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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作者:蜜酿圆子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正午刚过,骄阳直射大地,腾腾的热气让远处的景物都变得模糊起来。


    本该是路上行人最少的时候,但此刻,向来门可罗雀的大理寺门口却挤满了攒动的人头。


    那些实在挤不过去的,便另辟蹊径,蹬着衙门口两头巍峨的石狮子的头,扒在墙头伸长了脖颈往里看。


    若不是夏日里枝叶茂密遮挡了视线,两边的树杈上怕是也要坐满了人。


    平日里,百姓都绕着衙门走,生怕惹上官司。可今日不同,着实是有大热闹可看,那点子虚无的忌讳怎么都压不过旺盛的好奇心。


    “老丈,今日是什么案子?怎的如此多的人来看热闹?”


    个个都想往前凑,场面混乱得很,体力不好的人即便挤到前排,也会被再次挤出来。


    卖烧饼的老伯便是如此,明明先来的,站在前排,可是被这些后生挤啊挤的,挤到了最后一排。


    现在是挤又挤不过,看又看不见,只能气鼓鼓的站在人群后骂街。


    忽然听到有人比他更倒霉,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瞬间得意了起来,也没那么生气了。


    再看问话的两人,虽都有些风尘仆仆,但一个面容清俊冷冽眉峰锐利,一身矜贵;另一个一身劲装环胸抱剑,拒人千里。


    身后的那两匹马更是膘肥体壮毛色油亮。


    这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想必也不愿和他们这些市井小民挤在一处凑热闹。


    “定国公府的大姑娘杀人,被抓了个正着!一路被人扭送至大理寺,这会儿死者家人正在抬着尸首在堂上讨要说法呢。”


    “定国公府林家?大姑娘……杀人?”


    问话的是秦骁,也就是抱剑那人,本来适才只是随口一问,现下听完烧饼老伯的话,脸上有些错愕,不太确定的又问了一遍。


    能进大理寺的案子都不是普通案件,但定国公府的大姑娘不是一般的世家闺秀,那是正正经经的高门贵女。


    林家算是当朝勋贵里独一份的存在。当年,老定国公带着八个儿子和高祖皇帝一起南征北战打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


    天下大定时,父子九人就只剩两人,其余皆战死沙场,活下的两人也都残了。


    高祖登基后,欲封林家异姓王,但老国公婉拒了,只求了个国公封号和世袭罔替的恩典。


    不仅如此,林家还立下家训:五代之内不得入仕。


    激流勇退撤了个干净,避免了功高盖主和日久生疑。


    高祖感动不已,赏赐定国公府家财无数,莫说五代不入仕,即便是永不入仕,林家人只要不谋反,就坐吃山空,也怎么都败落不了。


    事实证明,老定国公这般选择是多么的正确。


    其余那些有从龙之功的家族,后来不是被贬就是被诛杀,这么多年过去,当年的勋贵就只剩他家一根独苗了。


    虽说高门大户也不代表就多干净正直,但也不必她这样的身份亲自动手杀人,更不要说还被抓现行。


    闹这么大,难道是贵女间起了什么龃龉,错手出了意外?


    那可就难办了。


    这林大姑娘如今已父母双亡,虽有地位,实质上却是没有人护着的。


    “真真的!适才那一路,那死了的丫鬟一家人哭得可是震天响啊,她娘晕都晕过去两回,可怜得狠着呢!”


    烧饼伯见这两人好像不信,赶忙把自己看见的都说了出来,衙门口的这些看热闹的就是这么来的。


    “丫鬟?!”秦骁惊得把抱着剑的手都放下了,回头看了沈怀瑾一眼:京城的人是都疯了吗?贵女们不是被杀就是杀人?


    “可不是吗……”烧饼伯正要继续说,忽然听得后头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叫,随后就变得躁动不安起来。


    这是又有新情况啊,他也管不了问话这两人了,赶紧埋头又往人群里钻。


    “去看看。”一直没开口的沈怀瑾转身把马拴好,抬步走向了围观的人群。


    秦骁急急地也跟上去拴自己的马:“有什么好看的啊?咱们为了赶路,日夜不停的跑了七八日,怎么进了城反倒不急了。”


    您是看热闹的人吗?在山上的时候,师兄弟们切磋武艺打得头破血流,也没见你分一个眼神过去。


    如今,这么点热闹就往前凑。


    此刻的公堂上,正闹哄哄的如同一锅粥。


    两个衙役押着一个粗布短衫的男子,那人面上悲愤交加,即便已被压得动不了,口中却没停,声嘶力竭的呼喊着:“杀人偿命!杀人偿命啊!”


    旁边一个妇人哭得瘫软在地,两人身边是蒙着白布的一块门板,白布下是起伏的人形,应当就是那个枉死的丫鬟了。


    而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大堂一侧的廊柱下。


    那里躺着个锦衣少女,无声无息。


    “不会被撞死了吧?”


