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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新客户

作者:小火龙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萧易疑惑:“找我?”


    “对。”林晚晴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抹恰到好处的歉意,“萧公子,以往我对你多有得罪,还望您不要怪罪。”


    “实不相瞒,这其中可能有一些误会。”


    “什么误会?”萧易问。


    林晚晴叹了口气,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


    “萧公子可能不知道,以前我对你态度不好,那都是因为……”


    “那都是因为宛之妹妹,宛之她一直在跟我说你的坏话。”


    “哦,那又如何?”


    萧易耸了耸肩,人家一次付了五百两银子,说两句咋了?那是他做得不好,没有让老板满意。


    林晚晴一愣,显然没想到萧易会如此反应,不,是根本不在意,没有反应。


    她定了定心神,这才继续道:


    “她说你心思深,说你攀附高枝,说你为了银子什么都能干……”


    “诸如此类,数都数不尽,我也是听了她的,所以才对你……”


    说着,林晚晴又叹了口气,抬眼看向萧易,眼神真诚无比。


    “今日在悦然酒楼,萧公子一首《将进酒》技惊四座,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错看了你。”


    “所以林小姐今日是来……?”


    萧易开门见山,不愿听这女人继续掰扯。


    他可清清楚楚地记得,以往不少次挨揍,都是这女人背后搞的鬼。


    “想向萧公子赔罪,顺便还想请萧公子帮一点忙。”


    林晚晴歉意地撩起发丝,随后从袖子里摸出一张银票,在萧易面前晃了晃。


    一百两!


    萧易眼前顿时一亮,他看着眼前银票,又看向林晚晴,忽然心动了。


    不是对林晚晴,而是对那一百两的银票。


    这可是抵得上七品知县一年的年俸了。


    不愧是金陵城大商家的千金,出手就是慷慨!


    虽说自己脑袋里有许多无价的东西,随便拿出一个都能够发家致富,但在前期有丰厚的本钱,那无疑会缩短极大的时间。


    无论是今后用来添几笔绩效,还是积累资本,皆大有裨益。


    尽管在大夏当官,是明令禁止从商的,但在现实里,也有许多方法可以规避律法。


    就像曾经抢走肥皂配方的县衙户房张吏员侄子,所销肥皂的利润,大部分银子也都流入了张吏员口袋,甚至可能是县衙县令。


    这种事,就算放在华夏也是屡见不鲜。


    更何况如今的他,还没有能力和地位,将脑子里的现代知识落实下来,当前还是春闱要紧。


    念及于此,萧易伸手接过银票,叠好收入怀中,动作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


    “说吧,林小姐想让我帮什么忙?”


    林晚晴见他收得爽快,心里反而有些不爽。


    这穷酸,果然眼里只有银子。


    她脸上却笑容不减:


    “萧公子爽快,那我就直说了。”


    “七日后,金陵城有个诗会,到时候各家公子小姐都会去,我想请萧公子也去一趟。”


    “我去做什么?”萧易问,一个周的时间,倒也不影响自己赴京赶考,时间刚刚好。


    “很简单,萧公子只需像以前那样,站在宛之看得见的地方,不过却不是用以前的态度对宛之,而是对我。”


    林晚晴嫣然一笑。


    她就是看不惯王宛之从小到大什么都是她的,到哪都是她受宠的样子。


    同时,还能够让宛之对萧易死心,給自己哥哥林枫创造机会。


    萧易一愣,不是,还要当舔狗啊?


    不过就舔一个诗会的时间,就能够赚一百两银子,好心动啊!这可比三年伴读划算多了。


    但想想也是,自己刚在悦然酒楼留下一篇《将进酒》,一个潜力股舔狗,和普普通通的穷酸伴读舔狗,价格肯定是不一样的。


    更何况,这林晚晴本身也不差,如果说柳知意是妖艳倾城的偏执病娇、王宛之是娇小可爱的刁蛮小姐,那她可以算得上钓系的心机白富美了。


    长得确实好看,家世确实好,手段也确实多。


    自己当一波舔狗,也符合逻辑。


    想着,他点头应道:


    “好,那便说好了。”


    林晚晴眼睛一亮:


    “萧公子答应了?”


    萧易“嗯”了一声:


    “七日后的诗会,我随林小姐去一趟,到时候林小姐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不过林小姐得提前说清楚,是站着看,还是坐着看,是远远看,还是凑近了看。”


    “万一到时候演砸了,可别怪我。”


    林晚晴被他这一本正经的语气逗笑了,掩唇轻笑道:


    “萧公子放心,只需像从前跟在宛之身后那样,跟在我身边就行,偶尔看我一眼,眼神温柔些、专注些,这个你应该会吧?”


    萧易想了想,点头道:


    “会。”


    三年伴读,他别的没学会,那双看狗都深情的眼睛倒是用得炉火纯青。


    更何况,这可是一百两的演出费,到时候看他表现就行。


    他会让林晚晴看看,什么叫一分价钱一分货。


    林晚晴满意地笑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七日后辰时还在这个地方,我来接你过去。”


    “好,那我先挑东西了。”萧易应下,转身继续挑书箱。


    林晚晴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得意。


    一百两,买一个才子当一天的舔狗。


    值!


    而且等诗会过后,宛之看见萧易围着自己转,还不得气死?


    从小到大,什么好东西都是王宛之的。


    父亲夸她,客人赞她,连那些世家公子眼里也只有她。


    凭什么?


    就凭她爹是州司马?


    现在好了,连她的舔狗,都跑来舔自己了。


    林晚晴越想越美,愣神许久才回过神来,她轻咳一声,理了理裙摆,准备离开。


    “林小姐。”


    萧易忽然开口。


    林晚晴脚步一顿,回头看他。


    萧易拿起那个樟木书箱,掂了掂,头也不回地问:


    “这个书箱,多少钱?”


    林晚晴愣了一下,旋即笑了,问:


    “我和王宛之谁好看?”


    “啊?”萧易大脑宕机一瞬,一时间没跟上林晚晴的思维。


    他犹豫了片刻,随后答道:


    “各有千秋。”


    “这书箱送你了,重新来。”


    “还是林小姐更胜一筹啊。”


    萧易神情无比真诚,看向林晚晴的眼睛里满是欣赏与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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