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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破敌

作者:苍穹之鱼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刘将军虽然勇武,只可争勇于阵前,却不能独当一面,大王以两万精锐托付之,若有不测,是自损国威!”鲁芝找到一个私下场合进谏。


    这种话也只有他敢说。


    刘珩在长安恶名远扬,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看不惯他的人很多。


    杨峥道:“若是中土战事,孤自然不敢用他独当一面,但草原诸部另当别论,我数万大军远袭,则敌必远遁漠北,两万大军不多不少,焚烧草原,行绝户计,诸部必会联合,彼众我寡,非勇猛之将不能破之,刘珩正当其任,身边有庞青、姜伐野、彭护,必有捷报传回。”


    刘珩不是真傻,当初长安大战,这厮绕过文鸯,盯着庞会打。


    草原太辽阔了,从北海(贝尔加湖)到罗荒野(西伯利亚),从大鲜卑山到金山(阿尔泰山),两万人洒进去,犹如大海中的一滴水。


    两万兵力,可以给草原诸部一个错觉,努力一把,或许能吃掉他们。


    即便他们不动,刘珩在草原上这么烧下去,诸部活不过这个冬天。


    当年魏武攻打乌桓,开凿沟通呼沱河、鲍丘水的平虏、泉州二渠以运输粮草,敢出兵就各种不顺,大雨滂沱道路阻塞,乌桓军扼守要道,魏军不得寸进。


    只能在田畴部曲带领下,走徐无山,轻骑出卢龙塞,于崇山峻岭中疾行数百里。


    与乌桓主力相遇于白狼山。


    魏军主力在后方,前线兵力一共也才七千,乌桓数万精锐。


    魏军左右皆惧,主张等待后方重兵集结。


    只有张辽一力主张发动猛攻,魏武壮之,赐以麾仗,张辽奋勇争先,阵斩蹋顿及乌桓名王十多人,降者二十余万口。


    强盛一时的乌桓自此衰亡。


    绝大多数情况下,敢提着刀子上,结果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当年攻打河湟强渡青羊涧,也是刘珩第一个下水,不顾性命,扑腾到对面,才让杨峥大军绕到迷当背后,袭取了大小榆谷,断了迷当的根。


    两万精锐中军,装备精良,士气高昂,草原上的乌合之众难有胜算。


    说白了,只要敢玩命,这一战就不会输!


    所以刘珩最适合这一战。


    当然,文鸯、蒙虓也足以胜任,但他们一人在河南地,一人防守临晋。


    马循刚刚大胜,不宜再领兵出战。


    庞会也是勇将,但他心思太多了,战局稍有不利,一定会想着保全自己,杨峥不敢让他领兵。


    “大王深谋远虑,臣不如也。”鲁芝劝了一句,见杨峥早就想好的前前后后,也就不再坚持。


    浚稽山。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刘珩侵掠如火,庞青不动如山。


    战场上血肉横飞,诸部联军几次想合围刘珩所部骑兵,但他们的渔网不够坚固,被五百重骑轻易凿穿。


    刘珩一杆狼牙棒,擦着便伤,碰到便死。


    凡是挡在他面前的敌骑,全都被砸成肉泥。


    凡是伸过来的刀矛,全都被被砸断。


    秦国崛起,中军待遇最优,将士们开始自制兵器、铠甲,制式盔甲之中,再穿一层西域锁甲或者牛皮甲,每一个箭镞都精心打磨,每一把环首刀都反复擦拭,每一匹战马在出征前都喂了半个月精料,比人吃的都好……


    骑兵不是步军,奔动起来,根本围不住。


    草原诸部也没有这个默契。


    刘珩一万三千余骑兵在敌军中纵横驰骋,在草地上踏出一条血路。


    远则用骑兵短弩,近则长槊。


    弩尽则短兵搏杀,槊断则拔刀应战,


    从隅中杀至晡时,从晡时杀至日入。


    最开始的一万五千骑,变成一万三千骑,一万骑,九千骑,很多都在汹涌的人潮中被冲散了。


    力竭的战马当场被舍弃,散落在猩红的战场上。


    五百重骑的战马早就瘫软在地,每一个士卒原本黑色的盔甲被染成了鲜红色。


    就连一向力大无穷的刘珩,都有些举不起狼牙棒。


    直接扔在战场上,拔出环首刀奋力砍杀。


    敌军伤亡惨重,奈何不了刘珩的骑兵,集结重兵,围攻庞青的步阵。


    然而步阵比骑兵更难对付。


    以诸部的实力和装备根本撕不开这个铁壳。


    庞青列阵在小土丘上,土丘之南则是龙勒水,步阵并非死守,而是百人为一小阵,五十多个小阵散落在土丘上,骑兵可从中间空隙向土丘上冲,但会面临小阵的层层截杀。


    最前的数个步阵正是秃发树机能的部曲。


    庞青原本想消耗他们,没想到他们也异常顽强,犹如磐石,秃发树机能和秃发务丸身先士卒,二人都颇为勇武,指挥若定,秃发部居然伤亡不大。


    战场上也多少如此,越是怕死,往往死的越快。


    这些人众志成城,凭借木车大盾死命血战。


    山丘上血水缓缓下流,人和马的尸体散落一地。


    有士卒直接捧起混杂人血的马血一饮而尽,或者小刀割马肉咽下。


    眼中的猩红杀意更甚。


    凉州处于东南西北诸部的交汇之地,从东汉中期便处于血战之战。


    羌人慓悍,士卒精勇。


    杨峥把他们整合起来,自然冠绝天下。


    这种恶战对他们而言不过如此。


    庞青坐在土丘之上,牙旗之下,“秦”字大纛随着朔风翻卷。


    只要这面旗没有倒下,这支秦军就不会败。


    也正因为步阵的坚守,给了骑兵巨大的精神支撑。


    每次骑兵回望见还在飘扬的旗帜,再艰难的死战都不会放弃。


    而潮水一般的敌军却在不断萎靡。


    这种联盟永远不可能精诚团结,谁的部落多死一个男丁,面对的生存压力就会更大一分。


    不是他们不够勇武,也不是他们没有决心,而是部落的框架决定了他们必然不会死战。


    呜呜呜——


    惶急的号角声中,一个部落率先退出战场。


    第一个退走的,损失最小,最后退走的,肯定伤亡最大。


    草原上也处处是算计。


    很快,撤退就变成了争先恐后,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褪去。


    刘珩顿觉眼前天高地阔,敌人已经溃逃了,张开血盆大嘴吼道:“杀!一个都不放过!杀啊!”


    骑兵们振作精神,刚准备追击,刘珩身体一歪,从马上摔了下来。


    “将军!将军……”


    身先士卒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刘珩身披十余创,身上的血不仅是敌人的,还有自己的。


    他的战马都战死累死五匹,而他能支撑到现在,已经是个小小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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