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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美色误人!孔建华的孔雀开屏现场!

作者:随便都行吧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周六上午。


    北海公园南门。


    春天的风吹在脸上带着暖意,公园门口卖糖葫芦的、遛鸟的,人来人往。


    张副团长陪着李晓红站在一棵刚抽芽的柳树下。


    李晓红二十二岁,穿着一件崭新的粉色薄呢子大衣,两条麻花辫搭在胸前,长得确实清秀。


    她有些紧张地绞着手里的花丝巾。


    “张叔叔,孔同志怎么还没来?不会是忘了吧?”


    “不会不会,小孔这人办事可积极了,昨天下班我还提醒过他。”张副团长一边宽慰,一边低头看表。


    九点五十五分。


    哒、哒、哒。


    一阵极具节奏感的皮鞋声从不远处传来,伴随着轻微的金属碰撞声,像是有意踩在某种鼓点上。


    两人同时转头。


    孔建华穿了一件极其考究的烟灰色改良款列宁装。


    肩部加了硬挺的薄垫肩,腰线收得苛刻至极,将他优越的倒三角身材展露得淋漓尽致。


    十二颗纯铜扣子擦得反光,左胸口袋还别着一块带着长长金属链的怀表。


    整个人迎着晨光走来,透着一股子冷艳高贵的艺术家气质。


    周围好几个路过的女同志都忍不住频频回头。


    李晓红手里的花丝巾掉在了地上。


    她整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脸颊从耳根一路红到了脖颈子,心跳如鼓。


    孔建华停在两人面前,单手插在口袋里,微微低头。


    “抱歉,为了挑选最能匹配这位美丽女同志的装扮,耗费了些时间。”他声线华丽,拖着调子。


    张副团长倒吸一口凉气。


    这小子搞什么名堂?


    来相个亲,弄得像要去大会堂作报告!


    孔建华不动声色地扫了李晓红一眼。


    脸红了,呼吸急促了,连眼睛都直了。


    孔建华心里疯狂得意。


    很好!这只雌性完全被我华丽的求偶羽毛给震慑住了!


    在动物界,这就意味着她愿意跟我回窝里孵蛋!


    “咳咳,”张副团长干咳两声,打破僵局.


    “小孔啊,这位就是李晓红同志。晓红,这是孔建华。”


    “孔、孔同志你好。”李晓红结结巴巴地打招呼,连头都不敢抬。


    孔建华弯腰,非常绅士地把地上的丝巾捡起来,递到她面前。


    “李同志,这条丝巾的粉色偏浊,配你今天这件呢子大衣,压住了你原本白皙的肤色。如果换成鹅黄色或者浅蓝色,会让你整个人亮眼三倍。”


    李晓红一愣,赶紧把丝巾塞进口袋里,不仅没生气,反而更害羞了:“谢谢孔同志指点……我记住了。”


    张副团长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


    这就行了?


    这就看对眼了?


    “那什么,时间不早了,你们年轻人去买票划船吧,多聊聊,加深一下了解。”张副团长赶紧往后退了两步。


    “团里还有事,我先走了!”


    溜了溜了,再看下去他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张副团长一走,孔建华立刻进入了雄孔雀的终极表现模式。


    也就是人类俗称的——恋爱脑。


    “李同志,请。”孔建华走在外侧,替她挡开来往的行人。


    买门票、买北冰洋汽水、租小船,孔建华包揽了一切。


    到了湖边,他甚至不知从哪摸出一块干净的白手帕,在船板的座位上仔仔细细擦了两遍,才让李晓红坐下。


    小船驶入湖心。


    春风拂面,波光粼粼。


    为了展示雄性的强壮体魄,孔建华脱下外套,解开衬衫领口的两颗扣子,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流畅的小臂肌肉。


    两把木桨在他手里轮得飞起,硬生生把一条手摇木船划出了快艇的气势,把旁边几条船远远甩在后面。


    李晓红坐在船头,双手捧着汽水瓶,满眼都是崇拜的小星星。


    “孔同志,你力气真大。”


    孔建华停下桨,单手撩了一下头发,轻描淡写:“这算什么。如果需要,我可以绕着这座湖跑五十圈不带喘气。”


    李晓红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只当他在开玩笑,心里越发觉得这个男人不仅长得好看、有才华,还特别幽默风趣。


    一只陷入自我攻略的雄孔雀,和一个被美色迷晕的人类姑娘,在北海公园的湖面上,开启了一场跨越物种的奇妙相亲。


    ————————————————


    另一边。


    军区大院子弟幼儿园。


    开学的头三天,对很多小孩来说是地狱,对老师来说是折磨。


    但对苗苗来说,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第一天,苗苗死死抓着小宝的衣角,像个挂件一样缩在后面,谁跟她说话她都不吭声。


    第二天,食堂发加餐的核桃酥,隔壁桌那个壮得像头小牛犊的胖男孩想抢她的那份。


    苗苗护食的猫妖本能瞬间觉醒,张嘴亮出小虎牙,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护食声,差点一口咬在胖男孩的手腕上。