    “梅大郎是在码头扛货的力工,有的是力气,林大姑娘被这一撞,不死也要去了半条命。”


    “撞死也是死有余辜,谁叫她杀人了。”


    “可惜了那梅大郎,虽说事出有因,毕竟当堂行凶,流放劳役是逃不了了,端看堂上老爷怎么判了。”


    “别瞎说。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有钱人处置个丫鬟如同捏死个蚂蚁一般容易,哪需得千金小姐自己动手。”


    “那你是不知道,定国公夫人是怎么死的……”


    看热闹的人一个个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刚才一升堂,定国公府的林大姑娘就直呼冤枉,一直哭诉着自己没杀人,被逼问急了甚至直言道:“一个丫鬟而已,若要杀,又何须我亲自动手。”


    正是因为这句话,惹得死者的兄长梅大郎暴起,一头撞过去,将她直接冲撞到一旁的柱子上,也不知现下是晕了是死了。


    物伤其类,外头围观的都是寻常百姓,自然是见过权贵不把平民的性命当回事的,听到这话,瞬间闹哄哄的,有觉得凶手被撞死活该的,有觉得死了反倒便宜了的。


    也有一两个看出蹊跷的,只不过,事不关己,热闹大于真相,谁还管得了那么多。


    秦骁这会儿也挤到了沈怀瑾的旁边,正探着头一边往里看一边小声嘟囔着:“大理寺今日谁坐堂?怎得这般不中用,竟由得人犯在他堂上被受害者家属给撞晕了。”


    躺着的那具身体尚有轻微起伏,地上也没有血迹,想必撞得不是太重,应当没有生命危险。


    但即便如此,公堂上发生这种事也有损大理寺的威名。


    沈怀瑾看着这闹哄哄的一片,皱了皱眉,便打算转身离去。


    现下这般情景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了,今日的事虽然蹊跷,但他还未正式上任,贸然插手并不妥当。


    林大姑娘……果然还是如同记忆里一般娇柔。


    杀人?


    一个说两句话都要哭三场的人,哪来的胆子下手。


    “啪!”惊堂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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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响,瞬间公堂上下安静不少。


    今日升堂的是大理寺少卿周承安,虽为少卿,但因为大理寺已多年没有寺卿,加上他也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越发的爱和稀泥。


    更何况,今日他是有意搅浑水。


    刚才堂上一团糟的时候,他便没制止,就由着他们吵吵闹闹的撕扯着。


    眼见着情况失控,搞不好还要在自己眼前出人命,周承安后背突的冒了一层虚汗,一下子头脑也清醒了。


    只想着赶紧先退堂,可不是他不作为,而是嫌犯已经晕了,问不出话来。


    “先将嫌犯收监,此案稍后再审。至于梅大,也一并收监…”


    “慢着!”


    周承安话音刚落,瘫在廊柱下的少女就动了动,随后睁开了眼,人还未起身声音先出来了。


    林清刚缓过被撞击的头疼,以及忽然涌进的记忆带来的眩晕,还没能从地上爬起来,就听到要将自己收监的“噩耗”,赶紧出声制止。


    一手撑着身边的柱子,勉强起身后,来不及看清堂内情况,少女有些沙哑却清晰的声音再次响起:“不知大人可传过仵作验尸?死亡时间、死因可曾明确?”


    “未……未曾……”


    虽然知道刚才那一下肯定不足以撞死人,但忽的对上那一双晶亮哀怨的眸子,周承安忽然有种林大姑娘诈尸了的错觉。


    莫名的,竟有了几分心虚。


    “毒妇!大夫人亲眼见你勒死了我妹妹,有何可抵赖的!你竟还想让仵作污她的身子!”


    听到林清要让仵作验尸,梅大郎又要暴起,幸亏刚才的两个衙役站得近,伸手又将他制住了。


    “什么证据都没有,就凭嘴巴说?那我还要说,亲眼见大伯母杀了梅香!”


    林清此刻已经理顺了脑子里的记忆,抹了一把脸上肆虐的泪水,转身看向一直站在不远处默默垂泪存在感不高的华服妇人以及她身旁站着的锦衣青年。


    这是原身的大伯母钱氏和堂兄林世纨。


    也是这桩“凶案”的目击证人和报案人。


    今天,原身只是普通午睡,醒来时却在花房,手里还握着一根麻绳,身边躺着梅香的尸体,不等她叫人,钱氏就带人闯了进来,花容失色的惊叫:“杀人了!”


    随后就是一阵乱糟糟的闹腾。


    林清都搞不清楚最后到底是什么情形,高门大户嫡出的姑娘居然被扣上了杀人的帽子,由着一帮下人扭着招摇过市,送到了大理寺。


    偌大的国公府就没个人阻拦吗?丫鬟、嬷嬷、侍卫、护院的,都是不存在的吗?


    潦草又荒唐。


    堂上所有人都被她这忽然的强硬态度一噎。


    虽说这话说的没错,凡事讲证据,不能空口白牙互相攀扯,眼见也不一定为实,目击证人也不代表就不做伪证。


    但,张嘴就反咬一口,这未免也太无赖了点。


    刚才,林大姑娘可没这么伶牙俐齿,除了哭哭啼啼的说自己没有杀人,就没别的词了。


    林清此番咬牙切齿却是真情实感的。


    什么仇什么怨,她居然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双男主的古代刑侦文里,因为剧情太过潦草,她就刚刚粗看了个开头而已。


    作为一名法医,她还是蛮喜欢刑侦文的,很多作者脑洞大开的案件设计,很能给她启发和欢乐。


    但现在,她很不欢乐。


    因为很快,她就要被冤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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