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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入大都会偶遇小狗同事

作者:一直在被稿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丹尼斯.杰拉德看着自己的入职报告,他勉强扯起嘴角——这个笑容献给新生活。


    一个全新的,没有超级英雄,超级反派之类关系牵扯的,完美的生活。


    “非常感谢您入职星球日报。”报社的总编站起身握住了丹尼斯的手。


    “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收回手之后,那位大腹便便的总编对着丹尼斯问道,“请问,您为什么会离开哥谭来到大都会呢?”


    “不用紧张,这个问题不关乎你能否入职,这只是我个人的好奇心,我对哥谭人和你的资料都没有任何的歧视。”


    主编打量着这位年轻人,气质是一种很难用感官言说的东西,站在这位年轻人身边却让人能感受到平静,他周围的气场像是一片宽厚的大海那样平静,厚重。


    比气质更让主编在意的是——这个男人让人无法拒绝的履历。


    这么一想,主编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的问题有些突兀了,他正要要开口把话收回时,丹尼斯说话了。


    “我不喜欢蝙蝠侠。”


    ……


    丹尼斯是一个对自己私生活占有欲很强的人,但眼前的人是自己老板,面对老板打工人总是不得不多出点耐心。


    这是一个很合理的解释,毕竟哪怕是外地人也知道,哥谭的超级英雄是一只黑漆漆的蝙蝠。


    因为不喜欢蝙蝠侠才离开哥谭是合理的,丹尼斯如此肯定自己。


    “哦!原来是这样。”


    总编掏出手帕拍了拍自己发际线后移的额头,对着丹尼斯点头示意后转身离开了。


    丹尼斯还能听见总编的嘟囔:“天哪,不喜欢蝙蝠侠的哥谭人。”


    很显然总编惊讶于他的理由。


    哥谭人怎么了!哥谭人就一定要喜欢蝙蝠侠吗!你们这是刻板印象!


    丹尼斯面无表情回到了自己的工位。


    耳边是同事们吵吵嚷嚷的声音,只要丹尼斯转头能看见属于大都会的湛蓝天空,这里工作环境不错,这也是丹尼斯选择工作地点的重要标准。


    “你好?你的相机很漂亮。”


    一道不大的声音在丹尼斯的耳边响起,丹尼斯抬眼看过去,打招呼的是坐在自己旁边的同事。


    五官柔和质朴,脸上带着眼镜,看不出是不是平光镜,不确定是否近视,身上的穿着普通的白色衬衫,是被熨烫好的那种,估计家里有亲人,不是一个人居住,家庭并不富裕,有锻炼痕迹,有一定自保能力。


    如果刚进入新环境的话,这种类型的人是很好的结交朋友选项,可以用一些话题快速拉近关系,获得职场的第一个朋友,丹尼斯很擅长这个。


    “你好。”丹尼斯却没有选择挑起话题,只是摸了摸自己桌子上的相机之后简单点头,“丹尼斯·杰拉德,叫我杰拉德就好。”


    这是一个很冷淡的回答,丹尼斯暂时没有想要再结交一个朋友的想法了。


    让丹尼斯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同事在被自己拒绝之后也依然保持热情:“我叫克拉克肯特,大都会欢迎你,我听说你是从哥谭来的。”


    这是要挑起话题的前奏,丹尼斯开口打断:“非常抱歉,肯特先生,我刚刚入职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搞清楚,请让我自己一个人整理一下。”


    说完之后,丹尼斯反应过来自己的语气对待同事来说有些冷漠了,为了自己以后的职场生涯,他又补了一句。


    “谢谢。”


    没记错的话,克拉克这个名字好像也蛮有传播度的,作为记者来说。


    被拒绝的肯特先生像是要碎了:“哦,当然,我非常抱歉……我只是。”


    盯着慌张起来的肯特先生,恍然之间丹尼斯觉得自己好像是看见了哥谭随处可见的流浪狗。


    丹尼斯喜欢狗,也喜欢有点像狗的人。


    “这并不是责怪。”丹尼弯了弯眼角,放轻了语气,“我只是有点忙,你知道的肯特先生,新入职之后我们需要花费更多时间熟悉自己的工作。”


