍浑身僵硬起来。 谢扶光在她脖子上留下牙印后,微微一笑,“这次就原谅你了,没有下次。”!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77 章 云杉松树挺拔苍翠,棵棵璀错地环绕着潺潺河流与草原半坡,沈秀坐在草地上,托腮远望远方的云杉松树。 夜越深,夜空愈泬寥,她转过头,眄视在火堆前烤肉的谢扶光。 谢扶光居然原谅了她欺骗他这事。不过她并不怎么信他。就算是信他又能如何,他反正最后是要吃她的,他原谅她的欺骗,顶多不会让她死得更惨而已。 她低首观察自己的身体,这副身体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能让他见了一眼就想吃掉? 也就是一副普普通通的身体,并没有漂亮到秀色可餐。 她深埋下肩膀。怎么也逃不出谢扶光的手掌心的直觉,实在是让她倍感疲惫,疲惫到已经不愿再挣扎。她喃喃道:“你就不怕?” “怕什么?”谢扶光侧首,火光映着他白皙精致的面庞,映得他的唇色更加秾丽起来。 “我现在是高昌的公主,受高昌王的庇护,也受楼兰王的庇护,我还是国子监祭酒魏朝清魏大人,和皇子司马朗,世子司马烨他们的朋友,亦是中原前武林盟主也应天的女儿,他们有的有权有势,有的武功高强,你难道一点就不怕?” “为何要怕?” “既然不怕,又为何要戴面具作伪装?你这样做不就是怕被别人发现我们?” “别人会耽误我们的路程。”嫌恶从谢扶光眉宇间一闪而逝,接着,他对她道:“我们要尽快回到东陵,不是么?” 沈秀哑然。谢扶光并不畏惧权势,也并不怕什么武功高强的人,他之所以戴面具做伪装,只是嫌弃被发现后,耽误他的路程。 他是如此嚣张,嚣张到什么也不怕,仿佛自己天下第一,谁人也奈何不了他。宛若高维生物,俯视低维生物那般的嚣张。 沈秀想起了月楼迦。月楼迦也是如此,睥睨众生,视所有人为蝼蚁。 面前忽然出现一块烤得金黄油亮的羊肉。谢扶光道:“吃吧。” 接过香腾腾的烤羊肉,沈秀咬了一口。羊肉是蒲犁羊肉。谢扶光这是爱上蒲犁的牛羊肉了?她把烤羊肉当做谢扶光的肉,一口接一口地啃。 一块块骨头在碗里堆积成山,沈秀吃饱喝足,拿起一块骨头,用力砸到谢扶光身上。 正往火堆里添柴火的谢扶光转过身来,“做什么?” “啪!”又一块骨头砸到他身上,油污浸染了他的衣衫。他缓缓抬了下长睫,“怎么了?” “泄愤。”沈秀视死如归般,又砸了一块骨头过去。 谢扶光轻笑一声,离她近了一些,“砸吧。” 沈秀动作微僵。他居然不生气,不仅不生气,还面带笑意,对她的行为很是纵容。 谢扶光脑子出问题了? 她迟疑着捡起一块骨头,又砸过去。他仍未生气,唇角的笑还越发灿烂了。 碗里的骨头已经被她砸完,她拿起身侧的火柴,丢到他身上。他依旧一脸笑意。 沈秀环顾四周 ,注意力定在右后方的大石头上。她不假思索㈤_[(,费力搬起那块大石头,直接朝谢扶光的脑袋砸下去。 谢扶光:“等等。” 他终于忍不了了?沈秀并未停下动作,她将石头狠狠砸下去。 “任何地方都可以,别砸到脸。”谢扶光轻而易举地截住石头,温声对她道。 谢扶光何时这么在意他的脸了?里不是说他并不在意容貌么。沈秀诧然。 不对,重点不是脸,重点是,他说砸任何地方都可以,只要别砸到脸。那么大一块石头,真让她砸?这可不是什么小骨头,小火柴的,这大石头一下砸下去,是个人都得受点伤。 沈秀抱着大石头,狐疑地端详他,“只要不砸脸,任何地方都可以?” “当然。” “你确定?” “嗯。” 沈秀抠抠石头,旋即直接对准谢扶光的脸,用最大的力气将石头砸下去,仿佛要将他的脸砸得稀巴烂。 谢扶光拍飞石头,“我不是说了别砸脸。” 地上碎成几片的大石头,清晰地彰显着谢扶光的绝对实力与自己的弱小,沈秀只觉自己还比不得这石头,她深吸一口气,“谢扶光,我受不了了,你要杀我,就现在把我杀了!” 谢扶光右眉挑高,“我何时说要杀你。” “你之前说什么喜欢我,要娶我,你以为我会信?你说我骗你,难道你没骗我?” 谢扶光弯腰,浓密的睫毛清晰地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他的眼瞳浓郁起来,幽深得如同深夜里的幽渊,透着非比寻常的郑重与认真,“我并未骗你。” 他的郑重与认真,让沈秀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一丝怀疑。莫非他真的没骗她? 不,不可能。他善于伪装,能把假的装成真的,她不信他。 谢扶光看出她的不信任,“你不信我。” “我怎么可能会信你,你和赵金金————” 他打断她,“我说过很多次,我不喜欢她,从未喜欢过她。” “那你与她之前的婚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对了,你之前说,她骗了你,什么意思?” 谢扶光:“半年前……” 听完谢扶光说的话,沈秀宛若中了定身法一样呆住不动了。 谢扶光知道赵金金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知道她有系统,知道她是来攻略他的,他什么都知道!一开始,什么都知道! 他假意爱上赵金金,让赵金金爱上他后,再将她打入无法翻身的绝望境地,以此来报复她对他的欺骗。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沈秀终于知道,为什么书里会写,谢扶光不会主动碰触赵金金了,书里写的是他尊重她,婚前不会对她动手动脚,可真相是,他并不爱她,所以才不主动碰触她。 她大概能猜到了,或许并不是剧情发生了变化,偏转了原来的轨道,而是剧情本就如此,而她没看完的后半本书里,应该才会揭露真相。 也许她看的这本 ,并不是什么温暖小太阳拯救疯批病娇的?不是什么绝美爱情文? 她嗓子发干,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唾液,“不是,这怎么……” 说好的阳光甜甜圈温暖小天使拯救病娇的呢? 她的心脏咚咚往下落。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地感觉到谢扶光的可怕。 赵金金第一次救谢扶光,他会因为她缠着他,而不顾恩情,直接杀她。 第二次救他,为了他与狼殊死搏斗,为了不让他渴死,咬破自己的血给他喝。可他并未有半分感动,半分动容,恢复功力后,就要直接杀死她。若不是他听到她的梦呓,得知了她的计划,他早就杀了她。 后来赵金金做了那么多温暖他,治愈他的事,他依旧没有半分动容。 他完全没有心。 沈秀怀疑她看的这本是一篇“恐怖”。恐怖地告诉读者,温暖小太阳并不能治愈,并不能拯救疯批病娇。 市面上,温暖小太阳拯救病娇的太多,大抵是作者觉得这种故事太扯淡,所以才写出了这样一本反《温暖小天使拯救病娇》的? 她瞪着谢扶光,这位作者塑造出来的,完全没有心的男主,指尖微微颤抖,“赵金金对你那么好,你就完全没有一点感动,完全没有一点喜欢她?” “对我好,我就会感动,我就会喜欢上她?” “可如果她没有骗你呢。” 谢扶光轻笑,精致的眉眼若一昳丽的曼陀罗花,然而却是混沌深渊里开出的,淬了毒的曼陀罗花,每一片花瓣都带着深渊里的死亡气息,“她若没骗我,她早已死了。” 沈秀不再言语。她不知她问这些干什么,她难道还需要再确认什么吗? 她根本不用再确认。谢扶光就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不像其他里的病娇,女主对他好,对他一味的好,温暖他,治愈他,他就会慢慢爱上女主。 谢扶光是不能被治愈,不能被拯救,不能被攻略的病娇。对他来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感动,而喜欢上你。 他比那些病娇更可怕。 沈秀的心坠入冰雪里。 谢扶光道:“现在明白了吗,我不喜欢她。” 沈秀侃訚,“你不喜欢她,也并不喜欢我。你一个没有心的人,怎么可能会喜欢别人。” 她的话音将将落下,手就被他牵过去。他把她的手放在他心口,“我的心在你手里。” 他的心脏跳动着,敲击着她的掌心。 她看了看他的心口,又看了看他。他直视她,肩后的长卷发乌黑润亮,长卷柔顺,如一朵墨黑的花张扬地绽放开来。 就在这时,漫漫夜风里,明亮的圆月之前,倏地出现了一道挺拔修长的剪影。 视线触及来人雪白的长发,沈秀瞠目。来人是月楼迦。 月楼迦从空中飞身而下,他睨视谢扶光,冰蓝的眸子森冷如冽,雪白的长发随风飞舞。 他宛若遮天蔽日,睥睨众生的神明,瞬间将所有月辉全部都遮住。 “月楼……陛下!”沈秀直接向他跑过去,“陛下救我!” 然而她跑了没几步,就被谢扶光用掌风吸了回去。还没回到谢扶光身边,月楼迦的掌风从另一边飞过来,将她扯向另一边。 两边功力势均力敌,她飞在半空中,被两边的掌风拉扯。拉扯着她感觉自己快被掰成两半。 “啊!”疼痛让她痛呼出来。 一听到她痛呼,谢扶光和月楼迦几乎同时收了力,松开她。 没有了两边掌风的拉扯,她从半空中坠落。 谢扶光与月楼迦,同时飞过来接她。!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78 章 谢扶光与月楼迦飞速拥住沈秀。 谢扶光歪头,目光无机质,“放开。” 月楼迦冷冷道:“松手。” 两人同时出声,寸步不让。 沈秀推了一下谢扶光,没推开。她咬牙道:“谢扶光,你放开我!” 他笑了一下,没放开她,反而将她往怀里一带,拥她拥得更紧。他一拉她,另一侧月楼迦也拉了一下她。 身上还残留着之前被拉扯的疼痛,沈秀生怕他俩打起来殃及池鱼,伤到自己,“你们、你们先把我放开!” 然而他们动也不动,捏着她的胳膊捏得更紧了,两人之间剑拔弩张,随时都会动手。 被扯成两半的恐惧再度袭上心头,沈秀扬声道:“你们先放开我,然后去边上打行不?”说着这话,她两手一推,很意外地居然把他俩都推开了。 一推开他们,沈秀赶紧从他们中间跑出来,给他们让位置。她露出很怕被连累伤及的表情,“你们去边上打。” 谢扶光从身上取出一条红色飘带,递给沈秀,“蒙上眼睛。” “不需要!”沈秀立刻往后退。 “不怕吐?” “不怕。”她又后退几步。 月楼迦皱眉,问沈秀:“吐?” “她见了尸体会吐。”谢扶光看向月楼迦,看他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死人,一具尸体。 月楼迦眉心皱得更紧,“转过身去,别看。” “没事。”沈秀又往边上走了两步,离他们更远,“陛下您加油!” “加油?” “我的意思是,您这么厉害,一定会打败他!” 月楼迦神色淡淡,“当然。” 谢扶光轻轻一笑,笑意却不达眼底。他转了一下手中的长剑,刀花如盛开的鲜花一般美丽。 而后轻轻挥剑,雪灿的银光如飒沓流星,破开夜色,速度快得甚至来不及捕捉剑刃上的残影。刹那间,剑气如有千钧之势,空气仿若被撕裂开! 月楼迦并不将其放在眼里,举剑挡住后,凝剑反击。他的招式变幻无方,长剑如一道飞虹,劲道森寒凌厉,力量与谢扶光一样恐怖。 一时间,剑气轰鸣,光影闪烁,双方激烈交锋! 沈秀几乎看不清他们的动作。这是她第二次看他们打斗,第二次观战。上一次观战,她发现谢扶光和月楼迦实力相当,差不多不分伯仲,而这一次,亦是如此。 谢扶光斩破月楼迦的一片衣角后,月楼迦长袖一挥,斩断了谢扶光一缕长发。 谢扶光接住被斩断的长发,望向沈秀。 不知他为何要看自己,沈秀吞咽嗓子,下意识往后退。紧接着,谢扶光又看向月楼迦。 他捏着断发,轻轻笑起来。 沈秀从谢扶光的笑容里看出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可怕,她顿时只觉浑身发毛。 就好像,月楼迦斩断的那缕长发 ,是谢扶光的命一样。 谢扶光何时如此在意自己的头发了?沈秀茫然。随之她又想起他之前不让她砸他脸的事。他现在很在意他的脸和他的头发。 就在这时,谢扶光腾空而起,一剑化作无数光影,向月楼迦劈去。足以震碎人魂魄的剑光笼罩住月楼迦,他避无可避。 只听“叮”的一声响,月楼迦手中的长剑断裂开来。他按住被划伤的左臂,极速往后飞退,下一瞬,一群护卫从他身后飞身而出,“陛下!” 月楼迦回头,声若寒冰,“谁让你们出来的!” 不得不出来护驾的护卫们低首,不吭一声。 沈秀喜上眉梢。他带人了?怎么不早些让他们出来!人多,胜算大。月楼迦是傻的么,怎么不早些这群护卫现身。 然而沈秀没想到的是,受了伤的月楼迦,加上一群护卫,没敌过谢扶光。 “陛下,您的伤!”护卫见月楼迦左肩伤口越发严重,急道,“陛下!您先离开!” 月楼迦看也没看左肩的伤,再次挥剑。 受了伤的月楼迦,完全不是谢扶光的对手,谢扶光掌风一震,月楼迦便被这一掌逼得嘴角溢出鲜血来,转瞬便昏迷过去。 “陛下!”护卫扶住月楼迦,“陛下的伤要紧,我们先走!”说着他飞身而起,准备逃走。 谢扶光岂会让他们逃走,他正要追上去时,一个黑脸护卫朝沈秀飞过去。谢扶光立刻转身,飞向沈秀。 就这么一转身的时间,便让月楼迦他们逃走了。 四处一下子安静下来。夜风吹着沈秀微微发青的面庞,吹得她的脸愈发青白。 谢扶光握着长剑,一步一步向她走来。他步至她身前。她的视线定在他的长剑上。 雪亮的剑身上沾染着赤血。 谢扶光见她盯着带血的剑,他把剑往身后一藏。 沈秀并未在意他藏剑的意图,她后退半步,道:“现在要杀我了吗?” “我喜欢你。” 意思是他不会杀她。 说完这话,谢扶光走到河边,拨水擦剑。 望着河边修长的身影,沈秀握拳。 入睡时,谢扶光一如既往,手脚缠在沈秀身上,恨不得将她摁进血肉里似的。 “别碰我。”沈秀推他。推不动,完全推不动,他是藤蔓,缠住她不放的藤蔓。 他下巴在她发间蹭了蹭,严丝合缝地贴着她,似是满足地叹息了一声。 沈秀:“你有皮肤饥渴症?” “什么症?” 懒得与他解释,她骂他,“变态,神经病。” “什么病?” 她不吭声了,任命般地闭目入睡。 他在她耳边低笑一声,声音若晚风,柔和悦耳。她直接堵住耳朵。 她尝试入睡,思维却止不住地活跃起来。月楼迦怎么样了?他看起来伤得很严重。 受伤的为何不是谢扶光,沈秀郁结 。 为了赶路,这几日谢扶光与沈秀几乎都在天上飞,不知过了几日,谢扶光停在一处山林里,歇下来休整。 沈秀接过谢扶光递过来的吃食,刚吃了两口,就听到一群狼嚎。紧接着,她就被谢扶光拉到了身后。 “嗷呜!嗷呜!”阵阵狼嚎从不远处传来。她躲在谢扶光身后,第一反应不是害怕狼,而是希望狼能把谢扶光给咬死。 就算自己被咬死她也无所谓,只要能咬死谢扶光。她这般想着的时候,忽而见一黑白小团子从狼嚎的方向窜过来。 看清黑白团子,沈秀一讶,而后便见两只狼追向了黑白团子。她下意识抓住谢扶光,谢扶光救救它,快赶走狼群,不要杀狼!?” 谢扶光依言,手一挥,狼群摔倒在地。而后,重新爬起来后,狼群向谢扶光龇牙,嗷呜一声朝他奔来。 再次摔倒在地,狼群又嗷呜起来,如此三次之后,狼群终于识时务为俊杰,掉头就跑。 这边厢,沈秀见狼群跑了之后,立刻上前去瞧趴在地上的黑白团子。 黑白团子,约莫一岁左右的幼年熊猫,一只腿在流血。它趴在地上,痛苦地喘息。 沈秀正要去看它的伤势,却被谢扶光拉开,“不怕它伤你?” “它都这样了如何能伤我?它受伤了,我想给它止血,你有止血药吗?” 沈秀想,谢扶光一个杀手,经常行走江湖,身上应该会有些应急的药物。 “为何要救它。”谢扶光神色冷漠。 “为何不救,能救就救呗,而且,”沈秀顿了下,“它的同类,它的同胞救过我。” “救过你?这种野兽,救过你?” “是。” “野兽会救人?” “这事之后再说,你有没有药?有药先给我,让我处理一下它的伤。” 谢扶光取出药,沈秀去接。却不曾想,他闪开,避开了她的手。 “你干什么?” 谢扶光:“它是野兽,我来。” 闻言沈秀不假思索,立刻给他让位置。 谢扶光给熊猫幼崽处理伤口时,沈秀有些心疼地摸了一下熊猫幼崽,“它看起来才一岁多,这个年纪应该还没和母亲分开,也不知怎么落单了,竟被狼群盯上了。” 给熊猫幼崽处理好伤口,谢扶光起身,“走吧。” “去哪儿?” “赶路。” “那它怎么办?” “已经给它处理好伤口。” “可它现在还没办法行走,它现在还很危险。” 谢扶光默然几息,“那就带上它。” “带上它赶路?那怎么能行,它的家在这里,它的母亲也在这里,不能带它走。” “那你要如何?” “要不在这等等,看它的母亲能不能找到它。” 谢扶光没再说什么。沈秀见他妥协了,她松松气,坐下来观察熊猫幼崽。熊猫 幼崽长得圆圆滚滚,身上的毛微微红。想来它的妈妈很爱它,所以才会把它的毛舔到这么红。 它半耷拉着眼睛,瞧着委屈又可怜。沈秀忍不住想抱抱它。但她始终明白它是野兽,是野生动物,不能随便冒犯,所以她没敢怎么碰它。 “谢扶光,你去找一些嫩竹子还有嫩竹笋给它吃。” 找来嫩竹子和竹笋后,沈秀把竹叶喂到熊猫幼崽嘴边。大抵是饿得狠了,熊猫幼崽张口就把叶子咬进嘴里,吃得很急。 “慢点吃。”沈秀边喂着它,边对谢扶光道,“它还小,可能有点咬不动竹笋,你把竹笋劈碎一点。” 谢扶光拿起竹笋,嗖嗖嗖挥动长剑,不消片刻,一堆稀碎的竹笋丁出现在地面上。 “好刀工,谢谢。”沈秀这会不吝于对他的夸奖。 听到沈秀的夸赞,谢扶光唇角微扬,转而继续劈竹笋。 吃饱了饭,熊猫幼崽瞧着精神了许多,后肢也稍微能动了。沈秀欣慰,她没忍住摸了一把它圆乎乎的大脑袋。 又要摸它时,她的手被谢扶光抓住。 谢扶光:“你答应过我,以后不许再这样摸别人的头,只许摸我。” 她有答应过他这事?转瞬她便想起来了,她的确答应过他这话,只不过也是迫于他的淫威才答应的。她张口,欲冷讽回去,却又倏地闭了嘴。 她可以冷讽他,把他惹毛了她现在也不怕,只是猫幼崽还在身边呢,万一她惹恼了他,他不仅要杀她,还要杀熊猫幼崽怎么办? 于是她忍气吞声,道:“我是答应过你不许摸别人的头,但它不是人,是野兽。”她钻了语言的漏洞。 “也不可以。” 她敷衍性地应了一声,“知道了。”且先忍着,等离开了熊猫幼崽再说。 “你还未告诉我,它的同类怎么救的你。” 提及此事,沈秀冷笑一声,“它的同胞能救我,还多亏了你。” “什么意思。” 沈秀笑起来,“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是被他们掳来的良家子!他们是一群山匪!多谢恩人救我!谢扶光,这话听着耳熟吗?” 谢扶光眸光微凝。良久,他似乎终于想起来什么,“是你?” “是我。那日你伤了我,正准备杀我的时候,突然地龙翻身,我被卷进河里,大难不死飘到了岸上。我在岸上时,遇到了一头野猪,幸而那时有一只食铁兽过来吃东西,那野猪怕食铁兽,转身就跑了,我也因食铁兽捡了一命。” “若不是你,食铁兽又怎会成为我的恩人。” 谢扶光沉默下来。良久,他问:“当时受的伤很重?” “当然,我养了半个多月才养好。”她说完,谢扶光忽然靠近,将他的剑放到她手里,“你当时受了多重的伤,你现在可以让我受同样重的伤。” “真的?”沈秀难以置信。 “当然。” 既如此,沈秀可不会客气。她握着沉重的剑,刚要 动作,便听他道:“等等。” 怎么,你说话不算话? ?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 “不是。”谢扶光把剑收回去,“路上危险,赶完路再说。” 什么赶完路再说,分明是他后悔不该许诺她这样的大话。他又不是真的喜欢她,还真能让她拿剑伤他? 沈秀在心里冷哼,没再搭理他。她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熊猫幼崽身上。 她在心里默默地对幼崽道:“小胖哒,你若是想报答我对你的恩情,等你长大后若是再遇见谢扶光,你就一口咬死他,一巴掌拍死他。” 她心里说的话,熊猫幼崽又听不到,于是她张口就用法语,对着幼崽将心里的话复述了一遍。 谢扶光:“你在说什么?” “随便乱说。” “你说的哪里的方言?” “不是,胡乱说的。” 等了大半天都没等到熊猫妈妈,沈秀见天色暗下来了,她道:“要不我们去找找它的母亲?” 正准备出发去找熊猫妈妈时,熊猫幼崽忽然冲着一个方向叫了一声。沈秀顺着它叫的方向望过去。只见一只肥壮的成年大熊猫朝他们走了过来。 熊猫幼崽嘤嘤叫着,向它成年大熊猫爬过去。 “应该是它的母亲。”沈秀端详了一下成年大熊猫,两只熊猫都有同样的小鸟眼和仓鼠脸,长得很像。 她拽住谢扶光,“快退开。” 他俩退开,熊猫妈妈走近幼崽,舔舔它的毛。幼崽嘤嘤地去喝奶。熊猫妈妈一口叼住它的后颈,带着它快步远离沈秀与谢扶光。 沈秀舒气,总算解决了熊猫幼崽的问题。 夜里入睡时,没有了熊猫幼崽安全的顾虑的沈秀,狠狠一拧谢扶光,“能不能别抱着我。” “不能。” 沈秀食指和拇指揪着他的肉,用力一旋转,势必要痛死他。 “嗯……”谢扶光呻.吟了一下。 沈秀以为他是疼得呻.吟,于是再接再厉,加重力道揪他的肉。 微哑的轻.吟从他胸腔里逸出来时,沈秀才发现,他并不痛苦,反而很享受,很兴奋,很愉悦。 她想起之前她咬他肩膀,越痛他越高兴的事。变态,他真是个变态。 谢扶光侧过脸,“为何不继续?”他的脸上透着微微的潮红,眉眼间闪烁着病态的兴奋,似乎方才处在极乐之境。 “你不痛?你为什么会高兴?” 他凑近,嘴唇嫣红泛光,“因为这痛是你给我的,我很快乐。” “你真是个变态。” “变态是何意?” “意思就是你脑子有病。”沈秀不打算在拧他的肉,越痛他还越开心,她为何要让他这么开心。 她抱住手臂,心想月楼迦何时再来救她。还有高昌王,魏朝她,叶应天和叶云川他们,他们何时能来救她。 高昌王宫里,高昌王急急问众人,“可有消息了?” “没有。 ”众王子垂头丧气地摇头。 听到这话,高昌王眼眶泛红??[,悔恨不已,“我当初为何要带她去楼兰,都怪我!” 他恨不得回到过去,将过去的自己打个百八十扙。 七王子也红着眼,“父王,不是您的错,是那歹人的错!”虽他嘴里这样说,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怨恨高昌王。若不是高昌王非要带着宝珍妹妹去楼兰,宝珍岂会被歹人掳走? 早知如此,他当初就应该拦着父王,不让宝珍妹妹去楼兰。她头上的伤刚好,就奔波劳累去他国,本来七王子就不愿让她去楼兰的。 琼玉宫中,六公主擦擦泪,向月神祷告,“宝珍一定会没事的,一定会的。” 侍女偷偷瞄不停做祷告的六公主。宝珍公主被歹人掳走,不知所踪,说不定现在就已经被歹徒所杀害。 若宝珍公主已遇害,六公主便失去了宝珍公主这个大靠山。失去靠山后,六公主是否还能维持现状,是否还能过现在这样尊贵的公主的日子。 侍女有些忧心起来。六公主待她不错,她愿意伺候这样好伺候的主子,若六公主失去靠山后,又回到从前那样人人都可以欺六公主的境地,那可怎么办哪! “公主……”侍女欲言又止。 “什么?” “若宝珍公主遭遇不测,那您————” “闭嘴!”六公主瞪目,“宝珍她不会出事的!” 宝珍一定不会出事。六公主垂泪,泪水簌簌而下。为何唯一待她好的人,会遭遇这种事?莫非是因她的缘故?自己是低贱种,是晦气的存在,宝珍定是因为帮了她,染了晦气,所以才被倒霉地歹徒掳走,以至于到现在还不知下落,不知生死。 都是她的错。她不该接受宝珍的好意,不该的。她就应该如从前那样,烂在破烂的宫殿里,这样她就不会连累任何人。 是她,是她害了唯一对她好的人。她越哭越痛苦难过,恨不能让时光倒流,回到从前。 六公主悔恨不已,彼时远在燕州的楚柔也悔恨不已。她已经清晰而明确地认识到,她的夫君甄剑,已经变心,他的夫君甄剑,没有那么爱她。 自那日在茶楼饮了茶,甄剑回府后,他就开始变心了。他开始变得魂不守舍,开始抵触她的碰触,他变心了,她察觉得到,却自欺欺人,不敢承认。 他怎么就这么容易就变心了? 其实她早就该认识到,他就是如此容易变心的男人。当初他负气娶了表妹,与表妹恩爱和谐那么多年,后来他居然说他并不爱表妹,并没有变心。她信了。 大抵,甄剑现在的变心,就是她当初犯贱地相信他没变心的惩罚。 他并没有那么爱自己,所以他可以轻易地变心。 这一次他的变心,让她彻底看清甄剑这个人,也总算从泥泽里醒悟过来。她很后悔,后悔自己在他身上浪费了这些年的时光。幸而现在醒悟,为时不晚。 她执笔,写和离书时,听到丫鬟说甄剑又在喝酒。她嗤 笑。 甄剑现在很痛苦。因为他喜欢上的那个人,不仅不喜欢他,还极其厌恶他,嫌弃他。 “这便是他的报应。”楚柔想,他喜欢上一个讨厌他嫌弃他的人,这就是他的报应。 写好和离书,楚柔把和离书扔到甄剑面前。醉醺醺的甄剑拿起和离书,神识清明了一些,“你要与我和离?” “你说呢。” 甄剑甚至没有犹豫,“好。” 见状,楚柔笑起来。笑着笑着,泪水夺眶而出,“甄剑,甄剑,你竟没有一丝犹豫,这就是我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这就是我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 她抹掉泪水,道:“沈秀讨厌你,是你活该。往后我会每日给佛祖上香,佛祖保佑沈秀一辈子厌恶你嫌弃你,生生世世厌恶你嫌弃你!” “你!”听到这话,甄剑目含愠怒,“你敢!” “我有何不敢?”楚柔扔下这句话,扬长而去。 甄剑捂住气息不畅的胸口,面前闪现出沈秀的面容。她很讨厌他。他一开始并不知她讨厌他的缘由,直到他从卫风口中得知了她讨厌他的缘由。 一想到她说,他让她恶心,你那种锥皮刺骨的疼痛便铺天盖地袭来。他只有靠烈酒,才能麻痹掉这种疼痛。 “沈秀……沈秀……”他低喃着,这会子就连烈酒也无法麻痹消除他浑身心的疼痛。 午夜梦回,他梦见自己站在沈秀面前,向她发誓,以后不会再犯浑,不会再做让她恶心的事。 沈秀神情冷冷,满眼都是对他厌恶和嫌弃,仿佛看他一眼就会脏了她的眼睛。她也不等他说完话,径直离开。 他如何也追不上她。不管是虚幻的梦境里,还是真切的现实里。 又行了两日路。谢扶光停在一处起伏连绵,重峦叠嶂的重山复岭前。 前方山绕云端,高山滚水,一泻千里,密掩烟甍,万壑云空,穿云裂石。 “这是哪里?”沈秀望着四处开得艳烈的红色曼陀罗。 “东陵,西域,赫兰三界接壤之处,曼陀罗岭。”谢扶光搂过她的腰,把她往胸前一带,笑道:“我们的家。” 沈秀一愣,“家?你住这里?你的家在这里?” “是。” 这里疾峰险峻,有人住?能住人? “当然能住人。”谢扶光语毕,指尖压住面部,将人.皮.面.具摘下来。 见他摘下面具后,指尖又压住面部,又一张人.皮.面.具被摘下来,沈秀一惊,旋即瞳孔骤然收缩,“你……你怎么……” 谢扶光微微偏过脸,笑道:“这是我真正的脸,比之前那张□□更好看,你也会更喜欢,是么?” 此时沈秀已经说不出话来。她面前的谢扶光,卸掉那层普通的面具后,又卸掉了那层昳丽如花的面具,露出了他真正的容颜。 他真正的脸,比之前的脸,还要精致,还要秾艳,还要漂亮。这是一种任何画笔也画不出来,冲击性的美。 “你不喜欢?”没听到沈秀的回答,谢扶光俯身凑近,浓密的睫毛如蝶翼煽动了一下。 她退后,“不喜欢。” 他凝眸,“更喜欢那张面具?” “也不喜欢。” “你之前说过喜欢。” “那是被逼无奈,关于你的淫威!”沈秀咬牙。 “这样么。” 这时,开得浓烈的曼陀罗花丛里,走出来两位男子。 两人身形高大,肩上绣着红色曼陀罗花,他们单腿跪地,恭恭敬敬道:“主上,您回来了!” 沈秀惊异,主上?谢扶光还有手下?书里不是说他就是一个独身杀手么。又想起自己没看完的后半本书,沈秀扶额。 谢扶光搂紧沈秀,脚尖一点,纵身一跃。 一路从山底往上飞,不知多久过去,沈秀双脚接触到了地面,她缓缓掀开睫毛。 缭绕的云雾里,一条长阶若隐若现,如从天上垂下来的天阶一般。 长阶簇拥着鲜艳的曼陀罗花,阶梯尽头,高入云端的大殿高高屹立,犹如天上的宫殿。 “喜欢吗,我们的家。”谢扶光轻声问。 沈秀没回答。她注视着缀满曼陀罗花的宫殿,并不觉得这里犹似天上的宫殿,只觉得这里极可怖阴森。 一朵一朵鲜红的花,若一片一片鲜血凝成的花,而这宫殿,仿若鲜血建筑而成,秾丽而阴森。 这样的宫殿,本应该出现在深渊里,地底里,就如这红色曼陀罗花一般,应该开在带着死亡气息的地狱里,却偏偏建在这高峰上,好似自己是天宫一般。 “恭迎主上回归!恭迎夫人!”一阵阵洪亮的声音擦过耳际,沈秀估摸这里人有不少。不知谢扶光有多少手下?思及此,沈秀眉头紧锁。人越多,她越不好逃出去。 将沈秀送进寝殿后,谢扶光让她先歇下来,而后有事便离开了。寝殿如花一般精致漂亮,香气四溢。沈秀环顾到处都是花香的寝殿。带着血腥味的花香冷森森的,让她汗毛直竖。她摸摸立起来的汗毛,只想快些离开此处。 “夫人,奴婢伺候您沐浴。”婢女春梨微微勾腰,恭谨道。 “夫人”这两字,刺得沈秀耳膜疼。她道:“别叫我夫人。” 春梨错愕,“夫人……” “我不是你们的夫人。” “啊?可是……” “别可是了,以后不许叫我夫人,我叫沈秀。” “夫————” “嗯?” 春梨一噎,最后小心翼翼道:“沈、沈姑娘。” “嗯。” “夫……沈姑娘,奴婢伺候您沐浴更衣。” 浴桶里水雾腾腾,沈秀趴在浴桶边上,对春梨招招手,“春梨,你过来,我问你一些事。” 沈秀从春梨口中得知,这里是曼陀罗教所在的宫殿,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曼陀罗教地处东陵、西域以及赫兰三地交界之处,乃 盛名天下的大教。 他不是一个中原的杀手么,怎么又成了一个大教的教主了? ▁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记住[( 不仅是一个杀手,还是一个大教的教主? “那谢扶光他手下有多少人?” “谢扶光?”春梨茫然,“谢扶光是?哦,我想起来了,据说是中原武功最厉害的杀手?沈姑娘提他做什么,奴婢怎知他有多少手下。” 闻言沈秀语滞,她想起了谢扶光戴的人.皮.面.具。就像他之前伪造的脸一样,谢扶光也许是他在中原的化名。谢扶光这个杀手的身份,是他在中原的一个假身份? “你们主上叫上什么?” “没人知道我们主上的名字,别人都叫我们主上叫曼陀罗教教主。” “不知道名字么?”沈秀沉吟,也没再多问这个,“你们主上,有多少手下?多少教众?” “不清楚,反正有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沈秀不再多问。沐浴洗漱之后换上干净的衣衫,她摸摸精致的衣裳,没想到衣裳的尺寸这么合适,仿佛是替她量身打造出来的。 她收拾好后,婢女将吃食端上来。看着桌上的蒲犁牛羊肉和冰糖葫芦等等吃食,沈秀食指大动。 吃饱漱口后,她走出寝殿,边想着事,边往前走。遇到守卫,她驻足,问:“你们主上在哪儿?” “属下不知。” “多谢。”沈秀转身就走。守卫目送她走远,而后很是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心口。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会对夫人…… 他闭闭眼,重新睁开,随之拍拍自己的脑袋。他真是疯了,他居然对教主夫人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可是,为什么?他为什么会对教主夫人起了那种心思?教主夫人长得也没那么好看,不至于好看到她见一眼就会对其倾心。他也并不喜欢她这种平淡寡淡的长相。 奇了怪了!守卫又甩甩脑袋,一边在心里骂自己大不敬,一边又忍不住去想沈秀。 意识到自己在想沈秀,守卫猛地扇了自己一巴掌,“该死!别再想了!” 前方水声涛涛,瀑布一样的银河从石山上飞泻而下,淌进波光粼粼的水塘之中。 沈秀坐在水塘前,陷入沉思。 “在想什么。”耳边传来谢扶光的声音,沈秀回神,她转过头,视线触及一身红衣的谢扶光。 沈秀:“你本名叫什么?” “谢扶光。” “这不是你的化名?” “不是。” 哦了一声,沈秀又问:“你不是说要去东陵?” “耽误时间。”谢扶光转声,“我已派人去东陵,将你父母请过来。” “什么!”沈秀站起来。谢扶光派人去东陵把她父母请过来?她父母来了这里,不就等于送死?她大怒,“你要杀我还不够,还要杀我爹娘!” “请他们来参加婚礼而已,你不是说婚礼必须有父母在场?” 沈秀却不信,她愤怒到极点,“你要杀就杀我一人,别杀我爹娘!” “为何不信我说的话?” “因为你不可信。”沈秀狠狠一推他,直接将他推入旁侧的水塘里。! 第 79 章 “噗通!”谢扶光落入水中。沈秀拔腿就跑。跑了几步,她回望后方。水塘里没有任何动静。 谢扶光可会凫水?他不会淹死了吧?她这样想着,腿脚不听使唤,返回水塘边上。 ?雪刀的作品《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 水面平静如许,没有任何动静。真淹死了?喜色爬上沈秀眉梢,她才将将高兴起来,下一刻,水面倏然一动。 涟漪轻响,谢扶光缓缓从水中冒出头来,他从水中出来的那一,沈秀微顿,世界仿佛安静下来。 他的脸从水中慢慢出来,涟漪荡漾,朱衣漂浮,犹如赤红的花瓣在水里柔动。 温柔的微风轻拂他湿漉漉的长卷发,乌黑如墨的发丝如海藻一般浸着水光。 他的眼角被水刺的微微泛红,似若一抹胭脂晕在了他眼角,颇有些水光潋滟的楚楚动人。 晶莹的水珠从他白皙的面庞上滑落,留下光滑如玉的弧线。 水中眼角泛红的他,轮廓勾勒得更加精致漂亮了几分。整个人如鬼似魅,又如水里的花妖,摄人心魂,蛊惑人心。 此时的他,让沈秀想起海里善用美貌诱惑渔夫的海妖。 沈秀微微闪神。 谢扶光靠在岸边,见沈秀盯着他的脸愣神,他的唇畔浮现出戏谑玩味的笑意,“好看吗?” 沈秀瞬时回神。她咳嗽一声,颇为懊恼。她心理上恨谢扶光,可视觉上难以对抗对他的皮相冲击。这是对美好事物的,正常的生理现象,并不是她的问题,并不怪她。 她冷冷道:“不好看!” “撒谎。” 沈秀并未多费口舌争执此事,她蜷缩指尖,道:“谢扶光,你杀我一人就可以了,别杀我爹娘,你若杀他们,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他缓缓掀动长卷的睫毛,嫣红水润的唇角溢出一声无奈的叹息,“要如何才能信我?” 被谢扶光骗怕了的沈秀:“怎么也不会信你!”扔下这句话她转身就走。还没走几步,就被从水中出来的谢扶光拉住手腕。 “干什么!” “跟我来。”谢扶光拖着湿漉漉的长袍,牵着她离开。不多久,沈秀跟着他来到一处飞檐走壁的塔楼。 扫视把守在塔楼周围的守卫,沈秀问:“这什么地方,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谢扶光打开门,牵她进入塔内。 当沈秀得知,这个塔楼,都是谢扶光的库房后,她干巴巴道:“你可真有钱。” 几层楼的宝库,数不清的金银珠宝,数不清的奇珍异宝,数不清的银票房契地契,钱多得能把她淹死。她从未见过这么多钱。 沈秀怀疑谢扶光有钱到富可敌国。她逡巡前面一箱一箱的,金光闪闪的金元宝,两只眼睛都快被闪瞎。 谢扶光抬起她的手,将钥匙放在她掌心,“都是你的。” “都是我的?” “我所有的钱财,都是你的。” 沈秀握紧手心里的钥匙。她想骂 他,别再装了?[(,可又懒得浪费精力骂。她径直走到一个看起来价值千金的夜明珠面前。 拿起夜明珠,她砸到地上。咔擦一声,精美明亮的夜明珠破碎成片。她有些挑衅地睨谢扶光,“既然你说都是我的,那我想如何便如何?” 谢扶光看也不看破碎的夜明珠,眉宇间浮现出笑意,“你想如何便如何。” 她又拿起一块珊瑚玉,哐当砸碎。他还是笑吟吟的模样,没有半分不悦。 她就不信他能一直忍着。她拿起一柄长长的金扙,对准前面摆了一排的古董花瓶,一仗下去,一排花瓶全给她砸了。 砸完,她扬起下巴斜他。他的语气里带着十足的纵容,“只要你高兴,想砸多少就砸多少。” “只是别伤了自己。”他说着,将她拉开,让她远离地上的瓷片。 真这么能忍?沈秀默然。又砸了好几个宝物后,她砸累了,又觉得口干舌燥,便扔下金扙,头也不回离去。 “听说了吗,今儿下午,夫人或许是和主上吵架了,竟把主上上推到水塘里了!主上竟一点也没生气!后来夫人在库房里砸了好多东西,主上还是不生气,还任由夫人砸,说是只要夫人高兴,她想砸多少就砸多少!” “主上对夫人可真好,竟如此宠她。” 丫鬟们在走廊边上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她们清楚地知道,她们的主上,脸上时常带笑,行为处事很有礼节,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谦谦君子。 然而这只是表象,实际上,主上是一个没有心,残忍无情,杀人不眨眼的罗刹,是一个目空一切,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疯子。 夫人推主上入水,还毁了那么多宝物,如此冒犯主上,而他却没有半分恼意,可见他有多宠夫人。 丫鬟咂嘴,“没想到主上喜欢夫人这样的。” 她们原以为主上这样的人,不会喜欢上任何女子,却没想到,主上不仅喜欢上了一个女子,且这女子还是一个很……平凡普通的女子。 夫人极平凡普通。也不知主上为何中意她? 有丫鬟羡慕:“夫人是救过主上的命罢!” “想多了你,救过主上的命,主上就会喜欢她?寻常人被别人救过命,也不一定会喜欢上对方,更何况是主上这样的人。” “那夫人定是上辈子积了德,所以这辈子才有这天大的福分!” 有羡慕沈秀的,自然也有嫉妒不平的。有丫鬟在暗地里绞手绢,主上为何会喜欢这样一个长得普普通通的女子?夫人长那样子都可以,那自己为何不可以?自己长得可比夫人漂亮多了! 也有丫鬟对沈秀很是敬佩,“夫人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否则怎会令主上倾心。” “是呀,夫人虽容貌一般,但说不定她很有其它过人之处。” 有一丫鬟道:“能抓住主上的心,夫人可当真是了不得!若是能向夫人讨教讨教就好了。” 主上这样的疯人,夫人都能拿捏住,夫人手段真真 非凡!若能从夫人身上学个一招半式,说不定她们以后也能驾驭住主上这样的男人! 夜色暗涌?_[(,空气里溢满曼陀罗花的浓香。床榻上,沈秀抵了一下身后的谢扶光。 他一直抱着她,难道就不累?她想打他,锤他,拧他,可一想到他不会感到疼痛,反而还会很高兴后,她就歇了心思。 她才不会让他高兴。 借着烛火,她的视线落在银架上挂着的长剑上。因她说睡觉不许熄灯,屋子里便没熄灯。 她注视长剑良久,试随之图下床。 只是她稍微挣扎一下,谢扶光便缠得更紧,他就像有自我意识的藤蔓一般。 他与她十指相扣,严严实实地将她困在他怀里,如何也逃脱不得。 沈秀偏转过脸。旁侧,谢扶光闭目睡着,浓黑如蝶翼的睫毛与白皙的肌肤相映衬,漂亮得黑白分明。 这样一张好看的皮囊,为何偏偏生在这样一个人变态身上。沈秀愤愤不平。她再次尝试挣脱他的怀抱。 还是没有成功。她很是恼火。本想悄悄从他怀里出来,拿剑杀他,但因恼火,她一时间情绪上头,动作便无了顾忌,不怕吵醒他了,她一口咬在他的手背上。 她试图用疼痛迫使他松开手。然而即便她咬得再狠,他的手再痛,他也不松开她。 就好像他是溺水之人,她是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他死也不会放手。 低低的笑声从他胸腔里溢出来,轰鸣至沈秀耳边。她一抬睫,便见他在笑,极享受的笑。 “放开我,我要如厕。”她胡诌了一个谎。他终于放开她。 她急忙起身,不曾想动作太急快,上半身呲溜一晃,直接摔伏在谢扶光了身上。 趴在他身上,她转头想起身,一转头,嘴唇就碰上了他的嘴唇。 软而微凉的触感瞬间袭击沈秀的大脑,霎时间就让她停止了思考。 下一刻,她飞速起身,一脸慌张地捂住嘴。羞耻和道德心让她下意识道歉,“我并非故意!对不起!” 谢扶光从床上起身,他直直砸盯住她的嘴唇,又摸了下自己的嘴,面上露出几分茫然与困惑来。 很快,他的眸子里闪烁出诡异的光芒,像是找到了新的乐趣。 病态的兴奋,让他双目微微泛红。 原来碰触沈秀的嘴唇,比碰她的其它地方,更让他快乐。意识到这一点,谢扶光极速按住沈秀的后脑勺,迎上去。 本就还未平复下来的沈秀,被他忽然吻住,她瞠目,顿时石化。 谢扶光贴着她的嘴唇,就像之前咬她胳膊和脖子一样,咬了几下。 咬她的嘴唇,也比咬她其他地方更让他快乐。 稍微清醒过来的沈秀,连忙往后退,可后脑勺被他摁着,她无法后退。 她愤怒地咬住他。 谢扶光一顿,她咬他的嘴唇,让他更加快乐起来,极致的快乐,让他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鲜血的味道在唇间蔓延,沈秀咬破了他的嘴,他仍不松口。她怒极,却又无可奈何。紧接着,她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谢扶光的嘴唇只停在她的嘴唇外面,并不往里探,似是并不知道还可以这样。 他的动作透着一种莫名而诡异的纯情。 沈秀蓄积力量,用力一推。谢扶光处在极致的快乐里,不做设防,便被她推开了。 飞快下床后,沈秀擦掉嘴上的血,“你再这样,小心我把你整张嘴都咬下来!” 谢扶光坐在床边,长发微微凌乱,寝衣也微微凌乱。他看着她,眼眸微红,整张脸也因病态的兴奋,而微微透着潮红。 他嘴角流着血,慢慢笑起来。渐渐地,他笑得越来越大声,似是因为快乐到极致,所以进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80 章 谢扶光这癫狂的状态,实在是太瘆人。沈秀后背发凉,连连后退,转身离开了房间。 如厕净手之后,她站在屋檐下,仰望云雾里若隐若现的弯月。十一月初的夜风吹在她面颊上,凉凉的冷意刺入皮肤里,她抱紧了身体 尽管外头风冷,她却宁愿站在外面吹冷风,也不愿回卧房去。她抱起手臂,陷入沉思。 混着血腥味的花香从身后包围过来,谢扶光从背后将她抱住。他的下巴枕在她头顶,轻声道:“不冷?” 她没应他。他将她的脸转过来,灼热而渴望的眼神落在她的嘴唇上。察觉到他又想吻她,她立刻捂嘴,威胁道:“你敢!” 她的愤怒抗拒,以及厌恶落入谢扶光视野里,他眼里灼热的渴望渐渐消退。 他没再强迫她,只用下巴蹭蹭她的头发,缱绻地微叹。 风越刮越冷时,谢扶光拦腰抱起她,将她抱进了屋子里。 烧了一晚上的烛火在天亮时渐渐熄灭。天光明亮而透彻,与升腾的晨霭交融,一丝一丝钻进了窗户里。 床榻上,谢扶光侧躺支颐,修长白皙如玉的手指轻轻落在沈秀的嘴唇上,指尖缓慢地描摹她嘴唇的轮廓。 嘴上有些痒,沈秀以为是蚊子,啪地一下打上去,顷刻间便清醒过来。 “你干什么!”她拍来他的手,因觉不解气,她又重重打了下他的手。打完她快速翻身下床,远离开床榻。 洗漱过后,侍女端上早食。沈秀喝了两口白粥,夹起一块酿辣椒。 微微辣的辣椒里,酿了肉,再用热油炸到金黄,撒上甜料,口感甜辣鲜美,很是开胃。她吃了两个酿辣椒,顿觉手里的澄粉乳团也吃起来有些不够滋味,咬了半口便放到一边不吃了。 谢扶光的视线扫过沈秀的嘴唇,又扫过她吃了半口的澄粉乳团,旋即,他夹起那块澄粉乳团。 “那是我吃过的!”沈秀提醒。 可他却不管,直接吃进嘴里,吃着吃着,目中还露出笑意,像是很享受的模样。 她皱眉,“有病!” 早食毕,谢扶光去处理教中事物,沈秀靠在塌前,托腮凝思。 谢扶光说派了人去请她爹娘来曼陀罗岭,不知他派的人到了燕州没有。一想到爹娘会受自己的拖累而丢命,她就止不住怒火中烧。 万千念头从脑海里飘过,她的面色由青到白,由白到青。 春梨正在擦拭香炉,发现沈秀突地下了榻,径直往门口走,她忙追上去,“夫……咳,沈姑娘,您要去何处?” “去见谢扶光。” “沈姑娘,您等等奴婢!” 问过守卫,谢扶光在何处之后,沈秀马不停蹄,奔向目的地。 来到巍峨恢宏的大殿前,沈秀步子顿了一顿,继而往里走。 “夫人,里面正在————” 沈秀没有搭理拦住她的守卫,径直往里面闯。 “夫 人!” 别拦我。?_[(”沈秀快步往里走。 此时大殿里,谢扶光俯视跪趴在地上的刺客,唇边带着温柔的笑,“不说?” 被控制住,无法自杀的刺客痛得青筋暴突,宁死不开口。 谢扶光唇角的笑意加深,雪亮的长剑轻轻一动,刺客的舌头被削了下来。 “啊!”刺客满口是血,痛得快晕厥过去。 谢扶光的神色很温柔的,动作却残忍到极致。 他偏偏不一剑杀死刺客,不给刺客一个痛快,削了舌头,又剜了眼睛后,或许是感觉到无趣了,谢扶光扔下剑。 刺客立刻暴毙而亡。 沈秀目睹这残忍血腥的一幕,脚步定在原地。 而这时,正拿白娟擦手的谢扶光看到了她。他眸光微动,一阵掌风指指朝她打过去。 他的速度极快,沈秀根本来不及反应。她以为她会被他一掌打死时,面前突然一黑。 头顶上挂着的赤红帷幕,被谢扶光的掌风打下来,直直盖在了沈秀头上,宛若给她盖上了红盖头。 被红色帷幕盖住头,沈秀视野里一片漆黑,她滞愣几许。掀开帷幕时,却被一双微凉的手拦住了动作。 过了片刻,她头上的红帷幕被谢扶光掀开。 对上谢扶光精致漂亮,昳丽如花的脸,沈秀想起他刚才温柔又残忍地处置刺客的样子。她汗毛直竖,目光绕过谢扶光的肩膀,去看他身后。 他身后,刺客已然消失不见,连地上的血迹都消失了。仿佛方才发生的那一幕是她的幻觉。 原本,她过来找谢扶光,是为了来挑衅他,故意找他不痛快的。可目睹方才那残忍的一幕后,她消失了许久的胆怯再次卷土重来。 她也会像方才那人一样,被谢扶光折磨得惨死吧?或许她的下场会比那人更惨,她会被谢扶光折磨得更惨。 思及此,她不受控制地咳嗽了一声,竭力维持表面的镇静。 不过,他为何要把帷幔打下来盖在她头上?像之前那样不让她看见那血腥的画面,怕她吐?他做出的“喜欢她”的人设,真是做得滴水不漏。 谢扶光问:“找我有事?” 她清清喉咙,紧声道:“我要吃锦州的七宝江鱼包儿,要我家对门林师傅家的。” 他笑笑,“好。” 她嗯了一声,快步离开此处。谢扶光没跟上来。她长长舒气。回到寝殿里,沈秀静坐许久。 她得快点想办法逃走。 偏转眼角,她若有所思地观察候在边上的春梨,以及另一个侍女小桃。她对春梨道:“春梨,你长得很像我一个仇人。” 春梨惊恐,噗通跪下,“沈姑娘恕罪,奴婢并非故意长成这模样!” “你没有罪。你很好,我很喜欢你。但你长得像我仇人,你的长相实在让我生厌,可我又喜欢你待在我身边伺候,所以你以后在我面前戴着面纱吧。” 春梨磕头,“是,沈姑娘。” “好了,你出去。” 候在屋外,春梨摸摸戴着面纱的脸,颇有些劫后余生的后怕。真是倒霉,怎么好巧不巧,她就长了一张和夫人仇人相像的脸。 小桃低声道:“春梨姐姐,你以后都要戴面纱了?” “那还能怎么办。”她擦掉还未干涸的冷汗,“幸好夫人没把我怎么样,还好夫人心善。” 听到沈秀说自己像她的仇人时,春梨那一瞬间的念头是,她马上就要死了。万幸夫人并未因她的容貌而恨屋及乌。 次日上午,谢扶光离开后,沈秀对春梨道:“春梨,你下山去帮我办一件事。” “是。” “等一下,过会儿再去。”沈秀吩咐着春梨,接着又吩咐小桃出去候着,只留春梨在屋内。 沈秀躺了一会子,向春梨招手,“春梨,你过来一下。” 春梨走近,沈秀趁她不设防,拿起香炉,砸到她头上。春梨顿时晕将过去。沈秀连忙剥下春梨的衣裙,再把自己的衣裙给春梨穿上。 春梨的身形与身高与她差不多,衣裙穿上正好合适。把春梨搬到榻上,盖上被子,沈秀来到镜子前,梳了一个与春梨一模一样的发型。 戴上面纱,等待片刻,她扬声说话,故意让外头的人听见,“春梨,现在就下山去吧。” 说完,她又朝屋外道:“小桃,我要睡一会儿,没有我的吩咐不许进来。你们主上来了,也别让他进来打扰我睡觉。” “是,沈姑娘。” 半晌过去,沈秀打开门,按了下面纱,低着头,走出去。 “春梨姐姐,夫人叫你下山去办什么事呀?”小桃探脖子问。沈秀低垂面庞,摇摇头,快步离去。 她才走了一小段路,便见前方有人迎面走来。 是谢扶光! 他才离开没多久,怎的又回来了?他的正事处理完了? 为了不与谢扶光碰上,沈秀立马掉头往另一边走。走了好一段路,身后没人追上来,她先松下一口气,继而疾步前行。 “沈秀,你知道吗,你走路时,总会先迈右脚,上身微微前倾,每走二十步,会换成先迈左脚。” 谢扶光的声音,毫无预兆出现在身后,沈秀僵住。他从她身后步至她面前,“你可知你有这个习惯?” 他居然观察出了她走路的习惯?她干干道:“你靠我走路的习惯认出我来的?” “是。”他笑了下,“你总想从我身边逃。” “或许,”他温柔地握住她的手腕,“我应该用锁链,将你我绑在一起,这样你就不会再离开我。” 用锁链,把她和他绑在一起?那她还怎么逃?沈秀连连后退。 谢扶光露出遗憾的神色,“我曾说过,可惜我与你不是连体人。若我们是连体人该多好。不过,锁链或许可以让我们成为连体人。” “你敢!你!”沈秀语气尖锐起来,“你有病!你真的有病!” “病? ”谢扶光歪歪脑袋,我只是喜欢你而已。 喜欢?沈秀冷笑㈨,忽而,她想起了什么,“对了,你说过,我之前受了多重的伤,可以让你受同样重的伤。现在已经赶完路了,你是不是应该兑现你的承诺了。” 沈秀想,他是想成功骗过她,让她以为他真的喜欢她,才会许下这样的承诺。 他不会兑现他的承诺。他本来就是骗她的。他又不是真的喜欢她,真的喜欢她,才会给她这样的承诺。 “该兑现承诺了。”她直视他。 “好。”谢扶光袖子里飞出来一把匕首,递给沈秀。 低视匕首,沈秀静默下来。他认真的?迟疑几息时间,她拿起匕首,再也没犹豫,手速极快,直接扎进他胸口。 “嗤!” 温热的鲜血喷洒到沈秀脸上,她握着手臂,木木地瞪着匕首插.进去的地方。 谢扶光伸手,遮住她的双目,“别看。” 她挥开他的手,看了看他流血的胸口,又看了看自己沾染鲜血的手,最后眼睛落在谢扶光脸上。 她这是在做梦?谢扶光真让她用匕首扎他了?手上温热的鲜血提醒着她,这不是梦,也不是幻觉。 为了骗她,谢扶光能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要知道,这可是会死人的! 谢扶光唇色发白,可面上还带着笑,“解气吗?要不要再来一刀?” 沈秀仿若进入了真空里,所有声音消失在耳边。她喘不过气来,她试图用深吸气方式,让自己呼吸通畅。可一吸气,浓浓的血腥味就冲进鼻子里。 浓烈的血腥味堵得她反胃起来。她猛地一下松开匕首,像是甩掉了烫手山芋,趴到一边干呕起来。 谢扶光捂住血流不止的伤口,俯身拍沈秀的背脊。她迅速起身,远离他。 大抵是知道自己这一身血是她干呕的原因,谢扶光没再靠近她。 他也没去他们一同住的寝殿处理伤口,而是去了别处处理伤口。 寝殿里,沈秀滞滞地凝视自己的双手。给自己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后,稍微平复下来。一平复下来,她的眉心就拧成了小山峰。 方才那一刀,可能会要了谢扶光的命。若是真的骗她,他不至于牺牲自己的命来骗她。他又不是傻的。 谢扶光该不会……真的喜欢她? 可是他怎么会?怎么可能?赵金金对他那么好,他都没喜欢上赵金金,他怎么会喜欢上她? 他这样的人,无心无情,不可能会喜欢上别人。他能喜欢人,除非是有神迹出现。 思及神迹,不知怎的,沈秀陡然联想到了她之前怀疑自己可能有的万人迷光环,如同神迹一样的万人迷光环。 一想到万人迷光环,她的脑子里,骤然闪现出了高昌王的面孔。高昌王为何会如此喜欢她,喜欢到,认她一个陌生的汉女为公主? 周青,宋玉,司马烨,司马朗,魏朝清,叶应天,高昌王,谢扶光……脑子里闪过许多人的面孔,她面色惊异起来。 她又想到了楼兰王,他对自己莫名其妙得好。月楼迦为何对自己莫名其妙得好? 万千思绪从心头飘过,她的表情不断变幻。 之前,她怀疑自己可能有万人迷光环,后来又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之前在燕州时,月楼迦要杀她,所以她否定了自己是万人迷这个猜测。毕竟如果她真的有万人迷光环,怎么没把月楼迦迷住? 但现在,她不得不又怀疑起来。 难道自己真有万人迷光环?!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81 章 难道她真有万人迷光环?以及,似乎都是男人喜欢她,没有女人对她表过意,这万人迷光环是只迷男人吗? 沈秀惊疑不定,神色变幻纷呈。 天色渐渐暗下来时,小桃偷偷瞄了瞄屋里头。她有些害怕地抚抚胸脯。夫人可当真是个厉害人物!她竟然把教主给弄伤了! “小桃。” 夫人的声音传到外头来,小桃一个激灵,深深呼吸了才疾步入屋。 沈秀问:“春梨怎么样了?可醒了?她没什么大问题吧?” “回夫人,春梨姐姐已经醒了,没什么大问题。” 嗯了一声,沈秀让小桃退下。她又静坐沉思起来。晚霞泼天时,她揉捏泛酸的脖颈,起身伸展活络四肢。 “夫人,该吃晚食了。”小桃领着饭菜入屋。 “我不饿。”沈秀灌下一杯凉沁沁的水,离开屋子。来到一处房门前,她问守卫:“你们主上怎么样了?” “主上已无碍,这会在休息。” 点点头,沈秀进入屋子。床上,谢扶光平躺着,脸色苍白,寝衣深红,深红的衣衫衬得他的肤色更加苍白起来。 因受伤而微微苍白脆弱的谢扶光,若一朵被风吹打过的花,美丽而脆弱。 沈秀走近时,谢扶光掀眼帘。他捂着胸口,微微支起上半身,“你来了。” 床边上的琉璃花盏,与他精致的容颜相衬,人面花颜交相映,映得他本就颠倒众生的容貌,更加动人心魄了几分。 不过此刻沈秀没心情欣赏他的美貌。她蹙着两条细细的眉,默默与他对视。 谢扶光真的喜欢她?她真的有万人迷光环? 见她皱眉看着他,不言不语,谢扶光道:“怎么了?” “你……”沈秀欲言又止,忖度几番,她还是闭了嘴,什么话也没说便转身离去。 谢扶光目送沈秀走远。思及沈秀方才盯着他的脸眉心紧皱,他也蹙起眉,“来人,取镜子来。” 侍从取来镜子。谢扶光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自己,面色发白,唇色发白,气色很差。 现在的自己,没有之前那般好看。这大抵是方才沈秀皱眉的原因。 谢扶光触摸自己的脸,眸光渐渐沉凝。他偏转眼角,吩咐侍从,“去,弄一些女人用的胭脂水粉过来。” 沈秀返回寝殿时,注意力落在寝殿边上的守卫身上。她随意走到其中一个高大英俊的守卫身前。 守卫即刻行礼。沈秀让他起身,对他道:“抬头看着我。” 守卫从命,与她视线交汇。她直直地盯着他,一言不发。 “夫人,您有何吩咐?” 沈秀不言语。原本守卫还能保持镇定,但一直被她盯着,他的心跳越跳越快,耳根也不受控制地染上红晕,“夫人?” 扫了眼他泛红的耳朵,沈秀问:“你叫什么?” “回夫人,属下名唤江 忠。” 你身上的熏香我很不喜欢,换一个。” 江忠微怔,“是,夫人。” 她颔首,并未吩咐什么,侧身入殿。 夜里,谢扶光没来她这里。应该是受了伤所以才没来。难得能有一晚能自己一人睡,沈秀不禁放松下来。 她尝试入睡,却好半天都睡不着。心里想了太多事,实在是无法入眠。天光大亮时,她抓抓头发,颓丧地埋进被子里,不愿起床。 不知多久过去,小桃在床边道:“夫人,您该起了,主上让您去他那里用早食。” “不去。”说完,沈秀眼珠一转,又决定去。 她没想到,一夜过去,谢扶光竟然恢复得这样好。 昨日他面色还发白,今日面色就已经变得很红润。她瞧瞧他红得微微妖冶的红唇,心想她那一刀这么重,他的身体可真好,这么短的时间内,居然恢复得这么快。 只不过奇怪的是,明明他气色这样好,瞧着已经恢复了许多,但其实他还不能下床。 她喝着粥,几番打量谢扶光,又是拧眉又是抿嘴。 谢扶光弯起嫣红的唇角,“有话要说?” 沈秀默然,之后道:“没有。” 等沈秀吃完早食离去,谢扶光又差人取来镜子。镜子里的自己擦过胭脂水粉,气色极好。可沈秀依旧皱眉。 他沉着脸,取出床边暗格里的胭脂,白皙如玉的指尖划过胭脂,在唇上一抹。 这一边,侍从偷瞄到这一幕,恶寒地直龇牙。 老天爷,他的主上这是怎么了,怎么在脸上抹那些女人用的玩意儿L!一开始,主上叫他去弄胭脂水粉,他还以为是主上要送给夫人来着。却不曾想,主上是拿来自己用的! 主上何时有了这样的癖好?侍从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室内熏香弥漫,沈秀铺陈纸张,研墨执笔。数着时间,过了一刻钟,她步至门口,向江忠投以一瞥。 “小桃,去花园那边走走吧。”沈秀拂袖,跨出门槛。经过江忠身边时,她故意晃身,朝他摔去。 “夫人!”江忠眼疾手快扶住她。她也眼疾手快,把手里藏着的纸团飞速塞进他手里。 悄悄塞了纸团,她与他拉开距离,“多谢。” 江忠先是一滞,随之不着痕迹地藏住纸团,“夫人小心着些。” 借了如厕的空隙,江忠打开沈秀偷塞给他的纸团。扫视完纸团上的内容,江忠表情凝固住。 原来夫人是被教主强掳来的?她并不愿嫁给教主? 纸团上,夫人一字一句,将教主的卑劣无耻,与她的愤怒痛苦写尽。她希望他能助他逃离此处,若他能助她,她必定重金谢之。若他愿意帮她,就悄悄回她一个纸团。 如果不想帮她,就不用回她了,就当此事没有发生过。当然他要是想向主上告发她,她也没意见。 江忠犹如被点住穴道,不能动了。 夫人的遭遇,让他心中 燃烧起一把怒火。教主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夫人! 而纸面上的泪痕,更让江忠怒火中烧。夫人必定痛苦不已! 他定视纸面上的泪痕,面前浮现出夫人流泪的模样,只觉着心脏被刀刮了似的难受。 他要帮助夫人!这样的念头无法抑制的涌上心头。 紧接着,他眉宇间的怒火卡顿住。帮助夫人,不就背叛主上了?他不能背叛主上!先不提他对主上的忠心,若他抛却忠心,真背叛主上的话,他会死。 他怎能铤而走险帮助夫人。 可他夫人那么痛苦,他若不帮夫人,她…… 江忠纠结起来。 彼时,沈秀蹲在花丛前,她欣赏着花,心思却没集中在花朵上。 她打算在江忠身上测试一下,她到底有没有万人迷光环。 江忠会不会帮她? 若她真的有万人迷光环,江忠也许会喜欢她。如果喜欢她,就有可能会帮她。 她承诺必重金谢之,重金可能打动不了他,爱情没准可以。毕竟爱情,有时会比钱财更让人昏头。 就看江忠会不会为了爱情昏头了。如果他真的帮她,那她极大有可能就是有万人迷光环。不然他怎么会冒着背叛谢扶光的危险来帮她。 当然江忠也可能不是因为爱情才帮她,可能会因为同情她的遭遇,因为善良而帮她。她会再继续测试,不会如此草率做断定。 如果他回她纸团,愿意帮她,她会再问他为什么要帮她,问不出来就直接对他表白,表示对他一见钟情,想与他一同逃离这里。 他若同意,那就是真喜欢她了。当然,她不会真的与他一同逃走,她就是测试一下而已。测试完后她会告诉他,她说的都是假的。 这方法虽蠢,但简单方便。 谢扶光可能会发现她与江忠之间的事。如果被发现,江忠受牵连,也许会死。 她不忍吗?不忍。但于她而言,谢扶光是害她的凶手,曼陀教里的所有人都是帮凶。站在她的立场上,曼陀罗教里的所有人都是坏人。 拿到江忠塞给自己的纸团时,沈秀静默良久。自己有万人迷光环的可能性,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五十。 再次拿到江忠塞给自己的纸团,沈秀确定以及肯定,自己真的有万人迷光环。 江忠收到沈秀的回信后,神情僵住。原来夫人请求自己助她逃跑是假,喜欢他,要与他一同私奔也是假。这一切只不过是她用来测试他是否心善,是否正义而已。 原来只是测试他是否心善正义? 江忠心脏难受起来,宛若被人一把捏住,难受得他脸色发青。 给江忠回了信,对他表示了歉意后,沈秀静坐在香炉前,神思恍惚起来。! 第 82 章 香炉里香雾一阵一阵飘进沈秀鼻子里,熏得她头昏脑胀,越发神思恍惚起来。 自己真的有万人迷光环,而谢扶光,也是真的喜欢自己。 那么,司马烨与司马朗也是真的喜欢她,并非像她之前所猜测的那样,有什么目的。 而魏朝清,沈秀叹气。他也是被光环影响了,才喜欢她的罢。她本就因为不能回应他的感情而愧疚,现在是更加愧疚了。他是被迫喜欢她的。 宋玉的面孔闯进脑海里,沈秀咬牙。宋玉应该也是因为光环才要强娶她。 如果不是宋玉,她不会被迫离开锦州,后面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不会遇见谢扶光,也不会现在困在此处不得自由。 她的一切遭遇,一切苦难,源头是宋玉。更深处的源头,是她的万人迷光环。 这个光环,于她而言,不是什么好运光环,而是厄运光环。 老天爷为何要给她一个这样的光环?她感到十分不解,憋屈,委屈,还有痛苦。 “夫人,您、您怎么了?”小桃发现沈秀在垂泪,慌慌张张地问道。 “没事。”沈秀蜷缩在软榻上,用抱枕遮住遍布泪痕的脸。 “夫人……” “我说了没事,退下。” 小桃咂嘴,退出了屋子。 沈秀越想越觉得委屈,老天爷为何如此不讲道理,把这种光环强加给她,她根本就不愿意要这光环!可老天没有给她选择的机会! 她抬首望天,咬牙切齿地诅咒不讲道理的老天爷。 眼泪流够了,沈秀擦干净泪水,大脑极速运转起来。 谢扶光是真的喜欢她。应该不会杀她了。虽然也不一定,也许她惹恼了他,即便他喜欢她,也一样会杀她。 然而他的喜欢,到底让她比之前更加有底气了一些。 她之前被逼急了,想不到任何办法逃离谢扶光的束缚,唯一想法就是逃,想方设法地逃。 可是逃了又能怎样。她逃回去了,谢扶光还可以再找到她。她也可以隐姓埋名,一辈子躲躲藏藏,但还是有被他找到的风险。 如果她有完全可以抵抗他的能力,也就不怕他会找到她了。 然而谢扶光实在太强大,他不仅武功高强,身后还有一个同样强大的曼陀罗教,他的实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恐怖。 就算魏朝清,司马烨,司马朗,叶应天,叶云川,卫风,还有高昌王、楼兰王可以联合起来帮她,她也觉得他们都抵不过谢扶光。 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到了另一种方法。她这个万人迷光环,貌似只迷男人,那能不能迷住所有男人?如果全天下的男人都来帮她,有没有可能解决掉谢扶光? 随即她便想到,谢扶光是书里的男主,他可能有男主光环,男主怎么可能会死呢?她的潜意识里,认为作为男主的他是不可能会死的。 就算她真的可以迷住全天下的男人,驱使全天下的男人都来帮她,也 不一定就能解决掉谢扶光。 而且她也不想让不喜欢自己的人,因这光环被迫喜欢上自己。如果自己被迫喜欢上一个有万人迷光环的男人,她会觉得恶心。想必魏朝清他们,若知道真相,也会觉得恶心,甚至恶心到想杀掉她。 这不是她的错,是光环的错,可她作为承载光辉的主体,到底免不了愧疚。 再者,她也不愿再招惹更多的男人,再出现几个像谢扶光这样的疯子,她的处境肯定会比现在更糟糕。 或许可以靠谢扶光的喜欢,拿捏他,杀掉他?这念头刚升起就被她的理智打压下去。她实在是过于天真,想靠爱情杀掉谢扶光,谁知道他的喜欢能有几分重。 是以,沈秀觉得,她好像怎么也干不过谢扶光。 现在她若是逃,完全解决不了她的问题。想要解决问题,得从谢扶光他本人身上下手。 而她现在的万人迷光环,给了她一个从他身上下手的机会。 思定好几番,沈秀去了谢扶光那里。 谢扶光靠在床榻上,侍从正在给他上药。沈秀走过去,“我来。” 谢扶光挑眉,很意外她会主动给他上药。 沈秀擦着药,抬首看了一眼谢扶光。他低低垂睫,目光定在她脸上,一直在看她。 她看着这个被迫喜欢上她的男人,一时心绪复杂。稍微压住复杂的情绪,她麻利地上完药。 她酝酿情绪,挤出泪花,“谢扶光,你若真的喜欢我,就放我走吧。” “你还是想离开我。”谢扶光的眼神变得无机质起来。 “喜欢一个人,难道不是想要为她好吗?你怎能强迫我?你这种喜欢是不对的。你喜欢我,就应该对我好。” 谢扶光:“前提是你在我身边。” “之前在蒲犁花田,我说过,你喜欢的花想要的花,站在边上欣赏就好了,不必强行摘下来占为己有。毁了它的生命不说,还有可能扎伤自己的手,多得不偿失。人也是如此,你喜欢我,我并不喜欢你,你不能违背我的意愿强行占有我,这样会得不偿失。”沈秀心平气和地与他讲道理。 然而他无动于衷。 沈秀就知道,即便他喜欢她,也不会答应她的要求放过她。之前她求过那么多次都不行。 他就是一个情感缺失,对感情一窍不通的人,他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正常的,正确的喜欢。 叹了口气,她依旧心平气和,好声好气地道:“两情相悦的的人才能做夫妻。若你真想娶我,那就想办法让我喜欢上你。” 谢扶光:“你喜不喜欢我,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沈秀一字一句,“我若喜欢你,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总想着离开你。” “而且。”她缓缓伸手,牵住他的手,“我若喜欢你,我会主动牵你的手。” “我若喜欢你,我会主动拥抱你。”她轻轻拥住他。 谢扶光眸光微微变化。 “我若喜欢你 ,”沈秀做了一下心理建设,我会主动亲吻你。㈩[(” 语毕,她靠近他,吻在他唇角。她清晰地感受到谢扶光的呼吸变得急促了几分。 见状,沈秀狠下心,决定给他加大“剂量”。她缓缓移动嘴唇,生疏地撬开他的牙齿。 沈秀没谈过恋爱,并不懂亲吻,她也只能凭本能,毫无章法地伸出舌尖,与谢扶光亲吻。 刹那间,谢扶光整个人滞住。 咚咚咚! 沈秀听到谢扶光心口剧烈的心跳声,他的心脏仿佛要从心口跳出来了一般。 此刻发现新世界的谢扶光,眼眸里泛出奇异的光彩。他按住沈秀的后脑勺,反客为主,无师自通,缠住了她的舌尖。 快要缺氧时,沈秀用力推开谢扶光,她大口大口喘气。然后看向谢扶光。 谢扶光唇光红润,身上又出现了之前那种兴奋到病态的颤抖。只不过这一次,他比之前更加兴奋,前所未有的兴奋。 以至于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马上要背过气去。 沈秀欲言又止,“你……” 她还未说完话,便被谢扶光掐住下巴。他喘着气,眸子里奇异的光彩亮得惊人,“喜欢我。” 他在命令她,命令她喜欢他。 沈秀心头一动。他命令她喜欢他,便是想要她喜欢他。不错,她的计划兴许奏效了。 “想要我喜欢你,那你就想办法让我喜欢上你。” 谢扶光仍然在喘气,他无法抑制住快要爆炸的兴奋与快乐。他的目光落在沈秀的嘴唇上,灼热的渴求愈发浓烈,“怎样才能让你喜欢上我?” “对我好,尊重我,别强迫我,追求我,做让我开心的事。这样我才有可能会喜欢上你。” 沈秀仔细想过了,既然干不掉谢扶光,那就化敌为友,与他好好相处,别与他针锋相对。让他变成一个正常的追求者,如此这般,她才会好过。 “首先,你得放我离开。”沈秀按住他不断靠近的面庞,“否则,我永远也不可能会喜欢上你。我永远不喜欢你,就永远不会不像方才那样,主动牵你的手,主动拥抱你,主动亲吻你。” “好。”谢扶光几乎是立刻应允。 沈秀一顿,“你方才说什么?” “我说好。” 他答应了?这么容易?沈秀咽嗓子,准备好的话已经没了施展之处。 “那么,”她斟酌言辞,“现在你是我的追求者,你好好想办法追求我。我能不能喜欢上你,就看你自己努力了。” 谢扶光凑过来,想要她主动亲吻他。她一动不动,“我说了,要我喜欢上你才行。” 他蹙眉,又凑近一些,打算直接亲上去。她捂嘴,“你要强迫我?” 对她好,尊重她,别强迫她,追求她,做让她开心的事。这样她才会有可能喜欢上他。她说的话从耳边闪过,谢扶光退开。 他双手撑在床上,无法抑制的渴望,与方才被她主动亲吻的极乐在脑中爆炸开来。 沈秀发现谢扶光还在喘气,他还越喘越急,宛若嗑了药一样。又像有什么病,在犯病一样。 她与他拉开距离,心想着他要是就这样背过气去,那便再好不过。! 第 83 章 “你没事吧?”沈秀感觉谢扶光已经快抽过去了。 谢扶光掀起睫毛,微红的眸子里冒着水气,若一片被露水氤氲过的桃花,“没事。” “那我先走了。” 走出房间,沈秀望向雾蒙蒙的天。风刮在脸上,她扬了下嘴角,一时只觉冷风也变得可爱起来。 小桃发现沈秀去了一趟主上那里后,心情变得好了许多,她暗地里松气。她就怕沈秀心情不好,她们这些下人受牵连,成为沈秀的出气筒。 “小桃,我想吃糖炒栗子。”这样冷飕飕的天气,最适合吃热乎乎香喷喷的糖炒例子了。 “是,夫人。” “我不是说了,别叫我夫人?” “是、是,沈姑娘。”小桃恭恭敬敬道。小桃如今对夫人是怕之又怕。夫人可是个狠人,居然能伤得了主上! 要知道,这天下,没人能伤得了主上。可是夫人就能。夫人不仅刺伤了主上,主上还一点也没生气! 从某种层面来说,夫人比主上还可怕。是以,相较于主上,小桃现在更怕夫人。 领了命,小桃赶紧让厨房的人炒栗子。不消多久,甜香四溢的糖炒栗子端上桌。 深棕色的糖炒栗子泛着微微的热气,外壳饱满,油光锃亮。栗子皮脆易剥,皮膜不粘,轻轻一弄便露出里面的栗子肉来。 沈秀轻轻一咬,满嘴香甜,这种香甜不是甜的发腻的那种甜,而是一种清口的甘甜,柔和软糯的栗子肉一点点把这种甘甜送入口腔每一处,渐渐地,整个五感都变得香甜起来。 糖炒栗子又名灌香糖,口中的栗子,可真犹如灌了满满香甜味的糖。吃着热乎香浓的糖炒栗子,沈秀问小桃,“怎么不吃?” “奴婢不敢。” 沈秀能察觉得到,小桃比以前更怕她,好像她要吃了她似的。 “别这么怕我。” “沈姑娘、奴、奴婢……”小桃颤颤巍巍。 “算了,你下去。” 待小桃退下,沈秀凝视墙壁上的曼陀罗花。 她恨谢扶光。但当她知道谢扶光是被迫喜欢上她之后,她对他的恨意里,掺杂了一些复杂的情绪。 他固然不是好人,但也同她一样,都是被这贼老天捉弄的人。 她捏紧热腾腾的板栗,把复杂的心绪压下去。尽量让自己想一些高兴的事。想到马上就要回家,她弯弯眼角。 忽而,她想起什么,迅速丢下板栗,重新去往谢扶光那里。 “你之前说你派人去请我爹娘来这里,可是我马上就要回去,就不用让他们来这里了吧?你的人接到已经我爹娘了吗?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吗?如果已经在路上了,就让他们原地返回吧?这样也免得我爹娘来回奔波。” 谢扶光听了沈秀的话,“我会派人捎去消息。” “我想明日就回去。” “再过几日,我同你一起回去。” “可 你的伤还未好。” “过几日就好。” 这么快?他现在都还不能下床,过几日伤口就可以痊愈?沈秀视线逡巡他的伤口。她后悔自己那日没扎得更深一些,让他受的伤更重一些。更后悔自己当时没能一步到位,直接一刀把他杀死。 不过,她想,谢扶光也不会允许她直接一步到位把他杀死。他肯定是有保全性命的把握与底气,才会让她拿刀刺他的。 “那好。”沈秀点头。 见沈秀不愿与他多待,说完事情便头也不回离开,谢扶光道:“站住。” 沈秀:“有什么事?” “留下来,同我多待一会儿。” “不,我想回屋。”沈秀挥挥手,三两步消失在门口。 谢扶光张口欲言,最后止声。她说过,不能强迫她做她不愿意的事,否则她不会喜欢上他。 被她主动缠住舌尖的极致快乐再度袭击大脑,急切的渴望,让谢扶光呼吸再次不顺畅起来。 他要让她快点喜欢上她。 他吩咐侍从,“你,过来。” 侍从连忙过去,“主上,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谢扶光:“如何追求女人,让女人尽快喜欢上自己。” “啊?”侍从思维停了一瞬。 谢扶光:“不知道?” 侍从忙不迭道:“回主上,追、追求女人的话,就……可以送一些女人喜欢的东西,讨她欢心?” “女人喜欢什么东西?” “比如漂亮的衣裙,珠翠首饰,胭脂水粉?” 谢扶光若有所思。 一箱一箱漂亮的衣裙,珠钗首饰,还有胭脂水粉抬进屋子里,沈秀看也没看一眼,“抬出去,我不喜欢这些。” 从侍从口中得知沈秀并不喜欢他送的东西,谢扶光笑了笑,语气却阴森森的,“你不是说,女人就喜欢这些东西?” 侍从慌忙跪下,“寻常女人就是喜欢这些东西的!夫人……夫人不是一般人,岂是寻常女人能比的,夫人喜欢的东西,肯定非同寻常!” “非同寻常的东西?”谢扶光陷入思索。 “其实……”侍从小心翼翼,“主上,其实您可以直接问夫人喜欢什么,这样便能直接投其所好。” “去,请她过来。” “是,主上。” “慢着。”谢扶光掀开被子,“取来衣衫。” “主上万万不可啊,您还下不得床!小心伤口裂开了!” 谢扶光并未理会侍从的话,他披上袍子,按住泛疼的伤口,离开了屋子。 见谢扶光来了,沈秀第一反应是先观察他的胸口。他这就能下床了? “有事吗?” 谢扶光走近,“你喜欢什么?” “问这个做什么。”要给她送什么? “你喜欢什么,我都会给你弄来。” 沈秀心说,她喜欢天上的星星月亮,看他能 不能给她弄来。但忖了一忖,她把话咽回去。 她犹疑地打量他,考虑要不要说出她的想法。 没等到她的回复,谢扶光重新问:“你喜欢什么?” “我,”沈秀语气微停,“我喜欢你……” 听到这里,谢扶光漆黑的眸子微闪。 “……的武功,喜欢你的武功。你的武功很厉害,你学的什么武功,我也想学。” “我的武功?” “是,我想学你学的武功。你可不可以教我?” 沈秀想学天底下最厉害的武功。谢扶光的武功,大抵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若他能亲自教她,她就能尽可能地提升自己的自保能力。 她的万人迷光环是厄运光环,能给她招来许多不可预测的危险。以及,若是她的光环失效,消失了,那些被光环影响的人可能会报复她杀掉她。 是以,她必须尽可能提高自保能力。 不知谢扶光愿不愿意教她?谢扶光这样的高手,学的武功应该是最最顶级的那种武功秘籍。他可否愿意将顶级的武功秘籍传授给她? 若他不愿意,那也正常。谁会愿意将武功秘籍随便传授给别人啊,更何况他的秘籍还可能是顶级的武功秘籍,更不可能随便传给别人了。换做是她,她也舍不得的。 “你可以教我吗?” “可以。”谢扶光甚至未曾犹豫。 “真的?” “当真。” 沈秀心喜,“谢谢。你学的是什么武功?” “曼陀煞。” “听起来就很厉害。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教我?” “等我伤好,你回家之后。” “好。”沈秀眉眼弯弯,颊边笑出了笑窝。 谢扶光忽然靠近,注视她颊边的笑涡,“你很开心。” “你送我的东西,我是指你教我的武功我很喜欢,所以我很开心。” 他微微歪头,宛若喜欢歪头看人的猫狗,“那你喜欢上我没有?” 他的话有一种动物一样的天真与纯真。 沈秀语滞,他对感情真真是一窍不通到了如此地步。她道:“不是说你送了我喜欢的东西,我就会马上喜欢上你,你把喜欢想的太简单了,哪有这么容易就喜欢上人的。” “可我就很容易喜欢上你。” 闻言沈秀静默下来。他这么容易就喜欢上她,那是因为她有万人迷光环。 如果她没有万人迷光环,他不会喜欢她。他这种无心无情之人,想必不会喜欢上任何人。 她回他,“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我不会那么容易地喜欢上一个人。” 五日后。 谢扶光带上一行人,与沈秀一同出发,前往东陵。 沈秀想一个人坐一辆马车。谢扶光虽不愿,但也牢记不能强迫她的准则,依了她。 夜里,马车停在路边休整。沈秀躺在马车里,盖上厚被子,抱着暖手炉沉沉睡 去。 睡到迷迷糊糊时,鼻尖传来一丝花香。透着血腥味的花香混合出了一种妖冶的香气。她清楚地知道,应该是谢扶光进了马车。 都睡下了,他来干什么?她没有睁眼,装作没醒。 谢扶光悄悄入了马车,他坐在沈秀旁侧,静静看她。他伸手,意欲将她抱入怀里,与她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 在即将要碰到她的最后关头,他收回手。 良久,如他悄悄来了这里一般,他悄悄离去。 沈秀用帕子挥散马车里的花香味。 翌日,马车来到一处小镇上。沈秀下马车时戴了面纱。她不确定是不是别人看见了她的脸就会被万人迷光环所影响,为了不殃及更多的无辜之人,保险起见,她出门最好还是戴面纱。 小桃正要扶她,谢扶光先她一步伸手,将她挡在身后。 沈秀瞅瞅谢扶光。若是以前,他会不顾她的意愿,直接抱她下来。现在倒是进步了,会给她选择了。她借着他的手臂,下了马车。 走进一处食肆,沈秀坐下来点菜。这会儿并不是饭点,食肆里没几个人,故而店里很是安静。 沈秀点了菜,托腮放空大脑。忽而,一位长得很是粗犷的汉子走过来,“妹子,汉人?” 沈秀点头,是。⑺[(” “那老乡啊!”汉子双目亮若灯盏,“你是哪的人?” “锦州人。” “哎哟,我是秧州人,和锦州挨得老近了。”汉子说着,自来熟地坐下来,还与她挨得极近,差点就要碰到她的手。 这时,一把锋利的匕首飞到汉子面前,他急忙一躲。万幸躲过了匕首。 他拍着胸膛,怒瞪谢扶光,“你干什么!” 谢扶光神色阴冷,还未说话便被沈秀按住。她转头对老大哥道:“对不起!你快离开!” 汉子审度时势,保命要紧,大步离开了食肆。 沈秀按着谢扶光的手背,道:“你方才要杀他。” 谢扶光:“不能杀他?” “为何要杀他?” “他让我不开心。” “他怎么你了你就不开心?” “他接近你。” 沈秀语塞。谢扶光的占有欲和嫉妒心真是强到变态。她道:“让你不开心你就要杀他?他又没有犯罪,你怎能杀无辜之人。” “他让我不开心,就是犯罪,并不无辜。” 沈秀再次语塞。在谢扶光的观念里,让他不开心,惹到他了,那就并不无辜。他的三观以他为中心,简直歪到了极点。 “他方才的所作所为,并不是犯罪。别的男人接近我,你就不开心,这是因为你在嫉妒,这是你的错,这是你的罪,不应该怪到别人身上,还有,我跟你讲讲什么是真正的是非善恶……” 为了不让自己间接背上人命,沈秀语重心长,继续给他讲什么是正确的是非善恶观,试图重塑他的三观。 说得口干舌燥后,她道:“听懂了吗?明白了吗?” 谢扶光眨了下浓卷的睫毛,并未听进去。他不赞同她的说法。 这在沈秀的意料之中。他秉持了这么多年的观念,岂能靠她三言两语就能改变。 他的父母到底是怎么教他的,不对,他没有母亲。那么他的父亲到底是怎么教他的。 思及此,她想到了虐待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也是变态,竟然能笑嘻嘻地让人毁掉自己儿子的根骨,同样的温柔又残忍。这样的人,恐怕根本就没有教过谢扶光正确的是非善恶观。 她叹气,见他听不进去,便道:“你可还记得我曾说过,你杀无辜之人,做过的恶,可能会报应到你喜欢的人身上,你现在喜欢我,你想报应到我身上?” 谢扶光眸光微动,良久良久,他垂睫,轻声道:“我知道了。”!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84 章 “记住,你的嫉妒,是你的错,你的罪,与别人并不相干,你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沈秀再次重复。 半晌,谢扶光:“嗯。” 沈秀松气,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在不远处的焌糟上。焌糟,即食肆里女伙计的统称。通常情况下,在大堂里做跑堂的都是些男伙计,女伙计当跑堂小二倒是很少见。 旁边桌上有客人道:“女的伙计常见,女的跑堂小二倒是稀罕得很,这饭铺老板也不知怎么想的,竟让一女子做跑堂小二。跑堂小二这活计累得很,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哪有男子好使,一个男子能顶两个女子用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位焌糟可比男人还猛,一人就能顶俩。而且她拿的钱比男人少……” “但无论怎么说,女子怎能做小二,这不都是男子的活嘛。她一个女子怎么好意思来做这个。” “听说她家里穷。若不是生计艰难,女子怎会抛头露面做这累死人的活,唉。” 听着旁桌客人的话,沈秀注视忙碌的焌糟良久。 工作上的性别歧视,即使在现代也未曾消除。女人若想做男人一样的工作,首先要遭受歧视,然后得付出更多的努力,然而获得的回报往往却比男人少。 她想起她的一位学姐。学姐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得过很多奖,是一位非常出色的优秀学生。迫于生计,大学毕业后她没有继续深造,而是一毕业就去参加工作了。 她被一家私企录取。公司外派国外,给的薪酬很高,即便她能力优秀,也是过五关斩六将,才艰难地拿到了这个ffer。 她班上的一位男同学,成绩比她差一点,能力也不如她的男生,也拿到了她公司的ffer。样样不如她的男生,比她更轻松更容易地拿到了同样的职位,且工资还比她高。 因为,他是男的,是以,他能那么轻松地拿到与她同样的ffer,工资还比她高。 公司认为,同样的岗位,男的比女的能干,男的比女的更能吃苦,而且男性没有生育风险,比女性更加稳定,所以,同样的岗位干同样的活,男性就得比女性工资高。 这样不公平的性别歧视,这样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愤怒又无力。 只是想获得同样的工作而已,又要遭到歧视,又要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往往获得的回报还比男的更少。从古至今,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其他任何方便上,女性都是如出一辙的艰难。 沈秀心头冒火,面上却半分不显。 饭毕结账,她招来那位忙得满头是汗的焌糟。 “你叫什么?” 焌糟恭恭敬敬道:“客官,小的名唤小春。” “小春。”沈秀取下头上的珠钗,将珠钗递给焌糟,“小春,这钗子送你了,这是给你的小费,不是,是赏钱。” 小春懵住。她不是没收到过赏钱。但赏钱一般都只是几个铜板,除非运气极好才能碰上赏个一两半两银子的客人。她 在这店里干了这许久,也就只收到过两三个人的赏钱?,赏钱统共加起来不过十个铜板。 这位姑娘手里的簪子,嵌着一多十分精致的玉莲,一看就很值钱。就这么赏给她了?她莫非是忙得头昏眼花,忙糊涂了? “客官,您……” “送你的。”原想说赏给她,但“赏”这一字,透着上位者对下位者的俯视感,这让沈秀略微不适。 “使不得!使不得!”小春推拒了好几番,最终还是磨不过沈秀,她接了簪子后,立刻跪下来,“多谢客官,多谢贵人!” 吃了饭,沈秀刚走出食肆,就注意到食肆对面围聚着一大群人。 却原来,食肆对面的红楼上,有女子在抛绣球招亲。沈秀抬首望向红楼上的女子。 女子头上缀着珍珠作蕊的玛瑙花,身着桃红撒花袄,臻首娥眉,明眸皓齿,珠辉玉丽,真真是疑是仙子下凡来,微微一笑胜星华。 沈秀惊讶。这样一个小镇上,竟出了一个这样的大美人。旋即她就默默在心里拍了自己一巴掌。谁说小地方就不能出大美人,固有的偏见产生出的地域歧视,让她很是自愧。 转而,她目带欣赏,观赏着女子的美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美人自然引得男人们蜂拥而至。 “抛给我抛给我!” “给我!给我!” 听到周围男人们闹哄哄的声音,沈秀笑了笑。 “还不走?”谢扶光倏然出声。 “再看看。”沈秀想再看会儿美人,也想看看热闹,看谁能接到绣球抱得美人归。 谢扶光见她目含欣赏,专注地盯着红楼上的女子,眸光一寸一寸冷下来。 红楼上,女子抱着绣球,含羞带怯,两靥生晕。她扫视楼下,搜寻着意中人,忽而柳黛团凝,双眸泛出一丝光彩来。 一位红衣少年闯入了她的视野里。少年长身玉立,唇红齿白,容颜精致昳丽到了极致,连画笔都画不出这样好看的人! 她从未见过长得这样好看的人,故而不免有些看呆住了。 沈秀发现,红楼上的女子似乎在看谢扶光。她心里一咯噔。美人看上了谢扶光? 也是,就谢扶光这完美的皮相,很难不让人倾心。 就在这时,红楼上的大美人面含期许,朝着谢扶光,径直将绣球抛给了他。 绣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抛物线,即将要落到谢扶光身上时,谢扶光伸手。 沈秀不可思议。他居然伸手接绣球?他难道对大美人有意思? 她刚这么想,就见谢扶光并不是去接球,他手一动,绣球被拍飞,直接破碎成块。 沈秀:“……” 所有人:“……” 空气顿时安静下来,静得落针可闻。 谢扶光若无其事,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他歪头,对沈秀道:“走了。” “那个绣球……”沈秀还未说完话,便被他拉着离开。沈秀很是无语,他要拍 飞绣球就拍飞绣球,怎能把人家的绣球直接给打碎了。 她敏锐地察觉到,他貌似在生气,在对绣球泄愤。 红楼上的美人呆立在原地,难堪与难过在她如若凝脂的面庞凝聚出了一层青白色。方才那少年伸手,她还以为他是要接绣球,未曾想,他并不是要接绣球,而是直接拍飞了绣球。他根本就不愿接绣球! 是自己长得不够美?美人头一次对自己的容貌产生怀疑。 日头西沉,天色暗下来时,小春歇下来。另一个跑堂小二走过来,“小春,天冷了,瞧你脸上的皮儿都裂开了,你好歹弄些油擦擦。” “没事儿。”小春笑呵呵,笑得眼角的细纹皱成了浅浅的菊花。 跑堂小二叹了声。小春才十五六岁的姑娘,因常年的劳苦,眼角纹路明显,瞧着都老了十岁不止。 小春命苦啊。 小春的娘因为一连生下三个女娃娃,生不出男娃,被她小春爹休妻,连妻带女,一同赶出了家门。 小春娘因生孩子难产,落下病根,干不了重活,是以,她们一大家子人,全都是靠小春养活着的。 为了挣更多的钱,小春总是去干男人的活计。因为男人的活计,比女人的活计钱多一些。 然而尽管她比男人更能干,更能吃苦,她却找不到什么男人干的活计。那些老板们,都认为男人的活她干不了,纵使她证明她比男人还行,也很难找到活儿。 她只有稍微降低一些工钱,那些老板们才肯用她。例如她之前在码头扛包,扛的包和男人们一样多,拿的钱却比男人的少。她不能有任何怨念,否则老板会辞退她。 “唉。”跑堂小二很是同情小春,“你赶紧家去罢,这里就交给我了。” 小春拖着疲惫乏累的身子,走出饭铺。她按按怀里的钗子,黯淡无光的面庞微微泛出些许亮色来。 虽然她没啥见识,不识货,但也知道这钗子应该有点值钱,她估摸着,这钗子应该能值个一二十两? 她在食肆里干活,每日累死累活,一日能得三十文工钱,一月九百文,一年差不多十两银子。 这一根钗子,能抵她两年工钱了! 她激动到面庞微红。准备当了钗子后,给家里割二两肉回去。 家里穷,每日只能食些喇嗓子的粗粮,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两回肉,想到娘和妹妹们蜡黄的脸,她握拳,快步前往当铺。 “姑娘,这钗子真是你的?”当铺老板满目震惊。 老板这反应,让小春心头一颤,想了想,她镇定道:“当然是我的,这是我家里祖传的钗子!” 老板的眼光在她身上逡巡,沉吟片刻后,他道:“行,这钗子我要了,我出这个数。” 老板伸出一根手指。 十两?小春一虎,“就这点钱?老板你莫拿我开玩笑!” 老板见诓不了她,讪讪一笑,踟蹰道:“那我再加五百两?一千五百两总行吧?再多的没有了。” 多、多少?小春大脑一片空白。 一千五百两?一千五百两! 小春只觉自己被一道雷劈中,神识都给霹岔开了。 这钗子竟这么值钱?她原以为只值一二十两!竟、竟然这么值钱! 那位贵人,竟把这么贵重的钗子裳给了她? 内里几番震荡之后,她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她哪里是没见识不识货,她真真是极其没见识!极其不识货啊! 小春不回话,老板面露难色,咬牙道:“那再加五十两,再多的真没有了!也就是我喜欢这钗子,否则我岂能给你这么高的价钱,其他地方可不会给你这么高的价钱!” “我再考虑考虑,多谢。”小春把钗子捂进怀里,掉头就走。 “哎!等等!我再加点!” 小春头也不回。 怀揣着价值千金的宝物,小春连走路都不会了。她仿若丢了骨头的破灯笼般,双腿虚软,走得磕磕绊绊。她竭力保持冷静,不让人瞧出任何端倪。 当她从另一个当铺走出来后,她的手已经无法抑制地颤抖起来。 “小春儿,今儿咋回来得这么晚?”巷子里,邻居大婶探头问。 “有事耽搁了。”小春疾步进入家门,生怕走慢一步,怀里的银票就会被人抢走。 家里,小夏小秋搓衣裳, “大姐,回来啦?” 小春点点头,朝里屋喊,“娘!娘!” 破烂昏暗的屋子里,小春娘手里拿着针线,靠着椅子,双目紧闭,已然睡将过去。 小春止声。她踯躅许久,把怀里紧紧揣着的银票好生地藏起来。藏好银票,她取出碎银子出屋。 “姐,你又要出去?”小夏小秋问。 “嗯。” “出去干啥呀?” 小春张口欲言,最后笑笑,“回来了再告诉你们。” 她来到肉铺里,“老板,我要二两肉,肥的多割些。”肥肉多一些,能多熬油。 老板切肉时,小春盯住白花花的肉,不停咽口水。想着晚上回去能吃肉了,她的眼眶渐渐湿润,泪水从眼角淌落而下。 “姑娘,这是咋了,你哭啥?” 小春抹掉泪,“没啥。” 老板见身子她瘦弱,衣着寒酸,忖度过后,道:“送你两根大骨头吧。” “谢谢!” 拎着肉离开时,小春倏然驻足。她一咬牙,返回肉铺子,“老板,再割二两肉!” 现在她有钱了,她想多买些肉,让家里人都能多吃两块肉。 “肉!肉!大姐,肉!”她一回到家,小夏小秋就兴高采烈地蹦了起来。 小春娘问:“你哪儿来的钱买肉,还买这么多!” 得知有贵人赏了小春一根钗子,且那钗子价值千金后,小春娘先是被震得说不出话来,旋即是喜得说不出话来,“天爷!” 当天夜里,小春娘用肥肉熬了油。往日里,家里 舍不得用油,做饭时只用油布轻擦一下锅底,而现在,小春娘没用油布,她往锅里倒了些油,“今儿咱多补些油水。” “香!香香!”小夏小秋围着锅边转,开心地哼起歌儿来。 冒着油花儿的菜汤,吃得一家四口一连满足。小春边喝汤边道:“娘,咱以后盘个铺子,往后日子再不会像现在这般苦了。” 小春娘应声,接着抹泪。 钗子当的钱,足够她们一家四口过活一辈子,拿一些钱去买个铺子,有了铺子就有了赚钱的好营生,不会再像从前那般生计艰难,往后这日子,就有盼头了。 她们的苦日子,似乎要到头了。小春娘喜极而泣,不禁双手合十,“多谢那位贵人,多谢老天爷!” 小春又道:“到时候开了铺子,若生意好缺人手,咱就雇盼娣和招娣来当伙计。” “诶,行!” 又赶了一日路程,沈秀一行人抵达东陵边关。边关城门闯入视野,沈秀一颗心稍微落地。终于回来了。 进入东陵地界,离燕州越来越近,沈秀掀开车帘子,望向窗外。冷风钻进车子里,她连忙放下帘子,抱紧暖手炉。 又过了几日,沈秀宿在客栈,晨间休憩烤火,她吃着香热的烤红薯,眼角余光瞥向旁侧的谢扶光。 他在给她剥红薯。 白皙精致的手指,修长纤瘦,如玉一般毫无瑕疵,搭在黄彤彤的红薯上,显得红薯也漂亮了几分。 这样好看的一双手,应该执笔画丹青,执扇弄风流,而他却用来舞刀弄剑,有些粗俗地糟蹋了这样一双好手。 沈秀视线往上偏移。谢扶光垂着浓长的睫毛,专注剥红薯,细腻如凝脂的肌肤在火炉的熏染下,微微透红,若透红的白玉,很是赏心悦目。 “唉。”她不由再次唉声叹气,可惜这样一副好皮囊生在了谢扶光身上。 “为何叹气?” 沈秀支支吾吾,违心编瞎话,“有点冷。” 她穿得衣裳已经够多,火炉的炭火也足够大,烧得她鼻尖微微出了细汗。 谢扶光看了看她的衣裳,看了看火炉,又看了看她鼻尖的细汗。他伸掌运力,催发内力,热气连绵不断扑到她身上。 本就热得出汗的沈秀,忍了一会儿后,“不用了,不用了。” “你不是冷?” “不冷了,不冷了。”话音将将落地,小桃敲响门,“姑娘,外头有人找您。” “谁?” “说是叫卫风。” “卫风?”沈秀迅疾起身,快步走出屋子。 走廊尽头,身形颀长的男子一袭橘红色的长袍,橘红色的抹额下面,嵌着一双微微上挑的狐狸眼。他捏着扇子,一眨不眨关注前方。 “卫风哥!” 卫风微顿,“秀秀!”他几乎是飞奔过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扫视她一番,确认她好像没什么事,他长长松下一口气。随之一把抓住她的手,“这段时日你到底去了哪 里,发生了何事,可曾受伤?” 他刚说完话,沈秀就被一只手拉走。他偏转脑袋,对上一张陌生的脸,“你是……?” 谢扶光将沈秀拉到身后,“谢扶光。” 卫风眸光微凝,“你的脸……你现在是带了面具?” “没有。” 那就是他之前戴了面具,现在这张脸才是他的真容?卫风诧异。他眼睛眯起来,“是你掳走了秀秀。”说着,他手中的扇子伸缩几下,变成一把剑。 “事情不是这样的!”沈秀赶紧搭腔。她怕卫风与谢扶光打起来,死在谢扶光手下。 “事情是这样的。”她清清嗓子。她告诉卫风,之前有人贩子掳走了她,好在一路上人贩子并未将她如何,她并未受到什么伤害。 在被人贩子卖掉之前,谢扶光从人贩子手下将她救出来。他们一同回东陵的时候,她与他走丢,不小心失忆。等她恢复记忆再遇谢扶光,就与他一起回了东陵。 这番说辞,在回东陵之前,沈秀就与谢扶光串过词。当时谢扶光问:“为何不说实话?” “我只是想避免一些冲突。”沈秀只是想能安生些。 她若全部如实说出真相,她怕受她光环影响的那些男人会跟谢扶光拼命,死在谢扶光手下。 她不想当间接杀人犯。 所以,目前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稍微撒点谎,能让所有人都安生些,所有人的关系都平和些。她也能好过些。 “所以,卫风哥,火气别那么大,都是朋友,都是朋友。”沈秀颊边堆笑,按住卫风的长剑。 卫风迟疑,狐疑地打量谢扶光,“秀秀,你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千真万确!” 卫风手里的长剑又伸缩几下,变成原来的扇子,一触即发的战火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 “方才对不住。谢扶光,多谢你。”他郑重道谢,又握住沈秀的手,道:“万幸,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谢扶光再一次拉开沈秀。卫风不悦,“你干什么?” 谢扶光语气微冷,“别碰她。” 卫风又来了火气,“不是,你谁啊你,我怎么就不能碰她了?你管的还挺霸道的啊!” 谢扶光歪头笑了下,“我喜欢她。” 卫风吃惊,“你、你喜欢秀秀?” 像是要确认什么,卫风急切地问向沈秀,“那你呢,你难懂也、也喜欢他?” 沈秀:“没有。” 谢扶光垂睫,红唇微抿。 卫风则暗地里松气。 沈秀咳了下,“谢扶光,都是朋友,朋友之间有接触是正常的,你难道又忘记我之前与你说过的话了?” 谢扶光又笑了下,只是这笑容里藏不住隐忍的戾气,但他的脾气到底按耐下来了。 谢扶光安生下来,沈秀也放下心来,她转头问卫风,“卫风哥,你怎么找到我的?” “你一进边关,就有人给我传了 消息,云川他们也都知道了,我这几日日夜赶路赶来的,我脚程比他们都快,所以先到了这里。” 沈秀想起来,卫风轻功一绝,故而脚程比其他人都快。她点点头,发现卫风眼底下一片青黑,她道:“你日夜赶路,都没怎么睡好吧?你先去睡一会,歇息歇息。” “没事。”卫风紧紧盯着她不错眼,仿佛他一眨眼,她就会消失不见一样。 听到他的肚子在唱空城计,沈秀道:“你没吃饭?” “来不及吃。” “小桃,赶紧弄些饭菜来。” 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卫风边吃边道:“你爹娘眼睛都快哭瞎了,万幸你没事。”余光触及谢扶光精致漂亮的面庞,卫风咀嚼的速度慢了一息。 谢扶光这张脸,对女人的诱惑力极大。巨大的危机感让他全身汗毛直竖。 “对了,秀秀,我有些话想与你说。”他瞥瞥谢扶光,示意他先出去。沈秀扯扯谢扶光的袖子,“你先出去。” 谢扶光睨了卫风一下,走出屋子。 待谢扶光离开,卫风道:“秀秀,谢扶光这人你可了解他?” “怎么说?” “谢扶光这人,江湖上的人都有所耳闻。你别看他长得好看,经还常笑吟吟的,其实这人心肠很坏,他心狠手辣,本性凉薄,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你最好不要与他过多接触。” “对了,先前我们都怀疑是他将你掳走,去找他时找到了赵金金,赵金金是他之前的未婚妻。你可知他这人做事有多狠绝……” 卫风与叶云川从醉酒的赵金金口中套出话来。却原来,她是他未婚妻一时,是假的。谢扶光根本就不喜欢赵金金。就因赵金金曾经骗过谢扶光,谢扶光为了报复她,就故意装□□上她。等她爱上他时,他就抛弃了她。 “赵金金现在每日都醉得如一摊烂泥?”沈秀问。 “是啊,镇日里都在喝酒,好好一姑娘成了酒鬼,唉!”卫风啧了一声,“所以说,谢扶光这人危险得很,不值得深交。” 说到这里,他做出公正凛然的姿态,“他是你恩人,我本不应对你说这些话,听起来好像是我在背后当小人,做长舌妇一样,但是,为了你好,我想这话我还是得说出来。” 沈秀干笑,“他其实还行。他救了我,还打算教我武功。” “什么?你已拜他为师?他会教你武功?” “他会教我武功,但不是我师父,我没拜师。” 卫风表情几度变幻,最后从嗓子里挤出来几个字,“虽然但是,好吧,算了。” 待卫风吃过饭,沈秀打算继续赶路。卫风翻身就要钻进沈秀的马车里,谢扶光拦住他,“她喜欢一个人坐马车。” 卫风转向沈秀。沈秀摸鼻子,“卫风哥,我让人帮你租一辆马车。” 最后卫风只能另租了一辆马车。马车里,沈秀抱着暖炉,神色晦暗不辩。 另一辆马车里,谢扶光轻靠车厢,深红的帕子轻轻擦 着雪亮的长剑。 他想杀了卫风,但他不能杀。 下午时,叶云川与沈秀会面。扎着高马尾的叶云川,几缕额发扫过浓黑的眉目,俊秀的眉眼微微凹陷,之前的意气风发的张扬与少年感完全消失不见。 “你没事就好。”他卸下一口气。 沈秀要跟着谢扶光学功夫,而谢扶光的功夫与凌云诀相斥,不能一起学,是以,沈秀不会再跟着叶云川一起学武功。得知此事,叶云川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卫风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他也不能教沈秀轻功了。 重新上路时,谢扶光再次拿出帕子擦拭雪亮的长剑。 他想杀的人又多了一个。 叶云川与卫风坐在马车里,两人面色各异,各自想着事。叶云川面色一会儿青一会儿黑。 谢扶光抢占了自己的位置。原本他才是教沈秀功夫的师父,如今却变成了谢扶光。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的愤怒与一种模糊不清的嫉妒,让他脸色越来越黑。 