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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骑士长和乌鸦宴

作者:星野行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与栈桥的钢铁外表全然相反,连接大厅红丝绒地毯的是一条笔直的鹅卵石路,纵横交错的石缝间斑驳着些许绿色,自然又富有野性。


    中世纪的欧洲,多雾多雨,高墙林立。太阳总是迟到早退,难以穿透层层阴云。苦寒如附骨之疽,万物浸泡在累世不散的阴潮之中,石地自然冰寒透骨,人情更是疏离淡漠。


    可惜在无数诗歌的传唱中,人们刻意地忽略了这一点,反倒拐了个弯儿去歌颂那热情与典雅的交织,以及史诗宿命般的沉重——铁骑区也并不例外。


    “今日出炉,热烘烘的燕麦面包,小姐,您要来一份吗?”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拉开了主城大门,一盘镶满眼珠子的面包便被挤到了盛初沅面前,包着头巾的店主人热情地招呼道:“千目耶稣,很受欢迎的!”


    盛初沅刚想伸手去够,怀里就被塞了一把鲜花,穿着红裙子的小姑娘蹦蹦跳跳:“美丽的天使姐姐,送您一束紫罗兰,愿您度过美好的一天。”


    一句话把盛小姐哄得心花怒放,她如变戏法般摸出一枚硬币,放进小姑娘的手心:“纸杯烟花,过生日的时候放!”


    “闪开闪开!”焦急的嘶吼声吓弯了一街人的腰,盛初沅下意识地转头看——一辆载着鹅笼的小推车在人群中横冲直撞,车身的木板随着石板起伏嘎吱作响。疯狂颠簸之下,一溜儿的鹅脖子从笼眼处伸出来,眼见着就要劈向盛小姐的面门。


    说时迟那时快,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道从腰间传来,盛初沅发觉自己被腾空抱起,然后轻而易举地降落到靠墙一侧。


    “小心。”岑屿将她轻轻放下,很自然地抚平了她的裙摆,又顺走了她怀里的鲜花,极其刻意地夸奖道,“盛小姐,您还真是魅力惊人。”


    “哎呀,感谢您的夸奖,”盛初沅不慌不忙,“既然您接过了花,那愿您也度过美好的一天。”


    “您若是能稍微听话一些,我会更加美好的。”岑屿嗤笑着将花收回自己的储物戒中,“不必劳烦您的双手,我来替您保管它。”


    盛初沅果真听话地点点头,拉着他走回大街上,笑眯眯地感慨道:“岑先生,今天街上好热闹呀,他们在过什么节日吗?”


    “嗯,您的运气很好,正巧撞上了他们三年一度的乌鸦宴。”来往行人太多,岑屿得以将视线牢牢锁在盛初沅身上,“您听说过那个故事吗?”


    “什么故事?”


    “乌鸦屠龙。”


    “您确定要和一个唯物主义者讨论一个伪造出来的故事吗?”


    “这是史实,而且您也认可变异……进化动物的存在。”


    “先生,这不一样,”他们在十字路口左拐,这一片儿都是飘着彩旗的怪诞集市,杂糅着奇怪配料的的香粉顺着空气进入呼吸道,像是女巫配的什么迷魂药,“真的成不了假的,假的也成不了真的,巨龙不会被虚张声势的翅膀投影吓破胆,因为它是龙,它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心脏。”


    “假的说多了就变成了真的,至少铁骑区的居民都信了,”岑屿转身帮她买了一杯肉桂蜂蜜酒,从终端里取了一根吸管,递到她唇边,“试试,当地特色。”


    盛初沅顺着他的姿势低下头,抬手轻轻撩起耳侧的头发,露出了一大片雪白的脖颈,“只是骑士长坐稳管理者位置的小把戏罢了,德不配位,自取灭亡。”


