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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四章

作者:时雨柏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卯时刚至,天才蒙蒙亮,整个大地还在沉睡着,一片寂静。


    “吱呀”一声——黄府后门被人轻轻地打开了。


    静月勾着腰伸出头往门外左右瞥了两眼,确认街道上没人,才将探出去的头缩了回去,紧接着,一道纤细的身影飞一般窜了出来。


    话说她这动静虽然敏捷,只在短短秒钟内一气呵成。可居然能一点声响也没发出,即使是落地时,也只惊动了地上一缕灰尘,看来功夫不容小觑啊。


    兴许是动静不大,院中起早洒扫的下人根本没察觉后院的异响,仍重复着自己手里的动作。


    雁门郡地处东政国最西边,可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风俗习惯与千里之外的上京城大不相同。


    单论服饰而言,这里的百姓无论男女,所饰衣物色彩鲜艳,配色大胆张扬,单说一件外袍就得用一匹布。若是被朝中那些“老顽固”看到,定会高呼“不堪入目,不堪入目啊”。


    可雁门的人才不管那些人怎么说,他们就钟爱这样的颜色,这样的款式。况且,世上诸般事,哪能事事遂人愿,还是合自己心意最重要。


    雁门的女子总是愿意花大把时间打扮自己,打扮好了还要聚在一起跳舞呢!


    这可是她们的特色——留下相中的料子,再照着自己的尺寸裁出衣裳,腰间可不能多一丝布料,定要严丝合缝,这样才能显现出自己的袅娜纤腰。


    在节日上,在丰收时,她们穿着靓丽的连身裙,在人群中翩翩起舞,这才是在人间的意义。


    黄府一行人来到此地多年,早已经欣然接受当地风俗,但并未改装扮,所穿衣物仍为上京服饰。


    静月此次外出,还是要避人眼目,也好方便行事,听说商贩们精的狠,外地人的价钱总是比当地人高,她便准备了几身当地服装。


    眼下,静月穿着一身绣花百蝶裙,淡青色的软烟罗,轻盈飘渺,那刺绣的色彩明艳,绣法别致,一个个彩蝴蝶都要飞出来似的。


    舒吟还一大早帮她把发髻也梳成了当地女子所钟爱的模样,又黑又密的长发编成了一股麻花辫垂在一侧肩前。


    “嗯,好像还差了点什么,有了,再戴上这个流苏,额前、发尾都戴上吧。耳环,耳环,就这个吧,点翠耳环,还是淡青色的,和裙子也搭。”


    经舒吟这一打扮,静月整个人看起来清雅秀丽,这般多姿多彩,衬得整个人都更活泼了几分,别有一番风味,活似换了一个人。


    静月从后门跳了出来,深呼了一口空气,不禁感慨:自由的感觉真好!


    身后传来舒吟小声地叮咛:“一定要小心,早点回来!”


    静月朝身后挥了挥手,拽了拽身上的包袱,头也不回地就向前走去。


    她此行的目的很简单:正值丰收时期,东政国又与西岚国交好,位于两国交界处的雁门郡,其郡守府往西约百十公里的新阳镇会有市集。


    整个雁门郡、东政国其它郡县乃至西岚国都会有商贩聚集此地进行商品推销。


    这里的市场花样多,价格也好说,那可是热闹的很。


    这是两国休战后所订立的盟约,化干戈为玉帛,共促商贸发展,一年只此一次,错过便要等明年。


    新阳镇声名远扬,当年静雯刚到及笄之年,便迫不及待地来此交易买卖。


    近几年店中生意实在繁忙,这职务便由赫仁代劳。


    今年赫仁有事,二哥又要按时回军营,便由静月安排了。


    虽说独身一个确实有些孤单,可其实静月内心还是很开心的。因为在她记忆里,不止姐姐,母亲也总是在与算盘打交道,她对算账有天生的说不清的好感。


    静月记得小时候趴在母亲的腿上,母亲绘声绘色地给她讲着自己在雁门的往事,那时的她总止不住的打瞌睡,如果静月能抬起头,那她一定能瞧见黄敏眼中的泪水。


    那是怀念,也是放下,不是孩子绊住了她远行的脚步,是孩子给了她归宿。


    可静月那时候还太小了,等她真得读懂了母亲言语中的隐晦,这世上哪还有母亲的影子?


