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照叹了口气,吃惯息壤里的食物后,她都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吃下去知青食堂的饭。
要是可以开小灶就好了。
她啃完一颗苹果,照旧又吃了十颗樱桃,肚子差不多已经饱了,为了维持自己的身材,她经常这样吃。
收拾好果核,王碧华她们就回来了。
老知青们带着一天的疲倦回了宿舍,她们早知道今天要来新人,并不惊讶,客气的说了几句话,就各自打水洗漱了。
李大队长今天说,她们刚来,明天先休息一天,后天再跟着大部队一起上工。
颜照简单的洗漱完,躺在床上,空气里传来淡淡的鼾声,她想起今天发生的一切,像一场梦一样,到现在她都还无所适从,不知道将来何去何从,要是回不去了,难道就就这样顶着女配的身份生活吗?
可没有女配的身份,她又怎么介绍自己的来历?这时候户口应该管的挺严的吧,去哪里都必须要介绍信,相当于后世的身份证,否则寸步难行。
这样一权衡,好像只有顶着女配身份这一条路了。
可后天就要上工了,自己能行吗?
颜照带着浓浓的担忧,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同宿舍的老知青们就起床要上工了,颜照迷迷糊糊听见窸窸窣窣的穿衣洗漱声,她好困,等这阵声音消失,不知不觉又睡着了。
她以为自己会睡不好,没想到睡的挺香的,一觉睡到天光大亮,等清醒宿舍里已经没人了。
王碧华她们也不在。
宿舍里有人摆在床头的小钟表显示,八点三十二。
她找了件女配的小碎花衬衫和蓝裤子穿上,又宽又肥,再将头发和她们一样编两个辫子垂在胸前,活脱脱经典村姑的模样。
衣服好丑,颜照穿的不情不愿。
拿着洗脸盆去院子里的一口老井打水洗脸,王碧华她们三人一前一后进来。
“呦!大小姐终于起床啦!”孙晓萍一进来就阴阳怪气的故意道。
颜照继续洗脸,没搭理她。
“就这懒病作风,上工后有她好果子吃!”
孙晓萍讽刺了两句,见颜照不接茬,迈过头转身走了。
“颜照,我早上叫不醒你,就先去食堂吃早饭了,这我给你带的馍馍,还热乎着呢,你快吃吧。”王碧华手中端的碗,里面装着一个拳头大小的三合面馒头,碗底装了点胡萝卜咸菜,她惋惜的说,“早上还有粥呢,去的迟就没有了,你下次起早点,不能交的口粮都让别人吃了。”
“谢谢你啦!”颜照真心实意感谢这个一路给予她照顾的姑娘,她也是书中唯一和女配交好的朋友,当然最后的结局也不怎么样好就是了。
离水井不远有一棵老槐树,槐树下面放着看起来颇有年份的一个石桌和四只石凳,上面还凿刻着繁复的花纹,边缘被磨的光滑,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透着一股时光的味道。
颜照觉得这个石桌好看,很有艺术的美感,她坐在凳子上面吃着杂面馒头,小块的撕着吃,馒头还温热,早上蒸的松软,不难吃,能下肚。
“你啥时候起床的?”颜照昨天太累了,睡得沉,什么都不知道。
“和老知青一起起的。”王碧华语重心长的跟她说,“你别嫌孙晓萍说话难听,明天就要上工了,以后都得天没亮起床,你可不能再睡懒觉了!”
颜照蔫蔫的,八点半就是睡懒觉吗?她在学校没课的时候能睡到下午。
心中叹了口气,她点点头应答。
夹了口胡萝卜咸菜,呃……又齁又咸不好吃!
王碧华想到了什么,跟她分享听到的趣事,“听说早上开荒队的人刚到山里,就碰到了一个被狼咬伤,昏迷不醒的女同志,腿上的肉都被咬掉了一大块!已经被送下山了,现在在李大队长家里。”
“狼?”颜照惊讶。
“可不是!没想到咱们来的这地方还有这畜生,不过平时不去深山老林应该没啥事。”
“被咬的是大队里的人吗?”