    所谓景区的管理者,大概可类比为农场的庄园主、城市的市长或国家的首相,由民众推选、最受民心所向。


    不同景点的管理者有着各自不同的名号,铁骑区的管理者叫骑士长,诗行区的管理者叫神主,镀金区的管理者叫大伯爵,此类云云。


    当年那场大灾难摧毁了母星,也消融了传统国家的概念,大量的死亡带来了阶级的流动,寰宇纪的政治体制变得极度扭曲。


    资本与人脉被一炮轰了个粉碎,最初始的武力和声望又重新回到历史舞台,站在世界顶端的人群变成了军队和科学家。


    权力永远伴随着罪恶,虚伪的上帝创造出所谓的“功德卷”,表示谁的功德过盛,便带谁上凌于众人的天堂。


    为了换取足量的“功德”,人们将无数的资源向上呈递,统治者因此迅速巩固地位,声誉为先的推举制度也渐渐流传下来。


    而乌鸦屠龙,则是一个劣质得不能再劣质的地区神话。


    “听啊,铁骑区的风在呼啸,


    雪原之上,巨龙生了巢。


    漆黑如夜,鳞甲似铁,


    一口龙炎烧尽山岳。”


    抱着七弦琴的吟游诗人靠在树边将故事弹唱,轻快自由的曲调吸引了无数听众,盛初沅也顺势停下了脚步。


    歌词中唱,在铁骑区基地刚建成之时,基地北侧的苍茫雪原上出现了一只通体漆黑的恶龙。它强大,美丽,作恶多端,一口龙炎便能烧毁一整座大山。


    人们对此束手无策,绝望的气压笼罩在铁骑区之上。在这一筹莫展之际,伟大的初任骑士长,奥尔德·雪刃出手了。


    他知道,以人类之力,巨龙强大而无法战胜,最锋利的刀剑无法划破它的鳞片,最坚固的铁盾无法阻挡它的利爪,能真正摧毁它的唯有它自己。


    于是,在奥尔德的号召下,人们在雪原上表演了一系列奇异戏。


    成天与畜牧打交道的自由农穿上了奇装异服,利用火光投影,摇身一变,变成了张牙舞爪的大怪物。


    畸形的怪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张巨嘴便能吞掉十几个不知好歹的银甲骑士,战场的局势立马向一边倒去。


    这时候,别着大黑翅膀、带着鸟喙面具的奥尔德出场了。


    他拳打长虫怪,脚踢大犀牛,以无可战胜的战神姿态睥睨于雪原中央,将平淡的气氛彻底推向高潮。获胜后的人们高举火把、载歌载舞,终于惊动了在洞里打盹儿的巨龙。


    巨龙很是惊奇,这些如米粒大的姜饼人儿究竟在做些什么。


    它从洞穴里探出头,开始了静静地窥视。


    第一天,它想去会会那些张牙舞爪的大怪物。


    第二天,它想去一口吞掉这些蹦蹦跳跳的小人,经过反复捶打,他们的肉质肯定劲道。


    第三天,它想去偷走他们的兵器,看起来很适合剔牙。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第七天,它终于注意到了台上的主角,强大的,不可战胜的,英雄。它想去和他打一架,让他看看谁才是这片雪原的老大。


    可是他的翅膀是那么庞大,他的利刃是那么尖锐,他打败了那么多只勇猛的怪物……


    巨龙退缩了。


    面对强大的敌人,巨龙未战先怯,惶惶不可终日,害怕下一个被讨伐的是它自己。


    舞台离它的巢穴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在第三十一天的傍晚,巨大的投影终于出现在巨龙巢穴门口,最终的决战,来临了。


    奥尔德摩挲着手中的利刃,昂首挺胸的走进了漆黑的未探地,抬手一劈——而后,巨龙自戕了。


    人们欢欣雀跃。


    为了纪念依靠谎言打败巨龙的奥尔德,铁骑区每三年都会举办一次乌鸦宴,开办怪诞集市,搭建谎言舞台,举行换面巡游……


    管理者因谎言被推举,因戏剧而正名,从此,皮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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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的鼻子彻底被宽恕,花言巧语横行于世。