同样黑着脸的卫风说道:“没想到谢扶光竟是曼陀罗教教主。” 谢扶光此人,江湖上从前从未有过此人任何消息,近两年他在才在江湖上名声鹊起,短短时日内便成为武功排名第一的高手。 他用的武功,有曼陀罗教的痕迹,而他身上还有曼陀罗教的图腾,曼陀罗花。是以,很多人都猜测此人来自中原江湖以外的曼陀罗教。 但谢扶光本人从未透露过自己的来处。 却不曾想,他不仅来自曼陀罗教,还是曼陀罗教的教主! 曼陀罗教位于中原以外的地域,其教主的盛名卫风听过。但也没听说曼陀罗教教主武功天下第一。是之前在藏拙,还是这两年谢扶光武功突飞猛进? 卫风沉吟。转而他的注意力从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这件事,重新转移到了沈秀身上。 走了两个时辰,马车停下来。沈秀在隐蔽的草丛后头解决完生理问题,来到已经如厕完毕的卫风面前。 “卫风哥,我问你个事儿。” “你问。” “你多大了?” “十九。” “云川哥呢?” “十九岁半,与我差不多。问这做什么?” “你还未娶妻吧。” 娶妻?妻,这个字在耳边响起时,脑中相应出现的画面是沈秀的脸。卫风怔然。 他居然…… 他猝然瞠目。他该死!他是把秀秀当妹妹的,他怎么会有生出这种想法! “卫风哥?” 卫风神识回笼,“还未娶妻。” 没娶妻就好。沈秀的负罪感减少一分。她闷声继续问:“那你可有心仪之人?我是说,我们认识之前,你可有心仪之人?” “没有。” 这是最好的情况。沈秀吁气。若卫风原本有心仪之人,那么她就是破坏他原本姻缘的罪人。幸好他之前没有心仪之人。 “云川哥呢?” “他?他绝对没有,他老爹一直催他娶娘子,他一直都说娘子没什么好,不如一个人自在。” “在说什么呢你们?”叶云川拍了下卫风的肩膀。 “在说你,说你之前一直不想娶妻,觉得一个人最好。哦,我记得你发过誓,说你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妻。”卫风笑呵呵道。 叶云川耳根涨红,“谁说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妻了?我之前说的话并不当真!我怎么可能不会娶妻!” “哟,你这是,有情况了?你看上哪位姑娘了?”卫风兴致盎然。 “别多问。” “还真有情况了!不得了不得了。” 沈秀突然插话,“对不起。” 叶云川与卫风:“怎么了?” 对不起,让你们被迫喜欢上我。沈秀感到无力。她吐气,认真而郑重道歉,“对不起,之前让你们担心了。” “这没什么,总之你没事便好。”叶云川与卫风异口同声。 另一边,谢扶光的目光在沈秀三人身上逡巡。半晌,他偏头问侍从,“我与卫风和叶云川相比,谁更好看?” 主上居然问这种问题?主上何时如此注重外貌了?侍从哑然,随即道:“自然是主上,主上之貌,无人能及!”! 第 85 章 至夜,马车抵达一座小城池。沈秀下车时,车下伸来二只手。 看着伸手要扶她下来的三人,沈秀动作慢了一拍,她谁的手也没扶,牵了下裙子,直接跳下来。 “再有两日,便能到达燕州。”往客栈里走时,叶云川说道。 想着不久便能见到爹娘,沈秀心下稍定。离开时是九月初,再次回到东陵已然是十一月中旬。一晃两个半月过去,东陵已从微微热的季节过度到了寒冷的季节。 她穿来时是六月,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快半年。这半年,她就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 而这一切,都拜万人迷光环所赐。思及自己的万人迷光环,沈秀没忍住,冲着天空竖起了一根中指。 谢扶光见她竖中指,问:干什么???[” 收起中指,沈秀摇摇头。夜深,沈秀从梦中惊醒。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老天爷笑得猖狂,“你们所有人都是我的玩具,被我玩弄在鼓掌之间,哈哈哈哈哈哈!” 从梦中惊醒后,沈秀大口喘气,大汗淋漓。她下床,推开窗户,夜风扑面而来,顿时吹醒惊魂未定的她。 “呲啦!”旁侧屋子的窗户也被推开。紧接着,一件厚长的袍子从旁边飞来,劈头盖脸,精准地落在没披外套的沈秀身上。 随之,她听到谢扶光的声音从右侧窗边传来,“没睡着?” “梦醒了,”沈秀搂住温暖的袍子“多谢。” “做了什么梦?” “记不得了。” 沈秀偏转脖颈,目光落在谢扶光身上。他靠在窗边,与他对视,瞳孔漆黑,映着淡淡的月光。 乌黑长卷的长发也披了一层月辉,淡银色的光芒随着长发在夜风里浮动,宛若在他发间撒了银粉般明耀悦目。 他没穿寝衣,穿着精致华丽的红衣,衣衫间用银线绣着熠熠生辉的曼陀罗花。 他这是……他似乎是好生打扮了一番。这大半夜的,他不睡觉,好生打扮了一番?要出门? 她没问。 转而她面前又浮现出方才的梦镜。沈秀想,谢扶光这样一个看起来无所不能的人,也被老天爷玩弄在股掌之间。他对别人是降维打击,老天爷对他也是降维打击。 随即她又背后开始发凉,若有一天老天爷收走了她的光环,谢扶光就要对她降维打击了。 她心头一凛,求生欲让她自私起来,“谢扶光,你没睡着?要是睡不着的话,现在可以教我武功吗?我睡不着。” “可以。”谢扶光不假思索,接着,他补充了一句话,“可以,秀秀。” 他叫她什么?秀秀?他从前都只是叫她沈秀的。忽然这么叫她,她有点别扭。 谢扶光倒是一点也不别扭,他笑了笑,“他们都这么叫你。” “嗯。” 不过,去哪里练?沈秀这会儿意识到,自己有点头脑冲动,想一出是一出。这大半夜的,到处都黑灯瞎火, 去哪里练武,又不是在家里,有院子可以练武。 她捂额,算了,今晚不练了,还是回家了再说,也不差这两日。 ⒑本作者雪刀提醒您最全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尽在[],域名[( 次日,沈秀在包厢雅间里吃朝食时,小二忽然进入房里上茶,她放下没啃完的鸡腿,赶紧用袖子挡住脸。 谢扶光:“为何挡脸?” 当然是不想让这光环再连累另一个无辜的男人。沈秀:“吃得满嘴油光,不太好看。” 卫风:“你吃的满嘴油光也是好看的。” 叶云川:“对。” 谢扶光睨向倒茶的小二,语带威胁,“谁敢嫌你不好看。” 正在倒茶的小二手一抖,“小的万万不敢这么想,姑娘怎么都是好看的!” 沈秀踢了谢扶光一脚,示意他安静,继而向小二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等小二离去,沈秀才放下袖子继续用餐。 这时,叶云川耳朵微动,他走到窗边。一只鸽子停到他肩头,他取下鸽子上的信卷。 “秀秀,你爹娘到这里了。” “他们到这里了?在哪儿?”沈秀即刻放下筷子。 再次见到杨氏与沈有财,沈秀心中生起一种荒诞感。仿佛是在情景再现,这已经是她第二次,第二次经历这样的场景。 “秀秀啊!你可吓死爹娘了!”杨氏和沈有财抱着沈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沈秀抱紧他俩,“对不起。” 叶云川和卫风站在边上,安抚性地拍着杨氏夫妻,“没事了没事了。” 谢扶光看着紧紧抱住沈秀的杨氏与沈有财,他按住背后的长剑,欲一剑劈开杨氏夫妻。 他按住长剑,竭力压下戾气后,耳边传来侍从结结巴巴的声音,“主上,您就这么看着吗?” “怎么?” “那是沈姑娘的爹娘,您要娶沈姑娘,那不得讨好丈人丈母娘啊!您也像那两位公子一样,上去表现表现呀!” 为谢扶光出谋划策的侍从,见自家主上这木登登的表现,很是恨铁不成钢。 谢扶光看了一眼叶云川卫风。他上前,模仿他们俩,缓慢地,生疏而笨拙地伸手。 手还未拍到杨氏夫妻,就只见沈秀眸光一凛,警惕起来,“你要对我爹娘做什么?” 沈秀的警惕与防备,让谢扶光蹙起眉心。且她对叶云川卫风没有警惕防备,只对他区别对待。 熟悉的嫉妒,与心脏上陌生的,针刺般的刺痛,让谢扶光眉心蹙得更紧。 他放下手,反问,“他们是你爹娘,我能对他们做什么?” 沈秀意识到自己貌似冤枉了谢扶光,她咳了下,有些讪然。 “秀秀,这位就是那位救命恩人?”杨氏端详对面好看得过分的少年。 沈秀说是。杨氏和沈有财当即拱手,“恩人!多谢您!” 谢扶光嗯了一声,不留只言片语,转身离开。 沈秀若有所思。他生气了?就因为刚才她冤枉他?可这能怪她 吗?这只能怪他自己,谁让他本身就是一个让人不得不警惕防备的人。 “谢公子当真是不错。”杨氏叹了声。谢扶光救了沈秀,是他们家的大恩人,且还长得那么好看,是以,杨氏不自觉地给谢扶光带上了滤镜。 沈有财也道:“是不错!” 他哪里不错了!卫风当即要反驳,要说谢扶光的不好之处,但因顾及沈秀,他没张口。 等他带着沈有财去茅房时,他眼珠一转,开始给沈有财上眼药,“沈叔,你们都忘了?谢扶光可不是什么好人,他可是江湖事鼎鼎有名的杀手,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还有,他之前那未婚妻……” 听完卫风的话,沈有财干巴巴道:“可是,他即便不是什么好人,他到底救了秀秀。你似乎很不喜欢他?” 卫风嘴唇翕动,一双漂亮的狐狸眼往下一垂。他不喜欢谢扶光?对,他不喜欢。因为谢扶光喜欢沈秀,所以他不喜欢谢扶光。 他因为嫉妒,再一次在别人背后说坏话,再一次做了长舌妇。他变得不像自己。 收起扇子,卫风神色凝重下来。 这边厢,杨氏紧紧握着沈秀的手,生怕她再度消失。沈秀回握住她的手。 谢扶光,叶云川,卫风,以及沈有财,他们都是因为万人迷光环,所以才关心她,紧张她,只有杨氏,是真正地关心她紧张她 只是……沈秀眼神黯然下来,杨氏的紧张与关心,是对原主的。 事实上,这里没有一个人真正地关心她紧张她。 她的嘴角挂上自嘲的笑。 就在这时,因为生气而消失了两刻钟的谢扶光重新出现,他走进屋内,将热腾腾的烤肉与冰糖葫芦放到她面前,“在街上看到有蒲犁烤肉和冰糖葫芦。”!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86 章 沈秀神色微闪。 把他惹生气了,他自个儿就消了气,还跟没事人一样?_[(,给她买好吃的? 他对她的喜欢,或许比她想象的还要深一点?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越深越好。她也能依照他喜欢她的程度,估摸着分寸,调整对他的态度。 想了想,她道:“这里有蒲犁烤肉?” “有。” “谢谢,不过我不饿。” 谢扶光没说什么。 卫风问:“秀秀,你爱吃这个?” “是挺喜欢。” 卫风边上,叶云川的视线从蒲犁烤肉与冰糖葫芦上划过,随之想起了什么,目光闪烁了一下。 晶莹的一抹白从窗边闪过,一片片雪花飘扬而下。沈秀转头。下雪了。今年冬日里的第一场雪。 下雪不能继续赶路。左右沈秀已经与父母团聚,也并不着急回燕州,是以,下雪耽搁路程她并不在意。 等众人散去,沈秀靠在窗边伸手接纷纷扬扬的雪。杨氏仍然紧紧攥着沈秀的手,“秀秀。” “嗯?” 杨氏摇摇头,仿佛只是确认一下她是否是真的存在。 小桃走进来,问道:“姑娘,要到晌午了,午食吃什么?” 沈秀问杨氏,“娘你想吃什么?” 杨氏问沈有财,“我什么都可以,有财,你想吃什么?” “秀秀吃啥我吃啥。” 决定权又回到沈秀身上,但这会子沈秀没心情想吃什么,便闷声道:“随便吧。” 到了晌午,所有人围聚在桌前用餐。 “云川哥呢?”不见叶云川身影,问道。 “不知他去哪里了。”卫风拿起筷子,将最嫩最香的肉夹给沈秀。就在这时,叶云川披着雪花快步进屋。 “秀秀,喏。”叶云川打开油纸包,里面炸得金黄油亮的鱼笋夹子暴露在空气里。 “鱼笋夹子?这里也有?”沈秀笑笑,“多谢你。” “不用,快趁热吃吧。” 卫风打量鱼笋夹子,“秀秀喜欢吃这个?云川,你怎么没跟我说过?” “你也没问过我。”叶云川坐下来。 谢扶光的目光在鱼笋夹子上停留片刻。 “谢公子,来,吃,多吃些。”杨氏给谢扶光夹菜。 谢扶光眉心微微蹙起。 沈秀一把拉住杨氏,“娘,用公筷。” 杨氏懊恼,“哎哟,咱家以前也没这习惯,我没注意,谢公子,对不住。” 谢扶光掀起睫毛,“没事。”他将杨氏夹的菜吃进嘴里。 杨氏见他没嫌弃,展颜,又给他夹菜,“多吃些。” “多谢。”谢扶光嫣红的唇角漾开浅淡的笑,若花朵绽放般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 杨氏被他的脸冲击得闪了下神。不由在心底喟叹,这孩子长得真真是好看哪。她 就没见过长得这般好看的人。 叶云川,卫风,魏朝清,司马烨,司马朗,这些人长得都同样的好看,但通通都不及谢扶光。杨氏感叹之后,定神,继续给他夹菜。 叶云川和卫风见杨氏貌似很喜欢谢扶光,两人面色各异。 饭毕,外头的雪越下越大。沈秀又加了件衣裳,整个人裹成了圆不隆咚的球。 “这雪不知何时会停,今儿应该走不了了。”杨氏把暖手炉递给沈秀。 沈秀望向窗外的雪花,恰在这时,对面楼窗里有人看了过来。沈秀飞快转身,娘,关上窗,太冷了。⑾” 她抱紧暖手炉,下巴搁在炉顶上,眉宇间附着愁云。对面楼窗那位男子,有雪花的遮挡,应该没看清她? 若他看清她了,这世上便又多了一个无辜受累的男人。难道她要随时戴上面纱? 她心情沉闷,抠着暖炉,指甲在炉子上发出呲呲声响。 沈有财:“秀秀,怎么了?” 沈秀并不应答,她抬首审视沈有财。 也就是因为她的万人迷光环,沈有财之前才性情大变,对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逆转,从讨厌她,到对她宠爱至极。 本质上来说,他根本就没有变好,他仍然是那个重男轻女的父亲。 原主的记忆,一帧一帧从脑海里划过。原主对沈有财的怨恨,以及委屈,伤心,难过,痛苦,通通从沈秀心头袭过,她一字一顿道:“爹,我想吃火锅。” “不是才吃不久?” “方才没怎么吃好,又饿了。这么冷的天气,吃火锅多好,我想吃火锅。” “行,这就给你弄去。” 这个世界的古代,是有火锅的。这里食物都很齐全,像是辣椒,土豆,玉米,这种食物都有。 备好的汤锅烧得沸腾,一汩汩地冒着热泡。小桃拿着长筷子,将凤爪,牛肉,羊肉,土豆,青菜,蘑菇各种菜涮下锅。 热气升腾,汤汁翻滚着菜,雪白晶莹的凤爪染成了微黄色,肉片翻滚地卷了起来,油汁浸透肉片表层,渐渐地将肉片托浮起来。 沈秀喝了一口喷香的汤,“真香。” “碗里都冒着泡呢,你就直接喝,小心烫着。”沈有财生怕她烫着了。 沈秀笑笑,拿碗又盛了一碗汤,把热烫的汤端到沈有财面前,“爹你尝尝,这火锅汤真好喝。” 沈有财正高高兴兴去接碗,沈秀手一滑,整碗滚烫冒泡的汤直接泼在沈有财手上。 “啊!”沈有财被烫得一跳。 “秀秀!”杨氏惊呼。沈有财也第一时间去关心沈秀,“闺女,你烫着没!” “没有。” 沈有财放下心来。杨氏赶紧拉他去水盆边上泡冷水,一边给他泡冷水,一边对沈秀道:“秀秀,你怎的这么不小心,你瞧你爹这手,唉!” “你说她干啥,她又不是诚心的!”沈有财瞪杨氏。 沈秀这才慢吞吞道:“手太滑,我并 非故意。” “没事儿。”沈有财道。 沈秀转头,去瞧滚烫起泡的火锅。 她是故意的。 原主所受的委屈与痛苦,驱使她无法控制地给原主出气。出完气,痛快了。痛快之后,她又顿觉无力起来。 沈有财重男轻女,说到底是这个畸形的社会,畸形的性别观念造成的。在他的认知里,他是没有错的。在杨氏的认知里,他也是没有错的。 他既可恶,又不可恶。若他是一个现代人,受过现代教育的洗礼,知道重男轻女是错误的观念后,他仍然秉持重男轻女的观念,那么可以说他很可恶。 但他并不是现代人。是以,也可以说他并不可恶。 沈秀心绪复杂,心头一片惘然。 客栈另一处,卫风慢慢展开扇子。杨氏对谢扶光的热情与喜欢,让他很不是滋味。 扇子展开,又合拢,如此反复屡次后,卫风眯起眼。 走廊里,杨氏往房间里走时,被卫风拦住。 “卫公子?” “杨婶,我有些话想与您说。” “什么话?” 清清嗓子,卫风说,谢扶光这人凉薄无情,不可能会喜欢人,他之前就骗过赵金金,说不定这次也是在骗沈秀。 “可是,”杨氏踟蹰,“他之前的未婚妻是因为骗了他,他才骗她的,咱秀秀又没骗过他,没对他做过什么,他为何要如此?” 对谢扶光滤镜深重的杨氏,完全不同意卫风的说法。虽然她也觉得谢扶光喜欢自家闺女有些不可思议,听起来就像是在开玩笑一样,毕竟秀秀又不是啥大美人,但她对谢扶光有滤镜,所以不怎么怀疑他对秀秀的喜欢,不怎么怀疑他有什么目的。 卫风:“或许他————” 毫无预兆地,谢扶光骤然出现,“我喜欢她,并未欺骗。” 他迤迤然而至,对杨氏道:“您先回去。” 杨氏看了看谢扶光,又看了看卫风,忖度一番,离开此处。 杨氏一离去,卫风就被一阵掌风定在墙壁上。他挣扎几下,怒目而视,“你做什么!” 谢扶光:“这么喜欢乱嚼舌根,不如拔掉你的舌头?” 他眼里带笑,声音却阴鸷森冷。 卫风完全被压制在墙上,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一刻,卫风深刻地体会到了谢扶光的武力值有多恐怖。 他自己武功也不低,原以为对上谢扶光能过上几招,不曾想他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谢扶光! 睨着如小绵羊一样无法反抗的卫风,谢扶光抱臂而立,笑吟吟地歪歪头。 他取出泛着银光的匕首,尖锐的刀锋从卫风的下巴上滑过。 卫风:“谢扶光,你敢!” 谢扶光扬扬唇角,“你本该死,现在只是拔掉你的舌头而已,我已足够仁慈。” 他运力,要拔掉卫风的舌头时,忽而停下动作。 卫风是沈秀的朋友, 他若拔了卫风的舌头,以她判断是非善恶的准则来看,她定会觉得过于严重。 她会不高兴。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 思及此,谢扶光轻轻扫视卫风,良久,他收起匕首。 杨氏回屋后,与沈秀说了方才发生的事。沈秀一惊。她快步出门。 走廊上,卫风捂着脸,他脸色铁青,一半边脸肿得老高,“谢扶光,你敢打我脸!” “谢扶光!”沈秀连忙上前。谢扶光见她来了,轻声道:“他诬陷我。” 他在解释他为何打卫风。 沈秀看向卫风。卫风偏转过脸,不让她看见他肿得老高的脸。 卫风似乎只是被打了脸,沈秀松气。卫风此番诬陷的行为,以谢扶光的性子,他可能会杀了卫风。好在谢扶光并未如此,他只是把卫风的脸打肿了而已。 大抵是之前她对谢扶光说的话起了效,稍微约束了他肆无忌惮,毫无拘束的行为。 调整好情绪,沈秀对卫风说:“卫风哥,他是真心喜欢我,你往后莫再如此诬陷他。” 咬紧后槽牙,卫风从胸腔里挤出几个字,“知道了。” 说完便转身离去。回到房中,卫风对准镜子,镜子里的自己,英俊不在,肿若猪头。方才秀秀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张肿如猪头的脸? 他脖子瞬间涨红。 好你个谢扶光,打他哪里不好,要打他的脸!他定是嫉妒他长得英俊,故意毁他英俊的相貌! 真真是气煞他也! 擦过药,他碰碰脸,起身准备去见沈秀。才走出门槛,他又返回屋子,取来一面罩戴上。 戴上面罩,他又忖了忖,又取下面罩,用力一掐脸,让脸肿得更加严重了几分。 顶着红肿的猪头脸,卫风来到沈秀面前,开始卖惨,“秀秀,我并非那种喜欢挑拨离间,背后说人坏话的人。我只是担心你受骗,所以合理推测而已。” 他可不能让沈秀以为他人品不好。 “我是为了你着想的。”他半垂脸,漂亮的狐狸眼微微泛红,显得既真诚又委屈。 沈秀:“多谢你。” “嘶!”大抵是因为说话,牵扯到脸上的伤口,卫风痛呼一声。 “还没擦药吗?”沈秀问。 “还没。”卫风泛红的鼻头吸气,“秀秀,谢扶光这人出手忒狠,疼死我了。”!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87 章 只是打了脸而已,与谢扶光从前的行事风格相对比,这并不算狠,他已足够手下留情。沈秀转头??[,吩咐小桃取来消肿的药。 次日,沈秀等人抵达燕州城门。还未到燕州城门,叶应天以及萧扶摇就已经出来接他们了。 叶应天仔仔细细观察沈秀,良久,道:“好孩子,平安无事便好。” “让您担心了。”沈秀不着痕迹打量叶应天。 这位前武林盟主,非要认她作干女儿,她从前以为,她是撞了大运才入了叶应天的眼。如今才知,什么撞了大运,一切都是她的万人迷光环在作祟。 马车一路行驶进城内,四周逐渐热闹起来,街道华盖如云,游人如织。抵家休整,吃过饭后,众人散去。 卫风和叶云川恋恋难舍,不大想离开,然天色已晚,只能离去。 谢扶光先住在沈家,等寻到房子后再离开。杨氏领着谢扶光去他的房间,“谢公子,你就先在这里将就将就。” 谢扶光唇边含笑,“多谢。” 翌日一早,天将将亮,沈秀敲响谢扶光的房门。 门从里面被打开,谢扶光穿着赤色寝衣,长发微乱,领口也微乱,露出了一片白皙精致的锁骨。 颇具视觉冲击感的凌乱美氤氲在朦胧的晨雾间,撞击了一下沈秀的视觉,“咳,你还没起?” “有事?”他的声音透着没睡醒的慵懒。 “我以为你醒了,等你醒了再说,你先睡。”沈秀转身。谢扶光拉住她,“什么事。” “今日就把拜师礼办了如何?拜完师,我想尽早开始学武。” 谢扶光:“我不做你师父,我只做你丈夫。” 四下顿然静寂,沈秀迟疑,“你反悔了?” “我会教你武功,但不会做你师父。” “我明白了。”她又问,“何时可以开始教我武功?今日可以吗?” “可以。” 沈秀学过一段时日的基本功,离开谢扶光房间后,她就去练基本功了。多日不练基本功,略显生疏,好在肌肉记忆还在,她没把基本功全给忘了。 谢扶光过来时,沈秀已经练得大汗淋漓,她擦汗,问:“我从前跟云川哥学武,若学成他的凌云诀,可碎山翻河,飞天踏海,曼陀煞学成之后,是否也可如此?” “碎山翻河,飞天踏海?”谢扶光笑了下,目含轻视,似是极瞧不上这凌云诀,“曼陀煞,你若学成,你想杀谁,便能杀谁。” 他这武功,要杀谁,如汤沃雪尔,沈秀点点下巴,“真厉害。”希望她能学成。她根骨一般,就算不能完全学成,能学个几成她也满足了。 谢扶光向她演示曼陀煞的基础招式。 少年身姿挺拔,气势如虹,翻腾转跃之间,一招一式尽数落在沈秀面前。 曼陀煞招式快,狠,绝,每一招都置人于死地。沈秀看得不敢眨眼。 彼时,叶云川飞到自家大门右侧的高墙上 ,坐下来,遥望前方街道。 陈风微微吹拂他高高的马尾,薄金色的晨曦映洒而下,淡淡的曦光爬上他胜雪的白衣,他凝神望着前方,良久,叹息一声。 往后每日早晨,沈秀不会像从前那般,来叶府练武。 守门子抬首,悄悄去瞄坐在墙头上的叶云川。见叶云川神色微微怅然,他也怅惘起来。 守门子心里雪亮,先前公子每日晨间坐在这高墙上,并非是观赏什么风景,而是在等沈姑娘。 唉,往后沈姑娘不来府里练武了,公子不能日日等沈姑娘了,他自己也不能日日见着沈姑娘了。 叶云川凝望前方良久,想到往后每日不会再像从前那般等到沈秀前来,想到谢扶光以后会日日贴身教授沈秀武功,他拧眉,神情晦暗不明起来。 “错了。”谢扶光按住沈秀的后肩,帮她调整姿势。转动她的肩膀后,掌心滑到她腰间,摁直她的腰。 “我记住了。”沈秀应道。 因她跟着叶云川学过武,故而她的一招一式,总会不由自主地往以前学过的招式上靠,所以比新手更容易出错。 谢扶光脸色微沉。 沈秀以为,自己老是出错,故而谢扶光才沉下脸,她赧然,“下次不会了。” 谢扶光并非因为她老是出错而不悦。她的招式带着凌云诀的痕迹,仿佛是被刻上了某个人的印记。 自己的领地,被别人标记。谢扶光神色愈发阴沉。 沈秀迟疑道:“我真的记住了。” 谢扶光倏然靠近她,如一头不容挑衅的野兽,眸子里带着凶光,张嘴咬住她的脖子,覆盖别人的标记,重新标记。 沈秀一把推开他,她捂住脖子,“你干什么!” 谢扶光舔牙尖,盯住她的脖子。 她连连后退,“不许再咬我!” 他没回应。她拿起木剑,戳他心口,“听到没。” “好。” 沈秀挪开木剑,继续练功。过了片刻,叶云川进了院子,她收剑,“云川哥,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叶云川面上带笑,雪白的衣袂漾着清风,“已经开始跟着谢兄学武了?” “对。” “那你们继续。” 谢扶光贴身指导沈秀时,叶云川有些无法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他遮住下垂的嘴角,心里酸得仿佛喝了一瓶醋。 不多久,卫风也来了沈家。他戴着面罩,整张脸只露出一双眸子。 见谢扶光的手掌放在沈秀腰间,半天不松手,卫风道:“哎哎哎谢扶光你干什么呢!有你这么指导弟子的吗?你有没有点分寸啊你!你、你为师不尊!” “啪!”卫风刚说完话,谢扶光就给了他一掌,他往前一趴,被钉在地上,吃了一嘴灰。 沈秀赶紧去扶卫风起来,“你没事吧?” “呸呸呸!”卫风吐出一嘴的灰,橘红色的抹额歪歪扭扭,他气得头顶冒烟,“谢、扶、光 !” “卫风!”沈秀扬声,“他只是在指导我,你别这么呛。” 她心说,你打又打不过,偏偏还管不住嘴,何必要去招惹谢扶光。 “有他这么指导的吗?”卫风哼哼道。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在嫉妒,所以如此尖酸刻薄地找茬。 “他指导得很好,没有哪里不对,很正常,”沈秀严肃道,“你快向他道歉。” 卫风闷着嗓子,一言不发。 “卫风。”沈秀催他。他咬紧后槽牙,“对不起。” 谢扶光并未看卫风,他看着沈秀的手。她的手扶着卫风。 “秀秀,过来。”谢扶光道。 沈秀依言过去,温声细语,“谢扶光,他只是误会你了,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动手,别这么暴力。” 谢扶光取出帕子,握住她的手,一点一点擦她的手。 她的手并不脏。她有点莫名,把手抽出来。她拿起木剑,准备继续练功时,谢扶光偏偏头,眉眼秾丽,朱唇微弯,对叶云川和卫风道:“你们也想跟着学?” 叶云川这才反应过来,他与卫风待在这里,有些冒犯。别人教武功,他们待在边上有偷师之嫌疑,虽然他们并未有这想法。 “抱歉。”叶云川拱手,“阿风,走了。” 卫风不情不愿,一步三回头离去。 吃过午食,沈秀靠在榻上,怀里抱着胖嘟嘟的平安,手里捧着武功秘籍啃。 “喵!”平安用爪子抓沈秀的袖子。沈秀抚摸它,“乖。”然后亲了一下它的脑门。 困意袭上来时,沈秀打打呵欠,对谢扶光道:“我有点困,先睡一会儿。” 谢扶光离开前,向她怀里的猫投以一瞥。 平安躺在沈秀怀里,睡了两刻钟后,它舔舔爪子,从沈秀怀里钻出去。 它迈着肥胖的肉垫子,墩墩地在走廊里穿行,忽然,它的身体飞了起来。 “duang”的一下,它落在一双靴子面前。 赤色衣摆曳地,一只修长白皙的手落在平安的脑门上。 平安喵了一声,抬起胖脑袋,圆溜溜的琉璃眼对上谢扶光的眼睛。 敏感地察觉到谢扶光的杀意,平安一激灵,立刻炸毛,拔腿就跑。 “跑什么?”谢扶光轻笑一声,将它抱入怀中。 他温柔地抚摸它的脑门,轻声道:“她亲了你这里。” 说着,他用食指和拇指按住它的脑门,似要将它的脑门捏碎。 “喵!”平安用力挣脱,却如何也挣脱不出来。它以为自己的脑门儿要被捏碎时,脑门上的手指忽然挪开。 “她会不高兴。”谢扶光轻喃,有些烦躁与遗憾。 他垂睫,眼神无机质,俯视平安。指尖轻轻拂过它的脑门,片刻后,他低首,朱唇印在平安的额头上。印在沈秀之前亲过的地方。 平安毛炸得更加厉害。 半梦半醒时,一股浓郁的香气一丝一缕 钻入鼻腔里,霸道地占据了嗅觉,沈秀睡意立消。 她把紧紧抱着她的平安放下来,打打呵欠,推开门。 小桃候在门外,“姑娘,您醒了?” “几时了?” “申时了。” 她睡了三个多小时。浓香撩拨着她的味蕾,她寻到厨房里,“娘,在做什么?这么香!” 杨氏并未在厨房里。锅灶前,男子绿袍如水,斯文俊逸,温润如玉,珺璟如晔。他见了她,眉目舒展,“沈秀。” “夫子?”沈秀讶然。她话音刚落,一团黑影便扑进了她怀里。 “姐姐!”带着哭腔的童声从怀里响起,沈秀低头。她搂了搂魏长生,“长生……” “姐姐呜呜呜……”魏长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沈秀摸摸他的脑袋。他原本胖嘟嘟的脸,掉了很多肉,他瘦得很厉害。 夫子亦是如此。夫子面庞清瘦,腰都纤细了许多。她叹气,“对不起,是我的错。” “你何错之有?”魏朝清走近,“错的是掳走你的人贩子。” 沈秀有点不敢与魏朝清对视。因着这万人迷光环,她对所有被光环影响的人都有些愧疚,尤其对魏朝清很愧疚。 在他没被光环影响之前,他就已经对她很好。初见他时,她戴着面纱,那时他并未受到光环影响。 当时她只是一个小书童,魏朝清屈尊帮她捡帕子,并不因她身份低贱而轻视她。他尊重她,且在她说自己貌丑才戴面纱之后,安慰她,“人之法,非以形貌为重,唯以心形为重。勿妄自菲薄。”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儒雅端方,品行高洁的好人。这样的好人,凭什么要被这样捉弄! 愧疚与痛苦挤压得她喘不过气,沈秀松开魏长生。对上魏朝清温润的眸子。 尔后,她双手背在额头,弯腰给他行大礼,“夫子,对不起。” 魏朝清将她扶起来,他身上的檀木香飘进她鼻子里,香气很是克制沉稳,温和干净。 “该道歉的是我,我没有保护好你。”他的声音与他的容貌一样,温润清朗,似落在溪流上的一片落花,轻而温柔。 “你没有保护我的责任,不关你的事。是我让你担心了。” “咕噜噜!”汤锅里的汤扑腾出来。魏朝清柔声道:“好了,不说这些了,汤炖好了,先尝尝?” 他揭开锅盖,用汤瓢搅动汤锅,“天冷,喝点驱寒滋补的鸡汤最最好。” 他盛出一小碗汤,吹了几下,待热气散了些,道:“小心烫。” 乳白色的鸡汤肉香四溢,浓浓的鲜味如大雾只往鼻腔里钻,只光闻这味道,就能把人给馋倒。汤汁表面浮着浅淡金灿的鸡油,微微涤荡开鸡油,被鸡油保护好的热滚的热气扑倒脸上,热气里透着浓浓的奇香。 沈秀的馋虫被勾起来,正要接汤匙,忽而停下动作。这鸡汤,她受之有愧。 魏朝清:“为何不喝?” “我……” 魏长生摇摇沈秀的胳膊,姐姐_[(,喝呀!舅舅一到这里,还没歇息就进厨房给你炖汤了,舅舅炖的鸡汤可香啦,你快喝呀!” 听闻此言,沈秀愈发心梗。迎着魏朝清与魏长生期待的视线,她低头喝汤。 热滚的乳白色汤汁滑入口中,鸡肉的鲜美、筒子骨的骨香,木耳白芸豆等食材的蔬清之味通通在口腔里爆开,各种美味融汇,一一侵占味蕾,一口汤下去,全身心便只记得这热滚香醇的汤了。 魏朝清:“味道如何?” 沈秀赞道:“非人间之味。”说完她又咕噜咕噜喝下几口。 “慢着点,小心烫。”魏朝清笑笑,水墨晕染的般的笑容,如竹间露,松下风,透着骨子里的温柔。 “嗯。” “再等等,晚饭快好了。” 沈秀放下汤碗,“我来帮你。” “不用。油烟熏人,你快出去,饭好了叫你。” 魏朝清几番推拒,沈秀无奈,只得捧着汤碗离了厨房。她返回屋子,并未进屋,只坐在门槛上,神色涣散。 魏长生坐到她旁侧,紧紧挨着她,“姐姐,快喝呀,要冷了。” 她伸手,碰触他凹陷下去的面颊,捏了捏后,把汤碗递过去,“你多喝点,补补身体。” “姐姐你喝。” “来。”她舀起一勺汤,喂到他嘴边。 魏长生张嘴,乖乖地喝下。喝完,他想起这碗汤她喝过,瞬间红了脸。接着他低下脸,颊边偷偷挂上了笑。 随着时间的流逝,各种各样的食物香气一阵一阵从厨房里飘出来,院子里每一处都被熏得浓香腾腾。前厅里,围在火炉边上的杨氏放下针线,朝厨房的方向望了望。 她旁边,沈有财也望着厨房的方向,馋得不停吞口水,“饭快好了罢?我去瞧瞧。”他起身去往厨房。 “我去叫秀秀,该起来吃饭了。”杨氏也起身。 魏朝清为祝贺沈秀平安归来,特意做了一桌平安吉祥菜,例如百鸟归巢,竹报平安,团团圆圆。 百鸟归巢,猪肉,鹌鹑,香菇烹制而成,寓意安全返家。 竹报平安,黄瓜中间挖空,雕刻成竹子的模样,中间塞了腊肠,鸡丁,腰果等等馅料,竹谐音祝,寓意祝福祝愿平安。 团团圆圆,炸得圆滚滚的丸子搭配上木耳、红椒等配菜,菜型一团一团的圆,寓意团团圆圆。 除了这些菜,还有洛神花炒蒟蒻等等平安吉祥菜。 沈秀道:“夫子,你有心了,辛苦你了。” “不辛苦。”魏朝清给她夹菜。 这时,门边人影晃动,有人进了屋子。魏朝清看过去。 少年一袭红衣,长发微卷,眉眼精致,皮相与骨相秾艳到极致,仿若画师笔下走出来的真人,又如一朵染了血的花,漂亮妖冶,攫人心魂。 “谢公子,快,快来吃饭。”沈有财说完,连忙介绍道:“大人,这便是咱家的大恩人谢公子 。谢公子,这是魏大人,国子监祭酒大人。” 魏朝清抬手,“久仰。” 谢扶光颔首,直接坐到沈秀身侧。 沈有财见谢扶光没给魏朝清行礼,他心里咯噔了一下,平民见官,需行礼。谢扶光不给魏大人行礼,这、这不合礼数啊! 旋即他便想通了。谢扶光并非东陵子民,就算东陵的皇帝来了,他也不用行礼。 且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名为教主,其实也是三域接壤之地的王,是统治者,说起来也是身份尊贵的人,并不是什么平民百姓。 魏朝清倒了一杯茶,敬向谢扶光,“谢公子,多谢你救了沈秀,我敬你一杯。” 谢扶光回了一杯茶。 “快趁热吃菜,”沈有财笑呵呵,“谢公子,这些菜都是魏大人做的,魏大人的手艺顶顶好,保管你吃了喜欢!” 魏朝清微笑,“谢公子,请。”他说完,给沈秀夹了一个青椒酿肉。 色泽光亮的青椒酿肉,煎得金黄油润,上面浇了酱汁,更显色泽更显光亮。沈秀咬了一口青椒酿肉,齿尖刺破脆脆的青椒,淡淡的甜辣弥漫开,随之,温热的肉汁破皮而出,鲜嫩的肉馅抵达口腔。 整个青椒酿肉,醇香爆汁,甜辣适宜,鲜美入味,一口一个停不下来,味美活塞神仙! “夫子,你的手艺又精进了。”沈秀惊讶。 “是吗?”魏朝清还未说完,魏长生插话,“那当然啦!姐姐,你失踪的这段时日,舅舅几乎每日都待在厨房里修习厨艺,修习的都是姐姐你爱吃的菜!” 听闻此言,沈秀忽然觉得嘴里的青椒酿肉烫嘴起来。她干巴巴地咀嚼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沈有财把话接过来,“大人真真是厉害,厨艺已经这样好了,还能再长进!大人,您莫是厨神下凡罢!” 杨氏附和,“是啊。” 魏朝清:“过奖了。” “您莫谦虚。”沈有财一边竖大拇指,一边赞叹。 魏朝清偏首,又给沈秀夹菜。沈秀调整情绪,以免自己的情绪影响到别人,以至于太扫兴。她扬扬笑脸,也跟着不停夸赞,“太好吃了。” 她边吃边叹,眼角眉梢都挂着笑,很是满足和开心。 谢扶光看了她一眼。 “好吃!”沈有财吃得满面红光,一波一波夸奖,不要钱似的往外抛,“大人,您这手艺,以后您的妻子可要享口福了!哎哟,您有这手艺在,怕是天底下没有哪个女子不想嫁您!” 魏朝清微顿,眼角余光落在沈秀身上。她埋头苦吃,不置一词。 谢扶光看了一下魏朝清,又看向沈秀。 她吃得很开心,她很喜欢魏朝清做的菜。发现这一点,他微微歪头,若有所思。 晚霞若胭脂一样,将街道涂抹成了一片橙红色的绸布,鳞次栉比的街道在绸布的覆盖下,显得分外美丽。 街道尽头的书肆里,香娥靠在柜台前,津津有味地捧着话本。话本里,男主人公萧郎貌比潘安,天上地下都没这样标致的人物。 “萧郎……”香娥咂嘴。这世上的男子,一个个不是普普通通,就是歪瓜裂枣,好看的男子并不多,即便是那些好看的男子,也完全比不上书里写的那样惊心动魄的好看。 现实里,根本就没有萧郎这般容颜倾城的男子。哪里会有这样好看的人。都是书里夸大,杜撰出来的。 她啧了声。 “叮叮当当!”晚风吹动书肆门口的铃铛。风里淡淡的花香飘至鼻尖,香娥抬首望向门口。 门口,少年一身红衣,踩着晚霞跨入门槛。 他仿佛从胭脂色的仙境里走出来,乌黑长卷的长发上泼了霞光,流光溢彩,璀璨耀眼。 他步至她面前,“老板,买书。” 香娥目瞪口呆,结结巴巴,“萧、萧郎。” 萧郎从书里走出来了!她瞪着双目,以为自己进入了幻境。老天爷!萧郎从书里走出来了! “老板?” 香娥顿时回魂,“买、买书?什么书?” 少年唇角微弯,披着霞光的卷发在晚风里微微浮动,“教厨艺的书。”!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88 章 “香娥?” “香娥?” 香娥爹拍她,“发什么愣?” 香娥神识回笼,她恍惚道:“方才我好像做了一个梦。” “梦?”香娥爹说着,皱皱鼻翼,“这里什么味儿?曼陀罗花?你买了曼陀罗花?” 空气里有曼陀罗花的香气,香气里混合着淡淡的血腥味,妖冶冷香,透着丝丝入骨的危险性,闻着让人不禁有些背脊发凉。 闻言香娥瞳孔一缩,“爹你能闻到这味儿?” “我鼻子又没坏,为何闻不到?” 香娥再次恍惚起来。她爹能闻到这香味,说明这香味不是她幻想出来的,所以身上带着这香的少年,也并非她幻想出来的! 天爷!世上还真有这样好看的男子!忆及少年的如画容颜,香娥面皮子一红。又想起少年是来买关于教习厨艺的书,她暗道可惜,可惜自家店子里并未有此类书籍,不然她就能多看少年一会儿,多饱一会儿眼福了。 天空若一盏乏了油的灯,霞光渐渐散尽,天黑下来,小桃把炭盆拎过来,对杨氏道:“夫人,这是主上特意令人送来的炭火。” 杨氏瞅了瞅炭块,道:“这是红罗炭?” 小桃笑道:“夫人好眼光,正是红罗炭,这炭烧着好,耐烧无烟,其他炭火远不及它。” 红罗炭,王公贵族才用得起的“金炭”,从前杨氏从未想过自个儿还能用上这上等的好炭。今年天冷下来时,魏朝清,司马烨以及司马朗派人送来了红罗炭与银霜炭供他们家取暖。这会子谢扶光也让人送来了这上等好炭。 杨氏默然,而后去了沈秀的房间。 屋子里,沈秀抱着平安,在潜心钻研武功秘籍。见杨氏来了,她合上秘籍。 踟蹰几许,杨氏道:“秀秀,你年纪也不小了,也该说亲了。其实谢公子这人很不错,他这样的夫婿,那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 杨氏认为,谢扶光人长得俊,武功高强,有钱有势有地位,寻常人若有一样出挑便是不错的了,谢扶光是哪儿哪儿都出挑,哪哪都好,若能嫁给条件这样好的男子,那必定是撞了大运! 自家闺女年以及期,就闺女这普普通通的条件,能嫁给谢扶光,是撞了大大大运。若是错过谢扶光,恐怕秀秀再也找不到条件这样好的夫婿。 “娘,我说过了,我并不喜欢他。” “他条件多好,且待你也很好,连自个儿的独门武功都愿意教给你。唉,秀秀,娘只盼你往后莫要后悔。”杨氏扼腕,很是痛惜。 “我不会后悔。”沈秀皱眉瞧了下杨氏。杨氏极喜欢谢扶光,即便知道谢扶光是手上沾满鲜血的杀手,她也不怎么怕他。 大抵是因为谢扶光对她家有“恩情”,再加上他的确各方面条件都极佳,所以杨氏才如此喜欢他。 杨氏神色郁郁离开后,房门再次被敲响。 沈秀打开门,“夫子?” 魏朝 清:“我有东西要给你。” “什么东西?” 他取出一枚平安符,递给她,“这枚平安符有大师开过光,愿你往后能平安顺遂,喜乐安康。” “姐姐!还有我,还有我的,我也去寺庙为你求了平安符!”魏长生奶声奶气,举起小手,将同样的平安符塞到沈秀手里。 “姐姐,你失踪的这些天,我和舅舅天天都去寺庙,一步一拜为你祈福,之前跪拜时舅舅的腿都——” “长生!”魏朝清打断魏长生的话。 沈秀追问:“腿都怎么了?” 魏长生张嘴要说,魏朝清捂住他的嘴,“没怎么。” 她观察魏朝清的腿,“夫子,我想听实话。” 魏朝清沉默。她追问:“夫子,到底怎么了,请你告诉我。” 他到底还是耐不过她的央求,“只是不小心摔伤了,小伤,早已痊愈。” 听到这话,沈秀喉咙发紧,被一只手紧紧掐住了一般。好半晌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对不起。” “是我自己不小心摔伤,与你有何干。” “可你是为了我去祈福才摔伤的。” “是我自愿去的,摔伤也是我自己不小心,从头到尾都不关你的事,你不必愧疚。”魏朝清知道他说出实情后,沈秀会愧疚,所以才有所隐瞒。 手里的平安符重如泰山,沈秀快要握不住,她道:“多谢。” 目送魏朝清与魏长生走远,沈秀偏过脑袋,院子里的白菊闯入视野。白菊盛放,若在院子里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刺得沈秀双目生疼,疼得她眼眶微微湿润起来。 她抹掉湿润的液体,攥紧平安符。 翌日卯时,沈秀准点醒来,在鸡鸣声里热身,站桩练功。晨雾打在她身上,混合着汗珠,一颗一颗往下淌落。 累到不行时,她抱住木桩子歇息,一身汗如水洗。她想躺下来,瘫在地上。身体不由自主往下滑落,即将坐到地上时,她猛地窜起来,继续练功。 谢扶光见她累得不行,道:“一定要学武?” “学武能防身,若遇到什么危险能自保。” “有我在,你无需怕任何危险。” 沈秀快速击打木桩,“打铁还需自身强,唯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是硬道理。” 不过,习武是真的又苦又累,没有毅力与恒心,很难坚持下去。尽管沈秀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坚持,然而累狠了的时候,她心里不免还是萌生出了一步登天之类的,偷懒的念头。 武侠里,常常会有内力内功互传的桥段,比如一个完全不会武功的人,得奇遇,被高手传了内力内功,从而从一个弱者成为了强者。 如果有人直接给她传内力内功,她直接能一步登天便好了,她这般想着,没有过脑子的一句话脱口而出,“谢扶光,你愿不愿意把那什么内力内功直接传给我,这样我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谢扶光:“你在想什么?内力内功无法互 传,无法化为己用,若强行如此,受力者会爆体而亡。” 额???[”沈秀滞了一下后,赧然不已。武侠里的这种桥段还是过于玄幻了一些。内力内功并非什么法力、灵力、仙力可以互传。习武这事,没有捷径可走,还是要靠自己努力才行。 她清清嗓子:“我胡说的。但是如果真的可以的话,你可愿意传给我?” 他回复得极快,“愿意。” 把自己的内力内功传给别人,一般人怎么可能会愿意。沈秀重新问:“你真愿意?” 谢扶光:“只要你想,只要我能。” 只要你想,只要我能。清晰的八个字掷地有声,沈秀听罢,并未言语。 “你不信我。”谢扶光的声音漂浮在晨雾里,轻轻一吹便会碎掉,“你总是不信我。” 沈秀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无奈与委屈。她扯出一抹笑,“我自然是信你的。” 风里传来阵阵酸香时,正在舞剑的沈秀肚子里唱起空城计。她捂捂肚子,“练得差不多了,该吃早食了。”她寻着香味去往厨房。 厨房里香雾弥漫,一片暖热。沈秀穿过香雾,来到灶边。灶边,杨氏在拿碗,魏朝清在拨弄锅里的汤汁。 又是魏朝清在做饭。沈秀无奈叹气。 “夫子。” 魏朝清转头,嗓音里蕴出笑意,“练完功了?” “练完了,夫子烧的什么菜?” “今日小雪,我做了酸汤丸子。” 小雪,气寒将雪,雪落刨猪,冬腊风腌,食暖食酸。 小雪节气,汉人有食酸汤丸子的习俗,冷天胃冷,食欲萎靡,酸汤丸子温暖驱寒,开胃消食,是以,每每小雪时节,汉人家家户户都会烹上一锅酸汤丸子吃。 酸汤丸子,切碎的粉条裹上面粉和羊肉泥,团成球后油炸,再放入黄花木耳以及番茄炖的高汤里,撒上葱花,酸酥可口的酸汤丸子便做成了。 魏朝清将复炸过的金黄丸子舀进汤碗里,道:“丸子须尽快吃,汤里泡久了便没那么酥脆了。” 待早食上桌,沈秀舀汤汁浇了下丸子,将浇得亮晶晶的丸子送入口中。 淋过汤汁的丸子入口酸香,丸子表皮勾过芡汁,口感微弹。牙齿刺破微弹的芡汁,粉条的酥与羊肉的鲜,瞬间在口腔里爆炸开来! 圆滚滚的丸子在齿间咔嚓作响,外酥里软,酸鲜开胃,只令人回味无穷。 沈秀是第一次吃粉条做成的丸子,剁碎的粉条与面粉、羊肉炸成的丸子,当真极极美味。 沈有财啧啧道:“吃了半辈子的酸汤丸子,竟不知这酸汤丸子还能这样好吃!大人真真是好手艺!” “是极!”杨氏点点头,又吃了一口酸汤丸子。她也是头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酸汤丸子,吃得停不下嘴,恨不能将整锅子的丸子都送入肚子里。 魏朝清给沈秀夹菜,“可还合胃口?” “合胃口,很好吃。”沈秀道。一顿饭下来,她比平 日里多吃了半碗饭。 魏朝清唇边的笑意更深。 谢扶光用汤勺抵着丸子,一丝阴翳从谢扶光的眼眸里一闪而逝。 饭毕,沈秀问:“夫子,你何时回京都?你一直待在这里岂不是很耽误正事。” “不急。” 沈秀希望魏朝清能尽快离开。魏朝清做的饭虽好吃,可她却实在是不想再吃了。他是因为受万人迷光环影响,才给她做饭吃的。她每吃一次,就多愧疚一分。 可人家辛辛苦苦做了,她又不能挎着个脸说不吃,何其败兴,何其伤人心。是以,她希望他能回京都去。 “夫子还是快点回去罢,别耽误正事。” “没事。”魏朝清笑了笑,“你是嫌我在这里待太久?这是要赶我走?” “当然不是,我只是怕耽误了你的正事。” “无需担心。” 沈秀便不再言语。饭后不久,叶云川和卫风来了沈家。卫风道:“秀秀,今日小雪,城里有冰雕游园会,我们一同出去转转?” 冰雕游园会?沈秀略感兴趣,“好……算了,我不去,我要练功。” “练功不并急于一时。” 沈秀原是想出去转转的,然而她忽然想起她身上的万人迷光环,故而瞬间便歇了出去的心思。她可以戴面纱,也可以戴面具,但都有暴露真容的风险。 她不想再害无辜的人,也不想再招来像谢扶光这样危险的变态,一个谢扶光就已经够她头疼的了。 “真的不去?”卫风道,“我们燕州的冰雕游园会可是东陵最最好玩的冰雕游园会,真的不去看看么?” 魏长生踮踮脚,水晶葡萄一样的眸子眨巴眨巴,“姐姐,我们去吧!” “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沈秀坚决不松口。卫风和叶云川无法,也不再劝说。 她不去,他们也没了去的兴致。 卫风与叶云川离开沈家,回家途中,卫风道:“对了,云川,你还未告诉我,你到底看上哪家的姑娘了。” 叶云川一如既往守口如瓶。见问不出来,卫风啧了一声。分道扬镳后,卫风悄悄跟在叶云川身后,叶云川进了鸿运楼,他也跟着进去。 鸿运楼的小二迎过来,满脸堆笑,“叶公子,许久不见您来了,还是二楼雅间?” 叶云川颔首。进了二楼雅间,他如从前那般松散地靠在躺椅上,听着楼下说书先生洪亮的声音,然而半晌一个字都未听进去。 他脑子里全是沈秀的脸。他并不迟钝,与沈秀重逢后,他便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他喜欢沈秀。 之前谢扶光抢走他作为沈秀师父的身份,他不悦,如今倒是庆幸自己已不再是沈秀的师父。师父喜欢上徒弟,有违人伦,会被万人唾弃。 “砰!”说书先生猛地一敲惊堂木,将神思飘远的叶云川拉了回来。 说书先生道:“可惜这周二郎慢了一步,便被别人捷足先登,以至于心爱之人嫁作 了他人妇。所以呀,各位看官?[(,若你们有了心爱之人,动作一定要快,切莫磨磨蹭蹭犹豫不决,否则便会抱憾终生!” 听闻此言,叶云川陷入沉思。他是否也应该动作快一些?思及对沈秀虎视眈眈的谢扶光,叶云川神色凝重起来。 虽说沈秀现在不喜欢谢扶光,但她与他日日待在一起练功,日日相处,谁也说不定以后会如何。 凡事先下手为强,落后一步便失去了先机。他并不想成为话本里抱憾终生的周二郎。 若他现在就上门求娶,沈秀可会愿意嫁他? 她愿意么? 怕不她愿,怕她拒绝。叶云川素来自信,这是他头一次生出如此畏怯的情绪。 旁边倒茶的小二惊讶地倒茶的动作都慢了下来。在他眼里,叶公子总是一副意气风发,明若骄阳的模样。 可此刻的叶公子,身上似乎失去了从前那般明亮的光芒,整个人透着纠结与畏缩的暗芒,整个人都灰暗下来,宛若身上覆盖了一层灰,仿若换了一个人般。叶公子这是怎的了? 躲在暗中观察叶云川的卫风听到说书先生的话后,捏捏下巴。 说书先生说得对,追求女子一定要动作快,慢一步便会错过。 追求女子,他没有经验,但他相信他一定能抱得美人归。 练功练到午时,吃过午饭,沈秀捶打着疲惫酸疼的身体,去帮杨氏和沈有财腌腊肉。 “不用你来,你赶紧休息去。”杨氏连连赶沈秀。沈秀被赶走,便回屋躺到床上去午睡。因太过疲乏,一沾床她便沉睡过去。 她昏昏沉沉醒来时,小桃道:“姑娘,外头冷,多添一件衣裳。” 外面气温又下降了?沈秀望向紧闭的窗户。窗户上有淡淡的日光。她穿好衣裳,开门出去。一出去,她便惊在原地。 一座座冰雕映入视野,冰雕成的人,树,花,动物,宫殿,各式各样的冰雕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每一处都雕刻得令人叹为观止,每一处都是让人忍不住赞叹的冰雪艺术。 晶莹剔透的冰雕映着阳光,熠熠生辉,灼灼生华,整个院子都被冰雕占满,沈秀仿若进入了冰雪奇缘的世界,唯美而纯净的,梦幻般的童话世界。 她愣愣道:“这是……” “秀秀。”沈有财和杨氏从一座莲花冰雕后面探出身子。沈有财笑呵呵道:“秀秀,这些冰雕都是魏大人,谢公子,还有小叶小卫他们弄来的。” 他说着这话,魏朝清他们皆从冰雕后面现出身影。 卫风一个箭步飞至沈秀身前,“秀秀,你不是不想出去吗,我便想着把冰雕弄到家里来,这样你不出门也能看冰雕。没想到阿风他们与我想到了一处,都准备了冰雕。” 沈秀看了看戴着橘红色抹额的卫风。他向她眨眨长睫,漂亮的狐狸眼被冰雕映得流光溢彩,眨眼时颇有些勾人,“秀秀,冰雕好看吗?” 她没回答,向前望去,视线落在一袭红衣的谢扶光身上。 他站在冰雕前,冰雕冰莹剔透的光芒映在他的红衣上,映在他乌黑的长卷发上,宛若在他身上撒了晶莹细碎的月光,使他的眉眼更加昳丽起来。他歪头看她,“喜欢吗?” 她也没回答,转而去瞧魏朝清。他眉目含笑,绿袍迤地,温润的面容在冰雕的映衬下显出了几分柔和的剔透感。他说:“外面还有。” 他旁侧,叶云川白衣胜雪,英俊的面容上透着少年气的张扬,冰雕的莹光泼在他脸上,给他英气的五官添加了几分琉璃般的精致感。 他张口欲言,却在与沈秀对视上后,止了声。喉结滑动几下,他的耳根染上一层红晕。 视线在他们之间转了一圈后,沈秀低头,遮掩面上的情趣,竭力不让自己扫兴,“谢谢你们,我很喜欢。”! 第 89 章 院子里都是冰雕,凉气四溢,难怪小桃让她多添一件衣裳。她走下台阶,指尖触摸冰雕,在一座座冰雕里穿行。 整个三进院子,每一处都放满了冰雕,沈秀犹如置身于唯美梦幻的冰雪王国,身心都被圣洁的冰雪洗涤净化了一般。她闻着冰雪的凉气,刻意压制的低落情绪消散了不少。 沈有财跟在她身边,乐呵呵道:“瞧这凤凰雕得多像,燕州的冰雕师傅真真是厉害!” 沈秀摸了下凤凰,余光忽而发现了什么,“食铁兽!” 前方放着一座食铁兽冰雕。冰莹剔透的食铁兽圆滚滚,胖墩墩,爪子里握着竹叶,每一处细节都雕刻得栩栩如生。 沈秀轻触胖墩墩的食铁兽,自言自语,“冰墩墩。” 用冰雕刻成的食铁兽,名副其实的冰墩墩。 “冰墩墩?”谢扶光走近。 “嗯,胖墩墩的。”她摸着食铁兽,颊边笑靥如花。 “我知道你会喜欢。”谢扶光抱臂而立,轻声道。 “你弄来的?” “是。” “谢谢。”她反复摸冰雕,爱不释手。 谢扶光眼帘微动。她因食铁兽冰雕而欢喜。她欢喜,他亦欢喜。可她对食铁兽冰雕爱不释手,他又对食铁兽产生了毁灭欲。 他嫉妒食铁兽,能让她如此喜欢。 他对食铁兽产生了矛盾的情绪。他喜欢她开心,可又不喜欢她如此喜欢食铁兽。 不要喜欢任何东西,不管是人或物,只要喜欢他,只能喜欢他。极端病态的嫉妒心,驱使他毁灭食铁兽。 谢扶光久久凝睇食铁兽冰雕,良久,毁灭欲渐渐被压制下去。 只要她开心就好。 魏朝清,卫风,叶云川,他们三人见沈秀极喜欢谢扶光准备的食铁兽冰雕,三人面色各异。 卫风心里对谢扶光酸了吧唧,“秀秀,你看那边,那是我弄来的兔子,你喜欢吗?” 斜前方,同样胖墩墩的兔子蹲着,一只耳朵伸直,一只耳朵耷拉下来,可爱得活灵活现。她用食指勾兔耳朵,道:“喜欢,很喜欢。” 她向他一笑,双眸弯成月牙,灿灿的日光透过冰雕,折射下来,将她的面庞晕染得金灿灿,亮晶晶。 卫风愣神。 霎时间,宛若平静的湖面上掠过一群飞鸟,飞鸟扇动翅膀,带起一片波澜,波澜在他心间震动,震动起了一阵心悸。 心悸让他浑身血液沸腾起来,他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大脑,进而无法控制自己的嘴,“秀秀,嫁给我。” 沈秀抚摸冰雕兔子的动作卡顿住。 杨氏和沈有财惊掉下巴。 叶云川愣住。 魏朝清眉心微蹙。 魏长生张大嘴巴。 谢扶光直接出掌,一阵罡风飞速冲向卫风。卫风立时摔倒在地。 他俯地上的视卫风,笑吟吟道:“你方才说 什么?” 猝不及防被打趴在地,卫风顿时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方才脱口而出的话,他整个脑部极速充血,一张脸宛若火烧成的釉彩,“我……” 自己这是疯了么,怎么就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求娶人家了,“秀秀,我方才是开……” 玩笑二字还未说出,他耳边猝地回荡起说书先生的话。 切莫磨磨蹭蹭,切莫犹豫不决,慢一步就可能会抱憾终生!霎时间,他的语气坚定起来,“秀秀,我想娶你,你可愿嫁我?” 生怕卫风被谢扶光打死的沈秀,第一反应不是回应他,而是挡到他面前,喊住谢扶光,“谢扶光,你又忘了我和你说过什么了!” 正出手的谢扶光被她喊住后,他下颌绷紧,隐忍住浑身杀气与戾气。 他住手了,沈秀舒气,她转向卫风,她一把捏住冰冰凉凉的兔耳朵,冰冷的凉气让她冷静下来。 “卫风,”她口吻平到没有起伏,“我把你当做哥哥。” 卫风表情凝固,“可我并不想做你哥哥。” “对不起。” 卫风耷拉下肩膀,原本流光溢彩的眸子黯淡无光,整个人宛若被霜打的茄子。 他闷声道:“我突然想起家里还有点事,先告辞了。”话音落地,他仿佛是在逃避似的,避开沈秀的目光,快速腾空而起,飞至屋顶。他的轻功极好,一转眼便不见了身影。 沈秀望着他离开的方向,指甲几乎快刺进兔耳朵里。就在这时,她捏住兔耳朵的手,被谢扶光拿开。 他道:“手不疼?” 她蜷缩泛疼的指甲,“不疼,没事。” 将将说完话,屋顶上忽而刮过一阵风。消失不见的卫风去而复返。 他立于屋顶,橘红色的衣袂在风里飘荡。先前周身的失落与难过荡然无存。他冲沈秀眨眨睫毛,抹额下的狐狸眼重新泛出起光彩,“秀秀!我一定会娶到你!” 扔下豪言壮志,他飞身离去,橘红色的身影消失在风里。 沈秀诧异。他这情绪调节得也太快了。 叶云川拱手,“我也先告辞。”他向卫风追去。 不知追了多久,终于追上卫风,叶云川一把逮住他,“阿风!” 卫风回过身,“干什么?” “你喜欢秀秀?” “明知故问?我都已经说要娶她了。” “你……”叶云川嗓音发紧,“你不能娶她。” “为何不能娶?” 静默几许,叶云川握拳,“她拿你当哥哥。” “只是现在而已,她不会一直拿我当哥哥。”卫风极其自信。 “可是……” “别可是可是了,云川,你才是她哥哥,她可是你干妹妹呢,作为好兄弟,你可得帮我追求她。”说到这里,卫风笑了笑,“大舅哥,你可得帮我!” “大舅哥”这三个字,刺痛了叶云川的神经,他面色一沉,“我不会帮你。” “你看不上我?对我这个妹夫不满意?”卫风挑眉,“好啊你,之前你还说是我最好的兄弟呢!” 叶云川闭目,“总之我不会帮你,你也不能娶她。”丢下这句话,他甩袖扬长而去。 “你不帮我算了,但我凭什么不能娶她!我就是要娶她!”卫风扬声道。 “我就是要娶她!”他又高声吼了一句。 回到卫府,卫风一进房间,先前消失的低落与难过的情绪再次席卷而来。他颓丧地扶住额头,吩咐侍从,“拿酒来。” “拿酒来。”叶云川吩咐小二。 “好嘞,叶公子您稍等。”小二取来酒坛,替叶云川斟上。 叶云川喝了几杯酒,眉头越皱越深。 阿风竟也喜欢秀秀。他与阿风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子。思及此,他的神色愈发沉重。 “程雾与楚昭天虽不是亲兄弟,情义却胜过亲兄弟,他们为对方出生入死,有过命的交情!他们向对方发过毒誓,一辈子绝不背叛对方。然而他们爱上同一个女人后,却不顾情谊,反目成仇,斗得你死我活,最后两败俱伤,一死一残,呜呼哀哉!”说书先生摸着胡子,摇着头点评道。 叶云川捏紧酒盏。 只听咔嚓一下,杯子在他指间破碎成片。杯子碎片划破他的指腹,一丝鲜血滴落而下。他恍若未觉,任由鲜血一直流淌。 堂下有看客义愤填膺,“好好一对挚友,竟落得如此下场,都怪那个叫红袖的女人!若不是她,程雾与楚昭天何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古人云,红颜祸水,诚不欺我!” 这位尖嘴猴腮的黄衣看官话音落地,一个酒杯砰地一声砸到了他面前,差点就砸到他头上。他慌忙后退,惊惶道:“谁!是谁!” “我。” 冷沉的一个字至二楼响起。所有人循声望去。 二楼,白衣少年面笼寒霜,睨视黄衣看官,“程雾与楚昭天一死一残的下场,与红袖有何干系?是他们自己喜欢上她,因果皆由他们自己承受,岂能怪罪到红袖身上。” 黄衣看客大声道:“可若没遇见红袖,他们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叶云川:“他们不喜欢红袖,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他们落得如此下场的根源,在他们自己身上。” “红颜祸水论,只不过是男人将自己的错误归到女子身上,让女子背锅而已。” “她没有任何错,秀……红袖没有任何错。” 听完叶云川的话,有女看官出言道:“公子所言极是,明明是两位男主人公自己的错误,非要强行怪罪到女主人公身上!何其卑劣!何其龌龊!何其可恶!” 其他女看官也纷纷附和,“就是!什么红颜祸水,关我们女人什么事!凭什么让我们背黑锅!” 黄衣看官满面通红,仍要据理力争,“你、你们!强词夺理!明明就是那贱女人的错!” “嗖!”一个酒杯飞到黄衣看官额前,即将砸到他额头上时停下来,哐当碎落在地。 叶云川:“滚出去。” 险些被砸到的黄衣看客后怕地捂住脑袋,几乎是下意识要落荒而逃,但自尊让他挪不动双脚,“你让我滚我就滚?你讲不讲道理,你谁啊你,这里又不是你的酒楼!” 叶云川对小二道:“把你们掌柜叫过来。” “哎!这就去!” 鸿运楼掌柜马不停蹄赶过来,恭恭敬敬对叶云川作揖,“叶公子,您有何吩咐?” 叶云川:“掌柜,这间酒楼我买了。” 叶公子他可得罪不起,于是掌柜不假思索,“好的,叶公子。”! 第 90 章 掌柜甚至没有犹豫,直接把酒楼卖给了叶云川,黄衣看官目瞪口呆。 叶云川冷声对黄衣看官道:“还不滚?” 黄衣看官气得头顶冒烟,最后只能狼狈离开。 堂下有人小声议论起来。 “叶公子?不会是叶家那位小公子吧?” “江湖小叶郎?是他?” “白衣高马尾,应该就是小叶郎!” 堂下有女子偷偷瞄叶云川,“小叶郎果真是真君子,与其他臭男人都不同!” 彼时,沈家,杨氏抱着暖手炉,忧心忡忡。她没想到,卫风也喜欢秀秀。 她闺女是什么条件,她这个当娘的又不是不清楚。秀秀要家世没家世,要相貌没相貌,要才华也没才华,也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姑娘。 谢扶光这样处处都出挑的能人喜欢她,卫风这样处处出挑的能人也喜欢她,这真真是有些不寻常。 而且,杨氏还怀疑,司马烨与司马朗也对她闺女有意思。若她的怀疑属实,那她闺女就太过不寻常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她又想到魏朝清待秀秀极好,还有叶应天,也待秀秀极好,好到愿意认她作义女。 这些身份高贵,平民百姓遥不可及的男人,为何都对秀秀如此另眼相待? 倏而,她面前闪现出沈有财的身影。有财原来也是不待见秀秀的。但如今有财把秀秀当作命根子,比儿子看得还重,比他自己看得还重。 疑云渐深,从前不曾细想的事在脑海里逐渐理出头绪,她骇然起来。秀秀她,莫非是被什么鬼魅精怪附了身? 她宛若被雷劈中,劈得她双目发昏,暖手炉哐当摔落在地。她疾步去往内院。 内院里,沈秀拿着木剑,在与谢扶光过招。杨氏一进院门,谢扶光便发现了她。沈秀侧过身,“娘?有事吗?” 杨氏只站在门边,甚至不敢上前,不敢靠近沈秀,她仔仔细细端详沈秀。 “娘?”沈秀走过去。杨氏后退,退得太急,脚晃了一下。 沈秀及时扶住她,“娘,没事吧?” 感受到沈秀手掌心的温热,杨氏心头颤了颤,被雷劈得发昏的头脑清明了几分,“秀秀……” “娘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触及沈秀眼里的关心与担忧,杨氏喉咙动了几下。这分明就是她的女儿! 她真是糊涂了,若秀秀真被鬼魅精怪附了身,为何之前屡次都能被人成功掳走,鬼魅精怪还对付不了人么?她若真被鬼魅精怪附了身,就不会多次被人掳走了。 什么鬼魅精怪附身,定是她想多了。至于这些男人为何待秀秀这么好,她寻思,这世间之事谁都说不准,也不一定普通人就得不到能干人的青睐。 待她想明白,她的气息通畅下来,“没有哪里不舒服,莫担心。我来是想问你,晚上想不想吃脆炸豆腐?” “想。” 沈秀应道。家里磨的豆腐比别家豆腐香,做的脆炸豆腐也更好吃。原主和她口味相同,都挺喜欢吃。 哼!房间里,魏长生直哼哼,撅起的小嘴都快能挂上一瓶油壶。 ?雪刀的作品《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 魏朝清:“你哼什么?” 魏长生脸颊鼓成包子,“卫风哥哥都那么老了!他那么老,还想娶姐姐!” 魏朝清神情凝住。半晌,他道:“他才十九,并不老。” “他比姐姐大四岁呢!好老的!对姐姐来说,他是老头子了!”魏长生说着,又想起谢扶光,谢扶光十七岁,也比姐姐大,也是老头子,通通都是老头子! “长生,去练字。” “可是我今天已经练完了呀。” “再去练几遍。” 魏长生偏偏圆脑袋,发现魏朝清面色有些不好。他茫然地挠挠头,舅舅怎么啦?舅舅好像在生气,在生他的气。以前舅舅生他的气的时候,也会罚他练字。 “舅舅,你怎么啦?” “快去。”魏朝清口吻严肃。 “喔。”魏长生瘪瘪嘴,老老实实去练字了。 魏朝清握着毛笔,迟迟不下笔。谢扶光与卫风,都比他年轻。对于沈秀而言,他是否已是一个老头子? 他曾问过沈秀,是否嫌他太老。她说:“夫子才将将二十八岁,年轻着呢,一点也不老。” 她说他不老。可无论男女,人到底是更喜欢更年轻些的。这是人之常情。她或许只是说的客套话。 幼时家贫,他从不自卑,被别人轻视,瞧不起,他从不自卑,魏朝清活了这二十八年,从未自卑过。而如今,他却因自己的年岁,自卑起来。 君生我已老。若他能晚生十岁,若他能晚生十岁。 思及此处,一丝叹息从他胸腔里溢出来。 他起身去往厨房。 甜食能消除疲劳,快速补充体力,沈秀练功练累了的间歇,最好食些甜食。他去厨房炸了酥蜜寒具,端去内院。 谢扶光站在沈秀身侧,指导她练功。望着谢扶光,魏朝清驻足。 薄淡的天光洒在谢扶光乌黑浓密的长卷发上,绸缎一样漂亮的发丝,如绿叶一般簇拥着他秾丽精致的脸,如同簇拥着红色曼陀罗,盛放到极致,美丽到极致。 恐怕没有女子能抵抗这样的美貌。不仅貌美,且还年轻。 魏朝清握紧手里的瓷盘。 沈秀发现他,“夫子?你怎么来了?” “我做了一些甜食,你练功歇息时吃一些,体力会恢复得更快。” 他将酥蜜寒具递过去,“刚出锅的,尝尝。” 用糯粉、面粉,酥油和蜜糖炸制而成的酥蜜寒具,一咬一口嘎嘣脆,酥酥脆脆的,每一口都饱含着蜂蜜般甜丝丝的蜜糖。又酥又蜜,香透齿间,十分可口。 “夫子,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酥蜜寒具。” 魏朝清笑容温润,“你喜欢吃就好。” 谢扶光用剑尖戳地 ,划了一下剑尖,尖锐的声音在地板上响起。 沈秀嘶了一声。剑尖划地的声响,无异于指甲刮黑板,刀叉刮碗底,刺得她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转向谢扶光。 谢扶光:“该练功了。” 好。?”她二两下吃完手里的酥蜜寒具。 又练了半个时辰,沈秀歇下来。她坐靠在走廊的美人靠上,平稳吐息。平安在走廊尽头出现,她招手,“平安,平安,快过来。” 胖嘟嘟的平安走过来,跳进她怀里。她撸它毛茸茸的脑袋时,它看到了旁边的谢扶光。 几乎是一瞬间,它全身炸毛,冲着他尖叫,继而躲进沈秀怀里,瑟瑟发抖,似是怕极了他。 它对谢扶光的反应,让沈秀起疑,她护猫心切,“你是不是对它做过什么?你对它做过坏事?你打过它?我不是说了要做好事,不要做坏事!” “没有。” 她又露出之前那种不信任的眼神,“真的吗?” “我是想打它,甚至想杀它,但我没有。” 她抱紧瑟瑟发抖的平安,“你真没打过它?” 他没回应,半晌,他自嘲一笑,“我早就知道,你从来都不信我。” 他放下木剑,一言不发,转身离去。 天上雪花倏然飘落,落在他远去的背影上。那抹浓烈的红,最终消失在雪花尽头。 沈秀垂首,安抚平安,“别怕了,他已经走了。” “这雪下的真大!”傍晚用晚食,沈有财拿起筷子,给沈秀夹菜。杨氏左右环顾,问:“谢公子怎的还没来吃晚饭?” “不知他去哪儿了。”沈秀一口接一口地吃辣子鸡。 “出门了?怎的没也说一声。”杨氏往门外瞧。 沈秀:“别管他了,吃饭罢。” 直到夜深下来,谢扶光仍未归来。沈秀推窗,凝望窗外的鹅毛大雪。她伸手接住飘进窗的雪花。 燕州城另一处,谢扶光抱臂坐于屋顶,虚视远方,久久凝坐,雪花一片一片落在他身上,将他的发丝染白,红衣染白。 “抢劫了!抢劫了!”屋顶下的小巷子里,小瑶踉跄着去追抢走她钱财的强盗。 强盗抢走的是她爹爹的救命钱!她爹爹久病不起,为了给他治病,家里钱财散尽,钱袋子里的钱是她好不容易借来的,可刚到手没多久,就被强盗抢了去。 “站住!站住!”小瑶声嘶力竭,一边哭一边追,“抢劫了!抢劫了!快来人啊,有人抢劫了!” 可是小巷子里空无一人,无人能帮她。 屋顶上,谢扶光向小瑶投以一瞥,他视若无睹,继续凝望沈家的方向。 雪花纷纷扬扬,他倏然想到什么,长睫微动。 强盗已经不见踪影,小瑶跪坐在地上,绝望痛苦地抹泪。钱被抢走了,那可是爹爹的救命钱!她爹爹可怎么办! 冰冷的雪花拍在她脸上,如刀片在割她的脸,割得她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夜风传来一阵花香,紧接着,面前出现一双靴子。 “啪!”钱袋子落在她膝盖前。她一懵。 钱袋子!是她的钱袋子!仿若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她猛地抓住钱袋子,将钱袋子死死按进怀里,恨不得塞进肚皮里,以免再被人抢了去。 她抬起脖子。入目里一片红,鲜艳的红色在白雪里浓烈鲜明到刺目。 小瑶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她砰砰磕头,“多谢您!多谢恩公!” 房门被敲响时,沈秀捧着秘籍,在灯盏下比划着招式。她一手拿书一手开门。 谢扶光站在门前,身后雪花飘扬。他发间落着雪,浓黑的睫毛上沾着雪花,他对她说:“方才我做了好事。” 他向她说了他帮助小瑶拿回钱袋子的事。 沈秀想起里写过,谢扶光冷血无情,遇到这种事,断不会插手,因为别人的事与他无关。 见她没说话,谢扶光朝身后道:“出来。” 小瑶从他身后出来,她噗通跪下,又开始抹泪,“恩公,多谢您!若不是您,我爹就没了救命钱……” 沈秀听着小瑶的哭声,她想,谢扶光大抵是怕她不信他做了好事,是以,特意将这位当事人带了过来。 沈秀看了看不停道谢的小瑶,又看了看抱臂而立的谢扶光。 她正要说话,一阵寒风忽然刮过,将屋檐外的雪花吹过来。她正要提袖子挡雪花,面前突然一黑。 谢扶光将她抱进怀里,吹过来的雪花,尽数落在了他背上。 小瑶被突然吹过来的雪花糊了一身,她抖着雪,抬起头。 前方,沈秀被谢扶光紧紧护在怀里。 他身形高大颀长,她身形纤薄,因身高体型的差距,他完全将她包裹住,替她挡住了雪花,她身上就连一片雪花也未曾沾染。 体型差的裹入式拥抱,让小瑶微微瞪目。她害羞地遮住眼,又忍不住漏开指缝去瞧他们。! 第 91 章 沈秀从谢扶光怀里抬起脑袋,入目里,是他精致流畅的下巴轮廓。 即便是如此近的距离,也发现不了他皮肤上有任何毛孔,他的皮肤细腻若曦,滑如凝脂,女子都很少有这样好的皮肤,更遑论男人。上天的确优待他,给了他这样好的皮囊。 谢扶光与她对视。他的手掌托着她的后脑勺,指腹轻轻摩挲她的头发。 她从他怀里退出来,“谢谢。” 谢扶光动了动手指,有些贪念她发间的温度。 他肩上堆积了白雪,她下意识拍掉他肩头的雪,同时再次道谢,“多谢你。” 谢扶光低笑。似乎她主动碰触他,给他拍掉肩上的雪花,他极高兴。 他唇角的微笑,让沈秀动作停住,她退开。 “这边还有。”谢扶光指指另一边肩膀。 忖了忖,沈秀替他把另一边的雪也拍掉。她说:“谢扶光,你见义勇为,做得很好。” 谢扶光此人,残酷嗜血,疯得彻底,且还死不悔改————即便他在假装爱上赵金金的时候,假装为她变好的时候,也从未主动做过好事。他连装都不愿装。可见他本性固执,有多么死不悔改。 这样又疯又变态的疯批病娇,能见义勇为,主动做好事,还真是稀奇。 “希望你以后能多做好事。”沈秀笑笑。 谢扶光抬起手背,手背上有雪花。沈秀意会,把他手背上的雪花拍掉,旋即转向小瑶。 小瑶身体蜷缩,吸着鼻子,打了个喷嚏。沈秀立刻进屋取来绵厚的斗篷,给她披上后,对谢扶光道:“你赶紧送她回去。” “送她?” “你难道要让她一个人回去?大晚上的,她一个女子不安全。” 谢扶光与小瑶离开后,沈秀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才进屋关门。 小瑶摸着厚厚的斗篷,缩着身体往前走时,见谢扶光倏地停下脚步。 他抬起手,轻轻闻手背。被沈秀拍过的手背,上面残存了她身上的香气。 嘴唇轻触手背,他舔了几下,神色间透出病态的愉悦。 小瑶:“……?” 怎么回事!恩公怎么像猫狗一样,喜欢舔爪子? 她不可思议,恩公不会是什么猫猫狗狗的妖怪化形的吧? “吼!哈!”晨雾里,沈秀一边打拳一边吼吼哈哈。谢扶光立在一边,看她打拳。 其实他每日早晨不必起这么早来陪她。 她练晨功不用他陪练,可他每日早晨还是来了。没有哪个师父会如他这般,只要弟子在练功,就无时无刻守在弟子身边。他本不必如此辛苦。 她停下来,与他说了这事。他道:“我并未觉得辛苦。” “那你没有自己的事要做?你不用时时刻刻都待在我这里。” “时时刻刻?”谢扶光歪头,“并不是。至少你睡觉时,我没有与你待在一起。一日之中,我有许多时间都 未与你待在一起。” 对于现在与她待在一起的时间,他并不满足。随之,他面露遗憾,轻声道:若我们是连体人,便能时时刻刻在一起,一刻也不分开。??[” 他之前也说过这样的话。沈秀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之前在西域时,他几乎无时无刻都要贴着她,抱着她,缠着她,仿佛有皮肤饥渴症。 她怀疑,如果真的有让人变成连体人的方法,他一定会付诸行动。 她赶紧道:“连体人有什么好,做什么都不方便!别天天瞎想这些!”说完她继续练拳。 上午巳时,卫风来了沈家。他身上背着一个包袱,“秀秀,我有话与你说。” “你说。” 他瞥瞥谢扶光,“秀秀,我要单独与你说。” 沈秀对谢扶光道:“你先离开一下。” 待谢扶光走开,卫风把包袱放到桌上,打开,“秀秀,这是我手下的宅子、铺子的房契地契,还有银票,这是我所有的家当,都送与你,我是真心想娶你。” 厚厚叠堆的房契地契银票映入视野,沈秀没想到卫风这么有钱。继而,她想到了谢扶光。之前谢扶光直接把他的库房送给了她。 卫风竟与谢扶光一样,追求人直接送全部家当。 沈秀不吭声,卫风挥挥手,“秀秀?你是不是嫌少?我还有几个铺子没收回来,我以后也会挣更多的钱,定让你衣食无忧,想怎么花钱便怎么花钱。” “不是,我没有嫌少。”沈秀直言,“卫风哥,我真的只把你当做哥哥。” 卫风嘴唇抿了抿,很快又振作起来,“以后可说不定。” 他士气十足,“我娘说,真心亦可换真心,我相信我一定能用真心换得你的真心!” 真心换真心?可是你的真心,并非真心,而是被万人迷光环强迫,扭曲的,虚假的真心。沈秀按住心口,愧疚,无奈,痛苦,等等复杂的情绪,化作郁气,将她心脏挤压得快要破碎。 “不用再浪费时间,我永远都只会把你当做哥哥。” “未来千变万化,我不相信你永远只把我当做哥哥。”他油盐不进,执拗不已。 卫风拎着包袱离开,经过谢扶光时,谢扶光轻飘飘地睨着他的包袱,“就这点家当?” 听出他话语里的嘲讽,卫风冷哼,“关你屁事。” 他走了两步,忽而驻足,朝屋内喊:“秀秀!” 不久,沈秀应声而出。卫风指着谢扶光,对她道:“他这人忒不要脸,方才居然偷听我们说话!” 若不是偷听,谢扶光何以知道他包袱里是他的家当? 卫风目露鄙夷,“君子不听墙角,我早就知他这人人品不好,不曾想,他人品竟能差到如此地步!” 谢扶光垂睫,倒也坦荡,“我的确偷听了。” “不过,偷听是因为他之前说过我坏话,谁也不知他会不会又在背后乱嚼舌根,毁我清誉。” 卫风应激,“谁乱嚼舌根了!我之 前那是合理怀疑,合理推测,并不是在乱嚼舌根!你休要胡吣!你以为谁都像你这般人品极差么!” 生怕他俩又打起来,卫风又单方面被揍,沈秀连忙道:“好了好了,别吵了,卫风哥,你赶紧回去吧!” “我————” 沈秀皱眉。她一皱眉,卫风立刻偃旗息鼓。经过谢扶光时,他扬起下巴,“哼!” 发现谢扶光眉宇间的杀意,沈秀当机立断,一把拽住谢扶光,“继续教我练功吧!” 谢扶光指尖动了动,将掐死卫风的欲望压制下去。若不是顾忌沈秀,卫风早已被他打趴下。 她晃他的胳膊,“谢扶光?” 谢扶光:“好。” 至午间,沈秀带着一身汗,沐浴之后,换上干净衣裳去前厅用饭。 魏朝清见沈秀进了屋子,注意到她换了一身练功服。她换了一身新绿的罗衣,如水温柔。与自己的衣袍颜色如出一辙。 她与他穿了颜色一样的衣裳。 嘴角的笑意径自蔓延开来,他道:“秀秀,快过来吃饭。” 沈秀向他投以一瞥。夫子貌似特别高兴?什么事这么高兴?她直接问了出来。 “吃饭当然高兴。”魏朝清笑了笑,把剥好的虾放到沈秀手边。 他坐在她边上,两人穿着颜色相同的衣裳,宛若是一对夫妻一般。 谢扶光看着他们,又看了一下自己的衣袍。氤氲的食物热气遮掩了他眸子里的阴翳。 吃过午食,谢扶光吩咐侍从,让侍从取来绿衣。 侍从:“主上,您没有绿色的衣裳。” 主上的衣裳都是红色的,哪里有绿色的? 谢扶光眉心一蹙。 午休醒来,沈秀漱口净面,稍微活动四肢后,去露天院子里练功。 她垂着胳膊来到地坝,步伐微微一凝滞。前方,谢扶光穿着一袭绿衣,温柔如水的颜色,将他浓烈秾丽的容颜都映衬得温柔了几分。 他总是穿红衣,这是她第一次见他穿绿衣。 雪肤红唇的他,穿红衣视觉冲击力强烈,让人的双眼无法从他身上离开。而穿绿衣的他,同样瞩目到让人无法挪开双目。 长得好看的人是不挑衣裳颜色的,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衣裳都很出众。她得出结论,转而拉回扯远的思绪,开始做热身功。 魏朝清来内院送甜点,发现谢扶光不知何时也换了一身绿衣,与沈秀站在一起,很是扎眼。 他立在原地,微微敛目。 彼时,关外的一辆马车里,身形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深蓝色宽大衣袍,袍子上绣着织金蓝月,繁复华丽,雍容尊贵。 他靠坐于覆盖着华美绸缎的马车里,发丝如雪,松散浓密地披散在肩后,如瀑白发从肩头一泻而下,流过细长的腰部。 亦冰莹如雪的额间,印着一弯蓝月,蓝月之下,一双冰蓝色的眸子,注视着手里的文书。 影卫前来禀报,影二挑衅生事,与影六打架斗殴。 月楼迦:“影二赐扙刑。” 侍从领命。月楼迦掀开车帘,车窗外群山起伏,马车快要抵达边关。 不多久,与影二交好的影三跪到月楼迦面前,替他求情,“陛下,影二他……他快不行了!他对您忠心耿耿,请您饶恕他吧!” 月楼迦头也未抬,浏览着文书,“打了几扙?” “回陛下,已经打了二十扙。” “应罚多少扙。”月楼迦俯视他,额间蓝月泛着凌凌冷光。 陛下不是知道罚五十扙么,为何要明知故问,忽而,影六心头一凛,已经明白月楼迦的意思。 陛下不是在询问罚多少扙,而是在告诉他,该罚多少就罚多少。他竟忘了,陛下杀伐果断,从不心软留情。 “属下……属下明白了。”影三离去。 月楼迦合上文书,从怀里取出一方锦帕。帕子上绣着红艳欲滴的石榴花。 指尖轻触石榴花,月楼迦冰冷的面容变得柔和了些许。! 第 92 章 卫风气冲冲,入卫府里时,又骂了谢扶光好几通。出完气,他没进屋,而是抱着包袱,在假山前的石墩子上坐下来。 他仿佛被抽走所有力气,耷拉下双肩,落水狗一般神色怏怏。不一会儿,他左右拍脸,让自己重新振作。 假山后方突然传来人声,“王婶子,你家金金才五岁便能作诗,他莫不是文曲星下凡!” “哪里哪里。” “金金以后怕是要给你考个状元回来,以后你就是状元娘了!” 金金?卫风眼波微动,面前掠过赵金金的身影。 随即,他勾唇,阴笑一声。 赵金金从宿醉中苏醒。她按住沉重的脑袋。在床上静静躺了一刻钟,待脑子清醒,她唤道:“系统?系统?” 一如之前,系统未有半分回应。她神情涣散,双目没有焦点,如同被鬼差抽走了魂魄。 摇摇晃晃,踉踉跄跄下床,她来到桌边,抱起酒瓶子,晃了几下。瓶子里空荡荡,不剩一滴酒。她起身去门边,正要开门,门忽然被敲响。 辨清门外站着的人,她道:“卫公子?” 卫风:“我有事与你说。” “什么事?” “关于谢扶光的事。” 她道:“我说了,我不知道他在何处。” “我知道他在哪里。” 赵金金一愣,“他在哪里?” 卫风轻摇扇子,与她说了沈秀与谢扶光的事。听罢,赵金金惊异地嘴巴里发不出声,将他说的话消化了许久。 “他有前科,有前车之鉴,我怕谢扶光在骗秀秀,就如他当初骗你一样。可我与秀秀说了这事,她并不相信谢扶光会骗她。”卫风唉了声。 “你是谢扶光的“受害者”,若你这个当事人能劝劝她,或许会比我们其他人说的话更有用。” 当事人劝告的力度不可小觑,最好赵金金能在沈秀面前多骂骂谢扶光,多说几句他的坏话,给沈秀加深谢扶光恶劣形象的印象。 就算谢扶光没有骗沈秀,是真的喜欢她,她心里也有可能会产生怀疑,可能会膈应。 赵金金久久不言。卫风眸光略微闪烁。他猜测,大抵赵金金并不想帮忙。 赵金金还爱谢扶光。之前她醉酒时,曾说过对谢扶光又爱又恨。即便谢扶光骗她,不爱她,她也还是爱他。 是以,她可能不会去劝告沈秀,不会在沈秀面前诋毁谢扶光。 “赵姑娘?”卫风挥扇子。 赵金金回神。她语气平静,“我知道了。” 就这句话?卫风清:“你可愿帮忙?” “你先回去罢。” 她这是不愿帮忙?果然她爱极了谢扶光,不愿做任何伤害他的事,即便是助纣为虐也无动于衷。 不过他对此有预料,早有心理准备,虽失望,但也不过多纠缠。他拱手作揖,告辞。 室内安静下来,赵金金 一动不动,滞若雕塑。 不知多久过去,她喃喃:“沈秀……” 次日,沈秀发现早食比平时丰盛了不少,尤其是肉菜极多,她道:“这么多肉?” 杨氏道:“明日开始便是国忌日,从明日起,后三天都只能食素,所以趁今天多吃些。” 三天都只能吃素?沈秀仔细搜寻脑中的记忆。记忆里,国忌日这三日,举国上下,无论王公贵族,平民百姓,都只能吃素。 要吃三天素,嘴里不得淡出鸟来。无肉不欢的沈秀赶紧往嘴里塞肉,“那我现在得多吃点。” 谢扶光对沈秀道:“国忌日又如何,你想吃肉就吃肉。” 杨氏:“国忌日不能吃,这可是大不敬!若被人发现,咱是要坐牢的!” 谢扶光并不将此事放在眼里,“怕什么。” 沈秀连忙道:“你不怕我们怕,不能吃,我可不想坐牢。反正也就三天的事。” 该遵守的还是要遵守。若为了吃肉,被人发现告发了那可就不好了。 谢扶光:“有我在,你无需怕什么。” 沈秀还是摇摇头。 到了国忌日这一天,沈秀晨起练完功,去前厅吃早食。桌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菜肴。 不能食肉,只能食素,为了让沈秀能吃得好些,更有胃口些,以免她不能吃肉而食欲不振,魏朝清翻着花样做了许多素食。 “好香。”沈秀食指大动,足足吃了两大碗粥。饭毕她马不停蹄去练功。练了一会儿工夫,谢扶光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停下来,“怎么了?” 他从怀里取出油纸包,打开,肉干暴露在空气里,“吃吧。” 沈秀道:“不能吃,快藏起来,别人发现了怎么办,别让别人闻到肉味了。” “肉干气味淡。是蒲犁牛肉干。” 蒲犁牛肉?沈秀舌尖分泌出唾液来。她到底没忍住,吃了一口,继而没忍住,一口接一口,没停下来。 魏朝清提笔写字,写着写着,纸面上出现了“秀秀”二字。他凝视这两字,轻轻叹息。 沈秀爱吃肉,且她每日还要练武,练武更要吃肉,否则力气跟不上。 他心疼她不能吃肉,也想给她做肉吃。只是国忌日,吃肉实乃大不敬。他倒不是怕被告发,只是他作为国子监祭酒,为人师,更是要以身作则。 “舅舅,你怎么啦?”魏长生两手托腮,眨巴着大眼睛。 “无事。”他收长袖,去往内院。内院里,沈秀在用力捶打沙袋。 她大汗淋漓,练得辛苦。魏朝清指尖微微蜷缩。她这般辛苦,更是要点肉才能补身子。 魏朝清抬首,望青天。 夜里,沈秀在灯下看书时,魏朝清来了她屋里,“夫子,您来有什么事吗?” 魏朝清将一个食盒放到她面前。食盒里,放着各式各样的肉脯。 “夫子,你这是……?” “莫要担心,若有人发现告发,有我替你担着。” 沈秀没想到,魏朝清这样遵规蹈距的人,会在国忌日触犯律法,给她送肉。他大抵是太难为情,也没多说什么,说了两句话便离开了。 她抱着食盒,又望了望软榻边上的两个油纸包。那是叶云川和卫风偷偷拿给她的肉食。 他们这些人都偷偷给她拿了肉食。 她把食盒放到油纸包边上,屏蔽掉纷杂的思绪,接着看书。 翌日,沈秀收到一张请帖。! 第 93 章 帖子是赵金金写的。赵金金约她明日见一面。赵金金约她?她沉吟,放下帖子。 她决定赴约。把帖子放到一边后,她端起药汤小口小口喝。这药汤是谢扶光让人准备的,配合练功喝的药汤,与她之前练功时喝的药汤有些不同,但同样的不那么好喝。 习武除了需要药膳药补,还要需药浴等等医术上的辅助。等晚上练完武,她还要去泡药浴。 下午练功时,她对谢扶光道:“明日上午我不练功。” “为何?” “想休息休息。”沈秀道,“我打算出去转转。” 不等谢扶光说话,她正色道:“你不要跟着我,我想一个人出去,你也不要派人跟着我。” 无论沈金金约她有何事,她直觉还是不要让谢扶光知道为好。 谢扶光道:“谁护你安全?” “我会带着护卫。我就想一个人,你若跟着我或者是派人跟着我,我会生气。” 谢扶光默然,最后妥协。 她拿起水杯,酸软无力的手发抖,半杯水抖了出去。因为练武,每日喝的水都很多,而每日喝的水全化做汗洒了出去。 她哆哆嗦嗦捏着杯子,谢扶光接过水杯,将被子喂到她唇边。 “多谢。”她就着他的手,喝完水。 他道:“你本不必如此辛苦。” “我都说了靠人不如靠己。”沈秀懒得再与他多说,重新站到木桩子前。 次日上午,云色如黛时,沈秀戴上面纱,带上魏朝清之前安排在沈家的大内高手,前去赴约。 她离开沈家之前,谢扶光递给她一样东西。 “这是?” “里面是破云花,若遇到危险,或者是遇到什么事,点燃这个,我会立即前去。” 沈秀明白过来,破云花,即信号弹之类的东西。 去约定好的茶楼的路途上,沈秀回望后方。她怕谢扶光跟在后面。 以他病态的黏人度,以及病态的控制欲,他很有可能跟着她,尽管她说过不要跟着她。且就看他守不守信了。 进茶楼前,沈秀没忘记吩咐护卫,“我今日见了什么人,买了什么东西,做了什么,无论谁人问你都不许说。” “是,沈姑娘。” 随着小二径直来到雅间,一进屋子,一阵熏人的酒气便扑面而来。之前沈秀从叶云川与卫风口中得知,赵金金镇日里与酒为伴,如今俨然已成了一个酒鬼,想来他们并非虚言。 赵金金的嗓音粗哑,宛若被烈酒灼烧过,“你来了。” 从前赵金金的声音,清脆悦耳,甜如花蜜,让人听了止不住心情愉悦,如今却变成这般粗噶难听的样子。不止声音,赵金金的面貌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从前的她,面若银盘,颊边常带酒窝,浑身透着金灿灿的阳光明媚之感,若那天边明明灿灿的小太阳。而现在的她,两颊凹陷,目里无光,整个人仿若 蒙了一层灰尘,黯淡颓丧,让人见了不禁连连皱眉。 唯恐自己认错人,沈秀向她脸上细细一认,半晌无言,坐到赵金金对面后,她道:“我脸上有东西,不能摘下面纱,还望见谅。” 赵金金并不在意,直接开门见山,“我知道了你和扶光……谢扶光的事。有些话我想对你说。” “请说。” “你可能并不了解谢扶光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你知道,他是一个心狠手辣,冷酷无情的杀手,但却不知,他能心狠手辣冷酷无情到何种地步。” “我与他初见时,救过他,但就因为我缠着他,他便毫不留情一剑将我刺穿,我若不是命大,现在早就化作了一抔黄土。” “那时他还不知我骗他的事,他对一个才救过他的恩人,能直接恩将仇报,完全不留情。” “他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不会有真心,也不会喜欢上任何人。他救你,说喜欢你,一定有目的。” 说到这里,赵金金接着道:“我记得之前他差点杀了你,说是因为误将你认成了他的仇人。或许是因为你长得像他的仇人,所以才他要戏弄你,欺骗你,等你爱上他后,再抛弃你。” “就像他当初欺骗我那样,他就是能如此恶劣。”赵金金自嘲地扯了下嘴角,“我太傻,太天真,竟会相信他会爱上我。一个能毫不犹豫杀掉恩人的人,一个根本就没有心的人,怎会懂得爱人。” 赵金金直视沈秀,“你最好还是离他远一些,不要爱上他,我不希望你和我一样受到伤害。” “多谢你。”沈秀道。 赵金金抱着酒瓶子,喝了一口,“你能听得进去便好。” 语毕,她又要灌酒,沈秀拦截住她的酒瓶。 “酒多伤身,别喝了。” “伤就伤罢。” “你不要命了?” 赵金金苦笑,“反正我活着也无甚意思。” “怎么没有意思,无论如何都得活下去。你想想你的父母,你的家人,你若死了他们怎么办。” “家人?”赵金金神色更加黯淡,“我大抵永远也无法再见到他们。” 谢扶光不会爱上自己,她无法回到现代。系统也不在,她没有任何其他办法。即便系统在,系统也不一定有办法让她回去,毕竟系统一开始就言明过,她回去的唯一方法,就是得到谢扶光的爱。 她回去的唯一方法,已经完全被堵死。 沈秀忖了忖,道:“我知道你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谢扶光都和我说了。” “他都和你说了?”赵金金抬眉。 “嗯,你不一定就不能再见到你的家人,你的那个系统,等它重新出现了,或许它有让你回去的办法。” 赵金金:“它不一定会再出现,而且,它说过,我想回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成功攻略谢扶光。最开始的时候我问过,有没有其他方法,它可不可以帮我,它说没有。攻略失败,我只能留在这里。” 读过原 著,沈秀也知晓此事,她叹气,“如果它再出现,你再向它争取争取,说不定就有办法了,总之不要放弃希望。” 赵金金比她幸运。起码赵金金还有个系统。也许系统会有办法让赵金金回到她原来的世界。 然而自己没有系统。她回去的希望比赵金金要渺茫许多。忽而,一个想法如破土春笋,猝地一下冒出来。 赵金金的系统,有没有可能会帮她回去?她要不要告诉赵金金,她也来自现代?不对,赵金金的现代,是一本里的现代,和她的现代并非一个世界吧? 在不确定系统是否能再次出现,以及系统能否让自己回家的情况下,思来想去,沈秀觉得暂时还是不要暴露她的真实身份为好。 她定定神,把纷杂的思绪压下去。 听了她的话后,赵金金无言。良久,赵金金才道:“我还能等到系统回来的那一天吗?真的能回去吗?” “是有可能的。”沈秀道,“不要放弃希望。” “如果就算系统回来了,也没办法让我回去呢?如果我这一辈子只能留在这里呢。” “那也要好好活下去。你的家人,你的朋友,所有爱你的人,一定都在祈祷你能平安,你不能放弃自己,辜负所有爱你的人。你要让他们如愿,让他们放心。” 赵金金睫毛止不住颤动起来。她之前的选择,辜负了她的家人,朋友,所有爱她的人。她对他们实在是愧疚。她不想活下去,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实在无脸见他们。 她已经对不起他们,难道还要再继续辜负他们,伤他们的心? 沈秀察觉到她的动容,便乘胜追击,“也许你的父母现在就在为你祈祷,祈祷你能平平安安。” 渐渐地,赵金金眸子里浮现出泪光。 “哐当!”她手里的酒瓶滑落而下,摔在地上,碎成几瓣。酒水淌落而出,她的眼泪也簌簌而下。 她捂住脸,无声哭泣。沈秀靠近她,安抚性地拍她背脊。她似是支撑不住了一般,抓住沈秀的胳膊,抱住她放声痛哭。 沈秀抱着她,轻轻叹息。 谢扶光靠在沈家大门旁侧,凝望前方路口。 冬日袅袅云雾缭绕着镶嵌着红玛瑙的花瓣型玉冠,玉冠之下,他的长发被微风吹得如波浪一样浮动。他望着前方,眉心微蹙。 他没有跟着沈秀。也没派人跟着她。是以,他现在不知她在何处,在做什么。 与她分离,无法掌控她的焦躁,让他眉头越蹙越紧。 这时,有路人提着鸟笼路过,谢扶光的视线落在鸟笼上。 金丝雀被囚禁在笼子里,插翅难飞。 他打量金丝雀,渐渐地,金丝雀化成了沈秀的模样。 将她关起来,关进笼子里。 他难以忍受她与别人接触,难以忍受她多看别人一眼,难以忍受她与别人多说一句话。难以忍她与他分离,难以忍受她不知踪影,难以忍受她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只 要将她关起来,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 消除焦躁的方法浮现而出,谢扶光微微歪头,眼里泛出奇异的光彩。他笑了起来,病态的兴奋让他的眼角氲出了一层胭脂色。 下一刻,大抵是想到什么,他眸子里的笑一寸一寸敛去。 寒风凛冽。沈秀揣着暖炉,快步往沈家大门走。这天儿愈发冷了,走在外面,即使揣着暖炉,也只觉冰寒刺骨。她蜷缩肩膀,只恨不能一步飞进家里去。 “谢扶光?你怎的待在外面?” 门口,谢扶光背靠墙,抱臂而立,寒风吹开他的额发,清晰地露出他光洁饱满的额头与精致的眉眼。 他说:等你。??[” “你在等我回来?等多久了?” “一直。” “一直?你不会从我出门起,就一直在这等我罢?”沈秀道,“风这么大,外面这么冷,为何不进去等?赶紧进去,冻出毛病了怎么办。”若他病了,不就耽误她练功的进程了么。 他低笑,“你在关心我。” “当然关心你。赶紧进去。”沈秀快步跨过门槛。 谢扶光唇边笑意加深,跟随她跨过门槛。 夜里,沈家隔壁的宅院里,王大厨捧着一碗水煮菜,很是无语了一阵。 这位谢公子在厨艺方面实在是没什么天赋。听谢公子说,他以前下过厨,他以前那哪里叫下过厨啊,顶多就是把食物煮熟了,凑合着吃而已。 谢公子的厨艺水平,也就是能把食物煮熟,食物的口感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 王大厨放下水煮菜,道:“公子啊,这您也能凑合着吃?” 谢扶光:“能吃即可。” 王大厨凝噎。谢公子瞧着像是极精细的人,没想到在吃食上如此不挑,如此粗糙。 随之,王大厨道:“公子,既然您觉得能吃就行,为何这会子又要学厨艺?” 这不就自相矛盾了么? 谢扶光微微弯唇,“我的未婚妻喜欢吃好吃的。” 原来是为了未婚妻,才学厨艺的?没想到啊。这谢公子竟是如此爱妻的一个人。这世上,肯下厨的男人少,更别说专门为了妻子下厨的男人了。 这样爱妻的男人,那是极极极少,千万人中都不一定能有一个。 王大厨竖起大拇指,“您的未婚妻能遇见您,真有福气!” 谢扶光倏然转过头,“是我有福气。” 啧,谢公子真真是,爱极了他的未婚妻。也不知他未婚妻是哪家姑娘?王大厨寻思,谢公子是未婚妻必定与他一样,容颜出众,貌若天仙,与他是一对神仙眷侣! 王大厨冥想着,旋即便不再叨叨了,继续教学。 油锅里热油翻滚,谢扶光执筷,把鱼笋夹子放进油锅里,油锅砰地一下一炸,滚烫的油花溅到了谢扶光的手背上。 王大厨惊呼,“哎哟我的老天爷!这筷子上还有水,您就直接往滚油里放,油会崩出来的!您从前没炸过东西?不是,您没炒过菜?” “从未。” 连厨房里最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王大厨再次无语凝噎,“手烫着了吧,赶紧用冷水冲一下手,再敷些药膏,仔细起泡了!” 冷水冲完手,敷上药膏后,谢扶光重新执筷,把鱼笋夹子放进油锅里炸,动作生疏笨拙。! 第 94 章 “沈秀!系统回来了!”赵金金告诉沈秀这个消息时,沈秀惊愣,继而心跳加速,血液沸腾,“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系统有没有办法让你回去?” 赵金金整张脸皮都在抖动,似是激动到了极点,“我求了它好久,它终于松口,说是有其它办法让我回去!” 听闻此言,沈秀的面皮也止不住抖动起来,“当真?” “当真!” 心跳快到在耳膜上敲起轰鸣,耳朵里嗡嗡响成一片,沸腾的血液让沈秀大脑开始缺氧,她脱口而出:“gratutins!” “谢谢!”赵金金笑了笑,“太好了,我可以回去了。”猝地,她瞳孔剧烈收缩,“沈秀,你方才说什么?” “我说,gratutins。” “你怎么会、”赵金金吞嗓,“Hwareyu?” “I''''mfihankyu,andyu?” “你也是穿来的?!” “是。”沈秀握住赵金金的手,“我也是从现代穿来的,但是,与你的情况有些不一样。” 她把赵金金和谢扶光是一本书里男女主的事告诉了赵金金。听罢,赵金金久久不能回魂。 “原来我是里的女主角……”赵金金喃喃自语,“那我的结局呢?谢扶光的结局呢?” “我只看了半本书,并不知结局。” 静默许久,赵金金道:“算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我可以回去了。”她面上的恍惚消散得一干二净,只余难以抑制的狂喜。 “赵金金,我有一句话不知当不当讲,我想请你帮帮忙。不知你的系统能不能帮帮我,也让我回我原来的世界。” “我问问。”赵金金甚至没有犹豫,她闭目,在脑子里询问系统。 对此,沈秀很是感激。她虽然信得过赵金金的人品,但赵金金也不一定就要帮她。所以她极其忐忑,唯恐赵金金拒绝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赵金金一直闭着双目。等待的每一秒于沈秀而言,皆度秒如年。她捂住心口,呼吸急促,快要喘不过气来。 不知多久过去,赵金金终于睁眼,“沈秀,系统可以帮你。” 激烈的喜悦如一个棒槌砸到沈秀头上,她头晕目眩,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便没撑住,直接晕将过去。 再次醒来时,沈秀摇摇晃晃下床。 “姑娘,您醒了?”小桃过来扶她。 “赵金金呢?” “赵金金?什么赵金金?” 沈秀定在原地。 原来是梦。从天堂坠入地狱的大起大落,让她四肢软软瘫下来。 “姑娘,您没事吧?” “没事。”缓冲片刻,她驱使着瘫软的四肢,坐到桌边,拿起点心盘子里的椒麻小酥鱼,一口 一口往嘴里塞。椒椒麻麻,酥酥脆脆的美味在唇齿间回荡,冲散了些许低落的情绪。 次早,沈秀与谢扶光过招时,发现谢扶光手背上有几点红痕,像是被什么东西咬过,又像是烫伤。她只瞥了几下,没怎么在意此事。 “秀秀!秀秀!”沈有财的叫唤从外院传来,“秀秀!”很快,他出现在内院门口。 “秀秀,司马世子来了!” 司马烨?他来了?沈秀收剑。刚收起剑,视野里便闯入一抹紫色。 司马烨遥遥望着沈秀,眼底挂着两团青黑,比那食铁兽的黑眼圈有过之而不及。 他奔过来,金丝滚边的紫色缎袍如一团火般燃烧起来。他狠狠将她抱入怀里,沉郁又浓烈沉香扑了她一身。 猝不及防被抱进他怀里,沈秀愣思维短暂停歇,紧接着,她推开他。 司马烨转而又抓住她的手,他的身体微微颤抖,声音也在颤抖,“沈秀……” 谢扶光看着司马烨,指尖碰触伸手背着的长剑,轻轻摩擦,克制住直接用剑斩断司马烨双手的欲望。 这时,沈秀抽出手。司马烨的目光定在她脸上,仔仔细细地盯住她,一眨不眨,仿佛他一眨眼,她又会消失不见。 沈秀失踪的这段时日,司马烨几乎整日整日夜不能寐,几乎每晚都在做噩梦,随着时间的流逝,失去她的恐惧一天一天加深,快要到临界点,再找不到她,他快疯了。 他又重新抓住沈秀的手,以此来确定她是真真切切的存在的,除非他每日午夜梦回里,虚幻的影子。 沈秀:“放开。” 他不放,执拗地攥紧她。突然,他的手被迫松开,整个人往后飞,背部直接钉在墙上。 谢扶光睨视他,“她说了,让你放开。” “放肆!大胆!”司马烨怒视谢扶光,“你是何人!”忽而,他脑海里闪过一张画像,“谢扶光?” 谢扶光并未应他。 确定他是谢扶光后,司马烨怒容稍霁。他压住怒气,道:“是你救了沈秀,多谢你,你想要什么本殿下都可以满足你。” 他的语气高高在上,仿若金玉雕成眉眼直视着谢扶光,微微上挑的眉形,透着身份高贵的矜贵与傲慢。 谢扶光笑吟吟,轻声道:“什么都可以满足我?若我想要你死呢?” “你!大胆!”司马烨一点就炸,他消瘦的面庞上,带着横冲直撞的凶狠,“别仗着你是沈秀的恩人,便能如此放肆!” 若谢扶光不是沈秀的恩人,他如此冒犯他,他早就令人将他拖下去打死。 谢扶光听了他的话,掀了掀眼睫,语气轻描淡写,“你算什么东西。” “贱民,不知死活,你————” 不想看见司马烨血溅当场,沈秀急忙出声:“住嘴!” 被沈秀一呵斥,司马烨嚣张的气焰立刻矮下去。他咬切齿牙,道:“他是你的恩人,我可以宽恕他的冒犯,可他也不能蹬鼻子上脸!” 看着不知死活的司马烨,沈秀道:“是你先冒犯我,他才冒犯你。我说了让你松开我,为何不听?” 我……我只是…… ?雪刀的作品《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 沈秀道:“好了,都安生点。” 司马烨瞪了瞪谢扶光后,拍掉袖子上的灰尘。想起这灰尘是在墙上沾到的,而他方才被谢扶光直接钉到了墙上,他脸色更加铁青,“人呢!都去哪儿了!暗卫何在!” 保护他的暗卫,就这么看着他被谢扶光打到墙上? 谢扶光笑了下,轻飘飘道:“你是说他们?”他挥了下手。 