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很快来到正午,陶一伊提前回到木屋做饭。
一到家,她先去客厅瞧了眼,煎蛋仍摆在那,不多不少,正好两个,心里却空落落的。
阿尔这家伙不会真走了吧。
她希望情况真如卢修斯所说,猫咪白天出去玩,晚上就会回来。
冰箱里的食材寥寥无几,陶一伊规划了一下,刚好两餐的量,午饭准备红烧肉,芦笋口蘑虾仁,冬瓜丸子汤,晚饭准备红烧排骨,虾仁滑蛋,彩椒炒牛肉,下饭又管饱,不会亏待客人。
明天去镇上见朋友,顺便采购食材。
卢修斯对午饭很满意,还把剩下的两个煎蛋解决了。饭后抢着要洗碗,陶一伊挺难为情,哪有让客人洗碗的道理。
只有晚餐,他吃得不太开心。
因为他问陶一伊明天的安排,她说明天要去小镇见一个朋友,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他敏锐得知那个朋友性别为男,是陶一伊的童年伙伴,还未透露姓名,听起来不像正派人士。
陶一伊看他的表情不太自在,问他:“你累了吗?”
“没有。”卢修斯否认地干脆。
“晚饭不好吃?”陶一伊问。
“不是。”
“那是怎么回事?”陶一伊不解。
“没什么。”
既然没事,陶一伊便放下心来,没再多问。
卢修斯低眉敛目,神情恹恹。
过了会儿,陶一伊忽地想起白天婶子问卢修斯住哪时,他说住山上,于是好奇问道:“你真住山上?”
卢修斯抬眸:“以前。”
陶一伊:“那现在呢?”
卢修斯:“家里。”
陶一伊似乎感受到敷衍,尽管他语气真诚,又不像玩笑话,但她没听说过山上住着人,觉得有点匪夷所思。
她将信将疑:“猫会不会去山里,你看见过吗?”
卢修斯:“没有。”
陶一伊在想,阿尔也许会去树林探险,会不会遇到危险呢?
遥远的记忆里,她在林中遇到过一只小猫,带回家后,祖父同意暂时收养,几经变故,再回到桃溪镇时,猫就不见了,祖父说猫去了山林,她再也没见过那只猫,从此也没再养过猫。
在这里,猫是自由的,她不能限制猫的自由,也正因为自由,伴随着太多的危险和意外,她随时面临失去的风险,这种提心吊胆的不安,令人难以长期承受。
卢修斯扯开话题:“明天去镇上买东西,你一个人能行吗?”
陶一伊:“应该没问题。”之前她就搞定了。
卢修斯若有所失。
时间在闲聊间流逝,外面天渐渐暗下来。
陶一伊看了眼时间,也开始心不在焉。
“阿尔还没回来。”她嘀咕道。
卢修斯眉头皱成一团,眼底神色复杂,听见陶一伊的话,立刻跟她告别了。
也许,她更喜欢阿尔。
一轮弯月悄悄爬上树梢,挂在枝头。
出了院门,卢修斯驻足在树下,忽地变回那只猫,一个他并不满意的身份,却被陶一伊所喜欢、无限接纳的身份。
它低垂着尾巴走在路上,机械地跳上围墙,重重落在院子里,迈着僵硬的四肢,驻足在门口,探出半个脑袋往里瞧。
陶一伊搂着双腿坐在沙发上,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大,里面的人物欢天喜地有说有笑,却没有给现实增添出任何热闹的气氛,反而衬得客厅寂寥空旷。
她换了个姿势,掌心撑着下巴,长睫掩映的杏眼里,映出电视五彩斑斓的光,沉静无波澜的外表下,心思已飞到九霄之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阿尔用爪子抹了抹前额,从门后的黑暗走出,置身于客厅明亮光线里,悄悄地,没有任何声响,轻轻跳上沙发,停在陶一伊旁边。
它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沙发上,起起伏伏,柔软的沙发被踩出几个小坑,陷下去,又恢复原状。
陶一伊转头就看见这只神出鬼没的猫,静静地坐在那,望着电视,也不搭理人。
“你这小家伙,终于回来了。”
她惊喜交加,不顾一切把阿尔搂进怀里,用额头贴了贴阿尔,手指陷进厚实的毛发里,温暖,柔软。
多希望阿尔能永远跟她待在一起。
脑海里萦绕着卢修斯所说的话,阿尔没有主人,即便有,阿尔的选择也是她。
她说服自己相信卢修斯的话,也宁愿相信他的话。从今以后,阿尔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
“阿尔,以后这就是你的家,好吗?”
阿尔压了压耳朵,低低地叫了一声。
陶一伊不懂阿尔的意思,只能自圆其说:“那我就当你同意咯。”
阿尔比以前更重,陶一伊抱久了竟有点吃力,便把它放在沙发上,她才发现阿尔的项圈,以及那枚印着R字母的银币,不见了。
是谁摘掉的?