“好像不是,是个陌生的女同志,年纪也不大,听说穿的非常……有碍风化。”王碧华站起来朝着自己大腿比了比,“说是穿的这么短的裤子,和裤衩差不多长。上衣紧紧绑在身上,胳膊肩膀连肚脐眼都光溜溜的露在外面!”
颜照顿住了撕馍馍的手。
“还说她的指甲有这么长,是红色的,上面有东西亮闪闪发光。”王碧华比照自己指甲多了三厘米左右。
颜照惊呆了,听这装扮好像这人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吧?
一种遇到同类的激动心情,她迫不及待的想见见这个被狼咬伤的女人。
“你说怎么会有人长那样的指甲?”王碧华还在一脸的纳闷。
颜照当然清楚,那应该是做的美甲,上面镶着钻,所以才闪闪发光。
她激动的拉着她的胳膊,“走,我们去看看。”
王碧华也非常好奇,大家都在传,今天也没啥干的,两人就一起去李大队长家了。
她们本来不认识路,看见几个小孩蹦蹦跳跳嘴里喊着要去大队长家看女妖精,两人就跟在几个小孩后面一路到了李大队长家。
李大山家房子地基高,院子宽敞,连大门都比别的村民家亮堂。
院子里围了一大圈人,拉石头的木头架子车上放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好多人听见这事,尤其是奇闻异事又带点女人的香艳色彩,几个年轻一点的男同志,翘工来看这个不穿衣服的女人,被李大队长抓住轰去上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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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真没穿衣服啊!”
“你瞧那大腿,大喇喇露在外面,就穿个裤衩!”
“这人谁啊?大晚上去山里干什么?开荒队的说一大早就在那儿了,也算她运气好遇上开荒队的人给救了,不然命都得交代在那儿。”
“反正不是咱们队里人,我看呐,八成是和野男人找刺激,连衣服裤子都不穿,看样子骚得很!”
“嘿嘿,不会是□□晕了吧?野男人丢下她跑了,才被狼给咬了?”
“有可能……”
被轰走的几个男人你一言我一嘴,说着说着就往黄腔上起了调。
李大队长的媳妇眼见架子车上的女人穿着不妥,回屋拿了一张床单给盖在身上。
李大队长和几个村干部在商量怎么办,打听了一圈,周围的其他大队也没这号人,人是队里人发现的,又不能不管不顾,看样子这看病出力的花费就落在他们向阳大队了。
这女同志伤的重,刚才村里的赤脚大夫给简单的包扎了下,说要尽快送到县城医院,否则还会有性命之忧。
李大队长抽着旱烟,眼睛环顾了一圈,在几个毛头小子中锁定其中最胖的那一个,掏出一颗皱巴巴的糖,朝那男孩招招手,“宝刚,过来。”
胖乎乎的许宝刚跑过来高兴地抓走了糖,剥开糖纸塞进了嘴里,砸吧着嘴问,“李大爷,找我啥事呀?”
“你去把你哥喊来,就说我有事找他。”
许宝刚“哦”了一声,飞快的跑去传话了。
颜照满怀希望地抻着脖子张望,从人群的缝隙中看见那人手上的指甲,镶着假钻,是艳红的渐变色,上面还有鎏金的亮闪闪,这不是穿戴甲是什么?
是谁?她又是怎么穿书的?
等李大队长赶走那几个堵在前面挡视线的男的,颜照终于看清了架子车上面躺的人。
怎么会是她!
这一刻犹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震的她愣在了原地。
她的便宜妹妹、这本书的作者、书中的女主原型——苏婉莹!
她怎么也穿进来了?
颜照揉了揉眼睛,自己没看错,她不是原书中女主苏婉莹,就像自己不是原书女配颜照一样,她们都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从现实生活里身穿进来的!
太疯狂了!
颜照看着那张明显化了妆的脸,玫红色的口红涂在嘴巴上,眼皮接的根根分明的假睫毛,鼻翼打了阴影,更显鼻子挺拔,因为露水或是汗水的缘故,原本精致的妆容已经晕了,跟调色盘一样糊在脸上,不熟悉的人很难辨认出她的模样。
但这张脸颜照怎么可能忘记!
可以说自己这二十一年的人生里,最讨厌,最烦,最恨的人就是苏婉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