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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1 章

作者:荔枝壮圆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流动的空气一瞬间凝固。


    田恬垂下眼皮,努力掩饰眼里几乎要喷薄欲出的恨意。


    凌霄还以为她见了不认识的人,不知如何称呼,因为拘谨才低下头。他没有理会老男人刚才那句阴阳怪气的话,倒先向陆水递了个眼神。


    陆水连忙弯腰,跟田恬解释:“田小姐,这是凌总的父亲,凌董。”


    田恬点点头,还是没抬起眼来。


    她漂亮的杏眼紧紧盯着地板,只小声对老男人礼貌性地称了一声“凌董”。一副刚出社会的,娇羞的小女孩模样。


    她心里止不住冷笑。


    她哪里是害怕位高权重的老男人?她只是怕自己眼中的愤怒太明显,被凌宇发现而已。


    她当然知道这个人是凌宇。


    见到凌宇的那一刻,她就认出他了。


    这张脸,她一辈子都忘不掉。


    老男人一双三角眼在田恬身上扫来扫去,跟一头过年待宰的肥猪,成精化形了在街上游荡一样。


    猪裹着白花花的肥肉,在女孩脚边拱,试图往她身上蹭。


    “凌霄,这小美女,是你新招的助理吗?”


    他油腻腻的眼神,和凌霄那种夹带着疯狂和独占欲的凝视,完全不一样。


    田恬一个激灵,薄薄的长袖下,她经过有效锻炼而包裹着薄肌的手臂,起了满满一层的鸡皮疙瘩。


    这老男人,还是和当年一样恶心。


    凌霄慢慢咳了两声,拄着乌木手杖上前一步。不算宽厚的身形,结结实实地挡在田恬身前。


    “公司,新来的实习生。”


    他咳得厉害,说话的时候中气不足,有些发喘,只是语气依旧不容置喙。


    田恬看不到凌宇其人,只听到其刻意拖长了的音。


    “看着有点眼熟啊,叫什么名字?”


    田恬一颗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糟糕,她为了记得给父亲报仇,深深把凌宇的脸刻在了脑海里。


    但她只顾着自己记得凌宇,差点忘了,凌宇可能也记得她。


    她忍着怦怦乱跳的心脏,正要小声地说出自己的名字,又听凌宇问了一句:“是姓林吗?”


    啊,姓林,她曾经还真姓林。


    还好她妈妈有先见之明,把她从港城带到南城的时候。为了和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妈妈狠狠心,把她的名字改了。


    “不是的凌董,我不姓林。”


    女孩刻意放轻的声音,小心翼翼从男人身后钻出来,“我没见过您,您应该是记错了。”


    凌宇原本还称得算是温柔哄骗的声音,陡然拔高拔尖。这细嗓门,跟古代帮皇帝做事的太监,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你说了不算,抬起脸来,让我看看!”


    心脏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飞驰。


    田恬后背无意识出了一层冷汗。


    凌宇记得她姓林,还觉得她这张十四年没见过的脸眼熟。


    只怕是和凌宇面对面地瞅一眼,她那拙劣的报复把戏,就彻底暴露了。


    难道,真的就没有不被认出来的法子?


    “凌总,我有一事想请教。”


    田恬心一狠,牙一咬。


    不等凌霄说什么,她已经把挡在她身前的凌霄,毫不客气地拖下了水。


    “我想问,来贵公司实习,还得凑到董事长跟前,给董事长看自己脸上有几个痘?胸有多大?腰有多细?屁股有多翘吗?


    “我想知道,忍受董事长带来的职场性骚扰,这就是贵公司的实习内容吗?”


    如她所愿,看起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凌霄,终于开了尊口。


    “凌宇,你觉得她脸熟,是因为她和你骚扰过的那些女人像吧?你这搭讪的套路,在酒吧玩一玩,我不管你。带到公司里来,那别怪我不客气。”


    凌宇语速加快了不少,单听几个字,都能听出他的急切。


    “凌霄,我这次真不是搭讪!我确实觉得她很眼熟,而且绝对不是在酒吧……”


    “如果只是因为眼熟,就要被凌董您抓过去,像看商品一样,从头到脚打量一遍的话——”


    女孩刻意把话尾音拖长了一倍,她一字一顿,足以听出她钢铁一样坚决的态度:“那我这个实习,也没有必要再干下去了。”


    她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跟坚硬的花岗岩一样,落在地上,能敲出个响儿来。


    片刻的寂静划过,凌霄不拄手杖的右手抬起,慢慢掐了一下鼻梁:“陆水,请凌董出去。”


    “诶,你,凌霄,逆子!”


    挡在眼前的男人瘦削归瘦削,身高还是出类拔萃的。至少,对田恬来说是这样,因为他比她高了整整一个头。


    田恬看不见外头是什么个情况,只听到凌宇烦人的声音越来越远。


    她心里仍跟十五只吊桶打水一样,七上八下。


    林源到底是她的亲生父亲,尽管已经不在人世,可她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上,都清清楚楚地写着她们的父女关系。


    万一凌宇真查起来,她还真的没有隐瞒的办法。


    田恬害怕了几秒,深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又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


    这件事,她无法左右。耗费心神在无法改变的事情上,无异于在沼泽里挣扎,越挣扎陷得越深,还无法逃脱。


    那不如就不放在心上,只把她能参与过程的事儿做好,就行了。


    “咳,咳咳。”


    男人不知何时转过身来,他用力咳了两声,嗓音有些哑。


    看着女孩因为惊吓而失去血色的脸蛋,他今早才吃药压下去的病气,又随着情绪爆发了出来。


    喉咙干涩又瘙痒,凌总用力咽了口唾沫才能说出话:“让你受惊了,抱歉。”


    女孩眼睛飞快眨了几下,像是这才回魂。


    她摆了摆手:“凌总,我要谢谢您,也要跟您说声对不起。


    “谢谢您刚才帮我解围,也很抱歉,刚才拉您下水。但如我所想,您和您品行不端的父亲不一样,您,是个好人。”


    凌霄缓慢阖上眼。


    好人吗?像他这样游走于黑白两界的人,也配称一声好人吗?