    罢了罢了,这一条路有很多年头了,况且还有这么多条路,或许若干年前,母亲曾踏马而来。现在,她又一次站在了这里,倘若时光能够重叠,她也算是和母亲相会了。


    静月正在畅想着自己这第一次奇妙之旅,多么伟大,多么骄傲!好似梦中无数次的经历变成了现实,让人恍惚。


    她莫名的有些感动,往上提了提包袱,忽觉左眼皮跳了跳。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静月心中乐道:看来我是要有好事要发生了啊!


    就这么美哉美哉地走了一段路,看着日头逐渐升高,静月的身上好像也出了一层薄汗,不甚舒服。


    她用手给自己扇了扇风,思绪也带着些许懊悔: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去马市租匹快马,不然,以我这速度,估计都被太阳晒成干了,也走不到新阳。


    说干就干!静月覆上淡青色的面纱,往后拨了拨碎发,立刻向马市走去。


    -


    送走静月后,黄舒吟轻轻地关上了后门,佯装一切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蹑手蹑脚地往院子里走,她的屋子在东边,得穿过院子才能回去。


    可能是时辰太早了,太阳还没出山,又或许是要注意避着些起得早的下人,不觉行为有些鬼祟,她总觉得周遭还是有些阴寒,整个人有些发颤。


    “嗯,看来还是降温了,这么冷。哈,我还是再回去睡一会吧。”


    舒吟抱着自己的胳膊搓了搓,哈欠还没打完,幽幽的声音就从后方传来:“舒吟,这么早,天还不亮,你在这儿晃悠什么啊?”


    黄舒吟整个人都吓得打了个激灵,眨了眨眼往身后看去,正好对上了黄敖还带着笑意的目光,真是笑得渗人啊。


    她咽了咽口水,“啊?啊!父亲啊,天不亮吗?我看挺亮的啊!


    我,我昨晚水喝多了,有些想上茅房,这不,刚出来。”


    黄敖抬头看了看天,明明就才泛起一抹鱼肚白,这……算亮吗?


    他清了清嗓子,“哦,是这样啊,跑这么远,来上茅房?”


    “是啊父亲,哈,不多说了,我好困啊,先回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不,注意身体。”


    黄敖注视着女儿进了房门,嘶,他记得,这孩子昨晚明明是和思姚一起睡的啊?这两个孩子……


    -


    毕竟已值中秋过后,河水早已没了夏日的湍急,逐渐平稳了下来,更似一位历经千帆后看淡人生的老者。


    已经很少有人踏足这里了,这条曾经养育着一个村落的老河也终于平静了下来。


    昔日爱打水漂的小顽童都已长大成人,要担起家庭的重任了;那些结伴来河边浣洗的妇人已经老得直不起腰来;精瘦的男人总爱做完工后在河水里洗上一把脸,可现在,他们大多入了土……


    从那以后,这条河已经很多年都没泛起涟漪了。


    终于,有人捡起了岸边堆积着的石子,河面终于再一次激起短暂的涟漪。


    这一次,河面上还映出了一位少年人的面孔:面如玉,质类泉,为这季节又增添了一丝凉意。


    等到河面荡尽最后一纹涟漪,赵泊才低头凝视着水面,少年人的皮肤偏白但又不像是娇养出来的嫩白,五官明朗,带着一丝不近人情世故的盛气,他的周身是带着刺的,目光是冷的。


    很快,水面上又倒映出一张愁眉苦脸的面容,这人几番犹豫终于还是下定决心开了口,“王爷……”


    察觉到身边人一计凛冽的目光,他立马改口道:“少爷。”


    “少爷,咱都在这河边站了半个时辰了,这河面有什么问题吗?”


    少年人闭上了双眸,静静地感受着这一方天地,“没有,我只不过,在体悟这里的清静。”


    得了,跑这么远来感受清静了!


    这人撇了一下嘴角,“我的少爷啊,我真搞不懂了,自前年您出宫,呸,出府自居之后。


    这不到三年啊,咱往这濂溪郡跑了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了吧!


