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弃再一转头,林皎皎也开始解外袍。
她被这场面骇得向后退了两步:“你们!这是白天!你们要做什么!”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实在是有伤风化!有伤风化!
林皎皎已经尖叫起来:“有灵烬啊!”
姜弃这才发现,二人的衣服都被燎了个破洞,火舌正一路往上蹿,逼得二人迫不得已脱下外袍。
灼热扑面而来,一双猩红的眼自林皎皎身后探出,正贪婪地盯着姜弃。
热浪扑面,肩上的旺财喵地叫了一声,那灵烬哆嗦着停住了脚步。
好机会!
姜弃立即抽剑出鞘,运气直奔烬心!
灵烬被钉在地上,徒劳地挣扎着,最终抽搐两下,化为一道青烟,消散在天边。
一众小倌平日里在南风楼娇生惯养,哪里见过这架势?
看见大小姐三下五除二便解决了危机,一个个面上十分激动,夹着嗓子挺胸就要往姜弃身上蹭。
“大小姐威武!”
“啊,好害怕,大小姐快保护我。”
姜弃看见一个个壮硕胸肌上的细闪,还有脂粉的痕迹,警惕地向后退去,喝道:“别过来!”
她可不想弄脏衣服。
小倌们硬生生停住,委屈地看着姜弃。
姜弃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本来金丹期后,她能够御剑飞行自在逍遥,偏生体修的林皎皎和符修的季长真不会这种飞行术法,他们一路走下九百九十九级台阶,这已经让她郁闷。
现在再有十八个娇生惯养的小倌跟着,很难想象一行人的速度会慢成什么样。
何况刚出仙道,还是青天白日,便有灵烬敢涌上来,十三城中的灵烬数量恐怕不容乐观,这些小倌带在身边只会是累赘。
她揉了揉眉心:“好意我心领了,你们走吧。”
十八个小倌没动,直勾勾地盯着姜弃。
姜弃再道:“我这次下山历练,凶险异常,你们在我身边恐有性命之忧。”
十八个小倌依旧没动,这次眼里蓄满了泪,泪珠子断了线似的往下掉,为首的先跪了下来,接着乌泱泱地跟着跪了一片。
“大小姐,奴等奉魔道道主之命来为您解闷儿,您好歹让我们跟您待一段日子,不然我们回去也不好交差。”
“是啊是啊,道主他特意叮嘱了要我们好生伺候,现在回去肯定要被道主责问,您只要让我们留在身边,干什么都成。”
看着小倌们跪地痛哭的样子,姜弃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自己那女儿奴的养父,其实是凶名在外的魔道道主。
厉魇虽然对她百依百顺,一副慈父的做派,但对旁人可谓是心狠手辣。
传说天道降下阵法前,他已经是一方赫赫有名的暴君。阵法降下后,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意味着什么,厉魇已抢先出手,将魔道诸高手体内的灵气吸食殆尽,成为最后一位达到化神期的人。
前魔道道主更是被他囚禁在地牢中,日日吸取其体内灵气,活活折磨至死,据说被抬出去的时候,只剩下一具骷髅架子,连皮肉都被厉魇吃了去。
厉魇成为道主后,曾有人挡了他巡游的仪仗,他二话不说,直接将那人斩杀,又派人诛了那人满门。
所以,这帮小倌跟着她,最多只是可能被灵烬吞噬,尚有一线生机;现在若是回去,定会落在厉魇手里,那才是真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姜弃看着地上跪了一片的小倌们,个个哭得梨花带雨,动了恻隐之心。
本着救风尘......不是,是救人命的原则,姜弃还是心软地将他们都带上,约好了只在她身边待七天,时间一到就回魔道交差。
小倌们喜不自胜地应下,跟着姜弃向南走去。
一行人走了不过小半日,便到了距离仙道最近的第一大城——万花城。
这里离仙道最近,灵气自然也最为充裕,城中以培植鲜花为主要生意,家家户户在门前都种满了花。
还未进城,便已闻到满城花香。
若是这花香中没混着庸俗的脂粉味,就更好了。
十八个小倌穿得实在太过露骨,本就已惹人注目,偏生一个个还不老实,媚眼如丝地勾着守城的卫兵,企图用美色让人减少盘问。
“官人,奴家只是个弱男子~”
为首的小倌用自己硕大的胸肌蹭着卫兵冰冷的盔甲,壮硕的身材仿佛要将守城的卫兵整个装下。
谁信他是个弱男子......反倒是边上那个清瘦的小倌更有说服力。
那清瘦的小倌用手拨弄着自己的衣领,在另一卫兵耳边吐气如兰,双颊泛起红晕。
“好热......官人给我喝了什么?”
