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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7章 深度解析赵永熙招摇撞骗罪(下)

作者:牛熊随心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张伟的推演还在继续。


    草稿纸上的逻辑树越来越庞大。


    他盯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这十个字,眉头微微皱起。


    这十个字,在法理上必须拆分为两个独立的单元来审查。


    一个是“情节显着轻微”。


    另一个是“危害不大”。


    什么是情节显着轻微?


    这需要从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等多个综合维度去考量。


    比如盗窃罪中,仅仅盗窃了极少量的财物,就属于情节显着轻微。


    那么本案中,赵永熙符合情节显着轻微吗?


    张伟摇了摇头。


    很明显不符合。


    赵永熙是长期、持续地假冒高级官员。


    假冒国家公务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原则上就会被认定为性质恶劣。


    更何况他一装就是二十多年。


    同时,赵永熙假冒官员的手段是什么?


    是伪造国家公文、私刻公章!


    这种手段,绝对属于极其恶劣的范畴。


    但是,在行为后果上,他造福了社会,这又属于绝对的正向结果。


    性质恶劣、手段恶劣,但后果极好。


    这三个衡量维度在赵永熙身上产生了剧烈的撕裂与不统一。


    在法庭上,很难单凭这一点去界定他到底是“恶劣”还是“显着轻微”。


    在这个维度上,辩方很难取得压倒性的优势。


    张伟的笔尖移向了后半句。


    那什么是“危害不大”?


    这是指行为并未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危险,或者损害程度根本没有达到刑法追责的标准。


    比如邻里之间的推搡纠纷,只要未致人轻伤,就属于危害不大。


    赵永熙的情况,完美契合了第一种情形。


    他造福地方百姓,盘活经济,绝对属于行为未造成任何实质损害与危险。


    张伟停下笔,深思熟虑。


    针对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他和公诉方在法庭上极有可能打成一胜一负的平手。


    这还不够,他需要更多的筹码。


    刑法第十三条的设立初衷是为了“出罪”。


    那么,反过来思考,检方将其“入罪”的源头条件又是什么?


    如果在入罪的源头直接将其掐死,无罪的概率就会呈指数级上升。


    张伟闭上眼,在脑海中调取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


    满足该罪名,必须同时满足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


    客观行为是指伪造证件、虚构身份、行使职权。


    赵永熙符合吗?


    全部符合。


    但是,这个罪名的定罪逻辑是“且”,而不是“或”。


    除了客观行为,还必须审查主观故意!


    什么是主观故意?


    是指明知自己的冒充行为,并积极追求非法利益。


    关键点就在于“非法利益”这四个字。


    很明显,赵永熙根本没有追求非法利益。


    所以从定罪条件上看,赵永熙其实从一开始就不符合入罪标准!


    当然,张伟也清楚检方既然提起了公诉,那么在庭审时就一定会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充解释,强行把“社会影响”等同于“非法利益”。


    社会影响是什么?


    如果赵永熙被判处无罪,那么将来是不是越来越多的人有样学样?!


    虽然大家的初心是好的,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赵永熙的能力!


    好心办坏事是常有的事!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不良的社会影响,是不是就要将赵永熙定罪?


    不用等到开庭,张伟已经能想到检察长的说辞了!


    这时候,就必须祭出刑法的最高原则。


    张伟在纸上重重写下“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限制的是公民不能为了追求非法利益,去伪造身份假冒官员。


    但是!


    法律并没有明文限制,公民不能为了帮助政府发展经济而去进行假冒行为!


    如果检方强行将未牟利的冒充行为也认定为犯罪。


    那就是超出了法条明文规定的“非法获利”核心内涵。


    这在法理上叫作“类推入罪”。


    这是严重违背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的越权行为!


    他完全可以用刑法第3条来限制检方的类推入罪!


    好像到此他就赢了?


    并非如此!


    他不仅是个律师,更是个深谙社会规则的老手。


    他很清楚,在大众朴素的认知里,假冒了就是假冒。


    检方这次对赵永熙提起公诉,背后很明显是有上层领导对这种“践踏体制尊严”的行为感到极度不满。


    想要真正拿下无罪判决,光靠法理不够。


    他还需要争取社会舆论的绝对支持。


    要让上面那些震怒的领导,看清楚底层群众的真实态度。


    让那些看赵永熙不顺眼的领导不敢向法院施加压力!


    除了上级的压力,他还必须给主审法院和检察院一个顺理成章的台阶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体制内办案,讲究一个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张伟在纸的最后,写下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这就是他给法院和检察院准备的台阶。


    在庭审最后,他会主张赵永熙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


    更适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主张法院将案子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理。


    既打了无罪,又给足了官方颜面。


    这样无罪判决的阻力就会更加的小!


    唉!有时候,法律打到最后都是人情世故!


    张伟靠在椅背上,用力伸了一个懒腰。


    高强度的脑力推演极其消耗精力。


    墙上的挂钟显示,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张伟揉了揉酸胀的眉心,对着门外喊了一声。


    “张凯!”


    办公室的门很快被推开,张凯快步走了进来。


    张伟指着桌上的那个移动硬盘。


    “你把这些采访录像拿去交给王博。”


    “让他立刻带人加班,从中摘取最核心、最感人的片段。”


    “剪辑成一部关于赵永熙的个人纪实人物传。”


    “做完之后,直接发到我们律所的官方账号上。”


    “再有两周庭审就要开始了。”


    “我们必须在开庭前,把舆论的场子先热起来。”


    张凯愣了一下,他的脸上浮现出明显的担忧。


    “张律,这个案子非同小可。”


    “上面可是盯着的。”


    “我们就这么直接把赵永熙的事迹发到网上,会不会对上面的影响太不好了?”


    “万一被扣上煽动舆论的帽子……”


    张伟平静地打断了他。


    “你想多了。”


    “我们发这个视频,又不是去宣扬什么违法乱纪的事。”


    “更不是去指责检方办案不公。”


    “我们只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


    张伟站起身,将硬盘塞进张凯的手里。


    “你去告诉王博,剪辑的时候注意尺度。”


    “不需要加任何主观的评判。”


    “就是纯粹地、客观地,做好这部人物传!”


    “我要让全网的人都看看。”


    “这个被检方指控为招摇撞骗的嫌疑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张凯感受到了张伟语气中的分量,点点头。


    “明白了张律,我这就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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