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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伦敦

作者:香油三斤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凌晨两点的赤鱲角机场,像一只巨大的、半梦半醒的怪兽。


    岑念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灰色连帽衫,长发没打理,就那么垂着。


    排队托运的人不多。


    前面的男生正对着屏幕笑,一口白牙,说着听不懂的伦敦郊区口音,笑声很烫。


    她盯着地板,冷色的纹路横七竖八,像钟聿衡书房里的那张大理石长桌。


    那天晚上,钟聿衡在那儿坐着,指尖点了点桌上的卷宗。


    烟草味很淡,他没抬眼,漫不经心地翻着一份卷宗,连头都没抬。说,念念,留在中环这不好吗。


    他说得那样理所当然。那双眼里的深沉,如今想来,依旧难忘。


    “小姐,护照和登机牌。”


    职员的声音像铁片滑过冰面,生硬地切断了她的回望。


    岑念的手指颤了一下。递过去的那本护照,皮套已经磨旧了。那一刻,她心跳快得要撞破胸腔。


    她总觉得这机场里到处都是他的眼睛,只要那个职员在键盘上敲错一个字母,全港的离境闸口就会咔哒锁死。


    接着,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会像夜色里悄无声息的巨兽,慢条斯理地停在门外。


    他总有办法,不是吗。


    回忆再次被打破。


    “去伦敦?”职员没抬头。


    “嗯,读书。”


    她说这两个字时,声音在嗓子里滚了几圈才出来。不是“去英国”,是“读书”。


    这两个字被她藏在舌尖下,捂了多年,几乎生了锈。


    “行李超重了两公斤。”职员皱眉。


    岑念在那一瞬间,有些恍惚。


    行李箱里只有几件旧衣服和那本卷边的笔记。


    她抿了抿唇,弯下腰,在大庭广众之下拉开了拉链。


    空气静得发沉。她从箱底翻出那件黑羊绒衫。


    那是去年圣诞,他亲手给她披上的,说是山羊腹部最软的那层毛。


    确实软。软到能付得起她在伦敦几个月的房租。


    她本想留个念想,在那个潮湿的异乡给自己一点虚妄的温存。


    但现在,它成了超出的重量。


    她把它拿出来,随手放在一旁的垃圾桶盖上。动作很快,没有半分迟疑。


    “现在够了吗?”


    职员看了看表,点点头。


    拿到登机牌的那一刻,纸张边缘划过她的指腹,有点疼。


    她拿起包,头也不回地往安检口走。


    穿过那些金碧辉煌的免税店,空气里忽然飘来一阵冷冽的、混合着薄荷与枯木的香气。


    那是他常用的牌子。


    她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人流从她身边擦过,带起一阵阵风。她想起坚道那些潮湿的夜。


    他从后面覆上来,下巴搁在她的颈窝,不说话,只剩下沉闷而滚烫的吐息。


    那时候,她以为这就是命运,那个时候的她是真的想过,干脆就这么不长大算了。


    她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快步走进洗手间。


    冷水泼在脸上,顺着颈子灌进胸口,激得她打了个寒颤。镜子里的那张脸,没什么气色的唇。


    “岑念,你走得掉吗。”


    她在心里问自己。


    没人应。她躲在狭窄的隔间里,把左手无名指上那个消不掉的浅痕,用力地搓,用力地揉。直到皮肤红肿得发烫,直到再也看不清那里曾经被什么圈过。


    广播声带着电流的噪点,在空旷的候机大厅盘旋。


    “去伦敦的乘客……”


    岑念站在检票口,最后看了一眼窗外。大屿山的轮廓在墨色的夜里沉得像座岛,远处的维港灯火,碎成了揉皱的金箔。


    这个时候,他应该刚散了那个没完没了的酒局。他会习惯性地往后座一靠,伸出手,等着那个总是替他揉开太阳穴的人。


    他会发现她的离开吗。她不再去追究。


    “小姐,登机牌。”