“......你自己带的水囊,我只是让你喝一口,检查是否安全。”
小倌娇羞地用帕子遮面,抬手轻锤了对方一记:“死鬼,讨厌~”
守城的卫兵不为所动,倒是一旁同样要进城的男子流下鼻血。
在自己媳妇要杀人的眼神中,男子随意抹了下自己淌出的鼻血,直着眼睛喃喃:“男人也可以如此美丽吗......”
美不美丽不知道,姜弃是真的头疼。
看着小倌们一个个嘴角要咧到天上去,柔若无骨地将自己的身子往对方身上贴的样子,她终于忍无可忍。
姜弃眼刀飞过去:“再不老实就滚回去。”
小倌们瞬间吓得立正,鹌鹑似的任人检查。
饶是有仙道道主令牌在身,一行人由于太过独特,被盘问了好久。
被放行的小倌跑到姜弃身边,以为前面拉客的行为让姜弃感到不满,赶忙上前娇嗔。
“大小姐,你摸摸我的心跳快不快~”
说完,拉着姜弃的手就要往自己的胸肌上放,姜弃直往后躲。
天地良心!前世今生她都对这些人不感兴趣,前世她三天两头地往南风楼跑,是因为自己的养父像没有味觉似的,魔道的吃食又干又涩,只有南风楼里的水果不限量供应,又大又甜。
“不必!”她猛地抽回手,还没等应付完眼前的,身后又撞上一片柔软。
为首的小倌正眨着眼睛,满脸无辜:“大小姐,对奴家的胸肌还满意吗?”
姜弃被众小倌堵在一侧,进退两难,还是林皎皎将她从人群里救了出来。
“大白天的!你们都注意点!”
林皎皎叉着腰,将众小倌与姜弃隔开。
守城的卫兵放行最后一个小倌后,盯着众人看了又看,最终拍了拍姜弃的肩,眼神复杂。
“保重身体。”
姜弃百口莫辩,转头就看见十八个小倌咬着小手帕依依不舍地向城门口的众人挥别。
“不要乱摸呀!我现在的时间是给大小姐的!您感兴趣可以七天后来找我~”
“哥哥,这是我的花名,您可要记住了,我在南风楼等您~”
姜弃嘴角抽搐,真的很想装作不认识他们。
转头见到季长真也接受完盘问,向姜弃走来,一袭白衣不染纤尘,看得她眼前一亮。
季长真被这炽热的眼神唬得一愣,又见姜弃身后站着的小倌花枝招展,他顿住脚步,生怕姜弃一时兴起,让他也穿成那样。
他拢了拢衣服,语气迟疑:“姜姑娘这么盯着在下,是有何贵干?”
姜弃指着那帮袒胸露乳的小倌,下达了第一个目标:“给他们挑挑衣服,变成正经人的模样。”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裁缝铺。
裁缝铺不大,里面的绫罗绸缎倒是一应俱全,屋子后方还有一扇门,想来是
不愧是万花城,布料也多是花的元素,杜鹃牡丹等花样绣在上面,一匹匹陈列展示着,栩栩如生。
小倌们试着粉的黄的红的料子,往自己头上簪着用剩布料做的绢花,眉眼间满是兴奋。
跟着大小姐就是好!还有新衣服穿!
大家正兴奋地挑着料子,在姜弃面前排成一排,准备展示,却见姜弃扬手一指,点向角落里的素白色绢布。
“那个布料,做十八套。”
小倌们看着自己手里挑好的花花绿绿的料子,又看了看那素的能直接穿着去丧事的白色绢布,愣在原地。
哪有人穿这么素的!
抗议声音还没发出,姜弃就又抛出一道惊雷:“自己付钱。”
开玩笑,她是绝对不会花一分钱的!
转头发现,刚进门时接待的小二已不见了踪影,连带着钱庄处的老板,也一并不见了踪影。
姜弃这才觉出一丝不寻常来。
季长真和林皎皎显然也发现了不对,三人对视一眼,向屋子里唯一一处房间的门口移去。
屋门紧闭,门上的红漆已经有些褪色,斑驳地翘起,露出里面的黄色木板,铜质的门环已经有些生锈。
林皎皎在最前方,猫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将门一拉。
铺天盖地的灵烬瞬间涌了出来!
灵烬像刚出了门的疯狗,眼睛红得发亮,猛地向众人扑来。
本来蹑手蹑脚想要查看屋内情况的小倌,见到这场面,直接被吓得后退,互相绊倒着摔在地上。
“哎呦!大小姐救命!”
“别踹了!我的脸都要被踹破相了!”
“天黑了吗!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了?”
“是你自己把自己缠起来了!”
众人在慌乱中越急越出错,花花绿绿的布料往身上缠裹,最终把自己裹成了蚕蛹,只能在地上蛄蛹。
姜弃三人无暇顾及身后的闹剧,眼前的热浪逼得人要睁不开眼,众人只觉得好像被放进了炼丹炉中烤制,面上的皮肤被灼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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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
林皎皎最先反应过来,将灵气护在自己身上,形成一道屏障,推着门板,想要将灵烬推回屋内。
灵烬低声嘶吼着,发出混乱的呓语,虽然数量多,但身体接近透明,烬心更是黑漆漆地在体内凝成一团,肉眼直接可见。
这些都是最低等的灵烬。
无需言语,姜弃飞速将木剑穿过一个个烬心,季长真也掏出一大把灵符,往灵烬的方向飞去!