    胖男孩哇的一声吓哭了。


    小宝赶紧把苗苗拉回来,顺手把自己的核桃酥也塞进她嘴里。


    到了第三天,苗苗已经彻底适应了。


    她长得白净可爱,一双琥珀色的眼睛被老师解释为黄疸后遗症后,反倒成了小朋友们好奇的焦点。


    加上有小宝这个“校霸”级别的老大哥在旁边镇场子,苗苗很快成了班里最受欢迎的小姑娘。


    只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第三天下午放学前,李老师站在讲台上,笑眯眯地发下了一个小本子。


    “小朋友们,周末在家里不能光玩哦。老师布置了一点小作业。第一,写十道十以内的加减法算术题;第二,把自己的名字在田字格里写五遍。周一早上交给我。”


    听到有作业,小宝没当回事。


    苗苗拿着那个崭新的本子,翻来覆去地看,还在上面闻了闻,觉得这东西一点都不好吃,随手塞进了书包。


    ————————————————


    傍晚。


    南锣鼓巷,五进大院的堂屋里。


    八仙桌前点着一盏明晃晃的台灯。


    小宝坐在高脚凳上,手里捏着铅笔,“唰唰唰”一顿写。


    不到三分钟,十道加减法全写完了,名字也工工整整地填满了五个田字格。


    开玩笑,他可是掌管着家里财政的管家!


    这点算术题对他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小宝合上本子,转头看向旁边的苗苗。


    苗苗整个人趴在桌子上,小手死死攥着铅笔,那姿势跟攥着一根红缨枪去打仗没什么区别。


    本子上,被她戳出了好几个黑窟窿。


    小宝叹了口气,把椅子往苗苗那边挪了挪,拿出大哥的做派。


    “苗苗,你这笔拿得不对。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中指垫在下面。对,就这样。”


    小宝手把手纠正了半天,总算让苗苗把笔握稳了。


    “先写名字。跟着我念,横、竖、撇……”


    苗苗咬着嘴唇,用力在田字格里画了一道。


    “咔嚓”一声,铅笔芯断了。


    小宝沉默了两秒,认命地拿过小刀,重新削尖。


    “力气小一点,纸要破啦。”


    经过半个小时的痛苦挣扎,苗苗终于在本子上画出了五个“苗”字。


    小宝凑过去看了一眼,一阵头大。


    这哪里是字?


    这分明就是猫爪子蘸着墨水在纸上乱踩一通留下的梅花印!


    横竖不分,全团在一块儿。


    “算了,字认得出来就行。我们来做算术题。”


    小宝翻开新的一页。


    “苗苗,3加4等于几?你伸出手指头数数。”


    苗苗乖乖地伸出左手三根指头,又伸出右手四根指头。


    她低着头,盯着自己的手看了半天,小脑袋转来转去,最后抬起头,满眼清澈的愚蠢。


    “八!”


    小宝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


    “哪里有八!重新数!一、二、三……”


    苗苗跟着他的节奏重新点数。


    “……七!”


    小宝松了一口气:“对!就是七。写上去。”


    苗苗歪歪扭扭地画了个像拐棍一样的“7”。


    “好,下一题,5加6等于几?”


    苗苗再次伸出两只手。


    左手五个,右手……不够了。


    她盯着右手思考了一会儿,干脆踢掉脚上的小布鞋,把一只白生生的小脚丫抬到了八仙桌上,准备用脚趾头接着凑。


    小宝一把将苗苗的脚丫子按下去。


    “算数不用脚!用脑子!”


    小宝转身从橱柜里抓了一把核桃,在桌上摆开。


    “看着!我用实物教你。这里有五个核桃,我又拿来六个,一共是几个?”


    苗苗盯着那堆核桃,眼睛亮了。


    她突然伸出小手,快准狠地抓起两个核桃,在桌上一拍。


    “咔啦”一声,核桃碎了。


    她手脚麻利地剥出核桃仁,往嘴里一塞,腮帮子鼓得像只小松鼠。


    “没啦!吃啦!”


    小宝两眼一黑,整个人仰倒在椅背上。


    “你怎么这么笨呀!”


    苗苗被小宝这一嗓子吼得缩了缩脖子,嘴里嚼着核桃仁也不敢咽了,委屈巴巴地垂着脑袋,两泡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凤栖听到动静走出来,看着眼前这一幕,笑着摇了摇头。


    “小宝,你脾气太急了。小幼崽刚开智不久,得循循善诱,你这么大声喊,只会把她脑子吓懵。”


    凤栖拉过一张椅子坐到苗苗旁边。


    他脾气向来温和,在长白山时也经常带着小妖们玩。


    “来,苗苗,别怕。凤叔教你。”凤栖从厨房拿了一把干挂面,放在桌上。


    “咱们不用核桃,核桃容易让人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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