它原来的主人,还是跟别的猫打架被扯掉了?
她不知道阿尔从早上消失,直到现在才回家的这一天里发生了什么,仔细检查阿尔的身体,除了面貌无精打采,倒是没有受伤的痕迹,可能是玩累了,她稍稍放下心。
冥冥之中,她觉得项圈的消失,是正式收养阿尔的预兆。
第二天,陶一伊如约来到小镇,骑的小电驴停在蓝秀姨的超市门口,她发现那张领猫启事被撕掉了,只留下两道碎片粘在墙上。
不会是阿尔的主人找来了吧,昨晚决定收养阿尔,今天最担心的情况就发生了,她心下一沉,连忙问蓝秀:“蓝秀姨,谁把领猫启事撕掉了?”
蓝秀姨从超市里出来,看了一眼,“我还真不知道,昨天早上来开门,就没了,这不两张都撕掉了。”
这倒是提醒了她,另一张是被卢修斯撕掉的,难不成顺手撕掉另一张?除非跟他有什么关联。
说到关联......
似乎也不是没有......
陶一伊猛然想起,关联是卢修斯说他也养猫!
恰好卢修斯的猫也丢了!
当时她也没想过卢修斯丢的猫会不会是阿尔,她不相信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所以没多问。
她几乎产生一种强烈的直觉,阿尔和卢修斯之间存在着什么隐秘的联系。
即便不是卢修斯撕掉的,她也决定让卢修斯见一面阿尔,以确定阿尔是不是他丢的猫,总不能把阿尔藏起来,况且卢修斯经常来家里吃饭,纸包不住火,事情总有败露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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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修斯说过,猫会选择更好的人类,他还说过,阿尔的选择是她。
卢修斯一定不会跟她抢猫的。
思索间,一辆小车猛地刹车,停在她前面,路面上瞬时扬起一阵灰尘,飘进眼睛里,泪水都快出来了。
陶一伊迅速眨了眨眼,看到车上下来一个人。
他戴着墨镜,头发利落有型,一看就是精心打理过的,笑得张扬,露出一口大白牙,穿着质感极佳的名贵衣服,可谓意气风发,样子看起来并不老,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没什么印象,应该是个陌生人,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个男人下车后径直走到她面前,摘下墨镜,微笑道:“Hello,美女,好久不见。”
这自信的声音,这撩拨的语气,太熟悉了,瞬间激活她的记忆。
这不就是给她打电话的那个男人吗。
他们约好在茵茵甜品店见面,没想到先在这儿碰上了。
陶一伊扯着唇角,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嗨,好久不见。”
也许正是因为太久没见,产生一种熟悉又不熟悉的感觉,似乎下一秒就能说出他的名字,但脑子跟不上嘴的速度,言不能语,如鲠在喉。
好在他十分自来熟,什么都没问,看了眼旁边的小电驴,下巴一抬,问道:“这就是你的车?”
陶一伊:“对啊。”
他啧了声,爽快道:“坐我的车,带你去吃好吃的。”
陶一伊担心刚买的车会被偷,“那我的车怎么办,你先走吧,我们在约定的地方碰面。”
他坚持道:“没事儿,让蓝秀姨看着点儿就行。”然后朗声叫着蓝秀姨。
蓝秀听到声音,从超市里出来,看到眼前的男人,有些许惊讶:“哟,是小唐啊,又回来了?”
蓝秀记得,就在几天前,小唐驱车离开时来超市买了几瓶矿泉水,看到贴在外边的招聘启事,还闲闲地问了一嘴。
没想到今天又见面了。小唐在市区工作,鲜少回桃溪镇。
他道:“蓝秀姨,麻烦你帮忙看着小桃子的车,我们去谈点事。”
蓝秀了然,一副都懂都懂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去吧去吧,放心交给我,在我门口还能被谁偷了不成,老娘打断他的腿!”
陶一伊只好谢道:“蓝秀姨,那麻烦了。”
蓝秀:“小事,你们放心去吧啊。”
陶一伊自觉蓝秀姨误会了什么,但蓝秀姨没有明说,她也不好当着这位小唐的面解释,否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就是她了。
接着坐上这位小唐的车,车里干净宽敞,他还热情邀请陶一伊坐副驾,陶一伊懒得推辞,便应允了。
车辆启动,蓝秀的超市被抛在身后,小镇街景一一映入眼帘,又迅疾地消失在眼底。
陶一伊猛然忆起,他好像叫唐宇。
小时候,他们同在蓝溪镇的小学就读,唐宇比她高两个年级,有过接触,极少,所以印象不深,遥想那会儿,还称呼他为唐宇哥哥,见到的他总是嘻嘻哈哈不着调,却是个很会照顾妹妹的哥哥,因为他真有个亲妹妹,叫唐茵。
陶一伊联想到他们要去的那家甜品店,就叫茵茵甜品店。
她试探叫道:“唐宇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