    克拉克做了个哇哦的口型。


    新来的同事长相十分优越,这点克拉克可以肯定,他有一头漂亮的金色卷发和一双像是森林一样的绿色眼睛,当他对着你笑的时候,你几乎无法不和那双淡漠却带着笑意的眼睛对视。


    克拉克的内心被笑容抚慰了,他想——这个新来的朋友也许只是有些紧张。


    毕竟是换了个城市生活,毕竟他以前是哥谭人,对陌生人多些警惕有什么不好的呢。


    想明白以后克拉克从自己的工位上掏出一个礼物,伸手递给了丹尼斯:“如果我还能得到你的一点时间的话……入职礼物~”


    一个蝙蝠侠的小手办,这是克拉克听见同事们讨论有个新的哥谭人要入职后买的。


    所有人都知道,哥谭人很爱他们的超级英雄,这个礼物肯定不会出错。


    被克拉克肯特用小狗同款眼睛注视着,从而无法发出拒绝话语的丹尼斯忍不住抽动了两下手指。


    “谢谢。”


    丹尼斯最终收下了这个礼物。


    他发誓自己绝对不是被克拉克的眼神打败了,这只是同事之间的正常交际需求。


    绝对是这样的。


    丹尼斯心里对克拉克升起的好感,也随着这个被关进抽屉的蝙蝠侠一起,烟消云散。


    ……


    夜色渐深。


    哥谭。


    “谜语人定位最后停留在这里,先生。”


    在哥谭昏暗的天空之中,一道漆黑的身影被钩锁牵扯着飞在半空中:“有更具体的位置吗,便士一。”


    “当然。”


    接收到位置之后,每个哥谭人都爱着的义警——蝙蝠侠,开始了他这一天的夜巡。


    这是一栋在哥谭常见的居民楼,谜语人这次越狱没有制造任何混乱,没有谜语,没有尖叫,没有死亡,他最后的定位出现在了这栋居民楼的三楼。


    蝙蝠侠从楼道里打开的窗户飞进了这栋房子,他伸出手轻轻一堆,没有上锁,甚至还留着一条透着光缝隙的房间门就这么在蝙蝠侠的手里被打开。


    而谜语人,这个在哥谭让人恐惧的恶霸,他就坐在房间里的书桌前,听见开门的动静也没有回头。


    “亲爱的蝙蝠,我是你不得不做的事,却也是你常常后悔的事。我让相聚短暂,让思念漫长。我是什么?”


    谜语人的声音听着和往常没有任何区别,蝙蝠侠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离开。”蝙蝠侠只是呼吸间便解开了这个谜语,之后他伸出手,把谜语人一把按倒在地,“现在,你该回到阿卡姆了。”


    “是啊!离开。”谜语人的身体不自觉在发抖,但他的目光还是锁在这间没有任何生活气息的屋子里,“有人在我们伟大蝙蝠的视线下离开了。”


    谜语人从嗓子里挤出几声笑,他的声音逐渐尖锐,比起刚刚的冷静,他现在更像是一位阿卡姆的精神病人:“我是你后退的那一步,也是你咽回去的那句话。我是什么!”


    蝙蝠侠没有再说话,他抬起拳头,一拳砸在了谜语人的腹部,将蜷缩着喘气的谜语人扛在肩膀上。


    “我是懦弱,丹尼斯。”谜语人的声音很小,他怀疑自己的内脏都被蝙蝠侠打爆了,尤其是蝙蝠那坚硬的肩膀还顶着他被打的内脏,谜语人干呕两声,却没真的吐出什么。


    “而你纵容着他的懦弱,他在侦探的目光下逃跑。”


    “这会是你做过得最错误的决定,蝙蝠侠。”


    ……


    “天哪,他听起来像是被老婆抛弃之后独守空房的丈夫,发生什么事让我们哥谭差评最多的反派变成这样了。”


    蝙蝠侠这时候已经扛着谜语人到了自己的蝙蝠车面前,后备箱被打开,谜语人被塞进了座位里,他还是笑着:“我没想到你会和丹尼斯一样愚蠢。”


    伴随着蝙蝠车的后备箱被关上,谜语人最后的话语也淹没在蝙蝠车完美的隔音之中。


    “欢迎回来,夜翼。”回答夜翼的人是红罗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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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士一。


    “是丹尼斯,丹尼斯.杰拉德是谜语人的同学。”红罗宾坐在电脑面前,发出吞咽咖啡的社畜声音,“他离开了哥谭,在两天以前。”


    正在开车前往阿卡姆的蝙蝠侠开口插话;“曾经的同学。”


    “看来我在布鲁德海文错过了太多剧情,呃……这个丹尼斯.杰拉德是?”