藏在暗处的暗卫通通落地,一个个都木着,被点了穴道,动弹不得。 早在暗卫出手保护司马烨之前,谢扶光就悄无声息地控制住了他们。 见此状,司马烨对谢扶光的武力值有了清晰的认知。但他却仍旧没有惧怕,只是更愤怒起来。他叱骂暗卫,暴躁道:“一群废物!” 他的高音刺得沈秀头疼,她道:“你可以离开了吗,我要练武功。” 司马烨收敛情绪,没有半分离开的意思,“我就待在这里。”他一眨不眨注视她,生怕她跑了。 沈秀:“谢扶光要教授我武功,你不能待在这里,除非你想偷师。” 古代偷师,乃大忌。司马烨欲言又止,最后只得不甘不愿离开。离开内院后,他望后一望。 “谢扶光。”司马烨上抿的嘴角,暴躁地往脸颊两边扭曲。 若谢扶光不是沈秀的恩人,他一定会处死他。 他往前走,又停下来,舍不得离开。于是便令人搬了椅子来,坐在内院门外,动也不动地盯视前方。 他招来之前安排在沈家的暗卫,问这段时日发生的事情。 “你说什么?谢扶光喜欢沈秀?” “是,殿下。” “就他也配!”得知谢扶光喜欢沈秀后,司马烨怒火更甚,想杀掉谢扶光的心也更加强烈。 这边厢,沈秀练武练累了,坐下来休息。她擦着汗,面前掠过司马烨的身影。沉目凝思许久,她暗自做下决定。 见沈秀从内院出来了,司马烨立刻迎上去,“你练完了?” 沈秀避开谢扶光,与司马烨到另一处说话,“我之前说过我对你无意,我并不想看到你,请你离开我家。” 若是从前,碍于身份地位的压制,沈秀万万不敢在司马烨面前说出这句话。现如今,有那么多人罩着她,且司马烨还对她有“感情”,是以,即使司马烨是地位尊贵的世子,她现在也有足够的底气在他面前表达自己真实的喜恶。 司马烨神色凝固住,“我方才惹你生气了,对不起。” “你做过很多让我生气的事。” 他喉头滑动,很是低声下气,“从前是我不对,对不起。” 司马烨的暗卫目睹这一幕,不禁诧然。世子殿下从来就是高高在上,趾高气昂的,这还是他们头一次见世子殿下如此低声下气。且低声下气的对象还是一位 女子。 一位普通,但,令人无比心动的女子。暗卫没忍住,又将视线放在了沈秀身上。 此时,沈秀心平气和对司马烨道:“我不想再见你。你回去罢,不必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司马烨垂下头,又露出之前被拒绝过后的表情,如同快被太阳照耀蒸发的露珠,露出一种受伤过后的脆弱。他有些无措地张着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对他这可怜样儿,沈秀毫无动容,她无动于衷,口吻平静而冷淡,“还有,劳烦你告诉司马朗,也让他不要再来纠缠。” 言罢她转身就走。司马烨拽住她的胳膊,“沈秀……” 她没有抽出手臂,只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臂,一言不发,然意思很明显。 司马烨不肯松手,攥紧她。但是在她的无言逼视下,他还是松开了她。 门廊右边,魏朝清微微退后,身影悄悄隐没在盆栽后方。沈秀对司马烨的不喜欢,表现得如此明显。 魏朝清眼角浮现出淡淡的笑意,他侧身去往东厨。已经出了国忌日,他得多做些好吃的肉食给沈秀吃。 至午时,前厅里,珍馐佳肴,罗列盈前,琳琅满目的菜肴闪得沈秀眼花缭乱,她指向其间一盘菜,“这是?” “此乃口蘑酿肥鸡,食之滋补养生,你多吃些,对身体好。” 沈秀夹起一个金黄圆呼的口蘑酿肥鸡,轻咬一口。 口蘑表皮炸得酥脆,咔嚓一声,口蘑破碎时,里面塞着的鸡肉溢了出来。紧接着,香浓的肉香和菌香争先恐后闯入口鼻。 完美结合的浓郁香味里,口蘑鲜脆,肥鸡滑嫩,味醇流汁,食之唇齿留香,只叫人回味无穷。 口蘑怎会如此鲜醇,鸡肉怎会如此香滑,怎么会有人会把口蘑和鸡肉烹得这般美味。似乎魏朝清把两种食材的美味发挥到了极致。沈秀在心里为魏朝清的厨艺震撼了一番,继而又吃一口,不禁连连赞叹。 见她爱吃,魏朝清又给她夹了一个口蘑酿肥鸡。 沈有财嚼着口蘑酿肥鸡,一拍脑袋,“世子殿下怎的没来用饭?” 杨氏也才惊觉,“差点忘了世子殿下!” 魏朝清:“他并不饿。” “多半是累着了才不觉饥饿,瞧他那眼底的黑影儿,几天几夜没睡似的,是得好好休息休息了。”沈有财点点下巴。 少顷饭毕,沈秀离屋回房。她先打了一套拳,消食了一会子,才午睡过去。 午歇毕,沈秀漱口净面时,见小桃在给一个馒头撒药,她问:“这是要做什么?” “也不知何处跑来了一个耗子,怎么也抓不住它,奴婢便准备用撒了耗子药的馒头药死这只耗子。”她话音将将落地,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敲响。 小桃赶紧去开门。来人是司马烨。小桃领命,关门离去后,房间里只剩下沈秀与司马烨两人。沈秀先言:“我说过,我不想再见到你。” 司马烨:“可我不想再也不能见你。” “我已经和你说得很清楚,何必再来纠缠。” 沈秀不耐,眼角余光触及碗里的馒头,她凝思。若是她让他把馒头吃了,他会不会吃? 她想试探一下司马烨对她的喜欢的程度。她直接端起馒头,对司马烨道:“吃了。” 他不假思索,拿起馒头就往嘴里送。 沈秀及时拦住他,“你还真吃!你也不怕里面有毒?” 司马烨:“你给的,便是有毒,我也吃。” 默然半晌,沈秀继续试探他,于是道:“这里面有耗子药,我说让你吃你就吃?那你吃了。” 他依然毫不犹豫,重新把馒头送入口中。 明知馒头里有耗子药,他却还要吃,沈秀心头一颤,忙不迭阻止他,“别吃!” 可他却没有住手。他飞快地咬了一口馒头。 “你疯了!”沈秀抓住他,“快吐出来!快吐出来!” 他看着她,脆弱的面庞上,透着一丝决绝的疯狂,仿佛在以示决心,以示他对她的真心,“我说了,只要是你给的,有毒我也会吃。” 沈秀直接伸手去掰他嘴,急地失去理智,“快吐出来!” 他突然身体一晃,嘴角溢出白沫。毒发得竟如此之快。! 第 95 章 毒发得竟如此之快。沈秀大脑一片空白,尖声道:“大夫!” 小桃!快去叫大夫!她刚说完这话,一群暗卫便徐百度冲了进来。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 “殿下!” 司马烨已然站不稳了。沈秀一把扶住他。侍卫快速围过来,“殿下,您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沈秀急切道:“他中了毒,是耗子药!你们有没有什么解药?有没有解毒的药!” 侍卫们面色立变。其中一个侍卫急急忙忙拿出一个瓶子,倒出一粒药丸,放进司马烨嘴里。 司马烨吐着白沫,已然昏迷过去。 “这是解药?吃了这个是不是就好了?”沈秀生怕司马烨一命呜呼,语速快得吐字模糊成一片。 “是解药,但是保险起见,还是要看一下大夫。”说着,暗卫又道,“不行,叫大夫来太耽误时间,我直接带殿下去药房。” “等一下!”沈秀道,“离这里最近的药房也有很长一段距离,谢扶光武功比你们高强,轻功更快,让他送他去。小桃!你快去叫谢扶光过来!” “哎!”小桃飞快往外跑。她面色发白,腿脚虚软。司马烨中毒,是因吃了毒馒头,而这馒头,是她下的毒!虽然是他自己误食,可她到底怕被牵连。毕竟他是东陵的世子,并不是什么平民百姓。 她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她就不该去弄耗子药,也不该离屋时,没把毒馒头拿走。 这边厢,吩咐完小桃后,沈秀去探司马烨的鼻息。微弱的气息扫拂过她的指节,她松气。 突然,司马烨一把抓住暗卫。他气息微弱,艰难地从嗓子里挤出几l句话话,“是我自己不小心误食了毒药,与沈秀无任何干系。不得将我中毒的事传出去,若我死了,也不得怪罪于她,若她有任何闪失,本殿下拿你们试问!” 他明明话都没力气说出来了,却还要费力露出凶很的模样,以此威慑暗卫,让暗卫们听令。似是唯恐暗卫不听令,将他中毒的事传出去,让沈秀身陷囹圄。 说完他便再次昏迷过去。 沈秀听到他说的话,神情复杂起来。他故意说谎,把责任全部揽在他自己身上,就是怕她受责。 花灯节时,他可以不顾危险救她。现在,他也不顾危险吃她递过去的毒馒头。他为了她,简直不要命。 司马烨好像很喜欢,很喜欢她。 沈秀陷入沉思。被万人迷光环的所有人,对她的喜欢程度是否都像司马烨这样?还是说,喜欢的程度因人而异,各不相同? 不经她多想,谢扶光进了屋子。他一进屋,沈秀就道:“谢扶光,司马烨中毒了,你轻功快,你快带他去看看大夫,你帮帮忙。” 谢扶光睇视昏迷不醒的司马烨,声音里有些冷血的冷淡,“我为何要帮他?” 沈秀心里一咯噔,当机立断,扯住谢扶光的袖子,道:“你就当帮帮我,快送他去,别耽误时辰!你帮帮我!” 谢扶光 垂睫,拎起司马烨的后领。 司马烨只吃了一口馒头,毒性虽剧烈,但剂量不大,且又及时服了解药,是以他并无大碍,大夫看过之后,给他抓了些药,便让他回去好生休息。 沈秀坐在床边,看着还未醒来的司马烨,仍有些惊魂未定。差一点她就成了故意杀人犯。杀的还是东陵世子。杀了世子,定会降下株连九族之罪。不过若真降下株连九族之罪,谢扶光他们应该能保住她,保住她家的九族家。 杨氏在床边走来走去,仿若天要塌下来,“秀秀,世子殿下在我们家误食了毒馒头,虽是他自己不小心误食的,可到底是在咱家发生的这事,长公主殿下若知晓此事,怪罪下来,咱家不就完了!” “无需担忧,司马烨下令封了口。长公主不会知道他中毒的事。” “那便好,那便好。”杨氏放下心来。转而她注意到了什么,“秀秀,你怎的直呼殿下大名,天爷!你不要脑袋了!” “他并不介意,不用担心。” “可他是世子,咱们这些平头百姓,到底还是不要直呼其姓名为好。” “平头百姓”这四字从耳边划过,沈秀默了默。 事实上,她现在可能算不上什么平头百姓。她没有告诉杨氏和沈有财,她在西域曾被高昌王封为宝珍公主。 如今她也是一国公主。 她回中原后,一直没主动去联系高昌那边的人。她一直拖着不去联系高昌,其实是想让时间缓冲一下自己不好受的心情,让自己心里好受一些,因为她愧疚于高昌王的厚爱,愧疚于自己即便愧疚,也不能舍弃高昌公主这个身份。 对她来说,武功高强重要,身份地位也同样重要。她需要高昌公主的身份。权势地位能增加她的底气,省去很多麻烦。 她知道她自私卑劣,但为了能好好活下去,她没办法。 然而她一直拖到现在还不联系高昌,心里却也没好受多少。 忽而,司马烨眼皮微动。沈秀靠近,“司马烨?司马烨?” 他缓缓掀开眼帘,睁眼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沈秀。” “我在这里。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他的神情渐渐清明,气若游丝,声线沙哑,“我没死?” “没有,已经解了毒,再吃些药,调养调养身子便没事了。” 他看着她,面孔苍白羸弱,眼神专注。沈秀错开他的注视,“你好好休息,我先出去了。” 她一起身,一股拉扯之力便从袖子上穿来。 司马烨攥住了她的袖子,“别走。”他央求她,语气足够低声下气。 “我还有事要做,你好好休息。”沈秀抽出袖子。 司马烨目送她走远的背影,委屈,难过,落寞,等等情绪让他的嘴角越来越下垂,他可怜得像一只被踹了一脚的小狗。 魏朝清得知司马烨醒来,先是来关心了他一番,尔后道:“你中毒的事,莫要怪罪于沈家。” 他将沈家撇得干干净净,话里话外都在维护沈家。 司马烨道:“夫子怕我怪罪沈家?我不会,我怎么可能会。” 得到满意的答案,魏朝清颔首,好生歇息,我便不打扰你了。” 待魏朝清离去,屋子里安静下来。司马烨抱着被子,想起之前沈秀毫不犹豫的离开,整个人又落寞下来。 “来人。” “殿下?” 他吩咐侍从取来一紫色锦盒。 “打开。” 侍从从命。这锦盒镶金嵌玉,侍从生怕自己不小心弄坏了盒子,于是小心翼翼,动作极其谨慎。也不知盒子里装的的是什么?能装进这样的盒子里,里面的东西必定也是珍贵的珍宝。 然而盒子一打开,侍从傻眼了。盒子里,并未有什么能闪瞎他的珍宝。 只有一朵牵牛花。一朵被做成书签的牵牛花。 就这么一朵牵牛花,还得用这样的盒子来装?侍从暗地里咋舌。 司马烨将牵牛花放进掌心里。 这朵花,是沈秀之前在桃花村丢掉的牵牛花。他轻轻触碰牵牛花,难受地蜷缩起了身体。 沈秀回屋后,见小桃忧心忡忡。她道:“不是说了,司马烨不会怪罪我们家,不会怪罪于你,你不会有事。” “姑娘,多谢您。” “谢我做什么,倒是我对不起你,这件事对你来说本就是无妄之灾。” 小桃摇摇头,她想,若不是沈秀,她恐怕难逃一死。毕竟她是下毒的“始作俑者”。 她没去曼陀罗教之前,也伺候过别人。但没伺候过像沈秀这样对她好的主子。 来燕州时,谢扶光已经将小桃的卖身契交与了沈秀。现在她是沈秀的丫鬟。沈秀从不苛待她,打骂她,有什么好吃的也会与她分享,她待她极好。 恐怕没有几l个丫鬟能像她这样,这样好的运气,能遇到这样好的主子。她心怀感激,泪腺湿润起来。 内院里,沈秀打完沙袋,停歇下来。她靠在躺椅上,不自觉地又想到了司马烨。 司马烨能毫不犹豫吃下毒馒头,疯狂又极端,从某种程度来讲,司马烨与谢扶光倒是有些相似,如出一辙的疯狂极端。 只是司马烨是暴躁易怒,喜怒形于色的疯狂极端,谢扶光是那种,笑眯眯的,温柔平和到恐怖的疯狂极端。 一个个的,都喜欢发疯发癫。她不禁拧眉。 微凉的指尖带着一阵花香抵在她眉心,谢扶光的食指抵着她的眉,道:“为何皱眉?” 还未等她说话,他接着道:“因为司马烨,你在为他担心?” 他的语气轻飘飘的,仿佛说的毫不在意,但她能听出他话语里的酸气。 “不是。”她站起来,“有个招式我没弄明白,你再教教我。” 彼时,京城皇宫里,司马朗拿到飞鸽传书,得知司马烨已经抵达燕州,他气地摔了药碗。 他也想快些去燕州,快些 见到沈秀,可他的身体不允许。思及此,他开始咒骂起来。都怪那些刺客! 前段时间,他久寻沈秀而不得,着急地快疯了的时候,有人传信给他,说沈秀在他们手上,若要救她,便亲自去见他们。他那时已经急得理智全无,急吼吼地带着一众侍卫去赴约。 然后就落入了陷阱,受了伤。好在伤势不是特别严重。但养伤也要养一两个月。 故而,他现在没办法去燕州。之前他不顾伤势,欲偷偷前往燕州,被他母妃发现,母妃将他扣下来,以至于他明知沈秀在燕州,也没法去见她。 “该死的刺客!”他恨不能生啖其肉。若不是他们,他现在也能见到沈秀了。 “殿下,周侧妃与姜侧妃求见。” “不见。” 殿外,周侧妃与姜侧妃听到宫人说,司马朗拒见她们,两人对视,一时悲从心来。 “周姐姐,恐怕我们姐妹也要如其他那些姬妾一样被殿下遣散了。” 司马朗将其他所有姬妾都已遣散。至于她们俩,估计也要落得如此下场。 “不会的,殿下若真想抛弃我们,之前遣散其他人时,为何要留下我们。”姜侧妃摇摇头。 “那他为何拒见我们?姐姐,你怎的还不明白,他还没遣散我们,只是有碍于我俩的家世,有些麻烦而已。” “不是的。”周侧妃其实也心知肚明,但她嘴硬着摇头,如此这般,心里还能好受些。 司马烨不遣散周姜两位侧妃,的确是因为她们的家世。之前他直接要遣散房里的所有女人,母妃阻止了他。其他人都可以遣散,周侧妃与姜侧妃不行。 司马朗暂时妥协,但之后他总会想办法将周姜两人休掉。 想到自己暂时只能妥协,他怒火中烧。终究还是自己不够强大,若自己足够强大,若自己就是父皇,是皇帝,何至于连休个妃都要受到束缚。 他从前并不想争皇位,只愿做个闲散皇子,闲散王爷,如今却不满足于现状,不满足于现在的位置了。 他想当皇帝。这样他便能无所束缚,无所畏惧。 “殿下,太子殿下来看您了。”宫人禀报。 太子入殿,坐到他床边,满目关切,“二弟,你可好些了?” 司马朗注视太子,久久不言。他若要争皇位,就是要与大哥争,要抢走大哥的位子。 他要做太子,那么大哥就得被废,或者是,死。 有那么一瞬间,他脑海里生出了各种算计,例如如何让大哥被废掉,如果废不掉,又如何让他死掉。 “二弟?” 司马朗回魂。意识到自己方才在想什么,他心跳漏了几l拍。 对上太子关切的视线,司马朗别开脸,不敢与之对视。大哥素来待他极好,两人情谊深厚,可他方才居然想算计他,想杀他。 “啪!”他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 “二弟!你这是做什么!”太子忙按住他。 司马朗被扇得头脑清醒了许多。他是想当万人之上的皇帝,但他不一定就要算计废掉太子?_[(,不一定废不掉就要杀掉他。 他可以表现出自己的能力,让父皇青睐,得父皇宠爱,堂堂正正地,让父皇传位于他。虽然这也是抢了大哥的位子,但这是堂堂正正地抢。纵然是有些对不起大哥,但他也是堂堂正正的。 他方才会生出那些阴暗的想法,属实是操之过急,一着急便想歪了。 他吐气,“没事,大哥,我才睡醒,脑壳有些发昏,想让自己清醒些。” 翌日。当谢扶光与月楼迦出现在自己面前时,沈秀吃惊。她的视线扫拂过月楼迦。 月楼迦满身冰寒,浑身透着与人喘不过气的,唯我独尊的威压感。他胸前有一道血痕,流出的鲜血浸染在纤尘不染的深蓝色袍子上。 她又去看谢扶光。谢扶光肩上也有血痕,鲜艳的血融进朱衣里,与衣裳的颜色融为一体。 “你们打架了?都受了伤?” 从他们的反应来看,他们的确都受了伤。沈秀略微诧异。上次月楼迦没打过谢扶光,这次他居然伤了谢扶光,他俩身上都挂了彩,都受了伤。 所以他们的功力,其实还是不分伯仲的罢? 沈秀问谢扶光:“你的伤严不严重?” 她倒不是真的关心谢扶光的伤势,只是怕谢扶光受伤了,会耽误她练功的进程。 谢扶光还未回话,月楼迦道:“沈秀,之前他掳走你,你曾求助于我。说明你与他并不对付。你现在为何对别人说他是你恩人,又为何若无其事与他相处?” “呃,这个……” 当初谢扶光掳走她,月楼迦来救她时,她求月楼迦帮她来着。以月楼迦的视角来看,她现在说谢扶光是她恩人,并与他和平相处,是十分诡异且不可理解的事。 “他威胁你说谎?”月楼迦道,“不必怕任何人,有我护你。” “他没威胁我。”谢扶光确实没有威胁她说谎。他并不惧说出实情,是她想息事宁人,是她想安安生生的,所以才选择最妥当的方法,编出了一个谎言,而谢扶光,都依了她。 她摆摆手,“你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 她告诉月楼迦,谢扶光的确是她恩人,她之前被人贩子掳走,被谢扶光救下。后来与他发生争执,两人分开后,她不小心失忆。谢扶光找到她后,他们又吵了架,她想一个人离开,谢扶光不准。她怒气冲天,所以在月楼迦找到她时,她才向月楼迦求救。 “我和他之前就是有些争执而已。” 月楼迦凝眉,“你所言全部属实?他并未威胁你说谎?” “他没有威胁我。”沈秀语罢,想起之前月楼迦掳走她,说她对他下蛊的事。 当时她只觉莫名其妙,觉得他抓错了人。如今想来,他并未抓错人。她抿嘴,手背在背后,再次对老天竖中指。 月楼迦对她道:“你先离开。” 沈秀道:“你们又要打架?别打架了。” 月楼迦重复,“你先离开。” 他说完,方觉自己的口吻有些冷硬。习惯性的冰冷口吻,直而硬,听起来像是在下命令。 他正要缓下声音里的冰冷,重新说一遍,这时,谢扶光轻笑一声。 谢扶光的眼里透着无机质,非人感的恐怖,“别在我面前,对她下命令。” 闻言,月楼迦额心蓝月凛然,杀气排山倒海而来,“你也配威胁吾。”!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96 章 他俩剑拔弩张,战火一触即发,沈秀赶忙站到他们之间,道:“有话好好说,别打架。” 沈秀还指望着谢扶光教她武功,能让她也成为武功高手,所以她很怕他和月楼迦打架一个不小心一命呜呼。虽然他是男主,她直觉他有男主光环不会死,但凡事都有个万一。 就算没死,受个伤什么的,也很耽误她练功的进程。她现在恐怕是最不希望谢扶光受伤,最不希望他死,最希望他能平安的人。 至于月楼迦,她也并不希望他死。她从前对他有恨意,是觉得他之前抓错了人,杀掉了无辜的守卫,可现在她知道他没抓错人,以他的立场来看,他当时中了她的“蛊”,他来抓走她的做法并没有问题。是以,她对他的恨意转移到了可恶的老天上。 若不是这可恶的老天,月楼迦何至于抓走她,那些保护她的守卫何至于丢命。 “咳!”她清嗓,道:“既然误会已经解开,你们便不要再动手了。” 默然片刻,月楼迦道:“谢扶光在教你武功?你若想学武,我可以教你,不必求他。” “砰!”一阵罡风冲向月楼迦,月楼迦往后飞。 谢扶光收掌,“手下败将,也可为人师?” 月楼迦拂袖,长袖上的织金蓝月图腾翻滚,寒冰一样的掌风朝着谢扶光呼啸而去。 长剑雪光闪烁,谢扶光游刃有余,一剑击碎迎面而来的冰寒之风。 “住手!”沈秀一边往后躲,一边大喊,“住手,别打了!” 这俩打起来,天崩地裂的,恐怕整个沈宅都要给他们陪葬。 听到沈秀的吼声,谢扶光与月楼迦停将下来。 他们停手后,沈秀忙不迭道:“我都说了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动手!”她瞪了一下谢扶光,又对月楼迦道:“楼兰王陛下,您……”她转换称呼,“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已拜谢扶光为师,我已有师父了。” 谢扶光:“我不是你师父。” 沈秀:“虽然是没正式拜师,但你也是算是我师父。”她又继续对月楼迦道:“我已经有了师父,就不多烦扰你了,我……等一下。” 她眼珠一转,曼陀煞乃谢扶光自创之功,这功夫与他本人一样,委实是强势霸道,专..制蛮横得很,学了它,便不能学别的武功。 但,也说不一定啊。说不定月楼迦的功夫,可以和曼陀煞一起学呢? 技多不压身,功夫多也不压身,若是他俩人的功夫不相斥,她就可以学到两个绝顶高手的绝世武功。沈秀难免不心潮澎湃起来。“楼兰王陛下,你学的是什么功夫?” “寒冥神功。” “寒冥神功?”这功夫名儿很是有些王霸之气的bking感,很是符合楼兰王的气质,“你这功夫,和曼陀煞可相斥?能不能同时学?” “你想同时学?” “是极是极。” 月楼迦:“不可。” 果然相斥么。沈 秀失望。 谢扶光:我早就说过,学了我的武功,便不能学旁的。他靠近沈秀,难道我的武功,还不能满足你?有了我,还要旁人,为何如此贪心?就不能只要我一人?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最全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尽在[],域名[( 前面的话还好,后面的话听得沈秀起了鸡皮疙瘩。明明是在讲学功夫的事,偏被他说得有些歧义,让人听着不觉想歪了。 她摸摸臂膀上的鸡皮疙瘩,坦荡承认,“我是贪心,若有选择,谁不想学更多武功,谁不想尽可能的变强?” 谢扶光:“若要尽可能变强,学我的武功足矣。” 月楼迦冷声道:“未必。”他对沈秀道,“想尽可能变强,便跟着我学。” 他们两人,都对自身十分自信,都认为自己的武功才是天下第一的武功。 他们看向沈秀,似是在等她做决定。 沈秀选决定还是跟着谢扶光学武功。谢扶光和月楼迦的武功的确暂时分不出高低,但谢扶光是男主,所以她潜意识里觉得还是谢扶光比较厉害。 她不再踟蹰,“楼兰王陛下,若能同时学,我是想跟着你学的。可若只能学一个,我已有了师父,怎能不忠不义,弃之而去。所以对不住,承蒙厚爱。”她说这话,完全忘却了之前对叶云川这个前任师父不忠不义,弃之而去的事。 闻此言,月楼迦面色更冷,冰蓝的眸子几乎能滴出冰来。 谢扶光唇畔微弯,精致昳丽的眉眼间,漾出春日光辉般的笑意,“走罢,练武去。” “练什么武,你还伤着呢,赶紧去处理伤口。”她向月楼迦招手,“你也赶紧来处理一下伤口罢。” “甚?你方才说说甚,楼兰王?”杨氏与沈有财的嗓子险些劈叉。 小桃点点头,“是的。” 夫妻俩听闻西域的楼兰王来了自个儿家里,第一反应不是楼兰王来他们家有什么事,而是惊惶恐惧,不知所措。 就如同东陵圣上驾临一般,让他们大脑一片空白,已然停止了思考。去内院的路上,夫妻俩走路都在打飘,仿若走在棉花上,每一步都踩不到实处。 进入内院,视线触及月楼迦面庞,夫妻俩滞愣了一下。 座位上的男人,一袭织金缎袍,发丝如瀑,容颜雪白。额间一轮弯月之下,冰蓝色的眸子,犹如被冰封的湖面,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冷得让人胆寒。 常有西域人道,他们的楼兰王貌若天神,杨氏却从来不信,哪里会有人长得跟神仙一样好看。直到看到谢扶光,她才晓得,原来真的有人长得如神仙一样好看。 这会子一睹楼兰王真容,她也才晓得,却原来这世上,还有第二个与谢扶光一样长得如神仙一样好看的人。她从前还道,那些西域人在吹嘘夸大他们王上的容貌,如今才晓,西域人并非吹嘘夸大,他们的楼兰王,的确貌若天神。 心中震撼过后,杨氏与沈有财夫妻俩下意识要跪下,就如他们当初下意识要跪谢扶光一样。 实际上,他们并非西域子民,楼兰王不是他们 的皇,他们无需下跪。都不是一个国家的人,并不用跪另一个国家的统治者。 沈秀一把拦住爹娘,道:娘,爹,这位是楼兰王。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最全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尽在[],域名[( 月楼迦:“不必多礼。” 他的声音也如冰雪一般,清凌凌的,悦耳,但让人只觉冰寒刺骨。听得杨氏夫妻都不敢抬头看他。 魏朝清进入房内。他没有问月楼迦是谁,大抵是已知月楼迦的身份。他不卑不亢,礼节性地作揖,而后看向沈秀。 沈秀咳了下,“爹,娘,有些事我还没告诉你们。” 她告诉杨氏夫妻,她在西域失忆,被高昌王所救,之后高昌王封她为宝珍公主。她同高昌王一起去楼兰祝寿时,楼兰王将她留下,为她治疗失忆症。与谢扶光离开西域后,不知她去向的楼兰王,便来东陵寻她了。 自家闺女被封为高昌公主? 杨氏和沈有财眼冒金星,险些晕将过去。天爷!怎的秀秀失踪这一回,竟还成了高昌公主! “秀秀,你方才说的都是真的?”沈有财磕磕巴巴。 “都是真的。” 夫妻俩久久不言,不能从震惊之中缓过魂来。尤其是杨氏,整个人犹如被抽去了魂魄。秀秀何德何能,能让高昌王见她一面便将她封为公主。还有这楼兰王,不仅屈尊给秀秀治失忆症,还千里迢迢来东陵寻她,秀秀何至于有这样大的面子! 忽而,她面色一白,之前消失的怀疑卷土重来。秀秀莫不是真的被什么鬼魅精怪附了身罢? “娘?”沈秀察觉到杨氏的异状,握住她的手,“娘,手怎么这样凉?” 杨氏脑子里嗡嗡响着,完全无法镇静下来。 “小桃,快拿暖炉来。”沈秀吩咐道。很快小桃取来暖手炉。沈秀把炉子塞进杨氏手里。 温暖的热气熏过掌心,杨氏稍微平静了些许。她端详沈秀,张口欲言,随之将所有情绪镇压下去,“就是冷着了,无事。” 见她无事,沈秀放下心来。 沈有财撩袍子,鼓起勇气弯腰鞠躬,行大礼,“陛下,”又觉直呼月楼迦为陛下有些对他们自个儿的皇上有些不敬,于是改口,“楼兰王陛下,多谢您为秀秀治病。” 杨氏也赶紧行大礼。 月楼迦寡言,仍只有四字,“不必多礼。” 道完谢,沈有财和杨氏与便不敢再出声。他们连看都不敢看楼兰王,方才与他搭话,也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 沈秀察觉到爹娘的拘谨和不自在,便道:“娘,快准备晚饭了,你们去弄一下饭食罢。” 夫妻俩如蒙大赦,“哎!这就去。” 杨氏离开时,忽而发现谢扶光身上的伤。她满目心疼地对谢扶光道:“哎哟,谢公子,您怎的受伤了!” 这边,沈有财惊然,“楼兰王陛下,您也受伤了?” “他们先前有点误会,就打了一架,不过现在没事了。都是小伤,不用担心。”沈秀解释。 了解了情况,杨氏和沈 有财提着的心悠悠落下,这才离去。 待夫妻俩离开,沈秀与魏朝清对视。魏朝清很是识趣,道:秀秀,晚食想吃什么? ?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 “什么都可以。” “好。”魏朝清辞去。 房间里只剩下沈秀,谢扶光以及月楼迦。沈秀有些不放心,再次“重申”道:“你们俩,千万别再打架了。” 谢扶光:“依你。” 月楼迦:“嗯。” 沈秀舒气。 月楼迦留下来,在沈家养伤。沈秀给他安排了一个屋子,领着他去,“家里寒酸了些,请你莫要嫌弃。” “并不寒酸。” 沈秀把他带进屋子里,没欲多停留,“那你好好休息,好好养伤。” 将将走出一步,她的胳膊被他拉住。她问:“还有什么话要说?” 他低头看她,却一直不说话。她扯了下胳膊,没扯出来,“楼兰王陛下?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月楼迦久久注视她,良久,他松手,“没有。” 她也没多问,跨过门槛时,月楼迦又叫住她。 月楼迦:“直呼我名即可。” 直接叫他月楼迦?她嗯了一声,关门离去。 另一处屋子里,司马烨靠在靠枕上,“楼兰王?” “是的,殿下。” 司马烨英挺的长眉皱了十八道弯儿。沈秀竟与楼兰王扯上了关系。楼兰王为沈秀治疗失忆症,还亲自来中原寻她? 楼兰王给沈秀治疗失忆症,或许是因为她是高昌王的女儿,她是他臣下的女儿,他屈尊为其治病,这可以说得通。但楼兰王亲自来中原寻沈秀,这就有些令人不可思议。 于楼兰王而言,沈秀只是他臣下的女儿,也算他的臣,他还能千里迢迢,不辞辛苦来中原寻她?她又不是他亲女儿。 司马烨素来敏感,立刻警觉起来。这楼兰王,莫非也对沈秀有意? 强烈的危机感,让他如同被踩了尾巴的动物,瞪起双目来。他问侍从,“那楼兰王,人瞧着如何?” 侍从迟疑,“您是指?” 司马烨不耐烦,“容貌如何?快说。” “传言楼兰王貌似天神,这传言倒半分不假。”侍从老老实实答道。 “你说什么?” “楼兰王他貌似天神,他————”瞅见司马烨脸色发黑,侍从猝地住嘴。 司马烨面黑如罗刹,“滚出去。” 侍从连爬带滚赶紧离开。 沈秀回了房,心上如同挂了坠子,沉得发闷。她拿起点心篮子里的炸脆果儿,嘎嘣嘎嘣地咀嚼。 也不知月楼迦是准备养好伤了再离开,还是何时离开?她不想与他多相处,也不想他与谢扶光再起冲突,是以并不想他在这里多待。 可她也不能直接赶人家走。她愈发烦闷,嘴里也一直吃个不停。她推了推篮子,问小桃:“怎么不吃了,还有这么多。” “姑娘, 我吃了好些了,炸脆果儿这东西最是发胖,我现在都已经长了好些肉了,不能再吃了。” 你又不胖。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 “到底还是不能再长胖了。” 小桃与沈秀混熟了,说话也少了些顾忌,“姑娘,这东西您也别吃太多,若长胖了,可难掉肉了。” “我这一天累死累活地练武,吃的东西全化作汗水了,哪里能胖得起来。再说,胖了也无妨。反正我自个儿吃得开心就成。” 小桃张了张嘴。男女都好颜色,尤其是男人,姑娘若是胖了,主上还会喜欢她么?思及此,小桃摇摇头。 姑娘如果真的胖了,想必主上还是会喜欢她的。毕竟姑娘原也没什么美色,主上肯定不是因为美色才喜欢她。想来姑娘有无美色,胖还是瘦,都无甚关系。 又吃了一会儿零嘴,沈秀停下来时,月楼迦来了她这里。 她问:“不是让你在屋里好好休息?” 月楼迦吩咐小桃,“退下。” 小桃依言退下。月楼迦坐下来,蓝金色的衣角在地面叠堆成了一片蓝金色的月光。他道:“确定不跟着我学武?” 原来是为这事。沈秀语气坚定,“确定。” “不再考虑?” “不再考虑。”她缓和语气,“我已经有师父了,再说,你日理万机,哪有闲暇教我武功。” “有闲暇。” 她干干地笑了笑。 “姑娘!姑娘!沈姑娘!”外头有人在喊话。 是司马烨的侍从,“沈姑娘,殿下身上不舒服,这会子正喊头晕呢,您快去看看罢。” “不是在吃着药吗?没效果?”沈秀道,“不是,他身子不舒服,你应该去喊大夫,喊我做甚?” “殿下让您过去,沈姑娘您快去看看罢!” 沈秀回头,“楼兰……月楼迦,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去别处一趟。” “我还有话未说完。” “你先回屋,等我回来再去找你。”留下这句话,沈秀步伐匆匆,去往司马烨的住处。 月楼迦走出内院,一把匕首飞射而来。他伸出食指中指,夹住匕首,尔后望向前方。 谢扶光抱臂,“她说了不会跟你学武。” 月楼迦:“因为她不愿背信弃义。” “你可知在我之前,她也有师父。”谢扶光轻笑。 听了这话,月楼迦凝眸。 谢扶光:“她不与你学武,不是不愿背信弃义,而是因为选了我。” 月楼迦在他身上,看到了胜利者的姿态。 谢扶光笑吟吟,笑着说出冷酷到令人毛骨悚然的话,“你若再去问她此事,再屡次三番烦扰她,我会灭了你,和你的楼兰国。” 月楼迦看着谢扶光,宛若在看蝼蚁,“你大可以试试。” 语毕,他指尖轻轻一动,匕首被捏成碎片,他用命令式的口吻,道:“她既选择和你学武,你必须好好教她。若不好好教她, 吾不介意灭了你的曼陀罗教。” 发现谢扶光在看别处,似乎并未在他听说话,月楼迦:“没听到吾说的话?” 谢扶光这才将目光重新转回来,“可以听到,但没有听。” 他对月楼迦的轻视与蔑视,展露无疑。 月楼迦冷冷道:“你该庆幸沈秀不让吾动手。” “该庆幸的是你。”谢扶光大抵是懒得再与他废话,他侧身,深红妖冶如花的衣袂消失在走廊里。 沈秀从司马烨房里出来,径直去了月楼迦那里。 “你之前说还有话没说完,你说吧。” “你不打算回高昌?” “回高昌?我家在这。” “你回高昌做公主,会比现在过得更好。” “我是汉人,东陵才是我的家乡。喔,对了,高昌王……父王他可我在这里?” “已经给他传过信。” “他不会也会来这里吧?” “他病了,来不了。” “病了?什么病?严不严重?” 月楼迦言,高昌王因担忧她,忧思过虑,再加上国事操劳,便病倒了。病情并不严重,现下已然恢复了许多。 沈秀安下心来。 月楼迦:“你不去看他?” 沈秀寻思,她好像是得去看看高昌王。 只是,要去西域,来回得一个半月,这还是时间往少了算。中间浪费的时日她没法练功。最重要的是,近一个半月的时间暴露在外面,尽管她做好防护,戴面具或者是戴面纱,也有可能暴露真容,再祸害到其他男人。 思定之后,她道:“之前我一直没有联系高昌王,是因为我不想再联系他。我只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平民百姓,当不得尊贵的公主。若让高昌的百姓知道,他们的公主只是一个低微的平民百姓,我会给高昌王蒙羞的。所以我并不打算做这高昌公主了。也没脸再去见高昌王。” 这并不是她的真心话。她不觉自己身份低微,也需要高昌公主的身份。但为了不去西域,不去看望病中的高昌王,她只得这样说。高昌王应该不会因为她这一番话,就真的不让她继续当高昌公主了。 毕竟她有万人迷光环在。而且她这番话说的这样可怜,高昌王听了应当更怜惜她。然后或许会等病愈后,来中原见她,这样她就不用去西域。 月楼迦道:“你并不低微。” “可是我到底没资格去当高昌公主的。” “你有资格,即便是高昌的王,你也可以当。” 沈秀语滞。 月楼迦冰冷的容颜在灯影下几近透明,“或许,你想做高昌王?我可以让你做。” 沈秀:“……” 拥有绝对的权力,真是霸道,可以直接让一个异族的平民百姓做高昌的王。这样绝对的权力,大多数人都会垂涎。若是从前的沈秀,她不会垂涎,她就想过平平淡淡,踏踏实实的日子。 可是现在的沈秀,急 剧渴望提升自保能力的沈秀,还是很有些垂涎这样绝对的权力的。 不过她有自知之明,她就一个普通人,她哪里能晓得如何治国,不是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她给人治国,别把人国家给治垮了,搞灭国了。 她摸脑后勺,“你莫要开顽笑。” “我并未开顽笑,你甚至可以做我楼……”他止声。 她连连摆手,“你饶了我罢,我去村里做个里正都不行,你让我去做王,岂不是害了我,害了那些百姓。且我也并不想做什么王,我就想老老实实当个老百姓,踏踏实实过日子。你莫要再提此事。” 月楼迦没再提这事。沈秀接着道:“我是没脸再去见高昌王了,你帮我捎个信儿,代我向高昌王问个好,可以吗?” 默然半晌,月楼迦道:“好。” “谢谢。” 夜里,杨氏翻来覆去睡不着。 “这是怎的了?还不睡?”沈有财被吵醒,打着呵欠嘟囔。 “有财,我总觉着秀秀她……” “秀秀她咋了?” “咋了你快说,不说我睡了。大半夜的不睡觉,搁这神叨叨的,赶紧睡罢你。” “算了,你睡罢。”杨氏闭嘴。沈有财哼了一声,很快又打起呼来。 听着沈有财的呼噜声,望着窗外无边黑夜,杨氏心绪难宁,久不能入睡。 想了许久,她告诉自己,自己定是多心了,自个儿的闺女,性子都与从前一模一样,哪里像被什么东西附了身的模样。 定是自己多心了。她扶着心口,一遍一遍告诉自己。 公鸡鸣叫,东方既白。一夜都没怎么睡好的杨氏早早起了来。在走廊里碰到早起去练功的沈秀,杨氏驻足。 “娘,今儿起这么早?”沈秀一边往前走,一边拿着小木剑比划着。 杨氏打量她。 沈秀握着小木剑,白净的面庞上,带着浅浅的笑,“娘?” “秀秀,你早食想吃些什么?” “鸡蛋灌油条。” “哎,行。” 沈秀照例去坝子上练武。比划招式时,谢扶光来了,她道:“你伤都没好,来做什么。” “小伤,并不影响教你武功。” “小伤也要等完全好了之后再说,免得不小心动一下就拉扯到伤口了。” “我不动。” “那行罢。” 练了会儿功夫,沈秀把沈有财叫来。 “爹,咱俩来比试比试。”她之前学过半个多月的武功,这次回来后,又学了这些天,基础打得不错,她觉得自己的力气和耳力等等方面长进了不少,因而她欲试试自己现在的功夫能不能打得过沈有财。 沈有财虽没有武功在身,但他长得壮,有一身蛮力,寻常女子并不能制得过他。沈秀之前也是制不过他的。 “比试比试?”沈有财瞅瞅闺女的小身板,他生怕自己伤了宝贝闺女。 瞧出沈有财的担忧,沈秀道:“爹,我可是学过武功的,你不一定能打得过我,你给我尽全力,不要放水。” 啊? ⒉本作者雪刀提醒您最全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尽在[],域名[( “我说不要放水,要尽全力,认真一点。” “那……行。” 沈秀退开一步,运气,发力,出招快准狠,直击沈有财最脆弱的关节。两招便将沈有财压在地上。 沈有财趴在地上,愣愣的,欲起身,却起不来。沈秀一只膝盖压在他背上,力道大得他完全抵抗不开。 “哎哟!”沈有财欣喜道,“闺女,厉害啊!” 沈秀将他扶起来,“爹,你没放水吧?” “我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哪里没放水,哎哟老天爷,我闺女咋这么厉害了!” 沈有财高兴,沈秀也很是高兴。她能打得过沈有财,以后就不用再怕沈有财同等高壮的男人。 她正高兴着,司马烨的侍从又来喊,“姑娘,殿下他又不舒服了,您快去看看罢!” 房间里,司马烨靠在床上,跷着腿,盯住门口不错眼。门边的侍从给他使了眼色,他立刻装出虚弱难受的模样,在榻上歪来歪去。 不多久,沈秀进了房间。她坐到床边,“你又不舒服了?” 他捂头,“头疼。” 她去探他额头,“大夫呢,还没来?” 侍从回道:“在路上,快了。” 眼角余光发现谢扶光在门口,司马烨斜了斜他,接着捂住胸口,虚虚弱弱道:“这里也难受。” 沈秀无言。她嫌司马烨浪费她时间。可到底是自己作的孽,当时要是自己不冲动地试探司马烨,现在就没这一回事儿了。 司马烨:“头真的很疼……” 沈秀摸他额心,也没见发热。 门口,谢扶光的目光在沈秀与司马烨身上逡巡,旋即转身走开。 回到房里,谢扶光取下肩头缠伤口的裹帘。肩上伤口结了血痂。 白皙修长的指节轻轻触摸血痂,他歪歪头,眼神变得有些丧病和神经质。 尔后,他一点一点撕开血痂,血珠慢慢从伤口渗出来。撕完血痂,他用力一按伤口,伤口瞬间崩裂,鲜血崩出来,染红了他的锁骨。 沈秀坐在床边,等着大夫给司马烨把脉时,忽而外面传来一道声音,“沈姑娘!沈姑娘!大夫还在这里么?主上他伤口裂开了,得请大夫去瞧瞧!” “谢扶光他伤口裂开了?” “裂开了,流了好多血!沈姑娘,您快和大夫去看看!” “大夫,您————”沈秀转向大夫。 司马烨哼哼起来,“疼……” 大夫很是为难,“殿下这里还没看完呢。” 沈秀起身就走。司马烨连忙叫住她,“沈秀,你去何处?” “我去谢扶光那里看看。” “不就是伤口裂开了,止血擦药不就行了。”他从鼻子里哼出气,“你去做甚么。” 谢扶光的侍从:“沈姑娘,您快去看看吧!” “那我先去那边看看。”沈秀颔首,头也不回离去。司马烨面色一变,直接把脉枕摔到地上。他咬牙切齿,骂谢扶光,“贱人!” 大夫见司马烨发火,瑟瑟发抖,不敢再吱声。世子脾气这样不好,也不知会不会一个不高兴迁怒与他。早知他就不来演这一出戏了。 “伤口怎么裂开了?”沈秀一边给谢扶光擦药,一边道。 “不知怎么就裂开了。” “都说了叫你不要乱动,肯定是你不小心拉扯到伤口了,你还是好好待在屋子里,别出去走动了。” 对于谢扶光伤口崩裂这事,沈秀很是忧心。她巴不得他能恢复得快一些。他快点痊愈,也能快点继续教她武功。 谢扶光注视她,见她满目关忧,他满意地弯弯嫣红的唇角。 或许他的伤口应该一辈子不痊愈,这样,她就能多注意他一些,多关心他一些。! 第 97 章 给谢扶光包扎好伤口,沈秀语重心长,再次嘱咐,“伤好之前,好好待在屋子里。” 他专注地看她。 “谢扶光?听到我说的什么了没有?” 他眨了下卷卷的睫毛,“唔。” “好好休息,我走了。” “又要去司马烨那里?” “不是,我练功去。” 晨雾里,沈秀“咻咻咻”挥着木剑,没有发现藏在暗处里的一抹深红。 谢扶光藏在隐蔽处,风吹着他长卷的头发,他静静凝视沈秀,似乎永远也不会挪开眼睛。 午后,司马烨的侍从又来找沈秀,沈秀道:“又不舒服了?那你赶快去找大夫。” “殿下让您去看看他。” “我又不是大夫,我去看他有什么用。” “殿下让您去。” 沈秀不耐,再次万分后悔自己之前拿毒馒头试探司马烨的事。她若不去,于良心上还真是过不去。拧着眉,她匆匆去往司马烨的房间。 还未到达目的地,她又被谢扶光的侍从喊住,“沈姑娘,主上的伤口又流血了。” “又流血了?是不是又乱动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沈姑娘,您快去帮主上弄一下伤口罢!” “你弄不来?” “主上想让您去。” 沈秀看看谢扶光的侍从,又看看司马烨的侍从。 谢扶光的侍从:“沈姑娘,主上还等着您呢。” 司马烨的侍从:“沈姑娘,殿下也等着您呢。” 沈秀无言凝噎,最后,她把良心抛却,挥手扔话,“我又不是大夫,你们自己处理,我回去练功了。” “沈姑娘!” “沈姑娘!” 沈秀捂住耳朵,飞快逃开。 得知沈秀又回去练功后,谢扶光按了按流血的伤口,并不言语。 而司马烨,则气得又摔了枕头。这谢扶光,定是故意的!怎么每次都碰得这样巧,他一装不舒服,谢扶光伤口就不好了? 每次都来跟他抢沈秀。 “贱人,贱人!”司马烨恨不能将谢扶光碎尸万段。 派杀手去杀他。这念头刚生出来,就偃旗息鼓。谢扶光是沈秀的恩人以及师父,他又怎能杀他? 若沈秀知道他派人杀谢扶光,沈秀一定会生气。一想到沈秀会生气,他就舍不得,他就难受。 “贱人。”他面色铁青,指节捏得咔嚓作响。 回到坝子上的沈秀,发泄似的踢了一下沙袋。 谢扶光和司马烨,这两人真真是烦人。她坐在沙袋上,托腮,大脑放空。 不知多久过去,一阵香气飘至鼻尖,是檀香混合着墨香的香气,香气清淡,温和干净。沈秀动动鼻翼,一转头,道:“夫子?” 魏朝清眉目温润,嗓音柔和,“有烦心事?” “没有。” 她吃好吃的东西时,会开心,思及此,他默了默,道:“可有什么想吃的?” “没有。”她兴致缺缺,眉头紧锁。 他又默了半晌,思及她爱吃辣口的食物,道:“你可吃过酸辣猪皮花?” “我吃过酸辣猪皮,泡的那种。酸辣猪皮花是不是也是差不多的?” “酸辣猪皮花,是将猪皮改刀成花瓣的花样,炸制而成的,比泡的酸辣猪皮味更美,要不要尝尝?” 做成花瓣模样的酸辣炸猪皮?沈秀没吃过。她起了点兴趣,“很好吃?” “很好吃,”魏朝清笑,“跟我来。” 她从沙袋上起来,拍拍灰,跟着魏朝清去了厨房。 魏朝清取出带着肥肉的猪皮,肥肉部分改刀切成花瓣状的小块。每一块猪皮都改得如同真花瓣,每一块都栩栩如生。 沈秀道:“夫子,你的刀功真好,我怕是学一万年,也学不出来你这样好的刀功。” 魏朝清:“你不用学。”有他就好,她不必学什么刀工,学什么厨艺,一切都有他。她想吃什么,他便给她做什么。她想吃的,若他不会做,也会努力去学。 听魏朝清说她不用学,沈秀琢磨,想必是夫子觉得她没那天赋,所以让她不用学,不用白费功夫。深刻认知到自己干啥啥不行的沈秀,并没被打击到,她侧身拿起半根黄瓜啃起来。 “哎?黄瓜?这大冬天的,哪来的黄瓜?”啃着啃着才惊觉,这里的古代,农业技术已经发达到可以种植反季节蔬菜了? 魏朝清:“汤泉里种出来的。” “汤泉?哦,温泉。”沈秀扫视水绿的黄瓜,“这品质真不错,应当很贵吧?” 魏朝清笑了下,没说价格多少。估计是怕她吃起来有心理负担。她没在意,吃了两口,又去吃灶上的零嘴儿。零嘴是魏朝清特意拿出来放在灶上的,以免她看他做菜,觉得无聊。 猪皮全部都切成小花瓣之后,盐巴、面粉,胡椒粉,豌豆粉,辣椒面,生姜水,鸡蛋等等等等调料,魏朝清将其通通抓进猪皮里。 他匀速抓拌猪皮,不防腰上的围裙带子忽然松开,围裙滑落下来。 沈秀将围裙捡起来。他双手沾满调料,没法系围裙。她道:“我帮你系。” 她掸动几下围裙,来到魏朝清身后。 清晰地感受到她与他贴近时,她身上皂角的香气,魏朝清食指微蜷,上半身下意识往后靠,与她离得更近一些,温润的眉目间缓缓染上一丝温淡的笑。 “好了。”沈秀系好,与魏朝清拉开距离。 “多谢。” “这么客气做甚。” 待每一块猪皮都均匀裹上调料,魏朝清将其放到一旁腌制。大致一刻钟过去,猪皮腌制完毕。锅里油烧热,他把腌制好的一块块猪皮花下入油锅里。 “滋滋滋滋滋滋!”猪皮花一下油锅,便发出呲啦呲啦的声响。油泡不断吞食猪皮,猪皮缓缓定型,花瓣一样的形状微微卷曲, 与花瓣更相似了几分。 猪皮花定型,小火慢慢烹炸,猪皮花逐渐变得金黄,腌制过,又炸制过的肉香和猪皮特有的香味交织着在空气里,胡乱四窜。 魏朝清用铲子缓缓拨动油锅里炸得金黄喷香的猪皮花。黄金一样的猪皮花在热油里翻身,肆无忌惮地释放出浓香。 “好香。”沈秀吸气。魏朝清见她馋得不得了,他夹出几块猪皮花,放进盘子里,吃罢,小心烫。待会儿拌了佐料,会更好吃。?_[(” 她夹起猪皮花,吹吹气,迫不及待一口咬下去,脆糯弹软鲜香十足。 “好吃!”她连连称赞。 她坐在旁边的小桌上,眯着亮亮的杏仁眼,心满意足地细品着刚出锅炸得喷香的猪皮花。她面庞氤氲了些许热雾,热雾也遮掩不住她眼角眉梢的愉悦。 魏朝清用漏勺拨动油锅里的猪皮花,抬头看沈秀一眼。 他在热气朝天的厨房里烧饭,她在旁边开开心心地吃饭。 他愿以后每日也能如此。 炸猪皮花的浓香从厨房弥漫出去,无论是沈家里明着的守卫,还是暗着的暗卫,闻到这香味,纷纷咽起口水,肚子里唱起空城计来。 杨氏和沈有财,在围炉前嗑瓜子。这会子他们原本打算扫地,但有人帮着干,谢扶光魏朝清他们那些人带来的人,可着劲儿帮着干活,夫妻俩从来就没像今年冬天这样闲暇过。 “咔!”沈有财磕着瓜子,昏昏欲睡。一阵香得让人头掉的食物香气钻进鼻子里。他的瞌睡虫顿时全部被赶跑。 “什么这么香?”沈有财歪歪鼻子,“魏大人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他扔下瓜子,拔腿就往厨房跑。杨氏也疾步跟去。 “舅舅舅舅!”闻到香味的魏长生冲进厨房里,“好香呀!”他嘴里喊着舅舅,却是直奔沈秀而来,一头栽进了沈秀怀里。他抱住沈秀的胳膊,扬起圆嘟嘟的肉脸,笑出米牙,“姐姐,你这会儿怎么没练功呀?” “偷偷懒。”沈秀捏捏他的颊肉。这些天过去,他之前掉的肉,长回来了不少,捏着滑溜溜软绵绵的,手感很让人上瘾。 “喔。”他又问魏朝清,“舅舅,你在做什么吃的?” “酸辣猪皮花。”魏朝清在盘子里铺上青菜叶,把沥了油的黄猪皮花铺上去。青菜叶的翠绿与猪皮花的金黄互相映衬,黄金碧玉般的鲜亮悦目。 等猪皮全部盛到盘子里,他取出碗,制作调制蘸料。香菜末,蒜末,姜末,小米辣末,盐巴,拌进碗里搅拌均匀,酸辣猪皮花的蘸料便做好了。 “魏大人,做啥呢这么香。”杨氏夫妻进入厨房。 魏朝清:“酸辣猪皮花,你们来得刚好,已经做好了,快来尝尝。” 炸得金黄的猪皮花,热香滚烫的,表皮切成花状的肉炸得极脆,但脆而不焦,既像黄金,又像花儿。沈秀他们夹起猪皮花,将猪皮放进蘸料里滚一圈。 咯吱一声,猪皮上面炸得脆脆的脂肪破碎在唇齿间,脂肪碎 裂开,下面软软糯糯的猪皮,便弹弹软软地开始拉扯牙齿,一拉一扯间,透十足的筋道嚼劲在嘴里疯狂肆虐。 因有酸辣味的调和,即便猪皮花带着些许肥肉脂肪,吃起来也一点也不油腻,只有酸酸爽爽,酥酥脆脆,软软糯糯的绝妙滋味。咀嚼着,咀嚼着,酸香辣香鲜香在口腔里发酵,端的是越吃越香! 所有人都完全被这酸辣猪皮花折服。杨氏嚼着猪皮花,很是感叹。她也是经常围着锅灶做活的,岂不知魏朝清炸出来的这猪皮花有多难得。 魏朝清炸的这猪皮花,炸的火候实在是估摸得太好,脆软度好到了人心坎儿里去。她是炸不出这么好吃的猪皮花的,就是再给她几辈子,她也炸不出这么香的猪皮花。 “恐怕神仙都会羡慕我们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酸辣猪皮花。”沈秀笑着对魏朝清道。 她吃着猪皮花,先前紧锁的的眉头已然舒展开来。见她颊边带笑,不复之前烦闷的模样,魏朝清放下心来。 酸辣猪皮花吃腻了,再啃两口黄瓜,清新爽快,快活似神仙。沈秀吃了个肚皮浑圆。歇息不久便又练武去了。 月楼迦来找她时,她刚练完了两套招式。她收剑,问他有何事。她面部潮红,鼻尖冒着细汗,呼吸略微紊乱。 他取出一方帕子,直接上手给她擦汗。她急忙后退,“不用。”她粗鲁地用袖子一抹汗,“有什么事你快说。” 月楼迦:“你不愿做高昌公主,亦不愿做高昌王,可愿做楼兰王后?” 他说的话,如平地一声雷,惊住了沈秀。他这么直接,甚至毫无预兆,就向她求娶了? 很快她镇定下来,她清喉,道:“你要我一个平头百姓去做楼兰王后,这不是要折我的寿么。” 他眯眼,“你不愿意?” “我说了,我想过平平淡淡,踏踏实实的日子。” “你做楼兰王后,亦可过平淡踏实的日子。” “我不愿意。” 大抵第一次被人拒绝,月楼迦素来冷酷冰冷,没什么表情的面孔上,出现了一丝难以理解的茫然。 “你不愿意?” “对。”沈秀道。再说,她记起来,即便是她愿意,她一个汉人去做楼兰王后,也是不被允许的罢? 之前在西域的时候,她的侍女阿娜尔古丽,对楼兰王有着狂热的崇拜。说起楼兰王二十多岁还未娶妻,阿娜尔古丽感叹,也不知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她伟大的楼兰王,也不知楼兰王后这尊称最后会“花落谁家”。 当时,正在折石榴花的沈秀调侃道:“说不定就是你呢?古丽,你长得这样美,说不定楼兰王一见你就看上你了。” 阿娜尔古丽瞬间红脸,“奴婢这样的,怎么可能配得上王上。再说,就算王上真的看中奴婢了,奴婢也当不了王后呀!” “为何?身份不高贵的,便当不了王后?” “不是,因为奴婢有异族血统。奴婢有汉人血统,血统不纯正,怎能当王后。” 却原来,要做楼兰王后,首先要血统纯正,必须是纯纯正正的楼兰人才行。这样是为了保护楼兰王室民族血统的纯正性。 从回忆里抽出身,沈秀道:“对了,我记得你们楼兰王室有祖训,王后出身必须是纯血楼兰人。” “祖训?”月楼迦道,“那就废了这这祖训。” 沈秀:“……”! 第 98 章 “你要废了祖训?这……可以吗?” 月楼迦淡淡道:“有何不可?” “你违背祖训,定会遭到所有楼兰人的反对的。” 他又那种露出目空一切,睥睨众生的神色,“谁敢反对我。” 语毕,他接着道:“你是因为顾虑祖训?不必担心,无人敢反对我。” “不是,我不是因为顾虑这个,我只是想起这件事而已。”大抵是拒绝人拒绝多了,她现在已经完全麻木,已足够心平气和,“月楼迦,我不愿做楼兰王后。你以后一定会找到真正合适做楼兰王后的人。” 你以后一定会找到真正的心爱之人,你应该让你真正的心爱之人做王后。而不是让我这个“冒牌货”鸠占鹊巢。她在心里默默念道。 月楼迦:“你才是最适合的人。” 沈秀:“不,我一点都不合适,我是最不合适的。你若真让我做王后,你以后一定会后悔。你不用再多说。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愿意。”言罢,她没再理会他,拿起木剑,继续练功。 次日晨起,天上飘起了雪花。进入一月份,雪下得更加频繁。沈秀哆哆嗦嗦,多添了件衣裳。今日休息,不用练功。她多睡了一会儿才起来,洗漱过后直奔厨房。 厨房里烧着火,暖融融一片。杨氏向她招手,“秀秀,快过来。” 待她过去,杨氏从火炉下面掏出红薯,“刚烤好的,热乎着,快吃。” 烤得流出蜜油的红薯,甜糯热乎,几口下去,沈秀浑身暖和起来。 杨氏悄悄观察沈秀。见沈秀拿了红薯,第一时间将红薯掰成两半,而不是从头头上吃,她暗自点头。 红薯掰成两半吃,是她女儿的习惯。 在厨房里吃完了早食,沈秀挽着杨氏,去前厅。她围在火炉前,打开武功秘籍,一边嗑瓜子,一边研究秘籍。 “闺女,这里面的字儿你都认识?看得懂不?”沈有财瞅过来。 “差不多,我现在还一直在认字。” 想着沈秀也没认多久的字,如今却能看得懂武功秘籍了,沈有财与有荣焉,很是自豪,“我闺女认字儿这么快,就是能干!若你是男子,去书院念书,认字儿肯定也比其他学生快!” 说到此处,沈有财遗憾起来,“若你真是男儿,说不定能捧个状元回来,倒是可惜了。” “是吗?”沈秀用余光斜他。 他反应过来自己方才在说什么,连忙补救,“秀秀,我没嫌弃你是女孩,我就是、就是随口一说。” 她不咸不淡地扯扯嘴角。见状,他直接打了自己一巴掌,“哎哟,瞧我这张嘴!秀秀,爹真没那意思。” “行了。”沈秀让他别再说话,不要再打扰她钻研秘籍。 杨氏不着痕迹地瞥了一下沈有财。若是从前的她,一定不会相信,重男轻女严重的沈有财会如此疼爱女儿。瞧瞧,方才说错话惹女儿不高兴了,他还舍得扇自己巴掌。这在从前是万万不可能会 发生的事。 沈秀在前厅里磕了两刻钟的瓜子,谢扶光的的侍从走进来?,“沈姑娘,主上他伤口发肿了。” “发肿?他又怎么着伤口了?”沈秀问,“请大夫看了没?” “大夫还没,沈姑娘,主上请您过去。” 沈秀不愿动。她旁侧,杨氏急急问道:“谢公子的伤口发肿了?严不严重?秀秀,咱快去看看!”说着她拉起沈秀,大步流星离开屋子。 被杨氏拉着去了谢扶光那里,沈秀扫视谢扶光的左肩,“怎么会发肿?你又干什么了?” “什么都没干。”谢扶光摇头。 “那怎会无缘无故发肿,”她一顿,“不会是因为我昨天没处理好伤口吧?” 伤口处理不好,的确可能会发肿。不过如果真的是这个原因,她也不愧疚,她认为错并不在她。 她道:“谁让你不好好爱惜身体,把伤口给弄裂开了。你要是之前不把伤口弄裂开,今天肯定不会发肿。” 沈秀略有些苛责的话,让杨氏听不过去了,她拽她袖子,“人谢公子又不是故意把伤口弄裂开的,你莫要责怪他。” 杨氏很是心疼谢扶光,“疼不疼?” 谢扶光看着沈秀,像是在对她说,“疼。” 对上谢扶光漆黑的眸子,沈秀摸摸怀里的武功秘籍,想着武功秘籍的主人是谢扶光,她忍耐下来,“忍一忍,大夫马上就来了。” 从谢扶光那里出来,沈秀回内院的路上,遇到了月楼迦。 他拿着一把伞,雪白的发梢上飘着雪花,整个人犹如冰雪里的美人,美得惊心动魄,雪花都像是为他而下的一般。 他站在银装素裹的雪地里,身如玉树,与雪花绘成了一幅绝美的画卷。 雪花纷扬中,他向她走来,步伐轻盈有力,步至她身前,还未说话,就被人打断。 “沈姑娘,殿下他又不舒服了。” 上次被这位司马烨的侍从打断话,这次又被他打断,月楼迦睨着司马烨的侍从,眸光森冷起来。 而沈秀,见到司马烨的侍从,她都快得ptsd了。她道:“他早就解了毒,还吃了几天的药了,怎的还总是不舒服?” “这……反正沈姑娘,请您快去看看!” “算了。”沈秀去往司马烨的房间。发现月楼迦跟在身后,她问:“你也去?” “我会医术。” 沈秀想起来,月楼迦善医术来着。她神色一亮,“那你给司马烨看看如何?他之前中了耗子药,已经解过毒,这几日也在吃药,但他这几日老是不舒服。你去看看他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老是不舒服。” “可以。” 听到门边的动静,司马烨立刻表现出很难受的模样,在床上扭起来。 “司马烨。”沈秀唤他。他偏过头,视线触及沈秀身侧的月楼迦。 “司马烨,这是楼兰王,他会医术,你让他给你看看。” 给楼兰王看?那自 己岂不是要露馅?司马烨语气很硬,“不用。” “你老是不舒服,他医术很好,就让他给你看看。” “不用他给我看!” “他给你看看怎么了?”沈秀不明白,司马烨为什么不愿让楼兰王给他看病。 “我不允许!” “随便你!”沈秀觉得他不可理喻,索性不管他了,转身就走。 月楼迦伸手拦住她。接着,他走向司马烨。 司马烨警惕地往床里头一靠,“你想干什么?” “看病。” “我都说了不用你看。”见月楼迦仍在靠近,司马烨气急败坏,“滚开!” 下一瞬,他浑身仿若冰冻住,无法再动弹。 他道:“你做了什么!” 月楼迦嫌他聒噪,睇了他一眼。 司马烨被点住哑穴,再发不出声音来。将一块帕子垫在司马烨手腕上,月楼迦隔着帕子给他把脉。 片刻后,沈秀问:“如何?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月楼迦:“他身体里的毒性早已解完,身上没有任何一处有问题。” “那他为何老是不舒服?” 月楼迦睨着司马烨,冷笑,“他在装病。” 沈秀:“……” 她有些生气地瞪司马烨,“你在装病?你这是特意寻我开心吗?” 这会子已经能动弹的司马烨,心虚地错开了沈秀的视线,接着口吻又硬气起来,恶狠狠地对月楼迦道:“你胡说!我并未装病!” 他对沈秀说:“我没装病,恐怕是他医术不精!” “别再寻我开心,我没时间陪你顽。”沈秀甩袖。 司马烨急得连忙下床,拉住她,“我真没装病!” 沈秀回头,“之前不是还虚弱得下不了床?” 他身体一僵,“我……” “呵。”沈秀甩开他,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沈秀!”司马烨咬牙,接着他狠狠瞪了一下月楼迦的背影。 都怪月楼迦多管闲事! 回房的路上,生气之余,沈秀也差不多想明白了。司马烨或许不是故意装病寻她开心。而是故意装病博取她的关心。 真真是浪费她的时间与精力。 倏然,她面前闪过谢扶光的身影。有了司马烨装病博取关心这一出,她不禁开始怀疑起谢扶光来。 谢扶光那伤口,又是崩裂又是红肿发炎的,还每次都要她去看看,不会是他故意弄的,以此来博取她的关心的罢? 想到他故意把伤口崩裂,弄得伤口血淋淋,沈秀不觉按住左肩,只觉左肩开始疼起来。 她认为她菜得八.九不离十。他的确能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他本就是一个又极端,又丧心病狂的疯批。 “谢扶光!”沈秀进入谢扶光的屋子,不等他说话,她道,“司马烨这几日老是喊不舒服,我原以为他是真的不舒服,可我方才才知,他在骗我。他并没有不舒服,他在装病。” “装不舒服,让我去看他,浪费我的时间与精力,我很讨厌这样的行为。” “我现在的时间很宝贵,我讨厌别人浪费我的时间。”语毕,她直视他的双目。 “谢扶光,我希望你的伤能尽快好起来,我想你快一点恢复,然后继续教我武功。”!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99 章 沈秀:“我想抓紧时间练功,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缓缓抬了下长卷浓密的睫毛,谢扶光道:“嗯。” 她拍拍他没受伤的右肩,“好好养伤。”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拍过的右肩,指尖在右肩上徘徊停留许久。 沈秀刚回到前厅,才把书翻开没多久,魏长生就蹦蹦跳跳跑过来。 他的脸蛋红彤彤的,奶声奶气道:“姐姐,舅舅今日要去普济堂施粥衣汤药,姐姐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呀!” “施粥衣汤药?” “是的,舅舅每年都会施粥衣汤药的。” 魏朝清从他身后走出来,问沈秀,“要不要一起去?” 沈秀打量魏朝清。 魏朝清幼时家贫,便更能体会底层人的贫苦,是以尽力扶危济困,夏施汤药,冬施棉衣。 沈秀拱手作礼,“夫子大善!” “我只是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有些人纵然是力所能及,却也舍不得做这样的善事。夫子真真仁善。” 她又道:“不过,我就不和你们一起去了。” “我可以捐一些衣裳。”她有许久不穿的衣裳,可以捐给那些在寒天雪地里没有御寒衣物的可怜人。 沈有财跟着附和,“我也捐一些,咱家也捐一些。” 杨氏点头,“家里有些旧衣裳可以捐了。” “姐姐,你真的不去吗?”魏朝清扒拉沈秀袖子。 “我要看书呢。” 将要捐出去的衣裳打包整理好,送到魏朝清那里,沈秀送魏朝清与魏长生出门。 扫视着一车车的药粥衣物,想到魏朝清每年春夏秋冬都会抽一日时间,亲自去施粥药衣物,沈秀叹其仁善。 每年春夏秋冬都这样施舍,这可是一大笔钱,他每年得花多少钱啊。他自个儿挣的那些钱,不会大部分都花在这上面了罢? 注意到魏长生怀里抱着貂皮斗篷,她问:“怎么不穿上?” “这是要给二狗的。” “二狗?” 魏长生说,二狗是他之前在巷子里碰到的一个与他同龄的小乞丐。 她摸魏长生脑袋,“好孩子。” 夸完,她由小乞丐二狗想到了小乞丐常安乐。这样天寒地冻的隆冬,安乐必定很难熬。她不禁喃喃自语,“不知安乐怎么样了。” “安乐?”魏朝清似是想起什么来,“秀秀,我忘了与你说了。” 他告诉她,常安乐已被他一位友人收养。之前他派人寻到常安乐,将其养在府中。他的一位友人,即国子监司业苏明渊,与其妻到他府中做客时,遇到了常安乐。 了解了常安乐的身世后,苏明渊夫妻怜起身世,便决定收养她。 苏明渊与妻子成婚十多年,只有三儿,未有女儿。夫妻俩一心盼女,却始终生不出一个女儿来。遇到常安乐,夫妻俩又怜又爱,故而决定 收养她。 苏明渊夫妻品行端良,且又是自己知根知底之人,魏朝清认为常安乐能去苏家,是一件好事。于是便询问常安乐,问她可愿被收养。 常安乐愿意。常安乐便去了苏家。 得知常安乐被人收养,沈秀微微讶异过后,心里便蓄满了欢喜。国子监司业,即国子监二把手,苏家家世好,品行好,安乐能被苏家收养,实乃大幸。 有这样好的人家收养,今年冬天,以后的冬天,想必安乐的日子都不会难捱。 “夫子,多谢你。” “我也没做什么。”魏朝清摆手,眉眼水墨一样的温润。 他与魏长生准备出大门,她向他们挥挥手,“路上小心,天儿这么冷,仔细冻着了。” 魏朝清颔首,尔后道:“待我归来,给你做晚饭。” 直到回了前厅,沈秀眉梢间仍然带着笑。她坐在炉子前,烤着火,心想或许安乐此时也在烤着暖烘烘的炉子。 常安乐的确烤火炉。她穿着狐皮金丝袄,白白胖胖的面庞被炉子熏得红扑扑,热得鼻尖都快开始冒汗。 温暖得冒汗的她,神情微微恍惚。她从来没过过这么暖和的冬日。 “安乐,给。”苏明渊与妻子将剥好的蜜橘递给她。 “谢谢阿爹阿娘。” 苏明渊笑道:“一家人何须如此客气。” 常安乐咧嘴,钻进阿娘怀里。 这边厢,杨氏拿着针线来到火炉边上,问沈秀:“魏大人何时回来?” “大抵下午酉时。” “那得在他们回来之前把晚饭做好。” 沈秀忖了忖,道:“晚饭我来做。” “你来做?” “对。” 沈秀想为魏朝清烧一顿饭。他帮了她很多,她不知如何报答他。思来想去,她打算给他烧一顿饭。 虽她手艺不如何,但她寻思着心意到了就行。 及至下午,沈秀去往厨房。魏朝清口味清淡,晚食她准备做些清淡的菜肴。 杨氏与沈有财在边上给她打下手。她正给五花肉焯水时,谢扶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你在做饭?” 她头也没抬,“今天想自己做饭。”说完,她凝眸,“不是说了伤没好之前别出来走动。” “没事。”谢扶光自然而然地拿起青菜,帮忙洗菜。 “放下。又拉扯到伤口了怎么办?”她把青菜夺过来,“我说了,我希望你的伤能尽快痊愈。” 他没再帮忙干活,但也没离开厨房。沈秀没管他,只专心下厨。 不多久,月楼迦也来了厨房。他扫视忙碌的沈秀,道:“若缺厨子,我给你安排,无需亲自下厨。” “不缺厨子,我就想自己下厨。”沈秀睇月楼迦胸口的伤。她动动嘴角,到底是没说什么。 月楼迦也留在了厨房里。 杨氏切着胡萝卜丝,用余光悄悄去瞄谢扶光与月楼迦。他俩都站 得离对方很远。 一个精致漂亮到极致,如同妖冶秾丽的曼陀罗花;一个俊美出尘到极致,如同冰雪凝成的美人。 杨氏不禁连连偷瞄了好几下。女娲娘娘捏人的时候属实是偏心了些,怎的把男人捏得这样好看,怎的不把女人也捏得这样好看。怎的没把她闺女也捏得这样好看。 思及此,她转向沈秀。沈秀在给肉片抹粉。杨氏又见谢扶光的眼睛专注地放在沈秀身上,她心里的不忿便瞬间消减下去。 秀秀没生得这样好看又如何,还不是有这样好看的男人中意她。 火柴哔波作响,将整个屋子熏得一片暖热。沈秀颊边留下汗来。身上没帕子,袖子上有油,擦不了汗。 “娘,给我张帕子,我擦下汗。” 面前递来两方帕子。谢扶光递过来一块绣着曼陀罗花的红帕。月楼迦递过来一块绣着蓝月的蓝帕。 沈秀瞅瞅谢扶光与月楼迦。她谁的帕子也没接,只对杨氏道:“娘,帕子。” 杨氏赶紧把帕子递过去。沈秀接过帕子,擦过汗,她对谢扶光和月楼迦道:“这里油烟大,熏得很,你们出去罢。” 他们岿然不动。她也就不再多言语。 司马烨进厨房时,沈秀正在炒盐菜。他来了,她没好气道:“你来做甚?” 司马烨还因之前骗她的事有些心虚,故而没怎么敢与她对视,他微微偏转眼角,皱眉道:“家里没下人?还需你自己下厨?” 对她烧饭这事,司马烨不愿她辛苦劳累,因而很不悦。 “我想自己下厨。”她把炒好的盐菜盛出来。 盯着热腾腾的盐菜,司马烨眼里泛出些许光彩来。 这是沈秀做的菜。他还未吃过她做的菜。一想到能吃到她的手艺,他浑身血液沸腾起来。于是取了筷子便去夹盐菜。 沈秀拦他,“你做什么?” “尝一下。” “我给别人做的,你不能吃。” “我不能吃?”司马烨抿嘴,难堪又有些暴躁,“你给谁做的?” “夫子。” “你给他做饭?为何给他做饭?” “因为他人好。” 他语气酸得能滴出醋汁,“他怎么就人好了……” “他每年都会施粥药衣物,今儿也去了。你呢?你可曾做过这样的善事?” 他噎住。 沈秀:“你肯定没有过,毕竟在你眼里,那些人都是贱民,不配得到你的施舍。” 司马烨哑口无言。沈秀的语气尽管是平淡的,但这平淡中透出的厌恶让他心如刀割,他张了张嘴,“我……” “别在这里打扰我做饭。”沈秀把油往锅里倒。 月楼迦道:“楼兰子民丰衣足食,少有贫寒,贫苦之人可领粮银,朝廷每年会定期施粥衣汤药。” 楼兰百姓富饶,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月楼迦人虽冷酷淡漠,如神坛上高高在上的神明,但还是很会治理国 家。沈秀侧头瞄他。 厨房油烟熏着他华丽的宽大衣袍,衣袍上精美的刺绣氤氲得有些模糊。 她道:“楼兰百姓会庆幸,他们有这样一位好君王。” 触及沈秀颊边带着赞赏的笑,月楼迦素来冰冷无表情的面庞上,神色微微舒展。 司马烨本就难受,见沈秀夸了月楼迦,他心绪更难平。他抿起唇,眼角下垂,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谢扶光抱着双臂,歪头看了一下沈秀。 将近酉时,魏朝清一行人归来。 “夫子,辛苦了。”沈秀笑意盈盈,在门口迎接他,“饿了罢,快进屋吃饭。” 圆桌上摆着清烧白菜,盐菜炒肉,蛋黄豆腐,清蒸排骨等等菜肴。得知这一桌子菜是沈秀特意为自己做的,魏朝清微怔,尔后看向沈秀的双手。 沈秀特意为他做饭。他的第一反应应当是高兴。心悦之人特意为自己做饭,任谁第一反应都应该是高兴。然而他并未高兴。 这一大桌菜,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需要多辛苦,时常下厨的他自然清楚地了解,了解得越清楚,便越心疼她劳累了这一番。 他道:“多谢你。只是这样太过辛苦,往后莫要再为我做这些。” “不辛苦的。”沈秀把筷子递给他,“夫子,快趁热吃。” 沈秀对自己的厨艺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厨艺非常一般,是以,在听到魏朝清和魏长生不遗余力夸自己做的菜好吃的时候,她赧然,很是不好意思。 这时,谢扶光,月楼迦以及司马烨进了房间,魏朝清夹菜的动作微微一停。 若按照礼节,他应该问一句他们可曾用过饭,应该邀请他们一同用餐。然他并不愿意将沈秀做的菜分享给其他人。 尤其这些个“其他人”,还是他的情敌。谢扶光与司马烨对沈秀有意。楼兰王估计也对沈秀有意,若他的直觉没错的话。 因不愿将沈秀特意为他做的菜分享出去,魏朝清便故意失了礼节,在他们三人进屋后,没有半字言语,继续吃饭。 沈秀哪里能猜不到谢扶光他们仨来这里的意图,她表面上在对魏朝清说话,实际在提醒他们仨,“夫子,这些都是我专门给你们准备的,莫要客气,快趁热吃。” 魏朝清笑笑。 谢扶光的目光滑过沉默进食的魏朝清和魏长生。他的指尖扶上身后背的长剑。 一剑刺穿魏朝清与魏长生,他们身上流出的血,汇聚成曼陀罗花,想必会很鲜艳。他注视魏朝清与魏长生,眼神变得神经质起来。 月楼迦瞥着魏朝清,额间凌凌蓝月,凌厉如开锋的刀刃,寒光四溅。 而司马烨,则对魏朝清道:“夫子,我还未用饭。” 话里的意思,便是他想坐下来与他一同吃饭。 魏朝清口吻温和,“我让人给你准备饭食。” 司马烨:“……” 他阴阳怪气起来,“夫子,菜这么多,吃得完?” “吃得完。” 司马烨切齿,最后甩袖离去。。 许久后,沈秀迟疑道:“夫子,长生,你们……还吃得下么?” 明显已经吃得很撑的魏朝清:“吃得下。” 魏长生打饱嗝,“吃、吃得下!” 姐姐做的菜,他一定要全部都吃完!魏长生握紧肉嘟嘟的小拳头,继续扒饭。 最后,所有餐盘被吃得干干净净,一点菜也不剩。 魏长生舔舔嘴。若是可以,他都想把所有盘子都舔一遍,一滴汤水都不想留下。 “夫子,长生,你们吃这么多,没事罢?”沈秀去瞧魏朝清的肚子。宽大的柔绿色衣袍遮掩住了他的肚子,但即使她看不见他的肚子,也知道他吃了那么多肚子该有多撑。 “还好。” 他和魏长生好像没有难受的模样,她放下心来。 饭毕辞去,魏朝清牵着魏长生回房。一离开房间,魏朝清与魏长生立刻松开对方的手,手掌不约而同撑到墙上。 魏长生挺着圆滚滚的肚皮,扶着墙,转头一瞧,发现舅舅也撑得扶住了墙。他咧出洁白的小米牙,“舅、舅舅你也撑得走不动了呀?” 清咳一声,魏朝清慢慢往前移动。在听到沈秀与杨氏的谈话声从后面传来时,他迅疾把手从墙上收回来,背着手,若无其事往前走。 灯火阑珊,罗帐低垂,沈秀望望窗外,院中雪花穿庭作飞花,今晚又是一个切切冰寒夜。她搓发凉的指骨,钻进熏暖的被窝里。 雪下得更大了。不满七岁的毛蛋小脸冻得青紫,破破烂烂的衣裳也冻得凝结成了块。他望着越来越大的雪,哆哆嗦嗦地许愿,祈祷雪能停下来,天气能暖和起来。 今日有大善人施粥衣汤药。只是他去得晚了,没领到衣裳。若他领到了衣裳,今晚就不会和阿奶一起挨冻了。 想到此,他抱紧嘴唇冻得干白的阿奶。 若是大善人再施一日衣裳便好了。可惜大善人只施一日。 施一日粥药衣物,便要耗费巨大的钱财,毕竟大善人又不是要倾家荡产去施舍别人,能施一日便是顶顶大善之人。有些善人也只施粥汤药,衣物这费钱的东西,一般都不会施与,今日这位大善人已经足够心善了。 都怪自己去得太晚。他吸吸鼻子,眼眶热起来。阿奶年纪大了,没有御寒衣物,冬日很是难捱。 前几日,有与阿奶年岁相近的老乞丐没捱过去,冻死了。他很怕阿奶也和老乞丐一样,闭上眼睛后,就再也没醒过来。 都怪自己去得太晚了。他呜咽,泪水从他颊边淌落。 察觉到毛蛋在抽噎。毛蛋阿奶摸摸他,“毛蛋,怎的了?” 毛蛋抱紧她苍老瘦弱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身子,哽咽,“阿奶,你一定要,一定要好好的。” 毛蛋阿奶布满皱纹的脸枯树皮一样抖动,她眼珠浑浊,嗓子沙哑,“阿奶会好好的,毛蛋也会好好的,咱都会好好的。” “嗯! ” 次日被冻醒,毛蛋第一时间去探阿奶的鼻息。阿奶呼吸正常,他松气。正欲出去讨饭,外头传来铁牛激动到颤抖的声音。 “毛蛋!毛蛋!今日又有一位大善人施粥衣汤药!咱们快些去!” “什么!”毛蛋冻得发白的脸顿时涨红,如同有火焰在皮肤上燃烧起来。 与阿奶一同领到热腾腾的热粥衣汤药,抱着厚厚的棉衣,毛蛋跪在普济堂前。 他虔诚地为今日施粥衣汤药的大善人祈福,这位大善人,以后一定能长命百岁,福泽绵延。长命百岁,福泽绵延,这是阿奶经常在他耳边说的话。 磕了几个响头,他欢欢喜喜地对阿奶道:“阿奶,快穿上棉衣!这棉衣可厚了,可暖和了!” 毛蛋阿奶穿上棉衣,浑浊的眸子里落下一滴热泪来。 彼时,沈秀见谢扶光进了她的屋,她问:“伤如何了?” “好了许多。”他道,“我今日也做了善事。” 沈秀抬首,“什么?” 他说,他今日也派了人去施粥衣汤药。他说完,似在等她夸他。 她说:“你做得很好。” 他笑了一下。熏炉里的袅袅香雾,从他肩头的红色曼陀罗花上拂过,从他白皙如凝脂的面颊上拂过,轻柔地拂动他卷卷的额发,就像是少女抚过鲜花的手,在他身上徘徊盘旋,缱绻留恋。 他的皮囊,好看到连香雾也留恋他,不愿意离去。 他大抵没听够她对他的夸奖,定定看她,流光溢彩的眸子,漂亮到仿佛把整个星空拖入了其中。 她正要再夸他几句,门忽然“砰”的一下,被人推开! 司马烨风风火火闯进来。他对谢扶光视若无睹,只对沈秀道:“沈秀,我今日也让人去施粥衣汤药了。” 语速极快地说完,触及沈秀目中的讶异,他略别扭地错了错视线。 沈秀:“进别人屋前先敲门,别直接闯进来。” 司马烨闷闷地嗯了一声。她道:“没有其他事,请先离开。” 闻此言,司马烨一愣,继而重复道:“沈秀,我今日也让人去施粥衣汤药了。” “我知道了。”言罢,她指指门外,示意他离开。 出了沈秀的屋子,司马烨滞滞前行,一脚不小心踩空,侍从即刻扶住他,“殿下!” 司马烨仿佛终于回魂。思及方才沈秀对他做善事的反应,他面容微微扭曲,暴躁地想杀人,“滚开!” 侍从松开他。他继续往前走,面前又闪现出沈秀无视里带着些许厌恶的神色。 他捂住心口。心脏上的疼痛让他眉目更加扭曲起来。 司马烨离开后,谢扶光倏然低头凑近沈秀。沈秀后退,“做甚?” 他道:“你讨厌司马烨。你讨厌他,我帮你解决他。” 语毕,他转身。她惊然警觉,一把拉住他,“什么意思,你要做什么?” 他的语气很轻,仿若在说一件极寻常的事,“你讨厌他,我便杀掉他。” “你杀他做什么!”沈秀应激,“你又忘了我说的话了,你杀人,也不怕报应到我身上?” 他偏头,“报应?若世上真的有报应,便不会有许多恶人长命百岁,一生都富贵荣华。” 谢扶光不信报应,也不惧报应。之前沈秀说,他杀人,作恶事,可能会报应到她身上。他开始有所顾忌。 然而他到底不信报应。 他想杀掉所有与沈秀亲近的人。那些人让他不高兴。之所以不杀掉所有让他不高兴的人,之所以按照她所说的是非善恶标准行事,是因为,他不愿让她不高兴。 从前他行事,以他高兴或不高兴为准。如今他行事,以她高兴与不高兴为准。 她高兴与否,才是他的“是非善恶”标准。 她讨厌司马烨,司马烨让她不高兴。他便去杀掉司马烨,解决掉让她不高兴的源头。 他轻轻捧起她的脸,“你讨厌的,我都会替你解决掉。”!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00 章 沈秀推开谢扶光,“讨厌一个人,也不能去杀他。讨厌什么,就要毁灭掉什么,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他歪头,并不做声。 沈秀垂睫。在谢扶光的认知里,讨厌什么,就可以毁掉什么。以谢扶光恐怖的嫉妒心和占有欲,他讨厌她身边所有人,他会毁灭所有她身边所有人。 之前就因为有这样的顾虑,她才教他是非善恶的判断准则,让他多做好事,不要作恶,以正常人的三观行为处事。 他这种人,骨子里已经坏透了的疯批病娇,不会那么容易就改变,不会那么容易变成好人。 她也没想过靠自己的三言两语,靠他对她的喜欢,就能让他变成好人。当然,她也不信他会变成好人。 她没期望他能变好,她能做的,就是借着谢扶光对她的喜欢,对他进行行为约束。 直到现在他还没杀她身边的人,说明她对他的约束有效。只是不知能有效到什么时候。 现在的谢扶光,仍然是一个坏人。或许他不会改变,会一直是一个坏人。但他是坏人的同时,可以为了她不杀人,为了她做好事做善事。 各种纷杂的思绪在沈秀脑子里略过。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再次强调,再次约束他,“谢扶光,我希望你记住我从前对你说过的话,牢记是非善恶判断准则,以此准则行为处事,多做好事,勿做恶事。” 他将掌心覆盖在她的手背上,“你高兴我怎么做,我便怎么做。” 他的语气极认真,好像他喜欢她,就会把她当做一切。认为她做什么都是对的,她让他做什么,他都会去做。 “你发誓。”她将将说完,又摇了下头,“算了。” 他不信报应,发誓对他来说也没用。 松开他的胳膊,她没再多说什么,背着剑去练功。走廊边上站岗的守卫见到她后,向她行礼。 她驻足。想着这位守卫反正早就已经见过她的脸,早就被她的光环影响过了,于是走过去,道:“过两招。” 守卫拱手,“是。” 沈秀当然没这么自大,以为自己才学了那么点时间的功夫,便能打得过武功高强的守卫,尽管自己学的是绝世武功,师父是绝世高手。她就是想试试以自己现在的功力,能在守卫手里过几招。 在守卫手里过了好几招后,她并不为之高兴。她严肃道:“你别让着我。” 守卫红着耳根,道:“遵命。” 守卫没有再放水让她。一招就直接制住了她。她摸鼻子,只觉道阻且长。以她现在的水准,就只能打得过普通男人而已。 不过能打得过普通男人也不很不错了。她对守卫道了声谢,快步前去练功。 守卫目送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长廊尽头。他握拳,快步至走廊尽头,视线黏在她快步前行的身影上。 沈秀练了一个多时辰,沈杨氏将刚做好的豆花儿端到内院里来,“热乎的,放了油辣子。” 放了油辣子的豆花儿香辣软乎,沈秀吃了个尽兴,一抹嘴,就听杨氏道:“你回来这些天了,也没出去过,不若今日出去转转,给你自己添置几身冬衣?” 目前的话,不到万不得已,沈秀暂时不会出去。也正是因此,叶应天之前说要为她举办的认亲宴,她也都拒绝了。 “我不大想出去。衣裳够穿,不用再添什么冬衣。” 杨氏作罢。 “秀秀,你瞧,这是咱们燕州新出的吃食,酥芋奶皮,全天下只有燕州有,你肯定没吃过。”卫风眨眨双眸,将油纸包打开,“尝尝?” 他晓得沈秀爱吃,故而一发现有不错的新吃食,便买来给她尝。 酥芋奶皮?沈秀扫视油纸包里紫白紫白的糕点,正要拒绝他,一道熟悉的声音猝地横插过来,“沈秀,他是谁?” 不知何时出现的司马烨走近,他高高抬着下颌,仿佛从地狱之河淌水回来,浑身上下不带一丝善意。 卫风:“你是?” 司马烨英挺的长眉微微上挑,浑身透着身份高贵的矜贵与傲慢。他身边的侍从立刻道:“大胆,见到世子殿下还不行礼!” 闻此言,卫风行礼,“参见世子殿下。” 司马烨依旧抬着下颌,并理会他,只问沈秀,“他是谁。” “卫风,我朋友。” 他就是卫风?司马烨瞥了下卫风。他知道卫风。他之前安排在沈家的暗卫早就把卫风喜欢沈秀,还当众大言不惭求娶沈秀的事禀报给了他。 见卫风长了一双勾人的狐狸眼,司马烨心生厌恶,言语刻薄道:“你拿的什么东西,什么破烂吃食也值得拿到她面前来。” 卫风面色一沉,正要说话,沈秀抢先他一步道:“司马烨,你会不会好好说话?” 被沈秀斥责,司马烨嚣张的气焰顿时被打压下去。他抿嘴。 沈秀对卫风道:“卫风哥,你别把他说的话放在心上。” 她原本是要拒绝他带来的酥芋奶皮的,但司马烨说了那样的话后,她这会子再拒绝,倒像是认同司马烨说的话,觉得酥芋奶皮是什么破烂吃食了。 是以,她接过油纸包,“谢谢你。” “尝尝罢,味道还不错。” 她拿起一个酥芋奶皮尝了一口,“很好吃,谢谢你。” 卫风弯弯眼眸,如新月的狐狸眼,细长而倾斜,微微弯起来时尤其勾人。 长了一双狐狸眼,倒真像是会勾引人的狐狸精。司马烨心里暗骂贱人,没控制自己,从油纸包里夺了一个酥芋奶皮来。 待吃了一口,他撇嘴角,挑剔与嫌恶在他的语气里表现得淋漓尽致,“味道也就那样,沈秀,你若喜欢吃,我让人准备比这个更好吃的给你。” 沈秀很是不悦,“司马烨,你————” 卫风打断沈秀,对司马烨道:“世子殿下,你吃我的酥芋奶皮,并未经过我的允许。不告而取谓之窃,即便你是世子,也不能如此。” “你说什么?窃?”司马烨怒火中烧,“你竟敢污蔑本殿下!” 本就怒火中烧的他,被这么一刺激,霎时暴怒,他抽出侍从手边的长剑,直直刺向卫风。!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01 章 本就怒火中烧的司马烨,被这么一刺激,霎时暴怒,他抽出侍从手边的长剑,直直刺向卫风。 电光火石之间,卫风抱起沈秀,极速飞远。落地后,沈秀怒瞪司马烨,“你做什么,你要杀他?” 司马烨双目赤红,“他对我大不敬,他该死!” “可是是你先出言不逊!” “那又如何!他以下犯上,就该死!” 沈秀凝噎。司马烨身份高贵,卫风只是一介草民,他不能以下犯上,对司马烨不敬。即便是司马烨先冒犯他,那么他也有罪!不平等的封建礼教,阶级压迫,如此蛮横而不讲理。 卫风倒也并不退让,“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不问而取,就是触犯律法。纵使你是世子,也是触犯律法。我以下犯上,你可以治我的罪,但是治我的罪之前,你也应该受到律法的惩治!” 卫风头很铁,完全无惧权势。 司马烨冷笑,“我倒要看看,谁敢治我的罪!” 沈秀听不下去了,她以前所未有的严厉口吻,对司马烨道:“那酥芋奶皮,是他送给我的,也算我的东西,你不问我就直接拿了吃,不问而取是为偷抢,我如今还有个高昌公主的身份,我若去告你,难道也没人敢为我主持公道,难道也没人敢治你?” 卫风一介草民,得罪不起司马烨,她是高昌公主,她得罪得起,也问罪得起。 司马烨仿佛是被她的话打击到,“我在你眼里,莫非只是一个生人陌客?” 他只是拿她的东西吃,且还是当着她的面拿的,熟识的人之间,这这种行为并不算什么。然她却对他说,他这是在偷抢她的东西。只有陌生人这样做,才算是偷抢的行为。 在她没有公主的身份的时候,她身份低微,他愿意排除万难,娶她为正妻。喜欢上她后,他一直放下身段讨好她。花灯节时,他不顾性命救下她。前段时日,她给他吃毒馒头,他也帮她瞒住了所有人。 他为她做的这些事,她好像完全不在乎,于她而言,他只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听到司马烨的质问,沈秀顿然。司马烨关注的重点有些超乎她意外。不在乎她以高昌公主的身份问罪他的事,只在乎在她眼里他是陌生人。 的确。他在她眼里就是个陌生人,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毕竟她不会如此厌烦一个陌生人。 沈秀对司马烨实在是厌烦。她本就不喜他,他来了之后这些时日,还净惹事,一天天的,没个消停,她便更厌他。 她清嗓,“生人陌客也不会似你这般蛮横无礼。” 随之她缓和语气,“你若向我们道歉,今日这事便就此了过。” “你果真将我当做生人陌客。”司马烨怒极反笑,整个人也变得森冷起来,“道歉?我要向他道歉?我要他死!” 大抵是这段时日以来积攒的怒火全部爆发,司马烨面目狰狞,语气却极为平静,“我要赐死他。” “你赐死他 ,先过我这一关。我说了,我如今是高昌公主,你就不怕我告到皇上面前?” “你去告!” 司马烨并不怕她的身份。她咽了下嗓子,迅疾改变思路,借着他的对她的喜欢,威胁他,“你想让我更讨厌你?” 司马烨:“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你以为我什么都能让着你?我要他死,谁也不能阻拦我,你也不能!” 沈秀恍惚。她似乎看到了初见时的司马烨,初见时,他就是这般,冷漠,高傲,暴躁,残忍,暴虐,凶狠,恶毒,任性妄为。 这段时日,他对她的妥协,只是一直在忍让她。而现在,他不再忍让。 她背脊发凉,面前浮现出卫风被司马烨一剑刺死的画面。若卫风真的死了,那也是被她连累死的。 背负一条性命的恐惧让她呼吸急促起来,空气变成沉甸甸的物质,重得将她的五脏六腑压碎。她挡在卫风面前,张开双臂,若护崽的母鸡,“你若要杀他,那就先杀我!” 沈秀竟愿意为卫风死,他在她心里就那么重要?司马烨神情凝固。 而此时,卫风诧异地看了看挡在他身前的沈秀。他睫毛煽动,欣喜与感动让他白皙的面庞上瞬间敷上了一层淡粉的胭脂,“秀秀……” 沈秀打断他,对司马烨道:“有本事你就先杀我!” “你以为我不敢?”司马烨怒极,举起长剑。 卫风一凛,上前就要打司马烨,沈秀急道:“卫风,住手,你别管!” 卫风脸一沉。她对他道:“你退后。”她直面司马烨,毫不退让。 司马烨剑指她,她仍旧不曾退让开。 他举着剑,神色狠厉,似要一剑刺死她,但却始终没下去手。 时间一点点过去,司马烨一直没动手。他就这么与她对峙着,不知多久过去,倏然,他松开手,长剑从手中滑落。砰的一声摔在地上。 长剑落地,发出的声响,震碎司马烨脸上的狰狞与凶狠。他溃败地弯屈背脊,再一次妥协,再一次退让。 不管自己对她如何好,不管他付出多少,她不在乎。她就像一只恶鬼,一而再再而三,随随便便将他的尊严踩在脚下。 他愤怒,可他却又不能把她怎么样。他能把她怎么样?杀了她解恨?他根本下不去手,他怎么舍得杀她!将她捧在手心里都还来不及,又怎会杀她! 苦涩地扯了下嘴角,司马烨不愿让她看见自己的凄惨可怜,大步流星,狼狈离去。 待司马烨离去,沈秀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她赌赢了。她不是不怕死。她怕死,她很惜命。可她不能背负别人的性命,连累别人丢命。 是以,她赌了一把。赌司马烨对她的喜欢,赌他会退让。好在,她赌赢了。 “秀秀。”卫风目里兴奋,对沈秀此番护他的行为,极为动容。他从未想过,她竟如此看重他,他在她心里竟如此重要,“多谢你。” 沈秀摸背后冷下来的汗,“是我连累了你。” 司马烨若不是喜欢她,就不会来这里,就不会与卫风遇见,就不会因为嫉妒,而对卫风刻薄地阴阳怪气,出言不逊。而卫风也不会因反驳他而得罪他。说到底,都是因为她。都是她的万人迷光环在作恶。 卫风:“不是你连累我。是司马烨他蛮不讲理,仗势欺人。” 他忿然,他这样的人,却是我们平民百姓的赋税养着的。拿着我们平民百姓的血汗钱,却要欺辱我们平民百姓,他凭什么!就凭他身份高贵?他凭什么身份高贵?他比我们多长一个头,还是多长一只手?还不都是与我们一样的人!明明都是同样的人,凭什么要有高低贵贱之分!?” 沈秀讶异,打量了卫风一下。卫风,封建社会里长成的男人,却并未被封建礼教规驯,他竟有反封建反阶级的平等思想。 注意到沈秀的打量,卫风摸鼻尖,“你觉得我说的话大逆不道?” “不是。你说得很对,人人都是一样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高低贵贱之分,本来就是不对的。” 卫风眸光闪动,仿若寻到知音,“我就知道,我没有喜欢错人。” “喜欢”这二字,让沈秀神经痛。她道:“卫风,你别喜欢我了,我不喜欢你,也不会喜欢你。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现在不喜欢,以后可不一定。”卫风笑笑,仿佛已经对她的拒绝免疫。 “给,酥芋奶皮,吃罢。”他重新将油纸包打开。 沈秀没谈过恋爱,对于如何处理感情完全无经验。她不知为什么她都这样拒绝了,对方还如此固执。 情情爱爱,真真是麻烦,带给她的只有无穷尽的烦闷。 她口吻冷硬起来,“以后也不会喜欢你。” “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卫风眨眨上扬的狐狸眼,仍然乐呵呵,心态很好,一点也没被她的话伤到。 和卫风分开后,沈秀去泡药浴。药浴时无聊,她拿着武功秘籍翻了几页,却因烦闷,集中不了注意力。尔后便让小桃从书架里拿取出一本闲书。 “上古南蛮巫族,喜喜运妆,描此妆者,可转运也。” 喜运妆?沈秀定睛。上古南蛮巫族人,喜描一种妆,此妆名唤“喜运妆”,描此妆者,可以转运。 她倒霉得很,倒也很是希望自己能转转运。 “小桃,你可听说过喜运妆?” “这是?” “上古南蛮一巫族喜欢描的妆面。” “上古南蛮巫族,那得是多少年前呀……奴婢未曾听说过这妆面。奴婢只知桃花妆,檀晕妆,啼眉妆这些妆面儿L,倒不曾听说过什么喜运妆。” 沈秀仔仔细细观察书页上画的妆面。一泡完药汤,她立刻坐到梳妆台前,“小桃,你按照这个妆面给我画。” 小桃扫视书页上的喜运妆,有些迟疑。这喜运妆,怎的这般丑。不愧是上古南蛮人,妆面也如此野蛮丑陋。 “姑娘,您真的要画这个妆面?” “对。” “可是……” “快给我画。” 小桃领命。 润面,敷香粉,抹胭脂,画黛眉,扫鹅黄,贴花钿,抹唇脂。镜子里的自己,红白红白的皮肤上,顶着一双拂云眉,眉头尖,眉尾上扬浓粗,不封口,若拂尘,显得很是坚硬英挺。 上扬浓蹙的拂云眉下,两靥扫着两团浓浓的胭脂,整个妆面,透着一种粗蛮的凶悍感。 画完妆面,小桃踟蹰,“姑娘,咱还是换个妆面罢。” 沈秀拿起胭脂,道:“书上说,两腮胭脂越浓,效果越佳,小桃,你再给我抹些胭脂。” 姑娘脸上的胭脂本就浓得似猴屁股,再加浓一些,那得多难看呀。小桃犹犹豫豫,到底还是从命,给沈秀抹了胭脂。 镜子里的自己,又丑又凶,实在是有碍观瞻。沈秀直接把镜子扣住,眼不见为净。 “小桃,你画得很好,妆面很还原,辛苦你了。”沈秀抱小桃,拍拍她的后背。 被突然抱了一下,小桃受宠若惊,“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沈秀抱小桃的时候,发现小桃体温略低,于是她把暖炉塞她怀里,“你再多添件衣裳,仔细着凉了。” 抱着暖炉,小桃泪腺发热,“多谢姑娘。” 小桃是孤女,从她记事起,就没人对她这么好过。她从没伺候过像沈秀这样好的主子。姑娘似乎不把她当一个下人对待,而是把她当做一个朋友,平等的朋友。 她万分庆幸,自己能跟了沈秀。心里感动的同时,她再一次对自己发誓,往后一定要好好伺候沈秀! 出去吃午饭,沈秀刚到前厅门口,就遇见了谢扶光。 “秀秀。”他走过来。 沈秀:“你来前厅吃饭?怎么不在自己屋子里吃,伤好了?” “差不多了,无碍。” “那也好得太快了些。”沈秀一边进屋,一边道。 “天爷!”杨氏见沈秀进屋,惊呼出声,“你是?” “娘,是我。” 杨氏拍胸脯,“秀秀?你怎的这个样子?你脸上画的些甚么东西!” “这是一种妆面,上古南蛮巫族人喜欢画的妆面。”沈秀说着这话,突然想起来,方才在门口遇见谢扶光,谢扶光甚至没有露出犹疑的表情,直接就将她认出来。杨氏都差点没认出她来,他居然一眼就将她认出来了。 “你画这妆面做什么,怪吓人的。” 谢扶光插话,“不吓人,很好看。” 沈秀转向他,“你觉得好看?” “嗯。”他弯唇,笑意若涟漪,嵌在眼角眉梢。 “你哄我的罢。” “你怎样都是好看的。” 谢扶光这是被那劳什子情爱蒙蔽了双目。沈秀无言。 杨氏瞅瞅谢扶光。秀秀画成这丑模样,谢公子竟然觉得好看。还真是应了那一句话,情人眼里出西施。 “夫子和长生呢 ?”沈秀左右张望。她话音刚落下,魏朝清便端着一盘菜走进屋内。 “秀秀,你画了喜运妆?” “夫子知道上古南蛮巫族的喜运妆?” “略有所知。” “夫子博闻强识,连这都知道。” 听到她的夸奖,魏朝清面上漾开一抹笑意,“愿你有好运。” “借你吉言。” 谢扶光见沈秀还未坐下,他不着痕迹,拉了一下沈秀的椅子,将她的椅子拉得与他近了许多。 沈秀一坐下,胳膊肘就碰到了谢扶光,但她在与魏朝清说话,因而并未注意到此。 魏朝清的目光落在沈秀与谢扶光身上,发现他们挨得极近,他面上的笑意敛去几分。 “姐姐,真好看!”魏长生歪着圆脑袋瞧沈秀,一边说话,一边把椅子往她的方向一拉,小小的身体,直接靠在她身侧。 沈秀温柔地抚摸他圆圆的脑袋。他脆生生地咯咯几声,歪进她怀里。 杨氏笑着摇摇头。这小长生,很爱腻着秀秀。仿佛秀秀是他嫡亲嫡亲的亲姐姐一样。 谢扶光瞥了下沈秀怀里的魏长生,他夹起一根笋,吃进嘴里。 咔嚓咔嚓。冬笋嚼碎的声音,仿佛是他在嚼碎魏长生的骨头。 饭毕,沈秀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回房。因练武,她如今饭量大涨。从前一顿两碗饭,现在一顿三碗半。她明显地感受到自己变得粗壮起来。 这是好事。越粗壮,越强壮,越强大。她捏捏胳膊上有点硬的肌肉,笑逐颜开。 走着走着,她往某个方向一望,径直去了月楼迦住的房间。 “你的伤如何了?” 月楼迦放下文书,他走近,抬起长袖,新雪一样冰莹的手指捏住她的脸。 沈秀不解,“做什么?” 他没回话,用指腹刮了一下她颊边的粉,继而闻指腹上刮下来的粉。 “粉锡。”他肃眉,“少用这个,最好别用,对身体不好。” 粉锡?沈秀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水粉。水粉,即铅粉。铅粉有略微的毒性,用多了的确对身体不好。 月楼迦善医术,了解其利害。她倒忘了这一茬,“知道了。” 旋即,她道:“你一直待在中原,没问题么?你不需要处理国事?” “不必担心。”虽然王宫那边的确在催月楼迦回去。 沈秀并不希望他在此久留。他与谢扶光、司马烨都起过冲突,他们仨这性子,时间久了肯定会出事,想起今天卫风和司马烨才发生的争端,说不定她以后要经常经历这种事,一想到此,她就头疼。 她直截了当问:“你打算何时回楼兰?” 他不答反问:“你真不愿做楼兰王后?” “不愿。” 四周一时静下来。两人谁都没再开口。 恰在这时,小桃唤道:“姑娘,外头有人来了。”! 第 102 章 “谁来了?” “姑娘,说是高昌那边的人。” 高昌那边的人?沈秀快步出屋。 来的是六公主与七王子,沈秀还未说话,六公主与七王子就异口同声道:“你是宝珍?” 沈秀摸摸自己画了喜运妆的脸,她这副鬼样,他俩兴许没认出她来,“是的,我是。” 听到熟悉的声音,六公主与七王子顿时扑过来,“宝珍妹妹!” “宝珍妹妹,你可担心死我了,还好你没事!”六公主与七王子抓着她的胳膊,用蹩脚的口音说汉话。 沈秀意外,他们之前并不会说汉话,这是特意去学了? 她说了几句我没事我很好让你们担心了云云,端详起六公主来。六公主原先瘦弱蜡黄,如今身形丰盈,肤色红润,与从前大相径庭。 想来,她离开的这些时日,六公主的日子过得很好。沈秀很是欣慰,她碰触六公主戴着金银臂环的手,“你这些日子,过得好么?” 六公主听懂了,“好,很好,宝珍,我过得很好。父王母后,哥哥姐姐弟弟们,都待我好。” 父王他们,都因为宝珍的缘故,都待她极好。 七王子红着双目,正欲说话,忽而注意到沈秀身后走来的月楼迦。他瞳孔骤然收缩,急忙行礼,“参见陛下!” 六公主也慌忙跟着行礼。 月楼迦:“平身。” 六公主七王子起身,沈秀视线落在他们身后,“古丽?” 阿娜尔古丽听到沈秀唤她,立刻上前,半跪在沈秀身前,抽噎道:“殿下!” “快起来。”沈秀扶起阿娜尔古丽,“你怎么也来了。” “奴婢求了陛下,陛下准许奴婢来的。”阿娜尔古丽哭哭啼啼,“殿下,您没事太好了!” “好了好了,别哭了。”沈秀给她擦泪,“都快进屋去罢,外头冷。” 进了屋,沈秀将屋子里的人一一介绍完,又叙话寒温片刻,七王子说有单独的话要与沈秀说,于是众人散去。 众人离去,七王子迫不及待道:“宝珍,我们赶紧回高昌罢,父王母后都念着你呢。你失踪后,父王因忧思过度,还病了,前些日子知道你的下落之后,病情才慢慢好起来。” 他说了很长一段话,汉语里夹杂着高昌语,好在有古丽在旁边代译,沈秀听懂了他方才说了什么。 沈秀酝酿情绪,尽量让自己显得很可怜,“我知道,楼兰王陛下已经告诉我这些了。七……七王子殿下,我是一个汉人,还是一个身份低微的汉人,我这出身,不配当你们高昌的公主。” “谁说你不配!”七王子拔高音量,“你配!你就配!你是怕我们嫌弃你身份低微?没有!我们知道你的出身后,并没有嫌弃你身份低微,只是心疼你从前只是小门小户之女,大抵没过过什么好日子。” 说到这里,七王子满目心疼,“宝珍,你以前受苦了。不过你往后再也不用 吃苦,你跟我们回高昌,往后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享不尽。” “我没脸见父王他们。” 宝珍因出身不高而卑微,故而不敢面对他们,七王子能理解她,他安慰她片刻,再次告诉她,他们并不嫌弃她的出身,只心疼她出身不好,之前过了苦日子。 “宝珍,跟我们回去好吗?” 沈秀不言语,神色一直郁郁,很是可怜,七王子心生怜惜,于心不忍,便不再劝说。想来,现在就逼着她回高昌,她心里那关过不去,恐怕一时接受不了回高昌。不能逼她,此事得慢慢来。 “唉。”七王子沉气。 沈秀垂睫,盖住眸子里的情绪。她知道自己自私自利,甚至有些卑劣。但她没办法,她必须装可怜。她不能失去高昌公主的身份,暂时也不能去高昌。她只能利用七王子他们对她的喜欢,来达成她的目的。 七王子环顾室内,挑剔地打量起来,“你就住这样的房子?” 跟金碧辉煌,极尽奢华的高昌王宫相比,沈家三进三出的宅院,属实是简陋了些。 “这样的房子,已经很不错了。” “这样还叫不错?我给你换个房子。” “不用。这房子住着挺好的。” 七王子还欲张口,沈秀道:“真的已经很好了。你们这一路赶过来辛苦了,赶紧好好歇息歇息,用过饭食没?饿不饿?” 给七王子他们安排了住的屋子,又让人给他们备好饭食,待七王子他们去沐浴更衣梳洗风尘后,沈秀静坐在炉边,沉思几许。她拿过秘籍,抓紧时间研究起来。 闻到颊边的香粉香气,她皱皱鼻翼,想起月楼迦说的粉锡有害的事。 “小桃,打一盆热水来,我把脸上的妆粉洗了。” 小桃去打热水,阿娜尔古丽不着痕迹地瞧小桃。