    一曲作罢,盛初沅轻轻鼓起了掌,转头去找听到一半就离席的岑屿,却发现对方已经从对面的铺子上买来了一个精致的小蛋糕。


    这一看就是属于她的。于是她伸手准备去接,对方却并没如她愿,强硬地坚持着自己的投喂原则,非得将蛋糕送到她的唇边。


    盛初沅的眼角漾开灿烂的笑容,她善意地提醒道:“岑先生,我倒也没有那么肌无力。”


    “您觉得,您拿在手上的东西会记得吃吗?”岑屿反问,“您总是沉浸在无法捉摸的世界里。对您的胃好一些,行吗?如果做不到的话,我不介意让您每天都吃我喂的食物。”


    细腻温润的奶油在舌尖化开,很甜,很软,像天边的云,一段再也找不回来的梦,那时候的星环还没有支离破碎,这个时代依旧被称作黄金时代……


    盛初沅愣了愣,彻底纵容了他的逾矩,轻轻弯了弯唇角:“行啊,只要您不嫌麻烦。”


    他们继续向前走,那座由酒桶和破木板搭建的谎言舞台早已屹立在广场中央。


    一个带着红鼻子的小丑抛着杂技球到处乱窜,将涂着白漆的脸凑到每一位宾客的身边,“哦!这位先生,让我听听,您吹过最大的牛皮是什么呢?”


    “这……我……我一顿能吃三头牛。”这位来自天空城的绅士小心翼翼自述着。


    “哦!我的天哪!这也能算作吹牛!”拿着锅铲的厨娘不给面子地嗤笑道,“听着,黑礼帽,我昨天去森林里采蘑菇,撞见一头独角兽正在吃我家的卷心菜。我一锅铲拍晕了它,拖回来炖了七天七夜。”


    “汤的味道你猜怎么着?像鸡肉,但比鸡肉多了一股彩虹味。喝完的人全都能倒立着说话,方圆百里的人都来我家讨了一碗,你们说,是不是?”她泼辣地叉起腰,环视了一圈。


    “是是是!”周围的居民哄笑道,往她的围兜里插了好几根黑羽毛——这是对吹牛大王的最高赞赏。


    “嘿,听听我的!”一位卷发青年煞有介事地跳上了舞台,“诸位,别看我长着人的样子,其实我是一棵卷心菜。五年前一个巫婆把我变成了人形,让我体验五年人间生活。哦,女士,请别这么笑!今天午夜我就会变回去,指不定哪天就上了您的餐桌!”


    “哦,去死吧!卷毛佬!我将一年都不用卷心菜炖汤!”拿着钢锤的铁匠向他狠狠地啐了一口。当然,随之而来的还有漫天的黑羽毛——台下的观众无一不欢呼喝彩。


    “那您呢?美丽的小姐,您有吹过什么牛吗?”一片喧嚣之中,那张嘴角咧到耳垂的笑脸猛地放大,直直撞到盛初沅眼前,“我想,像您这么美丽的小姐,一定会有一些很美妙的经历吧!”


    “很遗憾,先生,我没吹过牛哦!”面对滥俗的突脸式袭击,盛初沅面不改色地往后退了两步,“先生,我敢保证,我说出口的东西,一定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


    “哦,小姐,别这样!这儿的人都说过谎,您请不必害羞!比如说……?”小丑显然是不相信这绝对的断言,梗着脖子硬是给她递了个话头。


    “那好吧,既然是入乡随俗……”盛初沅看起来有些为难,她绞着裙摆的配饰,将将凑到他的耳边,慢吞吞地说:“嗯,比如说啊……我身旁这位先生是我的男朋友。他好凶,每天都要亲我365遍!不给我出门就算了,还不给我跟别人说话!他说他要绞杀每一个试图跟我搭讪的人!”


    “……再比如说,先生,我有一双能透视的眼睛。我看到,您藏了两枚金币在您的鞋底,闪闪发亮,我很好奇,这是您的私房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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