    “一名记者,以前就读于法律专业,当过一段时间的律师,大概是前几年开始和谜语人有接触。”红罗宾开始翻动蝙蝠侠为丹尼斯.杰拉德做的文件夹。


    “他毕业于哥谭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双博士学位,有两个母亲,一个在他小时候去世了,一个在大约三四年前去世了。在报社风评不错,但蝙蝠侠怀疑他有很严重的精神问题,让我看看…”


    蝙蝠侠的耳机里传来了红罗宾倒吸凉气的声音。


    “他是一名强迫症患者,他的母亲是同性恋,他是试管婴儿,他还是一位素食主义者以及泛性恋,目前在持续为动物保护协会捐款!”


    “他小时候还有自闭症,失语症,在哥谭已经倒闭的疗养院有一定记录。”蝙蝠侠补充。


    至于丹尼斯小时候的经历就没有更详细的了,那时候大家都更加习惯纸质记录。


    “听上去像是反派预备役。”夜翼评价。


    “是的,但是他一直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除了偶尔会帮谜语人定制衣服之外,他会主动喂养流浪动物,有养很多植物,每天上班都很准时,从来不迟到,会给同事们带礼物,看上去比哥谭大部分的人都要正常。”


    其实丹尼斯也只在蝙蝠电脑中获得了一个小的分类,他的文件甚至附着在谜语人的大文件里面,这也是为什么蝙蝠侠会让他逃离监视。


    毕竟蝙蝠侠也没理由让一个没有犯罪记录的人留在哥谭,留在蝙蝠的监视之下。


    想到这里,红罗宾不由感慨:“希望他在大都会过得愉快。”


    “毕竟他在哥谭的时候还写了不少蝙蝠侠的报刊,不过都被封了,还好有的我有存下来。”红罗宾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他笑得很猖狂,“我觉得你们会喜欢这个。”


    “丹尼斯真是个找报道和追踪蝙蝠侠的天才!”


    蝙蝠侠:……


    这件不大的事情在小鸟们叽叽喳喳的讨论中被揭过,夜还很长,蝙蝠侠的夜巡也还在继续。


    大都会的太阳照常升起,剧烈且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每一个早起上班的社畜。


    丹尼斯在早上被阳光直射照醒的时候还有些呆。


    他看着陌生的天花板,脑子勉强开始运转。


    现在他已经不在哥谭了——这个事实让丹尼斯忍不住喘了口气。


    天哪,他刚刚还梦到了谜语人,梦里的谜语人疯疯癫癫的,他对着丹尼斯怒吼,疯狂出了一百个谜语在哥谭的各个角落让丹尼斯去找,还威胁丹尼斯如果不解开就把丹尼斯养的所有植物全部烧掉。


    真好啊,大都会。


    丹尼斯为自己煮了两个鸡蛋和半盘西莲花当做早饭。


    没有谜语。


    丹尼斯整理好自己,穿好衣服,顺便给花花草草们浇了水。


    没有硝烟味。


    丹尼斯走出房间,闻到了大都会还带着露水的清甜空气。


    没有……


    丹尼斯走进银行,打算再取点现金。


    “打劫!”


    一道枪声响彻银行,丹尼斯坐在取钱窗口,整个人的肌肉下意识紧绷了起来,他的手下意识摸着自己放着相机的包。


    ……


    但很快,丹尼斯又放松下来。


    还好不是帮派抢劫,居然只是两个人拿着枪的即兴抢劫,杀人的概率不高。


    真好啊,大都会。


    丹尼斯顺从地和人群一起蹲下,在角落里慢慢等着抢劫结束,然后取完钱去上班。


    这种类型的抢劫也没有报道的意义,相机也不需要拿出来。


    对了,抢劫迟到的话会被扣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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