待小桃打来热水,正要帮沈秀净面,阿娜尔古丽道:“殿下,我来。” 小桃一愣。 沈秀问阿娜尔古丽,“你不累?不是让你歇息去?” “殿下,奴婢不累。” 沈秀颔首,默许阿娜尔古丽给她净面。 阿娜尔古丽轻轻柔柔地给沈秀净完面,沈秀说了声谢谢,旋即想起什么,“古丽,我这里有解乏滋补的汤药,你等会儿喝一碗。” “多谢殿下!”阿娜尔古丽心里甜滋滋。 目睹这一幕,小桃抿唇,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姑娘好像对阿娜尔古丽很好。就像姑娘对她这样好一样。 擦干指尖的水,沈秀拿杯子准备倒茶。小桃连忙去给她倒茶,还没碰到茶壶,就被阿娜尔古丽抢了先。 阿娜尔古丽恭恭敬敬把热茶奉到沈秀面前,“殿下,小心烫。”她暗地里瞥了一瞥被挤到边上的小桃。注意到小桃面色不大好,她翘翘唇角。 沐浴了一番,梳洗完毕的六公主走进沈秀的屋子,“宝珍。” 沈秀迎过去,“六……”她及时改口,没喊六姐,“六公主,你如今可有名字了? ” “父王已给我赐了名,我如今叫海妮耶。” 阿娜尔古丽给沈秀翻译:“殿下,海妮耶,在高昌语里是幸福的意思。” “这名字真好。”沈秀道,“海妮耶,我以后便叫你海妮耶。我真名叫沈秀,以后不要叫我宝珍了,叫我沈秀。” “好。”海妮耶坐在沈秀旁边,拉着沈秀的手,叙了好半天的话,说着说着,她踟蹰几下,道:“宝、妹妹,你真的不愿回高昌?” “海妮耶,你知道的,我不配做你们高昌的公主。你也别再提此事了。” 耳边回荡起七王子说的,从长计议,慢慢来的话,海妮耶便歇了心思,“你在看什么书?” “武功秘籍。” 来中原的路上,海妮耶已经知晓了沈秀身上发生的大部分事情。她知道沈秀现在在学武,教她武功的师父是谢扶光。谢扶光,是中原的一位顶级杀手,亦是曼陀罗教的教主。 方才在前厅里见了谢扶光,海妮耶回想起谢扶光的容貌,心头颤了一颤。 谢扶光容貌极其出众,唇红齿白的漂亮少年,眉眼精致秾艳得能淌出花来。美丽到极致,却让她感到很危险。 就如他身上的曼陀罗花,他就像是从深渊里开出来的一朵红色曼陀罗,带着死亡的气息,妖冶昳丽,血腥瘆人。 不愧是个杀手,海妮耶心头颤颤。 沈秀与这样的人来往,海妮耶心里头总觉着有些不安稳,“妹妹……” “什么?” 忖了忖,海妮耶到底还是没说出口,她改了话锋,“习武难么?” “难,又难又苦。” “你何必要受这苦。你一个女子,学武做什么。” “学武能保护自己。” “你还缺人保护自己?” “别人保护自己算什么,自己保护自己才行。不能永远靠别人,只有自己才最靠得住。比如说,街上有一辆马车突然撞过来,保护我的人来不及保护我,而我自己因为有武功,或许可以躲开马车。又比如说,保护我的人叛变,要对我做什么,而我有武功,或许可以救自己。总之,自己有武功,自己能保护自自己,才是硬道理。” 沈秀这一席话,让海妮耶怔了半晌,良久,她道:“这……” “海妮耶,你以后可会嫁人?” 海妮耶霎时红了脸,“你问这做甚么。” “你会嫁人么?” “怎么可能不嫁人。” “如果你以后嫁了人,你的丈夫对你动粗————不要说你是公主,身份尊贵,你的丈夫不敢对你动粗,人心难测。若他打你,你学了武功,可以反抗,可以制住他。” 海妮耶默然许久,“我……你说得有道理。”她心绪浮沉,“要不然,我也学点功夫?” “能学自然是好的。” 海妮耶有些犹豫。待回高昌,不如她也找个师父,学一学武功? 饭食备好,六公主和七王子他们去吃饭,沈秀拿着木剑去练武。去练武之前,她打发小桃去前院,让她去瞧瞧司马烨还在不在沈宅。听小桃说司马烨还在沈宅,她凝眉。 今日都发了那么大的火了,司马烨竟然没离开。自尊心那么强的他,那么高傲的他,在沈家还待得下去?她唯愿他尽快离开她家。 发现魏长生在内院门边探头探脑,沈秀收剑,招手,“长生,来找我?” 魏长生跑过来,期期艾艾,“姐姐……” “怎么了?” 他抿起肉嘟嘟的颊肉,很难过的样子,“姐姐,高昌来的那两个哥哥姐姐,是不是要接你去高昌?你以后是不是要待在高昌了?” “不会。我不会去高昌。我的家在东陵,我不会离开这里。” “真的吗?” “真的。” “太好啦!”魏长生跳起来,一把抱住她的腰,开心地咯咯笑。 他不再打扰她练功,宛若一只小兔子,一蹦一跳地离开。 “舅舅!我问了姐姐了,姐姐说她不会跟着他们去高昌的!她会一直待在东陵!”魏长生一蹦一跳,回到房中,冲到魏朝清面前。 “是吗?”魏朝清心下稍安,温润的眉目间漾开浅淡的笑意。! 第 103 章 夜里,沈秀准备沐浴完,拿起香膏擦脸,小桃与阿娜尔古丽抢着来服侍她。 再一次被古丽挤到边上,小桃咬唇,忿忿地绞了绞手里的帕子。 冬日里不擦些香膏,皮肤容易皲裂。沈秀在手背上多抹了些膏子,对阿娜尔古丽说:“古丽,我这里要不了这么多人伺候,海妮耶他们回高昌时,你跟着他们一同回去,我会与海妮耶打招呼,让你去伺候她,以后你就是她的宫女。” 阿娜尔古丽犹如听到噩耗,被这噩耗给打懵了,“殿下!奴婢,奴婢是您的宫女,怎能离开您,跟着别人走!” “我以后不回高昌,你跟着我待在东陵?” “奴婢愿意留在东陵,殿下您在哪儿L,奴婢就在哪儿L!” “你的家人在高昌,你愿意跟我留在东陵,与家人分开?” “奴婢愿意!” “……容我再想想。” 站在边上的小桃,瞅了瞅一心想留下的阿娜尔古丽,不禁扬扬嘴角。 日出唤醒清晨,天光束束重生,冬日难得的暖阳在云间探出脑袋。 谢扶光对沈秀道:“今日出门练功。” “出门?” “不是想抓紧时间练功?你该去外面练轻功了。” “可是你的伤?” “已无大碍。” “那去外面哪里?” “清水谷。” “一个山谷?” “嗯。” 山谷宽阔,有平地,有陡坡,最最适合练习轻功。 “等等,我回屋准备一下。”沈秀快步跑回屋子,取面纱戴上。 两人一同出门。走到门口,沈秀按紧面纱,跨过门槛。刚走出门,就碰到拎着油纸包的卫风。 “秀秀?我给你带了好吃的……你要出去?” “要出去练功。” “去哪里练功?” “清水谷。” “那里?”卫风知道这地方,他道,“我也去。” 谢扶光:“怎么,想偷师?” “谁稀罕。你们练功的时候,我不在旁边就是了,反正清水谷这么大。” 谢扶光睨他。他牙根一紧,“行,我不去。” 转瞬他重新挂上笑容,对沈秀道:“这是我寻到的新吃食,炸鱼兜子,香辣口的,你肯定会喜欢吃。” “谢谢,你拿回去自己吃,以后别再给我买这些东西了。” 卫风也不再烦她,他握紧油纸包,眸子里仍带着笑,“行。你们要在外面练多久?何时回来?” “吃晚饭前回来。” “那,你路上小心。” 沈秀嗯了一声,转身就走。 “秀秀。”卫风忽而喊住她。 她转过身。 “路上小心啊。”他挥挥手,橘红色的抹额在日光的照耀下,仿若一团生命力顽强的烈火。 谢扶光展开怀抱,“抱住我,我带你去。” 沈秀没矫情,直接上前,抱住他的腰。微微凉的怀抱里泛着花香,就像清晨花间露珠的味道。然而却是带血的露珠。 沈秀已经闻习惯,鼻子已经免疫。她抱紧他。 谢扶光搂住她的腰,将斗篷盖到身上,眼角余光扫过卫风。 卫风见沈秀抱住谢扶光,他绷紧下颌,面色微青。 谢扶光唇边翘起几l乎看不见的弧度,纵身一跃,飞向空中。 大抵不到两刻钟,抵达清水谷。沈秀从谢扶光暖烘烘的斗篷里探出头来,先四处张望,周围没人,尤其是没有男人,她才钻出来。 山谷里流水潺潺,空气清新宜人。沈秀站在溪水边上,见识了谢扶光的轻功水上漂后,她心下暗道:“最最基础的轻功水上漂,我恐怕都要学很久。” 不过今日她不学轻功水上漂。天冷。谢扶光不让她下水。只先让她学轻功里的其他基础功。 学到汗流浃背,停歇下来,沈秀坐靠坐在大石头边上,听到谢扶光问:“要一直戴着面纱?” “我想戴着。”即便面纱沾满汗,她也没取下来。她发现不远处竟有一个小坟包。坟包上长着一颗小树苗。 望着坟包上的小树苗,沈秀想起一种丧葬方式,树葬。 骨灰与土壤混合,然后在上面种上一棵树,用骨灰土壤来养育树苗。这是一个生命的流逝,另一个生命的起源,是一个生命的消失,另一个生命的生长。 谢扶光:“为何看那里?” 沈秀:“你知道树葬吗?” 她告诉他什么叫做树葬。树葬不仅在死后帮助了另一个生命的成长,且植树还有助于环保。相较起来,或许比传统的土葬与火葬更好。 “这也算是在死后,做了一件善事。”沈秀道。 谢扶光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你喜欢什么树?” “松柏。” 松柏坚韧不拔,坚强不屈。她希望她能如松柏这般,坚韧不拔,坚强不屈。言罢她起身,继续练轻功。 天色将晚,卫风的身影出现在清水谷里。浓烈的橘红色衣袂翩然而至,卫风笑吟吟道:“秀秀,你们该回去了吧?” 他取出怀里的油纸包,“饿不饿?回去吃晚饭之前,先垫吧垫吧?” 这会子确实是有点饿,但沈秀拒绝,“不饿。”她接着道,“我都说了,别再为我做这些,你自己吃吧。” 谢扶光拿着袋子,在边上收拾刀剑等等武器,闻言瞥了下卫风。 卫风低头,有些难过,“就算你现在不喜欢我,那我们现在好歹还是朋友,我关心一下朋友也不行么?” 他又抬起白皙的面庞,亮晶晶的狐狸眼里有些讨好,“你要是烦我,我现在就走,你别不高兴。” “嗖!” 猝不及防地,一支长箭若一道闪电,破空而来,直直射向沈秀! “小心!”离沈秀最近 的卫风,急速将沈秀拉开,将沈秀护在身后。谢扶光也以最快的速度扔下袋子,飞至沈秀身边。 两人将沈秀团团包围,严严实实护住。沈秀大脑一片空白。方才那箭直朝她射来。有人要杀她?有人要杀她! 一群黑衣人现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过来。 卫风腰上的扇子立刻变成长剑。他还没动手,杀过来的黑衣人全部倒地,吐血而亡! 触及黑衣人喷出来的曼陀罗花形状的血花,卫风回头看谢扶光。 谢扶光用斗篷盖住了沈秀,不让她看见面前血腥的场面。他眸光凛冽,俯视着倒地的黑衣人。 再一次,卫风对谢扶光天花板的武力值有了清晰的认知。他沉气,上前检查黑衣人的尸体。 沈秀掀开斗篷。谢扶光按住斗篷,“别看。” 她没听,仍然掀开斗篷。满地横七竖八的尸体,让她不禁倒抽凉气。 “说了让你别看。”谢扶光轻声道:“想吐么?” 握握拳头,她说:“没有。我已经……已经习惯了,没事。” 没在黑衣人身上查到关键线索,卫风沉色,“谢扶光,你怎么都杀了,好歹留个活口好问话。” “留了。”谢扶光倏然打出掌风。掌风推到其中一具尸体里,其中一具尸体猝地动了一下,吐出一口血花来。 以防黑衣人自尽,谢扶光早就无声无息间点了他的穴道,让他动弹不得,且下颚无法发力,无法咬舌自尽。 卫风过去,长剑抵住还留着一口气的黑衣人,冷冷道:“说!你们是谁!” 黑衣人只字不言,下一刻嘴唇发紫,口吐白沫,瞬间咽气。 “他这是提前服了毒!死士?”卫风道。他刚说完话,又一支暗箭朝着沈秀破空而来! 谢扶光出掌,风刃逼停射过来的箭,箭在空中断成两截。 “他们还有人在暗处!”卫风回到沈秀身边,“谢扶光,此地不宜久留!” 谢扶光凝眸,掌心运力,旋风一样的罡气向某一处打去。 砰的一声,一位身形高大,如山一般的黑衣人飞落而下。这位黑衣人浑身带煞,一刀砍碎谢扶光打过来的掌风。 卫风握紧长剑,严阵以待,“是位高手!” 谢扶光侧头,对卫风道:“这人交给我,护好秀秀。” “你放心!” 谢扶光执剑,雪亮的剑光闪烁。 如虹剑气掠过黑衣人,如雷劈过来,黑衣人被逼得连连倒退。 卫风见黑衣人落下风,似乎也就只能抵挡谢扶光几l个回合而已,他稍微放下心。 “嗖嗖嗖!”突然,无数箭羽从四面八方围剿而来,全部集中在沈秀这边。卫风一凛,施剑截断所有飞过来的箭羽时,一支漏网之箭飞速擦过来。 以他的轻功,他完全可以躲开,但他身后是沈秀,他不能躲开。 “噗嗤!”箭羽插.进卫风胸口。他身形一顿。 下一瞬,所有飞过来的箭被谢扶光一剑挥碎。谢扶光飞奔而至,将沈秀抱在怀里。他挥剑,刺目剑气如狂风,碾压向四面八方。 躲在四处放箭的黑衣人全部暴毙,不停飞向沈秀的箭雨停了下来。 卫风急道:“秀秀,你还好吗?” “我没事,卫风,你中箭了!” “不打紧。”卫风扫视那位如山一般的黑衣人,那位黑衣人方才已经被谢扶光杀死。 一把扯掉胸口的箭,卫风点住自己的穴道,封住流血的伤口,隐忍着剧痛,道:“谢扶光,我们在明,对方在暗,我们不知他们暗处还有没有人,不知他们又会如何出招,还是先走为妙!” 若是只有谢扶光一个人,他可以陪这些黑衣人耗,来一个他杀一个,来一双他杀一双,只是他身后有沈秀,便有了顾忌,有了软肋,是以,不利的情况下最好先离开。 谢扶光抱住沈秀,伸出另一只手去捞有些站不稳的卫风。 沈秀扶住胸口染血的卫风,“等一下!不知道剑上有没有毒,卫风,你先把诛毒散吃了!” 她颤抖着从身上取出一个瓶子。瓶子里是诛毒散,之前卫风送给她的,他说这诛毒散,不管什么毒,都可以解开。 卫风吃了诛毒散,沈秀对谢扶光道:“谢扶光,你有没有什么保命的药丸什么的,你快先给他吃一些!” 已经慌到理智全无的沈秀,想起影视剧里,那些高手都会有一些续命丸,保命丸回春丸,之类的东西,为了做万全准备,她恳求谢扶光,“如果你有,你快给他吃一点,求求你!” 卫风伤势情况严重,谢扶光并未犹豫,他取出一粒红丸,塞进卫风嘴里。脚尖点地,谢扶光飞跃而起。 他身后,没有人再放箭,也没有人追上来,大抵黑衣人都已经死了。 转瞬,带着沈秀与卫风的谢扶光便不见踪影。 飞在空中,沈秀紧紧抱着谢扶光,大脑迟滞地转动,直到温热的鲜血溅到她脸上,唤醒她的神识。 卫风他在吐血。是黑血。 “卫风!”沈秀惊颤,“谢扶光,卫风在吐黑血,他是不是中毒了!你先停一下!” 谢扶光停下来。沈秀脚底一落地,便扶住卫风,她不停擦她嘴角的血,“卫风,你怎么样了!” 卫风脸色惨白,嘴唇发青,嘴角不断流出黑血。 “为什么会吐黑血,是不是中毒了?”沈秀急问。 谢扶光:“不是毒,箭正中心口,他伤的太重。” 卫风伤势情况很不乐观。 “你不是给他吃了那个红色的丸子?”沈秀血色尽失,火子似的金星在眸底炸开。 “他伤得太重,世上没有神药。” “快,快回去找大夫。”空气变成实质感的水,冰冷从沈秀脚底直冲脑门,溺死的窒痛感让她快要站不稳。 谢扶光以最快的速度往前飞。不一会儿L,卫风虚弱的声音响起,“停下来。” 沈秀:“别停,快回去! 停……下来……卫风气若游丝?_[(,“秀秀,我有话与你说。” 谢扶光落地。沈秀握住卫风的手,“你要对我说什么?” 血从他嘴角溢出来,他轻声道:“我好像……要死了啊。” “你胡说什么!你不会死!” “我知道,”卫风语气断续,“我知道我撑不住了。” 沈秀手抖得握不住他的手,“你不要胡说。” 卫风费力从怀里取出油纸包,“秀秀,你饿不饿?你还没尝尝我给你买的炸鱼兜子。” 一把拿过炸鱼兜子,沈秀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很好吃,卫风,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真的吗?” “真的,我以后还要吃这个,只吃你买来的。”她咀嚼着酥脆的炸鱼兜子,声音却不含糊,“你要撑住,回头再给我买炸鱼兜子,还有其他我没吃过的新鲜吃食。” 卫风笑了笑,“好。” 紧接着,他的笑容里,渗出了一丝苦涩,“可惜我……” 沈秀的情绪异常冷静,“没有可惜,你不会有事的。卫风,你答应我,一定要撑住。” 他又笑了笑,眸光开始灰暗浑浊。 他用力睁了下眼睛,以此艰难地维持最后的清明,“说好了以后一定会娶你为妻,对不起,我大抵……要食言了。” 音落,卫风闭上双目。 沈秀默了一下。她推推卫风,“卫风?卫风?” 她将手指放到他鼻子下面,又沉默下来。 不知多久过去,她拿起油纸包里的炸鱼兜子,疯狂地吃起来。吃着吃着,泪水簌簌而下,将整个油纸包浸湿。! 第 104 章 卫风死了。 “天爷!”杨氏瞪着卫风的尸体,捂嘴哭出来,“小卫他怎么就……” “天杀的!是谁要杀我闺女!我跟他拼了!”沈有财怒目,头发都快竖起来。 谢扶光按着泣不成声的沈秀,“秀秀,你有什么仇家?” 沈秀若木偶,迟钝地扭动脖子,“仇家?” 她想了好半天,“宋玉?可是他死了,他假死欺君,畏罪潜逃,已经被斩杀,他家九族也因此已经被流放,难道……会不会是他们家的人?” 本来宋家九族不会被流放,但宋玉假死潜逃,九族便受牵连,被流放至苦寒之地。或许是他们对她怀恨在心? 谢扶光:“我会派人去查宋家。除了宋家,还有什么人?” 还有谁要杀她?沈秀忽而一怔。她猝地起身往外走。 “殿下,您就吃点罢,您从昨天起就不吃东西,这如何能行啊!” “我说了不吃。”司马烨团在榻上,抱着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 他颓丧地垂着脑袋,整个人宛若垮掉的糖塔一样,就像是打了无数次败仗,一败涂地,狼狈不堪。 他的尊严一次一次被沈秀踩在脚下,他一次一次对她退让,而她却只把他当做陌生人! 他决定不再喜欢她。他决不会再喜欢这个狠心的女人! “殿下————” “滚出去!” 侍从只得闭嘴。他刚走出屋子,就见沈秀冲过来。 “沈姑娘,您————” 沈秀直接拨开他,冲进屋。 听到有人进来,司马烨把茶杯摔过去,暴躁地似要杀人,“我说了滚出去!” “司马烨。” 司马烨瞬间抬头,他快速下榻,下来时险些崴了脚。 他急切地问:“我不知是你,你被杯子砸到没有?” 见杯子离她很远,应该没砸到她,他松气,随之表情一凝。沈秀来找他?她主动来找他? 莫非是她终于意识到她对他太过分,现在是来讲和的?眉宇间露出一丝喜悦,他竭力抑制住自己上翘的嘴角,故意绷着脸,“你来做什么?” “今天来杀我的那些刺客,是不是你派来的?” “什么?有刺客杀你?你有没有事?有没有受伤?” “我问你,那些刺客是不是你派来的。” 他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我?你以为是我要杀你?” “难道不是?”沈秀逼问他,“昨日你不是要杀我?” “那是因为你护着卫风,所以我才说的气话!” “真的不是你?” “我杀谁也不会杀你!”司马烨又气,又委屈。 沈秀细细端详他,试图探究他皮囊下的真实情绪。 “你不相信我?”他暴躁地吼出来,有些扭曲的表情颤动几下,“不是我!” 她不吭 声,转身就走。 “沈秀,我说了不是我!” 沈秀头也不回。 前厅里,卫风的父母跪在卫风尸体前,抱着尸体痛哭。 沈秀一步一步走过去,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剑上,痛苦让她神经欲裂,意识模糊起来。 她来到卫父卫母面前跪下来,嗓音沙哑,“对不起。” 卫母抬起手,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她,半晌没有说出一个字,最后才道:“凶手是谁?杀害我儿的凶手是谁?” 沈秀摇头,整个脑袋几乎要埋进地底里。 卫风卫母的痛哭声,变成巨大的影子压在她眼瞳里,她视野里黑暗一片,神识也堕入黑暗中。 “秀秀!” 有人唤她。她转过身。 一团橘红色的身影奔向她。 少年一袭橘红锦袍,浓烈如火焰的抹额下,一双漂亮的狐狸眼冲她眨了眨,“秀秀,我给你买了好吃的,尝尝?” 她接过油纸包,抓起里面的炸鱼兜子,疯狂地往嘴里塞。 “你慢点吃,别噎着了。”卫风笑着,拍她的背。 口中塞满食物,她定定与他对视。良久,她语气平静,对他道:“我都说了不喜欢你了,你为何要给我挡箭?他们要杀的是我,你为何不离开,你的轻功这样好,无人比你的轻功更快,你明明就可以躲开的。” 江湖上的玉面小郎君,卫风,轻功如风,无人比他轻功更快。他明明就可以躲开的。 “你是不是傻啊。”她凝视着他年轻的面庞,哽咽,“你还这样年轻,你才十八岁,你才十八岁啊。” “秀秀?秀秀?” 沈秀被呼唤声唤醒。一睁眼,便见床边围了一圈人。 “秀秀,你终于醒了!”杨氏哭道,“你都睡了三天了!” 视线扫过床边,杨氏,沈有财,魏朝清,谢扶光,月楼迦,司马烨,叶云川,海妮耶,七王子等人,面上都是如出一辙的关忧。 沈秀试图在他们之间找到一抹橘红色的身影,可惜怎么寻不到。 泪水沾满面庞,皮肤上泪水湿润过度的刺痛,让她神识逐渐清明,她问谢扶光:“凶手找到没有?” “没有,还在查。”谢扶光道,“放心,我一定会找到凶手。” “到底是谁……”沈秀忽然定视司马烨。 司马烨扬声,“不是我!” 他仿佛受了莫大的冤屈,莫大的侮辱,面上的愤怒因为过于浓郁,透出晦涩的难过,仿佛沈秀冤枉他,她罪大恶极一般。 她的目光转移,扫过在场所有人。 不是司马烨的话,会是谢扶光么?他这样一个病娇疯批,这段时日一直在为她妥协退让,会不会是他再也无法忍受她,所以要杀她。 会是月楼迦么?他这样一个神坛之上的王,屈尊要娶她,她却直接拒绝了他。会不会是他恼羞成怒,所以要杀她? 还有,宋家,会不会是宋家那边的 人? 她又看了看她爹娘,魏朝清,魏长生,叶云川,还有海妮耶与七王子他们,倏然,一阵恐惧直袭心脏,她语速快得每个字像是飞出来的,“离开我,都离开我!” “凶手肯定还会来杀我,爹娘,你们快回锦州。夫子,你和长生快回京城,云川哥,你快回去,海妮耶,七王子,楼兰王陛下,你们快回西域。” 说到这里,她语气停顿,转向谢扶光与司马烨,“你们,你们都回去,都离开我,别待在我身边,我身边很危险。” 凶手不明,她无法再承受再有人受她牵连,为她而死。 “走啊,你们都快走!”沈秀情绪失控。 谢扶光一把握住她的手指,“别怕。” “走,别待在我这里!”沈秀尖叫,情绪越来越失控。她的心脏仿佛被一把火烧干,极度的疼痛燃烧到头部,她抱住头痛欲裂脑袋。 “秀秀,头怎么了?”杨氏惊呼。 沈秀忍受着剧痛,驱赶所有人,“我叫你们都走!” 月楼迦上前,点住沈秀的穴道。她身形一僵,倒在了杨氏怀里。 “让开。”月楼迦冷声吩咐围上来的所有人,尔后给沈秀把脉。 “秀秀她这是怎么了?”杨氏急声问月楼迦。 “急火攻心。”月楼迦取出银针,开始给沈秀扎针。 “我可怜的闺女啊!”杨氏又哭起来,沈有财也跟着哭起来,“这天杀的,遭瘟的……” 夜深,屋子里灯火通明。沈秀抱着枕头,一眨不眨地凝视灯盏里的灯火。 她微微偏转眼角,望向窗外。窗外有人影。 再次醒来后,她再次让所有人都离开她,不要待在她身边,可他们谁也不走。她崩溃地将所有人都赶出去,闭门不见任何人。他们被赶出去后,一直守在房外,没有离开,她都知道。 除了谢扶光与司马烨之外,所有人,所有人她都不愿他们受她的牵连而枉死。 就算找到了要杀她的凶手,解决掉了要杀的凶手,她身边的人仍然可能有生命危险。 谢扶光疯癫变态,月楼迦冷血无情,司马烨暴躁恶毒,这几人本就已经发生过冲突,之后肯定也少不了冲突争端。 极端的人容易做极端的事,尤其是这几人都很极端,这几人凑在一起,时间一长,肯定会出事。之所以现在还没出事,是因为有她压着。 若有一天,她压不住他们了…… 思及此,她浑身战栗起来。 她应该远离所有人。逃得远远的,远走他乡,一个人藏起来,这样,她会安全,她身边的所有人也会安全。 她有一个这样的光环,这样一个产生厄运与争端的光环,一开始,她就应该远离所有人,远走他乡藏起来的。 之前在曼陀罗教,意识到自己有万人迷光环的时候,她其实就寻思过一个人逃得远远的。因为她预料得到,这样的光环,一定会引起争端。 所有男人都喜欢她,男人互相争夺,一定会出事。 影视剧里,男人们争夺女主角,这样的戏码,观众喜欢这样的修罗场,会觉得刺激,有趣,好看。可若真实地经历这种事,只会让人觉得恐怖。 那时候之所以没选择远走他乡,一是当时她逃不了,二是,她猜想即便是远走他乡,一个人藏起来了,以谢扶光他们这些男人的能力,恐怕也很可能找到她。 且她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没有傍身武功,若远走他乡,遇事如何自保?远走他乡很不现实。 于是,她选择拜谢扶光为师,提高自保能力,也心存侥幸自己能处理好之后会发生的一切事情。 之前司马烨与卫风起冲突,司马烨举剑杀卫风,那时其实她心里已经敲响警钟。她能拦住一次,下一次呢? 为了争夺喜欢的人,他们可能会互相伤害,互相残杀。 那会儿她已经有些后悔没远走他乡藏起来。可是她武功还没学成,就是这一犹豫,卫风死了。 她若早些离开,卫风或许就不会死。一颗心仿若丢进油锅里,百般煎熬,她越想越后悔,痛苦难当。 卫风的死,打破了她的心理防线。她不能再犹豫。她必须离开,立刻,马上,哪怕她仍然没有多强的自保能力,哪怕谢扶光他们可能会找到她。 面前又闪现出卫风的面容,她抓紧抱枕,指甲几乎刺进枕头里。泪水一颗一颗砸在抱枕上,她痛恨自己没有早些离开。! 第 105 章 只是,她要怎么悄悄离开?这么多人守着她,如何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离开? 天光大亮。守在沈秀房间门外,一夜未眠的魏朝清视线划过紧闭的房门。掸掉长袖上的凝霜,他离开这里。 见魏朝清离开了,杨氏对其他人道:“你们也赶紧回房休憩,别守在这里了。” 谢扶光,月楼迦等人岿然不动。 不多久,魏朝清又折返,手里拎着食盒。杨氏诧异,大人,您没回屋休憩??_[(” “我给秀秀熬了雪梨百合粥。” 急火攻心,食些百合雪梨粥最好。 “大人,您有心了。”杨氏感叹魏朝清对沈秀实在是太好,在这里守了一夜不去休憩,还耐着疲倦去给沈秀熬粥。 敲门声从外面响起,伴随着魏朝清轻柔的声音,“秀秀,你可起了?我熬了雪梨百合粥,你喝一碗罢?” 沈秀望望房门,“我不饿。” 突然,她应激似的,快速开门。 门猝不及防从里面打开,门外的魏朝清还未反应过来,食盒便被沈秀抢过去。 “夫子,多谢。” 魏朝清回神,眉目更加清隽温润了几分,声音若山林间的泉水,带着清润的安抚性,“若是不够,锅里还有。” 沈秀关上门。打开食盒,她不顾烫,快速往嘴里塞雪梨百合粥,朝门外道:“夫子,很好吃,多谢你。” 方才她拒绝魏朝清的雪梨百合粥,忽而想起她之前拒绝卫风给她买的炸鱼兜子的事。她被刺激地有些应激,生怕还没吃到雪梨百合粥,魏朝清就死了。 把整整一碗雪梨百合粥塞进肚子里,她平复情绪,打开门。 一开门,所有人都望过来。她直接锁定谢扶光,“谢扶光,你查到凶手了吗?” “没有这么快。” “谢扶光,”她走近,抓住谢扶光的手指。 谢扶光微怔。 她握着他的手,“请你一定要帮我查到凶手,杀掉他(她)。” 他反握住她的手,“好。” 魏朝清,月楼迦,司马烨,叶云川等人见她握住谢扶光的手,仿佛只信赖谢扶光一样,他们面色各异。 他们几乎同时出声。 月楼迦:“我会帮你杀掉凶手。” 魏朝清:“秀秀,我会尽全力找到凶手,莫要担心。” 司马烨:“我一定会将那人千刀万剐!” 叶云川脖子上青筋凸起,“我一定要杀了凶手,为阿风报仇。” 七王子:“妹妹,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找到那人!敢刺杀高昌公主,我看他(她)是活腻歪了!” 沈秀并不愿除了谢扶光与司马烨以外的人去查凶手,去招惹凶手。她唯恐他们受牵连枉死。 谢扶光,司马烨,这两人品行恶劣,之前差点杀了她,他们若死了,她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她没理其他人,仍 然将眼角放在谢扶光身上,“请你一定要帮我。” 如果凶手不是谢扶光,那么就请他帮她找到凶手,帮她替卫风报仇。她把后面的话吞进肚子里。 她的目光,她的注意力,只在他身上,她似乎只信赖他,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殊对待,让谢扶光微微翘起嫣红的唇角,“嗯。” 得到谢扶光的保证,沈秀达成目的,“你们都回去休息,别守在这里了。” 他们不动,她道:“非要让我担心,非要让我内疚吗?算我求你们了,都回去。” 他们终于听劝,沈秀从胸腔里溢出一丝叹息。回到屋子,她靠着门板,静静冥思。 她要如何悄悄离开?冥思苦想许久,她的房门又被敲响。 “司马烨,不是让你们别守在这里了?” 司马烨抿唇,“沈秀,要杀你的人,不是我。” “是吗?” 目前来说,他的嫌疑很大。他前一日举剑要杀她,第二日就有刺客来杀她,他的嫌疑非常大。 司马烨也深知这一点,他倍觉无比冤屈,“谁知就那么凑巧赶上了!但我发誓,绝不是我。” 沈秀不言不语。 司马烨:“为何不相信我!” “你凭什么让我相信?”沈秀一条一条罗列他的罪行,“第一次见面时,我向你求救,希望你能救我,可你没有,救不救人,这属于自己的选择,无可厚非,因为也没什么可说的。可你不救我,却还要贬低我,辱骂我是贱民,践踏我的尊严。” “后来我不小心带走了你的扳指,我并没有偷你的扳指,你非要说是我偷你的,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看起来的确像是我偷了你的东西。窃物者,脏满十贯,决杖黥面,流放千里,就算我真的偷了你的扳指,也没有要处以绞刑的那么严重,而你非要处绞刑,非要我死。” “后来你把我关进柴房,提剑要杀我。” “你屡次三番要杀我。”她逼视他,“我怎能信你,又凭什么信你!” 纵然他之前甚至愿意吃她递过去的毒馒头,她也不信他不会杀她。 “我从前……”司马烨牙关都在打颤,痛恨自己从前对沈秀的所作所为,心口里堆积满的后悔,让他无法面对她,“从前是我不对……对不起。” “可这次真的不是我,”他摆了下手,笨拙又委屈地解释,“我就是杀了我自己,也不会杀你。” 沈秀笑了一下,没信他的话。 她的不信任,她的厌恶,她的憎恨,让司马烨的神经濒临崩断,“不是我!” 他大声为自己辩驳,可她无动于衷。他的委屈,渐渐变成一股恨意,恨她如此不信他,如此冤枉他。 他的恨意,如巨大的深渊怪兽一样蹲踞在他的眸子里,驱使着他质问她,“要怎样你才能信我!” 视线触及她脸上的怀疑与厌恨,他道:“你不相信我,你是不是巴不得我就是凶手?你就讨厌我讨厌到了这种地步?” 他 的眼睛费力睁了下,不堪重负的液体?[(,拼了命地要从他泪腺里冲出来。他抑制住眼眶里温热的液体,恳求她,“不要这么讨厌我。” 沈秀神色冷漠,只字不言。 他再次重复,以极尽卑微的姿态,“请你……不要这么讨厌我。” 她仍然不言语。 “你是不是会一直这样讨厌我,就算我不是要杀你的那个凶手。” 她终于出声,“是,我讨厌你,我再也不想看见你,请你离开这里!” 他后退半步,悲伤如水,浸满他的眸子,他像是个刚输了最后一把筹码的赌徒,完全不敢接受现实。 滞在原地良久,他道:“不是我派人杀的你。” 知道她不会相信他,他自嘲地笑了一下,脑袋深埋下去,一步一步离开。 沈秀关上门,继续琢磨如何悄悄离开。 司马烨回到房间,静坐在椅子上。他坐着一动不动,从天亮到天黑,再从天黑到天亮。 他动了下僵硬的四肢,起身。 再次见到司马烨,沈秀不耐烦道:“又来做什么?我不是说了,再也不想见你,请你离开。” 司马烨:“不是我派人杀的你。”他说完,试图在她脸上找到他所期望的表情。 可是他注定会失望。 他转身离去。 “回京。”司马烨对侍卫道。 “是,殿下。” 上马车之前,司马烨将一封信教给魏朝清,“夫子,请您明日将这封信交给沈秀。” “明日?为何不现在给她?” “请您明日给她,让她在旁边无人的时候打开信纸。” 他信任魏朝清,知道魏朝清不会擅自看别人的信,知道魏朝清一定会按照他说的,明日将信封交与沈秀。 魏朝清:“好。” 坐上马车,司马烨掀开车帘,望着逐渐远去的沈家大宅,直到宅子消失在视野里。 马车行驶一日,已经出了燕州地界。夜宿客栈,司马烨远望外面黑下来的天色,最后看了一眼一望无际的黑夜,他取出匕首。 他要以死以证他的清白。她会一直讨厌他,他无法忍受她一辈子讨厌他,憎恨他。于她而言,这样活着没有任何意思。 而且,他若死了,她一定会会高兴,毕竟她那么厌恨他。 是以,他决定以死证明他的清白。 原是打算在她面前自尽,只是,他怕他死在沈家,沈秀一家难逃罪责。尽管是他自尽,沈秀也会遭殃。 因而他决定离开沈家,在路上自尽。 他写了一封信与一封遗书。遗书是留给别人看的,遗书里,他写自己从前高高在上,傲慢恶毒,轻贱平民百姓,品行不端,实在罪孽深重,如今幡然醒悟,愧疚难当,故而以死谢罪。 这封遗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撇清他的死与沈家的关系。 而他给沈秀的信,在信里告诉她,她看到信的时候他已经 死了。他没有要杀她。她不信,他便以死证明他的清白。他让她看完信后,不要告诉任何人信的内容,销毁信,这样,他的死,不会连累到她。 有他的遗书作证,再加上她有高昌公主的身份,她不会有事,更何况,谢扶光,楼兰王,以及魏夫子,他们也不可能让沈家有事。 他抚摸着冰凉的匕首,面前闪过沈秀的面容。与她在一起的画面一帧一帧在面前掠过,最后停留在初见她时,她狼狈不堪的那一幕。 “救我!我乃锦州人氏,被山匪掳到此地,遭遇地龙翻身受了伤,请救我一命,日后必有重谢!” “秦伯,一个贱民而已,别什么脏的臭的都救。” 当初他说过的话,回荡在耳边。他苦笑,滚烫的热泪灼烧着他的面颊。 他轻贱厌恶贱民,最终却愿意为了贱民而死。这仿佛是对他之前轻贱别人的惩罚。 这是他的报应。 从怀里掏出沈秀之前丢下的牵牛花,他轻轻抚摸牵牛花,将牵牛花吃进嘴里。 咀嚼完牵牛花,他举起匕首,毫不犹豫,扎进心口里。 一股一股鲜红的血流淌而下,染红了他金丝滚边的紫色缎袍。 意识弥留之际,他仿佛回到了花灯节那日。 那日,京都长河里漂浮着盏盏河灯,烛光灿灿,汇聚成了一条灿光粼粼的灯河。沈秀观赏着金灿灿的灯河,颊边漾开浅浅的笑意。 而他捧起河灯,以从未有过的虔诚许愿,愿他能与她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06 章 司马烨给她的信?还让她在旁边无人的时候看信?沈秀接过信封。 打开信封,取出信纸,掠过信纸上的内容,她整个人宛如凝固的浆糊,动也不能动了。 随之,她迅速将信纸扔进碳炉里。 信纸燃烧,火光映过来,将她微微失去血色的面孔映照得红润起来。 信纸燃尽,完全成为灰烬,沈秀长长舒出一口气。她望向窗外,晨阳灿烂,穿过黑暗的夜晚,大地光彩重生。 渐渐地,灿烂的晨阳变成了灯火璀璨的灯笼横梁架。 重重的横梁砸下来,司马烨立刻推开她,横梁砸在了司马烨身上,痛苦让他眉目有些狰狞,他嘴角流着血,问她,“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脑海里浮现出花灯节那日,司马烨毫不犹豫,不顾危险将她推开的画面,沈秀捂住有些发凉额头。 人真是极其复杂的生物,司马烨活着的时候,她讨厌他讨厌到恨不得他去死。等他真正死了,然则她却忽然有些念起他的好来。 大抵,是因为她的确冤枉了他,她内疚。 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如同寒天雪地里的冰雪,一簇一簇往毛孔里钻,热烫的火炉也暖不了她发凉的身体。 四肢如同灌了铅,她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在屋子里转圈,试图以此让身体暖和起来。 寒意遍体,在屋子里转了几圈后她身体一晃,有些站不住,她一只手撑在墙上。 不曾想,她按住的一块墙砖被按得往后一退。她一惊。另一面墙上退出了一道小门来。她惊异地瞪着黑漆漆的门洞。 这间屋子里,还有一间屋子?密室? 她拿起灯盏,小心谨慎地照门洞内部,在门后发现了几个字。刻出来的字迹很模糊,好在依稀还是可以辨认出来。 什么炎氏子孙,什么天佑不息…… 辨认着门后的字,沈秀瞳孔渐渐收缩。这不是密室,而是一条通往外面的地下密道! 通往外面?火石在脑子里炸开,沈秀心脏突突跳动,仿若要跳出胸口。 她如今正愁如何悄悄离开,或许这条密道,可以助她? 只是不知这条密道,通往外面的何处。她来到紧闭的房门口,对外面的小桃和阿娜尔古丽道:“我要睡觉,谁来都不准打扰我。” “是,姑娘。” “是,殿下。” 取出一把剑,沈秀背着剑,拿着灯盏,走进密道里。 一路沿着密道往前走,走了许久仍未走到尽头。大抵两刻钟过去,沈秀望着没有尽头的密道,忖度几许,决定折返。 她不知密道到底有多长,要走多久,万一这期间家里有人进屋,就不妙了,尽管她吩咐了小桃她们不许别人打扰她,她还是不能完全放心。 又花了两刻钟回到屋子,沈秀决定夜里再去探密道。 至夜,所有人都入睡了的时候,沈秀背上剑,走进密道。她不知自己走了多久 ,只知道自己的双腿都开始酸乏闷时,终于走到密道尽头。 按下机关,头顶上出现一个洞口。她小心地爬出洞口。 裹挟着寒意的泥草气息扑面而来,她瑟缩一下,抬起灯盏四望。四处貌似是一望无际的荒野。 星火从沈秀瞳孔里燃烧起来。她可以借助这密道,悄悄从所有人眼皮子底下离开! 她正愁不知如何离开,密道就出现在她面前,这密道仿佛是老天特意给她开的挂一样。莫非是老天终于意识到它将她捉弄得太惨,良心发现了? 回屋后,她边锤腿,边在心里作计划。 东方吐出鱼肚白,露浓花瘦时,魏朝清端着早食来到沈秀屋里。见沈秀眼睑下顶着一片青黑,知她必定是夜里没睡好,他目露心疼,打开碗盖,“吃了早食,再好好睡一觉。” 他熬了绿豆百合银耳羹,炖了板栗老母鸡汤,烧了枸杞烫莴笋,金花姑脆。全是些下火养生的餐食。 沈秀扫视这些菜。做这些菜得花不少功夫,夫子必定是天不亮就去厨房折腾了。她没什么胃口,但为了让魏朝清开心些,她抿抿发干的唇瓣,拿起筷子吃。 板栗老母鸡汤底冒着浓烈鲜味,热汩汩的汤表面上漂浮着黄灿灿的晶莹的油花儿。 热腾腾的鸡汤入口,化在唇齿间,沈秀腔微微一颤,无法描述的浓醇鲜美在口中徘徊,久久不散,回味悠长,美不可言。 紧绷的神经,被这鲜醇美味的鸡汤融得松弛了一些,她微微展颜。 以后恐怕再也喝不到这样香的鸡汤,沈秀握紧汤匙,又连连喝下几口热汤。 沈秀已经吃得很撑,还在不停吃。魏朝清道:“吃不下别硬撑。” “太好吃,忍不住。”如若可以,她想宽一宽腰带。 见她如此喜欢吃他做的菜,浅浅的笑在魏朝清颊边酝开。 饭毕,魏长生抱着沈秀的胳膊,舍不得走。沈秀摸摸小萝卜头的脑袋,想着以后也不能再见小长生了,很是怅然。 魏朝清拉魏长生,“好了,别打扰她休息。” “喔。”魏长生瘪瘪肉嘟嘟的脸,瓮声瓮气,一步三回头离去。 吃完早食不多久,月楼迦进屋,给沈秀施针。 太冲穴,合谷穴,内关穴,等等穴道扎上针,沈秀垂头。尽管低着头,也能感受到月楼迦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动不动。 她没有说什么,任他注视。 月楼迦见她精气神萎靡,他眉心微蹙,知她为何如此。 “我会找到凶手,为你报仇,别再忧心。”他的声音很清冷,刻意柔和化,听起来仍然有些冷硬。 沈秀抬头。他垂睫与她对视,完美的轮廓在光影下宛若神坛之上的神祗,冰蓝的眸色沉到快淬出冰来,仿佛要将杀她的凶手碎尸万段。 她保持沉默,一言不发。待月楼迦离去,沈秀取纸笔,斟酌下笔。 她要留下一封信,告诉爹娘,卫风为她丧命,她实在是对他有愧,日日痛 苦难捱。即便是找到凶手为他报了仇,她也不能心安。因为他是为她枉死,从某个层面来说,她才是真正的“凶手”。 唯有为他抵命,一命还一命,才能消得她心中的罪恶感。 是以,她决定投河自尽,还卫风一条命,把自己的命赔给他。 望爹娘,以及所有人,不要为她伤心,要好好过日子,否则她九泉之下也不会心安。 她这样写,是为了断了他们寻她踪迹的念头。她不是离开失踪,而是离开去死。 将将写完,房门就被谢扶光就敲响房。她藏好信纸,问:“有线索了吗?” 谢扶光:“刺客与赫兰人有些关联。” “赫兰人?”沈秀神思凝滞,“谁?” “还未查清。” “是赫兰人要杀我?” “有可能。” “若真是赫兰人要杀我,可我甚至都没有接触过赫兰人,我见都没见过赫兰人,赫兰人为何要杀我。” 赫兰与东陵,两国有国仇,多年前签下和停战书后,两国停下战火,此后互不相干。赫兰人禁止来东陵,东陵人也禁止去赫兰,故而沈秀从未见过赫兰人。原主一直生活在东陵,当然也没接触过赫兰人。 莫非是她之前在西域,和三国接壤之地时,接触过赫兰人? 她凝神细细回忆。 赫兰人很好认,通通都是绿眸,蜜肤,长相与汉人和西域人有很大的区别,种族特点很明显,一看脸就知道是草原赫兰人。 她确定她没见过赫兰人。也没与赫兰人结过仇。 “是不是弄错了?”她问。 “的确与赫兰人有关联。” 她静默着,不再去想到底是不是赫兰人要杀她,到底是哪个赫兰人要杀她。脑海里又浮现出卫风惨死在她面前的画面,她心头一颤。 泪腺发热,泪珠滑落下来。她刚要抹泪,就被谢扶光抱入怀中。 他的手在她后腰上一按,紧密地将她按在怀里,他道:“无论是谁要杀你,我都会解决掉他。” 他的体温微凉,像刚挖出来的棺材,带着死亡的气息。 沈秀欲推开他,但及时住了手。她还想靠着他杀掉凶手。 闻着他衣衫上微凉的花香,她闭目,泪水一滴一滴浸湿他的胸膛。 按在她后腰上的大掌缓缓上移,他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像是在安抚她。 时间一点点过去,谢扶光一直抱着沈秀,没有离开的意思。 沈秀闷声道:“我很累,想休息。” 谢扶光直接拦腰抱起她。她惊呼,“你干什么?” 他将她抱到床上,“不是想休息?” 等了半天都不见他出去,她下逐客令:“我要休息,你不出去?” 她注意到他的浓得滴墨的眸光,她想,如果不是她不允许,他绝对会抱着她,与她一同在床上躺着。 等谢扶光离去,沈秀吩咐小桃和阿娜尔古丽,告诉她们,她要休息,谁人都不可以进屋打扰她。 她得赶快离开,尽可能得快。再多待一秒她都怕身边的人会再因她而枉死。且夜里在荒野上行走也很危险,她最好白日里离开。 带上包袱,她打开密道。密道门后,有封死密道的机关。她进了密道,直接按下机关将密道封死。她十分感谢之前从密道出去的人没把密道封死。 沿着密道,沈秀疾步穿行,肾上腺素狂飙,仿若身后有猛兽在追。! 第 107 章 从密道从出口爬出来,沈秀按下机关封死出口。她站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上,举目四望,往南边的方向走。 大抵两个时辰过去,还未发现任何人烟。肚子里开始唱空城计,她吃下几块糕点,边吃边往前走。也不知到底走了多久,她气喘吁吁,汗珠沾襟,环顾四处。 不知荒野到底在何处,是在城内还是在城外,到底要多久才能走出去? 又走了许久,不远处出现山峦。她擦汗,拖着疲惫的双腿往前走。前方出现一条小溪。她走近,掬水洗汗涔涔的脸。 她洗完刚起身,前方就有一团黑影向她冲过来。 野猪! 她大抵与野猪有缘,之前遇到过一次野猪,这一次又遇到野猪。上一次有食铁兽救她,这一次她就没这么幸运了。 她甚至都还来不及拿取剑,就被急速冲过来的野猪一头撞进小溪里。 “扑通!” 被撞进小溪里,沈秀头晕目眩,直接晕将过去。意识消失的前一刻,她陡然想起自己写的遗书里,她告诉爹娘她要投河自尽。 所以老天这是特意成全她的“投河自尽”?思及此,她几近呕血,冰冷的溪水将她最后一丝神识彻底淹没。 干桃花的香气轻盈沁芳,带着岁月沉积的幽幽质朴。丝丝缕缕香味钻进肺腑,一点一点熏醒沈秀。 “姑娘,你终于醒了。”头发花白的老妇慈眉善目,温声说道。 沈秀脑袋很沉,仿若坠着千斤顶,“你……您是?” 言罢,头上坠着的千斤坠把她往下面一拉,她没撑住,又昏过去。 …… 窗口插着风干的桃花,即使花瓣已干,桃花香仍然不减。窗外盛放的冬梅仿佛是不服干桃花的香气般,破开窗户,争先恐后从飘扬而进,将阵阵梅香绽放进屋中。 梅花落在地上,犹如在地上铺了一层香雪。沈秀眼光扫了下香雪地毯,把飘到床边的一朵红梅捻入指间。 “窗户怎么开了!”桃花婆婆端着药碗入屋,赶紧关上窗户。 “风吹开的。”沈秀去瞧面带慈祥笑容的桃花婆婆,神思恍然。 她以为她被野猪撞下小溪里会死,然她大难不死,又活了过来。 落入小溪后,她的身体沿着小溪漂流,一路漂流至暗洞里,从暗洞里漂出来,出现在这片“桃花源”里。 她进入了一个与《桃花源记》里相似的桃花源里。 两百年前,东陵与赫兰打仗,北地的小河沟村民为躲避战乱,一路逃,逃至此处,见有暗河洞,穿过暗河洞,便发现了这一片与世隔绝的桃源。 小河沟村民举村扎根在此处,两百年不复出焉,与世隔绝。 桃花婆婆说,他们不知战乱已经结束,就算战乱已结束,他们也不愿出去。 这里物产丰富,生活宁静安然,自由自在,没有战乱,没有压迫,不会被苛捐杂税剥削。是以,全村人在此地两百余年,不曾 出去。 今晨醒来,沈秀在知道这里是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后,便起了留在这里的心思。她正愁不知逃到何处藏起来,桃花源不就是个好藏身的地方么。 这里与外隔绝,很是隐蔽,两百余年都没有人发现这里,是一个非常适合藏身的地方。 桃花婆婆仔细端详面色苍白的沈秀,神识飘远。昨日她缘溪漫步,猝然发现水边趴着一个姑娘。她原以为是村里哪家的姑娘,翻开人一瞧,却是一个陌生人。 外来人,两百多年来,这是桃花源里第一次出现外来人。若发现外来人,无论是谁,直接打死。这是桃花源里所有村民都谨记的祖训。 外来人有可能向外泄露桃花源这片地方,破坏村民们宁静安稳的日子,到时候这片净土就毁了。因而,外来人无论好坏,都得打死。 桃花婆婆的亲孙女与沈秀一般大,前一段时日病逝,留下她孤家寡人一个,见沈秀与她孙女年岁相近,眉眼间还有些像她孙女,她一时心软,偷偷将她带回了家里。 此时注视着沈秀熟悉的面容,桃花婆婆泪光盈盈。 她原以为沈秀与她孙女长相相似是巧合,竟不曾想,并不是巧合,她们之间有亲缘关系! 沈有财的太太太爷,便是两百年前小河沟的村民,他与桃花婆婆的祖先是堂亲。先前战乱,桃沈家祖先与桃花婆婆祖先走失,沈家祖先去了锦州,桃花婆婆祖先来了桃花源。 当沈秀说出他爹太太太爷的名字,弄清她俩有亲缘关系,桃花婆婆立马哭出来,却原来,她俩竟还是亲人! 只是沈秀也与她一样,全家也只剩下自己一人。两人是对方唯一一个亲人。 “回头我就跟村长说去,让他把你留下来。”桃花婆婆握住沈秀的手,泪沾衣襟。 “多谢婆婆,只是不知村长会不会让我留下?”此时的沈秀,还不知外来人来了此处,不能留活口,她还想着留在这里,藏身一辈子。 桃花婆婆眉间愁云缭绕。她也不知村长会不会允许沈秀留在桃花源。只是沈秀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且沈秀一个孤女,孤苦无依,她一个人该如何活下来。 这次不就是因为有人拐走她,她为逃命落入溪水里,才进了这桃花源么。 她不能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唯一的亲人又落入那样的境地。 “你且等着。”桃花婆婆关闭好门窗,去往村长家。 沈秀抿抿口中的药苦味。下巴上的伤泛出死死疼意,她碰了下伤口。 她庆幸自己还记得她祖先的名字。原主的记忆里,每年清明,家里扫坟祭祖,长辈都会念叨一遍几百年前沈家人因战乱,从小河沟逃荒到锦州的事,念叨祖先当年一路逃过来有多艰难,让他们这些子孙后辈日日谨记祖上之恩德。 “桃花,你可知你在做什么,你这是在置全村人的性命于不顾!她若是跑出去,把这地方说与外人听,咱以后还能过安生日子?”周村长摸着白须,怒瞪桃花婆婆。 桃花婆婆:“怎会 !她不会出去,她一个孤女,孤苦无依的,她出去做甚么,且她这次还是因为被人拐,才误入咱这里,她还敢出去?” “你保证她说的都是真的?她真的是你亲人,真的孤苦无依,真的被人拐才误入这里,真的不会出去?” “她真是老婆子我的亲人,祖先名字都对得上,且她与我们家人长得像,村长,您去看看就晓得,我不曾诓骗您。” “就算她的确是你亲人,也确实孤苦无依,可你又怎能保证她不会出去?不行,桃花,说什么也不能留下她的命,她必须————” “村长!”桃花一扑通跪下来,“她是这世上老婆子唯一的亲人了,我孙女儿才走,她就来了,定是老天开眼,看不下去,才把她送来陪我这老婆子的!” 周村长拧眉。桃花婆婆的孙女前段时日病逝,留下她一个孤寡老太太,她悲痛欲绝,这段时日神叨叨的,精神有些失常。 想到此,他琢磨,或许这位叫“沈秀”的姑娘,是桃花婆婆过于思念孙女,臆想出来的。毕竟她精神都有些失常了。 他道:“带我去看看她。” “秀秀,秀秀,村长来看你了。”桃花婆婆进屋。 沈秀拿起帕子,遮住面庞。 “这是做什么?” “脸上有伤,有碍观瞻。” 桃花婆婆倒也没说什么,不一会儿,将周村长请进屋。 周村长头发花白,精神矍铄,是一位很有精气神的老人。沈秀看了看他,拖着虚弱的身体,给周村长作揖行礼。 桃花婆婆赶紧搀扶住她,“村长,您瞧,她是不是与咱家人长得像。” 虽沈秀半遮着脸,但眉眼没遮住,只看眉眼就晓得,沈秀与桃花婆婆的孙女长得很像。 周村长狐疑地打量沈秀。不曾想,还真有个叫“沈秀”的小姑娘。这并不是桃花婆婆的臆想。 沈秀直接跪下来,“村长,求您留下我,求您了!” 桃花婆婆也跪下来,泪水滚落,“村长,你就可怜可怜我这老婆子,老婆子我就这一个亲人了。” 静默良久,周村长道:“桃花,你也可怜可怜我们全村人,此女不能留,必须灭口。” 沈秀惊然,“灭口?” 周村长露出不忍之色,“小姑娘,我们这都是没办法,我们怕你出去,把这里的事告知外人,外人若知道了这里,这里就要毁了,咱们的日子也就过不下去了。” 闻此言,沈秀吞咽嗓子。此刻她认清楚了形势,她就算不留在这里,桃花源的人也不会让她离开,只有将她灭口,桃花源才算安全。 她倒也能理解周村长此番话。她举起手发誓,“村长,我只有婆婆一个亲人了,我外头也没有家,我不会出去,我会一辈子留在这里,您放心!” “对不住,小姑娘。”周村长望了望外头。他带来了两个精壮的少年郎,这会子正待在外面,等他吩咐。 沈秀心头一颤。马上跑?先不说她身体虚弱,怎么跑?身上有点功夫也不行,她身上这点功夫,还在身体虚弱的情况下,能否在全村两百多人的围攻下脱身?且她还不知村里有无武功高强的人。 她不能赌。 没办法,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能再次动用万人迷光环,最后一搏。她取下面纱,“村长,求求您。” 面纱去掉,带着一道伤痕的面孔暴露在空气里。她泪盈于睫,水光颤颤,如晃动的江波。 周村长眼神微微变化。! 第 108 章 绿峰现,宿雾空,朝阳初升,沈秀下床推窗。 屋前流水潺潺,树影婆娑。再往前去,屋舍俨然,田地平整,梅花灼灼,枝条袅袅,鸟语花香,鸡犬相闻,清溪萦回。 整个村子在青山绿水的环绕下,恰似一幅流动的山水画,美不胜收,宁然祥和,静谧安然。 沈秀喜欢这样的环境,喜欢这样安然宁静,无尘嚣喧扰的乡村。 淀蓝天光洒进窗户里,一束一束似锦缎,柔软地披在沈秀身上,她伸展四肢,只觉得自己被这温暖的天光融化,治愈。 “秀秀,仔细风进来着凉了。”桃花婆婆进屋,赶紧躺床上去,身子好些了???[” “好多了。”沈秀关上窗,“我方才想透透气。”她重新躺床上去。 “来,喝碗热汤。”桃花婆婆端来腾腾冒气儿的肉汤。 “谢谢婆婆。” “与我还这样客气,怎的这般见外。”桃花婆婆满目慈爱,恨不得将沈秀抱进怀里疼爱。 沈秀总觉得,桃花婆婆好像把她当做她那位才病逝的亲孙女了。她捧起碗,小口喝汤。 桃花婆婆坐在床边,一眨不眨盯着沈秀。她越看沈秀,越觉得沈秀似她孙女,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欢喜。 欢喜的同时,她庆幸村长留了沈秀一条命,还允许她留在桃花源。 昨日,秀秀摘下面纱,跪下来求村长,村长一言不发。大抵两盏茶的功夫过去,村长还是保持缄默。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村长才道:“你发誓,决不会出去。” 秀秀当即发死誓。村长长叹喜,“罢了,你就留在这里。” 村长同意秀秀留在桃花源。并告诉她们,等沈秀病好了,再让她出来,让全村人认认。 桃花婆婆很是感激村长,有他的允许,村里人应该也不会反对沈秀留在这里。因村长不仅是整个桃花源的村长,还是村里大部分人的大族长,威望素著,一般人不会反对他。 她心里正感激着村长,屋外便传来村长与村长夫人的声音,“桃花,可在屋里头?” 桃花婆婆去开门,沈秀连忙戴上面纱。只有村长与村长夫人来了,沈秀放下心,摘掉面纱。 村长与他夫人拎来了一锅老母鸡汤,让沈秀喝下,好补身子,如此,身子也好得快。 看着咕噜咕噜喝鸡汤的沈秀,村长不知想到了什么,转头,悠叹一声。 冬去春来,春去冬来,一晃,三年时光飞逝而过。 三月,大地回春,桃花芳菲,山间桃林开放得灼烈,如粉白画布一样,在绿意盎然的山地里铺展开来。 水绿的田间小道上,戴着面纱的姑娘卷着裤腿,一边扛着锄头往前走,一边哼着小曲儿,“今天天气真正好,处处好风光,好风光!” 田坎边,一位老翁道:“秀秀,地里活忙完了?” “忙完了,这会子要回去吃饭呢,郑阿爷,您还不回去吃晚饭?” “我再拔会儿草。” “那您先忙。” 小道上开满春日里的鲜花,繁密若繁星,点缀在青绿的草丛里,姹紫嫣红,馥郁芬芳。沈秀踩着一路花香,走了一段路,她停下来。 丹田运气,她脚尖一点,借力飞跃而起。 在半空中飞行时,她听到有人道:“哎哟!秀秀,你这轻功可真了不得!这是功夫又长进了?” 沈秀停在树梢上,笑盈盈道:“是又长进了些,阿婶,割紫云英呢?” “这茬紫云英生得正好,我寻思多割些回去喂猪,猪也能长得壮实些。” 说话的大婶眉目淳朴,话头又一转,“如今你这功夫全村人怕是都打不过你,可惜狗蛋不能跟着你学武功,唉!” 几年前,得知沈秀会武功,且功夫一日比一日厉害,似乎比村里那些男人们学的武功要厉害得多,是以,村里人就有人起心思,想让她教一教武功。 只是沈秀遗憾道,她这武功不能传给外人。不能将功夫外传,否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于是村里人便歇了心思。 如今见沈秀这小姑娘能如仙人般在天上飞,大婶倍觉可惜,只扼腕,狗蛋不能学得这样厉害的功夫! “阿婶,我家去了。” “家去罢,家去罢。” 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已经飘出炊烟,沈秀在炊烟里飞行,抵达草檐土壁,槿篱竹牖的院子。篱笆外头,流淌着一股细细的溪流,落日余晖将溪流印染成了胭脂色。 沈秀把锄头放到一边,带着泥的双手进溪流里。手掌入水,晕开了胭脂一般的溪流。洗干净手,她穿过篱笆进院子,院里雪白的大鹅朝她飞扑过来。 “大白,饿了?”沈秀抓一把豆子,撒给大白鹅,转身去往鸡窝。 从鸡窝里摸出两个热乎的蛋,她笑着给胖嘟嘟的母鸡撒豆子,“两个蛋?小黄,诶,今儿辛苦了啊!” 她揣着蛋,走进香腾腾的灶屋里,“婆婆,小黄今儿下了两个蛋。” 灶台前,桃花婆婆放下锅铲,“俩蛋?正好,我去揪把野葱打个蛋汤。” 沈秀取下面纱,拿火钳添火柴。不一会儿,晚食备好。 晚食有野葱蛋花汤,油渣儿炒荠菜,水拌紫云英,锅巴土豆饭。 此时正是吃春的季节,山里野菜茂盛,其间最最美味的,当属鲜嫩的荠菜和紫云英,这两种野菜,可谓是春之野菜里的一绝。 伴着院子里的阵阵桃花香,在锅巴土豆饭里夹几根荠菜紫云英,浇上一勺香喷喷的野葱蛋花汤,锅巴土豆饭的淀绵香味,荠菜紫云英的清香,野葱蛋花汤的鲜香,齐齐在口腔里爆炸开。 且吃且赏花,何等惬意!沈秀惬意地眯起双眼来。 桃花婆婆见沈秀吃得香,她不停给沈秀夹菜,“多吃些,吃饱点。”最近春耕农忙,沈秀辛苦劳累,得多食些饭,多补补身体。 注意到沈秀衣兜里露出来面纱一角,桃花婆婆道:“戴了这 几年的面纱,也不嫌麻烦,也就下巴那有点疤痕,哪里算得上毁容,何至于要日日戴面纱。你啊,你就是……” 就是太看重脸面,太看重别人的眼光,自尊心太强了些。桃花婆婆把后面的话全部吞咽入腹。 沈秀摸下巴上的疤痕。当初她下巴受了伤,只是很细小的一道伤痕。为了以后给戴面纱找借口,她刻意抠伤口,以至于,下巴上留下了浅浅淡淡的一条细痕。不仔细看其实看不出来。 我就想戴着。?_[(”沈秀给桃花婆婆夹油渣子。 “秀秀,你都十八了,也是时候寻个夫婿了。”桃花婆婆又提起这事。 “我还年轻着,还早。” “不早了,十八都成老姑娘了。” “我都毁容了,谁愿意娶我。” “你这孩子,又胡吣,你哪里就毁容了。” 沈秀捂耳朵,“婆婆,别说这个了,我现在不想嫁人。” 桃花婆婆也晓得吃饭时说这些败兴,也没再说甚么。吃过晚食,桃花婆婆去织布,沈秀怀揣两个窝头,去往后山竹林。 进入竹林,她左右寻找,很快搜寻到目标,“肉肉,来吃窝头!” 前方笋堆里,坐着一只胖墩墩,毛茸茸的食铁兽。它身上黑白分明,蓬蓬脸,圆圆滚滚,短胖短胖,微微炸毛,有些像三角饭团。 它坐靠着竹子,手里握着竹笋,咔嚓咔嚓地啃。听到沈秀的呼唤,它慢吞吞转过圆脑袋。 然后跟个太上皇一样,懒得动一下,就等着沈秀把窝头送过去,喂到它嘴边,等着她伺候。 沈秀过去,把窝头喂给它。她坐到它身侧,轻轻摸它圆胖的脑袋。 肉肉今年五岁,她按照体型大概估计的年岁。三年前,大抵两岁的亚成年食铁兽因为受伤,找不到吃的,便下山,跑到桃花婆婆家的后竹林。 沈秀给它治疗伤口,并给它蒸了软和好下口的窝头,它就喜欢上沈秀给它做的窝头。 伤愈,它几次下山来她这里要窝头吃,渐渐地,它不再上山,在桃花婆婆家的后竹林里安家了。 沈秀给它取名肉肉,希望它能多长肉,而它也不负众望,这几年体重突飞猛进,长成了胖墩墩的大胖子。 “肉肉,你是不是又长肉了,挺好。”沈秀摸着它的耳朵,忍俊不禁。 肉肉一只手掌放到她膝盖上,一只握着窝头,专心致志啃窝头。 微风拂过竹林,竹叶簌簌作响,翠□□滴的竹叶,将沁人心脾的竹香吹得到处都是。 望着晚霞从竹叶缝隙中洒落,听着微风掠过竹梢,靠着圆滚滚的食铁兽,沈秀双眸微阖,感受着无与伦比的惬意。 这样的神仙日子,她希望她能过一辈子。!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09 章 咔嚓咔嚓。食铁兽吃竹子的动静,是白噪音,是ASMR,沈秀翻着武功秘籍,睫毛耷拉,睡意渐渐来袭。 她靠着肉肉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它还在咔嚓咔嚓吃竹笋。 “你吃得真香。”她也想取一节竹笋跟着它一起吃。春笋味美,她寻思也弄些回去做油焖春笋吃。 用香喷喷的猪油焖春笋,好吃到能让人连舌头都吞下去。“我回去了。”沈秀摸摸肉肉的大脑壳,“明日见。” 她拎着一捆竹笋下了后山竹林,将将走出竹林,就见一头野猪从山路上冲下来。 她极速飞到树上,出掌的同时,暗自腹诽,又遇到野猪,她大抵是天生与野猪有缘。 猛烈的风刃从掌中冲破而出,砰地一下打到野猪身上。野猪歪身倒地,沈秀连出几掌,快速补刀。 翠翠拎着篮子回家,发现沈秀拖着一只肥壮的野猪走下来,她瞪大双目,“野、野猪!” “秀秀姐,你去山上打野猪了?” “不是,它自个儿跑下来的,我见它直往山下冲,怕伤到人,就将它打死了。” “你一个人就打死了一头这么大的野猪,秀秀姐,你太厉害了!”翠翠崇敬很是,“我来帮你。” “不用,我一个人拖得动。”大约三百斤的野猪,沈秀如今拖得动。 “对了,翠翠,你等会儿去周屠户家里去领肉,我把野猪拖到周屠户那里,把肉给大家分了。” 有肉吃,自然是高兴的,翠翠喜不自胜,“好嘞!谢谢秀秀姐!” “嚯!好肥一只猪!”周屠户围着野猪转了一圈,旋即对戴着面纱的沈秀竖大拇指。 “劳烦您了。” “你愿意把肉分给咱们,是咱们该谢你!”周屠户乐呵呵地去拿刀了。 野猪是沈秀打的,村里人先让沈秀自己拿肉,沈秀只要了二十斤,剩下的肉分给了村里其他人。 “秀秀,谢谢了啊!” “正好好些日子没吃肉了,多谢你!” “秀妹子,谢谢你!你真厉害!” “秀秀姐姐,谢谢你!” 沈秀冲村民们挥手,拎着肉与桃花婆婆一同家去。 “婆婆,明儿晌午,咱弄个酸菜粉条炖野猪肉。” “行,再炒个笋丝肉片。”桃花婆婆笑眯眯,布满皱纹的脸上笑出花来。 暮霭沉沉,浮光霭霭,沈秀挽着桃花婆婆的胳膊,依偎的两道身影越来越远,渐渐融进朦胧的天色里。 第二日晨间,鸡犬声如交响乐在村子里每一处谱奏起来时,沈秀已经起床练功。 山里的早晨,绿色的田地与蓝天白云相映衬,显示出让人心旷神怡的纯粹之美。沈秀深吸清鲜的花草香气,与桃花婆婆一起下田翻地。 刚到地里,就碰到在田间小道上穿行的周村长与他孙儿周小山。 周村长拎着箩筐,周小山挑着担子,碰到沈秀后,周村长 停下来,“秀秀,来干活?” 沈秀点点头,卷衣袖,开始翻地。周村长走出一截路,驻足,他望向在田间忙活的沈秀,随之把目光挪到自家孙儿身上,“小山,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娶妻了。” 周小山面皮一热,“阿爷,你说啥呢。” “男娃子家家的,害羞作甚,”周村长摸胡须,沉吟,“你把秀秀娶回家咋样?” “秀秀姐?不行!”周小山连连摇头,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秀秀姐那么厉害,她一拳就能砸死我,一个能打我三个!” “怎么地,你以后与她成亲了,还要打她不成?” “阿娘阿爹经常吵架,阿爷你说这很寻常,夫妻之间不会永远松萝共倚,总会有个口角啥的。万一以后我与秀秀姐成亲了,婚后与她发生口角,她一言不合动手,那我不就惨了!” 周村长一烟袋打到周小山身上,“胡吣!秀秀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打人的人?你把她当做什么泼妇了!” “疼疼疼!”周小山躲开,“就、就算她不会一言不合就动手,可我都没见过她长什么样。她什么样子我都不知,我就娶她?阿爷,咱们村儿可早就不兴盲婚哑嫁了!” “人家长得俊得很,标致得很!就你这黑黢黢的模样,还配不上人家!再说,人家干活勤快,身手厉害,还识字,是个顶顶能干的姑娘,你能娶到这样的媳妇,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俊得很?不是都毁容了……” “毁什么容,没毁容,你再胡吣,今日别吃饭了!”周村长追着周小山打。 周小山一边跑一边纳闷,他阿爷咋就这么稀罕沈秀?稀罕得跟亲孙女儿一样,若不是沈秀与他阿爷长得不像,他还以为她是他阿爷亲孙女呢! 他回头一望沈秀。 田野间,沈秀弯腰握锄,麻利地翻着土地,晨风吹着她的衣衫,略微精壮的身体在风里岿然不动。 他暗自咂嘴。沈秀比村里任何一个姑娘都壮实强壮,比村里任何一个男子都能打,他是万万不敢将她娶回家啊! 翻了一个半时辰的地,桃花婆婆先家去备午食,沈秀留在田里继续翻地。 又锄了一刻钟的地,沈秀坐在田坎上,拿水壶喝水,洗洗手,准备拿花生豆吃,倏然,微微的刺痛从脑部传来。 她扶住头,这几年来,因为失忆后遗症,她有时候会头疼。村里的大夫也看过了,药也吃过,情况也不见好转。不过好在只是有时会疼一下,并无大碍。 很快,轻微的刺痛消失,她搓搓手,摸出花生豆嘎巴嘎巴嚼。 “秀秀,锄地呢?”二牛扛着锄头走过来,“我来帮你。” “不用不用。” “我地里的活忙完了,这会子正好没事,帮你锄锄。”二牛笑得憨厚。 “回头我也帮你锄地。”沈秀没再拒绝。 铁花也过来帮忙,“秀妹,昨日你打的那野猪,肉可香哩!比之前吃的野猪肉香多了!” “ 是吗?我还没吃。那咱运气好,碰到了一只肉香的野猪。”沈秀看看帮她锄地的二牛铁花,她笑笑。桃花源的村民,基本上都很善良淳朴,你帮我,我帮你,都不算个啥事儿。 至晌午,沈秀邀请他俩去她家吃午食。 “我家里头饭也差不多好了。”俩人挥手离去。因物产丰富,又没有赋税,村里人粮食够吃,并不与桃花源外的大多数人一样,不食午饭,一日只食两餐,桃花源家家户户都是一日三餐,都会吃午食。 沈秀今日没用轻功,直接步行回家。途遇放牛娃,她把兜里剩下的花生豆递过去,“阿福,给。” 阿福从牛身边走开,咧嘴,“谢谢姐姐!”他掏出山莓,“姐姐,吃三月泡儿,可甜啦!” 她尝了一颗,“嗯,很甜。” 阿福抱住她的胳膊,“姐姐,我想飞高高。” 她一把抱住他,“准备好了吗?” “嗯!” 沈秀抱着他一跃而起。 “飞高高喽!”阿福欢呼。 落地后,阿福亲昵地抱着沈秀,梳着童子头的脑袋蹭她,“姐姐,真好玩!” 怀里的阿福,逐渐变成魏长生的模样,沈秀晃神。小长生也喜欢抱着她在她怀里蹭。 三年多过去,小长生差不多已经十岁,已经长成小少年了罢。想到小长生,魏朝清,爹娘他们的身影一一掠过脑海。 许多人的身影掠过脑海,最后,戴着橘红色抹额,狐狸眼亮晶晶的面庞定格在她脑海里,沈秀心神微窒。 微风拂过来,她睫毛颤动,抬起手。感受着微风缭绕指尖,她轻轻呢喃:“卫风……” 风吹得更大了些。她握紧手掌,试图抓住风,却只抓住一把虚无的空气。! 第 110 章 “姐姐,你怎么啦?”阿福察觉到沈秀情绪倏然低落下来,他挠头问道。 沈秀没说什么,她摸摸阿福扎的小揪揪离去。 午间,沈秀来到一小山包上。她取出火折子,点燃纸钱。纸钱含烟,袅袅飞烟飞进远淡黛云里。 日暗,云沉烟水,她在飞烟里,往地上倒下三杯酒。 “秀娃,给谁烧纸钱哪?”村里的周阿翁赶着羊,经过她时问道。 “一位故去好友。” 周阿翁颔首,离开时,让沈秀别忘记去他家挤羊奶。 “好。” 纸钱烧完,沈秀耷拉着肩膀去往后山竹林。 “肉肉。”沈秀轻轻抱住肉肉的后背。 大抵是感觉到沈秀心情不好,肉肉放下竹笋,转过身,胖乎乎的熊掌搂住沈秀的脖子。 沈秀仰头,不让泪水留下来。 许久。沈秀深呼吸,擦了下略微湿润的眼角。她盘腿打坐,开始练功。一片竹叶落到她肩上,她用食指中指夹住竹叶,运力,竹叶如飞镖,射进前方竹子里,竹子剧烈摇晃。 又丢出几片竹叶,她继续练习功力,见竹子倒地,她感慨,曼陀煞不愧是顶级绝世武功。她只练了三年曼陀煞,如今功夫也很厉害了。 肉肉把倒地的竹子咬过来,放在自己圆鼓鼓的肚子上吃。沈秀见状,笑了笑,拿起竹叶,又给它射倒两根竹子。 晚些时候,桃花婆婆去老王家吃满月酒,沈秀因戴着面纱不方吃东西,就没去。桃花婆婆带了饭食回来,“老王家倒是蛮大方,满月酒饭菜不错,你快趁热吃。” 说着她把老王家送的满月礼取出来,两个红纸染红的红鸡蛋,两个涂了红点点的喜馍馍。 村里办喜事,送出去的礼基本上都有红鸡蛋和喜馍馍。直到现代,乡下办喜事仍然有人送红鸡蛋喜馍馍。她记得,她小时候在外婆家,去别家吃酒席,基本上也会送红鸡蛋,还有涂了红点点的包子馒头。 不过她长大后,就很少有人弄红鸡蛋和涂红点点的包子馒头了,都换成了其它伴手礼,例如喜糖酒饮什么的。 桃花婆婆把红鸡蛋剥开,放到沈秀碗里,满目慈爱。 “婆婆,你也吃。” “我吃饱了,你都吃了。”桃花婆婆又给她剥第二颗蛋。 这时候,有人在外面喊桃花婆婆。沈秀放下筷子去开门。 来人是周阿翁家的大孙铁柱。他拎着一桶羊奶,道:“秀秀,给,羊奶。” “我原打算吃完饭去你家挤奶的,谢谢你啊。”沈秀赶紧接过羊奶,笑道。 她眉眼弯弯似如月牙,铁柱耳根微红,“我、我先回去了!” “等等,桶你不拿回去?”沈秀喊住他。拿回桶,铁柱大步流星走远,跟有人在后面追一样。 桃花婆婆把新鲜羊奶煮了,拌进土豆泥里,做成羊奶土豆糕,给沈秀作零嘴吃。 沈秀吃了两块羊奶 土豆糕,准备给肉肉也带两块过去吃。 “又去它那儿?”桃花婆婆道,“你啊,恨不得成日与它待在一起。” “那地方好练功。” 肉肉似乎不爱吃羊奶土豆糕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而后躺在沈秀膝盖上,呼呼睡大觉。 得亏沈秀练了武,承受力强了许多,否则这么大一胖墩躺她身上,她得被压出血来。 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沈秀耳朵一动,寻向声源。 “铁柱,捡柴火呢?” 铁柱背上背着一捆柴,看到沈秀后,他点点头,与她打了声招呼,继续前行。走出一段路,他又折返。 “秀秀……” “有事?” 他从怀里取出一根木簪,“这是我自己做的,送、送给你!” 沈秀诧然。她的视线在铁柱脸上逡巡一番。他微微低头,肌肤泛着淡红,很是害羞的模样。 她道:“为何送我簪子?” “我……我……就、就是专门给你做的。”铁柱整张脸烧成了红炭。 见状,沈秀心里明白了泰半,她迟疑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铁柱浑身一颤,他欲摇头否认,舌头却僵硬起来。良久,他狠狠一咬舌头,道:“是……” “你看到过我的脸?” “没有。” “真没有?” “没有的。” 没看到她的脸,没被万人迷光环影响,铁柱他是真的喜欢她?沈秀道:“你甚至都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就喜欢我?” “你……你挺……挺好。”他结结巴巴。 “哪里好?” “哪里都好。” “比如?” “性子、性子挺好。” 沈秀哑然,她性格一般,如大多数普通人一样,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性子。 但或许性子普通,也会有人喜欢,就像长相普通也会有人喜欢一样。沈秀之前在现代时,二十年间也收到过零星两次表白,是以她深知这一点。 当然,零星两个喜欢过她的男人,也与她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普通人。 像谢扶光,魏朝清,月楼迦他们这种各方面都出色到极致的人,喜欢她这种普通人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或许有那么一点点的可能性,但她个人很不相信,她个人持悲观消极的态度。 各个方面都出色到极致的人,喜欢一个各个方面都普通到极致的人,这种可能性,她只在玛丽苏影视剧里见到过。 现实是理性而残酷的,她不相信什么梦幻童话。 所以说,她相信普通人也会被人喜欢,但不相信普通人会被出色到极致的人喜欢。 像谢扶光他们,若没有万人迷光环,他们绝对不会喜欢她。尤其是谢扶光,他最最不可能喜欢她。 他有几乎无人能敌的容色,几乎无人能敌的武功,他那么出众,肯定看不上她这种普通人。他还是个疯批变态,这种疯子,没有人性,怎会有喜欢这种感情,怎会喜欢人? 她以悲观消极的态度,不信出色到极致的人会喜欢普通人,也不信疯批病娇会喜欢人。 拉回扯远的神思,沈秀重新看向面部通红的铁柱。她很感激他。因为他没有被万人迷光环所影响,他的喜欢是真心的。她感谢他这份真心的喜欢。 每一个人的真心喜欢都值得被尊重,被感谢。 “铁柱,谢谢你。”她轻声道,“但簪子我不能收下。” 铁神色微僵,“我……我……” 好半晌都吐不出一个完整的字,他难堪地背过身,“我还有点事先回去了!”之后快速跑远。 晚霞泼天,铁花和翠翠结伴在溪边捣衣。 “若我也能有秀秀姐一样的功夫,我也能去打野猪,那咱家岂不就能经常吃野猪肉了。”翠翠边捣衣边道,满目憧憬向往。 “学功夫可累哩,你能行吗?”铁花握着杵捶,使劲打平衣裳。 “咋就不行了,改明儿我就找阿远叔学功夫去。” 铁花正要笑她,忽而发现前方出现一道人影,看清人影,她一愣。! 第 111 章 见铁花愣愣地望着前方,翠翠问:“铁花,看什么呢你?”说着也顺着铁花的目光扫过去。 小溪对岸,男子一袭红衣,如大波浪一样的卷发湿漉漉。莹亮的水珠覆盖在发间,如华丽的绸缎上镶满了宝石,流光溢彩,光彩夺目。 他站在漫天霞光里,肌肤如玉,朱唇似血,昳丽如花。 铁花和翠翠从未见过这样标致的人,她俩瞪大双目,有些愣神。 红衣男子倏然飞到她们面前。她俩愣愣道:“你、你是谁?” 他取出一块绢锦,浸了水的绢锦上画着一张画像,“两位姑娘,可曾见过她?” 画像上的人,细眉杏眼,眉眼似乎与沈秀有点相似。翠翠挠头,迟疑出声,“这……这是秀秀姐?好像有点像秀秀姐?” “秀秀姐?”红衣男子眸光微动,“沈秀?” “对!沈秀,画上的人也叫沈秀?” “她在这里?” “是啊。” “请带我去见她。”他眼角含笑,谦谦有礼。 触及他的笑颜,翠翠吞咽唾液,她没啥才华,不知该如何形容他的笑容,反正,方正就觉得,他笑起来时,好像一朵花开了,特特好看,看得让人心怦怦跳。 翠翠咽嗓,“你、你是秀秀姐什么人?” “她是我未婚妻。” 秀秀姐是他未婚妻?翠翠皱眉,并不信他。秀秀姐说过,她没心仪的人,没订亲,没成婚。 想了想,翠翠道:“喔,我这就带你过去见————” 遽尔有人高声道:“外来人!” 几个扛着锄头和铁楸的村民冲过来,“铁花,翠翠,快过来!!” 被红衣男子的美貌糊了心神的铁花和翠翠,这才清醒过来,她俩面色剧变,赶紧跑开。不管这红衣男子是否认识沈秀,是否真的是沈秀的未婚夫,都不能让他留活口! 周大房举起锄头,道:“大家快上,抓住他,不能让他离开这里!” 村民们应召,一拥而上。然而还未碰到红衣男子,就通通被点穴道,站住不动了。 红衣男子穿过村民,步至翠翠身前,嫣红的唇角微弯,“请带我去见她。” 话音刚落,又有两个村民赶过来,拿起棒子直接冲向谢扶光。翠翠趁机跑,才跑出去两步,便定住不动了。 “跑什么?”红衣男子走过来,他的瞳孔漆黑如深渊,唇角却带笑,声线温柔,“我让你带我去见她。” 他唇角带笑,却让翠翠不寒而栗,一阵毛骨悚然的寒凉爬上她背脊,“我……我这就带你去……” 又有村民冲过来,以红衣男子恐怖的武力值,翠翠怕村民受伤,赶紧喝住村民,“住手!他是秀秀姐的未婚夫,他认识秀秀姐!” 村民停下来,“那又如何!翠翠,你赶紧过来!不能让他进来!” “阿叔!你们别过来!” 红衣男子似乎耐心告 罄,修长白皙的指尖轻轻一扫,冲过来的村民皆如被冻住一般,不能再动弹。 见村民只是被点住穴道,没受伤,翠翠狠狠松气。还没到桃花婆婆家,村长便带着一大群人跑过来。 翠翠赶紧道:“村长,这人是秀秀未婚夫!认识秀秀!别动手!” 动手也打不过,万一惹怒人家,全村人恐怕都会性命难保! 村长肃声道:“站住!” 紧接着,村长背后,村里会武功的青壮年,拿着大刀冲过来。 “别过来!”翠翠急得大叫。 然而村里人并不理会她,拿着大刀就冲向谢扶光。 谢扶光眸光无机质,不耐地歪头,还未动手,一股如刀风刃直冲他打来。他掀开长睫,望向风刃打来的方向。 前方桃树上,沈秀站在树顶,喝道:“谢扶光,住手!” 谢扶光长睫微动,迅速向她飞去。他的速度快到出现残影,沈秀只觉眼前一黑,下一瞬她就被他摁进怀里。 拥抱她的力度,像是要把她挤进身体里,嵌进身体里。 他像是落到她身上的,一滴滚烫的熔岩,要将她融化进他的血肉之中。 “你没死。”谢扶光抱着她,低低轻笑,笑声低低地从喉间溢出来。 他笑得胸腔震鸣,肩膀抖动,笑得越来越大声,笑得有些病态癫狂起来。 沈秀掌间运力,打在他身上。 他疼地闷哼,没有退让,硬生生抗下她一掌。她又运力打打。他轻笑,“这几年功夫长进不少。” “你再不放开我,我就被你憋死了。”沈秀呼吸艰难。 谢扶光松开来一点力道,他的视线黏在她的脸上,细细地端详她。沈秀立刻问:“你方才有没有伤这里的人?” “他们要杀我,我只是点了他们的穴道。”他这般仁慈,只是因为沈秀在这里,这些人沈秀可能认识,他不会杀他们。 没人出事,沈秀放下心来,“不要伤他们。” “唔。”谢扶光将脸埋进她颈边,嫣红的嘴唇亲吻着她的发丝。 “秀秀……”桃花婆婆的声音在前方响起。 沈秀看向桃花婆婆,看向站在桃花婆婆身边的村长,以及其他村里人。各种思绪在脑海里翻飞,忖度片刻,她道:“婆婆,他是我师父,武功很厉害的那个师父。” 她在暗示他们,谢扶光很厉害,比她厉害得多,他们打不过他。不要动手,不要自寻死路。 桃花婆婆愕然,“是你师父?那你们……” 师徒之间,怎能如此亲密地拥抱,如此逾矩,如此违逆伦理纲常! 沈秀道:“也不算是师父,他是我朋友,就是教了我一些武功。” 听到这个解释,桃花婆婆脸色稍霁。 沈秀拉住谢扶光的胳膊,“跟我来。” 她拉着谢扶光,往家里走。谢扶光也乖乖任她拉着走,一双漂亮的眸子一直定在她身上,一错不错。 进了屋里,谢扶光扫视屋内,“这几年一直在这里?” “嗯。”她问,“怎么找到这里的?” 却原来,三年多前沈秀消失后,谢扶光他们并不信她真的已投河自尽。他们将她住的屋子掘地三尺,竟发现她屋里竟有一条地下密道。 沿着地下密道走出去,方圆几百里寻遍,整个东陵,西域,就连赫兰都寻遍,仍然寻不见她。 随着时间一日一日过去,久寻沈秀不得,杨氏与沈有财都开始相信沈秀的确已经投河自尽了的时候,谢扶光,魏朝清等人仍不放弃,继续寻她。 这一日,谢扶光在燕州郊外发现了一条十分隐蔽的暗洞,他沿着游进暗洞里,一路游出来,便发现了这片与外隔绝的村庄。 沈秀气闷。桃花源怎么就让谢扶光给找着了。方才见到他的第一眼,一把锤子就捶在了她身上,重重一击,仿佛要开始把她平静安宁的生活彻底毁坏。 她郁闷到反而情绪平和起来,“我之前投了河,没想到顺着河流飘到了这里。我想着这大抵是上天不愿让我死,又实在无颜见你们,再加上喜欢这里,便就在这里待下了。” 撒谎,又在撒谎,穿越过来这么久,她已经数不清自己撒过多少谎。老天没给她向好的余地,她只能两害取其轻。几乎每一次撒谎都是为了让自己好过,让自己活命,每回都是自己委屈,妥协,憋屈。 她感到厌倦,疲惫。 她不想再撒谎,不想再应付所有人,不想再委屈自己。她不想再过三年前那样日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日子。 可是谢扶光找到她了。她大抵又要过三年前那样的日子。 谢扶光:“你喜欢这里?” 沈秀淡淡道:“喜欢,我很喜欢住在这里。” “为何喜欢这里?”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小桥流水,迭翠柳红……”沈秀心里烦闷,望着窗外,自言自语般。 “对了,要杀我的那人,找到没有?” “尚未。” 三年了都没找到?沈秀蹙起眉尖。 桃花婆婆端着两碗茶进屋,“秀秀,让你师父喝碗热茶。” 桃花婆婆把茶放下后,靠在沈秀边上,手挨着沈秀的肩膀。 谢扶光的目光落在桃花婆婆的手上。 发现谢扶光在看桃花婆婆的手,沈秀抿唇。她清楚地明白谢扶光为何会看桃花婆婆的手。因为桃花婆婆的手放在她身上。他嫉妒心病态,或许想砍掉桃花婆婆这双手,直接杀了桃花婆婆也不一定。 因担心谢扶光对桃花婆婆动手,沈秀一颗心提到嗓子眼,“婆婆,我有话与他说,你先出去一下。” 桃花婆婆应声离屋。见她出去了,沈秀松气。随之,熟悉的厌倦与疲惫感如海浪拍到她身上,将她拍打得七零八碎。 成日担心自己命,还要担心别人的命,循环往复,她又要开始这样憋屈的日子了? 若谢扶光没找到她,她可以不用再过这样的日子的。她可以像这三年一样,日子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安宁平静,舒适惬意。 可谢扶光偏偏找到了她。她又要卷入从前那样让她不得安宁的日子。 “不是有话与我说?”谢扶光的声音打破沈秀的冥想。她迟钝而缓慢地转头,就像是没上发条的木偶人。 与谢扶光对视上,她想,若是他没找到她该多好。 这一刻,她对谢扶光的怨恨,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切割着她的血肉与灵魂,疼痛让她牙根直发麻。 “秀秀?”见她仍然不言语,谢扶光扬眉。 她久久凝视他,眸色愈来愈漆黑幽深。她想,她必须得做好决定了。! 第 112 章 沈秀原想问问她爹娘如今怎样,还有夫子他们如今都如何,但她都没问。她用力吸了一口气,道:“喝点热茶。”她亲自将茶杯送到他手里。 等他接过热茶,她心平气和道:“吃了饭没?饿不饿?我给你做饭吃?” 闻此言,谢扶光眼里溢出流光,“你要给我做饭?” “对。” 微微的笑容如花一般在他眼角绽放开,他似乎极想吃她做的饭,“我要吃清烧白菜,盐菜炒肉,蛋黄豆腐,清蒸排骨,酸萝卜炒魔芋,酸浆土豆丝。” “你喜欢这些?” “我要吃这些。” 沈秀嗯了一声,他爱吃这些菜?她在记忆里搜寻片刻,他好像不爱吃这些菜。 忽然,她脑子里里闪过了什么。清烧白菜,盐菜炒肉,蛋黄豆腐,清蒸排骨,酸萝卜炒魔芋,酸浆土豆丝这些菜,好像是她之前给魏朝清做过的菜? 她顿时一阵无语。就那么一桌菜,居然让谢扶光记到了现在。 “好。”她起身,“我这就去给你做。” “你就在这里。”她没让他进厨房。他并不听,要跟着她去厨房。 忖了忖,沈秀没再说什么。她系上围裙,开始做饭。谢扶光手脚麻利地在帮她洗菜,见他拿刀切菜,且菜得还很好,沈秀讶异,她记得,他以前的刀工没这么好来着。 炒菜时,沈秀道:“去篱笆前的菜畦里掐一把小葱,认得小葱么?” “认得。” 谢扶光去掐小葱,沈秀极速将微黄的粉末下进汤菜里。 她知道谢扶光百毒不侵,但她仍要试一试。万一她下的这毒,能毒死他呢? 只要她能杀了他,再没人知道她在此处,她就能继续过安宁的日子。 他那么厉害,武功那么高强,还有男主光环,她能不能杀掉他?她一个炮灰路人甲,能否杀掉男主? 她不知道,但她要试一试。从前她不敢,但这次她豁出去了,左不过就是一死,她实在是累了,她已经不愿再过三年前那样的日子,再过之前那样的日子,她宁愿死。 饭做好,她把筷子递给谢扶光,“吃罢。” 谢扶光夹起一根土豆丝,吃进嘴里,他眼光微闪,尝出里面的毒药来。 “菜里有毒。”他道,“有人下了毒。” 他没有怀疑是她下毒。 沈秀见他面色如常,完全没中毒的样子,她心中遗憾万分,佯装惊骇,“有毒?你没事吧?” “无事。”他道,“没有什么毒能毒倒我。” “真没事吗?”说这话的时候,沈秀靠近谢扶光,袖子里的匕首滑落而下,趁他不备,丹田运气,将内里全部逼到匕首上,遽尔向他刺去。 宛如灌注了狂风暴雨的匕首,裹挟着巨大的冲击力,还未碰到谢扶光,谢扶光就轻易化解匕首的冲力。 他捏住她的手,语气很轻,“你要杀我?毒是你下的?” “是。”沈秀无力地握着匕首。即便她如今武功也很高强,可在谢扶光面前,仍然渺小如蚂蚁,想要杀掉他,无异于蚍蜉撼树。 绝望与痛苦让她整颗心都麻木起来。 谢扶光:“为何要杀我?” 沈秀:“因为我恨你,恨不能将你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他不问她为何恨他,大抵也是心知肚明,只道:“如何才能不恨我?” “除非你死。” 空气若寒冰一样凝固起来。 “之前你曾说过,对你好,尊重你,别强迫你,追求你,做让你开心的事。这样你才有可能会喜欢上我,”谢扶光道,“而你现在要我死,你根本没可能喜欢上我?你说的那些话是骗我的?” “我那时只是怕死,不得已才那样说,”沈秀异常平静。她忽然想起来,谢扶光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厌恶别人欺骗他,他现在知道她说的那些话都是骗他的,或许比知道她杀他还要生气。 默然半晌,谢扶光道:“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 “我喜欢谁,都不会喜欢你!” 谢扶光微微歪头,目光幽深盯住她。 沈秀只觉自己被一头弑杀的野兽盯住,她直视他,没有怕他,“我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会喜欢你。” “你杀了我罢。”她闭目等死。 良久,她没有等来死亡,等来了他的怀抱。他将她拥入怀中。 他用手指轻轻抚摸她的头发,胭红浓艳的唇边含着温柔的笑,“我不会杀你。” “但我会杀别人。”他说完这话,出手向门边打出一掌。 木门破碎,一直在门边偷听的桃花婆婆摔将进来。 沈秀一惊,“婆婆!”她想过去扶桃花婆婆,身体却被谢扶光桎梏动不了。 桃花婆婆从地上爬起来,满面骇恐,“你、你放开秀秀!” 谢扶光对沈秀说:“若你不喜欢我,我就杀了她,喜欢我,我就不杀她。” 沈秀气笑了,他这是拿别人的命,来逼她喜欢他? 若是从前,沈秀不想连累别人,不想身上背命,或许会妥协,可她如今实在是太怠倦,太累了,累到不愿,也不能再委屈自己。 谢扶光若真杀了桃花婆婆,她会把自己的命赔给桃花婆婆。掌间运力,她试图自杀,却被他桎梏着,连咬舌自尽都没办法实行。 挣扎片刻,她无畏而平静,“你杀就是。” “当真?” “当真。” “若我杀了她,杀了这里所有人,杀了你爹娘,魏朝清,魏长生,叶云川,你身边的所有人,你在意的所有人呢?”谢扶光的眼睛漆黑沉静,若冷凝而成的乌云,蕴含着厚重的风暴。 “你就算把全天下的人都杀光了,我也不会喜欢你。” 谢扶光沉默。尔后,他又弯唇,“是吗?”言毕,他手指往桃花婆婆的方向一挥动。 桃花婆婆只觉自己的脖子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她捂住脖子,艰难地呼吸起来。 沈秀见状,她狠狠咬牙,“你只管杀!” 谢扶光仔细观察她的神色。见她神色冰冷坚硬,他向桃花婆婆打出一掌,桃花婆婆瞬间倒地,闭上了双目。 直直望着桃花婆婆,沈秀面皮抖动,从喉管里压迫出声音,“你杀了她?” “杀了。”谢扶光口吻轻描淡写,仿佛在说什么不重要的事。! 第 113 章 久久注视已经失去呼吸的桃花婆婆,沈秀脑子里仿若灌满了黏糊糊的浆糊,整个人都迟滞起来。 明明已经做好准备,然而当有人真正死在自己面前时,她还是无法保持平静。 她又万分后悔起来,她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妥协,她应该救一救婆婆的,她应该……不,她绝不能再妥协!婆婆已经死了,她再后悔也无用,她必须继续狠下心来! 她艰难地找回自己的声音,“谢扶光,我说了,你只管杀,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喜欢你。” 她会把命赔给桃花婆婆,赔给所有会被她连累的人,她不能再妥协,绝不能! 她无动于衷,似乎绝不会妥协。谢扶光眸中暗流涌动,簇簇眼睫如水底幽生的藻类。 “是吗?”他仿佛在自言自语,旋即拉着沈秀走出房屋。 房屋外面,全村人都紧张地在外头守着,严阵以待。 “想我把他们全杀光么?”他笑吟吟,在她耳边低声道。胭红的唇瓣几乎碰到她的耳朵,低低沉沉的声音擦着她的耳廓,恍若情人间耳鬓厮磨,在与她说情话一般。 从谢扶光要杀桃花婆婆的开始,沈秀就欲先自杀,可他控制着她,连她的下颚都发不了力,咬舌自尽都不能,她连自杀都不能!现在亦如此。她扫视全村人,对谢扶光道:“我疼。” 谢扶光仿若捧着珍宝一样,捧住她的脸,“何处疼?” 她佯装痛苦难耐,“头疼,你先放开我。” 待他一松开她,她极速将全部内力逼到自己手上,用力打向自己,可她还是比不得谢扶光的速度。 谢扶光捏着她的肩膀,指尖像是要刺进她的骨头里,“又骗我。” 天是冰冷的蟹壳青,沈秀面纱下的面庞也逐渐染上了蟹壳青,她已经感受不到肩膀上的疼痛,口中泛苦,一阵阵苦意从皮肤里破开,涌出来。 幽甜的桃花香被染成了清晗苦涩的冷香,若佛手柑的冷香,一遍又一遍地提神醒脑,一遍又一遍地让她清晰地认识到她如今的处境。她呐呐出声,“谢扶光……” “你不想他们死,是么?”谢扶光的唇瓣贴着她的耳朵,语调轻柔欢快,诱惑着她,“他们的性命,全在你一念之间。” 熟悉的疼痛如针一般扎进脑袋里,沈秀捂头,先前失忆后形成的遗症阵痛再度卷土重来,她疼地呻.吟出声。 这次她是真头疼。 “怎么了?”谢扶光第一反应是关心她,并未怀疑她故技重施装疼。 “疼……”她痛苦地咬住下唇,神识顿时堕入黑暗里。 “秀秀?” 沈秀已然昏迷过去。谢扶光抱紧她,面若罗刹鬼,“会医术的过来!” 对面村民里,一老翁杵着拐杖疾步走近,“我是大夫!” …… 沈秀醒来后,入目里是一片朱红的衣衫。 “醒了?还疼么?”谢扶光的指尖轻触她。她蹙眉, 有些想不起来他是谁。 继而记忆回笼,她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村长他们呢?你把他们都杀了?” 先回答我,还疼不疼。?[(” “不疼了,没事了,村长他们呢?” “没死。” 闻此言,沈秀悬着的心回笼。下颚仍然不能发力,只能张嘴含糊地说话,她丹田运气,尝试打破身上穴位的桎梏,然而无用。 转而,桃花婆婆倒地而亡的画面闯入脑海里,她费力抬起手,拿起床边的药碗,直接砸到谢扶光头上。 猩红的血从谢扶光白瓷一般的额角流下来,秾丽皎华,衬得他似如一只披着精美人皮的艳鬼。他笑笑,“你若是高兴,可以再砸一次。” 沈秀:“你为何不去死。” “我若死了,如何与你在一起。” “与我在一起?我不会与你在一起,我说了,我不会喜欢你,永远不会!” 谢扶光唇角微抿。 沈秀恨不能生啖他的肉,可又奈何不了他。无可奈何的无力,刺得她又头疼起来,转瞬便又昏迷过去。 微风轻抚花叶,将凉意拂进了寂静的夜色里。桃花婆婆踩着凉风,进入屋内,她小心翼翼道:“药煎好了。” 谢扶光接过药碗。桃花婆婆立在原地,满面关忧地盯住床上的沈秀。 谢扶光向她投以一瞥。对上他漆黑的眼瞳,她心里咯噔一响,识趣地离开屋子。 步至屋外,她捂着胸膛,喘下一口气。先前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她没有。谢扶光并未杀她,只是将她打晕过去了而已。 望着浓郁到滴墨水的黑夜,桃花婆婆神情愈发凝重。 屋内,谢扶光一点一点将汤药喂进沈秀嘴里。喂完药,他用拇指擦掉她嘴角溢出来的汤药。 看了下拇指上的药渍,他舔掉药渍,静静注视沉睡中的沈秀。 沈秀眼皮抖动,似陷入了梦魇之中。她抓紧被子,切齿梦呓,“你就算把全天下的人都杀光,我也不会喜欢你,永远都不会……” 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他。轻若蝉翼的一字一句,重若千钧,在谢扶光心脏上挤压。 他似乎已走到绝境,没有任何办法让她喜欢他。 心脏上从未有过的疼痛,浓烈黏稠到铺天盖地涌来,如潮水般,几乎要将他溺毙。 “我不会喜欢你。” “永远都不会。” 他按紧心口,喘息起来。脖颈青筋暴起,暴起的青筋仿若被风吹动的琴弦,每一寸都在颤动。 痛到无法抵抗,他蜷缩起来,如兽类一般蜷缩在沈秀脚边,艰难喘.息。 为了转移心脏上的疼痛,他取出匕首,在手臂上划了一刀。试图将疼痛转移到手臂上。 鲜血从他手臂上淌落下来,伤口的疼痛却完全压制不了心脏上的疼痛。他举起匕首,又要划一刀时,耳边响起沈秀大着舌头有些含糊的声音。 “你在做什么?” 谢扶光撩起衣袍,迅速遮住流血的伤口,不让她见血。 他方才是在自残?沈秀诧然。 谢扶光半跪在床角,遮住伤口后,微微抬起苍白的脸,眼角泛红,仿若氤了桃瓣。他指着心口,嗓音沙哑,“秀秀,这里疼。” 他这副样子,仿若被摧残的娇花,楚楚可怜,在等沈秀垂怜。 沈秀直视他,内心毫无动容。 看着她冷冰冰的脸,谢扶光弯曲背脊,心脏疼得更加厉害。血从衣袍里流出来,他挪动衣袍,及时遮住流出来的血。! 第 114 章 昏黄的烛光映在谢扶光苍白如雪的面孔上,他久久凝视沈秀,尔后眼睫微动,“要怎样才能喜欢我?” 明明知道答案,还要问。仿佛是已经得知自己死刑的罪犯,虽知徒劳,却仍不甘心。 沈秀:“我说过,无论怎样都不会喜欢你。” 阴翳在谢扶光的瞳孔里渐渐加深,心脏上的痛楚让他没克制住,闷哼一声。 就在这时,门边传来轻微的动静。沈秀循声望去,“婆婆?你?” 桃花婆婆缓步入内,“秀秀,你醒了?你……你可还好?”浓郁的血腥味钻进鼻腔里,桃花婆婆心里微颤,担心是沈秀受了伤。 “婆婆你没事?”沈秀立刻转向蜷缩在床角的谢扶光,“你没杀她?” 他垂着长睫,“没有。” 这一刻,沈秀心中竟对谢扶光产生了些许感激。发觉自己竟想感谢谢扶光,沈秀闭目,她想,自己大抵是被谢扶光这疯子刺得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想到此,她的脑袋又疼起来。失去意识前,她在心里狠狠咒骂了谢扶光几句。 夜色愈深。谢扶光靠在床边,按着心口,额间汗珠直淌。风吹开窗户,凉意裹挟着花瓣吹入室内。 渐渐地,吹进来的粉白花瓣落了他满身,瓣瓣落在深红的衣袍间,仿若一袭红绸上绣满了桃花。 不知多久过去,他睁眼。发现窗户被吹开,第一时间拉上沈秀的被子,随之轻轻关上窗,隔绝了春夜的寒凉。 最后一丝夜色消逝在拂晓里,谢扶光擦净身上的血与汗,一瞬不瞬凝视沈秀。 天光破云,鸡犬鸣叫时,沈秀苏醒。见床边坐靠着一人,她缓慢迟钝地眨了一下睫毛。 床边,谢扶光坐在地上,上半身靠着床角,绣着曼陀罗花的赤红衣袍周围,簇拥着瓣瓣桃花。 他坐在洒满桃花的地上,朱衣卷发,眉目秾昳,唇红似血,仿若桃花里开出来的一朵赤色曼陀罗,精致昳丽到了极致。 见到这一幕,沈秀一怔,只觉自己仿若置身于什么梦幻的场景之中,见到了画出来的标致人物。 谢扶光抬眉,“醒了?身体可还有不适?” 是真人?沈秀眼眸逐渐清明。她有些陌生地打量他,“你是……你是谁?” 谢扶光微顿,“不认得我了?” “嘶……”沈秀脑袋里仿若被泥石堵塞,滞塞得她头昏脑胀,“我想不起来了……” 紧接着,她茫然起来,“我又是谁……我怎么全都记不起来了,我……” “又失忆了?”谢扶光拢眉,转而叫来老翁。 老翁给沈秀把完脉,只说沈秀恐怕很难再恢复记忆。 谢扶光看向沈秀。沈秀躺在床上,双目紧闭,神识模糊。 他微凉的指尖拂过沈秀侧颊,最后落在她蹙起的眉心上,轻轻将她眉心抚平。 他眸光沉凝,将沈秀拦腰抱起,欲去外面寻医,治她的失忆症。抱着 她刚离床几步,倏然驻足。 她恨他,恨不能他去死,永远也不会喜欢他。但若她失忆了,不会记得对他的恨,也许会喜欢他。 濒临绝境的人找到了生路。 谢扶光神色如平静的湖泊,然则湖面下的潜流,却汹涌无声。 渐渐地,他兴奋到眼角泛红,浑身颤抖,略微苍白的面孔上泛出奇异的光彩来。 尔后,他点了沈秀的睡穴。 三日后,谢扶光解开沈秀的睡穴。沈秀醒来,谢扶光问:“想起来什么没有?” 她反应钝钝,机械地摇头。她想不起来,什么都想不起来,她失去了所有记忆。 谢扶光身侧,一人上前来给沈秀把脉。不是先前的老翁,是一位陌生的老妇。把完脉,老妇道,沈秀身体并无大碍,只是恢复记忆须慢慢来,着不得急。 待老妇离去,谢扶光握住沈秀的手,别着急,会恢复记忆的。⒂⒂[” 他的掌心微微凉,覆盖在她指间,让她有些不适,她避开他的手。于她而言,他是陌生人,故而不喜他的碰触。 避开他的手后,沈秀道:“你还未告诉我,我是谁,叫什么名。” “你叫沈秀。” “沈秀?”沈秀努力在记忆里搜寻这两个字,然她记忆一片空白,“我叫沈秀……“ “请问你是?” 谢扶光微微弯唇,“我是谢扶光,你的未婚夫。” 空气瞬间静下来。沈秀惊诧不已。他是她未婚夫?她有一个……这样好看的未婚夫? 她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不敢相信自己有一个这样堪称绝色的未婚夫。继而,她猜测,自己大抵也长得很不错?有这样一个好看的未婚夫,自己应该也长得很好看。 可她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她道:“劳烦你帮我拿一下镜子,多谢。” 谢扶光取来镜子。沈秀照了下镜子,沉默下来。 微微圆的鹅蛋脸,细细长长的眉,不大不小的杏眼,略略笔挺的鼻子,皮肤不怎么白,像是经常风吹日晒,浸在日光里染成的微蜜肤色。 她长得很普通,极其普通。若皮肤再白一些,至多,勉勉强强能夸个“清秀”。 看了一眼平凡普通至极的自己,再看一眼精致漂亮至极的谢扶光,沈秀自惭形秽。 旋即又不禁惭愧起来,好像自己是他的未婚妻,是玷污了他一样。 他与她容貌这般的不匹配,就像仙人配凡人一般,让她心生疑窦。理智告诉她,这极其反常。是以,她迟疑道:“你真是我未婚夫?你莫不是在诓骗我罢。” 谢扶光:“我若骗你,叫我不得好死。” 她缄默几许,“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你再与我讲讲我的事……” 从谢扶光口中得知,她今岁十八,无父无母,原是小河沟村村民,这几年外面战乱不断,她与村民一同来到这处与外隔绝的世外桃源,在此安居下来。 而谢扶光,也无父无母,曾是一名杀 手。他对她一见钟情,她亦对他一见钟情,两人两情相悦,便定了亲,定下终生。 他与她定亲后,王朝战乱四起,遂同她一起躲进了这片世外桃源。她曾受伤,失去过记忆,后遗症未消,故而如今又失忆。 “等一下,你方才说,你对我一见钟情?”沈秀抓取到关键信息,仿若听到天方夜谭。 “是。” 沈秀摸自己的脸。她这平平无奇的模样,竟会让他一见钟情?如果一个同样平平无奇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她觉得有可能。 但这样一个容貌出众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这种可能性比天上掉馅饼的几率还小。 她的潜意识里,认为这样出众的人,不可能喜欢会平凡普通的人,更遑论直接一见钟情。 或许有这种可能,但她理性到冷酷,持最悲观消极的态度,是以,她不相信这种可能。 谢扶光是否在骗她? 她记忆全失,对自己,对其他人,对周围一无所知,她不能直接就相信谢扶光说的话。 掀开被子,她欲下床。 谢扶光:“做什么?” “我想出去看看。”她往前走一步,因身体虚弱,腿软了一下。 话音将将落下,她直接腾空而起,被谢扶光拦腰抱起来。 他抱着她走出去。透着血腥味的凉凉曼陀罗花香,自他怀中飘进她鼻子里,她鼻翼微皱,“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 他并未依她,径直走出屋子。 屋外,风细柳斜斜,桃花灼灼开。潺潺流水间,屋舍俨然,田地平整,田地间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劳作。粉白的桃花在风里飘扬,空气里弥漫着幽幽芳香,此处仿若桃源仙境。 沈秀环顾桃源,没在记忆里寻到半点关于此处的记忆。大抵是她忘得太干净,见到熟悉的地方也无法触景生忆。 一位扛着锄头的妇人走过来,“秀秀,你醒了?可还记得我是谁?” 沈秀仔细端详妇人,略带歉意地摇头。 “嗐,我是莲花婶子,记起来了没?” 她还是摇头。 “嗳,莫要担心,总会想起来的。”莲花婶子安慰她几句,扛着锄头去往田地里。 走开时,莲花婶子不着痕迹地瞄了一下沈秀。沈秀当然不会记得她。因为她和沈秀根本就没见过。她是谢扶光安排进桃花源的人。 除了沈秀之外,桃花源里的所有人都是谢扶光安排进来的。原先住在这里的村民,已被谢扶光安置到别处。 谢扶光原打算将沈秀带到曼陀罗教。然沈秀曾说过,她喜欢这里,喜欢在这里生活,他便留在这里。 以免村民说漏嘴,破坏他的计划,故而,他将所有村民赶出去,安置到别处,重新安排了一批人进来。 沈秀目送莲花婶子走远。 视线从莲花嫂子在身影上划过,又掠过田间劳作的村人,阡陌上嬉笑玩闹的孩童,沈秀倏然一愣。 