    我看您跑得这么勤,原先还想您是在这相中了哪家姑娘或是欠了哪家的桃花债,还在心里暗暗夸你深情呢。


    可后来我就想通了,咱每次赶十天半月的路,就为了沿着这县里里外外晃荡一圈,跟来巡查一个样,连个姑娘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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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没见到。


    你说是不是?咱上个月明明刚来过,郭老马说,宝骏现在还在马厩里歇着呢,可是累着了。”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可他家少年还只像没听到一般,连眼睛都没睁开。


    “我的好少爷啊,你就跟我说说话呗,再不济,你把眼睛睁开也行啊!唉,就让我在这儿自言自语吧。


    可我还是好奇啊,这大好河山,为什么你就偏偏对濂溪郡念念不忘呢?您,当初是不是在这儿欠了桃花债?”


    少年人似是被说中心事般,不悦地皱了皱眉头,终于开口道:“话真是多,早知道该叫起阳随我外出,你留在家中。


    还有,谁告诉你我要在这停下了,把水壶里接满水,再等一刻钟,我们继续往西行。”


    “嘿嘿,少爷,你终于跟我说话了,是我多嘴了。


    好嘞,我这就去打水。


    不对,继续往西——为什么往西,往西哪还有路了?


    不对,雁门郡,少爷,往西可是雁门的方向啊!那多远呢!


    难不成那姑娘,不不不,你相好,更不对了,你找的人,能从濂溪跑到雁门?”


    “杜仲,闭嘴。


    你这脑子里到底每天都在想什么,等我回了府就找媒婆给你定个亲,看你还敢不敢再提相好。”


    被点名的杜仲察觉到了自家少爷带着寒意的目光,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讪讪地闭了口。


    杜仲内心暗暗怨愤:好狠的心呐,我哪有找相好啊,我不是再找你的相好吗?


    咦!相好,少爷没否认我啊,难不成真的有相好!


    这主仆二人,便是先前提到瑞王遗子、小少年赵煜,如今已是谷襄王殿下,十五岁那年皇帝为他更名为赵泊,仍字群真。


    旁边的便是他的随身侍卫杜仲,有名的话多好动。


    正是赵泊更名那年,皇帝为他赐了府邸定封号为谷襄王,只是众人多称其为襄王殿下。


    许是这“泊”字生了效果,这几年赵泊四处游荡,从不在京多留,也免得遭人生疑了。


    赵泊没再开口,可他的心再也静不下来了,依旧看着远方:这么多年,我都快把濂溪郡给翻过来了,你到底去哪了呢?


    九年前的那个上元灯会,他一直记得。


    赵泊那一整个夜都睡得不安稳,等到更夫报晓,他立马起身出了客栈门。


    他去郡守府问了,可门口的下人说府里昨夜没有客人到访;


    他不死心,哽咽着问郡守府里有没有一问小小姐?他记得,那人笑了,说他们家老爷、夫人和少爷都是三代单传,没有他口中的小小姐。


    赵泊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客栈的,他也听不清赵烁跟他说了什么,他把自己关进了屋里,一切都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那枚手帕和已经熄灭的兔子灯……


    两人在河边喂马饮水后,再次启程向西处奔去。


    这再往西,那可真是只有雁门郡了啊!


    杜仲叹了口气,纵马跟上了前方那道疾驰的身影。


    他实在搞不懂自家主子想干嘛,当初只说是外出游历,但谁家游历是日夜不停地赶路啊!


    这一路他真是苦不堪言,若真是有了相好,相好还从濂溪搬去了雁门,那这一切就说得通了。


    “不行不行,下一次该让起阳跟着了,我可受不住了。可少爷是什么时候知道相好搬家了呢?他明明一直在我视线范围内啊,没见过他跟哪个姑娘交流啊,到底错过了哪呢?”


    这一次的外出倒不如杜仲所言,不是为私事,而是有正儿八经的事情要办——在皇位上坐着,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朝中那些老狐狸看在眼中。


    每一次的“微服私访”,看似是无人察觉,实际上可是“劳师动众”,你所看到的,不过是他们想让你看到了罢了。


    单有刺史巡察远远不够,因此,皇帝每年都会给自己身边的人下一道密旨,领旨的人都是他的精心挑选,督查地方的重任就交到这些人手上了。


    赵泊奉旨督察雁门郡,雁门实在离京过远,单说路上就要费不少功夫,属实不是一个好差事。


    而之所以派他前来此地,自是也有别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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