    走下廊桥时,燃油的味道很冲,呛得人想咳。


    她坐在最后几排,膝盖顶着前方的硬壳,局促得让人发慌。可她却觉得这辈子从未这么踏实过。没有定制的丝绸睡袍,没有那个在深夜里沉得让人滚烫的拥抱。


    飞机开始滑行。


    窗外的灯火开始变得模糊。


    维港的霓虹,那些堆砌在太平山顶的虚妄繁华,正一点点缩小。


    岑念靠在舷窗上,看着那些光影沉进云海。


    额头贴在冰凉的玻璃上。心口那个位置,像是被生生豁开了一个洞,风呼呼地往里灌。


    她知道那是往事在回响。


    她从包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录取通知书。那是爸爸替她换来的,换来的入场券。


    她把它贴在胸口。


    “钟生。”


    她在心里轻轻念这两个字。


    “再见,祝好。”


    飞机拔升的那一刻,重力把她死死按在座椅里。眼泪就那么砸了下来。大颗大颗,洇湿了手背。没有哭声,只有那种像呼吸一样规律的抽噎。


    那是她最后一次为那个叫钟聿衡的男人,交出灵魂。


    从今往后,香港再无岑念。


    只有一个在伦敦雨夜里,揣着一身旧伤,活成自己的岑嘉欣。


    窗外的灯火,终于彻底沉入云海。


    寂静无声。


    这片灯火,终于熄灭在她的视野里。


    ……


    伦敦的雨总是落不彻底。


    那是种腻在皮肤上的湿冷,像极了坚道老房子墙皮里渗出的霉。


    岑念推开Holborn地铁站那扇沉重的铁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冷风兜头撞过来,吹得她太阳穴隐隐作痛。


    她拢了拢驼色的大衣。这件衣服是她在邦德街挑的,剪裁妥帖,羊毛厚实。


    即便身处异乡,岑家养出来的那身讲究也没法说扔就扔。


    她卡里那些碎掉的港币,被换成了面额齐整的英镑,足够她在布鲁姆斯伯里买下一处地段优越的公寓。


    她没亏待自己。只是总觉得肺里还攒着半山凌晨三点的雾。


    “Alianna,明天的导师见面会,你那份关于离岸信托合规的陈述准备好了吗?”


    身边的同学是位土生土长的伦敦姑娘,叫Sophie,正嚼着冰冷的赛百味。


    岑念微微侧过脸,说了一句准备好了。


    那个姑娘回了一句,“相信你。”充斥着满满的信任。


    其实她声音很轻。尤其是那种被粤语浸润过的柔,到了英语里,平添了几分拒人千里的清冷。


    现在的她叫岑嘉欣,Alianna,伦敦政经法律系的一名普通硕士生。


    她不再去拆解那些见不得光的豪门丑闻,转而钻研那些晦涩的、在天平两端博弈的条文。


    可讽刺的是,当她翻开那本沉重的《金融监管法》,看到关于资产转移的案例时,指尖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蜷缩。那是肌肉记忆。


    是她在那个人身边,在那间点着沉香的书房里,一页一页亲手帮他整理出来的“生存法则”。


    “Alianna?你又在发呆。”Sophie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岑念笑了笑。


    “没。只是伦敦的雨,总让我想起一些不太好的老电影。”


    “Ok,那你多注意身体。”


    “好。”


    她打了声招呼,转身走进罗素广场。


    路灯昏黄,光影在积水的柏油路上碎成一片片残金。


    她路过一家卖薄荷烟的小店,脚步顿了那么一瞬。


    空气里并没有熟悉的气息。可那种冷冽的、带着点微苦的幻觉,却像一把生锈的钝刀,慢条斯理地割着她名为颈根的回忆。


    她一路晃悠回到公寓,暖气呼呼地吹着。脱掉鞋,赤脚踩在厚实的羊毛地毯上,没开灯。


    窗外是伦敦沉闷的夜。


    她想起自己养的那只猫,如今该是在庄颖欣的露台上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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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她想起狐狸那一身软毛,想起钟聿衡在她耳边低语。