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第 115 章 沈秀发现了一个问题。 不管是村间来往的大人,田间劳作的人,阡陌上嬉戏玩闹的孩童,都是女子,没有一名男性。 探长脖子,沈秀望向对面邻户的房屋。邻户房屋前,一位妇人在织布,也是女子。 怎么会一个男的都没有?还是说,只是她恰好没看见而已。她往前走了一段路,视野变宽,视线触及在小坡上放牛的放牛娃。 放牛娃扎着双丫髻,发簪绑了红绳,身穿女童衣,是一位小女娃。再扫了一下牵牛耕地的女子,沈秀道:“怎么不见其他男子?” 谢扶光告诉她,现如今村里除了他,全是女子。先前战乱,村里男丁基本上都被征兵上了战场。村里的男性只留下老弱孩童。 举村一路逃难时,老弱孩童折了不少人,进桃花源时,村里只剩下几个老翁与男娃。而这几年,老翁男娃老的老,病的病,这几年也都入了黄土。是以,如今这桃花源里,只谢扶光一个男人了。 沈秀半信半疑,口中却道:“原来如此。” 谢扶光向村民投以一瞥。无论男女,他皆不愿沈秀与他人接触,他讨厌每一个与沈秀接触的人,无论性别。 若不是为了计划的合理性,若不是为了不让沈秀生疑虑,能让她在这里好好生活,就连女婴他也不愿安排进来。 “不对,”沈秀忽而想起什么,“之前不是有一位老爷爷给我看过病?” “老爷爷?什么老爷爷?” “我先前不是醒过一次,我那会儿醒来的时候,有位老爷爷给我把过脉。” 谢扶光神情沉凝起来,“周阿婆说你的记忆会混乱,果真如此……” “先前你醒来那一次,给你把脉的是周阿婆,你错记成了老爷爷。” “记忆混乱?”沈秀滞滞,“是我记错了?” 她把周阿婆错记成了一位老爷爷?她的记忆混乱得如此厉害? 还想问些什么,她的肚子里倏然唱起空城计,咕咕叫起来。她尴尬地按住肚子。 “饿了?我做了些吃的,先去吃饭罢。” “你会做饭?” “会。” 锅里温着鱼笋夹子,酸辣番芋丝等等菜肴。谢扶光端来菜,道:“这些都是你爱吃的。” 沈秀咽嗓,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鱼笋夹子。鱼酥笋脆,鲜香满口。她点点头,“好吃。” 她没想到,谢扶光的手艺还挺好。她总觉得,他这样漂亮的人,且之前还是个杀手,应该不会做饭,没想到他手艺还不错。 谢扶光弯弯红唇。他这几年没忘练厨艺,现在厨艺虽不及魏朝清,但也比从前好许多。他夹起一块肉,蘸蘸辣酱,放进沈秀碗里。 沈秀发现自己好像爱吃辣,谢扶光做的这些菜,都很符合她的口味。味觉告诉她,这些的确是她爱吃的菜。 她不知是自己饿了很久,还是饭量就是这样大,她足足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最后碗 里还剩一点点米饭,她实在撑不下,便撂了筷。 谢扶光把她的碗拿过去,自然而然吃她剩下的饭。 沈秀瞪目,“等一下!你干甚么?” 他掀睫,“吃饭。” “不是,这是我吃剩下的,你怎么能吃我剩下的!” “我们从前也是这样,”他笑笑,“怎能浪费粮食。” 从前也是这样,她吃不完的,他替她解决?沈秀哑然。这样过度的亲密,让她浑身不适,“可是……” 谢扶光垂眸,很是低落,“你不愿让我吃?嫌弃我?你从前并不嫌弃我。你忘了你很喜欢我……” 他似乎很难过,“你把一切都忘了。” 他这般哀伤,沈秀的负罪感与歉疚顿时袭上心头,她咳一下,“那个……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 谢扶光苦笑,转而柔声安慰她,“总会想起来的。” 吃过饭,沈秀捧起煎好的汤药,她一口灌下,望这汤药能尽快治好她的失忆症,“希望我能快些恢复记忆。” 听到这话,谢扶光扇了扇药炉子。她方才喝的药,只是滋补身体的药,并非治疗失忆症的药。 他不会让她恢复记忆。 含着蜜饯,沈秀心思一转,“现在外面还在打仗?” “嗯。” 她想去外面看看。毕竟谢扶光有可能在说谎,说不定外面没在打仗。她问谢扶光,桃花源连接外面的地方在何处。 他直接带着她去了那方狭小的暗河洞口。被花草树木遮住的暗河洞,狭而窄,幽深不见光。 “这暗河洞有多长?游出去要多久?”沈秀问。 “很久,大抵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才去游得出去?这得很会凫水的人才能出去罢?她若是想出去,得会凫水。她会凫水么? “我可会凫水?我当初如何进来的?” “你不会,我带你进来的。” 沈秀忖度半晌,“我想出去看看,你可以带我出去吗?” “外面现在很乱,很危险,不能出去。” “我想————” “不可以。” “真的不可以吗?我————” “不可以。” 她静声。寻思还是找机会试试自己到底会不会凫水。就算她忘记了如何凫水,但下了水,她的身体记忆肯定会告诉她,她会不会凫水的。 她点头,“好吧。” 谢扶光眸子里蕴出浅浅的笑。 恰在这时,风吹花落。 山岭噙雾,春骨繁生,花信染枝,落英缤纷。他站在深深花涧前,漾花春水畔,笑靥如花。 长卷的发丝自然散落至腰间,浓密又光滑,泛着浅浅光泽,若一张由海浪织成的绸缎。 灼灼桃花雨落在他发间,芬芳精致如精心雕刻的粉白玉片,却不及他笑颜灼灼。 绝美容颜的视觉冲击,让沈秀心头微颤 。 视觉上的生理机制,会让人在看到美好事物时,不受控制分泌荷尔蒙,让人心情不自觉愉悦。 作为一个正常人,沈秀很难抵抗生理机制,很难免俗,看到好看的人,自然会产生愉悦。她不禁多瞅了几下谢扶光那张让人赏心悦目的脸。 随之,她疑惑起来。谢扶光说,她对他一见钟情。 既然她对他一见钟情。那么即使她忘了他,再见到他,也应该一见钟情。然,她清晰地明白,她醒来后,并没有对他一见钟情。 她没有一见他,就钟情于他。她现在只是欣赏他的容貌而已,并非喜欢上了他。 她静心凝思,试图在空白的记忆里寻找记忆,然而她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一丝一毫,想着想着,又只觉头昏脑胀起来,于是便回屋躺下了。 不久,天黑下来。谢扶光端来撒过桃花的热水,让她洗脚。他蹲下来,要给她洗脚。她连忙往后一缩,“我自己洗!” “好好坐着,别乱动。”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我来。”他不容拒绝,强硬地按住她的脚。 白皙修长的手指掬起水,浇到她脚上。微凉的指腹划过她脚背,轻柔摩挲。 瞬间,沈秀的脚背绷起来,她耳根泛红,尴尬地手指抠住床角。 谢扶光抬起头,暖黄柔和的烛光下,他精致的眉眼柔和朦胧了几分。他笑着仰视她,同时,指尖在她脚背上轻轻掠过,如羽毛扫过,带起了一阵酥麻痒意。 明明是在给她洗脚,可她不知怎么的,总感觉他的动作有些勾勾缠缠的,好似在勾引她,诱惑她,蛊惑她。 浇水的声音,嘀嗒嘀嗒,清清脆脆。水声中,某种东西在不断发酵,丝丝缕缕,向外扩散。 沈秀面红耳赤,“好了好了,我洗好了!” 谢扶光扬眉,“还未洗好。” “洗好了,我不洗了。”她把脚从他手里抽出来,夺过帕子,三两下擦了脚,不给他为她擦脚的机会。 谢扶光出去倒洗脚水后,沈秀拍拍胸脯,呼出一口气。她圾着鞋子,去如厕。 一走到院子里,便见谢扶光半蹲着,凝视地上的洗脚盆。 她睇了睇洗脚盆。从水位,以及烫蔫了的桃花瓣来判断,这好像是她方才的洗脚水。他怎么没倒掉,放在地上盯着瞧做什么? 月色下,谢扶光半蹲在洗脚盆前,他盯着洗脚水,瓷玉一样的面孔上流露出了一种难以描述的灼热与迷恋。 目睹这一幕,沈秀心中产生出一股异样的感受。 这时,谢扶光伸出食指,食指在洗脚水里蘸了一下,沾了水的指尖凑近嫣红的嘴唇。 沈秀惊呼,“等一下!你干什么!你要喝洗脚水?” 谢扶光微微歪头,墨黑的长卷发如波浪一样在夜风里浮动,浓密纤长的睫毛沾染了晶莹剔透的月辉,“不可以么?”!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16 章 “当然不可以!你怎么能喝这个,这、这多脏啊。” 谢扶光:“你的,不脏。 沈秀的三观受到冲击。他就这么喜欢她?喜欢到居然想喝她的洗脚水? 怎么会有人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可以毫不介意地喝对方的洗脚水。这喜欢的程度,是否是有些变态了。 她连忙冲过去,迅速把洗脚水倒掉。他俯视倒掉的洗脚水,漆黑的眼瞳里流溢出一丝可惜。 见状,沈秀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谢扶光到底是有多喜欢她! 转而,她问:“你以前不会喝过罢?” “没有。” 她松气,“谢扶光,以后别做再这种事。”言罢她赶紧去如厕了。回到屋子,她见谢扶光坐在床边。 她问:“你还不回屋睡觉?” “我的房间就在这里。” 沈秀瞳孔收缩,“我们睡一个屋?” “当然。” “可我们,不是还未成婚?没成婚怎能睡一个屋?” “我与你虽还未成婚,但已与真正夫妻无异。” 沈秀哑然,他们已与真正夫妻无异?他们俩,不会已经那啥过了罢?难道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惶恐与难受如浸了水的棉花,堵得她喉咙滞塞,说不出话来。好半晌,她才发出声音,“但我都不记得了,我现在、我现在没办法接受与你睡一屋。” 谢扶光眸子里又划过哀伤,“我知道了。” 明明知道谢扶光所说的一切有可能都是假的,可在看到他露出哀伤难过的神色时,沈秀还是免不了生出歉疚。第一原因是,他也有可能说的都是真的。第二原因是,他长得太好看了。 他好看到什么程度,好看到,就像是光是看到他的脸,就可以相信他说的一切话,原谅他做的一切事。 拥有美貌的人,比普通人,更容易突破别人的心理防线。简单来说,就是好看的人比普通人更容易让别人心软。 这很不公平,但没办法,这是每个人的生理机制造成的不公平,是天生的,无法消除磨灭的不公平。 她道:“对不起。” 谢扶光:“是我的错,我不该勉强你。” 这话让沈秀更绝愧疚。她避开他忧伤的目光。 待谢扶光离去,沈秀吹灭灯盏,辗转反复不能入眠。实在睡不着,她点燃灯,在床边枯坐许久。 “啪啪!” 轻微的动静从窗边响起,紧接着,一扇窗户微微撇开。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窗外探进来。 视线触及那毛茸茸,圆滚滚的大脑袋,沈秀瞠目。 胖墩墩的食铁兽,见到沈秀后,圆溜溜的黑眼珠子亮了亮,连忙爬进窗子里。它嘴里咬着一只野鸡,慢吞吞朝沈秀走近。 沈秀一凛,警惕防备地往后退。它越来越近,她转身准备跑,它却把野鸡放到地上,用爪子扒拉到她面前,仿佛要把野鸡送给 她。 沈秀:“?” “嘤嘤嘤!”它叫了几声,叫声奶呼呼的,仿佛在和她说话。它一点都不凶,好像对她没有恶意?沈秀诧然,但仍然警惕防备它。 食铁兽又靠近一步,沈秀掉头就跑,却被食铁兽抱住了腿,它抱住她的腿,圆滚滚的脑袋亲昵地蹭她。 她下巴都快惊掉了。这只食铁兽,貌似认识她,与她很熟稔的样子。动作快于大脑,她下意识摸了几下它的额头。 “咩咩咩……”它发出像小羊咩咩叫的声音,很舒服很开心。 她又摸它几下,防备心不知不觉渐渐消退。她猜测,她与它是认识的。而且,她好像还挺喜欢它。 她撸着食铁兽胖墩墩的脑袋,余光一闪,发现站在窗前的赤色身影。 “谢扶光?你何时站在那儿的?” 谢扶光睨着食铁兽,“它又来了。” “你认识它?谢扶光,它对我好像很亲近,它是不是我们家养的?” “不是,它是只赖皮熊,时常赖在我们家,蹭吃蹭喝。” “蹭吃蹭喝的赖皮熊?” “是,你很讨厌它,赶了它许多次,可它还是要来蹭吃蹭喝。” 沈秀觉得,她好像并不讨厌这只食铁兽。它来蹭吃蹭喝,她应该不会讨厌它。她倒还想投喂它。 “我好像不讨厌它。” “不,你很讨厌它,”谢扶光道,“赶走它。” 她指指地上的野鸡,“你看,那是它给我抓的野鸡,它知道回报我们,也不算蹭吃蹭喝。它应该是只好熊。就算我之前讨厌它,可我现在不讨厌它。我不想赶它走。” 谢扶光看向食铁兽。他之前就不该放过它。 之前沈秀昏迷,食铁兽来找过她。桃花婆婆说,这只食铁兽叫肉肉,是沈秀养着的,沈秀很喜欢它。 得知沈秀很喜欢这只叫肉肉的食铁兽,谢扶光第一反应是杀掉它。他嫉妒肉肉能得到沈秀的喜欢。 嫉妒到,恨不能杀掉全天下所有食铁兽。 然他到底没有杀掉肉肉。沈秀若知道肉肉死了,一定会很伤心。是以,他放了肉肉一马。将肉肉赶到另一个很远的山头。 未曾想,肉肉居然跑回来,回到了这里。 真是令人生厌的小畜生。谢扶光眸光微暗,“它是一只畜牲,伤过人,很危险。” 他原想说这只食铁兽吃过人。食铁兽的食谱里没有人类,它不是黑熊棕熊,它不吃人,他说这样的谎,沈秀或许不信。 “伤过人?”沈秀摸食铁兽的动作一僵,“它是为何要伤人?是不是被人惹毛了,所以才伤人的?” “主动伤人。”谢扶光道,“它是一只会主动伤人的野兽。” 沈秀心底不愿意相信这只奶呼呼的食铁兽会主动伤人。它一点都不凶,圆圆胖胖的,那么亲近她,怎会伤人? “我也是人,可它为何没有主动伤我?” “小畜生的心思,谁 猜得准。”谢扶光严肃道,“秀秀,为了你的安危,全村人的安危,必须把它赶走。” 沈秀摸着乖乖巧巧的食铁兽,很是舍不得赶走它。但野兽到底是野兽,谁也不知它会不会突然伤人。 沉默良久,她瓮声瓮气,“好。” 谢扶光食指朝食铁兽一指,食铁兽便僵硬住动不了了。 “隔空点穴?”沈秀想起他杀手的身份,她咽嗓,“你的武功真厉害。” 他莞尔,一只手拎起两百斤重的食铁兽。他轻轻松松地拎着它,就像是在拎一片羽毛,一朵花一样轻松。 连夜将食铁兽送到更远的山头后,谢扶光面无表情地俯视地上的食铁兽,漆黑幽深的眼球有些滞空。 他取出匕首,锋利雪亮的刀刃慢慢从食铁兽脸上滑过。他轻轻一笑,笑得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残忍似罗刹,“小畜生,若再敢跑回来找她,我会抽了你的筋,扒了你的皮,煎了炸了,喂狗吃。” 食铁兽鼓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瑟瑟发抖。 残星褪去,桃花源在银色轻纱的笼罩里苏醒过来。沈秀还在睡梦中,阵阵食物浓香便将她熏醒。她捂着叫个不停的肚子,循着香味一路进入灶屋。 她一踏进灶屋门槛,在锅灶前忙活的谢扶光就转过了身。 盈盈晨光下,胧胧热雾里,他一身红衣,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精致如花的浓烈眉眼沾染了烟火气,显得“贤良淑德”了几分。 “睡醒了?”他眼里含着温柔的笑,走过来,手掌按住她的后腰,直接将她摁进怀里。 眷恋痴缠地蹭蹭她的发顶。 她一激,立时推开他,“别这样。” 被推开后,谢扶光捻了一下她的发梢,指尖在她发梢流连。像是没抱够她,贪恋她的身体。 她离他远了一段距离,注意到篓子里没洗的菜,“我帮你洗菜。” “不用。”他拉住她,“我来洗就好。” “你不正忙着吗,我来帮你。” “你只管吃便好。” 他好像不愿她干活,舍不得她辛苦劳累。沈秀呐呐,“我总得做点什么。” “你什么也不用做,一切都由我来。” 他还挺疼人的。如果他真是她未婚夫,那么,她很幸运,拥有一个很疼妻子的夫君。 注意力落在冒气儿的蒸笼上,她问:“你蒸了包子?什么馅儿的?” “灌汤包,鲜肉馅,鲜笋馅,韭豆馅。”谢扶光揭开蒸笼。热气散开,白软微透包子暴露在空气里。 每一个包子都包得极精致,皮薄馅大,湿漉漉,水晶晶。谢扶光夹起一个包子,喂到沈秀嘴边。 灌汤包放下似菊花,提起像灯笼,轻轻一咬,包子破皮,立刻爆汁。 灌汤流油的包子,外皮,肉馅,汤汁,融为一体,软乎,细腻,香滑,鲜醇,灌入喉咙后,仿若干旱的土地被滋润了一般。 咀嚼着汤汁丰盈的包子,沈秀竖起大拇指,“好吃!你做的灌汤包真好吃!” 他弯眸,擦擦她嘴角的汤汁。 她后退半步,“你手艺这么好,学了多久?” “三年。”他轻声道,“遇见你之后,为你学的。” 沈秀咀嚼包子的动作一停。特意为她学的厨艺? 她若有所思,打量了他几眼。 他的视线黏在她身上,极其专注。仿佛在他眼里,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人,仿佛他眼里,只容得下她一人。 一个男人,容貌出众,武功高强,温温柔柔的,脾性似乎不错,为了你专门学厨艺,待你极好,很疼你,很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可以喝你的洗脚水。 各方面都极其出色的男人,这样的好男人,大抵很难有女人招架得住。 若说她心里一点都不动容,那肯定是假的。沈秀略微垂眸。 只是,一切的前提,是谢扶光没有骗她,他所说的一切都属实。一盆凉水,泼在她微微动容的心头上,把她浇得清醒理智了一些。!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17 章 沈秀嚼着灌汤包,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能说些什么。最后只含含糊糊道:“包子真好吃,我再吃一个。” 谢扶光又给她夹了一个包子。她吃包子时,他仍然一眨不眨注视她,连锅里都不看了。她转过身,避开他的注视。 他也转过来,仍然将一双眼睛定在她身上。感受着他黏糊糊的视线,她咽下去的包子卡住了,上不去下不来。她闷声道:“你别看我,看锅里,锅里的东西都要糊了。” 待他把头转向冒着热气的锅里,沈秀把手里剩下的包子塞进嘴里,拍拍手,直接坐到火门前,“我来烧火。别说不让我烧,我闲着无事做,我就要烧。” 闻此言,谢扶光倒也没再说什么。 她拿起火钳,捣腾灶门里的柴块。橙红色的火苗哔啵作响,夹了几下柴块,感觉到他又在看她,她很是烦闷。 他的目光黏糊糊的,若黏缠的蜘蛛丝,缠在她身上,让她只觉有些受不住。 灶屋里有土豆和红薯。沈秀起身拿了两个土豆红薯,埋进火灰里,烧了吃。 扫视灶屋里的土豆和红薯,沈秀问:“家里的粮食多吗?我们的田地多吗?” 谢扶光道,他与她不善种地,分的田地交与其他村人种了,到时候与其他村人一起分粮食。而他平时主要是打猎,用猎物换粮食。 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种出来的粮食多,山里能吃的东西也多,没有苛捐杂税,所有人过得都挺富足。 沈秀点点头。也就是说,家里要做的农活不多,把田地交给别人种,分粮食,打猎,钓鱼,寻山菜山果,吃穿不愁,他们过得很不错。 沈秀望望窗外盛开的桃花,“这里真是一块好地方。” 土地肥沃,物产丰富,风景优美,着实是一块能过安逸日子的好地方。 晨阳越来越灿烂时,谢扶光收捡碗筷去洗碗。沈秀道:“我来洗碗。” 谢扶光:“灶里烧的土豆红薯应该差不多了,去吃罢。” 她这才想起她先前烧了土豆红薯。忙不迭去掏柴灰,掏出烧熟了的土豆红薯,她分给谢扶光。 山里小土豆烧了吃,格外得香,沈秀惬意地咀嚼着,问谢扶光,“等会儿L要干什么活吗?今日要打猎吗?” 白吃白喝她受不了,便也想多干些活。 “今日没什么活做。” “喔。” 吃完土豆红薯,净了手,沈秀欲出去转转。谢扶光随她一同出门。 他伸出胳膊,亲昵地搂住她的腰肢。她僵了僵,快速往前走了两步。 “秀秀,干啥去?”一位路过的大娘上前来打招呼。 “刚吃过早饭,出来走走消消食。您吃了吗?” “正回去吃呢。”大娘拎起篮子,“我在山上采了些菌子,你抓几把带回去炖汤喝。” 篮子里堆满了蘑菇,蘑菇沾着水珠,盈亮新鲜,透着淡淡的菌香。 “不用不 用,多谢您。”沈秀问,“山上菌子多吗?” “这会子正是吃菌子的好时节,山上的菌子多得很。” 沈秀眸光一动,“谢扶光,我们也去山上采菌子罢?” “好。” 回家取了篮子,沈秀同谢扶光朝山上而去。穿行在山包上的桃林,沈秀举目四望,粉白的桃林,若香雪海,幽幽沁香,芬芳恬淡。 “等会儿L回来的时候,弄些桃花回去泡水喝。”沈秀捡起地上吹落的桃花,含笑道。山上除了遍地的桃花,还有李子花与杏花,满山遍野的香气,熏得沈秀心旷神怡。 摘下一朵新鲜的菌子,沈秀放进篮子里,余光触及前方大片大片的野山菌,她道:“蘑菇真多!谢扶光,我们多采一些回去!” 不仅蘑菇多,各种各样的野菜也极多,还有各种各样的春日山果。 “好多枇杷!”沈秀望着黄灿灿的枇杷,口中唾液分泌出来。三月枇杷四月李,五月杨梅六月荔,此时正是吃枇杷的好时节! “谢扶光,我们摘————诶?那是……猴?”枇杷树上,有两只金色小猴子在吃枇杷。 “是金线绒。”谢扶光道。 胖嘟嘟,金灿灿的两个金线绒,嘴里啃着枇杷,毛发如丝般柔软,渗着点点阳光,一丝一缕散发着金子般的耀眼光泽。 “这猴子真可爱。”沈秀盯着金线绒,双目里透着浓浓的喜爱。 她很喜欢金线绒,就像先前喜欢食铁兽那样喜欢。注意到这一点,谢扶光偏头,对金线绒进行死亡凝视。 动物大多敏感敏锐,金线绒察觉到危险,毛发竖起,拔腿就跑。其中一只跑得慌急,爪子一滑,从高高的枇杷树上摔落下来。 “小心!”沈秀惊呼,脚尖朝地一点,飞身而起。飞至半空,接住金线绒,快速落地。 她落地后,小金线绒从她怀里窜出去,转瞬便不见踪影。她呼气,“还好没事。” 将将说完,她浑身一凛,“我、我方才是飞起来了?我飞起来了?” 谢扶光:“你忘了,你会武功。” “我会武功?”沈秀惊然,继而兴奋起来,“我会飞,那我的武功应该挺厉害?” 谢扶光莞尔,“很厉害。” 他告诉她,她学的是他的武功,叫曼陀煞。 “曼陀煞……你还是我师父?” “我是你丈夫。” 沈秀语滞,不过她此时并不在意这个,她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她的武功上。 她会武功。这对她来说很是新奇。思及她方才貌似不错的轻功,她越发兴奋起来。 紧接着,她回忆方才的感觉,又纵身一跳,一下跳到了枇杷树上。她身体一晃,连忙抓住树干,旋即跳向另一棵树,这次比先前要稳当了许多。 直到采完蘑菇回家,沈秀仍然处于兴奋之中。她从谢扶光那里要来秘籍,一页一页翻,大抵是她从前学过,只看一遍就会。于是她盘腿,开始练功。 夕阳西下,黄昏里夹杂着残褪的霞光,沈秀沐浴着昏黄残光,练功练得浑身是汗。 “秀秀,饭好了。”谢扶光端着热腾腾的菌菇汤,唤她去吃饭。吃过饭,她捻了下黏腻的衣衫,去烧水洗澡。 洗完澡,她把衣裳放到水池边,准备明天洗。她疾步回到房间,趴到床上马不停蹄翻阅秘籍。 屋外,谢扶光瞥向放在水池边的衣裳。 他将水放进木盆里,拿起沈秀的亵衣(内衣),轻轻搓洗。洗着洗着,他唇边漾开微微笑意。 洗完亵衣,他拿起亵裤(内裤),手指在亵裤上停留了几下。 搓洗着亵裤,谢扶光唇边的笑意加深。 月色洒下来,沈秀还在翻秘籍。正要翻页,房门忽然被敲响。她放下秘籍,拖着扱鞋去开门。 房门打开,门外,谢扶光的红玛瑙发冠取了,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肩后。 他只穿了件单衣,劲瘦饱满的身体线条展露无疑。腰带松松垮垮,白皙精致的锁骨露了出来。 微卷的额发贴着额边,发梢的水珠,顺着脖颈坠入两弯浅浅的锁骨,将他的锁骨氤得莹亮了几分。 他大抵是刚沐浴过。盈盈月光下,沾着水珠湿漉漉的他,长发卷湿,唇红齿白,漂亮诱人,似花似妖,美得不可方物。 而这样美得不可方物的他,看着她,眸子里爱意汲汲恣恣,“秀秀,我洗了枇杷,吃一点?” 触及他眼里的爱意,沈秀有些愣神。他真的喜欢她?她真的很难相信,这样出色的一个人,会喜欢这么普普通通的她。 闪闪发光的人,怎会注意到人群里的普通人? 在沈秀愣神之际,谢扶光不着痕迹,把衣裳拉得更敞开了一些,肌理线条分明的白皙胸膛半露出来。 沈秀连忙转开脑袋,“谢谢。”她接过枇杷,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谢扶光,你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我说的话?” 她实在是很难相信,“我……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握住她的手,“我喜欢你,千真万确。” 她立时抽出手。 谢扶光唇角微抿。她没有完全信任他。也抵触他的碰触。 沈秀道:“可我很不明白,你为何喜欢我?” “一见你便喜欢你,”他道,“你合我眼缘。大抵是命中注定,我一见你,便知此生就是你了。” “我这样……平凡普通,怎么会合你眼缘?怎么会被你一见钟情?” “你认为,平凡普通就不会被人一见钟情?” “倒也有这个可能,但是,”她咽唾液,“你这样出众的人,基本上不可能对平凡普通的人一见钟情吧。” “为何不可能?”他轻声细语,“秀秀,你这是偏见。” 偏见?或许她是有点偏见。可她认为她这种偏见,是比较理智现实的偏见。 她没再多说什么,“谢谢你的枇杷,早点睡。” 次日,沈秀起得很早。练了会功夫后,她飞出院子,去外面练轻功。 飞到山脚下,她仰头瞧高耸入云的山峰。这么高的山峰,估计得神仙才能飞得过去?她托着下巴,忖了忖,一跃而起。 借力飞到陡峭的山岩上,再借力,继续往上面跳。刚踩住一颗长在峭壁上的树,还未站稳,树忽然折断。 她猝不及防地往下一跌,慌乱之间忘记运转内力,整个人朝下摔去。即将摔落在地之际,一道黑影极速飞来,及时垫在了她身体下面。 谢扶光抱着沈秀翻滚了几下停下来,他语速急促,“秀秀,你可有事?” “我没事。”沈秀急问,“你呢?你没事吧?” 他做了她的人肉垫子,被她这么一压,指不定会受伤。 “无事。” 沈秀松下一口气,对他心怀感激,“多谢你。对不起。” “你没事就好。”他起身,拉着她回家。 回去的路上,沈秀还是没放下心,生怕谢扶光哪里不好,“你真没事?” 她面怀关忧。谢扶光眸光微闪。他想起她仍然不信任她,仍然抵触他的碰触。要如何才能让她信任他,不抵触他? “真没事。”他垂下长睫,心里已然有了盘算。 至家,谢扶光去往茅房。他进了茅房后,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左臂骨头折断。 待他出来,沈秀发现他捂着左臂,她问:“左手怎么了?” 他摇头,“没事。” “是不是方才伤到左手了?”沈秀连忙过去,刚碰到他的左臂,他就闷哼出声。 在发现谢扶光左臂的骨头好像有些错位的时候,她一惊,“你的胳膊断了!” “我方才压断了你的胳膊?!你怎么都不吭声!”她愧疚难当,“快点,快点去找周阿婆,让她给你看胳膊!”!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18 章 周阿婆脱掉谢扶光的上衣。此时他上半身不着寸缕,身形劲瘦,宽肩窄腰,肌理分明,轮廓曲线极极漂亮。 他的身体,也如他的脸一样,每一处都精致漂亮到极致,完完全全是女娲娘娘精心捏成的一副皮囊。 周阿婆给谢扶光接骨前,道:“忍着点。” 骨头咔擦作响,谢扶光下颌紧绷,面部涨红,青筋突起。 沈秀光是看着,就觉得疼得不得了。听到谢扶光疼地抑制不住闷哼,她心里更加愧疚。 她没事去翻什么山?都是自己太过自负,害得谢扶光断了胳膊。她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 谢扶光抬眸,注意到沈秀面上的懊悔与愧疚,他暗地里勾唇。 愧疚,便能使人心软,心软,便能使人逐渐放下防备。他自断手臂,这一招并没有使错。 周阿婆接完骨,绑好谢扶光的左臂,道:“需静养一个月,这期间要好生护着胳膊。” 言罢,她迟疑道:“你后面的伤……” 沈秀惊,“他后面也受伤了?”她转到他身后,瞳孔剧烈收缩。 他的后背,本应与前面一样,白玉无瑕。然而,他的后背上,横亘着数条伤疤。 全是旧伤疤,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沈秀呐呐,“你背上……怎么那么多伤?” 谢扶光:“回去与你说。” 起身离开时,沈秀忙不迭搀扶住谢扶光,“我扶着你。” 谢扶光嘴唇微白,“嗯。” 待回了家,沈秀迫不及待问:“你背后的伤是怎么回事?” 他伸手摩挲背后的伤疤,“我曾和你讲过我从前的事。” “那你再给我讲一遍?” 谢扶光垂睫,那张得天独厚的美丽皮囊,在光影下黯淡下来。 “我从前不叫谢扶光,叫原厌。” …… 琼花宴上,小菊见自家小姐一双眼都快粘到原老爷身上了,她咂嘴,望向人群中央的原良谦。 原老爷原良谦,原家家主,年仅二十二岁,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他有钱有势,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良善温谦,面上时常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 他是全江城所有姑娘都想嫁的男人。尽管他是个鳏夫,还有个五岁的孩子。 可惜原老爷对他去世的原元配妻子一往情深,这么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里连个妾室都没收一个。 “小姐,小姐,别看了,别让人家看见了。”小菊拉拉自家小姐。 “怕甚么,别人不都在看么?” 小菊噎住。她环顾四周。的确,在场所有千金小姐们都在偷偷关注原良谦。 一侍路过,不小心将茶水泼到了原良谦身上。茶水瞬间脏污了他绣着祥云的精致衣袍。 侍从一骇,急忙磕头认错。原良谦将他扶起来,语气温和,“无碍,你也并非故意。” 侍从忙道原 老爷宽宏大量。 小菊目睹这一幕,心里啧啧。原老爷确实是肚量大。若是别人不小心将茶水泼到她身上,还是在这种场合,极极扫兴,她少不得要发作责备几句的。 可原老爷并未发怒,他十分和善,纵然对方只是个地位低下的奴才。原老爷正如他的名字,良谦,真真良善温谦。 若是能嫁给这样的男子……小菊脸一热,顿觉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青天白日的,她做什么美梦呢,她这样的,还想嫁给原老爷,真真是白日做梦! 琼花宴散,原良谦至家,直奔柴房。 昏暗的柴房里,柴块上躺着一个五岁多的小男孩。小男孩披散着卷如波浪的长发,没长开的五官极精致如画,秾丽如花。 他靠着柴块,苍白虚弱,唇色干白。 原良谦步至小男孩身前,“阿厌。” 小原厌掀开长睫,他的眸子漆黑如墨翠,里面没有任何情绪,整个人就像一只没有灵魂的木偶。 原良谦蹲下来,“还想学武么?” 小原厌迟钝地眨了下睫毛,身体上的疼痛,让他没力气说话。 他不答话,原良谦便捏住了他的肩。 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原良谦的指骨却几乎要将小原厌的肩膀捏碎,“嗯?” 剧痛从肩膀上传来,小原厌张开嘴,声若破碎的琉璃,“不想。” “这才乖。”原良谦笑着摸摸他的头发。指尖碰触到他卷卷的头发,原良谦有些失神。 “你很像你的母亲。”原良谦轻轻抚摸小原厌的卷发,目里露出痴痴爱意。 小原厌的母亲,海丽耶,有一头乌黑亮丽,如波如浪,如绸如缎的长卷发。小原厌不仅继承了她的美貌,也继承了她美丽的头发。 原良谦温柔地抚摸着小原厌的长卷发,渐渐地,他眸子里的爱意转变成了恨意,“你可真是像你母亲。” 说着,他一把抓紧小原厌的头发,像是要将他的头皮扯下来。 “来人,拿剪刀来。” 拿起剪刀,原良谦将小原厌的头发全部剪掉。 欣赏着脑袋光秃秃的小原厌,原良谦神经质般地大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他面上又露出爱恨交织的情绪,最后恨意占据上风,继而,他吩咐侍从取来鞭子。 原良谦拿着鞭子,即将要抽到小原厌身上,却在触及小原厌的脸时,停了下来。 他长得实在与他母亲相像。 “转过身去。” 小原厌转过身。 “啪!”鞭子狠狠抽在小原厌背上。 数鞭过后,小原厌趴在地上,遍体血痕,然他始终一声不吭。 原良谦扔下鞭子,看也没看气若游丝的小原厌,头也不回离去。 管家瞧了瞧离去的原良谦,又瞧了瞧浑身是血的小原厌,心情很是复杂。 他倒是很可怜小原厌,可他也就只能在心里默默可怜一下,也不敢私底下去帮他。 造孽啊。他叹息,脑海里浮现出海丽耶的面容来。 海丽耶,母亲是汉人,父亲是西域人。她是一个漂亮到极致的混血姑娘。 他家老爷,还是公子的时候,对海丽耶一见倾心,然海丽耶对老爷无意。海丽耶已有心仪之人,那人与她青梅竹马,是她未婚夫。老爷便设计杀掉了她的未婚夫,强娶了她。 娶了海丽耶后,老爷对她千般好万般好,却始终得不知道她一个好脸。 她几次三番逃走,又被老爷抓回来。 小少爷原厌,是老爷为了让海丽耶留下来的筹码。老爷并不喜爱孩子,小少爷的存在,只是为了绑住海丽耶。 可老爷高估了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于海丽耶而言,小原厌只是一个耻辱,她不爱这个孩子,甚至极其厌恶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不能让她心软,不能绑住她。她的名字叫海丽耶,吐火罗语里,是仁慈的意思,可她对这个孩子没有半分仁慈。她一生下孩子,她就逃出去投河自尽了。 管家仍然记得海丽耶投河自尽的那一日,老爷抱着小原厌,对小原厌道:“你留不住她,你为何如此没用?” “她已经死了,你还有什么用呢?” “你去给她陪葬罢。”还未睁眼的婴儿,就这样被老爷丢进了河里。 凝望消失在河里的婴儿,老爷忽然道:“也许她还没死。” 他令人将婴儿捞起来。小原厌福大命大,还留着一口气。 管家知道原良谦为何将小原厌捞起来。若海丽耶没死,原良谦可以继续利用这个孩子。 唉。管家又叹几口气,“孽缘,孽缘哪。” 一夜过去。柴房里,小原厌蜷缩起身体。疼痛,饥饿,干渴,在身体里发酵成刀片,他颤抖着,忍受着刀片在自己身体里搅动。 “嘀嗒嘀嗒……” 外面下起雨来。他半睁眸,一点一点往窗口爬。 爬到窗底下,他张开干裂的嘴,去接雨喝。可窗户紧闭,雨落不进来。 他望着墙壁上自己的影子,机械地对影子说:“你渴么?我不渴。” 他舔舔裂开的唇皮,“我不渴。” 又一日过去。大抵原良谦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孩子,便派了丫鬟进了柴房。丫鬟拿着药膏,给小原厌上药。 上药的时候,丫鬟的目光小原厌的脸上划过。 尽管他的头发跟狗啃了一样光秃秃,尽管他面色苍白虚弱,唇无血色,他还是那么漂亮。 漂亮得让人嫉妒。丫鬟咬紧牙根,心里生出了无限愤恨。 她模样不错,嫁的夫君也长得俊俏,可她生的孩子,却丑得不能见人。全家人都以为她去外面偷了人,才生出来这样一个丑八怪,但她没有,她实在是冤屈! 凭什么她的孩子长得这般丑陋。凭什么小原厌长得这般漂亮。上天为何如此不公? 丫鬟一口银牙几乎咬碎,恨不得扇小原厌几巴掌,划烂他的脸。可她不敢。 虽说老爷对小原厌不好,但他到底是小少爷,府里的人,还没那胆子去欺负小少爷。 她也不敢。 小原厌还是婴儿时,奶娘见原良谦不喜他,便怠慢他,饿得他哇哇大哭。 原良谦得知此事,直接将那奶娘活剥了,烹炸了,喂给了猪狗。至此,府里所有人都明白了一件事,原良谦不喜小原厌,但他到底是他儿子,别人不能欺负他。 因此,她是不敢欺负小原厌的。 可一想起她那丑得不能见人的孩子,一想起今晨丈夫对她的打骂,公婆对她的责辱,她心里的愤怒与憋屈就止不住地燃烧了起来。 旺盛的火苗烧尽了她的理智,她瞪着小原厌那副天妒人怨的容颜,一巴掌抽了过去。 “啪!”小原厌被打歪,口中吐出血来。他缓缓偏过脸,如木偶一样,看向丫鬟。 再次对上他精致如花的面孔,丫鬟又一巴掌甩过去,“看什么看!” 小原厌又一歪,鲜血和着牙齿淌出来。! 第 119 章 手掌心上的疼痛,顿时唤醒了丫鬟的神智,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她惊慌失措,嗓子眼都在发抖,“小少爷……奴婢……奴婢……” 她蹲下来,手足无措,连忙去扶起小原厌。 小原厌歪歪脑袋,忽然弯起眼眸,素来无表情的面庞上,浮现出温柔的笑意。 丫鬟一愣,仿佛在他身上见到了原良谦的影子。 “小少爷,奴婢————”她的声音戛然而止。 一根磨得尖细的木签子,直直扎进了她的脖子里。 小原厌握着木签子,用力往她脖子里碾。 “噗呲!”热血喷到他身上,将他苍白的脸染红,仿佛将他的眸子也染得赤红起来。 “救命,救……”丫鬟的两颗眼珠子暴凸,几乎要跳出眼眶来。 小原厌双目虹膜上融着赤色光泽,宛若地狱深渊里爬出来的嗜血恶鬼,他将木签子用力一插。 她瞬间毙命。 浓稠的血液一滴一滴从小原厌面庞上淌落,他俯视失去呼吸的丫鬟,眼球仿佛滞空,眸光无机质,里面没有任何情绪。 尔后,他往她胳膊上咬了一口,牙齿将她的肉咬下来。咀嚼几下,吞入腹中。 饥饿了几日的肚子,终于填了些东西进去。他抱住她的胳膊,一点一点啃食。 原良谦进入柴房时,小原厌已经吃饱,却还在啃丫鬟的胳膊。 待了解了情况,原良谦什么也未说,只让人将丫鬟的尸体拖走处理干净。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小原厌头发重新长长,背上的伤还未好,又添了新伤,新旧伤痕交错,新伤变旧伤,新伤盖旧伤。 七岁时,这一日,小原厌背后的伤口发痒,他正抠着伤口,原良谦忽然闯进屋,“阿厌!” 原良谦面部涨红,整个人透着一种不正常的兴奋,“阿厌,你娘还活着,我找到她了,我找到她了!” 小原厌一如既往,如木偶一样,没什么表情。 原良谦笑了下,“怎么,你不高兴?我找到你娘了,你不高兴?” 小原厌:“高兴。” 原良谦:“那为何不笑?” 小原厌嫣红的嘴角一提,笑起来。 “乖。”原良谦温柔地抚摸他的头发,“我们这就去见她。” “阿厌,这一次,你一定要留住她。用尽全力,无论怎样都要留住她,知道吗?” 小原厌机械地点点脑袋,他摩挲袖子里藏着的木签子,视线落在原良谦的脖子上。 原良谦带上小原厌,坐上马车,半月后,来到一处小镇。抵达小镇,原良谦没有第一时间去见海丽耶。 路上行车许久,难免沾染风尘,他整理自己的仪容,“我这般去见她,她定会嫌我。” 是以,他先去客栈,好生梳洗打扮了一番。 他熏香剃面,擦面药,抹香泽,戴玉冠,插簪花,穿上熏过香的锦衣缎服 ,同样也给小原厌梳洗打扮了一番。 小原厌戴着嵌珠玛瑙冠,卷卷的黑发束在背后,齐眉勒着抹额,颈上戴着金螭璎珞。他穿着簇新红绫锦衣,挂着长穗绦子,踩着孔雀金线红底小靴。 随行侍从没忍住瞧了瞧梳洗打扮好的小原厌。小少爷本就容颜出众,这样一番打扮后,就如那画里走出来的玉娃娃,精致漂亮得不得了,直让人看直了眼。 小少爷的长卷发,以及眉眼似夫人,昳丽秾艳如花。鼻子,嘴唇,等等似老爷,如琼如玉。他完全继承了老爷和夫人的美貌,且还综合了他们美貌的长处,容貌已经胜过了老爷夫人。 在心里赞叹着小少爷的美貌时,侍从想到了什么,不禁叹息。 马车一路前行,在一处小院前停下来。原良谦牵着小原厌下车,来到院门前。 门敲响。不多久,门从里面打开。 “谁呀?”开门的女子嗓音细柔,长卷柔顺若波浪的黑发上,系着晶莹剔透的流苏,发带交缠着流苏与长辫,垂至腰间。微细的腰上挂着叮叮当当的腰链。 她纤细的腰被一袭纱裙拢着,裙摆垂地,微微荡漾,额间一点水晶眉心坠,似若花钿。黑发红衣,雪肤红唇,艳昳秾丽。 见到她,原良谦眉目含笑,温柔如水,阿善,我带阿厌来见你了。⑹_[(” 海丽耶瞳孔剧烈收缩,她立时关上大门,却被原良谦抢先一步拦住。 他抵开门,疑惑道:“阿善,见了夫君为何要关门?” “你不是我夫君!滚!你给我滚!”海丽耶尖叫。 原良谦将小原厌拉到海丽耶面前,“阿善,你看,这是我们的孩子,他与我们多像。” 海丽耶僵住,目光落在小原厌身上。见小原厌与她长得十分相像,她怔然。 “阿厌,快,叫阿娘。”原良谦拍拍小原厌。 小原厌仰头,对海丽耶道:“阿娘。” 霎时,海丽耶的五官狰狞起来,“我不是你阿娘!滚!给我滚!你们都给我滚!” “滚呐!”海丽耶抽出门栓,打在原良谦身上。 原良谦任她捶打他,完全不还手,唇边还带着痴痴爱意。她手一转,一棒子打在小原厌头上,“你们怎么不去死!” “砰!”门栓重重落在小原厌额头上,鲜血立刻从他额上溢出来。 原良谦却看也不看小原厌一眼,只对海丽耶道:“阿善,手打疼了吗?” 粘稠的血液滴落在睫毛上,小原厌眨了下睫毛,视野模糊成一片血色。浓重的血色里,他跌入了一片黑暗中。 呼啸的风里,弥漫着浓郁的曼陀罗花香气。小原厌被花香熏醒。一醒来,风就刺了他一脸。 他被原良谦抱在怀里,此刻在悬崖边上。崖边开满了红艳艳的曼陀罗华。 原良谦道:“阿善,你真的不要他?” 前方,海丽耶被捆绑着,不能动弹。她恨恨地怒视原良谦,“我说过,他不是我的孩子。” 原良谦抚摸着小原厌的头发,“醒了?来之前我说过什么还记得吗?” 小原厌气若游丝,答不出话来。原良谦手指按在小原厌额头的伤口上,用力摁血痂,“想不起来了?” 血丝从小原厌额间溢出来,他费力张开嘴,“阿娘,不要丢下我。” 听到想要听的话,原良谦满意地翘翘唇角。 小原厌望着海丽耶,“阿娘,不要丢下我。” 然而海丽耶始终对他没有半分仁慈,“谁是你阿娘!你爹是畜生,你也是小畜生,你们都该死!” “原良谦,你以为你可以靠他让我心软?你做梦!他就算死了我都不会看他一眼!” “就算死了都不会看他一眼?”原良谦动动嘴唇。尔后,他把小原厌推到悬崖边上。 他问:“你真的要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海丽耶冷笑,“我巴不得你快些将他推下去。” “是么?”原良谦又将小原厌往前推了一点。再往前,便是万丈深渊。 他回头望海丽耶。海丽耶无动于衷,眸中还带着笑意,“快啊。” 大抵是知道小原厌的确不能让海丽耶心软,知道小原厌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原良谦轻轻叹息,遗憾道:“阿厌,你为何如此没用?” “你一直都是如此没用。” 言罢,他轻轻一推,小原厌如一片落叶,跌下万丈深渊。 …… 伤口上尖锐的疼痛唤醒小原厌。一只鸟啄正在啄木他额头上的血痂。 此刻,他躺在花藤缠成的藤网上。藤网横亘在峭壁上,救了他一命。 他艰难地动动脑袋,赶走啄他血痂的鸟儿,下一刻,藤网一裂,他直接摔落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他抓住垂落下来的藤条。胳膊上血肉模糊,露出深深白骨,他忍着剧痛,抓紧藤条,一点一点往下滑落。最后重重摔入深渊底部。 深渊底部光线昏暗,寂静森凉,唯有绚丽浓艳的红色曼陀罗,犹如跳动的火焰,铺满了整个深渊底部。 他躺在深渊里开出来的曼陀花上,血液一点点渗进花瓣里。 醒了又昏迷,昏迷后又醒来,不知重复了多少次,不知多久过去,他再次被痛醒。 浑身犹如被碾压过,四肢被碾碎的疼痛,一遍又一遍将他痛晕,又一遍又一遍将他痛醒。 他喘着气,用露出白骨的胳膊去抓曼陀罗花。 他将曼陀罗花嚼进嘴里,微辛微苦的花瓣填进肚子里,一点一点将饥饿消融。 同时,曼陀罗花的毒素渗进他的神经,将他的身体渐渐麻痹。 发现曼陀罗花可以麻痹疼痛,他又往嘴里塞了许多花瓣。 赤色曼陀罗有毒,却能止痛止饿。 被曼陀罗的毒素麻醉,晕将过去后,小原厌再一次醒过来。 前方有洞口。他拖动着血迹斑斑的身体,慢慢往前爬。 洞里竟明亮如雪。却原来,里面堆积着山似的夜明珠。夜明珠的光芒,将洞壁照得明亮如白昼。 洞壁上,似乎画着壁画。 小原厌擦掉眼角的血糊糊,辨认壁画旁边的字:玄武神功。 玄武神功,扶光老儿,谢老创。玄武神功的创始人,谢扶光写道,若有入此洞者,便是有缘人,可习得玄武神功。 小原厌久久凝视壁画。! 第 120 章 沈秀滞愣良久。 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世上怎会有原良谦这样的人,温柔,残忍,冷血,无情,却又有情,只不过他的情全部系在海丽耶一人身上。他就是一个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神经质的疯子。 “你爹娘呢,他们如今在何处?” 死了。_[(”他偏头,“我杀的。” 谢扶光说,原良谦把他扔下悬崖后,将海丽耶带回了江城。他折断了她的腿,用锁链将她囚禁在了屋子里。 几年后,谢扶光习得玄武神功,便找上门,将原良谦杀了。只不过,海丽耶是求他杀的她。 “我杀了他们,你觉得我无情吗?”谢扶光问。 “不,你做得对,但是……” “但是什么?” “你直接杀了原良谦,算是便宜了他,你应该像他之前折磨你那样,折磨他。”沈秀忿忿而言。 他笑了笑,道:“何须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她唏嘘,“其实你娘也是被你爹逼的,她也是个可怜人。” 谢扶光垂睫。他没有对沈秀说出实情。他本就是去杀原良谦与海丽耶的,即便海丽耶不要求他杀她,他也会杀她。 他与她讲的他的过去,隐瞒了许多。只着重突出他从前受过的苦难,着重突出他有多可怜。 此刻她脸上流露出的同情怜悯,让他很满意。 她觉得他可怜,同情怜悯他,会不会因此,而想温暖他,治愈他,救赎他?就像赵金金曾经所做的那样,温暖他,治愈他,救赎他。 事实上,他从来就不需要别人的可怜,从来就不需要什么温暖,治愈,救赎,他对此嗤之以鼻。 他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沈秀,沈秀的爱。 沈秀叹息,“你从前……你受苦了。” “但我现在有你,不苦了。”说着,他弯腰,将头枕在她的膝盖上。 若是之前,沈秀肯定会推开他。然而在她知道他如此可怜后,她怎么忍心推开他呢?谢扶光料准了她一定不忍心推开她。 而沈秀也确实没忍心,任由他枕在她的膝盖上。 计谋得逞,谢扶光翘起唇角。 沈秀低视枕在自己腿上的谢扶光,伸手欲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但又只觉别扭得很。最终她收回手,什么也没做。 春日晨阳,呼啦啦从窗口照下来,把谢扶光的头发丝全部染成浅金色,浅金色的发丝在风里浮动,犹如翻飞的波浪金线。 他的头□□浮到沈秀手背上,她想起原良谦剪他头发的事,心里堵得很,对他愈发可怜起来。 纵然,他依然有可能说的都是假的,什么从前受过的苦难都是假的,但他为救她,折断了胳膊,她愧疚于他,她的愧疚,让她不自觉地去相信他说的话。 是以,即便理智告诉她要清醒一些,她还是难免相信了他几分,难免不对他产生怜悯。 不知多久过去,腹中饥饿 让沈秀顿觉,他们俩还未吃早食。 “谢扶光,我们还没吃饭呢,我去把饭端过来。”她起身就走。 谢扶光拽住她,似乎还想靠在她腿上,不愿她离开。 “该吃早饭了,你不饿?我饿了。”沈秀拍他。听到她说她饿了,谢扶光这才放开她。 “你就在这里好好待着,我去端饭菜。”沈秀快步去往厨房。 早食有包子,咬春饼,笋丁,泡萝卜,南瓜粥以及蘑菇汤。沈秀把给谢扶光盛汤,筷子递给谢扶光,“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夹。” 她完全忘记他只是左手动不了,右手还是可以吃饭的。谢扶光也不提醒她,很享受她对他的关心与照顾。 沈秀吃了一口咬春饼。柔韧清香的饼皮子,包裹着脆脆的素菜,吃起来又软又脆,带着轻微的嚼劲,十分清新适口。 但味道又不过于寡淡,吃着吃着能吃出里面椒麻香,十分有滋有味,嚼巴嚼巴,仿佛将一整个春天吃进了嘴里。 又吃了一口圆鼓鼓的蘑菇。蘑菇轻轻一咬,质地柔韧软滑,蘑菇汁从里面挤出来,鲜香滑润,柔柔地滑进喉咙里,如春日映着暖阳的溪水,温暖,细腻,柔软。 她对谢扶光竖起大拇指,夸他做得好吃。边夸他,边给他夹菜,“你多吃些。” 他小时候受虐待,经常挨饿,难怪他要吃她剩下的饭,不浪费粮食。原来是是幼时饿得狠了。思及此,沈秀不停往他碗里夹菜。恨不得将桌上所有食物都放进他碗里。 意识到自己给他夹太多菜,他已经撑得脸都发红了的时候,她忙不迭住手,“你别吃了,吃不下就别吃了。” 他摇头,继续吃。她拉住他,“你怎么还吃啊,别吃了。” “你给我吃的。” 沈秀诧然,“我给你的,你就要全部吃了?” 他好像格外珍惜她主动给他夹的菜。 她抿唇,“就算是我给你吃的,你吃不下了,也不能硬撑。” 强硬地把他的碗抢过来,她摁住他,“我来收拾碗筷,我来洗碗,你别动,免得拉扯到胳膊上的伤了。” 日头渐渐升高,沈秀坐在药炉子前,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药炉子扇风。她转过身,“你怎的又出来了,不是让你回屋好好躺着?” 谢扶光拿了个凳子,坐到她身边,一眨不眨盯她。仿佛一刻也离不得她,很是黏人的模样。 她抱手,“算我求你了,你回屋躺着行吗?”她生怕他的伤势加重。 她求他了,他这才回屋。她托腮,心里头思绪纷杂。 快至午时,沈秀把鸡炖了,好给谢扶光补身体。她把鸡汤端到谢扶光面前,赧然道:“我手艺不怎么好,你先将就着吃。” 他喝了汤,弯弯眸子,“你的手艺很好。” 她还不清楚自己的手艺么,方才她已经尝过了,她做的菜也就一般般,能入口,但远比不上他的手艺。 知道他的夸奖只是安慰她而已,她也没怎么在意,只 道:“周阿婆说,你得多吃些鸡啊鱼啊蛋什么的,这样才好得快,我下午就给你抓鱼去。” “我也去。” “不行。周阿婆说了,你现在最好不要下床,能不动就别动。”沈秀又抱手,“你让我省省心罢。” 谢扶光这才作罢。沈秀莞尔,给他盛汤靠近他时,闻到他身上浓郁的花香。凉凉幽幽的花香,带着些微血腥气,是一种妖冶冷香,透着丝丝入骨的危险性。 连香喷喷的鸡汤鲜味,都压不住这股妖冶冷香。 她皱皱鼻翼。谢扶光道:“怎么了?我身上有什么味道?” 她看了看他肩膀上绣的曼陀罗花纹,“你身上的花香,是曼陀罗花的香气?” “是。” “曼陀罗花是这个味道吗,有血腥味?” “血腥味?”闻此言,谢扶光眸光微动。大抵是小时候吃曼陀罗花吃得太多,花香渗透了皮肤里,所以他身上有曼陀罗花的香气。而血腥味,则是他杀人杀得太多,血腥气同样渗进了皮肤里。 他从前倒没注意过身上的味道。 她不喜欢血腥味。思及此,他眸色微暗。 待吃过了饭,沈秀带上钓鱼竿和捕鱼网,抓鱼去了。 热雾弥漫的浴桶里,谢扶光用力搓皮肤,试图将身上的血腥味消除干净。 然而他的皮都快搓掉了,身上那股血腥味仍然半分不减。 他蹙眉,取出匕首。 是不是把身上这层皮剥掉了,血腥味就会消失? 他静静注视身上的这层皮,平静无澜的眼眸里,透着一种兽类似的,非人感。 尔后,他收起匕首。 若把身上这层皮剥了,他会很变得很丑,很难看,沈秀会不喜欢的。!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21 章 去不掉血腥味,但可以掩盖住血腥味。谢扶光望向屋外,屋外桃花灼灼,芬芳馥郁。沈秀似乎喜欢桃花香。思及此,他去往屋外。 “谢扶光!我捉了两条大肥鱼!”沈秀冲进屋子里。她拎着两条大肥鱼,兴高采烈道。 “河里的鱼好多,随随便便就能钓到两条大肥鱼!”这里物产丰富,诚不欺她! 谢扶光眸子一弯,瞳仁里波光粼粼,“厉害。” “不是我厉害,是这里的鱼太多。”沈秀说着,忽而注意到他身上有浓郁的桃花香。她吸吸鼻子,“你身上好重的桃花香。” “喜欢吗?” “呃?” “你不是喜欢桃花香?” 所以,他是为她熏了桃花香? 沈秀怔了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靠在床边,仰起靡颜腻理的面庞,问她,“你可喜欢?” “喜欢的。”她清清嗓,转移话题,“等会儿我炖鱼肉豆腐汤,再炸鱼酥吃!” 说完她就跑出去杀鱼了。翌日,沈秀提着篮子去地里摘菜。摘了菜,她瞥瞥不远处的小溪,打算今儿又去抓鱼吃。正想着抓鱼,忽而瞧见有位年轻姑娘在小溪里叉鱼。 那年轻姑娘握着叉子,如滑溜溜的鱼一样钻进水里,不一会儿便从水里冒出头。把叉到的鱼丢进木桶里,她又在水里游了好几回。 这姑娘水性真好。想到此处,沈秀陡然记起来,她倒是忘了测自己的水性了。现在谢扶光受伤了待在家里,她出来测水性正好。 若她会凫水,那么,谢扶光之前说的话就是在骗她。想定之后,她回家拿了绳子,来到没人的小溪边上。 将绳子绑在岸边桃花树干上,再绑在自己腰上,沈秀深吸一口气,下了浅水区。 待她在浅水里试了几下,她确定自己不会凫水的事实。 谢扶光没骗她,她的确不会凫水。她不自觉松口气。他没骗她,至少在这件事上,他没骗她。 转而她又忧愁起来。她不会凫水,那她如何游出桃花源,她还得去外面,看看外面到底是不是真的在打仗。 皱着眉,她丹田运气,捏着绳子正要飞到岸边,身体忽然痉挛了一下,抽起筋来。 浑身有些麻,无法丹田运力,无法往前走一步。她捏紧绳子,庆幸自己在身上拴了绳子。 倒霉的是,溪流上游突然冲涌下来一阵激流,险些将她的身体冲翻。她握紧绳子,四肢痉挛得更加厉害。 更倒霉的是,岸上的绳子忽然松开!她明明系得很紧,为何会松开! 屋漏偏逢连夜雨,绳子才松,上游又涌下来一阵激流,直接把她冲翻下去。 “噗!”口中被迫灌了几口水后,她快速屏住呼吸,拼命丹田运气。然而身体还在抽筋,神经疼痛,丹田气息紊乱,聚集不起来! 她的身体动也不能动,直直往水下坠落。 这一刻,她睁着眼睛,清晰地看着自己 往下坠落,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坠落下去。 时间一点点过去,身体还在抽筋,她憋气已经憋到极点,迫切地想要呼吸。 肺部仿若被一条毒蛇缠住,一点一点挤压走她肺部里的空气,极度的缺氧让她大脑开始发晕。 她面部发紫,憋不住气了,她快要死了!她快要死了!老天爷,快来救救她! 死亡的恐惧,让她的大脑开始爆炸! 她不要死!她不要死!她期盼老天爷能来救救她,若老天爷能救救她,她宁愿一辈子给老天爷做牛做马! 她祈祷有人能来救救她,无论是谁,只要能救她,她会做牛做马报答他(她)! 可是没人来救她。她已经憋不住气,口鼻被迫张开,水灌了进来。 死不是最绝望的,最绝望的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死。无尽的绝望,让她宁愿晕过去,晕过去,便不用如此清晰地看着自己去死。 “噗通!” 就在这时,噗通一声,水里出现了一抹赤红。 赤红的衣袂,层层叠叠。如若慢动作一样,轻盈的衣摆在水里慢慢散开。漂浮散开的红衣,如若水里盛开的一朵红色曼陀罗花。 秾艳朱红如血的曼陀罗花,向她游了过来。 不是曼陀罗花,是谢扶光! 沈秀瞪大双目,向他伸手,“谢……” 他快速向她游过来,长卷的黑发,红如血的衣袂,随着水波荡漾开来。 卷卷的发丝如同在水里飘动的衣袂一样,在水里翩飞。似海藻,又像水里盛放的花,张牙舞爪地怒放。 求生的急剧渴望,让沈秀拼尽全力朝谢扶光伸手。她即将晕过去之际,谢扶光一把搂住她。 见她面部发紫,他扣住她的后脑勺,吻上去。 空气从口中渡来,极度缺氧的沈秀脑中金星乱炸。她犹如抓住救命稻草,用力吸着他嘴里的空气。 空气,桃花香,以及被桃花香压着的,带着血腥味的曼陀罗花香,通通挤压进她的口腔里,她瞬间活了过来。 谢扶光快速往上移动,飞出水面。 沈秀紧紧抓住谢扶光,用力吸,即便是已经出了水,仍不觉,仍未停下来。 直到谢扶光扒开她,急问:“秀秀,你怎么样!” 她脑子里哐当一响,意识到自己出了水,获了救,她身体一软,直接躺到地上,大口大口喘起气来。 “秀秀?秀秀?” 她喘着气,“我……我没事……” 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劫后余生,她忍不住大哭起来。 “没事了,秀秀,没事了。”谢扶光擦她的泪水,低声安慰道。 她双目模糊,看向他。 橙红的阳光透过桃花的缝隙,洒在谢扶光湿漉漉的发丝间,洒在他深红的衣衫上。 此刻的他,如阳光般耀眼,又如冬夜火炉里的火,温暖而明亮。他变得高大起来,看上去是那样伟岸,又那样极具安全感。 她心弦一颤。 赤色曼陀罗,死亡与血腥之花。可他这朵曼陀罗,却是来救她的。 她无法抑制,抱住他,泪珠簌簌而下,“谢谢你……” 他将她包裹进怀里,温柔地抚摸她背脊,“没事了。” 用力抱紧他,她攥紧他的衣裳。 风吹动她与他的头发,他们的头发交缠起来。发丝紧紧纠缠着,仿佛要抵.死.缠.绵,不死不休。!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22 章 泪腺失禁,泪水开闸了一样,不停往外涌,沈秀抱着谢扶光,不停地哭,泪水鼻涕糊了谢扶光满胸膛。 风吹花落,片片落英落在他们身上,谢扶光拦腰抱起她,飞身而起。身上的花瓣抖落下来,在他们身后下起了一场雨。 “这是怎么了?”周阿婆放下手里的药草,连忙走到谢扶光身前。 谢扶光抱着沈秀,道:“她落了水。” “落了水?怎的这般不小心?赶紧让我看看!” 周阿婆给沈秀把脉一番,又捏了一下她的喉咙。 被捏住喉咙的沈秀闷哼了一声。 谢扶光目光如厉刃,飞向周阿婆,“轻点!” 周阿婆背后爬满凉意,毛骨悚然,只觉得下一瞬自己就会命丧当场,“已经很轻了。” 她咳嗽几下,道:“无大碍,回去好好休憩,镇镇魂就行了。” 沈秀不知道周阿婆在说什么,她现在什么也听不见,只攥着谢扶光的衣袖,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不肯放手。 周阿婆道:“这是还没回过魂来,快回去罢。” 待谢扶光离去,周阿婆狠狠吐出一口气。现在不止是沈秀需要镇魂了,她也需要镇镇魂。这般想着,她忙去熬药了。 谢扶光将沈秀带回家,见她神色恍惚,神魂离体,他直接点了她的睡穴。 晨间清脆的鸟叫声将沈秀唤醒。她支起上半身,捂着额头。神识逐渐清明,之前发生过的事也逐渐回流进脑海里。 “谢扶光……”她喃喃着,正要下床,门边传来脚步声。她循声望去。 谢扶光向她走来,他一袭红衣,发冠未束,长卷的墨发如绸缎,松松散散披在肩后。 她视线恍惚了一下,仿佛又看见他快速向她游过来,长发衣衫随着水波荡漾。发丝翩飞,衣袂飘飘,他如若水里盛开的一朵红色曼陀罗花,秾丽唯美,摄人心魄。 此刻沈秀不记得那时的恐惧与绝望了,只记得谢扶光如水中花一样,美丽秾艳,绚烂夺目。 “秀秀?”谢扶光上前,挥手。 她即刻回神。 “饿了没?吃点东西?”他端着一碗菌菇肉粥,将汤匙喂到她嘴边,“来。” 她张嘴,鲜醇滑软的菌菇肉粥入口,热热的食物稍微让她神识清明了一些。于是她便注意到谢扶光在单手喂她吃的。 霎时,她想起他受伤的左胳膊。他胳膊有伤,还去水里救她,也不知伤势加重了没。 “你的胳膊,”她语速急促,“你的胳膊没事吧?” “没事。不用担心。” “还好没事。”她很是自责,“要是因为我,你胳膊伤得更重了,我————” “那又如何?”他弯眸,“为了你,我这条胳膊就算是废了,也理所应当,你不必有任何歉意。” 她一怔,直直看进他的眼眸里。他的眸子弯起来时,漂亮的眼尾犹如微微翘起来的花瓣,要把 人包裹进花心里一样。 沈秀感觉自己好像被包裹了进去,世界变得真空起来,所有声音被屏蔽。 呲嚓!花瓣打开,蝴蝶从花心里飞了出来。 “秀秀?”谢扶光唤她。 她惊醒。刹那间,方才真空的世界被打碎,蝴蝶扇蝶翅的细微声响被覆盖,世界恢复正常。 谢扶光问:“怎么了?” 他的目光几乎要灼伤她,她不敢再与他对视,视线下移,便落在了他的嘴唇上。 他的唇瓣,仿若涂抹了唇脂,透着艳艳的胭脂色,嫣红水润,如珍珠般。 面前闪现出他给她渡气的画面,她心头一抖,记起将珍珠含进嘴里时的凉润触感。 珍珠仿若卡在了她喉咙里,卡得她上不来,下不去,整个人臊得快冒出烟来。她飞速垂下脑袋,“没怎么。” 他问:“昨日到底是怎么回事?明知不会水,为何还要去水里?” “昨日我……”她吞吐起来,“我没有去水里,我只是不小心落水了。” “有人看见你下水了。” “……”她语滞,“其实我……我就是下水抓鱼来着。我就在浅水里抓鱼,身上绑了绳子,我以为会没事的,但没想到我这么倒霉,不仅绳子松了,我还抽筋了。” “你要抓鱼?”他淡淡道,“你没有拿桶,连叉子都没拿。” “我忘拿了。”她心虚,音量越来越小。 默然良久,谢扶光沉眸,“秀秀,我想听实话。” “我……” “你想试试你会不会凫水?” 她心里一咯噔,“我只是————” “你之前怀疑我不是真的喜欢你……所以你现在还是怀疑我,才会觉得我说的话是假的,才会去试自己到底会不会凫水。” 沈秀知道,她做这样的事,不信任他,很伤他的自尊。她道歉,“谢扶光,对不————” 他捏住她的肩膀,“你可以怀疑我,可为何要冒着性命危险做这样的事?对我来说,你怎样怀疑我都没问题,但什么都没有你的命重要,知道吗?” 闻此言,沈秀缄口结舌。她做出这样的事,他不生气她伤他自尊,而是生气她不该冒着性命危险做测试? “对我来说,什么都没有你的命重要。”掷地有声的这句话,如一阵风吹到她心尖蝴蝶上,蝴蝶的翅膀煽动得更加厉害。 谢扶光肃色,“以后再不许如此了,记住没有?” “记、记住了。” 他脸色很不好,她扯扯他衣角,“谢扶光,对不起。” 他脸色还是很不好,目色沉凝如墨。 “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这样。” 他微微别过脸,唇角向下抿,抿出尖锐的弧度,仿佛她不可饶恕。 她冒着危险下水,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这件事对他来说,似乎是极不可饶恕之事。 沈秀:“以后真的不会再这样了。” 他不听,微微侧身,又把脸别过去了一些,很是负气,气不能消。 “唉。”她无措,“谢扶光……原谅我罢。” 听出她声音里的难受,谢扶光沉沉的面色软下来,他道:“说点好听的,我就原谅你了。” 说点好听的?沈秀沉吟,开始思索。!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23 章 说点好听的?沈秀沉吟,开始思索。说点什么好听的?夸夸他?她清清嗓子,“谢扶光,你是……你是天底下最好看最好看的人!” “天底下最好看最好看的人?” “对!” “那你喜欢吗?” “呃……”沈秀一噎,“你是说,我喜不喜欢你的长相?” 谢扶光默了默,“嗯。” “你的长相,没人会不喜欢罢?” “我不在乎别人喜不喜欢,我只要你喜欢。你喜欢吗?” “咳……自然是喜欢的,我自然是喜欢你的长相的。谁会不喜欢你的长相呀!”她红着耳朵,夸他。 谢扶光低低一笑,笑靥浅浅,如花般绽开。 沈秀心尖上的蝴蝶,剧烈扑闪翅膀,像是要冲破她的心口,飞向他这朵艳冶勾人的花。 她忙不迭按住心口,阻止蝴蝶飞出来。 察觉到她的异样,他问:“不舒服?” “没。”她捧起粥碗,往嘴里塞粥。 “慢点,别噎着了。” 她含糊地唔唔几下,一抹嘴,“我还想再睡一会儿,你先出去罢。” 待谢扶光离去,沈秀神色沉凝起来。不知怎么的,面对他时,她心里头变得有些奇怪。压下心里的丝丝异样,她用被子蒙住头。 睡得迷迷糊糊时,她又梦见谢扶光向她游过来,而她变成了蝴蝶,向他飞去。 梦醒,她深呼吸,再深呼吸,尔后沉气。 屋外日头高升,见时候不早了,她连忙出屋子。谢扶光在灶屋里忙活,她道:“我睡过头了,你歇着,我来烧饭!” 她真是该死,竟睡过头,让他一个伤号这般辛苦操劳。 “你可以继续睡。”谢扶光单手切着菜。 “刀给我,我来。”她把刀拿过来,“你准备烧什么菜?” “荠菜团子,蒲公英滑蛋,苕粉炒腊肉,豌豆苗春笋汤。” 这些都是她爱吃的菜。她心思一转,问:“你喜欢吃什么菜,我给你做?” 谢扶光微顿。她竟主动问他喜欢吃什么,还要给他做菜?之前她唯一一次主动问他喜欢吃什么,给他烧菜,是为了要毒死他。 而现在,她失去记忆,又主动给他烧菜,大抵并不是为了毒死他。一滴愉悦如同水珠在他眉间划开,“你喜欢吃什么,我就喜欢吃什么。” “我很认真地问你。” “我也很认真地在回答你。” 沈秀用力抿住想要上翘的嘴角,她握紧菜刀,开始切菜。 热锅烧油,油滋滋啦啦响起,沈秀本来在瞧锅里的油,然而她不由自主,向谢扶光投以一瞥。 他坐在凳子上,注意到她看过来,他微微一笑,温柔和煦,明净如一抹新雪。 滋滋滋滋!沈秀只觉自己的心也如同锅里的油一样,滋滋滋滋响起来。她快速转过头,把菜倒进油锅里。 日光渐渐下移,沈秀摸着撑饱的肚子,想吃些清口消食的果子,“你在家好好待着,我去外面摘点果子。” 谢扶光:“别去水边。” “晓得了。” 不消谢扶光说,她如今也不敢再去水边了。落水濒临死亡的痛苦与恐惧,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反正她短时间内,是不敢再去水边了。 春日里,林檎,胡颓子,枇杷,樱桃,青枣,以及桑葚都熟了,果树上硕果累累,树枝都叫果子压弯了腰。 各式各样的果子,沈秀都摘了些。回去的路上,沈秀碰到小草坡上有小孩子在雕林檎(苹果)。 “你雕的兔子太丑啦!根本就不像兔子!”绿衣小女童嫌弃地对白衣小女童道。 白衣小女童握着丑丑的林檎兔子,差点哭出来。 “哼,你个爱哭鬼。”绿衣小女童做做鬼脸,蹦蹦跳跳家去。 沈秀走过去,对白衣小女童道:“小孩儿,可以借一下你的小刀吗?” 白衣小女童抽抽噎噎,把小刀递给她。她从篮子里取出一个又红又大的林檎,坐下来开始雕刻。 不一会儿,圆圆胖胖的林檎兔子出现在她手里。她将兔子递给小女童,“给。” 啪嗒啪嗒掉泪的小女童看到沈秀手里的胖兔子,问:“是、是给我的吗?” “嗯,送给你的。” 小女童面上一喜,“谢谢姐姐!”她捧过兔子,咯咯笑起来。 沈秀:“还要吗?” “要!”小女童脆生生道。 一连给小女童雕了六个兔子,沈秀道:“呐,六六大顺。” “谢谢姐姐!” 揉揉小女童的脑袋,沈秀拎着果篮子家去。 小女童咧嘴,开开心心地捧着兔子,准备回家,忽而被人拦住。 谢扶光站在小女童身前,盯住她怀里的胖兔子。 小女童见状,迟疑道:“大哥哥,你,你要兔子吗?” 谢扶光唇畔含着温柔的笑,“要。” 小女童取出一个胖兔子,正要给他,他却忽然伸手,将她怀里所有的兔子都拿了过去,直接一锅端。 他笑意盈盈,“多谢。” 尔后便不见踪影。 小女童:“……” 她的兔子全部被他拿走了!哪有他这样的! 他怎么这样欺负小孩子呀!小女童两腮一瘪,哇哇大哭起来。 沈秀哼着小曲儿,将将要到家,她驻足。想到等会儿要见谢扶光,她心里的异样又翻涌起来。 捂捂胸口,她平复气息,开门进院。 “谢扶光,我摘了好多果子,你快来尝尝。” 谢扶光正欲说话,忽而凝目,他拉住沈秀,“你受伤了?” 沈秀莫名,“我没受伤。” 他碰了一下她后面,眉心紧拧,“你屁股上有血。” “屁股上有血?”沈秀疑惑地往后摸,“怎么可 能,我屁股没受伤啊。” 下一刻,似是猝然明白了什么,她的脖子瞬间爆红,转身就朝自个儿的房间走。 “秀秀?”谢扶光拽住她。 “没事,你不用管。” “你受伤了。” “……我没有受伤。” “可你流了血。” “那是……”沈秀赧然,“反正你不用管,放开我,我要回屋。” 他不放开她,很强硬zhuan制,“你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她深深一呼吸,与他明说了,“是葵水。” 谢扶光歪头,目露疑惑,“什么?” “你不知道?我还以为你知道。” 他懵懂茫然如稚童,“那是什么?” “葵水就是……女子每月都会流几日血,算了不与你说了,我先回屋了。” 疾步回屋找月事带,换了衣衫,放好月事带后,她舒气。 谢扶光在屋外敲门,问她疼不疼,她道:“不疼,我没事,让我躺会儿。” 门外没了动静。 周阿婆正打着瞌睡,忽然被人叫醒。她一激灵,“主上?” …… 沈秀捂着腹部,心里想着事情,门又被敲响。谢扶光拿了一个汤婆子过来,问她,“肚子疼不疼?把汤婆子放在肚子上,暖暖肚子。” “不疼。你怎么知道要暖肚子?”他不是不了解葵水么。 “方才去问了周阿婆。”他轻抚她的被角,“可有哪里不适?” “没有。” “若有哪里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好。” “好好休憩。” 屋子里只剩下自己一人后,沈秀抱着暖乎乎的汤婆子,暖热的温度传遍全身,她舒服地在床上滚了滚。 舒适的暖热,熏得她睡意绵绵,泛起春困。半梦半醒之际,她感觉到有人在拍她被子。 “秀秀?秀秀?” 入目里,是谢扶光的身影。轻雾笼罩着他的面庞,将他的眉目氤氲得柔美了几分。 等她神识清明了些,她才发现,笼罩着他的不是雾,是碗里升腾的热气。 他端着汤,再一次问道:“可有哪里不适?” 她打呵欠,“没有。” “真的?” “真的。” 他过度担忧,严阵以待,好似来葵水的不是她,是他一样。她失笑,继而听他道:“我熬了赤砂糖水,红枣生姜桂圆汤,猪血莲藕汤,枸杞蜜枣汤,你都喝一些。” 这么多汤?沈秀呐呐,“多谢,你有心了。” “锅里炖着乌鸡药草汤,待会儿炖好了,你再喝一碗。” 还有乌鸡药草汤?他这是炖了多少汤?沈秀道:“这么多,辛苦你了。你的胳膊……” “没事,”他拿起汤匙,喂她,“来。” “我自己来。”她喝下一口汤。温热的汤汁 仿若流进了心里,使得她整颗心都热乎起来。 待喝完汤,她又躺下了。 发现月事带不够用的时候,沈秀连夜缝制月事带。 月半三更,谢扶光见沈秀的屋子灯还亮着,他敲几下门,没有回应,便推门而入。 屋子里,沈秀趴在桌面上,手里拿着针线和月事带,已然睡了过去。 谢扶光凝睇月事带。他抱起沈秀,将她轻轻放在床上。 被谢扶光吵醒时,周阿婆满腹怨念,但她不敢表现出来,只恭恭敬敬问他有何事。深更半夜的,又找她做甚? 谢扶光取出月事带,“这个怎么缝?” 视线触及月事带,周阿婆面一臊,“这……这……这是女人用的东西……” “我知道,怎么缝,教我。” 周阿婆张张嘴,“可是您一只手,怎么缝?” “无碍。” “……好” 沈秀倏地醒来。此时月上中天,已至深夜。她记得她在缝制月事带来着,怎么到床上来了? 她点燃灯,发现桌上的针线以及月事带不见踪影。她把东西都收起来了?在屋子里找了找,没找到,她提灯出屋。 堂屋里灯影昏黄。她看到谢扶光坐在灯盏下,手里忙活着什么。 他怎么还没睡? 她定睛一瞧。看清谢扶光在缝制月事带,霎时她面红耳赤。 这时,谢扶光的手指不小心被针扎了一下,他没管,继续缝。 夜色静谧,昏黄的灯影下,他拿着针线布条。因为只有一只手能用,是以,他有些艰难地用单手缝着月事带,动作生疏又笨拙。 沈秀怔然。深夜的静谧是融化的酸甜糖塔,一层层塌陷进她的心里。!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24 章 酸胀,甜蜜,两种感受在心脏上交织,沈秀捂住心口,只觉整个人要被酸酸甜甜的糖汁融化成水。 谢扶光专注地缝制这月事带,一直没未发现沈秀。她平复情绪,上前道:“谢扶光。” 他抬首,怎么醒了?身子不舒服?☆” “没有。”她放下灯盏,“你怎么会缝这个?” “周阿婆教了我。” “谢谢你。”她扫视桌边,周边上叠了一堆月事带。 “你缝了这么多?够了,别缝了。这么多,你缝了多久?” “没多久。” “骗人,你看你眼睛都熬黑了,这是熬了多久?” 谢扶光立时用手掌遮住眸子,“很难看?” “不难看。” 他仍然遮着双目,似乎很不愿让她看到他不好看的样子。她唉了声,“谢扶光,真的不难看,你怎样都是好看的。” “是吗?” “是。” 然他依旧没把手拿下来。他摸了一下自己脸,对她道:“回屋睡罢。” “好,你也快去睡。” 进了屋子,谢扶光拿起镜子照自己。眼底下熬出来的青黑睑黡,让他神色一沉。 “有没有办法消得快一些?”谢扶光问周阿婆。 再一次被吵醒的周阿婆,麻木道:“只要您,现在立刻马上回去睡觉,睡到饱,明日起来睑黡定然能消。” “若明日不能消呢?” 周阿婆:“罢了,我去给您拿些药散,您睡前敷一敷。” 等送走谢扶光,周阿婆双手合十,老天爷啊,您可保佑保佑老婆子我,您千万别让主上再来打搅她睡觉了! 这几次三番的,她眼底下都快生出睑黡了。她遭不住了啊。 沈秀回了房间,一直没睡着。她抱着枕头,脑子里全是谢扶光。 他在烟火气里,给她烧饭的画面。 他温柔地给她洗脚的画面。 他沐浴过后沾着水珠,浑身湿漉漉,长发卷湿,似花似妖,美得不可方物的画面。 他飞身过来,垫在她身下的画面。 他如水中花,游向她的画面。 他在灯盏下,生疏笨拙,单手给她缝制月事带的画面。 一幕一幕,在她脑海里,循环往复地浮现。 这一刻,她忽然有点想见他。 明明将将才见过,她却有些想见他了。奇怪。她镇压下心里的怪异,强迫自己入睡。 鸟儿在枝头欢雀,试图叫醒睡梦中的村民们,桃花源在一片鸟鸣声里,披上了一缕天光。沈秀想,今日她大抵是桃花源里最早起来的一个,因为她根本就没怎么睡。 她打开抽屉,堆叠的月事带出现在她视野里。指尖轻触月事带,她面前又掠过谢扶光在灯底下缝月事带的画面。 开门出屋,不自觉望向谢扶光的屋子。晨间昏暗的光线里,她 注视他的屋子良久。 洗了一个林檎,她坐在屋檐下,慢吞吞地啃。啃着啃着,她又没控制住,望向谢扶光的屋子。吃完果子,便又回去补觉了。 谢扶光下床,第一时间去照镜子。睑黡并没有完全消失。他脸色黑下来,愠怒得仿若毁了容一般。 “谢扶光,你是天底下最好看最好看的人。” 耳边回荡起沈秀的话,谢扶光面色又黑了一层。触摸几下自己的面庞,他去打水洗漱。 待洗漱完,他在眼底敷了一层香粉,遮住青黑的睑黡。已经遮住睑黡,他却仍不能满意。唯恐自己今日的容色不得沈秀的心。 故而,他又在唇上抹了胭红的唇脂。 去衣柜里取衣裳时,他没有选择素日里惯常穿的剑袖便衣。 沈秀打着呵欠,正想着今早给谢扶光做个紫云英蛋花汤,下一刻,猝然地停下脚步。 院子里,谢扶光在弯腰拿毛豆。 他的头发没有像之前那样束着,黑发披垂,如流云泻地。长卷的发间,系着发带,以及精致的流苏珠花。 他的额间缀着眉心坠,腰间也缀着熠熠闪亮的腰链。腰链下面,衣摆犹如花瓣艳冶。 瞪着雪肤红唇,精心打扮过后的谢扶光,沈秀忍不住惊艳,她闪了下神。 她道:“你怎么打扮成女子的模样?” 他直起身,腰身在腰链的拢束下,更显修长。他不答反问:“身上可有哪里不适?” 谢扶光貌似老惦记着她的葵水,总要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想,恐怕在癸水结束之前,他都要时不时问一遍。 “没有,好着呢。你怎么打扮成女子的模样?”她心惊,没想到,谢扶光还有这癖好? 他的癖好还真是让人……她又想起他想喝她洗脚水的癖好,想到此,她不禁龇牙。 “女子?”他笑,“不是,这是高昌男子的打扮。” “高昌男子这样打扮么。”沈秀细细打量谢扶光,心道,西域男子在打扮上,比汉男要女性化一些,精致一些。 她问:“你怎么突然这副打扮?” “你不记得了,你很喜欢我这样打扮。” “我喜欢你这样打扮?”她顿了顿,随之点点头。他这样打扮很漂亮,虽然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她应该是喜欢的。 他的皮相与骨相是顶级的优越,不怎么打扮,就已经让人觉得漂亮得闪闪发光,再这么一番打扮,已是无法用言语描绘出他的美。 顶级美貌的冲击力,打得她有些狼狈地低下了头。一低头,便发现他还缠着布的左胳膊。 他这番打扮,定然少不了折腾。胳膊还没好呢就这样折腾,她道:“我喜欢你这样打扮,我也喜欢你其他打扮,无论你打扮成什么样,都好看,我都喜欢的。所以你不用特意打扮成这个样子。” “无论我打扮成什么样子,你都喜欢?” “嗯,你真的不用特意去打扮,你就算披个麻袋都好看的。” 唇畔溢出浅浅笑意,谢扶光道:“好。” “你拿毛豆做什么?要煮了吃?” “煎毛豆肉饼。” “我来我来。” 因昨夜里没睡好。沈秀吃了早食后没撑住,又睡回笼觉去了。睡了半日,她一醒来,不知怎的,就想立刻见到谢扶光。 好像她与他分开许久,许久没见了似的。 身体受大脑驱使,她立即去找谢扶光。 大门前,谢扶光在与人说话。与他说话的是一位容貌清丽的姑娘。 姑娘含着笑,将一篮紫茄递与谢扶光。 谢扶光接过了篮子。 因他背对着她,沈秀看不见谢扶光的表情,只能清晰地看见姑娘带笑的脸。 她愣愣,眉心褶皱出小山峰,心里生出些许不悦来。 倒不是对这位陌生姑娘不悦,她还蛮喜欢这位姑娘的长相。这位姑娘似一朵清丽的木香花,很让人赏心悦目。 她是对谢扶光不悦。!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25 章 沈秀转身就回了屋。坐在桌前,她抓住桌布,指尖一点一点拧桌布。 桌布被她拧得皱皱巴巴,她的脸也同这桌布一样,皱皱巴巴的,如若被极酸的果子酸倒了牙。 她抿着嘴,从盘子里拿了樱桃塞进嘴里。纵然是流着蜜汁,甜得发腻的樱桃,也无法压住她心里的酸意。 又取出蜂蜜,泡了水,甜沁沁的蜂蜜水亦不管用。 枯坐在凳子上,一坐坐到了日头快西沉,直到饥饿唤醒她的神识,她这才恍觉自己在屋子里坐了那么久。该烧晚饭了。 灶屋里,谢扶光在淘米。他微侧身,“睡好了?”他以为她睡了一下午,是以期间并未打搅她。 她嗯了一声,“晚上吃蜜汁莲藕,蜜汁鲍菇,糯米喜沙肉吃罢。”这些菜都是甜菜,她想吃甜甜的东西。 “好,”他指指灶台上的茄子,道,“再做个香辣油酥茄。” 目光掠过灶台上的紫茄,沈秀道:“哪来的茄子?家里不是没种茄子?” “茄子是与别人换来的。食用谱上有一道香辣油酥茄,我没做过。你不是喜欢香辣菜?我试着做一下。” 茄子是他特意为她换来的?她怔然,道:“都说了,你手没好之前别折腾。” 她摸摸茄子,“我不会做香辣油酥茄,这茄子……凉拌吧,凉拌酸辣茄丝。” 饭好上桌,沈秀闷头吃饭。谢扶光没动筷,就一直盯着她。感受到他有些灼人的注视,她问:“怎么不吃?” 谢扶光:“为何不给我夹菜了?” 他受伤后,每次吃饭,她都会先给他夹菜。然今晚这顿晚饭,她却没给他夹菜了。 沈秀神色淡淡,“你受伤的是左手,右手能夹菜。” 谢扶光盯住沈秀,细细端详她,“你在生气?” “没有。” “为何生气?” “我都说了没生气,趁着吃饭吧。”她扔下这句话,继续闷头进食。 谢扶光不知沈秀为何生气。他应该没做让她生气的事。那她为何生气? 皱眉思忖良久,他神色微动。是因为葵水?周阿婆说过,女子来葵水期间,心情或许会很不好。 她心情不好,或许是因为葵水? 如何让她心情好一些?他敛目,陷入沉思。 第二日,沈秀打着呵欠去灶屋,一进灶屋,她便惊住了。 只见灶屋里,胖墩墩,毛茸茸的食铁兽坐靠着米粮缸,手里抱着果子,咔嚓咔嚓地啃。 是之前那只食铁兽,沈秀认出它来,“你怎的又来了?” 食铁兽吃着果子,发现她后,直接朝她走过来。它伸出胖爪子,抱住她的腿,亲昵地蹭了蹭。 沈秀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她摸摸它的圆脑壳,“唉……” 窗边,谢扶光见沈秀轻抚食铁兽,脸上终于露出了笑,他微微展颜。 沈秀很喜欢这只食铁兽。见到它,她 一定会开心。是以,他昨夜去山头里寻了一夜,将这只食铁兽拎了回来。 他嫉妒食铁兽,不愿让它接近沈秀。但只要食铁兽能让沈秀开心,他可以再把它找回来。 沈秀察觉到有人在窗边,她道:“谢扶光,它又回来了,你别动它,等它吃完东西,我送它走。” 她有武功,可以轻易拎起两百斤的食铁兽,可以制住它。 谢扶光点头,视线一直落在她微微含笑的唇畔。 见他一直看她,她又想起之前让她心烦意乱的事,眸里的笑容淡了几分。她垂睫,专心撸食铁兽。 其实食铁兽的毛很硬,撸起来并不舒服,但食铁兽胖墩墩的,太可爱,让她忍不住想撸它。 食铁兽抱抱她的腿后,朝着一个方向走过去。他停在碗柜前。爪子挠了几下碗柜。沈秀打开碗柜。碗柜里只有碗,还有一翁蜂蜜。 食铁兽瞳仁亮晶晶,眼光似闪电,紧紧盯住了蜂蜜。 “你想吃蜂蜜?”沈秀了然,她没直接给它吃蜂蜜。她拿了果子,用果子蘸了蜂蜜。 食铁兽抱着蜂蜜果子开始啃,看起来极欢喜。它吃得很香,勾起了沈秀的食欲,她笑笑,也准备拿果子蘸蜂蜜吃。蘸了两个果子,她将其中一个递给谢扶光,“给。” 谢扶光还未接到果子,沈秀倏地一僵,又把果子拿了回去。 谢扶光:“?” 她没什么好脸色,“你要吃自己弄。” 他眼光犀利,审视着她面上的每一丝变化,“我做错了什么?” 她张张嘴,欲言又止。他做错了什么?她生气他与别的女子在一起说话。可他与别的女子说话,又何错之有?他什么也没做错。 错的是她。是她有些莫名,无缘无故生他的气。可她为何会生气?她不明白。她能感觉到自己很奇怪。时时刻刻想见到他,很奇怪。莫名其妙生他的气,很奇怪。 自己这是怎么了?沈秀心绪纷乱如扯不清的毛线团。她叹息,“你没做错什么,能出去吗,让我一个人静一会儿。” “秀秀————” “我想一个人静一会儿。” 沉默半晌,谢扶光离屋。沈秀虚视他离开的方向,双目无焦距怔神。她将头靠到食铁兽身上,抱住食铁兽,像是要在石铁兽身上汲取力量,“嗳……” 食铁兽歪歪圆脑袋。大抵是察觉出她心情低落,它放下果子,胖胖的爪子抱住她。 不久后,沈秀走出灶屋。她一出来,一直候在外面的谢扶光立即上前,“秀秀。” 沈秀:“我出去一趟,别跟着我。” “去何处?” “……去摘点果子,别跟着我。”言罢,她扬长而去。 今日天气晴朗,暖日当暄,丝光明媚,春风和暖,繁花锦绣,燕语莺啼,笙簧声里,东风翩然吹落桃瓣。 然而这样春光明媚的好天气,沈秀却无心欣赏,甚至还只觉这样灿灿的天气让人无比心烦。 一路前行,她径直来到周阿婆家。 “阿婆,麻烦您给我看看病。” 周阿婆诧异,“病了?快让我看看。” 按住沈秀的脉搏,周阿婆一边把脉,一边问她身上有什么症状。 “我就是心里不舒服。”她难以启齿,没具体细说。 “心里不舒服?”周阿婆神色严肃,“怎么个不舒服法?” “堵得慌,还很酸,就像是吃了很酸很酸的果子,很难受。” “酸?”周阿婆又问她何时出现的这种症状,有多久了,还有没有其它症状等等问题。 把了会儿脉,周阿婆迟疑道:“许是老婆子我医术不精,没瞧出你身上有甚么问题。” “那我为何心里如此难受?” 周阿婆沉吟,又继续望闻问切。周阿婆欲问得更仔细些,只是她发现沈秀貌似有所隐瞒。 “秀秀,”周阿婆道,“你若想治好病,就不要对我有所隐瞒。” 沈秀低下头,踟蹰良久,她将心里藏的话全说了出来。 听完沈秀的话,周阿婆一愣。 沈秀迫不及待问:“阿婆,我这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 “你这是……”周阿婆笑起来,“你时时刻刻都想见你夫君,那是因为你害了相思病。你见谢夫君与别的女子在一起说话,心里酸,不欢喜,那是因为你喜他接近别的女子,心里头生了妒。” “相思病?……我为何会害相思病,为何会嫉妒?” “你喜欢你夫君,自然会害相思病,自然会嫉妒。” 周阿婆带着笑的声音,闷雷一般,在这个晴空万里的春日里,砸得沈秀当场便滞在原地。 “喜……欢?”沈秀呐呐。 轰轰轰!闷雷在沈秀头顶炸开。炸开的闷雷化作一张网,将她的脑袋包裹住,她被轰得头晕目眩。!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26 章 从周阿婆家里离开,沈秀踩着泥路,如若踩在棉花上,腿脚虚浮,鞋底轻飘飘的。 走着走着,飘忽的脚一歪,身体向下一跌,转而便跌入了桃花香浓郁的怀抱里。 抬首,入目里,是谢扶光白皙精致,轮廓流畅的下巴。 “秀秀?”谢扶光的声质清冽悦耳,若空谷幽涧,擦过她耳畔,带起一阵阵酥麻。她浑身一哆嗦,立刻远离他。 “你怎么了?” “我没事……我……”她呆呆的,魂魄似是有些抽离于身体。 谢扶光一把捏住她的肩膀,“发生什么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的确发生了大事。沈秀动动嘴唇。她喜欢上谢扶光了。 被周阿婆点破自己喜欢谢扶光的事后,沈秀一直处于惶惶然的状态。仿若处于云端,整个人飘忽忽的,情绪一时转换不过来,“没什么事。” 下巴被他捏住,他抬起她的脸,“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对上谢扶光漆白皙漂亮的面孔,沈秀心尖一颤。仿若有一罐蜜汁,被颤了出来,密密麻麻地倒在她整颗心上。 金色的日光蔓延至沈秀的睫毛上,她眨动睫毛,耳边回响起周阿婆之前说的话。 “你喜欢他,他亦喜欢你,两情相悦,便是这世间最最幸运之事。” 她喜欢他。正好,他也喜欢她。这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她心口发烫,无尽的庆幸,无尽的欢喜,要把她淹没。 灿灿的日光蔓延至她颊畔,她一点一点弯起笑窝,颊边笑意渐渐浮现。 目光触及她染了日光的笑容,谢扶光扬扬长眉,她这是心情变好了? 谢扶光:“你……” 沈秀打断他,“谢扶光,我没什么事,我们回去。” 他迟疑地端详她几许,颔首,“好。” 道路两旁开满鲜花,沈秀捡起地上落下的一朵花,穿行在明媚的春光里,“今日天气真真好!” 她似乎很开心,极其开心。谢扶光歪头,若有所思。 回了家,沈秀直奔灶屋。食铁兽还靠着米粮缸子吃果果。她笑眯眯地走过去,“还没吃饱?我去给你砍些新鲜笋子回来。” 拎着砍刀,沈秀去往后竹林。扛着一堆竹笋,她边往回走,边哼起小曲儿来。 她把竹子上的泥巴洗净,还特有耐心地剥起笋壳来。 谢扶光道:“食铁兽会剥笋。” “我晓得,我想给它剥。”她笑盈盈剥笋。剥一根,递给食铁兽一根。 “尽管吃,想吃多少我给你剥多少。”她温柔地摸摸食铁兽的耳朵。 食铁兽两爪握笋,圆滚滚的大胖脸一嘟一嘟,吃得津津有味。沈秀没忍住,揉揉它的大胖脸,满目宠溺,“乖,慢点吃。” 谢扶光睨视食铁兽。她这么宠它。它凭什么能得到她这样的宠爱? 他眉角轻轻一压,目中一丝阴毒转瞬即逝。一脚将它踹出去? 不可行。沈秀会生气。() 沈秀吭哧吭哧剥笋,倏然,一个蜜橙出现在自己面前。 ?本作者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 谢扶光把蜜橙递过来,“我想吃,帮我剥皮。” “等着。”沈秀把剥好的橙子分成两半,“好了,给。” 他没接,“喂我。” 她轻咳一声,给他喂一瓣橙子。 他微微启唇,没有用牙齿咬,而是伸舌头卷住橙子。红艳的舌尖轻轻擦过沈秀的手指。 感受到指间的温热,沈秀仿若被灼伤一般,迅速撤回手。 谢扶光舔了舔艳得快滴出水的唇瓣,秾秀的眸子弯成半弦月,盈盈笑起来,“好吃。” 沈秀的面庞似晚霞烧暮,她忙不迭把橙子塞到他手上,“你自己吃,我还要剥竹笋。” 他把橙子喂到她嘴边。 沈秀:“我不吃。” 谢扶光:“尝一尝,很甜。” 她准备接橙子,他却避开她的手,像是要直接喂她。她钝钝张开嘴。 橙肉在齿间破裂,水甜水甜的橙汁流溢至口腔里每一处,她慢吞吞咀嚼。 谢扶光:“甜吗?” “嗯。” 每一寸空气里仿佛都是橙子的香甜气息。被香甜气息包裹,入侵,沈秀只觉自己的每一寸皮肤都快要流出糖来。 他又喂她一瓣,“再吃一点。” 给她喂着橙子,他倏然叹了一声,“我从前喜欢你喂我东西吃,你也喜欢我喂你吃东西。可是,你都忘了,你什么都忘了。你从前那么喜欢我,可你现在……” 他低下眸,弯曲的背脊里,深藏着浓浓的无力与哀伤。 见此状,沈秀嘴里的橙肉嚼不下去了。一种说不出的心疼翻涌到她喉咙里,她想擦拭掉他身上的无力与哀伤。 一句话脱口而出,“谢扶光,我是忘了从前喜欢你,可我现在也喜欢你的。” 眼皮一颤,谢扶光问:“你方才说什么?” 反应过来自己方才说了什么,沈秀有些闪躲,“我……” 她下意识想否认,但她及时住嘴。她为何要否认,她始终都要与他明说的,且她现在就是想让他开心些。于是,她轻轻道:“谢扶光,我喜欢你。” 吐出来的每一个字,像是被羽毛轻轻覆盖上了一层。 谢扶光呼吸变得深重,“你喜欢我?” 她双颊绯红,“嗯。” 他问:“你是想起了从前对我的喜欢?” “不是,”她解释,“我什么都未想起来,我是……我大抵是重新喜欢上你了。” 谢扶光眸中波光闪动,里面若有烟花束束绽放,绚烂美丽得惊人,“你重新喜欢上我?” 她点头。 他又问:“你喜欢我?” 她再次点头。 像是想要得到确定的,不会被推翻的答案,他再一次问:“你喜欢我?” 沈秀能看出来他急需确定的迫切,她道:“ () 我喜欢你,千真万确。” 话音将将落下,她就被谢扶光单手按进怀里。他抱紧她,似是要将她摁进他的骨血里。 他只字未言,只紧紧抱住她,仿佛要抱到天荒地老。 不知多久过去,久到食铁兽已经吃完竹笋,久到食铁兽已经呼呼大睡起来,久到食铁兽睡完一觉又开始爬起来吃东西,终于,谢扶光出声,“那我们现在就成婚?” 被抱得身体都开始发僵的沈秀:“现在?”她语窒,“是否是有些太快了。” “快?我已经等了你许多年。” 哪有许多年,不就是三年多。沈秀摸摸鼻子。她今年十八,这年岁还未成婚,其实是有些晚了。谢扶光之前说,他们之所以还未成婚,原是想着等战乱结束,回她祖籍地成婚的。 但谁也没料到,这仗一直打一直打,打到现在还未结束。他俩的婚事也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谢扶光道:“再不成婚,我就老了。” “你才二十,哪里就老了。” 她虽然是喜欢上了他,然则这么快就成亲,她接受不了,“还是再等等罢?” 静默须臾,谢扶光道:“好。” 她推推他,“你胳膊不累?放开我罢。” 他不动,仍然抱紧她。她臊着皮,再任由他抱了片刻。 日头西沉,落日余晖晒着筲箕里的干土豆片。煮熟过后切成片的土豆,用日光晒干,晒干后炖腊猪脚吃,很是味美。沈秀来到篱笆边上,给干土豆翻面儿时,背后陡然一暖。 谢扶光从身后抱住她。她翻干土豆片的动作停下来。 从今晨她告诉他,她喜欢他后,这一日他几乎随时随刻都想抱她,要黏在她身上永不分开似的。 之前她还未喜欢他时,他有所顾虑,未曾如此黏腻亲近她,现在知道她喜欢他后,他就像放开了本性,肆无忌惮起来。 于她而言,她才喜欢上他,两人就这般亲近,她是有些适应不过来的。然而虽有些不适应,她到底是喜欢他的,也喜欢他的亲近。 翻完干土豆,沈秀道扯了一下他围在她腰间的胳膊,想让他松开她。他的胳膊犹如焊在了她腰上,扯不动。 “你放开,我有事要做。” “什么事?” “把筲箕拿回去。” 腰间桎梏解除,她拿着筲箕去灶屋,他也跟着去。她去何处,他就去何处。去哪儿他都要跟着。 沈秀去茅房,余光发现谢扶光跟在身后,她道:“我要去茅房。” 他仍旧跟着,她扶额,“你想与我一同进茅房?” 他道:“可以吗?” 沈秀:“……” 她头大,属实是没想到谢扶光如此黏人。他的黏人程度直叫人“叹为观止”。 她急忙摆手,“不可以!” 然而他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她头更大了,“不可以,这怎么能行。” 谢扶光笑如新月,让人如沐春 风,“我在外面等你。”() 沈秀暗暗松气。 ?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记住[(() 入夜,沈秀在镜前梳头。谢扶光抱着枕头进了屋。她惊然,“你这是?” “睡觉。”他很是自然而然,将枕头放在她床上。 “不行!” 他歪头,“为何不行?我们从前就是这样睡的。” “……我现在习惯一个人睡。”她走过去,推他出屋。 他又露出那种哀伤的神情。沈秀心软,但她咬牙,“真的不行。” “罢了。”他抱着枕头离去。走了两步路,他回头,渴望她能留住他。 对上他带了雾气的眸子,她一声不吭。他走到门边,再次回头望她。她仍然不言语。 一丝轻叹从他胸腔里逸出,他抱着枕头,走出房门。 他的背影萧瑟落寞,要碎掉了一般。沈秀强行别过脸,不去关注他。 苍穹夜幕,云影重重,明月半掩。黑暗的室内,谢扶光望着沈秀房间的方向,瞳眸里燃烧着暗红色的幽火。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沈秀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在耳畔回荡。 他低低笑起来,肩膀抖动,浑身抖动。笑得眼尾发红,笑得癫狂病态,仿佛从未有过如此极致的极乐。 极致的快乐如烈火,焚烧着他,让他兴奋到快要喘不过气来。 超过身体阈值的快乐,让他几近窒息。 他需要转移力,否则,他会在超越阈值的快乐里溺亡。 察觉到此,匕首从掌心里滑下来。他毫不犹豫,打算给自己一刀,以伤口的痛苦,转移他过度快乐的极端兴奋。 刀锋即将插进身体里,他猝地住手。 用匕首,若在身体上留下伤疤,会不好看。沈秀会嫌弃,会不喜欢。 念及此,他收起匕首。不再用匕首,而是掌心运力,直接打了自己一掌。如此,便不会在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喉头一阵腥甜,唇边缓缓溢出一丝殷红。鲜艳的血沿着嘴角蜿蜒下来,在他寝衣上开出了一朵艳丽的花。 谢扶光吐着血,唇光红润,嫣红的眼尾含笑。 鲜红的血与他的笑,宛若融为一体,衬得他精致的面孔,万分妖冶,万分疯狂病态。! ()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27 章 沈秀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为何睡不着。心中的喜悦,让她亢奋到肢体仿佛要爆炸。 周围的一切都在加速,浓烈的喜悦险些将她推到天空中去。 凌晨丑时,此时月上中天,院中花木摇晃,影若水中藻。沈秀仍未睡着。她抓抓头发,起床点灯。睡不着,索性找些事做。她翻开武功秘籍,一页一页翻,却始终看不进去。 “咚咚!”敲门声骤然响起。沈秀吓了一跳。 谢扶光在屋外道:“秀秀,怎么还点着灯,还没睡?” 她打开门,“睡不着,你怎么也没睡?也睡不着?” 他点头。 沈秀发现,谢扶光面色格外白,红唇的映衬下,白得像是要破碎。她犹疑道:“你不舒服?” 自己打了自己一掌,胸膛隐隐还泛着疼的谢扶光摇摇头,“没有。” “可你脸色不太好,你赶紧回屋休息,我也要睡了。” 谢扶光的目光越过她,落在她身后的床上。他的意思很明显。她有点想笑,一时只觉他像稚童。她催他,“快回屋。” 总算将他打发走,她揉捏鼻梁,再次准备入睡。 “咯咯咯!”沈秀在鸡鸣声中醒来。一醒来,就发现谢扶光坐在她床边,“你怎么在这?” “想见你。” 心里一甜,沈秀望望外头的蒙蒙天色,这会子天将将亮,“你何时起的?在这里待了多久了?” “没多久。” 忽然,沈秀面皮僵住。不知她方才睡觉有没有打呼什么的。通常情况下她是不打的,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清咳,“我没打呼噜罢?” “有。” 沈秀:“……” 感谢他如此诚实。他会不会嫌弃她打呼?此时此刻,她迫切地需要一条地缝钻进去。红着耳朵,她道:“其实我平时不打呼的,我就是……我就是昨晚睡太晚了,然后就……所以……反正……” 她语无伦次,还未说完,便被他摁进怀里。他像是要把她嵌进身体里,下颚抵在她颈窝,鼻息在她颈间缠绕。 他轻轻叹出声,好像能这样抱着她,便是他最大最渴望的心愿。 沈秀唇瓣动了动。他这样眷恋黏糊地拥抱她,应该没嫌弃她打呼?她暗暗舒气,回抱住他。 一盏茶的功夫过去,谢扶光牵起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跟我来。” “去哪儿,做什么?” “等下告诉你。” 走出房间,他抱着她飞身而起。她忙道:“你伤还未好,别用内力!你要去哪,我带着你去!” 他停在屋顶上,张开怀抱,“抱我去,我给你指路。” 她把他抱进怀里,丹田运气,飞跃而起。 被抱着飞在半空中,谢扶光侧眸,一眨不眨地看着专心飞行的沈秀。他将脑袋靠在她怀里,依恋地紧贴着,蹭了蹭。 紧紧靠着 沈秀略微结实的怀抱(),他弯唇。 感觉到谢扶光在自己怀里黏糊糊地蹭⑶()_[((),沈秀失笑。他怎么像那只食铁兽一样,喜欢在她怀里蹭。有点兽类的可爱。 到达目的地,沈秀左右环顾,“这里是?” “观天峰。” “大早上的来这里做甚?” “闭上眼睛。” 闭眼做什么?沈秀虽疑惑,但也依言闭上双目。 过了片刻,谢扶光道:“秀秀,睁开眼。”他的嗓音犹如晨间露水的轻柔。 沈秀睁眼。前方雾气渐薄,天边出现粉红的云霞,云霞轻疏慢卷。云蒸霞蔚里,天与山的交接处缓缓泛起金边。 圆圆的金脑袋,如若光焰夺目的玛瑙盘,缓缓从山头探出来,天空逐渐被染成金色。山峰也被染成金色,犹如镀了一层细碎的金子,金光闪闪,光彩熠熠。 缓缓升起的朝阳喷出金光,晨雾慢慢变色,整个世界变成了金灿灿的一片,仿若蓬莱仙境一般。日出金光万斛,令人震撼,沈秀结舌,油然喟叹,“好美……” 谢扶光道:“在这里能看到最美丽的日出,你可喜欢?” “喜欢!”沈秀道,“太美了!” 旭日初升的壮丽景观,印进了沈秀脑海里,她叹于天地间有如此美丽的景色。 他与她坐下来,两人紧挨着,一同观赏东方日出。 沈秀靠着谢扶光,闭目吹着微风,感受着春日晨阳洒在身上的暖意,舒适惬意地犯起春困。 “秀秀,你若喜欢看,往后每日都来看日出,如何?” “好,我们以后每日都来看日出。” 她转过头,还欲与谢扶光说话,余光触及谢扶光,她下巴一张。 灿烂的金色光芒里,谢扶光的长卷发被日光泼洒成浅金色,卷卷的浅金色发丝在风里飘动,如若张开的花瓣,在风里摇曳。 凝翠眉目,胭脂红唇,都沾染了金光,他整个人都在发光,比壮丽的日出还要美丽。 风里浮动着日光与尘埃的碎片,以及他身上浓浓的花香。沈秀仿若溺水,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听到自己砰砰加速的心跳。 清晰地感受着自己雷鸣般的心跳,清晰地感受着自自陷进了他身上发出来的光里,一点一点沦陷。 这样闪闪发光的他,居然喜欢这么普通,这么平平无奇的她,她不胜欢喜,再次庆幸自己幸运。 下一瞬,从前的疑虑卷土重来。这样闪闪发光的他,真的会喜欢平平无奇的她? 他真的喜欢她? 一盆冷水哗啦啦泼在她头上,把她心里的欢喜全部浇灭,浇得她透心凉。 之前没喜欢上他的时候,她怀疑他是否真喜欢她。就算他不喜欢她,她觉得也没什么,顶多觉得受到欺骗了,会很气愤。 可现在,除了会气愤,她还开始害怕。她害怕他不是真的喜欢她。 手心里出了汗,她嗓音发涩,“谢扶光,你是真的喜欢我?” () 他静默半晌(),道:为何总不信我对你的喜欢? 我只是…… 不等她说完话(),谢扶光取出匕首,“要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吗?” 沈秀瞠目结舌,“你……” 他把匕首对准心脏,“我把心挖出来,你会看到,我的整颗心里全都是你。” 