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是身体的一部分,《蓝色》剧组的生活逐渐进入正轨,厚厚叠叠的工作量将戚沅挤满,再没有别的心思去想其他,直到十一月份,徐洲说要给她一个惊喜。她问是什么,他不肯回答,直叫她猜,猜来猜去,衣服饰品包包鞋子胶片CD,什么都猜了个遍,于是最不可能的答案成了真相,她刚想说出口,便听到有人叫她,颇有打趣,“沅姐,你男朋友来啦!”
是的,徐洲亲自来到她剧场了。
他想进来不是什么费心的事,此时正好是休息时间,戚沅静默了几秒,胡乱地抓了一把头发——发绳紧紧地咬合着,勾勒出她利落分明的五官。
她在剧组因事多,大部分是素面朝天,带着个黑框眼镜,想了想,还从外套口袋里掏出只橘调的口红,轻柔地沾了一点,整个人的神色便由此艳丽起来,戚沅拍了拍身上的些许灰尘,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径直出了绿棚。
比徐洲先到的,是他的花,一大簇黑巴克玫瑰紧促地团在一起,争芳夺艳,既神秘又高雅,在这灰头扑面的剧场显得格外耀眼。
徐洲穿得商务,灰色毛呢大衣自然地垂下来,棕褐色的西装裤笔直有型,他五官凌厉,不笑的时候带着点生人勿扰的气质,此时见了戚沅,嘴角微扬,冰冷的气氛融化开来,是些许愉悦与矜骄。
戚沅穿得随意的多,但美人在骨不在皮,简朴的服装显示出女人清丽而雅然的气质,那一抹唇中橘调,更是让人不经意间想起秋日的落叶。
戚沅上前几步,接过花,唇角微动:“谢谢。”
她抬头,那双黑曜的眸子波凌凌的:“来这待几天?”
他身上含着的外面湿冷扑来些许,男人目带宠溺,指腹擦了擦戚沅的眉眼:“陪你到生日那天。”
她微愣,她生日是十一月二十七日,徐洲会在这待上三天左右。
女人不经意间蹙了眉,又很快平静下来:“那我请一天假,带你去这县城附近逛逛,这儿依山傍水的,秋天也别有一番风味,和燕京不一样的感觉。”
他们姿态亲昵,一旁的员工都不经意间投来几记目光,一方面是他们剧组这般严格的制片在这位先生面前竟然露出几分小意温柔,而另一方面认识徐洲的人则觉得这位只怕是动了真感情。
戚沅到底记着工作,让周萁把花放到她休息室,然后带徐洲去坐坐。
“不用。”男人语调轻慢,目光落到不远处的拍摄场景,勾着淡笑,“我看看你们怎么拍的。”
在剧组的工作为什么会让他女友如此痴迷呢?
他确实有些好奇。
休息没多久,场控一大嗓子,各部门立马打起精神,各司其位,调整手头上的东西——台下已准备就绪,就见台上功夫了。
现在拍的主要是老警察何志军的戏份,扮演者是一位去年刚拿过最佳男配的老戏骨,一声“Action!”后几乎是无缝入戏。戚沅神色微显严肃,手里拿着剧本,目光一边直击追索着何志军的动作神情,一边分出神来看摄像机里的成影动态。
了解故事,深入故事,才能完成故事。
她看得入神,也就没有发现另一道视线也一直停留在她身上。
徐洲恍然间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样子,不是她以为的在医院,而是更早之前,他去综艺拍摄现场看前女友时,忽地发现一个高挑,清瘦,又严肃的女生正目光炯炯地盯着在场的嘉宾以及导演、摄影。
她看得认真,眉眼间微微蹙起一点小山峰,眼神中是对一切的刨根究底与势在必得,他鲜少看到这般神情,在他的为人处世中,大部分女孩被教导得温和乖顺,偶尔几个特例,却又是格外的桀骜不驯,于是,他莫名对她沾染几分印象。