    他活了三十多年,父亲只知道打压他,母亲又早早去世,身旁的亲戚敬他又怕他。


    “你是一个好人”这种话,他还是头一回听。


    冰封多年的心,像是被最温暖的春风拂过,吸收了足够的热度,由固态变做液态,化成柔软的水。一条条水流,交汇在柔软的心窝里,形成一汪清澈见底的湾。


    田恬冲他礼貌性地微微一笑,端起保温杯,往茶水间的门口走。


    “凌总日理万机,想必有很多事要处理,我就不打扰您了,先走啦。”


    离开凌霄的视线范围,田恬嘴角的笑意慢慢淡了。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人是由先天的基因,和后天的环境决定的。


    凌霄身上有一半的遗传信息来自凌宇,又给凌宇当了三十多年的儿子,身上没有一丝一毫凌宇的烙印,怎么可能呢?


    凌宇和凌霄,分明是蛇鼠一窝。


    “小恬啊,你回来得刚刚好。”


    田恬刚抱着保温杯回到工位,张华经理就给她分配了新任务:“来,帮我整理一下近二十年的出行表,要扫描成pdf,录到电脑里。记着,每一天的都不能少。”


    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或者三百六十六天二十年,就是乘上二十倍。


    田恬飞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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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算了一下,七千三百天,或者七千三百二十天。


    无论哪一个,都可以说是天文数字。


    “好的,我明白了,每一天的出勤记录都得扫到文件里头去。”田恬微笑着重复了一遍张华的要求,“不过经理,这个工作量有点大呢,急不急?是这两天就要吗?”


    张华拍了拍她的肩膀:“不急,就是一些旧账,你这两周整理出来就行。”


    “好,我知道了,我会在两周内,完成您交代的任务的。”


    田恬捧着资料回到工位,刚平复下来没多久的心,又开始怦怦地快速跳了起来。


    这里头包括二十年的公司员工出勤记录,她爸是十四年前出的事。理论上来说,应该会有她爸事发当天的出勤表。


    纸质版的出勤表哗啦哗啦响,“啪”地停在十四年前的3月21日。


    不,资料上标的是3月20日。


    田恬往后翻了一页。


    是3月22日。


    奇怪,那3月21日呢?


    “张经理,打扰了。”田恬捧着出勤册子啊,敲了敲经理办公室的门,当着张华的面,给她翻了翻诡异的出勤册子,“这里好像,缺了一页。”


    张华皱着眉头思考了好一会儿:“可能那天正好公司休假,没有进行员工的值班安排吧。”


    “哦,这样啊,谢谢经理指教。”田恬面上淡淡微笑,心里却浮现出一个“不”字。


    公司休假的话,这一页会保留下来,印上休假的章。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知所踪。


    更不要说3月20日和3月22日之间,3月21日不翼而飞,只留下一道断口。


    断口整整齐齐的,分明是被撕了去。


    是谁撕的?为什么要撕?又藏在了哪儿?


    太阳穴隐隐作痛,田恬得到张华一句“既然这天出勤记录找不到,你就别管了,把其它的扫描完,登记好就行”,点点头告退。


    可能是女孩说“你是个好人”那句话的时候,眼神过于真诚,凌霄几个月来总不见好的身体,奇迹般舒适了些。


    他处理完今日的公务,特地没坐专用的电梯,而是领着陆水往员工电梯去。


    这个时候,员工该下班了。


    田恬也一样。


    但不知怎么回事,他随员工挤到一楼,连她影儿都没见着。


    电梯门一开,好几个员工小声交流起来。


    “哎你看,那男的好帅啊!”


    “对呀,他这肌肉练得真漂亮,而且眼神好清澈,一看就很年轻,是男大吧?”


    凌霄抬眼望去,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正是他几天前在田恬生日会上见过的,也是他在田恬朋友圈置顶的官宣里见过的。


    那个拥有蜜色皮肤,总穿着白色衣服的肌肉少年,潘成。


    他是个刚大一的学生,找公司实习都没公司要,来这里做什么?


    男人和男孩的视线撞到一块,男男孩三步并作两步,明显刚刷过的白色运动鞋,啪嗒啪嗒地踏在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


    “凌总好。”潘成主动打了声招呼。


    凌霄不回应,他眯起眼睛,纡尊降贵地俯视潘成。


    这个潘成,糟蹋田恬这样一朵鲜花,还敢舞到他面前来。


    是嫌自己命太长了吗?


    “我知道凌总事情多,也不是故意烦您的,我只是想问问,您看到我学姐了吗?”


    潘成健壮的双臂,抱着明显比普通伞大一圈的黑色双人伞。


    他蜜色的脸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像是因为即将能见到少女,心里止不住雀跃。


    “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雨,学姐出门的时候没带伞,我担心学姐被雨淋,特意来接学姐下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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