一把抓住匕首,沈秀道:“你别这样!” “我不这样,你如何信我?”他眉目带笑,语气有些神经质,“等我把心挖出来,你就会信我了。” 沈秀生怕他真的付诸行动,“我信你,我信你!” 他语气轻飘飘的,“你真的信我?” “真的真的!”她缓和语气,“把匕首给我,好吗?” 他盯住她,“还会再怀疑我吗?” “不会!” 他总算收起了匕首。沈秀重重吐气,“你吓死我了,你这人真是,干嘛要……” 原想责怪他做事极端,为了证明自己真的喜欢她,竟然想挖心。可一想到,是她屡次怀疑他,他很生气,所以才做出这样极端的事,便责怪不出来了。 若她喜欢的人,屡次三番怀疑她的真心,她也会气得头顶冒烟,指不定冲动之下,也会做出什么不可预料的,极端的事来。 她心生愧疚,“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怀疑你。” “原谅你了。”他又抱住她,下巴枕在她肩上,很委屈的样子。 她拍拍他的背,下意识安抚他,宛若哄小孩一样,“对不起,我以后绝不会再怀疑你。” 他在她脖子里,发出一个闷闷的“嗯”字。 静静拥抱良久,沈秀神情忽而一闪,“谢扶光,我相信你喜欢我。但……在其他事上,你有没有骗我?” 她真的叫沈秀?真的无父无母?真的是小河沟村民?真的与谢扶光一同因躲避战乱而安居此处?外面真的在打仗?此般种种,因她记忆没恢复,这些事她无法确定真假。 谢扶光听到她的话,他又拿出匕首,“我把心挖出来,你问问它。” 又来!沈秀一急,慌忙拽住他的小臂,“好好好,我信你,我都信你!” 她把匕首抢过来,扔到远处,用力抱住谢扶光。 良久,等她平复好情绪,也做好了决定。她深重地吸一口气。 她应该仍然保持怀疑的态度。这样才比较理智。但,她愿意相信他是真的喜欢她,愿意相信他在其他事上也没骗她。她愿意信任谢扶光一次,愿意给他一次完全信任他的机会。 她认真而郑重道:“谢扶光,我信你。但我的信任只有一次,若我发现你骗我,我不会原谅你,永远也不会,你明白吗?” 谢扶光低了低头,“明白。” 沈秀莞尔,决定信任他,她将心中的疑虑,担忧,害怕通通碾碎,如此一来,心情也敞亮了许多。 她坐下来,继续观赏波浪壮阔的日出。 趁沈秀午歇时,谢扶光去了周阿婆家。 “你确定她不会恢复记忆?” “八成不会。” “我要十成。” 周阿婆凝噎。纵然别人称她为医仙在世,可她又不是真正的神仙,哪里能十成十地保证沈秀不会恢复记忆。 她呐呐道:“这……这也不是我能控制得了的,我不能十成十保证。” 谢扶光离开周阿婆家。他抬首远望天际。此时云层浓厚,遮住了太阳,天色变得黯淡起来。 他怕沈秀恢复记忆。在得到她的喜欢之后,更加怕她恢复记忆。 他望着阴沉沉的天,面色比阴沉沉的天还沉凝。 悄无声息潜入沈秀的房间。点了她的睡穴,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脸。 他的指尖在她面庞上描摹,漆黑的双眸幽深似海,犹如古老森林里乏人问津的湖泊,“你不会恢复记忆,也不会离开我。” “就算恢复记忆,我也不会放你走,死也不会。”他一字一顿,像是在下一个诅咒,幽暗的瞳孔里透着偏执的痴狂。! ()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28 章 沈秀发现,自从那日在观天峰观赏了日出后,谢扶光更加黏她了。时时刻刻要贴要抱,似是怕她跑了一样,他实在是有些过度黏人了。 这会子,她在房间里叠衣裳。他要帮她叠衣服,她道:“你一只手怎么叠?一边儿去,别给我添乱。” 他便坐在旁边看她叠衣裳。 如果不是抱着她会妨碍她叠衣服,他肯定会抱着她。 她叠衣裳,他坐在旁边看。她整理床铺,他在旁边看。她倒茶喝水,他在旁边看。好像他除了看她,就没有别的事要做了,看她就是他最重要的事。 到了午歇时间,谢扶光离开,沈秀终于从他的密不透风的盯视里出狱。 午后,沈秀从房间里出来,谢扶光在堂屋里翻阅食谱,她也取出武功秘籍翻阅。 她才坐下,他就立刻放下食谱,歪过来抱住她的腰,脑袋贴在她腰上,黏黏糊糊地蹭。 她直接把书放到他头上,一只手翻着书,一只手轻轻抚摸他绸缎般的长卷发。他的头发光滑柔软,触感极好。她摸着摸着,很是有些上瘾。 两刻钟过去,沈秀拍拍谢扶光,“你这样一直抱着,不觉得累?” “不累。” 沈秀觉得他累。尤其他一只手还缠着布,这样枕在她身上,又不方便又累。她推他,“起来。” “你不愿让我抱你?”他哀哀凄然。仿佛,她不让他抱,他就会碎掉,就会死掉一样。 沈秀额角抽搐,“没有,我只是怕你累。” “我不累。”他的头在她怀里钻了钻,又安心躺下了。 她咂咂嘴,任由他了。 谢扶光躺在她怀里,唇边漾开浅浅的笑。他微微偏首,注意到她放在他发梢的食指指尖。他慢慢靠近,嘴唇轻触在她食指上。 沈秀看武功秘籍看得入神,并未注意到此。 她没反应。他便大胆起来。他舔了一下她的指腹。她仍旧未发现。 他舔着她的指腹,眸色灼热。想将她的手指吞入腹中,与他融为一体。 殷红唇瓣微张,他含住她的指腹。 “你做什么!”这会子沈秀总算从书里拔出了注意力,她惊呼,“你咬我我手指干什么?” 谢扶光掀睫毛,犹如掀开了两把精致的扇子,他唇光水润,“不是咬,是含,我不能含含?” 她在他身上,看到一种纯洁,却又下流的美丽。 她面红耳赤,“你含我手指做什么。” “我喜欢,不可以么?”他眉头上扬,颇有些勾人的意味。 “……我回屋了。”她吞咽唾液,“你别跟过来。” 待沈秀离去,谢扶光轻触自己的嘴唇。他捻起椅子上的一根发丝。发丝是沈秀方才掉下来的头发。 将发丝缠绕到掌心,他低首,细细密密亲吻。 沈秀关上房门,她靠在门板上,抬起被谢扶光含过的食指。整根食指都在发烫, 有烈火在烹烧。 把手放进装了凉水的盆里。冰冰凉凉的水,也无法抑制她食指上的烫意。 等她冷静下来,她重新出屋,道:“你待在家里,我去别处换些鸭蛋回来。” 他断了骨,多吃些鸭蛋,伤好得快。 “秀秀,一起去。”不出意外,谢扶光要跟着她。他牵着她的手,牢牢与她十指相扣。 在村间小道上穿行时,路遇一位阿婶。阿婶的视线在他俩紧紧纠缠的双手上掠过,笑眯眯道:“瞧你俩,这般恩爱,是不是要办喜事了?” “还早。”沈秀赧然,在外边这般黏腻歪缠,到底是有些羞耻。她欲松开谢扶光,他却缠得更紧。 她无奈。 谢扶光向阿婶投以一瞥。阿婶心领神会,知道谢扶光要她做什么。她清清喉咙,道:“哎哟,秀秀,这还早呢?你俩岁数也老大不小了,该成亲了。这定亲都定了多少年了,还不成亲,这是要等到何时?” 沈秀:“原是打算等外面不打仗了,回村成婚的。” “这仗还不知道打到何时才能完,我说你俩就别等了,黄花都得等蔫儿了。我与你们这般大的时候,孩子都几l个了!” 阿婶语重心长,“听婶儿的,赶紧把这亲给成了,莫要再捱了。” 说到这里,她转向谢扶光,肃然道:“扶光啊,你赶紧把秀秀给娶了,咱们女子不似男子,是耽误不起的!” 谢扶光:“我是想娶她,可是……”他止声,与沈秀对视上。 沈秀知道他欲言又止的话。他想娶她,是她还不想那么快就成亲。她开始汗流浃背了。 阿婶:“可是什么呀可是,天爷,你俩赶紧把事儿给办了,阿婶我啊,就等着吃你俩的喜酒!” “我们还有事,先走了!”沈秀拉着谢扶光,脚底抹油开溜。 “诶!你这孩子,怎的不听阿婶的话呢,秀秀啊,扶光啊,你俩赶紧的,莫要再磨磨蹭蹭的了!” 刚从阿婶身边逃开,又遇到一位阿婶。 这位阿婶同样笑眯眯地打量他俩几l下,“村里都多久没办过喜事了?秀秀,扶光,你俩啥时候办喜事?” 沈秀:“……” 她打了声招呼,掉头就跑。 去周家换鸭蛋时,沈秀生怕周家的人也催她成亲,她都不想去换鸭蛋了。 好在周家人没催她成亲。不过她还是高兴得太早了。周家人确实没催她成亲,但是催她生娃了。 “秀啊,你同扶光生出来的娃娃,肯定好看,不像我家那个,你瞧,黑得跟煤球似的。唉,尽像她爹了,她爹也是黑得跟煤球似的……你们啥时候生娃?” 沈秀无语凝噎,“这不还早呢。那个,鸭蛋,周姐,快去拿鸭蛋罢。” “我这就去拿。”周姐快步去里屋拿蛋。 院子里,两个小女娃在叽叽喳喳玩耍。其中一个小女娃踩着另一个小女娃的影子,咧嘴道:“阿萱,我踩住你的影子啦!阿娘 说,只要走路时踩住一个人的影子,那个人就永远不会离开你。我踩住你的影子了,咱们永远也不会分开啦!()” 嗯!永远不分开!?()?[()” 谢扶光耳朵微动,望向两个小女娃。 沈秀倒没注意到小女娃们在说什么,她全部心神都集中在鸭蛋上,唯愿换了鸭蛋赶紧走。 “咱家的鸭蛋,个大好吃,保准你吃了还想吃。”周姐取来一篮子鸭蛋,笑吟吟,“秀秀,你把这鸭蛋拿回去,只用那盐菜炒,炒出来的蛋不腥不腻,好吃得能让你把舌头都吞下去!” “盐菜?” “家里没盐菜?” “没。” “你等会儿,我去给你装两碗盐菜,你带回去炒了吃,还可以下汤吃。” “不用了,不用了,谢谢。”换完鸭蛋,沈秀半刻也没耽搁,换完就走。 手倏然被谢扶光松开。她意外,黏人黏得厉害的他,居然也有主动松开她的时候? 他步至她身后,踩住她的影子,“走。” “你走我后面?” “嗯。” 她点点头,倒也没问他为何要走她后方。 沈秀一步一步往前走。谢扶光一步一步踩住她的影子。 发现他在踩她影子,她问:“为何踩我影子?” 谢扶光踩着她的影子,道:“听人说,走路时踩住一个人的影子,那人就永远不会离开你。” 明白他为何要踩她影子了,沈秀心头动容,“我又不会离开你。” “你不会离开我?” “不会。” 然而他仍然要踩她的影子,“往前走。” 她笑笑,依言。往前走一步,她回头。他在认认真真踩她的影子,认真得像在做这世间最最重要的事。 他如此认真,她便也认认真真往前走。 迎着灿阳,她走着走着,不觉笑了起来。! ()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29 章 换回来的鸭蛋,沈秀用姜葱韭黄炒了,还拿豆腐炖了蛋汤。香喷喷的菜端上桌,她笑盈盈,对谢扶光说:“你多吃些鸭蛋,胳膊好得快。” “是为了我去换的鸭蛋?”谢扶光原以为是沈秀想吃鸭蛋。 “对,周阿婆之前不是说你要多吃鸭蛋嘛。”她给他夹菜。他直接张嘴要她喂。 她笑笑,喂给他。他也夹菜,喂到她嘴边。 谢扶光喜欢两人互相投喂。对此乐此不彼。她亦喜欢。 他夹起一片菜,送到她口中。等她咬下去,他却不松筷。他把她咬了一口的菜夹回去,送进自己嘴里。轻轻咀嚼,慢慢品味。 沈秀两腮一红。 日出东方红似火。沈秀坐在观天峰上,舒适惬意到昏昏欲睡。她头一歪,靠着谢扶光的肩,直接睡了过去。 谢扶光把睡过去的沈秀放到腿上,温柔抚摸她的背脊。 沈秀睡着睡着,翻身,远离开谢扶光。他立刻将她拉回来。 睡了没多久,她又无意识翻身,又远离他。他再次把她拉回来。 片刻后,睡梦中的沈秀,又往外挪。 睡梦中的她,总要离开他。 谢扶光面沉如水。他摘下楼上的发带,用发带把他的手与她的一只手捆绑到一起。 摘下发带后,他长发披散,风吹乱他的额发,凌乱的额发遮蔽住了他阴鸷的双目。 他屈下背脊,浮动的发丝,犹如蛛丝,包裹住了沈秀。 醒来,沈秀打呵欠,“我怎的睡着了。”紧接着,她急忙问:“我这次又打呼噜了?” “没有。”他问,“你很在意这个?” 她耳廓绯红,“我这不是,我这不是怕你嫌弃我打呼噜。” “为何会嫌弃?你怎样我都不会嫌弃。” 如春风拂柳,沈秀心头柔软下来,她抿笑,“你的头发怎么散着的?发带呢?” 她抬手帮他梳理头发,一只手却抬不起来。辨清手腕上的束缚是他的红发带,她问:“这是做什么?” 为何将她与他的手绑到一起? 谢扶光:“刚才你睡觉时,总往外面挪,我不想你离开我。” “咳,我的睡相可能不大好。”她扯了几下发带,扯了好几下都解不开,越扯,发带反而缠得越紧。 “你怎么系的,我解不开。” 谢扶光系的断死结,无法解开的死结。他道:“解不开了,不如以后就这样?” “以后都这样?那怎么能行?谢扶光,快解开。” 他仿佛是注意到了什么,“为何总是连名带姓叫我。” “我叫习惯了,那我以后不连名带姓叫你,我叫你……扶光?” “再叫一遍。” “扶光。” “再叫一遍。” “扶光。”她观察他。他很喜欢她这样叫他,她莞尔,“扶光,扶光,扶光,扶光……” 一连叫了好多声。 明显的愉悦在他眉宇间漫开,他嗯了一声。 “扶光,把这个解开,解开了我们回去。” “我不是说了解不开。” “那这……” 他取出匕首,直接割断发带,“解不开,但可以割开。” 断开的发带,上面绣的曼陀罗花也断开了。 “这发带可惜了。”沈秀摸摸发带上断开的刺绣。她收起发带,同谢扶光一起离开。 经过梨花林,沈秀飞下来。瓷器一样柔和细腻的梨花,如雪洁白无瑕。她扫视梨花林,兴致盎然道:“等秋天梨熟了,我们来摘了吃。” “梨”字,谢扶光倍觉刺耳。 他现在听不得“离”字,与“离”通音的“梨”也不行。 他说:“我讨厌梨。” “讨厌梨?你讨厌梨么,”她挠后脑勺,“那到时候你不吃就是了。” 她步伐轻快,在花树间穿梭。踮脚欲折下一枝梨花,最后还是没下得去手。 “梨花儿,卖梨花儿!”大街上,卖花儿的姑娘扯着细细的嗓子吆喝,很快她的吆喝淹没在潮水般的嘈杂声里。 “炊饼,热乎乎的吹饼!又大又实秤的炊饼!” “卖水饭喽!” “旋煎羊白肠,好吃的旋煎羊白肠!” 卖酥胡桃的老郑刚吆喝了一声,就看到人群里有一道熟悉的身影。他赶忙喊住那道人影,“沈老兄!沈老兄!” 沈有财如若游魂,听不到似的,一直往前走。 老郑过去拉住他,“沈老兄,何处去?” 沈有财转过头,他面色黯淡蜡黄,瘦得颧骨都凸了出来,“家去。” “你女儿还未找到?” 沈有财摇头。老郑叹,“别担心,肯定会找到的。” 真的会找到吗?沈有财双目无焦距。即使是找到了,也可能只是一具尸体。外人都以为秀秀是失踪了,并不知秀秀是投河自尽。 沈有财失去魂魄般,晃悠着身子前行。 “鱼笋夹子!”有小贩在卖鱼笋夹子。沈有财过去,买了一包鱼笋夹子。秀秀最喜欢吃这玩意儿。想起秀秀,沈有财鼻子一酸。 他揣着鱼笋夹子,穿过小巷时,恶毒的辱骂直朝他耳朵轰鸣过来。 “你个赔钱货!老子是造了什么孽,生出来你这个赔钱货!天爷,以后谁给我摔盆子啊!我们老王家就要绝后了啊!”王大根一边骂,一边往他女儿身上打。 七八岁的小女娃,跪在门槛前,忍受着打骂,哭都不敢哭。 目睹这一幕,沈有财怔然。面前浮现出从前的记忆,从前她也是如此责骂沈秀的。 从前他叉腰,鼻子里哼出气,“你个死丫头,赔钱货,都怪你不中用的娘,生下你这么一个赔钱货。” 七八岁的沈秀,倔强地抬起头,“我才不是赔钱货!凭什么女儿是赔钱货?儿子才是赔钱货,讨 债鬼!” “你个死丫头,你这是要气死我!”他气得七窍生烟,继续骂骂咧咧,“死丫头,赔钱货,讨债鬼,我们老周家就要断子绝孙了,老祖宗,是我对不起你们!” 此时记忆重现,他骂骂咧咧的画面,与前方王大根骂骂咧咧的画面重合。顿时,他气血翻涌,“住手!” 王大根侧身,“谁?” 沈有财走过去,一把将小女孩拉过来,“你要把你女儿打死?” “打死了又如何,反正是个赔钱货!” “她不是赔钱货!” “笑话,她不是赔钱货,谁是赔钱货?她一个女娃,不是赔钱货是什么” “女娃不是赔钱货!你才是赔钱货!” “放你娘的屁,女娃子养不了老,摔不了盆,以后都是别个屋里的,这还不是赔钱货?” “女娃也能摔盆子!” “你说什么诨话!你这人莫非脑壳有问题?去去去,一边去,别人的家事你少管,一边儿去!”说着,王大根扬起藤条,又要抽他女儿。 沈有财怒目,直接一脚踢过去。 “唉哟!”王大根摔在地上。他立马起身,“你敢踹老子!”他也一脚踢过去。只是还未踢到沈有财,他就被两位护卫打趴到地上。 看了看随行护卫,沈有财道:“把他押到衙门里去,他方才要打死他女儿,他要杀人!我要告他杀人!” 王大根:“放你娘的冲天屁!你个直娘贼!” 刚刚骂完,他背部就被护卫一踩,他痛呼,“啊!” “呸!”沈有财叉腰,“你这孽心孽肺的烂货,我沈有财今日定要你吃些苦头!” “把他压到衙门里去。”沈有财吩咐完,面向哆哆嗦嗦的小女娃。小女娃瘦筋拉骨,身上没几两肉,露出来的肌肤上,尽是青紫红肿的伤。 他又吩咐一位护卫,“带她去看大夫,好好给她医治。” “是,老爷。” 若是别人状告父母打骂孩子,官衙或许不会怎么搭理。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尤其是,父母打骂孩子其实是允许存在的。这种情况并不好处理。但若这原告是沈有财,情况就不同了。 沈有财是谁?他头顶上罩着他的人,个个都是大人物。没人敢惹他。 是以,衙门老爷无比重视此事。 被打得屁股开花的王大根,哀嚎得鼻涕直流,“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大人,小人再也不敢打骂我女儿了!小人定会改过自新,好好待我女儿!大人,饶了小人吧!” 沈有财悠哉悠哉地欣赏着王大根的惨状,还磕起了瓜子来。 王大根万分悔恨,他今儿为何要在屋门前打女儿,为何要招惹沈有财,早知沈有才的身份,他是万万不敢招惹他的! 可惜如今后悔已无用。他只觉屁股已经被打烂,他快要被打死了。 “饶命……饶命啊……” 当然他不会死。打板子的衙役心里有数,手上有分 寸,不会把人打死,但会让人痛不欲生。 王大根嗓子都嚎哑了的时候沈有财漫不经心地拍拍手上的瓜子,“今日便放过你了。你当心些,若被我发现你偷偷打骂虐待你女儿,你可得好好仔细仔细你的屁股!” “不敢了,老爷,便是再给我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了!”王大根抖如筛糠。他绝不敢再打骂虐待他女儿了! 沈有财满意了,淬了声,甩袖离去。 回家的路上,他摸摸怀里揣着的鱼笋夹子,整个人又失魂落魄起来。 家里,杨氏蹲在火盆边上,边烧纸钱,边抽咽:“秀秀……秀秀……” “杨氏!你发甚么疯!秀秀又没死!你给她烧甚么纸钱!”沈有财怒目而视。 杨氏擦泪,“秀秀她是投河自尽的,这些年了,一点音讯也无,恐怕早已……” “你休要胡吣!秀秀她好好的,什么事也没有!” “若秀秀真的没了呢?若她真的没了。这些年,我们都没为她烧过纸钱,她在下面没钱,用什么吃什么穿什么?我们什么也没给她烧,她什么也没有,在下面肯定过得不好!” 听到这话,沈有财被火盆里的火烫了似的,浑身战栗起来。他忙不迭抓起一把纸钱,烧进火盆里。他一把一把往火盆里扔纸钱,生怕扔得慢了,沈秀在下面会穷得饿死。 倏然,一道清透微亮的声音自堂前响起,“她没死,烧这些不吉利。” 堂前,少年一身鹅黄锦衣,容颜清透俊秀,只是眉宇间透着一抹不符合他年龄的沉郁。!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0 章 沈有财急切问道:“长生,你怎的来了,是不是秀秀有消息了?”他满目期待,面皮颤抖起来。 身着鹅黄锦衣的魏长生微微摇头。他眉目俊秀,与魏朝清有两三分相似,从前肉嘟嘟的两颊因年岁的增长,消减下去,五官轮廓变得清晰流畅起来。 瞥了瞥燃烧着纸钱的火盆,魏长生吩咐人将火盆拿出去,“沈伯伯,姐姐还活着,您别再烧这些东西,不吉利。” “可是……”沈有财抹泪,他欲言又止,最终点了点头,“我晓得了,以后不会再烧了。长生,你来这是?” 魏长生此番前来是为送贡品。宫里给魏朝清送来了贡品,魏朝清便派魏长生来沈家,给沈家分一些贡品。 这几l年,魏朝清每年都会把这些贡品分给沈家用。每回沈有财都会说:“这如何使得,长生啊,以后别送了。” 然而魏朝清仍然继续送。无论是贡品还是其他好东西,都往沈家送。好似沈家是他们的家,沈有财与杨氏与他们是一家人一样。 东西送到,魏长生告辞。目送魏长生走远,杨氏喃喃:“长生都长这么大了。” 三年多以前,长生还是个奶声奶气的小男娃,如今他稚气已脱,已经长成一个俊致的小少年。 时光过得如此之快,眨眼便是好几l年。秀秀也已经消失了这么久了。想到此,杨氏又悲从中来,伤心地掉起泪。 魏长生离开沈家,进入沈家旁边的宅子。一路进入书房。书房里,焚香袅袅,宝鼎相浮。长案前,魏朝清靠在长案上,枕着一张画,双目紧闭。 画上的人是沈秀。魏长生低视画像,渐渐地,眸中起了雾气。他轻轻触摸画上的人,下一瞬猝然被魏朝清抓住手。 “秀秀?”魏朝清醒来。见他抓住的人是魏长生,不是沈秀,他神色淡下来,“长生,有事?” “东西已经送过去了。” 魏朝清颔首。魏长生的视线在魏朝清身上逡巡。 魏朝清容颜憔悴,温润的眉目间一片黯淡,似如欲枯的玉竹。注意到他发间嵌着一缕银丝,魏长生叹息。舅舅才将将而立之年,这样的年纪,本不应早生华发。 “舅舅,你变老了好多。” “什么?” “你变老了,都长出白发了。” 魏朝清立时取来镜子,“白发在何处?” “这里。” 拔掉白发,魏朝清问:“可还有白发?” “没有了。” 魏长生明显地察觉到魏朝清松了口气。他知道舅舅为何会如此在意“老”这件事。 因为舅舅喜欢沈秀。而沈秀比舅舅年轻许多,故而舅舅就格外在意变老这件事。 他原先并不知此事。从前舅舅待沈秀好,他以为舅舅是因为他的缘故,才待沈秀好。这些年过去,他饶是再蠢,也清楚地明白了舅舅并不是因为他才对沈秀如此好。 舅舅喜欢沈秀。一发现此事,他 便直接问了舅舅。舅舅坦荡承认。 得知舅舅喜欢沈秀,魏长生心里生出奇怪的,难以言明,难以描述的情绪。 他一岁一岁长大,如今也明白自己为何会生出那样奇怪的,难以言明,难以描述的情绪了。 他喜欢沈秀。他也喜欢沈秀。 魏朝清放下镜子,吩咐仆从去取一碗养身养颜,缓解衰老的参汤。 待他喝完参汤,魏长生道:“舅舅,京都那边又来人请你回京了。” “打发走了?” “已经打发走。”魏长生接着问,“舅舅,我们以后真的不回去了?” “嗯。”魏朝清颔首。 三年前,魏朝清辞去国子监祭酒之位,留在了燕州。这几l年,圣上年年都派人来请他回京任职,他始终都未曾松口。 轻轻揉捏着太阳穴,魏朝清起身去往厨房。厨房里的厨子见魏朝清来了,忙不迭行礼。 穿上襜裳,魏朝清净手,取刀剁鱼肉。剁成茸的鱼肉夹进切成刀片的笋片里,挂糊油炸。 滋滋滋滋,锅里油花呲啦响!油炸过的浓郁笋香和鱼肉鲜味钻进厨子鼻子里。厨子喉结滑动,吞咽口水。 老爷每日都会来厨房炸鱼笋夹子,这几l年过去,老爷炸的鱼笋夹子,已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恐怕全天下都无人能胜得过他。 他自己怕是再炸个一百年两百年,都炸不出这么香的鱼笋夹子。他不停咽口水,恨不能就着这香味吃三大碗白米饭。 日光隐去,如丝细雨飘进窗内。魏朝清从金黄油亮的鱼笋夹子里抬起头。他望着细雨,低喃:“清明将至。” 清明将至,清明前后雨纷纷。此时,不止汉地,楼兰也在飘雨。 细雨沾湿招魂幡,招魂幡在风里猎猎飘扬。一排排招魂幡,围绕着巨大到不见尽头的招魂还阳台。 招魂还阳台的中央,是一黑白八卦阵,阴阳鱼眼里摆着放着一些女子的旧衣。 月楼迦站在八卦阵前。他身着祭祀服,雪白的长发披散在肩后,额心凌凌蓝月下,冰蓝的眸子里一片肃穆。 无边无际,看不到尽头的招魂还阳台,乃是他驱使万民,耗费整整一年修筑而成。 这并非楼兰的招魂还阳阵,因沈秀是汉人,楼兰的招魂还阳阵或许没用,是以,用楼兰招魂阵的同时,月楼迦也特意用了汉人的招魂还阳阵。 凝视八卦阵里沈秀的旧衣,月楼迦目色冰莹如雪。他并不相信沈秀已死。这几l年,他一直在找她。虽不信她已死,但他做了两手准备。 若她真的已死,他便将她的魂找回来,让她还阳,让她死而复生。 每月,月楼迦都会用楼兰招魂阵,与汉人招魂阵,给沈秀招魂。 细细雨丝下,风吹动月楼迦雪白的长发,祭祀长袍在风里猎猎作响。 他高举招魂铃,冰冷的瞳孔里溢出森寒,“魂兮归来!” 周围一同招魂的法师,见到月楼迦冰冷的神情,纷纷不寒而栗。 这位楼兰王,招魂时,并不是在祈求神明给沈秀还魂。而是在命令,威胁神明。 神明不给沈秀还魂,他就会灭了神明似的。 如此睥睨狂妄。!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1 章 丛林里,野猪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它身躯健硕,毛发粗长,弯长的獠牙尖锐地刺着空气,凶狠的样子,像是要把任何侵犯它领地的人刺穿。 它迈着粗重的蹄子,雄赳赳往前走,倏然,毫无预兆地,一道罡风闪电般掠过来。 “砰!”它被罡风打得摔倒在地。 野猪已经没了气息。沈秀从树上跳下来。 “这只比上次打的野猪要肥好多!”她用绳子拴住野猪,同时对谢扶光道。 他牵住她的手。 她运力,拖着几百斤的野猪往前走。她身上的功夫特特厉害,打猎轻而易举,几百斤的野兽拖着毫不费力。 这让她极有成就感,“扶光,咱们这功夫,以后要是出去了,光是打猎就我们就能发家致富呀。” 别的猎人打猎很不容易,她和谢扶光打猎,容易得跟喝水一样。以后就算是出了桃花源,他们俩也肯定不愁过日子。 “扶光,谢谢你教我这么厉害的功夫,回去我给你炖野猪大骨汤,你多喝点,骨头能好得更快!” 谢扶光捏捏她的掌心,笑吟吟,“好。” 回程途中,远远望见远处的梨花林,沈秀道:“那边是之前我们看到的梨花林。” 进入四月,梨花开得更茂盛,簇拥成了繁繁密密的香雪海。她第一次经过这里的时候,花开得还没这么多。 这几日,谢扶光带她去看日出,不知为何他改了路线,没经过梨花林,是以,她好几日没来这里,竟不知花竟开得这样茂盛了。 听不得“梨”字,如今更见不得梨树的谢扶光,唇角向下抿。 夜里,谢扶光来到梨花林。他扫视盛放的梨树,微微歪头,有些神经质得温柔一笑。 接着,他掌心运力。 “哗哗哗!” “哗哗哗!” 梨花纷纷落地。树树梨花全部落地。 不久后,原本开得茂盛的梨树,通通成了光秃秃的秃子,枝桠上的繁密花朵全部被摧残落地。 风花传信,雨浸春尘,晨间雨疏。四月多雨,前几日才下了雨,今晨又开始下。 雨落下来,天气也冷下来了几分。沈秀多添了一件衣裳。落雨闲暇无事做,一闲便困。春困浓浓,沈秀午睡直接睡到傍晚。 醒来,一如既往,看到谢扶光坐在她床边。 谢扶光问:“睡饱没?” 她点点头。他道:“饿了没?去吃饭。” “怎么不叫我起来做饭。” “我一人能行。”他牵着她,来到堂屋。 “咕嘟咕嘟……”堂屋里,火炉上烧着热茶。 吃饱喝足,谢扶光坐到火炉边上,泡了一壶桃花茶。沈秀接过茶杯,抿下一口。芬芳幽甜的热茶下肚,饭后的涨腻略略消减。 外面小雨淅淅沥沥,院子里的花颤颤巍巍,被雨淋得晶莹剔透起来。微风将花香吹进堂屋里,融进丝丝缕缕的 茶香里。() 泛着些微寒意的阴雨天,吃饱喝足后,坐在火炉边,喝着热茶,赏着花雨,恬静温暖,舒适惬意。沈秀懒洋洋地摊在躺椅上,只觉最最美满的日子莫过于此。 ?想看雪刀写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 131 章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旁侧,谢扶光低垂眉眼,轻柔地给她按摩腰部。自从知道自己有武功后,她每日都有在练功,因而,身上的部位,尤其是腰部,时常酸痛。 谢扶光便给她按摩,缓解她身上的酸痛。即便他只有一只手能动,也要给她按摩,不辞辛苦,不厌其烦。 炉火火光轻轻地抚摸他的侧脸,把他白皙的肌肤映得微红,似是浅浅扑了一层胭脂,很是让人赏心悦目。 沈秀余光出触及谢扶光,心口暖热,直觉这日子又美满了几分。 她油然喟叹:“嗳,我想永远过这样的日子。” 谢扶光停下揉捏的动作,“你会永远在我身边么?” “会。” “当真?” “你不信?”沈秀伸出小指,“那我们拉勾?” 她用小指勾住他的小指,“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乌龟王八蛋。” 拇指对准他的拇指,盖章。 沈秀:“好了,我们拉完勾了,谁变谁是乌龟王八蛋。” 谢扶光:“我不会变。” 沈秀:“我也不会变。” 谢扶光:“你真的不会变?” “我都拉勾了,肯定不会变,”说到这里,她顿了一顿,“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谢扶光喉结微动。他骗了她,已经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若她恢复记忆,发现他骗了她……一想到她知道真相后会离开他,无尽的恐惧几近将他淹没。 恐惧日渐加深,他亦变得越来越患得患失。 “不要离开我。”他抱住她的腰,死死枕在她腿上,像是死也不会放开她。 沈秀感觉到他的情绪紧绷起来,她安抚性地摸摸他的头,“我不会离开你。” 入夜。洗漱过后,沈秀对谢扶光道:“我回屋睡了,你也早些睡。” 谢扶光跟着她进了屋。她道:“你的屋子在那边。” “我想与你睡一屋。” 沈秀面热,“我们还未成亲。” “可我与你离得太远。” “不就一面墙的距离。” “太远。”他垂下睫,情绪低落,让人生怜,“我不想与你离得太远。” 沈秀不禁心软下来,默了默,她让步,“可以睡一屋,但不能睡一床。” 他很快道:“我睡软榻。”他把枕头被子抱了过来。 沈秀钻进被窝里,听到软榻那边谢扶光在问:“不吹灯,能睡得着么?” “我吹不吹都都睡得着,你要点灯睡?” “想随时醒来都可以看见你。” 想随时醒来都可以看见她,所以 () 要点灯睡?沈秀默,她按按加速跳动的心口,道:“那你点灯睡罢。” 靠在榻上,谢扶光远远看着沈秀,忽而道:“我为何没有长在你身上。” “什么?”乍然听到这句话,沈秀一惊。 “我若长在你身上,就可以不用与你分开。”他吐字很轻,透着遗憾与落寞。 他这样离不开她。沈秀心头热热的,像是被灌了热烫的蜂蜜浆。 不多久,沈秀进入梦乡。待她睡熟,谢扶光下榻,来到她床边,直接睡在她床边。 次日,沈秀听到的谢扶光的第一句话便是:“秀秀,你会不会离开我?” “不会。”她能感受到他的不安,他很怕她离开她。她用力抱住他,“扶光,你别担心,我会一直一直与你在一起。” …… 一晃两三日过去,天还在下雨。阴雨绵绵不停。沈秀去茅房如厕,一出来,就见谢扶光待在茅厕外,白皙昳丽的面庞上,带着略微的焦躁。 与她分离,而产生的焦躁。 其实沈秀之前也有察觉到他一离开她,就会焦躁。只不过,最近他的焦躁,似乎加重了。 她心情复杂。他这样离不开她,一离开她,机会焦躁不安。她感到甜蜜欢喜的同时,也很心疼他如此焦躁不安。 她只能一遍一遍保证,“扶光,我真的不会离开你,你不要担心。” 谢扶光嗯了一声。沈秀想,他这样害怕她离开他,是否是因为他小时候的经历。他小时候被亲生母亲抛弃,后来又被亲生父亲抛弃,所以他格外害怕别人抛弃他? 念及此,沈秀对谢扶光更心疼了。她在心里咒骂了好几遍原良谦这个疯子。 “老天爷,您一定要让原良谦这个狗东西,在地狱里受尽折磨,让他生不得,死不能,痛不欲生,不对,是痛得想还阳。”她双手合十,虔诚祈求老天爷。 又怕老天爷觉得她心不诚,她连忙去摆了果子点心,插上香,再次祈求老天爷,“老天爷啊,您一定要听到我的心声,若您能实现我的愿望,我以后定会好好孝敬您。” “你在做什么?”谢扶光从背后抱住她。 “我在向老天爷祈愿,希望他老人家能让你爹,不对,原良谦,让原良谦在地狱里受尽折磨。” “是为了我,才求老天爷的?” 她点头。他很欢喜,抱紧了她。 近日天放晴,绵绵阴雨,终于停歇。和畅惠风里,沈秀捡起地上落的花。她专门捡了红色的花。 因为谢扶光喜欢红色。 将捡起来的花编成红红的花环,她想,谢扶光带上这花环,定然很漂亮。 “扶光,这个送给你,喜欢吗?” “喜欢。”谢扶光弯唇。 “你戴上看看。我帮你戴上。”她举高花环。他低头。 鲜艳的红花环,压着他卷卷的墨发,唇红齿白的他,漂亮得像戴花冠的花神。 沈秀闪神,随之一把抱 住他,“扶光,你真好看!你太好看了!” 他闷哼一声。她讶异。她抱疼他了?她抱他的力道很轻,也没碰到他受伤的胳膊,他为何好像很疼的样子。 从他怀里撤出来,一眼瞧见他心口处有血迹渗出来。 “你受伤了?!” 谢扶光按住心口,“没事。” “怎么就没事了!快让我看看!”沈秀二话不说,直接拔他衣裳,“你怎么受伤了?” 把他的衣裳扒开后,沈秀瞪大双目。 他的胸膛上,有一大片纹身。从锁骨到裤边,纹了一个人。 这人,细眉杏眼鹅蛋脸,身着长裙。 她颤颤:“这是……我?” “是你。” “你怎么把我纹到你身上了?” “我想长在你身上。可惜不能。但若能让你长在我身上,那也是可以的。把你刺在我身上,就当你长在我身上了。这样,我便与你时时刻刻都在一起,不会再分开。” “你……”沈秀内心震撼,喉咙被堵住了一般。 他遗憾道:“可惜我后背有伤疤,不能把你纹在背后。” “这是没纹好?为何出血了?” “还在恢复,会出血。” 要忍受多大的痛苦,才能刺完这么大一片刺青?沈秀心如刀割,既感动又心疼。 她小心翼翼碰刺青,“疼吗?” “不疼。” “我才不信。肯定很疼。”她之前缝月事带,不小心扎到指腹,都觉得很疼。他胸膛上那么一大片刺青,刺的时候肯定疼地不得了。 “你是不是傻,就不能刺一个小点的?刺这么大做什么,疼不疼啊你!”她恨不得锤他几下,可又怕弄疼他。 “不疼的。”他握住她的手。 她看着他微微出血的刺青,看到的,是他纯粹的,赤诚的,热烈的,极致的,血淋淋又痴狂的爱意。 动容之下,她眼眶湿热,不由自主,靠近他。 她轻轻吻在他微微出血的刺青上。 那里,是他的心口。 谢扶光陡然顿住。 转瞬,他急促地喘息起来。窒息般的极乐,让他呼吸越发急促。 下一刻,极致的欢愉,让他快乐到晕了过去。 “扶光?”沈秀连忙抱住晕过去的谢扶光。 他已然不省人事。!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2 章 谢扶光胸膛上的刺青,让周阿婆诧异了一下。她面带异色,向沈秀投以一瞥。主上,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喜欢这位沈姑娘。 给出血的刺青擦了药,周阿婆道,谢扶光是情绪过于激烈,激动过度,刺激到晕过去的,并无大碍。她问沈秀,谢扶光晕倒之前是做了什么,以至于情绪如此过度激烈。 沈秀张张嘴,没好意思说出来。她猜测,是不是因为她亲了谢扶光的刺青,他才激动过度晕过去的? 一想到自己方才竟直接亲了他的心口,行为如此大胆,她整个人便轰轰轰烧起来。她不答反问:“阿婆,他何时能醒。” “很快便能醒。” 不多久,谢扶光苏醒。他一醒来,视线直接定在沈秀身上,“我还要。” 沈秀:“要什么?” 他指指自己的心口,“亲这里。” 沈秀:“……” 周阿婆好像猜到谢扶光为何会晕过去了。她臊着老脸,面皮上的皱纹都开始抖动,一条条似要从她脸上跳下来。 不敢再看周阿婆,沈秀急忙拉谢扶光,“走了,回家了。” 她恨不得此刻直接瞬移到家。飞速至家,她哐哐灌下两杯水,整个人才平静下来。 一回头,就对上谢扶光灼热缠黏的双眸,他的声线里透着浓浓的渴望,“我还要。” 皮肤上火辣辣的,堆满了火烧云,沈秀道:“你又晕过去怎么办?” “我会忍住。” 她呐呐,“怎么亲一下,你就能晕过去。” “我太高兴。” 她亲他一下,他就这么高兴,能高兴到晕过去?沈秀赧然的同时,隐秘的欢喜丝丝缕缕缠绕住她心弦。 “咳!”她正色,“不行,我怕你再晕过去,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秀秀。”谢扶光扯住她的衣角,低着黛色长眉。 他扯她衣角的动作,有些可怜,且还有些娇,如被摧残的花一样,娇怜可人。 他这样子,若一滴水,落入她心湖,泛起层层涟漪,她很容易就心软下来,“那我……” 隔着衣裳,她飞速亲了一下他心口,“好了好了,我亲了。” 隔着衣裳,他不满意,最后只摇头,“太快了,再来一次,慢一点。” 她颊边绯红,慢吞吞靠近他。嘴唇碰了一下他心口,刚要扯开,后脑勺就被他的掌心按住。 感受着她嘴唇的温热,谢扶肩膀微颤。他的气息渐渐急促粗重起来,瓷白无瑕的肤色里泛起胭脂红。 感觉到他在颤抖,下一刻就要抽过去了似的,沈秀推他,“扶光,快放开,你是不是要晕过去了?” 他声音喑哑,在极力克制,“没有,我会忍住。” 沈秀用力一推,与他拉开距离。 他胸膛剧烈起伏,皮肤红得似要滴血,像是在犯病,随时就会背过气去。 沈秀只能庆幸,幸好她是隔 着衣裳亲的,刺激度没那么大,不然,谢扶光肯定会像之前那样直接晕过去。 她拍拍他背脊,给他顺气。他眼尾泛红,眸里带着水光,看着她的眼神里,盛满渴望。 他还想要她亲他。 她肃色,很是担忧他,“不行,我可再不敢了。()” 她很坚决,谢扶光歇下心思。 忽而,她道:我们从前亲过吗?你以前也经常晕??()_[(()”从前都睡一张床了,应该亲过? “只有两次,差点晕了。” 之前两次亲吻,一次是沈秀不小心亲到他,还有一次是她为了让他放她回家,主动亲的他。 那时沈秀不喜欢他。那时他们并未两情相悦。但那时他仍然差点就欢愉到晕过去。 如今两情相悦,他方知,两情相悦的亲吻,会令人愉悦到超过身体阈值,晕将过去。 听谢扶光说,从前他们俩只亲过两次,沈秀意外。他如此黏人,如此渴望她的亲吻,这几年竟然只亲过两次,想必他忍得够辛苦。 她之前是铁石心肠吗?否则她是怎么忍心的? 不过她并没纠结于此,没多想便过去了,“我去给你倒杯热茶。” 谢扶光目送她的身影,他按住心口,竭力平复气息。 沈秀倒茶出来,屋里却没了谢扶光的身影。 “扶光?”在屋子里找了一圈,也没发现他的身影。他去何处了? 在外面寻了一圈,也没找到他。或许是有事出去了。她这么想着,待在屋子里等他。 彼时,谢扶光正在让周阿婆给他把脉。 周阿婆面色复杂。谢扶光刚与沈秀离开,没多久又返回来,来找她看病。他说,他与沈秀亲他,他会晕过去,让她治疗一下他会晕过去的问题。 “如果一亲就会晕,那最好不要亲。”说这种男女之间的事,即便是一把年纪了,周阿婆仍很是脸臊。嗳,这真真是,羞煞她也! 谢扶光:“不行。” “为了您的身体着想,您还是————” “不行。”谢扶光不容置喙,“告诉我其他办法。” 等着等着,还不见谢扶光回来。沈秀有些担心,刚踏出门槛,就见谢扶光与周阿婆一同进了篱笆内。 她迎上去,“扶光,你去哪儿了?阿婆,您怎么来了?” 周阿婆看看谢扶光,又看看沈秀,她清清嗓子,道:“是这样的……” 周阿婆说,方才谢扶光去她那里,让她给他把了脉,询问她,如何治疗他与沈秀亲吻会晕过去的问题。 周阿婆说,他这也算一种病,只不过,要治这个病,只有一个办法。 她急问:“怎么治?” “让他习惯。” “习惯?” 听完周阿婆的解释,沈秀默了。只要她多亲亲谢扶光,让他习惯,习惯了,刺激度会慢慢减弱,再按压极泉穴,太阳穴,虎口穴,配合吃一些宁神药,他就不会一亲就晕。 () 沉默后,沈秀立刻道:“我晓得了。”她也顾不得害羞了,她只想治好谢扶光这种“病”。 等周阿婆离去,沈秀注意到谢扶光低着头,神情黯淡。她握住谢扶光的手,“扶光,不用担心,会治好的。” 他掀开长睫,“那现在就开始治,亲我。” 忖了一忖,她道:“我亲一下你的脸。”亲脸的刺激,或许比亲心口要小一点。她毫不犹豫,去亲他。 还未亲到他,她猝地停下动作,“慢着!” “怎么?” “药,我先把药煎了,你先喝点药。”她马不停蹄去煎药。 热气从药炉子里袅袅升起,沈秀坐在边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扇子。 谢扶光靠在她身上,如同菟丝花一样,缠黏着她。 沈秀瞄他。从前的谢扶光,是一朵妖冶昳丽的曼陀罗花,自从她对他表明心意后,他就变成了一朵黏人的菟丝花。 想长在她身上的菟丝花。 想到此处,她又想起他因为想长在她身上,退而求其次,在自己身上刺的刺青。 因为与她分开会焦躁不安,所以不想与她分开,想随时随刻都想与她待在一起,想长在她身上。 如何消除他的焦躁不安?她一遍又一遍做保证,并没什么用。 思忖几许,她道:“扶光,我想把你纹在我身上,我也刺一个刺青。” 谢扶光:“不可以。” 她意外,“为何?”她原以为他会高兴的,这样,或许他的焦躁不安会减少一些。 谢扶光:“刺青很疼。” “那你之前还说不疼。” “我可以忍受,你不可以。” “我可以忍受。” “你不用忍受。我不想让你疼。” “但我想————” “不许想。”他将头埋进她肩颈处,低低轻笑起来,“你愿意把我纹在身上,我很高兴。” 她摸摸他锦缎一样光滑柔顺的头发,就在这时,药炉噗呲起来。 药熬好了。她吹吹药,“你先喝一点。” 谢扶光直接大口大口灌药。 “慢着点,别呛到了,没人跟你抢药喝。”她将将言罢,他就已经把药全部喝完。 放下药碗,谢扶光道:“可以了,亲我。” 迎着他渴望到发光的眼睛,沈秀擦掉他唇边的药渍。 随后,她将唇轻轻印在他颊边。 如凝脂的肌肤,泛着花香,她仿佛亲在初绽的花朵上。 一亲完,她立刻观察谢扶光的反应。不出意料,他又兴奋到颤抖起来。她快速给他灌药,同时去按压他的穴道。 谢扶光喘息着,喘息着,没晕过去。 “有用!”沈秀松气,安下心来。她按着他的极泉穴,道:“太好了。” 谢扶光沙哑着嗓音,“再亲一下。” “扶光,慢慢来,一天之内别受 太多刺激了。” 得不到她的亲吻(),他便又躺进她怀里?()_[((),继续做她的菟丝花。 入夜,沈秀蒙在被窝里,回想起嘴唇上的触感,还能感受到那种滑腻的幽香,她捂捂脸,强制自己进入睡梦中。 另一边软榻上,朦胧烛火里,谢扶光一眨不眨注视床上的沈秀。他抚摸身上的刺青,就好像在抱着沈秀一样。 天亮,晨雾若有似无,入缥缈的白纱,围绕着重峦叠嶂的群山。沈秀还在睡梦中,就闻到丝丝缕缕的药香。 床边,谢扶光手里捧着药碗,声含期待与渴望,“秀秀,亲我。” 一大早,他捧着药碗,专门等她醒来亲他,好似干渴了一整个季节的花。 她有点想笑。 此时的谢扶光,海藻一样长卷的发丝拢在肩后,身上裹着浓郁的花香。 屋内略微昏暗,他身上似有烟霞轻拢,整个人如若一朵开在清晨的曼陀罗花,花瓣沾染着晨露,艳昳欲滴,诱惑着行人去采撷。 如此秀色可餐,充满了诱惑,蛊惑着沈秀去亲他。美色当前,她实在是难以抵抗,很容易就被熏了心。她也想亲他。 但她摆摆手拒绝,“还没吃早饭,吃了饭才能喝药。” “已经做好了。” 饭桌上,吃了一口包子,谢扶光一口灌下整碗药,喝完药,立时道:“好了。” 沈秀:“……” “你吃一口就饱了?”沈秀凝噎,她夹起包子,喂到他嘴边,“来,多吃点。” 他乖乖吃下。于是她又给他喂了个包子。他依然乖乖吃下,好像无论她喂什么,只要是她喂的,他都会吃下去。 给他喂了两个包子,再催他喝完一碗粥,沈秀才停手。 饭毕漱口之后,谢扶光直接贴上来,他指向他胭艳的嘴唇,“要亲这里。” 亲嘴?沈秀心跳加速,指甲用力戳了一下指腹的肉,她缓慢地,轻轻地靠近谢扶光的脸庞。 两唇相接,清凉温软的触感下,沈秀脑中升起一片白茫茫的雾。 白雾里,曼陀罗花刹那绽开,热烈怒放,秾绝冶艳,激得她全身血液逆流而上,灵魂都在震颤。 她头晕目眩,意识开始发昏,只觉自己也要晕过去时,耳边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响。 顿然,她清醒过来。 只见地上,谢扶光双目紧闭,已然昏迷过去。 “扶光!” 谢扶光又一次晕了过去。 等他恢复清醒,他第一句话就是还要她继续亲他。 明明知道自己承受不了,又还想要。 沈秀嗳了声,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 足足花了半个月,谢扶光才逐渐适应过来。经过半个月的练习,习惯,适应,在亲吻时,谢扶光总算不会晕倒了。 这半个月,每日,他俩都要亲一次。因为怕谢扶光身体出问题,沈秀规定每日只能亲一次,谢扶光对此不满, () 但也能听她的。 半个月过去,谢扶光总算“正常”一点了。 谢扶光的身体正常后,不满足于每日一次亲吻。这之后,他整日里都缠着她要亲。 在他的纠缠之下,沈秀的嘴唇发肿,处于一种无奈,却又欢喜甜蜜的状态里。 这一日,沈秀摘下谢扶光手臂上缠的布,道:“胳膊终于痊愈了。我给你做点好吃的,庆祝庆祝!” “我不要好吃的,”谢扶光直视她,“我要你亲我。” 明明刚刚才亲过。沈秀扶额,“还是得节制一下。” 每当这时候,谢扶光总会牵住她的衣袖,低垂眉目,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说,却又像是什么都说了。这副委屈又难过的样子摆在沈秀面前,沈秀岂能不妥协? 她总是吃这套的。 暗自叹息一声,沈秀放下缠胳膊的布条,去亲他。 亲吻是互相的,谢扶光若想亲她,可以直接亲。但他总要她先主动亲他。仿佛这样,就能证明她很喜欢他,很离不得他。这样能减轻他的焦躁不安。 因而,沈秀没有觉得他不主动亲她,是不够喜欢她。她并不因此而不悦。相反,她很能理解他,且心疼他,也乐意主动亲他。 屋外又落下雨丝。春雨淅淅沥沥,细细密密。沈秀抱着谢扶光,笨拙,毫无技巧地吻着他。 他眼睫微颤,眼尾湿红,同样笨拙地吻着她,虽笨拙,却赤诚热烈到要将她吃进肚子里。 绿纸窗外,丝丝细雨,潮湿水润,拉扯纠缠,绵亘不绝。!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3 章 篱笆外的菜畦里,沈秀弯着腰,一把一把掐着新嫩鲜绿的豌豆尖。四月的豌豆尖最最适口,煮进汤面里,烫暖锅吃,脆嫩鲜美,只叫人好吃得停不下嘴。 她掐着豌豆苗,转头去望篱笆内。篱笆里,水池边,谢扶光坐在边上,在剥豆角。 他的长发并未像以前那样,全部束在红玛瑙发冠里,束成高马尾。而是半披半束,红色发带微拢住一层发丝,垂在肩后。 长发如流云泻地,耳垂沾染着光,似若珍珠。 他剥着豆角,动作细致,轻柔,优雅,举手投足都在发光。 扶光,扶桑之光,意为日光也,他就像日光一样,闪闪发光,夺目耀眼。他这名字改得极好,与他十分相衬,好似这名字原本就应该是他的。 想起他原本的名字,她呸了声。原良谦这个畜牲,给自己亲生孩子取名为“厌()”,没有半分父子之情,真真是毫无人性。 分出神咒骂了原良谦好几遍后,她继续注视谢扶光。渐渐地,她看他看得出了神。 这样一个强大,优雅,漂亮,艳丽,温柔,体贴,疼人的男人,她何德何能,能够拥有他? 大抵是她上辈子做了好事,老天才这般奖励她的。 想到此,她颇为庆幸。 谢扶光望了过来,与她对视上。他眉眼似水,比四月的春风还要温柔,摘完了??()_[(()” 她回以一笑,举举手里的豌豆尖,“还没,我再摘一些。”她继续掐豌豆尖。恰时一阵微风吹来,风里有花香,草木香,果蔬香,各种香气交织而成的香气,清新宁然。 舒适惬意的香气里,她回头望望谢扶光,又望望四周。四周菜畦新绿,流水潺潺,树影婆娑,桃花灼灼,枝条袅袅,鸟语花香,如仙境般。 住在这样一个犹如仙境的地方,有一个这样好的夫君,吃穿不愁,生活富足,这样美满的日子,幸福到梦幻,梦幻到似在梦境里。 若这一切只是一场梦,她希望这场梦,能够做到她死去。 从菜畦里跳出来,她还没走到谢扶光身边,他就先放下豆角,走过来。 他拿掉她发间落下的一片树叶,道:“亲我。” 动不动就要亲,随时随地,随时随刻都要亲,沈秀已经习惯。 唇瓣相贴,气息交融。沈秀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她拍拍他,“好了。” 他意犹未尽,在她唇角碾转流连许久才离开。他将脸埋进她颈窝里,慢慢喘气。 她也喘着气,手习惯性摸他的长发。波浪卷的长发丝滑光润,触感极好,摸着很让人上瘾。她像是在摸绸缎,一下又一下,从上往下摸。 “扶光,你为何不像以前那样扎头发了,以前那样不是更利落方便吗?” 谢扶光轻笑,“你喜欢摸,这样扎,摸着更方便。” 原来是为了她。她莞尔,“你想怎样扎就怎样扎,不必特意迁就我。” “没有迁就。你喜欢我便喜欢 () 。” 他这人,好像喜欢她,就会把她当做一切,认为她什么都是对的,一些行事以她为宗旨。这种纯粹的热烈赤诚,真真叫她招架不住。 “啵!”她没忍住,不禁捧起他的脸,用力一口亲在他脸上。 他低下脸,示意她再亲一下。她笑吟吟,又用力亲一口。他也在她脸上用力亲了几口,接着又吻到了她的嘴角。 再一次被亲得喘不过气来,沈秀遭受不住了,“回屋烧饭去!” 午时,谢扶光用豌豆尖烫了暖锅子。他把烫好的菜放到沈秀碗里。沈秀吃了,立刻竖起大拇指,不吝赞赏:“好吃!你的手艺真好!” 沈秀吃得肚皮圆滚,午睡去了。谢扶光坐在床边给她按摩。 她催促他,“不用了,你去睡。” “马上。” 舒舒服服的按摩里,沈秀困意浓重,长睫耷拉下去。 平日里,午睡沈秀要睡半个时辰。今日她做了梦,提前醒来。 “扶光?” 谢扶光没在屋子里。外面也没有。她不晓得他去了哪里。 她坐在屋檐下,托腮等他。下午的日光爬上她指尖,温暖氲人。她用指尖轻轻拨弄着空气里的日光,久等谢扶光等不来,渐渐地,温暖氲人的日光让她觉得烦躁起来。 谢扶光到哪里去了?为何还不回来?她蹙眉,远望篱笆之外。 她想见他,想迫切地知道他在何处。想念与担忧,逐渐发酵成一种焦虑。她起身,在屋檐来回下踱步。 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她越踱步,越焦躁。于是她出门寻他而去。 “多春妹,你有没有看到谢扶光?” 多春妹摇摇头,“没有。” “多谢。” “阿奶,您看见谢扶光了吗?” “不曾看见。” “谢谢阿奶。” 找了一圈,仍未找到谢扶光,沈秀环顾四处,心中焦虑更甚。 忽而,她驻足。这一刻她能切身体会到谢扶光的感受了。他与她分开时,大抵也与她现在的感受一样。焦虑,烦躁,不安。 只不过,他的情况比她更严重。 她蹲下来,抱住头。 一阵花香蹁跹进她鼻子,一双熟悉的靴子出现在她面前。 她火速仰头,“扶光!” 谢扶光逆着光,唇红齿白,似笑非笑,“蹲在此处作甚?” 她猛地一下子蹿起来,扑进他怀里,“你跑哪儿去了!” 他回抱住她,“摘樱桃去了。方才你午睡说梦话,说想吃樱桃。” “……我好像是做梦梦到樱桃了。你去摘樱桃了?” 他把篮子举到她面前。篮子里装满了鲜艳欲滴的樱桃。沈秀心头微动,“谢谢你。不过,你以后出门要跟我说一声,留个字条也好,不然我不知道你去哪里了,会担心的。” “在你午睡醒来之前我会回去。但我没料到你会提前 醒来。”谢扶光道,“以后不会这样了。” 她点点头。 “樱桃已经洗过,尝尝?”他拿起一颗樱桃,喂到她嘴边。樱桃细腻多汁,清香甜美,“甜!” 谢扶光:“多甜?我想知道。” 她拿起樱桃喂给他,他却没吃,只盯住她的嘴唇。她顿时悟了。笑笑后,她含了一颗樱桃,亲上他的唇。 温热,湿润,缠绵,汁水甜腻到令人沉溺。 风吹花落,片片落花落在沉溺在沁甜樱桃汁里的两人身上,他们浑然不觉,仿佛要拥吻到天荒地老。 一位妇人经过,瞅见这一幕,瞠目结舌。光天化日之下,他们竟然……她没见过这种场面,一时呆滞住,动也不能动。 碾咬着沈秀的唇瓣,谢扶光掌心运力,朝妇人的方向打过去。 妇人被点了哑穴的同时,身体飞起来,一下子远离了他们。 落在远处的田里,妇人吃了一嘴泥。她赶紧爬起来,吐掉泥巴,疾步家去! 沈秀挽着谢扶光回家时,嘴唇仿佛都被樱桃染红了。她抿抿又红又肿的唇瓣,想说他们得节制一些,但又没说出口。 面对谢扶光这样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她大抵可能也忍不住,也没法节制。 小溪里,有小鸭子在游来游去。 沈秀道:“扶光,我想养几只小鸡小鸭。周姐家里孵出了小鸡小鸭子,我们去换几个回来养着,等它们长大了下蛋吃。” “好。”他说着这话,亲了一下她的指尖。 到了家,谢扶光拿上肉和米,与沈秀一同去周家。 周姐家的小鸡崽小鸭子,身躯圆润饱满,羽毛金黄,毛茸茸的,娇小又可爱。沈秀拿起一个圆滚滚的小鸡崽,摸摸它的羽毛,“真乖!” 周姐笑道:“我家的鸡崽鸭仔都长得好又干净,你随便挑,都好养,绝对养得活。” 沈秀挑选着,她抱起一只胖嘟嘟的小黄鸡。对其爱不释手,甚至想亲亲它。 谢扶光向小黄鸡投以一瞥。 选好了六只小黄鸡小黄鸭,沈秀与谢扶光辞去。 回家的路上,沈秀注意到地上谢扶光的影子。她想起上一次她与谢扶光从周姐家离开,回家路上,他一步一步踩她影子的事。 随之,又想起之前她找不到他的焦虑不安。 她松开谢扶光的手,“扶光,你往前走,我要踩你的影子。” 谢扶光明白她这么做的原因。她要踩住他的影子,如此他就不会离开她。 笑意从他颊畔漾开,他的胸膛笑得震动起来,“好。” 沈秀认认真真,一步一步踩住他的影子。直到家门口,她站定,郑重道:“我踩住你的影子了,以后你不会离开我了。” 谢扶光重新牵住她的手,“不会。” 进了院子,沈秀摸摸可爱的小鸡小鸭子,每一个都摸一摸,喜欢得不得了。她掂起胖嘟嘟的小黄鸭,实在没忍住,亲了一口,“太可爱了。” 稀罕完小鸡小鸭,沈秀直奔灶屋,去给小鸡小鸭子熬米粥。 谢扶光站在笼子前。他蹲下来,歪头审视小鸡小鸭。 小鸡小鸭也歪头看他。 他捉出那只被沈秀亲过的小黄鸭。 毛茸茸的胖鸭子在他手里扭了扭肥屁股,它瞳仁亮晶晶,金黄的毛软乎乎,任谁见了它,恐怕都会被它的样子可爱到心都融化。 然而谢扶光无所动容。他审视它,眸光冷漠,无机质,透着一种非人感。他擦了擦它脑袋,那里是沈秀亲过的地方。 他捏住小鸭子的脖子。只需要轻轻一拧,它脆弱的脖子就会被拧掉。 他缓缓翘起唇角,笑意温柔,动作却残忍至极。 小黄鸭的脖子被拧到一半,他脑海里闪过沈秀的身影,是以,他住了手。 握着瑟瑟发抖的小黄鸭,谢扶光轻声道:“算你命大。” “你在做什么?”沈秀的声音兀地从他旁侧响起。!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4 章 “你在做什么?” 谢扶光:“摸摸它。” 沈秀笑道:“很可爱罢,你也忍不住要摸。”她戳戳小黄鸭的屁股。 他把小黄鸭放进笼子里,俯身亲了一下沈秀。她回亲他。缠绵了不知多久,沈秀终于记起锅里还熬着粥,“哎呦,粥该扑出来了!”她急急忙忙跑回灶屋。 粥放凉,沈秀给小鸡小鸭喂粥时,之前那只被她亲过的小黄鸭如一阵风,狂奔而至。 它长得最胖,跑得却最快,吃东西最积极。它第一个跑到碗前,嗖嗖嗖开始吃。 沈秀忍俊不禁,“你这么胖,不如给你取名叫大胖?就这样,以后你就叫大胖。” “大胖,慢慢吃,锅里还有。”她格外喜欢大胖,等它吃完饭,撸它的软毛撸了许久。 翌日,沈秀拎上小竹篮,嘱咐谢扶光,“扶光,等会儿粥凉好了,你喂喂大胖它们,我去村头弄一些野葱和野芹,马上就回来。”扔下这句话,她快步出门。 谢扶光把凉好的米粥盛进碗里,一把粥放到地上,小鸡小鸭就争先恐后飞奔过来。 大胖仍然第一个冲到碗前。正要吃粥,它的身体被一只无情铁掌拎了起来。 大胖尖叫:“嘎————” 谢扶光捏着它,让它看着它的同伴们吃饭。 自己吃不到,只能看别人吃得欢快,大胖眼珠瞪圆,叫得更凄惨:“嘎!!!” 谢扶光颊边噙笑,好整以暇地欣赏着它的惨叫。 “嘎!!!”大胖愤恨地扭过头,去啄谢扶光。啄不到。它气得浑身毛都飞了起来,胖嘟嘟的身体都鼓成了球。 很快,碗里的粥被其它小鸡小鸭造完。其他小鸡小鸭吃饱候,悠哉悠哉离开,逛院子去了。 谢扶光松开大胖。大胖一得自由,立马去啄谢扶光,“嘎!” 谢扶光手掌一动,掌风打向大胖。大胖肥胖的身子就歪倒在地。它爬起来,再啄,再歪倒在地。它也犟得很,非要啄到谢扶光不可。 谢扶光坐下来,颇有兴致地看它一遍遍摔倒,一遍遍爬起来。 不知摔倒了多少次,大胖仍不放弃。 余光发现沈秀回来,进了篱笆,谢扶光收起掌风。没有了掌风的阻挡,大胖一嘴啄到谢扶光脚上。 一进院子,就见大胖在啄谢扶光,沈秀诧异,“这是怎么了?” 谢扶光:“我也不知。” 大胖气呼呼,用力啄谢扶光,把他的裤脚都啄脏了。 “大胖!”沈秀赶紧把大胖抓起来,“你啄他做什么?” 大胖把脑袋朝谢扶光的方向扭,一副不啄死他,誓不罢休的样子。 谢扶光道:“它或许不喜欢我。” “怎么会?你是不是做了什么惹到它了?” “什么也没做。它或许只是单纯不喜欢我。”他说到这里,语气低了许多,“它不喜欢我,就像我父母不喜欢我一样, 我并不招人喜欢。” “谁说你不招人喜欢了?”沈秀扬声,“你可招人喜欢了!你这样的都不招人喜欢,这世上还有招人喜欢的人吗?” “你父母不喜欢你,是他们的错,至于大胖它……”沈秀噎了一下,“家禽的心思难猜,可能它也不是不喜欢你,这些小鸡小鸭什么的,可能就是会有些莫名其妙的行为吧。” 她说着这话,手里的大胖还在望谢扶光的方向啄,明显恨他恨得要死的模样。她咳了咳,把大胖关进笼子里。 进了笼子,大胖往缝隙里钻,想钻出来继续啄谢扶光。 沈秀啧了一声。百思不得其解,不知大胖到底在作什么怪。她心念电转,对谢扶光道:“或许是它嫉妒你长得好看。嗯,一定是这样。反正,你很招人喜欢的,别人不喜欢你,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谢扶光不言语。沈秀心疼他,她洗干净手,捧住他的脸,“扶光,你真的很招人喜欢的。我可喜欢你了。” “有多喜欢?” “最喜欢。”她特别认真,“最喜欢最喜欢!” 言毕她亲亲他,“最最最最喜欢!” “最最最最喜欢?” “对!” 谢扶光胸膛剧烈起伏,睫毛快速颤动,明显又有之前那种欢愉到要抽过去的趋势。沈秀赶紧捏住他的虎口穴,稳住他,“冷静,扶光,冷静!” 口中喊着冷静,沈秀忙不迭从怀里摸出药丸子,塞进谢扶光嘴里。药丸子是周阿婆给配的药,比喝汤药要方便得多。 谢扶光眼尾如同沾了一片桃花,他喘着气,把脑袋埋进沈秀颈窝里。 她赶忙拍他的背,给他顺气。担忧他的同时,她忍不住想笑。她只是说最喜欢他而已,他就能高兴成这样。她唉了声。 过了一个半时辰,又到喂小鸡小鸭的时候。沈秀打开笼子,把大胖放出来。大胖理也不理香喷喷的米粥,直奔沈秀身侧的谢扶光。 “嘎!” 沈秀一把拽住大胖,她就奇了怪了,它到底为何如此不待见谢扶光。莫非真是嫉妒他长得好看?鸭子的审美与人是同样的? 她凝重道:“扶光,要不你试着喂它一些吃的,和它熟络熟络?你去抓一把小米来喂它试试。” 谢扶光去抓了一把小米,喂到大胖嘴边。大胖用力一下啄他的指尖。 沈秀立即把它往后拉,急问:“你手指没事罢?” “有点疼。”他的手指被啄红了。 沈秀眉带愠色,“大胖,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胖扯着脖子,还要啄谢扶光。她直接把它关进笼子里,“你再这样,就不给你吃的了。” 谢扶光:“它实在不喜欢我。” “那是它的问题!”沈秀握住谢扶光被啄红的手指,“还疼吗?” “疼。” “这么小一只鸭子,啄人这么厉害。”沈秀吹吹他的手指,“还疼吗?” “嗯,再吹一吹。 ” 她又吹了几下,转头瞪向笼子里的大胖。她叉腰,为难起来。不过她也只纠结了小半会儿。她道:“把大胖还给周姐,重新换一只罢。” “你不是很喜欢它?” “我是比较喜欢它,可是它老是啄你,那我就不喜欢它了。这只小黄鸭脾气古怪,莫名其妙得很,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它了。” 沈秀与谢扶光带着大胖,一同去往周家。不过她也没像之前说的那样,用大胖重新换一只小黄鸭。她怕换一只又是与大胖一样脾气古怪的小黄鸭,于是便没换,直接把大胖还给了周姐。 “这也是奇了怪了,它之前在我这里脾气挺好的啊。”周姐诧异。 “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沈秀与谢扶光辞去。 草坡上,王婶将编织好的竹蜻蜓放到她女儿小玉手里。 小玉咧嘴,“娘!好像真的蜻蜓!” 王婶温柔地揉揉她小玉的脑袋,“小玉喜欢吗?” “喜欢!娘,我还要一个!” “行,娘再给你编一个。” 母女温馨的画面,闯进沈秀的视野里,她停下脚步。 她的母亲,是什么样的?她不记得了。她不记得她的娘,也不记得她的爹,她什么也不记得。 要是她的爹娘还在就好了。望着王婶与她女儿,沈秀目含艳羡,同时一阵难过袭上心头。如同被寒风凌冽过的叶子,她深深埋下头。 谢扶光:“怎么了?” 她摇头。他抬起她的下巴,“有什么事与我说。” “真的没什么。”她怕提及爹娘,他会心情不好,毕竟他厌恶他爹娘。 谢扶光:“秀秀,无论什么事,请告诉我。” 静默良久,她怅然,“我只是想起我爹娘了。” 谢扶光微凛,下颌瞬间紧绷起来,“你想起他们了?” “没有。”她指指王婶和小玉,“我看到她们,就想起我爹娘了,我只是在想,若是我爹娘还在,那该有多好。” “你有我,还不好?” “当然好,但若我爹娘还在,就更好了。”她垂眸,浑身透着些许惆怅与遗憾夹杂的难过。 谢扶光把她按进怀里,“只有我,不行么?” “嗯,行。”她闷闷道。谢扶光收紧双臂,将她抱得更近紧,仿若她要消失一样。 抱紧沈秀,谢扶光目色沉下去。 他嫉妒沈秀的爹娘。即使她没有想起他们,她仍然会惦念他们,想与他们在一起。 嫉妒的同时,沈秀难过的面容闯入脑海。她本不应如此难过。因为她的父母还在世。若不是他欺骗她,她本可以待在她父母身边。 她本不应如此难过。她的难过,是他强行赋予她的。 日光将谢扶光的影子拉得斜长。他的影子逐渐变得专注清晰,长出了清晰的五官。 影子张开口:“不能让她如此难过,告诉她,告诉她真相。她若知 道她父母还还在世,定会很高兴。” 一阵恐惧攫住了谢扶光,他对影子说:“告诉她真相,她会离开我。我不会告诉她真相。” 影子:“为了把她留在你身边,你宁愿让她如此难过。你何其自私卑劣!” 谢扶光:“我本就自私卑劣,我本就是这样的人。” 影子:“你怎能忍心看她如此难过,告诉她,告诉她!” 耳膜上如有刀片在搅动,谢扶光捂住耳朵。 突然被谢扶光放开,沈秀滞了一下。见谢扶光捂住耳朵,似乎很疼的样子,她忙问:“扶光?你怎么了?” 他面上血色褪尽,嘴唇苍白起来,道:“没事。” “你这哪里像没事的样子!你耳朵怎么了?疼?” “没事。”他声音喑哑,重新抱住她,双臂一点一点收紧力道,像是唯恐她离开,要将她揉进他的骨血里,与他融为一体,不再分离。 “我们去周阿婆那里看看!” “不用,别动,让我抱抱就好。” 她犹疑了一下,安静抱住他。 不知多久过去,谢扶光恢复如常,他握着她的手,“回去罢。” “你没事了吗?” “没事了。” “你方才是怎么回事?你的耳朵怎么了?” 他的眼神变得空远起来,“方才似乎听到有人说,你要离开我。” “谁说了?” 谢扶光:“是我的错觉。” 他产生错觉,听到有人说她要离开他,所以才有刚刚那副很疼的模样?她喉咙发干,安慰他,“为何会产生这样的错觉!我不会离开你的。永远也不会。” “永远也不会?” “永远也不会!” 为了让谢扶光更安心些,到了夜里,沈秀走到谢扶光的榻边,“今晚别睡这里。” 谢扶光眉骨微动,握紧她的手腕,“你要赶我回屋睡?” 她指向自己的床,“不是,我想让你睡那里。” “我睡你的床,你睡何处?” 她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当然还是睡我的床。” 谢扶光默了默,“你要与我睡一起?” 她点头。 下一瞬,他直接下榻,步伐飞快上了她的床,似是怕她反悔一样。 他坐在床上,直勾勾望着她,等她上床。 沈秀失笑,走过去。刚到床边,就被他拉上床。随之便被他箍入怀中。 他的双手如锁链,将她锁住,让她插翅难飞。 背部,腰部,腿部,全部被他缠住,她像是被裹住的蚕蛹。 仿佛要将她嵌进他身体里的锁入式拥抱,让她有点窒息。她呼了下气,“扶光,你可以不用抱这么紧。” 他稍微松了下力道。她摸摸他光滑细腻的脸,亲了一下,“睡罢,做个好梦。” 他将唇放在她颊边,没有离开。 夜渐深,浓郁的黑色,如一只巨兽,将整个世界吞噬进去。白日里的影子,从巨兽的血盆大口里跳出来。 影子:“告诉她,告诉她,告诉她!” 谢扶光蜷缩起来。将耳朵贴在沈秀的心口,试图用她的心跳声,屏蔽掉影子的声音。!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5 章 沈秀在一阵被锁死的窒息感里梦醒。她稍微一动,谢扶光便缠她缠得更紧,即便他还在睡梦中。 好像生怕她从他怀里离开一样。她扯扯嘴角。 晨光斜进窗户缝隙里,一缕一缕洒在他如凝脂的侧颜上。她伸出手,指尖轻轻碰触他的睫毛,鼻子,嘴唇。 浓密纤长如蝶翼的睫毛,高挺精致的鼻子,嫣红如花瓣的嘴唇,他的五官每一处都长得漂亮至极。 他的五官每一处都长到了她的心坎上。怎么会有人能长得这这样合她的心意? 可是她失忆后,醒来第一次见他,也没觉得他长得合她心意。虽然他的的确确很漂亮,恐怕会合很多人的心意。但她当时并没有觉得合她心意。 她想,或许是因为她喜欢上了他。所以才觉得,他长得合她心意,完全长在了她的心坎上。 沈秀沉浸在谢扶光的美貌里,一下又一下地描摹他的五官。 谢扶光微微掀开长睫,如星河一样的瞳孔展现在她视野里。她心一动,不自觉贴过去,亲上他的眼睛。 与他歪缠了会儿,沈秀道:“该起了。” 他没松手,在她颈窝里蹭了下,“为何不能一辈子这样躺在床上。” 她知道,他的意思不是想一辈子躺在床上睡觉,而是一辈子躺在床上抱着她。 “一辈子都这样躺在床上,那我们得饿死。”她扯他的胳膊,“起来了,烧早饭去。” “想吃些什么?” “姜丝馎饦,还有油炸桧。” 谢扶光:“再炸个鱼笋夹子?” “对。”她愈发饥饿起来。鱼笋夹子是每顿必不可少的,她吃不腻。 谢扶光从床上起来,“做好了叫你,你继续睡。” “睡不着了。”沈秀跟着下了床。 今日朝霞灿烂,又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好天气。沈秀在霞光里,伸伸懒腰。鸡鸭笼子里,小鸡小鸭已经醒了,见她依一来,叽叽喳喳叫起来。 一夜过去,小鸡小鸭都还活着。她放下心,把菜糊糊倒给它们吃。 吃过早食,沈秀坐在月季花前,修剪花枝。谢扶光在边上扫地。院子里的地面上尽是落叶与花瓣,厚厚叠了一堆。 “秀秀,剪花儿呢?”王婶牵着小玉,从篱笆外经过。 沈秀点头,“婶儿,您这是去哪儿?” “刚去网了虾子,这会子回家去。”与沈秀寒暄了几句话,王婶牵着小玉家去。 沈秀目送母女俩走远,她满含艳羡,周身又浮现出夹杂着惆怅与遗憾的难过来。 目光停留在沈秀身上,谢扶光的耳膜再次鼓噪起来。他隐忍着疼痛,放下扫帚,从背后抱住沈秀。 他特意从背后抱她,不让她瞧见他面上的情绪。 沈秀顺势靠着谢扶光微凉的胸膛,整理好心情后,她道:“扶光,我们也去河里抓虾,弄些虾子回来吃?我们一起去抓虾?” “你不能下水。()” 我也没说要下水呀,我就在边上不下水,你抓。?()_[(()”她嘿嘿笑,“那就辛苦你了。” 因为之前险些溺亡的阴影,她现在仍然不敢下水。 剪完了花枝,沈秀与谢扶光一同去往河边。二月黄鱼四月虾,此时正是吃河虾的好时节,而最近雨多,河里鱼虾长得好,多得都吃不完。 河边也有其他人在钓鱼网虾。沈秀瞟了瞟站在河边的那两位姑娘。那两位姑娘,身段纤细,模样很是俊俏。她不禁多瞄了几下。 谢扶光挡在她身前,挡住了那两位姑娘,“她们有什么好看的,看我。” 女子的醋他都吃。他这拈酸的模样,让沈秀啼笑皆非,“好好好,看你看你,只看你。” “扶光,你在这里钓鱼网虾,我去那边采些紫云英,回去弄了给小鸡小鸭们吃。”沈秀背上小背篓,去另一边采摘紫云英。 采摘紫云英时,沈秀偷瞄谢扶光。他没有去看那两位俊俏姑娘,一眼也没看。似乎那两位姑娘对他来说,只是透明人。 她一个女人,都忍不住想偷看美丽的姑娘,他作为男人,居然将她们当做透明人,看也不看一眼。 谢扶光在看她这边。她挪到哪儿,他的视线就追随到哪儿。 这种把她当做唯一中心的绝对忠贞,犹如蜜汁,把她心脏淹没。沈秀浑身上下,甜得都想吃些酸果子压一压了。 含着笑,她喊道:“别看我来,看着笼子,还有鱼钩,注意鱼虾!” 他颔首,把注意力转移到地鱼钩与笼上。 沈秀说着让谢扶光别看她,专心做他的事,她自己割着紫云英,割着割着心思全部转移到了谢扶光那边。 河岸边,谢扶光长身玉立,风将他半披半束的长发吹得飘动起来。紫陌花重,花涧深深,他宛若开在河边的曼陀罗花,冶艳美丽,仿佛是整条河流精心滋养出来的一朵花。 她看着他,怎么也看不够。 谢扶光若有所觉,侧头,与她对视上。他眸子里酝开柔和的笑意,如新雪般明净纯粹。 她咧嘴,笑着向他招招手。 春风里,他们相视而笑,都忘了自己手里的事,时间仿佛被拉长,一切都变得缓慢起来。 这一刻,沈秀想把时间暂停,留在这一刻。 “哞————”牛叫声骤然响起。 沈秀立马回神,她挥挥手,让谢扶光继续干活。她也低头继续割紫云英了。 谢扶光钓到了两条大肥鱼,一笼子河虾。地笼里的河虾清灰透亮,沈秀双目发光,“好多!” “够了吗?” “够了够了,够吃了。” 谢扶光捋了下沈秀有点乱的额发,“回去给你做香辣油爆虾。” 沈秀舔嘴,迫不及待想吃香辣油爆虾。 回家路上,正好又碰到先前在河边钓鱼网虾的两位姑娘。谢扶光仍然看也不看她们一眼。 见此状,沈秀停下 () 脚步(),扶光?()_[((),有件事想与你说。” “什么?” 她清嗓子,一字一句:“扶光,我今日好像比昨日更喜欢你了。” 谢扶光喉结滑动,“我每一日,都比前一日更喜欢你。” 每一日都比前一日更喜欢她。每一日都比前一日更恐惧她离开他。 听到谢扶光的话,沈秀扑进他怀里,眉眼弯弯,“我晓得了。我以后也会一日比一日更喜欢你,每一日都比前一日更喜欢你!” 灶屋里,沈秀在灶门前烧火。她用火钳拨开灶洞里的柴块,之后吹火筒吹了吹。 火烧大了,谢扶光往油锅里倒油。油爆虾,用猪油爆更香。凝固的透明猪油在锅里化开,谢扶光开始炸虾。 灶洞里的火柴一点点燃烧,谢扶光手执锅把手,锅铲匀速利落地翻动锅里的虾子。河虾飞到半空中,与橙红的火舌碰撞,碰撞出霸道浓郁的鲜香,香得直让沈秀口水直流。 她嘶了声,“好香。” “快了,马上就能吃。”谢扶光颠动铁锅,半空中的河虾尽数跌入锅内。再翻炒两下,香喷喷的香辣油爆虾出锅。 炒得金红金红的油爆虾,连壳带肉一块嚼。有些酥的壳子锁住了虾肉的汁水,嚼巴嚼巴,壳薄肉嫩味甜,好吃到停不下嘴。 沈秀饭量大,一个人就吃了几乎一整盘香辣油爆虾。她打着嗝,满足地对谢扶光道:“扶光,下一顿还想吃这个。” “好。”谢扶光擦擦她唇上的油渍,正要说话,外头传来人声。 是村里头帮他们家种地的妇人。今年地里的土豆到了收获的时候,妇人按照当初约定好的,把分给他们家的土豆拖了过来。 临走时,妇人还将一包松茸递给了谢扶光,“扶光,这是你要的松茸,最新长出来的一茬,可鲜了,尽快吃了啊。” 待妇人离去,沈秀问:“你找她要了松茸?” “最近是长松茸的时节,食谱上有一道菜豆腐松茸酿肉。松茸撕成丝,用香料与热油熬成油松茸,并些猪头肉与剁椒,塞进豆腐里,蒸,闷,炒过后,烧出来的豆腐松茸酿肉,香辣鲜醇,爽口味美。香辣口的菜,你大抵会喜欢吃,我想试着做做。” 他闲暇时,不是腻着她,就是在为了她看菜谱,学厨艺,为了满足她的口味,让她吃得更好。沈秀心头热热的,“辛苦你了。” “扶光,我好像,好像又更喜欢你了。”说完,她亲了上去。 他睫毛微颤,与她十指相扣。 春阳高高悬挂,一缕一缕日光斑驳地洒在卧室里,为静谧的室内增添了几分暖意。 午睡醒来,沈秀打打呵欠,问谢扶光,“你何时醒的?” “才醒不久。”他其实并未午睡,一直睁着眼看着她。 “放开一下,我想去茅房。”沈秀从床上支起上半身。由于她还昏昏沉沉,没怎么清醒,四肢有点不协调,故而她才支起上半身,就跌倒下去。 跌到谢扶光身上,她一把按住了他的某个地方。 几乎是一瞬间,某一处迅速变化。 沈秀滞住,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回手,两颊绯红,犹如滴了血,“对、对不起!” 谢扶光看着某处,目露疑惑,“你方才用了内力?” “呃?内力?没有!”她不知他为何这么问。 “那为何你轻轻一碰,我这里便肿了起来?” 闻此言,沈秀诧然,“你……你这里以前没这样过?” “没有。这是第一次。” “你不知这是怎么回事?” “不知。”他疑惑,如琼如花的面庞上,透着让沈秀无比惊讶的无知与纯情。 谢扶光歪头,绸缎般的长卷发散开,“我是不是病了?”! ()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6 章 谢扶光歪头,绸缎般的长卷发散开,“我是不是病了?” 沈秀噎住。她没想到,谢扶光竟连这个都不知道。他竟然如此无知,如此纯情。 “这不是病,这是……”沈秀很难为情,“这是……” 她该如何解释!即便他们都亲过了,抱过了,都睡一张床了,可说这种事,她还是很难出口。 瞥瞥他“肿”起来的某处,她面红耳赤,“这不是病,这是正常的。” 他不解,“嗯?” “男人就是会这样的。” 谢扶光的视线在他下面逡巡良久,仍然不大明白。 “反正男人就是会这这样,你不必担心,这不是病。” 沈秀想,谢扶光连这个都不知道,那男女之事,他定然也不了解。他什么都不知道,以后他们成亲了怎么办?他总要去了解的。 她得告诉他这些事。思定之后,她做好心理准备,道:“你听我说……” 她吐字飞快,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噼里啪啦说完,她咽下口水,“大概就是这样。” 谢扶光眉骨微微聚拢,作思考状。旋即,他若有所悟。 他指着肿胀的某处,“原来我这里,是为你而生的。” 沈秀一愣。 他那里,是为她而生的?她被他这句话撩拨得心跳加速,心都要跳出来,她挠挠头,“喔……嗯……是吗……” 谢扶光缓慢地眨了一下睫毛,“它是你的,现在它肿起来了,它很难受,你要帮它么?” “不行!” “为何不行?”他偏偏头,半垂的眸子,酒酿一样醉人,勾得沈秀心神动摇。 她拍拍额头,让自己清醒一些,“这种事,得、得成亲后才能做的!” “我们何时成亲?” “反正不是现在。” 谢扶光长发垂至胸前,眼尾泛红,唇色水润。他一字一句,蛊惑她,“秀秀,它很难受,怜惜怜惜它。” 她招架不住,差点就点了。她拔腿就跑。 谢扶光拉住她,“秀秀,你为何如此了解此事?” 这种事,难道不是正常人都应该知道的?她虽失忆了,但又没傻,潜意识里还是知道这些事的。谁能像他一样,二十岁的人了,连这种事都不了解,如此纯情无知,似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 “一般人都应该知道罢。”她摸摸鼻尖,“咳,我练功去了!”丢下这句话,她如一阵风,消失在门口。 “吼吼哈嘿!”沈秀砰砰砰练着拳,停下来擦汗时,耳边回响起方才谢扶光说的话。 “原来我这里,是为你而生的。” 谢扶光对她的绝对忠贞,让她只觉如至云端,整个人都飘乎乎的。 耳边传来脚步声,谢扶光向她走来。她下意识去瞥他下面,很快她别开头。她闷声道:“你好了?” 他过来,拥她入怀。卷住她的身体 ,下巴抵着她的肩膀,又是要将她嵌入身体一样的嵌入式拥抱。 “我浑身都是汗,别弄脏你了。” 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并不嫌弃她的汗。他轻轻一舔她脖子上的汗。 沈秀脖子泛起阵阵酥麻。她反应过来,他连她的洗脚水都想喝,又怎会嫌弃她的汗。 深夜,谢扶光悄无声息点了沈秀的睡穴,来到桃花源出口。 早在出口等待已久的黑影,将几本书交与谢扶光。很快黑影消失在一片黑暗的暗河洞里。 沈秀做了一个梦。梦里,谢扶光长发垂至胸前,眼尾泛红,唇色水润,“秀秀,它是你的,你帮帮它么?” 他用悦耳的嗓音蛊惑她,“它很难受,怜惜怜惜它。” 她喉咙发干,“我……”她情不自禁伸手。 即将碰到他之际,沈秀陡然梦醒。 “醒了?”谢扶光在她耳侧轻轻道。她一激,想起梦里发生的事,立刻捂住面庞。 谢扶光:“我们何时成亲?” “……不是说了别着急。” 谢扶光扒开她的手,把一本书放到她面前,“我很着急。想与你快些成亲,这上面的姿势我都要试试。” “这是……”沈秀定睛一瞧,瞬间失音。犹如被钉住了一般。 “你哪里来的这个!” “找别人要的。” 瞪着他手里的避火图,沈秀浑身被烧得快冒烟一样。 就这么把春宫图放到她面前,直直白白要与她做上面的姿势,他这人,真真是一点都不知羞的! “成亲还早着呢!”沈秀从床上爬起来,飞快跑出卧房。 谢扶光把避火图放在膝盖上,一页一页翻,专心钻研。 今日日头很晒。趁阳光正好,沈秀洗了头发,躺在躺椅上晒头发。 谢扶光枕在她腿上,枕了一会儿后,他取出避火图,枕在她腿上看。 他就这么大大咧咧取出避火图,沈秀慌忙环顾四周,生怕有村里人路过,瞅见他手里的避火图。 她用袖子遮住避火图,“你要看就进屋里看,别在这里,别让人看见了。” “别人看见又如何?”谢扶光并不在意。 沈秀很羡慕谢扶光的坦荡,大胆,无畏。她再次感叹,他真是个不知羞的。 他似乎在潜心钻研避火图,她尴尬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索性闭目休憩。 “秀秀。”谢扶光唤她。 “作甚。” “我喜欢这个姿势。”他指着书页上的画。 沈秀:“……” 她的眼睛有点疼,像是被辣椒辣过了一样,火辣辣得疼。 谢扶光:“这个姿势,你可喜欢?” 迎着他满含期待的目光,沈秀说不出不喜欢的话。她含糊道:“喜欢。” 谢扶光莞尔,笑颜在日光下,如若琉璃,流光熠熠。沈秀情不自禁,凑过去亲了亲他颊边的笑窝。 他支起上半身,咬住她的唇角。() …… ?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 日光正好,微风不燥。沈秀仰躺在躺椅上,手指一下一下抚摸谢扶光柔润长卷的乌发。 惬意地抚摸他的长发时,忽而,她想起来一件事。月初清明,那会儿她忙着给谢扶光治晕症,忘了清明节,也忘了给父母爷奶先祖们上坟烧香。虽她父母的坟墓不在此处,但也要烧个香祭个祖什么的。 “清明忘记给爹娘爷奶还有先祖们烧香了,家里有纸钱吗?”沈秀问道。 谢扶光沉默了一下,“没有。” “那得去弄些纸钱。”沈秀立即行动,去村里其他人家那里换了纸钱等等祭祀要用的东西。 火盆里纸钱猎猎燃烧。沈秀跪在火盆前,点燃香,磕了几个头。 谢扶光也跟着她磕头。 沈秀双手合十,感恩缅怀她的家人。往火盆里放着纸钱,她神色戚戚然,“若是他们都还在就好了。” 她神情沉凝黯淡。谢扶光耳膜嗡躁起来。 影子爬上他的耳朵,一遍又一遍陈述,“她本不该为父母伤心难过,她本可以开开心心待在父母身边。你明明就不忍心她如此伤心难过,为何不告诉她真相?告诉她真相,告诉她!告诉她!” 影子咆哮着。谢扶光气息粗重,他弯下腰,单手撑在地面上。 专心烧钱的沈秀没注意到谢的异状,她喃喃道:“爹娘,你们在下面要好好的……” 她说了一连串祝词,最后道:“望你们能保佑我和扶光顺遂无忧,长宁逢瑞。” 听到这话,谢扶光垂目。 “扶光?你怎么了?”终于注意到谢扶光的异状,沈秀忙不迭问。 “无事。”他嗓音沙哑,“大抵是饿了。” “那你赶紧吃些东西,我给你拿点吃的来。”沈秀忙去灶屋拿吃食。 火盆里,纸钱熊熊燃烧,影子从烈火里爬出来,在谢扶光面前张牙舞爪,“为了将她留在身边,你宁愿让她伤心难过!” “你不是喜欢她?不是喜欢她喜欢到可以为她挖出心脏?你都愿意为她挖出心脏,为何能忍心让她如此伤心难过?” “告诉她真相!让她开心!让她高兴!让她快乐!” 谢扶光睨视影子,“不,我不会让她离开我。” 影子:“她知道真相,也有可能不会离开你!” 然而这个“可能”,谢扶光承受不起。他承受不起半分风险。 影子狂怒:“你就是个自私无耻的卑鄙小人!” 谢扶光:“我本性如此。” 沈秀急匆匆跑过来,“扶光,快吃点东西。”她拿了馒头还有果子,“你先拿这些垫一下,我去给你热饭。” 她面含关忧,生怕他出事。谢扶光没拿馒头和果子。他把她按进怀里,紧紧箍住她。 “扶光……”沈秀不明所以。 “别动,让我抱抱。” “你先吃点东西可以吗?” 他拿起馒头,啃了一口,继续抱着她。 “你好些了吗?” “嗯。” 夜色深沉,屋内一片寂静。谢扶光抱紧沈秀,一瞬不瞬注视熟睡中的她。 告诉她真相。她可能会离开他。他承受不起这个“可能”。然不告诉她真相,她会因她父母而伤心难过。 他的自私本性,与他对她的爱意,在无尽的黑夜里对峙。 像是有火在灼烧自己的皮肤。沈秀被烧醒。昏暗的光线里,她感受到谢扶光身上滚烫的热意。 “扶光!你身上怎么这么烫?”她去摸他的额头。 “你发烧了!扶光,快醒醒!” “快醒醒!”! ()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7 章 他昏迷不醒。她急忙去了周阿婆家。 “烧得这般厉害!”周阿婆来了之后,吓了一跳。待把过脉,她赶紧拿针,针刺谢扶光的少商穴等等穴位。 “阿婆,严不严重,会有事吗?”沈秀焦急得脸也与谢扶光一样开始发烫。 “有些严重。不过你莫慌。”周阿婆肃色,仔细给谢扶光施针。待她扎完针,她继续给谢扶光把脉。 “阿婆,他怎会发烧?是染了风寒么?” “心火郁积,心神受损,致使的热病。” “心火郁积?心火是怎么引起的?” “食辛食辣过甚,滋补过甚会引起心火。外邪侵袭,如湿热之侵入体内,灼伤心阴,会引起心火。情志不畅,思忧焦虑生成火邪,也会引起心火。” “那他这是什么引起的?” 周阿婆把脉沉吟,“脾胃正常,并非食辛辣滋补过甚。体内也无湿热之邪气,并非外邪侵袭。他这是……” 她再仔细把了把脉,猜测道:“他或许是情志不畅致使而成的心火热病?他最近情志不畅?” 沈秀诧异。谢扶光是因为情志不畅引起心火,才发烧的吗?他最近情志不畅,心情不好? 可他明明看起来并没有心情不好。忽而,沈秀想到了什么。谢扶光一离开她,就会焦躁不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焦躁不安并没有缓解,且一日比一日严重。 他这心火,很有可能就是他的焦躁不安越来越严重,淤积得越来越多引起的。 沈秀与周阿婆说了此事。 周阿婆若有所思,“焦躁不安,忧思过甚。大抵是如此。” 她看了看沈秀,又看了看谢扶光。她知道谢扶光很喜欢沈秀这姑娘。从谢扶光一亲沈秀就晕这件事,就可以看出他极喜欢沈秀。 但周阿婆不知他竟如此喜欢这姑娘。都喜欢到离不得她,一离开就焦躁不安。因忧思过甚,还引起了心火,发了热病。 这真真是……她活了这大半辈子了,就没见过有人喜欢一个人能喜欢成这样的。 情之一字,教人躁,教人忧,教人病也。周阿婆颇为感慨。 她吩咐沈秀给谢扶光擦身子,她则去煎药汤。 拧拧帕子,沈秀轻轻擦拭谢扶光的额头。 他双目紧闭,面颊潮红,鼻尖细细汗珠渗出。她摸摸他发烫的肌肤。恨不能将他身上的热意转移到她身上,替他分担发烧的痛苦。 谢扶光忽然睁眼。他抓住她,“秀秀……” “扶光,你————” 谢扶光打断她,“别离开我。” 他气息虚浮,眸子里布满红血丝,“别离开我。” “我不会离开你。不会的。扶光,你别太担心了,我不会离开你,真的不会。” 他又昏迷过去。沈秀心里堵得难受。他果然是因为怕她离开他才病的。 他明明武功那么高强,身体那么强壮, 可他又好像总是很娇弱,又是晕症,又是心火热病的,如一朵花一样脆弱易病。 而他这样脆弱易病,皆是因为她。 他这样浓重又赤烈的感情,让她鼻腔酸涩起来。她眼眶湿润,一边给他擦身子,一边哽咽,“你这人真是,作甚么要这样担心,我不会离开你的,说了不会就是不会。” 他何至于就害怕到如此地步。她吸吸气,将泪意逼回去。 大抵一个时辰过去,谢扶光终于退烧。沈秀守在边上,松下一口气。 晨间,露浓花瘦,雾重折枝。 熬了一夜的沈秀,打打呵欠,去摸谢扶光的额头。烧已经彻底退下去,没有反复。 等到谢扶光苏醒,沈秀第一时间问:“扶光,你感觉怎么样?” 他仍然只有一句话,“别离开我。” 她温声道:“不会离开你。扶光,等你病好了,我们就成亲,好不好?” 她明明才喜欢上他不久。可对他的喜欢,却浓烈到让她几乎溺毙。之前不答应成婚,是因为矜持。而现在,她什么矜持也没有了,只有对他的一腔爱意,浓烈倒想要将她的全身心奉献给他。 “病好了,就成亲?”谢扶光缓声道。 “对。”她轻抚他卷曲的长发,“你高兴么?” 他动动失去血色的嘴唇,“高兴。” 从前他的嘴唇多漂亮,如花般艳润嫣红,可现在,他的嘴唇苍白发干,像是受尽了摧残。沈秀泪腺再次湿润起来,“你好好躺着,我去阿婆来给你看看。” 她一起身,便被他拉住手腕,“别走,别离开我。” “我只是去叫阿婆。她就在我们家。” 他抓紧她。她道:“我不走,我就在门口喊她。” 她走到门口,喊了几声周阿婆。不多久,周阿婆进入屋子。给谢扶光看了看之后,周阿婆道:“无甚么大碍了,多休憩休憩,按时吃药即可。” 言罢,她继续嘱咐谢扶光,让他心情保持舒畅,切莫再忧思过甚。嘱咐完,她便归了家。 沈秀:“阿婆说的话,你都听到没有。我是不会离开你的,你啊,给我开开心心的,不许再担心什么了。” 谢扶光睫毛颤动,“嗯。” 她笑笑。 倏地,谢扶光耳膜一痛。 影子的声音再度响起,“告诉她!告诉她!” 他捂住耳朵,费力喘息。 “扶光?”沈秀一惊。 他抬首,漆黑的眼睛里,暗流涌动。他仿佛陷入了极端的抉择里,要将他撕裂成两半的抉择里。 沈秀:“你这是……” 顿了顿,她立马道:“我去叫阿婆!” “别走。” “可是你————” “不要走。”谢扶光脖间青筋突起,抱住她的腰。死死箍住她。 “扶光,你好像很疼,让我去叫阿婆来给你看看,好吗?” “不要 离开我。”他仿佛只记得这句话,“不要离开我。” 情急之下,沈秀趁他不注意,点了他的穴道。放下谢扶光,她急追周阿婆而去。 “阿婆!阿婆!” 周阿婆将将走出去没多远,就又被沈秀叫回去。她检查谢扶光的身体,口吻凝重:“又烧起来了。” 她取出银针,给谢扶光扎针。 扎完针,周阿婆道:“我还是不回去了,就待在这里罢。” “劳烦您了。”沈秀眉心紧拧。 谢扶光这病,反复了七八日,这几日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面对着他清减消瘦的面庞,沈秀的心仿若被攫住,揪心的疼痛无法抹平。她吹吹药汤,喂他,“扶光,来,喝药。” 他张嘴,眼睛一眨不眨黏在她身上。似乎很怕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给谢扶光喂完药汤。沈秀道:“扶光,你可知啮臂为盟?” “知道,怎么?” “我想与你啮臂为盟。”她卷起衣袖,露出胳膊,“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扶光,你可要与我啮臂为盟?” 他定定与她对视,道:“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立完誓,他们互相将胳膊放到对方唇边。 沈秀怕他不好好咬,提醒他:“要用力咬,留下永远也消不掉的牙印,如此才能作数。” 他们互相用力咬对方的胳膊。带着血的牙印出现在对方胳膊上。 尔后十指相扣,啮臂为盟。 沈秀:“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谢扶光:“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谢扶光抚摸带血的牙印,“秀秀,你不会反悔?” “绝不会。” 他定定凝视她。手臂圈住她的腰,躺在她怀里。 她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安抚他,“扶光,别再担心了,你好好休憩,好好养病。” 不知多久过去,谢扶光倏然道:“有件事想告诉你。” “什么事?” 谢扶光气息沉凝起来,屡次启唇,最终又止声。 沈秀:“扶光,你要说什么?” 他喉头颤抖起来,“其实你……” 在他要说出真相的这一刻,或许会失去她的恐惧,化作锋利的刀,在胃里翻江倒海。他唇瓣颤动,吐了出来。 他吐在了沈秀身上。她并未有半分嫌弃,只焦急道:“怎么吐了!肚子不舒服?” 谢扶光虚弱地垂着眸,“不是。” “我去喊阿婆来!你等着!” “不用。”他胸膛起伏,“我只是怕你离开我。” 怕她离开他,怕到吐了? 沈秀语滞。她调整了一下情绪,道:“我们方才不是啮臂为盟,起过誓了?齿痕为证,我不绝会离开你。” 我不会离开你。自从与谢扶光两情相悦后,沈秀已经不知自己说过多少次这句话。但她一点也没有厌烦。她可以一直说,一直说,说到天荒地老,说到世界尽头,只要能让谢扶光安心。 他用力扣紧她,“你说的,不会离开我。” “嗯!”她重重点头。 静默良久,谢扶光道:“方才我要与你说的事。” “说罢。” 呕吐欲再次卷土重来。谢扶光及时点住身上某处穴道,压住呕吐欲。他道:“你爹娘还在世。”!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8 章 “什么?” “你爹娘还在世。” 沈秀怔了一怔,“……你不是说,我爹娘早就已经去世?” “我骗了你。” 她惊异得像头顶炸了个响雷,“你骗了我?什么意思?” 谢扶光错开她的逼视,将所有一切坦白。 听完谢扶光漫长的讲诉,沈秀大脑一片空白。她消化着他方才说的话,滞滞道:“所以我之前并非与你两情相悦,我并不喜欢你,甚至讨厌你,恨你……这一切一切,全都是你编织的谎言?” 谢扶光喉结艰涩滑动,“是。” 他不再有半分隐瞒,从他们相遇开始,到后面她与他经历过的所有事情,悉数告知于她。 沈秀被钉在原地,地面要从脚前裂开,天旋地转的眩晕感,让她视野里出现黑色的斑点。她往后退几步,四肢一软,向下跌去。 谢扶光扶住她。 她仿若触雷,“别碰我!” 话音将将落下,面前的黑色斑点放大,完全覆盖住她的瞳膜,她陷入了一片黑暗里。 昏昏沉沉醒来,一睁眼,沈秀耳边便传来谢扶光的声音,“秀秀?” 她慢慢转过脖子,对上谢扶光苍白到几乎透明的面容。她吞咽嗓子,“扶光,我方才做了一个噩梦,我梦见你说我爹娘还在世……” 触及他的神情,她忽然明白了什么,骤然止声。她呐呐,“不是梦。” 窗外一片片花瓣坠落,就像是她这段时日做的这一场美梦,在一寸一寸分崩离析。 良久,她道:“难怪你这么怕我离开你。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谢扶光:“对不起。” 她沉默,俄顷苦笑,“我应该感谢你对我坦白真相,感谢你没有继续欺骗我。为何不继续骗我了?” “想让你知道你父母还在世,想让你高兴。” 沈秀神色明灭不定,不予置评。 谢扶光:“别离开我,你说过,你永远不会离开我。” “你怎么好意思的呢?在对我做过这些事后,还要我别离开你。” “你我已啮臂为盟,你发过誓,不会离开我。”他掀起袖子,露出里面的牙印。 她不吱声。 他眼瞳越来越红,瞳孔里水光浮现。明明在祈求,语气里却带着一丝凶狠,“齿痕为证,不得反悔。” 他喘不过气来,似乎又要抽过去。用力摁住虎口穴,强压住晕眩感,他道:“之前我们还拉过勾,你说过,你会一直在我身边,谁变谁是小狗。” 她仍然不言语。 一滴温热的液体,砸落到沈秀手背上。她抬首,一眼触及谢扶光眸子里流下的泪。 这是她第一次见他流泪。她视若无睹,钻进被窝里,用被子蒙住自己。谢扶光抱住了她。他死死地抱紧她,像是要融进她的身体里,与她骨血相融,“别离开我。” 沈秀:“ 闭嘴,你这个骗子,我不想听你说话!” 谢扶光缄默下来。 被子里,沈秀已泪流满面。她无声垂泪。不知自己哭了多久,直到眼睛都哭疼了的时候,她掀开被子,道:“我饿。” “我去给你做吃的。”谢扶光说完这话,却不愿意放开她。唯恐她会消失不见。他转向周阿婆。 周阿婆会意,“我去罢,扶光,你在这里守着她,我去弄些吃的来。” 待周阿婆离去,谢扶光出声:“秀秀。” “别说话。”沈秀捂耳朵,重新钻进被窝里。 周阿婆将做好的饭菜端进屋,“秀秀,你从昨日到现在都还未进食,扶光也是,都饿坏了罢?你俩都吃点。” 沈秀瞥了下谢扶光的肚子。她没管谢扶光,拿起筷子往嘴里塞饭。她不停地吃,不停地吃。 谢扶光拉住她,“秀秀,你吃太多了。” “别管我。”她想一直吃一直吃,食物填充肚子的饱腹感,能减少她身体里的痛苦。 周阿婆忙劝道:“秀秀,别吃了,别把肚子撑坏了。” 沈秀没理会,继续吃。下一刻,谢扶光点住她的穴道。被点住穴道,不能动弹,沈秀怒不可遏,“解开。” “你不能再吃了。” “我让你解开。” 他并不依她。她沉气,“我不吃了,解开我的穴道。” 他解开她的穴道。穴道一解开,沈秀立刻扬起手,给了谢扶光一巴掌。 “啪!” 雷鸣般的巴掌声响起。谢扶光被打歪头,很快,清晰的红印在他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来。 被打了一巴掌,谢扶光并未生气。他问她,“秀秀,还要打吗?” 五指红印,印在他脸上,清晰地显示出了他的脸,被她的巴掌摧残得有多惨烈。 谢扶光把她的手,放到他颊边,“只要你想,打多少巴掌都可以。” 旁侧,周阿婆瞠目结舌。沈秀打了主上耳光,主上不仅不生气,还让沈秀继续打?还想打多少耳光就打多少耳光?她咋舌,垂头掩住惊色。 沈秀没有继续打他。他对她做的那些事,死不足惜。她丹田运气,内力输至掌心,“我应该杀了你!” 她一掌打过去。谢扶光不躲不避,直接被一掌打得摔落在地。 鲜血从谢扶光嘴角溢出来,他抬起惨白的面孔,仍然只有那句话,“你说过不会离开我。” 沈秀充耳不闻,掌心继续运力,准备再打他一掌,然而最后还是放下了手。 是不是因为她没恢复记忆,想不起她从前对他的恨,所以才这样狠不下心杀他? 谢扶光最开始认识她时,分不清爱欲和食欲,把爱欲误认为食欲,是以掳走她,要吃掉她。 后来,他强掳她到曼陀罗教,囚禁她,要强娶她。再后来,他欺瞒她,让她在谎言里喜欢上他。 失忆之前的她,难怪恨他恨到想杀他。可他之前对她做的这 些事,她全都忘了。她对他的恨,她全都忘了。() 即使她现在知道了他从前对她做过的事,可她想不起来,就像是没有经历过,没有真实的、具象化的感受,她现在能感受到的,真实的、具象化感受的是愤怒,对他欺骗她的愤怒。 ?想看雪刀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吗?请记住[]的域名[(() 她现在只能感受到对谢扶光骗她的愤怒,感受不到失忆前的恨,再加上她还喜欢他,因而,她现在他狠不下心杀他。 见她收了掌,谢扶光倏然笑起来。唇角的鲜血格外鲜艳,颇似白雪红梅般秾丽,“你喜欢我,舍不得杀我,对不对?” 被戳中痛脚,沈秀咬紧牙关。她想要自己理智一些,清醒一些。谢扶光的所作所为,这一桩桩一件件,哪里像个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他不愧是原良谦的儿子。他与他爹,是一样的人,都是个疯子。 一句话脱口而出:“你与你爹一样,就是个疯子!” 谢扶光:“我不会像他那样对你。” “你已经做了与他一样的事!”她气血翻涌,怕自己真杀了他,“滚出去,离开我的屋子!” 谢扶光岿然不动。 “滚出去!” 最终他妥协,离开屋子。房间里只剩下自己一人,沈秀抬起方才打过谢扶光的手掌。她默默定视掌心,慢慢将掌心按在心口。 她倒在床上,泪水涟涟,浸湿衣衫。哭到泪腺干涸,再也流不出一滴泪时,天色已然黑下来。她双目空洞失焦,虚望窗外昏暗的天光。 今夜格外寒冷,晚春的深夜,本不应凉意森森,滴水成冰。 谢扶光一直守在门外,不曾离去。 门咯吱一响,从里面打开。沈秀从里面出来。她对谢扶光道:“带我出去,我要去见我爹娘。” “好。” “等一下,”沈秀道,“把小河沟的村民送回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这里,把这片净土,还给他们。” “好。” “丑时四更,天寒地冻!”打更人缩着脖子,一边打更一边扬声道。丑时四更的燕州城,黑黢黢,冷飕飕,寂寥得像是全城所有人,都被埋在了坟墓里。 沈家宅门前。守夜的护卫站得笔挺,炯炯有神地守着大门。余光里,闯入两道人影,护卫立刻警惕地望过去。 两道人影走近。门口的灯影映过去,两人面容清晰起来。 护卫立时变色,手里的剑哐当落地,“沈姑娘!”! ()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39 章 “秀秀,你到底去哪儿了!你怎的才回来,你怎的才回来……”杨氏抱着沈秀哭。 沈有财也亦痛哭流涕,“闺女,我可怜的闺女,你知不知道这几年我们怎么过的啊!” 夫妻俩紧紧抱着沈秀,泪水直往沈秀身上淌。沈秀回抱他们。她不记得他们。见了他们,没有半分熟悉感,也想不起任何记忆。 虽记不起他们,但她能感受到他们对她这个女儿,应当是极其疼爱的。 失忆之前的她,投河自尽,但没死成,后来就安居在了桃花源,与父母分别这几年,其实最主要的责任在于她自己。她满含歉疚,“爹,娘,对不起。” 沈有财哭得险些背过气去,“说甚么对不起,你还活着就好,你回来了就好!” 杨氏附和,“你爹说得对,你回来了就好,往后莫要再做傻事!” “我晓得。” “秀秀!” 背后倏然传来一道声音,沈秀侧身望去。只见对面,男子一袭绿衣,姿貌清雅,温润如玉,身如青松修竹,叫人见之忘俗。 他大抵是急匆匆赶来的,发丝凌乱,寝衣松松垮垮,都未穿好。 他疾步而至,似是唯恐她是幻象,“秀秀?” 沈秀打量他,试图在记忆里寻找此人的痕迹。然她如何也想不起此人是谁,“请问你是?” 魏朝清微愣,“你不认得我了?” “我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 沈有财惊呼:“什么?秀秀,你失忆了?!” “嗯。”她点头,“事情是这样的……” 她告诉他们,她之前投河自尽,但没有死成。她顺着河流漂流到了一处无人烟的山岭。她以为老天不想让她死,便顺应天意,不再轻生。但她无颜再回来面对他们,是以,便在那处山岭安居下来。 前两月,谢扶光找到了她。找到她后,她就因之前失忆后遗症,再度失忆。谢扶光趁她失忆,欺瞒她,说他是她未婚夫。欺瞒了她两月,现在对她坦白了一切。 听完沈秀的话,沈有财勃然大怒,他指着谢扶光,“你、你怎能如此欺瞒我儿!” 谢扶光:“对不起。” 魏朝清陡然上前,一巴掌打向谢扶光。 谢扶光捏住魏朝清的手腕,“我对不起秀秀与她爹娘,与你无干。” 话里的意思是,魏朝清没资格打他。 魏朝清眉宇间的温润被愠怒所替代,他极为失态,“你怎能欺骗她!” 谢扶光还未说话,沈有财忽然靠近,“你个遭瘟的混账东西!”他怒骂着,手掌甩向谢扶光。 谢扶光没有避开。 “啪!”他硬生生受下沈有财一耳光。 大抵是没想到谢扶光避也没避,直接受了他一耳光,沈有财打完之后,还顿了一下。尔后他挺起胸膛,“哼!你该打!” 谢扶光一言不发。他微微偏转过头,去看沈秀 。他特意将红肿起来的脸偏向沈秀,让她看见巴掌印。 沈秀平静无波。 沈有财继续骂:“你个天杀的!”骂完又扬起巴掌。 “爹!”沈秀叫住沈有财,“他骗的人是我,要打要骂,都由我来。你们不要对他动手,不要对他做什么。” “我这不是帮————” 杨氏拉住沈有财,“好了,有财,秀秀都说了,要打要骂,都由她来,你莫多管。” 谢扶光武功高强,杨氏怕沈有财打他耳光,惹怒了他会没好果子吃。她虽也气谢扶光欺瞒她女儿,但她到底还有几分理智,不似沈有财气上头理智全无。 “哼!”沈有财又重重哼一声,没再骂,也没再动手。