不消一会,满屋子的灵烬都被清了个干净,众人探头进去,不过方寸大小的屋子,四周都是墙壁,没有一丝光亮,避光潮湿,难怪灵烬会喜欢在这躲藏。
好在灵烬都是最低等的,乌泱泱的一大堆竟也没点起火来,不然这些布料被点燃,恐怕会酿成大祸。
季长真没用尽的符纸从天上晃晃悠悠地落下来,好像纸钱般飘落,落到在地上躺着的人身上。
店主和小二的衣服边缘已经被烧焦,姜弃从储物袋中掏出清心丹给二人服下,二人才悠悠转醒。
老板刚迷蒙地睁开眼,就见到三张脸关切地看着他,身后还有十八个在地上蛄蛹的“蛹”,两眼一黑,险些又晕过去。
姜弃没给她这机会,掐着对方的人中,问:“你们这灵烬最多的地方是哪?”
老板懵了半晌:“不、不知道,最近很久都没见过灵烬了。”
她原本还想着最近太平,去隔壁的云锦城进一批新工艺的料子,谁能想到灵烬在自己的仓库里藏着呢!
季长真道:“夜晚也没有灵烬?”
老板迟疑地摇了摇头。
线索虽然断了,但老板为了感激众人,免费给十八个小倌拿来了已经做好的成品衣裳。
“原本是个大户人家定了丧服,不知道为何突然不用了,我在这里放着也是无用,不如你们拿去。”
这料子果然是丧服!
但迫于姜弃的压力,众人还是穿上了。
只是......
姜弃看向季长真,一袭白衣端得是月明风清;再看向各个小倌,一双眼睛滴溜溜地乱转,大街上的男女老少都能被他们勾搭上两句,莫名有股俏鳏夫的味道。
还没察觉是具体哪里不对,便听得突兀的响声。
“咕噜——”
众人向声音的来源看去,林皎皎摸着肚子,皱眉:“我饿了。”
自从清晨离开仙道后,为了赶路,众人滴水未进,被林皎皎这样一说,才觉出些饥饿来。
虽然金丹期的姜弃已经过了需要进食的阶段,但对好吃的她向来来者不拒,凭借着前世游山玩水的经验,她迅速在脑中锁定了店家。
“城东有家鲜花面,以玫瑰作汤底,鲜香非常,我们可以去试试!”
“我不去了,去沐浴换身衣裳。”季长真指了指自己衣角的破洞。
这人总归是有点洁癖在身上的,多日相处,姜弃已经知道了对方的脾性,默不作声地分了一道灵气在季长真身上。
半刻钟后,城北,鲜花面馆。
老板正在制作第四十九碗鲜花面,她抹了抹额前的汗珠,轻吐出一口气。
刚见到这群人的时候,老板见为首的那个姑娘,生得是膀大腰圆,精壮的肱二头肌看着便让人害怕;身后的那位姑娘眉眼凌厉,看着也不是个好惹的;俩人身后还跟着十八个男的,虽然看起来媚眼如丝柔弱无骨,但喜欢看话本子的老板知道,这群人绝非善类!
没想到这帮人浩浩荡荡地往她的小店一坐,本就不大的场地登时拥挤起来,一行人点名便要吃招牌的鲜花面,尤其是那膀大腰圆的姑娘,一连吃了二十碗,速度才慢了下来。
老板将新煮好的面送上桌,松了一口气。
本来以为是穷凶,没想到是极饿。
第二十三碗面下肚,林皎皎揉了揉圆滚的肚皮:“嗝~不愧是姑奶奶选的地方,就是好吃!”
老板趁机上前:“几位谁结账?”
林皎皎霸气挥手:“我来!爹爹知道我要下山,特地给我准备了许多钱财。”
她从储物袋中掏出一锭金子。
老板汗颜:“这......姑娘,小店薄利,实在是找不开啊。”
林皎皎挠头:“可这已经是我包里最不值钱的玩意儿了。”
老板转头看向姜弃。
姜弃沉默了。她光想着多带些钱财,因而这两天将金山银山都搬出了储物袋,特意从那二十箱财宝里精挑细选了价值极高的物品。
想到自己储物袋中的各种玉石玛瑙,姜弃摸了摸鼻子,转头看向十八个小倌。
“你们付个钱?”
小倌们惊讶地放下筷子:“我们出来吃饭,向来都是恩客结账的,身上从不带钱。”
老板在众人身上逡巡了一圈,语气冷了下来。
“几位不会是来吃霸王餐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