一抹清清浅浅的影子,在他心中不停地逗留,直到他们再次相遇,直到他们开始有了更多的交集,轮廓有了血肉,丰满出一个令他心动,令他欢喜的女孩。
几个月前,母亲跟他说要去认识某位千金名媛,他虽面上不显,但心中第一下却想到她,想起她的笑容,想起她的偶尔的古灵精怪,那一刻,他竟然有了要与她长相厮守的欲望。
一颗种子落到心田的土壤,很快便萌芽成长,最后长成连他自己也无法忽视的苍天大树,于是,他向戚沅求了婚。
徐洲的眼神忽地变得晦暗起来,他紧盯住戚沅,爱欲之间又有一丝困顿,令他觉得无力可寻——女主角并没有按照他想象的剧本欣喜地接受他步入家庭的邀约,她迟疑了。
抓不住的衣袖导致了他的不甘、愤怒,可是此番情绪之后,只觉得空荡荡的一片,如今看到了她,才觉得充实。
过分的视线招来了女人的疑惑,见到是他,她笑了笑,上下唇牵张,读出几个字:很快就结束了。徐洲微微一顿,紧绷的神经缓了下来,他双手环抱着,眸子终于从戚沅身上离开,落到真正的场上演员之上。
他对这些并不像阿继一般感兴趣,但为了戚沅,他可以尝试看看。
*
应是第二天请假的,但毕竟徐洲好不容易来一趟,戚沅不好叫他一直等着,于是夜场的戏她没再去盯,只叫助理看下,自己则带着徐洲去了剧组附近一家特色餐厅。
山城以火锅为名,但戚沅考虑再三,还是去了一家做本地菜系的餐馆,点上几道特色佳肴,再吩咐服务员不要放太多辣,这才彻底闲下来与徐洲相处。
“最近工作忙吗?”她手撑着下巴,眼睛专注又带着点笑意地看向男人,语气不知是因为疲倦还是其他,勾着些温慢。
徐洲手指握在透明的玻璃杯上,轻点了下下巴,而后着着些散漫的温柔:“忙归忙,但沅沅,我多久没见到你了,想你想的很。”
戚沅嘴角的笑意加深,黑色的眸子耀眼夺目,“嗯,我也是。”紧接着,又微微撒着娇,“怎么之前不来看我?”
徐洲呼吸一热,身体往前倾了些,一只手伸出了握住了戚沅洁白的掌心,“是我不对,今晚去你那?”
想到什么,他顿了下,“之前你给我发消息,阿继恰好要来,便跟他说了,如何,那天安全回到剧组了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关于胡坡村的记忆,戚沅终究是多了几分深刻的红色缠绵。
想起那个人,她又开始头疼起来。
静默几秒,戚沅声音有些浅淡:“回了。多亏李总了。”
忽地又对徐洲笑笑,“还是您有面子,若不是您,我怎么敢让李继霄来接我,人家毕竟是领导呢。”
徐洲哂一声,伸手拍了下她的掌心:“阿继从小就是外冷心热的性子,不知道这小子以后会找个什么女友?咱们这圈子里的,他倒是一个也不愿意接触。”
“不对。”他摇摇头,笑说,“素西还是有些可能的,毕竟是赵阿姨撮合。”
“是吗?”戚沅将手收回,拿起玻璃杯抿了口。
水润到肚子里,戚沅觉得这话徐洲多多少少有些说给她听的意思。
她扯出一丝笑,不急不慢,“你们感情真是好,还惦记着对方的恋爱大事。”
徐洲躺回椅背,懒洋洋的:“这不我俩互认爹。”
戚沅皮笑肉不笑地轻哂了声,男生们总爱玩这样的把戏。
她笑意淡了下来,似乎想起什么,双手叠交撑住下巴:“对了,那天你给我打电话,末尾我听到有个女生的声音,不给我解释解释?”
好些天前的事了,此刻突然被戚沅提及,气氛陡然一滞。
徐洲想了一会,终于从脑子里翻出对应的记忆,他心里儿其实是有点高兴的,他喜欢戚沅为他吃醋的感觉。
男人双手环胸,嘴角噙着淡笑:“那女孩你知道的,贺又瑛,我父母的客人,现住我家。”
轻描淡写的话语,像一粒石子扔入大海中,激不起任何波澜。
戚沅的手指在玻璃圈边缘圈摩挲,眼神底下露出几分别样的情绪,过了一会,她低低地说,真不公平。
“——什么不公平?”