他把注意力转移到沈秀身上,“秀秀,以后爹绝不让你再受这样的欺负!” 沈秀心神俱疲,她命令谢扶光:“离开我家,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进来。” 说完又对其他人道:“我累了,天这么晚了,都回去睡罢。” 她不再看谢扶光,也没理会魏朝清,并不关注魏朝清到底是谁,她现在只想回屋一个人躺着,静一静。 杨氏领着沈秀来到她的房间,她要与沈秀睡一屋。于沈秀而言,现在的杨氏只是一个陌生人,与陌生人睡一块儿,她略微不适,但她到底没忍心拒绝杨氏。 杨氏抱着沈秀,又哭了片刻后,忽而道,“谢公子虽骗了你,但他到底救过你的命,是你救命恩人,你还是莫要……” “娘,别说了,睡罢。” 杨氏安静下来。 沈秀想,若是杨氏知道谢扶光在她失忆之前对她做的那些事,杨氏可还会为谢扶光说话? 失忆之前的她,没对任何人讲过谢扶光对她做的那些可恶的事。还说谎让别人以为谢扶光是她的救命恩人。谢扶光说,那时的她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冲突。 沈秀虽记不起什么了,但能理解她那时的想法。那时的她,深知谢扶光有多强多疯,所以怕了他。为了自己以及身边人的安危,为了避免冲突,为了少些麻烦事,她选择委屈自己。 此时此刻,沈秀也没打算让杨氏他们知道谢扶光从前对她的那些恶行。 她现在很累,累到想把整个人掏空,什么也不再去想。她抓紧被子,指甲几乎要刺进被芯里。 明明什么都不愿去想,却又止不住想起谢扶光。她按住胸口。 理智告诉她,如今她最应该做的,就是杀了谢扶光。他对她做的那些事,死不足惜。 然而一想到要杀他,转瞬,她面前就浮现出,他与她在桃花源的那些日子。 绚丽朝霞里,他们手牵手看日出。 灿灿日光里,他们一同采摘打猎钓鱼。 熠熠月光里,他们对酌而饮,微醺而饭。 绵绵阴雨天,他们坐在火炉前,喝热茶,赏花雨。 随之,沈秀又不禁想起他对她的好。 他在烟火气里,给她烧饭。 他温柔地给她洗脚。她来葵水时,他无微不至照顾她。他在灯盏下,生疏笨拙,单手给她缝制月事带…… 越是想,痛苦越加剧。 她应该剥离自己对谢扶光的感情,应该要讨厌他,要恨他。可是要剥离对一个人的感情何其难。 就像她不能一下子说喜欢就喜欢上了一样,也不能一下子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纵然他是那样可恶。 身体仿佛要被这矛盾纠结的感情撕裂两半,自我防护般,沈秀蜷缩起身体。 月明星稀,长夜难眠。 破晓时分,杨氏摸摸旁侧的沈秀。指尖触感真实,并非虚无的幻像,杨氏心下稍安。 “秀秀,醒得这般早?()” 睡好了。?()_[(()”沈秀在被窝里翻了个身。其实这一夜,她并未怎么睡着。 稀明晨光里,杨氏含泪而言:“秀秀,往后莫要再做傻事,咱以后都好好儿的。” “好。” 过了会儿,杨氏想起来什么,她迟疑道:“秀秀,娘问你件事。这两月,你与谢公子可有了肌肤之亲?” “有了。” 闻此言,杨氏心里一咯噔。已与谢扶光已有了肌肤之亲? “都有肌肤之亲了?那你与他如今是个什么状况,你可中意他?以后可要嫁给他?” “别问了。” “可是秀秀,你与他有了肌肤之亲,若不嫁给他,以后可怎么办?” “我和他有了肌肤之亲,就不能嫁别人了?” “女子失了贞洁,那如何还能嫁给别人?” “我并不想嫁给别人。” “那你是想嫁给他?你中意他?” 静默半晌,沈秀道:“不。” “可你都————” 沈秀抬手,让她别再说了。 杨氏以手扶膺坐长叹。 “昨日那绿衣男子是谁?”沈秀倏而问。 杨氏告诉沈秀,那人是魏朝清。得知魏朝清的身份,以及自己与魏朝清的渊源,沈秀讶然。她这平头小百姓,竟与这样的大人物关系甚好。 不过她并未多关注他,脑子一有空位子,便闪现出谢扶光的身影。一想起他,她的心又闷疼起来。 左右睡不着,天也亮了,不如练功去。沈秀打开门。将将打开门,便见门口坐了几人。这些人是沈有财,魏朝清,还有一位她不认识的小少年。 小少年丰神如玉,容颜俊秀,一双眸子犹如熠熠寒星,清正明澈。容貌与魏朝清有几分相似。沈秀猜测,这位小少年,大抵便是方才杨氏所说的,魏朝清的小外甥。 “姐姐!”小少年穿越晨雾,向她扑来,一把抱住她。 沈秀:“长生?” 魏长生瞳仁骤亮,“姐姐,你记得我?!” 舅舅说姐姐又失忆了,连舅舅都不记得了,莫非她记得他?别人都记不起来,却记得他?他十分受宠若惊。 “不记得,我猜的,你是 () 长生?” 听她说她并不记得他,他面上的欢喜敛去了几分,“是的,姐姐,我是长生,你再好好看看我,说不定马上就记起来了。” 她仔细端详他,摇摇头,“抱歉。” 他倒也没说什么,只哽咽起来,“姐姐,你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 小小少年郎,哭得像个两三岁的孩童。 沈秀拍拍他肩膀,“别哭了。” 旁侧,魏朝清道:“长生,你已大了,不能再像从前那般没分寸。男女授受不亲,须注意分寸。” 魏长生身体一僵。他松开沈秀。魏朝清含笑道:“秀秀,饿了没?先去吃早饭?” 八珍粥,霉豆腐,鱼笋夹子,羊肉水晶汤包,煎烂拖齑鹅,撺鸡软脱汤,一桌子早食,全是沈秀早上爱吃的菜。 这么大一桌菜,全是魏朝清做的。他是多早就起来烧饭了?沈秀抱拳致谢,“多谢您。” “莫要这般生疏客气。”魏朝清让她不要对他用敬称,还似从前那般即可。言罢给她夹了一块鱼笋夹子。 金灿油润的鱼笋夹子,笋汁,鱼肉,与丰润的油脂融合至一处,晃晃悠悠在清薄的面糊皮子里打转。一口咬下去,鲜润爆汁,香气瞬间游走五脏六腑。 沈秀怔然。她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美味的鱼笋夹子。鱼笋夹子还能炸得这么好吃。 魏朝清的厨艺,要比谢扶光好太多。谢扶光的厨艺也算好的,但与魏朝清相比,那就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差距远不能及。 咀嚼着鱼笋夹子,思及谢扶光,沈秀咀嚼的动作停下来。她抑制住胸口翻卷的浊浪,专心吃饭。 沈有财把一碗豆花儿推过来,“秀秀,吃豆花儿,你往常早上就爱吃这个。今儿我特意早起给你打的豆花儿。” 滴了香油的咸豆花儿,蓬松软润,入口即化,云朵也似。 “这豆花真不错。” “咱家做的豆花儿,只须滴些油,撒些盐便能香煞人,谁家做的豆花儿都比不上!”沈有财挺起胸膛,很是自傲。 沈秀并不多言,只埋头苦吃。饭毕,魏朝清端来滋补的茶饮子,让她喝下。待她喝下茶饮子,一位白须老翁进了屋,为她诊脉。 这位白须老翁乃是宫里退下来的太医,有神医之称。乃是魏朝清特地请来为沈秀治失忆症的。 白须老翁诊完脉,捻须不语。他神色凝重,只道她这失忆症恐怕是好不了了。基本上不可能会恢复记忆。 杨氏伤心垂泪,“这可怎么好。” 沈秀道:“记不起来也没什么,人还在不就好了。” 听她这么说,杨氏心宽了些,“只要你人还好好的便好。” “是极!只要秀秀人还好好的,比甚么都重要!”沈有财粗鲁地抹泪。 这时候,小桃凑到沈秀身侧,“姑娘,主上……咳,谢公子求见。” 沈秀:“不见,让他离开。” 沈有财哼哼道:“哼!让他滚 !”() 魏长生沉色,他这卑鄙小人,倒真还好意思来见姐姐你。 ?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记住[(() 杨氏欲言又止。 不一会儿,小桃折返,道:“姑娘,谢公子他不走,还跪下了,说是要跪到您答应见他为止。” 沈秀蹙眉。 魏朝清出声道:“他这是在使苦肉计。” “那便让他跪罢。”沈秀吐气。 得知沈秀归来,叶云川,萧扶摇,以及叶应天三人来了沈家。一番叙话自不必提。 午后,沈秀问小桃,“谢扶光还在外面跪着?” “是的,”小桃不由道,“姑娘,他已经跪了一上午了,要不,您去见见他?” “不去。”沈秀转功而去。 练功不多久,细细雨丝从天际飘落而下。 小桃:“姑娘,下雨了。” “他还跪着?” “对。” 沈秀握拳。之前她出掌打了他,他受了不轻的内伤。身负内伤,跪这么久,还要淋雨,恐怕就算是铁打的人也经不住这样的折腾。且他之前还未病愈,更受不住这样的折腾。 思及此处,沈秀平静无波的脸上,翻涌着开春未化冻前,冰封河面下奔流的浪涛。 然而这浪涛,终究还是被冰封住了。沈秀道:“别管他。” 她抹掉鼻尖的雨丝,进了屋子。进了屋子没多久,她感受到空气里的凉意。雨落,天冷下来。 大门前。谢扶光双膝跪地,直直注视大门。他面庞微微红肿,巴掌印还未全褪。苍白无血色的脸上滴淌着雨水,长发湿漉漉地垂着,水滴束束下滑。 雨愈来愈大。颗颗雨珠如石子,砸在谢扶光身上。他被雨水砸得弯下腰,一只手撑在了地面上。 他喘着气,颊边浮现出病态羸弱的红晕。缓了须臾,他又重新跪直。 守门的护卫站在门檐下,瞥瞥谢扶光。他心里重重一嗤,只恨这雨下得还不够大,若能淋死这竖子就再好不过了! 门轻轻一动。谢扶光立刻抬眸。 然门内出现的人,并非他想要见到的人。 魏朝清立在门前,长身玉立,俯视跪在地上的谢扶光。 谢扶光垂睫,并不看他。 魏朝清看向护卫腰间的长剑。良久,他微微闭目。 纵然他想让谢扶光死。但沈秀说了,要如何处置谢扶光,都由她自己来,他们不许插手,不许对谢扶光做什么。 默默念了几句仁义道德经,魏朝清叹息,转身离去。他得去给沈秀准备晚食。 清蒸鸡,椒末五花肉,糊辣醋蹄花,胡椒醋鲜虾,燌羊头蹄,元汁猪骨头。晚食与早食午食一样丰盛。 魏朝清给沈秀夹菜,让她多吃些。她谢过他,吃着吃着,听到屋外雨声愈发轰耳。 屋外大雨倾盆,如银河倒挂,硕大雨滴砸落地面,要将地面砸裂开一般。 她的目光越过魏朝清肩头,穿透傍晚空中浮动的尘埃,仿佛落在了大门前,落在了淋着倾盆大雨的谢扶光身上。 所有事物都瞬间远去,痛苦随着血液游走全身,最终汇聚在胃部,将她的胃撑得破开。 她一呕,吐了出来。 “天爷!这还没吃两口,怎的吐了!”沈有财惊呼。! ()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40 章 “快,传大夫来!”魏朝清扶住沈秀。 “姐姐,是不是吃坏肚子了?!”魏长生满面焦急,语速急促,每个字都像是飞出来的。 “吃坏了肚子?”沈有财吓得面色发白,“莫不是中了毒?不对,那些菜我们都吃过,我们都无事啊!” “那秀秀怎的就吐了!”杨氏说着,倏然瞳孔一缩,一个猜想如流星划过她大脑。 秀秀之前说,她与谢扶光已有过肌肤之亲,秀秀该不会是有孕了? 这个念头袭上心头,杨氏身体僵直,霎时失音。 这可如何是好!女子怎能未婚有孕!杨氏面色煞白,一时只觉天旋地转。 大夫前来,诊脉一番后,道,沈秀呕吐并非是吃坏了肚子,也没中毒,乃是急痛攻心所致。 听大夫说沈秀只是急痛攻心才呕吐,杨氏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她惊魂未定,无意识地抹掉额头上起的冷汗。 旋即她又着急起来,秀秀是因为心里难受,急痛攻心才吐的?她忙不迭问沈秀为何心里难受。 沈秀不答。 魏朝清沉吟,“秀秀,你心里难受,是否是因为谢扶光?是否是因为他?” 她依旧沉默不言。 魏长生道:“定是因为他!姐姐,我这就去为你出气!” 沈秀拽住魏长生,“我说过,要如何处置他,都由我自己来,你们都别管。” 说到此,她再次提醒他们,“你们别对他做什么,都别插手。” 魏长生闷气,“好。” 都怪那个卑鄙无耻的谢扶光,他骗了姐姐,让姐姐这么难受。魏长生恨不得将谢扶光大卸八块。只是他连打他都不能。姐姐说了,不许他们动谢扶光。 他愤恨地握紧双拳,望向窗外的雨。他暗自祈祷,望这雨能下得更大些,能下得更久些。能淋死谢扶光就最好。 窗外倾盆大雨未停歇,雨势愈烈。一颗颗雨如刀片,在沈秀心里翻搅,她心口再次绞痛起来。 喝下一碗汤药,沈秀让所有人都出去。众人散去,杨氏没离开。 “秀秀,我与你说两句话再走。” “娘,你要说什么。” 杨氏忐忑,很是难为情,“秀秀,你之前与谢公子同房后,可喝过什么药?那种药,对女人身子不好,是万万不能喝的,喝了以后就不好怀上了。” 听了杨氏的话,沈秀知道杨氏误会了。她道:“我与谢扶光有过肌肤之亲,我是指,我与他亲密接触过,但未与他做过那种事。” “你没与他同房过?”杨氏大喜,“那便好!那便好!” 待杨氏欢欢喜喜离去,沈秀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强迫自己不去听那如千军万马奔腾的雨声。 然而那雨声,仿若就响在耳前,一声一声锤打她的耳膜,教她不得安生。她翻身下床,径直奔向大门。刚出房门,雨水淋在身上,凉意将她冻得清醒过来。 她陡然驻足。 软下去的心,顿然再次冰冻起来。她立刻折返回屋。重新埋进被窝里,不去注意那隆隆大雨。 魏朝清提了一个食盒过来。他做了些甜食,让她无事时取了吃。他说她心里难受,心情不好,多食些糖,总是会高兴些,便做了些甜食送过来。 “夫子,多谢你,有心了。”言罢,她打量魏朝清。 先前从杨氏口中得知,魏朝清喜欢她。 不仅魏朝清喜欢她。为她挡箭而死的卫风也喜欢她。想起谢扶光也喜欢她,她拧眉。这些人,个个都是极出众的人,怎的都喜欢她?失忆之前的她,这么招人喜欢?莫非她有什么特殊的魅力不成? 不过她知道此事后,也没把注意力过多放在此事上,她现在全部注意力都在谢扶光身上,她没精力去想其他事。 此刻她看着魏朝清特意亲手给她做的甜食,道:“夫子,不必为我做这些。不要对我这么好。不必在我身上浪费精力。” 他是因为喜欢她,才对她这般好。而她不喜欢他,他对她这般好,她心里很有负担。 魏朝清笑容温润,“并不是浪费,我只是————” 沈秀打断他:“我有喜欢的人,我喜欢谢扶光。” 魏朝清的笑容敛住,“什么?” “我说我喜欢谢扶光。” 他脸上的笑,如糊在脸上的浆糊,僵凝沉滞,“他那样欺骗你,你喜欢他?” “我知道,但我还是喜欢他,我不知道以后会如何,但至少目前我还是喜欢他。” 她把食盒推到他面前,“所以,别再为我做这些。” “你喜欢他,我便不能再对你好?” “那样我心里会很过意不去,我不喜欢你,又如何能接受你的好意?” “我们是朋友,”魏朝清温声道,“朋友对朋友好而已,莫要觉得有负担。” “不。夫子,我希望你不要再为我做任何事,算我求你。” 魏朝清静静与她对视,良久无言。 沈秀垂目。她说的这些话,或许会让他难过,会让他伤心。然她不记得从前的事,不记得她与他之间的情谊,没什么顾忌,故而能如此直言。 雨声滴滴答答,在落针可闻的室内极为震耳。沈秀默默垂头,等待魏朝清的答复。 不知多久过去,魏朝清道:“是我让你困扰了,对不起。以后不会这样了。” 他向她致歉后离去。沈秀见他貌似没怎么被伤到,很正常的样子,她心下稍安。 魏朝清一直往前走,直到远离沈秀的房间,他面上维持的平静一丝一丝崩裂。 他一只手撑在墙上,目里氤氲出潮气,若太阳快升起时,压在山端的一点薄露,轻薄脆弱得快要蒸发掉。 谢扶光,他何德何能,能得到沈秀的喜欢? 嫉妒,若一条毒蛇,啃食着魏朝清。 他按住胸口,口中念道:“忮忌为死,莫嫉莫妒,为生也 。” 先贤教诲之言,在他耳边回荡,他一遍又一遍告诫自己,莫要嫉妒,嫉妒令人丑恶,令人冲动,令人行恶。 他不能变成一个恶人。 天渐渐黑下来。雨仍未停,仿佛要下到天荒地老,永不停歇。 大门前。护卫向谢扶光投以一瞥。 雨水砸在谢扶光的长睫上,落在他发红的脸颊上。他的身体被雨水打得在微微抖动,似寒风中一节枯枝,颤颤巍巍。 先前他的脸还惨白得很,这会子倒是不惨白了,就是红得吓人。发烧了?护卫心道,跪着淋这么久的大雨了,估计是发烧了。 活该。最好是烧死了。护卫冷哼。他刚在心里咒骂了谢扶光几句,就见谢扶光忽然倒下去。 “姑娘,谢公子他晕过去了。” “什么?”沈秀放下书,“晕过去了?那他人呢?还在外面?” “周医仙他们把他带走了。” “周医仙?周阿婆?” “是的。” 沈秀默然。 这一夜,又是难眠的一夜。沈秀下床点燃灯。枯坐许久,又吹灭灯,重新躺回床上。过了不久,她又点燃灯。 屋子里的灯屡次明灭。 魏朝清屋子里的灯,也屡次明灭。 晨间雾浓雨停,魏朝清惊觉时候已经不早。他该去给沈秀准备早食了。才起身,他蓦然停止动作。 他为她做饭,她会过意不去,会有负担,会很困扰。他答应了沈秀,不会让她再困扰。 他坐回去,长长的叹息从他喉咙里逸出。他微微弯下腰,把自己藏在无边的幽暗里,孤独落寞,如被整个世界抛弃了一般。 沈秀屋子里,小桃注意到沈秀神形憔悴,分明是没睡足的模样,她道:“姑娘,要不您再睡会儿?” 沈秀摇头,去木桩子前练拳去了。她砰砰砰打着木桩子,心始终静不下来。发泄般,她使力踹了一下木桩子。 “秀秀。”背后有人唤她。她侧过身去。 杨氏道:“早饭好了,该去吃饭了。” “我不饿。” “不饿也须吃些。你要喝药,喝药前得吃些东西垫肚子。” 她嗯了声。 杨氏继续道:“今儿魏大人没来咱家,说是昨夜着凉了。” “着凉了?怎么样,严重吗?” “不是多严重,就是有些咳。” 想了想,沈秀转身去往沈家旁边的宅子。 魏朝清躺在床上咳嗽,听魏长生说沈秀来了,他道:“别让她进来,我怕将病气过给她。” 魏长生转达了魏朝清的话。沈秀立时决定离开。倒不是怕魏朝清把病气过给她,只是她反应过来,自己不应该关心魏朝清。关心他,实际上是在给他希望。 她不记得她与他之前的情谊,说起来也算是一件好事。因为不记得,现在她便能忍心不去探望他。思定之后,沈秀头也不回离去。 魏朝清:“她走了?” 魏长生:“走了。” 到底是失忆了。魏朝清目光黯淡。若是从前,没失忆的她,一定会进屋看他。 思及此,他喉头涌上一阵痒意,剧烈咳嗽起来。 “舅舅!”魏长生赶紧给他拍背顺气。 “怎的就受凉了,”魏长生唉了声,“舅舅你年岁不小了,以后得好生注意些身体。” 魏朝清咳嗽得更加厉害起来。 吃过早食,沈秀继续练功。小桃疾步走近,“姑娘,谢公子他又跪在外面了!昨夜他昏迷过去,发了高烧,今早才退烧,又来了。” 沈秀蜷缩指尖,“他……看起来如何?” “谢公子那脸白得,跟马上就要断气似的,真的跪不得了,不能再这样折腾了,姑娘您去见见他罢。” 叹了口气,沈秀道:“你去与他说,我不会见他,让他回去。” 不多久,小桃返回来,“姑娘,他不走,他说了,他会一直跪着,直到您去见他。” 狠狠一掐大腿肉,沈秀道:“不见。” 小桃欲言又止,“姑娘……” “好了,别打扰我练功。”沈秀静心沉气。 练功练了一个多时辰,沈秀歇下来。她坐下来擦汗,一阵风吹过来。她伸手去碰蔓延的风。 卫风。她喃喃。转而去了杨氏那里。 “你要去给卫风烧香?” “对,是我不知他的坟地在何处。” 杨氏:“我带你去。” 沈有财:“我也去,对了,得带上护卫。之前要杀你的凶手,还未找到,咱出门可得小心着些。” 这倒是提醒了沈秀。她肃色,“爹娘,你们就别去了。” 她爹娘不会武功,若又遇上那凶手,很是危险。 沈秀带着认路的护卫,走出大门。一出大门,一抹深红便闯入视野。 谢扶光跪在大门前,他屈着背脊,风轻轻一吹,便能将他吹倒似的。他按着膝盖,已经撑不住了般。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他迅疾抬首。 他笑起来,“秀秀,你来见我了。” 沈秀俯视跪在地上的他。他脸色苍白到头透明,目下乌青,唇色干白,透着病态的羸弱,犹如枯萎到即将死去的花。 她道:“我不是来见你的,我是有事要出去。”言罢她从他身边走过。 谢扶光拽住她的裙角。他欲起身,却没有力气起身,只得继续跪在地上,攥紧沈秀的裙角。 沈秀:“放开。” 他扬起脸,“你要去何处?” “与你无关。” “我与你一同去。” “别跟着我。” “我要保护你。” “你现在这样子,如何保护我?你现在恐怕连我都打不过。松开。” 他执拗地攥紧她的裙角。试图再次起身,却如何也站不起来。 他可怜得,像一只瘸了腿的狗。 沈秀用力一扯裙子。他身体一摇晃,摔落在地。 “秀秀。”他趴在地上,眼尾泛红,细密的睫毛微颤。尽管已经虚弱到使不出任何力气,扔执着地伸手去碰触她的裙子。!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41 章 “别在我面前使用苦肉计。()” 沈秀将将说完,就见谢扶光头一歪,不省人事。她立刻俯身。指尖感受到他鼻尖的气息后,她摸了下他的额头。 把他带进去,让大夫给他看看。()”吩咐完这句话,沈秀头也不回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前行,至墓地。卫风的墓碑前,站了一人。那人扎着高马尾,侧颜英俊,白衣胜雪。 “叶云川?” 叶云川侧过身,“秀秀,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卫风。” 叶云川给她让出位置。 沈秀站在墓碑前,满怀愧意。卫风,十几岁的少年郎,为她而死。可她甚至连他是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 点燃香,她敬了几下,将香插上。她跪下来,认认真真给他磕头。 边侧,叶云川看了看沈秀,又看了看卫风的墓碑。他握拳,面上暗流涌动。 他喜欢沈秀。但却不能再喜欢她。喜欢沈秀,等于直接背叛了卫风。卫风若还活着,他或许还能与卫风争一争。 可卫风死了。 他最好最好的兄弟死了。 他不能背叛他最好最好的,已经去世的兄弟。 不能再喜欢沈秀。叶云川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竭力隐忍克制神经上的阵痛。 凉风拂过,一躲橘红色的花翩然而至。叶云川凝视花朵,自言自语般低语,“阿风最喜欢穿橘红色的衣裳。” 沈秀捡起那朵橘红色的花,放在墓碑前。她双手合十,虔心祈愿,望卫风在地下能过得好,或是投胎了,能投个好胎。 人若是能有下一辈子,她希望卫风下辈子别遇见她,希望他下辈子,能安安稳稳,长命百岁。 她静静跪坐在墓碑前,一遍又一遍向上苍祈愿。 两刻钟过去。叶云川睇向沈秀的膝盖,跪了这么久,膝盖不疼?他拉她,“起来,别跪了。” 沈秀摇头。又跪了许久,她才起身。叶云川与她一同家去。 马车里,沈秀头靠车窗,一时想起为她而死的卫风,一时又想起晕在门前的谢扶光。她眉头深锁,心里如若塞了泥,滞涩得厉害。车轮碾压着地面,抖得她又想吐。 她叫停车夫,“停一下。” 马车停下来。叶云川问她怎么了。 “我想下来自己走。”她掀开帘子下车。下了车,感受不到让人发晕的抖动,她稍微缓过来了一些。 燕州城热闹繁华,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商贾云集,络绎不绝。 沈秀穿行在这热闹繁华里,却感受不到这热闹的繁华,融不进这片热闹繁华里。 忽而,她发现有哪里不对劲。她发现好像有很多人,都在看她。她问叶云川:“我脸上可有什么东西?” “没有。” 那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她正要说什么,忽见前方有个黑脸汉子在打一个小孩。 “ () 叫你偷老子包子!叫你偷老子包子!” 小孩往前跑,一头栽在沈秀面前,“我没偷!我没偷!救命!救命!” 黑脸汉子跑过来,扯走小孩,“我打死你个小叫花,偷东西竟敢偷到老子头上,你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救命,救命!”小孩声嘶力竭。 “住手!”沈秀掌风打出去,黑脸汉子往后一跌。小孩跪到沈秀面前,嚎啕大哭,“姐姐!救命!” 他抬起头,看到沈秀的脸后,表情微变。 沈秀:“你偷他东西了?” 小孩吸了下鼻子,“我没偷,他的包子掉在地上,他不要了,我想捡回去给我妹妹吃,我妹妹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她快饿死了。” “是吗?”沈秀望向地上趴着的黑脸大汉。 黑脸大汉与她对视,他闪了下神。和快他大声嚷嚷,“放屁!谁说老子、谁说我不要了!我的包子只是不小心掉在地上,我还没捡起来,这小叫花就先捡了去!” 了解清楚原委后,沈秀对小孩道:“你把包子还给他。” “可是我妹妹……”小孩抹泪,可怜巴巴道,“我妹妹快饿死了。” 沈秀从兜里取出一些钱,“拿去买些吃的给你妹妹。” 小孩抽噎着,“谢、谢谢姐姐!” 黑脸大汉一把抢过包子,呸了一声,大步远去。沈秀拍拍小孩,“把钱收好,去买吃的吧。” “嗯!”小孩哭着道完谢,忙不迭去买吃的了。 小孩一路前行,却并未去买吃的,而是转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小巷子里,先前的黑脸大汉靠着墙,正在走神。 “哥!”小孩步至黑脸大汉身前,拿出钱,“哥,钱!” 黑脸大汉瞧着小孩手里的钱,情绪很是复杂。 这位黑脸大汉,与小孩原是一家人,自家兄弟。两兄弟常用方才这种伎俩,利用人的同情心,坑了不少人。 每次成功后,兄弟俩都高兴得不得了。演一出戏便能得来钱财,这般轻松,能不高兴么。 只不过这次,两兄弟成功骗来钱,却都不怎么高兴得起来。 小孩摸着钱,心里很是堵得慌,“哥,要不……我们把钱还给人家?” 黑脸汉子沉色。他面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容来。他一咬牙,“还回去!” “卖糖花儿!卖糖花儿喽!姑娘,要吃糖花儿吗?”一位老阿婆抱着插满糖花的草靶子,柔柔问道。 沈秀并不想买。她不想吃。可老阿婆深深佝偻的腰,让沈秀到底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正拿钱买,叶云川先她一步道:“来两串。” 叶云川问:“好吃吗?” “嗯,很甜,好吃。”甜甜的糖花儿,有甜味,有花香,口感很不错。然沈秀食不知味,没吃出什么味道来,她敷衍了叶云川一句。 “姐姐!”方才那位小孩突然出现在沈秀面前。 “小孩儿,你这是?” 小孩红着脸,把她之前给他的钱,塞到她手里,掉头就跑。 “小孩!()”沈秀莫名。 小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沈秀不解,他这是做什么,为何又把钱还回来了?()” 叶云川:“大抵是不好意思要你的钱。” “可她妹妹不是要饿死了?”她摇摇头,一时只觉手里的钱烫手起来。 到了家,沈秀邀叶云川进去吃个饭再回去,叶云川忖了忖,强压住内心的渴望,只说家长还有事,便不进去了。 沈秀一到家,杨氏与沈有财马不停蹄问:“没遇到什么事罢?” “没有。” 夫妻俩放下心来。杨氏忧心道:“也不知何时才能找着要杀你的那凶手。若一直找不着,难不成要一直这样成日担忧着……” 沈秀道:“是我连累了你们。” “你说的这是甚么话!”杨氏道,“咱们是一家人,什么连累不连累的,往后莫要再说这些话。” “就是,闺女,你可别多想。”沈有财道。 沈秀喝下一口茶,陷入沉思。到底是谁要杀她。失忆之前的她,想不出来谁要杀她,失忆之后的她,更想不出来是谁要杀她。 之前的那些刺客,与赫兰人有关。要杀她的人,是赫兰人?她扶额,眉心微蹙。 小桃将热茶端过来。沈秀瞥瞥小桃,张口欲问谢扶光如何了,但她及时忍住,没有问。待她爹娘离去,她忍了好半会儿,终究没忍住,问道:“谢扶光怎么样了。” “还未醒。” “大夫怎么说?” “谢公子半条命都快没了,得亏他身子骨强,寻常人这么折腾,怕是得舍了一条命。” 又受内伤,又挨巴掌,跪了这么久,还淋这么久的雨,若是寻常人,只怕早就一命呜呼。小桃心道,得亏主上武功高强,身子骨好。 沈秀道:“给我倒点冷水来。” 小桃取来冷水。沈秀哐哐灌下两杯冷水,心凉下来后,她抬步去往谢扶光那里。 屋子里药香浓郁。周阿婆坐在桌边,手里捣着药丸。她时不时朝床上瞧一眼。 见沈秀来了,她一喜,“秀秀,你来了?” 沈秀径直来到床边。床上,谢扶光平躺着,双目紧闭,气息微弱。 他的长发凌乱地铺散着,发丝失去了光泽。苍白的肤色间,透着病态的憔悴。他似一朵被摧残的娇花,轻轻一碰,便会碎掉。 沈秀静静凝视他。他突然一动,双手将他自己抱了起来,呓语道:“秀秀……” 沈秀瞬间明白,他是在抱他身上的刺青。在抱他身上的她。 他叫了几声她的名字,手往后去,去抠他后背。周阿婆急忙拉住他的手,不让他抠,“他这是背后的旧伤疤发痒了。” 背后的旧伤疤?沈秀回忆起谢扶光那一背的旧伤疤是怎么来的。 他父亲虐待他,废掉他的根骨,不给他吃饭,饿得他吃人肉,喝 () 人血(),剪他头发(),扇他巴掌,抽他鞭子,罚跪他,咒骂他…… 沈秀忽然意识到,她也在虐待谢扶光。就像原良谦曾经做的那样,她也在虐待谢扶光。 不,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她这样告诉自己。 “他何时会醒?” “不知。” 沈秀坐下来,等谢扶光醒。周阿婆瞄了瞄她,忖度片刻,她道:“秀秀啊,你就原谅他罢。” “若有一个人,一开始要杀掉你,后来囚禁你,最后又欺骗你,你可会原谅他?” “可是……可是,他是因为喜欢你啊。” “喜欢我就对我这样,正常人会这样?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说完,沈秀想到了什么,神情略微变化。 谢扶光从小被父母厌恶,被虐待,他的家人没有教过他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他又如何知道怎样正常地去喜欢一个人? 周阿婆唉了声,“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世间两情相悦之人本就少,能够两情相悦,便已经是大幸。把握当下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何苦要使气,白白蹉跎了时光。” 沈秀一言不发。 周阿婆又道:“怕就怕,多折腾几次,不管有多喜欢,都给折腾没了。” 她在提醒沈秀。人的忍耐是有阈值的,沈秀若再这般折腾下去,或许有一天谢扶光对她的喜欢,会被她折腾完。 若有一日,谢扶光不喜欢自己了呢?想到此,沈秀下巴抖了一下。胸,胃,肺,五脏六腑,通通窒痛起来。 若谢扶光不再喜欢自己,她会很痛。她无法接受谢扶光不再喜欢她。 而这种清楚的认知,又让她十分痛恨自己。她对不起失忆前的自己,也对不起现在的自己。 她用力掐自己,让自己不再动摇。 谢扶光醒来后,沈秀来到他身前。她道:“谢扶光,离开我,永远也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从此,两不相欠。” 他眼尾薄红,嗓音沙哑,“我们曾经说好永远也不会分开。” “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誓言,全都不作数。” “作数。” 沈秀想起来,他为了让她高兴,对她坦白谎言的事。为了能让她高兴,他甚至可以坦白谎言。故而,她道:“你想让我高兴么?” 他点头。 “那么,谢扶光,只要你离开我,永远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会高兴。” “离开你,我会死。”他说,“如果要离开你,我不如现在就死。”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你之前说,你应该杀了我。你是想我死的,对么?” 不等她答话,他继续道:“对,你想让我死。我死了,你会很高兴。” 他歪头,“那我,让你高兴高兴?” 他取出匕首,把匕首放到她手里,“来,挖出我的心脏,杀了我。” 谢扶光的语调,略带欢快,听起来诡异得让人头皮发麻。仿佛她杀了他,能让她高兴,他便也能高兴。 “你……”沈秀惊怔。 “来,杀了我,你会很高兴的。”他弯唇,笑吟吟,发红的眼里,透着精神不稳定的病态癫狂。! ()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第 142 章 “你疯了!”沈秀一把将匕首扔到地上。 谢扶光笑吟吟,“我想让你高兴。” “我没说你死了我就会高兴!”她呼吸急促,竭力让自己冷静,“你死了我并不会高兴!” “你不愿意我死?”谢扶光轻声道,“你之前要杀我,你分明是要我死的,我成全你的愿望,不好么?” “我之前是想杀你,可我现在不想杀你了。我只想让你远离我。”沈秀捏住魏朝清的肩膀,一字一句道:“谢扶光,你听好,我并不想让你死,我不想身上背负一条人命。” “如果你想让我高兴,那么,你就好好活着,然后远离我,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谢扶光安静下来。黑如点漆的眼睛,直直看着她。 仿佛是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他启唇,“你现在很不高兴,但只要我离开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你就会高兴,是么?” “是。” 他阖了阖目,低低笑起来。 笑着笑着,眸眼尾越来越红,似如沁出了血。 笑着笑着,一颗颗眼泪从他苍白的脸颊上滚落,滑过嘴角,胸膛,最后落在地上,氤成深深的水印。 沈秀指尖颤抖起来,视野被一层雾似的东西蒙住。 谢扶光抬手,微凉的指尖拂过她侧颊,声音温柔到似如春日暖溪,“我曾说过,让你讨厌的,让你不高兴的,我都会替你解决掉。” “你想让我好好活着,远离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我答应你。” 泪水在沈秀眼眶里打转,她强忍着不落泪,喉咙堵塞,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脸,“秀秀,我答应了你,你现在可高兴?” 她强迫自己扬起笑,“高兴。” 他笑,“你高兴,我就高兴。” 言毕,他吐出一口血来。鲜血染红他苍白的唇颊。转瞬他便不省人事。 “扶光!”沈秀按住他,“周阿婆!” 周阿婆赶紧上前来给谢扶光诊脉。诊完脉,她无奈地摇摇头,唯余一声长叹。 主上太伤心,伤心痛苦到吐血,伤心痛苦到晕厥。 沈秀用力按压住虎口穴和少商穴,“阿婆,你好好治他。”她转身离去。 就这么走了?望着沈秀的背影,周阿婆呐呐凝噎。 疾步跑回自己的房屋,跨过门槛时,沈秀被绊倒摔在了地上。 “姑娘!”小桃赶紧将她扶起来,“姑娘,您没事罢!” 沈秀喃喃:“好疼。” “哪里摔疼了?” 沈秀不答,口中直喃喃:“好疼。” “奴婢这就去叫大夫!”小桃火急火燎道。 不多久,大夫前来,并未瞧出沈秀何处摔伤了。大夫迟疑道:“您是哪里摔到了?” 沈秀仍然只喃喃:“好疼。” 大夫疑心沈秀是摔离魂了,正要取针给她扎两 针,就见沈秀如梦初醒般,“我没事。” 沈秀的肺部受到压迫,呼吸成为一种巨大的负担,“我没摔伤,都出去,没有我的吩咐都不许进来。” 紧紧关上门,沈秀一头栽倒在床上。面上一片冰凉,她摸了下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翌日,小桃见沈秀还不出屋,她敲门,“姑娘,姑娘?该用朝食了。” 沈秀满脸泪痕,嗓音嘶哑,“我不饿。” “姑娘……” “别来打扰我。” 小桃静音。过了会儿,她道:“姑娘,谢公子走了。他离开时,给您留了一句话。” 沈秀立刻开门,嘶哑问道:“什么话。” “他说,从前他骗了你,是他对不起你。但这一次,他不会再骗你,他会遵守诺言,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听完沈秀半晌无反应,转而她缓缓笑了一下,复又关上门。 之后,杨氏,沈有财,魏朝清与魏长生都来敲门。沈秀皆闭门不见。她蜷缩在床榻上,泪里的盐分干裂了她的皮肤。 没人告诉过她,断舍离会如此之痛。痛到像是活生生剔去了她的骨头,挖走了她的心脏,割碎了她的灵魂。 痛楚汹涌磅礴,她仿若坠入深海,一切都离她远去。迷蒙中,她听见杨氏的哭声,沈有财的哭嚎,还有魏朝清的呼唤,与魏长生的抽噎声。 沈秀病了,神识清醒已是三五日之后。杨氏坐在床边,长目盈泪,“秀秀,你可担心死为娘了。” 沈秀的视线越过她,扫过沈有财,扫过魏朝清,扫过魏长生,似是在下意识寻谁。 魏长生身侧的男子开口道:“秀秀……” 此人身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华美。 她不认识他。 男子:“秀秀,我是司马朗,还记得我吗?” 她摇头。边上,沈有财恭谨道:“殿下,秀秀都不记得了。”他转过头,“秀秀,这位是太子殿下。” 太子去年被废,司马朗已于去年被立为新太子。 沈秀听了没什么反应。她虚弱地半垂眸,油尽灯枯般苍白如纸。 她这副样子,让司马朗心如刀绞。该死的谢扶光,若不是他,沈秀怎会变成这副模样! 司马朗:“他把你害成这样,我这就替你杀了他!” 沈秀忽而一动,气若游丝道:“你要杀谁?” “当然是谢扶光!” 她费力抓住他的衣角,“不能杀他。” “他都把你害成这样了!” “不能杀他。” “你在怕他?”司马朗问。他以为沈秀是怕谢扶光。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武功绝顶。不过那又如何,他并不怕谢扶光。 沈秀动了动干枯的唇瓣,“我喜欢他。” 此言一出,空气顿时凝固下来,众人面色各异。 魏朝清已知沈秀喜欢谢扶光,此刻又听到沈秀说她喜欢谢扶光,他垂睫,目色黯淡下来。 魏长生下巴微张,惊愣住。 杨氏神色复杂。沈有财瞠目结舌,眼珠子都险些从眶中滚出来。 司马朗的头猛地后仰,整个脑子都晃荡起来,“你喜欢他?!” “是。” “你怎么……”司马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喜欢他!他那样对你,把你害成这样子,你居然喜欢他!” 好似被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司马朗完全不能接受,“你为何会喜欢他!” 为何会喜欢谢扶光?沈秀恍然。须臾,她道:“无论如何,我喜欢他,你不要杀他。” 她身乏气竭,用力攥紧司马朗的广袖,“不要杀他。” 司马朗满面结霜。沈秀心急:“他并未犯罪,即便你是太子,也不能杀他。” “他如此卑鄙无耻,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司马朗咬牙切齿,恨不能将谢扶光嚼碎一般。 沈秀祈求他,“请你……请您,不要杀他。” 司马朗见不得沈秀这般哀求的模样,他深吸气,隐忍住所有情绪,道:“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别担心。” 当然,这并非实话。谢扶光欺骗沈秀,只这一点,他就该被千刀万剐。沈秀喜欢谢扶光。谢扶光就更该死。他一定要杀了他! 只不过,不能让沈秀知道他要杀了谢扶光。司马朗下颌紧绷,隐住中的阴翳。 得到司马朗的保证,沈秀放下心来,倦意铺天盖地袭来,她头一歪,睡了过去。 …… 从沈秀屋子里出来,司马满目阴沉,无穷妒火焚烧了他的五脏。他命令手下,“一定要杀了他!完不成任务,提头回来见本宫!” “遵命!” “秀秀她居然喜欢谢扶光?!”沈有财气得脸红脖子粗,“秃那竖子,有甚么好喜欢的!” 杨氏叹了声,不言语。 另一边,魏长生呆呆愣愣地问魏朝清,“舅舅,我不明白,姐姐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 魏朝清太阳穴阵痛。他按压太阳穴,道:“卑劣无耻的人,亦有被人喜欢的资格。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可能会有人喜欢。你认为秀秀不该喜欢卑劣无耻的人,乃是一种偏见,认为卑劣无耻的人,不该被人喜欢,不会被人喜欢,不值得被人喜欢,不配被人喜欢的偏见。” “就好像认为一个人必须是好的,必须够好,才应该被人喜欢,会被人喜欢,值得被人喜欢,配被人喜欢一样。” 说到这里,魏朝清语气微缓,“有些人,即便是平凡普通,即便是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亦有可能会被人喜欢。” 魏长生怔然。他想到沈秀。沈秀平凡普通,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但他还是喜欢她。 “舅舅,你说的有道理。”魏长生若有所悟。 他能够理解沈秀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了。! 第 143 章 理解是一回事,不愿意接受则是另一回事。魏长生回到自己的屋子,提笔练字。 写着写着,笔尖不受控制,纸页上出现了一个大王八。在王八上写上“谢扶光”二个大字后,魏长生从鼻子里哼出气。 晨间,沈秀下床,推开窗子。日光明媚,清风徐徐,吹来花香。今日是个好天气。她靠在窗边,静静感受温暖的日光,带着花香的清风。 “秀秀,你怎的下床了,赶紧躺床上去!”杨氏端药进屋,见沈秀在窗边,她连忙将沈秀扶到床上。 “来,慢小心烫。”杨氏将汤药喂到沈秀嘴边。沈秀小口小口将汤药喝下。 踟蹰许久,杨氏终究没忍住,道:“秀秀,既然喜欢他,又何必要与他分开。” 苦涩的药在口腔里发酵,沈秀沉默数息,道:“我喜欢他,却不能原谅他。” “娘只愿你今后莫要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自己今日做的决定。后悔与他分开。” “不会后悔。”沈秀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后悔,不能后悔。 “娘,别提他了,往后都不要再提他。” 唉了声,杨氏道:“好。” 杨氏刚离开的房间,就被魏朝清拦住。 “魏大人,您这是?” “我给秀秀做了蜜浮酥捺花,请您帮我交与她,就说是您在外头买的。” “大人何故如此?” 魏朝清与她道清原委。杨氏听罢了悟。却原来,先前沈秀要求过魏朝清,让他不要再为她做什么,这样她会很困扰,故而,魏朝清做了蜜浮酥捺花,不直接送与沈秀,而是让她交与沈秀,这样沈秀便不会感到困扰。 “既如此,大人何必再如此操劳再为秀秀做这些。” 魏朝清道,沈秀现在病着,肝气郁滞,淤阻,需食甘,以及味美之物以缓之。甜食以及味美之物能让气血肝气顺畅,吃了心情会好。蜜浮酥捺花味甜,且口感极佳,沈秀吃了心情或许会好些,身体也会舒服些。 杨氏心想,魏朝清的手艺这般好,他亲手做的蜜浮酥捺花定然极极味美。恐怕谁吃了都会心情顺畅。 原想拒绝魏朝清的杨氏,思忖过后,接过食盒。她也想女儿能心情顺畅些。 “蜜浮酥柰花?”沈秀打量碗里的酪膏。 “对,我在外头买的,味道极好,你尝尝?” 撒了酥果,浇过桂花蜜的牛酪,浓郁奶香里夹杂着淡淡花香与沁甜的蜂蜜味。微微一抿,便变成丝滑的绸缎,口感甜润,甜度适宜,一点也不发腻。 丝滑香甜的蜜浮酥捺花,在口腔里发酵,沈秀宛若置身于漂浮在柔软的云朵上,酥脆的果子,香软的乳酪和芬芳的桂花在她周身环绕,她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安抚得舒舒坦坦。 沈秀神色舒展。杨氏喜上眉梢,“好吃么?” “好吃。”说着,沈秀把勺子推到杨氏嘴边,“你尝 尝。” 尝了口蜜浮酥柰花,杨氏在心里赞叹,不愧是魏朝清大人做的蜜浮酥捺花,恐怕全天下都找不出这么好吃的蜜浮酥捺花来。她克制住想再吃几口的欲望,连连叫沈秀多吃些。 “好好休憩。”待沈秀吃完,杨氏离去。 “都吃了,吃得极高兴。”杨氏对等待已久的魏朝清道。 “那便好。”魏朝清望向沈秀的房屋,眸光温柔如水。 杨氏瞅瞅他,心下唯余一声叹。 吃过蜜浮酥柰花,沈秀睡了没多久,门被敲响。司马朗入屋,问她身子可好些了。 “好多了。”沈秀回他。 “秀秀,”司马朗忖度过后,道,“不如与我一同回京,让宫里的太医为你治失忆症。且那凶手还未找到,你若在待宫里也比此处安全些。” “不用了。”沈秀不假思索。 “你再考虑考虑。” “不考虑。” 司马朗静默。他如今已是太子,宫中事务繁忙,他没多余的时间待在燕州。然他不愿与沈秀分开。他想每日都想与沈秀待在一起。 此刻,他忽然有些后悔之前争夺太子之位。他原先还不是太子时,倒是比现在自由许多。如今成了太子,没从前自由,没从前闲暇。想留在燕州都不行。 只不过这个念头很快便粉碎成灰。他必须成为太子,必须成为皇,必须成为所有人的天。如此,他便不会再受到地位上的制约。 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想休掉自己的妃子都要顾及妃子的家世,不能将她们的全部休掉。 两位暂时不能休掉的侧妃面容从脑中划过,司马朗眸色一冷。待他登基,他定要第一时间将这两人休去! 拽回飘远的神思,司马朗道:“秀秀,你别再喜欢谢扶光那无耻小人,你同我回京,做我的太子妃,我许你皇后之位,以后你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饶是已从杨氏口中得知司马朗对自己有意,沈秀还是惊了下。司马朗许她皇后之位,他竟如此喜欢她? 她心惊不已,很快镇定下来,“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已心有所属。” “你难道会一直喜欢谢扶光?” “我不知以后会不会一直喜欢他。以后如何,谁也料不到。但我现在是喜欢他的。所以,殿下,对不起,我不能与你去京城。” 司马朗面色变了又变。该死的谢扶光!他定要杀了他,定要杀了他! 他刚从沈秀屋里出来,手下便迎上来,“殿下,京城那边在催了。” “滚!”司马朗一脚踹过去。 “殿下……” 司马朗怒火中烧,听不得回京城这些话。 不过提及回京这事,司马朗想起魏朝清来。思及魏朝清为了沈秀一直待在燕州,久不回京,甚至已经决定在燕州安居下来, 脚风一拐,司马朗去往旁边的魏宅。 “夫子,您真不回京了?” 魏朝清阖上画卷, “不回了。” “夫子要一直待在这里?” “沈秀在何处,我便在何处。 她已心有所属?,夫子何必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且您年纪这么大了,已经捱不得了,若再捱几年,与您这般大的,都能含饴弄孙了。您还是早些成家,以免断了香火。” 司马朗话里在关心魏朝清,实则是在攻击魏朝清的年龄。 魏朝清面上带笑,“殿下既已知秀秀心有所属,您又何必在此浪费时间?” “她现在是喜欢别人,可不一定以后还喜欢。” “但她一定不会喜欢二妻四妾之人。” “我娶她之时,定然已遣散所有妻妾,绝不叫她委屈。” “我曾听秀秀说过,凭何只有女德,没有男德。她言男德是男子最好的嫁妆,亦或说是彩礼。想来,秀秀必定极其厌恶不守男德之人。女德有言,女子破身为不守女德。对换而言,男子破身亦为不守男德。秀秀必定不会喜欢已破了身的,不守男德之人。” 司马朗僵住,他张张口,“夫子莫要胡吣,男子那怎么能叫破身,那怎么能叫不守德……” “是,世人大抵都认为男子破身不是破身,也不用为女子守什么德。但秀秀并不这样认为。”魏朝清唇角噙着温润的笑。 仿若被捅了一刀,司马朗颤颤。 随后,他一言不发离去。 回到屋子,司马朗枯坐良久。忽而,他语气急促,“备水,本殿要沐浴!” 热雾里,司马朗使劲搓自己的身体。渐渐地,浴房里的热雾凝聚成了沈秀的身影。 沈秀满目嫌弃,“司马朗,你不守男德,你破了身了,你已经不干净了。我才不会喜欢你这样不干净的男子。” “我、我……”司马朗面红耳赤,“我会洗干净的!”! 第 144 章 司马朗用力搓自己的皮肤,丝丝血迹渗出来,他仍未停止。然而如何洗,都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洗不干净……”司马朗喃喃自语。他用力搓洗,皮肤都快搓下来,不知多久过去,皮肤上的疼痛唤醒他的神识,他倏地从浴桶里起身。 沈秀盘坐精心练功,门忽然被人闯开,司马朗冲门而入。 他长发披散,湿漉漉地滴着水,身上的衣袍松松垮垮,像是来不及穿好。 他冲到她面前,捏住她的双肩,“秀秀!” “殿下?”沈秀莫名。 他浑身颤抖,“秀秀,我已破了身,你会嫌弃我吗?” 她一愣,“你破了身?” “我十四岁时就已经……”他没说下去,“你会嫌弃我么?” 这有什么可嫌弃的?沈秀潜意识里认为,破不破身什么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男子女子都是如此。只要不去乱搞就好。 忽而,她脑中划过白光,大脑极速运转。不如就此承认,让他因此断了对她的念想。她清嗓,“若是我的夫君,在与我成婚之前,被别人破了身,我定然是嫌弃的。” 司马朗只觉一阵惊天动地的震动在耳边轰然响起。四周剧烈摇晃,尘烟弥漫,天塌地陷。他滞滞道:“你果然是嫌弃的。” “你能不能,”他目含期许,“能不能别嫌弃?” “我没办法啊。”她为难地低低脑袋,“那我问你,你会不会嫌弃已经破了身的女子?”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嫌弃失了贞洁的女人。司马朗就是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所以将心比心,才更痛苦。 当然,他会嫌弃别的女子,并不会嫌弃沈秀。他有极清晰的认知,即便沈秀失了贞洁,他还是喜欢她,还是想娶她。他道:“但我不会嫌弃你。若你那样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会娶你。” “你能接受得了,我接受不了。” 司马朗仿若兵临绝境,近乎哀求,“真的不能不嫌弃?” 沈秀摇头,极坚决,“我就算嘴上说不嫌弃,心里还是很膈应的。” 他后退两步,被抽去魂魄般。旋即他疾步离去,似是羞愧于面对沈秀。 他如一阵狂风消失不见踪影,沈秀摸摸鼻尖。 “殿下,殿下,您快快更衣,仔细着凉了!”侍从见司马朗冲进屋子里,一身湿水,连忙迎上去。 “滚!” “殿下!” “滚出去!” “遵命,殿下。” “慢着!” 侍从赶紧转过身来,“殿下,您有何吩咐?” “你破了身?” “破、破身?”侍从错愕,“您是说……开荤?” “是!” “咳!”侍从赧然,“奴才,奴才还未成亲呢。还不曾破身。” 司马朗一把拽住侍从的衣领,“为什么!你为什么没破身!你 个奴才,为什么不破身!” 侍从茫然又恐惧,殿下这是怎的了,他怎么觉得,殿下好像很恨他没有破身。不是,他没有破身,殿下何故如此之恨?这恨意是否是有些无的放矢了。 “殿下饶命!奴才不是故意不破身的!殿下饶命!” “你为什么……”司马朗双目猩红,要掐死侍从。片刻后,他扔开侍从,“滚出去。” 侍从连爬带滚,飞快消失。 屋子里只剩下司马朗一人。他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若早知会遇见沈秀,他以前定会守好自己的身子。可是时光不能倒流,已经发生的事无法再改变。 他一巴掌一巴掌地扇自己,“叫你不好守身!叫你不好好守身!” 门外,侍从听到屋内“啪啪啪”的声音不断响起,他挠挠头。殿下怎么疯疯癫癫的,莫不是疯了? 要不要去请大夫?他迟疑着,赶紧令人去请了大夫来。 “殿下,奴才请了大夫来,您要不要————” “滚!” 次日。早早醒来的沈秀趴在窗前,大脑放空,凝望天边缓缓变幻的云彩。注意到快日出,她从窗前翻出去,脚尖一点飞跃至屋顶。 云蒸霞蔚里,天际冒出金边。眺望远方日出,沈秀摇摇头,“扶光,这里的日出,没有桃花源的好看。” 话音落下,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么,沈秀眉心紧蹙。她知道,这是她的潜意识,她的身体的习惯所致。她还未习惯谢扶光的离开。 她肃色,跳下屋顶练功而去。 日头渐高,沈秀仍在练功,背灼炎日不知倦。汗水滴答滴答流淌,模糊了视野时,她停下来。她正要用袖子擦汗,一块绿色锦帕出现在面前。 魏朝清温声道:“用这个。” “不用。”沈秀没接帕子,直接用袖子抹,“夫子,你来有事?” “来看看你。你身子都还未好全,别太累着自己。” “已经好全了。”沈秀说着,用力拍拍胸脯,“没事了,不用担心。” “方才见你飞檐走壁,你的功夫已经练得这样厉害了。” “也没多厉害。”沈秀倒下两杯茶,一杯递给魏朝清。 魏朝清抿了下茶水,“日头渐晒,别练了,歇下来罢。” “嗯。” 见她听了劝,魏朝清眸中无尽的温柔蔓延而开,若明珠生晕,鎏光溢彩。 氤氲的茶气里,沈秀一怔。她仿佛看见了谢扶光。谢扶光对她笑时,也如魏朝清这般温柔。 她低低道:“扶光……” 魏朝清笑容微僵,“什么?” “扶光……” 他静默,道:“我不是他。” 沈秀立时清醒,她忙不迭道:“抱歉!我并非有意!” “没关系。”他温言细语,“往后不要认错了。” 魏朝清回去时,仆人上前来,“老爷,太子殿下回京了。” “可曾留了话?” 没有。走得极匆忙,什么话也没留。 ⒇雪刀提醒您《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一时间在[]更新,记住[( 魏朝清是司马朗老师,师者为长,按理说,司马朗离开,需向他辞行,但司马朗未辞行便离开,极为失礼。 大抵是因为昨日他说的话,刺痛了司马朗。 魏朝清捋了一下长袖,并未多在意此事。他让人取来镜子,照了几下,问仆人,“我与谢扶光长得像么?” “回老爷,不像。” “可有哪一处像?” “哪里都不像的,老爷。” 他与谢扶光,长相并不相像,没有任何一处相似。秀秀大抵是想谢扶光了,才会将他错认成谢扶光。思及此,魏朝清叹息,“谢扶光……” “谢扶光!”另一边,魏长生拿着小人,用银针一下一下扎,“卑鄙小人,无耻小人,扎死你,扎死你!” 夜色浓厚地化不开,巷间寂静无声。王发财与王富贵两人扛着麻袋,在巷子里穿行。 王发财嘿嘿道:“这次的小孩长得好,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那可不,长得跟那墙上的年画娃娃一样,定能卖的高价钱!” 王富贵刚说完这话,麻袋就动了一下。麻袋里的小孩被布条捂着嘴,唔唔嚷嚷起来。 “怎么醒了!那蒙汗药这么不管用?”王发财连忙放下麻袋。解开麻袋,里头的小孩钻出来,“呜呜!” 王富贵拍王发财的头,“磨蹭甚么,赶紧的,再给他喂些药!” 王发财刚掏出药,就发现前方出现一道身影。他立刻警惕,慌忙把小孩塞进麻袋里,“什么人!” 只见前方,男人身形颀长,长发黑直,半披半束在肩后,飘扬的如水绿衣隐匿在浓浓夜色里。他弯眸含笑,周身凛冽的杀气,如同出鞘的利刃。 凛冽杀气,让王发财顿觉毛骨悚然,他哆哆嗦嗦,“你、你是谁?” 绿衣男子笑容温柔和煦,“我?我是送你们去见阎王的人。”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 绿衣男子歪头,“你们在做坏事,不是么?”! 第 145 章 《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全本免费阅读 沈秀在一阵温热的舔舐中醒来。() 她摸了摸团在自己颈边的胖猫平安,又眯了一会子。实在睡不着后,她翻身,揉了几下胖嘟嘟的平安。 ?雪刀的作品《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 “喵!” 渐渐地,毛茸茸,胖嘟嘟的平安,仿若变成了毛发黑白的食铁兽。憨态可掬的平安,倒是极像桃花源的那只食铁兽,同样毛茸茸胖嘟嘟。 她摸着平安,脑子里全是那只食铁兽。念及食铁兽,又不免想起桃花源,不免想起谢扶光。她极恼怒自己总会想起谢扶光。拍怕脑袋,将脑子里的谢扶光拍出去。 晨间雾一层一层被日光晒化,日头高升时,沈秀已经练完好几套拳。她回屋冲洗一番,换上净衣,漫无目的在宅院里穿行。 杨氏在喂鸡。沈秀走过去,“家里养了鸡?” 杨氏道:“闲着无事做,养些鸡自己吃,家里养的鸡,比外头的好吃。鸡蛋也比外头的好吃。” 沈秀注视肥胖的大黄鸡,她闪神,面前浮现出一只只肥胖的小黄鸡小黄鸭。 她和谢扶光一起养的小黄鸡小黄鸭,还在桃花源,他们离开之前给桃花婆婆了。 “扶光,就等小鸡小鸭长大了,下鸡蛋鸭蛋咱们吃。说起来,有点想吃咸鸭蛋了。” “姑苏神农郡的咸鸭蛋乃腌蛋最佳,想不想吃神农郡咸鸭蛋,我会做。” “姑苏咸鸭蛋?想!快做快做!” 往日回忆浮过,沈秀按住心口,“娘,我回屋了。” 蜷缩在榻上,沈秀再一次痛恨自己总是会想起谢扶光。她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没事的,时间长了就好了。她会慢慢习惯,慢慢忘记。 艳阳高照,周大头躺在屋顶上,翘着腿。他一边望嘴里灌酒,一边哼着小曲儿。 忽而,视野里出现一抹深蓝,他双目一眯,立刻飞过去,“公子好生眼熟!公子,咱俩是不是之前见过?” 他一双吊梢眼滴溜滴溜转,端详着面前长发雪白的男人。哟,这人额心居然还画了一个蓝月?跟女人的那什么花钿一样,娘们兮兮的,啧啧啧。 白发男人并未理会他,继续向前飞去。 “唉!别走啊!”周大头追过去,“公子,咱俩定是见过的!”说着周大头伸手去抓白发男人。 白发男人:“聒噪。” 话音落地,凛冽寒气席卷向周大头。周大头瞪眼珠一瞪,霎时吐出一口血。 白发男人看也不看周大头,雪白长发在日光下漾开波浪,飞身远去。 “你说什么?楼兰王?” 小桃:“是的,姑娘。” “楼兰王……”沈秀沉吟。之前杨氏说过,这位西域楼兰王,对她很是关切,貌似对她有些意思。她对小桃道:“让他进来。” 门前传来轻微脚步声。沈秀抬首望去。门口出现一抹深蓝色的身影。身形颀长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深蓝宽大衣袍,衣摆长长曳地,拂过地面的袍间,绣着织金蓝月,繁复 () 华丽,雍容尊贵。() 他的发丝如雪,松散浓密地披散在肩后,肌肤亦冰莹如雪。额心的蓝月之下,一双冰蓝色的眼睛,犹如被冰封的湖面,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冷得让人胆寒。 ?想看雪刀写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 145 章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冷酷,杀伐果决,不苟言笑,生人勿近,冰雪美人。这是月楼迦给沈秀的第一印象。 杨氏说他可能对她有意,她怎么感觉很荒谬。这样的人,会喜欢她? 她思考要不要给他行礼。他是楼兰王,并非她的王。她不是他的子民,应该不需要行礼。 月楼迦的目光在沈秀身上逡巡。 她正欲说话,他倏然上前,冰冷的手指压住她的脉搏。 “你干什么?” “把脉。” “你会医术?” “嗯。” “我身体很好,不用诊脉。”她抽出手腕。 “不想恢复记忆?” “我这失忆症,神医都束手无策。能不能治好我已无所谓,并不重要。” 过去的记忆,于她而言,没有那么重要。沈秀接着道:“而且,我也不想再天天吃药。所以就不劳烦你给我治病了。” 月楼迦看她半晌,“的确很难治好。” “那就不治了。”她不甚在意。她倒下一杯茶,递与他,“请喝茶,茶水粗简,万望莫要嫌弃。” 他接过茶,热茶雾气将他眉宇间的冰冷融去了几分,“我曾说过,要娶你为后,你失忆后大抵都忘了。我便再说一次,你可愿做楼兰王后?” “噗!”沈秀刚喝进嘴里的茶直接喷将出来。 月楼迦被喷了一脸茶水。 “对不起对不起!”沈秀拿起帕子就去擦他的脸。 “实在对不住,我并非故意。”指尖碰触到他冰凉的脸颊,细腻如雪的触感让她指尖颤了一下。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直接碰他的脸,似乎有些冒犯。 而且他给她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感,大抵不喜人碰他。 她立刻缩回手, 却被他握住手。 被喷了一脸茶水,月楼迦并未动怒,只道:“继续。” 沈秀咽嗓,捏紧帕子,轻拭他雪白无暇的肌肤。 他的皮肤与谢扶光一样好,光滑细腻,毫无瑕疵,如脂如玉,冰肌莹彻,仿若在散发淡淡雪光。 竟不自觉又念及谢扶光,沈秀面僵,她赶紧将脑子里的他甩出去。 她道:“还是弄点水来,你洗洗脸罢。” 月楼迦:“不用。” 沈秀迟疑。若是别人把茶水喷到她脸上,她可能会有些嫌弃地恨不得立马洗掉,毕竟茶水里有别人的口水。 擦完他的脸,她再次道歉,“实在是对不起。” “无碍。”他用那双冰蓝的眼眸直视她,“回答我方才的话。” 沈秀打量他。杨氏猜得没错,楼兰王果然对她有意思,而且好像还很喜欢她,喜欢到要娶她一个异族的平头百姓为王后。 他 () 让她想起司马朗。司马朗也要娶她这个平头百姓为太子妃。 失忆之前的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这些个大人物纷纷都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折腰? 她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你喜欢我?” “不够明显?” “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可信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 “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定的王后。” 沉默数息,沈秀道:“你该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 他颔首。 沈秀诧然。月楼迦对她一见钟情。谢扶光也是对她一见钟情。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他们到底是如何一见钟情的。莫非月楼迦与谢扶光眼光一样,就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 那么,魏朝清,卫风,还有司马朗,他们又喜欢她什么?总不至于也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也就好她这口,对她一见钟情罢。 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她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又去摸自己的身体。她举起茶杯,观察茶水里的自己。 五官平凡,一点也不美。因练功,晒得有些黑,一点也不白。身体壮实,一点也不婀娜纤细。 这样的自己,竟这么招人喜欢?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思考自己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她清嗓道:“楼兰王陛下,我已有心悦之人,不能做你的王后。” 月楼迦额心的蓝月,泛出凌凌冷光,“谢扶光有什么比得过我?” 闻此言,沈秀不悦。她不喜欢月楼迦用如此轻蔑的口吻谈论谢扶光。 月楼迦见她脸色沉下来,他微微缓和语气,“他有什么比得过我?” “即便他什么都比不过你,我也喜欢他。” “你若嫁我,整个西域都是你的,你若想要整个天下,我也会为你打下来。”月楼迦口吻凌厉而霸道,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之所以一直不动中原和赫兰,皆因多年前有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在宫变时帮助过他母后,故而他才 第 146 章 《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全本免费阅读 此时,沈秀与月楼迦亲密地紧贴在一起,沈秀衣带解开,衣衫微敞。这场景,任谁都会以为他们在做什么旖旎不可说之事。 魏朝清脸色微青,“你们在做什么?” 迅速拉拢敞开的上衣,沈秀退后几步,远离开月楼迦。她忙不迭道:“别误会!” 她语速极快,言简意赅把方才发生的事解释一遍。 “原来如此。”魏朝清走过去,挡在沈秀身前,隔绝月楼迦的视线,“秀秀,快穿好衣裳。” 沈秀会意,立刻去重新找了一条衣带。将衣裳系好后,她整理额发,对月楼迦道:“你回去罢,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月楼迦:“若我执意要娶你,你当如何?” 沈秀毫不委婉,“我不喜欢你,不会嫁你。” 她旁侧,魏朝清看了她一眼。 月楼迦:“若我强娶你,你又当如何?” 强娶?沈秀心神紧绷起来。月楼迦会对她强取豪夺?他看起来的确就像一个会强取豪夺的冷酷之人。她咬牙,“毋宁死,不与从。你若强迫我,我就跟你拼了!” 她刚说完,魏朝清就护在了她身前。他温润的眉眼变得凌锐起来,“你若敢强迫她,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月楼迦睨视魏朝清,像是在睥睨一只蝼蚁,声若冰川之风,“你?文弱之人,能奈我何?” 魏朝清不会武功,一个文弱夫子而已,他一根手指便能将他压死。 魏朝清丝毫不惧,“你大可以试试。” “夫子。”沈秀把魏朝清拉到身后,“你退后。” 她掌心运力,不假思索一掌打向月楼迦胸口。 “砰!”月楼迦不躲不避,硬生生接下她这一掌。他按住胸口,嘴角溢出血丝,“你的功夫倒是学得不错。”言语之间,像是很满意她的功夫学得好。 没想到他连躲也不躲,沈秀顿了一下,她道:“我说了,你若要强迫我,我会跟你拼了,我绝不会从你!” 修长的手指抹了下嘴角,鲜艳的血染红月楼迦雪白的指尖,他道:“我不会强迫你。” “那你缘何要说那样的话?” “只是想知道一种可能。”他不会强迫她,他喜欢她,只会把她捧在手心里,断然不会伤害她。 沈秀打过他的手掌,灼热起来。撇去微微的负罪感,她道:“是你先吓我的,所以我不会因为方才伤了你而向你道歉。” “是我不对。” “咳。”沈秀瞥瞥他胸口。她刚才这一掌,运集了大量内力,出手挺重的,他吐了血,受了不小的伤。她道:“你赶紧去疗伤。” “无碍。”他说着无碍,却按着胸口闷哼一声。 沈秀肃色,“赶紧去疗伤。” 待月楼迦离去,沈秀转身对魏朝清说:“夫子,方才多谢你。” “你我之间,不必这样客气。” 魏朝清方才那 无畏无惧的架势,让她略微意外。月楼迦武功高强,是楼兰之王,而魏朝清,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文弱之人,他为了她,竟敢直接对上月楼迦,一点也不畏惧。 他的勇敢,让她诧异。 见沈秀沉默不言,魏朝清道:“秀秀,你莫怕他,我会护好你。” “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她道,“你护好你自己就行了。夫子,我听娘说,这几年朝廷那边一直在请你回京,你就回去罢,别在我这里耽误了,白白浪费了光阴。” “我辞去国子监祭酒之位,皆因我自己早已不喜久居朝廷之内,并非因你。”魏朝清温声道,“我待在燕州,也并非因你,只是喜欢这里,而我的友人也在此处而已,你莫要因此而有负担。” “是吗?”沈秀将信将疑。 “是。” 沈秀脑子里无数思绪飘过,方才魏朝清与月楼迦对峙的画面闯入脑海,她静默半晌,道:“夫子,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 魏朝清一愣,“什么?” “你喜欢我,但我并不喜欢你。你若一直待在我身边,我会愧疚,会很有负担。” 夫子曾经是她的恩人,虽然她都不记得了,但他的恩情是一直存在的。她不喜欢他,因他的恩情而对他愧疚。 为了他好,他最好是远离开她,远离开她了,时间会淡忘一切,或许他会慢慢不喜欢她了,这样对他好,对她也好。 失忆之前的她,大抵是因为恩情,不忍对魏朝清说这样无情的话。而她现在,之所以能直白地说出这样无情伤人的话,皆因她不记得一切,即便知道他对她有恩,心里也感受不到真实的情谊,便无所顾忌。 魏朝清:“你不必愧疚,不用有负担,我们是朋友,你把我当做朋友那样相处,不要把我当作喜欢你的人。” “我不会和喜欢我的人做朋友,我想保持距离,我们以后各自安好。” 他止声。 沈秀能清晰地看见他眼里的哀伤。 他说:“秀秀,请不要对我这么残忍。” “不和你保持距离,才是对你残忍。我这是为你好。” “这不是为我好。我不求你能喜欢我,我什么也不求,能看见你,就已经很好了。” “至少让我能看见你。”魏朝清低声下气,卑微地祈求她,“不要对我如此残忍。” 沈秀握拳。她若现在心软,不对他残忍,以后他或许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思及此,她道:“不行,请你远离我。算我求你,我求你,远离我,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魏朝清默默看着她,良久,他转身离去。 杨氏恰好走到门口,与魏朝清碰上,“大人,您这是要回去?这会子到晌午了,不如吃了饭再回去?” “不了。”魏朝清声音喑哑,大步离去。 “怎么就走了。”杨氏一边进屋,一边嘀咕。 “秀秀,我方才听小桃说楼兰王来了,他在何处?” “走了。” “他来找你做什么?” “娘,你猜得没错,他对我有意思,他想娶我为王后。” “什么?!”杨氏手里的帕子滑落到地上。 “那、那你怎么回的?” “我不喜欢他,当然拒绝了他。” “你拒绝了他,会不会得罪他了?”杨氏忧愁万分。 沈秀眉心皱成川字。她不想委屈自己,毫不犹豫,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月楼迦,她拒绝的是一个极有权势的帝王的求娶。她当时并未想到得罪他后,他会报复,可能会威胁到她父母的安危。 就像她之前拒绝司马朗,魏朝清一样,她完全没有考虑过拒绝后,家人的安危。 她的自私凉薄,让她心惊。 或许是因为她失忆了。她不记得对父母的感情,是以并未考虑到他们。不知自己父母还在世之前,她极切希望自己父母还在世,可真正与父母在一起了,她却对父母没半分感情。于此,她倍觉愧疚。 “娘,我若是得罪他了,他要报复,我会以我的性命来保护你们。我不会因为害怕得罪他,就屈服于他,你们若是怕的话,不如我与你们断————” “你说的什么话,我是怕报复,但更怕你过得不好,更怕你受委屈。你不要因为我和你爹而有所顾忌,而委屈自己。” 杨氏继续道:“之前宋玉要强娶你,我和你爹也没因为害怕,就让你从了宋玉。在爹娘心里,你是最重要的,你不要有任何顾虑。” 沈秀心中动容,“若他报复我,危及了你们的性命了呢?” “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委屈。” “你娘说得对!”沈有财猝然出现,“我和你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半分委屈!他要报复就报复,你绝不能因为我们而有所顾虑,而屈从于别人!” 沈秀缓缓道:“谢谢。” “一家人,说甚么谢不谢的,作甚么这么客气。”沈有财哼哼。 “就是。”杨氏抹抹湿润的眼角,“秀秀,你一定要记住,在爹娘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万不可顾及我们而受委屈。” “好了,莫想这些了,咱去吃午饭。”沈有财道,“我今儿打了豆腐,走走走吃饭去!” 杨氏做了蒜酪,干煸豆角,糊豆腐,醋椒鹅,干辣椒煎牛肉,撺鸡软脱汤。 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红辣辣的干辣椒煎牛肉上。牛肉,干辣椒的绝佳搭配,果木蒸过的牛肉风味醇厚,油香丰腴,弹嫩多汁。 被油锁住肉汁的肉里,辣椒的芳香释放,香辛由弱到强,咀嚼时带来嚼劲的灼热感。 胡椒中和了干辣椒,一粒粒扩散在牛肉里,干辣椒的辛辣感变得缓慢而绵长,一咀一嚼间,慢慢点燃了火辣辣的多巴胺狂欢。 “呼!”沈秀浑身血脉舒张,吃得满面红光,“娘,你做的干辣椒煎牛肉真好吃。” “是吗?我也没做过几回,还觉得味道不够呢,你若喜欢,下次还吃这个。”杨氏笑 着给她夹菜,“练武,就应当多吃些牛羊肉补身子,来,多吃些。” 沈有财把汤碗放过来,“多喝些参汤比吃牛羊肉更重要。” 沈秀笑笑,喝下参汤。 饭后,家里的账房先生前来,将账本交与沈有财。这几年,沈家早已不做豆腐生意,沈有财买了几间铺子,生意倒是极红火,这几年赚了不少钱。 账房先生离开前,没忍住偷瞥了一下沈秀。 沈有财注意到账房先生还不离去,问道:“怎么还不走?” 账房先生耳热,“这就走,这就走。”走 第 147 章 《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全本免费阅读 听魏朝清说,他们以后要搬离此处,魏长生诧异,“为何?()” 难道是沈家要搬去别处了? 魏朝清道,因为沈秀不想再见到他。 什么?舅舅,你做什么了?你惹到姐姐了?她为何不想再见到你??[(()” 得知沈秀为何不想再见到魏朝清的缘由,魏长生安静下来,他转身就跑出了屋子。 “姐姐!你以后真的不想再看到舅舅吗?” 沈秀收起武功秘籍,道:“是。”她走到魏长生身前,“长生,我有话与你说。” “姐姐你说。” “以后别来找我了。” 魏长生的第一反应是心虚。莫非沈秀发现他也对她有意? 难道他表现得这般明显?他嗫嚅道:“为、为何?” “我不想和与你舅舅有关的任何人有牵扯,不想与你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可是我————” “你不必多说,我希望你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 “你以后也不见我,也要将我拒之门外?” “对。” “不行!”魏长生一把抱住沈秀的胳膊,“不行!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不想见他,凭什么不能见我!” “松开。” “不!”他气得双目赤红。 “松开。” “就不!”年方十一的小少年,倔得如同一头小牛犊。 “若再不松开,我就不客气了。”沈秀叱他。她身上有功夫,想甩开魏长生轻而易举。 “除非你答应我,不能不见我。” “我不会答应你。” “姐姐……”魏长生哽咽。 沈秀心一狠,直接把魏长生扔到门外,“别再来找我。”留下这句话紧闭上门。 “姐姐!”魏长生在外面用力拍门。 “姐姐!”他边哭边拍门,手都快拍肿了,门仍然紧闭着。 “哟!这是怎的了,长生,你这是在作甚,怎么哭了?”杨氏提着食盒过来,惊然问道。 “婶婶,您让姐姐开开门,让我进去。”魏长生抓住杨氏的衣袖抽噎。 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整张俊秀的面庞像是在蒸笼里蒸过,通红里泛着湿气,瞧着委屈又可怜。 杨氏心头软下去,“你莫急,秀秀她在屋里头?” “在的,婶婶您快让姐姐开门。” 沈秀已经听到他们外面的对话,还未待杨氏敲门,她就先开了门。 “姐姐!”魏长生如同小炮仗,一头栽进沈秀怀里,死死抱紧她,“姐姐!” 杨氏:“秀秀啊,你和长生这是怎的了,他为何哭成这样?” “我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想与他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了解清楚缘由,杨氏咳了咳,也不好再说什么。沈秀按住不停掉泪的魏长生,“别哭了 () 。” 他不听,仍然哭,水红的眸子里,饱含委屈与难过。 她敛眉,“魏长生,你很烦人。” 魏长生浑身僵住。 “别哭了,你真的很烦人。”她口吻冷硬,转而对杨氏道,“娘,劳烦你把夫子请过来。” 杨氏疾步离去。 魏长生仍然紧紧抓着沈秀,却不再哭了。他腮帮用力抿着,竭力抑制泪意,不让泪水淌下来。 “姐姐,不要这样对我。”他可怜巴巴地祈求,“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为何要因他迁怒于我?” 他说着这话,一阵怨恨涌上来,对舅舅的怨恨。若不是舅舅,他现在便不会被牵连! “并不是迁怒。没有你舅舅,我也不想再见你。” “我、我做错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做错。你……”沈秀道,“我原不想对你说这些,罢了,我还是说清楚些罢。你知道眼缘么?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不合眼缘,所以不怎么喜欢你。” 他仿若被冰冻住,“姐姐,你说真的?” “真的。” 他摸自己的脸,对自己产生怀疑,“我是哪里长得不好?” “你哪里都长得好。但,眼缘这事,并不是长得好就合眼缘的,并不以长得好坏来评判。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魏长生怔怔然,好似受了莫大的打击。 俄顷,魏朝清前来。沈秀对魏朝清道:“夫子,还请您将他带回去。” 魏朝清:“长生,回去。” 魏长生不动。 魏朝清:“我的话你都不听了?” 魏长生垂下头。 魏朝清拉他,“回去。”他用力一拉,将魏长生拉过去后,对沈秀道:“抱歉,我会管教好他,以后不会让他再来打扰你。” 魏长生忽然抬首,泪光盈盈,“姐姐,你失忆之前,定然不会对长生这么狠心。” 她别开脸,错开他凄楚的逼视。 被拽着离开时,魏长生扭着头,一直看着沈秀,似乎盼望她能够回心转意。然而直到消失在道路尽头,沈秀都不曾再看他一眼。 沈秀重新关上门。她坐在桌边,一杯凉茶下肚,情绪仍未冷却下来。 “不要再想这些了。”她告 诉自己。她盘腿而坐,摊开功法,五心朝天,吐纳练气,专心运转内功。 叶云川来时,沈秀刚练完一套功法。 他将一把长剑递与她,“看看。” 她接过长剑。长剑如虹,细长刚劲。她赞道:“好剑!” “此乃屠龙剑,此剑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我新得来的宝剑,赠予你。” “给我?” “此剑能提升你的武力。” 想起要杀她的人还未找到,沈秀握紧长剑,“谢谢哥。” 叶云川取出腰部的剑,“与我过两招?” “我肯定打不过你,你下手轻些。”沈秀 很有自知之明。叶云川的武功只在谢扶光与月楼迦之下,她虽然学的是谢扶光的神功,起点极高,但只学了二年多的时间,肯定是打不过叶云川这样的绝顶高手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沈秀扛着剑,气喘吁吁,“不行了,不行了,我遭不住了。” “能接我这么多招,已经很不错。”叶云川道。谢扶光自创的功法果然厉害,秀秀学了二年,就已成为高手,她的自保能力,已经极强。 叶云川:“假以时日,你的功夫定会在我之上。” “那不可能。”她摸摸长剑,“真是把好剑,云川哥,多谢你。” 叶云川离去,沈秀继续练剑。叶云川离开没多久,月楼迦又来了。沈秀打量月楼迦的胸口,“你的伤如何了。” “无大碍。” “你又来做什么,我说了不会嫁给你。” “我会一直待在燕州,直到你愿意嫁我。” “你待多久都没用,别白费力气。” 他没有要改变想法的意思。沈秀道:“真要一直待在这里?” “君无戏言。” “一国之君,待在别国,于国事不理,实乃荒唐,你想当昏君?” “那又如何?” “你就不怕你不在,别人篡位?” “无人能篡我的位。” 皎若冷月,貌若天神的楼兰王,似若神邸,俯视睥睨众生,浑身上下写满唯我独尊的冷酷与霸气。 “你当真……”沈秀无言,“你当真自信。你真要留在燕州?为了我,不回自己的国,你想让我成为你们楼兰的罪人?” “谁敢治你的罪?” 沈秀噎住。她清嗓,“我劝你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你若真留在燕州,我不会让你进我家门。” 他无动于衷,目色古井无波。 她继续道:“我认真的。你来一次我赶一次,绝不会让你进我家门,绝不会见你。你确定要待在这里?” “当然。” 她叉腰,“堂堂一国之君,是想当无赖?” “无赖又何妨?” “……” “你这样做,我很不高兴。我之前说过,你若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 喜欢一个人,是舍不得,不忍心让对方不高兴的。 月楼迦长眉紧蹙。 沈秀想了想,知道不能与他硬碰硬,于是决定用眼泪以攻之。她酝酿情绪,用力挤出泪来,可是怎么也挤不出来。 很快她便寻到流泪的方法。她在心里默念谢扶光。 念及谢扶光,那些酸楚痛苦,一一卷土重来。泪水不受控顿时簌簌而下。她流着泪,道:“楼兰王,请您回去,莫要留在这里白费力气。” 眼光触及她面庞上的泪水,月楼迦微顿。 沈秀吸鼻子时,一只冰凉的手掌捏住了她的下巴。 月 第 148 章 十日后。 这日天清气朗,沈秀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院子里两位婶子对骂。 “谁偷你衣裳了?呸!我看你是瞎子拉二胡,瞎扯!” “你才瞎扯,肯定就是你偷的!” “你是狗掀门帘子,全凭一张嘴!你说是我偷的就是我偷的?” “你天天搁这转来转去,不就是裁缝不带尺,存心不量(良)吗!” “我呸!你自己丢了衣裳,还赖别人头上,你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 “你才不要脸!你就是那老和尚的木鱼,天生挨揍的货!” “那你就是黄瓜,欠拍!” “你抱着木炭吃个饱,嘴黑心也黑!” 两位婶子妙语连珠,骂人一套一套的,听得沈秀忍俊不禁。她俩还吵个不停,她从兜里掏出瓜子,一边磕瓜子,一边津津有味地听她俩吵。 那俩婶子越吵越有劲,唾沫横飞,骂人的话诙谐幽默,都不带重复的。沈秀哈哈笑,泪水都飙了出来。 杨氏拎着包袱从廊上下来,发现沈秀坐在屋顶上哈哈大笑,她诧然。自秀秀回来后,难得见秀秀如此开心。 “什么事这么高兴?”杨氏问道。 沈秀从屋顶上飞下来,“隔壁有人吵架,蛮有意思的,很好笑。” “吵架有甚好笑的。”杨氏失笑,“快过来,秀秀,我给你买了身新衣裳,你来瞧瞧。” “家里有这么多衣裳,还买什么新的。” “这件衣裳是碧落云裳阁新出的样式,好看得很,你后日生辰就穿这个去醉仙楼吃饭!” 醉仙楼,是燕州最负盛名的大酒楼,酒楼里的大师傅手艺高超,乃是御厨后人。为庆祝沈秀的生辰,沈有财与杨氏特意订了醉仙楼的晚宴,打算就一家二口去那里好好庆祝庆祝。 “快进屋穿上试试。”杨氏拉着沈秀进屋。 “瞧这颜色,多喜庆。”杨氏取出衣裳,往沈秀身上比。 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配上金丝薄烟红纱,金红交替的色彩,的确喜庆吉祥。 沈秀摸着衣裙上的红云,思绪逐渐飘远。她的生辰是五月二十二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就与她这人一样,普普通通,不年不节,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 谢扶光的生辰,是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极阴之至,是一年中寒气阴气最鼎盛的一天。 他出生在一年中最阴寒的一天,出生没多久,便被亲生父亲扔进了冰寒刺骨的河水里。 仿若亲身被扔进了刺骨的河水里一般,她的骨头开始发冷。 “秀秀?秀秀?发什么呆?” 沈秀摸摸手臂,搓走皮肤上的凉意,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谢扶光。她笑笑,“很好看,谢谢娘。” “你喜欢就成。” 五月二十二日,沈秀生辰这日,一大早,杨氏就将精心烹制的长寿面端到沈秀面前。 “从今儿起,你就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杨氏笑吟吟。 大海碗里的长寿面,面细如丝,如金如玉,汤映雪月。沈秀嗦着面条时,叶云川以及他父母携生辰礼前来。 生辰吉乐!?[(”叶云川眉目弯弯,将生辰礼递与沈秀。 秀将礼都收了,请他们都坐下,斟上茶来。 午宴只招待了叶云川一家人,其他来送礼的,没招待,送的礼沈秀也没收。 午后,叶云川一家人离去。及至日暮时分,沈秀与爹娘坐上马车,前往醉仙楼。 蓝田方玉,锦翰霞明,云液凝酥……沈菜浏览着单子上的祝寿宴菜肴,“这么多,吃不完。” 沈有财:“也就吃个吉祥,每样吃点,又不是要咱全部吃完。” “那多浪费。” “吃不完就打包回去。” 一道一道菜上桌,每一道菜肴色与香俱全,虽不知味如何,但从色香这两方面来看,味道也一定极佳。 沈秀用勺子拨了拨冒着热气的浓汤,热汤里,鱼翅、鲍鱼、鹿筋等十多样食材经过煨煮后,合成的香味鲜而浓,厚而醇,气味十分丰富且多样,浓香在空气里沸腾。 汤里各种各样的食材放到一起,有一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丰富多样感。沈秀抿了一口汤,热热的高汤咸度适中,口感丝滑,鲜美至极。热流滑过口腔,咽入肚腹,全身都被这鲜美丝滑的汤汁给淹没了似的,只让人心神都晕晃晃起来。 沈秀:“这味道很像……” “很像什么?” 很像魏朝清的手艺。 沈秀敛住情绪,“味道很好,怪不得这里的生意这般红火。” “是啊,这里大厨的手艺怕是赶上魏大人了!跟魏大人做的菜一样好吃!”沈有财乐呵呵道。 杨氏迟疑,“倒真像是魏大人做的菜。” 沈有财捏捏下巴,“是有点像啊。” 沈秀招来小二,问小二醉仙楼的大厨是谁,可否能见一面。小二红着脸,连忙去了厨房。 不多久,一位高胖的中年男子进入雅间。沈秀看了看大厨,夸赞几句之后,给了个大红封以表感谢。 大厨回到厨房,神色恍惚。 “可有穿帮?”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可大厨恍惚着,没有应答。 大厨的徒弟轻轻一碰大厨,“师父,师父,大人问您话。” 大厨即刻回魂。他弯下腰,恭谨道:“回大人,小人,小人并未穿帮。” “她……他们吃得如何?” “都很喜欢,都吃得高兴。” 魏朝清莞尔。他系着围裙,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果子,一点一点雕刻。做好饭后果食,魏朝清垂下头。 他甚至不能亲口对她说一句生辰吉乐。 雅间里,沈秀一家人吃得正欢时,小桃放下筷子,扯扯沈秀,“姑娘,您瞧,外面在放烟花。” 窗外一束束烟花炸开,绚烂流彩,璀 璨多姿,如泛着光的花瓣撒向全城。 霎时间,整个天空都亮了起来。整个燕州城,被束束烟花染成了色彩斑斓的画卷。 城中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纷纷走出家门,欣赏这全城绽放的烟花,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全场百姓议论纷纷: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谁放烟花呢?谁家有喜事?” 是啊。全城放烟花,大手笔啊这人!?_[(” “啧,这得花多少钱,定是哪个大户人家放的!”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烟花一起放,真真好看!” “快,快叫娃娃们都出来看烟花!” 醉仙楼雅间里,小桃拉着沈秀到窗边,“姑娘,来这里看,好多烟花!” 站在窗前,沈秀探头。全城都在放烟花,整个燕州城被炸成了绚丽璀璨的色彩,壮丽绚烂,让她不禁喟叹,“嗯,很美。” 她望着烟花,颊边浮现出浅淡的笑意。 见沈秀笑了,小桃也笑起来。她偷偷望向窗外某个方向。 窗外某个方向,谢扶光站在屋顶,静静远望醉仙楼的方向。 他轻轻道:“生辰吉乐。” 沈秀喜欢烟花,看到这满城烟花,定会高兴。是以,在她生辰这日,他特意准备了这满城烟花。 他微微扬起嫣红的唇角。 碧绿的衣袍在风里翻飞,打到他的手背后,他抚了下衣角。 他穿着绿衣,长长的卷发被黑直的假发覆盖,精致昳丽的面容被人.皮面具压住,任谁都无法认出来他原本是谁。 谢扶光之所以这样伪装,是怕沈秀再看到他。 他答应她,不再出现在她面前。然他要保护她。 无论是之前要杀她的人,还是任何要对她不利的人,他都会替她解决掉。他这一身功夫,为她而生。 他不会去打扰她,但会一直在她身边保护她。 他会守在地狱门前,不让她踏进地狱大门半步。! 第 149 章 晨光熹微,沈秀飞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没听到隔壁的婶子吵架,她失望地摸摸鼻子,倒是听到有人在谈论昨日的烟花不夜天。 回想起昨夜的满城烟花,她笑了笑,她昨日恰好生辰,倒是跟着蹭了一下这满城烟花的喜气。 一转头,清晨的燕州城映入视野。 燕州的清晨,热闹繁华,凡俗尽染。桃花源的清晨,旭阳东升,村花路柳,溪水潺潺,炊烟袅袅,田园碧绿,一片与世隔绝的岁月静好,与燕州全然不同。 发觉自己又在想念桃花源,沈秀赶紧转移注意力。又支着耳朵听了片刻,没听到那两位婶子吵架,她准备飞下屋顶,余光瞥见街道上,一辆马车正冲向一位妇人。 她迅疾飞过去,电光石火,千钧一发之际,她一把捞起妇人,躲开了马车。 “你还好吗?” 妇人脸吓得惨白,几l近失了声,“我……我……我没事,姑娘,多谢你!多谢你!” “没事便好。”沈秀转向停下来的马。 马车上跑下来一个小厮,“对不住,对不住,马车失控了。” 沈秀:“以后小心些。” “一定一定。”小厮偷偷瞅她一眼,又快速低头。 沈秀没多待,点头示意后转身就走。 “姑娘且慢。”陌生的男声从马车里传出来。 她侧过身。 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向她作揖,“多谢姑娘方才相助。”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敢问姑娘家住何处,改日某必登门致谢。” “不用,日后驾车小心着些就行了。”沈秀摆摆手。 “姑娘————” 沈秀没予理会,脚尖一点,腾空飞走。她并未注意到,她腰间的荷包,在她飞起来时,滑落到了地上。 男子正弯腰去捡荷包,一只漂亮如花的手先他一步捡起来荷包。他直起身,对着身前突然出现的人道:“公子,这荷包是方才那位姑娘的,请你交于我,我会将荷包还与她。” 谢扶光:“她是我妻子。” “她……她已成亲?” 谢扶光转身离去。 男子怔怔,“她已成亲……” 小厮:“少爷,方才那位姑娘,她并未梳妇人髻。” 男子瞬间回魂,“是也!她并未梳妇人髻!她没成亲!” 仿若从地狱升回天宫,男子喜不自胜。紧接着他愤怒起来,“方才那人骗我!他去哪儿了?赶紧追上他!” 这边厢,谢扶光轻轻摩挲手里的荷包。红唇靠近荷包,他轻柔地亲吻荷包,迷恋而眷恋。 沈家大门前。 一位带着婴儿肥的小女童来到护卫前,对护卫说她捡到了沈秀的荷包。 护卫去接荷包,小女童摇摇头,麻烦他去通传一下。 “姑娘,外头有人捡到了您的荷 包,给您送来了。” “荷包?”沈秀这才发现腰间的荷包不见了。 “谁帮忙捡回来的,人在何处?” “是一个小女娃,这会子就在外头,说要把荷包亲手交给你。” 沈秀去了大门前。胖嘟嘟的女童看到她,像是放心了,“姐姐,你的荷包,你走得太快,妞妞捡到荷包,追不上你。” “谢谢你啊小姑娘。”沈秀摸了下自个儿的兜,兜里放着她时常吃的零嘴儿。抓出一把糖,她放到小女童手里。 小女童:“不要的。” “拿着,多亏你帮我捡到了荷包。” 小女童咧嘴,“谢谢姐姐!” 小女童捧着糖一边吃一边走。见有人拦在她面前,她扬起头,奶声奶气道:“大哥哥,我已经把荷包交给姐姐了。” 谢扶光伸手,“糖给我。” “这是姐姐给我的。” 他给了她一锭银子,“拿去买糖。” 小女童乖乖巧巧地把糖放到他掌心里,然后拿着银子,蹦蹦跳跳去买糖了。 谢扶光捻起一颗糖,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果香蔓延开来。 她总爱食些酸的,辣的东西。 谢扶光抿着糖,唇角稍弯。 数日后,东宫。 “生辰礼她没要?退回来了?” “是的,殿下。”侍卫将一封信递到司马朗面前,“这是沈姑娘给您的信。” 司马朗一把抢过信封,忙不迭打开。快速浏览完信纸,司马朗整个人僵在原地。 “殿下?” “殿下?” “滚出去!” 侍卫不敢再看面色铁青的司马朗,飞速离去。 司马朗捏紧信纸,胸膛剧烈起伏。 信里,沈秀让他别再去打扰她。 她真就对他残忍至此! 他将信纸撕得稀巴烂,扔在地上,用力踩。 又好几l日过去,沈家大门前来了一行人。 “沈秀何在?速来接旨!” 圣旨?接到通传的沈秀愣了一愣,赶忙去接旨。 领头太监展开圣旨,嗓音洪亮,“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闻沈有财之女沈秀娴静婉约、温良敦厚、品貌端庄,深得朕心,今皇二子年已至适婚娶之时,当择贤良以成家室。值沈秀待字闺中,与皇二子天设地造,佳偶天成,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皇二子为正妃。择良辰完婚,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听完圣旨,沈秀整个人宛若石雕一般僵硬。杨氏与沈有财瞠目结舌。 很快,沈秀神色沉下来。皇帝赐婚,不问她本人的意愿,直接下旨,强行赐婚,这与把她当牲口卖了有什么区别! 一定是司马朗去请皇上赐的婚。她明明就拒绝过他。他明知她不喜欢他,为何还要请皇上赐婚?他要强迫她嫁给他! 见沈秀一动不动,太监提醒道:“请接旨!” 沈秀神情几l度变幻。她看向杨氏与沈有财。抗旨,乃大罪,严重的会株连九族。她若抗旨,是否会株连九族? 愤怒直冲脑门,她咬紧牙关,该死的司马朗! ?想看雪刀写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 149 章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太监:“何故拖延?莫非你要抗旨不遵?” 沈秀:“民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骤然响起:“抗旨又如何?” 众人寻向声源。 月楼迦从屋檐上飞下来,眉眼间带着雪山之巅难融的雪,“西域的公主,轮不到你们东陵皇帝来赐婚。” 太监全身血液冷凝,结结巴巴道:“你、你是?” 六神无主的沈有财,仿佛找到了靠山,他挺起胸来,“这位乃是楼兰王陛下!” 太监一惊,“楼兰————” 月楼迦:“聒噪。” 太监只觉自己被一阵罡风卷走,直接摔到了地上。他即刻噤声。楼兰王身上强大的压迫感,让他只觉自己仿佛要被撕碎。他恨不得立刻就晕将过去。 月楼迦:“回去告诉你们皇帝,东陵这块地很不错,适合养楼兰的牛马。” 太监大骇,楼兰王这意思,是要,是要占领东陵?他双膝一软,险些跪到地上。他哆哆嗦嗦,作了个礼之后掉头就跑。 太监连滚带爬,一行人迅速离去。 月楼迦目视沈秀,“没有人能强迫你嫁给谁。” “你方才与太监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你……想要东陵?要与东陵打仗?你一定是在开顽笑,恐吓他的罢?” 月楼迦长睫缓缓动了一下,他颔首。 他不会对她的国家出兵。除非得到她的首肯。 沈秀顿时松下一口气,“你不是回楼兰了?你没回去?” 他沉默须臾,“我在这里还有事要处理。” 她狐疑地打量他,倒也没追问下去,“方才多谢你。”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如若有实质的目光,似要永远停留在她脸上。 她垂头,避开他的注视。 “记住,你是高昌公主,西域公主,无人敢逼迫你。”月楼迦缓声,“有我在,你谁都不用怕。” 不等她说话,他飞身离去,雪白润泽的长发漾开波浪,消失在空中。 沈秀转过身,见杨氏仍惊魂未定,她道:“娘,没事了。” 沈有财扶着胸膛,“没事了没事了,咱闺女可是西域的公主,不归皇上管,皇上管不着她的婚事!而且还有楼兰王给咱们撑腰呢!” 听着沈有财的话,沈秀面前浮现出司马朗的面容,她沉下脸。 夜深,京城东宫,书房里灯火明亮。司马朗靠在长案上,一页一页翻文书。 他心浮气躁,并未看进去。 宣旨的太监,应该已经返程。不知沈秀她接旨了没有。他心里清楚她不会接旨,却又盼望她有所顾忌而接旨。 他心烦意乱地翻着文书,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倏 然,精心雕刻的紫檀木门,如纸片碎裂开来。 司马朗大喝:“谁!” 破碎的门口,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逆光而立。他一袭红衣,卷发披肩,肩上飘着红色曼陀罗花和红色飘带,赤红的飘带在他肩后飘动着,若流动的血河,美丽而妖异。 司马朗:“你?!谢扶光!” 谢扶光笑吟吟,唇红齿白的面容在灯影下妖冶得渗人,“听说你要强娶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司马朗冷哼,“做你的春秋大梦!她不是你妻子!她马上就是我的妻子了!” 谢扶光歪头,“是吗?” 注意到谢扶光手里的长剑,司马朗往后退,“你想做什么?” 