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晴被他这无缝切换的演技逗得一愣,旋即笑得花枝乱颤:
“萧公子这张嘴,可真是……”
“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会说话?”
萧易保持着那副深情款款的模样,心里却在吐槽:
废话,以前你是甲方吗?
以前你给我银子吗?
没有银子,我凭什么给你提供情绪价值?
林晚晴笑够了,摆了摆手:
“行了行了,今儿我开心,这书箱你就拿走吧。”
“你还想要什么?想要银子,还是什么东西?”
闻言,萧易思索了片刻,随后微笑开口:
“沾一点点边吧”
林晚晴疑惑,不是银子?这人以往不就喜欢钱吗?
“那……你想要的是什么?”
“你把它分开。”
萧易瞬间入戏,望着林晚晴,轻声说着。
那双看狗都深情的双眼,看得林晚晴心中莫名一慌,她问:
“分开……”
“你……你想要……”
萧易温柔一笑,
“想要你爱我,想要我发财。”
林晚晴娇躯一怔,想要……想要她爱他?
她那张精致的脸上,神情一瞬间变得复杂。
但很快,她便反应过来,轻啐了一口:
“切,你很自私啊。”
萧易笑道:
“怎么自私了?”
林晚晴抱着胳膊,托着胸,一脸不屑道:
“为啥不想要你爱我,想要我富贵?”
闻言,
萧易低下了头,神色恰到好处地落寞下来。
他深吸一口气,带了三分委屈、三分可怜,轻声说:
“因为……”
“因为我已经爱你了。”
“而你……也已经富贵了……”
林晚晴浑身一僵。
她站在那里,看着萧易,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你……”
从小到大,她听过无数恭维的话。
有人说她漂亮,有人说她聪明,有人说她手段了得。
但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
“我已经爱你了。”
说这话的人,
还是曾经她欺辱过无数次,谩骂过无数次,在她眼里不值一提的狗奴才。
萧易看着她愣神的样子,他拱了拱手,温柔道:
“林姑娘,天色不早了,早些回去吧,七日后的诗会,我会准时到的。”
说白了,这一百两银子,活该我赚啊!
除了我,谁能服务得这么到位?
他知道这女人,对王宛之并没有表面上那般友好,这次花钱让他演戏,估计也是想要让王大小姐不如意。
当然,也可能是为了給她哥林枫让道。
以往他被聘为‘舔狗’,苦哈哈地跟在王宛之屁股后面,以肉体凡身死命拦着金陵公子,现在自己这个麻烦消失,林枫也终于可以上位了。
不过,这些都与自己无关。
他只需做好临走前的最后一单,就彻底解放了。
说完,萧易拿起书香,侧身绕过她,走进了夜色里。
林晚晴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一动不动。
风吹过,她的裙摆轻轻晃动。
良久,她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很烫很烫,轻声喃喃着,
“想要我爱你,想要你发财……”
他……
他究竟是真心的,还是为了讨她欢心?
难道……难道他一直以来,喜欢的是自己?
而当了王宛之三年舔狗,只不过是一个幌子,就是为了能够靠近她,能够多和她见见面、说说话吗……
可是……可是自己明明那样对他,那样羞辱过他,她还喜欢自己吗?
足足回味了三四分钟,
直到店长叫她,林晚晴才恍然回神,俏脸羞红一片。
……
赵王王府,书房。
李玄瑾坐在案前,手里捏着一卷书,却半天没翻一页,目光落在桌案上的鸟笼怔怔出神。
此时,窗外传来脚步声,有人在门口停了下来。
“进来。”
话落,一个身着劲装的侍卫推门而入,恭敬地单膝跪地:
“王爷,您让查的那个萧易,有消息了。”
李玄瑾放下书卷,摆了摆手道:
“说吧。”
侍卫起身,拱手禀告道:
“此人出身金陵府下属的江宁县,父名萧广,原是边军百夫长,三年前战死沙场。”
“抚恤银子被层层克扣,到他手里不足二十两,同年,其母积劳成疾,咳血卧床。”
李玄瑾接过纸,目光落在上面。
“他曾制出一种叫肥皂的东西,比皂角好使,本打算卖钱给母亲抓药,结果被县衙户房张吏员的侄子带人抢走,他去县衙理论,却被差役打了五板子……”
“肥皂?”
李玄瑾眉头一挑,这东西那时候可谓是风靡一时,就连他都屯了不少,还被运往了京城。
没想到,这东西竟然是萧易这小子造的。
这东西有多大利润,他很清楚,价值千两黄金都不为过。
“是,王爷。”侍卫如实禀告道:“属下也是花了十两银子,才从原住址街坊邻里打听到的,讲的时候也是生怕被别人听了去。”
李玄瑾眉头蹙起,好一个县衙小吏,好大的官威,好长的手啊!连老百姓的东西都抢。
若这只是个例还好办,但若是惯例,那如今大夏民间的情况可有些难办了。
他朝侍卫微微颔首,示意其继续。
侍卫继续道:
“三年前,他考过州府解试,成了举人,同年入王府为伴读,直到今日解约。”
“今日他在悦然酒楼,当着林家林枫、沈家沈墨言等人的面,作了一首《将进酒》。
半个时辰后,被醉月楼柳知意接走,又作了一首《声声慢》,柳姑娘今晚唱的,就是这首。”
说着,他将从悦然酒楼抄录的那首《将进酒》,双手呈上。
李玄瑾接过那张纸,展开一看。
“《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他一字一句读下去,读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时,身子一怔,不由得眼前一亮:
“天生我材必有用……”
“此子有凌云之志啊!”
李玄瑾看着这首诗,赞叹不已,爱不释手。
“好一个才子,好一首将进酒!”
不仅如此,
还給知意那丫头写了一首词。
一天之内,一首诗一首词,皆为上等。
如此才学,却只在王司马府上做个伴读,真是浪费啊!
三年潜龙在渊,今朝一飞冲天。
如此才子,給他一个机会又何妨?
念及于此,李玄瑾微微一笑,对侍卫吩咐道:
“你去跟王妃知会一声,说七日后的诗会多加一张请柬,明日去交给那个叫萧易的年轻人。”
七日后,王妃要在府上举办一场诗会,请的都是金陵城里有头有脸的公子小姐。
他本来只是让王妃随便办办,权当给那些年轻人找个由头聚一聚,看看大夏年轻一代的风采。
说不定也能撮合几对才子佳人,造一段佳话。
现在看来……
倒是可以給萧易个机会。
若是能在此次诗会夺得魁首,那诗词极有可能流传千古,或许还会被座上宾看重,邀入府中,成为幕僚清客。
要知道,在大夏对许多才子来说,先入幕,再因表现优异被主官举荐入朝为官,是一条更稳妥的路。
当然,他是不可能举荐的。
自己身为赵王,本身身份就极为敏感,如今虽是隐退朝堂,但朝廷上盯着他的人可不少。
他举荐的人,很有可能被扣上帽子,反倒是害了萧易。
但給才子一个机会,还是没问题的。
“是,王爷!”
侍卫恭敬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