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三十章 佣兵

作者:如果苍天能够理解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夏季是北地最好的季节…


    即便是正午时分,烈日当空,也只是阳光灿烂,却不会炎热。


    风清气爽的同时,也刚好错开了播种的春季,收获的秋季。


    是旅行访友,娱乐宴会的最佳时节。


    虽然损失了一年收益,但银矿依然在源源不断的出产白银,为霜狼家族带来了丰厚的收益。


    如此一来,有钱有闲,家族城堡,几乎每周都要举行一次宴会。


    领地内所有的剑师都会参加,除了茵塔西缇。


    她最多去大吃大喝一顿,露个面然后就消失,并没有兴趣和其他人玩什么社交。


    若是一般贵族的女儿,这种行为当然是不被允许的。


    但茵塔西缇不同常人,作为不到十五岁的高阶剑师,子爵先生完全没脾气。


    而就在这一天,格斯突然找到了茵塔西缇道,和我一起,出去一趟。


    好!茵塔西缇爽快道,作为现在家族唯二的高阶剑师,需要她出力是必然的。


    阿鲁多毕竟是子爵,不好轻动。


    何况,子爵先生并没有茵塔西缇能打。


    所以,她对会有事情找到头上,心里非常清楚。


    虽然茵塔西缇没问,但格斯当然还是会解释的。


    银矿劫案的凶手,已经有线索了!


    哦?茵塔西缇目光一闪,是什么人?


    可能真让你猜中了,格斯笑道,是个佣兵团,战力不菲,口碑也不错,正副团长都是大剑师,剑师干部也多达十人。


    总人数超过两千,规模不小。


    何止不小啊,茵塔西缇默默吐槽,比自家实力都强好吗!


    不过,米德兰王国当然有佣兵团,但这么吊的没听说过。


    也就是说,果然是外国势力啊。


    两人来到城堡门口,这里早已准备好了两匹高大健壮的战马。


    茵塔西缇左右看了看,诧异道,就咱们两个去?


    不然呢,格斯哼道,人多有什么用?我们还能把整个领地的战力都带走?


    虽然是这个道理,但是,茵塔西缇提醒道,爷爷,人家有两位大剑师啊,不用喊上舅舅一起吗?


    可以喊,但是,格斯意味深长道,战利品怎么分?


    再说了,也只是两位大剑师,我一个人足矣。


    茵塔西缇:……


    自己应该是亲生的吧,希望不是坑。


    翻身上马,两人向着西边疾驰而去。


    平坦的原野上,战马稳定在六十公里的时速上,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后,他们离开了米德兰王国的范围。


    果然是伊苏吗,茵塔西缇默默点头。


    米德兰王国架构稳定,一王,三侯,九伯,王室实力在王国里占大头。


    但是伊苏不同,这个王国,面积比米德兰略小,但是侯爵却多达七位,伯爵更是超过了二十位。


    甚至,还有一位公爵,能够和王室分庭抗礼。


    整个国家,大战不少,小战不断,贵族之间彼此攻伐也屡见不鲜。


    而这种混乱的环境,正是佣兵团生存的土壤。


    正所谓浑水摸鱼,不乱,哪来的机会!


    家族再落魄,领地被侵占,但贵族之间都是彼此联姻。


    身为大剑师,甚至是剑师,都不愁找不到下家,保底骑士的庄园还是有的。


    从新开始的起点,也比普通人高太多。


    而佣兵团的大剑师,八成就趁乱,连偷带抢,弄到了斗气修炼秘籍。


    再加上天赋异禀,从而修炼晋升。


    贵族就是这个世界的基石,权力地位的象征,成立佣兵团的目的,也是为了给自己捞资本,想挤进这个圈子。


    至于会不会有那种奇葩,明明本身就是贵族,却非要跑去刀口舔血当佣兵。


    嗯,人类具有非常复杂的多样性,茵塔西缇也不敢肯定没有。


    但想必,这种人还是很稀少的吧。


    跨越了国境,离开了平原地带,两人将马速降了下来。


    事实上,连续奔跑四五个小时,即便是优选的战马,也已经有些疲累。


    茵塔西缇左右环顾,伊苏多丘陵,多高原,湖泊分布广,地形复杂。


    这里,的确不太适合大兵团作战,反倒是灵活机动的佣兵更适合一些。


    想到这里,她侧头问道,爷爷,你没有穿铠甲,就是为了伪装成佣兵吗?那我需要换装不?


    不用,格斯摇摇头,我不穿铠甲,不仅仅是方便伪装成佣兵。


    他拍了拍背后的剑道,这就是家族唯一的魔器了,它有个奇怪的特性,重量会随着持有者的重量变化。


    不仅仅是体重,还包括了身上穿戴的任何装备。


    要是再穿铠甲,马会受不了的。


    好奇怪的特性,感觉是副作用啊,茵塔西缇默默吐槽。


    果然,和能够储物的魔器相比,自家这件太掉价了。


    看到孙女眼里的嫌弃目光,格斯呵呵笑了一声,好歹是魔器,当然不可能只有这个尴尬的特性啊。


    它真正的功能,是噬血强化!


    我得到它的时候,还只是柄剑师级别的武器,质量还没你手里的那柄剑好。


    即碎裂过,也破损过,但只要给它提供鲜血,就会自行修复,而且越来越强。


    呜哇,茵塔西缇大惊,这个特性,果然是魔器的风采。


    拿着它去黑森林大杀特杀,岂不是会变得强无敌?


    你想多了,格斯淡淡道,强化剑师层次的它,需要剑师层次的鲜血。


    现在已经是大剑师层次的它,就需要大剑师层次的鲜血。


    也许它的上限很高,但我去哪给它找剑圣的鲜血啊。


    也是啊,茵塔西缇若有所思,剑也许没上限,但使用者是有的。


    还好落在格斯手里,否则换成其他剑师持有,算是明珠暗投,和自己手里这柄剑也没啥区别。


    再考虑到它的副作用,穿着铠甲的剑师也用不了啊。


    将目光从魔器上挪开,茵塔西缇转换话题道,我们现在去哪?


    伊苏最北边的城市,格斯平静道,我们先去那里休整一下,确认下情报。


    嗯,茵塔西缇点点头,话说,家族是怎么追查到线索的?


    铠甲可以改变风格,但是剑术,可不是能在战斗中随便调整的,格斯解释道。


    而且,抢劫白银,是为了花,又不是为了收藏。


    但除非他们敢自行铸币,不然最后总要流入市场吧。


    而一万公斤白银,这个量,显然不是能够随便销赃掉的。


    如此一来,几个方向查一下,再排除一些复数目标当日的行踪。


    最后,鹰之雇佣兵团,嫌疑最大!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