谢扶光眼睫弯出一个优雅好看的弧度,轻柔细语,“你说我想做什么?” 司马朗了解谢扶光,他这人,笑得越温柔,杀人越狠。 “你、你敢!”司马朗大叱,“我是太子!你敢杀我!” 他将将说完,长剑直接插.进他身体里,顿时血流如注。 温热的血喷洒上谢扶光的衣袍,溅到他颊边,如一朵红花在雪玉上绽开,放出病态的绮丽。 司马朗倒地,他捂住血流不止的胸口,“我父皇……不会……不会饶过你……” 谢扶光眉间带血,仍然笑吟吟。温柔到让人头皮发麻的笑里,透着些许精神不稳定的兴奋与疯癫。 他轻飘飘地将剑重新插.进司马朗身体里,“唔,东陵该换一个皇帝了。”! 第 150 章 这日晨间,沈有财见杨氏仍一副愁容,他啧了声,“都这么多天过去了,京城那边还没什么动静,你担心个甚么。” 杨氏张张嘴,欲言又止。 “放心,没甚么大不了的。”沈有财道,“咱秀秀可是高昌公主,有高昌王与楼兰王为咱们撑腰呢!” 之前魏大人也给他们带了口信,让他们不要担心此事。还有,秀秀是前武林盟主的义女,叶应天也会替她撑腰,这么多人替她撑腰,皇上要强行赐婚,不得好生掂量掂量? 京城那边这么久都没消息,那圣旨肯定就已经作罢了。 听了沈有财的话,杨氏心下稍安,“我就是……” “别就是就是了,今日芒种,咱去煮些青梅吃。” 芒种这日,家家户户都会煮青梅。这时候的新鲜梅子极酸涩,用糖,老姜,茶叶慢慢煮制后,酸甜可口,净血通身,又美味又对身体有益。 熬煮好的青梅茶,一杯下肚,酸甜芬香,清新消食。沈秀捧着温热的青梅茶,连连喝了好几杯。喝完青梅茶,她见小桃在树下系丝带,便也过去系丝带。 芒种时,百花凋残零落,这时家家户户都会把丝绸带系在花枝上,再把残落的花瓣粘在花枝上,为花神饯行。 系好丝带,她捧起地上残落的花瓣。虽已凋零,花瓣依然鲜艳漂亮。她道:“家里好像没红色的花?” “原先在锦州时,家里养了水仙花,你把它铲了,说以后不要养那样的红花。来了这里后,家里也就没养红花了。” “什么时候铲的?” 杨氏回忆了一下,说了一个差不离的时间。沈秀暗忖,那时候,她已经认识谢扶光了。那时的她,大抵是因为谢扶光,而迁怒于红色的花,所以才不让家里养红花的罢。 这时小桃突然跑过来,“姑娘?姑娘?” “怎么了?” “这是谢公子写给您的信。” “信?他给我写了信?扔了。” “谢公子说这封信很重要,请您务必打开看一看。” 沈秀不动作。 杨氏迟疑道:“秀秀,他说很重要,要不你打开看看?” 静默须臾,沈秀接过信封。展开信纸,扫视一遍,她僵住。 谢扶光说,司马朗要强娶她,他已将司马朗斩杀。现在他控制了整个朝廷,皇帝已退位,整个东陵无人再敢给她赐婚。 东陵已然变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怎么燕州一点风声也无?是因为燕州离京城太远? 沈秀震惊之下,不免有些怀疑人生,到底是谢扶光太强,还是东陵太弱?这么大一个东陵,怎么这么轻易就被谢扶光给控制住了? 谢扶光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他强大到,抬手可救苍生,覆手可灭万民。 往下压了压心底的震撼,她继续往下看。信里,谢扶光问她,她是否愿意做东陵皇帝。 她怀疑自己眼花,揉揉眼,定睛一 瞧。没错,他的确在问她愿不愿意当东陵的下一任皇帝。 就因为东陵皇帝不问她意愿,强行给她赐婚,他便直接解决了东陵皇帝。还打算让她做新的皇帝? “秀秀,谢公子他写了些什么?”旁侧杨氏问道。 沈秀怕她说出信纸内容,杨氏会惊地晕厥过去。她敛敛气息,“也没写些甚么,不甚重要。” “可小桃方才说这封信很重要。” 沈秀摇摇头,即刻回屋。取出纸笔,她斟酌着回信。 让她去当皇帝?真真是疯了。她极有自知之明,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不聪颖,很平庸,很无能,没什么治国才能,她这种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 她去当皇帝,怕是要把整个国家带沟里去,弄不好会把国都给亡了。她担不起这样的责任。 一想到此,她只觉被五指山压住,压得她呼吸不能。她在心里念了几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她绝计不会去当皇帝,那么,谢扶光会当东陵的皇帝么? 他这人,脸上常带着温温柔柔的笑,看起来像个谦谦君子。 实则有些神经质,疯疯癫癫,精神不稳定,心狠手辣,残忍无情,他就是个疯子,他能做好皇帝,管理好整个国家吗? 沈秀神色凝重得能滴出墨来。随之她又想到谢扶光既然能管理好曼陀罗教,应该也是个有管理能力的人。反正他肯定比她强。 万千思绪翻滚而过,她脑子里混乱了许久,最终,她深吸一口气,做好决定。 她是万万不能去做皇帝的,若谢扶光真做了东陵的皇帝,她希望他能好好治国。 认认真真写好回信,她装进信纸里。 …… 新帝登基,改国号为秀,年号为永安。至此,东陵国成为历史,中原为秀国。 得知东陵改国号为秀,沈秀扶住额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新帝并不是谢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个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时隐隐担忧起来。 他的手下,拥有了这样的权力,会不会反他?背叛他? 不过,想来,谢扶光既然能放心让他手下掌权,也应该有什么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没必要多虑。 揉捏太阳穴,沈秀不再关注此事。 进入六月下旬,天气愈发热,沈秀练完功,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汗水。她冲洗了一番后,杨氏端着冰酥酪进屋。 “这天儿热的,真见鬼。”杨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让她吃了消消暑气。 沈秀热得卷起衣袖,直将冰酥酪往嘴里送。 杨氏发现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两排整齐的牙印,齿痕已结疤,留下深粉痕迹。杨氏惊诧,问她这牙印子是怎么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这么深的印子……”杨氏皱皱眉,“我去寻些祛疤药膏来。” “不用。” “什么不用,留个印子多难看。” 沈秀轻抚牙印,耳边回荡起啮臂为盟那日,她与谢扶光一起发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边一遍一遍回荡起,她与他立过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药膏来。” “嗳,这就对了,女娘家家的,留个印子多不好。” 杨氏托人寻来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药膏,嘱咐沈秀,“每日擦两次,顶多两月这印子就淡了。” 清清凉凉的白色药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点一点磨平药膏,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牙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她相信,她对谢扶光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或许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月楼迦,以及魏朝清对她的喜欢,或许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这样,便皆大欢喜。! 第 151 章 “平安,平安,快下来!” 沈秀端着一碗白水煮鸡肉,向平安招手。 平安平躺在二楼屋檐上,翻着肚皮,懒洋洋地晒着日光,一动也不动。 又过了六年,已经九岁多的平安,已长成了老年猫,镇日里动也不动,不是吃就是睡。 它不动,沈秀便飞上屋檐。她在它旁边坐下,把碾碎的鸡肉喂到它嘴边。它这才张开尊口。 抚摸着它柔软光滑的毛发,沈秀望向远处的大街。街道上人来人往,人潮如织。 人群里,身形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红衣,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沈秀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定在红衣男子身上。 待扫过红衣男子黑直的长发,她垂下睫。其实不用看头发,光凭背影就能认出这人不是她所想之人。 沈秀滞涩地扯扯唇角。六年过去,她仍然忘不掉谢扶光。 喜欢上他,只需要短短一两个月,忘记他,却需要如此漫长的时光。 忘记他,就像是去认识一个永远不会存在的人,艰难而无望。 她有些自嘲,莫非她竟是如此痴心长情之人? 而谢扶光呢,六年过去,他是否已忘记她,已不再喜欢她?六年,那么长的六年,他或许已经忘掉她,或许已经移情别恋。在明知被拒绝,没希望的情况下,大抵不会有这如此长情之人。 一阵酸痛攫住了她的心脏,她按揉胸口,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她一把抱住平安,不停撸它毛茸茸的圆脑壳。它舒服地发出咕噜咕噜声。 随之她又不由自主想到了魏朝清与月楼迦。这么多年过去,他们大抵都不喜欢她了罢。若果真如此,她由衷为他们高兴。 还有谛伽,那个龟兹国的佛子。几年前,这位年轻的佛子找到她,诉说了他们的相识经历,面红耳赤向她提亲,她的第一反应是,和尚也能成亲? 尔后,她怀疑起他的目的。他是真的喜欢她,还是看上了她宝珍公主的身份?或者是觊觎她身上的绝顶武功秘籍?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左右她也不会答应他的求娶。 除了谛伽,还有一些人来求娶过她。这几年,她很少外出,有一次外出,有一些男人将目光放在她身上,然后便有几人上门提亲,说是对她一见倾心。 一见倾心?他们都是真的喜欢她?她并不这么认为,或许他们之间有人是真的对她一见倾心,但可能性极低,十有八.九都是另有所图。 她有尊贵的公主身份,是前武林盟主的义女,还有绝世神功秘籍在身,是以,纵然她容貌平平无奇,普普通通,也会有很多人欲求娶她。这一切,她都看得明明白白。 怕别人认出她的身份,又来求娶,此后她出门都会戴上面纱或者幂篱,这样便少了很多烦扰。 叹息一声,沈秀继续撸猫。眼角余光触及到天边飞过来的身影,沈秀起身,“云川哥?” 叶云川落在她身前,“日头这样晒,待在这里作 甚?” “喂猫。你来有什么事?” “来看看你功夫练得如何了。”他把一包鱼笋夹子送到她面前。 她接过油纸包,吃了两口酥酥脆脆的鱼笋夹子,她拍拍手,“来过两招。” 刀光剑影,剑舞纷飞,叶云川连连败退。犀利的剑气刮花了他的衣袖时,他停下来,“我已经打不过你了。” 这么多年过去,沈秀日日苦练武功,进步飞快,如今武功已经胜于叶云川。 叶云川颇为感慨,当年沈秀要来学武,因她根骨资质普通,他还劝她不要习武,万万没料到,将近十年后的今日,她的武功已胜过于他。 纵然她之所以进步得如此之快,有她练的是绝顶神功的原因,但她也离不开她的勤奋刻苦。 叶云川笑道:“这世上,恐怕没几人能打得过你了。” 沈秀收起剑,“承让。” 丫鬟在搭梯子,小心翼翼爬上梯子挂红绸,沈秀飞过去,“我来。” 马上又要到她的生辰,家里开始挂红绸贴窗花。每年过生辰都要挂红绸贴窗花,甚是铺张浪费,但沈有财偏要弄,说是好看又吉祥喜庆。 说到沈有财,沈有财就出现在了院子里,“秀秀,爹给你买了好吃的,快来尝尝。云川也在?你也过来尝尝。” 沈秀走过去,“爹,你是不是又胖了。” 沈有财摸了摸肚子,笑呵呵道:“这不是最近吃的有点多……” 沈有财原就不瘦,这几年胖了一圈,越来越富态,笑眯眯的样子,活像个弥勒佛。他乐呵呵地摸肚子,“外面晒得很,走,进屋躲阴去。” 屋子里,杨氏在挑选布料。她面前铺着金纱罗,香宝花罗等等绫罗绸缎。她摸着绸缎,挑花了眼。见沈秀他们进来了,她道:“秀秀,快过来瞧瞧,哪一样好看。” “都挺好看。” “你挑个最好看的,我给你做衣裳。” 这几年杨氏无事做,闲得发毛,便有了做衣裳的爱好,几年下来,家里她做的衣裳都成堆了。 “这个。”沈秀随便指了一块料子。 “这个好,近来天热了,穿这个凉快。”杨氏笑着拿起那块料子。 生辰那日,一家人照例去醉仙楼包寿宴。新来的小一头一次见到沈秀,只觉得脑子里嗡了一下,顿时血液奔流。他的心剧烈跳动,整颗心犹如脱缰野马,纵然前方有悬崖也疯狂奔跑。 离开雅间之后,小一怔忪地回望一眼后方。 “杵在这做甚么?前头忙着呢,快干活去!”掌柜的拍拍他。他挠挠头,赶紧忙去了。他一面往前走,一面打了自己一巴掌。 他方才在想什么?沈秀那样金贵的人,是他这种低贱的人能肖想的吗?自己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不知天高地厚! 菜上齐,沈有财尝了一口菜,道:“那位大厨的手艺是不是又长进了许多?” “好像是。”沈秀点点头,专心吃饭。 一家人吃着吃着,外头响起噗呲噗呲的烟花爆破声。窗外,满城绚烂烟花。 这六年来,每年今日,全燕州城都会放烟花。六年来年年如此。 每年她生辰,都跟着蹭了下这满城烟花的喜气。 “爹娘,来。”她一手抓住杨氏,一手抓住沈有财,飞身至高楼顶上,以更广阔的视角,欣赏这漫天的绚烂烟火。 杨氏站在高楼上,仰着头,“唉哟,这可真好看。” 沈有财:“好看是好看,不过,每年弄这一出,得花多少钱哪,啧啧啧。” 沈秀环视灿烂的烟花,眉目弯弯。 回家时,一家人没有坐马车。长街上火树银花,嘲哳热闹。沈秀扫视街边的花灯,发现灯架上的食铁兽花灯,她驻足。 不知那只食铁兽现在怎么样了。这么多年过去,它可还活着?她走到灯架子前,买下一个食铁兽花灯。 静夜深深,闲云掩月,天地一色时,沈秀将食铁兽花灯放到床边。她抱着枕头,一眨不眨凝视食铁兽花灯。 心空落落地透着风,她蜷缩身体,按住心口。!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52 章 夏去秋来,又到了一年秋日。时值金秋,丹桂飘香,整个宅子里都弥漫着桂花香气。芬芳的丹桂香气里,掺杂着丝丝果香。 柿子树下,换上秋衫的沈秀望着院子里的柿子树。柿压枝头,树上如同挂满了红橙橙的灯笼,火红鲜亮。 她食指轻轻一动,一阵风打到枝头的柿子上。两个柿子掉落,四平八稳落在她掌心。 “姑娘,真厉害!”小桃笑呵呵道。 “尝尝。”沈秀把柿子分给小桃一个。她只拿袖子擦了擦柿子,不怎么讲究,直接啃。爆汁的柿子脆脆甜蜜,甜得她眯起了双眼。 “姑娘,今年的柿子又脆又甜,可以做红烧脆柿吃。” 用新鲜柿子,五花肉,和菜椒烹出来的红烧脆柿,咸鲜脆醇,好吃得能让人吞下舌头。忆及红烧脆柿的味道,沈秀清清嗓,“好,我多摘些,等会儿送进厨房里炒了吃。你去拿篮子来。” “我这就去。”小桃快步离去。 沈秀飞到树干上,站在树上挑选柿子。 摘了一些果子,她面前淑然黑影一闪,一只大掌搂住她的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待她飞离柿子树。 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站在了远离柿子树的屋子里。她看向身前的人,直接给了他一掌。 她急忙后退,眉间愠色浓重,“你是何人?” 话将将说完,外面轰然一响,她第一时间望向方才发出巨响的地方。 只见窗外,院子里的柿子树被雷劈中,瞬间倒地。柿子咚咚咚落地,本就被雷劈得稀巴烂的柿子,在地面上砸得更加稀巴烂。 目睹这一幕,沈秀头皮一炸,整张脸立刻白了。 赶过来的小桃张大嘴,“姑、姑娘,雷……雷……您、您没事罢?” 沈秀嗓子发干,“没事。”她瞪着被劈得倒地的柿子树,心中大骇。 她离开这柿子树,也不过就几息之间。方才自己要是还在树上,恐怕她的下场,会与那一地稀巴烂的柿子相同。 明明是大晴天,却起了霹雳响雷,这晴天霹雳好似是故意要去劈她的一样。她怎么这么倒霉? 想到此,她脸色变了又变。她这人,向来是很倒霉的。 之前遇到地龙翻身,险些被花灯横梁架子砸中,被鸟砸到失忆,在溪水里险些溺水,这会子又险些被雷劈,她怎的就如此倒霉? 她倒霉到很不寻常,极其反常了。莫非是老天爷瞧她不顺眼,故意让她这般倒霉的么? 思及此,沈秀眸底沉沉如暗云堆积。或许,她应该去拜拜神仙什么的,消消霉运。 她平复着激烈翻涌的情绪,一转身,便对上绿衣男子漆黑的眸瞳。她微微一怔。须臾之间,她垂下睫,盖住目里的情绪。她问:“你方才是要救我?” 绿衣男子点头。 她左手为拳,右手为掌,左手放在右拳上面,置于胸前,抱拳拳做了个正正经经的武礼,“少侠,方才多 谢。” 若不是他,她方才被雷劈中,或许以命丧黄泉。 绿衣男子并不言语,只摇了下头。 沈秀问:“你……似乎提前知道雷要劈中柿子树?” 雷劈下来,是猝不及防的,是一瞬间的事,躲开的可能性极低。但这位绿衣男子貌似提前知道雷要劈中柿子树一样。 绿衣男子依旧不言语,他伸出戴了手套的双手,在掌心里写字。 他写道,他赶路,从天上飞过,经过此方院落,看到她在柿子树上,发现她的头发有些竖了起来。 头发竖起,这是雷电要劈下来的预兆。于是他便将她带到了远离柿子树,有遮蔽物的屋子里。 沈秀立即去摸她的头发。她的头发这会子没竖起来了。 三岁小儿都知道,打雷时,不能靠近树。她也知道的,然这雷打得毫无预兆,她完全没有预防,那么晴朗的天气,谁知道会突然打雷,不然她也不会毫无顾忌在树上摘果子。 她再次道谢,“谢谢你。” 小桃发抖,后怕道:“姑娘,怪我没发现您的头发竖了起来。” “不怪你,这事没法预料,好在没事。” 这时,听到动静的杨氏与沈有财跑过来,“怎的了怎的了,发生什么事了?” 了解清楚事情原委,沈有财双腿一软,险些跌倒在地。他抓住绿衣男子,感激得沁出泪来,“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闺女!” 若不是这位公子救了秀秀,秀秀现在可能就跟那棵柿子树一样,可能就…… 沈有财越想越后怕,他拍着胸膛,缓着气连连道谢。 绿衣男子颔首,转身便要离去。沈有财一把拽住他,说是要备厚礼感谢他。他摇头示意不用。 沈有财不让他走,“那、那好歹留下吃顿饭,也快午时了,小伙子、咳,不是,恩公,留下来吃顿午饭如何!” 沈有财又说,这会子午饭差不多已备好,也没什么好菜,吃了午饭,再留下吃顿晚饭,晚饭定要好好招待招待恩公。 绿衣男子点头应允。 这位公子,名叫吴名的公子,他们的恩公,貌似口不能言,是哑巴。沈有财也没多问,只笑呵呵,热情地招待他。 沈秀睇了睇热情招待吴名的沈有财。 屋外,晴朗的天色变得阴沉,惊雷之后,雨来了。 雨淅淅沥沥而落,雨气潮湿,将她的眼角也氤得湿润起来,她低下头,掩去面上隐而不露的情绪,“我去厨房看看。” 厨房里热雾腾腾,香气萦绕。厨娘王婶见沈秀来了,忙行礼。沈秀摆摆手。站在边上看厨娘炒菜。 “王婶。” 王婶放下铲子,“姑娘?” 沈秀:“若你心爱之人,易容成另一个人,站在你面前,你是否会认出他?” 王婶面臊,赧然道:“若真是心爱之人,又怎会认不出呢?” 是啊,若真是心爱之人,怎会认不出来呢? 即便他面貌完全不同,即便他用浓重的熏香掩盖住了身上原本的香气,即便他装作哑巴,即便他戴手套遮住双手,可是你一看到他,还是会认出他来,甚至没有任何迟疑,任何犹豫。 心爱之人,无论变成什么样,都会一眼认出来。 沈秀口中发苦。她拿起篮子里的甜瓜,用力咬了一口。王婶在切豆腐,她问王婶:“还有几道菜没做?” 就剩豆腐没做了。?[(” “豆腐要怎么做了吃?” “准备做红烧豆腐。” “做香辣酥豆腐如何,我来做。” 豆腐烧好,菜上桌。沈有财请吴名入座,“恩公快请坐,别客气,趁热吃!” 沈秀用余光去瞧化名为吴名的谢扶光。沈有财不停给谢扶光夹菜。谢扶光夹了一块香辣酥豆腐。咀嚼两下,他不着痕迹地看了沈秀一下。他又夹了一块香辣素豆腐。 “恩公爱吃香辣酥豆腐?”沈有财问。 谢扶光点头。 沈有财笑容满面,直接把香辣酥豆腐端到谢扶光面前。接着他也夹了一块豆腐吃,“这味道……秀秀,这豆腐是你做的?” “是。” “我就说这味道怎么这么像你做的。”他嘿嘿笑着,又继续给谢扶光夹菜。 谢扶光一直在夹香辣酥豆腐。 沈秀慢慢咀嚼着米粒,食不知味。 最后,那一盘香辣酥豆腐几乎全进了谢扶光的肚子里。 饭毕。沈秀忖了忖,道:“爹,娘,我有话与吴公子单独说。” “行。”杨氏与沈有财离去。 房间里只剩下沈秀与谢扶光两人。沈秀的视线在谢扶光平平无奇的面容上逡巡。 心有万千沟壑,终而无言沉默。她有许多话想说,最终话到嘴边,唯余叹息,“多谢你。” “不用。”他在掌心写字。他戴着黑色手套。她记忆里的那双漂亮的手,被手套覆盖遮掩得严严实实。 她默默注视他的双手,而后上下扫视他。六年过去,他清瘦了一些。 “砰!” 头顶骤然传来巨响。下一瞬她被谢扶光拽入怀中。 雷猝不及防劈下来,屋顶轰然塌落! 谢扶光抱着沈秀往外飞,躲避开塌落的屋顶。 “砰!” 沈秀听到有什么东西砸在了谢扶光身上。她想抬头,但她被他按在怀里,严严实实地圈着,无法抬头。 谢扶光带着她迅速远离屋子,来到长廊下。脚尖落地,她头上的桎梏一松,她迅疾抬头,“扶光!” 听到她唤他“扶光”,谢扶光微顿。 她语速极快,上上下下扫视他,“你没事罢?” 他喉结滑动,没再装哑巴,“没事,你呢?” 沈秀神经一松,“我也没事。”她望向前方厅堂。 前方厅堂,已经被雷劈得坍陷下去。她喘着气,惊魂未定。 长廊尽头,听到轰鸣的杨氏与沈有财奔过来,“唉哟我的天爷!” 见沈秀与谢扶光没在前厅,夫妻俩狠狠松下一口气。沈有财惊怕地扶着胸膛,“才劈了咱院子里的树,怎的又劈了咱家厅堂!咱们家这地儿准是风水不好!快!咱先离开这里到别处去!快!快!都先离开!” “我们走!”沈秀转回头,谢扶光忽然向她倒下来。她一把抱住他。温热的鲜血从他额头上淌落,溅在了她脸上。 她愣住。 扶起谢扶光,她语速急促,“扶光!” 他双目紧闭,无声无息。 “扶光!”她扬声唤他,下意识去探他的气息。 将食指放到他的鼻子下后,霎时间,她浑身力气瞬间被抽离一空,四肢冰凉,手足发软,喉咙里发不出半点声音。! 第 153 章 沈秀唇色发紫,整个人犹如风中烛火,水里浮萍。她难以置信,哆嗦着手指,再次去探谢扶光的气息。 感受到他鼻子下面微弱的气流,她一滞。 原来是错觉! 极度的担忧与恐惧,让她产生了错觉。竟让她以为他没了呼吸。 失而复得般,她紧紧抱住谢扶光。 …… 药房里,大夫拧眉查看谢扶光头上的伤,扒拉他的头发,将他头上的假发摘下来。黑直的假发摘下来后,他真正的头发暴露出来。 大夫心想,怪不得这人戴假发,却原来,他的头发全白了。年纪轻轻,头发却全白了。倒是很少见。 沈秀定定地看着谢扶光的头发。他的头发,如寒冬之雪,白得刺目。 他的头发怎么全白了?何时白的?她眼球酸涩,指尖微微颤抖。 大夫检查过谢扶光的伤口后,说他脑袋被重物撞击,伤得不轻。好在并无性命危险。 沈秀如蒙大赦,紧握的拳头终于松开。雷劈下来,屋顶塌落,他带着她逃离时,她听到有什么东西砸到了他身上,她原以为他没事,却没想到伤到了头。 万幸没有生命危险。 雨一直下,如数万条银丝,连成一张大网,将整个燕州罩得密密层层,直教人喘不过气来。 沈秀坐在床前,一眨不眨地守着谢扶光。她轻轻抚摸他雪白的长卷发,低低念着他的名字。 沈有财瞧了瞧谢扶光,又瞧了瞧沈秀。没想到,这位吴公子,竟是谢扶光! 这是造了什么孽啊,他心绪极其复杂。既怨恨谢扶光从前那边对待秀秀,又感激他今日救了秀秀。若不是他,秀秀今日可能被雷劈中一命呜呼,若不是他,这会子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可能就是秀秀了。 唉!沈有财咂嘴,叹了又叹。 “秀秀,你先去睡,爹在这儿守着他。” 沈秀没听,一直紧握谢扶光的手不松开。 三日后。叶府。厨房里,杨氏捏着勺子,搅动热腾腾的鸡汤。 “沈夫人,我来罢,您去歇着。”叶家的厨娘搓搓手,恭敬道。 “我自己来。”杨氏向叶家的厨娘投以一瞥。 原本她家是准备先找个客栈住下。还没去找客栈,得知了消息的叶云川就前来,让他们先住他们家,等新宅子找好了再搬过去。于是他们一家便来了叶府。 搅拌着热汤,杨氏心里琢磨着不知谢扶光何时会醒。已经三日过去,他还未苏醒。她沉气,望向窗外灿灿的日光。 东院里,叶云川看了看形神憔悴的沈秀,道:“秀秀,快去休息。” 沈秀摇摇头。 阳光越来越明亮。沈秀准备起身关掉一扇窗子,忽而发现谢扶光的眼皮动了动。 鸦青色的长睫微微颤动,他缓缓睁眼。 “扶光,你醒了?” “秀秀……”谢扶光嗓音沙哑。 她喜不自胜,“你终于醒了。” 她抱住他,泪腺湿润起来,你终于醒了。⒕_[(” 他轻轻地将手掌放到她后脑勺上,“秀秀。” 任她抱了一会儿,他缓慢地动了一下睫毛,“为何不点灯?” “点灯?这会子是白天,用不着点灯,你觉得屋子里太暗,想点灯?” “现在是白天?” “是,你看,外面日头正好,屋子里照得亮堂堂的。”她指向窗户。 谢扶光倏地沉默下来。良久,他道:“秀秀,我看不见你。” “看不见我?我不就在你面前,你怎么————”沈秀意识到了什么,“你的眼睛看不见?” “嗯。” 沈秀怔然,她在他面前挥挥手,“看不见?” “看不见。” 咚的一声,沈秀的一颗心直直坠地。 她侧身大喊:“周阿婆,周阿婆!” 很快周阿婆进屋,她满目惊喜,“主上醒了?” 沈秀从胸腔里挤出每一个字,整个人都在颤抖,“周阿婆,您快来看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看不见了!” 闻此言,周阿婆顿时失色。一番诊断后,周阿婆神色凝重,额间的皱纹仿若久晒不干的咸菜。 见周阿婆神情凝重,不好的预感淹没了沈秀,她甚至有些不敢问周阿婆。 好半天,她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阿婆,他的眼睛怎么回事?” 周阿婆言,他这是重物撞击,大脑损伤,引起的失明症状。 “能治好吗?” “这……”周阿婆止言,似是难以说粗口。 “阿婆?” 周阿婆艰涩道:“恐怕……治不了。” 这种损伤程度,不可逆,不可恢复。是治不好的。 空气仿若凝固起来。沈秀颤颤道:“阿婆,请您一定要治好他的眼睛。” “我……我无能为力。” 有些话说出来很残忍,但周阿婆必须残忍地说出事实。她道:“这不是医术高低的问题,即便是医术再高超,也不能让断了的胳膊重新长出来,不能让人死而复生,我这样说,你可明白?” 也就是说,谢扶光的眼伤,是无法治愈的,是不可改变的既定事实,医术再高超的大夫,也不能治好他的眼睛。 沈秀已经傻了。她呆愣愣的,“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她的脑中仿若插入了一根钉子,钉子在不断搅动她的脑浆,巨大的痛苦,在她身体里横冲直撞。 “怎么会这样,阿婆,你诓我的是不是,他的眼睛能治好,是不是?” 周阿婆面露不忍,有心想编个善意的谎言,宽慰宽慰沈秀,只是最终她还是无法编出谎言。 “不会的,能治好的,一定能治好的。”沈秀握住谢扶光的手,“扶光,你的眼睛会治好的,别担心。” 谢扶光听出沈秀声音里的哭腔, 他道:“没事,看不见也没关系。” 怎么会没关系!?”沈秀几近崩溃,眼泪簌簌而落。 “真的没关系。”他轻柔地抚摸她的背部,安抚她,“没什么大不了。” 沈秀哭得更加厉害,无法接受事实,“对不起……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我看不见了,是我自己的问题,与你无干。” “可是要不是我,你也不会————” “不是,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不必自责。” 沈秀泣不成声,泪水一颗颗浸湿他的胸膛。 他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她,他眼瞎了,无甚要紧,她不必自责,这不是她的错。 边上,周阿婆看了看谢扶光。作为失明的当事人,他异常冷静,情绪异常稳定。好像一点也不伤心难过。 但,这怎么可能呢?眼瞎了,怎么可能一点也不伤心呢?大抵,比起他自己伤心难过,他更怕沈秀伤心难过,是以才能这般冷静地安慰沈秀。 周阿婆满目沉痛,随之便见谢扶光皱起了长眉,“秀秀?” 唤了几声,都不见沈秀有动静。 周阿婆赶紧上前,“她晕过去了,无大碍,别担心。” 周阿婆将沈秀带走后,谢扶光双目无聚焦,静静望着一片黑暗的世界。 从前,他不能待在沈秀身边。但至少可以偷偷看看她。 如今,他双目失明,偷偷看她的机会也没有了。 他再也不能看见她。! 第 154 章 灯火如豆,残影在信纸上漂浮。沈秀写好信,封起来,绑到信鸽上。 她摸摸信鸽,至窗前将它放飞。 她凝睇漆黑如墨的夜空,望月楼迦能快些收到信。月楼迦医术高超,她希望他能治好谢扶光的眼伤,让谢扶光恢复光明。 她知道,她向月楼迦求助,有些不要脸,可她宁愿不要脸,也不愿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治疗谢扶光眼睛的可能。 除了月楼迦,那些有名的神医,昨天她一醒来,就都差人去寻了。 虽周阿婆说谢扶光的眼伤无法恢复,但她还是抱着希望想试试,说不定就治好了。 “治不好的,除非真的神仙来了,才能治好他的眼睛。” 周阿婆的话,再次在耳边回响起来。沈秀呼吸一窒。汹涌的歉疚宛如笔首,不断地戳着她的心窝,她疼得气息紊乱起来。 竭力平复下来后,她快步来到谢扶光的房间。进门前,她调整好情绪。 谢扶光靠在床边,“秀秀?” 她走近,“你怎知是我?” “你的脚步声。” “你能听出我的脚步声?” “你的脚步声,与别人不一样。” 她坐到他身侧,温声道:“眼睛怎么样,能看见我吗?” “不能。” “别担心,会好的。”她尽量让自己的口吻变得轻松,伸手揉揉他的头发。 他突然躲开她的手。 她一愣,“怎么了。” 他静默良久,哑声道:“我的头发白了。” “我知道,怎么了?” 他低垂眉,不愿让她看到他,“头发白了,眼也瞎了,很丑。” “哪里丑了?”沈秀很生气,“别胡说,一点也不丑。就算你头发白了,眼睛瞎了,也是世上最最好看的人!” 他想看着她的眼睛,以此来判断她所说的话的真假,但他看不见。他的眼睛无法聚焦,只能茫然地看着空气。 这让他看起来极可怜。 沈秀鼻腔酸疼,“扶光,你的头发雪白雪白的,卷卷的,像雪做的花,很漂亮。还有你的眼睛,就算看不见,也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眼睛。” 他说:“是吗?” “是的!不信你问小桃。小桃你过来。” 小桃走过来。谢扶光却没问小桃,只问沈秀,像是要得到她的肯定,“是吗?” “是的是的。” “你不会嫌弃?” “不会!”她斩钉截铁。 “真的?” “真的!” 谢扶光展颜,弯起唇角。 她抚摸他的长发,“头发什么时候白的?” “离开你的前一夜。” 怪不得他离开前,都没见她一面就直接走了。到底是有多痛苦,才会一夜白头?她轻抚他的头发,隐忍住无法抑制的难过。 周 阿婆端着药进屋,“主上,该喝药了。” 我来。?_[(”沈秀接过药碗。她舀起汤药,吹了吹,喂到谢扶光嘴边。 周阿婆道:“主上,您最好蒙一条眼纱,护好眼睛。” 谢扶光闻言,袖口里飞出一条红丝带。他将红丝带放到沈秀掌心。沈秀会意,把红丝带系到他头上。 他披散着长发,波浪卷的长发垂在肩头,雪白柔顺,与红纱相衬,雪映红梅,红梅映雪般美丽。 戴上眼纱的他,好看得不似真人。 即使他瞎了,也依然如他的名字一样,依然闪闪发光。 周阿婆在心底赞叹一声主上的绝色容颜后,静静退出屋子。 谢扶光一口一口喝完汤药,一喝完,沈秀连忙往他嘴里塞蜜饯。给他掖好被子,她说:“你好好休息。” 他拉住她,“别走。” “我不走。你脑袋受了伤,需要好好休息,快睡罢。” 他抓着她的手,闭上双目。 远方天际渐渐透出微光,秋日的清晨凉沁沁,淡雾如轻纱在叶府里漂浮。 沈秀打着呵欠醒来。她的手仍然被谢扶光握着。她观察沉睡中的谢扶光。他的胸膛,微微起伏,她安下心来。 她抽了下手,他立刻握紧,条件反射般。 六年过去,他还有着之前的习惯,即便是在睡梦中,只要她一离开他,他便会无意识地,条件反射般地抓紧她。 她点住他的穴道,将手抽出来。再解开他的穴道。 她出了屋子,洗漱过后,端着吃食走进谢扶光的房间。 谢扶光坐在床上,支着上半身,苍白的脸上透着浓重的焦躁。 他从前就如此,与她分离就会出现的焦躁不安。因为失明,什么也看不见,他的焦躁不安,貌似比以前更加严重。 她疾步过去,“扶光。” 待他抓住她的手了,他身上的焦躁不安立刻消散得无影无踪。 杨氏与沈有财来看谢扶光。注意到谢扶光紧紧握着沈秀的手,夫妻俩对视了一下。 沈秀去如厕时,杨氏跟上去,“秀秀。” “娘?” “谢公子他的眼睛,还能治好吗?” “我希望能。” “嗳。”她还想说些什么,到底没说出口,“赶紧去罢。” 沈秀侧身去往花厕。 这边厢,谢扶光靠在床边,静待沈秀归来。 叶云川运内力,悄无声息进入他房间,同时示意小桃不要出声。 叶云川步至谢扶光身前。定视谢扶光。他打量谢扶光的眼睛。但谢扶光蒙着红纱,他看不见他的眼睛。 他果真瞎了?叶云川细细端详。 谢扶光此人,卑劣无耻,之前曾用那样无耻的伎俩欺骗过沈秀,是以,叶云川难免不对他的一切行为都产生怀疑。 他怀疑谢扶光是在装瞎,以此博取沈秀的同情。毕竟他这样的人,完全能干 出这样的事。 谢扶光轻声道:“看够了么?” 叶云川:“你能看见我?” “我能听见你,从你进屋开始。” “一开始就听见我进屋了?我明明……”他明明运用了内力,悄无声息入屋,谢扶光居然一开始发现了他? 谢扶光:“你的功力不到家。” 叶云川安静下来。想来,谢扶光若真的瞎了,以他超凡的耳力与敏锐度,他仍然是那个武功天下第一的人。只不过变成了武功天下第一的瞎子。 谢扶光:“有事?” “来看看你,多谢你救了秀秀。” “分内之事,无需言谢。”谢扶光言毕,耳朵微动,转向门口,“秀秀。” 叶云川也转向门口,来人果然是沈秀。谢扶光不是瞎了么,他是如何知道来人是沈秀的? 沈秀给叶云川打招呼,“云川哥。”然后自然而然把手放到谢扶光手里。 目睹这一幕,叶云川抿紧嘴唇,他别开脸,“我有事,先走了。” 过了几日,谢扶光头上伤口渐好。给他上完药,沈秀摸摸他微凉的脸,“天气又凉了些,多添件衣裳,仔细着凉了。”她取来衣裳,帮他穿上。 给他穿好衣服,沈秀突然问:“你那日,是真的赶路,才偶然发现我在柿子树上的?不要骗我,说实话。” “不是。我一直在你身边。” “我以为你会遵守承诺,远离我。” “我可以不出现在你面前,但我必须保护你。” “所以这么多年,你一直藏在我身边保护我?” “是。”他下颌绷紧,“对不起。” “我想知道你这几年保护我的时候,可曾受过伤?” “没有。” 那就好。沈秀忍住泪意。他不遵守承诺,她并不气,只是唯愿他真的遵守承诺远离她,这样,他现在便不会失明。 “你可以打我。”谢扶光道,“可以打我出气,怎样都可以。” 他仰起苍白的脸。精致昳丽的面容,在他卑微的语气下,显得尤其脆弱可怜。 他就像一个甘愿被她任意摆弄的布娃娃。 她轻抚他的肩膀,“我没有生气。” “不生气?” “不生气。” 他笑起来,头埋进她脖子里。 恰时,沈有财的大嗓门穿透入屋,“秀秀,秀秀,华神医来了!” 沈秀喜上眉梢,华神医来了?她连忙起身迎接。 华神医乃是她去请几位神医之一。传言他医术赛神仙,乃是在世神医。她希望他能治好谢扶光的眼睛。 华神医比传言中的要年轻许多,她原以为他是个老头,不曾想他外表大概只四十多岁,并不像老头。 华神医见了她,神色微微变化。尔后专心给谢扶光把脉。他按着谢扶光的脉搏,眉间褶皱愈来愈深。 大致一盏茶的功夫过去。华神医仍然不吭一声,继续诊脉。 时间变得缓慢而磨人,沈秀心焦如焚。她就像等待判刑的罪犯,如被油烹水煮,煎熬难捱。 “他这眼伤……”华神医忖度着开口,“很难治好。” 沈秀听了这话,喜道:“很难治好,那就是有治好的可能?” “咳……”华神医只是说词委婉了些,倒让人误会了。他斟酌言辞,“我是说,我等凡人很难治好,怕是只有请神仙来才能治好。” 沈秀:“真的治不好?” 见她满目痛苦,华神医于心不忍,但没办法,他治不好,也无人能治好。 已经破碎的镜子,又如何能重圆,如何能恢复如初?除非给谢扶光换一个脑袋,但这就更不可能了。 华神医离去后,沈秀清清嗓子,尽量不让谢扶光察觉出她的难过与痛苦,她道:“我们再去找别的大夫,一定能治好你的眼睛的。”! 第 155 章 这一日,谢扶光吃了药,因为药性睡了过去。沈秀走出屋子。外头天气晴朗,阳光温暖明媚。 她踩着地面上的阳光,一步一步往前走。明媚的日光照不到她身上,她周身阴云笼罩,眉目向下耷拉。 ?想看雪刀写的《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第 155 章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信鸽已经去了七八日。不知月楼迦收到信没有。不知他收到信后,是否愿意给谢扶光治眼睛。 她走着走着,闭上双目。试图不用眼睛走路。不用眼睛走路,她的速度慢下来,唯恐撞到什么。 世界一片黑暗,却要往前走时,无法抑制的担忧与恐慌不禁油然升起。 沈秀皱撞到树干,钻心的疼痛渡至全身,她捂住额头,潸然泪下。她只是体会了一会儿失明的状态,就已经受不了,谢扶光要如何才能承受得住一辈子都这样? 一辈子都这样,会是多么绝望痛苦。她完全能预想到。 她抹着泪,耳边突然传来两道熟悉的声音。 “云川,你都多大了,快三十岁的人了,还不娶妻,你真要我们老叶家绝后?” “爹,我说了,我不会成亲。” “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男子,是不是好龙阳!” “胡说什么,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只是不想娶妻而已。” “你……你这小子,真真是要气死你爹我!”叶应天面色铁青,气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个讨债鬼!” 叶云川缄默,忽而,他道:“爹,其实……我有心仪之人。” 叶应天冷哼。之前卫风还在世时,曾告诉过他们,云川有心仪之人。那时他与妻子逼问云川,他心仪之人是谁,云川始终不松口透露半个字。 卫风去世后,叶云川告诉他们,所谓的心仪之人,是骗他们的,根本就没有这人。 “又想骗我?”叶应天瞪他,“还以为我会上当?” “是真的。”叶云川道,“只是,我不能娶她。” “不能娶?”叶应天横眉倒竖,“我就知道你果真喜欢男子!不能娶的,不是男子还是什么?!” “不是,是女子。” “真是女子?”叶应天将信将疑,“是女子为何不能娶?怎么,她不中意你?” “她的确不喜欢我。” “她不中意你,你就想办法让她中意你。你小子这点信心都没有?还是不是我叶应天的种?” “不只是她不喜欢我,还有别的缘由。我不能娶她。” “还有什么缘由不能娶?莫非她已为人妻?” 叶云川没回应。 他这反应,让叶应天以为他真猜中了。还真猜中了?叶应天怔然,“你喜欢的那姑娘已为人妻,所以你就打算一辈子不娶了?你要为那人守一辈子?” “嗯。” “你倒是个痴情种。像我,不愧是我的儿子!”叶应天捏捏胡子,郁塞的心情通畅了些。儿子因痴情不想娶妻,总比别的不想娶妻的缘由要好。 心爱之人已为人妻,这种遗憾,他完全能体会得到。想到此,他同情起他的儿子来。安慰了几句后,他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她既已为人妻,你又何必执着于她。” 叶云川余光发现斜前方的沈秀。她哂笑,露出不是故意听到他们谈话的尴尬。 他望着她,像是在回答叶应天的话,又像是在与她说话,“我这辈子,只会喜欢她一人。” 叶应天啧了一声,“够犟,够倔,真不愧是我老叶家的种!” 沈秀快步返回,在月洞门里遇见杨氏。杨氏道,家里的新宅子已经选好,就在离叶府不远的南面那块地方。 “何时搬过去?”沈秀问。 “云川让我们先别搬过去,得试试风水如何,等下一次雷雨再看看。” “恐怕不是风水的原因,大抵是我的问题。” “什么?” “那日雷劈了两次,两次都好像是专门来劈我的。娘,你不觉得我很倒霉?我好像总是霉运缠身。” 杨氏惊愕,回想起从前种种,她干干地动了动下巴。下一瞬,她道:“咱去寺庙烧香去!去佛门清静之地,去去晦气。” 生怕沈秀再倒霉,杨氏拉着她就走,“现在就去!” 想了想,沈秀同意,“好,烧香去。” 穿越过红墙黛瓦的寺庙,进入殿堂,殿堂庄严肃穆,宝鼎香浮,焚烟沉沉。矗立在中央的佛像,庄严宏伟,宁静祥和。 沈秀拈香,叩求神佛保佑:“一愿他恢复光明,二愿我霉运消除。愿佛祖显灵,千万教我如愿。若佛祖显灵,我定重修古庙,再塑金身。” 她跪坐在蒲团上,认认真真磕头。又至各处拈香。 “秀秀,我方才听人说,今日寺里有大师赐观音圣水,观音圣水清净无邪,能降福驱邪,驱散晦气,咱也去看看。”杨氏拉着沈秀往宝殿另一边跑。 身着袈裟的一禅大师,盘坐于蒲团上,手里拈着杨柳枝。他前面,排着一条长长的队伍。 排在最前面的人,在他面前叩首。他拈起杨柳枝,蘸了下在玉净瓶的圣水,洒在叩首的人的眉心。 沈秀听排队的人道,这位一禅大师,佛法精深,乃在世活佛。她望望在世活佛一禅大师,只盼望他赐下的观音圣水,能去掉她的霉运。 排了不少时间,终于轮到她。她学着前面的人,叩首,仰头,等着大师把杨柳枝上的圣水洒到她眉心。 等了好半天,却不见一禅大师动作。沈秀疑惑,看向一禅大师。 一禅大师垂眸。他拈起杨柳枝,拂过观音圣水,洒到沈秀眉心。 “多谢大师。”沈秀磕头。她正欲离去,一禅大师开口:“老衲观你乃有缘之人。” 有缘之人?沈秀惊讶。一禅大师又用杨柳枝扫拂了下观音圣水,洒到她眉心。如此,重复了两次。 后头排队的人艳羡不已,“大师三赐圣水,这小姑娘好大的福气!” 杨氏欣喜不已。没想到高僧会说她闺女是有缘人,还特意三赐圣水! “多谢大师。”沈秀受宠若惊,磕过头,她给后面排队的人让出位置。 杨氏喜不自禁,“大师说你是有缘人,还给你赐了三次圣水,你身上的霉气定能全部消掉。” “但愿如此。”沈秀摸着凉凉的眉心,心思飘远,不知扶光醒了没?她想快些回去。回程途中,沈秀靠着马车,归心似箭。 又过了几日。闻月楼迦来了叶府,沈秀一步并作两步,飞快来到月楼迦面前。 她喜出望外,“楼兰王陛下!” 六年不见,楼兰王仍与从前一样,皎若冷月,貌若神祇,一双冰蓝的眸子,美得惊心动魄。年岁没在他身上起作用,他一点也没变老。和谢扶光一样,一点也没变老。 月楼迦的目光在沈秀身上逡巡。眉心一蹙,他捏住她的手腕,给她把脉。把完脉,他取出一颗药丸,“吃下。” “这是?” “你忧思过甚,气血凝滞,须通气血。” 沈秀忙不迭吃下药丸。 月楼迦继续给她诊脉。这几年,他泰半时间都在燕州暗暗保护她。他早就发现谢扶光也在暗处里保护她。也因此,前一段时间时日他母后忌日时,他才能放心地回楼兰祭祀。 未曾想,他一走,沈秀就出了事。 “不用给我诊脉。”沈秀急不可待,“我带你去见谢扶光,请你帮忙看看他的眼睛能不能治。” 月楼迦随她来到谢扶光的房间。 “扶光,”沈秀对谢扶光道,“楼兰王陛下来了,他来看你的眼睛,说不定他能治好你的眼睛。” 谢扶光嗯了一声,他头一歪,靠在沈秀肩头。 月楼迦目色微沉。转而注意到谢扶光雪白的长发。他看了看自己雪白的长发,又看了看谢扶光雪白的长发。 旋即,瞥向谢扶光深红的眼纱,他道:“取下眼纱。” 沈秀替谢扶光摘下眼纱。 红色眼纱下面,谢扶光长睫眨动。 月楼迦俯视谢扶光的眼睛。 谢扶光的眼窝微深,瞳孔漆黑,如夜里湖面上晃动的月光,漂亮得仿若能将人拉入湖底的漩涡。 月楼迦冰凉的手指掐住谢扶光的下巴,抬起他的面庞。仔细观察了片刻谢扶光的眼睛,他手里飞出一根银针。 银针直往谢扶光眼球里扎。在银针即将扎进去时,谢扶光一动,银针破碎落地。 谢扶光笑吟吟,“你想做什么?” 月楼迦倒也坦诚,“试探。” 旁侧沈秀明白了月楼迦此番行为的意图,她不悦,“扶光是真的失明了。” 月楼迦不置一词,直接按住谢扶光的脉搏。诊脉许久,他口中吐出冷冰冰的字语:“永久性失明,不可恢复。” 其实沈秀早就有心理准备,然而听到这话,她还是有些承受不了。她喃喃:“真的一点治好的可能都没有吗?” 她眼角泛红,仿佛要哭出来。月楼迦缓和语气,“没有。” 沈秀深埋下头。他指尖微动,抬手。谢扶光先他一步,将手放在了她身上。 谢扶光:“秀秀,我说了治不好也没关系。” 她吸了下鼻子,无声地抱紧谢扶光。 紧紧相拥的他们,刺目到,犹如方才的银针扎进了自己的眼球里。月楼迦眉目结霜,移开目光。 片刻后,他转身离去。 注意到月楼迦离开了,沈秀赶忙追上去。她追上他,“谢谢你!” 他侧眸,“你还喜欢他?” 她顿了顿,“喜欢。” “即便他现在是一个瞎子?” “对。” “你可知我现在在想什么?” “什么?” “杀了谢扶光,将他千刀万剐,碎尸万段。然后带你去楼兰,同我成婚。” 沈秀瞳孔收缩,迅速后退,“你敢!” “我不敢。” 她一愣。 只听他道:“我不敢。因为喜欢你,所以不敢,也不会这样做。” 沈秀砰砰直跳的心脏瞬间平复下来,“别再吓我。” 风吹过,一片枯黄的落叶落在她发间。他欲帮她拿掉落叶。她防备警惕地往后一退,“干什么?” “头上有落叶。” 她摸头发,摸到树叶。 他厌恶她对他的警惕防备,他没再说一句话,转身就走。 “等一下!”她喊住他,“请等一下!” 他驻足,“说。” “谢谢你,真的谢谢你。”她厚着脸皮请他给谢扶光看眼睛,耽误他的时间与精力,她很是过意不去。她不知该如何感谢他,他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她拿什么感谢他? “真的谢谢。” 月楼迦:“不必。” 她思索一番,“你吃了饭没?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什么?” “不用。” “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她无以为报,好像只能真真诚诚地为他烧一顿饭了。 “你给我做?” “我给你做。你想吃点什么吗?” “什么都可以。” “好,那你稍微等一等。” 沈秀准备做自己拿手的那几样菜。做好菜,她将菜端到月楼迦面前,“我手艺不怎么样,你且将就着吃。” 他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很好。” 他几乎把所有菜吃得干干净净,实在吃不下才撂筷,“剩下的菜,我想带走。” 盘子里的菜,也就剩些边边角角,他想带走?沈秀收起诧异,吩咐小桃去取食盒。 送走了月楼迦,沈秀赶紧回到谢扶光的屋子里。 谢扶光抬起蒙了眼纱的脸,问她,“我的头发好看,还是月楼迦的头发好看?” “你的。” 同样都是雪白的头发,她更喜欢谢扶光的波浪卷。 谢扶光唇边漾开浅笑。他将脑袋枕在沈秀腿上,双手箍住她的腰。 沈秀轻柔地抚摸他的头发,“睡罢,睡罢。” 杨氏站在门边,探头往里瞧。瞧见谢扶光枕在沈秀腿上,两人亲密无间,她心绪沉浮不定。 待谢扶光睡着,沈秀出来后,杨氏道:“秀秀,谢公子这眼睛是好不了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会一直照顾他。” “你要一直照顾他?” 沈秀点头。谢扶光为她失明,她理所应当照顾他。他失明后,她最怕的不是他行动不便,而是怕,有人趁他失明欺负他。是以,她会在他身边,一直一直照顾他。 杨氏:“那你们俩这是和好了?你准备嫁给他?” 沈秀无言。她低视着地面上光滑的大理石花纹。 不知多久过去,她道:“不会。” “你……”杨氏语滞。秀秀明明喜欢谢扶光,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那么喜欢。现在他俩貌似已经和好,又为何不想嫁与他?她迟疑道:“你是不是嫌他眼睛看不见了?” “没有。”沈秀立刻否认。 她会把谢扶光当做朋友,会无怨无悔照顾他。但不会嫁给他。 若她嫁给他,她对不起失忆前的自己。她心里过不去这道坎。 她道:“我和他,以后永远是朋友。”!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56 章 杨氏听了沈秀的话,只道:“何必,何苦。” 沈秀摇摇头。与谢扶光做一辈子朋友,好好照顾他,这已经是她最能接受,最能心安的选择。 她若嫁给他,与他成为夫妻,她如何对得起失忆前的自己?失忆前的自己恨谢扶光,恨之入骨,怎么可能会嫁给谢扶光,成为他的妻子? 她若嫁给谢扶光,她就是在背叛从前的自己。她心里实在是过不去这道坎。 杨氏想不通。既然都还互相喜欢,为何不好好在一起,非要犟着倔着折腾。心里那道坎就真的这么过不去?人这一生,有什么坎过不去的啊! 人生至多不过百来年,活一天就是万幸。为何要在万幸得来的日子里,不好好珍惜,非要折腾? 有句话不是说得好,百年哪得更百年,今日还须爱今日。唉! “罢了。”杨氏不再劝说。 自那次雷雨之后,半个多月过去,第二场雷雨终于来临。雷雨连续下了好几日,沈家新买的宅子安然无恙,未出任何问题。 是以,沈秀与萧扶摇夫妻商量好,过两日便搬到新宅子里去。萧扶摇不舍,让他们再多住一阵子,沈秀没同意,不愿再叨扰。 与萧扶摇商量好后,沈秀迫不及待要去见谢扶光。 萧扶摇喊住着急要去见谢扶光的沈秀,“秀秀,别忙走。” “干娘?” “你失忆前,曾对我说过一些话。” 沈秀失忆前,她见沈秀练功晒得黝黑粗糙,问沈秀怕不怕晒黑变粗壮变丑,而找不到夫婿。那时,沈秀言,男人并不重要。 “你现在这么喜欢他,把他看得这般重,倒不像从前的你了,我有些意外。” “人是会变的。”沈秀语气停了停,接着道,“他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我自己也很重要。我喜欢他,我也喜欢我自己。我还是会继续练功,哪怕会变黑变粗壮变丑。我不会因为怕他嫌弃,就强迫自己改变自己,放弃做我想做的事。” 她喜欢谢扶光,但也会珍重自己。 萧扶摇深以为然,深表赞同,“很好。” 沈秀辞去,疾步去往谢扶光那儿。一进屋,就见谢扶光下了床。他头上的伤好了许多,如今已经能下地。 他抬着双手,摸索着前行。因为看不见,他的脚步很谨慎,很轻,每一步都像踩在空气上,小心翼翼地探测前方的障碍物。 撞见这一幕,沈秀心里酸涩难捱,她飞奔至谢扶光身前,扶住他,“扶光。” 他展颜,笑意流进眼底,“秀秀。” “你下床要做什么?” “你还没过来,我想去见你。” “我与干爹干娘他们商量搬新家的事,耽误了一会儿,让你久等了,对不起。” “搬新家?可要带我一起去新家?” “当然。”她道,“我们一起去新家。” 得到肯定的回复,他颊边笑意更深。 “你这伤还没好呢,赶紧躺回床上去。”沈秀牵着他去床边。 搬去新家那日,秋风拨开云雾,绵延万里晴空,风清云淡,天气格外惬意舒爽。 沈秀扶着谢扶光,走出叶府大门,上了马车。不多久抵达新宅。 谢扶光他住的房间,所有东西,包括墙面,沈秀都让人用绵软的棉花包了边,即使他不小心撞到屋子里的东西,大抵也不会出大问题。 她小心谨慎地将谢扶光扶进屋,扶光,以后你就住这里。??[” “好。” 听他说屋子都用棉花包了遍,他眸子里浮现出一些细碎光芒,“多谢。”他抬起她的手,红唇凑近,轻轻一吻。 她立刻抽回手,“以后不要这样。” 他微愣,尔后歪头,“为何?你……不喜欢我了?” 沈秀没欺瞒他,“喜欢,但,我没办法和你在一起,我们以后是朋友,以后你别再这样。” 她向他解释了缘由。 听罢,谢扶光沉默。他苍白的脸泛起微红,鼻尖开始发红,就像是眼纱掉色,将他的脸染红了一样。 红唇微微颤抖,一颗颗泪珠穿过他的眼纱,淌落而下。 垂泪的他,脆弱得,像是破碎了一般。 沈秀急忙道:“别哭,别哭,对眼睛不好。” “反正已经瞎了,再不好又有什么区别?” 他说这句话的语气很轻。每个字都很轻,偏偏每一个字的重量都压得她心口疼痛难抑。 “对不起。”她道,“对不起,”她捏住他的双肩,“我们以后作朋友,我会一直照顾你,永远照顾你,就这样,好好的,行不行?” 谢扶光默不作声,泪水如珠,一颗颗砸落。 她哽咽,“扶光,我们就这样,还不好?” 听到她的哽咽声,簌簌掉泪的谢扶光身形微顿。他又让她为难,又让她难过了。 他是不会让沈秀为难,让她难过的。他会满足她一切要求。 “好。”他说,“好。” “你同意了?” 他不再垂泪,弯唇带笑,“你说什么我都会答应的。” 沈秀心如刀绞,不敢再直视他。 他说:“秀秀,我很累,想睡一会儿。” 她嗓音发涩,“好,你好生休息。” 她一步三回头,关上门离去。 待沈秀离去,谢扶光脸上的笑容一寸一寸敛去。 眼泪从他无神发灰的眼里滚落而下。他咬住颤抖的嘴唇,泪水斑驳。 怕沈秀发现他又在哭,他甚至不敢发出声音,只能无声地哭,哭声全部咽在喉咙里,在喉咙里无尽回荡。 取出匕首,正要划自己一刀,他立时停下动作。 他险些又忘记,若留下伤疤,会很丑,会很难看,沈秀会不喜欢。 他掌心运力,打了自己一掌。嘴角溢出鲜血后,还要再打自己一掌时,他倏地住手。 若把自己打出个好歹来,谁来保护沈秀? 忖度之后,他把手放在大腿上,用力掐。 掐自己,不会留下伤疤,不会伤出个好歹。 他眼角猩红,一边哭,一边用力掐自己,自虐式地掐着。 掐着掐着,大腿上的疼痛让他冷静了些许。 能在沈秀身边已经很好。与沈秀共度的每一天,都如一场又一场美梦。他已经很满足。 也该知足。 想清楚之后,他笑起来。一面笑,一面哭。笑着哭着,又开始掐自己。! 第 157 章 沈秀离开谢扶光的屋子后,漫无目的在宅院里穿行。风拂过,吹干她面庞上的泪痕。很快脸上又被绵延不绝的泪水覆盖。 方才见谢扶光哭,她内心产生了动摇。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做正确的选择,开始怀疑自己做得到底对不对。 她迷茫而痛苦,蹲下来,抱着头泣不成声。哭到泪腺干涸,她甩甩脑袋,强迫自己放空大脑,不再想任何事情。 一晃好几l日过去。沈秀端着一盘子点心,刚进入谢扶光的房间,就见谢扶光手快速擦着眼纱。 他半靠在床边,红袍如流云泻地,雪丝垂在肩头,微微凌乱乱。眼纱湿润着,他飞速擦拭着眼纱。 沈秀忙过去,“你哭了?” “没有。喝茶不小心,茶水溅到了眼纱上。” 他的鼻尖是红的,整张脸也泛着红,明显是哭过的样子。她并不蠢,不至于这么明显的还看不出来,“说谎,你哭了,为什么哭?” 他笑了笑,“能待在你身边,我很高兴,高兴得哭了。” 既然是高兴地哭,为何她却能感受到他的哀伤与痛楚。她心知肚明,他并不是高兴得哭。 想起他方才快速擦眼纱,似是很怕她知道他在哭,她想,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一定偷偷哭过许多次。 苦涩地动了动指尖,她擦干净他面庞上的泪,道:“别哭了,饿了么?想吃些什么,我给你做。” 谢扶光喜欢吃她做的菜。她想让他开心一些。 他问:“你给我做?” “嗯。” 他先是弯弯红唇,随之道:“算了,烧饭很累。” “不累的。” “还是别去了。” “可是我想给你做饭吃,给你做饭吃,我就很开心。” “真的么?” “当然。” 他歪了歪头,“我也要去厨房。” “你就好好在屋子里待着。” “我要去。” 思及他离开她会焦躁不安,她妥协,“好。” 于是她扶着谢扶光来到厨房,让人给他搬了椅子,让他坐在边上。 炒菜时,沈秀向谢扶光投以一瞥。他靠坐在椅子上,支着耳朵,在专心致志听她的动静。 他看不见她,只能靠耳朵,艰难地去感受她的动静。她又难受起来。 很快烧好菜。她捧着碗,喂谢扶光。他乖乖张口吃饭,脸上始终带着温柔的笑。 夜里入睡,沈秀在床上翻来覆去,整个脑子里都是谢扶光偷偷哭的场景。心口上如同插着一把刀,她难受地蜷缩起身体。 她的内心再次产生了动摇。 她清楚地认知到,她想与谢扶光做朋友,但也想与他做夫妻。两种念头,在她脑子里不停打架。 与他做朋友,她痛苦。与他做夫妻,背叛从前的自己,她也痛苦。两种选择都是同样的痛苦,她不知该如何抉择。 一颗心,仿佛要被这两种念头?_[(,撕裂成两半。 醒来时,她的两只眼睛肿成两颗红桃。 杨氏:“眼睛怎么回事?哭了?” 沈秀嗯了一声,不言语。杨氏猜想多半是因谢扶光哭的。 “娘,别告诉扶光我眼睛肿了。” “嗳。”杨氏赶紧去弄熟鸡蛋,给沈秀滚眼睛,消消肿。 拿着鸡蛋给沈秀滚眼睛时,杨氏道,现在正到了吃大闸蟹的好时节,这时节的大闸蟹最最肥美。醉仙楼的香辣大闸蟹定然顶顶好吃。她问要不要吃醉仙楼的香辣大闸蟹。 沈秀没怎么听进去,只如木偶般点头。杨氏便派下人去醉仙楼买香辣大闸蟹。 醉仙楼。听跑堂的说沈家来订两份香辣大闸蟹,厨子赶紧去雅间里请魏朝清。 雅间里,魏朝清执书,端坐于椅间。他容颜清瘦,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好似修竹,如玉温润。 听了厨子的话,魏朝清立时放下书,疾步去往大厨房。 白茫茫的鲜香弥漫开来,所有厨子都不自觉慢下手里的活儿,齐齐望向魏朝清那边。 香,香,太香了!这香的,仿若能感受到黄灿灿的蟹黄流在嘴里的鲜味似的! 都是同样的做法,怎么魏大人做的香辣大闸蟹就这么香哪,简直教人不禁食欲大开,垂涎二尺。 醉仙楼的主厨咂咂嘴,恨不得凑到锅里去,将那红灿灿的香辣大闸蟹全部塞进肚子里,吃个尽兴。他擦擦口水,瞧了瞧魏朝清。 魏朝清轻轻翻动着大闸蟹,眼角眉梢带着温温润润的浅笑。 魏大人很高兴。 唔。每次魏大人给沈家做菜,都如这般高兴,高兴得像是这辈子最高兴的事一样。 至午时,沈秀将剥好的大闸蟹放进谢扶光碗里。 谢扶光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弯眉道:“好吃。” 她笑笑,也吃了一口蟹肉。她旁侧,沈有财掰开大闸蟹,蟹壳清清脆脆裂开。蟹黄颤巍巍地溢出来,饱满的金橙色映入视野。 送入口中轻轻一抿,极致鲜味迅速占满整个味蕾。雪晶雪晶的蟹肉,肥美丰润,鲜嫩微甜,甜中带辣,如若甘露一般的清鲜爽口。 蟹黄入口绵润,柔软温热,原汁原味的鲜美融化在舌尖后,沈有财连忙去吃蟹膏。 蟹膏洁白,晶莹弹润。每一寸都带着绝妙的丰腴香醇的口感。慢慢咀嚼间,在唇与齿里,打滚翻腾。 整道香辣大闸蟹,火候,调味,皆极其到位。每一口螃蟹里都带着微微辣意,吃起来仿若在口中酝酿了整个秋天的甘美,如一壶秋酿让人饮之沉醉。 “哎呀,这醉仙楼的香辣大闸蟹,真真好吃得能让人将舌头都吞下去!”沈有财沉醉在大闸蟹的甘鲜香醇里,竖着大拇指连连喟叹。 杨氏附和着点下巴,“不若晚上再去醉仙楼买两份吃。” “行!晚上再去买两份!” 好吃到让杨氏与沈有财赞不绝口 的香辣大闸蟹,沈秀却食不知味,味同嚼蜡。她嚼着蟹肉,注意力一直在谢扶光身上。 他戴着眼纱,慢吞吞地进食,这让她更加食不知味。 接下来一连好几l日,沈秀一直都夜不能寐,食欲不振。这一日,寻来的大夫来给谢扶光瞧了眼睛,摇头叹气只说治不了,仍然与之前其他大夫一样的说词。 谢扶光喝了药睡去,沈秀便去了寺庙,为谢扶光祈福。 她跪在佛像前,双手合十,祈求神佛,让谢扶光恢复光明。 走出宝殿,她神色涣散地前行。昳丽鲜艳的红闯入视野。黄墙下,朵朵艳丽的红花,染着深深的秋意。 望着红花,沈秀面前浮现出谢扶光的身影。一想起他,她的脑子里又开始打起架来。 她到底是该与他做朋友,还是做夫妻?她到底该如何抉择? 她坐在石墩子上,痛苦地垂下泪来。 不知多久过去,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施主,可是有何伤心事?” 沈秀转头,“一禅大师?” 一禅大师身着锦斓袈裟,眉目间带着温善的佛性,“施主可有什么伤心事?” “没有,多谢大师关心。” 将将说完,她踟蹰几l下,道:“大师,我有一事不知该如何抉择,烦请大师为我指点迷津。” 一禅大师:“且讲。” 沈秀简洁明了,言简意赅地讲述了她的纠结与痛苦。她问:“大师,您说我该与他做朋友,还是做夫妻?” “这要你自己做决定。” “可我不知该如何做决定,我既想把他当做一辈子朋友,又想与他做夫妻。我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大师沉吟:“不如抽签,让天意来定夺?” 沈秀怔了下,“抽签?让天意来定夺?” “施主可以一试。” 她咽嗓,“好,我试一试。” 一禅大师取来签盒,“抽到绿签,乃是天意要让你们做朋友。抽到红签,说明天意要让你们做夫妻。” 她闭目,从盒子里抽出一只签子。 一禅大师:“绿签?你与他做朋友罢,天意如此。” 握着绿签,沈秀张张嘴,一时失音。 见她沉默,一禅大师道:“我且问你,抽到绿签,你是觉得天意如此,要顺应天意,就此罢了,还是想重新抽一次?” “我……我想重新再抽一次。” “那么,你内心真正的选择已经明了了。” 若她内心更想与谢扶光做朋友,那么抽到绿签,她应该接受这绿签。然她没有,她还想再抽一次,说明她内心更想抽到红签。 “这一刻你心里想到的,才是你真正想要的选择。” 一禅大师语重心长,“阿弥陀佛,施主,人生短暂,须依循内心,把握住你真正想要的,莫要辜负年华。” 沈秀愣愣,霎时如醍醐灌顶。 “多谢大师指点!” 沈秀马不停蹄回到家,脚不受控制,奔向谢扶光的房间。一进他的屋子,她发现他又在偷偷哭。 他提前听到她的脚步声,又忙不迭擦泪,以防她发现他又哭了。 “你又哭了。” “我只是太高兴。” “我知道,你不高兴,一点都不高兴。” 她用力将他拥入怀中,像是要把他抱进她的身体里。 眼角还带着泪光的谢扶光:“秀秀?” 沈秀抱紧他,“以后不会让你哭了,扶光,我们成亲罢!”! 第 158 章 谢扶光一僵,“你方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成亲。” “莫要消遣我。” “没有,我很认真,扶光,我想通了,从前的事都已经过去,重要的是当下,我不与你做朋友了,我要与你做夫妻,我要与你成亲!” 他迟疑,嗓音有些钝钝,“此话当真?” “当真。” 他又问一遍,“此话当真?” “当真。” “此话当真?” 他一连问三遍。 沈秀举起手,“真的真的,比真金还真,我发誓。” 谢扶光的气息急促地紊乱起来,玉白的肌肤迅速涨红,血管即将喷张爆开。 下一瞬,他用力打了自己一掌。 “你干什么!打自己干什么!”沈秀一惊。 “我快晕过去。”他喘着气解释。 沈秀掏出一粒药丸塞进他嘴里,同时按压他的穴道,帮他慢慢平复情绪。 他伸手抱紧她,下巴靠在她颈边,一点一点缓气。 感觉到脖子上淌下温热的液体,沈秀一凝。 温热的泪珠沾湿纤长卷翘的浓睫,滑过他瓷白如脂的面庞,砸在了沈秀心窝上。她急问:“怎的又哭了?” 谢扶光泪中带笑,“高兴的哭。” 这次,是货真价实的,高兴地哭。 她捧住他的脸,摘下他的眼纱。 “别哭了。”她将嘴唇轻轻印在他眼睛上,亲掉他的眼泪。 谢扶光眼睫轻颤。他扬起脸,雪白长卷的发丝垂在红衣上,如雪落在了曼陀罗花上,纯净而绮丽,等着她采撷。 他如一朵卷卷的娇花,仰着头,任她随意摆弄处置。 她凑上去,亲住他红得滴血的唇瓣。 浓郁的花香淹没了她。 亲到呼吸困难的时候,沈秀与谢扶光分离开。他迅速又缠上来,颤抖着睫毛索取她的亲吻。 他黏黏缠缠地问:“我们何时成亲?不如就今日?” “今日?什么都未准备好,太着急了。”她知道,他想快些成亲。忖度片刻,她道:“你生辰快到了,你生辰那一日我们成亲,如何?” 他生辰是十二月二十一日,现在是十月。还有接近三个月的时间准备婚礼。 谢扶光亲亲她,“都听你的。” 他将脸埋进她的脖子里,双臂箍她,抱了很久也不松开。如菟丝花一般,似要这样缠着她到天荒地老,永不分离。 “谢公子,你的药————”杨氏与沈有财一进门,就见谢扶光与沈秀亲密相拥着,夫妻俩顿然止声。 杨氏简直没眼看。就算是做朋友,秀秀与谢扶光也太亲密了些。 沈秀仍然亲昵地抱着谢扶光,她道:“爹,娘,我有话与你们说。” 沈有财:“啥,要说啥?” “我打算与扶光成亲。” “什么?”杨氏与沈有财惊住。杨氏道:“你不是说……怎的又改变主意了?” “先前是我没想通,我现在想通了。我想嫁给扶光,想与他成亲。” 杨氏呐呐:“你想好了?” “想好了。” “真的想好了?” 她郑重道:“想好了。” “好,你想好了便好,我与你爹都依你。” 沈有财无异议,“都依你。” 紧接着,沈有财眼珠子转了转,试探道:“谢公子,我们家就秀秀这一个女儿,我和她娘都舍不得她嫁出去,若我要你入赘我们家,你可愿意?” “入赘?”谢扶光寻着沈有财说话的方向,歪头道,“我愿意入赘,我愿意嫁给秀秀。” 听他说愿意,沈有财稍微放心了些。他方才也只是试探谢扶光的诚心而已。他想试探谢扶光愿不愿意放弃自尊,入赘他家做上门女婿。若谢扶光愿意,说明他的确很爱秀秀。那么自己就更放心将秀秀交给他了。 沈有财清嗓,“我方才只是在开顽笑,说的话并不作数。是娶是嫁,一切都要看秀秀想如何,一切都由她自己做主。” 言罢他转头对沈秀道:“秀秀,你是想嫁给他,还是想招赘婿,娶个赘婿回来?” 沈秀还未说话,谢扶光扯扯她衣袖,“秀秀,我想嫁给你。” “你确定?”沈秀道,“嫁不嫁,娶不娶,与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如何都可以。你若不想当赘婿,就不要勉强自己。” “没有勉强。”谢扶光道,“我想嫁给你。” 嫁给她,做赘婿也好。女子嫁男子,男子可以随意休掉女子,女子却不能休掉男子,主动权完全在男子手上。 他不会休沈秀,但他要把主动权交到她手上。是以,他要嫁给她,做她的赘婿。 他恳求:“秀秀,请娶我。” 沈秀与他十指相扣,“好,我娶你。” 沈有财乐了。赘婿好,赘婿好啊!他就这一个女儿,哪里能舍得把女儿嫁出去。若谢扶光肯嫁给秀秀,他与女儿就不用分开,往后他们俩生的孩子也是他老沈家的! 他喜不自禁,“那咱去挑个良辰吉日,择日成婚!” “爹,我和扶光已经决定好,在他生辰那日成亲。” “他生辰是什么时候?” “十二月二十一日。” “也就是下下个月?那日子还久,咱们能好生准备准备!” 余光触及杨氏捧着的碗,沈秀道:“娘,你拿的是扶光的药?” “唉哟,险些忘了,药熬好了,谢公子,你赶紧趁热把药喝了。” 沈秀把药端过来,药还热腾腾冒着气儿,她喂谢扶光喝下药,道:“喝了药赶紧睡,你好生休息,养养神。” 谢扶光扯住她的指尖,“别忘记向我提亲,三书六礼,聘书,礼书,迎书三书,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别忘记。至于聘礼就罢了,我不要聘礼,我的嫁妆,是我所有财产。” 沈秀意外,“你这么了解这些?我都不知道三书六礼是哪三书哪六礼。” 他眨眨长睫。与她分开的这六年,他每时每刻都在幻想与她成亲,梦里与她不知举办了多少次婚礼。故而婚礼仪式流程,他熟知到倒背如流。 他柔声道:“秀秀,请快些准备。” 仿佛不快一些提亲下聘,他就会死掉。 沈秀揉揉他雪白的长卷发,“我会很快写好聘书,向你提亲,不会让你久等。” “我等你。”!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59 章 秋风凉,草未央。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间,草原丘陵起伏,山花烂漫,牧草金黄,牛羊成群。成群的牛羊踏着金黄的牧草,追寻着风里的原野气息。 “嗷呜!”一只健硕的金狼出现在草坡上。它毛发蓬松干净,冷硬而富有光泽,似如披了一袭华丽的金色战袍。 巡视自己的子民一般,它望着不远处的牛羊,幽幽绿眼里透着能让所有人发毛的冷酷与凶残。 “小金。” 听到这呼唤,金狼迅速回头,奔向斜后方的男子。 一头扑进男子怀里,金狼身上的冷酷与凶残荡然无存,整只狼变得乖巧起来。它蹭着男子的手,撒娇似的咕噜咕噜发声。 男子揉着金狼的头,朗声大笑,雪白的牙齿若浸过了最艳的日光。 忽而,一道凄厉的声音骤然响起,“啊!救命!” 只见远处,一只狗头虎正在追赶一个小女娃。 金狼迅速冲过去,与此同时,男子从背后抽出箭羽。 “嗖!”一箭射中狗头虎!狗头虎瞬间倒地。 小女娃见虎头狗中箭而亡,她脱力地瘫坐在地上。 男子走过去,“没事了。” 小女娃惊魂未定,抖着下巴道:“大哥哥,谢谢您。” 小女娃离开时,看了一看男子背上背的箭羽。大哥哥箭术真好!这么远都能射得这样精准。她若是和大哥哥一样厉害就好了! 小女娃一路奔回家,“阿娘!阿娘!我遇到狗头虎了!” 正在挤羊奶的妇人大骇,她急得一把搂住小女娃,“桑桑,你遇到狗头虎了?受伤了没?又没有事?” “没有,一位大哥哥救了我。大哥哥好厉害,比部落里的神箭手还厉害!” “没事就好,往后不要一个人跑那么远!听到没!” “听到啦!” “对了,救你的那位大哥哥是谁?” “不认识,不是我们部落的。” 他们部落是赫兰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部落里的人基本上都互相认识。救她的大哥哥她没见过。 “兴许是别的部落的人。”妇人还欲说些什么,就听她丈夫在外头喊她们出去吃饭。她拍了下桑桑,“赶紧洗了手,吃饭去。” 今日部落外出打猎,满载而归,为庆祝部落猎得丰厚的战利品,部落举办了篝火宴。 肉块在烤架上烤得滋啦作响,浓浓的肉香几乎笼罩了整个部落。让人流口水的香味里,部落里的人们围着火堆,手拉手,笑容满面地跳着舞。 老祭司举起一串金黄油亮的烤肉,“敬王上!” 部落所有人跟着举起金灿油亮的烤肉,“敬王上!” 桑桑靠在母亲身边,津津有味啃烤肉。桑桑母亲拿起肉串,沾沾果奶,喂到她嘴边,同时支着耳朵听老祭司与首领他们谈话。 似是谈及了东陵,部落的老祭司冷冷道:“终有一 日,我赫兰铁骑会踏过东陵长河,荡平东陵!” 赫兰与东陵,乃百年宿敌,终有一日,他们会打到东陵,报仇雪恨! 桑桑第一时间举起拳头,奶声奶气道:“不对,不对,东陵改成秀国了,是要荡平秀国!” 部落里的人连接跟着响应,“对对对,荡平秀国!” “荡平秀国!” 倏然,一道陌生的声音突然插.入,“说得好!” 众人齐齐看去。 桑桑一眼认出来人。她如一只鸟儿,飞奔过去,“大哥哥!大哥哥!阿娘,这是之前救我的大哥哥!” 桑桑母亲觉得这黑衣男子有些面熟,她定睛一瞧时,旁边的老祭司不可思议地颤动着唇瓣,“……王……王上?” 闻言桑桑一愣。王上?大哥哥是王上? “王上!参见王上!”首领轰然跪下。 王上?部落所有人瞠目结舌。四周的空气变成了实体,所有人都动也不能动,四肢关节,口中之舌,全都彻底僵成石头。接下来,他们都跟着扑通跪下,“参见王上!” 赫兰峥:“都起来,不必拘礼。” “王上,您来此处,是有何吩咐?”首领激动到浑身发抖。 这是他们的王,统领草原所有部落的草原战神,草原狼王,赫兰王陛下!他只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能与尊贵的陛下说上一句话,便是他天大的福分! 他满脸胀得通红,激动中带着狂热的崇拜,恨不能跪下膜拜赫兰王的脚趾。 赫兰峥:“游猎误入此地,打搅了。” 首领几近语无伦次,“不不不,不打搅,不打搅,您能到此处,是我们所有人的荣幸!” 老祭司到底年岁大些,沉稳些,他很快平复情绪,问赫兰峥可曾用了饭,问赫兰峥可愿屈尊在此用饭,他们当尽心准备膳食。 “不必,”赫兰峥扫视烤架上的烤肉,“吃这个就行。” 老祭司忙不迭说这些食物粗鄙不堪,不能进陛下尊口。 赫兰峥朗声一笑,拿起一块肉吃进嘴里,“不错!” 他一挥衣袍,直接盘坐在篝火前,“大家都一起吃。” 老祭司与首领只说不敢,其他人也惶惶地低垂下脑袋。与陛下同吃,他们哪里敢哪! 赫兰峥皱眉,“我说了不必拘礼,都一起来吃。” 不敢再不从命,首领忙招呼大家继续吃。他亲自倒酒,奉上前。 赫兰峥举杯一口饮尽,尽显草原男儿的豪爽与粗犷,“好酒! 不远处,桑桑悄悄抬头去瞄赫兰峥。大哥哥是陛下!陛下救了她!极度的喜悦几乎砸晕了她。她竟这么有福气,能让陛下救她一回? 桑桑母亲则在心头暗自感慨,早就听说他们的王是这世间最最好的王,她今儿可算见识到了他们王到底有多好。 尊贵的王,与庶民同吃同饮,不拘小节,并不自恃身份高贵,傲慢轻贱他人,待他们竟像身份地位同等的人 一般! 另一边厢,部落里的姑娘们,一个个面红耳赤,心上漾起涟漪。 她们的王,身形高大魁梧,身着黑色箭袖长袍,披散在肩后的编发里,缀着细细的长辫。 鬓若刀裁,长眉英挺,鼻梁挺拔,麦色肌肤泛着野性的光泽。 传言陛下俊朗无俦,神勇无敌,胜过这世间任何男子,可真正见了他,才知她们的王比传言中还要英俊。 赫兰峥饮着酒,抬手时,胳膊上健壮的肌肉仿佛要爆裂开,麦色的肌肤映着篝火,透着熠熠之光。 凉风吹动他的长辫,他放下酒杯,看向老祭司。老祭司方才的话在风里再次响起。 荡平东陵。 九年前,赫兰大祭司卜卦,言,若要荡平东陵,必须除掉一人。此人乃是赫兰荡平东陵的最大阻碍。 有此人在,赫兰铁骑将永远也无法踏足东陵。 此人乃是一位女子,东陵女子,姓沈名秀。 一个东陵女子而已,何以能成为他荡平东陵的最大阻碍? 荒谬。 然大祭司断言,此人必除。 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为了赫兰大业,此人必除。且这人还是东陵人,每一个东陵人,亦或是说是每一个秀国人,都该死。 赫兰峥决定派人去杀沈秀。未料九年过去,这女子竟极难除掉。 若再除不掉她,他会亲自去杀她。赫兰峥眯眼,一口饮尽烈酒。 曦光现,宿雾空。清蓝天光洒进院落,将整个院映照得温暖起来。沈秀站在卧门前,伸伸懒腰后,进入谢扶光的房间。 屋里,谢扶光抱着装着聘书的锦盒,轻轻抚摸。 自沈秀昨日将聘书交与他后,他便一直抱着聘书不离手,仿若抱着绝世珍宝,生怕弄丢。 沈秀一跨过门槛,他便抬首,“你来了。” 他武功高强,耳力总是如此好。失明之后耳力变得更好了。即便他失明了,武力值也并未削弱多少。如此这般,也不怕不轨之人接近他,沈秀也放心了许多。 她拍拍锦盒,“放一边罢。” 他抱紧盒子,仍不松开。她失笑,让下人摆上早食。 即使是吃早食的时候,谢扶光也没把锦盒放下。他一手抱着盒子,一手拿着汤匙喝粥,完全没有放下盒子的打算。 沈秀无奈笑笑,喂给他一块春卷。他张嘴乖乖吃下。 天黑下来,月照绮窗,映出一泓秋水色。沈秀摸摸谢扶光的脸,“你早些睡,我回房了。” 夜渐深,谢扶光悄无声息来到隔壁宅子里。 手下恭恭敬敬给谢扶光开门,“主上,人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谢扶光进入屋内。 屋内灯火明亮。李绣娘与冯裁缝见谢扶光进了屋,急忙躬身行礼。 李绣娘与冯裁缝,是燕州有名的绣娘与裁缝,谢扶光特意派人寻来,专来教他做嫁衣。 他熟知婚嫁习俗,深 知女子若要嫁人,须自己绣嫁衣。 一针一线一嫁衣,一生一世一双人。嫁人的那方,只有自己一针一线绣嫁衣,才能与伴侣白头偕老。 他要嫁给沈秀,便要自己绣嫁衣,即新郎服,他的喜服。 沈秀不允许他绣嫁衣。她说,不亲自绣嫁衣,他们俩也能白头偕老,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知道,她是心疼他,才不让他绣嫁衣。口头上他依了她,私下里偷偷派人寻了绣娘与裁缝,教他做嫁衣。 他要亲自绣嫁衣,要与她白头偕老,一生一世一双人。 烛光摇曳,时间变得缓慢而绵长。李绣娘打量了一下拿着针线的谢扶光。 这位谢主顾,年岁与她大儿子差不多,生得这样好看,怎的就瞎了眼睛,真真好生可惜。她不禁在心底惋惜。 怕是老天妒他这无双容颜,才教他瞎了眼,落了瑕疵。 双眼看不见,做喜服何其艰难。且还要在三月之内做完,更加艰难。这位谢主顾,何至于要如此为难他自己,唉! 不过,这样的金贵人儿,为何倒像是用过针线的样子?李绣娘这般想着,也问出了口。 谢扶光:“缝过月事带。” 月事带?李绣娘愕然,一张老脸烫得发红。 她边上,冯裁缝暗暗啧啧,谢公子一个大男人,还缝过月事带?是给他妻子缝的罢?冯裁缝虽然也是做针线活的,可他一个大男人,既放不下面子,也不会去缝那什么月事带的。 女子月事不吉,月事带那玩意儿不吉利。谢主顾愿意碰月事带,还亲自缝制,倒真真是爱他的妻子。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谢扶光捏着针线,静影沉璧。 两者教,一者学,如是往复不停。云淡露华浓,天光微明时,手下提醒道:“主上,天快亮了。” 谢扶光放下针线布料。 李绣娘与冯裁缝,目光集中在谢扶光的手上。 那双雪白修长,精致漂亮的手上,多了好些刺目的伤口。 初学制衣,本就容易扎伤手,更何况谢扶光看不见,就更容易伤手。! 第 160 章 沈秀发现谢扶光戴了手套,“怎么戴上手套了。” “手有些冷。” “天气是有些凉了。”沈秀搓搓谢扶光戴了手套的手,“若是还冷,我去给你弄个暖炉来。” “有手套就行。”谢扶光怕她发现他手上有伤,他把手抽出来,重新抱住装聘书的盒子。 沈秀微微一诧。若是以往,谢扶光肯定不会这么快就把手从她手里抽出去,他就如菟丝花,黏黏糖,能多黏她一会儿就多黏她一会儿。 是因为要抱盒子?她眉头扬了扬。 一连过了几日。这一日,沈秀与谢扶光说着话,她说着说着,发现谢扶光没了动静。 他脑袋一垂一垂,在打瞌睡。 她把他抱到床上,轻轻盖好被子。坐在床边,她静静注视睡梦中的谢扶光。 他近来觉多,总是白日里困倦。她之前问晚上他是否是没睡好,他说睡得很好。那么,是吃药的缘故?但他之前吃药也不像这几日那么嗜睡。 等谢扶光睡醒,沈秀唤来周阿婆,让她给他诊脉一番。 周阿婆只道,近来给谢扶光吃的药与之前有些不同,嗜睡正常,没什么问题。 “那就好。” 见沈秀信了,早就与谢扶光通过气的周阿婆,默默松下气。 又是一个月圆夜。灯盏下教谢扶光制衣的李绣娘与缝裁缝,不约而同打了个呵欠。老是日夜颠倒,身子到底是有些吃不消。 李绣娘瞧了瞧谢扶光。他穿引着针线,一点一点,艰难地缝制着衣裳。 尽管学得极艰难,他颊边却带着浅浅的笑意。仿佛他在做他最最喜欢的事,在做一件世上最最重要的事。 李绣娘颇为感慨,若不是爱极了他未过门的娘子,谢主顾何以要亲自做嫁衣,且还是在双眼失明的情况下。 谢主顾的娘子,真真好生有福气,得夫如此,妇复何求! 翌日。 谢扶光又在打瞌睡。他枕着沈秀的肩膀,雪白盈润的卷发搔着她的脖颈,已然沉睡过去。 她静坐在他旁边,打坐练功。 不一会儿L,杨氏把她叫出来,“秀秀,我有事与你说。” 进了沈秀的房间,杨氏递上一个盒子。 “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 打开盒子,沈秀取出里面的东西,“书?” 翻开书页,她倏忽一凝,“这是……避火图?” “对。”杨氏老脸一红,“你也该知道这些了。” 早些把这些事教与秀秀,秀秀也能早些做好准备。 沈秀摸摸鼻尖,与长辈谈及这些闺房之事,她便是脸皮再厚,也有些遭不住,“唔……唔……晓得了。” 杨氏臊着脸皮子,细细教导了她一番郭伦之礼。 “晓得了,都晓得了。” 杨氏清咳,“晓得了就行。我去厨房瞧瞧午饭做好了 没。” 待杨氏离去,沈秀翻翻避火图,忽而,她想到了什么,沉默有顷。 到时候圆房,谢扶光是否会激动兴奋到晕厥过去? 鉴于谢扶光一激动兴奋就喜欢晕厥,她怀疑他很有可能在成亲时,或者是新婚夜圆房时,直接晕过去。 她寻思,到时候得把药备着,得注意些。 …… 十二月二十一日,一年中最最阴冷的这一日。 天寒地拆,滴水成冰,雪花纷飞,卷地而落,若鹅毛纷纷扬扬。燕州城遍地银装素裹,玉树琼枝。 “今日好大的雪。”叶府早起的仆人,抱着扫帚,哆哆嗦嗦扫门前雪。 仆人扫着雪,忽而发现门边高墙上坐了一人。 “公子!这么大的雪,您怎的坐在这儿L?” 叶云川坐在高墙上,望着远方,仿若在等什么人。他满身白雪,晨风轻轻吹拂他的马尾。雪光映满他的白衣,映得他的肤色苍白无血色。 叶云川没反应。仆人挥挥手,“公子?” 叶云川摇了摇头。仆人挠头,“我去给您拿把伞来?” “不用。” “公子,仔细冻凉了。” “没事。” 萧扶摇听下人说叶云川在外头淋雪,也不撑把伞,她赶忙过去,“是嫌自己的日子过得太舒坦,非要折腾出一场病来?赶紧下来!” 叶云川置若罔闻。 萧扶摇蹙眉,“今日秀秀大婚,你冻病了,如何去吃酒席?” 闻此言,叶云川从高墙上一跃而下。萧扶摇把伞撑过去,拍拍他衣衫上的雪花,“赶紧进屋暖暖身子。” 叶云川换了身干净衣裳,萧扶摇把姜汤端给他,“快喝了。嗳,今日秀秀大婚,竟下了这么大的雪,今儿L这日子真是……” “这日子很好。瑞雪兆丰年,多吉利。”叶云川道。 “吉利,吉利。你赶紧喝完了收拾好,咱好快些去沈家。” 婚姻,昏因,黄昏为吉时。黄昏时,沈家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热闹非凡。 宾客只请了叶家人,高昌王等人,以及曼陀罗教教众等人来昏礼。饶是只有这些人,也将整个沈宅挤得满满当当。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里,叶云川站在喜堂里,望着堂前。 堂前,典仪在唱词:“合扇,和和美美……” 沈秀与谢扶光牵着喜绸花球,在典仪的祝福声里,慢慢走到喜堂前端。 叶云川凝视一步一步走近的沈秀。 她身着凤冠霞帔,衣摆长长拖地,凤冠前垂下流苏,微微遮住面庞。即便流苏遮住她的脸,她的面容有些模糊不清,但任谁都能看得出流苏下的她在笑。 她双目翘成月牙,明媚灿烂的笑容,令她整个人都光彩潋滟起来。 她很开心,极开心。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叶云川垂目,苦涩地握紧拳头。 沈秀的目光透过垂下的流苏缝隙, 落在谢扶光身上。 他头戴红冠,白发长卷,如雪如云,披在肩后。 眼纱轻垂,红唇映着雪肤,宛若盛放的红色曼陀罗,盛开到百花失色,昳丽鲜艳到极境。 沈秀看了看他身上的大红色喜袍,喜袍上绣着龙凤图,精美精致。这件喜服,是他一针一线,日日夜夜绣出来的。 直到今早,她才知他这几月白日困倦,并不是因为吃药的缘故,而是这几月他每晚都在绣喜服。 精美奢华的喜服背后,是他日日夜夜的辛苦劳累。喜服越是好看,她越是心酸难抑。 抑制着心里翻涌的潮湿情绪,她继续扬着笑,牵着喜绸,与谢扶光一同来到父母跟前。 典仪扬声:“一叩首,诗题红叶天受益,谢天赐良缘,二叩首,蓝田种玉地做媒,谢地造美誉。三叩首,结发夫妻由海盟,一拜天赐良缘定今生,二拜……礼成!” 典仪祝词完毕,礼成!众人欢呼,鼓起掌来。 就在这时,“砰砰砰!”整个燕州城炸起了烟花。 不止是整个燕州城,秀国全国各地,都在同一时刻,礼成的这一刻,放起了烟花。 漫天烟火,将漫天的雪花都染成了五彩斑斓的绚烂色彩。 沈宅外面,烟花与雪花交织成的斑斓色彩里,魏朝清望着漫天的烟花与雪花,温润的面庞冻得清白。 今日是沈秀大喜的日子。他原想来送一份礼,祝贺她新婚。 然他若真来了,她定会不喜。今日是她大喜的日子,他不会自讨没趣,扫她的兴,给她添堵。 他只能偷偷站在外面。 他静静注视沈家,清隽温润的眉眼犹如蒙了一层灰,万念俱灰般的黯淡。 沈家喜堂里。戴着面具,伪装成宾客之一的月楼迦,看着凤冠霞帔的沈秀。直到沈秀牵着喜绸,与谢扶光一同进入洞房,他收回视线,走出沈宅。 大雪之下,长街寂寥,渺无人烟,颇为凄清。 无视落在身上的大雪,月楼迦慢慢前行。 卖伞的小贩,见月楼迦一人在雪下独行,伞也不撑,步伐也慢,满身白雪,要融进这无尽的大雪里似的。 他疾步过去,“公子,这么大的雪,买把伞罢!莫染了风寒!” 月楼迦并未理会。 小贩追上去,“公子,染了风寒可不好啊!” 月楼迦转头。 小贩一愣。 雪花融在月楼迦浓长的睫毛上,他垂着眼帘,眼眸冰蓝,比这漫天大雪还要森冷。 小贩一个激灵,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顿觉自己小命保,结结巴巴哈哈两声,转身就跑。 才跑出去两步,便见雷大头朝他而来。 要死,怎就遇见雷大头这个天杀的! 雷大头一把拎住他的衣领子,“老子记得你这月保护费还没给?” “大爷,已经,已经给过了!” “放屁!没给!” “真的已经给过了,大爷!小的断不敢说谎!” “老子说没给就没给,快交出来!否则……!”雷大头怒目而视。 小贩哭起来,“大爷,真的给过了,小的上有老下有小,手头真的没一个子儿L了。” “啪!”雷大头甩了他一巴掌,“不给?吃老子一掌!” 小贩歪倒在地上,哭着道:“你这无赖,凭什么收保护费!别以为我不敢去衙门告你!” “告我?哈,你敢告我?你小子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谁!”雷大头一脚踹向他。 小贩下意识抱住头,却没等到预料之中的疼痛。 听到耳边雷大头的痛呼,小贩抬首。只见前方,雷大头趴在地上,嗷嗷痛叫。 雷大头一面嗷嗷叫,一面怒指月楼迦,“你是谁!竟敢打老子!” 他将将说完,一阵风卷到他身上,他整个人飞起来,下一刻砸在地上。 “啊!”雪花在雷大头身上炸开,剧烈的疼痛让他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打不过面前这人。 他急忙告饶,“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月楼迦眉目冰冷,掌心运力。 雷大头又飞起来,再次砸到地上。 如是几番后,雷大头晕将过去。 小贩抖着身,“恩公,多、多谢相助!” 月楼迦看也没看他。 小贩心里一咯噔,无端的生出一种感觉。月楼迦并不像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心情差到极点,在泄愤。而雷大头恰好就撞上了心情极不好的他。 小贩结结巴巴:“恩公,我……小的,小的送您一把伞。” 月楼迦依旧未理会他,只字未言,侧身离去。 雪越下越大。 达驽与其他影卫一直跟在月楼迦后方。穿过树林时,月楼迦停在树巅。 他轻拂衣袖,一排排枯树直接倒下。 达驽吞咽嗓子。他在陛下身上看到了毁天灭地的怒。 亲眼看着心爱之人嫁作他人妇,怎能不怒? 又打倒下一排树后,月楼迦敛袖,声音冰冷如雪,“把这些树重新种上。” “遵命!” 一片片雪花,飘在一个个红灯笼上。每个灯笼都似裹了糖霜的柿子。 沈秀望望喜房上挂着的红灯笼。如若裹了糖霜的柿子像是进了她嘴里,浓郁的甜蜜将她淹没。 她转过头,扫视屋里贴着的对联: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抿着笑,她转回脑袋,摘下谢扶光眼纱,亲了一下他的眼睛,“扶光,生辰吉乐。” 谢扶光眼珠黑润,微微带笑。他轻轻触她的面庞。 今日的她,定然好看。可惜他不能看见她穿着喜服的样子。不能亲眼看见她娶他。 他用指腹,一点一点抚摸她的头饰,头发,脸颊,衣袍,用尽全力去想象现在的她是什么模样。 压住内心的遗憾,他说:“真好看。” 沈秀无言,直接抱住他。 他用卷发搔搔她的肩膀,举起交杯酒,道:“愿君举杯,长伴此生。” 沈秀绕过交杯酒,交杯合卺,长伴此生。⒀[(” 饮尽交杯酒,沈秀剪下一缕她的头发,再剪下他的头发,挽成合髻,装入荷包里。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谢扶光握紧荷包,就如之前抱紧聘书那样,仿若这是这世间最最珍贵的珍宝。 沈秀不禁莞尔,余光触及床边放着的药,她暗暗祈祷,希望他等会儿L用不上这药罢。 念及此,她寻思时候也不早了,“咳,待会儿L洞房时,你别太激动,控制一下自己,别又晕过去。” “好。”谢扶光凑近她,把她的手放在他的腰带上,语调轻盈温柔到如外面的雪花,“秀秀,脱掉我的衣裳。” “我给你脱?” 他的声音变得更加轻柔起来,“来,破我的身。” 闻此言,沈秀心尖一颤。 她捏住他的腰带。他什么也看不见,且就由她来引导他罢。 手指蜷缩几下,她有些赧然。 谢扶光微微垂头,在等着她动作。 她深呼吸,做好心理准备后,拉下床帐。 纱幔低垂,遮住外面的窥探。帐内烛影闪烁,氤氲朦胧。 沈秀快速脱掉自己的衣裳。指尖轻触他的衣袍。抚摸着他亲自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喜服,她说他绣得真好。 谢扶光:“你喜欢就好。” 她慢慢拨开他的衣裳。红色的喜袍,从他白皙肩上落下,如花瓣散落下来,露出他精致的锁骨。 锁骨下,细腻光滑如脂的雪肤上,巨大的刺青人像,鲜明惹眼。 沈秀摩挲他胸前的刺青。心脏闷痛。他刺青时的疼痛,她仿若能感同身受。她用力抱紧他。 没有衣物的遮挡,他们的肌肤挨着肌肤,体温相互浸染,心脏连着心脏,心跳一起轰鸣。 谢扶光低低笑起来。 “笑什么?”沈秀问。 “我们这样,像连体人。” 两个人的身体,没有衣物的阻挡,肌肤挤着肌肤,骨头挨着骨头,如连体人一般亲密无间,没有任何缝隙。 他紧紧勾缠住她,“若能永远如此做连体人便好。” 之前谢扶光经常遗憾不能与她成为连体人,想到此,沈秀抱紧他,“我也想与你成为连体人。” 这样,她就可以做他的眼睛。 “是吗?”他笑容加深。 “嗯。”她拍拍他,“你可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来罢,秀秀。” 她略略起身,扫视他的身体。 他的身体,白皙,修长,漂亮,因肤色白,带着略微的清冷感。他的身体如同他的容貌,精致如画,绮丽如花。 烛光笼罩在他如玉肌肤上,流光溢彩。 她嗓子发干,不禁吞咽唾液。随后身体伏 下去。 谢扶光胸口剧烈起伏。他面上尽是隐忍,手抓住床单,指骨捏得泛白。 此刻的他,眼角微红,浅含泪光,如沾着露珠的花,颤颤巍巍,带着病态的红晕。 沈秀亲着他,耳根绯红,当她碰触到某一处时。 “……嗯……唔!”谢扶光的身子激烈弹跳了一下。 他用力按压住自己的穴道,喘着气,眸含水光,继续。” 沈秀用力吸一口气。 与沈秀负距离接触的那一瞬间,谢扶光身体再次猛烈一弹! 从未有过的,极致的欢愉,让他眼前一黑,直接晕厥过去。 沈秀把准备好的药丸塞进他嘴里。给他按压穴道时,她露出果然不出所料的表情。 也不知,谢扶光是不是第一个圆房圆晕过去的新郎官。 她红着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半夜里,谢扶光苏醒。 “醒了?” 谢扶光寻着沈秀声音的方向,缠住她,“我又晕过去了。” “对。” “我会忍住,这次不会再晕过去。”他亲到她唇角。 “你还想……”她哑然,“你这样子,改日再……吧。” “不,就今夜。” “我怕你再晕过去。” 伸出粉嫩的舌尖,卷走她掌心里的药丸。含住药丸,他道:“再试一试。” 他紧紧勾缠住她,黏黏缠缠。若勾人的花妖,妖冶惑人,“再试一试。” 他在撒娇么?沈秀招架不住,“那,那你一定要控制好自己,别再晕过去了啊。” 极致的欢愉再次降临,谢扶光含着药,拼尽全力按压穴道,不让自己晕厥过去。 细细密密的汗珠,浮现在他鼻尖。他克制隐忍着,仰着胭脂红的脸,整个人像是要碎掉,透着破碎的清丽感。 眼泪掉下来的时候,一丝声音没控制住,从他喉咙里泄露出来,“啊……” “嘘!”沈秀迅疾捂住他嫣红水润的嘴唇,“你声音小点,太大声了!” 他仰着纤细修长的脖子,眼瞳水红。眼泪将他的睫毛浸染的水光莹润,他泪水涟涟,乖乖道:“唔。” 下一刻。 他又叫出声。高亢的声音,大到几乎把房顶震塌。! 第 161 章 “嘘!嘘!嘘!”沈秀捂住谢扶光,“小声点儿!” 融入她的身体里,与她融为一体的极乐▼[(,让谢扶光完全失去控制。他喘着气,“我太快乐,没忍住,对不起。” 极致的快乐,让他失控。 他红着眼道歉,泪光涟涟,配上涣散无焦点的瞳孔,无辜又委屈,真真我见犹怜。 沈秀的心塌陷下去。她为何要让他强忍住?就因为羞耻,怕别人听见了觉得丢人?为什么要因为别人,而强迫他,压抑他呢? 思定之后,她捧住他的下巴,“没事,你不用再忍,想大声叫就大声叫出来。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我们自己想怎样就怎样。” 谢扶光缓慢地眨了一下浓长黑卷的睫毛,“嗯。” 朝霞自天边蔓延开来,天空犹如烈焰璀璨。轻盈绚丽的色彩泼进窗子里,在床边晕开时,谢扶光掀开长睫。 他长发凌乱,似被暴风摧残过的娇花,脆弱不堪。又似被春雨滋润过,绮丽流彩。 他缠紧怀里的沈秀,皮肤相贴,体温浸染,心脏连着心脏的姿势。 屋子里燃尽的红烛,散发的余味,是蜡液的气味。 谢扶光歪歪头,陷入思索。 蜡液,用来封住信封的蜡液。 用蜡液,将他与她粘黏成连体人。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他目光闪动,面上呈现出奇异的兴奋。 随之,这念头被他强压下去。 沈秀醒来,浑身酸软无力。昨夜,前面是她出力,后来她累了,便是他出力。他大抵有用不完的精力,折腾了一晚上,她整个人都快散架。 “醒了么?”谢扶光亲亲她。 “醒了。你何时醒的?” “没醒多久。”他的嗓音极沙哑。 昨晚他叫了一宿,嗓子都哑了。沈秀摸摸他的喉结,“等会儿你喝杯蜂蜜水,润润嗓子。咦?你这眼纱……” 他戴的眼纱,不是之前的眼纱,有些像……她迟疑了一下,便听他道:“是喜绸。” 昨日他与她成亲时牵着的喜绸。他剪下一截喜绸,用做眼纱戴在了眼睛上。 沈秀怔然。是,的确是喜绸他们拜堂牵的喜绸,印有龙凤图,与宅子里挂的其他喜绸不一样,她能认出来。 她凑过去,亲在眼纱上。 谢扶光掌心往下滑,“再来一次?” 他迷恋上与她毫无阻隔,负距离接触的感觉。他迷恋上被她包围,融进她的身体里的极致快乐。 若是可以,他想永远在她身体里,融进她的骨血里,与她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沈秀推开他,“不行,天亮了,该起了。” 他黏上来,悦耳的声线摩擦她的耳膜,“不行么?” 他微微撇唇,仿佛她不答应,他就会碎掉,就会死掉。 她实在是招架不住他这样,话先出口,“那就……一次。” “好。”谢扶光展颜 ,面庞泛出耀眼的光彩来。 小桃靠在喜房门外,正打呵欠,忽而听到熟悉的,高亢的一声。她浑身一激灵。 她实在是没想到。她家主上,竟、竟如此会……叫.床。 捂住发红的面颊,她赶紧离远了些。 日上三竿。喜房那边还没动静,杨氏和沈有财也没硬把沈秀与谢扶光叫起来敬茶。 “敬什么茶,敬什么茶,”沈有财很是纵容沈秀他们,“就让他们多睡会儿,睡醒了再说。” “嗳。”杨氏也没说什么,就随他们去。 红光笼罩的床帐内,一只汗涔涔的手伸了出来。紧接着,另一只大一些的手覆盖过来,把那只手拉回帐子里。 被拉回帐子的沈秀吸了吸气,“好了,都快午时了,别再胡闹了。”她满身汗,这会子实在是吃不消。 谢扶光蹭着她的脖子,黏黏糊糊,“好。” 小桃准备好浴桶,退避出去。热雾蒸腾着浴间,将室内氤氲得朦胧起来。浴桶里,沈秀趴在浴桶边沿,惬意地闭目。 谢扶光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枕在她肩头,“秀秀,可以再来一次吗?” 沈秀扶额,“你且消停罢,哪来的这么多的精力。” “我还有精力。” “可我没了。” “我只待在里面,不动。” “……” “可以么?” “你真是……”真是不知让她说甚么好。可她又能怎么办,她总是对他心软,总是没法拒绝他。 再次与沈秀融为一体。 “嗯……”谢扶光微微仰起脖颈,犹如中了剧毒,终于吃下解药那般舒坦。 虽然不能动,他也达到了极乐之境。 他抱着她,脸埋在她颈边,低低轻哼几l声。 许久过去,水波荡漾,朦胧水雾里,一丝叹息从谢扶光胸腔里逸出来。 沈秀问:“叹什么气?” “想这样永远待在你的身体里,为何不能永远待在你身体里?”他拥紧她,目露炽热的迷恋与渴望。 “咳,永远待在我身体里,这恐怕没办法。虽然不能永远待在我身体里,但你已经在我心里,永远。” “永远在你心里?” “永远永远。” 他轻轻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沐浴的热水,都被他的笑声震开了涟漪。 水快凉了的时候,谢扶光终于不甘不愿放开沈秀。 梳头发时,沈秀问:“扶光,你剪剩下的喜绸呢?给我。” “要做什么?” “绑头发。” “不是有发带?为何……”瞬间明白了她的用意,谢扶光止声,红唇翘起来。 厅堂前,沈秀拉着谢扶光敬茶,“爹,娘,我们起得太晚了。” 沈有财笑呵呵,“嗐,不晚,不晚,你们想睡到啥时候就睡到啥时候。” 杨氏瞅了瞅谢扶光的眼纱,又看了下沈秀的发带。她犹疑,这眼纱与发带,怎么像是昨日他们拜堂时牵过的喜绸。 大抵就是那绸子。 怎么把喜绸用来做眼纱和发带? 喜绸成对,用来彰显恩爱?到底是新婚夫妻,杨氏失笑。 敬过茶,杨氏要与沈秀说些体己话,谢扶光便避开。 在外屋坐了片刻,谢扶光走出屋子,停在门外的圆脸护卫前。 圆脸护卫恭谨抱拳,“主上,您有何吩咐?” 谢扶光:“我的眼纱如何?” 圆脸护卫:“呃……好,很好。” “这是我与秀秀拜堂时牵的喜绸。”谢扶光语气愉悦,透着不容忽视的炫耀。 圆脸护卫挠挠头。 这时,谢扶光走到另一个瘦脸护卫面前。 谢扶光:“我的眼纱如何?” 瘦脸护卫:“好看!” 谢扶光:“这是我与秀秀拜堂时牵的喜绸。 圆脸护卫看了谢扶光,又看了看瘦脸护卫,暗自啧了一声。 他家主上,恐怕炫耀的不是喜绸,炫耀的是他与沈姑娘拜堂成亲了这件事。 主上这恨不得昭告天下的样子,怕是路过的一条狗,都要被他问一句他的眼纱如何。! 雪刀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