“我也想有个小帅哥住在我家。”
“累了就饱一饱眼福。”
徐洲一下笑出了声。
戚沅压着声调,似是委屈似是诉苦。
这副模样,徐洲蹙地喉咙一紧,什么本地特色菜他已不想再品尝,他想拉戚沅直接去到酒店。
万千冲动中,戚沅别过眼,看向远处。
墨绿色的影子来到跟前,几个主菜上齐,服务员亲切温柔帮她将杯中的柠檬水倒满。戚沅璀然一笑。
她向眼前人急急招呼着,快吃吧,等会儿都凉了。
终于是休憩时间。
*
戚沅觉得很累,工作的繁忙让她在休息时间难以思考,但突如其来的状况又不得不让她以十二分的精力去应对,她安静地躺在床上,麻木地望着天上的吊灯,像一条被搁浅在沙滩的海鱼。
徐洲在不远处的另一家酒店,他要求戚沅这几日搬去他那,但戚沅拒绝了。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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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她并不想挪窝,更不想面对徐洲。
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撒谎,但也算是隐瞒了部分真相,以显得事情不足挂齿。
在徐洲过来前三天,有人加了她的微信,英文名叫做Nicole,中文名叫做方徽,如假包换的千金小姐,从ins简介来看,还是从Harvard毕业的物理系PhD,戚沅一愣,咂舌,点了好友通过。
方徽问戚沅还记得方鹤吗?
戚沅说记得。
一个在徐洲生日会上老是讽刺她的时髦漂亮小姑娘。
方徽立马替方鹤道了歉。
说小妹是为了她前段时间和徐洲相亲最后不了了之而打抱不平,小妹人不坏,只是嘴巴有点不饶人,她已经教训过她了。
戚沅回复说没关系,她没放心上。
心里却想着,方徽找她应该不止这点事,十有八九的,还是和徐洲有关。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方徽又发来几张照片,拍得稍显模糊,但仍然能看出主人公的长相,正是徐洲和他所说的住在他们家的贺又瑛。
两人说笑着,看上去氛围不错。
方徽继续发来消息:其实以我的立场而言,不应该介入到你和徐洲之间的关系中的,但之前我和徐洲相亲时,聊了很多,我能感觉到,他是个有思想、有能力,也很爱你的人。那天他直接拒绝了我,说实话,当时有点挂不住面,但后来想想,他对你的那份爱,纯粹、干净,正是我一直向往的,只是你也知道,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里,这样的爱情几乎就是一种奢望,可是——
消息停顿了几秒,紧跟着的是一段带着火气的语音:
“我今天在商场逛街,竟然撞见他和贺又瑛在一起!Holyshit!我以前还觉得,他是那种绝不会为了家族压力妥协的人,现在才明白,不过是我家的势力还不够让他低头罢了。他彻底毁了我心里对纯粹爱情的所有向往。
So,尽管诺依曼说过Itisjustasfoolishtplainthatpeopleareselfishandtreacherousasitistplainthatthemaicfielddoesnotincreaseunlesstheelectricfieldhasacurl.Botharelawsofnature(抱怨人自私狡诈,就像抱怨电场没有旋度,磁场就不会增强一样愚蠢,二者皆是自然规律),但我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不过我能做的报复很幼稚,无非是把拍到的照片发给你,不过戚沅,你还是可以想想,这段关系是否真的值得你坚守。”
这话说的,戚沅挑挑眉,笑了,觉得这位千金和她想象中,或者被大众贴上标签的名媛女孩确有不同。
——她很纯粹。
如果戚沅只是贪图徐洲身上带来的名利,那方徽这番话不仅扔下来听不个响,还可能被两人拿来嘲弄笑讽,所以在这点上,戚沅又觉得方徽很勇敢,不过这种勇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族带来的豁达、包容。
戚沅静了静心,她与徐洲的帐,理不乱理还乱,家庭横亘在两人面前,谁也绕不开。
但这或许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戚沅:知道了,谢谢。
她回了个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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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的,是蚊子的声音,她有些头疼起来,翻了个身,今夜不是个好夜。
第二天,被闹钟吵醒,戚沅抬手关闭铃声,缓了缓,才意识到今天她要带徐洲逛一下山城附近的景点。只可惜不是个晴日。
随便收拾了下,但总比工作时要好,穿了浅色系的毛衣,外面搭着一件棕黑色的大衣,底下是一条卡其色的长裙。
她穿衣有自己的风格,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创作者”,她需要培养一些独特的taste。
扒开柜门,戚沅从最里面找出一双长长的墨蓝色靴子,她穿上,走起路来噔噔噔的,颇有几分盛气凌人的感觉。
衣服搭好,戚沅稍卷了下头发,又画了个秋冬妆,深棕色的眼影,淡淡地勾勒出女人如山水般起伏的眉眼,睫毛长而翘,高挺的鼻梁无须再加修容,只要在面部加上些许橘调的腮红,以及将唇色润红,便足以明艳动人,一下就将这“狗窝”衬得光彩夺目起来。
收拾完毕,高挑时髦的女人拿过包,心中淡淡的烦躁忽地被抚平,她对着镜子,静默几秒,唇角的弧度稍扬,她说,新生活将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