    不过都不重要了。


    十二月的伦敦,雨生了根。


    岑念支起窗,看雨,玻璃上一片模糊。


    熬过凛冬的寒,才懂春风的暖有多值得珍藏。


    她窝在南肯辛顿的公寓里,地暖开得极高,烘得木地板渗出一种老旧的干涩味。


    那头及肩的黑直发散着,没有打理。伦敦的水质偏硬,发丝早已没了在港岛时的柔顺


    平板里是港岛早报的头版,红黑交错的字体,扎眼得很。


    庄永廷比他妹妹先一步订婚了。


    和梁家的那个女儿,在君悦酒店,开了百来桌。岑念滑开照片,细细端详。


    照片里的庄永廷,穿着黑色燕尾服,领结打得规整,像个被标好价格的精瓷。


    他身边的女孩子,笑得矜持,手挽在他臂弯里。


    她甚至接到了邮寄来的请帖。


    信封被拆开。指腹摩擦着昂贵的特种纸,边缘很利。


    里面是一张烫金的请柬。深水湾庄氏,中环梁氏。


    手机被换到右耳。电话那头的声音,隔着八个时区的海水,听起来有些失真。


    “嘉欣,我哥要成家了。”


    岑念没接话。呼吸在微凉的空气里停顿了一秒。


    左侧锁骨下方,那颗对准心脏的朱砂痣,似乎莫名地跟着跳痛了一下。细细密密的疼,像针尖。


    “挺好的。”岑念声音放得很轻。“梁家门第干净,你到时候也要过去,日子稳当。”


    “我哥连婚纱的裙摆长度都要拿软尺量。说是为了防止在酒会上绊倒引发踩踏危机。”欢欢在那头笑,“我觉得到时候我也那样。我会掐死他的。”


    她走到窗前,拨开百叶窗,是刺骨的清醒,伦敦太冷了。


    她能想象出那场订婚宴的模样。


    香槟塔,闪光灯,虚伪的笑脸。


    庄颖欣会被庄永廷亲手牵出来。会用手把妹妹连皮带骨地交给他的准妹夫。


    梁承亨大概会穿着笔挺的礼服,用一种港报上写着那种神情苦恋,审视着他未来的妻子。


    “你来吗。”欢欢问。


    “不了。”捏紧纸片,低下头,是无能为力的逃避。她走不回去了。


    那个用真金白银堆砌出来的屠宰场,她好不容易才剥掉一层皮爬出来。


    岑念关掉屏幕,扔在一旁。


    “真快。”


    她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轻声说了一句。


    她想起在深水湾的日子。庄永廷总爱在露台上抽那种味道极冲的雪茄,烟雾散开,遮住他那双算计太深的眼。


    他看庄颖欣的时候,眼神总像是在看一件随时会打碎的古董。那种近乎病态的、密不透风的疼爱,如今终于有了另一个出口。


    岑念起身走向厨房,赤脚踩在羊毛毯上,步子极轻。她从冰箱里取出冰块,扔进杯子里,叮当一声,脆生生的。她不觉得有多难过。


    只是觉得这港岛的戏,演来演去,总逃不开这几双翻云覆雨的手。钟聿衡,他大概是会也去了吧。


    他会坐在主桌,指尖捏着晶莹剔透的高脚杯,不紧不慢地摇晃。他那种人,看谁的婚事都像在看一场编排拙劣的戏。


    有关他的很多记忆开始慢慢模糊。


    她忘记他曾第一次唤她念念,然后说拿女人换地的话。


    岑念咬了一口冰块,寒意顺着牙根直抵天灵盖。她努力又想起离港前的那个下午。


    庄颖欣在旧冰室里,红着眼眶问她,嘉欣,你真的能走掉吗。


    那时候,她没回答。


    现在,她在这满是药草气和霉味的伦敦,看着那个曾和她一起云雨巫山的人,都走散了。


    “是都挺好的。”她自言自语。


    杯里的水,晃出一圈一圈的涟漪。她伸手摸了摸左胸口。那颗痣还在。那个人的温度,似乎也还残留在那里。


    他没联系她。一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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